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神质鉴字2004(06)号
鉴定工程名称:北街中心派出所办公窑洞
委托鉴定单位:神木县公安局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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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神木县公安局:
根据你单位2004年11月10日的委托,我站汇同神木县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北街中心派出所等有关人员,对北街中心派出所办公窑洞进行了现场鉴定,在详细调查基础上,检测了该建筑物的裂缝情况,根据国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标准条文,现将鉴定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神木县北街派出所办公窑洞位于神木县城关法庭北侧,为二层砖混结构窑洞,共26孔,基础为毛石条形基础,石灰砂浆砖砌体,修建于60年代,2003年对窑洞进行了二次装修。
二、鉴定内容:
北街派出所办公窑洞质量情况。
三、鉴定依据:
1、神木县公安局委托鉴定申请。
2、国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3、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和标准。
四、质量情况:
1、北街派出所二层砖窑洞东、西两侧基础明显下沉,东、西第二孔窑洞
一、二层拱顶母线全部开裂(详见照片
1、2),后墙及前门头墙裂缝从上到下贯通到基础,裂缝最宽8mm(详见照片
3、4)。
2、该建筑物修建于60年代,已超过合理使用年限30年要求。
五、产生原因分析:
北街派出所二层砖窑洞东、西侧基础下沉是引起两侧
一、二层窑洞拱顶母线和前、后墙墙体开裂的主要原因,后墙排水不畅、基础未保护加速了后墙及拱顶的开裂,使后墙裂缝比前门头墙宽。
六、鉴定结论:
1、北街派出所二层砖窑洞东、西侧基础明显下沉,并有继续扩展的趋势,
一、二层关键的拱顶母线严重开裂,前后墙裂缝贯通为通缝,裂缝宽度大于2mm。根据国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第
4、
2、3条第二项,第
4、
3、4条第九项,第
4、
3、4条第二项,该建筑物的关键结构基础、拱顶和次要结构后墙已属危险构件,2003年尽管进行了二次装修,但裂缝仍继续扩展,经过综合分析,判定该建筑物危险等级为D级,即整幢危房,已不能满足正常的安全使用要求。
2、该建筑物属于60年代建筑,已超出砖窑洞的合理使用年限,无保留存在的价值,建议整体拆除。
附:
1、神木县公安局委托鉴定申请(一份一张)。
2、裂缝照片4张。
负责人:鉴定人:
神木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工程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本指南适用于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施工单位编制标段工程或单位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可参照执行。
2、编制程序
2.1.成立编制小组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前,应成立编制小组,制订编制计划。 2.2.基本情况调查
编制小组应熟悉项目情况,掌握建设标准、技术特点、质量要求、工期安排、主要工程内容,通过调查走访、实地查看,了解工程环境、施工人员情况、施工方法、作业组织和机具设备配置等内容。 2.3.编制创优规划
编制小组应按照本指南,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编写工程质量创优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征求设计、监理、咨询等参建单位的意见,了解他们对创优规划的建议和意见,同时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创优奖项的有关规定和最新要求。 2.4.规划实施与调整
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应在创优项目正式开工前编制完毕,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并报质量监督站备案。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编制单位要根据实施情况对创优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内容调整较大时,还应重新备案。
3.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内容
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应包含概述、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和创优目标包括创优计划及申报原则、创优组织及主要保证措施、检查与考核、配套文件等内容。在具体编制时,编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增减和调整相关内容。 3.1.概述
3.1.1.编制目的
明确工程创优目标及创优措施,指导创优工作顺利实施。以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以工程创优为契机,通过编制实施创优规划,细化创优措施,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实现建设项目质量目标。同时也可指导参建单位工程质量创优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
3.1.2.编制依据
要求列出编制创优规划所遵循的有关规定,保证规划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3.1.2.1.通用法律和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审定与管理办法》、《行业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3.1.2.2.专业质量验收规范 《冶金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YB4147-2006 《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50397-2007 《烧结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50402-2007 《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50386-2006 《冶金机械液压、润滑和气动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50387-2006 《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50372-2006 《炼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2011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31-2007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选矿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 50377-2006 《焦化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GB 50390-2006 、、、、、、。
专业规范均需列出现行文件名称及有效版本号(或文号)。
3.2.工程概况
3.2.1.工程基本情况及立项的意义
主要介绍工程立项意义,工程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工程地质、气候等特点) 3.2.2.主要技术指标和工艺流程
主要说明创优项目技术指标和工艺流程。 3.2.3.主要工程内容
主要介绍创优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3.2.4 .参建单位
主要说明参建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承担的任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可列附表说明)。
3.2.5.工程投资及建设工期
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情况,简要介绍创优项目的工程投资和工期安排 3.2.6.工程特点、难点及拟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列出工程的特点、难点并描述拟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理由
3.3.工程创优目标 3.3.1 质量目标
3.3.1.1.设计质量目标
内容如:工艺技术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满足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要求 节能减排、绿色环保
3.3.1.2.施工质量目标
内容如:单位工程合格率为100% 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保持施工资料与工程实体同步
3.3.1.3.试生产目标
热负荷试车一次成功 功能考核全部达标 3.3.2.工程安全目标
内容如; 实现人身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重大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为零
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重要设施安全验收、安全检查到位率达100% 严格控制 “三违”,做到事前预控措施周密、过程控制严格. 3.3.3.文明施工和环保目标
内容如: 创建安全标准化文明施工工地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识标志、绿色施工等符合现场管理需要 环保、职业卫生等工作应满足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3.3.4.工期和投资管理目标
内容如:严格按照工程目标组织施工
加强工程造价咨询管理,严格审核、控制全过程工程项量 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
3.3.5.工程档案管理目标
内容如:工程施工文件归档符合国家验收规范
档案归档率100%、资料准确率100%、案卷合格率100% 工程档案真实、完整,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按期整理归档. 3.3.6.制定创优目标的技术策划
创优目标应分总体创优和单项创优两部分,要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和特点,分别说明建设项目总体及单项工程创优目标。单项创优应选择一些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或规模大的单项工程。
建设项目总体创优目标应与拟创最高奖项标准看齐,单项工程创优目标至少为省部级。当单项创优工程较多时,可列附表分别说明每项创优工程的名称、工程规模、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创优目标、创优执行单位、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3.4.工程创优措施
强化过程创优意识,树立全面质量控制的指导思想,根据创优项目实际情况,明确为实现创优目标应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措施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4.1.综合创优措施
4.1.1.落实创优组织体系、明确创优责任
一是要建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应竖向到底、横向到边,能够覆盖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要求体系运转顺畅、高效(简要说明,详细内容可采用附件形式体现)。
二是说明建设项目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项目经理部相关管理制度,如施工图审核、技术交底、物资采购、培训上岗、工程质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工程试验检测、工程资料管理、竣工验收等制度(简要说明,详细内容可采用汇编或附件形式体现)。
3.4.2.过程管理措施
编制创优过程管理措施的目的是加强对整个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保证创优实施。
3.4.2.1开展创优意识的培训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工程创优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要针对工程特点,组织项目所有参战人员学习工程创优有关的文件,提高各类人员的 质量意识,使人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
3.4.2.2.加强对分包队伍的适岗培训
分包队伍施工人员是直接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既定的目标,因此,要切实注重对分包队伍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保证特殊工种能达到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同时对一些技术性比较强的项目,要求组织专项技术交底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场施工。 3.4.2.3.加强对检测仪器各量具的的管理
重点要做好对进场检测仪器和量具的检定,凡未经检定的仪器不得用于工程检测。
3.4.2.4.定期组织质量例会和分析活动
明确建设单位过程监督检查的组织形式,制定相应的纠偏措施,如召开每周生产例会制度、质量分析会,制定闭环管理工作程序及其它的过程管理措施。
3.4.3.质量管理措施
根据质量控制目标的内容,对管理主体、质量工作主要环节提出相应的措施要求: 3.4.3.1.设计质量管理
3.4.3.1.1. 设计前期质量控制
先进的设计质量是工程创优的前提,加强对初步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先进性、典型设计应用等情况的审查,鼓励设计单位针对本工程特点开展的设计技术创新、优化,并提出具体要求。如实行投资控制,严格控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多方案、多角度进行设计优化,实现技术经济性、功能可靠性、投资合理性、施工及运行便利性,以及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环保节能要求、环境和谐统一等;鼓励采用先进的工程勘察设计手段进行勘察设计,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方案选用成熟可靠、性能价格比高的新型设备材料等技术措施,以及从设计角度提出消除质量通病的措施,为施工创优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等。 3.4.3.1.2.施工图纸的审核与设计变更管理
加强对于施工图质量的审查管理, 加强专业接口的审查,避免简单图纸套用,严格控制因设计工作深度不够造成的设计差错,减少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杜绝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返工等。 3.4.3.1.3.设计现场服务管理 对设计现场服务提出具体要求,如及时、合理解决现场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 3.4.3.1.4.设计质量工作考核
对设计质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建立相应的激励、惩治措施或制度。 3.4.3.2.施工质量管理
3.4.3.2.1.充分发挥施工自身质量控制体系的作用,如要求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正常运转,落实三级质量检查验收制度,杜绝验收环节流于形式等。 3.4.3.2.2.对各主要施工工序, 编制施工创优细则(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工艺要点、技术措施及成品质量要求。
3.4.3.2.3.依靠技术进步和精细管理,有效消除施工质量通病。根据地区气候、施工工期等因素,制定防范、消除施工质量通病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
3.4.3.2.4.推行施工标准化工作,实施试点先行、 样板引路(通过开展试点、样板等有效手段,积累经验、统一工艺)。
3.4.3.2.5.施工质量工作考核,对施工质量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建立相应的激励、惩治措施或制度。 3.4.3.3.监理工作质量管理
3.4.3.3.1对监理独立工作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尤其是与工程创优紧密相关的见证、签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监理初检等工作;依据工程特点提出监理人力资源配置要求,监理工作要做到可追溯性,建立监理过程控制档案,尤其是要求建立质量关键控制环节的数码照片档案,确保隐蔽工程质量的有效控制和促使监理自身工作的到位等;保证安全质量控制工作独立、有效地开展。
3.4.3.3.2 加强监理质量控制力度和效果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理工作制度及措施的落实,定期通过监理资料检查、现场随机抽查等,督促监理到位尽职。
3.4.3.3.3明确监理负责各类缺陷处理的组织和监督,对阶段和竣工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消缺整改,并实现闭环管理,努力实现无缺陷移交生产运行。
3.4.3.3.4监理质量工作考核,对监理工作质量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评价, 建立相应的激励、惩治措施或制度,提高监理工作成效。 3.4.3.4.设备材料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重点要做好: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明确材料采购程序;材料进场管理包括材料堆放、材料检验明确设备材料进场验收、使用(安装)过程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加强设备及备件招标、主要设备材料监造、开箱验收及运输保管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 3.4.3.5.调试质量管理
明确工程调试阶段质量管理的目标、工作程序和要求,制定详细的试车计划,规定对调试质量进行考核管理的主要措施。
3.4.4.安全保证措施
明确安全管理的组织、职责、工作要求、措施费用,检查指导、监督管理等事项。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明确落实节能、环保、水土保持、建设用地等规定的相关措施和按规定程序同步完成节能、环保、水土保持、建设用地等验收工作的要求。
3.4.5.投资控制措施
要把投资控制与工程创优紧密结合,通过提高铁路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严格控制工程拆迁及征地等补偿费用,防止工程返工等措施控制工程造价,实现投资控制与优质工程的协调统一。
3.4.6.进度控制措施
应提出编制工程进度控制的网络计划和工期节点要求,并动态调整。必须坚持合理工期,特殊情况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根据工程实际编写相关内容)。
3.4.7.档案创优措施 切实提高对工程档案管理重要性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程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电子文件光盘存放组织结构及要求》等档案管理规定的归档标准,立卷方法要求,文字、图片与电子版档案要求,明确档案移交对象单位,明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在档案形成过程加强检查、指导,要求工程档案与工程进展同步形成;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档案归档规定, 及时完成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制定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的措施。
3.4.8.工程投运后的创优措施
工程投运后,建设单位要积极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力量尽快处理工程遗留问题,
2、及时组织办理专项验收
3、依据工程创优程序组织项目实体的自检、复检、问题处理。组织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申报。
3.4.9.技术创新措施
技术创新是工程创优的亮点,建设单位在工程创优时,要通过开展技术创新,提升创优工程的质量水平,根据工程实际,及早安排技术创新的内容,大力推广应用“四新”,加强对技术创新成果予以评审、检验和推广。
3.4.10.检查与考核
建设单位应根据创优规划实施的需要,制定对应的检查机制、动态管理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参建单位在创优规划实施中的检查职责、检查内容、动态监控项目和考核奖励指标。
4.配套文件
应将有关支持性文件(主要是规划中涉及的有关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和附表(主要是前述“创优目标”中应列出的单项工程创优目标)一一列出,文件内容多时,可列出文件名称、文号或文件的获取渠道。
5.编制要求
5.1.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质量创优对提高工程质量的引导作用,重视工程质量创优规划编制工作,抽调业务熟练、技术水平高、有丰富质量管理经验的人员,集中进行编制。
5.2.编制工程质量创优规划时,应结合项目特点,合理选择创优工程和创优目标,同时应与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相匹配。
5.3.工程质量创优规划编制应提前编制,原则上在项目可研批复后,建设单位就应着手编制建设项目的创优规划,创优规划编制必须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完成。 5.4.工程质量创优规划编制必须符合实际,所提出的各种措施通过努力能够在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上,实现拟定的创优目标。
6.创优计划和申报
6.1创优计划
根据项目总体创优目标,分别说明工程创省部级、国家级奖项的安排 6.2申报原则
应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逐级申报各类奖项。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创优奖项的具体申报单位、申报渠道、材料收集单位,做好创优资料日常积累工作。 6.3.创优组织
6.3.1.成立创优领导小组
建设单位应成立创优领导小组,创优领导小组的组长应由建设单位第一管理者担任,具体成员应由建设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负责人员组成,必要时,也可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创优工作的日常事宜。 6.3.2. 创优领导小组职责
工程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
湖北海厦建设有限公司
马鞍山领秀国际公馆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2017年8月
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为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马鞍山市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三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并通过人、机、料、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质量提升行动实施
1、 成立质量督查小组 组 长:朱衍伯(项目经理) 副组长:潘玉龙(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 员:俞先廷(施工员)、林友仕、葛善炜(质量员)、李虎、刘信勤、陈盛(安全员)
2、阶段性工作开展
(1)自查自纠工作(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8月31日) (2)质量提升工作(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工作总结(2020年1月10日)
3、自查自纠工作
从8月20日起,对领秀国际二期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工程质量的自查自纠,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排查范围为在建工程;排查重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模板支撑系统、保温节能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一系列原因分析。确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采取手段和方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并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处理,积极和业主及用户沟通,取得谅解,减少投诉事件。
4、落实主体责任
(1)质量提升从一线作业人员开始,加强质量提升的宣传工作,强化质量意识。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
(2)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工作,至项目经理以下,本工程部每个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为一个主体,每个专业分包班组、劳务分包班组
3 负责人为一个主体;在某个环节上、某个点上出现质量问题,严格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本工程部主要追究的是经济责任,涉及到刑事责任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管理人员责任:视质量问题大小,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程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有罚款、扣考核分、取消年终绩效、对于不作为或严重失职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将进行开除处理。
2)班组责任:对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整改、返修、加固、返工重做等;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根据与公司签到的合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履行职责、严控工序质量、工作质量;每个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我技能及管理经验,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每个管理人员认真责履行好各自职责;严格按图施工,施工之前做好质量、技术交底,从工序开始,严把质量关。
4)加强质量检查及质量跟踪: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带队检查;检查的形式分为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及时进行整改、返工;质量员、主管工长全程跟踪,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加强班组管理,对施工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
5、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学习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执行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
4 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计划将2017年10月作为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标准化月”,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
6、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
(2)根据工程建设10项新技术,积极应用开展QC成果活动,采用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造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工程建设技术发展。
7、工作要求
质量提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各个管理人员及班组必须高度重视,在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项目经理的带领管理、公司领导的监督、指导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针对本工程部的现状,力求实效,并通过人、机、料、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
四、安全提升行动实施
1、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项目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2、工作内容
(一)目标管理标准化
根据项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安全生产目标。
(二)机构建设标准化 (1)组织机构 组 长:朱衍伯 副组长:潘玉龙
成 员:李虎、刘信勤、陈盛 (2)职责
1)组长负责项目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项目的“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
3)组员具体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督促各部门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工作。
(三)安全投入标准化
项目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四)管理制度标准化
6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项目汇总。项目部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项目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项目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十一)应急管理标准化 1)应急机构和队伍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项目部建立与本项目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2)应急预案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作业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并向相关上级单位报批。
7 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按审批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应急演练
根据施工特点和季节特点,不定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事故救援
项目部发生严重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十二)事故处理标准化 1)事故报告
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2)事故调查和处理
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
8 前瞻性和战略性的工作,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源头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一项基本建设工程,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固本强基工程来抓,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强化落实“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工作,形成完善的标准化工作组织体系。认真研究制定标准化工作方案,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层层负责,认真实施,积极推进,要注意把握正确的引导方向,注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入安全工作新的生机和活力,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
(三)精心组织,完善措施
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规相结合,与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相结合,与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个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将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四)巩固提高,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长期工作,项目要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项目部“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设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实施方案执行,确保达标的企业安全标准真实有效。
(六)加强交流,注重宣传
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加强活动的经验交流,相互借鉴经验。通过会议、岗前教育等形式进行活动的宣传,对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处罚的同时加强规程的学习。在治理隐患的同时加强事故的警示教育,对遵守规章制度的给予一定的表扬或奖项在,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宣传,确保施工在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湖北海厦建设有限公司
马鞍山领秀国际公馆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程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编制目的
近期XXXXX工程质量存在的一些问题,我项目十分重视,立即召开了针对这次检查的专项会议,对这次查出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编制了有针对性的有效整改方案。 编制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GJT50164-20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施工图集及相关设计文件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质量方面 A. 模板工程
a. 出现问题:模板轴线偏位、标高不准、支模过程中出现凸肚、缩颈和翘曲,致砼料浇灌振捣时出现漏浆、跑模、模板拆除后出现蜂窝麻面、孔洞、露筋或几何尺寸超出设计尺寸等。 b. 原因分析:主要是人为操作不当、放线不准、支模过程中不拉水平、垂直线、不设标准基准线;模板不校正、支撑点少且不牢固;模板变形、振动时不均匀,发生错位没有及时发现并调整。
c. 整改措施:确保模板质量,不许劣质模板进场,检查放线准确度,设置水平、垂直基准点,反复检查模板的水平、竖向是否正确,检查各支撑点是否牢固、数量、间距尺寸是否合理,消除模板内部、底模、接缝处的杂物,当楼层高度>3.5m、跨度≥6m的支模体系,应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设计,首层支模必须在硬地上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撑沉降变形;禁止使用铁皮做模板、杂树枝做支顶材料,高度<4.5m的支模可使用尾径不小于80mm的杉木做支顶材料;模板拼装应平整、紧密,缝隙应<2mm,且支模牢固,柱与梁接头处的开口位模板必须做至楼板模板的底面,接头处支模平直、不变形;在施工缝面位置开100100mm生口模板,以清除杂物,柱、墙模板底脚应留≥200200mm生口模板,墙按1000mm设置;浇筑砼前应全面检查,清除模板内的杂物和垃圾,现浇砼结构的底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砼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结构类型 结构跨度(m) 按设计的砼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 板 2 50 >2 、8 75 >8 100 梁、拱、壳 8 75 >8 100 悬臂构件 2 75 >2 100 后浇带浇筑砼后,砼强度必须达到100%设计强度和28d后方能拆除模板。 B. 钢筋工程
a. 出现的问题:钢筋规格,布筋间距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墙、柱、主筋偏位,楼板及悬挑板上筋下陷,同截面接头过多,绑扎及焊接不符合规范要求,骨架歪斜和基础钢筋倒钩等。 b. 原因分析:砼保护层垫块厚度、间距、支撑“马扎”放置不符合要求,不设定位箍筋,主筋矫正不按1:6坡度,箍筋不做135°;弯钩,绑扎不牢、绑点太稀,人为踩踏又不及时校正等。 c. 整改措施:
① 钢筋必须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抽检,还要检查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进场复验报告,各项焊接材料产品合格证,接头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报告等。 ② 焊接钢筋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不得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接头距钢筋弯折处应≥10d,接头不宜设置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内; 2) 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焊接接头; 3) 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焊接接头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非预应力筋受拉区50%,受压区不限、预应力筋受拉区25%,受压区不限。 4) 电弧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Ⅰ、焊 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Ⅱ、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Ⅲ、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缺陷允许值及接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Ⅳ、坡口焊、熔槽帮条焊和窄间隙焊接头的焊缝条高不得大于3mm。
5) 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Ⅰ、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厚度不得小于4mm; Ⅱ、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 Ⅲ、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3º;
Ⅳ、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③ 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不得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 筋弯折处≥10d; 2) 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应相互错开,绑扎接头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Ⅰ、受拉区不得超过25%;Ⅱ、受压区不得超过50%;Ⅲ、绑扎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S≥d,不应小于25mm;Ⅳ、受力钢筋直径d>22mm时不得采用绑扎接头。 ④ 禁止用碎石做梁、板底受力钢筋保护层垫块,梁、板、墙、柱必须使用强度等级≥M10的预制水泥砂浆垫块,垫块面积≥5050mm,垫块厚度按规范要求,垫块的设置要确保钢筋保护层的厚度。
⑤ 板面受力钢筋应用钢筋支架做保护层垫块,支架与面、底筋绑扎固定,并按以下要求设置:1)板面受力钢筋直径dφ10时,采用φ10做钢筋支架,按纵横长度500mm设置;2)板面受力钢筋直径d≥φ12时,采用φ12做钢筋支架,按纵横长度800mm设置。 ⑥ 主要“行人道上”放置跳板,避免施工人员在已铺好的钢筋上行走,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C. 砼工程 a. 出现的问题: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烂根”、缺棱掉角、调口变形、缝隙夹渣,裂缝等。
b. 原因分析:模板工程质量差、砼配合比计量不准、下料不规范、振捣不均匀、漏振、一次浇筑太厚分层不清、钢筋过密,石子过粗、洞口模板无排气孔、浇筑过程中停歇时接合部混有杂物、表面抹压不实、拆模过早、养护不充分等。 c. 整改措施:
① 地下室砼必须采用清水砼:表面可按设计要求进行各色刷浆(喷浆)、涂料饰面;
② 砼必须有设计配合比,所用原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砼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外加剂》GB807
6、《砼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首次使用的砼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③ 按规定必须使用商品砼。
④ 砼浇筑期间,必须搭设平桥、走道,严禁踩踏钢筋。 ⑤ 砼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砼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砼初凝之前将上一层的砼浇筑完毕,当底层砼初凝后浇筑上一层砼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⑥ 砼浇筑自由倾落高度≥2m时,必须设导料筒或导料斜槽。
⑦ 砼试件必须现场随机抽样制作,作同条件养护,并由监理公司见证员见证。 ⑧ 浇筑砼留置施工缝和后浇带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缝的位置在砼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 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2) 后浇带的留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 浇带砼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3) 板厚≥200mm留阶梯缝、梁、板厚度<200mm留垂直缝; 4) 留置施工缝及后浇带的处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Ⅰ、砼抗压强度达到1.2N/m㎡后方可进行处理,后浇带的处理按设计及规范要求;
Ⅱ、清除杂物、水泥薄膜、松动石子、软弱砼层,并将缝面凿毛和进行润湿(砼不得积水); Ⅲ、整理钢筋,后浇带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处理;
Ⅳ、浇筑砼前,缝口处应先铺上与砼同成份的水泥砂浆层,厚度1015mm;
Ⅴ、浇筑时,振捣应从外向施工缝方面推进,振捣时要避免触动钢筋,在离施工缝8001000mm处停振,用人工将缝处细致捣实,使新旧砼紧密结合。
⑨ 砼浇捣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砼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Ⅰ、根据气候条件,淋水次数应能保持砼处于润湿状态;
Ⅱ、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应全面将砼盖严,并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Ⅲ、当日平均温度低于5℃;时,不得淋水。 2) 砼养护时间应根据所用水泥品种确定。 安全文明施工方面 一.脚手架整改方案:
(1)保存原设置所有的连墙件,严格按照二步三跨一个点进行重新补设钢管、扣件硬性连墙件;并在后续的施工中严禁柔性连接。
(2)落地式脚手架沿架体水平方向底部的内、外立杆重新架设一道扫地杆,并设置枕木枕垫。枕木长度不得少于0.9m。以增加架体的整体承受能力。
(3)落地式脚手架排距Lb选用0.8m,步距h选用1.5m,立杆纵距Lmax选用1.5m,横向水平杆间距按立杆纵距1/2设置。落地式脚手架搭设前必须将脚手架基础回填密实并硬化,保证与施工进度同步。
(5)立柱的搭接长度不应该小于1m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
二.临边防护整改措施:
(1)若基坑周边土体变形过大,并有发展趋势,在坑壁侧反压砂土袋以阻止土体里蠕动变形。
(2) 上部杂填土边坡局部涌水处理:根据出水量大小,采用埋管引流、明沟抽排的方法,然后查明原因,找准通道,在基坑一定范围以外采用花管注快凝浆液封堵。
(3) 较差土质的局部剥落坍塌:迅速采用土钉挂网固定,喷速凝砼。 (4) 位移、沉降过大的处理:在位移、沉降过大区域根据产生的原因,采用加密锚杆、坡顶卸载、壁后小压力注浆加固坡体等措施。
(5) 坡脚隆起:迅速在坡脚附近打入木桩,或采用竖向注浆花管处理,并将花管同底层土钉焊接。
(6) 坑底局部发生突涌现象的处理:局部堆填砾石反压,并迅速启动预先准备的降水井进行降水。
(7) 管线保护应急措施:因沉降位移较大可能对管线造成损坏时,对靠近基坑边的管线进行架空处理,距离坑边较远的管线设置竖向注浆花管进行隔离或挖设隔离沟。 (8) 施工前准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物资,包括花管、木桩、水泥、砂、纺织袋、彩条布、潜水泵等。现场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能够随时对现场应急情况作出处理。 (9) 其他措施
①做好整个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施工单位相互配合,尽可能缩短基坑施工的工期。
②为预防基坑土层的扰动、减少基坑暴露时间,要协调好各工序工作。 ③基坑开挖时,不得损伤排水设施和观测标志。
④基坑四周尽可能少堆放各种材料,堆放时要尽量均匀,以免超过设计规定的附加荷载。
⑤基坑严禁积水,以免坑内积水浸泡边坡坡脚,使坡脚土体软化而造成边坡失稳。 三.临时用电施工整改方案:
1、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用电设备。
2、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搭设作业棚、建设生活设施、堆放建筑材料。
3、脚手架与外电架空线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在架设线路上晒晾衣服等。
4、工地中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完成,电工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不懂电气设备的人,严禁玩弄机电设备和私拉电线,移动电气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熔断丝严禁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内各类电气接触装置必须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等。
7、对危险区域应挂明显的安全标志,配电箱内的电源在下班时拉闸、切断电源、上锁,对暂不使用的机器设备应及时切断电源。
8、配电箱前场地应平整,无积水,有二人同时通过的道路。
9、施工现场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有: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技术交底资料;定期检查表;电工维修工作记录;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10、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必须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
11、建立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制度。项目部做到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整改。 四.文明施工整改措施:
1、施工场地: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主干道地面采用20cm厚的C20砼进行硬化,其余部位采用8cm厚C20砼进行硬化处理,并在合理的位置配以草坪、常绿树木、绿化带等,对施工现场进行美化。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在合理位置布置集水井,排水沟按流水方向进行找坡,确保施工现场不积水,排水沟与市政部门联系后接入城市管网,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施工现场设置茶水亭,并作为职工的休息场所和吸烟处,严禁职工在作业区内随意吸烟。
2、材料堆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严格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堆放,并且要求堆放整齐,堆放高度安全,各种材料分门别类,悬挂统一制作的物资标识牌。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仓库管理员,易燃易爆物品如氧气、乙炔等分类堆放,由专人负责,确保安全,仓库、工具间的材料堆放整齐。施工现场建立卫生责任制,制订施工现场落手清制度和具体的罚款细则。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理,有保洁员进行处理, 设立洗车场所,防止工地内的泥块等带出大门,影响市容。
3、现场防火: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以项目经理为第一防火责任人,成立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配备足够的、合适的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明显部位设置消防平面布置图。根据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现场动用明火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对于木工间、仓库、油漆间等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到人,制定消防安全措施。
4、施工现场标牌: 在大门内侧的主要进出口处设置旗台和五牌一图。在施工现场的主通道及各楼层的危险区、作业点均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在生活区和施工道路东侧和围墙内侧布置安全标语牌和风景画,既浓厚了安全气氛又美化了现场环境,在生活区还配置宣传栏,黑板报等。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
针对这些现场出现的问题,项目部制定了相关责任措施,加大工程的控制力,对易出现质量的问题部位施工时再次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每位实际施工人员熟悉操作工艺。
工程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1陈鸿雁 罗天友 任国胜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 400016)
【摘要】“质量工程”是新时期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实施“质量工程”中,做好六项基础工作,将特色专业作为建设核心,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示范中心、教材建设作为重要支撑,领导重视、组织建设、配套文件的落实作为具体实施的保障,从而推进优势专业,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关键词】质量工程、高等医学教育、教学质量
近年来,随着中国教育的飞速发展,高等教育数量的逐年增长,如何在规模扩 大与质量提高之间追求一种新的平衡,如何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我国高等教育在面临着新的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200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达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正式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是新时期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重大举措。一直以来,我院坚持把教学质量当作学院教学的生命线,大力开展和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推进优势专业,提升教学质量,取得一定成效。
一 实施“质量工程”的内容及重点
1.质量工程的重要内容:“质量工程”重点建设的六个项目都是带有基础性、引导性的项目,在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方面起着龙头作用(1)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调整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前提;(2)课程和教材建设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3)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4)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提高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5)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制度是保障高等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6)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是实现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
2.“质量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各项目之间是一个相互支撑、互为依托、协调发展的关系:特色专业建设是质量工程建设的核心,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示范中心和教材建设是特色专业建设的重要支撑,在此基础上通过人才培养模式 1【作者简介】朱丹,女,博士,讲师,主要从事神经病学和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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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验区的建设和大学生创新试验计划的开展提高人才培养的水平。
我院把“质量工程”作为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有利契机,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六项基础工作,将特色专业作为建设核心,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验示范中心和教材建设作为重要支撑,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确保“质量工程”建设成果不断推进,全方位、多渠道地推动了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 实施“质量工程”基本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质量工程”的建设,目前,我院全面启动了包括有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为主的“质量工程”项目,为了确保“质量工程”的实施工作落到实处,我院从组织机构建设、配套政策文件和实施程序等方面均进行了相关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1. 组织机构建设
为了推动“质量工程”工作的落实,我院从2006年起即形成了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务处长为正副组长的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组,安排了教学质量监控科具有多年教学管理经验的骨干人员作为此项工作的总协调,各教研室主任为“质量工程”建设工作组成员,各教研室教学秘书为“质量工程”的具体落实与联系人员。在形成了以上“质量工程”建设工作组后,全院上下快速统一认识,各教研室积极支持响应,使得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精神全面深入每一位教学人员内心,推动该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2. 配套政策文件
在领导重视、教研室支持的情况下,我院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工程”的实施,专门拟定了相关配套的政策文件,采取评优加分、职称倾斜、经济奖励相结合等措施,对参与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的教研室,按取得的国家、市级和校级成绩,在每学期的教学评优中加分,计算教学工作量,同时,对获得教学“质量工程”成绩的教研室进行专项经济奖励,教学评优加分后获得名次的教研室根据其获奖等次将再次给予经济奖励;对于参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的个人,我院采取了职称评审倾斜、加班误餐经济补贴、教学评优中加分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质量工程”的实施。
3. 实施程序
“质量工程”的建设实施主要分为前期准备、中期申报、后期建设三大部分。 2
前期准备包括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准备资料等,需要全院上下重视“质量工程”的建设,院系、教研室、教师统一认识,领导统一部署与协调,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教务处统一组织,制定分步实施计划及责任到人,督促执行并亲自参与;在中期的项目申报中,根据“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再次组织相关教研室、相关人员对申报工作进一步分工,明确教研室与教务处的分工职责,按计划逐步进行,安排专业人员指导与审核;第三步,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则待上级教育指导部门反馈意见,无论是否取得成绩,各教研室都根据上级反馈的专家意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实施、建设与维护,争取把“质量工程”建设工作达到预期乃至更高的目标。
三 实施“质量工程”的初步成效及基本经验 1.实施“质量工程”的初步成效
自2006年起,我院全面启动“质量工程”,制定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投入专项经费,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不断增强,“质量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四年来,我院先后组织遴选校、市、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31项,其中有15个项目、11门课程分别获“质量工程”6类奖项,包括2项国家级、4项市级、9项校级奖项,而其中包括了3项国家和市级“特色专业”;在教学人才上,我院先后有5次15人获市级教育工作终身贡献奖、市级名师奖、校级突出贡献奖及市级、校级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在教学成果上,我们成功组织申报了29项教学课题后,我院先后获得4项市级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目前获得的这一切,是我院几年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取得的初步成效。这些成效充分说明,教学“质量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切实抓好这项工程,就必须举全院之力,加大教学投入,加强教学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育教学管理。
2. 建设“质量工程”的基本经验 (1)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提前规划
对于每一年的“质量工程”申报,我院领导都高度重视,提前召开“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动员会,分析当年项目申报的形势和如何开展原获批项目建设的后续工作,形成从分管院长、教务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专家、教学骨干等为主的“质量工程”工作组,提前规划、统一行动、分工合作。
同时,为了推选优秀课程参加国家项目的申报竞争,教务处在“质量工程”申报的前4个月份,就开始从往年的校级精品课程、市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筛选出优 3
秀课程,要求相关课程按照国家级项目的标准提前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对于往年落选的参评课程,也会全面了解课程存在的不足,在下一年度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以完善。
(2)层层选拔、精雕细琢
我院参加国家、市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课程,均经过层层选拔:以精品课程为例,首先,必须是校级优质课程、进而是校级精品课程,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具备一定的实力,具有较好基础的课程,由学校进行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其次,从学院推荐经学校到市级、国家级的参评项目,学院专门聘请往年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组成专家组,按照正常的评审程序产生,以课程实力为准绳,促使课程申报内容精益求精,力求细节完美。最后,课程申请书提交学校网站后,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各课程的提交内容,确保内容准确无误、格式规范严正。
(3)政策支持、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推动“质量工程”的实施,学院专门拟定了相关配套的政策文件, 采取评优加分、职称倾斜、经济奖励相结合等措施,对参与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的教研室,按取得的国家、市级和校级成绩,采取了在每学期的教学评优中加分、计算教学工作量、进行专项经济奖励;对于参与“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的个人,则采取了职称评审倾斜、加班误餐经济补贴、教学评优中加分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管理机制的规范和创新,有力促进了获奖项目的持续增加,提高了“质量工程”各项的建设质量。 (4)课程网站确保通畅
“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后,相关课程网站的建设就成为重中之重。为确保课程网站畅通、内容建设高质量,教务处全程跟踪、指导相关课程的网站建设,协助各课程高标准地建设好网站内容,凡是发现的问题,及时、迅速地反馈到各课程,不留错漏。
(5)做好已评现有“质量工程”项目的后续建设
课程获得国家精品课程称号后,并不是课程建设的结束,而是新一轮建设周期的开始。随着一轮“质量工程”项目评选的结束,教务处的工作重点转到不断完善和提高现有获批项目的建设质量上来,通过定期的课程评估、检查提升课程网站的建设质量,使优质教学资源的受益面不断扩大。
四 结论与建议
通过“质量工程”的实施,我院优势专业得到发展,教学质量得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也得以不断增强。但同时也看到存在一些问题,教研室人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经费投入不足,在未来的“质量工程”建设中,建议进一步增加对的人力、财力的投入,增强“质量工程”与绩效挂钩的力度。而我院将以教学“质量工程”的发展为己任,以务实的态度,高效的作风,创新的精神,投入到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中去,推动优势专业学科发展,努力使我院本科教学实力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获得实质性的提升,为人才培养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实施“质量工程”贯彻“2号文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z].教育部部长周济同志在“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08-02-28.
[2] 用“质量工程”引导带动本科教改访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N].中国教育报,2007-3-1.
[3] 刘君民,实施“质量工程”医学领域本科专业结构调整、设置、建设应注意的若干问题[J].西北医学教育2008,16(1):34-36 [4] 文继舫,秦晓群,舒衡平等,基础医学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的建设与成效[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8(12):74-76
Practice quality engineering, push dominant profession and promote teaching quality Zhu Dan, Chen Hong-yan, Luo Tian-you, Ren Guo-sheng
工程质量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6篇
赣交基建字[2011]61号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7月7日经厅有关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原《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赣交计发[1993]第88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以及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军事港口、渔业港口、专用航道、专用公路和江西省行政区域内长江航道工程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级质监机构”),受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负责指导全省各设区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权限范围的划分,具体负责其监督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受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指导。
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市级质监机构”)。市级质监机构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权限范围的划分,具体负责(设区)市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受省级质监机构指导。
有条件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县级质监机构”),未能设立专门质量监督机构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有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并接受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各级质监机构应当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事项的范围内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实施质量监督的公路工程项目是指经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纳入各级政府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养护大修工程的公路工程项目。
本实施细则所称实施质量监督的水运工程项目是指经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或纳入各级政府交通运输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水运工程项目。
第五条
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包括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以下同),代建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各从业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义务,承担相应的工程质量责任。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质监机构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从业单位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督的行政执法活动。
质量行为监督是指质监机构对从业单位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质监机构对涉及公路水运工程的结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功能等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第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第八条
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应当接受、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依法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二章 质量监督工作管理
第九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行政府监督下的“业主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条
省级质监机构应当经交通运输部考核合格,市级质监机构应当经省交通运输厅考核合格,县级质监机构应当经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第十一条
质监机构以抽查的方式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报告、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对公路水运工程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投诉、举报。
第十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水运工程违法、违规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事故,依据法定职责实施行政处罚。
各级质监机构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内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章 质监机构及人员
第十五条
质监机构为承担行政职能的行政执法机构,受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和上级质监机构业务指导。
第十六条
省级质监机构应具备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十七条
市级质监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健全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和内部组织管理制度;
(二)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本专业助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结构合理,其数量不少于职工总数的80%,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数量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
(三)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公路水运专业工作经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应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检测能力;
第十八条
县级质监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九条
质监人员应取得行政执法证。
第二十条
质监机构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由同级财政保障。 第四章 质监机构职责及内容
第二十一条
省级质监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或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二)根据本实施细则确定的质量监督工程项目范围,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质量鉴定,参加竣工验收;
(三)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督查,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有关的专项活动,指导全省质量监督工作;
(四)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全省公路水运甲、乙级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审查和丙级监理企业资质的评审,以及监理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
(五)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单位等级评定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初审和乙、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评定工作,监督指导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以及试验检测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六)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七)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指标的数据统计,质量状况分析,定期发布质量信息;
(八)受理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投诉、举报,组织或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组织全省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负责市级质监机构及质监人员的考核;
(十)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市级质监机构和县级质监机构的主要职责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省、市级质监机构监督范围
省、市级质监机构按“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划分监督范围。
(一)省级质监机构负责监督的工程项目范围:
1、高速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养护大修工程,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中的特大桥和省交通运输厅直管的公路工程项目;
2、航电枢纽、Ⅳ级及以上航道整治、500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和省交通运输厅直管的水运工程项目;
(二)市级质监机构负责监督工程项目范围:
除省级质监机构负责的监督工程项目范围以外的所有本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
设立了县级质监机构的,设区市、县级质监机构的监督工程项目范围由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质监机构履行质量监督职责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被监督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监督项目的工程现场和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测、取证等;
(三)对可能存在的涉及结构安全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隐患,质监机构可以委托或责成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四)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责令整改;对存在严重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的工程,应责令停工。 第二十五条
质监机构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时,应对下列主要内容进行抽查:
(一)从业单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二)从业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试验检测工作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情况;
(四)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资质及其人员资格;
(五)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管理;
(六)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等情况;
(七)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及时性、规范性、客观性。
第五章 质量监督程序
第二十六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期为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出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简称“《质量监督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施工许可或报备开工报告前二十个工作日,到质监机构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工程项目工可、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二)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合同文件;
(三)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四)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相关情况的材料;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
对未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施工许可。
第二十九条
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出具《质量监督通知书》;对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同时应向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建设单位尽快完善基本建设程序。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后,建设单位应重新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申请。 第三十条
对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项目,质监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项目质量监督职责。
第三十一条
质监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检查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涉及结构安全性、耐久性、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指标或关键部位。 根据对质量状况判定的需要,委托或责成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验证性试验检测。
第三十二条
质监机构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时,应做好现场监督抽查记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有关单位:
对一般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缺陷,签发《公路工程质量抽查意见通知书》或《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意见书》(以下简称《抽查意见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不合格的工程,签发《停(返)工通知书》,责令停工或限期返工; 建设单位应负责并督促其他相关质量责任单位按照《抽查意见通知书》、《停(返)工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向质监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责令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需经质监机构复查验收合格,签发《复工通知书》后方可复工。 应对相关质量责任单位进行信用评价扣分、降级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应按照相关信用评价办法进行信用评价扣分、降级。
应对相关质量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应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进行处罚。
第三十三条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于项目交工验收前不少于六十个工作日,向质监机构提出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申请。质监机构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履行交工质量检测职责,出具质量检测意见;合同段检测结果未达到设计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应告知建设单位该合同段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公路工程项目各合同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质监机构应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该项目的检测情况报告。
第三十四条
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于单位工程或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前不少于三十个工作日,向质监机构提出交工质量鉴定申请;质监机构应根据交工验收规定,组织交工质量鉴定,提出质量鉴定意见。对质量鉴定意见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三十五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设计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和交通运输部相关工程验收办法进行交工验收,未经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六条
公路工程通车试营运2年以上,交工遗留问题和试营运期出现的质量缺陷全部处理完毕后,建设单位应于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少于六十个工作日,向质监机构提出竣工验收质量鉴定申请。
属于交通运输部组织竣工验收的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负责组织。
质监机构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履行竣工质量鉴定职责,出具质量鉴定报告,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提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验收后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印发《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第三十七条
水运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条件后,建设单位应于项目竣工验收前不少于三十个工作日,向质监机构提出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申请。
质监机构应根据竣工验收规定,组织竣工质量评定,签发《水运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书》,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竣工验收后,印发《水运工程质量证书》。
第三十八条
质监机构对工程项目质量鉴定、质量评定结果负责。
第三十九条
质监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证性试验检测、非常规试验检测和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试验检测单位对所提供的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
前款所指试验检测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概(预)算中单独列支。
第四十条
质量监督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表明身份,实施行政处罚时应遵循《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西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江西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各级质监机构应统一使用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文书、证书式样格式。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