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流程(精选7篇)
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流程 第1篇
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流程
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建立的红十字会为基层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科室、车间、学校的年级建立的红十字组织为会员小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和会员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的救助活动,进行初级救护培训及健康教育。
一、筹备成立红十字基层组织
成立红十字组织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简称筹备组),分别由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的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向区红十字会提出成立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红十字会的申请,并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选。
二、召开成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大会
参会人员:
1、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的各部门群众代表;
2、理事候选人;
3、领导和嘉宾。
(一)前期准备工作
(1)筹备组提出理事会组成名单及名誉会长人选报单位审查;
(2)筹备组拟定召开成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大会的方案(含人数、时间、地点、经费等)报单位批准。
(二)召开成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大会
1、举行预备会
(1)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含会员资格审查);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2)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2、大会开幕式
(1)奏国歌;
(2)宣读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3)群团组织致贺词;
(4)区红十字会领导讲话;
(5)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主要领导讲话;
(6)宣读理事人选名单,供与会代表酝酿。
(7)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可采取投票/举手等表决),会后颁发理事证书;
3、召开一届一次理事会
(1)通过关于聘请名誉会长名单的决议;
(2)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提名通过秘书长;
4、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宣布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选举结果及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的秘书长;
(2)宣读关于聘请名誉会长的决定;
(3)审议通过五年发展规划;
(4)新当选的会长发言;
(5)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领导致闭幕词。
理事会任期5年,期间可根据单位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期满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理事会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1次。
三、红十字基层组织会员代表大会
由理事会召集,参会人员:
1、由单位红十字会推选的会员代表和特邀代表(代表的比例由常务理事会根据会员人数和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决定);
2、理事和新一届理事候选人;
3、领导和
2嘉宾。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常务理事会提出新一届理事会组成方案、名单、名誉会长人选(由单位各理事部门推荐新一届理事候选人)报单位审查;
(2)拟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方案(含人数、时间、地点、经费等)报单位批准。
(3)召开理事会审查本届工作报告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制定下一届工作规划,聘请名誉会长;
(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1、大会预备会议
(1)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含会员资格审查);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3)通过大会议程(草案)。
2、大会开幕式
(1)奏国歌;
(2)宣读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3)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领导致开幕词;
(4)群团组织致贺词;
(5)宣读表彰决定,并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上台领奖;
(6)区红十字会领导讲话;
(7)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主要领导讲话;
3、大会第一次会议
(1)本级红十字会作工作报告;
(2)选举*届理事会;
(期间,召开*届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聘请名誉会长、名誉
3副会长的决议案,选举产生第*届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审议通过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
(3)宣布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
长、和其他常务理事及根据会长提名决定的秘书长、副秘书长;
(4)审议并原则通过《工作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五年发展规划;
(6)宣读致离任理事感谢信;
(7)新一届会长讲话;
(8)街道/企(事)业单位/学校领导致闭幕词;
四、红十字基层组织理事会
理事会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1次。
(一)前期准备工作
召开常务理事会,主要内容:
(1)提出更换、增补及罢免理事的议案;
(2)审议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3)决定召开理事会的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召开理事会
主要议程:
(1)奏国歌;
(2)宣读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3)理事会领导作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汇报捐赠款物使用情况;
(4)审议批准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报
告;
(5)宣读理事调整议案,供与会代表酝酿;
(6)通过理事调整议案(可采取投票/举手等表决),会后颁发增补理事证书;
(7)宣读致离任理事感谢信;
(8)单位领导代表讲话;
(9)闭幕。
五、红十字基层组织常务理事会
由会长或副会长召集并主持,每年召开2次。主要职责是:
1、审议工作报告、计划;
2、审议接受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3、向理事会提出更换、增补及罢免理事的议案;
4、聘请名誉理事;
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六、成立红十字会员小组
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的科室、车间、或学校的年级建立红十字会员小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的科室、车间、或学校的年级推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等人选——报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红十字会审批——召开成立红十字会员小组会议并采取投票/举手等表决方式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等。
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的科室、车间、或学校的年级红十字会员小组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员可根据单位人事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并召开红十字会员小组会议通过。
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流程 第2篇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是依靠广大会员和志愿者传播红十字精神,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担负着凝聚人道力量、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和服务的重要职责。加强全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是一项关系到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对于切实增强市、区红十字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不断巩固和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基础,全面提升红十字会的自身能力建设和整体工作水平,实现我市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47号)精神,加强我市农区和城镇社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动员社会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生活境况。通过切实加强农区和城镇社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扩大组织覆盖面,增强组织活动,发挥组织作用,为实现我市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组织保障,为构建和谐乌海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大力发展基层组织,基本建立基层组织网络。到2012年,用三年的时间全市镇和城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并达到“六有”要求(即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固定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会特色的活动,有稳定的经费保障),辖区内居民入会率达到20%以上,会费收缴率达到100%;到2014年,在全市80%以上的农区村和城镇社区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并且达到“六有”要求,辖区内居民入会率达到50%以上,会费收缴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全市农区和城镇社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网络。
(二)开展红十字特色活动,基本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基层红十字会组织为网络,以农区和城镇社区群众为依托,以辖区内的特困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改善民生、建设新农区、构建和谐社区为结合点,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具有红十字会特色的活动,使活动开展经常化,进一步在基层群众中宣传和弘扬红十字精神,基本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组织建设
(一)镇、街道基层红十字会:会长由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副会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推选热心红十字会工作、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的人担任秘书长,负责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理事会组成为20人左右,其中担任红十字会领导职务的人员和所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当然理事,从镇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医院、学校、企业等单位人中吸收部分热心红十字会工作的人员参加理事会,理事会成员首先要入会并成为红十字会的骨干,都要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能够积极开展
红十字会的活动;会员代表大会或者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和工作
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上工作,部署下工作。
(二)村、社区基层红十字会:会长由村、社区主要领导担任,副会长由分
管领导担任,推选热心红十字会工作、在村民中有一定威望的村民担任秘书长,负责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理事会组成为10人左右,其中担任红十字会领导职
务的人和所属各自然村主要负责人是当然理事,推举热心红十字会、有威望的部
分村民参加理事会,理事会成员首先要入会,成为红十字会的骨干并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能够积极开展红十字会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会员代表大
会或者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进行换届。理事会议和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上工作,部署下工作。
四、工作职责
镇和街道基层红十字会在市、区红十字会的直接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红十字会法》及自治区实施办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和本指
导意见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一)镇、街道红十字会工作职责。
1、宣传培训:通过简报、媒体、标语等宣传红十字会开展的活动,宣传红
十字会法律、法规和会务知识,宣传普及卫生防病、健康教育、防灾避险、科学
致富等知识;倡导敬老助残、扶危济困的社会风尚,宣传红十字会人道主义精神
和慈善文化建设;做好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的业务培训工作。
2、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做好登记、发证、管理和会费
收缴工作,组织开展活动。
3、开展救灾救助活动。在发生自然和突发事件时,组织开展募捐救灾救助
活动;平时做好辖区内救助对象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救助款物的接受和发放
等工作。
4、建立志愿服务队或小组,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便民、助民、利民和邻
里互助等服务活动。
5、开展纪念“世界红十字会日”暨红十字博爱周活动。
6、分别指导村和社区基层红十字会工作。
7、完成上级红十字会布置的任务。
(二)村、社区红十字会工作职责。
村、社区红十字会参照镇、街道红十字会工作职责,结合村和社区的实际,开展活动。
五、工作标准
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要达到“六有” 标准: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按照本指导意见提出的组织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建立健全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红十字会的组织机
构,并选好领导班子和理事会人选,特别是要选好热心红十字会工作的带头人。
(二)有稳定的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大力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按照《中
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和《中国红十字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做好会员和志
愿者的发展、登记、发证、培训和管理工作。每个基层红十字会至少建立一支志
愿者服务队(组),能够在本辖区内开展活动。可以借助基层党组织、工会、共
青团、妇联等推动红十字会工作;吸收热心公益事业的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和退伍军人等为会员和理事,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三)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参照市、区红十字会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结合基层红十字会工作实际,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如会议学习、宣传信息、救灾
救助、会费和财务管理、档案资料等工作制度,能够简便易行,落实到位,并且
在工作中逐步完善和规范。
(四)有固定的服务平台。有红十字会办公室或活动场所,有适应工作开展
需要的办公设备,镇、街道红十字会名称统一为“XXX(镇、街道办事处)红
十字会”,村、社区红十字会名称统一为“XXX(村、社区)红十字会”,并统一悬挂此名称的标牌;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工作制度、会员和志愿者发展情况
等内容制作展板上墙;逐步建立固定的服务平台,通过创办红十字服务中心、志
愿服务站、博爱卫生站、爱心超市、募捐接收站等载体,开展红十字会特色活动,每个基层组织至少要建立一个这样的服务阵地。
(五)有红十字特色活动。红十字特色活动和品牌是红十字会组织的生命力
所在。要从农区和城镇社区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和探索符合基层工作实际、党
委和政府重视、社会高度关注、困难群众急需、基层红十字会力所能及的特色服
务活动,如建立爱心超市救助特困群众,开展救灾救助、志愿服务、邻里互助以
及其他便民服务,把人道救助、公益性无偿服务、互助性抵偿服务、市场性有偿
服务结合起来,形成形式多样、适合基层群众需要、特色鲜明的工作格局,逐步
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
(六)有必要的经费保证。一是要积极争取基层红十字会所在单位在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的支持;二是要认真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做好
会费收缴工作,确保会费按时、足额收缴,并且把收缴会费作为对会员进行人道
主义精神教育的过程,增强会员的责任感;基层红十字会会费统一上交镇、街道
红十字会管理,其中80%用于村、社区红十字会活动,使用时有村、社区红十
字向上级红十字会申请批准。三是通过动员辖区内爱心人士、企业、居民采取结
对帮扶等形式,筹集活动经费。总之,通过多种形式筹集工作经费和救灾救助款
物,保证基层红十字会有必要的活动经费,真正能够发挥作用。
六、保障措施
(一)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新农区建设和街
道社区工作,制定镇、村和街道、社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计划,统筹协
调,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帮助落实基层红十字会的办公或活动场所和控制工作
所需的办公设备和基本的经费保障。要积极协助建设红十字(志愿)服务站、红
十字之家、博爱超市、博爱卫生院(站)。要加强指导检查,定期听取红十字会的工作汇报,帮助红十字会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把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配
合红十字会开展组织建设工作,推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健康快速发展。各新
闻单位要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宣传,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积极
支持、参与红十字事业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领导责任制。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把
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各级红十字会能力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的一
项重要内容,落实好领导责任制。同时积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基层组织
建设工作的支持,定期向党政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邀请他们参加基层红十字
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形成全方位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职责,根据总体工作
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制定推进措施,逐级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层层抓好
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为此,各级红十字会要多深入基层,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
研究和检查督导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切实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实现预期目标。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
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
(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
乙方须在2012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12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
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12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乙方%。作为确定盈余分
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
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
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
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元额度(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
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乙方:
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流程 第3篇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战胜利后,中国红十字运动进入到了“复员”时期。“复员”并不是解体,而是工作重点的转移,即由战时救护转向新形势下的社会服务。“复员”期间的工作目标,一是“打定会的基础”,二是“促进社会安全”[1]。而要“打定会的基础”,必须更多地倚重于分布于各地的分会组织。于是,蒋梦麟会长在《红十字月刊》的“发刊词”中谈到“,今后吾人努力之动向,应为以下二事:其一,如何调整各地分会之事业,使起示范作用,而为当地社会服务中心;其二,创办青年妇女生活指导部,务求其身心康健,德业日新”[2]1。因此,在1946年1月出台的《复员期间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初步工作实施计划纲要》中提出要“增进分会机能”,要“发展各地分会,健全基层组织,使一律成为现代化之社会服务团体”。为推动分会工作的开展,总会相继出台了《复员期间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分会组织规程》和《复员期间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分会工作纲要》。应该说,“复员”时期的到来,对于分会组织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复员”伊始,总会颁布了《复员期间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调整及管理分会办法》,对战时后方分会、收复区分会的恢复以及新设分会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对于旧有组织的恢复问题,提出“收复区内战前原有各市县分会,得进行恢复,除先行填送总会制定各项调查表外,一面应将抗战期间经过情形及会务近况详实呈报总会核备,一面规划有关人事、经费及其他一切事项,以为今后推行会务之准备”。对于新组织的创设问题,提出“凡未成立分会之市县,由当地各界领袖及热心社会事业之人士发起,得筹组分会”[3]。河南红十字会在抗战前曾有着良好的组织基础和骄人的救助业绩。按照新时期红十字事业的总体发展方略和总会要求,河南红十字会的组织恢复和调整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并取得了重要成绩。
纵观“复员”以后河南红十字组织的恢复和发展,可谓成绩显著。从1946年到1948年的三年间,河南地区的分会数量增加了11个,相当可观。如果横向来看,河南红会的组织发展水平更加令人称道,无论是1946年,亦或1947、1948年,其数量都是首屈一指的,而且远远高出第二位的省区。比如1946年河南为31个,排名第二的四川16个,少于河南15个;1947年河南38个,超出第二名的四川18个;1948年江苏跃居第二,但仍少于河南18个。虽然说数量不代表全部,但至少说明河南红十字运动除了基础较好外,的确在“复员”时期组织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当然,组织数量之多也有客观原因,如河南所在的中原地区“灾变(包括兵灾)频仍,人民常在流离困厄之中,不比东南人民生活之安逸,是以需要社会的救济,甚为迫切”[4]30。
根据资料,到1948年8月,在河南分会组织中有36家向总会呈报了具体组织信息,表明绝大部分分会的组织调整工作基本就绪。这36家主要包括襄城县分会、邓县分会、临汝县分会、固始县分会、郾城县分会、南阳县分会、渑池县分会、汝南县分会、光山县分会、洛阳县分会、舞阳县分会、罗山县分会、泌阳县分会、商邱县分会、新野县分会、荥阳县分会、永城县分会、尉氏县分会、杞县分会、通许县分会、新蔡县分会、嵩县分会、叶县分会、修武县分会、安阳县分会、息县分会、汲县分会、潢川县分会、夏邑县分会、沁阳县分会、郏县分会、密县分会、济源县分会、唐河县分会、临颍县分会、开封市分会。
应该说,上述36家分会组织并非是“复员”时期河南分会组织的全部,但已足以显示这一时期其组织调整与恢复所取得的重要成绩。按照《复员期间中华民国红十字会总会调整及管理分会办法》,“复员期间分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会长除综理一切会务外,并于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时为当然主席”。根据资料,在上述分会组织中,绝大部分都按照总会要求健全了组织机构,设立了一名会长与两名副会长,但也有个别分会或由于组织初建未及完善或由于统计不详难于获得周全资料等原因,所见之组织机构尚待完善,比如沁阳县分会、郏县分会、唐河县分会、临颍县分会只有会长职务之设立而未见副会长,而密县分会却只见副会长一职,没有会长。综上,总体来说,这一时期河南分会组织架构的完善程度是相当可观的,但也有未尽人意之处。
“复员”时期,中国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又多了一个新成员———支会。从1947年7月至1948年12月,经总会核准成立的支会共有10个,其中包括河南的东双河支会、马牧镇支会和古宋镇支会。支会的成立,体现出“复员”时期红十字会组织的影响日渐加深,并随着业务的拓展,组织开始向基层纵深发展。支会成立后,在救援行动中很快发挥出重要作用。比如信阳东双河支会于1948年成立了救护训练班,开展各项业务训练[5]25。同年,该支会乡村巡回医疗队第一队“在信阳三里店一带作家庭访视,及有关防疫卫生工作,并讲解卫生大意等,第二队在武胜关柳林一带工作”。“又该友会协助国防部人民服务队办理防疫卫生工作,并治疗信阳自卫检队员兵六八一人”[6]27。
随着分会组织的恢复与调整,河南红十字会的征募工作也逐步展开。某种程度上,征募工作是组织扩容的重要方式,其主要内容是征求会员,募集资金。依总会精神,自1946年2月始,各地相继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征募运动[7]88。根据资料,河南各分会征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1946年8月“,舞阳县分会征得会员一三一人,南阳县分会征得会员一六人;洛阳县分会征得会员四人;郾城县分会征得会员四五人”[8]32。10月“,南阳县分会征得青年会员十四人,舞阳县分会征得青年会员九十人”[9]36。1947年1月,杞县分会征得普通会员120人;荥阳县分会征得普通会员204人;永城县分会征得普通会员24人,青年会员41人;汲县分会征得特别会员10人;郾城县分会征得特别会员6人,普通会员1人;永城县分会本月下半月征得团体会员1个,普通会员68人,青年会员75人[10]40。2月,汲县分会征得特别会员20人,商邱县分会征得各种会员共200人[11]42。上述资料中出现的“团体会员”“、特别会员”“、普通会员”“、青年会员”是“复员”时期红十字会对会员类别的界定。这一时期,红会会员共分5种,除上述4种外,还包括“名誉会员”。不同会员所缴纳的会费不等,所享受的待遇也各有不同。
由于具体资料原因,无法全局和系统再现河南红会分会组织的征募工作,但仍可综合各种间接资料推断出河南分会的征募工作没有连续开展而且没能达到预期目标。因为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征募工作的整体情况可知,由于“时局的动荡,战争阴云密布,征募运动难以广泛开展,只在几个大城市艰难推进,无法形成全国性的运动,运动的效果只能大打折扣”[12]460。河南作为中原腹地,在战火中多遭兵燹,红十字工作之推进当然极尽艰难。虽然如此,部分完成的征募工作还是部分推动了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为红十字事业的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象征着万千桢木的分会,在一张精心杰(结)构的图书中,支架而成人性战斗的营垒”[13]20。
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流程 第4篇
排查摸底经常化。把“法轮功”“实际神”和其他邪教防控工作纳入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之中,实现排查摸底经常化、常态化。组织企业基层干部、管片民警等力量,开展经常性走访调查和入户调查,建立台账,定期分析研究,摸清邪教组织的活动动态,获取他们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预警性、苗头性信息,掌控其活动动态,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其非法活动。进一步摸清邪教人员的底数,落实人防与技防措施,积极探索对外来邪教人员有效管控的办法和途径。应在企业和社区范围内认真开展拉网式摸排工作,对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信教人员活动情况、底数进行详细的梳理摸排,一人一册,逐人建档,掌握情况,为帮教、打击、取缔工作奠定基础。
组织机构制度化。在基层企业和社区应建立反邪教的专门组织机构和队伍,完善反邪教工作制度。反邪教队伍应动员各方面力量加入,既要建立具有专业理论水平的专家队伍,他们是反邪教工作能够深入开展的中坚力量;也要包括一般普通群众,广大群众是反邪教的基本依靠力量。要利用各种方式,发动各方面力量投入反邪教工作中,形成良好的反邪教氛围。发挥好基层的反邪教作用,在群众中也要建立一支稳定的反邪教工作队伍。各企业和社区应该设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反邪教专干是直接责任人,负具体责任。分工明确,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逐人确定帮教转化与巩固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工作目标到位。
宣传教育深入化。基层反邪教工作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因此,应建立与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奖惩制度和“台账”制度,使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结合特殊年份及“4·25”“5·13”等敏感日,集中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应对邪教利用高科技手段(通过电话、传真、手机短信、邮件、互联网等)进行的反动宣传。二是结合企业及社区实际,集中进行反邪教警示教育,全面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三个离不开”的教育。三是组织人员逐户分发宣传传单,让反邪教知识落户入脑,留下深刻印记,增强反邪教意识,提高反邪教能力。四是在企业和社区开辟以“旗帜鲜明的反对邪教”为主题的宣传专栏,让其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以期达到警钟长鸣之功效。
法制建设严格化。开展反邪教活动,仅仅从理论上进行批判、对邪教组织的简单取缔和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是不够的,只有结合法律手段,对邪教各个时期的活动予以严惩,才能增强对邪教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和震慑力,提高反邪教的实效。进一步将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整体格局之中,联合公安机关,强化防控力度,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顽固分子和其他邪教组织顽固人员,及时收缴邪教非法宣传品,净化环境,确保实现“零进京、零滋事、零插播”的“三零”目标,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的有机结合。
社区建设丰富化。进一步加强社区的建设,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既是社会主义新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社区居民远离邪教的必要条件。因此,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为社区居民生存创造物质条件;另外,进一步加强社区的文化建设,丰富社区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并经常开展科技和文化活动,正确地引导社区居民闲有所学、闲有所乐。广大社区居民群众有了较好的物质生存条件和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邪教也就丧失了蛊惑他们的条件和机会。
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防范邪教渗透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扎实地推进“无邪教社区、企业”等创建活动,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关系,逐步建成示范型“无邪教社区、企业”,推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关爱生命,崇尚科学,远离邪教,是尊重生命的最好体现,所以,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守思想阵地,弘扬科学精神,反对、抵制邪教,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者单位: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综合治理与稳定服务中心)(责任编辑:郝幸田)
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流程 第5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级 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
加强市、县级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一项重要保障,对于红十字会更好地履行职责、做好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助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为构建组织健全、运转良好的红十字会,夯实红十字事业发展基础,依据红十字会法并结合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县级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市、县级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加强市、县级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要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红十字会法为依据,以建立职责清晰、务实高效的红十字基层组织为核心,以理顺管理体制为任务,按照新形势下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市、县级红十字会组织体系,努力提升工作水平,为推动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市、县级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要以“积极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为基本原则。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组织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理顺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新模式和新途径。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进行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
加强市、县级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的目标是,落实《中国红十字会2010-2014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理顺市、县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加强各项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建设运转良好的市、县级红十字会。
二、完成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基层红十字会建设 努力完成规划目标。要按照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和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的“三定”工作,争取政府领导联系分管红十字会工作,使红十字会成为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社团法人。各省级红十字会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确保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取得实效。
不断加强组织内部建设。要加强党对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有条件的市级红十字会要建立党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凝聚力,增强战斗力。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财、管事、管人,依法开展工作;要明确岗位责任制及奖惩措施,细化职责、规范管理;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要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建设学习型组织,努力把红十字会建成充满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群众、符合自身特点的社会团体。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要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理顺管理体制的市、县级红十字会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执委会,配齐专职工作人员。要争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选派优秀干部担任红十字会的负责人,把真正热爱红十字事业、德才兼备、会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红十字会工作岗位上来。要强化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理论的学习,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责任感强、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高、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能力强的红十字会队伍。
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取得成效 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要加强与宣传系统的沟通与联络,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法、红十字精神、宗旨和理念,大力宣传红十字系统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红十字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推动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创造舆论氛围,努力形成党政重视、社会关注、各部门支持红十字事业的良好局面。
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将红十字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中统筹安排;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活动,对红十字事业发展提出建议和提案;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包括有独立办公地点、基本办公条件、必要工作用车、独立捐款账号等,为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证。
大力加强能力建设。要以建设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有效执行力、不竭创造力和较强公信力红十字会为目标,大力推进能力建设。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开展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坚持“有为才有位”的工作思路,不断拓宽人道工作领域,做好党和政府的助手;善于创新,在做好传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特点和优势,抓出红十字精品和品牌,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合作,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用扎实的工作成果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赢得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对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和红十字事业的支持,更好地发挥红十字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加强市、县两级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各级红十字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力量和资源,坚定不移地推进,为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主题词:组织建设 意见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 2010年9月15日印发
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第6篇
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红十字会精神,按照我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安排,我校也开展了学校红十字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共有教师会员63名,学生会员738名。教师会员都能按时缴交会费会费收缴率100%。(二)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注重少年儿童的教育,学校积极开展人道法宣传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二是学校开展主题宣传工作。在纪念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日、世界急救日、世界爱滋病预防日和“造血干细胞移植”等主题宣传活动中,我校将部分宣传工作带入校园,世界爱滋病预防日纪念活动和滋病预防知识宣传,三是在学校长期开展紧急疏散演练,四是开展了一批红十字特色活动。如:在校园内推出了“捐出一天零花钱,献出一份同学爱”募捐活动,设立“校园红十字博爱基金”,专项用于开展救助特困中小学生。利用节假日为旗福利院的老人们打扫卫生并为老人们献上他们自编自演的节目。在活动中培训孩子独立生活和互助意识。
(三)志愿者工作(1)基本情况
我校共有志愿服务志愿者20人,分别为应急救缓、救护、学校及社会需要的志愿者提供帮助和服务。(2)组织机构建设
红十字会成立了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志愿者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3)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志愿服务工作主要以红十字进校园进社区为载体,志愿服务工作也逐步启动。确定了10余项具体可行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建起了一批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
(四)组织建设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学校基层红十字会没有具体有效的管理。由于学校基层红十字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全部为兼职干部,工作未做到单列,大部分兼职人员对于市级红十字管理认识不清。目前,市红十字会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对基层红十字组织定期指导、及时督促、有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只是上级红十字会有工作时随时安排,基层红十字会自主开展工作较少。志愿服务、会员单位等工作缺乏激励机制,志愿者、会员工作缺乏积极性和制度保障,工作很难全面推开。
二是团体会员、成人会员和少年儿童会员入会存在形式主义。会费不能按时交缴,普遍存在会员对红十字运动意义认识不清、对红十字组织认识不清,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会员作用难以发挥,责任难以实现。会员入会流于形式主要表现为:特色活动少,宣传教育少,重数量轻质量。
三是学校基层红十字组织活动创新不足。各地所开展的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进学校、红十字进社区活动虽然日趋丰富,有了一些品牌项目,但由于宣传推广和力量整合不够,至今没有形成多元化、灵活化的局面,活动红十字特色不鲜明,社会影响力有限,很多群众、红十字少年儿童都不了解身边红十字工作。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活动缺乏自主创新的活力。
(五)对策及建议
一是要明确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的具体概念、规范工作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力度。目前,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缺乏一整套切合各地实际,便于操作的规程制度,一些具体概念含糊不清。要理顺工作,首先应在制度这一根本性、全局性的环节上下功夫,有章可循,工作就会比较好做。
二是整合资源,构建社会化和开放式的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格局。组织建设是红十字工作最为根本的基础性工作,组织建设工作的好坏受各级红十字实力影响,反之组织建设也会促进红十字实力的增强。红十字工作基础薄弱,我盟各旗县市普遍存在人员编制少,干部队伍弱的情况,在一无财力,二无得力人员的情况下,必须力争将本地区红十字工作规划,纳入到当地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中,这样不仅使红十字工作能够服务于政府的宏观要求,又能在政府工作大格局中,形成红十字特色的社会效应。以此,推动红十字组织建设。
三是加强红十字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当前学校基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速度与工作队伍素质的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干部对红十字工作缺乏信心,不愿意干红十字工作,部分干部不会干红十字工作。要更加重视和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分层次培训,有选择地进人。以人员素质的提升,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红十字组织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阜康市厦门实验小学
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流程 第7篇
我国属于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各种灾害、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和生产事故的发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与安全。由于突发事故现场救护不当或不及时,导致死亡率和残疾率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因此,迫切需要民众了解和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减少突发事件中的人员伤亡和致残。向民众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对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提高人的生存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概念
应急救护就是当有人出现不适或受伤,在专业医护人员抵达现场之前,为伤病员提供实时的急救措施。应急救护培训就是在现代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新的模式结构下,利用科技进步成果,针对生产、生活环境下发生的危重急症、意外伤害,向公众普及救护知识,使其掌握先进的基本救护理念与技能成为“第一目击者”,以便能在突发状况下及时、有效地开展现场自救互救,对伤者进行紧急处臵,使伤情、病情得以缓解,减轻痛苦,减少并发症,减缓伤情病情的变化速度,为医院抢救工作赢得时间,从而达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目的,为安全生产、健康生活提供必要的保障。
150年前,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地救护。在瑞士苏黎世的一处苍松翠柏间,耸立着一座白色的大理石纪念碑,碑上正面的浮雕是一位白衣战士,正跪下给一个濒于死亡的伤兵喂水,碑的背面镌刻着几行字:琼〃亨利〃杜南,1828—1910,红十字会创始人。亨利〃杜南于1828年5月8日出生于瑞士日内瓦,是一位议员的儿子。从小受人道主义思想的熏陶,十分关心老弱病残和社会底层的穷苦人。1859年6月,这位年轻的银行家偶经意大利北方的索弗利诺镇,恰逢拿破仑三世指挥的法兰西—撒丁岛联军与奥地利军队战斗的最后阶段,他亲眼目睹尸横遍野的战场上,无数的伤员在不停地呻吟、叫喊,由于缺少医护人员,大部分伤兵得不到应有的护理。富有同情心的杜南为这种惨象所震惊,他立即到镇上动员和组织居民救护这些伤兵。1862年11月,杜南把这次亲身经历写成《索弗利诺的回忆》一书,在日内瓦发表。他在书中强烈呼吁人类不要战争,在战时有必要不分你我,向敌对双方派出救护团体。1863年2月,由他发起在瑞士日内瓦成立了一个伤兵救护国际委员会,即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这就是救护与红十字会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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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应急救护就一直是各国红十字会的核心工作。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提出,救护工作的宗旨是保护和挽救生命、减轻痛苦、防止伤残、改善生活质量,倡导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积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并在突发事件中开展应急救护行动。
1993年10月3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将中国红十字会定性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红十字会法指出:“普及初级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国红十字会主要职责之一。2001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14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救护培训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2006年,中国红十字会又与卫生部联合召开了救护工作会议,并与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铁道部、国家民航总局、国家旅游局等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成为红十字会的一项常规工作。
二、做好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必要性
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红十字会的一项常规工作,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做好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非常必要。
(一)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红十字事业中具有重要地位,是政府人道工作领域的重要工作之一。红十字会作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其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因此,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十分必要。只有大力支持红十字会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电力等行业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积极推进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才能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
(二)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政府救援体系中作用不断显现。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当事人在第一时间会不会开展自救互救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的关键因素。随着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经过红十字会培训的救护员参与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护活动日益增多。这些活动既能帮助政府救援部门的工作,也能有效地缓解现场伤员的痛苦,降低突发事件中伤员的伤残率和死亡率,提高现场急救的救治水平。
(三)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全民健康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中国红十字会已经把经过努力,力争在有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就有经过红十字会培训的红十字救护—2—
员开展现场应急救护,确定为今后一个时期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保护广大第一线人员的健康,完善安全生产措施,也将在促进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传播红十字精神,提高全社会尤其是未成年人道德水平的有效途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更是红十字会坚持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中贯穿的“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一脉相承,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集中反映了红十字运动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的宗旨,能够发挥潜移默化、求同存异、凝聚力量、促进和谐的作用。
三、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以来,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依靠政府支持,动员民众参与,积极开展工作,主动沟通合作,深入社区、农村、厂矿、机关、学校等,采取专家讲座、课堂授课、发放急救手册、播放录像、张贴海报、开展知识竞赛及集中观摩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现场急救与避险逃生常识,取得了一定成果,为弘扬红十字文化,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促进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发展目标。
第一,建立全国应急救护培训网络与管理体系,提高应急救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打造有影响力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品牌。
第二,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的普及率显著提高。到2014年,全国应急救护普及率达到人口总数1.5%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基础较好的城市,达到每100-200人中有1名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
第三,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演练,参与突发事件救援和社会活动的保障服务。
(二)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经验。
根据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发展目标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统一部署,全国红十字系统因地制宜、开拓进取,在多领域、多层次有效开展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成立了中国红十字救护工作指导委员会,作为应急救护工作管理政策和工作规划的制定指导机构,对全国应急救护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质量监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成立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指导中心,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应急救护工作提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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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质量管理和保障服务。通过彩票公益金项目为全国培养了一大批应急救护师资,开展了师资注册建档,继续教育和教学评估等工作,提高了师资队伍的稳定性。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不少地方政府已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当地应急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公务员、社区居民和在校师生等进行防灾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的培训;还主动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培训相结合,面向高危行业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了应急救护培训。在课程管理、学员管理、师资管理、证书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认真落实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考核标准、统一发证管理的“四统一”原则。利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等纪念日进行集中宣传;与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聘请形象大使、开办应急救护专栏、播出公益广告、发布相关信息,提高民众对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认知度。从接受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民众中发展应急救护志愿者,建立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利用应急救护志愿者队伍这个阵地,平时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演练或比赛,为社会活动提供辅助性安全保障服务。当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有组织的参与现场应急救护。
(三)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成果。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救护培训工作管理体系与培训网络建设,彩票公益金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实施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有目共睹。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意见》明确、系统地提出了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工作措施。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工作指导委员会整合了部门、行业资源为形成全国应急救护培训网络创造了条件。编印出版的《救护》、《救护员指南》、《急救手册》、《学生安全救护读本》(小、中学生版和教师版)、《家庭安全救护必备》及《灾害救援预防指南》等系列教材与图书,满足了不同层次民众的需求。建立了1个国家级,24个省级、200个地级救护培训机构。2003年以来,在国家彩票公益金的支持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举办彩票公益金救护师资培训班1113期,培训合格的应急救护培训师资43868人。参与服务世博、亚运、奥运等大型活动,广泛传播人道救助精神,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和急救服务,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赞誉。2010年9月,首届全国红十字应急救护大赛举办,32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全面展示了各级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成果。据有关数据显示,仅2006年至2009年,全国各级红十字会就培训救护师资122603人、红十字救护员11023110人,参加初级卫生救护培训人数536829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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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开始于2004年,2005年和2011年召开的第二次、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兵团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都对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到2015年经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人数和参加普及救护培训人数分别达到各师(市)辖区常住人口的0.5%和1.5%。截止2009年,兵团红十字会外送培训应急救护师资185名,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支持组织应急救护培训16期,培训师资736名,与兵团旅游局合作在导游员中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1357人,全兵团参加应急救护培训普及人数19.99万人,占辖区人员总数的0.77%。按照兵团党委组织部和兵团党委党校的安排,为兵团党委党校主体班开设了应急救护专题讲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已逐步得到了兵团各级干部、职工群众,学校师生的认可,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四、影响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主要因素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与进步,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但仍有一些不利因素影响着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推进。
(一)管理层面的不利因素。
1.法律保障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各级红十字会应该履行的职责。条文虽从法律上确定了红十字会救护培训方面的职能,但是,没有规定什么样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必须接受培训,没有制定针对急救员的保护和奖励措施和针对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不合作的现象屡见不鲜,依法办事并不顺畅。
2.政府支持不够。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中的有些困难是红十字会本身无法破解的,需要政府着重扶持解决。主要是红十字应急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定位不唯一,红十字“急救员”证缺乏社会的完全认可。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机构的定性不统一,很多地方没有专门的应急救护培训机构,需要开展工作时,采取临时组织、临时聘用的方法,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经费没有依据、没有标准、没有来源。
3.思想认识不到位。现实是文件有要求,会议有强调,推动效果不显著。日常工作中普遍存在着畏难情绪,积极利用现有政策主动拓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域的力度比较弱。
4.部门间缺乏有效配合协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曾与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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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联合印发了《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部门间的合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合作方向。然而,开展工作时由于宣传不到位,社会各界和一些部门对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必要性、特别是对高危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的必要性认识不明,配合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5.培训普及率不高。我国掌握应急救护知识的人数只占总人口的0.5%,远低于国际上30%左右的水平。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到2014年,争取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部分基础较好的城市达到每100-200人中有1名培训合格的红十字救护员,参加应急救护培训的人数达到当地人口总数1.5%以上的目标。即使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接受应急救护培训的人口比例还是比较低的,普及率并不高。
6.自身因素的影响。各级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中存在实践方向不明、管理不够规范、师资素质不过硬、教学设备不足、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也都影响着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开展。
(二)民众层面的不利因素。
1.民众学习应急救护的积极性不高。不是我要学,有时要我学,也不愿学。部分民众甚至有抵触情绪,即便是培训也是身在课堂心在外,没有达到培训的目的和效果。
2.认为应急救护是“120”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很多人认为急救是医院的事,是医生的工作,不知道院外急救的大部分工作都可以由经过培训的救护员担任,而急救生命链的四个环(紧急呼救,心肺复苏,电击除颤,高级生命支持)中的前三个环一般民众经过学习培训都能够基本掌握。
3.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太小,没必要学习。危险天天发生,那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离自己有十万八千里。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对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的意义认识不清,认为看病有医院,急救有120,没必要组织学习急救。
4.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救人可能承担额外的风险。国外的好撒马利亚人法就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施以现场救护或帮助。
5.没有形成学习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一些部门、行业认为应急救护培训可有可无,配合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即使参与也常常表现出不合作的态度,少数且带有抵触情绪。
6.缺乏自信心。对救命的技能感到很高深,自己不可能学会。现实迫切需要我们每—6—
个人都能学习或掌握一些一辈子可能用不上,但会受益终生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五、做好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思路
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取决于红十字工作者的积极努力,取决于民众对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更取决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何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做的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是我们不懈努力的方向。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民众的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号)指出“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的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支持红十字会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教育、公共安全等领域以及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电力等行业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积极推动红十字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率。”进一步明确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每个公民都应认识到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自己的使命之一,并积极参与到实践之中。
(二)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依法保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开展。国家应从立法的角度进一步完善现有法规,明确中国红十字会在国家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的地位,确立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对接受培训的范围、人员做出规定,并增加针对急救人员权力保护和保障性条款。作为兵团,要把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列入各级党政议事日程,纳入到社会管理体系之中,作为相关工作的重要补充,真正发挥主体作用。特别是兵团各级红十字会要主动向本级党政提出建议,切实把《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的“建立并完善政府向包括红十字会在内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落到实处,在兵团建立运行顺畅的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保障机制,推动红十字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争取兵团各级党政支持,加强部门合作,拓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域。红十字会作为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必须争取兵团各级党政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使之成为公共防护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教育、公共安全、交通运输、矿山、建筑、电力等都是与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领域和行业,要在这些领域和行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积极主动地与这些领域和行业沟通协作是做好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前提,在沟通协作中宣传红十字会的宗旨、宣传应急救护培训的必要性,实现红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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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展。
(四)坚持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普及性、实用性和公益性原则,不断提高应急救护知识在兵团干部职工群众中的普及率。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能否取得实效,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应急救护知识实用性的认同度,取决于自愿接受应急救护培训的参与度。要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基础上,依靠兵团、面向社会、立足基层、创新模式,把社会、农村、学校、企业、机关都纳入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普及范围,让兵团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真正了解红十字会,了解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让应急救护知识进入家庭、深入人心。
(五)大力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宣传活动,强化民众的防灾意识,营造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与社会各界及民众的认知度密切相关,这就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泛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消除自身的“局外人”意识,强化防灾避险意识,使民众个人在灾难突发时能够采取更主动更充分的应对行为。所以兵团各级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电台、报刊有计划地传播应急救护知识;利用各类主题活动之机发放宣传品、设臵宣传板、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有针对性地传播应急救护知识;抓住典型案例有重点地传播应急救护知识。通过持续地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兵团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应急救护知识的认知度和参与应急救护培训的积极性。
(六)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管理。第一要加强协调管理,利用好宏观政策,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做到相互配合、各司其职。第二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章立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形成规范的培训体系。第三要加大质量管理,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学以致用。经过共同努力使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成为兵团各级党政相关工作的重要补充,使经过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的救护员成为突发事件应急队伍中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使接受应急救护知识的人更多的参与到应急救护培训和灾难突发时的救援中来,真正实现“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