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同志们:
刚才,机关各单位负责人就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并对全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首先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总的来说,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取得了一定成绩。这说明崇明同志到中央党校学习后,大家一如既往,认认真真、扎扎实实按照年初工作部署、按照崇明同志的指示抓好了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今年上半年,在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认真学习贯彻谢旭人局长来川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按照“三三五四”工作思路,突出抓好组织收入、精细管理、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宏观经济形势较好,税收收入增长迅猛,我们没有盲目乐观,而是冷静分析投资过热、物价上涨较快等因素对收入的影响,加强税源监控,做好收入分析,大力清缴欠税,实现了收入数量与质量的新突破,税收与经济呈良性增长态势。组织收入工作得到了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蒋巨峰同志的较高评价。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完成计划口径税收收入166.83亿元,同比增长18.8%,增收 26.38亿元,为年计划的54.7%,快时间进度4.7个百分点。其中,完成 “两税”收入 142.49亿元,增长18.5%,增收22.23亿元,为年计划的52.6%,快时间进度2.6个百分点。
(二)税收管理渐趋精细。城区税收征管和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两大薄弱环节进一步突破。城区板块化征管工作格局初步建立,“六个统一”基本到位。加强了对大中型企业的信息监控,提高了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四六小”管理逐步完善。省局印发《增值税管理“一四六小”工作手册》,提高了全系统操作应用水平;“一窗一人一机”模式全面推行,全省已建立469个窗口;“四张票”及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纳税约谈稳步推行,探索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制定了全省纳税评估和纳税约谈管理办法。明确了日常检查和稽查的业务边界,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两者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工作衔接不好的问题。全系统重点检查了78户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企业,查补税款26681万元。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与地税、工商、海关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在遂宁等地成功试点纳税人电子纳税档案“一户式”存储,目前正向全省推广。
(三)税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出口退税新机制运行平稳。今年是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第一年,全省及时抓住全国出口退税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的良好机遇,按照“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加快进度,严防骗税,推动出口退税工作迈上新台阶。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18.5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解决陈欠13亿元,同比增长76%;办理今年新发生的出口退(免)税5.5亿元,同比增长8.2倍。前5个月我省办理新发生的退(免)税进度排名全国第3位。二是分类构建征管工作格局全面启动。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加快了推进中心城区征管板块化、县局机关基层一体化的步伐,进一步完善征管体制,提高征管质量效率,分类征管工作新格局初具雏形。统一了机构名称,完成了机构“洗脸”工作;统一制定了城区征管板块化和机关基层一体化的岗位职责及流程大纲,精简了业务环节,规范了工作流程,健全了岗责体系。三是干部能级管理积极试点。在总结完善南充、宜宾、攀枝花等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了能级管理的试点范围,每个市州至少安排了一个县(市、区)局进行试点,进一步积累经验、探索规律,为全面推行能级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依法治税深入落实。深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了大规模、多层次的培训考试活动,使依法行政成为全系统共识。认真清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共取消44项、保留下放6项审批项目;研究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缺位。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省局带头进行了制度清理,修改和废止50个制度。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进一步落实,强化了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和制约。依法办理减免税,认真清理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开发并推行税收优惠监控管理系统,防止和制止了越权减免税。开展税务代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税收征管行为,有效解决了“明脱暗不脱”问题。
(五)纳税服务全面优化。统一制定全省纳税服务规范标准,全面规范纳税服务行为。继续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进行纳税服务需求调查,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全省纳税人服务满意度达到98.5%以上。税收宣传形式多样,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税收法规和政策,依法诚信纳税观念深入人心。原创文秘材料,尽在网络积极推行一窗式、一站式、一体化服务,简化了办税环节和程序,提高了服务效率,加快了办税服务厅向实体化综合服务场所的转变。多元化纳税申报推行力度加大,目前全省通过电子申报纳税的纳税人超过17万户。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宣传辅导,加强领导和监督,及时足额兑现了税收优惠,促进了经济发展,帮助了困难群体增收。
(六)队伍建设加快步伐。继续深入实施干部能力教育培训工程。上半年省局开办计算机、法律、稽查等6期骨干培训班,培训431人。各地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领导干部培训进一步加强。2名省局领导分别进入中央党校、人民大学学习,委托国家行政学院举办了市州局长、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明显提升。省局带头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制定计划、完善制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在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为全系统创建学习型组织当好了表率,创造出经验。干部竞争上岗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全系统公正公开选拔副厅级后备干部。
成绩的取得既是全省国税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省局机关齐心协力、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在座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机关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出现了执行不力、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纪律松弛的现象;二是少数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不强,作风虚浮,效率低下,不思进取,无所作为;三是一些地方依法治税观念薄弱、廉政建设基础脆弱、监督管理失之软弱,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如果不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加以解决,会极大危害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全省国税工作的“五大任务”、“五条措施”、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目标”,以及省局机关的“五个带头”都已经明确。下半年,要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强化执行,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这里,我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税收收入。收入完成情况是考核国税工作的硬指标,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掉以轻心。上半年收入形势较好不等于全年任务可以一蹴而就,要看到抑制投资过热的宏观调控效应在下半年将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速度将适度放慢,对组织收入会带来一定影响。各地对形势要有充分认识,对困难要有充分估计,未雨绸缪,早做准备,抓好对税源的监控、分析、管理和检查,压缩陈欠、控制新欠,深入挖掘征管潜力,把该收的税都收上来,确保税收收入三季度达到75%,年终有个好结果,总数圆满、数字吉祥。同时,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决不允许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也不能因为任务吃紧,就对税收优惠政策大打折扣,要树立不严格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就是不依法治税的观念。最近,我们在暗访中发现有的地方变相降低增值税起征点,引起纳税人的强烈反响,这类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二)抓好征管工作。税收征管是国税工作的主要内容,抓住征管就抓住了国税工作的要害。要认真贯彻即将召开的全国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大征管观念,充分认识到征管工作不仅是某个部门、某个环节的事情,而是贯穿税收工作各个环节的轴心。各业务部门要齐抓共管,在征收、管理、稽查和行政复议四大系列密切协作配合,行政后勤部门也要围绕加强征管这个主题搞好服务,提供保障。
一是深化征管改革。以开好全省系统征管工作会议为契机,以落实好34字征管模式为出发点,结合四川国税实际,大力构建分类征管工作格局,本文由网络提供,请登陆查看更多文章加快在全省推进中心城区征管板块化、县局机关基层一体化的步伐,规范征管机构设置,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是夯实征管基础。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税源监控、制度建设、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流程规范等基础工作,做到基本征税政策、优惠政策清楚,基本数据真实统一,基本资料齐全规范,基本税源变化明了,基本程序规范到位,基本制度执行逗硬,基本协作配合良好。
三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继续突破两大薄弱环节,进一步挖掘城区税收征管和大中型企业税收征管的潜力。进一步完善“一四六小”管理,特别要加强“四张票”的管理。深化税务监控系统的应用,及时掌握税源动态,对低税负、零申报和纳税异常行为实行预警制度。加大重点检查力度,全年至少检查150户大中型企业;要通过实施重点检查,加大稽查威慑力,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克服“恐大症”。依托计算机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管理手段,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税收业务数据省级大集中,有效整合信息数据资源。抓紧在全省推广“一户式”存储,加强对纳税人各类信息的分析比对。全面推行纳税评估、纳税约谈,提高管理的精确程度,丰富管理的人文色彩。
四是规范征管行为。根据省政协最近一次民主评议调查结果显示,税务部门“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和执法问题较为突出。这说明我们的征管行为还不规范,距离依法治税要求和纳税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行政许可法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行为。
(三)抓好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要对班子建设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强化班子建设,不断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的执政能力,增强班子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二是加强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兴税战略,深入开展干部能力教育培训,落实好“5539”行动计划,加大骨干培训力度,同时要严格培训班的管理,对无故缺课的人员要给予相应处理。在充分试点、深入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全面推行干部能级管理,建立新的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积极进取、创新创业。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开好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为突破,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育积极向上的国税文化,把队伍团结起来、凝聚起来、调动起来,朝着共同的奋斗目标迈进。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省局机关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为建成国家级文明单位奠定基础。抓好典型教育,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向成都高新国税学习活动,把高新国税精神作为学习的精髓。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兴起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省局机关各单位要深入基层联系点,做好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要兴起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行政支出规范紧缩是大势所趋,要降低个人收入的心理预期,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要兴起深入扎实的学风。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形成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和乐于学习的良好风气。加强作风建设,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要带好头,特别要治理“不作为”、增强执行力,为全系统起好示范作用。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上半年通报的9起违法违纪案件,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吸取经验教训,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机制制度,加强教育和整改,坚决遏制违纪违法案件多发趋势。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两责”,切实加强“两权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实现“三个确保”和“三个安全”的总体目标。要做好巡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还要密切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外部监督和指导。
(四)抓好机关管理。一要提高机关行政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共同为税收工作、为基层服好务。继续抓好全系统综合业务用房等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全面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认真做好对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经费审计工作,年内要完成。切实加强资金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落实好今年的预算安排,加大向基层、向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倾斜的力度,确保基层单位最低经费保障线。发扬“两个务必”作风,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和接待费用,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结合落实行政许可法,加大行政管理制度的清理力度,努力构建科学、规范、简明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省局各单位在年底前要完成制度修订完善工作。继续抓好合并会议的落实,减少数量、控制规模、精简材料、压缩经费,减轻基层的会议负担。二要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做好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环境卫生、车辆管理、设备检修等日常工作,保证机关财产安全和干部人身安全,创造出优美舒适的办公环境。三要大力清理临时人员,可要可不要的、工作效率低的一律辞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减员增效。四是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个别机关干部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不假外出等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机关形象。机关各处室对此类行为不能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自流,要敢于管理、敢于批评。对工作纪律问题,我们将进行随机抽查,一旦发现,将按“不作为”处理,同时还要追究处室领导的责任。
三、做好近期工作
(一)开好“两会”。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征管工作会议将在8月上中旬合并召开,时间紧张,各会议筹备组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崇明局长的指示和局长办公会的要求,以创新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把准备工作抓细、抓实、抓深、抓紧,保证会议的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总结典型经验、解决重点问题、提供新思维和新办法,几大板块的特色要鲜明、内容要丰富、形式要新颖、联系要紧密,务求开成解放思想、凝聚人心、弘扬正气、鼓舞干劲、推动发展的大会。征管工作会议要认真学习传达总局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征管工作的纲领性意见,为深化征管改革指明方向、绘出蓝图、明确要求。
(二)开好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加强班子建设的重要机制,是提高班子凝聚力、本文由网络提供,请登陆查看更多文章战斗力和号召力的一大法宝,是省局党组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务必开好。今年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确定为:“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国税事业创新发展”。省局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认真学习思考,深入查找问题;有关处室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各市州局、老干部和省局机关干部要踊跃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开好民主生活会,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思路,使省局党组真正成为全省国税事业发展的坚强核心。
(三)做好省局机关办公楼搬迁准备工作。新办公楼竣工时间为期不远,搬迁工作应及时提上议事日程。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拿出总体方案,统筹安排搬迁工作的方方面面,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有计划、按进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搬迁过程有条不紊、按部就“搬”。其次,做好基础资料和财产物资的清理工作,摸清家底,保证搬迁过程无贵重财产、物品、资料遗失。第三,周密思考,精心准备,充分做好搬迁的物质准备。比如,水电气的畅通、信息线路的畅通、办公设施设备的齐全、物业管理、餐饮健身等须有尽有。大宗物品的采购要按照政策规定办理,按程序操作,加强审核监督,确保优质低价,确保采购过程无是非反映、无违纪违规行为。第四,机关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发扬风格,服从安排,加强配合,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万事俱备,一声令下,即可搬迁。
国税局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该办法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而成,对规范和加强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重组各方的税务处理选择应一致
重组各方应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可以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各 方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影响不同。因此,要求各方取得一致意见,选择相同的所得税处理方式,再按规定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或进行税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同一重组业务的当事各方应采取一致税务处理原则,即统一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或特殊性税务处理。
实质经营性资产不是净资产
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规定,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 易。受让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其中的“实质经营性资产”各方存在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是企业的净资产,有的认为是不 包含负债的企业全部资产。《管理办法》第五条对此明确规定,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所称实质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
股权支付应为直接持股企业的股权
企业重组业务中,是否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取决于诸多条件,其中之一是股权支付达到一定的比例。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支 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形式。所称非股权支付,是指以本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股权和股份以外的有价证券、 存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以及承担债务等作为支付形式。而股份支付必须是本企业或“控股企业”的股权和股份,非本企业和“控股企业”的股权和股份则不符合 规定的股权支付。但是,对“控股企业”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母公司为控股企业,有的认为子公司为控股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通知》第二条 所称控股企业,是指由本企业直接持有股份的企业。按上述规定分析,不论是以母公司股权还是子公司股权支付,或是其他股权支付,只要是本企业直接持有的企业 股权,无论比例,均认可为符合条件的“股权支付”。
明确重组日和重组完成
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了重组业务发生后的12个月的税收处理等时间计算问题,以及重组前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问题,但是对重组日和重组年 度却没有明确规定,这给时间的计算带来不确定性。为此《管理办法》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明确,第七条规定,重组日的确定,按以下规定处理:1.债务重组,以 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生效日为重组日。2.股权收购,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为重组日。3.资产收购,以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资产实际交割日为重 组日。4.企业合并,以合并企业取得被合并企业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日期为重组日。5.企业分立,以分立企业取得被分立企业资产所有权并完成工商 登记变更日期为重组日。第八条规定,重组业务完成的确定,可以按各当事方适用的会计准则确定,具体参照各当事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由于当事方适用的会计准则不同导致重组业务完成的判定有差异时,各当事方应协商一致,确定同一个纳税作为重组业务完成。
一般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需要清算
企业重组业务,主要是指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各类重组。企业重组业务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或虽然符合但选择一般性税务处理的,有以下3种情况的企业需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0号)规定进行清算:一是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 区)的法人企业。二是企业合并中的被合并企业。三是企业分立中,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的被分立企业。而其他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的重组各方 企业不涉及清算,只需要按照规定准备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同时规定,对于按一般性税务处理的重组各方,存续企业可以按规定继续享受原税收政策,而注销企业和新设企业不再享受或承继原税收优惠政策。
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备案或由主导方申报确认
按照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 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如果重组各方 企业对此项重要业务的税务处理没有把握或者分步实施,需要税务机关及时确认的,也可以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申报确认。《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重组 业务,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按照《通知》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备案。
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
《管理办法》对重组中的一些规定进行了解释。如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具有 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 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合并亏损企业的弥补亏损额扩大
在企业合并重组中,如果被合并企业存在亏损,则可以有条件的限额弥补。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通知》第六条第四项所规定的可由合并 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是指按税法规定的剩余结转年限内,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重组后的企业可承继相关所得税事项
在重组业务符合特殊性的税务处理中,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六条第四项规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第六条第五项规 定,企业分立,已分立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项由分立企业承继。财税[2009]59号文件,对“相关所得税事项”所指并不明确。
鉴于此,《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这些事项包括尚未确认的资产损失、分期确认收入的处理,以及尚未享受期满的税收优惠政策承继处理问题等。其中,对税收优惠政策承继处理问题,凡属于依照《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就企业整体(即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享受税收优惠过渡政策的,合并或分立后的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条件未发生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 各企业或分立前被分立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合并前各企业剩余的税收优惠年限不一致的,合并后企业每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统一按合并日各企业合并前企 业资产占合并后企业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划分,再分别按相应的剩余优惠年限计算应纳税额。合并前各企业或分立前被分立企业按照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以及税收优惠 过渡政策中就有关生产经营项目所得享受的税收优惠承继处理问题,按照《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执行。
分步实施重组的可以先预计处理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十条规定,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 重组交易进行处理。如企业股权收购中,2009年10月转让企业全部股权的50%,2010年5月转让30%,时间相隔不足12个月合计转让80%股权, 可以认为符合股权收购特殊性重组条件之一的“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若同一项 重组业务涉及在连续12个月内分步交易,且跨两个纳税,当事各方在交易完成时预计整个交易可以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可以协商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 理的,可在交易完成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有关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暂认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第二年再进行交易后,应按本办法 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确认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上述跨分步交易,若当事方在首个纳税不能预计整个交易是否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应适用一般性税务 处理。在下一纳税全部交易完成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可以调整上一纳税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涉及多缴税款的,各主管税务机关应退税,或抵 缴当年应纳税款。
12个月内改变重组条件需调整处理
对于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 并选择特殊处理的重组业务,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12个月内)重组中的主要条件发生变化,如股东变化、实质性经营活动改变等,导致不再符合原先确定条件 的,需要调整原来的税收处理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当事方的其中一方在规定时间内发生生产经营业务、公司性质、资产或股权结构等情况变化,导致 重组业务不再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发生变化的当事方应在情况发生变化的30天内书面通知其他所有当事方。主导方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将有关变化通知 其主管税务机关。上款所述情况发生变化后60日内,应按照一般性税务处理的规定调整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原交易各方应各自按原交易完成时资产和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算重组业务的收益或损失,调整交易完成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相应的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并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交易完成纳税的企业 所得税申报表。逾期不调整申报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跨境重组要准备和报送相关资料
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企业发生涉及中国境内与境外之间(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除应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有因此造成以 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2.非居民企业向 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3.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其他情形。
国税局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 督查督办范围
(一)县委、县政府以及其他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全市(省)性工作会议部署和安排的事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各科室年初工作计划落实及重点性专项工作;
(五)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六)局领导安排交办的事项;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二、 督查督办原则
(一)认真对待,务求落实。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督查督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避免延误、遗忘等现象的发生。
(二)及时高效,保质保量。对督查督办事项应及时办理,及时督办,不误时,不误事,确保办理质量。
(三)安全可靠,保守秘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做到不误办,不错传,不泄密。
三、督查督办的工作时间
督查督办工作在时间上总的要求是随到随办,急事急办,有要求的按照要求办。具体时间要求是:
(一)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其他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事项,一般从收受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毕;有特殊时间要求的,要在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二)全市性工作会议部署的事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决定的事项,以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一般在15日内办理完毕;建议和提案对时间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时限办理。
四、 督查督办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一)登记。督办单位在受理督查督办事项后,应在“督查督办事项登记簿”(表格附后)上及时登记交办事项、承办单位、完成期限等,以备查询。
(二)分办。督办单位根据督查督办事项的内容和领导的具体要求填制“工作督导单”(表格附后)。如果领导没有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间的,督办单位要根据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事项的急缓程度,提出分办意见,确定承办单位和办理时间,然后将“工作督导单”和“工作落实反馈单”及相关材料及时分送承办单位。
(三)承办。对督查督办事项,各单位要责成有关人员具体办理。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及时督促、检查,对办理意见要亲自审阅,把关。
承办单位如认为督查督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应尽快退回督办单位,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分送其他单位。
(四)主办和协办。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事项,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认真提供有关情况、数据、资料及协办意见。 主、协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分歧意见时,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尽可能地达成一致意见;如意见分歧较大,主办单位要列明双方理由、依据,送督办单位协调解决。
凡由几个单位共同办理且没有明确主、协办单位的,可按分办意见所列顺序依次速办速传,由最后承办单位负责在期限内将办理意见传递至督办单位。
(五)督导。督办单位要按照承办要求,在办理时限到达前,对承办单位或人员进行督导,并根据督导情况做好督导记录。
督查督办工作应根据事项内容和办理时限,实行重要事项重点督导,紧急事项跟踪督导,疑难事项反复督导,一般事项定期督导,保证需要督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好。
对所督查督办的事项逾期未办的,督办单位要进一步督办,不得无故拖延或不办。
(六)反馈。承办单位要在办理时限内,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反馈给督办单位。需要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要在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后予以反馈。紧急、复杂或重大的事项,督办单位或承办单位要随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七)结办。督办单位要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对处理情况进行验证评价,报局领导签批。督办单位要在办结后,在“督查督办事项登记簿”上注销督查督办事项,并归档备查。
五、 督查督办考核 督办单位对办理意见和结果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对因工作疏忽而影响办理进度,不能如期办理而贻误工作的,要扣减该单位考核分值,情节较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负责同志及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一)督查督办工作考核标准
办理事项未按时完成的,迟办1天扣1分。办理事项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1处扣1分。因迟办错办影响全县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加扣2分。
(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顺延的,承办单位填写“顺延事项审批单” (表格附后),经督办单位分管局领导批准后交督办单位,在规定的顺延期限内办理完毕的,不扣分;超过顺延期限的按考核标准扣分。
国税局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XX年是我们积极应对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挑战和全力推动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年。xx市西区国家税务局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到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将精神文明与税收经济工作同等对待,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始终做到精神文明工作与税收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xx市西区国家税务局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市局、西区区委、政府提出的要求,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以“讲文明、树新风”、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为载体,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搞好纳税服务体系的完善,为保西区经济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各党支部对精神文明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思路。并结合实际使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与往年相比较呈现出积极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机关基层上下呈现出了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
XX年西区国家税务局主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人事、思想教育、队伍建设等等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我局机关
基层职工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增强建设好西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为建设好西区、实现新跨越做出了贡献。
一、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在xx市西区国家税务局起到了重要引导和示范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倡导主流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单位也必然产生一定的价值观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干部思想面临多种观念的影响,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坚守我们的精神家园,就必须加强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教育,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大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XX年西区国家税务局主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人事、思想教育、队伍建设等等活动。西区国家税务局党员干部做出了四个方面的表率。一是做科学理论武装的表率。理论上的清醒是政治上坚定的前提。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首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党员干部通过自身行为推动社会共同理想的建立。三是做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表率。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体现国税核心税务文化价值体系的精髓,自觉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四是做道德修养的表率。对西区国家税务局党员干部而言,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是加强了道德修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西区国家税务局党员干部带头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楷模。
二、领导重视抓教育、严守法规重宣传
“怎样做一名合格的税务人员”、班子成员结合分管的工作每人一题深入基层展开实践调研,座谈等形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措施提供了理论依据。对机关干部的教育从点滴做起,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建全完善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目的是使干部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更趋深入、经常化。XX年西区国家税务局主要抓了思想教育。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作为主要目的,提高机关、基层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养,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组织干部职工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学习反映当代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尤其是税收政策法规,使机关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与水平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增强解决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坚持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引领,建设学习型机关。“带好队、收好税”的同时,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单位凝聚力和团队精神。以队伍建设为契机集中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内容。青少年阶段是人生成长发育的重要时期。他们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世界观
国税局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2015年xx国税各项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稳中求进,实现收入新增长。 我局组织收入过程中坚持“做实基础,落实政策,合理调度”的工作方针,有序稳步推进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深化税收预测分析,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统筹安排免抵调库,确保国税收入与地方经济协调增长。2015年,全局共组织税收收入24.28亿元,同比增长6.7%,其中动用免抵调库指标4.7亿元,同比增长9.3%,收入增长没有加重纳税人负担,为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作出了努力。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落实政策,服务经济谋发展。
1.规范执法,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一是税收法治建设再创再绩。在去年被命名“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今年全局全力开展“全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获得了“全省国税系统首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荣誉称号。二是各项税收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包括开展行政审批清单、执法权力清单的公开工作和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及时将省局已清理编制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及流程图通过xx县国税局官网、办税服务大厅、微信等多渠道、多场合进行公开,不断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三是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全年申辩调整5条,比去年大幅减少,执法准确率稳定地保持在99.9%以上,推广使用浙江国税基层单位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率达100%。
2.主动有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一是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好增值税转型等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共办理福利企业11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企业3户,高新技术企业8户,污水处理企业2户,软件产品企业2户,累计办理各类减免退税6800万元,办理出口退税?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社会和谐。二是加强调研走访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言献策。今年走访县内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了解经营状况,开展国税税收收入形势分析;开展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等下一步“营改增”行业的前期调研;结合xx实际开展造纸行业税收优惠新政实施效果调研等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今年县局工作分别得到县委娄绍光书记和姜景峰县长的批示和肯定。三是配合县政府工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分别配合经信局、工商局继续做好“小升规”和“个转企”的走访宣传工作。做到部门之间及时沟通链接,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同时积极梳理纳税人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转型企业在所得税、出口退税、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全年配合完成全县38户的“小升规”工作目标,配合完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纳税人210户。四是为市场创造公平税负环境。严格税收执法,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税收秩序的健康发展。截止2015年12月2日,全年共稽查立案17件,查处各类涉税案件21件,累计稽查查补入库总额785.45万元,同比增长39.83%。其中案件查补税款190.77万元,滞纳金15.74万元,罚款95.45万元,入库率95%,企业自查入库463.23万元。
(三)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优化服务,便民办税送春风
一是推进《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全面落地,通过加强领导、强化培训、落实宣传,真正实现全部业务窗口受理、窗口出件、压缩审批流程方便纳税人的服务要求。二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通过简并办税环节、推行“领导值班制度”、午间值班制度、扩大自助办税内容等手段切实解决纳税人难处。无纸化、网络化的办税方式减少了纳税人申请资料,免去了填写纸质申请表的繁琐步骤,也提高了办税窗口的办事效率,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三是开设“纳税人学堂”。2015年至今,已举办了三次纳税人学堂,做到每季度一次,培训人数已逾千人。培训方式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培训课程根据纳税人需求和类型合理安排开展,受到了企业财会人员的高度评价。四是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有序进行。成立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小组,科学把控推行节奏,不断改进工作流程,及时调整人力资源配置,紧急调整、增聘工作人员,整合发票验旧购新、设备发行等业务,独立开辟了6个升级版窗口,一条龙服务办理升级版业务。启动升级版推行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后勤保障等,为纳税人提供午间不间断服务以及免费午餐,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颇受纳税人好评。五是做好大企业服务工作。联合地税部门,对31户总局定点联系在永分支机构开展企业名册信息核实工作。积极做好大企业个性化服务工作,按市局要求,做好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大企业税务遵从协议签订各项准备工作,督导企业对2014年度开展深入的税收自查,对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执行情况和税收风险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六是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县局联合地税部门对全县范围内符合本次评定条件的5256户纳税人进行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共评定a级纳税人972户,b级纳税人3138户,c级纳税人946户,d级纳税人201户。并积极探索纳税信用等级社会化应用途径,联合地税部门与当地银行推广“税易贷”,构建“银税服务平台”,解决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大、融资困难等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已有建设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宁波银行开展此类业务,共计61户小微企业获得2464万元信用贷款。
(四)深化国地税合作,规范征管,基础工作求扎实
1.持续深化国地税合作。一是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县局紧跟中央推进改革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指向标,10月开始顺利推行“五证合
一、一照一码”工作。根据既定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确保设备、人员、窗口提前到位。截止12月04日,我局目前共有开业一照一码纳税人288户。二是联合开展中小税源风险应对。制订出台《xx县国家税务局、xx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县规下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的通知》。通过国、地税联合排查,与工商、经信、国土、住建、社保、电力等部门配合,深入排查纳税人厂房、工人、用电量与销售收入、税收配比情况,确定风险应对名单开展风险应对。共同下达中小税源风险应对任务660户,涉及国税风险应对名单共330户,合计补税307.56万元,其中高风险应对由稽查局完成,补税209.06万元,中风险56.35万元,低风险86.05万元。
2.做好欠税纳税人清欠工作。基层各单位实行分级分片负责制,通过逐户排查,协同跟进对欠税纳税采取多种措施:及时发布欠税公告、实行限量供应发票、坚持以欠抵退、留抵税额抵欠工作。同时做好欠税纳税人法定代表人阻止出境报备、企业破产清算税收入库工作。今年向同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报备案欠缴税款的纳税人1户。今年共累计清欠112户,税额650万元。
3.认真做好重点税源工作。根据省市局要求,做好2015年第一批和第二批重点税源风险应对名单进行了核对工作。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向省局上报建议不进行风险应对企业82户,完成2015年省局两批次24户重点税源风险提示任务和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工作,第一批19户企业补缴增值税392.60万元,缴纳滞纳金36.83元,合计429.43万元;第二批5户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处在约谈举证和企业自查阶段(数据待定)。共补缴税款?元。
(五)加强党建工作,改进作风,队伍建设提素质。
1.加强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业务是硬任务、抓党建也是硬指标”的思想观念,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一起谋划一起抓,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形成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学,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全面学的良好局面。
2.行政管理高效。一是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综合省局、市局XX县委县政府考绩要求出台县局绩效管理办法,定期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绩效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二是做好财务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遏止随意花钱,铺张浪费的问题,同时积极开展规范津补贴、工资、养老金改革测算等工作。三是做好各项基建工作。除了积极做好新办公大楼的审核决算工作外,今年县局完成了瓯北、桥头分局两个维修基建项目,并于今年9月、11月顺利投入实用。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对副科级以上每个领导的办公室进行实地丈量,办公用房面积有超标的,严格按要求实行工程重新改造;普通干部的办公室用房使用面积略有超标,采用增人合用的形式进行清理腾退,彻底整改。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倡导团队学习,开设党校阅览室,共收集各类书籍2500余册,供干部职工业余充电学习。开展“楠溪税务文化大讲堂”活动,鼓励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分别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和一般干部赴东南大学和嘉兴学院进行为期一周的干部职工知识更新、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二是开展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副科级后干部3人选拔工作,开展股级干部提任6人。三是开展税务文化建设,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积极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文明结对、“学雷锋当表率”的服务活动、全员健步比赛等各项文体活动。文明创建水平取得新突破。2015年县局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下属机构已有瓯北税务分局、税源管理二科取得市级文明单位,桥头税务分局、稽查局今年正在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纳税服务科成功创建并荣获市国税系统文明单位,市巾帼文明岗单位、市青年文明号等称号,今年正积极争创省青年文明号、市文明服务示范点。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健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税系统建设惩防体系2013-2017实施细则,不断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二是强化廉政勤政思想教育。通过案例警示、廉政承诺、约访谈话和“510廉政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思想教育,做到廉政建设防范于未然。三是加强民主行风评议。县局机关在全县行风评议中获得?名,县局下属税源管理二科和瓯北税务分局获当地行风评议第一名。
二、xx县国家税务局2016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突出重点,务实创新,努力完成各项税收任务,不断开创xx国税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
始终把握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工作,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为依托强化依法行政,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平台优化纳税服务,以加强国地税合作为契机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手段建设平安国税,突出重点,务实创新,不断开创xx国税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主要目标:
1、组织收入:全年确保完成税收?亿,同比增长?%。力争完成?亿,同比增长?%。
2、依法行政:在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省局首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探索税务柔性执法方式,运用行政指导提高纳税人遵从度。
3、优质服务: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好《纳税服务规范2.0》,在服务硬件切实改善的基础上,努力提升服务软件,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力争创建省局示范办税服务厅。
4、税收征管:继续扩展国地税合作,进一步规范中小税源管理服务企业发展。
5、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管理在市局排名在全市处中上水平,争取优胜单位。
6、文明创建: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包括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组织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在县局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力争稽查局、各分局保持或进位到XX市文明单位。力争县局各单位其他类的创建工作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
7、平安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建设平安国税。实现新大楼运转平安、干部廉政建设平安、计算机网络运行平安、和干部人身财产平安。努力实现全局全年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职工犯罪、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四无”目标。
(四)具体工作: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16年,我局的工作目标就是实现“五个好”: 1.保质保量组织好税收收入
一是加强税收经济联动分析。宏观上要充分利用统计、经贸等部门提供的第三方经济数据,开展主要税种、主要行业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关联分析;微观上重点做好产业结构税收与区域结构税收相结合的“条状到底、块状到边”的税源结构分析,实现税收分析与地方经济发展相接轨。
二是努力提升税收收入质量。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组织收入形势,强化收入调度,科学安排免抵调库,根据入库进度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收入预期目标顺利实现。重点关注“营改增”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进行动态分析跟踪分析,要按行业和企业类别测算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严密监控“营改增”对我局的税收收入变化情况。 2.依法治税创建好税收环境
一是落实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国税系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信用清单建设。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税收法治队伍,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大公职律师锻炼培养力度。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深入运行“浙江国税基层单位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日常税收执法监督,不断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争取达到干部税务执法零过错的目标。
三是加强税收宣传。立足税收工作全局,增强税收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强化税收新闻宣传,在巩固今年当地新闻媒体良好合作的基础上,2016年实现在省级媒体或政务信息上发表数量的突破。加强网站建设,对网站内容及时进行更新。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
四是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稽查工作管理,督促抓好稽查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有序开展各类涉税案件的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税法尊严和纳税人合法利益,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维护税法的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 3.发挥职能服务好经济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税收政策。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继续落实好支持贸易回归、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深入开展税收政策效应的分析评估,完善管理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优化退税流程,准确及时办理退税,不断提高退税服务水平。
二是创新纳税服务举措。全面推进纳税服务规范2.0落地的基础上,理顺服务流程、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建立税收争议化解机制,防止和制止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发生。
三是积极发挥参谋作用。注重对税收政策与国税工作的宣传和调研,建立健全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机制,主动、及时分析本地经济税源情况和增减原因分析,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地方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4.国税文化营造好工作氛围
一是加强国税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国税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文化精品项目,引导和培育国税干部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和精神追求,进一步发挥工会、团委和妇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关爱制度,让干部感受国税大集体的温暖。
二是深化文明创建。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在全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基层单位和办税服务大厅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工人先锋号”等文明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党建工作创建示范和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示范,并逐步提升创建层级。 5.以人为本建设好干部队伍
不断提升干部素质,调动干部积极性,确保干部队伍平安,激发国税创造力。
一是推进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研究总结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队伍和谐稳定。在各支部中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扶残助残、爱心结对”活动,进一步健全党内关爱帮扶机制,切实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国税局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32县国税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我局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局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依法治税、从严治队,正确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税务公务员队伍。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国税部门肩负着组织国家税收收入的神圣使命,特定的工作性质,决定着我们的各项政务必须公开,这是我局
领导一致达成的共识。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股室领导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走向了良性轨道。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为增强我局政务公开透明度,保证整个队伍清正廉洁,依法从政,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我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制度》、《两权监督制度》、《机关工作制度》、《经费管理制度》、《信访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根据本局工作特点,成立了行政审批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等,以上各项制度的制定落实和组织机构的成立,从根本上限制了我局税务干部行政行为的随意性,规范执法程序,整个工作在法定的框架和严肃的纪律范围内运转,杜绝了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推行政务公开,坦诚接受监督。
长期以来,我局始终按照上级的要求,采用各种方式公开本局的各项政务,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⒈公开内部的行政事务。一是议事公开,按照《县国家税务局会议制度》的要求,属于本局的重大问题由局务会议决定,一般问题由党组和班子决定,坚决反对个人说了算。二是人事公开,按照考核程序,从德、能、勤、绩、廉全方位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并公示,然后才确定工作岗位,如去年我局的人事制度改革,我们就严格按照人事选拨任用的程序公开选拔,最后将名各项素质都较好的同志选拔到相应的领导岗位上来,整个过程做到公开、公正、民主、在整个队伍中没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较好地完成了人事改革任务。三是财务公开。我局属于垂直单位,经费直接由上级划拨,下拨的经费主要是干部工资和征管业务经费,一般发放工资后,经费已所剩无几,尽管如此,我局还是始
终严格按照本局的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重大开支都经局务会讨论通过,并且每笔开支都要经局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签字方可报销,并且每季度都在会议上向全局干部职工通报本局的经费使用情况,做到来龙去脉清楚,四是各种建设项目公开。我局成立了基建工程领导小组,每项基建项目的落实,从立项、报建、报审等都按规定程序进行,并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来确定承建人,所有开支都经过领导小组审批,并都经过审计部门最后审计,每个环节都做到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⒉对外公开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和服务承诺,规范执法程序。首先,对于税款评定、调整、延期纳税、企业财产报损核销等一系列行政行为,都要事先做好调查,并经本局行政审批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对税收案件的处理,从选案、立案、案件的定性、移送及查处等每个环节,都由案件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根据行为人违
法情节轻重予以处理。该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该移送司法处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不搞以权代法、以罚代刑,保证国家法律得到正确贯彻实行。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我局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按照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其次,做到收费项目公开。目前,我们国税系统收费项目主要有税务登记证和发票两项工本费,对于这两项收费,物价部门已办理了许可证,我们严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纳税人收取,决不乱收费,乱摊派,以保证纳税人合法利益。再次是执法公开。每个征收单位都将文明办税“八公开”上墙,公开内容。是公开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是公开政策法规,提供税收政策咨询热线电话(⒍),为纳税人提供政策解答服务。是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明确税务人员服务工作时限。是公开稽查工作规范,指明稽查工作的各项要求。
是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是公开税务人员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接受广大纳税人的监督。七是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指定本局监察室为投诉部门,并设立举报电话(),将聘请的特邀兼职监察员相片上墙,为纳税人投诉举报提供方便。是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同时,还将税收服务示意图、办税程序图和税务人员的相片并将其职务、管理范围等一并上墙,方便纳税人办税。
以上是我局政务公开的一些具体做法。通过对照,我们发现还存在不足之处,如一些制度还不尽完善,政务公开在实际工作中还不够科学化等。下一步,我们将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密切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配合,不断总结经验,把我局的政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县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