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前教育培训教案(精选6篇)
岗前教育培训教案 第1篇
桐梓县立蓥煤矿新工人岗前培训教案
授课人:
授课时间:
授课内容: 煤矿职工入井须知
(一)入井前的准备
1、入井前的准备
(1)煤矿职工要注意休息和饮食,下井前一定要睡好吃饱,使精神饱满,精力充沛。入井前严禁喝酒,以免神志不清,造成事故。
(2)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鞋,系好腰带、灯带、戴好矿帽,围上毛巾。不准袒胸露背或把衣服披在肩上。
(3)严禁携带引火物下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及带打火机的电子表等。下井前必须检查衣袋,将引火物放在井上安全地方,以免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
(4)入井前,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工作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搞懂记清,以便采取妥善措施安全地完成任务。
(5)入井前,必须准备好当班的工具、材料和零配件。对随身携带的有尖刃的工具一定要包好、绑牢或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防止碰伤自己或他人。
(6)领取矿灯。矿灯是井下工人的眼睛,一定要做到正确地使用和爱护,每个入井人员,在入井前都要领一盏矿灯。
2、领取矿灯后的注意事项
(1)领取矿灯后,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有灯头损坏、灯锁失效、灯盒漏水、灯线破损、有明线外露和灯光不亮等情况之一者。都要另换一盏好的矿灯。
(2)矿灯不要提在手里或背在肩上,更不准提灯线,灯头要戴在矿帽上。
(3)矿灯应随身背戴,如必须放下时,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碰砸损坏,不准将矿灯挂在电缆或电线上,以免引起事故。
(4)在井下,绝对不许敲打灯盒、灯头,不准打开灯头和电池盒盖,以免产生电火花引发事故。
(5)在井下遇到矿灯熄灭或损坏时,千万不要惊慌,更不准在井下打开修理。如果只有自己一人,应在原地等候工友到来,伴随出井;如多人在一起,则应派专人升井更换。
(6)升井后,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如果矿灯有毛病应及时向矿灯房交班,以便及时修理。
(7)下井前,在领取矿灯后,同时领取自救器,并对自救器进行检查。
(二)在井下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
(1)在井下各种运输井巷里行走时,不要走在轨道当中,应走人行道或运输道行人的一侧。如果没有人行道,必须走绞车道时,要预先与把钩人员联系,经同意后,方能上下,做到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如人员行走至中途,一旦发现开车现象,要立即进入附近的躲避硐或向把钩人员发出停车信号。
(2)井下走路时,要随时注意井巷里的各种信号,来往车辆和路标,不要大声说笑、吵架或打闹。
(3)在井下走路时,要戴好安全帽和矿灯,注意前方,拿好随身携带的物品,背着的不准超过头顶,扛着的要扛平,不要碰着架线、电缆或人员等。
(4)通过风门或风帘后,要随手关好,并切记不要把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打乱风流,造成漏风,引起事故。
(5)路过有人正在工作的地方,一要先打招呼,以免掉矸砸伤、碰伤。立井或斜井井底不准通行,要经绕道过去。溜煤眼不准行人和在下口停留。
(6)挂有“禁止通行”或危险警告标牌的地方,无论有无栏杆挡着,均不得进入。在井下最好两人以上同行,遇事可相互照应。没到过的、无风的井巷千万不要乱进和在里面睡觉。不属自己责任范围的设备设施不准随意开动,要爱惜井下设备。
(7)放炮员携带炸药时,要用专车分装运送,其他人不许与其混坐。
(8)车辆运送材料必须摆放整齐,不许超高、超长、超宽,并捆绑牢靠。特殊设备材料要用专用车辆,防止刮帮掉道或碰坏设备。
(三)交接班
井下影响安全的因素很多,而且情况时常在变化,如地质条件、顶板压力、瓦斯和设备情况等。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做到如下事项:
(1)在工作地点或指定地点,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2)对口交接:区(队)长向区(队)长交接,班(组)长向班(组)长交接,特殊工种与特殊工种交接,不能托人代替交接班。
(3)交接班时,要以工作为重,既团结友好,又要一丝不苟,不要推卸责任或故意挑剔毛病,按规定办事。
(4)交接班时要共同检查交接以下几点:①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规格质量情况。②工具、设备、设施和材料有无短缺和损坏;设备运转有无异常等。③通风情况,瓦斯大小,顶板压力和支护等安全状况。④工作面有无水、瓦斯、煤的突出预兆或其他特殊现象。⑤其他安全技术情况等。
(5)对交接班中的问题,一般要及时处理。大的问题必须马上报告上级,待接到指示后,再按规定处理,达到安全要求方能作业。
(四)井下工作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1)要自觉爱护井下各种设备和设施。随着煤矿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井下的设备和设施逐日增多,且科技水平越来越高。如采掘机械、提升运输设备、通风设备、监测设施仪表、自动控制和遥控装置、安全防护设施等等。它们对煤矿正常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都十分重要,随意拨弄和损坏,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因此,煤矿各种机械设备都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司机进行操作,由专人管理。所有职工都必须自觉地爱护井下设备和各种仪表设施。
(2)对井下通风设备、设施和通风构筑物,不准任意损坏。通过风门一定要随手关好,如就近有两道风门,切不可同时打开,对局部通风机不许随意开停;对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得把手伸进去摸风叶;发现风筒损坏要及时报告,由通风工进行修补。
(3)井下机电硐室是要害地点,除专业人员或持有许可证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随便入内。
(4)对井下设备,不准带电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牌,别人不准摘下此牌和送电。井下电缆必须悬挂在巷道两帮上,如果发现电缆掉落在地上,要报告机电人员及时处理。
(5)井下工作出汗后,千万不要站在风筒出风口吹或脱光衣服光着膀子,不准在井下睡觉。工作中间休息或吃班中餐时,要找安全地点,以免发生危险。
(6)井下工作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杜绝“三违”现象,搞好安全生产。
桐梓县立蓥煤矿新工人岗前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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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工的基本条件和职业道德
(一)煤矿职工的基本条件
(1)热爱煤矿事业,安心煤矿工作,遵守职业道德,热爱集体,以矿为家,做一名具有高度觉悟的煤矿职工。
(2)有健康的身体。煤矿职工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有禁忌病症者不得从事煤矿工作。
(3)学习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知识。每一个煤矿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学习井下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安全技术。以《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书。
(4)要熟悉井下各主要井巷的路径、避灾路线和各种安全标志,以免误入危险地区和迷失方向,发生意外事故。新下井的工人,必须先由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带领到井下熟悉路径和安全出口。
(5)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自觉抵制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煤矿职工的职业道德
煤矿职工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爱祖国,爱矿山,爱岗位。以煤为业,以矿为家,不畏艰险,不怕困难,坚忍不拔,顽强拼搏,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工作。
(2)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确保产品质量,讲究工作效率,勇于改革创新,争创一流成绩。
(3)遵纪守法,遵规循章,从严从细,一丝不苟。严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指挥,维护生产秩序,做到文明生产。
(4)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摆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要识大体,顾大局,勇于牺牲个人利益,乃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5)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艰苦奋斗,实干自强。处处精打细算,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6)遵师爱徒,团结互助,亲密工作,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
(7)树立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友谊等方面的道德观,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和同志之间的关系,与他人形成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与不良行为做坚决的斗争,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桐梓县立蓥煤矿新工人岗前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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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一通、三防”基本常识
(一)通
风
地面空气进入井下后,空气成分会发生很大变化,如氧含量减少,混入各种有害气体,混入矿尘和炮烟;另外空气的温度,湿度也会有变化,造成不良的气候条件,因此,矿井必须进行通风。《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氧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对不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巷道应及时打上栅栏,挂上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对报废的巷道和采空区及时封闭,对中毒者进行及时抢救。
一、矿井通风系统
每个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严禁独眼井开采,地面应安装主要通风机(消灭自然通风),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不准随意停风,保证井下有足够的风量。每人每分钟的供风量不得少于4m3;井下有控制风流的可靠通风设施(风门不得随意打开,通过风门应及时关闭),人人都爱护它。
井下要消灭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串联和老塘风、循环风,禁止在微风和无风条件下作业。
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应设在进风流中,如果硐室深度不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少于1.5m而无瓦斯涌出,可采用扩散通风。
二、掘进通风
我国煤矿应用最广泛的是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它担负着昼夜不停地向掘进工作面送风的任务。所以每台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并严格执行下列管理规定。
1、必须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无论掘进工作面正常生产或交接班,都不准随意停风,并必须保证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2、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3、未恢复通风之前,不得送电,进入工作。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其开关附近10m以内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以免发生循环风。
5、局部通风机的开动和停止,必须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经允许,不准去开动或停止局部通风机。
6、风筒必须吊挂在巷道一侧顶帮。在巷道里架棚、推车、搬动材料设备不得刮坏风筒,放炮时也不得崩坏风筒。风筒要吊挂平直、拉紧、拐弯处应平缓,勿使用同一规格的抗静电、阻燃风筒。
7、发现风筒口到工作面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风筒断开,风筒坏了,要立即报告通风人员,及时处理。
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与否,直接关系到掘进工作面及有关人员的健康、人身安全和安全生产,所以大家都要爱护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关心它的运转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
(二)防治瓦斯
一、瓦斯的性质
瓦斯是无色、无味、无臭,可以燃烧与爆炸的气体,它比空气几乎轻一半,因此容易积聚在巷道的上方、空顶处和上山独头巷道中;瓦斯无毒,但有窒息性;瓦斯难溶于水,但护散性和渗透性很强。
二、瓦斯的危害
瓦斯是煤矿普通存在、危害最大的气体,全国煤矿都是瓦斯矿井。瓦斯能使人窒息;瓦斯燃烧、爆炸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坏;瓦斯燃烧、爆炸也可能引发煤尘爆炸和火灾,危害更大。
三、瓦斯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瓦斯浓度达到5-16%;
2、高温热源,一般认为引火温度是650-750℃;
3、空气中氧浓度达到12%以上。
四、预防瓦斯爆炸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2、加强通风,做到供风稳定,连续不断和安全可靠,保证风量。
3、加强瓦斯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等问题。因此,《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和检测仪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是: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2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1)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
井下最容易积聚瓦斯的地点有:采煤工作面的上隅角、顶板冒落形成的空洞,不通风的盲巷等处。处理方法是引风冲淡、封闭等。
(2)防止瓦斯引燃
井下严禁吸烟,严禁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炉;禁止拆卸矿灯;井口房和通风机房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执行安全爆破,不准无炮泥或少装炮泥放炮,严禁放糊炮、明炮;严格明火、明电放炮。消除电气火花,井下要用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带电作业,严格使用明刀闸开关。井下严禁穿化纤衣服;管理好火区。
(3)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认真学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熟悉井下避灾路线,一旦发生事故,应有组织地按避灾路线迅速离开险区。
五、《煤矿安全规程》有关瓦斯浓度的规定
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2、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中,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华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六、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现场人员应坚决听从瓦斯检查工的指挥,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
七、在采掘工作面装药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要检查瓦斯,如果超过规定,要立即处理,只有待瓦斯浓度降到安全浓度以下时,才可装药和放炮。
(三)煤与瓦斯突出
一、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1、无声的预兆: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由硬变软,煤层厚度变化,倾角由小变大,煤层由湿变干,光泽暗淡,顶底板出现断层、断裂,波状起伏,工作面煤壁和支架压力增大,煤辟外鼓,发生掉渣、片帮等;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煤壁变冷,煤尘增大,打眼发生顶钻或夹钎等。
2、有声预兆:煤体中发生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响声、煤炮声,声音由远而近,由小到大;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压力大,支架发生折断声等。
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包括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四、坚持在地面放“出班炮”。
(四)防
尘
一、矿尘的危害
1、煤尘能引起燃烧与爆炸;
2、矿尘有职业病。尘肺病分为矿肺病、煤肺病和煤矽肺病三种。
3、作业地点矿尘浓度大,会影响视线,不利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二、煤尘爆炸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2、悬浮在空气中的煤尘达到一定浓度,一般认为是45-2000g/m3;
3、有点燃煤尘爆炸的热源(一般为650-1050℃).三、综合防尘措施
1、矿井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
2、煤层注水;
3、喷雾洒水;
4、风流净水;
5、放炮用水炮泥;
6、冲洗巷道;
7、刷白巷道;
8、湿式打眼;
9、采空区灌水;
10、及时清扫浮煤;
11、设隔爆棚,撒岩粉;
12、个体防护。
四、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岩帮、水炮眼、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措施。
五、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六、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洗沉积煤尘。
(五)防灭火
一、矿井火灾的危害
1、产生大量高温火烟和有害气体,造成井下人员大量伤亡。
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造成井下风流紊乱,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
4、产生再生火源,扩大灾情。
5、破坏矿井正常生产秩序,并使国家资源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二、煤炭自燃的早期征兆——人的直接感觉征兆
1、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道壁“出汗”(出现水珠)。
2、井下出现煤油、汽油、松节油或煤焦油和恶臭味,这是可靠征兆。
3、空气与煤壁温度聚增,水流温度也较高。
4、人感觉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这是空气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增加而氧含量减少造成的。
三、煤炭自燃发生的基本条件与预防
1、煤炭自燃的三个必备条件:煤炭有自燃倾向性,有连续供给足够氧气的条件,有积聚氧化热的环境。井下自然火灾一般发生在通风不良和乱采乱掘或冒顶处,封闭不及时或不严密的采空区,被压产生裂隙的煤柱,厚煤层分层开采。高落式采煤和急倾斜煤层开采回采率低、丢煤多的采空区。
2、预防自然火灾的措施
(1)选择合理的开拓、开采方法,如有少留煤柱,少切割煤层,少丢浮煤提高回采率,采空区及时密闭隔绝等。
(2)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严格执行通风管理制度。尽量减少漏风等。
(3)采用预防性灌浆。
(4)采用阻化剂,喷洒在巷道帮壁、浮煤表面、采空区等。
四、外因火灾的预防
1、做到安全用电。电器设备不过负荷运转,不产生短路,由于冒顶、跑车等破坏了电缆绝缘要及时修补,严防产生电器火灾。
2、严禁在井下使用电炉或灯炮取暖。
3、对机械设备运转部分要保持清洁和及时加注润滑油。
4、不得无炮泥、少炮泥爆破,严禁放糊炮、明炮,严禁使用变质炸药,坚持使用放炮器放炮。
5、严禁将烟草和打火物品带下井,井下严禁吸烟。
6、严禁在井口房、风机房附近20米内堆放易燃材料和明火。
7、《规程》规定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的地点,必须严格执行。
8、爱护通风设施和消防设备。
五、灭火的方法
1、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报告调度室。如果是电器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调度室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处在火灾区的人员必须有组织地迎着新鲜风流有秩序地撤离危险区,并随时注意风流变化,如遇烟雾有中毒危险时,应立即戴上自救器,尽快通过附近风门进入新鲜风流中去,通过风门后必须随手关闭。如确实无法撤退时,须进入避难硐室或构筑临时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2、灭火方法
井下灭火方法分为直接灭火、隔绝灭火和联合灭火三类。(1)直接灭火法。如用水、砂子或岩粉、高倍数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手雷灭火器及挖除火源等。
(2)隔绝灭火法。火区用密闭(防火墙)封闭,不供给空气,让火区因缺氧而熄灭。
(3)联合灭火法。为了加快已封闭的火区灭火,向火区进行灌浆、灌注隋性气体和调节风压法等进行联合灭火。
3、用水灭火应注意的事项
(1)要有充足的水量,防止水煤气爆炸。
(2)必须保持一个畅通的排烟通道,防止高温的水蒸气和烟流返回伤人。
(3)用水灭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头工作,射流由火源的边缘逐渐推向中心。以免产生过量的水蒸气伤人。
(4)不能用水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火灾。也不能用水直接扑灭油类火灾。
此外,一般不宜采用水淹火区或矿井,因为水淹后会造成较长的时间停产,灭火后又要排水、修整巷道,且煤经水洗后,更容易自燃。
桐梓县立蓥煤矿新工人岗前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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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
利
职工是企业的主体,在企业中处于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保证。搞好安全生产,也必须充分依靠职工,切实发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保证职工充分行使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并教育职工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煤矿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煤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职工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煤矿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职工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职工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撤离工作岗位,职工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职工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
煤矿职工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作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煤矿职工有权向上有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职工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职工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二)义
务
煤矿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证。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每个职工都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本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2、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煤矿为了预防和减轻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受到伤害和职业危害,按照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个人防护性装备。如果职工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就无法发挥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因此,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职工应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掌握各种事故灾害的客观规律,增强对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为此,煤矿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必须积极主动地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
职工直接处于生产作业场所,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最早、最容易。为了使有关部门和人员能及时迅速对事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小,每个职工都有义务及时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煤矿负责人报告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以便有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的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和其他不安全因素。
(三)劳动保护
为了保障煤炭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生命安全和健康,煤矿必须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煤矿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包括作业场所特殊保护和自我劳动保护。作业场所特殊保护可示为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治劳动保护。
1、人身安全劳动保护
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就是在特殊作业环境下所采取的特殊保护措施:
(1)必须建立井下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流通,防止有害气体对职工的危害。
(2)必须加强对井下瓦斯的监测,建立瓦斯监测系统,防止瓦斯中毒或爆炸。
(3)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避免煤尘爆炸。
(4)必须采取防水措施,建立排水系统,防止水灾事故。(5)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建立消防系统,防止火灾或因火灾引起瓦斯爆炸。
(6)加强救护工作,建立救护队伍,以便抢救事故。
2、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主要是防治尘肺以及物理、化学因素造成的职业危害。尘肺病是煤矿严重的职业病,煤矿企业必须把防止尘害和防治尘肺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防止煤尘危害,一方面应积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另一方面必须为职工配备防止粉尘的防护用品,避免或减少粉尘危害。防治尘肺病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定期对接触矿尘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诊断。
(2)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调离粉尘作业岗位。(3)对尘肺病患者,必须给予治疗或疗养,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尘肺病特殊劳动待遇。
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自救器、矿用安全帽、工作服、防尘口罩、护膝、安全靴(鞋)、安全带等,使其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竞争上岗,以“严”治理,是各企业的共识。一名当代的好矿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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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设施
井下安全设施
井下安全设施是指在井下有关巷道、硐室等地点安设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装置和设备,其作用是防止事故的发生或者缩小事故的范围、减轻事故的危害。
井下安全设施的种类很多,例如,在掘进的巷道中和其他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安装的瓦斯监测和自动报警断电装置,其作用是监测周围环境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当被测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安全值时,会自动发出报警信号,浓度达到危险值时,会自动切断被测范围的电力电源;井下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及各处的风门、风窗、风墙、风障等通风构筑物,其作用是控制和调节井下风流和风量,供给各工作地点所需要的新鲜空气、调节温度、稀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各机电硐室和巷道中放的灭火器、灭火砂箱、井下的消防管路系统及防火铁门等,是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的设施;井下探放水设备和水闸门是防止突然出水造成水害和限制水害范围的设施;机电运输系统的各种信号装置,包括各种信号灯、电铃、笛子、语音信号、口哨等,是指挥调度车辆运行或表示运输设备工作状态的设施;使用绞车的倾斜井巷中安装的各种挡车、阻车装置是防止跑车事故发生的设施;供电系统及各电气设备上装设的漏电继电器及接地装置等,是防止发生各种电气事故造成人身触电等重大恶性事故的装置等等。
为了使井下各种安全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真正发挥防止事故发生、减小事故危害的作用,所有井下职工都必须自觉爱护这些安全设施,不随意摸动,如果发现安全设施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以便及时进行处理。
火灾是无情的,它给人们带来灾难。矿井火灾也不例外,它能造成大量的矿物资源和物质财富的损失,并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还可以产生“火风压”使风流逆转,造成通风系统紊乱。而且,矿井发生火灾以后,产生大量剧毒的一氧化碳气体,使井下人员中毒伤亡。
矿井火灾预防:矿井火灾以“预防为主”。预防矿井火灾的一般性技术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井口房、井架和井口建筑物、进风井筒、回风井筒、平硐、主要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主要巷道的连接处、井下主要硐室和采区变电所等,都应该在岩层中开凿或采用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和填实。
2、设置防火门。在进风井口和进风的平硐口都应安设防火门,以防止井口火灾和附近的地面火灾波及到井下;进风井与各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的连接处都应设置防火门。要定期检查防火门的质量和灵活性。
3、设置消防材料库。矿井必须在井口附近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下每个生产水平的主要运输大巷中也应设置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并备有消防列车。灭火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灭火时消耗的材料和工具应及时补足。消防材料库中材料和工具,平时不准挪作他用。
4、设置消防水池。每个矿井都要建筑消防水池,井下可用上一水平的水仓做消防水池。井下各主要巷道中应铺设消防水管,每隔一定距离要设消防水龙头。
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年个3,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从事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工作,如果一定要在井下进行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楚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沙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
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不准使用黑色火药,因为黑色火药爆炸后火焰存在时间长,有使瓦斯引燃或引爆的危险。井下只准使用矿用安全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严禁用煤块、煤粉、炮药纸等易燃物代替炮泥,同时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源。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护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井下应使用绝缘电缆或不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其发火原因是:输送带为非阻燃胶带,驱动滚筒与胶带间过度打滑,托辊不转,胶带跑偏与机架摩擦,转换地点积煤过多,胶带被积煤压住造成过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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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煤矿职工井下避灾
煤矿职工井下避灾
井下事故的发生,往往在事故初期波及范围及危害程度都较小,这时是消灭事故,减少损失的有利时机。这时,现场人员要沉着冷静,根据事故情况尽可能利用现场条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抢救,将灾害事故消除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当灾情严重,现场所有遇险人员必须服从领导,组织起来,迅速撤离灾区,进行避灾自救。
(一)井下避灾自救的原则
井下自救应遵守“灭、护、撤、躲、报”的五字原则。
(1)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
(2)护: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产安全时,及时进行个人安全防护,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后捂住鼻、口等。
(3)撤: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立即选择安全的、距离最近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灾区。
(4)躲:如果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
(5)报:发生事故灾害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或通过电话及其他方法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情及遇险人员情况等。
(二)井下主要事故中的避灾自救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通常会有强大的爆炸声响和连续的空气冲击,此时,现场或附近的人员不可惊慌,也不要乱跑乱叫,要沉着、冷静,迅速判断发生事故的地点和自己所处的位置,听从统一指挥,采取正确方法,积极进行避灾自救与互救。
(1)位于事故地点上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当位于下风侧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沿避灾路线,迅速进入新鲜风流区,离开灾区。
(2)发生事故或在撤退过程中遇有冲击波及火焰袭来时,应立即背向冲击波俯卧在地板上或水沟内,头要尽量低,用衣物等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身体外露部分,尽可能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高温有害气体。
(3)撤离中最好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若遇巷道破坏严重、道路被阻时,应寻找安全地点临时躲避。躲避地点要选择顶板坚固、无有害气体且有水或离水近的地方。躲避中可用间断点亮矿灯或发出喊声,敲打管道、轨道、矸石等方法向外边发出被困信号,以便得到及时营救。
(4)避灾中,人人都要守纪律、听指挥,严格控制矿灯的使用,要照顾好伤员,适当的时候可派有经验的老工人(至少2人同行)外出侦察,经探险确认安全后,避灾领导人才可组织大家撤退,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以便救护队跟踪寻找。
(5)爆炸事故发生后及避灾自救过程中,要利用一切机会设法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尽量与地面保持联系。
2、井下火灾事故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现场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果火灾范围较大或火势很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时(或其他地区发生火灾并接到撤退命令时),要迅速组织避灾和自救。
(1)迅速戴好自救器,处在火区上风侧者要迎风撤退,自在火区下风侧者要沿最近的避灾路线躬身快速转移至新鲜风流中。
(2)如果烟雾已充满巷道,千万不要惊慌乱跑,要迅速辨别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沿着地俯身摸着轨道或管道有秩序地外撤。
(3)实在无法撤出时,要尽快在附近找一个硐室暂避,并把硐室入口的门关闭,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进入。同时在硐室外要留有明显标志并设法不断与外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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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防治水
一、矿井透水前的预兆
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当发现上述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采掘工作,加固支护,并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二、探放水原则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打钻时如发现卡钻、顶钻、水量突然增大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三、透水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立即将现场情况报告调度室。
2、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迅速组织抢救,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水点,以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如果确实无法抢救时,要有组织地沿避灾路线迅速撤到上一水平或地面。
4、如果已无法撤退时,可在独头上山工作面躲避,但要保持镇静,节约矿灯用电,坚信组织上会全力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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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作业
采掘作业安全
采掘工作面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一、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浮石(煤),确保安全。
二、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控顶距离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三、打眼
1、打眼前,要准备好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
2、打眼时,不准带手套,围(毛)巾不准露在外面,袖口要扎紧,以免绞住伤人。
3、掘进巷道应先延伸中腰线,按要求定眼位、定方向、定深度,使工作面炮眼眼底落在同一垂直平面上(槽眼应加深150-200mm),各炮眼不得互相打透。
4、了解工作面煤(岩)层及其顶底板性质和来压规律,根据变化及时调整炮眼数量、位置、角度、深度、眼间距离和装约量。
5、坚持八不打(眼): ①工作面通风不良不打;②瓦斯超限(1.0%)不打;③顶板不安全不打;④控顶距离超过规定不打;⑤工作面伞檐超过规定未处理不打;⑥瞎炮未处理不打;⑦风钻无水不打;⑧有灾害预兆不打。
6、打眼过程中,不准硬压、强推、头顶、肩找和脚蹬、屁股顶电钻,以免用力过大而烧坏电钻电动机。
7、风钻打眼要防止断钎伤人,因此钻工应“丁”字步、侧身站、手扶钻。始终保持炮眼、钻杆、机身一条线,不准入骑钻架。
8、多台风钻同时打眼,应使用相邻两台钻前后、左右、上下错开一定距离,以方便施工和保证安全。
9、炮眼的最小抵抗线应避开支架(柱)和淄子,防止崩倒柱或崩翻淄子。
10、在煤层中打眼碰到夹石应停止钻进,换一个位置另打眼;如果煤质过硬,电钻出现过负荷现象时,应停止推进,空转一会;如因煤质过松软而排粉不及,会造成夹钎,应注意减轻推力,并每隔一定时间将钎子退出一定距离排除煤粉,以减轻电钻负荷。
11、风钻打眼如遇软矸或泥质岩时,应加大水量及水压,边打边吹风,以便将泥浆吹出,并减小风钻推进力。
12、严禁在残眼上打眼,以免残炮火药引起爆炸。
13、打完眼后,应将钻眼工具放置警戒线外的安全地点,电缆盘放整齐。
四、人工装车
1、装车前必须先检查工作区域的支架完好情况,只有在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进行装车,不准在空顶下装车。
2、两人同时装车,动作应协调,车后不准站人。
3、大块矸石不准用铁钎装,以防滑落伤人,应用手搬入车内,但应防止碰手。并事先检查矸石完整性,防搬运中断裂伤人,过大的矸石应用大锤砸碎后再装车。
4、装满车,但四周不准超出车缘。
5、煤、矸、废料应分别装车。
6、在斜巷装车,不准站在矿车下方装车。装完后应进入安全地点。
7、在上山使用导向输拉车的工作面,导向输必须固定牢靠。
五、运输
1、人工推车的规定
(1)推车前应检查矿车、轨道情况,矿车变形严重、连接装置损坏时,不得使用:装车过满(超宽、超高)有可能碰管子、电缆、支架、风筒,应先处理;应检查轨道上有无障碍;巷道支护是否可靠;确认安全方可推车。
(2)推车时,必须抬判断用手推,注视前方,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并随时注意坡度变化,推下坡要带压杠,过弯道、道岔、巷道口、硐室出口、风门等应慢速运行,提前发出警号,并不得用车撞击风门,过风门后要随手关闭。
(3)不准磴车,不准放飞车,不准推串车。
(4)一次只准推一个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坡度超过7‰时,严禁人力推车。
(5)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轨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6)矿车掉道后,应及时通知后边推车人员稳住车,共内处理掉道车。
(7)推材料车时,应检查材料是还装得牢靠,是否超高、超宽。2、11.4kw以下调度小绞车操作安全
(1)绞车司机由班长指定责任心强,有按规定取得司机操作证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开车。
(2)绞车司机应检查车闸、离合器是否正常,各部位螺丝、销子是否坚固牢靠,提升方位是否正确,信号是否清晰可靠,固定顶柱是否可靠,绞车附近顶帮、支架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3)绞车信号不清楚,不准开车,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有压扁、扭弯、滚筒上有缠绳排列混乱等情况不准开车。
(4)绞车提升时,首先松开闸,送电后再压住离合器手把,停车时先停电后松闸;放车时,离合器手把松开,用刹车手把控制,不准松开放飞车,不准两个手把同时使用。
(5)不准用绞车拉掉道车。矿车掉道应立即停车,司机手不离闸把,抬车人应先将车支好,用长扛抬车,不准站在矿车下方处理掉道车。(6)不论空、重车(指一吨矿车),一次只准拉一个车。(7)没有特殊情况,不准中途停车。因遇特殊情况(如车掉道、半坡装、卸车等),将矿车停在斜巷时,司机必须手不离闸把,矿车下方应有可靠的挡车位置,并通知其下方不能有人。
(8)拉车过道岔、入车场必须慢速运行。(9)长时间停滞不前车,应切断开关电源。
(10)斜巷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上、下车场摘挂钩工及绞车司要必须严格把关。
(11)斜巷必须有可靠挡车器,不论上、下山巷道,向上拉车(不论空、重车)都必须带叉车器。上、下山的平台口应设阻车器,下山工作面往上5-10米应设挡车器。
(12)小绞车的安装位置与车辆最突出部分的间距应保持在300mm以上。小绞车的安装位置与车辆最突出部分的间距应保持在300mm以上。小绞车必须有四个可靠的顶柱,固定牢靠。
(13)严禁一人一边开绞车,一边推车。
3、摘挂钩工操作安全
(1)进入工作地点后,应先检查支架、顶板情况,确认安全方可工作。
(2)摘挂钩前,应检查各种挡车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否则,不准运行车辆。
(3)要等车停稳后,才准摘挂钩或扳道岔。挂好车以后,要等全部人员进入安全地点再行发出信号;拉材料车时,要对材料捆扎牢靠,不得超高、超宽。
(4)在斜巷中间停车装车、卸车或维修,应有专门安全措施和专用信号。
(5)上、下把钩人员每次发车前,应对连接部分(矿车碰头、链环、插销及钩头10米内的钢线绳进行认真检查)。
(6)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禁止人员爬车、蹬钩,严格把口。
(7)矿车进入上部平台车台后,应先合挡车器,后摘钩。(8)绞车信号必须按照煤矿统一规定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9)使用翻斗矿车运输或卸载时,必须等车停稳后,才准进行翻车。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防止坠落或脚踩空,车箱复位后,插销必须插牢。
4、工作面运料安全
(1)根据使用需要,检查材料质量、规格和数量。
(2)两人一起运送长材时,要相互协调,同肩下卸时必须先喊号或先放一头,再放另一头。
(3)装料要整齐,不准超高、超宽,并捆扎牢靠。(4)不准将头伸进两车中间连车或摘车。
(5)材料要卸在指定的地点,不碍施工,不碍通风,堆放整齐。(6)禁止使用运输机运料。
六、支护工作安全
1、木支护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尤其是扩帮、挑顶、放炮后及控柱窝时,必须严格执行。
(2)准备好材料和工具,木料应无腐朽、断裂现象。规格符合规定。
(3)任何支架(柱)都不准打浮煤(矸)上,木柱应大头朝上,在有坡度的地方,支架(柱)必须有迎山角,不准退山。
(4)木棚的棚口要严密,帮顶要背实,背板必须为双数,分布均匀。
(5)禁止在顶板的裂缝中架设支架,必须在裂缝两侧架设。(6)在空顶部分应架设前探支架,也可打临时支柱护顶,临时支柱在永久支架(柱)架设好之前不准回掉。
(7)棚子不准里进外出,高低不平,棚腿必须落到实处,有水沟的一侧的棚腿(或柱)必须深于水沟底,另一侧低于巷道底板150mm以上。
(8)在使用木棚支护的巷道,棚子必须紧跟工作面,在靠近工作面5-7m内,棚与棚之间应打拉手,特别是上山巷道,以防放炮崩倒棚子。
(9)支架时,要对电缆、风水管,风筒等要加保护,支架完后要悬挂整齐。
(10)因放炮、顶板来压或碰撞等原因造成倒棚、错口、歪扭、断裂等情况要及时处理;处理连续断棚,要从安全出口由外向里依次进行,并看清退路,加固附近支架。
(11)局部冒顶处,支架的上部空隙要背实,空隙过大要用绞架接顶。
(12)处理冒顶要有专人观察顶板。
(13)在煤仓或反井中支护,必须有专门设计与安全措施。
2、砌碹
(1)开工前,要检查工具、材料的数量与质量,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风水管、电缆及风筒等要妥加保护。
(2)拆除临时支架前,要清除退路上一切障碍,加固前后支架。(3)拆除临时支架的数量以规定的控顶距为限,破碎顶板处,一次只准回一棚,控顶距应缩小,坚持一人回棚,一人看顶板,工作人员应站在成巷下,并看清退路。
(4)施工顺序也可采用先架抬棚(或打顶柱),摘腿后刷帮挖碹沟,砌墙,等两侧砌好后,再回棚梁后砌拱部。
(5)开帮、挑顶、拉碹沟如需打眼放炮时,必须浅打眼,少装药、放小炮,其翻碴方向必须与发碹方向相反,刷成后的毛断面应不小于设计。
(6)回棚、扩帮、挑顶后,要随时敲帮问顶,特别注意处理伞檐,如有片帮冒落危险时,必须先架设临时支护。
(7)砌碹前,要用长钎子撬掉帮上浮石,确认安全后,方可挂中腰线,按中线找边线,按腰线立碹腿。
(8)墙基必须落在硬底上,基础内不得有浮矸、浮煤和流水,基础深度不小于设计,一般基础应比墙加宽200mm。基础找平后,应铺一层厚度为50mm的砂浆。
(9)立碹腿时要立端,再钉横拉板,两腿间应打拉手,碹腿要立在硬底上,必要时可垫料石;碹台必须竖立牢固,有3-5块碹板钉钉子,台距一般以1m为宜,碹台起拱线不得低于设计规定,也不高于设计规定20mm,同一碹台的左右两边拱基线应在同一平面上,碹台架设不得歪扭,要与巷道中线垂直。
(10)碹台跨度大于3.5m时,碹台横梁下要打立柱,碹台各节点应用螺拴联接,在斜巷支碹台应迎向方2°左右。
(11)碹板厚度为40mm左右,不得有节孔、裂缝。碹板应垂直于碹台,拼缝必须平整、严密。
(12)砌料石时应采用铺灰填缝法,不准用挤浆法,灰缝必须横平竖直,横缝不得小于12mm,也不得大于18mm,竖缝不小于10mm,不大于15mm,砌料石要平整,不得有瞎缝、干缝、重缝,压茬至少应压1/4料石长。
(13)灰沙浆比为1:3,稠度适宜,水泥标号应在450号以上。(14)砌碹拱应从两边同时向顶进行,最后在中心封口,封口时应由内向外进行,料石应垂直于拱上幅射线,禁止料石夸大头朝下,碹石要用石碴填实,随砌随填,不准填煤或其他可燃物。
(15)拱基线处不得留台阶。
(16)施工中的工作台要搭牢靠,不准用碹台的下弦作工作台的支柱。(17)成碹三天后才准拆除碹台,拆下的碹台应放整齐,碹板上的钉子应打倒或取出,碹台变形或损坏应进行修理,否则不准再用。
(18)工作地点应经常保持整洁,矸石应及时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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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矿井爆破安全
一、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未冻结的砂化甘油类炸药。
二、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炸药材料。
三、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得使用导爆管和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四、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五、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严禁明火明电放炮,严禁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放炮。
六、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工担任。
七、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破材料库房内,不得穿化纤衣服,也不得带电子手表。
八、放炮工必须把炸药和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不许混装,并加锁;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严禁将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
九、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工亲自运送,炸药由放炮工或在放炮工监护下由熟悉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领到爆破材料后,要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不要中途逗留,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十、爆破材料箱应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严禁乱扔乱放,放炮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十一、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放炮工作地点附近进行,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工作人员不准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装引药的数量,以一次放炮的炮眼相等,不准多做。
十二、从成把电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要先顺好脚线,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后的单个电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十三、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装前先用一根比雷管稍粗的尖头竹棍或木棍在药卷的顶部扎一个圆孔,再把电雷管全部插入圆孔内,并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将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禁止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十四、装药前的放炮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装药放炮,并向队、班长汇报,及时处理。
1、采掘工作面的支架落后于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留有伞檐时;
2、装药前或紧接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3、在放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4、在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
5、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十五、装药时,必须先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装药要一手带电雷管的脚线,一手持竹、木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使药卷彼此密接,但不得冲击、捣实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脚线与各种金属导电体接触。
十六、装药后剩余的炮眼必须用炮泥封严,对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都严禁放炮。用水炮泥时外余的炮眼仍应用炮泥封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物当炮泥,严禁放糊炮、明炮。
十七、放炮前,脚线的联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联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工一人操作。线的联接头一定扭紧并悬空,放炮母线在放炮前要扭结成短路,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体接触。
十八、联接后,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十九、掘进巷道时,放炮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放炮母线。放炮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二十、放炮前,机器、电缆和其它工具等,都必须可靠保护好或移出工作面。
二十一、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放炮前,附近20米巷道内,都必须洒水。
二十二、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二十三、放炮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即放炮员把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班组长检查安全警戒后,把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后把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
二十四、放炮员将放炮母线与放炮器连接好,先发出放炮警号(如高喊放炮了或鸣笛),再等5秒后,方可接通电源放炮。
二十五、放炮器的把手、钥匙必须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手把或钥匙插入放炮器内。放炮后必须立即将手把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二十六、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后,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煤矸、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只有在工作面炮烟被吹散后,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二十七、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手把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种;使用毫秒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二十八、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否则,只能在距瞎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在处理瞎炮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二十九、任何人在井下拾到没有爆炸的或残留的炸药或电雷管,都要交给放炮工或送到火药库统一处理。
岗前教育培训教案 第2篇
(教案)
职责:发货人员负责按规程拣选药品;复核人员负责按规程进行药品的出库质量复核。1.药品出库须经发货、复核两道手续方可发出;出库时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2.仓库保管员接到《销售单》后,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3.仓库保管员按《销售单》发货完毕后,在《销售单》上签字,将货交给复核员复核。4.复核员必须按《销售单》逐一清点核对购货单位、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生产企业、产品批号、有效期、发货日期等项目,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 况等按批号对出库药品逐批复核后,复核员应在销售单上签字盖章。
5.复核员认真做好《出库复核记录》,以便于药品质量跟踪,仓库保管员做好保管帐。出库复核记录包括购货单位、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记录保存五年。6.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标志。7整件与拆零拼箱药品的出库复核: 7.1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7.2拆零药品应按配送单逐批号核对无误后,由复核人员进行装箱加封; 7.3药品发货应使用统一的配送拼装箱,标明购货单位的名称。8.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8.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8.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8.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8.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8.5中药饮片单独拼箱。
9.出库时应当对照销售记录进行复核。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9.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9.2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
9.3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9.4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9.5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10.在采购退货管理和销售退货管理中,经申报和逐级审批确认后,仓库保管员点货,仓库复核员出库复核。
11.对于贵重药品实行双人复核。由发货员、复核员两人共同进行质量核对,并做好记录。12.特殊管理的药品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13.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操作规程
一、发货规程
1.接收单据:按照开具的《销售清单》通知发货员发货,发货前需检查:(1)销售清单所载明的客户名称、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等 必须与计算机系统销售记录相符,未相符的项目通知业务人员核实,重新开具正确的销售清单;
(2)销售清单须经财务人员签字方可发货
2.拣选货物:
(1)发货人员在拣选货物时应遵循“先产先出、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进行发货。同一药品在有效期相近的前提下,可先拣选零货。
2)发货人员在拣选货物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发现储存药品与计算机系统储存有差异,应认真查找原因,通过计算机系统采购记录、验收记录、销售记录及电子监管码出入库查询药品,记录差异原因、查询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3)发货人员在拣选货物时,每拣选一个正确合格的药品应在销售清单上标示,避免药品重发、少发。
(4)拣选正确合格的药品应按客户名称分别码放在发货区,码放药品应按品名、批号码放,水剂、糖浆、浸膏剂不能倒置。
二、复核规程
1.复核员必须按
《销售清单》遂品种、遂批号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核对。
复核项目包括: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家、剂型、数量、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复核时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处理:
(1)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开裂或松动、药品性状改变,重点检查药品封口;
(2)包装标识(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准文号、)模糊不清或脱落,重点检查药品有效期和电子监管码
(3)药品己超出有效期;(4)整件包装的药品外包装浸湿、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重点检查包装浸湿和封条损坏的药品
(5)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及复方甘草片有销售异常时应通知业务部核实。
5.2.3出库:经复核无误后,由复核员在《出库清单上签字(盖章)。
5.2.4记录:复核员及时将出库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做好出库复核记录,记录包括购货单位、药品通用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剂型、数量、批号、有效期、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姓名等内容。
5.3.2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当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5.3.3整件与拆零拼箱药品的出库复核注意: 5.3.3.1整件药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5.3.3.2拆零药品应按发货单遂批号核对无误后,由复核员进行装箱加封; 5.3.3.4药品拼装箱应当醒目标明购货单位的名称。5.3.4药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3.4.1尽量将同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箱内; 5.3.4.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4.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5.3.5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复核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
有第GSP第69条规定的直调药品情况的,应当由供货单位开具两份随货同行单,分别发往直调企业和购货单位。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直调企业名称等内容。
5.3.6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 5.3.6.1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当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 5.3.6.1应当在冷藏环境下完成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工作;
新护士的岗前培训 第3篇
1 临床资料
2008年我院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招聘条件, 进行严格考试、面试、健康体检、择优录用, 以保证招聘护士的基础素质。结果招收新护士共32名, 年龄18岁~25岁, 本科1名、大专1名、中专30名。选院内具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敬业精神、有一定管理水平的科护士长进行培训。建立、健全招聘护士管理制度, 参照《护士条例》由院领导、人事科、护理部共同参与制订《招聘护士管理制度》内容, 包括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工资标准、聘用与解聘、培训与考核、执业注册等规范护理行为。
2 培训方法
2.1 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
人性化服务理念是以人为本, 从他人利益、思维及要求出发, 尊重其选择而为他人提供服务。通过讲授服务理念和制度、护士服务礼仪规范、护理美学语言知识以培养新护士的服务意识。树立“以人为本, 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 要求新护士具备敬业精神, 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有强烈责任感, 尊重病人的人格, 对病人的宗教信仰予以尊重和理解, 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其健康。
2.2 相关法律与安全护理教育
随着人们法律知识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尤其近年来新闻媒体及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 病人维权意识增强, 对护理人员期望值越来越高, 为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把医疗安全教育作为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新护士必须学习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通过学习《云南省医院护理质量控制手册》《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 培养新护士护理安全意识、法律观念, 使新护士知法、守法、依法、护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为病人提供安全护理[1]。
2.3 健康教育培训
护理健康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评价、以帮助服务对象掌握自我保健护理知识和技能的, 以恢复、维护和促进服务对象健康为目的的一种教育活动。选择临床上常见的病种, 组织新护士观看录像或VCD, 让新护士掌握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与方法、与病人的交流方式以及入院至出院的标准健康教育流程, 让新护士认识到开展健康教育重要作用。
2.4 专科急救临床技术操作培训
包括临床科室医疗护理工作的基础操作, 如晨晚间护理、静脉穿刺技术、无菌技术操作等, 以及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流程的掌握和专科疾病的急救处理, 如给氧、吸痰、心肺复苏等技能。通过技术操作培训要求新护士掌握“三查八对”;掌握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适当的救护措施;培养新护士消毒隔离、无菌观念意识, 锻炼新护士的语言沟通能力。
3 效果
3.1 提高了新护士的素质
通过系统的学习服务理念, 调动了新护士的主观能动性, 增强了新护士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提高了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 对健康教育的方式和方法有了深刻体会, 树立了职业道德思想, 培养了职业情操。
3.2 减轻了临床的带教压力
培训使新护士都能够很快地掌握护理诊疗规则和护理常规, 各项护理操作技能规范, 适应护生到护士的角色转变, 为临床带教创造了良好条件, 减轻了临床带教的压力, 同时也使新护士能够更好地在短期内适应临床环境, 顺利进行临床护理工作。
4 体会
4.1 综合素质培养应持续不断
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有助于处理好护患关系, 有助于诚信服务, 有助于病人满意度的提高。不断培养引导新护士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 鼓励他们爱岗敬业。在护理工作实践中应以德为先、以质为本, 尊重和关心他人、敬畏生命、善待病人、无私奉献, 培养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
4.2 护理技能培训刻不容缓
护理工作就是护士运用各项护理技能满足病人需求, 为病人服务的过程。因此无论怎样变革岗前培训方法, 护理技能的培训都要放在重要位置, 要有统一标准, 有实践有考核, 同时要将新技术、新技能融会贯穿于培训当中, 使新护士进入后能够尽快适应护理工作需要。
4.3 提高护理质量, 保证护理安全
护理质量与安全是医疗服务的基石, 是医院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2]。高质量、安全的护理是病人选择就医最直接的标准之一, 由于新护士缺乏临床工作经验, 面对各种危重病人, 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稍差, 有时缺乏有效果的沟通交流, 极易导致护理安全问题的发生, 所以应做好新护士传帮带教工作, 岗前培训尤为重要。岗前要培养病人在繁忙、复杂的工作中对各种抢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风险意识, 树立“病人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 切实将病人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创建处理安全文化, 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保障病人安全。特别是《护士条例》的实施, 使护士执业更规范、科学, 保证护理措施有力, 对加强护士管理、保证医疗护理质量和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更有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冯素荣.招聘护士的特点及管理对策[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 2005, 21 (4B) :62.
岗前培训能否索赔? 第4篇
案情简介
2008年7月,程小东(化名)从某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毕业后,受聘于某医院检验科,从事检验医学工作。在其到该院上班伊始,程小东就与医院分别签订了聘用合同与岗前培训协议。其中,岗前培训协议规定:院方在2008年7月4日到2008年8月6日之间对其进行岗前培训,程小东在参加岗前培训后5年内离职,需赔偿医院相应的培训费。培训费标准以员工第一年全年收入计算,即将员工第一年所有收入之和算作医院对员工培训所花费的费用。“如果员工在5年内离职,第一年赔付培训费的100%,第二年赔付75%,第三年赔付50%,第四年赔付25%。”
2011年2月,程小东向医院提出离职申请,于是医院要求程小东赔偿50%的培训费,共计3万多元。随后,程小东便不再去医院上班。很快程小东找到了一家外企。但外企要求需要程小东将档案带过去,否则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由于医院坚持要程小东缴纳培训费赔偿金,否则档案就不予转出。无奈之下,程小东只好按照约定缴纳上述费用。事后,觉得有点“窝囊”的程小东,申请仲裁,希望拿回已经缴纳给医院的培训费赔偿金。
庭审中,双方都据理力争,互不相让。医院认为,医院是一个救死扶伤的机构,一个刚走出校门的医学毕业生,没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显然无法胜任检验师工作。为了促进年轻医务人员的成长,医院专门制定了带教和轮岗制度。因此医院认为,这些措施就是为培训程小东付出的有形成本,而程小东在合同期限未满时离职,理应赔偿培训费,以弥补其离职带给医院的损失。而程小东认为医院在2008年7月4日到2008年8月6日期间,所谓的出资培训并不存在。医院以扣留人事档案相要挟,当时缴纳所谓的赔偿金是无奈之举,医院没有出资对自己进行培训,索要培训费赔偿金并无根据。
最后,仲裁委裁决支持了程小东的主张。
作者简介
梁枫 现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讲师团讲师。
案件点评
实践中,只有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劳动者才需赔偿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
第一,用人单位给员工提供了除安全卫生教育、岗前或转岗等义务性培训以外的专项技术培训;
第二,用人单位必须有其劳动者参加培训出资的货币支付凭证,一般体现为发票。而这个发票应当是具有培训资格的培训单位(或学校)出具的,而不是企业自己开的;
第三,劳动者有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在上述案例中,程小东在合同期满前提出辞职的事实已被确认的情况下,判断程小东是否应向医院支付培训费损失,实际上非常简单,即医院只要出具为程小东进行技术培训的支付凭证即可。
然而,在本案中,医院所称的培训,并非医院出资的技术培训,而是员工的“入门教育”即为调整人员岗位而进行的转岗培训,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培训”范畴。此外,医院在培训尚未进行、培训费尚未有实际支出时,就在劳动合同中“预定”培训费的数额和赔偿方法,这种做法也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因此是无效的。
所以,如果医院要求程小东赔偿培训费损失,就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在2008年7月4日到8月6日之间,医院究竟给程小东提供了哪些出资培训,这里所谓的出资,应该是有货币支付证明的,例如缴费发票、车旅费等。否则,当培训的事实不能得到证明的话,培训费损失赔偿就无从谈起。
律师提示
通过上述案件,让我们对于用人单位在员工培训方面的管理提出反思。那么,在实践中,企业究竟要如何操作才能最大限度降低及避免因员工培训事宜带来的法律风险呢?企业应采取有效的培训风险防范措施。我们建议,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要建立制度约束。在通过制定合理的员工培训计划,采用先进的培训方式和技术,及时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基础上,必须建立必要的培训约束,以规避企业培训的风险。制度约束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改变培训不规范的现象。要变过去随心所欲的“人治”为“法治”,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培训制度,规范涉及培训的组织机构、经费投入、培训流程等各方面。同时培训制度与其他的人力资源制度以及整个企业的制度相协调,以保证培训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培训制度一旦建立,包括企业高层领导在内的每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这样,培训制度才能够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另一方面,签订培训协议。协议是企业和员工权利的法律保障,签订培训协议主要是针对培训周期较长、培训费用较多的受训员工。协议主要是明确企业为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员工运用自己所学为企业服务一定的年限。加强对契约的管理,不仅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也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利。把契约纳入培训管理,一旦出现纠纷,企业和员工都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其次,要合理利用法律手段。企业应加强法律手段的运用来限制不合理的人才流动,降低企业培训的投资风险,比如,应选择好培训时机。如同上述案例,一般来讲,入职时的岗前培训如果并非企业专门出资的专项培训,而仅是企业内部培训,一旦员工在服务期内离职,即使签订了培训协议,也往往不能按照协议索赔。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无论什么原因、什么情况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止。这就提醒企业,不要在试用期内出资对员工进行培训,如果确实需要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培训,最好缩短试用期或与之签订短期的劳动合同。
最后,要明确培训对象的选择标准。企业培训对象主要包括新进员工、转换工作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员工和有潜质的员工。投资于每种类型员工对企业带来的流失风险是不一样的,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在企业中制定选择标准,对每位员工一视同仁,避免培训对象选择的随意性。比如投资于有潜质的员工,投资费用比较高,企业能够得到的预期回报很大,同样存在的风险也很大。因为有潜质员工的培训结果很容易被其他企业使用,员工容易被高薪挖走,员工跳槽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规导读
《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驾驶员岗前培训教案 第5篇
摘要:驾驶员岗前培训用途:
本教案用于公司驾驶员岗前教育培训目的:使驾驶员了解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安全行车操作规程,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及岗位责任意识。
培训方式:组织学习内容:
1、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自觉遵守相关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向顾客提供规范化服务;
(二)忠于职守,维护企业良好声誉,保护社会利益及企业利益,同各种不法行为作斗争;
(三)工作积极,热爱本职,努力学习运营服务及安全运营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服务水平;
(四)增强服务意识,树立高度的荣誉感。
2、驾驶员运营服务规范:
(一)仪容仪表:
●营运中要保持服饰干净整洁,不准袒胸露背、穿拖鞋;●男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无袖背心,不准蓄须、留长发;●女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准穿高跟鞋。
(二)车容车貌●车厢内外卫生良好,车内无杂物,车身整洁光亮,喷饰、标识完整清晰,车窗内外不张贴未经公司批准允许的广告,不放置影响驾驶视线的装饰物。
●车内设施齐全完好
(三)文明礼貌用语: ●您好!请问您去哪? ●请您带好物品,再见!●禁止使用各种服务忌语。
(四)携带好行驶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将公司发放的上岗证放置、张贴在车内明显位置,方便乘客监督。
(五)按规定使用标志灯,车内无乘客时应当显示空车待租标志,(六)乘客上车时问清楚乘客到什么地方,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如有特殊情况需绕道行驶,应向乘客解释清楚。
(七)禁止甩客、宰客等违规行为
(八)乘客询问的问题,应当简明、扼要的清楚回答。坚持文明驾驶,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体。
(九)严格按计价器打表收费,禁止私自拆除、改装计价器或者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不得与乘客议价,不得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
(十)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应当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交公司管理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隐匿。
(十一)不得利用车辆为违法犯罪提供方便,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本单位报告;
(十二)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3、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要避免疲劳驾驶,保持旺盛精力,充足的睡眠,强化自我意识,加强体力锻炼,培养合理的饮食习惯,提高身体素质,合理安排行车计划,注意劳逸结合。
(二)起步时必须观察车内各种仪表,保证正常运行,左右反光镜和车外的障碍情况。严格执行“车未停稳不开门,门未关好不起步”的安全规定。低速起步,顺序换挡,根据道路情况正确使用离合器换挡,保持正确的驾驶姿态,确保安全起步运行。
(三)严格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始终坚持文明驾驶,礼让行车,做到不开英雄车、冒险车、赌气车和带病车。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
(四)会、让、超车:
①吸取“十次肇事九次快”的教训,行驶中注意“九防”:即车前车后防急穿;会车、超车防擦挂;道路良好防麻痹;视线不清防快车;交叉路口防抢道,溜滑路上防侧滑;雷雨季节防超速;弯道行车防侵线;夏季炎热防困倦。
②超、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在允许鸣号段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超前时,要确认前车让路后方可超越,查觉后有超车时,应选宽敞路段,减速靠右避让,放宽横距,不得故意不让或让车不让速。
③通过交叉路口、弯道、狭路、桥梁、繁华路段,应谨慎驾驶、两车并行侧向间距小于安全标准以下、遇大雾、视线不清和距对方来车150米以内严禁超车。
(五)夜间行车①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停车须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②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谨慎超越。
③会车时如遇对方车辆不关闭大灯,可闪光示意,必要时靠右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④在有路灯地段,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突然不亮,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边停车,若判断不清应立即停车,严禁摸黑行驶。
(六)雨天行车①雨刮器必须灵敏有效。若失效,视线不清应停车修复。②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制动和急打方向而造成制动单边溜滑。
③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辆、行人突然横穿。
(七)雾天行车①行车前,检查防雾灯及灯光是否完好有效。
②能见度在5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能见度在3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能见度在10米内,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能见度在5米内严禁行驶。
③遇大雾、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强行超车。遇浓雾时,应停驶观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专人指挥,方才通行。
(八)结冰路段行车①应根据气候和道路情况,携带蓬布、防滑链、三角木、牵引索及其它防滑、取暖物资。
②通过结冰路段时,应自觉使用防滑链条和其它安全装置,遵守时速规定,防止紧急转动而造成事故。
(九)故障和停车①车辆在行驶中,因转向、制动、传动、雨刮器等机件发生故障,直接影响安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油路故障时,严禁直流供油和勾油行驶。
②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在宽阔的地段紧靠道路右侧停车,在交叉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将车辆移出路口,靠右停放,并正确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③车辆长时停放,应按规定的地点停放,拉紧手刹,推进排档巡视检查无误后,切断电源开关,锁好车门。(如停放处有坡度必须在轮胎下设置防滑装置)
(十)事故的处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尽快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立即拨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公司管理负责人,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车辆损失和人员受伤情况,并协助交警作好现场处理,对事故不得瞒报或漏报。
4、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凡在公司从业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及地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按时参加公司每月安全例会学习及组织的相关培训教育活动。
(二)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打表计价,不得超载、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车,必须严格执行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的驾驶员休息制度,严禁疲劳驾驶。
(三)乘客上车时要严格做好“三品”检查,不得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发现违禁物品要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处理。
(四)做好“一日三检”(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工作,保证车辆技术良好。每月必须到公司指定修理厂进行例检,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修整,不得拖拉延误。
(五)按时做好车辆的年检、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GPS维护等工作,确保车辆符合道路客运等级要求。
(六)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非本公司驾驶人员驾驶,如违反规定,一切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岗前教育培训教案 第6篇
教案编号:3
课程名称:零件普通机床加工——铣削加工基础 课程性质:必修
适用专业:数控、模具专业
年级:2级 学年: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学时:2
周数:1
编写时间:2011年8月20日 教学基本内容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学习X5032立式升降台铣床主要部件名称、结构及用途。(2)技能目标:掌握铣床的操作技能。
(3)情感目标:培养学生安全文明生产意识,提高学生职业素养。
二、教学重点及难点:
教学重点:铣床主要部件结构及用途。
教学难点:正确的操作铣床技能。
三、教学方法:讲授、现场指导。
四、教具:X5032立式升降台铣床挂图
五、教学过程
1、导入新课(5m)
在实际生产中,绝大多数的机械零件需要通过切削加工来达到规定的尺寸、形状和位置精度,以满足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要求。铣床因其生产效率高,加工范围广,是目前机械制造业被广泛采用的机床之一。也是许多高校某些专业的基础教程之一。
2、讲授新课
(65m)
(1)铣削加工概述:铣削是以铣刀旋转作主运动,零件或铣刀作进给运动的切削加工方法。
(2)X5032型铣床的加工范围:平面、凸台、沟槽、特型表面、齿轮、凸轮、钻孔、镗孔等。
(3)铣床分类:铣床按结构和用途可分为X6132型卧式万能升降台铣床、X5032型立式升降台铣床、X8126型万能工具铣床、X2010型龙门铣床等等。X5032型立式升降台铣床,是目前我国企业中应用较为普遍的一种机型,而且其结构、性能、功用等诸多方面非常有代表性。
(4)铣床的结构名称及其功用:(5)铣床操纵手柄的用途:
(6)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生产是工厂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直接涉及到国家、工厂、个人的利益;影响着工厂的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影响着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影响着工人的人身安全。作为职业院校的学生,进入学校实训的初期,就应该培养好安全文明生产的好习惯,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3、巩固练习(10m)
熟悉机床,按学到的铣床各部件用途,操作练习巩固提高。
4、课堂小结
(5m)
这节课了解了铣床的分类,什么是铣削加工,并着重讲解了铣床主要部件的名称、结构及用途,通过学习我们应能对铣床进行简单的操作。
5、课后作业(5m)
(1)加深理解铣床各部件的用途,熟练操作机床。(2)查阅资料看看铣削加工与车削加工的不同之处。
六、[附]:板书设计
七、教学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