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icp备案常见问题
来源:漫步者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8
1

icp备案常见问题(精选8篇)

icp备案常见问题 第1篇

ICP备案过程中的问题指南

1.如何修改信息?

答:

(1)对自行备案的情况:如果备案信息尚未提交,请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点击信息录入菜单进行编辑;如果备案信息已经提交,请和您的接入服务商联系,并向其提供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其为您代为修改。

(2)对接入服务商代备案的情况:请和您的接入服务商联系,并向其提供您的用户名,由其为您代为修改。

2.备案信息被所属省通信管理局拒绝,怎么办?

答:(1)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查看被拒绝的理由

(2)联系接入商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

(3)修改后的备案信息直接转到相应省管局进行再次审核。注:拒绝后,用户请勿为相同网站再次备案(因系统具有冲突检测功能,若再次提交,再次提交信息也将因系统提示信息重复等冲突检测问题而无法成功提交)。

3.如何更改“接入单位”信息?

答:(1)请您联系原接入单位,让其取消接入

(2)联系现接入单位,让其增加接入

4.填写备案信息时,提示有信息冲突,怎么办?

答:此情况出现的原因为:您所填写的信息与已系统中现存信息重复

解决方法:

(1)请检查填写的备案信息(如域名,主办单位证件号码)是否正确

(2)如填写错误,请更改;

(3)如填写无误,请联系您所属省通信管理局进行相应处理,并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注册时收不到手机验证码和邮件验证码,怎么办?

答:(1)请您检查注册时是否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和E-mail

(2)如手机或E-mail填写错误,请更换用户名,重新注册(本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不允许重复)

(3)如手机及E-mail填写正确,可选择重新找回验证码

6.注册验证码丢了怎么办?

(1)新打开一个IE页面,进入系统的登陆页面。

(2)在登陆页面中的“备案信息报备用户”栏,根据提示信息,点击“提示:新 网站主办者用户请[注册]”这个链接,进入阅读“使用声明”页面。(3)点击“接受”按钮,进入浏览“ICP备案流程图”界面。

(4)点击“接受”按钮,进入注册页面。

(5)在注册页面用户名处输入您已注册的用户名,点击检测,便可得到已注册用户的手机或邮件验证码 7.密码丢失了怎么办?

(1)在系统的登陆页面中,点击“找回密码”

(2)在找回密码页面,输入您的用户名、联系人姓名,电子邮件,选择相应的用户类别

(3)点击“提交”按钮

(4)可以通过E-mail获得新密码

8.密码找回时,如果忘记相关信息(用户名、联系人姓名、电子邮件),该怎么办?

答:(1)对自行备案的情况:请联系您所属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密码重置,并按照通信管理局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接入服务商代备案的情况:请联系您的接入商进行密码重置。

icp备案常见问题 第2篇

1.什么是经营性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什么是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的第三条规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

2.如何修改备案信息?

根据现有流程,用户在提交网站备案信息后,可通过接入服务商的企业备案系统修改信息,或者由其接入服务商代为修改,其目的在于强化接入服务商的代备案责任,减轻网站主办者自行备案负担。具体可咨询您的接入服务商。

3.在提交新备案信息时,系统提示主体冲突如何处理? 备案系统对主体的要求必须唯一性,即一个主体只能有一个备案号。判断主体冲突,并不是以主办单位名称为标准,而是依据“主办单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来判断主体是否唯一的。如果提示主体冲突,就说明该证件号码已经在备案库中存在了。您可以通过备案系统公共查询来查主体证件号码是否已经备案过。如果您要注销该主体冲突,请联系备案号发放地通信管理局,按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才可进行注销。

4.在提交新备案信息时,系统提示域名冲突如何处理?

如果您在备案过程中发现您的域名先前已经被别人备案过了,可能是因为您以前已经备案过或者在您注册域名前有人购买过该域名并进行了备案。您还可以在备案网站公共查询中查询该域名的备案地(备案号第一个字是省份的简称),并联系该地通信管理局申请网站注销,按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才可进行注销。

5.备案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方法一:您可以通过备案系统找回。登陆,在右下角有“找回备案密码”按钮,选择主体所在省,在跳出的网页中,输入“备案/许可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输入完成后点提交。如果信息填写正确,系统会向您当年注册的E-mail发送新备案密码。

方法二:如果您的备案信息是接入商代为备案的,您可以联系代为备案的接入商告诉您如何找回备案密码。

方法三:您也可以通过联系备案号发放地通信管理局,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取回备案密码。

6.在新、旧备案系统中网站备案的流程是否有差别?

升级后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各通信管理局、接入服务企业三级备案管理服务模式。在原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基础上,增加了通信管理局级和接入服务企业级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主办者仅需向接入服务企业提交备案申请,接入服务企业核验后将备案信息提交至通信管理局备案系统,通信管理局进行审

核,审核通过后生成备案号发给网站主办者和接入服务企业。

7.网站涉及哪些信息内容应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第5条等有关规定,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8.备案的审核时间要多长?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33号令)第12条规定,省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首次备案的,用户备案信息须经过接入商核实后才会递送到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核;备案信息修改的,备案信息最后修改日期为起始计算时间。工作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周末。

9.我的网站只有独立的IP地址,没有域名需要办理网上备案手续吗?

需要。无论您的网站是通过域名方式访问或是通过IP地址的方式访问,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都要办理备案手续。

10.如果一个备案单位同时具有两个网站,可以将两个网站分别

备案在两个相同的主体下吗?

icp备案常见问题 第3篇

一、房屋行政管理中的备案

(一)房地产开发管理中的备案

1.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8、9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要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备案。

2. 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定期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备案。

3.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双方应持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备案。

(二)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备案

1.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5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都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要进行备案。

2.商品房现售备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现售前应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备案。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4条至第20条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进行了规定。

4.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11条至第13条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进行了规定。

(三)物业管理中的备案

1.业主委员会备案。《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2.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中标备案。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第11条规定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第37条规定了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

3.其他备案。此外,各地房 屋行政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中实 行的备案还有: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备案、临时管理规约备案、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异地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物业移交手续备案等。规定这些备案的地方性文件 依据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无锡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福建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等。

由于各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不同,有的可能没有上述列举的行政备案,有的可能还会有其他的行政备案。

二、行政备案存在的问题

(一)备案设定依据形式多样

由哪个部门设定备案以及以什么方式来设定备案,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现行备案设定主体和设定依据呈现出多元化,法律、法规、规章乃至“红头文件”都可以设定备案。有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法律设定的,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所设定的备案。有的是国务院行政法规设定的,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所设定的备案;有的是部门规章设定的,如《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定的备案;有的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设定的,如《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设定的备案。有 的是通过“红头文件”来设定,如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福建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更为严重的是,有些机关将备案结果作为相对人从事其他行为的前置性条件,如有的地方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作为房屋初始登记的前提。

(二)备案设定过多过滥

从前文列举的情况就可以看出,房屋行政管理中的备案就多达14种。行政备案已覆盖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不仅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工商、税务、劳动、质检、安检、公安、消防等几乎所有的行政管理部门,从中央国家机关到地方各级行政机关,都存在大量的行政备案。行政备案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干预,无疑能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过多的行政备案,则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负担,限制了他们的权利,干预了市场。

(三)备案的内涵不一

严格来讲,所有法律文件中的“行政备案”概念应该是一致的, 然而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备案作出一个明确的定义,导致备案的性质不明。通过对房屋行政管理中的备案进行梳理分析,可以将这些备案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行政许可意义上的备案。这种备案的特征是行政相对人只有在主管机关完成备案之后才具备从事某项活动的资格,这种行政备案实质上是一种行政许可。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验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备案实际上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还有商品房现售备案,有的地方规定开发企业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现售备案证的都不得销售房屋,将现售等同于预售许可进行管理。比如:《宁波市关于实行商品房现售备案的通知》就有如此规定。

第二种是行政确认意义上的备案。此种备案的特征是对行政相对人既有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进行确定或认可,并不直接为当事人设定权利义务,仅表明现有的法律或事实状态,而不以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比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制度设定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防止开发企业的“一房二卖”。备案实际上确认了买受人的期待权,具体表现在:如果买受人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法院可以对买受人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进行预查封。

第三种是告知意义的备案。行政相对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从事特定活动后,向行政机关提供信息或资料存档以备查考。此类备案的目的在于收集有关信息, 为行政机关的决策提供支撑,方便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服务。它是一种事后的、信息收集型的行为, 此类备案行为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比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备案的目的即是收集信息。

第四种是监督意义的备案。此种备案是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义务,是为了加强对特定事项的管理,要求行政相对人向主管部门报送其从事某项活动的有关材料,主管部门对其报送材料的完备性、有效性、真实性与合法性等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存档备查,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请人及时予以纠正,并可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这种备案的作用重在监督行政行对人的行为,防止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众权益。比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以及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中标备案等,目的都是对市场行为的监管,这些备案是行政相对人的法定义务,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四)备案的程序不规范

行政备案也是一种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行使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由于制度创建上的先天缺陷,行政备案并未形成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那样完备统一的程序。有的文件对备案仅是一句话的规定,比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商品房现售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等对申请期限、备案材料、审查方式、 审查期限、处理结果等都没有规定。前述备案中,只有《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4条至第20条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申请期限、备案材料、审查方式、审查期限、处理结果等有详细规定。

(五)备案的救济制度不完善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公民合法权利的最大侵害来自于政府对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是法治最基本要求。行政备案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某些行政备案尽管并不直接设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但却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当其侵害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时,当事人能否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法律法规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当事人能否以这两种方式救济,完全取决于复议机关和法院自由裁量,实践中也有不同的意见。就业主委员会备案来说,有的法院认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就业主委员会成立所作的备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的则认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三、行政备案制度的完善

行政备案制度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干预、促进市场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 是由于法律法规对备案的规定较为原则化,其内涵、程序等方面规定的比较模糊,导致实际工作人员无所适从。因此,我们应该针对行政备案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完善行政备案制度。

(一)明确行政备案的内涵, 对现有行政备案进行清理

备案从其字面上来看,顾名思义就是报备在案,就是行政相对人将其需要进行的行为活动告知行政机关,为事后检查监督提供资料或某种依据。从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来看,从审批制转向备案制后,并不是放任市场的自由发展,而是市场机制能解决的就由市场解决,政府就不要干预, 当市场失灵时,或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就要监管。从这一层面讲,监督意义的备案是最符合行政体制改革目的的。因此, 笔者建议:一是将行政备案的类型固定化为监督意义的备案,统一行政备案的内涵;二是对其他类型的备案进行清理,统一名称, 对其他几种意义的备案不再以备案相称。对许可意义的备案进行评估分析是否保留,予以保留的转为行政许可,不予保留的坚决取消;对行政确认意义的备案改称为登记、鉴证等;对告知意义的备案可改为报送等。

(二)规范行政备案的程序

程序对权力的控制尤为重要。行政备案程序是规范行政备案行为,防止滥用权力、保证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环节。行政备案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及结果处理。笔者认为,应按两个层次从这四个方面对行政备案程序加以规范。一是像《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 政强制法》一样制定《行政备案法》,从总体上规定行政备案启动方式、受理要求、审查方式、审查期限以及结果处理方式。二是在设定各项行政备案的法律文件中要详细明确该项备案的启动主体、受理主体、提交的资料、审查方式、处理结果、法律责任等。

(三)完善行政备案的救济

icp备案常见问题 第4篇

我国立法法将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大类。部门规章重在规范本系统和行业领域内的有关事项。相较而言,地方政府规章的内容则更具全局性、综合性。依现行规定,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主体是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同级人大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还应当同时报省一级人大常委会),这种“双重备审”的制度设计源自于我国宪法所确立的政体及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因此,地方政府规章向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报备案体现的是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备案体现的是同级人大常委会与同级人民政府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只有从法理渊源方面理清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制度,才能找寻到进一步规范、完善这一制度的逻辑起点。

从现实而论,立法法颁行不过十余年的时间,实践中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有关环节、做法仍旧存在不少争议和分歧,笔者拟对其中有代表性的几个问题谈些个人看法,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大家。

其一,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标准应如何认定?简言之,备案审查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是只进行合法性审查还是对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都要审查?检视立法法第六十三条有关省一级人大对报批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只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的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标准可否参照?笔者以为,回答是否定的。地方政府规章的内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通常冠以“规定”、“办法”等名称,虽位阶较地方性法规为低,但操作性、执行性更强,规章的合理性方面如出现重大失误,势必动摇其法理基础。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以不抵触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原则,合法性只是最低要求,在这种情形下如果还忽略其合理性或赋予地方政府规章过大的自由裁量权,有可能减损执法效果、有害于执法实践。所以,对规章的备案审查,不仅应求于其合法性,也要考虑其合理性。

其二,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启动机制应怎样设置?备案审查是两个法律程序。一是备案,二是审查。备案是审查的基础,但不是所有的备案规章都需要审查。立法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规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查程序和办法,但未涉及到规章。分析上述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对有关法规审查的启动机制都是“被动审查”,即国务院、最高司法机关、省级人大或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个人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人大书面提出审查要求,审查机关方可启动审查。笔者认为,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审查可以考虑“被动审查”与“主动审查”相结合进行。因为地方政府规章实行“双重备审”制,同级人大作为审查机关以“被动审查”为原则,着重审查其合法性;上一级行政机关作为审查机关以“主动审查”为原则(适应于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着重审查其合理性。

icp备案常见问题 第5篇

一、网站ICP备案的域名界定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互联网域名,是指独立域名。所谓独立域名,指我国境内组织或个人在各顶级域(TLD)注册体系下直接注册的域名。举例说明如下:对国家顶级域,以.CN域名为例,即指用户在.CN下直接注册的二级域名,如SINA.CN;或者在《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信部电[2006]99号文件)中规定的CN二级“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下注册的三级域名,如SINA.COM.CN、SINA.NET.CN等。对通用顶级域(gTLD),以.COM域名为例,是指用户在.COM下直接注册的二级域名,如SOHU.COM,不包括NEWS.SOHU.COM等。

二、自助网站备案问题

由于用户自助建立网站(简称自助网站,相关资料见附件一)的域名不是独立域名,因此用户自助建立的网站不需要履行网站ICP备案手续。

各局应要求自助网站服务提供者(其开办的有独立域名的网站应当履行备案手续)加强技术业务管理,对自助网站实行实名制管理,并承担配合有关部门对自助网站进行管理的责任。

三、跳转域名网站备案问题

跳转域名(相关资料见附件一)网站备案取决于跳转域名所指向的目标网址。目标网址域名是独立域名的,应当履行网站ICP备案手续;目标网址域名不是独立域名的,不需要履行网站ICP备案手续。

各局应要求域名跳转服务(又称URL转发服务)提供者及时报备本地区URL转发服务器的IP地址等情况,遇有变化及时报告。各局应按附件二所示格式及时汇总本地区URL转发服务器IP地址情况报部电信管理局。

各局应要求本地区URL转发服务提供者将URL转发服务器及其对应IP地址专门用于URL转发服务,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博客网站管理问题

对博客(相关资料见附件一)网站,按照网站管理方式依法进行管理。

对使用独立域名(非跳转域名)的博客网站,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即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取得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履行备案手续)。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法配合互联网专项内容主管部门对博客网站内容进行管理。

对非独立域名(含通过域名跳转方式访问的非独立域名目标网页)的博客网站,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管理责任由为其提供相关博客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ICP)承担。

五、各局应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执行《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501号)、《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信部联电[2006]121号),在互联网站管理方面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局应安排专人负责网站ICP备案管理工作,保证网站ICP备案咨询电话畅通,充分使用好网站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切实履行互联网属地管理职责。

联系电话:(010)66022519

传真:(010)66021208

网站备案(ICP备案) 第6篇

备案,汉语拼音bèi’àn,英文put on record,解释:按照字面的意思:备案就是存档备查。它是相对于“审批”的一个概念,既你有义务让上级主管机关或有关机构知道某件事,但不需要他们的批准同意。

目录

网站备案简介

网站备案可以自主通过官方备案网站在线备案或者通过空间商两种方式来进行网站的备案.一个是自主备案,一种是代理备案。

什么是域名备案

1.针对有网站的域名。(没有网站的域名不需要备案)

2.指到国家信息产业部提交网站的相关信息。

域名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

域名备案审核时间一般是7个工作日左右,若是在空间域名网络购买虚拟主机,一般三天左右即可协助域名备案完成。审核成功后即可正常访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

[解释]: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引网站建设方面备案

在网站建设方面的备案指的是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你的网站和域名资料,先由接入商接入,再由各个通信管理局的审核,即可完成网站的ICP备案。

一般称为网站备案、域名备案、ICP备案、网络备案等。

备案大体分成两种:一是经营性备案,二是非经营性备案。后者相对较多,前者一般由于条件限制很多无法拿到审批。就现在国内互联网的发展情况来看,严格地区别二者的差异相对较为困难,多数网站多多少少都会有盈利现象。

专项备案BBS等电子公告 于2010年7月9号(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放下管理层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中取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

为什么要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可分为经营性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信息服务两类。经营性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凡从事经营性信息服务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常见注意事项

1、确保您的网站不是涉黄、涉赌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站。

2、如实填写网站的相关信息

3、网站的内容不是挂“国字头”,及带有中国、中华等字样。

4、确保你的网站可以正常的运行

5、如果申请的是非盈利性网站,建议暂时去掉网站广告以免影响正常的审批

6、如果你不清楚具体的接入商,需要联系空间服务商确认,切忌不能乱填

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流程

(1)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2)网页右侧选择“自主备案导航”,选择接入商所在省、输入接入商名称和验证码,点“进入”;

(3)点击查询出来的接入商名称,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接入商备案网页;

(4)在接入商备案首页上注册并填写备案信息,具体可查看网页备案流程或者咨询接入商。

(5)个人网站长备案须当面检验拍照,该规定自2010年2月13日起施行;

(6)通信管理局审批后,在网站首页下端注明网站ICP备案号(目前没有电子证书了)。

经营性网站ICP备案须知

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网站的所有者拥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

(二)网站的所有者取得北京市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均应取得《ICP许可证》。

(三)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网站有共同所有者的,全部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均应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 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经营性网站名称应当符合以下规范:

(一)每个经营性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经营性网站备案名称以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核准为主要依据。

(三)经营性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使公众误解的。

3、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义的不宜使用的名称。

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

使用以下名称的经营性网站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一)网站名称与已备案的经营性网站名称重复的。

(二)使用备案失效后未满1年的网站名称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

第八条 备案经营性网站名称含有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汉语拼音或其缩写),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备案接入服务单位核验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和制度完善要求

各接入服务单位应在2010年2月底前设立现场核验网站备案信息部门,专门负责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并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应建立本单位的备案业务规范,备案工作考核制度。明确备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对备案人员业务能力实行考核,将日常备案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接入服务单位应在2010年3月底前正式实施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

验,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许可证发证机关和单位注册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应在2010年4月份对租用本单位电信资源从事接入业务的接入服务单位是否设立当面核验人员、履行当面核验备案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当面核验责任的,不得为其提供电信资源。

2.业务明示要求

接入服务单位在业务经营中应向网站主办者明示开办网站要依法办理备案手续、网站备案流程、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清单及网站备案有关注意事项。

3.业务合同内容要求

接入服务单位应在与网站主办者签订业务合同中,明文要求:“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请您承诺并确认:您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我公司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双方签字、单位盖章确认。

备案信息被所属省通信管理局拒绝?

答:(1)请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查看被拒绝的理由(2)联系接入商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3)修改后的备案信息直接转到相应省管局进行再次审核。注:拒绝后,用户请勿为相同网站再次备案(因系统具有冲突检测功能,若再次提交,再次提交信息也将因系统提示信息重复等冲突检测问题而无法成功提交)。

备案系统升级

工信部6月10日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的通告”,通告称,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工作将于6月启动,系统升级时间为2010年6月19日18时至2010年7月25日24时。

通告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促进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向网站主办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站备案服务,提高网站备案工作效率,我部完成了对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改造,并

将于2010年6月启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升级后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实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各通信管理局、接入服务企业三级备案管理的服务模式,在原网站备案管理系统服务功能基础上,增加了通信管理局级和接入服务企业级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主办者仅需向接入服务企业提交备案申请,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二、系统升级时间为2010年6月19日18时至2010年7月25日24时。在此期间,原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停止接收新的网站备案业务,仅提供系统查询服务。6月20日起,新申请网站备案的网站主办者,通过新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6月20日至7月5日,暂停办理网站备案变更申请。

三、网站主办者可通过新系统主页面“自行备案导航”栏目获取为您

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企业名单,并进入企业级备案系统办理网站备案业务。

四、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期间,可能会给您办理网站备案业务带来不便,请予谅解。如有问题,请与为您提供服务的接入服务企业联系或拨打备案咨询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备案产生费用吗?

icp备案常见问题 第7篇

什么是icp资质

ICP资质就是业内通常所说的ICP经营许可证或互联网经营许可证,该项资质主要针对的是在互联网上经营有偿信息服务的提供者。ICP资质只能以公司的名义申请,并且注册资金要达到100万元,个人是不能申请的。ICP资质的申请机构是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申请ICP资质时需要向通信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1、ICP经营许可证的书面申请;

2、ICP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ICP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4、ICP申请公司概况;

5、申请ICP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最近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6、申请互联网经营许可公司的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的复印件;

7、拟申请网络经营公司的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

8、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9、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0、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1、服务承诺书、服务公约;

1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部门事先审核同意的,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13、企业相关材料。

什么是icp备案

ICP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网站主办者的信息以备查考,以确定网站主办者的真实合法性,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如果网站有非法信息就不会让上线,上线之后有非法信息好根据备案信息找到网站负责人关闭网站。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

ICP备案代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主办单位为个人的请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缺一不可:

主办者为中国公民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没有身份证的带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非中国公民携带护照!最好证件复印两份,域名证书。

2、主办单位为企业或公司:

携带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购代码证(含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必需),域名证书。

3、主办单位为军队:

请携带军队公章,军队代号证书原件(含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必需

4、主办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请携带公章极组织机购代码证(含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必需)若无组织机购代码证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域名证书。

icp资质与icp备案的区别

知道了什么是icp资质,什么是icp备案,就可以知道ICP经营许可证并不是ICP备案,那么icp资质与icp备案的区别在哪儿呢?icp备案证是针对于非经营性的网站,而icp资质是针对于经营性质的网站;icp备案证号一般是省的简称然后是“备”,之后会是八位的icp备案号,而icp经营许可证号码是省的简称加八位icp经营许可证号之后会有一个“号”字。

icp备案常见问题 第8篇

密闭消解溶样方法广泛用于矿石消解测定领域,其特点是污染少,溶解速度快。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ICP)适宜于测定 μg/L~μg/mL含量元素。本文采用自制高纯硝酸,密闭消解溶样,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测定黄磷中杂质元素含量,ng/L~μg/L含量的元素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检测。试验结果表明,方法加标回收率在88%~105%之间,重复性标准偏差不大于8%,检出限低,可以作为高纯黄磷及类似高纯产品中杂质元素含量测定方法加以推广使用。

1 仪器和试剂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Optima 7000DV),Perkin Elmer;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7500cs),Agilent;超纯水仪(Elemental A10),Millipore;移液枪(10~100 μL,100~1 000 μL),Brand;电子天平(BS224S),Satuoris;聚四氟乙烯消化罐(50 mL,100 mL)及不锈钢衬套;酸蒸馏纯化器(BSB-939-IR),Berghof。

标准储备溶液:ICP多元素标准溶液,1 000 μg/mL(HC895244),Merck,使用时逐级稀释为不同浓度的标准溶液;In内标溶液,浓度1 μg/mL。高纯氩气、He、H2均为5 N级别以上。

高纯硝酸:①各元素背景值不大于10 ng/L硝酸;②自制硝酸; ③高纯硝酸,购于某研究所。

标准溶液:用多元素混合标准储备溶液逐级稀释制得浓度为5,20,80,200,500,1 000,5 000 μg/L标准系列溶液。其中均含有5%硝酸,所用水为超纯水。

2 结果与讨论

2.1 仪器工作参数优化

2.1.1 功率的影响

固定其他参数,由0.90~1.40 kW改变功率观察检测情况,从实验结果可知大多数元素随功率的增加谱线强度增加,但功率增大到一定程度信噪比反而下降,功率太低,影响待测元素的激发,功率太大,能源消耗大,同时也易烧掉炬管。综合考虑选1.30 kW较合适。

2.1.2 氩辅助气流量

辅助气流量对谱线强度的影响并不明显。随着辅助气流量的增大,各待测元素谱线强度均有下降的趋势,本实验选择辅助气流量为0.2 L/min。

2.1.3 样品提升量的选择

实验中分别以1.0、1.3、1.5、1.8 mL/min的样品提升量进行观察,1.0 mL/min时检测的灵敏度不够,1.8 mL/min时由于提升量太多,雾化效率受影响,故选择1.5 mL/min。

2.1.4 雾化器压力的选择

从实验结果可知雾化器压力太低,灵敏度不够,但雾化器压力增大到一定程度信噪比反而下降,综合考虑选2.0×105 Pa较合适。

2.1.5 冷却气流量的影响

由12~18 L/min改变冷却气流量,从实验结果可知,冷却气流量为15 L/min较合适,火焰稳定且不易熄火。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经调谐优化后的条件测定条件如下:

发射功率:1 500 W(cool-650 W);

样品提升速度:0.1 rps;

样品提升量:0.3 mL/min;

采样深度:6~10 mm;

氢气流量:3~5 mL/min;

雾化温度:2 ℃;

载气流速:0.6~1 L/min;

辅助气流速:0.3~1 L/min;

样品提升时间:45 s;

氦气流量:3~5 mL/min。

2.2 样品处理方法研究

用A、B两种方法进行消解并分析比较测试结果:

方法A:在消解罐(聚四氟)中,加入20 mL硝酸溶液(1+2),分别记录消解罐和硝酸溶液的质量。称取约0.5 g黄磷,迅速放入上述消解罐中,盖上不锈钢外套。将消解罐放在烘箱中消解,温度90 ℃左右。待黄磷完全消化后(此过程大概需要8 h),记录消解罐和溶液的总质量,计算得出消解后溶液总质量,同时做空白试验。

方法B:在聚四氟乙烯烧杯中,加入约40 mL硝酸溶液(1+2),分别记录烧杯和硝酸溶液的质量。称取约1 g黄磷,迅速放入上述烧杯中,盖上表面皿。将烧杯放于水浴中消解,水浴温度90 ℃左右。待黄磷完全消解后(此过程大概需要24 h),记录烧杯和溶液的总质量,计算得出消解后溶液总质量,同时做空白试验。

图1表示了A,B两种消解方法空白溶液中几种常见元素含量,由图可知,采用密闭消解方法Zn,Al,Fe,Ca等环境常见元素含量明显要低。

由图1可知,采用方法B消化黄磷测定的杂质元素含量普遍偏高,这是由于方法B在敞开的体系中消化黄磷过程中引入了污染所致。方法A相对方法B最大程度上避免了来自环境的污染,测定结果更为可靠,故本实验选用方法A进行消解处理样品。

2.3 样品处理所用硝酸比较

本实验比对了使用不同高纯硝酸做为消解酸的背景值测定结果(见图2,低于0.1 μg/mL的数据为ICP-MS检测结果):a.国外进口硝酸(各元素背景值不大于10 ng/L);b.高纯制备硝酸,使用酸蒸馏纯化器; c.高纯硝酸(购于某研究所)。

结果表明: a,b,c三种不同硝酸的背景值由高至低顺序依次为c,b,a,用a(即进口高纯硝酸)作为消解试剂最佳;试剂b测定值与进口高纯硝酸a测定值基本一致,且使用试剂b仅需一次性投资购买酸纯化器,相对购买进口高纯酸而言,成本低,推荐予以采用。

2.4 检测方法

由于ICP检出限在1~20 μg/L左右,故测定1 μg/L以下含量应采用ICP-MS,考虑到黄磷消解的稀释倍数约为50,结合试验表明,采用ICP可以较好的测定黄磷中含量在0.1 μg/mL及以上的杂质元素,个别检出限低的元素可以达到0.05 μg/mL,0.1 μg/mL以下的杂质元素以ICP-MS检测为宜。

3 方法的检测限

以全程试剂空白溶液连续测定11次的浓度标准偏差的3倍所对应的浓度即为方法的检出限,表1列出了方法的检出限。

4 准确度和精密度

由表2实验结果表明,方法回收率在88%~105%之间,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8%。方法准确可靠。

5 结 论

综上所述,采用干燥箱密闭恒温溶样,以酸提纯装置制备高纯硝酸为消解试剂,以ICP/ICP-MS为测定方法可以准确测定黄磷中杂质金属元素含量,建议作为高纯黄磷质量控制检测方法并加以采用。

参考文献

[1]梁培玉,王福生,宋兵魁,等.磷化氢尾气催化分解为高纯磷的研究[J],天津化工,2004,18(4):31-32.

[2]殷宪国.高纯黄磷与电子级磷酸制备方法[J].硫磷设计与粉体工程,2009(6):19-24.

[3]易永,苏亚勤,李翔,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了高纯黄磷中杂质元素[C].2008年美国PerkinElmer公司ICP-OES和ICP-MS用户会论文集[A],2008:23-25.

相关文章
创新公共服务范文

创新公共服务范文

创新公共服务范文(精选12篇)创新公共服务 第1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国家或区域的技术创新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科技...

3
2025-10-24
匆匆中学生读后有感

匆匆中学生读后有感

匆匆中学生读后有感(精选9篇)匆匆中学生读后有感 第1篇匆匆读后感500字_读《匆匆》有感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

1
2025-10-24
草莓教学范文

草莓教学范文

草莓教学范文(精选17篇)草莓教学 第1篇“风儿轻轻吹,彩蝶翩翩飞,有位小姑娘上山摘草莓,一串串哟红草莓,好像……”优美的歌词,动听...

3
2025-10-24
仓储类课程范文

仓储类课程范文

仓储类课程范文(精选7篇)仓储类课程 第1篇物流产业是复合型产业,发达的物流能加速传统运输、仓储和零售等行业向现代物流服务领域延伸。...

1
2025-10-24
创造性批评:解说与解读

创造性批评:解说与解读

创造性批评:解说与解读(精选8篇)创造性批评:解说与解读 第1篇创造性批评:解说与解读作为诗性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审美批评,同文学艺术实践...

2
2025-10-24
初二地理试卷分析

初二地理试卷分析

初二地理试卷分析(精选6篇)初二地理试卷分析 第1篇莲山 课件 w ww.5 YK J.COM 4 初二地理试卷分析二、试题所体现的新课程理念和...

3
2025-10-24
常州市河海中学文明班小结

常州市河海中学文明班小结

常州市河海中学文明班小结(精选2篇)常州市河海中学文明班小结 第1篇常州市河海中学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 八(1)班创 文 明 班 ...

2
2025-10-24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精选14篇)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 第1篇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兹证明为我公司财务负责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

1
2025-10-24
付费阅读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