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精选16篇)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1篇
关于开展管理学院“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管理学院10、11级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感恩教育,号召我院同学以实际行动响应雷锋精神,院团委组织部决定开展此次“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
一、活动主题:实践雷锋精神
二、活动形式:班级座谈会
三、活动对象:
10、11各班级(由各班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到位,统筹主持)
四、活动时间:截至2012年3月9日
五、活动地点:各班级自行选定
六、活动具体流程安排及要求:
1)以“实践雷锋精神”为座谈会主题,各组织委员依据实际情况选取切入 点,牢牢把握普遍性的原则,鼓励和激发班级团员青年的参与热情,开展广泛地讨论和交流。
2)也可将实践雷锋精神活动贯穿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全过程中,以座谈会为契机交流在这一过程中的心得收获。
3)可就同学们平日里的见闻进行交流,谈谈对雷锋精神的认识,加深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的重要性,从身边小事谈起,如生活中的见义勇为事件、举手之劳的帮助等等,以鼓励雷锋精神的继续传承和发扬。
4)座谈会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与人数、会议流程、同学发言主要议题等方面,并要求配有会议照片2-3张并伴有文字叙述300-400字),交一份电子版,于3月9日9:00之前发至管理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584769963@qq.com,逾期不候。
八、预想活动效果
希望通过本次的“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能够帮助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同学们的荣辱观,营造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好气氛。
管理学院团委组织部
2012年3月4日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2篇
通 知
各分院团总支:
2012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号召全国“向雷锋同志学习”的第49个纪念日,也是第1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2﹞7号)、团中央《关于“3•5”期间集中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2﹞12号)文件要求,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不断提升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今年“3•5”前后集中开展学雷锋主题团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学雷锋精神,做文明榜样”为主题开展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集中学习服务人民、助人为乐、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活动形式
学习雷锋活动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优秀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各分院团总支应密切联系实际情况,围绕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学雷锋”的主题团日活动。活动形式不限,可以通过开展学雷锋主题演讲、报告会、交流座谈讨论会、观看纪录片、诗歌朗诵等学习活动;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开展美化校园、清洁教室卫生、义务支教、文艺表演、关爱孤寡老人等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广大团员青年不断提高自己综合素养的意识,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把对雷锋精神的学习转化为具体的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
三、活动时间
2011年3月2日至3月20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院团总支要按照通知精神,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院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团日活动,切实推动我院学习雷锋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展示我院青年学生的风采和团日活动的成果。
(三)注重方法,务求实效。结合分院实际合理安排部署,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切实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对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和报送。各分院团总支请于3月20日之前,将各班级团支部活动总结纸质文档以分院为单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要求:总结必须要有照片,并以插图形式放入文档)。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3篇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消息近日, 中央文明委发出《关于广泛开展向张丽莉、吴斌、高铁成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 近一段时间以来, 张丽莉、吴斌、高铁成舍己为人的英雄壮举在全社会广为传颂, 产生了强烈共鸣。为深入学习宣传张丽莉、吴斌、高铁成的先进事迹, 发挥时代楷模的榜样引领作用, 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中央文明委决定,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向张丽莉、吴斌、高铁成同志学习活动。
《通知》要求, 学习张丽莉、吴斌、高铁成, 就是要学习他们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 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秀品质, 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无私情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长效机制, 深入学习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 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关爱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把学习活动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紧密结合, 与正在广泛开展的学雷锋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紧密结合, 与道德模范学习宣传紧密结合,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网络传媒等多种形式, 激发人们的道德自觉, 引导人们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团结奋斗,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4篇
入选理由 提出要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是对广大职业院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重要举措。
主要内容 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大赛。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广大学生中组织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比赛。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宣讲。邀请党政领导、专家学者结合本地本校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问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解读“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宣讲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宝贵经验和前进方向,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校园文化建设。教育部继续组织2013年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培育凝练并发布当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第10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着力推动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学生、凝聚学生、激励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扎实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宣传新时期学雷锋典型事迹。组织开展“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各地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组织、精心筹划,继续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5篇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以其短暂的一生谱写了无比壮丽的人生诗篇,树起了一座令人景仰的思想道德丰碑,是全国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几十年在党中央的正确的领导和支持下,雷锋精神得到了广泛地传扬,涌现出一批批雷锋式的先进集体和道德楷模,雷锋精神对中华民族影响至深至广,前所未有,因此有必要对“雷锋精神”这面永不褪色、永放光芒的旗帜进行深度思考和深入挖掘。为弘扬新时期的雷锋精神,引领研究生文化道德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主题为“永不磨灭的‘雷锋精神’”的论文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雷锋精神的产生、提出,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内涵、地位和意义,深入探讨雷锋精神对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的指导与启示,通过新时期雷锋精神的宣传与弘扬,不断推进学习雷锋精神活动常态化,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征文对象
西南大学全体在校研究生、博士生
三、论文要求
(一)征文通知中提出的征文选题,仅供作者参考,具体的论文题目,可由作者根据此次征文的主题自定。
(二)撰写的论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材料翔实,语言流畅,文风清新,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学术价值。
(三)提交的论文,必须是未在公开刊物发表过的论文,不得一稿多投。每篇论文在5000字左右,正文前须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和10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引文和史料要注明出处(统一要求为页下注)。出处为著作的,依次注明作者、著作名称、卷次、出版社和出版年月、版次、页码;出处为期刊的,依次注明期刊名称、出版年月日和期号;出处为报纸的,依次注明报纸名称和出版日期。文末注明作者的单位、姓名、性别、民族、专业、联系方式(电话、手机号)和详细通讯地址。
(四)论文截稿日期为2012年6月31日,过期不再接收。
(五)一人限投一稿,含合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不予参评。
四、交稿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交稿。邮件主题注明【“雷锋”征文+作者+论文题目+联系方式】 电子投稿:swuhanhongluncong@163.com
咨询电话:023-68253320
五、评选与奖励
(一)参评论文将由论文评审专家组双向匿名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二)在优秀论文作者中遴选出10-15人组建“雷锋精神”红色之旅学习实践团,于暑期深入开展雷锋精神弘扬宣传活动。
(三)适时召开“永不磨灭的‘雷锋精神’”理论研讨会。
(四)获奖论文在研究生《含弘论丛》书系结集公开出版。
六、形式与流程
此次活动采取提交学术论文的形式,请切合主题,以个人或团队提交学术论文。活动
附件:“永不磨灭的‘雷锋精神’”论文参考选题
西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雷锋精神”征文内容的选题维度:
一、雷锋精神的产生、内涵、地位和意义
1.雷锋精神的提出、内涵和地位作用
2.雷锋资料研究(包括雷锋生平事迹研究、《雷锋日记》研究、宣传雷锋的歌曲、画报等方面的研究)
3.雷锋精神与抗洪救灾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新时代民族精神的横向比较研究 4.雷锋精神与民族精神、时代精神之关系
二、雷锋精神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推动作用
5.雷锋精神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推动作用调查研究 6.雷锋精神与全民社会道德风尚关系之研究 7雷锋精神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促进作用研究
三、雷锋精神对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的指导与启示
8.雷锋精神与经济发展之联系研究 9.雷锋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10.雷锋精神在中国全球化背景、实行全面改革开放中的地位和作用 11.雷锋精神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四、雷锋精神的宣传和弘扬
关于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6篇
各级团支部: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确立的重要发展目标.高等学校作为知识,技术,文化的重要集散地和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更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阵地.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构建一个民主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融洽祥和,教工安居乐业,学生健康成长的和谐大学校园,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的重要一环.学校党委今年明确提出了“着力自主创新,构建和谐校园”的发展思路.共青团作为党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军,有责任,有义务团结和带领全校团员青年为学校落实这一发展思路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决定在全校团支部中开展“构建和谐校园,从我先行”活动.希望各级团支部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发扬自主创新精神,增强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解和认识,用切实的行动为学校构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一,活动主题:
构建和谐校园,从我先行
二,活动内容: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节约型社会和构建和谐校园的理论知识,结合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的一系列理论收获,积极落实新时期大学生共青团员标准,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以实际行动为学校构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三,时间安排:
*月**日 下发开展活动的通知.*月**日—*月**日 团支部对发文内容进行学习讨论,各团支部制定活动计划.*月**日—*月**日 各团支部按照计划开展团日活动.*月**日—*月**日 各团支部撰写团日活动总结.*月**日—*月**日 各团支部向团委上交团日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主要成果),学院进行考察.四,具体要求:
*,各团支部要深入发掘本次活动主题的深刻内涵与时代意义.*,各团支部开展活动要紧密结合活动主题,结合我校与各支部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各团支部在计划与组织的过程中,要广泛发动团支部全体成员,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群策群力,共同参与,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使全体同学都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各团支部在活动前要计划周全,准备充分,活动中注意各项安全,避免浪费.活动结束后,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以此来指导支部以后的各项工作.交通运输学院团委
关于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7篇
各团支部:
值此玉树地震两周年之际,为深切哀悼玉树遇难同胞,为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国本,积极推进团日活动优化方案,夯实团的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团支部的服务意识,提高基层团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与战斗力,我院分团委决定在本月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念玉树地震,争做先进英模”。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8日——4月28日
三、活动对象11、10、09级各团支部
四、活动形式
各班团支部可结合本班实际,围绕“纪念玉树地震,争做时代英模”的活动主题,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研讨会、演讲比赛、读书读报学习会以及组织募捐活动等形式,分阶段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团日活动、班级活动和学习实践活动。主要可围绕“纪念玉树地震,争做时代英模”开展活动:
近几年自然灾害发生频繁,汶川,玉树,日本„自然灾害的发生既造成了生命财产损失,同时也涌现了一批批时代的楷模。各支部既可以将汶川、玉树和日本等的自然灾害连接起来,反思人类活动对自然的影响,探讨人与自然的关系,学习抗震救灾知识;也可以纪念抗震救灾时先进楷模的英勇事迹,以他们为表率,向广大团员青年宣传。
五、活动要求:
1.各班团支部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
2.各班团支部要紧密围绕主题,注重思想性;探索创新,体现时代性;把
握要求,突出实践性;面向青年,坚持普遍性;突出亮点,增强特色性。
3.各班团支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并于4月10号前上交策划电子档;活动结束后,认真撰写活动总结,要求详述活动过程,反映活动取得的成果及问题所在。请在4月26日前上交总结电子档,并于11月28日上交总结材料及策划纸质档。团日活动邮箱地址为:gc_trhd@163.com。
注:本月团日活动为自由活动,各支部可自愿参加。
感谢您对组织部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政府《通告》要求,紧扣“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主题,加强“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以“瘦肉精”各环节专项整治为重点,以肉牛、肉羊、生猪收购贩运、屠宰环节为突破口,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确保我省全运会期间畜产品和动物卫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的努力,全省畜产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法规制度基本建立,畜产品安全监管的组织体系基本健全,畜产品安全监督执法水平显著提升,畜产品安全监测能力明显增强,“瘦肉精”监管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落实,违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省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点
1、肉牛、肉羊、生猪屠宰环节
2、肉牛、肉羊、生猪收购贩运环节
3、肉牛、肉羊、生猪养殖环节
4、肉牛、肉羊、生猪饲料环节
四、活动内容
(一)以贯彻落实省政府《通告》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各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
1、开展屠宰环节整治。
落实猪、牛、羊屠宰厂(点)“瘦肉精”自检制度,屠宰企业不履行“瘦肉精”自检义务的,要停止对其屠宰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直至建议取消其屠宰资格;落实屠宰厂(点)“瘦肉精”自检与屠宰检疫同步制度,按照《关于做好“瘦肉精”检验与动物屠宰检疫同步工作的通知》(辽牧明[2011]9号),屠宰厂(点)未按规定的方法对屠宰的猪、牛和羊进行“瘦肉精”自检或自检不合格的,检疫监督人员不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该动物产品更不得上市;严格控制屠宰厂(点)“瘦肉精”自检或监督抽检发现阳性样品的同批次动物移动;组织开展屠宰厂(点)“瘦肉精”检测技术培训,建立风险预警防范、快速溯源追踪和信息及时报送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瘦肉精”安全事件。
2、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
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对经纪人实行备案制度,每年备案一次,根据经纪人备案信息,建立、完善经纪人监管档案,掌握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活动动态,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关于做好出省动物及动物产品“瘦肉精”检验工作的通知》(辽牧明[2011]8号)要求,严格落实运往省外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与动物检疫工作的有效结合,同时检疫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瘦肉精”试纸条抽检;饲养场(户)、畜主要签订《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栏动物经现场检疫合格且畜主已签订保证书后方可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保证书要与出栏动物一起流动,并要监督做好保证书在屠宰环节的查验与保存;督促经纪人建立《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等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活畜来源、销售去向、时间等收购信息;加强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活畜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出栏活畜“瘦肉精”筛查,对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监督实施销毁处理;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3、开展养殖环节整治。
健全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实施月巡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建立完善养殖档案,按照《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格式)》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通过媒体宣传、入户宣讲、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增强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假劣饲料兽药识别能力;组织开展“瘦肉精”清剿行动,对在2011年6月10日前主动上缴且协助查清“瘦肉精”来源的养殖场(户)从轻或免予处罚;对于非法使用“瘦肉精”的养殖户,按照《通告》要求严厉查处,并实行黑名单制度,3年内不得享受任何政府畜牧扶持政策;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加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进程,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发挥典型示范、先进引路作用,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
4、开展饲料环节整治。
按照“提高门槛,减少数量;转变方式,增加效益;加强监管,保证安全”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当前饲料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明确监管责任,着力强化日常监管,落实饲料安全监管措施;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饲料企业年度备案审核把关,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制度;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开展新公布的违禁添加物监测;加强饲料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做好饲料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强化饲料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
(二)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畜产品安全检测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09]24号),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畜产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各市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职能,市级要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机构和监测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畜产品监督检验机构,乡镇所要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力量。各市县要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需求,对监督执法及监测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监督执法机构的设施、设备和监测机构设备购置、更新及监测费用,要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
市级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要增添必要的检测设备、改善实验室条件,尽快具备“瘦肉精”确证检验能力。要充实检验人员队伍,加强检测技能培训,尤其是大型检测仪器设备的培训,通过以干代训、集中培训、分片现场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检测能力。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完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加强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日常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监管。检疫人员对于出栏动物要严格实施临栏检疫,现场查验免疫证明、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猪牛羊等还要查看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或瘦肉精检验报告,切实做到按检疫规程、规范操作。驻屠宰厂检疫监督人员要监督屠宰厂做好入厂动物的查证验物和瘦肉精检验工作,严把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无害化处理关,要健全屠宰检疫、畜禽标识回收、无害化处理等检疫监管制度和记录,做到记录真实、完整,确保动物产品可追溯。要加大对交易市场、冷库、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依法处理。要强化对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动物防疫监管职责,做好出入我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查证验物工作,要确保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顺利通行,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依法处理。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省外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审批、指定通道进入、隔离检疫、落地监管等工作,严防外来疫情传入。要加大对非法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施设备进行配置、更新。要稳定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需求,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动物疫病监测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设施、设备和疫病监测机构设备购置、更新及监测费用,要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
(四)加强抗生素专项整治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继续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行动,加强畜禽养殖用药监管,按照《辽宁省兽用抗菌药物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牧发[2011]22号)要求,加大对兽用抗菌药物经营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完善养殖环节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 保持严厉打击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高压态势,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不合格的收购站点和运输车辆,严防不法收购站点反弹。继续深入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加大例行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力度,严查“两证一单”,公开生鲜乳收购站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对生鲜乳中违禁添加行为严惩不贷。通过全省评选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发挥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活动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1年4月至5月)
各市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要把“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上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以实际行动为确保全运会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贡献。
(二) 集中整治阶段 (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
各地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 积极组织开展“瘦肉精”各环节专项整治。要对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行为严厉打击,要抓大案要案,以示警戒。要确定一批大事、实事,强化责任分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屠宰企业、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养殖场(户)、饲料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通告》和专项整治内容,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组织开展“瘦肉精”清剿行动。以养殖场(户)和收购贩运经纪人为重点,组织开展“瘦肉精”清剿行动,及时向公安、工商、食药等部门通报清剿行动中掌握的“瘦肉精”制售线索。对在2011年6月10日前主动上缴且协助查清“瘦肉精”来源的养殖场(户)从轻或免予处罚。
三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屠宰企业、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养殖场(户)、饲料企业以及兽药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对中小规模的养殖场(户)和屠宰场(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不落实省政府《通告》要求、不落实质量安全制度、非法生产使用“瘦肉精”、贩卖宰杀含“瘦肉精”活畜等事件,依法严厉处理。
四是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行动。我局将对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市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督导检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等问题,要立即进行通报,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4月至2013年10月)
对集中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深入开展各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巩固省政府《通告》各项制度,巩固好的成果、做法,健全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运会畜产品和动物卫生安全。
(四)总结阶段(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
对“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和典型,稳定长效机制。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省局成立“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重大政策、活动的统筹协调。省局建立督导联系制度,局领导、有关处(站、所)负责人对联系市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跟踪。
(二)加强监督抽查。各地要落实饲养环节、屠宰厂(点)和市场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制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全面加强“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要明确责任,开展各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做到监测与执法联动。省级本年度要组织1~2次各市“瘦肉精”互检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瘦肉精案件,要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快速完整收集证据,不得推诿、拖延,案件查处务必要早、快、严。对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瘦肉精”阳性(疑似)的动物及其产品或在现场查出违法添加物品等相关证据的,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不给涉案者留下转移证据的机会。发现非法制售“瘦肉精”线索和饲料、尿液、肉品等样品检出“瘦肉精”等情况,要立即通报公安机关进行追查。要跟踪了解公安机关案件侦破进展,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案件查处情况。落实“瘦肉精”有奖举报制度,对查实的案件,依据辽宁省财政厅、畜牧局下发的《辽宁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疫有奖举报管理暂行办法》(辽牧发[2009]137号)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整治活动的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及其他市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通报情况,移交掌握的证据,同时上报省局。对于其他市、其他部门通报的问题和线索,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通过实践活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加大“瘦肉精”整治力度,彻底解决我省“瘦肉精”非法制售、使用违法行为,净化畜产品市场。要通过实践活动,总结畜产品安全监管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我省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解决畜产品安全监管难点、重点问题,提高我省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通告》,确保《通告》张贴率和发放率达到100%,《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告知书》、《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发放率和签订率达到100%。要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收购贩运人、屠宰企业等发放,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效能。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形成群防群控、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9篇
一、确立媒介素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
学校确立了媒介素养教育的目标,让学生通过全面认识和学习媒介传播的知识,树立正确的媒介观和传播观;通过积极主动地使用媒介,趋利避害,成为媒介合理的使用者;通过学习制作媒介产品,学会理性交流和合理表达,成为理性、负责的传播者。
学校从小学生经常接触的媒介入手,主要围绕懂媒体、用媒体和做媒体三方面来确定媒介教育的内容。低年级的学生要掌握电话、手机等媒介种类。中年级的学生要掌握报纸、图书、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种类;高年级的学生要掌握广告、动漫、QQ、微博、微信等媒介种类。
学校充分遵循小学生自主性、实践性原则,让学生在做中学、在玩中学。根据学校的媒介素养教育目标、学校的特色活动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编制了“通识媒介课程”和“媒介安全教育课程”共24个主题的课程,低年段、中年段和高年段校本课程内容不同,螺旋上升。
二、开展媒介素养课程的教学实践
1.在班队和综合实践课程中实施
根据我国目前教学体系的实际情况,为了不增加小学生的学习负担,同时又能通过学校教育提高其媒介素养,学校把媒介素养教育融入综合实践活动和中队活动课时中,以下面两种模式开展媒介素养主题课。
一是以中队活动的模式开展媒介素养主题课。通过教师讲授、收集资料、辩论会、打擂台、情境体验、调查汇报等方式探讨电视节目、杂志广告、报刊专栏、流行歌曲等媒介类型及发展的趋势。如学校的李瑶老师以中队课模式上的一节媒介素养主题教育课“我是小小新闻记者”,通过“媒介破冰游戏一新闻概念界定一回顾新闻记者的一天一校园小记者的体验一辨析假新闻一我们的约定一新闻素材大家谈”七个环节,让少先队员掌握新闻的概念及作用,了解记者的职业素质及选择新闻素材的方式,从而提高其观察社会、独立思考的能力。
二是以综合实践活动的模式开展媒介素养主题课。小学生的抽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不强,同时他们又活泼好动,乐于参加各种活动或游戏。根据这个特点,学校以综合实践活动的模式开展一些教育主题活动,主要分为“活动准备一活动实施—活动总结一拓展提升”四个阶段,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意识,在热情高涨的活动中提升其媒介素养。
2.在学科课程中渗透
学校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将媒介素养教育的内容融入学科教学中,采用“参与式”的方法,让学生了解不同形态的媒介和不同的媒介信息所代表的不同涵义,学会正确辨识、判断和选择媒介,有效地把握、运用和利用媒介,并了解不同媒介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它的价值意义。
比如,学校的谢群英主任在六年级的数学课教学中,创新数学课堂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尝试让学生根据所学所思制作微课,担当“小老师”,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和自信心提升了许多。
在语文课教学中,教师指导学生了解新闻选题、新闻采访和新闻写作知识,并结合学校开展的主题活动亲自写新闻,张贴班级墙报栏,给学校广播站或报社投稿。通过亲历新闻的采访过程,学生体验到了媒介的运作程序。
在信息技术课教学中,教师教会学生了解网络新闻运作流程以及各种互动性的信息传播工具,让学生初步掌握通过电子媒介进行表达和沟通的技能,力争做一个负责任的传播者。
由于儿童很容易沉迷于流行音乐,音乐教师就在教学中把流行音乐作为教学资源,通过比较传统音乐与流行音乐,帮助学生探索两种音乐所具备的美学价值和意义。
3.以社团活动形式开展教学
第二课堂活动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它不仅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增长其知识,提高其审美能力,而且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发挥教师的特长,制作了动画欣赏、校园网络维护、微视频、摄影技术、互联网资讯、新闻简报、电影欣赏等兴趣小组活动课程纲要。
同时,学校还成立了校园网络维护小社团、微视频制作小社团、摄影社团、校园新闻播报小社团、红领巾成长小记者团等,带领学生参与学校网站的维护、设计微视频宣传学校的“十美少年”评比标准、撰写校园活动新闻稿等各项媒介素养实践活动。短短一年的时间,学生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价能力、制作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程度都得到快速的提升。许多学生对制作微视频、电脑小报、手抄报,设计公益广告,做广播员、小记者等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使学校的媒介素养教育更加多元化。
三、有效促进学生媒介素养的提升
结合广东省少先队开展的“雏鹰争章”活动,学校开展了“十美少年”评比活动,其中在“健康少年”“礼仪少年”“学问少年”及“特长少年”的评比中,明确地把媒介素养列为评价标准之一。
如“健康少年”的评比标准之一是“健康上网,不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礼仪少年”评比标准之一是“注重网络礼仪,不在网上发表不文明的言论”;“学问少年”评比标准之一是“喜爱课外阅读”,具有良好的阅读能力和丰富的课外知识,每学期低年级部具有5本以上书籍的阅读量,中年级部具有8本以上书籍阅读量,高年部具有10本以上书籍阅读量。能熟悉操作两种或以上的媒介,并了解媒介的历史、作用,辨别媒介产品传播的真伪。而认真参与校园媒介服务工作(如广播站播音员、维护校园网社团成员、校园小记者等)的学生,都能够评为“特长少年”。
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学校的媒介素养教育硕果累累。学校有四名学生分别获得2014年度广州市“十佳红领巾成长小记者”荣誉称号;三名学生获得2013年度“岭南少年报优秀小记者”称号。这些年轻的小记者参加广州市少先队组织的各种采访活动,撰写新闻稿件,在《岭南少年报》《第二课堂》《现代小学生报》等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超过20篇。
同时,学校培养了一批具有高水平媒介素养的教师。校内已有14位教师能够胜任媒介素养教育课,他们可以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编写读本,并结合学生特点对原来的教学内容进行调整,使内容更具有针对性,有多名教师在全国、省、市级中小学微课设计比赛中获奖。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10篇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的通知》的安排,为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创建优良校风学风,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决定在全校团组织中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3年3月~5月
二、活动地点:各校区
三、活动内容:
1、志愿服务:如社区援助服务、环保节能宣传、节能行动、植绿护绿、校园文明风尚引导、美化校园环境等。
2、创业就业服务:如创业辅导、创业典型宣讲、创业就业见习、就业帮扶、就业政策宣讲、求职技巧培训、择业观念讨论、参观企业等。
3、校风学风建设:如学术讲座、技能竞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征文比赛、读书活动、参观考察、学习帮扶、班风设计、理论学习、成长论坛、典型学习、形势教育、政策宣传、廉洁修身教育、诚信守法教育、法制宣传等。
4、文体活动:如体育竞赛、趣味体育、音乐欣赏、展览欣赏、励志歌会、观看励志电影、主题摄影比赛、微电影创作比赛等。
五、参与对象:全校各团支部
六、活动流程:
1、报名参赛。学院团委组织、发动各团支部申报,参赛数量不少于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5%。参赛团支部须上交《广东工业大学“我的中国梦”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申报表》。报名参赛的团支部须按照计划开展团日活动。
2、开展活动。参赛的团支部根据上交的主题团日方案开展活动,活动后各团支部须向学院团委提交总结(总结中须有活动现场照片),再由学院团委统一交至学校团委。
3、组织评比。学校团委组织评选,共表彰70个优秀团日活动,获奖单位均可得到经费支持。其中,一等奖20个,每个支持400元;二等奖20个,每个支持200元;三等奖30个,每个支持100元。在书面评审中,得分前40名的单位进入展示答辩,并现场评选出20个一等奖,其余20个为二等奖。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11篇
关于在全省大中学校广泛开展“党史我来
讲”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主题教育的安排部署,带领广大青年学生了解党的光辉足迹,更好地学习党史,掌握党情,坚定“永远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中职学校开展“党史我来讲”主题团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5月至6月
二、活动目的本次活动旨在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契机,通过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深入推进青年学生思想引导工作,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青年学生对党的光辉历史的学习掌握。
三、活动安排
1、各高等学校、普通中学和中职学校团委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党史我来讲”主题团日活动,支部要充分发动所有成员设计和参与活动,形式上可以采取模拟历史情景剧、改编经典电影、讲述党史故事或人物、参观革命纪念场馆、红歌赛、革命诗词诵读、主题演讲等,各支部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2、各市、各高校团委要及时转发文件,周密安排部署,各市负责将活动要求传达至所有市属高校和辖区中学、中职,各高校要及时向所属院系团委、附属中学团委安排,确保所有支部参与活动,实现全省各类学校基层团支部全覆盖、同响应。
3、各市、各高校团委要以最佳团日活动竞赛或主题团日活动展示会的形式,充分总结和展示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效。团省委将在6月中旬举行全省大中
学校“党史我来讲”最佳团日活动评选和展演活动,评选出十佳优秀团日活动及优秀组织奖,并进行表彰;各市、各高校从所属学校团组织中推荐优秀团支部(团日活动)1个,于6月13日前报西安交通大学团委(评选活动另行通知)。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各高等学校团委要充分认识“党史我来讲”主题团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坚持工作的普遍性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扎实推动各项活动开展。
2、坚持正确导向。在活动中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导,重点围绕党在延安十三年相关党史开展主题活动,增强青年学生民族自豪感,进一步激发青年学生弘扬延安精神、勇担历史使命,更加奋发有为的投入学习生活中。
3、广泛动员参与。要广泛征求学生对本次活动的意见建议,根据青年学生特点,做好主题团日活动的方案策划和组织实施,注重引导青年学生主动参与活动、自主设计活动,要努力使活动真正成为青年学生接受和欢迎的品牌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市、各高校要将活动开
展情况与活动总结报团省委学校部。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王少华辛磊
联系电话:(029)88402353
邮箱地址:gqtxxb@sina.com
西安交通大学团委
联 系 人:王欢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wanghuan@mail.xjtu.edu.cn
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12篇
[ 作者:共青团 来源:哈工大(威海)新闻网 浏览:714 录入时间:2011年9月19日 ]
各院(系、部)团委:
为加强我校基层班团组织建设,更好的将明德修身教育、民族精神与革命传统教育、感恩与诚信教育、学习型班团组织建设深入到广大同学们的生活学习中,学校团委决定在各院(系、部)班团组织中深入开展系列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时间:2011年9月-11月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1、开展以“携手文明,明德修身”为主题的团日活动
为提高我校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礼仪素养,营造出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各班团组织可通过倡议、讨论、监督、体验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德修身活动。可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校园不文明行为开展大学生文明现状调查,在BBS上发起投票,对校园不文明行为进行点评;通过开展文明礼仪系列讲座、礼仪培训活动、专题辩论赛、班级讨论会、文明倡议等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活动,让同学们真正将文明意识融入到实际生活中,养成注重文明礼仪的行为习惯。
2、开展以“纪念百年辛亥,传承民族精神”为主题的团日活动
10月10日为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日,为弘扬自强不息、开拓奋进的民族精神,纪念“百年辛亥”,各班团组织可开展各类主题活动:通过观看辛亥革命影片,征集评比纪念性文章,举办“追忆辛亥革命”专题学生讲座、诗歌朗诵会、新时代下对“三民主义”的讨论会,或者针对“如何在当代更好的发扬和传承辛亥革命精神”展开班级内部讨论的方式,促进大家对历史使命感、责任感的认同,激发同学们的革命精神和爱国热情。
3、开展以“ 知恩于心,感恩于行” 为主题的团日活动
为强化我校大学生的感恩意识,使同学们常怀感恩之心,去关爱他人、奉献社会。各班团组织可以围绕感恩父母、感恩教师、感恩社会等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团日活动。通过集体观看亲情电影、举办以感恩亲情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为远方的父母及亲人寄送一封感恩的信、课前主动为老师擦黑板、课下帮助老师打扫办公室卫生、组织义务献血、爱心包裹捐赠,以及志愿服务走入社区等系列感恩活动,让同学们在活动中深刻体会感恩的含义,从而学会善待生活、善待环境、善待身边的人。
4、开展以“信守承诺,做诚信哈工大人”为主题的团日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各班团组织可以围绕 “诚信考试,拒绝作弊”、“按时还贷,拒绝违约”、“诚信就业,做优秀人才”、“以诚待人,信誉为重”等方面,开展“诚信讲坛”,引导同学们对身边的不诚信现象进行多角度的深入讨论,形成各班级的《诚信文明公约》,使同学们在活动中形成做人做事要以诚信为本的基本观念。
5、开展以“争创学习型班团组织”为主题的各种学习类活动。
为建立多层次的学习系统,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同学们合作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各班团组织可根据专业和年级特点,开展各类学风建设、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学习活动。
各班团组织可通过组织“我的学习故事”活动交流学习方法,设计能如实反映班级特色、班风、学风的班级口号,征集团支部内部记录学习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照片或DV等方式,营造出积极向上的班风学风,使同学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得到提高。
各班团组织可根据暑期社会实践情况开展经验交流会,也可深入到社区、福利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或者通过政企走访、热点采访等实践调研形式,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类学习活动,使同学们在各种实践经历的交流和学习中得到收获和成长;
各班团组织可根据年级特点开展“科技创新”类团日活动:学科竞赛培训讲座;邀请有参赛经验的学生或教师进行座谈;组织学习专利研究和申请的有关知识;在团支部内部开展创意比赛、征集发明创意进行评比和讨论、激发学生的创意灵感。通过开展的各类活动,使不同年级和层次的学生都能在科技创新类学习活动中得到满足和锻炼。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系、部)团委要把主题团日活动作为基层团建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确保每个班团组织在本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团日活动。
2、明确主题,务求实效。各团支部可以从上述活动中选取某个或某几个主题开展团日活动,各院(系、部)团委可根据专业设置、学生特点,分专业、分年级、分支部选择主题,并根据主题确定活动内容及形式。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13篇
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江苏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校团委决定本学期各团支部继续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为了使主题团日活动有计划按步骤进行,现将本学期主题团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团员青年的“爱党爱国•爱校荣校”的责任感为主旨,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出发点,按照“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立足基层、面向团员,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鼓励和倡导基层团组织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团员参与设计团组织生活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团员参加团组织生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生活的时代感和针对性,从而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巩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的成效,丰富和完善新形势下的团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活动主题
校团委结合喜迎党的十八大、校风、学风建设、构建和谐
校园、创建节约型校园等事件,并拟定若干个参考主题。各单位活动的具体内容根据总体安排,选取相关主题进行。
9月
迎新生主题教育 鲜花献园丁 暑期归来话实践 10月 喜迎十八大 高举团旗跟党走 爱党爱国、爱校荣校 11月
校风、学风建设
环保与节约 创意、创业、创新 12月 爱与责任 成长与感恩 诚信考试
三、活动安排 1.方案申报阶段。
9月17日(周一)前由各学院分团委将本单位各团支部(除新生团支部)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四个月的主题团日活动计划以电子文档形式报校团委,新生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
从10月开始进行,并将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三个月的活动计划于10月22日前报校团委,文件发送至:szyjw@qq.com,表格可到校团委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2.方案实施阶段。
根据本学期的整体安排,九月至十二月底,各单位围绕计划广泛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须及时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每月月底至第二月月初将《院系每月主题团日活动汇总表》及《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汇报表》报校团委,统一用A4纸打印。
3.总结评比阶段
十二月下旬开始,各单位组织基层团支部自评和互评,根据院系总体开展情况进行评议,评出院系级“最佳主题团日活动”,根据团委评选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相关通知上报评优材料,同时上报本学期“主题团日”活动总结。
校团委组成考评小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主题团日活动的计划、开展实施、活动效果、总结等方面评出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并结合院系每月上交的主题团日活动的汇总、校团委观摩考察、基层团支部宣传等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参评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的团支部,必须邀请校团委主题团日活动观察员观摩该活动,观察员名单将于近日公布。
4.注意事项:
(1)为保证主题团日活动正常有效的开展,便于考核,每个团支部根据本支部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本学期开展的主题团
日活动中,自由选定一次活动,将确定的主题团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前两天上报校团委。
(2)为了进一步宣传各单位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提高组织能力,各团支部在活动结束后,尽快将活动的新闻宣传稿件、相关照片以及组织活动的心得体会、方法经验上报分团委,分团委根据来稿情况进行修改并在团委网站上发表,来稿及发表情况将作为分团委及团支部学期末评优的依据之一。
(3)各团支部应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利用人人网、腾讯新浪微博等网络平台做好主题团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尝试使用微直播、微视频等手段丰富主题团日活动的形式,扩大活动在团员中的影响力。
四、活动要求
l.高度重视,广泛发动。
主题团日活动制度是新形势下团组织生活的一种创新形式,是对广大团员普遍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切实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形手段。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主题团日活动在基层团支部中广泛开展,使主题团日活动成为基层团支部开展团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
2.突出主题,重在创新。
主题团日活动要体现共青团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政治属性,体现鲜明的政治性,融思想
性、教育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体现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要求。同时,要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在创新上下功夫,体现时代特征、学校特色、专业特点和青年特点,使主题团日活动成为基层团支部组织生活的一次创新。
3.立足基层,注重实效。
各分团委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切实有效的方式调动基层团支部的积极性,立足基层,面向广大团员,吸引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要寓丰富的教育内容于新颖的活动形式之中,使活动主题得到最充分的体现,达到内容与形式的高度统一。把主题团日活动办成团员青年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有效载体,使主题团日活动真正成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共青团常熟理工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14篇
外语系各班团支部(不含毕业班):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当的丰功伟绩,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加强对大学生青年的理想、信念、责任教育,引导我系广大团青年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想建党90周年献礼,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组织中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团日竞争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4月——5月
二、活动主题:
创先争优立潮头高举团旗跟党走
三、参与对象:
全系基层团支部(不含毕业班)
四:活动内容:
1.志愿服务:如社区援助服务、环保节能宣传、节能行动、植绿护绿、校园文明风尚引导、美化校园环境等。
2.创业就业服务:如创业辅导、创业典型宣讲、创业就业见习、就业帮扶、就业政策宣讲、求职技巧培训、择业观念讨论、参观企业等。
3、校园学风建设:如学术讲座、技能竞争、演讲比赛、辩论赛、征文比赛、读书活动、参观考察、学习帮扶、班风设计、理论学习、成长论坛、典型学习、形势教育、政策宣传、修身教育、诚信守法教育、法制宣传等。
4、文体活动:如体育竞赛、趣味体育、音乐欣赏、展览欣赏、心理健康服务、观看红色经典电影等。
五、活动流程:
1、报名参赛
各参赛团支部应先填写好《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团日竞赛
活动申请表》在3月30日(本周三)18:20前向团总支送申报表,申报书要求打印版,电子版发至Ziwendiding@163.com报名参赛的团支部须按照计划开展团日活动。
2、开展活动
参赛的团支部根据上交的主题团日方案开展活动,活动后各团支部向系团总支提交总结(总结中须有活动现场照片),总结材料要求不少于1500字,并附活动现场照片,收交总总结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团支部可结合主题的需要邀请本系党政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或相关领域专家教师一同参加活动。院团委、系团总支将安排人员抽查部分团日活动的开展情况。
3、奖励措施
院团委组织评选,共表彰90个团日优秀活动,其中,一等奖20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40个。
院团委将于5月初公布评选结果,并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集体、优秀团日活动、团日活动负责人予以表彰。
六、活动要求:
请各班团支部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同时根据本班特点结合通知要求开展本月团日活动,营造氛围,力求实效。
外语系团总支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15篇
院团字〔2011〕3号
各团支部:
为庆祝建党90周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努力做到组织建设好,团员教育好,活动开展好,学生反映好,使广大青年团员更好地学习和成长,经报学院党委批准,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开展“建党九十周年”最佳主题团日评选活动。院团委将对各团支部申报的活动进行审批,评选优秀活动项目予以表彰和经费支持。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4月2日——4月25日
二、活动参考主题
1、庆祝建党90周年主题活动;
2、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主题活动;
3、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主题活动;
4、世园会志愿服务活动;
5、创先争优,树立三风(舍风、班风、学风)主题活动;
6、关注“两会”,学习“两会”精神;
7、支部创先我建言主题活动;
8、无烟支部,美丽校园活动;
9、拒绝白色垃圾,节水节电环保主题活动;
10、爱国爱校爱生活主题。
二、申报要求
各团支部均可申报,活动主题可在以上主题中选定,也可以自选主题。申报活动需填写《主题团日申请表》,由各团工委汇总后,于4月22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到团委邮箱,同时上交打印版。活动策划必须包含以下方面:活动主题、参与人数、经费预算、活动背景及目的、主要做法和流程、注意事项等,力求完整详尽。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团日活动是团员青年参与团组织生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对广大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各团工委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支部可以此为契机,通过深入开展活动,使团日活动成为团员青年接受教育,增长才干的坚实阵地。
2、突出主题,重在创新。主题团日活动必须突出主题,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在创新上下功夫,体现时代特征和青年特点。
3、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各团支部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方式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使其广泛参与,并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使活动主题得到最充分的体现,使主题团日活动真正成为增强团员意识,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
四、评审及奖项设置
各团支部对团日策划进行展示,院团委、各团工委书记和学生干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将在全院评选出最佳团日活动一等奖三名,奖励支部活动经费300元;二等奖6名,奖励支部活动经费200元;三等奖10名,奖励支部活动经费100元,特色团日活动奖若干。
五、活动开展
各团支部应在4—6月间根据策划开展支部活动,活动结束后向院团委提交总结(附照片),总结展示活动另行安排。
请各团工委认真组织各团支部踊跃申报主题团日活动,并对本系开展的团日活动积极指导、严格管理。
特此通知
附:主题团日申请样表.doc
共青团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实践雷锋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第16篇
主题班团日活动的通知
3月5日是学雷锋活动日。学习雷锋精神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必修的一门课程,我们要围绕学习雷锋精神的目标任务,丰富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注重学习活动的实际效果,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并营造学习活动的浓厚氛围,扩大学雷锋活动的社会影响,校团委将于三月份,在全校班级团支部中广泛开展 “学雷锋精神,扬文明新风”的主题班团日活动。
一、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3月10日):公布实施方案,各班级准备组织开展主题班团日活动。
2.第二阶段(3月13日):各班团支书将各班开班会的时间地点务必在3月14日(星期四)中午之前发给学习部李银州(***),【注意:参加校级的统一6:30】若是各班的教室使用出现冲突,请互相商量完后决定。(钥匙要提前借,多媒体记得提前检查是否可用,各班要提前10分钟到教室,自律会点名)
3.第三阶段(3月16日):我院学生会学习部将组成评比小组,进行全程检查评比。
4.本次评选将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数名。
注:有事可咨询王慧(***)。
二、活动要求
1.参赛对象:11级,12级和13级各班级。
2.活动内容要切合主题,形式力求新颖活泼,充分体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3.认真总结,加强宣传。各班级要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各种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认真总结团日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
4.总结的纸质材料于3月21日第二节下课上交到辅导员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到学习部杨梅英(62474933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