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民间组织范文第1篇
与一般商业机构相比,非营利组织所面临的问题大不相同甚至更具有复杂性和广泛性,因此,非营利组织的持久存在不仅依托于伟大而清晰的使命和健全灵活的体制,更有赖于卓越领导者的有效领导。
非营利组织领导的定义。非营利组织的领导在一定的环境中,为实现非营利组织的既定目标,对非营利组织成员进行统御和指引的行为过程。
非营利组织领导的特征。
第一,非营利组织的领导要求精益求精。这是因为:非营利组织的使命使其具有更高的荣誉感,人们对其期望很高;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使得如果领导无方,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无法吸引高素质的志愿者。
第二,价值导向。非营利组织会受到多方干涉,需要强有力的领导者;而在做出相关的决策时,领导者必然会运用到他的价值观来影响决策和他人;因而其下属也会体现其价值观。
第三,弹性化领导。非营利组织的成员是以志愿者为主的,他们不以营利为目的,因而,对其要进行人性化和弹性化的领导,偏重满足其精神需要。
环保民间组织范文第2篇
各位代表、各位会员:
今天,岫岩满族自治县民间组织促进会暨第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在这里隆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民间组织促进会章程》、《会费收取标准》,并选举产生了协会第一届领导班子,在与会全体的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在此,我受民政局高海莹局长的委托,谨代表岫岩县民政局,对岫岩满族自治县民间组织促进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一届民间组织促进会领导班子表示亲切的问候!社会组织作为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工作的得力助手,希望县民间组织促进会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促进会这个人才聚集、联系广泛的组织优势,竭尽全力,扎实工作,努力为社会组织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开创我县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截止目前,我县现已注册登记的县级社团组织40个,其中:行业协会28个、学术性2个、联合性10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2个,其中:种植业22个、养殖业9个、扶贫互助社21个;民办非企业,其中:劳动部门10个、民政部门24个、科研部门4个,这些社会组织的发展已经带动了我县的经济发展,在政治、经济、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广泛的积极作用。今天暨是岫岩满族自治县民间组织促进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民间组织促进会的工作 1
会议,据此,我就如何发挥我县民间组织促进会的作用,简要提几点意见:
第一,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民间组织促进会作为一个社团组织,是众多社团的联合体,可以说是“社团中的社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各项改革的深入,民间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经济、科学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相并列的第四大社会组织和法人代表。所谓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健全组织、提升能力、培育扶持、规范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促进城市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概括起来就是:发展是前提,建设是核心,培育与管理是基本手段,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是根本目的。第二,要充分发挥作用
我县民间组织促进会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全县性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促进会的基本性质就是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促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建设管理的健康发展。主要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要围绕服务政府职能,发挥好承接政府职能、增强社会自治的重要载体作用。今后一个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会进一步加快,政府将不再包揽一切事务,政企、政事、政社逐步分开,众多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职能将向社会分离和转移,“小
政府、大社会”格局日益明显。社会组织植根于公众,是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为人民群众开展社会自治和互相服务,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平台,是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的桥梁和纽带。
(二)、要围绕服务会员职能,发挥好反映群众诉求、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权利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愿望日趋强烈。社会组织生长于公众,是不同群体实现自己意愿、维护自身权益的利益共同体,为人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有序扩大政治参与,提供了重要的组织渠道。
(三)、要围绕服务社会职能,发挥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作用。要注重社会组织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三,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保证建设与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整合力量。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县民政局今后将按照“分类管理、扶持发展、严审批、严监管”的指导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全力培养和发展社会组织;县民间组织促进会要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组织工作的重大意义,配合好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一切有利于
社会组织发展,提高社会组织的境界标准和创新能力,积极主动依法按章程开展工作,县民间组织促进会领导机构成员一定要尽职尽责、多思考,干实事,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要健全组织,充分发挥构建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机制,提升能力。健全各类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基础。要在依法登记基础上,推动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全面协调发展,促进和加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得社会组织得团结,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交流、交往、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形成门类齐全、覆盖城乡、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社会组织体系。同时,要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增强服务社会功能。要主动研究当前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把握规律,找到症结,积极推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创新,使其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 要规范管理,强化自身。规范管理是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重要方面。我市社会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仍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加强规范管理也就显得更为迫切。切实加强管理和自身建设,是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必须重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着力解决登记管理机构问题,不断加强登记管理,努力开创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环保民间组织范文第3篇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 依靠资源高消耗和资本高投入, 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 传统发展方式由于忽略经济总量和经济质量的统一以及经济增长和资源环境承受力之间的平衡, 受到了资源、生态环境的严重约束而难以为继。如果不能引起足够重视, 这些危机将越来越成为制约我国效率加快、效益提升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 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 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 强调了绿色发展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关键。环境治理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议题。近年来, 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 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步伐越来越密集, 逐渐呈现出社会组织、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三大领域齐头并进的宏观架构。中央政府2013年首次提出“推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2017年民政部、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开始逐步探索由环保社会承担环境管理责任。环保社会组织作为第三部门, 对推动国家多元协同机制的形成、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尽管理论界就环保社会组织的行为展开了大量研究, 提出环保社会组织在降低环保成本, 推动全民参与环境保护运动方面作用突出;少数学者开始尝试通过环保社会组织的行为展开案例研究, 但是, 描述性研究和个案研究都不足以深入解释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效应。鉴此, 本文试图突破传统研究和整体关系模式理论的研究范式, 以环保社会组织为主体视角, 通过手工收集中国100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2007-2014年的相关数据, 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混合研究模式, 深入检验环保社会组织的环境治理效应, 竭力呈现环保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运作机制, 为我国多元共治的环境体制建立提供新的视角和支撑。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
(一) 基本检验
环境宣教是环保社会组织最基础、最广泛也是最重要的参与方式各类环保社会组织都充当了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角色。而随着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 我国环保社会组织已日益成熟并由环保宣教者逐步转变为环保倡导者。在政策倡议过程中, 环保社会组织和媒体之间形成“紧密型”联盟, 环保社会组织之间则形成“松散型”联盟, 倡议联盟模式的构建成为环保社会组织倡议行为得以实践的重要推动力。综合现有文献和中国的现实情况, 我们认为环保社会组织可以增强社会信任, 通过政策倡议、舆论监督等方式, 在环保教育、环境维权和参与决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最终推动地方环境治理, 减少我国生态环境污染。基于以上分析, 本文推出以下假设:
假设1::环保社会组织能显著促进环境污染的降低, 环保社会组织越发达, 环境污染程度越低。
(二) 分类检验
近年来, 中央政府已开始高度重视环境保护。自2006年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开始, 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在中央政府2007年出台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中实现环保考核方法的操作化, SO2和COD这两类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十二五”规划又进一步将NOX (氮氧化物) 、NO2 (二氧化氮) 列入约束范围, 以走出当前的污染困境。环保社会组织可以借助自己社会资源的优势, 成为地方政府治理环境的辅助力量。从这个角度说, 环保社会组织与地方政府形成的是合作互补, 环保社会组织会有意识的去控制约束性污染物的排放量。
假设2:环保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是一种合作互补的关系, 较之一般的环境污染排放而言, 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对约束性环境污染物排放的减少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环保社会组织是以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和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是从社会公众中产生, 具有贴近公众的先天性特征。环保社会组织的非营利性要求它以谋求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 谋求改善环境质量, 为全人类提供一个碧水蓝天的生存环境。同时, 公众可以通过环境信访、环境群体性事件等参与行为, 直接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 促使地方政府采取更多的环保举措改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社会组织在参与机制上, 可运用“针灸法”, 从问题源流、政策源流以及政治源流对政策议程实施影响。基于以上分析, 本文推出以下假设:
假设3:环境污染的公众感知程度越高, 环保社会组织的作用越明显, 即相对于公众感知程度低的污染排放, 环保社会组织对感知程度高的污染排放的影响更为显著。
三、研究设计
(一) 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的样本是2007年2014年间中国11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数据作为初始研究样本。在样本筛选的过程中, 为构建一个平衡面板数据, 剔除缺失值个数大于2的城市, 最终得到100个城市的有效观测值。在有效样本中, 样本的缺失值用临近两年的均值代替。相关数据来源情况如下;
(1) 环境污染数据:考虑环境治理的异质性较高, 我们选择了二氧化硫、工业废水、工业氮氧化物和粉尘这四种主要污染物, 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年鉴》。
(2) 环保社会组织数据:根据相关文件可知, 我国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由于基金会的登记部门一般为省级及以上部门, 本文研究对象中, 除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四个直辖市外, 其他样本均为地级市。因此, 本文的研究对象仅包括生态环境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数据来源于《中国民政统计年鉴》。
(3) 其他数据:政府治理投资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政府环境规制数据主要来源于“北大法宝”数据库;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数据来源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 (NRDC) 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 (IPE) 。因2007年未发布环境信息公开指数, 用2008年数据代替, 2013年评价指标略微调整, 但不影响指标含义;第二产业结构来自《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工业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来自于《中国环境年鉴》。
(二) 计量模型与相关变量说明
其中:i=1, 2, N
1. 因变量
环境污染程度 (Yit) :即污染物的排放, 在以往的研究中大多以单一或者几个指标来表示, 并不能代表环境污染整体, 因此需要综合多项影响因子建立一个综合污染评价指标环境污染指数来代替。借鉴已有研究, 首先选取二氧化硫、工业废水、工业氮氧化物和粉尘这四种污染物的排放量来衡量环境污染水平;为便于比较, 先以2007为基期将GDP进行平减, 再取四类污染物各年度排放量的自然对数;最后通过主成分分析法计算综合得分作为衡量环境污染程度水平的指标。
2. 自变量
环保社会组织发展水平 (LNENGO) :用环保社会组织数量可以直观的呈现特定区域内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本文使用“1+当年生态环境类组织数量的自然对数来衡量当年环保社会组织发展水平。
3. 控制变量
通过梳理前人研究, 选取政府治理投资 (LNFRA) , 政府环境规制 (REGU) ,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PITI) 作为政府治理的控制变量;选取第二产业占GDP比重 (STRU) 和工业废水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 (COST) 作为代替市场治理的控制变量。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利用20072014年的中国11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数据按照公式进行回归分析, 分别进行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检验, 豪斯曼检验 (Hausman-Test) 得到的P值等于0.0000, 拒绝原假设, 选择固定效应模型。
模型1-模型5主要考察了控制变量对各城市污染程度的影响;模型6是在前面5个模型的基础上加上了环保社会组织的变量, 试图综合考察多变量对社会捐赠水平的影响。模型6的回归结果表明, 环保社会组织的系数在0.01水平下显著为负, 在这个基础上引入的其他变量系数的显著程度、方向以及标准误差都没有发生显著变化, 分析结果具有较好的稳健型。以上结果表明, 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对城市环境污染水平具有正向影响, 在环保社会组织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 环境污染程度越低, 假设1得以验证。
各模型也报告了控制变量的回归参数, 表现出很强的平稳性。模型一到模型六的结果显示, 政府治理投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和废水废气治理费用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具有显著负向影响, 并且一直在0.01水平下显著为负。而政府环境规制和第二产业占GDP比重系数不稳健, 没有显著影响。以上结果表明, 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发挥着自身作用, 是环境治理中一股不可替代的力量。
在此基础上, 本文尝试将环保社会组织和不同环境污染物排放进行回归分析。首先考察环保考核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治理效应的影响。较之非约束性环境污染物排放, 实施环保考核对约束性污染物减排效果更明显。对于约束性污染物, 实施环保考核对减少二氧化硫和工业氮氧化物有显著影响, 但对二氧化硫减排的影响更为显著 (P<0.01) 。对于非约束性污染物而言, 环保考核对减少工业废水有显著影响 (P<0.01) , 而对降低工业粉尘影响一般。假设2得到证实。可能的解释是, 二氧化硫 (INSO2) 和工业氮氧化物 (INNOX) 同为约束性污染物, 较之氮氧化物这类可见度较低的约束性污染物指标, 环保考核目标对二氧化硫减排有显著影响 (吴建南, 徐萌萌, 马艺源, 2016) 。由于环保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日趋合作, 在双方共同的利益诉求下, 环保社会组织会重视政府约束性污染物的治理。而对于可见度高的工业废水和工业烟粉尘, 与污染物本身的传递特性有关, 水的流动性和扩散性高于粉尘, 造成的污染程度也会相对过高, 对整个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也越大。环保社会组织从人民利益出发, 对工业废水的治理强度会高于工业烟粉尘。
从公众的角度考察环保社会组织对各污染物的作用结果, 我们发现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越高, 会有效降低关乎公众生活、健康的大气污染 (INSO2) 和水污染物 (INWAT) 的排放, 假设3得到证实。空气是人每时每刻都会接触的, 水是人体的生命的源泉, 大气和水的质量与人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成分过高和工业废水的重金属含量偏高都可能导致致癌, 严重危害到人体生命健康。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 在统计学意义上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的显著性会强于工业氮氧化物和粉尘。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0072014年中国100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面板数据为样本, 探讨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水平对环境污染程度的影响, 并进一步分析了对不同污染物类型的影响是否会存在差异。研究结论表明, 环保社会组织凭借自身的专业性和贴近现实、问题、群众的独特优势, 确实在我国环境治理中发挥了缓解伴随经济发展而越来越严峻的生态环境的作用。在多元共同参与治理的理念下, 构建“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会治理格局, 让大家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和价值是很有必要的。
本文对我国环境治理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 重视并大力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环保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方式, 弥补了政府和企业这两种主要的资源配置体制的不足。政府切实发挥其作用, 一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引导和规范环保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辅导和支持来帮助其提升能力, 并保持环保社会组织的独立性。第二, 进一步建立政府与环保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机制, 完善政府自上而下的环保考核机制。政府要在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 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沟通。在考核机制方面, 在不断强化对约束性污染指标考核的同时, 关注公众导向的环境污染指标, 逐步实现单一污染物的约束性指标控制向多元污染物指标控制的转变。
摘要:本文基于2007-2014年100个环境重点保护城市的面板数据, 从环境污染共治的视角, 实证检验了环保社会组织发展水平对环境污染程度的影响, 并从污染物分类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两个维度对这一影响进行了更深层次的研究。结果发现, 环保社会组织发展水平高的地区, 环境污染治理的程度会显著有效。污染物分类检验的结果表明, 环保社会组织水平的提高会显著增强对环保考核约束性污染物和公众感知程度高的污染物的负向效应。本文清楚地呈现了环保社会组织在我国环境治理中的自身作用力, 丰富了对环保社会组织的认识研究, 为我国加快建立多元共治的环境体制提供新的视角和支撑。
关键词:环保,社会组织,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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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民间组织范文第4篇
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社会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逐步赶上世界潮流。改革开放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府把重心都落在经济发展上。从根本上来将,生态文明的好坏与经济建设有很大的关系。从长期来看,只追求经济建设会对环境造成难以弥补的破坏,得不偿失。自1978年以来,我们国家社会组织快速成长,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其中,环保草根组织逐渐以它的特色崭露头角,顺势而上。中国环境保护类草根组织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 ,针对其目前现状和生存策略,有必要进行深度研究。
一、环保组织相关概念界定
在中国,环保组织即是指那些调节经济利益和生态建设纠纷、以生态治理和保护为主的组织。有些是具有官方背景的,有些来自民间。当前,我国学界一般把不以营利为目的、依靠自主原则成立的并处于我国政府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组织、以环境保护和治理为目的组织称之为环保组织 (2) 。
环保草根组织,也可以称之为环保非官方组织,即那些土生土长,发源于草根民众的,不带有任何行政色彩和官方背景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保护环境的民间组织。洪大用认为环保草根是指除政府之外、不依靠任何行政力量的、以保护环境为目的源于草根的民间组织 (3) 。环保草根组织根据其法律身份,厦门大学学者郑曾认为可以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是在民政部门拥有合法身份的草根组织,第二类是指无法律地位,未进行登记且倚靠工商部门的草根组织,第三类是依附在合法注册的环保草根组织之下的二级机构,最后一类是未注册,不依靠任何部门,暂时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的民间组织 (4) 。
二、环保草根组织相关研究现状
(一)有关环保草根组织发展现状的研究
我国学者们逐渐将研究重点转向了环保草根组织。王裕瑞提出环保草根组织的发展瓶颈首先是制度性障碍,政府对其成立和发展都疑虑重重;注册登记陷入困境,难以找到业务主管部门 (5) ;丁国军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目前中国环保草根组织大程度上是在政府外部政策和资源资金支持上出了问题,社会认可度不高,从业人员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较低,无法真正成为政府管理社会的有效力量补充 (6) ;杨欣讲述到某些处于偏远地区的环保草根信息就相对闭塞,地理位置优越的环保草根也不一定能定期得到有关政策的更新,不能很好地与政府进行沟通,资金、人才也很匮乏,然而这些都是环保草根所应该拥有的支持和资源 (7) 。
(二)有关环保草根组织生存对策的研究
陈发桂指出针对环保草根面临的问题,人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改善:第一点是加强政府与环保草根的合作;第二点是提高环保草根内部治理制度化和运行机制的建设;第三点加强对环保草根组织行为的监督,获取公众信任和社会认可 (8) 。沈海燕概括了目前我国环保草根组织还存在资源人力经费等不足的情况,因此应该推动政府转变观念,合理分工,优势互补 (9) 。
(三)有关环保草根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的研究
郑曾主要是从政府和环保草根组织的互动视角出发,以厦门“绿十字会”为基础,分析其组织行为和结构,指出绿十字会一开始缺乏政府信任,资金匮乏,在接下来的发展中加以改善,获取政府和公众的信任,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批,积极参与环境治理 (4) 。曾繁旭以自然之友为例,文中深刻分析了自然之友提出保护“藏羚羊”的议题,采取实际行动,促进公共表达和媒体渲染,引起社会上人士广泛关注,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1) 。
三、“绿色流域”组织介入怒江建坝案例概述
(一)介入过程
云南怒江建坝议题一直受到社会上广泛关注,各方对是否建坝至今也各执一词。2003年7月,《云南日报》报道称,某公私合营的企业要进行水电开发,其首选地是怒江河流,原计划在上面建立13座大坝,如果这一计划得到许可,此项工程将会在2003年9月启动 (2) 。怒江是我国西南的一条国际河流,也是我国非常重要的水力资源之一,支持建坝者多数为当地电力公司、承包企业和当地政府,他们认为大坝一旦建成便能改善当地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带来可观的税收收入。反对建坝者的主要力量是“绿色流域”等环保组织,他们认为计划开发的怒江这一带处于地质断裂带,处于地质灾害的高活动时期,任何风险都扛不住。
之后,双方均在进行博弈,“绿色流域”组织联合水利专家,一起发起了一封公开信,附上有关人士呼吁“停止建坝、保护生态”的签名,上交给环保总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这一做法,在全社会激起了反坝的共识,对暂停水坝开发起到了较大的作用;“绿色流域”充当这一事件当中的维权主体,代表老百姓进行维权。让专家参与到政府决策,积极建言献策,减少政府独立决策的不合理性和非科学性,融入民众的意见和心声,扩大反对怒江开发的呼声和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1、专家角色错位
环保总局和云南环保草根组织邀请了一大批专家来参与事件的讨论,实际上,专家的意见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决策的结果,专家从其专业角度来为决策贡献自己的力量,久而久之,人们习以为常把专家的意见作为决策过程的必需品和制度性构成之一。而很少有人意识到,专家的贡献是指专业上、专业知识的贡献,这是由专家的角色决定的。而对怒江是否建坝这种综合性的问题,涉及多个层面,而这些方面,并不是这些专家的专业知识所能应对的。专家的角色是在于“能不能”这么做,在这个事件中则变成了“要不要”这么做,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反对建坝的理由被人们所忽视,因为人们把焦点都集中于要不要建坝,要不要进行水电开发,忘记了是在探讨能不能建坝,会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人们就很难看到事情的关键点,这场讨论似乎变成了一场利益的博弈。
2、自身能力欠缺
“绿色流域”属于草根组织,无任何官方背景,发源于民间,在资金、人才、知识技术等方面都有欠缺,在信息传递和助力维权等方面也有所欠缺。在怒江建坝事件当中,“绿色流域”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媒体进行渲染,让媒体把其所要表达的内容传达给社会民众,再去影响国家高层领导人;同时,联合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参与努力。“绿色流域”仅凭自己的努力难以行动,没有足够的支撑力量,难以在民众中取得充分的信任,也难以凭借一己之力影响国家领导人。
3、相关制度缺陷
21世纪初,“绿色流域”作为环保草根组织,在社会上的认可度不是很高,且政府未完全给予这一类组织合法的法律身份,没有达成高度认同和支持。就如这次建坝事件,“绿色流域”等环保草根组织和当地政府的意见大相径庭,针锋相对,这就使得两者更难合作、沟通,容易引发冲突,难以获得政府支持,表面上双方也没有利益共通之处,“绿色流域”在此事件中拥有较少发言权,行事也比较被动,派去参与座谈会的专家也一一被撤。当地政府本来就支持建坝,进行水电开发,这样一来就加剧了冲突,让“绿色流域”更加举步维艰。
四、结语
从怒江建坝、进行水电开发的提议,到多个利益相关者(当地政府、企业、民众) 共同讨论协商,作为主要行动者的环保草根组织,“绿色流域”动员社会力量,联合其他环保组织一起行动,影响了国家高层领导人,推翻了开发怒江的决议,暂时搁置了这一计划,彰显了环保草根在社会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社会认可度和自身能力也在逐步提高。怒江建坝事件充分说明环保草根组织一方面需要加强自身内部管理和建设,完善组织行为和结构,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另一方面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推动政府完善有关环保草根的制度,获得更大支持,通过参与决策扩大在社会层面对政府的影响力,争取信任,加强合作;此外,也需要联合企业,加强沟通,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展开各项环保活动。只有这样,环保草根组织才能获得合适的生存空间。
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 环境治理越来越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目前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环境治理当中, 尤其是环保草根组织逐渐崭露头角, 作用日益突出, 但其发展也遭遇某些困境。本文选取怒江建坝事件这一案例来论证, 以小见大, 了解到环保草根组织目前存在资金人力匮乏、内部治理不完善等问题, 其本身没有官方背景, 自身资质有待提高, 与政府进行沟通等方面也存在阻碍, 很难得到足够让自身发展的资源和外部支持。因此, 本研究针对现状和问题, 提出环保草根组织必须完善自身内部治理, 吸引政府、企业、民众的支持, 以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
关键词:环保草根组织,发展现状,怒江建坝,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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