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证办理流程范文第1篇
行政许可项名称: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许可项目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1996年1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
许可收费依据:本项目不收费
许可证照:《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外国人就业证》
行政许可审查总时限: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10个工作日;《外国人就业证》5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外国人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不得聘用外国人。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
监督检查举报电话
许可事项政策咨询电话:1233
3 行风监督举报:123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层大厅
电
话:63167708
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程序
(一)申请
1、申请方式: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工作证件,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办理手续 。
2、申请材料
(1)《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盖单位公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彩色照片一张;
(2)聘用外籍人员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单位情况、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聘用意向书》(用人单位加盖公章。聘用副总经理及以上职位需带《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董事会2/3以上成员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或章程中规定负责人签字后的任命书,决议、任命书需加盖公章);
(4)中文简历(简历中时间应精确到月,须不间断描述至今);
(5)学历证书及取得学历证书后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是指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和中国政府承认的执业(技术)或职业资格,提供材料为外文,需提供本市专业翻译公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翻译件)
(6)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由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7)有效护照复印件;
(8)无犯罪证明原件(提供材料如外文,需提供本市专业翻译公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翻译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注意事项:①如为在京分支机构,还需分别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批准证书复印件;②内资公司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外资公司提供批准证书);
(10)单位经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工作证明(经办人名片、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经办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11)其他注意事项:
①如单位聘用的外籍人员从事具有外国特色的职业(工种),如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应提交其本国政府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证书,该证书须经过取得证书国家的公证机关开具的公证原件,以及专业翻译公司盖章后的翻译件原件。(提供材料为外文,需提供本市专业翻译公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翻译件)
②用人单位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③《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逾期作废;
④外籍员工持(Z)签证入境后,需在十五日内持《就业许可证》和相关材料办理《外国人就业证》。
(二) 受理
1、受理条件: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受理岗位: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证件办理科工作人员
3、岗位职责: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4、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受理凭证。
(三)审查
1、审查标准: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岗位: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证件办理科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
3、岗位职责:
(1)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科室负责人进行复审。
(2)科室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报主管主任进行审定。
(四) 决定
1、审定标准:提出申请的单位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定岗位及职责:
主管主任:对材料审查,做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3、审定结论及送达
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制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不准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申办《外国人就业证》程序
(一)申请
1、申请方式: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工作证件,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办理手续。
2、申请材料:
(1)一般单位
①《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盖单位公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彩色照片两张;
②《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
③ 体检证明原件(由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
④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护照首页和有效“Z”签证页);
⑤《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⑥《劳动合同》复印件(注意事项:①属境外单位派遣,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相应证明和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协议,并注明聘用期限;②劳动合同或其他材料如是外文,需提交专业翻译公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翻译原件);
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事项:①需加盖单位公章;②如为在京分支机构,还需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⑧经办人员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工作证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中介机构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
①《外国人就业登记表》(盖单位公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彩色照片两张;
②《工商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文简历;(时间精确到月,须不间断描述至今)
⑤体检证明原件(由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
⑥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护照首页和有效“Z”签证页)
⑦《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⑧无犯罪证明原件(提供材料为外文,需提供本市专业翻译公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翻译件);
⑨学历证书及取得学历证书后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是指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和中国政府承认的执业(技术)或职业资格,提供材料为外文,需提供本市专业翻译公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翻译件)
⑩市工商管理局年度报告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受理
1、受理条件:用人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受理岗位: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证件办理科工作人员
3、岗位职责: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3)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具受理凭证。
(三)审定
1、审定标准:提出申请的单位符合申请条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定岗位: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证件办理科工作人员
就业失业证办理流程范文第2篇
(一)、第一次办理报到证
1)毕业生将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
2)就业指导中心到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3)毕业生凭离校小条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凭《报到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改派
1、所有已派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的毕业生,如需改派请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无须到学校。
1)如毕业生已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过报到(落户)手续,改派后,请凭新《报到证》到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情请咨询省招就中心;
2)如毕业生未曾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过报到(落户)手续,请在改派后凭新《报到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变更手续,详情请咨询我校保卫处户籍室。
2、对于已派往各地人事部门(人事局、教委毕分办)的毕业生,如在当地就业无需改派,由当地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地方政府部门直接进行调配;如异地就业,请直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程序如下:
1)原派遣单位需在原《报到证》上注明“同意改派”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
2)将上述《报到证》和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3)凭新《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变更手续。
3、派往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如需改派,请直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1)将原《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材料(需院副书记签字)、新的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
2)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好改派手续后毕业生需持新《报到证》与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变更手续。
补办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说明
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毕业生
方法1:
1)如原报到证遗失,需重新补办新的报到证,原报到证持有者须在遗失报到证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报到证作废的遗失启事。遗失启事须包括以下内容:毕业生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例:遗失 南林大报到证,编号200910284100001,声明作废。(原报到证号可向就业指导中心查询)
2)补办户口迁移证需要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再去学校保卫
处户籍室补办。
方法2:
直接带身份证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交50元补办费用,可直接补办。
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1)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
(2)凭证明到省招就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调配章;
(3)1997~2001年的毕业生在毕业院校已开具证明后,需先去教育厅学生处核实情况是否属实,经学生处批复意见,再由本中心加盖调配章。
(4)1997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补办证明流程如下:
1 )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
2 )携证明至江苏省人事厅档案馆(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查询当年毕业生分配名册;
就业失业证办理流程范文第3篇
在长春市内注册的非个体经济组织招聘的高级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
二、提供材料
1、拟招聘用外国人的报告
报告名头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详细地址、占地面积、人员数量、上年利润情况)和聘用外国人的具体原因。盖聘用单位公章
2、外国人护照(原件、复印件及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件)
3、外国人近期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地点:普阳街 长春市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十楼取表,旁边医院体检。
4、聘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拟聘用的外国人的履历证明
6、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聘用工作的学历和资格证明(需中文件。宇鹏翻译工作室地址:上海路与大马路交汇处“万晟现代城2号楼1901室”,电话:870582
36、87058238)
7、填外国人就业申请表2份(盖单位公章) 在长春市人社局国际合作处取表(或在长春人社网下载)
8、填外国人就业劳动合同书 2份 在长春市人社局国际合作处取表
三、办理流程
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
1、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际合作处,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地址:西民主大街809号212室,电话:89871379 (15个工作日办理)
2、到吉林省贸促会办理邀请函(需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地址:呼伦路与人民大街交汇处电话:82758256
就业失业证办理流程范文第4篇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失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单位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缴费单位劳动工资月报表;
4、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予以登记。
**失业保险费缴费申报的主要内容及程序**
缴费单位必须到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其主要内容包括缴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及帐号、职工情况、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等。具体要求是: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失业保险费申报缴纳核定表》,并附上劳动工资月报表、职工缴费花名册以及异动情况的相关资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呈报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缴费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变更登记事项**
在缴费单位的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开户银行帐号等事项中的任何一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失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失业保险登记:
1、变更失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的证明;
3、《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审检证》
4、参保职工花名册等。
**缴费单位办理失业保险注销登记程序**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失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失业保险登记:
1、注销失业保险登记申请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表;
3、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的法律文书;
4、缴费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清算单据;
5、《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审检证》;
6、《参保职工花名册》。
**企业事业单位办理失业人员申报备案的有关资料**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1、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凭证及参保人员名单;
2、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证明书;
3、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经济补偿标准凭证;
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
5、武汉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解除(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通知书;
6、企业经济性裁员,应提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的裁员方案;
7、省、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程序及提供的有关资料**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经备案审核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失业人员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核定其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发放《武汉市
失业人员证》,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待遇**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计算,具体为:缴费时间满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3、应征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就业失业证办理流程范文第5篇
想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朋友们,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两寸近期彩照、完整填写的就业创业证申请登记表。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准备好以上材料以后可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地户籍可在常住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之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领取就业创业证即可。
对于大学生而言,就业创业证有什么好处呢?持证的毕业生在毕业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到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除此之外,还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可以享受。所以乔布简历小编认为,有创业想法的小伙伴不妨去办理一张就业创业证,以帮助自己的创业之路。
就业失业证办理流程范文第6篇
问:什么是失业?失业证明如何写原因?
答: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得不到就业机会或丧失劳动机会,这种情况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由本人提出辞职,将属于非自愿失业,就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一般我们都会写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问:失业金办理应准备哪些资料?
答:凡失业保险保满一年可以领取失业金.可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合同、一寸照两张、终止合同证明、失业证明(居民户口还需带户口本)去人才中心二楼办理。农民可以一次性领取,居民分月领取。
外来务工都是默认为农民的
问:失业金如何计算?
答:第一年为二个月,后每8个月为一个月
问:请问一下如果有一位员工在一家公司上交了养老保险的,离开没有去领过失业金,后来又到另外一家公司上班又交了养老保险的,如
果在离开这家公司去领失业金,能不能领到两家公司的失业金还是只能领到一家的呢?
答:可以累积的。也就是说只要以前没有领过的,到最后一家公司离开就可以一次性把前面的全部可以领走。失业金一生只能领取24个月。
问:个人参保一样享受失业保险吗?
答:个人没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个人参保是不能享受的。个人参保就只有养老跟医疗的。单位养老是捆邦了失业,工伤,生育的。
问:失业金申请及办理受理地在哪里?
答:根据失业者的户籍性质分居民户口及农村户口,受理地点也不相同。失业者的户口所在与工作参保地不在同一地点时,若为农村户口的则在参保地办理失业保险并领取失业金,若为居民户口的则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