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奖惩制度范文第1篇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 通报表扬。 2) 大会表彰。 3) 颁发《荣誉证书》。
4) 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 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 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 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 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 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 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 检举揭发行贿受贿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 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 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 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 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 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 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 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 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 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 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 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 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 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 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 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 代(托)人打卡者。
3) 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 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 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 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 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 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 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 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 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 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 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 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 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 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 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 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 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 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 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 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 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 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 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 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 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 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 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 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 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 散布谣言、谩骂、恐吓、中伤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公司形象者。 6) 发表与公司精神、会议决议以及文件等相违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7)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态度野蛮,不服从管理者。 8) 不服从公司人事安排、岗位调动者。
9) 直接或间接向第三者泄漏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事务详情或任何有关
公司之业务秘密者(即属“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0) 利用公司资源或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 12) 违反劳动合同者。
13) 恶意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14) 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与公司业务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机构之任何佣金、回
扣、商情(业务)侦察费、赏金、礼物或恩惠,不论是以金钱及其他方式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起诉)。 15) 利用职务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经营者。 16)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17) 仿效上级签字,盗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关证明、工作记录和搞假材料、假证明者。
18) 贪污受贿,向商户索取财物者。
19) 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适用于“C类”过失处罚情形时。
4.2.4过失处罚权限及执行程序:
①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A类”和“B类”过失单,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以上三类过失单。
②过失单一式二联,一联交过失者本人,另一联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汇总(需本人签名),处罚金由当事人直接交现金。
4.2.5过失单的签发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平。严禁公报私仇、夸大事实、滥签滥罚,否则,当事人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上诉,一经核实,签发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公司业务奖惩制度范文第2篇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 通报表扬。 2) 大会表彰。 3) 颁发《荣誉证书》。
4) 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 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 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 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 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 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 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 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 检举揭发行贿受贿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 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 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 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 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 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 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 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 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 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 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 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 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 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 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 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 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 代(托)人打卡者。
3) 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 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 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 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 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 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 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 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 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 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 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 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 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 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 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 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 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 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 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 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 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 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 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 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 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 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 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 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 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 散布谣言、谩骂、恐吓、中伤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公司形象者。 6) 发表与公司精神、会议决议以及文件等相违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7)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态度野蛮,不服从管理者。 8) 不服从公司人事安排、岗位调动者。
9) 直接或间接向第三者泄漏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事务详情或任何有关
公司之业务秘密者(即属“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0) 利用公司资源或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 12) 违反劳动合同者。
13) 恶意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14) 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与公司业务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机构之任何佣金、回
扣、商情(业务)侦察费、赏金、礼物或恩惠,不论是以金钱及其他方式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起诉)。 15) 利用职务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经营者。 16)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17) 仿效上级签字,盗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关证明、工作记录和搞假材料、假证明者。
18) 贪污受贿,向商户索取财物者。
19) 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适用于“C类”过失处罚情形时。
4.2.4过失处罚权限及执行程序:
①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A类”和“B类”过失单,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以上三类过失单。
②过失单一式二联,一联交过失者本人,另一联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汇总(需本人签名),处罚金由当事人直接交现金。
4.2.5过失单的签发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平。严禁公报私仇、夸大事实、滥签滥罚,否则,当事人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上诉,一经核实,签发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公司业务奖惩制度范文第3篇
一、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为40小时,每天8小时,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8:00)中间一个小时的用餐时间,其他部门工作人员根据班次的工作安排,做五休二或做六休一。
2、午餐时间:在正常工作日的12:00至13:00 之间。
3、考勤
⑴员工上、下班采取打卡记录方式。考勤时间纪录作为考核员工出勤考核的依据。 ⑵主管及以上人员打卡时间为08:45之前、18:15之后
⑶严禁代打卡。如有代打卡情况发生,当事人双方各罚款100元。
4、迟到与早退
⑴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打卡以及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打卡的,一律以缺勤时间处理,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
⑵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视为早退。如员工事先不请假,事后又不补假或者无正当理由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缺勤时间均为旷工。
5、请假
⑴因生病等不得已情况下造成缺勤,应于上班之前2小时打电话向项目营运经理请假并通知您的直接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清楚地说明您缺勤的原因,以及何时才能到岗等情况。到岗后,请及时补填《请假单》由项目负责人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如是病假,要提供医院开据的病假单、挂号单、病历卡、付款凭证,未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⑵事假可以用年假抵扣,最小计算单位为4小时。
6、旷工
⑴员工上、下班无故不考勤,视为旷工。 ⑵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视为旷工。 ⑶请假未经核准擅离职守者,视为旷工。
⑷旷工一律无薪,旷工一天以扣除3天的固定薪资,以此类推。连续3天旷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者,年度旷工10 天以上则(含10天在内)公司将给予辞退处理。
7、外勤 ⑴员工因公造成迟到、早退、不考勤或上班期间有事外出如拜访客户等,均须提前在OA系统里面填写外出申请,由上级领导同意后转于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外出。同时请告知身边同事,若在此期间有外来人员来访、来电,身边同事应记下来访者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来访事由。
⑵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的,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员或者项目营运经理,并于事后补填。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又无及时通知者以旷工处理。
8、加班
⑴为顾及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工作效率,无特殊缘由不鼓励员工加班。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严格执行提前申请加班制。如确因经营和工作需要加班时,加班需求提出者需至少提前1小时前,以OA形式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包括加班人,预计加班的时间,加班事由等)。
⑵工作日加班正常下班时间2小时以后以及节假日加班,采用调休的方式进行补偿,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主管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加班者需填写《调休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加班时间以主管领导确认签字的时间为准,累计8小时可以调休一天,调休时间有效期截至当月月底。
9、考勤记录反映员工对工作的责任心以及遵守劳动纪律的概况,同时被列为年终奖金发放与薪资调整的考核范畴。
二、请假规定
1、请假单使用方法:由请假人详细填写姓名/部门/请假类别/事由/期限,请直接主管签字批准后送至人事行政部存档。
2、请假1天内由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1天以上6天以下的(含6天在内)由项目营运经理批准;6天以上的有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部门主管请假由项目营运经理批准。合理病假或事假连续2周以上,按不在职处理,可保留其职位; 超过1个月以上部门经理可上报人事行政部经理视情况决定其去留。
三、假别
1、法定假期: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中秋节、清明节、端午节。
2、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给予事假。事假必须由部门主管或者经理同意,非有特殊事故,一次不得超过三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3、病假:员工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须于上班时间去医院就诊,或经医院诊断须在家休养或住院治疗的,可请病假。员工病假以病假工资计算,病假两天以上(包括两天)的病假须有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或住院证明,无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病假工资计算方法:以薪资制度为准。
4、医疗期:医疗期是指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公司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限。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决定医疗期的长短: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后,医疗期为1个月,医疗期满,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用人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5、婚假:正式员工结婚可享三天带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增加七天带薪婚假(男年满25 周岁、女年满23 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初婚年龄的计算,以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为准。)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婚假不含节假日,可分段申请,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2 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请婚假需检附结婚证书。婚假需至少两周前提出申请。
6、产假: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已婚女员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符合晚育年龄者(女员工年满24 周岁的初育为晚育。晚育年龄的计算,以孩子出生的日期为准。),增加产假三十天。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产假为连续假,不得分段申请,此产假期间涵括一切节假日,不另补。产假之起始日由员工自行决定,但不得迟于生产日。
⑵男方给予三天带薪陪产假,享受三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
⑶生育保险:女员工生育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的,公司不再支付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如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公司将发放其基本工资。
⑷哺乳假:女员工在婴儿周岁前每天可享有1 小时的有薪哺乳假。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⑸一旦怀孕,请立即通知直接主管,并将有关怀孕及预计分娩期的医院证明提交给人事行政部。产假需于一个月前提出申请。
⑹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丧亡可请三天带薪丧假,丧假不含节假日。如需去外地料理丧事,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⑺年假: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后第二年可享有带薪年假。服务满一年者,给假5天,经理级(含经理级)以上人员享受年假7天,从第二年的1月份开始算,如未到1月份,则从第三年的1月份算起,此后每年增加1天,最多二十天止。年假以不妨碍工作为原则,应于事前依请假程序提出申请。但同一部门不得同时两人休假,以年资深者优先。为配合休假之有效运用,年假须于当年度休完,逾期未休完之假期作废,若应公司业务之需求而导致未能如期休完者则可申请延休,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延休之年假须于来年的上半年度前休完。
第四条 奖惩制度
一、奖励条件:
1、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新发明、创造、改革、提高有 显著成效者。
2、爱司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创造优异成绩,被评为年度先进者。
3、努力拓展业务,积极开拓市场销售,对营业有特殊贡献者。
4、在为宾客服务中,深入细致,热情周到,使宾客深感满意而受到赞扬、感谢、为企 业赢得荣誉者。
5、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超额完成企业指标和工作任务者。
6、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表现突出者。
7、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者。
8、拾金不昧,品德高尚者。
9、防患于未然,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原则,见义勇为,敢于与不良倾向和违法乱记行为作斗争者。
10、在防盗、防火、防各种意外事故中有突出贡献者。
11、在节约水、电、气、油等能耗物资和经营费用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12、帮助宾客解决危难,妥善处理客人病伤,受到客人表扬者。
13、为维护企业利益、荣誉、信誉,致使自身遭受损失或委屈者。
14、相当于以上奖励条例的其它行为者。
二、 奖励方式和办法
1、奖励方式: ⑴口头表扬 ⑵通报表扬 ⑶授予奖状或称号 ⑷授予奖品或奖金 ⑸授予总经理特别奖 ⑹晋升工资。
2、奖励办法: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部门报书面申请至总经办批准,人事行政部执行。晋升工资资历,书面上人事行政部审批后实施,表现特别优秀,需用公司名义进行资历的,由部门根据书面申请,给公司总经理批准确性后,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实。
三、违纪处分
为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工作标准,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违纪处分种类违纪处分包括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1、纪律处分分为:批评、口头警告、质检扣罚、内部通报。
2、行政处分分为:书面警告、记过、留司察看、辞退、开除。
四、过失种类及处罚标准
员工有下列过失行为者,分别按甲,乙,丙三类进行批评和处分。
(一)、甲类过失:按公司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口头警告、50-100元的质检扣罚和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可按乙类过失处分)
1、上班期间利用公司网络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2、上班时间违反着装规定不佩戴铭牌;
3、仪容仪表不整洁;
4、上、下班不打卡到或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位、窜岗时间在10分钟之内的;
5、当值时间吃东西、看书报、杂志、睡觉,情节轻微者等;
6、上班做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培训工作需要例外)。
8、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在20分钟以上的;
9、违反工作餐规定;
10、违反员工集体宿舍有关规定。(严重者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处理)。
11、上班时间吸烟,或在禁烟区吸烟(特殊情况除外);
12、无故进入客用房间区域和其它公共场所;
13、未经批准私自带亲友进入营业场所;
14、高声叫人、吹口哨、唱歌、喧哗、聚众聊天、追逐打闹、勾肩搭背。
15、在可以看到的地方做不雅的动作;
16、吐痰、乱丢纸屑杂物、乱扔火烟头;
17、丢失酒店财物;(并按价赔偿)
18、防疫、安全守则、消防安全规定或岗位职责、操作规章等有关条款。
19、不礼貌、受到宾客投诉情节轻微的;
20、扰断工作、影响任务完成;(严重者可按乙类过失处理)
21、收人礼品或小费或私自处理客人丢下的财物(包括书报)情节轻微的;
22、类似上述性质行为。
(二)、乙类过失:按规定给予内部通报、记过和留司察看,并处100-300元质管扣罚,情节严重者可处加倍扣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可按丙类过失处分)
1、当月二次以上犯有甲类过失,仍无明显改进者。
2、上、下班迟到、早退或擅离岗位,窜岗时间超过10分钟在30分钟以内。
3、吵闹或粗言秽语扰乱经营管理秩序。
4、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公司财产或宾客财物损失、浪费和破坏(并根据情况予以赔偿相关损失)。
5、散布虚假或诽谤之言论、 影响公司、客人或员工的声誉。
6、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引起辱骂、情节轻微。
7、不尊重同事和上下级或不服从管理及不服从工作分配。
8、提供假情况,假报告。
9、私自使用公用设备和设施。
10、私配工作场所钥匙。
11、上班时间喝酒或带有醉态。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13、未经同意改换班次和休息时间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调休)。
14、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
15、发现公用物品丢失,损坏或其他事故不及时报告。
16、包庇坏人坏事或替他人开脱重大违规行为的。
17、下班前没有与下一班做好交接工作而撤离工作岗位。
18、偷吃、偷喝、偷拿公用物品、客用品、除处罚外(并按商品最高售价进行赔偿)。
19、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答复造成损失(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20、有其它类似上述性质的行为。
(三)、丙类过失: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和后果予以扣罚500-1000元并辞退或开除,及解除劳动关系。
1、当月有二次以上犯有乙类过失,拒不改正者。
2、迟到及早退60分钟(含)以上,当月累计达3次(含)以上者。
3、旷工当月累计超过3天(含)。
4、偷拿骗取公司、宾客或他人的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开黑帐,侵害顾客利益的,价值超过10元的。
5、威胁或伤害上司或同事。
6、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聚众闹事、煽动并参与斗殴事件。
7、做不道德或猥亵交易。
8、调戏或欺侮他人。
9、在公司内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进行其它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10、蓄意破坏或浪费公司各种设施、设备、物品和顾客财物。
11、撕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发票和利用已付帐单向顾客收费以及故意加收,中饱私囊。
12、私自向外人提供酒店的内部文件以及泄露酒店营销,财务,人事,管理等方面机密的。
13、借公济私、相互利用、损害公司利益。
14、对宾客态度恶劣、造成重大投诉。
15、顶撞公司最高管理层、无理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
16、因过失引起物资积压、滞销,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价值超过5000元者)。
17、因管理不善指挥错误,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价值超过 5000元的。
18、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给予劳教管制的。
19、透漏自己的薪资给其它同事或打听其它同事薪资待遇的。(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
公司业务奖惩制度范文第4篇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着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公司业务奖惩制度范文第5篇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按照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 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选举推荐至办公室,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 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6、委屈奖:工作任劳任怨、为维护公司的形象,对个别出格的言行,不搭理、不激化,默默忍受,得到领导和员工的好评。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7、合理化建议奖:为公司献计献策,对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等运行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1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8、节约奖:工作中注意节约材料或对废品利用,爱护公物,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9、服务明星奖:工作积极肯干、不讲份内份外、文明礼貌,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千方百计为业主排忧解难,得到大部分业主的肯定和表扬。每月各部门评选一次,累计获奖多者服务明星,获奖最多的为公司年终服务明星。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二、 处罚
处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按照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处罚与经济赔偿并行的办法。
( 一)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 二)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员工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 破坏环境卫生。
(三)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2. 因疏忽导致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
5.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6.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四)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2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管理或业务上机密;
5.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6.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7.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8.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五)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公司运行技术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3.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4.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5.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兼职职业。
16.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17. 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
18.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
19.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警告、记过或降级累计在六次以上者;
21.调整工作岗位时,无故拒绝接受;
22.不执行公司规章,私收业主钱款者 23. 打架斗殴一次以上者; 24. 与业主(服务对象)吵架两次以上者; 25.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六)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七)、 员工有上述行为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规定赔偿公司损失;或是按百分分值给一定的扣款。
1. 造成经济损失责任人赔偿(详见公司责任追究制);
2、有上述违规行为者按公司百分考核办法给予一定的扣款(详见百分考核办法);
三、员工可向上公司举报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并要求处理。
四、 公司接到报告或举报、立即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公司办公室或质控办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五、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六、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七、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请复查,并以申请复查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八、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九、 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研究通过,呈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堰市和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5日
一、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分及相应罚款: ⑴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⑵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⑶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⑷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⑷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⑸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6)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⑺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⑻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分及相应罚款 ⑴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⑵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⑶ 利用公司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⑷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⑸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6)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5 ⑺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⑻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⑼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⑴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⑵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⑶ 上班时间酗酒者。
⑷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 (6)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⑺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 ⑻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⑴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
⑵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⑶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⑷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⑺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⑻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⑴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⑵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⑶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⑴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办公室报告违纪行为;
⑵ 部门主管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办公室核查、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处罚;
⑶总经理及办公室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主管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⑴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⑵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⑶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公司业务奖惩制度范文第6篇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3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管理成本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显著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给予职位的升迁以及一定额度的加薪,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任用与提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可破格提升。
3、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条: 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处罚,书面警告以上的处分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加以改正:
1、上班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在6~10分钟者或迟到早退虽在5分钟内,当月累计超过3次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加以改正;
2、因员工个人自身原因出现漏打卡时,当月累计超过3次,给予口头警告。
3、帮人代打卡者,首次发现,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双方均给予口头警告。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要求佩戴工作者,以及穿拖鞋、打赤膊、穿背心等不规范着装上班者;
5、上下班打卡不按规定排队以及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6、私自将食物和饮料带入生产现场者;
7、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8、工作期间在办公区域、生产现场、仓储区域内用餐、吃零食等;
9、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下班后未按要求关闭门窗的、关闭灯的、关闭水龙头的;
11、工作期间打闹、聊天、离岗、串岗、睡岗者;
12、员工工作期间玩手机、听音乐者;
13、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警告并视公司财物损失大小照价赔偿;
14、员工上班时间违反吸烟规定,未在指定处吸烟、烟头乱丢者;
15、初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16、未经仓库人员许可,擅自闯入仓储区域者(车间主管、物料领料员、品管员及各部门主管级以上(含)人员除外);
17、工作期间利用公司网络观看娱乐性动漫、图片、影像或进行游戏等;
18、违反厂区内车辆停放规定的;
19、违反门禁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
20、初次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并要求加以改正。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一年内三次书面警告等同一次记过)
1、上班迟到早退(无正当理由)在10分钟以上给予书面警告一次,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2、帮人代打卡者,再次发现,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双方均给予书面警告。
3、饮酒后工作及上班期间饮酒者(因工作需要陪同客户除外);
4、屡次不听上司合理指挥者;
5、在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内累计两次未完成合理的工作任务分配,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7、私自煮饭、烧菜者;允许并提倡使用具有自动断电功能的烧水壶;禁止使用热得快,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8、在公司厂区内及厂区周围河流游泳、戏水者;
9、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100台/件以内)者;
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1、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一年内三次记过等同一次记大过:
1、无故旷工三天以内者;
2、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较大损失者(1000元);
3、散布谣言、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及后果者;
4、公司范围内酗酒、斗殴、聚众赌博,情节尚轻者;
5、因过失导致生产线停产2小时以下者;因过失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300台/件以内)者;
6、犯有属书面警告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7、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累计三次记大过者予以辞退:
1、无故旷工三天以上五天以内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2、非经许可,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4、违反安全规定,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5、遗失重要公文或无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6、因操作不当导致自身工伤或造成其他同事工伤的;
7、因过失导致生产线停产2小时以上者;因过失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300台/件以上);
8、犯有属记过性质的行为经教育处罚后仍旧再犯的,同一错误累计出现三次者;
9、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职处罚;若该员工职位已属最低职位,则给予该员工记大过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降职处罚可与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一并使用):
1、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情节较重者;
2、管理人员因督导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者;
3、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
4、员工不服从公司的工作调动或是无理取闹者;
5、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辞退处罚,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当月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0天者,给予辞退处罚。
2、在公司内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造成恶劣影响者;
3、散布谣言、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4、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5、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包含回扣,馈赠等);
7、未经授权而擅自挪用公司钱财或在收款后不及时将公司的钱财返还公司者;
8、所管现金及财物严重短缺者,所短缺的金额照价赔偿;
9、因过失导致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形象严重受损者;
10、隐瞒传染病或其他(包含吸毒、服用摇头丸等)以致危害其他员工的健康者;
11、犯有属记大过性质的行为累计出现三次者;
12、盗窃同事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重大者;
13、在公司内藏匿、接受或出售毒品、枪械、管制刀具者;
14、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惩罚。
第十八条:各部门需对员工进行奖惩时,须先填写《奖惩通知单》,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1、行政人员:所有奖励、书面警告以上的惩戒均需由部门主管、行政主管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
2、车间人员:嘉奖、书面警告由车间主任及生产部审批,报行政部备案;记功及以上的所有奖励、记过及以上的所有惩戒,均需由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十九条:附则。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未尽事宜,酌情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