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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项目报建流程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火烈鸟
2025-09-18
1

广州项目报建流程范文第1篇

2.发改委发文,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杨处长,5个工作日)

3.凭发改委批文到国土局办理征地手续,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勘查中心对项目用地进行测量勘查,形成地形图、红线图,电子图刻盘。(国土局、土地勘测中心,10个工作日)(见附件

1、

2、

3、

4、

5、6)

4.根据市规划局出具的设计方案要点通知书对项目进行整体设计招标。(校管站发标,市规划局用地规划处组织招标,夏曙光副处长,15个工作日)(见附件7)

5.各设计单位进行整体规划方案设计(30-45个工作日)。

6.教育局和学校对项目整体设计中标方案进行内审,修改完善(20-25个工作日)。

7.向市规划局提出方案规划和建设规划审批申请,设计总平图盖规划方案审定章和建设设计方案审定章。(市规划局用地规划处,夏曙光副处长,15个工作日)(见附件8)

8.由具有可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0个工作日);可研报告报市发改委审批。同步可向市(区)环保局提出环境评审申请,由环保局推荐单位编写环评报告(10个工作日),并办理污水排放协议(污水排放管理处,5个工作日)和废油脂处理协议(有处理废油脂资质的公司)。

9.设计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文对项目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即扩初设计)和投资概算(20个工作日)。初步设计方案报发改委审批(10个工作日)。(见附件

9、

10、

11、

12、13)

10.发改委对初步设计方案组织设计审查会,邀请规划局、消防支队、民防局、交警支队等11个部门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提出修改意见。

11.凭市规划局建管科开具的征求意见函向消防支队征求消防意见(5个工作日),如有地下室部分可同步向市民防局征求民防行政审批,交纳相应人防费用(5个工作日)。

12.根据消防和民防意见由校管站组织勘探招标(7个工作日),勘探中标单位出具正式勘探报告(10-15个工作日)。

13.根据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平、立、剖面图向市规划局建管科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建设工程规费交纳流转单》(由建管处出具)到民防局、墙改办(健身路,徐全坤主任)、散装水泥管理办(和平假日酒店)、市建设局、白蚁防治研究所(少年宫东侧)、园林绿化局等办理规

费减免手续。(人防费和白蚁防治费不可免,其余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免收规费,15个工作日)(见附件

14、15)

14.设计单位根据勘探报告完成施工图(60天,可在扩初设计通过审查后就进行),如建设人防工程,需请具有人防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20个工作日),并向消防支队和建设局报审,形成消防设计审核意见和施工图审核意见报告(10个工作日);同步施工图报校管站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时间20-30天)。

15.如有桩基、铝窗、幕墙、钢结构和支护等工程等,需要专业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经相关审批机构审核,同步施工图报校管站编制工程量清单,纳入工程招标中。

16.根据消防审核意见和施工图审核意见进行监理招投标(7个工作日)和施工招投标(45个工作日)。

17.根据招标投标文件,学校和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由校管站审核,并在招标办备案并向市建设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手续(30个工作日)。

广州项目报建流程范文第2篇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一、用地办事程序(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项目立项

1、需提交的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

(2)招标基本情况表

(3)资金来源证明

(4)项目总平面

(5)项目立项请示

(6)预供地意向书

(7)用地证明

(8)地形图

(9)规划要点

(10)安全专篇

(11)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环境评估报告

三、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

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一)提供包含建设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说明的书面申请报告;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五份);

(三)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者其它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文件;

(四)项目选址地点地形图,并标明选址意向用地位置和用地范围(五份);

(五)大型建设项目、对城乡规划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规划设计单位编写的选址论证意见(报告);

(六)需报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还应提供有关城乡规划总平面图(注明项目选址位置、范围),以及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2.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在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

(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一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用地报告(需说明项目性质、用地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流程及环境要求等情况,并说明被征用地的类别、水电、交通、房屋拆迁情况);

(2)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市镇政府批复,建设别墅式商品房和连壁式单门独院商品住宅须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图或地块所在区的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

(4)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等)的书面意见;

(5)规划科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除外)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所在镇的规划建设办申请定点,并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2)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其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并标注在地形图或所在规划的地块图上。

(3)征求意见: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置和界线的具体意见。

(4)提供规划设计要点:镇规划建设办根据规划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申请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进行总图设计。

(5)审核规划设计总图:镇规划建设办组织审核申请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并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附图、附件统一报规划科审批。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镇规划建设办发给申请建设用地单位。

(三)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需要提交资料:

⑴、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委托书;

⑵、地块用地手续;

⑶、地块位置图。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⑴、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

⑵、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地块所在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⑶、属"一书一证"范围的由镇规划建设办核发。

⑷、属"一书三证"范围经镇规划建设办核准后,附上提交资料,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核发,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的程序。

(1)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

(2)建筑方案审定:需要建筑方案审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建筑初步设计方案,由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

(3)规划报建审批: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根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审核报建资料,并签署初步意见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建表。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2.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报建的)

(3)建房申请书(街道办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基建工程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未建)

(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建)

(7)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厂房提供)

(8)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

(9)小区规划图或规划批复

(10)位置图(1:10000-1:25000)

(11)产品工艺流程(厂房提供)

(12)征地图(集体用地时须提供)

(13)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14)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各向立面、剖面、基础及大样、总平面图、四至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

(15)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注:

1、以上资料属市审范围提供两份(建筑图未建的提供三份、已建的提供两份);属镇审范围资料提供一份(建筑图未建提供两份、已建提供一份)

2、凡已建的,须提供测量宗地平面图,报建与验收一起补办报建手续。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的程序

(1)提交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持有关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申请规划管理验收。

(2)进行现场验收:由镇规划建设办组织人员根据测量宗地平面图,到现场按规划管理验收,填写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并签署验收意见后,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3)核发验收合格证: 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交由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发给建设单位及个人。

(4)申办《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应提交的资料: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原件);

②建设工程有关规划改动时的有关批件;

③测量宗地平面图;

④基建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宅除外);

⑤原盖有规划报建审图章的建筑图。

四、 环保审批办事程序

1.项目申办人到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开业申请书,加具计生、规划建设部门意见后到镇环保办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2.项目申办人如实、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后,直接将有关资料交镇环保办终审,对超出镇环保办审批职权范围的建设项目由市环保局终审,具体依照顺环字[1998]56号文件办理。【说明:属镇城区范围内敏感经营行业(如:饮食业;摩托车、汽车维修清洗业;水泥、钢材批发零售业;气味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等)。必须签订协议书到规划建设部门确认后环保办才能批办。】

3.经环保办审批建设项目由镇环境监测分站负责进行环境本底调查,具体收费标准招待顺工商物价[94]159号《关于调整环保监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一、说明

1、以下行政性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勘察设计文件需盖勘察、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师章;

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勘察完成后提前送审勘察报告,未经审查批准的勘察报告不得用作施工图设计依据。

二、工程勘察报告送审需提交资料

1、工程勘察报告一式两份及岩芯照片光盘一份;

2、工程勘察合同一份。

三、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建筑报审图一份;

3、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4、建筑施工图一式两份;

5、结构施工图一式两份;

6、结构计算书(纸质文件)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7、工程设计合同。

四、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给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2、排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五、消防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消防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消防设备工程报审图一份;

3、消防施工图一式两份;

4、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六、玻璃幕墙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玻璃幕墙施工图一式两份;

2、玻璃幕墙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七、网架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网架施工图一式两份;

2、网架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注:①除以上资料外,应同时提交审图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它资料;②佛山市以外的勘察设计单位需同时提交进入佛山市的跨区备案文件一份;③被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政府有关绿色通道的要求执行。

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窗口受理申请->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建设局签发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凭缴款单取件

九、办理时限

送审资料齐备后,设计文件审查10个工作日内,勘察报告5个工作日内回复。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大面积群体工程、复杂的项目审查时间适当延长。

十、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1] 300号)和顺德市建设局《关于落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体措施的通知》(顺建发[2002] 40号)执行。

1、一般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2、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外地企业投资、各镇集约工业园的项目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60%收取(缴费时外商、外资或者合资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敬老院、文化馆等福利工程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计算以上施工图审查费时,勘察设计费取值暂依据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防雷报建

一、办理开工手续:

1、到国土规划部门(或市防雷局)领取《顺德市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经市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审定后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2、提交防雷设计图纸(2份)经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复核后,到当地建设管理站办理建筑物施工手续。其中,防雷设计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施工大样图;防雷接地平面图;天面防雷平面图(针、网、带)等;立面图;高层建筑物均压环平面图及立面图;总配电图。

3、若没有进行防雷设计,则须带齐全套建筑物设计图纸到防雷局审核。

4、必须提供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的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证书

5、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6、办事机构: 区气象防雷局

二、工程总验收:

1、办理开工手续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进度通知市防雷局派员现场监督或检测。

2、每一环节的防雷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局派员进行综合质量检测,最后持《手册》到市防雷局办理防雷设施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3、防雷设施验收完毕后,建设单位应持市防雷局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交当地建设工程质监站,作为建设工程总验收的依据之一。

4、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5、办事机构: 各镇制定检测点。

七、消防报建

一、申报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1)领取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

(2)用地批文复印件

(3)建筑报建图纸(2份)

(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报审高层建筑需提交)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填写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与建筑报建图纸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消防审查意见书。

二、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1)领取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 (2)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消防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消防设计图纸(一式2份)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消防设计图纸,与填写的《建筑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审查意见。

八、房地产发证办事程序

(一)、办理房地产权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程序

1.申办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登记审批书》;

(2)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3)土地、房产来源证明文件、材料;

① 属申请划拨用地,需有《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用地许可证》、《使用土地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复》文件、划拨用地证(国有)或其它权属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② 属出让、转让获得土地使用权,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 属拆迁安置建房的,需提交《拆迁协议书》、《拆迁用地许可证》及原宗地的《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屋契、地契,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④ 已领屋契未领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交旧屋契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报建、验收材料,包括《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其它合法的报建验收材料(已领屋契未有改建过的房地产免此项);

(5)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

2. 申办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房地产权变更(更正)登记呈批表》,只领土地证未领房产证的,需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审批书;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国有或者集体)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契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3)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4)变更申请依据材料;

①分家析产监证书、夫妻共有监证书及结婚证影印件;

②继承公证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③出让合同书;

④属超标用地或改建、扩建的要提交《用地许可证》、《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已缴交土地开发基金、罚款的收据,《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

⑤其它申请变更原由的调查报告书,申请书等。

(5)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 3.申请商品房预售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1份;

(4)《建筑施工合同》(经公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物各层平面图;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7)预售款的监管协议;

(8)预售房说明书;

(9)向境外预售的商品房要提交贸发局批复文件。 4.申请商品房确权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

(3)《商品房屋产权确认申请审批书》;

(4)《商品楼移交管理协议书》或《物业管理条例》;

(5)由镇绘制并加盖有镇发证办公章的《宗地图》及单元平面图;

①街区出具的房屋所在地址证明;

②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的要提交《商品房预售证》;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

5.申办房地产租赁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顺德区房地产租赁合同》及《顺德区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出租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私房交易的程序及税费标准

1.私房交易程序

(1)填写有关表格:到交易(分)所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表、买卖契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隐瞒。

(2)验证签约:买卖双方亲自带齐填写好的表格、身份证(护照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等原件到交易(分)所监证签约。经审定符合条件的,三天内我所通知预约评估,如不具备条件,则通知当事人终止买卖。

(3)预约评估: 在约定时间内由评估所委派两名以上的房地产评估员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初步评估房地产价格,送领导审批。买卖双方四天后缴交有关税费。

(4)领取《房地产权证》:要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四十五个工作日后;不用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三十个工作日后,凭交易(分)所出具的《顺德区房地所有权申请登记证件收据》到房屋所在地的镇房地产发证办公室领证。

2.税费标准

(1)契税:按产价的3%、1.5%计征,由买方负担。

(2)交易服务费:一手商品房按建筑面积3元/㎡计收、二手楼按建筑面积6元/㎡计收,买卖双方各负担50%。

(3)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买卖双方各负担50%。

(4)查档费138元/宗。

(5)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需签定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按用地面积计算。住宅用地141元/平方米,商业用地92元/平方米,综合用地9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45元/平方米,由买方负担。

备注:

1、共有房地产买卖,必须一并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明》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及共有权人的意见;同等条件下,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的房地产买卖,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交验承租人意见;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集体性质的房地产,只允许在本村委会内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交易时由村委会在交易通告加具意见。此种交易暂不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开发基金。

4.分层出售的楼宇,要到税所缴纳营业税,方能办理转户手续。

5.土地来源于出让的房地产转让,不再缴纳出让金开发基金,土地使用年限为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若改变土地用途还要视乎实际情况补地价。

6.向单位购买的房改房再转让,其增值部分的20%需回缴给财政。属单家独户的土地要补交地价款,每平方米120-200元。

广州项目报建流程范文第3篇

一、规划设计方案确认总平图加盖初审章消防总平面审查施工图单体审查核算配套费

1、建

1、施工图单体审查通知单

22、人

防图纸

2、人防审查通知单

3、踏勘现场

3、立

面效果图

3、规划证申请表

4、消

防单体审查意见单

环评审批消防单体审查

5、防

雷审查合格书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加盖消防审核方章的总平面图

2、总平图

2、填写消防单体审查申报表

3、踏勘现场

3、踏勘现场

4、专家论证

4、提供建筑、水、暖、电施工图

规划方章图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质监备案手

续施工证

1、 配套费缴纳

1、报建表

1、中标通知书

1、建筑工程规

划证

1、用地规划证

2、企业营业执照

2、规划方章图

2、建筑工程规划证

3、项目立项批复

3、施工图单体

审查通知单

3、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备案合同

4、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4、监理备案合

同、施工备案合同

4、施工图单体审查通知单

5、规划方章图

5、填写质量安

全监督申报表申报表

5、监理合同、总监证及委托书、项目

6、其它资料招标代理公司协助办理

6、现场负责人

任命书经理委托书、监理人员一览表

7、其它资料由

中标单位办理

6、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申报表

广州项目报建流程范文第4篇

一、规划设计方案确认总平图加盖初审章消防总平面审查施工图单体审查核算配套费

1、建

1、施工图单体审查通知单

22、人

防图纸

2、人防审查通知单

3、踏勘现场

3、立

面效果图

3、规划证申请表

4、消

防单体审查意见单

环评审批消防单体审查

5、防

雷审查合格书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加盖消防审核方章的总平面图

2、总平图

2、填写消防单体审查申报表

3、踏勘现场

3、踏勘现场

4、专家论证

4、提供建筑、水、暖、电施工图

规划方章图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质监备案手

续施工证

1、 配套费缴纳

1、报建表

1、中标通知书

1、建筑工程规

划证

1、用地规划证

2、企业营业执照

2、规划方章图

2、建筑工程规划证

3、项目立项批复

3、施工图单体

审查通知单

3、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备案合同

4、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4、监理备案合

同、施工备案合同

4、施工图单体审查通知单

5、规划方章图

5、填写质量安

全监督申报表申报表

5、监理合同、总监证及委托书、项目

6、其它资料招标代理公司协助办理

6、现场负责人

任命书经理委托书、监理人员一览表

7、其它资料由

中标单位办理

6、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申报表

广州项目报建流程范文第5篇

主要部门: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1.建设单位递交站点申请报告以及数量(加盖行政章); 2.组织各级职能部门对站点准确定点认可;

3.由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递交《选址认定书申请报告》给予相关领导批复; 4.颁发选址认定书。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主要部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或湘江新区国土规划部 1.长勘院出具站点依据图(纳入市政坐标);

2.规划局进窗,通过后返回并要求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资料;

3.出窗后向城管、无委、路灯所、站点所属管辖等单位在依据图上征求意见并签字盖章; 4.规划局再次进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道路挖掘许可证》、《城市道路占道许可证》

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基站管辖单位(包括区城管部门以及市城管部门)办理《开挖证》等施工许可证手续。

(四)竣工验收

基站竣工验收后由长勘院进行竣工测量,环评验收,报省无委办核发《电台执照》。

二、证照办理

(一)办理《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 1.上报计划

受理报规报建订单后,两日内根据招标人的建设计划制定建设需求申请,并上报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

2.联合查勘

配合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无委办,组织规划部门、城管部门、招标人参与(景观型通信基站需要市国土、园林同时参与)现场查勘,同时对查勘每个站点填写查勘记录表,并出具查勘初步意见。根据查勘通过初步意见的站点,一周内出具效果图,并将效果图上报市通信领导小组;查勘未通过的站点,根据招标人需求并结合查勘小组意见进行改址或放弃该站点。

3.环评测试:30个工作日

根据查勘通过的站点,向市环保局申请进行环评测试,出具《基站电磁辐射监测报告》、《基站机房电磁辐射检测报告》以及《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稿)》,报请省环保厅出具批复,并同时上报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

4.联合会审及证书发放 根据环评测试结果,协调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含各区县规划、城管局,景观型通信基站需要国土、园林局)进行联合会审。

形成联合会审结果后,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主管领导批准,所批准站点即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

5.相关单位报备

依据《基站选址认定批复》和《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将《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审批表》报送市通信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签字完成后,报送市无委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路灯管理所、园林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日之内办理(25个工作日) 1.编制报建图

根据《基站选址认定批复》和《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组织长勘院实地测量地理坐标,出具《基站规划报建图》。

2.完成第一阶段出窗

准备齐全以下资料:规划设计条件书、测量放线单、划定调查红线的规划依据图或《基站规划报建图》(图上已征求完城管、园林等相关单位意见),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申请报告等,向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或者湘江新区国土规划部等审报单位办理进窗。

3.编制定位放线图

根据报审单位的批复,组织长勘院实地测量地理坐标,出具《基站测量工程放线定位图》。 4.完成第二阶段出窗

提交补充的《基站测量工程放线定位图》,再次进窗,审报单位走完审批流程之后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以及《占道许可证》: 15个工作日

1.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协调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各区现场具体位置查勘占用盲道,人行道等情况,以及基站机房箱体占道情况。

2.协调督促各区部门填报基站建设申请明细(包括占地面积、审报单位申请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文件),提请各区主管领导批复。

3.将各区县城管领导批复的建设申请明细提交市城管局主管领导及处室批复。 4.根据市城管局批复的建设申请明细要求各区发放《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以及《占道许可证》。

(四)办理《电台执照》

1.建设完成后,报市通信领导小组申请验收。

2.协调组织无委办、规划、城管、报建单位进行联合验收(景观型通信基站需要市国土、园林同时参与),并填写验收记录表。 3.验收通过后交付报建单位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并申请复验。

广州项目报建流程范文第6篇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

1、《土地申请登记书》、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包括土地征收、征用、土地划拨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或出让变更协议等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或定点通知书、规划红线图(原件)、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总平图(原件)(规划局);

4、建设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发改局);

5、地籍调查表、界址成果表、宗地图;

6、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

7、地价款缴纳情况审核表;

8、契税完税证明或缓交、免交契税材料;

9、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建设项目立项备案通知书(发改局)

1、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

2、社会事业项目、交通和邮电项目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4、联合建设项目的联建协议或合同;

5、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规划意见;

6、土地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项目规划意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

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证明文件(国土部门《关于单位意向用地意见》)1份;

3、依据规划局的地块片区控规图(电子版)制定1:500(或1:1000)地形图1份(采用成都坐标系),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国土部门加盖公章;

4、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1、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1份;

2、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纸质和电子版各一套。成果上标明测绘单位承诺对测绘资料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数据不准确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3、计划批准文件1份;

4、国土使用证(复印件)1份

5、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国土使用证复印件1份;

3、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测绘成果1套(新征地项目含用地周边控制点坐标放线成果和建筑角度放线成果;其余的项目只提供建筑角点放线成果);

4、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建设局)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副本(两份)。

2、招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局)

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表;

5、成都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6、住宅类:信报箱设计审查表。

招投标备案(建设局)

1、发改局批文和招标核准表;(在发改局窗口办理)

2、建造师(员)审查表;

3、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4、由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内容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办理。

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监理/劳务企业备案(建设局)

(1)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2)企业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4)企业规费计取标准(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企业取费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建设企业压证施工(建设局)

(1)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总监(原件);

(2)施工员证/监理工程师(原件);

(3)质检员证/监理员(原件);

(4)安全员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压安监站)(原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建设局)

1、《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三份);

2、《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二份)。 下载表格 查看样表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一份,原件)

4、《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复印件)

5、《成都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6、《成都市民用建筑(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

7、《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表》(原件)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建设局)

1、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

2、中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中标施工企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视具体工程面积而定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

4、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交接证明材料;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

6、新都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指南;

7、文明施工责任书;

8、招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或免标书(复印件);

9、现场安全工程师任命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报建费核验和建设项目报建缴费(建设局)

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建设方案审查通知书;(到规划局窗口办理) ;

3、招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或免予招标通知书;

4、经规划部门审查通过的方案总平图;(到规划局窗口办理) ;

5、新都区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确认书(政府投资项目);

6、自然疫源地和可能自然疫源地环境卫生学调查报告书(总投资2000万

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到疾病控制防治中心办理);

7、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

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

9、成都市人防工程建设(费)核定单;(到人防办窗口办理) ;

10、消防审核备案。(由窗口通知消防大队办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材料(建设局)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建设业主盖章);

2、《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备案表;

3、《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 建设项目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或民工工资支付担保书(甲、乙双方各合同价的5%);

6、 综合保险费确认函;(到社保局办理)

7、建设单位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凭证(查原件收复印件)(注:合同工期一年以内的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基本费用的60%; 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基本费用的40%)。

8、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 (由窗口内部传递)

9、报建通知单。

10、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到规划局窗口办理)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到规划局窗口办理)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环保局)

(一)环保备案登记项目

1、《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表1份;

2、经发局项目立项备案通知书1份(发改局);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规划局);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项目建议书);

5、建设项目总平图1份;

(二)环保局审核、核准项目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2、建设项目总平图1份;

3、项目情况说明。

《人防白蚂蚁审查意见书》(人防办)

1、项目立项备案通知书(发改局);

2、总平图。

1、白蚁预防申请表;

2、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

3、工程总平面图;

4、建筑施工图(备查);

5、预防工程各幢建筑面积明细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消防大队)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主管部门出具的立项批文(发改局);

6、建设工程设计资料光盘;

7、消防设计文件。

建筑社工综合社保(社保局)

(一)招标项目

1、《综合保险开户(增加)申请表》1份;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投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建设局);

5、标书(商务标部分)。

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单位)

红线图(规划局)

总平面(规划局)

建筑专业平、立、剖面图

建筑施工合同或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施工组织设计或会签表

规费交纳(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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