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农村财政管理局范文第1篇
摘要:我国农村税费改革,一方面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也给县乡财政带来了困难和压力。要缓解这些困难和压力,必须在城乡统筹视角下加大县乡财政改革的力度,本文即从该视角出发,对县乡财政改革中的困难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城乡统筹;县乡财政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中央在农村进行的又一重大改革,被誉为中国农村的第三次革命。这次税费改革,对于巩固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税费改革也出现了不少新的困难和压力。
一、税费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冲击
1.税费改革使县乡财政收入减少。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央办公厅督查室调研组不久前就税费改革在山
东、江苏、安徽等地进行的调研结果显示,税改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县乡财政负担,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导致了机构运转困难、公共产品供给短缺等问题。我国目前乡镇财政的常规收入一般是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财政局收取的农业税费部分,这部分以农业税为主体;二是地税收入,包括地方工商税收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三是国税收入(增值税)留存部分,一般占国税收入的1/4。在一些以农业为主的区县,农业税一般占当地财政收入的30%以上,有的甚至可以达到70%-80%。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内容是“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项调整,两项改革”。取消乡统筹等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涉及农民的政府性集资,取消屠宰税,调整特产税政策,取消农业税对乡镇财政的影响很大,进而影响到县级财政,并由此引发了机构难运转、实事难兴办、农村基层组织难稳定等问题。
2.财政支出刚性依然很大。税费改革使县乡财政收入有所减少,但由于各方面改革的滞后,财政支出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增加的趋势。对县乡财政来讲,支出一般包括三部分:一是工资性支出居高不下。目前,我国有4500多万行政官员和公共事业单位人员要靠国家财政供养,相当于每28个老百姓养1个“吃皇粮的”,财政支出的大部分都被“人头费”吃掉了。目前我国2070个县(包括县级市、区)中,赤字县的比重已经高达73%,赤字总量占这些地方财政收入的77%,成为典型的“吃饭财政”。二是法定支出刚性增长。为支持农业、科技、教育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这些事业支出的年增长幅度要高于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的年增长率。由于其回报率低且回报周期长,不少县乡无法保证这些法定支出的增长。三是财政专项支出项目配套多。例如农业综合体以及私人所有权,对各类物权实行平等保护。物权法不仅强调对公有财产的保开发项目、中小学危房改造、国债项目、水利建设、公路建设等等,大部分都要求县乡财政按一定比例资金配套,项目争取的越多,配套的也越多,而县乡政府很少考虑本地的配套能力,建设项目多多益善,从而使县乡财政处境尴尬,不堪重负。农村税费改革后,虽然通过配套的机构改革,减人、减事、减支可精减一批财政供养人员,但大部分转岗分流人员三至五年内还要靠财政供养,而且村组干部工资、五保户供养、农村中小学房屋维修等原来由“三提”、“五统”解决的支出项目,今后将全部纳入财政供给范围,因而短期内财政实际支出不但不会减少,甚至有可能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乡镇企业上缴的利润、管理费、国家明令收取的乡统筹费以及各种集资、摊派、捐款、收费、罚没收入等制度外财政收入便成了弥补地方公共财政萎缩的办法。因此,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很大,县乡财政改革刻不容缓。
3.乡镇债务负担难以消化。乡镇债务大体可以划分为显性债务和隐形债务。显性债务表现为直接负债。中国乡镇政府直接债务到底有多少,相关研究和传媒众说纷纭, 但都承认当前乡镇债务不仅是普遍的,而且是严重的,保守的估计也有2000亿元。在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调查的10省区20个乡镇中,4个乡镇表示基本没有债务,16个乡镇总债务约5600万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280万。债务100万元以下的有5个乡镇,100-500万元的有6个乡镇,500万元以上的有6个乡镇,最高债务为1000万元。据陆学艺先生的调查,中国乡镇在上个世纪末留下了较大的债务窟窿,平均负债额高达400万元以上,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几乎没有不欠债的。其中债务覆盖面最广的是中西部地区,60%以上的乡镇负债。从现有的资料看,这些债务基本没有找到偿还的办法。隐性负债有两种形式:直接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直接隐性负债包括欠发工资和各种福利保障、对国有粮食企业应补未补的粮食风险基金补贴和可能要由县级政府承担的国有粮食企业的亏损挂帐等。或有负债主要有县乡政府各种形式的担保贷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行中的风险、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县乡政府办企业的损失等等,数额也比较大。乡镇巨额债务的成因主要有历史遗留债务、“达标升级”活动、“形象工程”以及为发展乡镇企业举债、还有财务管理及提留统筹征收困难等。由于当前乡镇财政支出的刚性增加和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的双重影响,乡镇债务短期内难以消化。
二、城乡统筹视角下县乡财政改革应对措施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县乡财政问题既有历史的原因,又有现实的原因,解决起来具有相当的难度。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难以找到彻底的解决办法。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选择应是从现实出发,对县乡财政进行重新定位,采用渐进的方式改革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使之既能够适应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符合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远期目标。
1.根据市场经济原则重新定位县乡财政职能。加强县乡财政改革,首先应正确、合理地确定县乡财政的职能。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经济能够有效作用的范围,就不应由政府直接管理和承担,财政要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将财政支出转移到主要保障社会公共需要方面来。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县乡财政实际上要面对的,只是职能的转换和重新定位。这种定位,应重点放在五个方面:一是确保维持性公共支出,保证党政机关、部分事业单位发展的直接消费支出;二是确保转移性公共支出,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社会安全支出;三是对公共基础设施,如通讯、能源、交通、水电、煤气、环保等方面的建设,要改变计划经济时期由财政统支统包的思路,财政只提供必要的引导资金、参股资金,大量资金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制等途径筹集;四是加强预算监督管理,确保乡镇各项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管理好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国家为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直接下拨到乡村的各种专项资金,确保这些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避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五是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主要是运用财政政策手段和杠杆原理,引导、支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农村经济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于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
2.根据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构建新型财政体制。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不彻底,财权与事权不对称的现象大量存在。如农村的九年义务教育,应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承担,但事实上主要是由县乡两级政府来承担,有的乡镇开支的70-80%用于农村教师的开支。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只涉及到在中央与省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划分,而没有进行省以下的分税制改革,这就导致了省以下政府没有相应的主体税种,特别是乡镇级财政,虽然处在行政序列的最低一层,但是却承担了相当数量的农民公共品的供给任务,由于没有足够的收入做保障,只好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因此,下一步改革要加大财税体制的改革力度,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分税制,彻底消除财税包干体制的影响。一要积极推进省管县改革,扩大县级财政。现行市管县体制使县(市)成为了地级市的附属行政单位,市里依靠行政权力,集中县(市)财力建设地级市,形成“市压县”、“市卡县”、“市吃县”、“市刮县”的局面。而县里在市里的行政压力下,又将财政收支的压力,通过层层分解,压到了最基层的广大农村。因此,推进此项改革至关重要。二要逐步明确每级政府的事权,规定县乡政府的税权及主体税种,尽早停止一切上级政府出政策、下级政府出资金的新政策出台。三要将短期内加大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与长期内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结合起来,促进贫困地区和粮食主产区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推进。四要明确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责任。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提供,应考虑县(市)和乡镇的合理负担比例,不该由乡镇承担的,县(市) 要主动承担起来,避免增加乡镇不必要的负担,使之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
3.加快乡镇机构改革,确保精简人员、节省开支。农民税费负担沉重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层政府机构庞大,预算入不敷出,所以各种收费、集资、摊派泛滥成灾。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能是下决心大幅度压缩靠摊派养活的庞大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据国家统计局对1030个小城镇的调查,每个镇的机构一般都在30-40个。其中镇属机构的干部人数平均为158名,上级政府派出机构的干部人数为290名,都超出编制人数的数倍。很多人的研究都支持这个分析,如孙自铎、钱建凯、王安仁等人和四川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等,都认为机构臃肿、人员膨胀是造成乡镇政府财政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困难非常大,它涉及到政府职能的彻底转变问题,涉及到上层机构直至中央、全国机构的精简撤并问题,涉及到乡镇政府体制的改革等问题。对于乡镇基层政府改革问题,理论界提出了三种建议,其中乡镇设置县政府派出机构,把乡镇变为自治组织两种途径被认为不太现实,而保持乡一级政权,对乡镇政府进行合并,从而实行精简机构和人员,最具操作性,但同时也带来很多遗留问题。作者认为,不管采取哪种方案,只要解决好一个核心问题,即基层政府官员“既要对上负责,也要对下负责”的问题,许多问题都会找到答案。目前最为紧迫的是改革基层政府只对上负责的现状,建立一种可以使农民对政府官员的施政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的制约机制。
4.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培育县乡财源。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转移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可以通过产业联系,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培育县乡财源,这对那些主要以农业税为主要来源的地区更具有重要意义。比较一下全国各地的县乡状况就不难看出,农民负担重不重、基层政府和基础教育能否正常运转,差别其实就在于非农产业中的民营经济发展得如何。因此,从县乡自身的角度看,只能是通过发展非农产业中的民营经济,培育新的财源,改善县乡财政的收入结构,农民的负担才真有可能减轻。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良好的物质条件做基础,更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因此,对县乡政府而言,首先要想方设法改善县乡基础设施条件。我国民间资本的数量非常庞大,但由于受基础设施条件所制约,投资规模并不是很大。一般来说,其投资的首要条件是看基础设施是否具备,交通运输是否方便,水电、通讯条件能否满足企业的发展需要等,这些设施目前必须靠基层政府来完成。其次,要实行优惠的政策。基础设施条件是民间资本投资的硬件条件,而优惠政策则是其发展的软件环境,民间资本投资遵循利润最大化的规则,在税收、土地、物价等方面的政策对其具有较大的吸引力。第三,要立足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本地在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方面的优势,要和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等工作结合起来,尽可能降低经营成本,维持较高的利润水平,确保地方财源。
5.各级财政构建各自的主体税种,财力分配向基层财政倾斜。我国的财政从中央到地方分为5级,即中央、省、市(地)、县、乡财政。就我国当前的现实看,地方各级财政主体税种模糊,属于地方的税收立法权过小,无法适应行政效率最大化的要求。因此,应及时调整税收管理体制,尽快确立地方税主体税种,保证财力分配向下倾斜。首先,按税种性质划分收入归属,确立各级地方政府各自的主体税种,彻底改变财力分配上存在的“层层集中”,财力分配向基层财政倾斜。其次,就是要大力加强营业税、财产税等地方税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地方财力总规模。省级财政以营业税为主体税种,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尚在研究开征的社会保障税等税种也应是省级财政的重要税种。市(县)财政应积极发展面向动产、不动产课税的财产税体系,并逐步将其确立为主体税种;同时切实增强对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收益税种的税源监控,增加市(县)财政的收入组织规模。这些措施有助于各级财政获取履行职能所需财力,也有助于进一步缓解基层财力的困境。
6.改进县乡财政管理制度,努力化解债务包袱。为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管理,必须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制度,深化乡镇财政预算体制改革。一是加强县乡财政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水平。二是深化县乡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强化预算约束。三是树立财政风险意识和审慎理财原则,努力化解县乡债务。一方面,要严格防止新增债务;另一方面,以拍卖、租赁等方式盘活资产、资源,通过债权债务置换、乡镇企业的改组转制、破产、资产重组,消化部分县乡债务。应该适当给予各地债务化解的创新空间,提高县乡政府的积极性。对因上级政府转嫁负担、或因“上级出政策、下级出资金”而形成的债务,应给予必要的资金援助。四是规范政府集中采购等制度。从根本上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减少资金运转环节,从机制上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和安全,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县乡财政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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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ssion about the county and rural public finance reform under the view of the city and countryside plan as a whole
JIA Xiu-ying
(Shandong industry occupation college,Zibuo 255000)
Key words: city and countryside plan as a whole; county and rural public finance reform
(责任编辑/彭巍)
公安县农村财政管理局范文第2篇
摘 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财政政策作为国家发展的指示器,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些年,虽然在支农方面国家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支出力度,但受二元财政的影响,城乡发展依然相对独立,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一体化发展。文章在梳理现有财政支农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下城乡发展现状,分析城乡发展与财政政策存在不协调的原因,总结国外财政支农政策经验与教训,最后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财政政策。
关键词:二元结构 城乡一体化 财政政策
城乡二元结构,是我国在历史背景下长期形成的一种经济模式,是我国迈向现代化的一个严重障碍。马克思“城乡关系”理论认为,在生产力的发展过程中,城乡关系必然要经历“依存、分离、融合”三个阶段{1}。消灭城乡二元结构,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发展的重点,是经济社会步入现代化的基本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运用财政政策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进行行政干预,是大多数国家所采取的一贯做法。因此,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动态发展过程中如何运用财政政策缩小城乡差距,促进二者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我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梳理
近年来,为了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政策,在体制设计,资金安排,政策运用上有针对性地持续地采取了多项措施,较好的保障和助推了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财政支农力度逐年提高,据统计,在2003-2012年期间,累计安排的“三农”支出达6万亿元,年均增长21.5%。财政政策支持的重点是提高城乡融合协调程度,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软、硬件均衡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加强政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整合财政资金,主要集中财力支持“三农”发展,选择农村最急需的若干领域,均衡区域差距,较好地改变财富过多向城市、向优势地区集中的局面,提升财政资金的聚合效应,保障重大政策的兑现,重点项目的落实。
通过对我国支农财政政策的梳理,可以将其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1)农业生产增收方面。以提高粮食产量、降低农业损失为重点,实施了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流治理、水库加固、土地治理、支持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现代种业发展、支持“菜篮子”生产和支持农业生产救灾、动物疫病防治、特大防汛抗旱、山洪灾害防治等一系列财政政策。(2)农业税费减免和补贴方面。自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以后,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为了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对市县实施了奖补政策,加大了农业补贴力度,如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等。(3)农村公共服务方面。为了缩减农村和城市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差距,出台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教师特岗计划、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农合制度、基本药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农保制度、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财政政策。(4)农村扶贫开发方面。国家加大了农村扶贫的财政支持力度,据统计2010-2012年分别为1618亿元、2272亿元和2996亿元。同时,通过财政补贴、贴息、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共同推进投融资渠道多元化,利用合资、参股、控股、BOT等方式,引导政府资金与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入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
二、我国城乡发展现状
国家和社会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促进城乡经济快步提升,农民收入得到大幅度提升,农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乡之间信息流和生产生活要素流互动加强、城镇人口比例快速提高,二者协调发展关系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具体表现为:推进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行统一的城乡规划,行政村公路、客车班车、自来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实行村村通,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免费,集中建设农村幼儿园,城乡社保、医保逐步并轨,实现养老新农保与城居保并轨,建设改造农村养老、卫生、文化机构,开展送科普、送书、送戏、送展览下乡活动。
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并受优质资源集聚特点的影响,城乡之间的差距呈现扩大的趋势,城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也越发突出。由于受教育、房价大幅提升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那些由农民转化为市民的人群,大多生活在城市底层。目前,全国共有2.6亿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在城市以打工方式生存,受原有户籍制度的影响,这一群体无法在城市中享受到公平的公共产品供给和就业机会,间接导致存在大量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超过6000万。另外,城乡居民在可支配收入、公共产品资源配置方面的差距也较大。在可支配收入方面,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以每年近10%的速度增加。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一直保持在相对稳定35.8%~37.9%的范围内;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虽呈现下降的趋势,自2003年的45.6%下降至2012年的39.3%,但截至2012年底,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仍相差3.1个百分点。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财政投入的城市倾向十分明显,致使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存在巨大差异。近年来,虽然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有效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差距,但收效甚微。在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上,医疗救助城市人均1027元,农村人均为895元;城市人均卫生费用2969.01元,农村人均为1055.89元;城市和农村的医护人员和病床数量差距也很明显。在教育方面,虽然各级政府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与较大的倾斜,办学条件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与城镇相比,农村教育表现为学校规模、师生比、专职教师合格率、升学率等方面与城镇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由于农村学校师资限制,教育科学体系缺失不健全,教学主要以学科教育为主,综合实践课程形同虚设,科学教学理念实现程度低,仍然以“灌输”为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能很好地发挥。农村学校执行撤销并点后,因为需要住校等原因,增加了农村家庭的负担,学生辍学率有所提高。据有关数据统计,分析我国大学生生源结构发现,1975-1979年出生的人口中,大学生生源城市与农村人数的比例为3.4:1,而1980年-1985年出生的人口中,这一比例达到5.5:1。这也说明,农村教育与城镇教育还存在质的差距。
三、我国城乡发展不协调的财政政策分析
根据对我国解决“三农”问题所投入的财政资金支持和城乡差距的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所实行的财政政策虽然在表面上缓解了城乡差距,但没有根本上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财政支持农村发展和城市建设仍然是两个并行体系,二者之间尚没有进行必要的交流,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其主要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1.宏观政策侧重城市发展。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我国在制定各项财政政策时,优先考虑城市的需求,通过“剪刀差”等形式,对农村资源多取少予。在城乡收支结构不对称的环境下,城市主导了国家财政制度的建立,城市通过筹集功能吸引大量的国家财政支出及社会财力从农村向城市转移,使得政府对城乡的投入存在巨大差距。另外,国家通过再分配制度将统筹起来的财政资金主要投入到城市,进而加剧了城乡差距扩大,这也是农村自身积累发展能力不足的原因之一。
2.城乡差距现实加大差距扩大。由于长期存在的二元结构,使得城市与农村的差距存在固化效应。根据有关数据统计,2012年,农村居民消费与城镇居民消费的比值约为1:3.5,人均消费比约为1:3.16,由此带来的GDP的拉动力也导致城乡地位的差距。因此,从整体上考虑,政府一定会加强城市的财政投资,使得城乡在公共资源配置上的差距扩大,进一步加大了城乡差距。按照这一思想,城乡差距与财政支出不公的现象会循环往复下去。虽然政府加大农村的财政投入,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之间存在差距的问题。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成本分担机制不清。我国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已在城镇就业和生活的农民仍不愿放弃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呈现出“逆城市化”的现象。主要原因为政府、企业和农民担负的转移成本分担机制不清,农民转为城镇户籍以后,需要担负更多的转移成本,如衣、食、住、行和租房费用等,而相对于农村户籍却伴随着政府多项惠农补助,农村土地大幅增值、集体财产入股分红等多个收益。同时,城镇企业要为农民工转户缴纳相关社保、福利等,财务成本提高,企业意愿不足。虽然政府财政在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投入力度不断加强,但上述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一体化发展{2}。
4.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并轨困难。城市与农村的基础公共服务存在较大差距,具体实现城乡均等并轨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还是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呈碎片化,不同的人群享有不同的内容、不同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只能在现有的制度上增加有效投入,但是增加的财政投入也加剧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不均衡化。同时,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楚,政府在城市市场失灵时更多地承担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责任,职能部门大包大揽,而使农村财政供给不足,挤压了财政用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
5.城乡产业结构支撑能力弱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我国三次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第二、三产业发展不够,产业支撑力不强等问题,导致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不能适应快速的城镇化发展,不能全部吸纳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快速转移。第三产业发达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特征,发达国家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一般在60%~70%左右,中等发达国家占比也在50%左右,而我国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4.6%,仍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很大差距。城乡产业的弱化也与财税制度有一定的关联性。地方政府一般倾向于发展财税收益较高的产业,例如房地产,而发展工业需要较长的培育期,当期收益较少,政府投入大,短期内回报率低,这些因素最终导致城乡产业结构虚化问题严重。
6.财政政策本身存在不合理因素。在解决“三农”问题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财政支出本身结构上也存在问题:(1)财政支出二元结构相对独立。国家从宏观上要缩减城乡差距,解决二元结构,但是在财政支出上,仅仅是加大了对农村的财政投入。由于优势资源的集聚效应,如果不建立起城乡之间相互联系、交流的平台,对农村的财政支出再大,也不会改变城乡差距的现实。(2)财政支农结构有偏差。在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方面,非建设性支出和事业费比重较大,在事业费中,人员工资的比重逐年增加,而业务经费的比重下降,在基本设施建设上,对于投资规模大、收益受众广的水利工程、生态养护投入较大,而对于小型水利工程、科技基建等直接改善农民生产环境的投资较少;对于新建基础设施投入较大,而对于原有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较少。(3)财政支农形式单一。我国财政支农主要依靠直接补偿及少量以奖代补的形式支出。引导作用不足,以及大量农村资金通过信用合作社等渠道外流,加剧了城乡发展差距。(4)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我国现行的涉农财政政策大多采取中央与地方按比例承担的原则,其中农村承担较大比例,例如义务教育方面,中央承担2%,地方承担98%。而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6年免除农业税等一些列税收政策调整后,使得农村的本级财政收入锐减,使得农村财力大幅度下降,进而导致农村公共产品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国外财政支农政策经验与教训
自古以来,农业就是各国关注的基础产业,发达国家根据对农业发展的目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由于各国的环境、政策执行等问题的约束,政策实施效果不一。分析国外的财政支农政策,有利于我们比照自身,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为此,笔者对财政支农效果较好的美、日、德和效果较差的巴西进行比较分析。
1.国外对农业发展的目的。根据重要程度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1)提高粮食的产量和质量。这是各国大力支持农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农业发展的立业之基。由于各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不同,财政支持的侧重点也不同。例如,美、日、德等发达国家侧重于粮食质量的提高,因此在农科科技方面财政资金投入相对较多;而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则侧重于粮食数量的提高,因此,在农业防灾减灾方面财政资金投入相对较多。(2)提高农民群体的收入水平。城乡之间收入的差距在所有的国家都存在,大多数国家都选择了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市民化转移的速度,进而提高农业生产者的人均经营范围。同时,政府通过财政直补等多种形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者的收入水平。(3)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和环境的财政投入。根据经济发展实力,对城乡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也不尽相同,发达国家城乡间公共服务差距较小,生态环境保护较好,例如德国的巴伐利亚;发展中国家则相对差距较大,环境破坏严重,例如巴西。
2.发达国家成功经验。通过对美、日、德等国家的财政政策研究分析,发现这些国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利用财政等手段对农业生产进行投入。(1)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通过财政政策的引导,使得农业用地相对集中,进而提高农业机械化率,利用城市的吸纳作用快速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对产业布局进行整体规划。利用财税政策的引导,吸引和鼓励工商业向城市郊区和偏远地区转移,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提升当地的消费水平和促进农民收入增收。(3)重视农民的职业技术教育。美、日、德等国家,都积极利用国家财政政策支持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技能和素质,既推广了农业生产的技术,又提升了农民对城市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例如美国的“工读课程计划”、日本的“产学合作”、德国的“双元职业训练制度”。(4)提高农民收入,建立统一社会保障体系。发达国家大多鼓励农民积极发展非农产业,对农民生产进行直接补贴,以提高农民的收入,降低因收入差距造成的社会问题。例如,日本每年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就高达11000亿日元。同时,利用充足的国家财政,建立农民和市民等同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
3.发展中国家的教训。虽然巴西政府采用财政支出等手段,以期望缩减城乡差距,但通过对巴西国内现状的分析发现,这些政策的投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应。其主要原因在于:(1)通过财政投入等政策,集中土地经营,但集中程度过高,出现大量失地农民,影响社会稳定。(2)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不匹配。政府虽然通过土地集中经营,并利用财政等相关政策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但由于城市化过速,工业化相对落后,无法消化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使得转移农民生活更加落破、国家财政对这些转移人群的教育支出也相对较少,加大了他们失业的风险。(3)社会基础建设不健全。国家对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等没有形成很好的规划,国家财政资金相对紧张,无法快速解决这些问题,使得城乡差距进一步加大。
五、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财政政策调整路径
完善财政宏观调控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针对上述问题,借鉴国外经验与教训,建议从以下方面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的构建。
1.支持农村经营体制创新,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加快县域经济结构调整是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缓解城乡二元经济分化、提高农村农民收入的必要手段。要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民营经济,提升产业层次,培育品牌优势,为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了强大的财源保障。要依靠县域自身的资源优势,鼓励企业带动农户生产农产品原材料形成产业链,把产品加工业做精做细,增加产品科技附加值;扶持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加大开发力度、多创省级以上品牌;建设特色产业园区,以特色升层次,以特色创品牌,树立园区新形象,形成市场新亮点。加大财政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要通过财政贴息、政策性信贷、保险、税收优惠等金融与财政手段,增强农民合作社的竞争能力。
2.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增加农民收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应该对现有的涉农财政资金进行整合,改变多头支出、政策混乱的格局。为避免有限资金过于分散,无法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应该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在农村路、电、水等基础设施上进行重点投入,带动周边产业的发展。财政支出渠道梳理、分类后,完善财政支出投入机制和监管体系。建立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实现资金支出的各个步骤都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形成“用钱必问效、无效必究责”的资金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投资评审等作用,积极借助审计、纪检、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力量,切实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丰富财政支农的方式方法,在农业直补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融资增信、承担项目等方式,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放大效应,撬动社会资金支持城乡协调发展。
3.建立公平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实托底保障。在财权上,建立稳定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在财政预算模式上实行全口径预算,降低事业性支出的规模,节约非农生产成本。在事权上,要围绕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展开公共产品供给,将责任下放至县、乡级政府负责。公共产品供给要分类、分阶段完善。我国财政支农规模远远低于城乡统筹的需求,各级政府应该对本地区现阶段的城乡统筹工作进行合理规划,保证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着手在义务教育、基本养老金、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扩大中央财政支出责任,增强省级财政对辖区内的统筹责任。注重设计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避免资金浪费的现象发生。
4.构建和完善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税收制度。构建地方税体系,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建议将增值税划归中央,在零售环节开征销售税,将其作为地方税种,有利于改变地方政府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盲目追求扩张的现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将消费税划归地方,征收从生产环节调整到消费环节,合理调整征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引导理性消费和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拓宽资源税征税范围,适当提高税率,加快从价计征方式改革,使之作为省级政府重要税种。尽快建立房地产税制度,使契税和房产税成为地方税潜在主体税种。加强辅助税种建设,重点是修订或开征城建税、环保税、社保税、教育税四大特定税种,完善印花税、车船税及地方特产税等零星税种。适度赋予地方税权,对税源零散、纳税环节不易掌握和具有明显地域特征的地方税,在保证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畅通前提下,由省级政府制定税收基本法规,扩大地方税权空间,提高地方调控能力。
5.建立以一般性转移制度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补充的转移支付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确定转移支付形式,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进一步均衡地区间支出水平,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既可以引导地方政府减少干预经济的行为,也能较大程度地给予地方可自主支配的财力空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甄别、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现有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归并重复交叉、使用方向一致的,取消到期项目、新形势不需设立的项目。借鉴国外经验,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模式,将有利于缩小地区间差距,协调地区间的发展。增强专项资金的分配透明度,在公平分配的同时体现激励性,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互动机制。完善转移支付的绩效考评机制,根据考评结果,相应增加或扣减地方转移支付规模。
6.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坚实保障。在宪法中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基本框架,奠定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础。加快研究出台政府间关系法和转移支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政府间财权、支出责任划分以及对下转移支付提供法律依据。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融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控体系的构建,建立健全地方性债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借用还”与“权责利”相统一的债务管理制度。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土地股份制,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全力支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的发展,积极利用财税政策大力支持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满足农村和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合力。
注释:
{1}白永秀,王颂吉.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与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探索[J].当代经济研究,2014(2)
{2}楼继伟.财政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
{3}苏明.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与财政政策思路[J].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报告,2013(8)
{4}贾康,刘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城乡统筹发展[J].经济要参,2010
(作者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北京 100142)(责编:吕尚)
公安县农村财政管理局范文第3篇
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阶段历史性重要任务,如何通过财政政策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稳健发展是该文讨论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新农村 建设 财政政策
一、概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新农村小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概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涵诸多领域和环节的建设,也包涵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为啥,科技和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建设。财政部门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调节部门,在新形势下的历史性任务就是通过财政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即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主要通过财政手段来保证社会成员享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政府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财政收入,人口数量等数据来制定财政收支平衡指标,根据指标确定财政转移支付的数额。但是各个地区存在着很多差异,因而财政收入支出水平也不同,财政政策如何能够根据各地差异来调节和保障各地的新农村建设健康的发展呢?
二、财政政策支持新城建设分析
我国各区域存在地理条件,资源环境,经济基础的差异,各地区的财政手段和政策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目前地方政府应围绕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
1.努力提升农业经济发展水平
(1)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基础环境
重点是要加强农业工程建设,中低产田改造,保护生态环境。首先要提升新农村硬件水平主要可以通过整改农田水利设施,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只有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才能解决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对生产力发展的束缚和制约。其次是要坚持搞好生态环境保护,退耕还林,加强农业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再次,大力整改中低产田,以农业综合开发为载体,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优质高效,高产稳产,节水环保的农田。
(2)加大科技支持力度,发挥辐射效应
首先要提高财政支出中农业科技所占的比重,保证科技投入稳步增长。以建设优质高效,高产稳产,节水环保的农田为标准,推广精确施肥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大量使用现金的农机设备,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其次广泛应用病虫害防治技术以及禽畜疫病防治技术,繁育优良的农作物产品和禽畜种类。并且加强环保观念,推广无公害产品,秸秆还田等措施推动绿色农业的发展。最后要着重建设农业生态品牌,推广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3)引导社会资金注入,发挥磁场效应
要引导社会资金源源不断的注入新农村建设首先要完善农村投资和融资机制。政府可通过财政手段进行引导,例如财政补息,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鼓励政策吸引信贷资金,社会资金以及其他第三方资金的注入。这样既有助于打开新农村建设多元化局面,有有助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益。
其次要完善保障机制,探索和建立适合新农村的那也保险制度。建立农民收益综合补贴制度和多形式额保险制度,提高农业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综合生产能力。
2.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1)加大教育投入,改善新农村教育条件
一是要改变重视大专院校,轻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方式,以及改变基层财政负担本级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方法。严格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强化中央到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投资的支出责任,中央和各级财政有义务提供贫困地区的农民子女均等的受教育的机会,这就迫切需要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问题。政府必须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解决资金投入问题。
二是从财政政策上给予支持,对在城市上学农民子女给予同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禁止向农民子女收取各种名目的入校费用,从根源上解决农民子女上学难题。
三是大专院校招生时,应适当增加农村地区招生数量,降低贫困地区学生的录取分数线,为农村地区培养更多的有用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秀的人才资源,更好的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
(2)构建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首先要加大财政支出中卫生投入的比重,落实各项新农村公共卫生的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农民健康工程。各地政府需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医疗服务的网络建设,建立适合新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
其次,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的健康问题。
(3)建立适合新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能及时足额到户。健全分级管理挂钩考核制度,规范低保资金专户的管理方法,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保障新农村农民的生活条件。
3.提高农民自主发展能力
(1)培育新型农民,提高生产技术
财政政策要加大对农民的职业教育投入,大力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从而提高致富能力。其次根据市场需求,对剩余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使其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需求。只有从根本上提升农民自身的水平和素质,才能使农民走上致富的道路,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因地制宜建立示范工程
根据各个地方的特色,因地制宜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健全和完善适应当地的发展政策,创造有地方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并且把成功的经验传授给其他地区,先发展一部分地区,再带动其他区域一起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财政政策的监督机制
1.提高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1)规范各级政府在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首先需要由农业部统一协调各级地方农业管理部门,并且成立专门负责统筹规划使用涉农资金的机构,良好的整合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彻底解决农业补贴资金管理混乱复杂的现象。严格限制省级以上政府和各级行政管理部门都能安排涉农资金,尽量减少中间一层一层划拨的环节。
要尽可能的将上级政府安排的各项资金进行整合,将财政资金直接转移至各地区基层政府,由各地区基层政府进行统筹并且安排支出。尽量减少中间一层一层划拨的环节,并且要求各地区基层政府及时详细的反馈使用情况。
(2)重点扶持重要领域和重要项目,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建立项目库制度,合理安排各类各项资金的申报与使用,进一步调整资金配套制度,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系制改革,减少交叉多级多部门整合财政资金的现象。减少财政支农资金分散使用,重点扶持重要领域和重要项目,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2.改善配套资金制度的缺陷
(1)调整配套资金制度,坚持基层本位和农民本位原则。根据上级政府的政策导向并且结合当地区域的诗句情况,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实际的财力情况制定预算,制定建设计划和补助政策,保证新农村建设能够有序的进行。
(2)强化财政支农项目立项审批工作,严格审批手续。科学合理的规范配套资金的管理运行。要按照进行项目的审批工作:部门分块组织上报,经过专家审核评定,由财政综合平衡,领导集体确定,确保支农项目的合理性,科学性。上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关注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严格监督资金使用状况,对违规操作者追究责任。
参考文献:
[1]徐雅平.农业部:国家将保持支农惠农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DB/OL].中国网,(2007-09-13).http://www.china.com.cn.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四号[J].审计文摘,2009(8):5-6.
[3]叶翠青.我国财政支农支出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财政研究,2008(4):30-32.
[4]温铁军,彭辉,范堉暐,等.中央支农资金配套制度对中国乡村负债的影响:一个初步估算—以中西部地区贫困县为例[J].中国农村经济,2009(2):15-23.
[5]方敏.财政支农资金配套难的成因与对策[N].农民日报,2009-12-29(4).
[6]郭建强.财政支农效果的成因及建议[J].现代经济信息,2009(14):11-13.
[7]李杰云.财政支持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的思考[J].经济研究参考,2009(23):12-20.
公安县农村财政管理局范文第4篇
随着十九大的胜利闭幕, 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新时期背景下的农村工作, 有了新的要求和目标, 全国人民必须一道努力, 才能实现农村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自新中国成立以来, 农村工作一直是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 也是国民经济的基本保障。在社会主义制度下, 不断推进新农村的建设是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同时也要解决相应的县级财政问题, 以县带村, 让村所在的县发挥领导组织作用, 不断提高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 实现新时期经济工作的重点。
2 加强新农村建设与县级财政问题的必要性
2.1 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 也是中央领导人重点关心的区域, 农村经济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我国脱贫工作的进程, 脱贫致富, 实现小康社会要着眼于农村, 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供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是我国又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工作, 切实帮助农民提高生活水平, 发展农村经济, 减小贫富差距, 不断完善农村经济工作的开展。
十九代报告中提出, 农村工作将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 一方面第一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 是我国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保障, 另一方面发展农村经济有利于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无论是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还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都是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的。除此之外, 落实建设想新农村政策也是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之一, 农村经济发展了, 农民生活水平自然就得到了提高, 农民也就实现了脱贫致富, 为我国小康社会的实现奠定了建设的基础。
2.2 县级财政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按照我国行政单元划分, 县级行政级别属于基层行政单位, 但县级组织对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由此可见, 县级行政单位的财政问题是值得我们推敲和研究的, 县级行政单位主要管辖区域内的镇、村县等行政组织, 县级财政问题涉及的范围较广, 影响力度也是十分严重的。就目前情况来看, 虽然县级财政压力较小, 但对于所管理的村镇还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的, 对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也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提高县级财政管理水平, 实现县级财政的合理预算及规范, 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故而加强县级财政问题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3 目前新农村建设与县级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资金支持力度不足
县级财政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经济保障, 县级财政对于农村的投入将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进程。随着我国农业税收政策的改革, 农业税已经减免, 导致县级财政捉襟见肘。另外, 就目前我国农村建设来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差, 文化教育、活动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而仅仅依靠农村本身, 这种资金缺口是无法弥补的。因此, 新农村的建设主要资金来源还是依靠县级财政支持, 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县级财政支持的不足, 这也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
3.2 缺乏长效投入机制
新农村的建设是一项长期而任重道远的工程, 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 在这个问题都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 新农村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 要提供切实可行的财政支持计划, 同时要加强后续的资金管理, 保证无尽其中, 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有序进行。而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县级财政缺乏长效的投机计划, 对于新农村建设一次性投入较为重视, 后续的资金管理无法保证, 使新农村建设浮于表面, 让国家政策和措施流于形式, 不仅造成了资金的浪费, 同时也影响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 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3.3 财政支持方式过于单一
正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目前县级财政对于新农村建设的投资大部分都是直接的资金投入, 缺乏科技投入和教育投入, 对建设机制也缺乏创新性, 在农村基础设施、卫生医疗以及教育方面的投资严重不足。对于农民来讲, 可能短期内接收到了县级财政的补助和支持, 但对于长远的发展来看, 没有益处, 资金利用率不高, 对于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是目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3.4 资金使用率不高
县级财政对于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率不高是目前存在的严重问题。首先, 对于支持资金, 很大一部分是直接发给农民, 用于农业补助, 这样一来就会造成资金投入过于分散, 难以形成合力, 目前县级财政支持范围过于宽泛, 缺乏重点扶持对象, 从而导致了无法上马大型项目, 只是简单地对农户给予补助, 难以形成规模;其次, 在财政支持中, 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 对于资金的流向以及使用情况很难明晰, 导致其中一部分资金使用出现浪费或效果极其微弱, 影响资金的使用率。
4 新农村建设中解决县级财政问题的对策
4.1 落实政策, 加大扶持力度
充足的资金支持是新农村建设的经济保障, 只有获得县级财政的支持, 农民才能有生产的积极性,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县级财政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 首先要加大财政改革的力度, 不断拓宽财政收入渠道, 做好财政预算, 对新农村建设要划拨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保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同时, 要不断提高学习能力, 加强创新机制, 利用国家财政支持项目, 将其引进农村, 不断利用新技术、新项目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从而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保证国家惠农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4.2 落实政策, 建立长效投入机制
长效的投入机制是建设新农村的根本途径, 不断创新资金使用渠道, 提高农民生产能力, 做好资金支持的后续服务工作, 建立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是解决农民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项目, 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 县级财政应该明确这一点, 资金的支持绝不是一劳永逸, 要做好后续的服务管理工作。同时, 要根据农村本地实际情况, 不断帮助农民创新经营项目, 制定长效的投入机制, 保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
4.3 整合资金, 创新惠农政策
之前我们谈到的一个问题就是目前县级财政对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支持过于分散, 不能形成合力, 难以成事。因此, 针对这个问题, 县级领导班子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支持政策。在不违背中央政策前提下, 根据本地农村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地制定出适合本地农村发展的项目, 创新支农方式, 不能简单地进行资金的到户发放, 造成资金的使用分散, 无法形成合力。同时, 要解决农民生产生活知识不足的问题, 加强生产技能的培训, 帮助农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推动农业机械化生产, 提高劳动力质量, 为农民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保障, 从而推动新农村的建设, 不断完善新农村建设。
4.4 完善监督机制, 提高资金使用率
缺乏监督, 资金使用率低也是目前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问题之一。必要的监督是完善管理的基础, 任何完善的管理都需要一定的监督机制作为保障。在新农村建设问题上, 监督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提高资金利用率, 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是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制度保障。
县级财政在对新农村资金的支持上, 要建立相应的监督部门, 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要随时跟进。另外, 要保证资金的利用率, 俗话说好钢用在刀刃上, 一方面要保证资金投入的效率管理, 另一方面要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 保证资金确实起到了支农的作用, 严厉打击利用支农资金贪腐, 一旦发现, 立即处理。同时, 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 对村干部要进行监督考核, 保证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完善。
5 结语
新农村建设是总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益促进全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 同时, 对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县级财政对于新农村建设是有力的经济保障, 只有规划好县级财政的支出和收入, 才能保证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精准扶贫政策才能得以实现。因此, 不断提高我国农村的经济水平, 是我国新时期建设的重要着眼点, 也是未来我国发展的根本方向, 切实保障人民的生活水平, 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将是我党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极大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深入发展, 农村经济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新农村建设成为新时期背景下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 同时县级财政问题也是目前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本文将针对新农村建设与县级财政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旨在促进我国基层组织的经济发展, 保证国民经济的稳步提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县级财政,措施
参考文献
[1] 李跃刚.县级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山西财税, 2016 (8) .
公安县农村财政管理局范文第5篇
中国的巨轮已经再次踏上改革的航程。“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已成为当代发展的主旋律、国家发展的主题词、政策取向的主路径。人们相信并期待,体制机制弊端的淤塞被冲开后,巨大的活力便会奔涌而出,给新一轮黄金发展期注入无穷动力。
改革可期,征途漫漫。在步入攻坚期与深水区以后,改革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改革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探索可以没有边界。一方面,改革并不是毫无规律可循的,历史上、世界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都给我们提供了借鉴;另一方面,中国是一个大国,走弯路的成本太大,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因此,在改革中既要大胆探索,勇于开拓,也要稳妥审慎,三思而后行;既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难,敢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又要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坚持底线和原则,坚持“硬杠杠”不动摇。
在深化农村改革这个范畴,最重要的底线和“硬杠杠”就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土地是农民的生存根本和情感依赖,其作为生存保障资料的功能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其作为文明传承的载体蕴含着更多人文内涵。农村土地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农村土地制度不仅是农村经济制度的根本,也是农村社会治理机制的基础,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谋定而后动。因此,在农村土地改革这个问题上,必须审慎稳妥、坚持底线思维,牢牢把握三条“硬杠杠”。
第一是要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根本,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就是坚持农村基本制度的“魂”。特别是在当前土地流转方兴未艾之时,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为各地土地流转的大胆探索划出跑道,在这条“硬杠杠”的严格要求下,土地流转一定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这是土地流转的底线。
第二是要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必须始终坚持和巩固。农村家庭经营形式灵活,能包容多层次生产力发展,被证明是最适合农业的生产经营形式。尽管当前种粮大户、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兴起,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农业主体的主要力量还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广大农户,而且他们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仍旧是我国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是我们必须依靠的基础力量。第三是要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核心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这就给农民吃了“定心丸”,农民有了长期自主经营的土地,才能有长远的打算;有了稳定的承包关系,才能去谋划怎样激活土地经营权,是种地还是流转?是抵押还是入股?另外,当前还要尽快研究出台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配套政策,探索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形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抓紧研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入股实施办法等,
夯实“长久不变”的基础。
这三条“硬杠杠”是底线,必须长期坚持。当前,土地资源由于其稀缺性,成为工商资本抢夺的“肥肉”。资本的天性注定其终极目的始终是逐利的,这就需要政府规范引导,牢牢把握农村土地的“硬杠杠”,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毋庸讳言,一些地方在土地流转上一味求快,下指标、摊任务,搞长官意志;一些地方为了发展三农引入工商企业,可几年以后,不少工商企业就变了,先是非粮化,再是非农化,再慢慢就房地产化。这绝不是农村改革的方向,绝不允许这种“挂着羊头卖狗肉”的行为继续下去。
深化改革没有穷期,农村改革再踏新征程。改革如逆水行舟,松一篙则退千寻。我们必须敢于担当,同心协力、锲而不舍,向农村改革要动力,为农村改革添活力,持续推动三农事业奋勇向前,为三农中国梦的实现贡献力量。
新生代农民工:我有一个城市梦
“我是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歌手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让我们仿佛看到了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呐喊,嘶哑中衬托着他们面对现实时的沧桑心境:对生活的求问和对未来的梦想。
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出生于上世纪80年代后的农村,但却又属于基本脱离农村而又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尚处于社会结构中第三元状态的人群。据统计,当前我国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70%,约有1.9亿人。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进城不仅谋饭碗谋生存,而且谋事业谋发展。有朝一日成为真正的“城市人”,这是他们每一个人心中久久萦绕的城市梦。
然而,梦想很诱人,现实却很沉重。农村户籍就像是一个烙印,哪怕他们在城市打拼、奋斗多年,却仍然无法享受和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强烈的被边缘化和被排斥感不断地刺激着这些怀揣“城市梦”的新生代农民工。
其实,如果我们从中国发展这个更深更广的历史坐标上去寻找、去定位,我们会发现,朝气蓬勃的新生代农民工正在逐步成为中国制造的主体力量,并且还将跃升中国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为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迈进提供雄厚的人力支撑。我们还会发现,自我意识强烈的新生代农民工也正成为中国深化改革的一股新的、强大的推动力,他们对文化认同、阶层流动、政治参与的诉求,将倒逼着中国改革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填补空白,涉向深水。
可以说,新生代农民工的明天也正是我们共同的明天。这是一个缺乏归属感的庞大人群,长此以往,一个城市就有可能形成主流社会与边缘社会并存的双重结构,出现社会阶层之间互不认同难题和价值观差异,带来隔阂和矛盾,从而使城乡分割在地化、同城化,对社会和谐形成巨大挑战。因此,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这一群体,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归属感、认同感、幸福感,并以宽容的胸怀和积极的态度去接纳他们,是实现国家富强和个人幸福“中国梦”
的应有之义。
一方面,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需要我们加大改革力度、破除制度壁垒,实现“同城待遇”。这就要求我们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实、从输出地到接收地、从具体政策到人文关爱等方面下功夫,在户籍制度、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等领域寻求突破和创新,真正弥合社会鸿沟,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从而让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红利。
另一方面,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靠的不是同情、不是怜悯,而是自信、自强、自立。这既需要社会各界更多地尊重和关爱新生代农民工,在切实维护他们权益的同时,关心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形成更为完美的人格,增强面对挫折、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需要新生代农民工自己树立志向,通过加强劳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创造和贡献赢得尊严,赢得更加充实和体面美好的新生活。
每一个新生代农民工都有一个城市梦!让他们在城市寻梦的过程中获得一份关爱、一份支持和一份引导,这不仅是一个城市开放胸怀和友善态度的彰显,也是当前中国转型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因此,我们理应把关注之目更多地投向新生代农民工,让他们的梦想在城市的天空高高飞扬!
乡村旅游要突出“乡土味”“文化味”“休闲
味”
乡村旅游,要突出“乡土味”“文化味”和“休闲味”,让广袤的乡村成为常居者守望相依的美好家园,成为旅游者心驰神往的梦里故乡。
刚刚过去的马年春节,身边的不少朋友都体验了一把乡村旅游。有的带着全家老小在家乡附近的山村看竹海、泡温泉;有的在西南少数民族集中地区赶大集、品美食,感受别样的民俗风情;还有的跑到了沿海渔村,和渔民一道出海捕鱼美丽的田园风光,与城市生活迥异的乡村体验,让朋友们流连忘返。
但是,快乐的背后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有的朋友抱怨,热门的民俗度假村人满为患,饭菜质量、服务水平都打了折扣;有的朋友诉苦,农家乐的住宿条件咋还这么差?路咋还这么难走?
这几年,以乡村旅游为代表的休闲农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紧密连接城乡的新型业态。城里人到农村休闲、消费,放松身心的同时也促进了城乡交流;农民则通过发展旅游业,实现了农业和服务业的有机融合,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收入快速增加。
我国的乡村旅游起步较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低水平简单重复的多,兼顾乡土特色与人文景观的精品较少。加上水、电、路等农村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配套服务不完善,乡村旅游业人才短缺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很多地方的乡村旅游还停留在采摘、吃农家饭上,难以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多元化的休闲需求。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这无疑为乡村休闲旅游提供了发展机遇。应当充分发挥乡村旅游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保护传统村落与民俗等方面的优势,把乡村旅游和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要在立足资源优势、尊重民俗民风、彰显地方特色的基础上,让广袤的乡村保持自然优美的田园风光,成为常居者守望相依的美好家园,旅游者心驰神往的梦里故乡。
发展乡村旅游,政府应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要根据乡土民情、地域文化、山水资源等做好长远规划,加强对旅游业的规范管理,加大扶持力度,让乡村旅游真正热起来。还要通过政策宣传、资金帮扶、典型示范等多种渠道,加强引导,激发农民的创业激情。同时拓宽乡村休闲旅游的经营主体,引导从农户经营为主向农民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经营发展转变。乡村旅游的特色在“乡村”二字。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因此,与城市旅游项目和传统景区游览不同,乡村旅游一定要突出“乡土味”和“文化味”。要尊重农耕文明,深度挖掘乡村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产品档次。同时,也要注重乡村旅游的“休闲味”,重视满足游客的个性化需求,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促进创意型休闲农业的发展。
城乡统筹改革破解现代农业难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在北京召开。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赴黑龙江省考察时强调,发展现代农业还得靠改革,通过改革破解体制机制制约。众所周知,上届三中全会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产生重要影响。本届会议在继续推进农村发展上将推出哪些新的改革措施,着实令人期待。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不仅关系经济发展水平,而且还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然而,当前改造传统农业面临许多难题。
改造传统农业,就是要对农业生产要素进行改造。农业中最重要的要素是土地。近年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老年劳动力种地的现象愈发普遍,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大量土地抛荒。针对这种情况,我国提出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土地可以进行流转。但由于农村土地收益率低、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缺乏等原因,目前有的地方农地流转有限。
农村不仅土地经营规模小,而且还缺乏资金。按照法律规定,农村耕地、宅基地等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拥有使用权,不允许农民将耕地、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没有抵押,就制约了银行向农村发放贷款。在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农村经济空心化和农村儿童留守化的状态下,用先进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改造传统农业难以大有成效。
建设现代农业需要深化改革。如何在农民外出务工后,特别是长期在城市工作生活后,建立合适的土地退出机制,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难题。我国城镇化在快速推进中,要解决“半城镇化”问题,就要把农民逐渐转为市民,享受城市待遇。进城务工农民市民化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就是住房。解决住房的一个办法是让农民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市,当然这是有前提的,即要求农民在城市有相对稳定的工作。通过宅基地上市可解决农民进城第一桶金问题,同时,政府要让这部分人享受保障房待遇,以此来帮助进城农民真正转化为市民。
在这种前提下,政府可以低价购进农民耕地使用权。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土地流转后会使得土地成本提高,影响农业收益,也影响我国农业竞争力,如果政府能够低价购买农民耕地使用权,这个问题就有望解决。当农民宅基地、耕地等资本化后,农村融资中的抵押问题也可以解决了。
公安县农村财政管理局范文第6篇
关键词:公安机关;预算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机关。为保证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公安机关所担负的任务、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务可能,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以及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和有关的计划、标准,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公安机关预算即财务收支计划,包括公安机关行政经费、公安业务费、公安特别业务费、拘押收教场所经费、干部训练费、中等专业学校经费和其他经费支出以及各项收支计划。
一、公安机关预算管理的重要性
预算管理工作是整个公安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其管理好坏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其重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幾方面。
(一)有效调控管理公安机关财政资金,提高公安机关资金使用效益
公安机关预算管理是科学、合理、准确地配置各项资源的有效手段,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一种控制方式。预算管理将财政部门核拨的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及单位留用的其他收入都纳入单位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不仅为公安机关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而且有效调控管理公安机关财政资金,提高公安机关资金使用效益。
(二)确保公安发展战略和整体目标的落实,支持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公安机关预算是公安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综合反映了单位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规模和方向,是公安机关进行各种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公安机关预算管理是与公安工作的发展相一致,为公安发展服务;公安机关预算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充分保证年度公安工作计划的圆满完成的同时,又使公安机关具有持续发展的后劲。
二、公安机关预算管理体系的构建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由预算组织、预算制度、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考核具体办法构成的预算管理体系。
(一)预算组织
预算管理组织机构由预算管理决策层、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预算管理责任部门、预算管理监督部门四个层级组成并赋予相应的职责。其中,公安机关党委是预算的审批、决策机构,负责根据公安发展战略的要求,审查批准预算方案,公安机关预算管理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警务保障室是全局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局经费的预算和执行;具体预算责任部门是采购、基建、科技等部门、各业务单位;预算管理的监督部门是纪委监察室、审计室。
(二)预算制度
一是综合性管理制度,如经费管理制度、经费包干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职责、预算执行责任制度等;二是专项管理制度,如省政法转移性资金管理办法、单警装备配备标准;三是相关性管理制度,如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
(三)预算编制
采取自下而上的汇总方式,加强与各警种(部门)的协商论证。根据公安工作的需要,力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厉行节约,把预算编制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遵循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权衡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对重点项目、重点方向,在财力上给予优先保障,使有限的财力形成拳头,确保重要事业及关键项目的需要。
(四)预算执行
依照预算编制的实际内容进行各种活动,将预算编制的内容充分细化,形成一个完善的严格的预算执行系统。明确规定分解预算指标的方式、预算资金支出的审批要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预警机制等,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将年度预算支出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预算管理责任部门、具体执行单位和责任人,特别关注重大预算项目,确保预算严格执行。
(五)考核具体办法
对预算管理各环节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将支出任务分解细化到科所队和个人,加强督查督办,便于各科所队及时了解本单位项目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将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单位内部的年度工作目标范围,实行绩效考核,追踪问效。
三、公安机关预算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细化难度大,缺乏预见性和科学性
预算编制的过程短,时间紧,准备不充分,导致预算编制质量低;为了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红利,公安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且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空前增强,使得一些社会矛盾突出,群体性事件增多,导致公安机关经费使用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和突发性,年初部门预算难以做全、做细;因公安机关的经费普遍比较紧张,只能维持公安机关的当前运作,因此公安机关的预算管理往往只注重短期公安管理活动,忽视公安工作长期发展目标,使短期的预算指标与未来长期的公安发展战略和规划有一定的脱节,缺乏预见性;年度预算要求结合上一年度经费支出情况和新年度工作计划和事业任务要求进行经费安排,而有的单位通常只“复制”,“粘贴”上一年预算编制,造成了预算编制与事业任务不相衔接,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二)预算执行进度普遍偏低
公安机关部门综合预算的整体执行进度普遍偏低,关键的原因在于占比较大的业务装备费和基建经费的执行进度普遍偏低。业务装备费和基建经费执行率低是由于项目落实不到位、专项预算资金下达和使用不及时,导致预算执行整体工作效率差,但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合同因素。有的建设项目,需多个年度才能完工,或者完成全部政府采购程序并验收完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同样不可能在当年执行完毕,但专项资金在立项开工当年便全额下达。同时,项目建设合同一般会约定,开工前预付部分资金,建设期间按照项目进度再支付相应比例的款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要预留部分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正常运行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后,再行支付剩余资金,这导致了资金付款进度都慢于项目建设进度。
(三)公安机关预算管理缺乏组织保障
公安机关的预算管理不是某个单位或者部门的预算管理,而是综合各项公安业务的预算管理。目前公安机关因财务预算相关专业人员的短缺,导致从预算总目标的确定、预算的编制,直至最后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都是由财务部门一手完成的,各业务部门对预算管理不重视,参与意识不强,大部分处于应付状态,使得预算管理相对脱离了公安业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预算编制组织与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组织没有分离,导致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缺乏独立性。
(四)预算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考核
因公安机关各科所队支出每项经费都是到财务部门报账,没有设立独立账套进行独立核算,故不能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各科所队的预算使用情况,使预算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公安目标管理考核相对偏向于业务和队伍建设,大多数领导虽能定期对各预算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查阅,但由于缺乏必要的考评机制,对于预算项目完成率不高或执行效果不甚理想的情况,并没有具体的问责,即无论预算最终的执行效果如何,都不会牵涉到个人责任,从而使预算的执行效果大受影响。
四、对策
(一)制定和完善预算管理有关制度
根据《新预算法》《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规定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本部门的预算管理规定,明确责、权、利关系,确保经费预算体系的有序运行,使经费预算活动得到有效的法律规范。全面清理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对有关制度文件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等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对与《新预算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废止或者修订,凡与《新预算法》规定相违背的,一律停止执行。
(二)加强公安机关预算管理组织和专业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应完善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专门的预算编制组织,并保证此组织与预算执行、监督相分离。提高公安预算管理水平,对财务专业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精通财务知识,而且要熟悉公安业务,这样才能确保制订预算的科学性。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新预算法精神,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要求,重点掌握新预算法关于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强化预算公开、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明确细化追责等改革内容,不断增强预算管理规范意识和约束意识;二是要努力做到掌握公安全面工作,熟悉几项具体公安业务,准确掌握各项公安业务发展的客观需求,使预算管理工作能有效保障公安业务顺利开展。财务人员是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财务人员素质的高低与预算管理水平的高低密切相关,要加大对公安机关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学习预算管理制度,掌握预算编制的科学方法,提高总结分析的文字功底。对不能胜任预算管理岗位职责的,要及时调换、补充。
(三)細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预算部门应根据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制定的下一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收支的规模和结构进行预计和测算,工作计划应尽可能具体,以便细化预算编制;采取有效措施压缩暂付款,追缴被占用资金,清理结余和结转两年以上专项资金,区别情况收回预算重新安排使用。加强项目库建设,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的沟通衔接,加快项目验收,要做好重点项目预算执行工作,对重点项目支出要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千方百计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对项目预算进行调整。定期召开相关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各警种要加强交流合作,着力建立信息顺畅的协同工作机制,对于需共同开展的工作,各单位要主动提出意见建议,争取理解支持;对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协调,推动解决,确保预算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对预算管理的监督,规范预算管理的考核和激励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积极发挥公安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的监审作用,经常性地开展对基层各科所队经费开支的审核和督察,开展对财务部门经费核算的规范性进行审计督察,全程跟踪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以实现公安预算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接受人大、政协、财政部门等的外部监督,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政部门通报公安工作及预算执行情况,争取其监督和支持。建立预算考评办法,明确预算考评的范围和标准,定期实施检查,量化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在预算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并实施奖励;对预算管理不力、经费开支混乱的基层单位,要予以严肃批评。通过奖优罚劣,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高级会计实务[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2]姚志荣,阮景晟.构建基层公安机关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初探[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2).
(作者单位: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