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范文第1篇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
学校前身是1956年铁道部创办的株洲铁路运输机械学校;1958年,更名为株洲铁道学院;1962年,更名为株洲铁路机械学校;2005年,更名为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据2021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620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开设有5个二级学院,25个专业;有在校生12000余人。
学院简介
学院性质:国有公办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地处江南重镇、铁路枢纽株洲市云龙新区职教城,环境优美。兼容“火车头”精神的铁路文化和“敢为人先”的湖湘文化;传承了半军事化管理的制度文化,形成了“铁的纪律、团结协作、敢于负责、甘于奉献,奋勇争先”的精神内核。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达100余项次。
学院“因铁路而生,伴铁路而长,依铁路而兴”,具有鲜明的轨道交通行业特色,积聚了较强的.轨道交通特色办学动能。
办学实力
学院是铁道部确认的全国铁路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铁路员工培训基地,是南方轨道交通运输集团董事长单位,湖南省卓越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首批数字校园实验校建设单位业校企联盟牵头学校。湖南省首批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高校、湖南省首批大学生就业一把手工程优秀示范学校、湖南省首批大学生示范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南方铁路运输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学校和株洲市产教联盟发起学校,是株洲市人民政府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共建学校。
院系设置
学院现设铁道运输管理与经济学院、铁道机车车辆与机械学院、铁道供电与电气学院、铁道工程与信息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基础课部、思政课部、体育课部。铁道机车车辆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是铁道部优秀专业;铁道机车车辆与机械学院建有的数控技术应用实训基地;铁道工程与信息学院(原信息技术系)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曾发起成立了全国职教计算机协会,并连任三届理事长单位,同时也连任历届湖南省职教计算机教学研究会理事长单位,是湖南省职教计算机师资培训基地,该二级学院与NIIT(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创智软件园有限公司合作,根据NIIT教学体系培养软件人才,参加该项目学习的学生毕业时除发大专学历证书外,还可获得NIIT国际通用软件工程师证书,毕业生就业供不应求。学院现开设20多个专业,拥有一批省部级骨干示范专业,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铁道部特有工种鉴定站,实行学历文凭+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范文第2篇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和引导,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爱集体、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所有在校学生。
第二章宿舍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生宿舍管理科(以下简称宿管科)是我校学生宿舍管理的专门机构,进入学生宿舍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住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把宿舍作为陶冶情操、培养文明习惯的场所,为争创文明宿舍而努力。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宿管科在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合下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所有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寝室调配、住宿安排、常规维修、生活秩序、公共环境卫生等工作,有效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第四条学生管理人员应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工作准则,积极为学生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学生自觉养好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校学生会文建部配合宿管科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宿管科在日常工作中,应认真接受同学们的监督,主动吸纳学生干部参与学生宿舍的日常工作,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七条入住
(一)凡本校的学生可申请在校住宿。原则上所有学生均应在校住宿,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应按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二)新生住宿在入学时由辅导员根据宿管科分配的寝室进行安排,在新生报到结束后辅导员应按寝室的可住人数对新生住宿进行统一调整,尽量不要留下空床位,调整结束后将剩下的寝室及钥匙退回宿管科。
(三)退伍复学申请在校住宿的学生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签字认可后,到宿管科申请住宿,宿管科根据宿舍使用情况及学生分布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四)所有学生在入住时须向宿管科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以便管理和查阅。
(五)安排住宿时各系别、年级应相对集中,原则上不将不同系别和年级的学生安排在同一寝室住宿。
第八条管理及调整
(一)学生应服从学校的管理,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主动配合宿管科做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未经许可,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寝室和更换门锁,不得私自占用空寝室和床位。否则,给与警告处分。
(三)宿管科可根据需要对住宿进行调整或在有空余床位的寝室增加学生,全体学生应服从调配,不得无理阻碍。
(四)各系辅导员原则上可在本系寝室内部对住宿情况进行调整,并在一周内将住宿变动情况送到宿管科备案,如调整后学生的住宿收费标准发生变化,还应持宿管科开具的证明到财务部门办理住宿费变更手续。住宿费用变更日期以宿管科的证明上注明的日期为准。
(五)学生出现留级、转系、转专业等情况时,辅导员应及时蒋其调整到同级同班的寝室内住宿。
(六)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调整住宿的,应先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并办理相应手续。未经同意私自调整的除责令搬回原住床位外,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七)各系应定期对宿舍的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并与财务部门联合对学生的交费情况进行核对,催促未交清住宿费的学生及时缴纳住宿费。
(八)学生宿舍禁止擅自留宿外人,违者给与警告以上处分,对留宿异性、被异性留宿同房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理。
第九条退宿
(一)学生因退学、休学等原因不在校住宿时,应将所住床位及使用的家具等退回宿管科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学生毕业离校时,应持学工处发给的离校单,请宿管科人员对寝室内的公物进行验收并签署检查结果,然后到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在办完手续后两天内搬离寝室,并将寝室钥匙退还宿管科。
(三)因退学、休学等原因个别退宿时,先将本人所属的私有物品搬出宿舍,并持经有关部门签章同意的离校单办理公物验收及退回寝室钥匙手续,再到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其原住床位不予以保留。未办理退宿手续者按在住人员计收住宿费。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未按时缴纳住宿费的学生,宿管科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住宿资格,并责令其限期办理退宿手续搬离宿舍。
(五)学生退宿离校时应遵纪守法、文明离校,严禁乱涂乱贴乱画、焚烧物品、损坏公物、酗酒闹事等行为,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条校外住宿
(一) 除到外地实习经学校同意走读的学生外,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住宿。
(二) 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由本人向学校提出校外住宿书面申请,说明需在校外住宿的原因、期限和地点,经学生家长、辅导员、系领导及学工处签字同意,并在学校签订校外住宿责任书协议书后,方可在校外住宿,同时取消其在校内的住宿床位。
(三)学生校外住宿期限内原则上不允许在学校宿舍住宿,已经查出,即终止其校外住宿资格。
(四)在校外住宿期满后,应到宿管科重新办理校内住宿或再次按规定申请校外住宿。
(五)对未办理校外住宿手续而擅自在校外住宿及在校外住宿期满后未按时申请回校住宿的学生,按规定给予警告。
第四章治安及消防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害宿舍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发现火灾扽灾害事故时,应及时判明情况,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扽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武保处及宿舍管理人员并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严禁在宿舍内燃放鞭炮、打架斗殴、酗酒、起哄、赌博,违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严禁内存放或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不得使用煤气炉、煤气热水器,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在宿舍内做饭,不得乱扔烟头。违者给与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有放射性及其涉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物品。
第十六条学生在离开寝室前应关好门、窗及水电设施,宿舍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异性寝室,不得在宿舍留宿异性或外来人员。来访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并按时离开宿舍。
第十八条未经同意学生不得在校外过夜。
第十九条学生应按时返回宿舍,凡超过23:30返回宿舍者须出示证件进行晚归登记,说明晚归原因方可进入宿舍。勤工俭学的学生晚上11:30以后归寝,必须出示学工处提供的有效证明,否则按晚归处理。勤工俭学的学生必须晚上12:30之前归寝。严禁学生晚归时锤门、踢门,严禁学生攀爬围墙、铁门进入宿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凡晚归学生,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不如实登记强行进入学生宿舍者,或态度恶劣,不配合,不服从管理员管理者,学校将作出严肃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禁止推销及张贴广告,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经商。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窗台上摆放物品,禁止向窗户外或门外仍杂物。
第二十三条不得在宿舍里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保管好本寝室的钥匙,不得将寝室钥匙借给他人,严禁私自更换寝室门锁或另加门锁,丢失钥匙要及时向宿管科反映,统一由宿管科更换门锁,费用由学生负责。因丢失钥匙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丢失钥匙的学生负责。
第二十五条爱护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消防栓、消防门及灭火器,对损坏消防设施者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宿舍内配置的所有设施、设备均属于学校财产,学生入住时应认真检查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及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在三天内向宿管科人员反映,有宿管科予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学生应自觉爱护宿舍内配置的床、桌、柜等家具,不得随意将家具搬出寝室或拆装、调换家具,个人所有的家具原则上不允许搬入宿舍
第二十八条入住宿舍内配置的设施、设备损坏或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报修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修复,属自然损坏的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修复,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或
承担维修费用,情节严重的可同时进行纪律处分。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学生不得改动宿舍内配置的宽带网络、通讯线路、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学生携带贵重或大件物品出入宿舍时须在值班室如实进行登记。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办理退宿手续时,由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和设施进行验收,完好无损的方可在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
第三十二条在宿舍区进行维修或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损坏物品及设施要照价赔偿。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宿舍区大型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六章 环境及卫生
第三十四条学生应经常清扫寝室内部卫生,卧具及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在宿舍内堆放无关的杂物。
第三十五条禁止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禁止乱倒剩饭剩菜、随地吐痰,禁止向门前、窗外和楼道内倒水,禁止在楼道内洗头、洗脸、漱口及洗衣服等。
第三十六条日常生活垃圾应用垃圾袋装好后按规定的时间摆放,摆放时间为上午8:00前、中午13:00~14:00、晚上20:00后,其他时间自行放到宿舍楼外的垃圾桶里,任何时候均不得将未装袋的垃圾直接清扫到门外。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室内、楼道、公共盥洗间及墙上乱写、乱贴、乱画,禁止在门前窗外挂拖把、扫把等,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三十八条禁止在宿舍区饲养宠物。
第三十九条在宿舍区进行施工的单位,应做好施工
第四十条爱护花卉苗木,禁止采折花苗和践踏草坪,不得随意砍伐和移动植被,禁止在绿化地上挖坑取土及倾倒垃圾,确需在绿化地上施工的事先应征得到学工处的许可并在完工后一周内予以恢复。
第四十一条宿管科每周对寝室卫生进行卫生定检排名,实行奖优罚劣。
第七章 用水用电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避免出现长流水,长明电现象。
第四十三条以安装计量设备的宿舍,水电使用实行量化管理,定额供应,超额部分由学生自行负责。用水施行用后结算,用电实行预付款制。
第四十四条严禁私自增加用水用电设施和违章用水用电。
第四十五条未经许可严禁使用学生宿舍内的水电资源及设施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章宿舍文化建设
第四十六条在不违反规定及影响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开展各种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第四十七条每学期进行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并纳入系部量化考评,促进宿舍规范化建设。
第四十八条学生应积极自觉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活动,创造文明健康的公寓文化生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张宿管科应积极吸纳学生代表参与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听取学生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努力完善学生宿舍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为学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五十章宿管科、系辅导员应定期对学生宿舍内的卫生、安全、消防、学生违规违纪进行检查,并在职责范围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超出组织范围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处理。
第五十一章对自己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敢于监督、批评违反规定者,将给于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参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章如本管理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三章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范文第3篇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和引导,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爱集体、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所有在校学生。
第二章宿舍管理机构及职责
学生宿舍管理科(以下简称宿管科)是我校学生宿舍管理的专门机构,进入学生宿舍的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住宿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规定,把宿舍作为陶冶情操、培养文明习惯的场所,为争创文明宿舍而努力。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宿管科在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合下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所有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寝室调配、住宿安排、常规维修、生活秩序、公共环境卫生等工作,有效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第四条学生管理人员应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工作准则,积极为学生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学生自觉养好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校学生会文建部配合宿管科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宿管科在日常工作中,应认真接受同学们的监督,主动吸纳学生干部参与学生宿舍的日常工作,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和工作透明度;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七条入住
(一)凡本校的学生可申请在校住宿。原则上所有学生均应在校住宿,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在校外住宿的,应按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二)新生住宿在入学时由辅导员根据宿管科分配的寝室进行安排,在新生报到结束后辅导员应按寝室的可住人数对新生住宿进行统一调整,尽量不要留下空床位,调整结束后将剩下的寝室及钥匙退回宿管科。
(三)退伍复学申请在校住宿的学生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签字认可后,到宿管科申请住宿,宿管科根据宿舍使用情况及学生分布情况酌情进行安排。
(四)所有学生在入住时须向宿管科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以便管理和查阅。
(五)安排住宿时各系别、年级应相对集中,原则上不将不同系别和年级的学生安排在同一寝室住宿。
第八条管理及调整
(一)学生应服从学校的管理,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主动配合宿管科做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未经许可,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寝室和更换门锁,不得私自占用空寝室和床位。否则,给与警告处分。
(三)宿管科可根据需要对住宿进行调整或在有空余床位的寝室增加学生,全体学生应服从调配,不得无理阻碍。
(四)各系辅导员原则上可在本系寝室内部对住宿情况进行调整,并在一周内将住宿变动情况送到宿管科备案,如调整后学生的住宿收费标准发生变化,还应持宿管科开具的证明到财务部门办理住宿费变更手续。住宿费用变更日期以宿管科的证明上注明的日期为准。
(五)学生出现留级、转系、转专业等情况时,辅导员应及时蒋其调整到同级同班的寝室内住宿。
(六)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调整住宿的,应先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并办理相应手续。未经同意私自调整的除责令搬回原住床位外,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七)各系应定期对宿舍的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并与财务部门联合对学生的交费情况进行核对,催促未交清住宿费的学生及时缴纳住宿费。
(八)学生宿舍禁止擅自留宿外人,违者给与警告以上处分,对留宿异性、被异性留宿同房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理。
第九条退宿
(一)学生因退学、休学等原因不在校住宿时,应将所住床位及使用的家具等退回宿管科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学生毕业离校时,应持学工处发给的离校单,请宿管科人员对寝室内的公物进行验收并签署检查结果,然后到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在办完手续后两天内搬离寝室,并将寝室钥匙退还宿管科。
(三)因退学、休学等原因个别退宿时,先将本人所属的私有物品搬出宿舍,并持经有关部门签章同意的离校单办理公物验收及退回寝室钥匙手续,再到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其原住床位不予以保留。未办理退宿手续者按在住人员计收住宿费。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未按时缴纳住宿费的学生,宿管科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住宿资格,并责令其限期办理退宿手续搬离宿舍。
(五)学生退宿离校时应遵纪守法、文明离校,严禁乱涂乱贴乱画、焚烧物品、损坏公物、酗酒闹事等行为,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条校外住宿
(一) 除到外地实习经学校同意走读的学生外,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住宿。
(二) 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由本人向学校提出校外住宿书面申请,说明需在校外住宿的原因、期限和地点,经学生家长、辅导员、系领导及学工处签字同意,并在学校签订校外住宿责任书协议书后,方可在校外住宿,同时取消其在校内的住宿床位。
(三)学生校外住宿期限内原则上不允许在学校宿舍住宿,已经查出,即终止其校外住宿资格。
(四)在校外住宿期满后,应到宿管科重新办理校内住宿或再次按规定申请校外住宿。
(五)对未办理校外住宿手续而擅自在校外住宿及在校外住宿期满后未按时申请回校住宿的学生,按规定给予警告。
第四章治安及消防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害宿舍安全的行为。
第十二条发现火灾扽灾害事故时,应及时判明情况,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扽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武保处及宿舍管理人员并协助处理。
第十三条严禁在宿舍内燃放鞭炮、打架斗殴、酗酒、起哄、赌博,违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严禁内存放或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易引发火灾的电器,不得使用煤气炉、煤气热水器,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在宿舍内做饭,不得乱扔烟头。违者给与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有放射性及其涉及他人或公共安全的物品。
第十六条学生在离开寝室前应关好门、窗及水电设施,宿舍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及大量现金。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异性寝室,不得在宿舍留宿异性或外来人员。来访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并按时离开宿舍。
第十八条未经同意学生不得在校外过夜。
第十九条学生应按时返回宿舍,凡超过23:30返回宿舍者须出示证件进行晚归登记,说明晚归原因方可进入宿舍。勤工俭学的学生晚上11:30以后归寝,必须出示学工处提供的有效证明,否则按晚归处理。勤工俭学的学生必须晚上12:30之前归寝。严禁学生晚归时锤门、踢门,严禁学生攀爬围墙、铁门进入宿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凡晚归学生,不能出示有效证件,不如实登记强行进入学生宿舍者,或态度恶劣,不配合,不服从管理员管理者,学校将作出严肃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禁止推销及张贴广告,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经商。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窗台上摆放物品,禁止向窗户外或门外仍杂物。
第二十三条不得在宿舍里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保管好本寝室的钥匙,不得将寝室钥匙借给他人,严禁私自更换寝室门锁或另加门锁,丢失钥匙要及时向宿管科反映,统一由宿管科更换门锁,费用由学生负责。因丢失钥匙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丢失钥匙的学生负责。
第二十五条爱护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消防栓、消防门及灭火器,对损坏消防设施者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宿舍内配置的所有设施、设备均属于学校财产,学生入住时应认真检查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及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在三天内向宿管科人员反映,有宿管科予以解决。
第二十七条学生应自觉爱护宿舍内配置的床、桌、柜等家具,不得随意将家具搬出寝室或拆装、调换家具,个人所有的家具原则上不允许搬入宿舍
第二十八条入住宿舍内配置的设施、设备损坏或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报修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修复,属自然损坏的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修复,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或
承担维修费用,情节严重的可同时进行纪律处分。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寝室全体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学生不得改动宿舍内配置的宽带网络、通讯线路、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学生携带贵重或大件物品出入宿舍时须在值班室如实进行登记。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办理退宿手续时,由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和设施进行验收,完好无损的方可在宿管科办理退宿手续。
第三十二条在宿舍区进行维修或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损坏物品及设施要照价赔偿。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宿舍区大型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六章 环境及卫生
第三十四条学生应经常清扫寝室内部卫生,卧具及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在宿舍内堆放无关的杂物。
第三十五条禁止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禁止乱倒剩饭剩菜、随地吐痰,禁止向门前、窗外和楼道内倒水,禁止在楼道内洗头、洗脸、漱口及洗衣服等。
第三十六条日常生活垃圾应用垃圾袋装好后按规定的时间摆放,摆放时间为上午8:00前、中午13:00~14:00、晚上20:00后,其他时间自行放到宿舍楼外的垃圾桶里,任何时候均不得将未装袋的垃圾直接清扫到门外。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室内、楼道、公共盥洗间及墙上乱写、乱贴、乱画,禁止在门前窗外挂拖把、扫把等,违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三十八条禁止在宿舍区饲养宠物。
第三十九条在宿舍区进行施工的单位,应做好施工
第四十条爱护花卉苗木,禁止采折花苗和践踏草坪,不得随意砍伐和移动植被,禁止在绿化地上挖坑取土及倾倒垃圾,确需在绿化地上施工的事先应征得到学工处的许可并在完工后一周内予以恢复。
第四十一条宿管科每周对寝室卫生进行卫生定检排名,实行奖优罚劣。
第七章 用水用电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避免出现长流水,长明电现象。
第四十三条以安装计量设备的宿舍,水电使用实行量化管理,定额供应,超额部分由学生自行负责。用水施行用后结算,用电实行预付款制。
第四十四条严禁私自增加用水用电设施和违章用水用电。
第四十五条未经许可严禁使用学生宿舍内的水电资源及设施开展经营活动。
第八章宿舍文化建设
第四十六条在不违反规定及影响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开展各种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第四十七条每学期进行文明寝室评比活动并纳入系部量化考评,促进宿舍规范化建设。
第四十八条学生应积极自觉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活动,创造文明健康的公寓文化生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张宿管科应积极吸纳学生代表参与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听取学生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努力完善学生宿舍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为学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五十章宿管科、系辅导员应定期对学生宿舍内的卫生、安全、消防、学生违规违纪进行检查,并在职责范围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超出组织范围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的处理。
第五十一章对自己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敢于监督、批评违反规定者,将给于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参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章如本管理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三章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范文第4篇
一、管理原则与管理机制
按照优先保证教学科研、优先满足师生员工生活、兼顾其他工作需要的基本原则,确保全校的水电供应。逐步实现水(电)量指标定额、抄表计量、节余奖励、超量自负的水电管理方式。
二、水电设施新建和扩改
(一)校内所有水电设施的新建或扩改由基建处和后勤管理处提出方案,后勤水电通信集团参加技术会审;项目完成后须经后勤水电通信集团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施工单位未提供竣工图不予验收)。未经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技术会审和验收的新建、扩改水电项目,校财务处应拒付工程款项。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有权暂缓或停止供水供电。
(二)水电设施属学校的专用基础设施,其他管、网线等不得随意占用其通道。否则,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有权责成其整改或拆除。
(三)校内水电设施损坏,当事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报告。如不及时报告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三、教学楼、实验楼、办公区水电管理
(一)核定各传达室、门卫用水(电)量,抄表计数。实行定额供应、超量自负的管理方式,具体指标定额另行制订。
(二)实行装表计量后,各单位根据水电管理的原则和水电定额计划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指定专(兼)职的水电管理人员,加强对所辖区域内的水电管理,尤其要加强公用门厅、走廊、卫生间等场所的水电管理。
(三)各单位的室内照明用电应做到:白天(光线充足时)不开灯、人少少开灯、无人不开灯,杜绝长明灯现象;晚自习时,当各教室、自习室上座率达到1/2以上时再开其他教室。晚上按学校的作息时间统一拉闸关灯。
(四)除重点实验室、网络程控设备等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外,各单位的电脑、空调等设备应做到人离机关、及时切断电源,避免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各单位管辖区域内的水龙头用完即关,杜绝长流水现象。
(六)在保证教学、科研的前提下,切实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管理。大于5000W的用电器实行许可证制。由各单位填报登记表,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严禁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行为。
四、教职工住宅水电管理
(一)教职工及家属应自觉爱护水电设施,节约水电,不得私自拆改室内的主供水电设施。如特殊需要,须按用水用电申报审批程序报后勤管理处批准。
(二)严禁违章用电用水和窃用水电。凡因违章用电或超负荷用电造成电表及线路烧坏,应由用户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有关规定通报批评和处理。
(三)严禁利用教职工住宅的家用水电进行经营活动,违者按违章用水用电处理,并追缴其经营性水电费。
(四)教职工住户安装空调器、热水器等大功率用电器时,应注意用电负荷在线路和开关允许范围内。若需超过线路和开关的容量时,应向后勤管理处申报。
(五)单身教职工和经批准住在学校的短期合同工,均应缴纳水电费。
(六)教职工住宅的水表电表以后的水电设施维护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
(七)教职工住宅用水(电)权属发生变更时,由国有资产处会同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查验,并办理移交手续。原住户应保持室内原有设施的完好,如有损坏应负责损坏器件的修理费用。接收者入户前应检查室内水电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
(八)停薪或调离未退住房的用户采用先交费后使用的办法进行水电管理。
五、学生宿舍及学生公寓水电管理
(一)根据学校或学生工作处(部)通知的作息时间,统一供水供电,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供水供电时间。
(二)学生宿舍及公寓均实行装表计量、定额内无偿使用、超额收费、定期结算的管理方式。
(三)普通学生宿舍分室安装限电器,每间宿舍最大负荷为1000W,需使用电脑等单台功率大于200W用电器时,应到后勤水电通信集团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方可使用。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热毯、电饭煲(锅)。凡擅自改动限电器的,一律按窃电处理。
(四)严禁学生公寓超额定负荷用电,公寓内安装单台功率1000W以上的用电器时应到后勤水电通信集团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学生宿舍及公寓的学生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注意节约水电,勤关水龙头,人离宿舍时随即关闭室内的用电器具,避免电气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及公寓的电气设施和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确保安全用电,严防电气火灾及触电事故发生。
(七)学生宿舍及公寓的水电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或各传达室报修,严禁私自维修或拆除。如需修理的器件丢失,应交纳材料成本费用。
六、基建及其他工程水电管理
(一)各单位发包出的各工程任务,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遵守湖南科技大学水电管理办法”的字样写入合同条款,并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到后勤管理处申报,并签订供应水电协议。
(二)凡工程项目的用水用电,必须经后勤水电通信集团安装水电计量表、配电箱、水管、阀门,或由施工单位安装以上设备经后勤水电通信集团验收合格、交纳水电押金后方可搭火(接水)。装表接管(线)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担。
(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水电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工程和临时设施用水用电的管理。如发现乱接水电、擅自转供、破坏计量表、窃用水电等现象,按违章严肃处理。
(四)施工单位必须注意安全用水用电,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设施安全,并对所辖区域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七、经济目标管理单位、经济承包单位、经营性集体(个人)、外单位驻校机构水电管理
(一)校内经济目标管理单位、经济承包单位(个人)、经营性集体(个人)、外单位驻校机构、校内教学和行政部门带有经营性质项目的用水、用电均应到后勤管理处申报,签订供用水电协议,装表计量,按月交纳水电费,并交押金。装表接线(管)费用由申报者负担。
(二)严禁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对外转供水电,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并停止对其供水供电。
(三)上述单位、部门和个人所用冰柜、空调器等单台功率5000W以上的用电器具,需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有权停止供电。
(四)严禁窃用水电,违者从重处理并对其停供水电。
八、用水用电的申报
(一)基建、维修、绿化等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须事先向后勤管理处书面申报并缴纳一定的押金,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办理好相应手续后,方可供应。
(二)在校内经营的个体经营者用水用电,须事先向后勤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技术审查和批准后,签订协议,批准立户,交纳管理费及押金方可供水电。后勤部门、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所辖的营业性门面,更换业主时,必须到后勤管理处重新办理供用水电手续,否则停止供水供电。
(三)需增容扩改水、电设施时,须事先到后勤水电通信集团书面申报,经批准后方能增容或扩改。
(四)当主供系统需要进行扩改时,由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根据供水供电系统情况统一向学校申报扩改项目,其他单位不得擅自进行。
(五)对学校批准的教学、科研设施的扩改维修,后勤水电通信集团应主动上门服务。其他用水用电项目申报,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后,根据各待供地点的设施及水电系统情况,后勤水电通信集团应在三日内给予回复。
九、水电费收缴
(一)以省、市电业部门核定的电类及附加价为基础,结合本校的线损、变损、人工工资及管理费确定各类别用电的收费标准。
(二)以市水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的水资源费、排污费、水质化验费以及抽取地下水实际所需的电费、合理的管损漏损、人工工资及管理费为基础,结合市自来水的价格确定各种类别用水的收费标准。
(三)学校教职工水电费的收取,由后勤水电通信集团负责按季度抄表并书面通知本人,由校财务处从其个人工资中扣除。校属非经济承包单位的水电费,按核定的计划指标,由后勤水电通信集团负责按月抄表,转校财务处从年初确定划拨到各单位的水电经费中扣除。
(四)校内经济目标管理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经营性用水电的集体(个人)、教学和行政部门带有经营性质项目的用水用电,由后勤水电通信集团负责按月抄表,核算水电费后直接收取,再统一上交校财务处。对拖延或拒交水电费的单位,后勤水电通信集团下达收费通知,由校财务处从该单位的账户中扣除。
(五)校外单位(个人)以及外单位驻校机构的用水用电,由后勤水电通信集团负责按月抄表,核算水电费后直接收取。不缴纳水电费的,在后勤水电通信集团发出《催缴通知单》三天后仍未缴纳,停止供水供电。在所欠水电费交清并按每日缴纳所欠费的1‰违约金后,再向后勤水电通信集团写出书面申请并交一定的搭火(接水)费后方可恢复供水供电。
(六)在校施工的单位必须按月向后勤水电通信集团缴纳水电费,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结清。否则,从施工结束后的第二个月起,另每日按所欠水电费的1‰缴纳违约金,由校财务处从工程结算款项中扣除。
(七)水电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制订,计费标准随政策性调价因素按学校价格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
(八)收缴水电费时,应开具校财务处统一印制的收据或发票,不允许无票收费。
(九)所收水电费、押金、违约金、滞纳金全部上交校财务处后勤财务科。水电收费用于水电费开支;违约金、滞纳金按比例用于水电费开支和奖励。
(十)用户认为水电表有问题时,由后勤管理处会同后勤水电通信集团负责校验,如确有问题,其费用由后勤水电通信集团维修费中支出;反之,则由用户支付校验时产生的所有费用。
十、水电管理奖惩
(一)节约水电奖励
1.对校内节约水电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2.鼓励师生员工对违章用水用电的行为进行举报,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有义务为举报者保密,并对举报属实者进行奖励。
(二)违章用水电处理
1.因工作需要经后勤管理处批准使用的电热器、电炉、电取暖器、空调等大功率用电器具,不得在非工作时间内使用,也不得挪作他用。如果违反规定使用,经检查,每发现一次追缴直接责任人电费50元,由校财务处从其个人工资中扣除。
2.学生宿舍(公寓)学生使用电烤炉、电饭煲(锅)、电热毯、电热器等一律收缴。 3.教学楼管理人员应做好各教室的照明管理工作。教室内无人时不关灯的一次扣发工资10元,未按规定统一熄灯时一次扣发工资20元。
4.凡擅自在供电设施(线路)上接线的,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伪造或开启供电部门加封的计量装置封印的,故意破坏计量装置或使计量装置不准、失效的,以及其他方法窃电的,除每次追缴违约金300元(学生宿舍每间100元)外,还应按电表标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追缴电费(集体窃电,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至少按180天、每天12小时计量;个人窃电,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至少按180天、每天6小时计量)。情节严重的另在全校通报批评。
5.属集体窃水行为的每次收违约金300元,并每月追缴用水量600吨(窃水时间无法查明时,至少按6个月计量);属个人窃水行为的每次收违约金100元,并每月追缴用水量50吨(窃水时间无法查明时,至少按6个月计量)。
6.新安装的水、电管线及设施,如未按安全规范设计、安装,一旦出现问题,由组织施工的单位负完全责任。
7.水表、电表发生故障,出现负数、停走、读数不准等现象,后勤水电通信集团应及时进行校检、维修或更换,用户应积极配合,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报告。故障期间,及时报告的按上月日平均用量追缴水电费;未及时报告的,按该用户历史最高月(季)用量追缴水电费。
8.施工单位、经营单位(个人)、驻校单位、经学校批准的转供用户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私拉乱接或对外转供水(电)的,每月追缴300元水(电)费(时间无法查明时,至少按12个月计量),拒不交纳追缴费的可无限期停止对其供水供电。
9.对违章用水电拒不缴纳违约金的,后勤水电通信集团有权对其实施断水、断电处理。缴纳违约金后再予以恢复,恢复用水、用电所产生的费用概由违章者支付。
10.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电器而造成电气火灾事故,依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和拆装学校已安装好的供水供电设施,除扑救火灾外不得从消防栓取水,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并负担恢复费用外,一次追缴违约金100-500元。
(三)水电服务质量考核处理
1.不及时处理公共区域漏水,检查核实后一处扣罚责任人20元。 2.对窃水、窃电行为置之不理,检查核实后一处扣罚责任人30元。
3.对用户报告的长明灯、长流水不及时处理,检查核实后一次扣罚责任人10元。 4.接到师生员工的报修不及时上门处理,核实后一次扣罚责任人10元。
十一、其他
(一)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范文第5篇
表1 不同浓缩技术终产品主要品质分析(五号黑体)
Table 1 Analysis on main quality of end products of different Concentration Technology(五号Times New Roman) 样
品
茶多酚(%)
氨基酸(%)
咖啡碱(%)
固形物(%) 原始样
19.01
2.07
6.21
- 微滤样
21.91
2.23
6.50
07.92 真空旋转样
20.32
2.25
6.36
73.42 真空蒸发浓缩样
20.78
2.39
6.20
71.20 纳滤浓缩样
24.05
2.22
6.472
75.68
(五)插图
(1)插图与其图题为一个整体,不得拆开排写于两页。插图应编排在正文提及之后,插图处的该页空白不够时,则可将其后文字部分提前排写,将图移到次页最前面。
(2)每个图的图题与文字说明均有相应英文翻译,中文在上,英文在下。全文的图统一排序,如“图1”、“图2”。图名在图序之后空一格并排写,置于图下方居中处,中文用黑体五号字,英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图中各项文字说明置于图题之上(有分图题者,置于分图题之上),中文采用宋体小五号字,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小五号字。引用图应说明出处,在图题右上角加引用文献编号[数字]。图中若有分图时,分图号用a)、b)标识并置于分图之下。
(3)毕业论文(设计)的插图样式:
图1 霉菌菌株R1的菌丝(五号黑体)
Fig.1 Mycelium of mold strain R1 (五号Times New Roman)
(六)名词缩写
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应在括号内注明含义,如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计算机中央处理器)。
1 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封面样式
封面基本格式:单倍行距;上下页边距均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均为2.6厘米;除基本信息的5行内容外,其余内容均居中。“□” 表示占1个字宽(即2个字符)的空格。所做的为论文,则标题中设计不要;所做的为设计,则标题中论文不要。
(一号宋体空一行)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一号宋体加粗)
(一号黑体空一行)
(一号黑体加粗)
毕业论文(设计)中文题目 (小二黑体加粗)
TITLE OF GRADUATION PAPER(四号Times New Roman加粗,大写)
(根据题目长短四号字空二或三行)
□□□□□□学生姓名(三号黑体加粗):(或□)(三号楷体加粗) □□□□□□学□□号:20 □□□□□□年级专业及班级:20级()班 □□□□□□指导老师及职称:□教授
(三号字空二或三行)
湖南长沙 (小三号黑体) 提交日期:20年月
2
封面范本: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
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REASERCH ON REFORM OF CHINESE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MANAGEMENT SYSTEM
学生姓名:罗 国 平 学 号:200441905210
年级专业及班级:2004级金融学(2)班 指导老师及职称:李明贤 教授
湖南长沙
提交日期:2006年6月
附件2: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范本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在文中均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签名:(作者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4 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目录样式
目录基本格式:1.5倍行距;上下页边距2.54厘米,左右页边距2.6厘米;必须标明一级、二级、三级标题;分散对齐,宋体小四号字。“□” 表示占1个字宽(即2个字符)的空格。
(宋体小四号空三行)
目□□录 (二号黑体,居中)
(宋体小四号空二行)
(自然科学类专业用)
摘要1 关键词1 1□前言1 2□一级标题2 □□2.1□二级标题 2 □□□□2.1.1□三级标题3 □□2.2□ 3
5结论8 参考文献 9 致谢10 附录(没有附录的不标注)11
附件4: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样式
正文基本格式:行距固定值22磅,如有图、表可做适当调整;上下页边距2.54厘米,左右页边距2.6厘米。 “□” 表示占1个字宽(即2个字符)的空格。
(小二号字空两行)
毕业论文(设计)中文题目(小二黑体,加粗,居中) 学□□生:(或□) (五号宋体居中)
指导老师: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长沙 410128)
(五号字空一行)
□□摘□要(小四黑体): (五号宋体) □□关键词:;;;
(五号字空一行)
Title of Graduation Paper (四号Times New Roman,加粗,居中)
Authou:
(五号Times New Roman,居中) Tutor:
(Oriental Science &Technology College of 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hangsha 410128)
(五号字空一行)
□□Abstract:(小四号Times New Roman, 加粗)
(五号Times New Roman) □□Key words:; ; ;
(五号字空一行)
(以下自然科学类用)
1□前言 (一级标题小三号黑体,顶格书写序数,空一格写标题)
□□ (正文的中文内容小四号宋体,英文内容小四号Times New Roman)
2□
2.1□(二级标题四号黑体,顶格书写序数,空一格写标题)
2.1.1□(三级标题小四号黑体,顶格书写序数,空一格写标题)
□□(1)。[1]。(一般不设四级标题,如确属需要,第四层次不单独占行书写)
5□结论
□□
6
(小四号字空一行)
参考文献(小三号黑体,居中)
[1] 作者.论文题名[J].期刊名,出版年,卷(期):页码A~B. (五号宋体)
(五号字空二行)
致□□谢 (小三号黑体,居中)
本论文是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和热情关怀下完成的。 (小四号宋体)
(小四号字空二行)
附录(小三号黑体)
附录1:(小四号宋体) 附录2:
附录1(另起一页,小四号黑体)
(附录内容的字体字号参照正文的格式要求)
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范文第6篇
策 划 书
主办:兰州交大艺术设计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0年4月818日
“庆五四•迎亚运”大学生拔河比赛
一.活动主题:“庆五四•迎亚运” 二.活动时间:4月818日
三.活动目的:为纪念五四运动91周年,全面贯彻“阳光体育运动”精神,提高各班级凝聚力,丰富广大学生的文化生活,。 四.主办单位:艺术设计学院团委学生会 五.承办单位:学生会
活动地点:四教2406 参赛人员:面向兰州交通大学全体在校人员 相关人员:记分员:***、后勤工作人员:***、
四、 参赛形式:诗歌
五、 比赛流程:
1》主持人致开幕词并介绍到场评委 2》主持人介绍比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3》比赛开始选手按序号上台进行朗诵 4》朗诵完毕,评委对此次演讲进行点评 5》主持人公布比赛结果
六. 参赛要求
1.时间朗诵时间在15分钟以内。. 2.仪态着装得体,表演落落大方,精神饱满,表演能和朗诵融为一体;能通过表情及肢体动作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
3.语言普通话标准、流畅,音色优美、吐字清晰,正确把握节奏,能通过语言自然的表达真挚的感情,声音洪亮;
4.配乐选择符合作品意境,音乐节奏与朗诵节奏能够很好结合;
5.技巧能正确把握内涵,声情并茂,朗诵富有感情起伏处理到位,能引起观众共鸣; 6.创新朗诵者使用的诠释方式与众不同,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朗诵形式富有创意;
七、 奖项设置及安排: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每人一本 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每人一本 三等奖3名:荣誉证书每人一本 优秀奖4名:荣誉证书每人一本
八、 活动流程: 活动前期(前期准备): 1. 安排比赛时间地点。
2. 做好比赛前期宣传工作,学习部通知各班班长及相关负责人,向比赛通知下达到各班,调动同学们积极参加。宣传部制作海报、条幅,并将其张贴、悬挂于学校人流量大的地方如五教,朝阳餐厅。最大程度让每个人都知道这个比赛,积极参与进来。
3. 报名工作,各班确定好参赛人信息,报到主办方(兰州交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另外也接受个人报名,报名联系人:***电话****** 4.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月**日
5. 邀请嘉宾,评委。定好主持人、计时员、监督员、记分员、后勤工作人员、宣传采购员、拍照员。
6. 提前两天统计报名名单及所需配乐,配乐以mp3格式上交。 活动开始( 关于比赛进程)
1、主持人宣布竞赛开始; 2介绍评委、参赛选手;
3、宣布评比规则,包括台风,语音语调,仪表仪态,和应变能力等;
4、参赛选手预备;
5、赛间休息向观众提问(答对适当送礼品)
6、统计结果,主持人宣布结果 初赛程序: 1. 比赛活动前1小时工作人员进入比赛场地,,明确比赛进程和责任划分、注意事项,并布置比赛场地. 2. 评委及嘉宾入场 3. 嘉宾致辞 4. 比赛环节:
A. 主持人宣布比赛规则 比赛开始
B. 五人一组统计分数 主持人宣布选手比赛成绩
5、比赛内容
A、选手须在诗歌朗诵前30秒完成自我介绍 B、朗诵时间15分钟内,计时员计时,超时举手示意 5. 统计结果,主持人宣布结果; 决赛程序:
1. 比赛活动前1小时工作人员进入比赛场地,,明确比赛进程和责任划分、注意事项,并布置比赛场地,布置好比赛用桌。 2. 评委及嘉宾入场 3. 嘉宾致辞 4. 比赛环节: A. 开场表演
B. 主持人宣布比赛规则 比赛开始
C. 第一组(5人)结束由外嘉宾表演节目 统计分数 主持人宣布选手比赛成绩 D. 第二组(5人)结束由外嘉宾表演节目 统计分数 主持人宣布选手比赛成绩
5、比赛内容
A、选手须在诗歌朗诵前30秒完成自我介绍 B、朗诵时间15分钟,计时员计时,超时举手示意 C. 统计结果,主持人宣布结果; 6. 颁奖
九、 评分标准:
(一)、基础分
1、作品形式自由活泼、符合要求、主题鲜明突出 ,内容积极向上 1分;
2、参赛者衣着得体与诗歌内容相协调 0.5分;
3、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 1分;
4、参赛者感情饱满真挚、表达自然,通过表情的变化反映诗歌的内涵 1.5分;
5、参赛者吐字清晰、声音宏亮,能正确把握诗歌节奏 2分;
6、参赛者能正确把握诗歌内容,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分。
(二)、提高分
7、朗诵形式富有创意,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以其他富有创意形式朗诵 1分。
3评分要求:
1、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比赛打分满分10分,评委打分以8.50分为基础分;
3、评委根据评分表打出总分,将总分写入评分单。
十、具体宣传方案: (1)在教学楼、宿舍、食堂的宣传栏上张贴海报 (2)到各班通知组织报名 (3)利用校广播站通知相关事宜 十一 注意事项
(一)评委
1、评委必需公证严明,做到对错分明;
2、评委必需熟知各题答案的正确性;
3、评委要认真评判,不得错评;
4、评委一时不能判定正误时,要讨论通过;
(二)参赛者
1、参赛者必须服从主持人与评委的判定,不得有反对言行;
2、赛者必须遵守比赛规则;
3、参赛者对主持人、评委产生不满时,不得当场顶撞,可在大赛结束后,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请求解决;
4、参赛者如果多次无理取闹,有意打乱竞赛进程,根据情况,评委可讨论后给予处理,处理如下:
a. 对于初次抵抗者给予警告处理;
b. 对于两次抵抗者给予警告,并扣除相应分数; c. 对于三次抵抗者取消竞赛资格 十
二、 经费预算:
1.表格:10元
2.水费:30元(30瓶矿泉水) 3.笔:20元(10支) 4.礼品:50元(棒棒糖) 5. 3. 会场布置:30元(气球)
8. 海报xx张,宣传册,邀请函(证书:40元(4本))总100元 10. 其他:100元 费用总计:共340元
关于此次活动,兰州交大学生会学习部成员们抱有极大的热情,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会将此次活动举办成功。 十三 补充注意事项:
1、除特别说明外,需在15分钟内演讲结束,若超过时间由计时人员举手示意。
2、最后成绩的前三名如出现同分现象,则由评委提问形式再次评比,也可由观众公投进行。
赞助策划书
作为青春的代言人,大学生总洋溢着年轻的活力、充满着狂热的激情,对新奇刺激的大型活动必定会踊跃参与,全程投入。这类的活动必能让主办方的知名度得到很大的提高,同时也让赞助的商家达到想要的最佳宣传效果,从而大家都得以大丰收。本年的十一月是活动开展的最好时机,产品宣传的最佳时间,形象策划的最棒时段。因为新生的大学生活已进入了正轨,一切都相对顺利,而且该月的功课也相对于其它月份少些,会有更多的时间组织和参与活动,更何况学校的活动月也在这个时候完全开放,很有活动的气氛。在这个宣传的黄金月,哪个组织率先策划出极具创意的活动,哪个组织就能在新生中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同样哪个公司能在这个月做最有效的宣传,更快地占去这一片超两万人的大市场。因此,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精心策划了这次朗诵比赛!届时必将能让活动完满举行,让赞助商尽情享受投资少回报高的乐趣。
1. 同电视、报刊传媒相比,在学校宣传有良好的性价比,可用最少的资金做到最好的宣传。
2.学校消费地域集中,针对性强,产品品牌容易深入民心。其中高校学生作为现代青年都喜欢追求新鲜的、刺激的、浪漫的、能展示个性表现自我的时尚活动。若是商家能在party这种刺激狂野的活动中进行宣传,效果可想而知。
3.因为年年都有新生,如条件允许的话,商家还可以同我们公共关系协会建立一个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如每年共同策划一次圣诞party,将会使商家在公寓内外的知名度不断加深,甚至到石牌各个高校,极具有长远意义! 4.便捷的活动申请:商家在公寓内、高校内搞宣传或促销活动,一定要经过一系列的申请,而通过和我们公关协会合作,贵公司可以方便快捷获得校方批准,并且得到我们协会各部门的大力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