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精选6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第1篇
判决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民事判决书(2017)京73民终
1991号
(二)志愿者招募电话:010-89082137/89082000邮箱:zcfyzyz@163.com 微信号:zhl18h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上接判决
(一)3、关于中远鞋业公司在其网站使用涉案侵权标识以及中远鞋业公司、中远商务公司在天猫商城上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2016)京中信内经证字51082号公证书载明:申请人北京多禾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孔欢于二○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来我处称,申请人受斐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商标侵权公证事宜。因诉讼需要,拟对网上相关内容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及申请人的负责人孔欢于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在我处,由孔欢在我处已连接公证处网络的办公用电脑上进行操作,并对相关网页进行了截屏打印。经公证保全的网页显示如下内容: 打开电脑和浏览器,通过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网站名称“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显示主办单位名称: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网站名称,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网站首页网址:。点击网站首页网址,进入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的网站首页,网页上多处显示“”标识,网页右上角显示财富热线:4000839995;网页底部显示“中远旗下品牌”,包括杰飞乐、乐卡仕和海绵宝宝。点击网站首页上方的“产品展示”,显示鞋子商品信息,每只鞋旁边均显示“”标识。点击中远鞋业公司网站首页右侧的“进入杰飞乐官方旗舰店”,进入天猫商城的“gfla旗舰店”页面。在页面顶端,显示“gfla旗舰店”、“GFLA研制舒适的帆布鞋”、“新品首发·GFLA”等,页面中展示的商品部分显示使用“”标识。点击“人气热卖”并按“销量”排序,排序第一的“白色帆布鞋女平底一脚蹬”总销量38504,评价15336。点击 “工商执照”,显示 “天猫网店经营者营业执照信息”,名称:瑞安市中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返回“gfla旗舰店”首页,点击该页第一个产品“白色女士帆布鞋夏季透气平底平跟休闲百搭小白鞋系带学生韩版厚底”,进入该款鞋子的具体信息页面,显示价格168元,促销价29.9元,月销量87010,累计评价86327。选中 “女款”、“38”、“黑色”并点击“立即购买”和“提交订单”。2016年6月16日,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及申请人的负责人孔欢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太平桥大街109号湘西大厦一层,孔欢按照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要求签字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将一个包裹交给孔欢。之后,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及申请人的负责人孔欢一起将上述包裹带回我处,孔欢对包裹进行拆封,包裹内有商品一件。负责人孔欢对上述包裹及包裹内商品进行了拍照,取得照片十七张。上述包裹内的一件产品经我处加封并由负责人孔欢拍照后交给申请人保存,取得照片五张。上述全过程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均在场。
当庭打开包装勘验,包裹邮单上显示,“寄件人姓名:华先生,电话:0577-66771168,地址:飞云镇飞云街道宋家埭蜘蛛王三栋四楼海绵宝宝。产品:A039/G8169/黑色38/1双,鞋子已验视共1双。”鞋盒上盖中部标有“”标识,该标识下附有“飛樂(中國)”字样。鞋盒三个侧面左下角位置标有“”标识,底色为白色;鞋盒一个侧面显示,“货号G8169,品名女休闲鞋,颜色黑色,尺码38,条形码8169B38。”鞋盒底部左下位置标有“飛樂(中國)有限公司授权 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仙降街道仙降工业区,财富热线:4000839995,传真:0577-59887386,。”字样。鞋盒内部的软包装纸用排列组合方式标有“”标识。帆布鞋内底部标有“”标识。合格证正面标有“”标识及“飛樂(中國)财富热线:4000839995 ”字样,反面标有“品牌GFLA、品名女休闲鞋、货号G8169、颜色黑色、出厂日期2016年6月、条形码:8169B38、正品价268元”。质量三包信誉卡亦标有“”标识及“飛樂(中國)有限公司授权 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字样。
在该公证书中,斐乐公司主张原审被告侵犯其商标权的事实为:(1)中远鞋业有限公司在其网站首页、产品详情页面中的商品本身、商品细节展示等多处使用了“ ”、“”标识;(2)天猫商城上的杰飞乐官方旗舰店(gfla旗舰店)页面使用了“”标识,突出显示“GFLA”为其品牌商标,并在各商品页面进行了使用;(3)鞋子及其包装上使用了抄袭模仿斐乐公司“FILA”系列商标的 “”标识,包括鞋盒、包装纸、质量三包信誉卡和鞋子内底部;(4)在鞋盒、合格证、质量三包信誉卡上标注“飛樂(中國)有限公司授权”、“飛樂(中國)”字样,“飛樂”与斐乐公司商标“斐樂”读音相同、字体相近,构成混淆。斐乐公司主张原审被告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事实为:
(1)白色长方形鞋盒外包装;(2)在鞋盒上盖的中间位置,由正方形与其内经设计的在颜色上采用独特的蓝、红组合字母“”作为装潢;(3)在鞋盒长和短侧面,以位于左下角位置的红蓝色的“”作为装潢;(4)在鞋盒底部,以左上角位置的“质量三包规定”和左下角位置的生产企业信息作为装潢;(5)在鞋盒内部所用软包装纸上,以排列组合的“”标识作为装潢。
4、关于中远鞋业公司、中远商务公司在百荣鞋城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
(2016)京中信内经证字51086号公证书载明,申请人北京多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孔欢于2016年6月13日来我处称,申请人受斐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商标侵权公证事宜。现申请人发现北京市东城区百荣国际小商品城百荣鞋城29道868销售的鞋涉嫌侵犯了满景(IP)有限公司的相关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现为收集证据需要,特委托负责人向我处申请对其前往北京市东城区百荣国际小商品城百荣鞋城29道868购买的鞋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及申请人的负责人孔欢于2016年6月17日来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百荣国际小商品城百荣鞋城29道868,孔欢挑选了六双鞋,付款后得到《北京百荣二期鞋城29道868号发货单》一张。同时,申请人的负责人孔欢对百荣国际小商品城门口及该摊位现状进行了拍照,取得照片十五张。上述购物过程结束后,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及申请人的负责人孔欢一起将上述取得的六双鞋、《北京百荣二期鞋城29道868号发货单》—张带回我处。申请人的负责人孔欢对上述取得的六双鞋进行了拍照,取得照片十八张之后,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将上述购买所得的六双鞋中的两双及取得的《北京百荣二期鞋城29道868号发货单》一张分别进行了加封。申请人的负责人孔欢对加封后的包装进行了拍照,取得照片八张。上述全过程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均在场。当庭打开包装勘验,两双鞋的鞋盒手提袋均标有“”标识,该标识下方显示如下信息:“飛樂(中國)有限公司授权,上海慧奔鞋业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莘奉公路4986号301室 财富热线:4000839995”。鞋盒上盖中部标有“”标识,该标识下附有“飛樂(中國)”字样。鞋盒三个侧面左下角位置标有“”标识,底色为白色;其中一双鞋的鞋盒侧面显示,货号G8169,品名女休闲鞋,颜色黑色,尺码36,条形码8169B36;另一双鞋的鞋盒侧面显示,货号G8296,品名女休闲鞋,颜色深蓝,尺码38,条形码8296SL38。鞋盒底部左下位置标有“飛樂(中國)有限公司授权 上海慧奔鞋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莘奉公路4986号301室 财富热线:4000839995”字样。鞋盒内部的软包装纸用排列组合方式标有“”标识。帆布鞋内底部标有“”标识。质量三包信誉卡亦标有“”标识及“飛樂(中國)有限公司授权 上海慧奔鞋业有限公司”字样。一双鞋的合格证正面标有“”标识及“飛樂(中國)财富热线:4000839995 ”字样,反面标有“品牌GFLA、品名女休闲鞋、货号G8169、颜色黑色、出厂日期2016年4月7日、条形码8169B36”。一双鞋的合格证正面标有“”标识及“飛樂(中國)财富热线:4000839995 ”字样,反面标有“品牌GFLA、品名女休闲鞋、货号G8296、颜色深蓝、出厂日期2015年12月31日、条形码8296SL38”。
在该公证书中,斐乐公司主张原审被告侵犯其商标权的事实为:(1)斐乐公司买到的鞋子及其包装上大量使用了抄袭模仿斐乐公司“FILA”系列商标的“”标识;(2)鞋盒及相关包装上标注“飛樂(中國)有限公司授权”、“飛樂(中國)”字样,“飛樂”与斐乐公司商标“斐樂”读音相同、字形相近,构成混淆。斐乐公司主张原审被告侵犯其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事实为:(1)白色长方形鞋盒;(2)在鞋盒上盖的中间位置,由正方形与其内经设计的在颜色上采用独特的蓝、红组合字母“”作为装潢;(3)在鞋盒长和短侧面,以位于左下角位置的红蓝色的“”作为装潢;(4)在鞋盒底部,以左上角位置的“质量三包规定”和左下角位置的生产企业信息作为装潢;(5)在鞋盒内部所用软包装纸上,以排列组合的“”标识作为装潢。对于上述事实,中远鞋业公司认为,上述商品包装上标明的生产厂家是上海慧奔鞋业有限公司,与其无关。斐乐公司认为,上海慧奔鞋业有限公司的财富热线4000839995以及鞋子包装、型号、条形码均与中远鞋业公司生产的侵权商品一样,上海慧奔鞋业有限公司自身不具备生产能力,应系中远鞋业公司生产。
(二)中远鞋业公司生产情况的相关事实
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网站的“公司简介”显示:中远鞋业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浙江省瑞安市硫化鞋鞋都仙降街道,是一家集综合开发、生产和销售硫化鞋为主业的大型休闲体育用品企业。2010年,公司总裁以敏锐独到的眼光,品牌差异化战略的引进美国迪斯尼公司海绵宝宝童鞋品牌,开创国内行业第一家硫化鞋走品牌路线的全新模式……随后,公司又创立了“LOCEOEPORT”和“飞乐”二个成人鞋品牌,继而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公司销售量与品牌知名度迅速提升。目前公司网点遍布全国各地,在努力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亦以高瞻远瞩的商业战略眼光瞄准全球市场,产品曾经远销世界五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全球客商的一致信赖和好评,创国内同行业出口创汇水平之首。
莱茵技术监督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出具的《深度认证(验厂)报告》(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记载,第三部分“研发/设计能力”显示:在三种代工模式中,1、OEM(代工制造);
2、OBM(自有品牌设计);
3、ODM(代工设计),中远鞋业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自有品牌设计。第四部分“接单能力”显示,其年接单总量是1500万双,其中线上订单(20%),线下订单(80%),大宗订单(60%),零星订单(40%)。第六部分“生产环境”显示,鞋盒上标注的为“”标识;“生产能力”显示生产工艺年最大产量是1700万双;“仓储情况”显示了大量印有“”标识的产品库存情况。第八部分“企业资质能力”显示,注册商标名为GFLA杰飞乐。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的《2014春夏产品手册》上多款鞋子上带有“”标识。
(三)中远鞋业公司、中远商务公司、刘俊构成共同侵权的相关事实
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企业名称: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51877,成立日期:2010年3月8日,变更信息中显示2014年5月6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俊变更为刘杰。企业名称:瑞安市中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795,成立日期:2012年6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刘俊,股东为刘杰、刘俊。
瑞安中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商档案记载,2013年7月16日,瑞安市酷我鞋业有限公司变更为瑞安市中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郑桂兰变更为刘俊。
飛樂(中國)有限公司在香港的工商注册信息记载,中文名称:飛樂(中國)有限公司,英文名称:GFLA(CHINA)LIMITED,董事:刘俊,非上市公司的成员详情:姓名刘俊,股份10000。
上海慧奔鞋业有限公司工商档案中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013年1月14日)记载,申请企业名称:上海鞋业有限公司,备选企业名称:
1、杰斐乐……慧奔,投资人:刘俊,投资额:10万元,投资比例:100%。工商档案中的“承诺书”(2013年1月14日)记载,“今有刘俊共同出资成立名称为上海慧奔鞋业公司的企业,拟用‘慧奔’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鞋业行业”。上海强生万能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20日出具的《情况说明》记载,“本公司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炮公路315号的房屋……本公司决定将第一层第109室租给上海慧奔鞋业有限公司做办公使用”。该房屋面积为20平方米。营业执照记载,名称:上海慧奔鞋业有限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炮公路315号5幢109室,法定代表人:刘俊,注册资本:10万元整,成立日期:2013年4月1日,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服装鞋帽的加工,电子商务。
第7682295号“”商标信息显示,国际分类号:25,申请日期2009年9月8日,申请人:刘俊,注册公告日期:2012年9月28日,使用商品:婴儿全套衣、游泳衣、婚纱、袜、领带、手套(服装)、皮带(服饰用)(被驳回商品:鞋、帽)。第7682295号“”商标档案记载,申请日期:2009年9月8日,注册人:刘俊,国际分类:25,专用期限自2012年9月28日至2022年9月27日,使用商品:婴儿全套衣、游泳衣、婚纱、袜、领带、手套(服装)、皮带(服饰用),已删除商品:服装、鞋、帽。2010年7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作出的关于第7682295号商标的《商标驳回通知书》记载,一、初步审定在“领带、手套(服装)、婚纱、皮带(服饰用)、婴儿全套衣、游泳衣、袜”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公告。
二、驳回在“服装、帽、鞋”上使用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如下,该商标与FLL PROSPECT(IP)PTE.LTD.在类似商品上已国际注册的第G691003A号“FILA”商标近似。2012年1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关于第7682295号“GFL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决定: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四、原审被告不侵权抗辩的相关事实
2010年11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第7682308号“”商标,注册人刘俊,核定使用于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游泳衣、婚纱、鞋、帽、袜、领带、手套(服装)、皮带(服饰用),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0年11月27日。2012年5月2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第9196550号“”商标,注册人刘俊,核定使用于第25类:服装、婴儿全套衣、游泳衣、婚纱、鞋、帽、袜、领带、手套(服装)、皮带(服饰用),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2年5月20日。2012年9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第7682295号“”商标,注册人刘俊,核定使用于第25类:婴儿全套衣、游泳衣、婚纱、袜、领带、手套(服装)、皮带(服饰用),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2年9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第4178429号“” 商标,注册人易会潺,核定使用于第25类:游泳衣、鞋、帽、袜、手套(服装)、婚纱,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8年4月13日。2014年12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第4178429号转让注册,受让人为瑞安市酷本鞋服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0日,瑞安市酷本鞋服有限公司授权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使用第4178429号注册商标,授权人许可被授权人使用商标的范围为游泳衣、鞋、帽、袜、手套(服装)、婚纱,许可期限自2015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0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
瑞安市仙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记载,根据本街道办事处的了解,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和瑞安市中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基本上属于人员合一、产品合一、营业场所合一、财务混同的状况。
京东公司提交的GFLA旗舰店整改页面显示,京东商城上的“杰飞乐旗舰店”店铺名称左侧显示为“GFLA”标识,所展示的鞋子图片旁边显示“GFLA杰飞乐”标识,但该证据仅仅涉及两个网页页面,并未显示被诉商品的其他信息。
五、斐乐公司主张赔偿数额的相关事实
361度国际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15年经营溢利润(相当于净利润率)为20.5%,2014年为18.5%。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15年经营溢利润(相当于净利润率)为24.2%,2014年为22.6%。匹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15年净利润率为12.6%,2014年为11.3%。特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15年净利润率为17.4%,2014年为16.9%。
(2016)京中信内经证字89512号公证书载明,申请人北京多禾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孔欢于2016年10月13日来我处称,申请人受斐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商标侵权公证事宜。因诉讼需要,拟对网上相关内容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及申请人北京多禾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孔欢于2016年10月13日在我处,由孔欢在我处已连接公证处网络的办公用电脑上进行操作,并对相关网页进行了截屏打印。经公证保全的网页显示如下内容: 通过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网站域名“”,显示主办单位名称: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网站名称: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网站首页网址:。点击“ICP备案网站信息”中的“网站首页网址”进入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网站。在网站上部点击“关于中远”后选择“公司简介”,页面显示内容为:中远鞋业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浙江省瑞安市硫化鞋鞋都仙降街道,是一家集综合开发、生产和销售硫化鞋为主业的大型休闲体育用品企业。公司成立20多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壮大,销售市场的蓬勃发展,在行业的领军地位不断稳固,已成为中国硫化鞋行业的时尚流派的代表。2010年,公司总裁以敏锐独到的眼光,品牌差异化战略的引进美国迪斯尼公司海绵宝宝童鞋品牌,开创国内行业第一家硫化鞋走品牌路线的全新模式……随后,公司又创立了“LOCEOEPORT”和“飞乐”二个成人鞋品牌,继而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公司销售量与品牌知名度迅速提升。目前公司网点遍布全国各地,在努力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亦以高瞻远瞩的商业战略眼光瞄准全球市场,产品曾经远销世界五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全球客商的一致信赖和好评,创国内同行业出口创汇水平之首。选择“企业荣誉”,页面显示内容为:2013中国胶鞋行业十强企业、仙降街道2012十强企业、2012年瑞安市鞋革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等。选择“发展历程”,页面显示内容为:2010年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成立,2012年十强企业,2012年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2013年中国胶鞋行业十强企业。在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网站首页点击右侧“进入杰飞乐官方旗舰店”,进入天猫网上的“GFLA旗舰店”页面。根据旗舰店销售商品的数量和单价计算,截至2016年10月13日,其销售额已经达到1403万元。
(2016)京中信内经证字101128号公证书载明,申请人北京多禾律师事务所的代理人黄刘涛于2016年11月28日来我处称,申请人受斐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委托,代其办理商标侵权公证事宜。因诉讼需要,拟对网上相关内容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及申请人的代理人黄刘涛于2016年11月28日在我处,由黄刘涛在我处已连接公证处网络的办公用电脑上进行操作,并对相关网页进行了截屏打印。经公证保全的网页显示如下内容: 通过ICP/IP 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网站域名“”,显示主办单位名称: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网站名称: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网站首页网址:。点击“ICP备案网站信息”中的“网站首页网址”进入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网站。在网站上部点击“关于中远”后选择“公司简介”,页面显示内容为:中远鞋业有限公司位于中国浙江省瑞安市硫化鞋鞋都仙降街道,是一家集综合开发、生产和销售硫化鞋为主业的大型休闲体育用品企业。公司成立20多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壮大,销售市场的蓬勃发展,在行业的领军地位不断稳固,已成为中国硫化鞋行业的时尚流派的代表。2010年,公司总裁以敏锐独到的眼光,品牌差异化战略的引进美国迪斯尼公司海绵宝宝童鞋品牌,开创国内行业第一家硫化鞋走品牌路线的全新模式……随后,公司又创立了“LOCEOEPORT”和“飞乐”二个成人鞋品牌,继而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公司销售量与品牌知名度迅速提升。目前公司网点遍布全国各地,在努力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亦以高瞻远瞩的商业战略眼光瞄准全球市场,产品曾经远销世界五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全球客商的一致信赖和好评,创国内同行业出口创汇水平之首。选择“企业荣誉”,页面显示内容为:2013中国胶鞋行业十强企业、仙降街道2012十强企业、2012年瑞安市鞋革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等。选择“发展历程”,页面显示内容为:2010年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成立,2012年十强企业,2012年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单位,2013年中国胶鞋行业十强企业。点击“产品展示”页面左下角的“中远杰飞乐旗舰店”,进入天猫商城上的“GFLA旗舰店”页面。根据旗舰店销售商品的数量和单价计算,截至2016年11月28日,其销售额已经达到1570万元。
(2016)京中信内经证字51081号公证书载明,申请人北京多禾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孔欢于2016年6月13日来我处申请对其从互联网上下载网页的内容及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宁晓倩及申请人的负责人孔欢于2016年6月13日在我处,由孔欢在我处已连接公证处网络的办公用电脑上进行操作,并对相关网页进行了截屏打印。经公证保全的网页显示如下内容:打开电脑和浏览器,输入“”,进入阿里巴巴网站,在首页搜索栏中输入“杰飞乐”进行搜索,进入搜索结果的产品展示页面。点击第一个搜索结果“GFLA/杰飞乐2016年春季新款平底运动小白鞋女休闲街头一脚蹬牛仔”,进入该款鞋子的具体信息页面。点击该款鞋子信息显示页面中的“浙江中远鞋业源头厂家”,进入“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信息页面;并点击该页面左侧下方的“进入黄页”,进入“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黄页详细信息”显示页面,其中的“基本信息”显示,主要产品或服务:帆布鞋、童鞋、婴儿鞋;经营模式:生产加工;主要客户群体:代理商、批发市场、零售商;主要销售区域:全国;月产量:200万双;年营业额:人民币1亿元/年以上;年出口额:人民币1亿元以上;品牌名称:杰飞乐、海绵宝宝。2014年4月5日的瑞安日报刊登的《中远鞋业“借翅”也高飞》一文记载,“时至今日,‘中远’引进‘海绵宝宝’、法国‘金鸡乐卡仕’两个品牌已经4年有余,这两个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飞乐’,不管名气还是销售,均已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今年一季度,公司的生产规模又提上新的台阶,一季度产值超过3000万元。‘接下来的形势,还是增流水线。’刘杰笑逐颜开。目前,公司已从7年前的几个人创业,变成拥有员工队伍1000人,拥有5条国际标准化流水线,年生产能力1000多万双的创新型企业。企业产品远销40多个国家和地区,创国内同行业出口创汇水平之首,‘中远’也成为中国硫化鞋行业时尚流派的代表”。“我们在沈阳、广州、石家庄等地,代理商都把店面装潢做的很大很靓,那是因为代理挣到钱了,才肯投入”。
经斐乐公司申请,一审法院向京东公司调取了京东商城上的“杰飞乐旗舰店”(经营者瑞安市中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数据。经统计,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京东商城上的“杰飞乐旗舰店”销售金额总计445 251元。一审法院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调取了淘宝商城上的“杰飞乐经典帆布鞋”店铺(卖家“中远gfla”,经营者浙江中远鞋业有限公司)以及天猫商城上的“杰飞乐官方旗舰店”(经营者瑞安市中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数据,经统计,2015年,淘宝商城上的“杰飞乐经典帆布鞋”店铺和天猫商城上的“杰飞乐官方旗舰店”的销售金额377 935元,2016年为14440 222.50元,2017年(截至3月份)为209 040.70元,总计15 027 198.20元。上述销售金额已经排除了“交易关闭”订单以及带有“海绵宝宝”、“童”字的商品。中远鞋业公司、中远商务公司认为其在淘宝商城和天猫商城上销售的可能侵权的产品金额为16 201 275.8元。
斐乐公司为主张其合理开支提供了相应票据。其中公证费用26 200元,公证照片冲洗费用1404元,国家图书馆检索打印费1322元,公证认证翻译费460元,律师费384 780元,诉前财产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70 100元。但其在本案中仅主张合理开支41万元。原审被告对于公证照片冲洗费用、国家图书馆检索打印费和公证认证翻译费无异议,对于公证费用、律师费以及诉前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不予认可。
本案中,斐乐公司为支持其主张的赔偿数额,提供了具体的计算方法。具体公式为:
原审被告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3年份项目2015(中远鞋业公司)2016(中远鞋业公司)合计GFLA(侵权商品)占1/3营业收入111,335,291.49 127,314,768.90 238,650,060.39 79,550,020.13 营业成本97,067,103.44 110,763,848.94 207,830,952.38 69,276,984.13 营业税金及附加1,528,022.19 1,458,142.23 2,986,164.42 995,388.14 原审被告销售商品利润12,740,165.86 15,092,777.73 27,832,943.59 9,277,647.86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第2篇
北京公务员最新时事:“最忙的基层法院”北京朝阳法院一年立案近1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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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一年来,立案登记制改革施行的情况如何?17日上午,记者采访到了全 国最忙的基层法院之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该院立案庭庭长韩毅钢介绍,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年,该院共受理案件96669件,同比增长 33%,94%的立案申请均实现了当场立案。一律师拉着行李箱来立案
今天早上8点多,记者来到朝阳法院,法院还没上班,但门外已自觉排起了几十人的长队。负责安检的保安员一放行,人们一溜小跑进入立案大厅。上午9时 许,立案大厅里已人声嘈杂,立案法官需要提高嗓门儿才能对话。而这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朝阳法院每天的常态。据韩庭长介绍,自去年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后 的首个工作日起,该院立案群众的接待量和案件受理量均大幅攀升,一年仅立案当事人即接待14万人次,同比上一年增长了近1/4,案件受理数量更增长了 33%。朝阳法院通报,除刑事案件收案量小幅下降以外,其余各类型案件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据统计,民、商事案件增量最多,占到该院全部案件收案增量的 84%。其中,物业供暖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四类案由增长最为明显,占全部民、商事增量的3/4。立案庭孙元法官还清楚地记 得,去年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的第一天,一位律师拉着一行李箱的立案材料来到他的窗口前,一口气立了208件供暖纠纷,那天他用了9个多小时才办理完了 这208件案件的全部立案手续。立案登记制刚实施的那段时间,这样的情况在朝阳法院并不罕见。
民庭法官人均待结案超300件
韩庭长坦陈,随着立案量的大幅攀升,审判执行部门的工作压力也大大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较登记制实施前更加突出。据悉,截至4月30日,朝阳法院以 处理婚姻家庭、医疗事故、建设工程、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为主的民一庭,法官人均待结案件超过368件,最多的一名法官待结案件达到686件。而该院今年刚 刚成立,以审理金融借款、银行卡、委托理财等商事案件为主的金融审判庭,法官人均待结案件也超过了340件。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林上爽副庭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法官待结案件400件,如果每天开5个庭,每月二十几个工作日,最多也就开100个庭,也就是说400 件待结案件要4个月才能每个案子开一次庭,而通常一个民事案件一般都要开2至3次庭才能审结。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新收进来的案件,在传唤被告后正常排 期开庭至少都要在3个月以后了,由于已经超过简易程序的审限,这些案件不得不转入普通程序。大量案件的堆积造成了个案审理周期、执行周期的延长,当事人诉 讼的时间成本大大增加了。
为了尽可能地缓解审判、执行工作的压力,朝阳法院立案庭坚持开展诉前调解、诉前保全等工作。去年12月,一起因电影版权转让协议引发的诉讼标4000万的合同纠纷,经委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3天即调解成功并由法院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奇葩诉讼”时有发生
据悉,一年来,朝阳法院立案庭共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95份,同比增长56%。在这些案件中,法院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不属于法院案件受理范围、不 属于朝阳法院管辖、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起诉、诉讼主体不适格这四类不符合诉讼法基本要求的情况系主要原因,占到了全部不予受理案件的七成。
韩庭长介绍,缺乏法律依据的滥诉、试图利用诉讼转移财产的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恶意诉讼、基于同一事实不断变化理由反复诉讼的无力缠诉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另外一些于法无据、于理不通,甚至让人感觉荒谬的“奇葩诉讼”也经常出现。
“曾经有一个姓孙的同志,到我们法院要起诉林妙可,起诉的理由是他曾在林妙可微博上多次留言,但林妙可始终未回复。就此,他就认为林妙可的行为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要起诉索赔”,韩庭长举例说。
针对这些滥诉行为,韩庭长表示目前就判定标准尚无统一明确的界定,因此在处理时立案法官往往觉得“底气不足”,甄别的难度比较大,造成难以认定、难 以处理。这些案件的受理势必挤占正当案件寻求司法帮助的空间、浪费司法资源。韩庭长建议,应尽快明确判定标准,同时构建这类诉讼侵权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戒、增加违法成本,此外也可要求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建立起风险防范提示机制。
知识产权法院之构建若干问题设想 第3篇
由于知识产权法院与我国而言还比较陌生, 如何设置才能使其合理成为当前学者讨论的主要核心。例如一审知识产权法院如何设置、知识产权的上诉法院如何设置、审级的选择、知识产权法院内部如何分工、是否建立技术专家制度等。虽然现在国际上有诸多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国家, 我们可以从中获得相关启示, 但这必须建立在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上。
一、知识产权法院构建之利弊
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制度在知识产权的整体和系统保护上存在不足。我国当前推广的审判模式为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合一”, 并且于法院内部设立专门知识产权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此审判模式不仅对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的效率和审判质量的提高, 尤其是审判标准的统一, 毫无作用。而且, 其体制的协调上远远不如专业法院的力度大;而且其法官流动性也比专门法院更大, 对于稳定的专业的审判力量的形成非常不利, 专业法院的设立是不可能被专业法庭功能所替代的。
(一) 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有利之处
1. 有利于审判的统一
“三审分立”是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审判模式, 即是将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审判划为民三庭, 行政审判划分为行政审判庭, 刑事审判划归刑事审判庭。在这种审判模式下, 如果一个既涉及到民事、刑事, 又涉及到行政, 这就引起管辖权的冲突。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当然的审理即其涉及到民事, 又涉及刑事或行政的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法院的独立性、专业性使得可以自成系统的处理产权案件, 这样可以是知识产权案件在审判的标准上易于统一。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 (CAFC) 主要是审理涉及专利的上诉案件, 以使专利案件方面审理的一致性。[2]
2. 有利于提高司法审理的效率
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 能够使产权案件行的审理更加具有效率, 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 并且知识产权法院的独立设置, 有利于减少审级, 可以有效节约诉讼成本, 缩短诉讼周期。迅速地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化解矛盾。
3. 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
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 有利于为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创建更为良好系统的保护环境, 并促进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在这种良性的循环之中, 也有利于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拥有更多的发言权, 更好的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接轨。
(二) 不足之处
1. 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需投入较多社会资源
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将需要调动大量的社会资源。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 其社会资源的投入是很难预算的, 其硬件设施的创设、具体制度的建立和法官的培养等都需要社会的投入, 后期的运行也需要资源予以支撑。
2. 知识产权法院覆盖面不全
知识产权案件由于其专业性较强, 以至于这些案件一般发生于经济或科技较为发达的地区, 那么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不会如现行法院设置体系。知识产权法院不会完全依照行政区域设置, 在一些知识产权案件较少的偏远的地区可能会不设甚至少有知识产权法院。这样或许会造成知识产权法院覆盖面不全。
3. 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置的诸多细节问题还有待确定
知识产权法院的创建对于当前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因为一切将从头开始。在创建的过程中有很多问题是可以预知的, 可同时也会存在许多先前不可知的问题。
二、试建知识产权法院基本结构
在构建知识产权法院之前, 我们应当尽快起草并制定知识产权法院组织建设的相关法律。这样才能使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符合我国宪法, 使其有法可依。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律性质与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相同, 属于专门法院。
结合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和当下知识产权发展的状况, 笔者认为, 首先知识产权法院应该是归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与海事法院相同。其次, 知识产权法院应当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如对审判实务、法官的配置等重大问题具有独立性。最后, 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形式可以继续沿用“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这样不仅可以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期限和简化知识产权审理程序, 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更可以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流畅性和案件审理结果的统一性。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多发生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 这就可以先行在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行政中心设立知识产权一审法院, 级别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这样也便于厘清案件的管辖并且与当前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归属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则一致。若有地区发展相对发达, 知识产权纠纷较多, 那么可以有其管属的一审法院在该地设置派出庭。如果要完全依照当下一审法院设置方式设置, 将需要极大的社会资源, 这在当下是难以实现的, 那么结合实际, 并且结合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先行在上述经济发达地区设置, 不仅易于实现, 并且也能全面覆盖。为了保持和现行我国司法体制一致, 是乎应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但是这不但需要极大的资源, 而且可能会造成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结果不一致, 甚至相冲突。所以笔者认为可以先在东、中、西三部选择一城市设置上诉法院, 也可借鉴美国的联邦巡回法院的方式, 在我国北京设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全国所有知识产权案件的二审都只能上诉到该法院[3], 这样虽然可能增加了当事人上诉的负担, 但这样可以更好的保证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一致性, 以提高该案件解决的权威和效率。该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相当于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设立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知识产权庭, 用以指导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并负责个别重大案件的再审。知识产一审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的监督、指导, 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
综上可以看出, 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置是三级两审终审。
三、知识产权法院构建的完善
相较于其他专业法律领域, 它具有特殊性。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在于专业性强、程序复杂等。由于其特殊性, 要求法官不仅具备知识产权法律专业知识, 还要具有专业的技术素养, 能够准确把握其中科学技术问题。这样才能胜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 特别是专利案件的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如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案件。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 不仅可以使知识产权案件能够进行更具体的分类;还可以使法官长期专注于某一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 在其过程中可以据自己审判工作特点进行探索、总结, 提高。
因为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出法律与技术问题相融合的特征。这就被要求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出了法律知识, 也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可这与我国当前的法官队伍不符, 并且法律人才的培养方式与此大大脱节。有学者认为我们可以借鉴日本专门委员会模式 (在剔除法院调查官的情形下) , 在我国建立技术专家制度。专门委员会模式是指由大学教授、研究机构及专业律师等个专业领域内的杰出人才, 在知识产权诉讼需要技术支持时予以帮助, 已促进案件的审理。该制度仿照日本, 通过技术专家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技术问题予以帮助, 它虽然也能解决知识产权诉讼的特殊需要, 但这是一个需要从基础建立的制度。
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利用人民陪审团制度达到解决此问题。可以根据案件的技术专业需要选择不同专业的杰出人才作为陪审员, 这样可以很好的给予法官专业意见, 相当于德国的技术法官。这样法官负责法律相关问题, 陪审员针对技术问题给予法官帮助。当然这就需要知识产权法院具有充沛的陪审员储备。这类陪审员可以来源于大学教授、研究机构, 也可以来源于具有在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版权局、商标局等工作经验的人员。这样不用创建一个新的制度以适应知识产权法院的需要, 就可以很好的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特殊需要, 即对法官的特殊要求。当然这一制度于此还是有它的问题, 比如在知识产权诉讼中, 该陪审员的技术帮助到底是何性质?对法官的审判到底起和作用?这些都还有待解决, 但从当前的司法制度框架而言, 它是及经济实惠, 又切实可行的。当然借用人民员制度是可以暂时的解决此问题, 但最终还是应该培养并建立一支优秀的不仅具有深厚的知识产权法学功底并且具有相关科学技术素养的法官队伍, 这样才可能使知识产权法院走得更远。
对于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的设想或多或少总会有不足的地方, 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东西。但笔者坚信, 只要我们勇于创新、勇于实践, 在其产生的过程中我们必能不断的将其完善。
摘要:现今我国知识产权案件归属于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 采取的是“三审合一”。“三审合一”开创于上海浦东新区, 是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统归于知识产权审判庭 (民三庭) 的一种审判模式。该模式有其优势, 但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知识产权的发展, 因此, 设置知识产权法院呼声日益高涨。但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 将面临诸多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院,审判
参考文献
[1]尹锋林.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刍议[J].前线, 2014, 1, 50.
[2]倪必勇.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若干设想[J].法制与社会, 2008, 11 (3) , 166.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前传 第4篇
宿迟的最后一班岗,是在开张半年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担任首任院长。
在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今天,司法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愈发重要。此前,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一年前的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同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诞生。
对于该院的使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曾表述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全面落实中央司法改革措施”。
知识产权纠纷涌来
作为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宿迟见证了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坎坷来路。
上世纪60年代末期后,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成为重要的财产形式,体现知识产权的产品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财富。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尤其是在国际贸易中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成了各国政府的重要课题。
1974年,美国修订其《贸易法》,制定了旨在保护其贸易利益的301条款。此后,又不断修订,将“确定拒绝为知识产权提供充分、有效保护的国家”列入可采取限制行动的对象。
1992年5月,从德国留学回国的宿迟领受了一个新任务——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要成立一个专业的知识产权审判庭。改革开放的中国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但中外知识产权纠纷也随之而来。
那时中国还没有成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遑论保护机制。
宿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那时“争斗得很厉害”,“发达国家对咱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非常不满”。外国人说,中国人随意仿造我们的产品,中国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当时中国在全球受到很大压力。
全球轰动的第一家知识产权法庭
1991年,北京法院系统,新人张晓霞正面临人生中第一场真正的惶惑与苦恼。
张晓霞的职业生涯起步于令人艳羡的经济庭,不愿意降低自我要求,又被周围的氛围困扰,她说自己“绝对郁闷过”——当时整体的司法环境会让人感到,哪个法官“能办事”就是有能耐,跟书里学到的法律的尊严和法官的尊严毫不相干。
就在那个时段,中国知识产权案件迅速增长,
自1985年至1992年,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案件727件,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纠纷等案件。而仅在1992年,全市新受理的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就有183件。
1993年,一本名为《中国科技论坛》的杂志披露: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占蕴宣布,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审判庭正式成立。当时的媒体称,此举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中是第一家。
宿迟对本刊记者说,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之际“全球轰动”。
此前,北京市的知识产权案件被分在经济庭与民事庭审理。为了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市高院“从有经验的人里抽调”,宿迟被要求从高院民事庭来到中院,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庭,并任庭长。
他开始招兵买马,可没有多少人属意。张晓霞却写信自荐。
她说,作为第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一员非常自豪,因为这里试行了很多新做法,让法官感到受到了尊重,实现了“学校里憧憬的事业感”。
“海归”宿迟要求审判公开,要现场进行证据交换——这在当时的司法系统中都是吃螃蟹之举。
“总是判外国人赢”
1993年8月,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诞生。宿迟说,“不到一年就有相当数量的涉外案件送上庭”,主要是迪士尼公司、微软公司、甲骨文公司等外企控诉中国公司侵权。
1994年1月27日,美国迪士尼公司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米奇老鼠、灰姑娘、彼得·潘、白雪公主等卡通人物形象是迪士尼公司创作的艺术作品,并在美国进行了版权登记,而被告北京出版社、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出版、发行、销售的《班比交朋友》等9本《迪士尼的品德故事丛书》中,复制迪士尼公司的卡通形象,侵犯了迪士尼公司的版权。
许多年后,宿迟回忆说,这个案子获得全球瞩目,那时候外界都觉得,中国法官不可能判中国的大出版社输;而国内也众口一词——如果判了中国人输,岂不是开了一个不好的头?
审理中,宿迟发现,中方出版社曾印刷出版的书中的卡通形象,与原告提供的英文原本完全相同。“这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根据《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的规定,美国国民的作品自1992年3月17日起,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最终,中方相关机构被判停止侵权并向美方作出赔偿。
这是美国公司在中国提起的第一例版权诉讼,也是中国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首次直接引用国际双边条约《中美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1992年1月17日签订)作为判案依据。
在随后的60多起同类案件中,宿迟的判决大部分都支持了外国当事人。彼时正值中美贸易谈判期间,发生在两国间的知识产权案件颇受关注。美国媒体惊呼:“中国法院判了中国出版社输!”
案件判决结果对谈判“起了正面作用”,“至少外方认为中国的司法是公正的。”宿迟说。
但很多中国人还转不过弯来,有人公开表示不满:“你们总是判外国人赢!”
让能创新的人敢创新
张晓霞回忆说,那时,宿庭长提出证据开示,是借鉴德国的做法,防止诉讼突袭,这种诉讼理念在当时是全新的;还提出诉讼材料规范化,体现出既要尊重当事人,也让当事人尊重法官的工作,包括书记员的工作。
当时,作为迪士尼案件的书记员的张晓霞,就曾要求代理的大腕律师把提交的诉讼材料裁成符合标准的B5纸规格。
1993年,宿迟36岁,而今,他从风华正茂走到了即将退休的年纪,眼看着22年来,中国加入了WTO,周遭的一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认为,如果说22年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源自外部压力,那么现在的动力则主要来自内在需求——科技在发展,大量创新型企业与个人亟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花了无数代价,请大量专家研发,知识产权如果得不到保护,可能会血本无归。”
他也心痛地看到有医药界的创业者不惜将科研成果带到美国——因为怕被轻易侵权而不敢在中国实践。
虽然美国的迪士尼可以拥有庞大的衍生品与相关产业链,但中国的很多大公司研发新产品后没几天,各地的小商品市场上已满眼都是仿制品,“物美价廉,冲掉了市场,你还能做吗?”宿迟说。
他最担心的是,“能创新的人不敢创新,社会创新能力、造血机能严重受损”,最关键的是,中国因此难以成为讲诚信的商业社会。
依法治国是伟大的担当
宿迟坚持自己的队伍要有“国际一流的法官”,这些法官要做“国际一流的审判”,其目的除了要在国际上有话语权,还要担当起“司法改革先行者和试验田”的角色。
成立以来,他们接了不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行政案件与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行政案件。宿迟坦承,这两个局这些年“做了很多努力”,但中国的商业社会还不成熟,“诚信原则缺失,很多专利是伪专利,目的是拿钱、拿地。伪专利之多,全世界都没见过!”
有人曾在商标局一口气注册上万个商标,然后满世界找人要钱。这让宿迟无比愤怒:“没有商业道德!”
怎么解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法治”,而法治国家的枢纽则是法院,他们要起到引领社会、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作用。
他说,党提出依法治国是个很伟大的担当。
宿迟告诉本刊记者,对于法官的监督很多,但首先还是要鼓励法官有创造精神,让他们勇于追求公平正义。“不能像管理工具那样管理法官,那样法官也会把自己当成工具。”
张晓霞记得,本世纪初,最高法提出“法官精英化”,在那个大背景下,她赴日本留学。在东京大学,中国法官的身份颇受尊敬——学校开会,张晓霞是坐在教授席位上的,“这种荣誉感就来自于我是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她说。
当时,大量的日本工业专利案件进入中国法院审理。
但回国后,张晓霞却被提醒,要保持好心态。她渐渐明白,这种“提醒”,指向国内的现实。比如在探求一个专利侵权的问题时,当自己从专业的角度去判断去思考时,会有同事善意或者指责地说:你能不能不这么书生气?能不能考虑一下我们的民族工业?
十年间,张晓霞自己认为见证了司法的进步。留学可以使人“先知先觉”。比如十年前,接受了日本法律的熏陶,再加之宿迟庭长的指导,作为审判长的张晓霞总是想把判决书写得更详细,阐述更加充分。但却被质疑“言多必失”。而现在的司法环境和法官的素养,使得不会有人敢如此堂而皇之地提出质疑。
想办法创造先例
为筹建知识产权法院,宿迟他们成立了4个调研小组,涵盖了知识产权的专利、商标、版权及综合领域——这在系统内首开先河。
北京法院成立了法官遴选委员会,法官首先被要求“廉洁、品行端正”,审判阅历则是必须具备的。曾审理琼瑶与于正案件的北京知名法官宋鱼水被调来担任副院长。
各界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高度关注,据最高法的统计,当时全球1800多家媒体报道此事。
现在北京的知识产权审判,推行案例指导制。遵循先例的目的如宿迟所说,“保证执法统一,约束个体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但没有先例怎么办?法官要想办法创造先例,这是一种极大的考验——每个案子都要字斟句酌,细细掂量,因为它可能成为标杆。
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书被分为三档——公正、令人信服、对社会有引导作用。宿迟说,判决书的终极性、权威性与国家强制性,让法官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所以他要求团队具备“一流的裁判水平、一流的公正廉洁形象、一流的专业研究能力”。这个没有一分钱补贴的团队,就靠“荣誉感与使命感”维系着。
张晓霞在离开知识产权审判8年后再回归知产,感到宿迟院长的严格从未松懈,依然像23年前一样,不同的是现在的司法环境更能让人做出一番事业。
经历过民事审判的张晓霞,面对很多专业问题,不像很多法官那样直接引用鉴定机构的结论,而是要把鉴定机构的结论重新审理一遍。这是知识产权审判的经历带给她的影响。
回到“老本行”的张晓霞,又将民事审判的感受带到了知产审判。她说,鉴于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性,容易导致不接地气。民事案件谁都能评价,很快就能得到检验。而知识产权审判则缺少因为案件带来的法官自我教化功能。
北京市各个法院地址 第5篇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10号 邮编:100022
电话:85268124、立案庭 85268511 举报电话:85268791 交通:地铁1线、2线建国门站东南800米。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6号 邮编:100040 电话:68632139(已为空号)5989 1343(立案查询)
68639038 举报电话:59891399 接待日时间:每月第2、4周的星期三为庭长接待日,第1、3周的星期三为院长接待日(院长接待须由庭长接待时确定)。
交通:地铁1线八宝山站西南1公里(或地面向西1站路),公交车站“老山”,西长安街延长线上。
第二审判区:在八宝山地铁出来换成76或546到吴庄南下车即到
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丰台区方庄路10号 邮编:100078 电话:87622297 举报电话:67653214 接待日时间:每周星期三8时30分 4.北京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海淀区北蜂窝路甲5号 邮编:100038 接待电话:51822048 举报电话:51822078 接待日时间:无固定时间,如需要,由接待室安排院、庭长随时接待
5.东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东城区府学胡同37号 邮 编: 100007 电话:64016395 投诉电话: 64031381 安定路的法院:乘坐地铁到天坛东门下车换乘好像是525或其他到安定路下车即可
北新桥的法院:地铁5号线北新桥下车即到
6.朝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2号 邮 编: 100026 电话:65958855 投诉电话: 65855838 65021021 派出法庭: 王四营法庭 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甲3号。邮政编码100023。负责审理王四营乡、十八里店乡、豆各庄乡、黑庄户乡、南磨房乡(东四环外)、垡头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的民事一审案件。
温榆河法庭 地址:位于朝阳区楼梓庄原乡政府,其前身是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法庭。2006年6月19日,望京法庭更名为温榆河法庭,同年8月5日由原址迁至新址。负责审理金盏乡、东坝乡、孙河乡、崔各庄乡和首都机场街道办事处等行政区域内的民事一审案件
双桥法庭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三间房村西队,邮编:100024。主要负责辖区内发生的一审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开展民调、法宣等司法为民活动。
酒仙桥法庭 电话:010-64350286/64356963地址:朝阳区将台路,邮编:100016。负责审理望京街道办事处、左家庄街道办事处、麦子店街道办事处、酒仙桥街道办事处、将台地区办事处、东风地区办事处,共计6个行政区域的民事案件。交通:乘976、988、402、710、952等路公交车坐至酒仙桥站下车,进西侧胡同200米路南四层白楼即是。
南磨房法庭 电话:87771140 地址:朝阳区华威北里甲14号,主要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管辖三个街道潘家园办事处、劲松办事处、垡头办事处及三个乡南磨房乡、小红门乡、十八里店乡。交通: 713路(华威西里站)、368路(华威西里站)、705路(劲松中街站)、300路(潘家园站)、976路(潘家园站)。
奥运村法庭 地址:朝阳区慧忠里甲226号楼,邮编:100101。负责审理辖区内各类民事纠纷。管辖范围有奥运村、奥运村、来广营及小关办事处四个地区。乘车路线:953、847、108路等亚运村阳光广场站下车向西300米即可
亚运村法庭 负责审理安贞、和平街、香河园、亚运村和太阳宫地区的诉讼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民事一审案件。
7.西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 邮编: 100044 电话:68366070 举报电话:68366063、68366070 交通:地铁2线积水潭站西二百米路南 8.海淀区人民法院
地址:海淀区丹棱街12号 邮编:100080
电话:62697000 举报电话:82669519 派出法庭:
山后法庭 电话:62897407 东升法庭 电话:62555192 复兴法庭 电话:68458074 9.崇文区人民法院
地址:崇文区定安里10号 邮编:100075 电话:87895400 67237770 举报电话:87895413 10.宣武区人民法院
地址:宣武区半步桥街50号 邮编:100054 电话:63543080 举报电话:63545177 邮箱:xwfy@
派出法庭:
广外法庭
11.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 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邮编:100043 电话:68899802 举报电话:68899723 坐地铁到苹果园下车,换乘其他车好像981两站后,要走很远
12.丰台区人民法院
地址:丰台区丰台镇近园路9号 邮编:100071 电话:83836011 举报电话:83836034 派出法庭: 王佐法庭
68377317 方庄法庭
67613858 右安门法庭 63538900 黄土岗法庭 63721309 卢沟桥法庭 63892299转175 13.通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1号 邮编:101101 电话: 81553314 举报电话:60529211 交通:地铁八通线在梨园站下车 派出法庭: 宋庄法庭 69592350 马驹桥法庭 60509569 张家湾法庭 61561635 14.大兴区人民法院
地址: 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大街 邮编:102600 电话:60238877 举报电话:69297369 派出法庭: 黄村法庭 电话:69263595 安定法庭 电话:80232750.80232770 榆垡法庭 电话:89213409.89214455 红星法庭 电话:69278063 庞各庄法庭 电话:89289155 采育法庭 电话:80271320 15.房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0号 邮编:102488 电话:89366877 举报电话:89364837 派出法庭: 良乡法庭 电话:69351176 张坊法庭 电话:61339837 河北法庭 电话:60377320 窦店法庭 电话:69395158 燕山法庭 电话:69341496 16.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0号 邮编: 102300 投诉电话: 69859427.69842003 申诉庭:69842082 派出法庭: 王平村法庭 电话:61859616主要负责审理妙峰山镇.王平镇和大台办事处辖区内发的一般民事案件。
斋堂法庭 电话:69816645主要负责审理雁翅.斋堂.清水三个镇辖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案件。
17.昌平区人民法院
地址: 昌平区西环南路 邮编:102200 电话:80109233 举报电话:80109335 派出法庭:
小汤山法庭 电话:61781350 回龙观法庭 电话:69791232 沙河法庭 电话:69731765 南口法庭 电话:69771047 18.顺义区人民法院
地址: 顺义区府前东街 邮编:101300 电话:69421394 举报电话:69421394 办公室:69444921 派出法庭: 后沙峪法庭 80494959 其辖区范围为:天竺地区办事处.后沙峪地区办事处.南法信地区办事处.李桥镇.高丽营镇。
李遂法庭 89481852 其辖区范围为:南彩镇.李遂镇.北务镇。
牛栏山法庭 69411365 其辖区范围为:北小营镇.木林镇.牛栏山镇.赵全营镇.北石槽镇。杨镇法庭 61451262 其辖区范围为:张镇.杨镇.大孙各庄镇.龙湾屯镇。
19.怀柔区人民法院
地址: 怀柔区青春路49号 邮编:101400 电话:69643560 举报电话:69641796 派出法庭:
庙城法庭60691084.60692560负责审理庙城镇.北房镇.杨宋镇.九渡河镇.桥梓镇及府前街以南地区的一般民事案件。
汤河口法庭 81671073负责审理汤河口镇.琉璃庙镇.宝山镇.长哨营乡.喇叭沟门乡内发生的一般民事案件;
范各庄法庭 61668672负责审理雁栖镇.渤海镇.怀北镇内的一般民事案件;庙城法庭 20.平谷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平谷县平谷镇文化北街9号 邮 编: 101200 投诉电话: 69980312.69962345.69961221 韩庄法庭(韩庄镇)69991476 王辛庄法庭(王辛庄乡)69961191 东高村法庭69909472 峪口法庭(顺义杨镇地区)庭长室61906849 大华山法庭(大华山镇)61947960 21.密云县人民法院
地 址:密云县公园街25号 邮 编: 101500 投诉电话: 69021030告诉庭 69044678 溪翁庄法庭 69014088 城关法庭 69021072 双井法庭
巨各庄法庭.61031042.61033222 太师屯法庭
派出法庭主要受理所辖乡镇内的民事案件。案件类型主要以人身损害赔偿.离婚.赡养.相邻权纠纷为主。其中巨各庄法庭.太师屯法庭还负责本庭审结的部分案件的执行。
22.延庆县人民法院
北京公务员待遇(法院系统) 第6篇
有幸去年考入北京法院系统一基层法院,为了让大家有个更好的选择,介绍下基层法院系统的待遇:
1、如果被法院录取,要签三方协议,有服务期限制,我们签的是五年,第一年见习期不算在内,这样也就是六年;
2、【lswey注:这一条经向几位师兄、师姐求证,不同的法院可能政策不同。有的法院在服务期内离职北京户口仍会保留】北京户口录取当年就能下来,但是我们院的政策市服务期内如果走人的话,户口直接打回老家,而且不能你辞职,是按辞退处理,以后就别想再公务员系统混了;
3、见习期的工资:每个月1870(另外,公积金个人缴纳300),四个节过节费各1000,年终奖4000,加班费每个季度900多点,一共 34000,这是第一年的所有拿到手的钱了;
4、转正后,每个月2600(另外,公积金个人缴纳400),四个节过节费各1000,年终奖8000,加班费每个季度900多点,共46800元,这是第二年的所有拿到手的钱了;
5、虽然你通过了司考,但是进去也是作书记员或者法官助理,可能要三年到五年之间;
6、做了法官,跟助理相同级别下,每个月就多100多的审判津贴;
7、现在北京法院系统管理应该是比较规范了,做法官有灰色收入没,一般法官都没有的,主要是不敢,到了一定的级别,比如说庭长或者更高的话,或许会有,这个不好说;
8、关于自己花费,我们单位早晨中午在单位吃饭;
9、我们单位没有宿舍,要自己租房,差不多一个月就要1000了,不过有些区县法院是有宿舍的,好像就是朝海丰没有;
10、不要想单位分房的好事了,我们单位已经十年没有什么消息了;
11、有了北京户口如果条件符合可以申请两限房,这个算是比较好的;
12、现在北京的房价已经高的离谱了,均价也要20000了,买房,哎~
13、朝海丰法院天天忙的跟个鬼似的,一上班就是干不完的活,工资跟劳动不成正比,而且这两年每年找那么多人,你也很难能够脱颖而出,有所提升;
14、其他部门公务员,比如政府机关什么的,可能比较轻松,而且待遇会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