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影响范文(精选11篇)
报价影响 第1篇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 是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的一种交易行为, 其特点是由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条件和要求, 众多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招标人按照规定的程序从中选择优胜者。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工程招投标制度以来, 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建设单位的工程费用支出, 而且也有效遏制了工程腐败。但与此同时, 由于现行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文本、设计图纸等都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 投标单位以此为契机利用“不平衡报价”的手段来提高工程价款。所谓不平衡报价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价基本确定后, 通过调整内部各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构成, 以期既不提高总价, 不影响中标, 又能在结算时获得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投标报价方法。如果不平衡报价被成功利用, 对诚实的投标人来说是一种伤害, 对建设单位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作为建设单位, 在招投标评标过程中, 应该对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进行认真分析, 以减少因不平衡报价给建设单位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 不平衡报价的主要方式及常用策略
不平衡报价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单位通过研究设计图纸, 揣摩建设单位心理, 对清单上在以后施工中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报高价, 可能减少的项目报低价;同时对清单上能够早日结算收款的项目报高价, 后期项目报低价。二是投标单位通过研究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 对于清单上内容不明确, 存在变更可能性的项目报低价。投标单位采用以上手段投标报价, 将会为以后的工程结算埋下伏笔。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早收钱”, 一是“多收钱”。
2.1“早收钱”
“早收钱”是通过参照工期时间去合理调整单价得以实现的, 具体做法是在报价单中适当调高能够早日结帐收款项目的报价, 如大型临时设施、土石方、桩基工程等, 适当调低后斯施工项目的报价, 如路面工程、防护工程、零散附属工程等。尽管后期项目可能导致亏损, 但由于前期项目早已增收了工程价款, 因此从项目的整体来看, 仍可增加盈利。其核心是力争减少企业内部流动资金的占用和贷款利息的支出, 以提高企业的财务应变能力。另外在收入大于支出的“顺差”状态下, 工程的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自己的手中, 从而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和风险的防范能力。
2.2“多收钱”
“多收钱”是通过参照分项工程数量去调整单价得以实现的。由于报价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计工程量, 它与实际施工时的工程量之间多少会产生差异, 有时甚至相差很大。因此, 承包商可参照各报价项目未来工程量的变化趋势, 通过调整各项目的单价来实现“多收钱”。如果承包商在报价过程中判断出标书中某些项目的工程量明显不合理或将会发生某些变化, 这就是盈利的机会。承包商要善于把握住这种机会, 适当提高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增加的项目的单价, 同时降低今后工程量可能会减少或完不成的项目的单价, 并保持工程总价不变。如果工程实际发生的状况与承包商预期的相同, 承包商就会在将来结算时增加额外收入。下面列出在工程实践中常遇的情况及为了达到“多收钱”目的采用的相应单价调整办法:
⑴若招标图纸上计算的工程数量比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上的数量大时, 可提高其报价单价;反之应降低其报价单价, 以利其他单价的调整。
⑵根据现场踏勘的地形、地貌资料, 结合招标文件的计量原则, 若在实际施工中地质发生了变化 (土变石, 水上、水下基坑开挖土石方变化、地基处理、桩基等) , 现场踏勘估计可能会增加工程量时, 可提高其报价单价。
⑶在基础工程、隐蔽工程或施工过程中, 通过努力使其工程数量比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上的数量多时, 可以提高其报价单价。
⑷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 虽列有项目, 但无数量, 而在实际施工中又可能遇到时, 可提高其报价, 即使以后不遇到也可适当提高报价, 因为无数量的项目不影响总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中列有的数量, 但招标文件的计量原则不允许支付的项目, 可降低其报价单价。
⑸若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 有可能发生业主、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经批准的优化设计或变更设计, 从而导致工程数量的增加, 可提高其报价单价;反之则降低其报价单价。
⑹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项目, 考虑到将来业主有可能统一施工或指定分包时, 或减低其报价。
3 不平衡报价对工程投资控制的影响及对其采取的相应控制对策
对招标者和投资方来说, 不平衡报价由于掩盖了工程实际投资成本, 间接促成了“低合同、高索赔”现象的发生, 也是造成工程“三超”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现行的招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不平衡报价尚未进行有效限制, 而国际上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中只有关于“变更工程价款超过15%的调整办法”的条款可以对不平衡报价起到约束作用。采用合理的报价评价方法及相应的控制对策, 可以平衡招投标双方的利益, 对工程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此, 笔者通过前面对不平衡报价策略的分析, 追朔根源, 提出相应的控制不平衡报价的对策, 希望能对在工程中进行投资控制发挥一定的指导意义。
3.1 针对“早收钱”的不平衡报价可采取两种对策
第一, 比较不平衡报价与常规报价, 计算报价差值折现值, 纳入投标总价, 以弥补不平衡报价造成的损失。假设工程第j项分项工程量为Qj (j=1.2…m) , 于第Tj月月末开工, 预定Nj个月内均匀完成, 单价之差为ΔPj, 工程款当月月末支付, 月折现率为i, 不平衡报价与常规单价的折算现值之差为ΔPVj, 则总的现值之差:
式中: (P/F, i, Tj) =1/ (1+i) Tj, 为一次性支付现值系数, (P/A, i, nj) =[ (1+i) nj-1]/i (1+i) Tj, 为等额支付现值系数。此差额可以计入其总报价中作为总的报价, 这样可使项目减少支出, 为业主节约1%~2%的资金,
第二, 因为不平衡报价现象普遍存在, 可直接计算汇总项目报价的折现值, 以此衡量承包商报价的高低。假设条件同上, 第j项分项目的报价的折算现值为PVj, 则该工程的全部付款的现值为:
考此现值大小来决定投标单位中标。
3.2 针对“多收钱”不平衡报价, 可将其归类, 采取相应的对策
⑴从源头上进行控制。
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投标文件是要进入合同文件的, 招标文件的错漏将造成合同文件的错漏, 也必然造成合同执行时支付的错漏。事实上, 招标文件范本经常被很多建设单位照搬, 而很少有根据具体情况修改技术规范及计量支付规定的, 这样就在实施过程中会碰到一些矛盾的问题, 从而给承包商有机可乘。
如某1~4m通道的数量, 是按路线纵向统计的, 投标报价为2.2万元/m左右, 这样一个通道二十万元是合理的, 但由于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办法是按横向计量的, 与工程量统计办法不一致, 从而导致承包人要求按纵向报价, 横向计量支付。这一问题发生之后, 业主和承包人甚至监理工程师之间发生了严重分歧, 承包人未尽到按合同一般条款对错误的通知“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 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一般义务。工程师也未行使用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和合同一般条款补充图纸和指令“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修复缺陷所必须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的义务, 经业主的努力, 承包人最终有所让步, 但总体上却使业主蒙受了较大的损失。
这种类似“多收钱”中的情况 (4) , 只要编制单位在制作招标文件时做到严密统一和完整, 各卷之间连续一致, 同时建设单位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进一步完善招标文件的计量支付规定, 规范清单的综合单价构成内容包括计价内容和费用构成, 这种情况便可大大减少。
⑵深化设计, 减少设计模糊地带。
如拟建重力式毛式挡土墙, 墙高为5.5m, 地基垫层设计采用砂砾进行换土处理。基底的地质情况自上而下为: (1) 粘土, 厚约0.7~1.5m, 饱和, 软塑; (2) 淤泥质土, 厚度约20~22m, 饱和, 流塑为主, 局部软塑; (3) 细砂层, 厚约5~9m, 含淤泥质土及有机质, 饱和, 稍湿; (4) 卵石层, 厚度分布不均, 约0~2.0m, 透密; (5) 风化中砂岩。其中粘土及淤泥质土承载力为70kpa, 显然地基要做加固处理。然而施工编制人员认为加固固然可采用换填法, 用砂砾石进行换土处理, 但由于垫层的松散性, 根据以往的经验, 用砂石垫层处理的地基时常存在沉降大、均匀性差的特点, 往往造成上部结构裂缝、不均匀沉降的现象, 本工程为5.5m高的毛石挡土墙, 高度大, 如果出现挡土墙不均匀沉降、裂缝, 将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 实际施工时此处理办法必然要被弃用。于是投标人员减低了换填处理的单价, 并相应提高了其它分项的单价。结果中标后, 施工单位对原设计砂砾石进行换土处理提出质疑, 建议对垫层采用土工织物加固挡土墙软土地基的办法, 这个建议很快得到了建设单位的认可, 则原来换填处理的低单价就可以不采用了。
这种类似“多收钱”中的情况 (1) (2) 和 (3) , 建议增加对因勘测设计失误造成重大设计变更的处罚措施, 提高勘测设计单位的风险意识, 确保招标图纸达到施工阶段的深度, 尽量避免因设计深度不足引起的不平衡报价。
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防止承包商通过设计变更消除不平衡低价, 而单价偏高的子项目仍在继续进行。
如某边坡防护工程原设计为三级边坡防护, 承包商为了中标而将基坑开挖单价报低, 回填土单价报高, 采取低价策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大面积山体滑坡, 施工单位于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改为五级边坡防护, 减少开挖量和增加回填量, 以达到不平衡报价的目的。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经现场勘察, 发现山体滑坡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超挖导致, 有效地限制了不平衡报价这种类似“多收钱”中的情况 (5) , 要求业主在设计单位配合下, 合理控制设计变更。
⑷对大型分项工程单价进行审查, 必要时让投标单位给出详细的单价分析表, 并说明有关材料机械设备的质量等级及规格。
下面就属于“多收钱”中情况 (6) , 如某施工单位在投标某一公路桥梁工程时, 一举中标, 但合同谈判时业主对分项工程“钻孔灌注桩”的单价提出质疑并不予认可。其原因是: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 认为“钻孔灌注桩”有较大可能由桩基单位完成, 该款额将从其总价中扣除而支付给这家桩基单位, 因此, 承包商调低了“钻孔灌注桩”的单价, 将原价3800元/m调为3000元/m, 相应调高了桥面系工程项目的单价, 双方经过多轮谈判最终将“混凝土钻孔桩”单价定为3500元/m。这里由于业主是买方, 可以采用谈判的手段让承包商妥协。而实际上, 业主完全可以让投标单位列出桩基详细的单价分析表, 并说明主要施工机械, 如钻机的规格型号等, 即使投标单位能做到这一点, 将报价与此一致, 但必然是以减低材料等级或采用不同型号机械为代价的, 实际施工时, 承包商如果采用相同的材料、机械, 不是不能保证质量, 就是不能保证工期, 就可以由此对承包商进行处罚。
一般来说, 承包人投标时, 由于同一工程中往往各个项目既有先后施工顺序的不同, 又有工程量的变化, 不平衡报价中的两方面情况“多收钱”及“早收钱”很少独立发生, 所以业主及招标单位力图对其进行控制时, 以上对策要综合采用, 方可起到理想的效果。
4 结束语
无疑, 不平衡报价对施工企业有利, 可对业主及招标单位而言, 不平衡报价将导致低价中标, 高价结算。严重的不平衡报价引起造价严重失真, 将扰乱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不利于资金和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它增大了项目建设的风险, 对建筑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也不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通过分析不平衡报价, 采用合理的报价评价方法及对策, 可以平衡招投标双方的利益, 对工程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报价影响 第2篇
问题的提出
最小报价单位(ticksize)是指证券交易时报价的最小单位,它规定了两个不同的价格下委托价格的最小距离。在金融理论中,一个通常接受的关于市场流动性的定义是:如果投资者在其需要的时候能够以较低的交易成本很快地买或者卖大量的股票而对价格产生较小的影响,则称市场是流动的(Hams,1990)。根据Kyle(1985)和Harris(1990)的定义,在市场微观结构的研究中,市场流动性通常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宽度(width),即买卖价差、深度(depth)、弹性(resiliency)和即时性,(immediacy)。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个方面是相互作用的。在报价驱动型市场上,做市商(marketmaker)或者特约证券商(specialist)通过连续地报出买卖价格和愿意交易的股份数对市场提供流动性。买卖价差是投资者为及时性所支付的成本,相当于做市商提供及时性而获得的单位收益。买卖价差越小;则交易成本越小,流动性也越好。在委托单驱动型的市场上,买卖价差是“无忍耐力的投资者”(impatienttrader)为及时性所支付的成本。从买卖价差的角度看,不论是对报价驱动型的市场还是对委托单驱动型的市场而言,买卖价差越低,则交易完成的速度就越快,市场的流动性也就越好。最小报价单位,实际上就是最小的买卖价差。因此,最小报价单位的大小对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中最小报价单位对证券市场流动性的研究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研究的热点之一。我国股票市场走过了十年的风雨历程,但我们对证券市场的微观结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学术界对最小报价单位的研究仍然是一个空白。尽管目前中国股票市场上没有低于1元以下的股票,也没有高于100元的股票,但是高价位股和低价位股是否应该使用同样的最小报价单位,仍然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相信随着高价股的不断增多,开展最小报价单位的研究也就有了重要意义。
最小报价单位大小的理论含义
一般来说,股票价格高低本身对其在市场上的表现没有影响,但是价格的离散程度却会对其在市场上的表现产生影响。在大多数的市场上,最小报价单位(即价格的离散程度)直接同价格水平相联系,因此,价格水平也就间接影响股票的表现。
最小报价单位的大小对市场有如下影响:
首先,报价单位越大,相应地买卖价差也就越大。因此,在关于买卖价差的决定因素中,报价单位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
其次,如果交易对手能够自由选择交易价格的话,大的最小报价单位有排除发生交易的可能性。最小报价单位的存在使得价格产生了不连续性,产生了交易成本。Demsetz(1968)第一个研究价差与交易成本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如交易成本太大,或者最小报价单位太大,交易就不能完成。
第三,如果报价单位太小,也会影响市场的及时流动性(immediateliquidity)。为了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我们来研究报价撮合人问题(quote-matcherproblem)。报价撮合人的策略是利用包含在已经存在的委托单中的信息。当一个大的限价委托单来到市场的时候,报价撮合人有在那个委托单到来以前进行交易的动机。报价撮合人将试图在大的委托单到来之前提交委托单,并在大的委托单执行之后价格的回复过程中获利。结果,其他做市商进行交易将冒着被报价撮合人跳过的风险。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条件下,做市商将提交小额委托单,因此市场的深度下降。减少报价撮合人问题的一个方法就是严格执行第二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对报价撮合人来说获得对大额委托单优先权的唯一方法是通过价格。然而如果报价单位太小,则“做市商可以很便宜地提交一个报价或者一个价格稍微有利的限价委托单,从而利用价格优先获得主动权”。一个合适的最小报价单位和时间优先原则的结合可以保护做市商的限价委托单。只有上述两条原则得到加强,报价撮合人的问题才能大大消除。总之,一个较小的报价单位会损害市场的深度,这也就是我们看到许多市场采用较大的报价单位的原因。
不平衡报价在措施项目报价中的应用 第3篇
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报价时,在总价基本确定后,如何调整内部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基于我国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本身的独特之处,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点来运用不平衡报价:
1 措施项目优先原则
优先原则是由措施项目清单本身计价特点决定的。具体说就是在总体报价策略选择时,应考虑措施项目高报价,相应降低其它清单报价。主要原因是措施项目清单原则上是包干使用清单(除了工程量有增加外),清单一旦报出,清单中所报费用就应含盖所有措施费用,无论是招标人在清单中所列项目还是未列项目,只要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措施都应包括在其中。这样,如果抬高措施项目报价,相应降低分部分项工程和零星项目报价,不但应得的措施费用得到了保证,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分部分项工程及零星项目的报价风险,甚至可多得利润。比如:可以降低因主要材料大幅度变化、工程量减少等带来的风险。而且,在满足其他清单报价调整的合理幅度条件下(一般控制在10%以内),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调整幅度可适当放宽(可适当放宽到15%),这也是由措施项目的本身特点决定的。
现举例说明这个过程。某酒店工程(含土建、装饰),走廊内墙面采用高档玉晶石花岗岩饰面,工程量为3250m2。合同中约定玉晶石花岗岩单价变化幅度超过5%时(以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价为准),按实调整。投标报价时玉晶石花岗岩市场单价为350元/m2,该中标人在充分分析花岗岩市场价格走势基础上,报价时将单价定为340元/m2,同时抬高措施项目相应费用。等装饰工程施工时,花岗岩市场单价从报价时的350元降为330元。若以单价350元报价,材料变化幅度为5.71%,按合同规定应对花岗岩单价进行调整;若以单价340元报价,材料变化幅度为2.86%,按合同不需对花岗岩单价进行调整。
下面对调整报价前后所得工程款比较如下:
调整报价前花岗岩工程款结算价为:
330×3250=1072500(元)
调整报价后花岗岩工程款结算价为:
340×3250+10×3250=1105000+32500=1137500(元)
调整报价后比调整报价前多结算工程款:
1137500-1072500=65000(元)
2 措施项目内部排序原则
根据早期完成的措施项目早日结算以及措施项目费多少原则,对措施项目宜做内部排序。排序结果一般为:临时设施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大型施工机械进场费、一次安装费>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架搭拆费>垂直运输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夜间及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出场、拆除费、脚手架拆除费等(“>”表示优先考虑)。
以上排序不是唯一的,应根据具体工程做相应调整。
3 案例
现以本论文案例为背景,采用措施项目优先及内部排序原则进行不平衡报价,在进行方案比较时,采用与现金流量现值比较相结合的方法。
不平衡报价前后如报价表一所示:
(单位:万元)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各措施项目费用大小,选择临时设施、脚手架、模板和夜间雨季施工为优先调整对象。
按工程施工进度,基础施工工期为2个月,主体工程为4个月,装饰工程为2个月,临时设施第1个月,夜间雨季施工前4个月,砼模板、脚手架从第3个月开始的4个月,贷款利率为12.5%,并假设施工为均匀施工且按月能及时收到进度款。经检验,装饰工程的调整幅度都未超过10%,措施项目调整幅度未超过15%,基本属于合理范围。
下面计算单价调整前后的工程款现值(只比较调整价款),如表二所示:
(单位:万元)
(1)单价调整前工程款现值计算
装饰工程每月工程款A=408/2=204万
临时设施每月工程款B=21万
砼模板每月工程款C=317/4=79.25万
脚手架每月工程款D=14/4=3.5万
夜间雨季施工每月工程款E=25/4=6.25万
因此,单价调整前工程款现值为:
P1=A(P/A,1.04%,2)(P/F,1.04%,6)+B(P/A,1.04%,1)+(C+D)(P/A,1.04%,4)(P/F,1.04%,2)+E(P/A,1.04%,4)=204×1.9704×0.9420+21×0.9901+(79.25+3.5)×3.902×0.9803+6.25×3.902=740.36万
(2)单价调整后工程款现值计算
装饰工程每月工程款A1=368/2=184万
临时设施每月工程款B1=24万
砼模板每月工程款C1=350/4=87.5万
脚手架每月工程款D1=16/4=4万
夜间雨季施工每月工程款E1=28/4=7万
同理,可计算单价调整后工程款现值为:
P2=184×1.9704×0.9420+24×0.9901+(87.5+4)×3.902×0.9803+7×3.902=746.43万
经现值计算,采用措施项目优先原则调整报价后,该投标人仅在措施项目工程款方面的现值价就比原值价增加6.07万元。另外,由于装饰工程施工靠后,其不确定性是最大的,这样能大大降低装饰工程的报价风险。
综上所述,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的合理运用将给中标人带来利润上的回报并实施风险上的降低。只要投标人认真分析招标文件条件并结合企业自身经济技术现状,将不平衡报价合理地运用到措施项目报价中,对中标人来说是大有裨益的。
摘要:工程量清单计价条件下,最能体现投标人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的部分集中体现在措施项目报价中。措施项目报价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将直接影响到中标人利润的获取及相应风险的回避。因此,做好措施项目报价,对投标人来说意义重大。本文从“不平衡”报价入手,讨论其在措施项目报价中的应用。
关键词:不平衡报价,措施项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外贸报价跟进信件 第4篇
在平时商务往来中,本人发现很多客户在对公司某个产品价格询盘后,我及时给予报价,但是报价后就一直没有客户的反应,没有见有订单。像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销售人员,应该如何处理呢?应该写什么内容的邮件去给客户以求进一步跟进呢?应该在发出报价后几天内发出邮件比较合适呢?针对这些问题,本人提出以下三个解决方法,如果哪位网友有更好地办法,不妨拿出来让大家一起参考。
回复A:直接去函敦促
Dear Hugo Chu,Wish everything well with you and your esteemed company!
We are in receipt of your letter dated Aug 10 , and as requested was expressed you 3 catalogues for our refrigeration goods.We hope they will reach you in due course and will help you in making your selection.Wish we will promote business as well as friendship!
Best wishes!
Aaron
回复B:先写邮件问清情况。本人觉得先写邮件问清情况,简单的询问,如HAVE YOU RECEIVED MY P/I, IS THERE ANY QUESTION OR PROBLEM WITH YOU?再问何时开L/C 或汇订金过来.....如客户没回复,那你应该(很有必要)打个电话过去问清情况。是价格问题还是临时发生改变?客户是中间商,还在等最终客户的确认?还是其它问题?然后根据情况做一些措施看能否挽回这一张订单。
Dear Sir,Good morning!Hope you have got a wonderful weekend!
For several days no news from you, my friend.Now I am writing for reminding you about our offer for item of **** dated ****** according to your relative inquiry.Have you got(or checked)the prices or not?(You can add some words to introduce your advantage of your product or something else to attract the customer).Any comments by return will be much appreciated.It will be our big pleasure if we have opportunities to be on severice of you in near future.Looking forward to your prompt response,Thanks and best regards,Yours Faithfully
Aaron
回复C:如果仍然没有回音的话,可以在一、两个月后再写一封信。
报价影响 第5篇
【关键词】 国外工程工程报价合理报价价格
建筑企业在国外工程建设报价中,其建设投标报价一般是国际通用的,在实际应用中,合理、成熟的工程发包形式,在规范工程施工秩序的同时,还能进一步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减少工程投资。换而言之,科学、合理的工程发包形式,已经成为国内建筑施工企业获得国外工程项目建设的核心途径。在施工单位竞标中,要想获取更多的工程任务,其核心在于报价价格,即能否确定合理的报价价格,则是国内工程企业参与国外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提工作。在此,本文从报价条件、准备工作、合理定价的过程等三个方面出发,针对国外工程投标报价价格的确定,做以下简要分析:
1. 报价条件
国内建筑企业在承接国外项目时,合理的报价价格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所在。要想从根本上保证投标报价中报价价格的合理性,就必须在开展报价时,做好一切报价条件准备。在众多报价条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人员条件
报价人员作为一切投标报价活动的操纵者,其综合素质如何,将直接关系着施工企业对国外施工项目的承接。在报价人员的选择中,除了具备必要的编制标书外,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及职业素质。与此同时,在人员选择中,还应具备必要的海外工作经验,以便对当地法律法规及市场行业全面、准确的掌握。
1.2招标文件条件
针对招标文件中的众多款项,都需要报价人员进行详细的了解。在整个招标文件中,除了对当期的气象、地质环境进行说明外,还要结合着招标文件,对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供应进行仔细的了解。最后要澄清工程类别与性质,对工程的计价方式、付款形式等进行全面了解。
1.3工程量的计算条件
在工程量计算条件的准备中,需要报价人员仔细阅读标书中的相关要求及工程项目的设计资料,以便全面、准确的了解设计意图及标书中的规定,避免隐性条约对工程施工造成的影响,在计算机工程量的过程中,需要相关人员在明确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核实工作范围,避免重算与漏算的现象发生。
2. 准备工作
建筑企业在承接国外工程项目时,只有具备了必要的报价条件,才能从事国外工程项目的承接活动。在整个工程投标报价中,其合理报价价格的确定,还需要施工企业做好必备的报价准备工作。在这些准备工作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现场考察的重要性
与国内工程项目不同的是,国外工程项目除了具备施工周期长、工程规模大、施工环节多的特点外,加上工程所处的陌生环节,报价人员对当地的地质气候、工程条件缺乏必要的了解,导致在实际报价中,无法获取准确的一手资料。调查研究工作不单指对工程项目所在地点的考察,也包括对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人文经济,还包括当地材料设备的供应能力、价格水平及其波动情况、人力资源及其相关的工资水平、以及当地对工程项目各项取费的相关规定等。
2.2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时的“定额”标准
在国内的投标报价计算中,多数施工单位依据国家颁发或施工企业内部编制的现行定额,因而在实际价格计算中,只需要通过套用定额即可推算出工程的实际标价。然而在国外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时,这些定额都无法准确的发挥出自身的作用,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定额”标准。在其定额标准的确定中,需要报价人员结合着工程所在地的实际发展状况,认真、仔细的开展调查工程,尤其是当地劳动力的相关情况,确保在施工建设中,能够在符合当地劳动法的规定下,节省不必要的开支。
2.3明确竞争形势
建筑企业在参加投标报价时,除了看到国外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外,还应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看清自己企业在同行竞争中的实际竞争能力及现有的工作任务单。以便在投标报价时,能够认真分析同行的实力,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在整个竞争环节中,建筑企业还应结合着国外工程项目的实际状况,制定出与之相应的战略方针,以便最后标价的确定。
3. 合理定价的过程
3.1“成本价格”的制定
投标报价是一种企业行为,要从企业经营的战略高度出发进行报价。在无特殊意图的情况下,投标报价的最根本釉益是经济利益,因此在确定最终价格时,首先确定“成本价格”是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对报价的决策更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这里所指的“成本价格”是指企业的施工生产成本,也就是说,这一价格是企业经营中的保本经营价格,若低于此价格企业就会出现亏损的状况。
3.2合理定价
在整个国外工程项目报价价格的确定中,需要报价人员从行情的实际发展状况出发,结合着成本价格的实际状况,科学的对其作出调整。在最终定价中,必须始终围绕企业的经济效益出发,且在此基础上,对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市场进行科学、全面的调查,为工程今后的投资奠定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只有在对自身企业有了正确的定位后,才能在竞争的过程中,端正自身的竞争态度,结合着企业的经验指导方针及实际经济状况,对报价价格进行合理的调整,确保报价价格的合理性。
3.3计算过程
在国外工程投标报价中,计算过程的准确与否,与报价价格有着直接影响。作为整个投标报价中的组成环境,计算过程是报价活动的准确反映,同时也是企业经营指导方针的执行过程,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及今后的发展。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在参与国外工程投标报价中,对计算过程引以重视。此外,在整个计算过程中,其计算依据主要在于工程的标书文件、准备过程中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以及企业在本次报价时确定的“定额”标准。
总结:
综上所述,国内建筑企业在对国外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报价时,科学、合理的标价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与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所在。这就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在推动企业发展时,能够充分重视国外工程投标报价管理,以便在实际投标中,能够结合着企业的实际发展状况,给出切合实际的报价价格,为建筑企业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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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闫瑾,宋文立.影响国外工程投标报价的主要因素分析[J].经济师,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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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牧峰.国外工程造价管理上的先进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科技信息,2007,(20) .
报价影响 第6篇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模式的共同点
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的定额预算报价模式相比, 在建筑产品价格本质方面是相同的。工程招标投标价是指工程商品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工程价格, 这一价格的形成需要满足商品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学说。工程招投标价与其自身价值有直接的关系, 但是也会受到市场供求规律以及企业投标策略等因素的影响, 在形成最后的成交价格前, 招投标双方需要进行协商, 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并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模式相比, 交易价格的形成都遵循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规律, 所以, 工程造价本质具有一致性, 传统的报价模式, 工程造价主要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税金、利润等。工程量清单报价, 对工程造价的划分有着多种方式, 将直接成本定义人工费、材料费以及机械费, 将间接成本定义为企业统办费、现场管理费等, 工程造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税金以及利润等。还有的工程采用的其他划分的方式, 将工程造价定义为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管理费、税金以及利润, 这些划分方式虽然有着一定差异性, 但是工程造价的本质是相同的。在对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模式进行对比后发现, 采用传统定额预算报价模式进行工程造价核算比较科学, 其可以全面的体现出产品的生产价值, 还可以对工程造价进行详细的划分, 在逻辑关系方面比较清晰, 而且采用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时, 也可以采用传统报价模式中的计算方法以及程序。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模式的差别
1 在价格形成的指导思想方面有着一定差别
传统定额预算报价模式中, 价格形成的指导思想是指令性计价, 这一指导思想的中心内容是量价合一, 在这种指导思想下, 直接费是由定额子目组成的, 并且将其作为基础, 采用不同的费率, 可以计算出其他费用, 并最后形成工程造价。改革开放后,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 建筑市场对生产资料的价格进行了调整与控制, 由于价格变动比较大, 而预算的灵活性却比较小, 这使得工程造价与预算存在一定矛盾,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 施工单位采用了主材调差的方式, 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在有的工程中, 人工费、机械费以及材料费无法正确反映企业的实际消耗, 而且体现不出市场价格的变动性。所以, 定额预算报价在价格形成方面存在指导思想不明确的问题, 所以, 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新的方式对价格形成进行指导。
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的是市场计价的指导思想, 这与传统的报价模式在定价方面有着本质的区别, 市场计价的方式考虑到了市场材料价格变动问题, 指导思想的中心内容是量价分离, 在管理模式方面, 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的是控制工程量, 降低施工费用的原则, 政府部门可以间接调控工程量清单报价。政府部门一般是将实体消耗量作为调整标准, 没有考虑到非实体消耗量。工程量清单报价是由市场决定价格, 政府部门公布的价格只能作为参考, 政府只能进行间接调控, 在对现行费用进行计算时, 施工单位还需要简化计算的方法, 要尊重企业自主报价的结果, 还要合理反映出市场供求关系, 衡量企业竞争能力以及管理水平。所以, 工程量报价是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对市场价格的反映并最终形成的方式。
2 在计价模式的选择方面有着一定差别
传统预算报价采用的计价模式是单价法, 而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的计价模式是实物法。在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可以采用全单价、工料单价以及成本单价三种不同的模式, 由于单价的组成有着一定区别, 所以, 计价方式也有很大的不同。两者在计价方式的区别, 主要体现在相同的一点上, 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计价, 而定额预算报价以指令性价格 (预算价格) 为基础进行计价。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模式各有优缺点, 在实际应用中, 可以根据具体的工程性质进行灵活选择。
3 在评标原则与方法方面有着一定差别
定额预算报价采用的是指令性计价, 本质上是对造价计算准确度的较量, 不能真正体现投标方的管理、施工和技术水平。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市场价计价, 投标方拿到招标文件, 明确其工程量后, 就可以按统一的实物消耗量定额并结合企业定额, 使企业具有真正的自主定价权, 进行市场竞争, 展现企业自身的实力, 从而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运行机制、竞争秩序。“合理低标价、不低于成本价”是最优标书的标准, 因此, 在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中, 评标重点是对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其是否合理要从投标企业的企业管理水平、施工装备优势、技术特长、采购优势等具体的实施措施方面进行考察, 要反映出企业实际所消耗的企业定额。
结语
本文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优缺点进行了介绍, 还与传统定额预算报价的模式进行了对比, 通过比较发现,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比较适合当前市场经济体制, 而且可以真实反映出工程造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可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其考虑了市场价格的变动性, 所以, 预算报价结果可靠性比较高。这种报价方式还鼓励企业自主定价, 利用评标方法, 可以有效降低投标恶性竞争或者不公平竞争的问题。经过实践证明, 工程量清单报价符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 并且满足国际规则, 可以有效提高我国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摘要:工程量清单报价是一种新的报价模式, 与传统的报价模式相比, 工程量清单报价在价格形成指导思想、计价模式以及评标原则与方法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本文对工程量清单报价与传统报价模式进行了比较, 分析了工程报价模式各自的优缺点, 通过分析发现, 工程量清单比较符合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形式, 而且是投标竞价不断发展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报价,报价模式,传统,比较
参考文献
[1]于波.工程量清单计价与预算定额计价的区别与联系[J].黑龙江科技信息, 2004 (09) :267-267.
报价影响 第7篇
1 不平衡报价的前提
施工企业在取得了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后, 必须要对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 再通过施工现场及对招标文件工程量的核算等工作, 来为不平衡报价法在该工程投标报价中的应用提供相关的数据信息。目前我们在工程项目不平衡报价前, 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 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一般来说, 我们在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解的过程中, 主要是对其前提条件、单价构成、合同条款等方面的数据信息进行采集, 从而采用更有效的方法来进行投标报价, 进而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效益进行测算分析, 使得工程施工的经济效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第二, 对工程项目进行优化处理。施工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一般要对招标文件相关的合同文件、工程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进行全面的了解, 从而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来对其进行优化处理。而且在对工程成本进行测算的过程中, 投标人还要对其材料供应方式、差价等进行合理的调整。这样不仅保障了工程投标报价的合理性, 还有利于人们对工程投标报价的控制和管理。
第三, 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考察。在工程投标报价的过程中, 投标人除了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分析以外, 还需要对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考察, 以掌握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地形结构等方面的重要数据信息, 这不仅确保一旦中标后能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对其劳动资源和原材料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也利于对投标人对工程项目拟定出更合理更能产生经济效益的投标报价。
2 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
所谓的不平衡报价法也就是在工程项目投标总价确定后, 根据招标文件的付款条件, 合理的调整投标文件中子项目的报价, 在不抬高总价以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 实施项目时能够尽早、更多地结算工程款, 并能够赢得更多利润的一种投标报价的方法。如果投标人能够的在对实际工程投标报价中合理应用不平衡投标报价法, 则能够使其在不影响工程项目中标率的同时, 达到经济利益 (即利润) 最大化。与传统的平衡报价方法相比较,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不仅有效的降低了个别工程项目的单价, 促进了经济资源的流通, 还有利于投标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经济成本的有效控制, 而且尽可能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3 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技巧
目前在工程投标报价的过程中, 由于不平衡报价可以对工程项目经济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因此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并得以广泛应用, 其应用技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早收资金。
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 工程一开工, 除预付款外, 完成每一个单项工程都要争取超前拿到工程款。技巧就是在报价时把工程量清单里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 (如开办费、临时设施、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基础和结构部分等) 的单价适当调高, 后期工程项目 (如上部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清理施工现场和零散附属工程等) 的单价适当调低。尽管后期施工项目的单价不盈利甚至还有可能会亏钱, 但由于在履行合同的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 减少了内部管理的资金占用, 有利于施工流动资金的周转, 提高资金的时间价值, 财务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 因此保证了整个项目最终是盈利的。采用这样的报价办法不仅能平衡和舒缓资金压力的问题, 还能使我们在工程发生争议时处于有利地位, 因此具有索赔和防范风险的意义。如果承包商永远处于收入多于支出的状态下, 在出现对方违约或不可控制因素的情况下, 主动权就掌握在承包商手中, 减轻了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的压力, 对日后的施工也有利, 以便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3.2 根据工程量变化趋势调整分项工程单价。
因为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基本上是暂定数量, 实际工程量按竣工图纸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认, 这就使得某些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就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存在差异, 或者存在设计图纸不明确的项目, 这些都是投标报价时进行不平衡报价的一个关键点。所以, 在投标过程中要仔细研究施工图纸并复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分项工程的数量, 确定出与预计实际工程量差别较大的分项工程, 预计实际施工中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 单价适当提高, 这样在最终结算时能够更多的盈利, 而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分项工程, 单价适当降低, 工程结算时的损失也不大。
3.3 总结以往同类项目施工中发包商的习惯来调整报价组成。
主体项目与装饰装修项目比较, 因主体项目在施工在前, 施工成本为上涨趋势, 发包商一般插手不多, 其报价可适当调高;而装饰项目因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层出不穷, 一般情况下发包商插手较多, 其报价可适当调低, 这样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可为施工单位赢取最大利润。
3.4 对需要提供单价分析的分项工程调整其直接费的组成。
有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时我们可将这部分项目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 而材料费报的较低一些。在施工过程中, 补充项目报价时, 一般可参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 而材料费往往采用市场价, 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也可为施工过程中零星用工获取利益。有时发包商对有些材料、尤其是装饰材料、安装材料的指定、限制较多, 投标时可以将材料单价调低, 可为施工单位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争取材料调差创造有利条件。
3.5 暂定项目单价调整。
暂定项目又叫选择项目, 对这类项目要作具体分析。因这一类项目要开工后由发包人研究决定是否实施, 以及由哪一家投标人施工。如果工程不分标, 不会由另一家投标人施工, 则应将其中肯定要施工的项目单价报高一些, 不一定要施工的项目的单价报低一些。如果工程分标, 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施工时, 则不宜报高价, 以免得不偿失。
结束语
总而言之,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 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施工企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 为了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投标人就巧妙地应用不平衡报价法, 使得工程项目的经济成本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而且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 将有更多的新型管理理念应用到不平衡报价法当中, 使其应用效果得到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梁琴.浅谈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中的应用[J].中华建设, 2009 (3) .
报价影响 第8篇
近十多年来,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 我国工程造价领域正在经历“由政府指导定价走向市场形成造价”“由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转变为清单计价模式”两大变更。在这样一个巨大的变更时代, 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合常规的现象:一方面是业主方工程投资管理中出现“造价一超再超、工期一拖再拖”, 另一方面是作为承包方的施工企业为成本失控、利润低下甚至亏损而叫苦不迭。而这样一个不合常规的事实却在我国建筑业增速是GDP增速2倍~3倍的情况下发生的。最终导致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纠缠扯皮不清、相互指责抱怨, 可能会对施工单位的声誉和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投标报价是整个工程投标的核心。报价要适当, 如果报价太高则可能失去中标的机会;报价太低则有可能成为废标或即使中标了也不能给企业带来满意的利润。在竞争非常激烈的投标中, 中标的契机转瞬即逝, 施工单位要想在如此竞争激烈地市场中站稳脚跟、得到最大化的利润和保持市场竞争性, 不平衡报价法具有其他报价所没有的优势, 是施工单位不错的选择。本文采用工程投标实例的方法对该法进行阐述。
2 不平衡报价法的定义
不平衡报价法是一种投标策略, 首先需确定总价, 然后对内部的各个项目进行调整, 这样可在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保证最优的利润。其原则是在保证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尽量保持正常水平报价。不平衡报价法与常规报价法不同的是在提高某个分项工程单价的同时降低另外分项工程的单价从而达到总报价不变。这样做可以早点回收工程款并取得较高利润。现在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繁多、管理难度提高、计算难度增大, 因此投标通常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负责, 也给不平衡报价提供了机会。
3 不平衡报价法的可行性
目前,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自主报价, 而施工单位自主报价具有如下特点:1) 施工组织不同。不同的施工企业施工水平、人员和设备差别很大, 因此报价不同。2) 施工管理不同。每个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差别较大, 管理好的施工企业施工效率要远远大于管理不好的施工企业。3) 招标内容理解不同。一般招标文件不是很完善, 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对招标的重点理解不同, 因此也会出现偏差。正是这些特点使不平衡报价法成为可能。
4 该方法的使用范围和应用技巧
1) 在工程项目中, 对于地基处理工程、土石方工程等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 可以在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 适当提高报价, 以提升资金的时间价值, 方便资金的流通和周转;而对于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则可以适当降低报价。2) 利用相应的招标文件以及工程合同, 可以对工程量进行核算和评估, 对于实际施工过程中, 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 可以适当提高报价, 增加工程结算收益;而对于工程量可能会减少的项目, 则可以适当降低报价, 由于工程量变化不大, 工程结算时的损失也不会太大。3) 对于实施可能性较大的项目可以报高一点, 而实施可能性小的项目报低一点。4) 在对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核时, 如果发现图纸上存在误差, 或者不明确, 可能需要进行修改, 则可以适当降低报价, 等到索赔时提高价格。5) 应该做好暂定项目的分析和评估, 了解项目的具体内容。此类工程一般都是在开工后, 由业主再选择是否施工和由哪些单位施工。如果工程不允许分包, 则需要适当对单价进行调整;如果可以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则应该保持报价的稳定, 避免出现总价抬高的情况。6) 如果签订的合同是单价与包干混合制合同, 而且招标方要求部分项目采用包干报价, 则可以适当提高报价。此类项目一般都存在较大的风险, 而且在项目施工完成后, 可以按照报价进行结算。7)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 招标文件中可能会要求投标单位对工程量相对较大的项目提交综合单价分析表, 对此, 在进行投标时, 可以适当提高人工费用和设备费用, 降低材料费用。通过这种方式, 在补充项目报价时, 可以参考表中较高的人工和设备费用进行报价, 以市场价作为材料价格, 从而获得更高的收益。8) 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小时按单价报价时, 可适当抬高单价。9) 无工程量而只报单价的项目。如土石工程中挖湿土或岩石等备用单价, 单价宜高些。这样不影响投标总价, 而一旦项目实施就可多得利润。
5 不平衡报价法的工程案例分析
案列一:某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后能取得理想收益, 在对某高层商住楼工程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决定调整各分部工程报价, 假定各分部的工程量是相同的, 且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调整前后各分部工程报价见表1。折现点设为开工日, 基准折现率为1%, 对单价调整前后的工程现值进行计算:
万元
差值=调整后现值-调整前现值=9 916.18-9 830.69=85.49万元。
通过计算可以得出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可以多得到85.49万元的收益, 且施工单位较早的收回了工程款, 有利于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 同时也规避了工程资金回收的风险。
案例二:某工程项目清单模式招标,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施工单位复核的工程量清单结果如表2所示, 施工单位拟将B分项工程单价降低10%, 具体见表2。
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A, B分项工程单价及额外利润计算:
计算正常报价的工程总造价:40×3 000+30×2 000=180 000元, 因分部分项工程A, B预计工程量变化趋势为一增一减, 所以将B分项工程单价降低10%, 即B分项工程单价为:2 000×90%=1 800元/m。设分项工程A的综合单价为X, 根据总造价不变的原则, 有:40×X+30×1 800=40×3 000+30×2 000, 求解得:X=3 150元/m。计算预期效益:45×3 150+28×1 800-180 000=12 150元, 即12 150元为不平衡报价法的预期效益。这就是施工单位在充分核对工程量的基础上, 按工程量变化趋势调整单价, 预计工程量增加的项目调高单价, 预计工程量减少的项目降低单价, 这样增加了收益。
案例三:某酒店工程 (含土建、装饰) , 走廊内墙面采用高档花岗岩饰面, 工程量为3 250 m2,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变化幅度超过±5%时 (以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价为准) , 按实调整。投标时市场单价为350元/m2, 投标人预计花岗岩市场价格走低, 报价时将单价定为340元/m2, 同时抬高措施项目相应费用。实际施工时采购价330元/m2。与投标报价相比, 材料下降幅度为2.94%;与投标时市场价相比, 材料下降幅度为5.71%。按实际施工时采购的材料价结算, 花岗岩工程款结算价 (实际花费) 为330×3 250=1 072 500元;花岗岩工程款实际结算价为340×3 250+10×3 250=1 137 500元, 不平衡报价获利1 137 500-1 072 500=65 000元。这就是适当降低材料价格, 抬高措施项目报价, 避免施工中获得的材料款减少。
6 不平衡报价法的优点
6.1 不平衡报价法有利于资金回笼
每一个承包人都希望能早点回笼资金和降低企业垫资风险, 通常工程开工后除预付款外每一项工程都需要由承包人垫资。一般工程款是根据工程进度分步结算的, 提高先完成工程的单价和降低后完成工程的单价有利于降低内部资金占有率, 提高了承包方资金的周转, 同时财务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虽然后完成的项目也可能会赚钱, 但是由于资金提前回笼, 项目前期已收回了成本, 可以保证整个项目盈利。此外, 当出现业主违约或其他意外情况发生使承包工程产生争议时, 这样可使承包人处于有利地位, 主动权掌握在承包人手中, 有利于日后工程施工和企业发展。
6.2 不平衡报价法有利于增加收益
根据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 使工程量的计算更加标准, 打破了原来的部门之间、专业之间的不统一。规范规定了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或者设计变更, 使工程量发生变化, 都要按照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调整。所以, 在核对清单工程量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实际工程数量超过招标人给定的清单工程量, 就可以增加收益;如果发现实际工程数量少于工程量清单可以少赔一些。此外, 如果存在设计变更和不合理之处, 则可以通过后期的操作, 对其进行修改和变更, 对于那些可能出现变更的项目, 应该适当调整报价, 以获得更高的收益。
6.3 不平衡报价法可以转移风险
运用不平衡报价法, 能够实现对总价包干工程中风险的转移。例如, 业主通过暂定数量的形式, 按照低端装修进行报价, 并将其纳入到投标报价中, 预测到后期业主很可能提高装修标准, 同时选择其他装修公司, 但是由于利用不平衡报价对风险进行了转移, 因此可以巧妙地避免了一些损失。
7 承包人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1) 核对工程量预防重大损失和废标。不平衡报价法对工程量准确性要求非常高, 一定要仔细核对工程量, 对报价低的项目尤为需要注意,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增多, 甚至超过15%, 会对承包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报价也不能太高, 否则业主会认为报价不合理对评标产生不良印象甚至废标。有时业主会挑出过高报价的项目进行压价, 使承包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2) 需要对单价的尺度进行把握。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时需要对单价的尺度 (一般可在10%左右) 进行把握, 单价不能太离谱, 报价比例过分悬殊, 造成早期工程的单价明显不合理或远远偏离市场价格, 业主可能要求提供单价报价依据和单价分析。如果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一般评标委员会也不会计较。如果投标人没有办法解释, 则存在废标的可能。3) 要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投标文件要对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 不能故意增加或减少招标文件的项目, 投标文件要充分响应招标清单。按照招标规定, 投标文件故意增加或减少项目, 希望在结算时进行补偿是不被允许的。工程量清单对项目有详细说明, 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并填写。如:清单规定的施工条件、运输距离、废物处理等非常明了, 不能改变文件规定内容。
8 结语
本文对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投标报价中的应用技巧进行了讨论, 对不平衡报价法的定义、使用技巧、使用范围和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帮助承包商在工程投标报价中提高竞争力和增加收益。投标是受多种因素影响, 它的胜负不仅取决于投标者的实力, 更决定于投标技巧和方法。只有不断探索和深刻剖析才能在激烈的工程投标中取得成功。
摘要:着重对不平衡报价法的定义和应用范围进行了介绍, 采用工程实例, 阐述了不平衡报价的可行性, 并对该方法在使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以充分发挥不平衡报价的优势。
报价影响 第9篇
趋利性是导致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原因。标准清单招投标最终结算规则是工程量按实结算 (可按最终竣工图结算) , 单价不变 (包死) , 这样就会导致两个投标时总价一样 (各清单项目单价不同) 的报价, 在结算时, 结算结果有较大差异;近年来, 一些有实力的企业已经意识到了不平衡报价所产生的巨大效益, 不仅仅对图纸工程量予以计量, 并且会在投标先期就与设计单位或业主进行沟通了解, 了解哪些项目会变更增加, 哪些项目会减少, 以期在未来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适度的不平衡报价是国家、行业允许的, 但过度的不平衡报价实际上会引起造价严重失真, 直接损害业主的利益, 扰乱招投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不利于资金和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
1 施工企业经常采用的不平衡报价策略
1.1 前重后轻法, 即“尽早得钱”, 实质是发挥资金时间价值, 具体做
法是在报价单中, 适当调高能够早日结账收款项目的报价, 尽管项目后期可能导致亏损, 但由于前期项目早已增收了工程价款, 因此从项目的整体来看, 仍可增加盈利。
前期的项目: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的单价可以报高价, 以利资金周转, 提高资金时间价值。后期的项目:设备水电安装、装饰工程的单价可以适当降低。实际操作中将土方工程的单价或总价报高, 是企业常用的一种策略。该方法简单易操作, 施工企业只需在对挖土、运土的单价调高即可达到目的, 业主往往无法判定投标方的弃土点和运输距离, 无法判定施工单位是否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方法。
1.2 量调减法, 即“估量得钱”, 实质是根据未来各个项目工程量的变化趋势, 通过调整各项目的工程单价来实现多收钱。
即:估计未来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 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项目, 其单价可降低。
由于到了施工招标阶段, 一般发包方急于发放招标文件以加快工程开工建设的时间, 因而留给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的时间极为有限, 在有限的时间里, 编写清单的人员不可能对大量的图纸事无巨细的一一把握, 从而就造成图纸上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清单中工程量计算不准确或遗漏。常见的有可能增减的分项工程主要集中在计算复杂、烦琐的项目如:构造柱、圈梁、抹灰、涂料、钢筋、钢筋接头、电线、管线等。这些项目在清单编制中不容易准确计量, 又由于清单编制时间短, 清单编制者往往会按照经验来暂定工程量。特别是钢筋、钢筋接头及水电安装中的管线。
(1) 清单中钢筋工程量偏差往往较大, 主要原因是清单编制者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计算烦琐往往按经验估算。施工企业对此部分从资金的时间价值上考虑, 钢筋工程收款较早, 往往正常报价或略高报价, 有经验的承包商会对明显钢筋含量不对的清单预以复核。 (2) 钢筋接头是一种易增减的分项工程子目, 笔者曾经遇到的一个地下室工程项目清单中的钢筋接头机械连接清单中工程量只有1万个, 实际图纸量为12万个, 对实际成本只有7元的钢筋套筒, 施工企业报了39元, 正常报价与不平衡报价最终结算相差几百万元, 触目惊心。 (3) 水电安装中的管线, 主要是2.5m2与4m2的照明管线也是一种易增减的分项, 同钢筋接头一样, 该项虽然实际单价低, 只有2~3元/m, 但工程量基数大, 清单量与图纸量往往相差几万米, 施工企业每米多报几元, 按结算原则结算价也会相差几十万元。
1.3 清单漏项法, 即“对清单漏项的工料机预以调高得钱”此方法实质上是量调减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对清单漏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结算原则为:
(1) 投标书中已有适用于漏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 (2) 投标书中有类似于漏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按投标书中已有的类似的综合单价作相应调整后结算。 (3) 投标书中无类似综合单价, 结算原则为:由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施工方投标书所报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取费费率, 经监理、发包人及审计部门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故对可能的漏项工料机价格预以调高价格, 可以在后期的结算中获取收益。常见的清单漏项主要体现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图纸中规格型号不明确的内容造成清单漏项;措施项目清单漏项。
1.4 工程变更法, 即“变法得钱”。
此项主要是清单项目特征含糊不清, 设计图纸设计深度、细度不够造成。后期主要通过设计变更、额外增加以及签证等实现, 施工企业常常将此部分价格报低, 以利于降低工程报价总水平, 在中标后通过变更推翻原报价, 重新组价。
1.5 量小高价法, 工程量特别小或没有工程量而只需填报单价的项目 (如疏浚工程中的开挖淤泥工作等) , 其单价宜高。
这样, 既不影响总的投标价, 又可多获利。计日工资和零星施工机械台班小时单价作价, 可稍高于工程单价中的相应单价。因为这些单价不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发生时按实计算, 可多得利。
1.6 对于暂定项目, 其实施可能性大的项目, 价格可定高价;估计该工程不一定实施的项目则可定低价。
1.7 人机高价法, 人工费和机械设备费报得较高, 而材料费报得较低。
一是为了在今后的补充项目报价时, 可以参考选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 而材料则往往采用市场价, 因而可获得较高的收益;二是选用较低费用的材料价格, 想方设法的进行了变更;三是在实际实施中即按投标报价中的较低单价购买材料, 相应可降低成本。
2 不平衡报价在施工中的应用
不难看出, 不平衡报价是对施工企业有利的, 特别是近年来, 施工企业在采用先进的计量软件后, 使得在有效的投标时间内计量工程量成为可能。所以对施工单位来说报价人员的水平是很重要的, 要学会分析。当然, 这里面有风险, 要看承包商的判断和决策准确不准确。即使判断准确, 业主亦可通过发变更令减少施工时的工程数量, 甚至变更设计。这就需要经验和技巧, 必须对具体情况作出充分的调研和分析后形成决策, 还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涉外交涉能力。不平衡报价方法可督促业主编制完善的工程量清单或选择有实力的单位进行清单编制, 有利于市场规范和行业进步。但过度的不平衡报价增大了项目建设的风险, 对建筑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发展, 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也不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3 防止过度不平衡报价的方法
我国现行的招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不平衡报价未进行有效限制, 笔者认为应通过以下几种方法以防止过度不平衡报价。
3.1 提高图纸设计深度和细度。
3.2 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防止少算、多算、漏算, 采取有经验的清单编制人员。
3.3 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平衡报价分析, 找出哪些项目施工企业采取了不平衡报价, 通过询标的方式要求施工企业更正。
3.4 国际上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中有关于“变更工程价款超过15%的调整方法”的条款可以对不平衡报价起到约束作用。
采用合理的报价评价方法及相应的控制对策, 可以平衡招标双方的利益, 对工程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施工承包合同对工程量增减超过15%的项目, 其价值严重偏离的项目, 采取按定额重新组价的方法。
3.5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防止承包商通过设计变更消除不平衡低价。
卖房如何聪明报价 第10篇
房产怎样才能卖出好价钱?估计这是卖家一直努力要寻找的答案。记者了解到,目前房价一直在涨,这导致不少卖家心态上产生了微妙变化,因为害怕房价定得低而致使自己吃亏,于是不断以“跳价”来应对。其实,这种患得患失的心态对自己并不是很有利。那么,如何才能卖出高价?专家表示做到这点并不难,关键时要注意定价技巧。
“跳价”只因怕贱卖
近日,记者的熟人陈先生就碰到了一件让他感到有些窝心的事。6月中旬的一个周末,陈先生如约前往上海闵行区莘城苑小区,他带足了定金,准备把前一天看好的一套两房买下来。虽然小区旁边有条铁路经过,而且传说未来很有可能建沪杭高铁,而且房型上面也有点缺陷,诸如卫生间为暗间,采光、通风都不是很好。但他已经顾不上这么多了,“房价一直在涨,我想先买套房再说”。他如是说。
谁知市场无情。因为最近市场转暖,二手房卖家心态发生了变化。陈先生接到经纪人的电话称房东可能会涨到70万元,这比当初的报价要贵了15000元。他跟老婆简单商量了一下,临时决定接受新的报价。谁知卖家再次提价,涨到71.5万元,短短两个小时内,涨了3万元,陈先生有点犹豫了。
陈先生的遭遇也许只是当前二手房市场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目前二手房市场上卖家“跳价”现象十分普遍。据业内人士介绍,“跳价”现象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大幅调价,即每次“跳价”幅度很大,超过5%,比如150万元的报价,一次加价达10万元;还有一种就是频繁“跳价”,只要有人接受自己的报价,卖家立即加价。
卖家缘何要“跳价”呢?卖家毕女士的说法也许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她表示,看到有不少人来看房,而且抢着要,“我心里挺担心把价格定低了让自己吃亏”。她说。正是因为卖家无法把握价格变化情况,因此只能以“跳价”来应对了。
但是记者了解到,以“跳价”这种方法来应对目前多变行情,并非上策。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有卖家“跳价”次数太多,或者“跳价”幅度太大,眼见售出无望,中介公司会有意无意忽视这套房源的存在。一旦出现这种情形,缺少了中介公司的推介,房子成功出售的可能性会降低。而这对于一些靠出售房产获取资金用在他处的卖家来说,机会成本将大大增加。
同时,“跳价”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展表示,如果卖家收取了定价而反悔“跳价”,按照定金协议约定,卖家不但要全额退还定金,还要赔付相同数额的违约金。
报价也要讲技巧
虽然对于卖家而言,想要做到完全精准定价实属不易,但专家认为,只要讲究技巧,其实无须担心房价卖得低。
专家分析认为,有为数不少的卖家其实对市场并不完全了解,他们在确定挂牌价之前,往往只是简单地了解了一下市场行情,然后便凭感觉确定了一个挂牌价。但是二手房市场个性很强,而且变化多端,这种在没有经过细致比较和长期跟踪市场的前提下而得到的结果,其实并不是很准确。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既能卖出高价,但同时又不会影响交易速度?下面我们将结合具体案例来进行解析。
多加比较心中有数
多加比较,方能掌握市场的真实情况,因此在确定挂牌价时才不会出现高得离谱,或者低得让自己后悔的情形。
[案例1]章先生近日在出售位于静安区一套房产时,他在附近中介公司收集了十多套类似房源的售价,有针对性地跟自己的房产进行对比,最后他确定的价格为235万元,比中介给出的230万元稍高一些。
[对策解析]上海美联物业闸北区域经理刘庆霞表示,卖家要做到较为准确地定价,除了要听取有经验的房产经纪人的建议之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自己对学会比较。
一般来讲,同一个小区内的二手房由于交通、配套条件相同,的确可以参照最近的成交记录进行定价;但定价时,也应搀杂考虑楼层、朝向、而积、户型、景观甚至一些特殊因素,显而易见,多加比较尤为重要。
据了解,这些因素对房价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其他条件相同,但楼层不同的房源,差价很大,就上海而言,一楼与中间12楼的价差(小高层)可达15%左右,而外围区域的普通公寓房,其一楼与中间12楼的价差也可达到10%左右。再比如所处小区位置也会影响到售价的高低,如对于外环线附近的公寓,靠近嘈杂马路的房源要比位于安静的小区中央房源便宜1000元,平方米。
由此看来,在了解众多类似房源售价的前提下,最终确定挂牌价,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做法,至少不用担心挂牌价偏低。当然,比较的过程就是做加减法,如果优点突出,价格适当增加,如果缺点明显,则适当降低售价。
多找卖点吸引眼球
商品需要包装,二手房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因此也需要一些卖点来进行适当包装。
[案例2]章先生知道卖房也需要一些“卖点”,于是他仔细了解了一下这套房源的优点,比如可以纵览小区内部景观、楼层好、房型实用紧凑、小区居民为高素质人士、周边配套齐备等,都记录了下来,并提供给经纪人。
[对策解析]上海知名楼市专家蔡为民表示,多找一些卖点,是为了让购房者更加愿意接受。当然,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解读,其实就是为了让购房者接受自己的定价。
专家表示,购房者普遍关心的主要有交通、学校、商业配套、景观、噪音等污染因素、楼层、房型、朝向、通风状况、采光等几十项,卖家可以把自己房源所具有的所有优点全部记录下来,并通过有效途径让购房者了解这些信息。
当然,为了不至于让人产生误会,只能把真正的优点当做卖点来向购房者推荐。因为一旦买家发现有滥竽充数的情形,往往会以为房源存在缺陷而避之不及。这反而起到了反作用,有点得不偿失。
时时关注价格变化
价格变化很快,唯有及时做出调整,才不会出现“贱卖”的情形,这要求卖家时时关注价格变化情况。
[案例3]挂牌之后,章先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跟经纪人联系一次,在了解自己这套房源最新进展的同时,也不忘询问一下市场行情的最新变化情况,比如市场交易活跃程度,价格涨幅情况等。
[对策解析]上海德佑地产市场部有关人士表示,不少有经验的卖家挂牌之后一直跟踪市场行情的最新变化,其实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对售价进行调整。
专家认为,目前市场处于上涨过程中,卖家完全有必要更加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情况。因为唯有在买家做出决定之前准确预判,方能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在接受买家定金之后再要求涨价,其结果可能是赔付别人违约金。
当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加价需要讲究技巧,一是不能加得太勤或是幅度太大,这会引起中介跟买家的反感,给人以不讲诚信的感觉。其次是在无人看房的间隙加价,这样操作易于被人接受。
机会成本也要留意
卖房在追求最高收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机会成本。专家分析认为,虽然目前房价上涨,但是为了更高的收益,一般情况下,还是需要适当延长交易周期。而恰恰是交易周期的延长,导致机会成本的增加,当机会成本大于多出的房款时,就证明卖家在出售过程中不但没有获得收益反且还吃了“亏”。机会成本就隐藏在被延长的交易周期内,交易周期越长,机会成本就会越大。
假设上述案例中的章先生出售手中的房产是为了换大房,为了能获得更多的房款,他将挂牌价确定为245万元,这个价格很有可能会在一个月之后被人接受,但殊不知,他自己中意的大房,可能已由350万元,涨到了370万元,他自己的房子虽然多卖了10万元,但因为延期,自己想要买的房子却涨了20万元,两厢对比,自己真的是“亏”了。
不平衡报价浅析 第11篇
1 内涵
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基本确定总价后, 保持总价基本不变, 调整内部子项的报价, 以期既不提高总价, 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收益。
2 产生的原因
(1) 招投标双方的立场不同。招标人追求的是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 降低工程造价。投标人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这是产生不平衡报价的前提。 (2) 商务标的重要性。在评标过程中, 商务标的高低直接影响投标人能否中标。有些招标人为减少投资, 盲目追求低价中标, 而投标人为了中标, 压低造价, 这是导致不平衡报价产生的直接原因。 (3) 量价分离。进度款结算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投标文件中相应的报价进行。量价分离为实行不平衡报价提供了条件。 (4) 缺少约束。我国法律法规对不平衡报价尚未有明确有效的限制和调整条文。
3 表现形式及应用
3.1 时间型不平衡报价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的工程, 对能够早日收款的项目 (如土方、基础等) 适当提高报价, 就能降低投标人贷款额度及银行利息, 利于流动资金周转, 规避资金风险。对于一个大中型的工程来说, 这部分款项是相当可观的。
例如, 某节制闸工程, 土方开挖、沉井制作下沉、闸墩、上部结构的工期分别为2、4、2、1个月, 贷款月利率为1.5%, 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投标人为了既不影响中标, 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 对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前与调整后的方案见下表:
调整前的工程款终值:
调整后的工程款终值:
两者的终值差额为66万元。
3.2 工程量型不平衡报价
实际数量比清单的数量大时, 投标人提高其单价;反之, 降低其单价, 带来的收益是显而易见的。
例:某城市道路改造工程, 包括横荡河桥和平昌路工程。投标人分析实际施工中项目编码为01的工程量, 横荡河桥可能减少, 平昌路可能增加, 采用了此策略。具体见下表:
投标人正常报价01为65元/m2, 通过不平衡报价, 承包人增加盈利6万元。
3.3 暂定项目型不平衡报价
例:某房建工程, 其中屋面防水、内外墙装饰为暂定项目, 开工后再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实施, 由哪家实施。
投标人仔细研究后采取三项措施:屋面防水造价压低23万元;内外墙装饰造价压低46万;提高砼、钢筋等主体材料的单价, 使主体结构造价提高69万元。如果业主将屋面防水、内外墙装饰强行剥离的话, 也只能按投标价, 这样就将69万元白送给了承包人, 还要另寻承包人。这是相当成功的不平衡报价, 它不仅维护了承包人正当的利润, 还避免了因业主变更工程量或恶意分包而蒙受损失。
4 使用的前提
(1) 投标人经验丰富。投标人要具备分析判断和决策能力, 在熟悉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现场的同时, 还要准确收集有关信息, 具备丰富的报价技巧和经验。 (2) 投标人要正确对待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可以提高经济效益, 获得利润, 但并不是唯一途径。承包人更应该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改进施工技艺, 提高质量, 节省投资, 加快进度, 这样更能获得丰厚的利润。否则, 撇开这个谈不平衡报价, 就是本末倒置。 (3) 幅度在可接受范围。不平衡报价与调整前相差不能太大, 一般控制在10%以内, 以免引起业主的反不平衡报价。业主反不平衡报价的可能性较小。
5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