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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车位管理细则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漫步者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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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停车位管理细则范文第1篇

我公司在市运输管理局和区市政管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通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公司建设得到全面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双丰收,为北京市的静态交通管理以及下岗人员再就业作出了应有贡献。

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海淀公安分局存车管理处。公司成立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年根据中央精神与分局脱钩,年改为股份制,是北京市三大停车管理公司之一。我公司在城八区设有分支机构,目前有多个停车场,多个停车位,业务范围包括大专院校、宾馆酒店、医院社区、大厦写字楼等。近几年,从队伍建设到制度管理、从经济效益到社会影响都有了较大的发展。。把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把昼查与夜查相结合,把普查与抽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根据问题实施教育,引导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积极维护管理秩序;三是抓安全预防工作。每次下基层检查,除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外,对停车场的用电、防火、票据及现金保管同时进行检查,从中发现隐患。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公司与中层以上负责人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丢车等大的事故;四是抓社会公益服务。今年共完成合作单位赋予我们的各项重大政治活动多次,出动停车管理员余人次。均受到合作方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好评。如:在海淀展览中心举行的北京市中关村电脑节、文化艺术节、航空展和海体举办的亚洲杯世乒赛、三区足球赛,以及教委、城管等系统的体育赛,部分高校庆典活动、海洋馆、旅游景点的停车管理,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三)合理引进人才。我公司先后招聘了名从交警、武警退休的干部和有专长的大学生,他们既有管理经验,又有工作方法,既有团队精神,又能独立作战,是公司的宝贵财富。新鲜血液的输入,激发了活力,提高了效率,增强了引力,成为公司的中流砥柱。工作中我们对中层以上领导,实行绩效考核,把责权利相统一,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年终总结时组织个人述职,称职的继续留任,不称职的自动让位,努力创造公平竞争机制,为那些能力强度、素质高的同志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

三、转变观念看形势,与时俱进求发展

(一)提高服务质量。我公司与多家单位和多所高校合作,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到施工,从员工的培训、考核到管理,从车辆的保险、维修到检验,为合作单位提供系列服务,弥补了各单位自管经验和精力的不足,有效地加强了停车管理秩序。春节前后,北京市将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和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对此,我公司将按有关要求,与合作单位一道,逐步规范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本着“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永远持续不断地改进我们的工作”的理念,在与各单位密切合作,进一步管好现有停车场的同时,将为友好合作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实惠的一条龙服务:一是给所属各停车场上保险,保证车场内车辆的安全,让车主停得放心;二是开办自己的修理厂,为忠实客户提供配套的、信得过的服务,让顾客修得满意;三是对条件具备的停车场实行智能化管理,提升现代管理水平;四是协助有条件的合作单位,将可能利用的土地资源改造成绿地草坪停车场,解决有车无位的问题。

公司停车位管理细则范文第2篇

我公司在市运输管理局和区市政管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通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公司建设得到全面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双丰收,为北京市的静态交通管理以及下岗人员再就业作出了应有贡献。

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海淀公安分局存车管理处。公司成立有五十多年的历史,年根据中央精神与分局脱钩,年改为股份制,是北京市三大停车管理公司之一。我公司在城八区设有分支机构,目前有多个停车场,多个停车位,业务范围包括大专院校、宾馆酒店、医院社区、大厦写字楼等。近几年,从队伍建设到制度管理、从经济效益到社会影响都有了较大的发展。。把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把昼查与夜查相结合,把普查与抽查相结合,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根据问题实施教育,引导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积极维护管理秩序;三是抓安全预防工作。每次下基层检查,除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外,对停车场的用电、防火、票据及现金保管同时进行检查,从中发现隐患。为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公司与中层以上负责人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丢车等大的事故;四是抓社会公益服务。今年共完成合作单位赋予我们的各项重大政治活动多次,出动停车管理员余人次。均受到合作方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好评。如:在海淀展览中心举行的北京市中关村电脑节、文化艺术节、航空展和海体举办的亚洲杯世乒赛、三区足球赛,以及教委、城管等系统的体育赛,部分高校庆典活动、海洋馆、旅游景点的停车管理,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三)合理引进人才。我公司先后招聘了名从交警、武警退休的干部和有专长的大学生,他们既有管理经验,又有工作方法,既有团队精神,又能独立作战,是公司的宝贵财富。新鲜血液的输入,激发了活力,提高了效率,增强了引力,成为公司的中流砥柱。工作中我们对中层以上领导,实行绩效考核,把责权利相统一,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年终总结时组织个人述职,称职的继续留任,不称职的自动让位,努力创造公平竞争机制,为那些能力强度、素质高的同志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

三、转变观念看形势,与时俱进求发展

(一)提高服务质量。我公司与多家单位和多所高校合作,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到施工,从员工的培训、考核到管理,从车辆的保险、维修到检验,为合作单位提供系列服务,弥补了各单位自管经验和精力的不足,有效地加强了停车管理秩序。春节前后,北京市将调整停车收费标准和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对此,我公司将按有关要求,与合作单位一道,逐步规范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本着“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永远持续不断地改进我们的工作”的理念,在与各单位密切合作,进一步管好现有停车场的同时,将为友好合作单位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实惠的一条龙服务:一是给所属各停车场上保险,保证车场内车辆的安全,让车主停得放心;二是开办自己的修理厂,为忠实客户提供配套的、信得过的服务,让顾客修得满意;三是对条件具备的停车场实行智能化管理,提升现代管理水平;四是协助有条件的合作单位,将可能利用的土地资源改造成绿地草坪停车场,解决有车无位的问题。

公司停车位管理细则范文第3篇

对于本公司的车辆和外来车车辆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如下:

1、 进入本公司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 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 车辆停放后,司机配合车管员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本公司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 进场车辆严禁在公司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公司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 进入本公司停车场的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 进入公司停车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德车辆进入。

7、 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 进入本公司停车场车辆如有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车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管理:

1、 摩托车自行车需停到指定停放点停放。

2、 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清、修理摩托车。

公司停车位管理细则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物资计划、采购供应、仓储、物资统计等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确保物资供应管理符合工程质量、社会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规章和标准,以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管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电网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 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实行“统一采购、公开招标、多方监督”的采购原则和“集中供应、分层管理”的物资供应管理方式。

第四条 本规则由0制定,适用于公司物资管理部门。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0物资业务管理机构为物资分公司。 第六条 物资分公司职责:

1、贯彻执行各项物资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3、按照公司生产、工程计划,负责实施公司主要物资的招标采购、物资供应、推荐厂家以及询价活动,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4、负责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市政府(城建部门)投资建设的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大修技改工程、农网工程、营销计量工程、备品配件、通讯、保卫、办公用具、零星材料等(省公司招标的除外)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5、按公司劳保规定,采购发放公司员工劳保福利用品。

6、负责实施物资验收、进货检验、搬运、贮存、发放工作;

7、负责公司物资节约、节能、统计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物资供应的有关服务工作。

9、负责公司物资调剂、串换和多余积压物资的处理。

10、负责公司上报省公司物资招投标计划,并参与省公司组织的物资招投标。

第七条 物资工作纪律:

1、物资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物资采购活动必须由物资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员实施,非物资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参与或介入物资采购活动。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采购原则,维护正常的物资供应管理秩序。

4、严格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不准擅自提高材料单价。

5、严禁采购、供应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物资。

6、 严格签订和履行购销合同,实行内部供应合同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企业信誉。

7、物资计划及收、发料必须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保有帐外料。

8、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玩忽职守或不负责任造成物资积压、损失和浪费者要追究责任。

第八条 物资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物资工作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或事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

第九条 物资计划按其作用分为:物资申请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物资调整补充计划。按其时间分为:工程项目总计划、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

第十条 基建工程项目总计划由在开工前期,根据工程设计资料计算,提出本项目的主要材料总计划,下达给物资分公司。一般生产维修所需物资计划,由生产单位按照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物资分公司制定的主要物资消耗定额、生产维修材料费用、综合消耗定额以及事故备品定额等进行编制。大修、技改、业扩所需物资的计划,应根据审批的初步设计材料、设备清册,由生产单位按工程项目编制物资计划。备品备件需用量计划,由生产单位根据实际的设备类型和数量,核定合理的储备定额数量后编制;消耗后的补充备品备件计划,由生产单位提出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送物资分公司。

第十一条 编制物资计划的基本原则:

1、服从企业发展的方针目标,服从企业整体利益。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强调计划的严肃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3、深入生产现场和当地市场进行考察和调研,直接收集资料,切忌盲目估算。

4、应充分挖掘潜力,并全面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计划的可行性。 第十二条 物资计划的主要内容为:计划编制说明、物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期初库存量、本期需用量、预计储备量、本期计划申请量、物资的技术标准或设计质量要求、时间要求等。

第十三条 为确保物资计划的质量和维护计划的严肃性,物资分公司应建立严格的物资计划审核制度。预算内的物资计划,各单位(部门)根据职责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执行;预算外的物资计划,按计划外项目批准后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 若遇施工任务调整或变更设计需调整物资计划时,申请单位应按原渠道,及时提出书面追加、削减计划。

第四章 物资采购供应

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供应必须实行专业归口管理,坚持“统一采购、公开招标、多方监督”的采购原则和“集中供应、分层管理”的物资供应管理方式,统一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建立良好的物资供应秩序,维护企业整体利益。

第十六条 物资分公司应建立物资采购询价制度,定期组织物资市场调查,确定物资采购价格并予以公布,使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 物资采购供应过程包括:物资招标采购,合格供方的选择、评价,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实施采购及采购物资的验收等。

第十八条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

1、除省公司招标以外的进入主网、配网、农网建设工程、市政改造工程、自有资金电网建设工程的主要设备物资,大宗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受国家管制和对工程安全、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物资都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0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省公司招标范围以外而又必须进行招标的物资,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部门主办,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物资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参与,采取“一事一招标”方式具体办理招标工作。

3、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暗中收受回扣、私自透露对外招标评选等有关情况及购买质次价高产品的人员应给予处罚;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其它材料的采购,应通过询价活动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合格供方,定期公布材料价格,便于各用料单位对材料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 合格供方的选择、评价及动态管理 (一) 物资供方的选择、评价准则:

1、物资分公司根据所需采购的物资和招标活动的安排进行市场调查,对主要材料的每个品种选择3家以上供方,并对其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质量、价格、服务和历史业绩等进行现场评价或函件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资质材料。

2、调查供方的质量体系保证能力、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3、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程度或其他用户的使用经验。

4、如果供方是经销商,还应根据需要评价其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家。

5、对产品的样品进行评价。对一次性采购或购买量较小的一般材料,应在采购前对产品样品进行直观验证或试用,并做出评价。

6、物资分公司根据选择和评价情况,建立相应的评定记录,并根据招标结果和对供方做出的评价结论,建立“合格供方名录”,一般确定36家合格供方,经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核批准,据此组织招投标和零星采购。

(二) 合格供方的动态管理

1、物资分公司对合格供方进行动态管理。确因工程需要增加合格供方时,应按上述评价准则及时评价,合格者必须报有关领导和部门予以确认。

2、对合格供方定期进行质量跟踪和复评。物资分公司根据相应程序规定,定期对自己的用户进行调查,主动征求用户意见,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对供方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评定;发现所供物资有质量不合格,或某些档案资料失效时,应及时向供方通报,视其整改和提供资料的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具备合格供方资格。

3、物资分公司随时掌握合格供方的动态情况,并督促新增合格供方的评价选择和确认;定期公布“合格供方名录”。

4、对公布的“合格供方名录”中有不良反映的厂家,取消入围资格。

第二十条 采购供应合同管理

1、根据合格供方评价结果和招标结果,考虑价格、交货期、运输方式、运距等因素,与合格供方签订“产品购销合同”,或按双方协商结果,自行拟定物资购销合同或协议,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采购合同应满足《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明确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规定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第五章 物资仓库管理

第二十一条 验收发放管理。

1、验收:

(1)物资验收时,以物资分公司“收料凭证”为主要依据,参照厂家来货装箱单,发货明细单,发票同行联及运输部门的货运单或损坏证明单,认真检查入库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配套件。

(2)数量验收的计量方法,视不同物资分别用检斤、检尺、点数、量方、理论计算等方法进行。

(3)数量验收应全检,不能全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中发现有问题时,应扩大抽检范围或全部抽检。

(4)质量检验,在检查货物外观完整无损后验收,并应有质量保证书或质量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对高精度设备和有特殊要求的物资,提请有关人员一同进行。

(5)验收时发现数量短缺超规定,质量与原始技术资料不符,配件不齐时暂不收料入账,作为“待验收”,并立即与有关人员联系,待解决后,收料入账。

(6)对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物资的验收需保管员和监护员两人共同进行。按指定库房、库位存放。当日到货,当日验收完毕。

(7)验收无误后,保管员将货物按放在指定库位,做好验收入卡记录,收料单上填写实收数量,签名生效。最后入账登记。

(8)凡需直接运往用料单位的物资,保管员与用料单位有关人员共同验收。

(9)凡物资已到库,收料单未到库时,保管员做好物资入库登记,作为“待验收”物资存放,待收料单到库后正式验收入库。

2、发放:

(1)保管员对手续办理齐全的领料凭证,在不超过有效期内做到随领随发。凡手续不全的凭证,保管员应拒绝发料。生产物资领用流程如下:A类物资(变压器、隔离开关、断路器、互感器、开关柜、高低压电缆)领用程序为:基层单位领导签字生技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分管领导签字物资分公司领导签字发料。B类物资(高低压母线、电线、配电箱柜)领用程序为:基层单位领导签字生技部门负责人签字物资分公司领导签字发料。C类物资(易耗品及其他产品)领用程序为:基层单位领导签字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物资分公司领导

签字发料。大修、技改、迎峰度夏、基建工程物资按计划单所审批的物资予以发放。

(2)保管员发料时,应按凭证上规定的品名型号规格和数量发放,不得自行改动。如特殊原因应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才能发放。发料后,及时补齐计划单,凭证填上实发数。料卡上填写结存数,并及时登账。

(3)库存设备不拆其零部件。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拆时,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签名同意。拆除的零部件,由保管员向物资分公司和有关部门汇报及时采购。并由原拆件人负责安装,保持设备完整无缺。

(4)事故备品不得作规定以外用途。发生事故急需动用时,由生技部主任、分公司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审批,才能发放。

(5)领料单位如需要化验单、质保书等有关技术资料时,应在发料的同时给复印件或抄件。

(6)退料单按退料物资来源填写,并注明工程项目、编号、及新旧程度。①“新料”退库应检查是否完好,并具有试验合格证,才能入库。②“能用的旧料”应具有试验合格证,按使用价值入库。③“废料”应加以整理,记账存入废品库。

第二十二条 定期抽查盘点管理。

1、保管员每天必须做好收、领料单的登帐、结存工作。

2、经常检查库存物资的保管质量,保持库存物资帐、卡、物相符率达到100%以上。

3、检查的同时,核实物资储备量的合理性,及时提供物资分公司业务员修改并调整。

4、定期盘点库存物资:月底盘点当月发生收、领料物资。每年六月底,十二月底作物资全面盘点,财务、生技、审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5、盘点后,对变动物资填报“存货盘点表”并存档。盘点物资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及盘点的帐、卡、物相符率应作登记。

6、经过盘点,如发现数量有出入时,保管员应分析盈亏原因,填写盈亏调整表,按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处理并及时做好帐务处理。

7、物资分公司季末定期抽查:按3%抽检,并填报“存货抽盘表”并存档。如发现库存物资帐、卡、物相符率达不到98%以上,则对发生物资差错的保管员所管物资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十三条 帐卡单据管理。

1、仓库保管员应分别填写各种物资的“器材账本卡”,并分类将“卡”装订成册。

2、“器材账本卡”应填写清楚各种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储备定额、最高储备、最低储备、库房号及库存数量。

3、保管员对每天的收、领料单凭证,必须做到准确及时登入“器材账本卡”,并保管好,便于财务月底结账。登记结账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4、“器材账本卡”的登记。字迹要整齐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记录发生错误,应用红笔在错误处划上二条红线,再记准确数量,并加盖图章。

5、某种物资的库存量高于最高储备定额或低于最低储备定额时,保管员应及时与物资分公司业务员联系,以免造成物资的积压和脱节。

6、“器材账本卡”每年更换一次。上年底的结存数,应转至本的年初库存数,并有财务转账生效,更换下的“器材账本卡”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任意销毁。

7、保管员调动或长期脱产需根据“器材账本卡”进行盘点,办理好物资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 安全防卫管理。

1、仓库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重地,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仓库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在库区醒目处应设置“仓库重地、闲人莫入” “严禁烟火”等标示牌。

2、仓库应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贯彻以防为主,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的三防工作。

3、仓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仓库各项规章制度,除工作时间外,不得任意出入仓库。

4、保管员必须坚持在每天下班之前对库房内外巡视一遍,确定无误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锁好库门。

5、定期检查库房内设备用电、照明用电的安全,做到电源用毕即拉闸,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明火和电炉。

6、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及补充更换。仓库工作人员应人人掌握灭火知识及使用消防器具。

7、遵守保密制度,节假日加岗值班巡回检查,库房门窗均须粘贴封条, 上班前经检验后再启封。并且接受保卫、公安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8、认真执行门卫制度,非本库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出入库房、料场。

第二十五条

危险品仓库管理。

1、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所属单位防火负责人的领导下,实行危险品仓库的专人负责制:

2、严禁在危险品库警戒线内吸烟与动用明火;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要小心轻放。

3、严禁在油库警戒线内堆放除油料以外的物品,保持库场整洁。

4、严禁无关人员擅自入库和动用油库设备。

5、汽车进入油库区域,乘员一律下车离开,加油时严禁发动车辆。

6、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带入库内,不准穿带铁掌的鞋进入油库,操作时防止发生火星。

7、运油车应有排气消火装置,不准混装易燃易爆物品,搬运时要小心轻放。

8、库内设备、警告标志和消防器材要定时检查,确保完好,在指定地点放置,不准挪作它用。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保管员有权制止,对不听劝告者将按照业绩考核有关规定予以考核和纪律处分。对造成后果者将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物资维护保养管理。

1、保管员必须负责物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四保”,即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

2、库存物资按不同类别分库、分区、分架储存。做到“四定位”“五五堆放”便于盘点和发料。

3、库存环境必须保持干燥、通风、宽畅。保证库存物资无锈蚀、无霉烂、无隐患、无损坏。

4、对怕晒、冻、潮、震、易碎、易挥发等物资,视不同保管要求,合理妥善保管。对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资,必须存放危险品仓库,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5、凡能进库的物资,必须进库存放。料场设备及大宗器材露天存放的,必须做好防、护、盖、垫。

6、对库存物资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对有储存期限的物资应分期堆放,并标明日期。对即将超过有效期限的物资应及时反映,尽快处理。

7、精密仪器、仪表等贵重物资,必须入柜和加锁或加封。

8、对需要防锈的材料、设备及配件应定期进行防锈保养工作。

9、专人负责、定期保养仓库内的起重设备及工器具。 第二十七条 门卫管理。

1、非本公司员工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库区。

2、公司雇请装卸工凭出入证进入库区。

3、外单位联系工作人员及下班后装卸加班人员出入要进行登记。

4、仓库内的物资出生产基地大门时需凭出门单,否则门卫有权查扣。

5、进入库区人员严禁在库区内吸烟、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明火,需经消防责任人批准。

6、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备,发生火警及时上报。

7、定期检查库区,库区门、窗应有防盗措施,维护库区安全。 第二十八条 工程物资送货至施工现场管理。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在工程物资送达现场的过程中,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手续办事。

2、工程物资供应应与工程进度紧密衔接,物资到货后,应及时做好清点工作。

3、工程设备开箱验收要严格执行开箱检验办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质量检查、数量清点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4、建立送货的专人负责制,选择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

5、建立送货过程的交接制度并建相应的台账。

第六章 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由分管物资的副总经理领导,物资分公司负责全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处理废旧物资。

第三十条 废旧物资的划分:经鉴定,产品过时,技术性能淘汰的报废物资;其他废旧物资。

第三十一条

废旧物资的回收:经生技等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后,对于产品过时、技术性能淘汰并已办理报废手续的设备及固定资产,由生技部核定数量,由各生产单位负责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大修、技改等工程拆换下的废旧物资,由生技部在工程开工前核定废旧物资的数量,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的退库数量退回仓库,并保持原有面貌。由物资公司保管员办理退库手续。拆换废旧物资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列入本工程计划费用。

第三十二条 废旧物资的保管:物资分公司保管员负责对废旧物资分类别、分品种建帐保管。物资公司组织人员修旧利废,结合生产需要修复利用。

第三十三条 废旧物资的处理:经生技部门鉴定,对于修复尚能使用的废旧物资要优先使用,取得最大效益。在公司已属淘汰而在其他单位尚能使用的废旧物资,公司系统内经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批准可直接处理,其它处理都必须采取拍卖的方式处理,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参与。

第三十四条 凡不能利用的废旧物资可以质论价,由公司集中组织拍卖处理。

第三十五条 对上述未提及的有关废旧物资,例如: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计量营销设备等,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进行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物资公公司进行具体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废旧物资处理所得的收入交公司财务部,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到财务部据实报销。

第七章 附 则

公司停车位管理细则范文第5篇

五、案例分析题

(一)2011年5月20日,某市A区税务局税务干部王某、李某在对甲公司2011年3月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开具的手工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虚开发票金额120000元。A区税务局王某、李某以A区税务局名义依法送达了《税务处罚告知事项书》拟对甲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罚款10000元,甲公司接到A区税务局送达的《税务处罚告知事项书》要求举行听证会。税务机关接受了这一请求,并在规定期限内举行了听证,听证会由王某主持。听证会上,双方争辩激烈,听证主持人认为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态度不好,对虚开发票行为狡辩,认识不够,当场作出对甲公司虚开行为罚款20000元的决定。税务机关当场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宣告后交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当场收缴罚款5,000元,其余罚款限期缴纳。

在处理本案过程中A税务局主要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应如何正确处理?

(一)存在不当之处:对发票违法行为未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罚款金额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听证会上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态度不好,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听证会不能由负责调查本案的王某主持;不能当场决定对其虚开行为罚款20000元,不能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不对。

正确处理为:(1)该公司虚开发票,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听证后,对甲公司虚开行为由原来处以10000元罚款变为20000元罚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的规定;

(3)听证会不能由负责调查本案的王某主持,而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4)听证会上不能当场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待听证结束后,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

(5)对甲公司的罚款不符合当场收缴的条件,不能当场收缴。

(二)A劳务于2011年3月份向甲单位输出劳务取得收入15000元,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五金(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充医疗、生育)共计10000元,该单位办税人员按要求缴纳了本月税款,取得了《税务机关通用代开发票》。

请问:

1、该户本月应纳营业税多少?

2、大厅发票代开人员应给A劳务公司开具发票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二)(15000-10000)*5%=5000*5%=250元。

发票最高开具限额是15000元。

(三)2011年5月5日,某县地税局税务人员在对甲银行依法进行的发票检查中发现:该银行所领购的《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丢失25份。在税务人员的追问下,该银行发票管理人员未能说清发票的去向及丢失原因。请问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丢失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举报人王东于2011年3月,向A县税务局举报其所管辖的甲企业,开具了二份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税务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处,对其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行为给予200元的罚款。

请问:主管税务机关对甲企业的处罚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四)A县税务局对该企业的处罚正确。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对该企业处罚金额未超出法定标准。

(五) “楼外楼”酒家,在某市属于中档饭店。2011年4月市民张某决定在该酒家举办婚宴。该酒家老板对张某说,如果不开发票可以给10%的折让,张某认为合算,同意不要发票。办完婚宴后,张某听人说现在地税部门在搞发票刮奖和发票抽奖活动,中大奖机率很高。于是又向该酒家索要发票。酒家不同意,张某一气之下举报了该酒楼。接到举报后税务机关派检查人员依法进行了检查,检查后对该酒楼处于1000元的罚款处理。

你认为地税机关的处理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五)正确。 (1)根据新的《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该案中“楼外楼”酒家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2)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该案“楼外楼”酒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对该酒楼处以1000元罚款在规定的幅度内,所以对该酒楼处于1000元罚款的处理正确。

(六)2011年3月20日群众举报称:某酒店在低价转让发票,老板说其经营的某酒店房租即将到期,另有发展,以前在税务机关所领购的发票没有开具完,现欲转让。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立即派人调查,低价转让发票属实,经鉴定低价转让的发票是假发票。经询问某酒店老板承认,低价转让的X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是用自购的微型印刷机私自印制的,并当场查微型印刷机1台和获伪造的发票监制章一枚;承认并证实印制了面额为100元的X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10本。其中自己使用了发票2本(发票存根已经找到);已转让发票3本,获利1000元(受让者已经承认);结余发票5本(发票已经找到)。请问: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此案。

(六)(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作案工具和非法物品,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5本和发票监制章一枚。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和微型印刷机。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该酒店对出售非法印制的假发票达150份,情节严重,应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该酒店因使用自己印刷的假发票逃避缴纳税款,应按《征管法》第63条之规定经行处理。除追缴税款外,并对少缴税款处于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七)泰华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日开业,账制健全,经营项目实行单独核算,该公司主要开展下列业务:

(1)收购鲜活螃蟹、鲍鱼、龙虾等海产品,对外提供餐饮服务; (2)拥有客房1000套供客人居住使用;

(3)经营有卡拉OK歌舞厅、保龄球、台球等娱乐项目; (4)洗刷车并提供修理修配汽车服务。

根据上述资料说明泰华有限公司应使用发票的种类以及办理发票领购的主要程序。

(七)(1)泰华有限公司应根据业务需求,需用的不同种类发票,应分别到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办理领购手续。其中:所需要的收购海产品和机动车修理修配发票应到国税部门申请领购;客房、饮食、娱乐、洗刷车所需发票应到地税部门申请领购。

公司停车位管理细则范文第6篇

8.1 岗位职责

8.1.1 操巡队队长职责

1. 操巡队队长是操巡队的行政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辖变电所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技术培训、设备维护、文明生产和本操巡队的班组建设等工作。

2. 负责组织编制操巡队内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制定操巡队考核标准,负责依照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及规定对全队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3. 负责操巡队年、月、周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设备巡视、维护计划表、“两措”计划的编制、上报、落实、督促、总结。

4. 负责组织操巡队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文件。领导全队人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领导全队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

5.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全队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6. 负责主持完成上级安排的各类安全活动;负责组织对全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思想工作,负责组织全队人员落实相关岗位教育培训制度,负责落实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措施。

7. 负责对操巡队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违章作业、违章操作人员有权制止和教育。参加队内组织的安全检查,组织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并上报安全报表。

8. 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指挥、协调。 9. 负责领导全队人员及时正确地进行事故处理。

10. 负责制订操巡队大型施工“三措”。担当操巡队大型施工的负责人和重大操作的监护人。

11. 负责落实和参与重要设备检修后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验收、投运准备及启动工作,并编制相关的组织及技术措施。

12. 主持操巡队的运行分析会和安全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并组织落实。

13. 负责对操巡队的事故、障碍、差错进行调查分析,并保护好事故现场、收集全原始资料,并组织处理。参加上级组织的事故调查,参与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防范措施。组织本队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和预控等工作。

14. 定期巡视所辖变电站的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

15. 负责审核各种报表。定期审查各种记录和资料台帐;审核生产、生活用品的材料计划,进行经济核算。

16. 负责本队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专用通信工具畅通完好。 17. 负责完成公司、本部下达的各项任务。 18. 负责协调所辖各变电所的相关事宜. 19. 负责协调操巡队的车辆安全检查、保养及调度。

8.1.2 操巡队副队长职责

1. 协助队长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操巡队的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并对队长负责,队长离岗时履行队长职责。

2. 落实“两票”管理,对“两票”进行检查考核。对运行班、操作班人员的值班纪律、倒闸操作的正确性,以及现场各种记录、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检查考核。有权发布站变操作命令。

3. 参加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及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做好投运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4. 负责操巡队力所能及的维护、事故抢修、安全措施的组织工作。 5. 负责拟定运行人员的班次及审阅现场各种运行记录。负责操巡队安全工器具的管理,保持安全工器具的完好可用。

6. 带领职工按要求完成巡回检查、倒闸操作、设备维护、异常处理等工作,及时审阅有关记录,了解运行情况。

7. 遇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亲自主持准备工作,并参加现场监护。

8. 负责编制操巡队的“两措”计划并监督实施。

9. 负责本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掌握设备健康情况,对缺陷认真分析、分类并上报。 10. 操巡队队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8.1.3 操巡队技术负责人职责

1. 协助队长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操巡队的设备维护管理、技术管理工作,并对队长负责,队长(副队长)离岗时履行队长(副队长)职责。

2. 负责督促操巡队人员严格执行“两票”等各项规章制度,对运行班、操作班人员的值班纪律、倒闸操作的正确性,以及现场各种记录、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

3. 负责操巡队操作、维护、事故抢修、安全措施的组织工作。有权发布站变操作命令。

4. 参加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及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做好投运前的生产准备工作。

5. 带领职工按要求完成巡回检查、倒闸操作、设备维护、异常处理等工作,及时审阅有关记录,了解运行情况。

6. 负责对所辖变电所的异常、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7. 遇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亲自主持准备工作,并参加现场监护,发现并处理各种不安全因素。

8. 负责编订、修订所辖变电所典型操作票,并保证其正确性。

9. 负责本站设备管理、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掌握设备健康情况,对缺陷认真分析、分类并上报。组织本站设备评级工作。定期审核试验报告,发现缺陷及时登录汇报。

10. 督促落实全队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各项技术资料、记录、图纸的正确、完整,符合实际。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记录资料台帐的登录,负责组织进行电能质量分析、经济运行分析等专业技术分析会,负责全队专业报表的正确及时上报。 11. 负责编制年、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各种培训工作,定期进行反事故演习、现场考问。负责本站人员掌握新设备、新技术的培训工作。配合队长做好业务考核工作。

12. 负责编制、修订现场运行规程及技术管理规定。组织解决现场发现的技术问题。

13. 负责各所运行耗材的统计和补充。 14. 操巡队队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8.1.4 操巡队值班长职责

1. 操巡队值班长是当值安全运行的负责人,负责本值的安全、运行和设备维护工作。在行政上属队长领导,业务上属当值调度员和监控中心当值班长领导,配合进行少人值班站的操作等工作时,受当值班长领导。

2. 负责做好交接班工作。负责组织开好本值范围内的班前、班后会,向值班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气候条件,查找危险点,做好事故预想;负责做好所在变电所的各种电脑设备及综自系统、微机闭锁系统和生产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检查及维护。

3. 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安排本值人员做好运行维护、操作、工作票的许可、终结、设备的验收工作;并按运行规程规定及时处理;负责组织填写生产管理系统运行记录,负责审查本值记录。

4. 负责审核所辖无人值班变电所的操作票、工作票的正确性。负责组织、协调本值人员正确处理无人值班变电所各类事故及异常情况;做好开关跳闸及事故后的检查、记录、汇报(先调度、后监控中心、操巡队)工作。

5. 在监控中心遥控操作失灵时,应用“就地操作”手段负责执行以下操作: (1) 分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2) 调节变压器分接开关(遥调); (3) 推拉主变中性点接地隔离刀闸;

6. 组织安排本值的设备巡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汇报)设备缺陷。

7. 负责组织本值人员按计划做好培训、技术管理工作。

8. 检查、安排车辆和通讯工具的使用,保证正常巡视、维护工作的需要。及时向上级通报各所的生产情况和工作中的各类突发情况。

9. 参与新、改、扩建设备验收。对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设备有权拒绝验收。

10. 组织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动、培训工作。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1. 负责变电站的防火、防盗及文明生产;已经交社会化管理的站所负责监督本项工作的开展。

12. 负责做好当值内的防小动物检查工作。

13. 负责做好当值内各种运行工、器具的保管和各个电气室的关闭检查,确保各种生产辅助工具的完好。

14. 完成操巡队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8.1.5 操巡队正值职责 1. 在本值班长的安排下,做好本值安全、运行管理、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处理。若无班长,则经队长同意,履行班长职责。

2. 按规定受理调度(操作)命令,向值班长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 3. 配合值长做好交接班工作,带领副值对无人值班变电所设备进行巡视和切换试验。及时发现并正确分析、判断缺陷的性质,并提出处理意见,做好缺陷的填报、跟踪和消缺工作。

4. 做好设备的巡视、日常维护、缺陷处理工作,带领副值正确处理各类事故及异常情况。

5. 配合当值运行班长确保当值内运行安全,及时制止各种生产现场的违章行为。根据安排,审核工作票及工作票的办理,及时制止无票工作和违章作业,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 负责所辖变电所工作票的许可、终结及设备验收工作。

7. 负责填写或审核运行记录,保证本值各项记录的完整性、正确性。 8. 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9. 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培训工作。

10. 负责做好文明生产工作,及时向上级通报工作中的各类突发情况。 11. 完成操巡队本值班长布置的工作。 8.1.6 操巡队副值职责

1. 在正值的领导下,协助正值做好全部运行工作。 2. 按交接班制度,配合值长做好交接班工作。

3. 掌握所辖变电站在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和设备运行状态,并做好事故预想,发生事故、障碍及异常时正确处理,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

4. 根据调度任务内容填写倒闸操作票,并在正值监护下进行操作。对操作票及操作步骤的正确性负责。

5. 按照正值安排,负责审核工作票及工作票的办理,及时制止无票工作和违章作业,必要时可停止其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 在正值的带领下对设备进行巡视及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正值,并作好记录。

7. 在正值的带领下正确处理各类事故及异常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并执行事故处理的操作。

8. 参与设备验收,对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设备有权拒绝验收。 9. 负责填写有关记录,整理各种记录、技术资料、“两票”。对各种记录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 “两票”的正确性负责。

10. 负责做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的保管工作。 11. 认真参加安全活动,提出安全运行工作的建议。 12. 认真学习技术、业务,及时完成技术培训任务,逐步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13. 负责做好文明生产工作。 14. 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8.1.7 变电站保安人员职责

1. 接受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的领导,完成操巡队委托的工作。

2. 搞好文明接待工作。礼貌接待来变电所的各种生产及工作人员,合理安排进所车辆的停放位置,保障现场生产通道的畅通。 3. 搞好变电站门禁工作,人员及车辆到该站工作前,必须询问身份,进行登记后方可入内。对身份不明人员,应首先通知操巡队进行工作核实,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及时向相关运行人员(部门)通报各类突发情况。

4. 负责防盗工作,经常巡视,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视次数。 5. 严禁在室外和室内设备区动火。

6. 负责站内公共走道及该站管辖内室外的清洁卫生(不含室内设备区)。 7. 负责站内绿化管理,草坪杂草清除等工作。 8. 当全站突然失电、重大设备损坏及发生火灾事故后,及时向操巡队汇报。 9. 负责主管部门交代的其它工作。 8.2 值班制度

8.2.1 操巡队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以后方能上岗值班。 8.2.2 当值的操巡班负责人为当值期间整个操巡队生产的指挥者,所有人员均需服从其调配。

8.2.3 操巡队实行24小时有人在队值班,以确保与监控中心及调度的联系畅通。全体操巡队员在家也应按照应急响应策略,做好临时应急处理准备。

8.2.4 操巡队值班采用四班一倒方式,24小时轮换,每班配置4-8人,即当值班(24小时)、机动班1(行政班)、机动班2(待命)。机动班受当值班调配。当值班应将人员、车辆的调配情况及时向队领导汇报。

8.2.5 计划的工作、操作,当值班应按照优先调配本班和机动2班的人员和车辆的原则进行,遇到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可以调配机动1班的人员。

8.2.6 临时的操作、及事故处理按照就近的原则,由当值负责人调配机动1班的人员和车辆按规定的响应时间到达现场。

8.2.7 值班前四小时及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含待令班)。

8.2.8 值班期间,应穿戴统一的值班工作服和值班岗位标志。

8.2.9 当值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

8.2.10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经队长批准并有人代班。

8.2.11 工作中推行“首问负责制”,即在办公场所和公务处理过程中,首先受到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运行人员,要负责给予办事或咨询一方必要的指引、介绍或答疑等服务,使之最为迅速、简便地得到满意的服务,不允许相互推诿。 8.2.12 当值人员在要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当班的运行监视、维护、倒闸操作及生产协调工作。值班期间进行的各项工作,都要填写到相关记录中。 8.2.13 操巡队员外出工作时,必须保证通讯、交通工具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如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准关闭通讯工具,不得将值班车辆调作它用,不准兼办私事。

8.2.14 严格执行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所有操巡队员在家休息期间(8小时以外),应该按照中心及操巡队安排的轮值表,作为所辖各个变电站的应急响应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乘车前往相应站去完成生产任务。

8.2.15 操巡队应该按照所管辖变电站的设备运行现状制订好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每天至少要预备好两组及以上的运行机动人员,以应对所辖各变电站的运行生产要求。 8.2.16 操巡队人员因故离开岗位一个月以上时,应跟1~2班熟悉情况后方可正式履行操巡工作。

8.2.17 当值操巡人员应认真完成好当值的培训及安全活动任务。

8.2.18 当值操巡人员应认真协助操巡队技术负责人做好所辖各变电站月初的各类生产报表及设备台帐的核对、更新、完善工作。 8.3 交接班制度

8.3.1 必须按照规定的值班轮值表进行交接班,不得擅自调班。

8.3.2 交班工作由当值操巡班长组织全体人员事先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检查应交的物件是否齐全,检查应交的有关事项,整理各种资料、记录,做好有关卫生清洁工作,为下值做好接班后立即要执行的生产任务的准备工作。

8.3.3 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查阅交接班记录,认真了解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运行状况,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

8.3.4 交接班时应互通情况,交班做到安全彻底不漏项,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8.3.5 事故处理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异常,交接班应中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待事故处理或操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后,继续交接班。交接班期间,一般不办理工作票的许可或终结手续。 8.3.6 交接班时如有部分人员仍在变电站内工作,可根据情况,先进行交接班。 8.3.7 交接班后,接班班长应根据当日操作任务及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操作、巡视、许可、维护等工作,交待清楚相关工作中的注意点、危险点,重要和复杂的工作应加强配备人员。各小组应将工具、仪表、钥匙和有关操作票、工作票、记录本及资料准备好,随时准备外出。

8.3.8 操巡班长外出工作时,应指定一人代为履行班长职责。 8.3.9 操作班交班者应交待下列内容:

1. 系统运行方式及负荷分配情况; 2. 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3. 各项操作任务的执行情况,包括未执行和未执行完的操作任务;

4. 设备停送电的变更,保护和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或定值的变更情况; 5. 使用中和已收到的工作票,现场安全措施,接地线装设的组数、编号及位置;

6. 设备修试、校验情况和设备缺陷情况; 7. 各种记录、资料、图纸的收存保管情况; 8. 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

9. 现场公用具、钥匙、车辆、通讯工具有关情况; 10. 本值未完成需下一值做的工作和注意事项等; 11. 变电站安全、保卫、现场工作及人员情况; 12. 变电站电话和电话录音系统是否正常; 13. 微机闭锁装置运行情况; 14.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情况。 8.3.10 接班者应检查下列内容:

1. 检查值班记录及“两票”与交待相符;

2. 检查通讯、车况处于良好状态,工具齐全;

3. 检查值班室卫生清洁,各类物品完整无损、存放有条理; 4. 有关记录填写齐全正确,输变电生产管理系统用微机是否正常(重启检查);

5. 生活用具齐全,存放整齐; 6. 钥匙、工器具等存放整齐;

7. 核对队部所在变电站保护压板的位置。 8.4 工作票管理制度

8.4.

1变电站内各项工作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票和搭票工作以及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工作。

8.4.

2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16:00前送达操巡队,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生产管理系统送达,但传真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执行。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

8.4.

3工作票按站、按顺序编号,一个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8.4.

4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8.4.

5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8.4.6 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不受理该工作票。

8.4.7

值班人员审核工作票合格并与现场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并记入“工作票登记记录”内。

8.4.8

多日工作的首次开工和工作票终结,工作许可人必须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每日开工、收工可通过电话办理相关手续,现场所有安全措施必须一次完成,若需变更,必须由工作许可人同意,由运行人员完成,修试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8.4.9

工作许可后,运行人员可不留在现场,工作中若需运行人员配合,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前向工作许可人提出。

8.4.10

办理工作票延期,工作负责人应提前30分钟通知工作许可人办理相应手续。 8.4.1

1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结束前2小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应及时到现场。 8.4.1

2事故抢修工作,可以不用工作票,但必须使用事故抢修单且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严格履行工作许可制度和工作监护制度。值班人员应将检修工作的详细情况记入运行工作记录簿中。

8.4.1

3操巡队应存有“三种人”名单。

8.4.1

4工作结束,工作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有关记录,交待清楚工作情况、遗留问题等,值班人员方可进行设备完工的验收工作及工作票终结手续。

8.4.1

5已经终结的工作票,应在工作票正页左上角加盖“已终结”印章;作废则盖“作废”印章。变电站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8.4.16

每月检查和评价已执行的工作票,对存在问题的工作票要及时进行分析, 提出改进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做好问题总结和培训。

8.5 操作票管理制度

8.5.

1所有倒闸操作票应以调度命令票或口头命令为依据,严禁无任何依据到现场进行操作。

8.5.

2下列操作可不填写操作票

(1) 事故应急处理。 (2)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8.5.

3倒闸操作票应统一编号,每个变电站在一个内不得使用重复编号。 8.5.

4执行后的操作票应按值移交,每月由专人进行整理、审核、收存。

8.5.

5操作票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严禁并项、添项及用勾划的方法颠倒操作顺序。

8.5.6

倒闸操作票一般使用电脑出票,在网络不通时,可以使用手写票,手写票应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进行填写,书写工整、清洁、不得有涂改现象,

8.5.7

执行完毕的操作票应加盖“已执行”印章。

8.5.8

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因故终止操作,则应在已操作完的步骤下面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中断原因。因故作废的操作票盖“作废”印章。 8.5.9

所有操作必须使用录音,录音文件至少保存一年以上。 8.5.10

操作票各站每月按站票序号顺序装订留存备查,保存期为一年。

8.5.1

1每月检查和评价已执行的操作票,对存在问题的操作票要及时进行分析, 提出改进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做好问题总结和培训。

8.6 设备巡视制度

8.6.1 巡视设备须按照运行规程规定的项目巡查,不得漏查设备及项目。发现设备重大、紧急缺陷时,应及时上报调度及领导并填写缺陷记录;发现设备一般缺陷时,应认真填写设备缺陷记录并报告队领导。

8.6.2 操巡队设备巡视分为正常巡视、全面巡视、夜间巡视及特殊巡视。具体规定如下:

1. 正常巡视:220KV无人值班站每周巡视2次,110KV无人值班站每周巡视1次。

2. 全面巡视:每月不得少于1次。

3. 夜间巡视(熄灯检查):每站每月不得少于2次。

4. 特殊巡视:根据天气、负荷情况及设备健康状况和其它用电要求进行。 8.6.3 除正常巡视外,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每天巡视至少一次,必要时恢复有人值班:

1.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3.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4. 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5. 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期间; 6. 自动化设备通道通信中断。

8.6.4 巡视设备时,遇有事故、异常等情况,应根据上报调度及监控中心,根据调度指令,进行事故、异常情况的处理、倒闸操作及履行工作许可人职责。 8.6.5 巡视时,应对安全用具、生产工具、备品备件、钥匙、通讯、防火、防盗及防小动物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异常、丢失、失效等情况应作好记录,上报处理。

8.6.6 巡视时,应按照变电站现场变电站后台机调度SCADA系统三位一体的原则对变电站实际运行状况(遥测量、遥信量)进行核对。

8.6.7 对已布置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发现工作人员的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 8.6.8 巡视完毕,必须及时向操巡队队长详细汇报,巡视情况及时记录,途中不得逗留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8.7 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制度

8.7.1 一般规定

1. 本制度适用于变电站内所有

一、二次设备,同时包括通风、消防等附属设备。

2. 变电站内设备除应按有关规程由专业人员根据周期进行试验外,运行人员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对有关设备进行定期的测试和试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对于处在备用状态的设备,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定期投入备用设备,进行轮换运行,保证备用设备处在完好状态。

4.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有关内容列入变电站的工作年、月历中,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8.7.2 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1.操巡队运行人员每周应进行2次高频通道的测试,并填写测试记录。 2.蓄电池定期测试规定

(1)酸蓄电池每月普测一次电池的电压,每周测一次代表蓄电池的电压。 (2)代表电池应不少于整组电池个数的十分之一,选测的代表电池应相对固定,便于比较。

(3)蓄电池测量值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次测完电池应审查测试结果。当电池电压或比重超限时,应在该电池电压或比重下边用红色横线标注,并应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设法使其恢复正常值,将检查处理结果写入蓄电池记录。对站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由专业人员处理。

(4)各站应参照蓄电池厂家说明书及相关规程,写出符合实际的蓄电池测试规范及要求,并贴在蓄电池记录本中,以便测量人员核对。

3.变电站事故照明系统每月试验检查一次。

4.运行人员应在每年夏季前对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进行试验。

5.凡变压器装有冷却设备的风扇、油泵、水泵、气泵正常时为备用或辅助状态的应进行手动启动试验,确保装置正常,试验后倒回原方式。

6.冷却装置电源有两路以上的且平时作为备用的电源应进行启动试验,试验时严禁两电源并列,试验后倒回原方式。

7.电气设备的取暖、驱潮电热装置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检查取暖电热应在入冬前进行。对装有温控器的电热应进行带电试验或用测量回路的方法进行验证有无断线,当气温低于0℃时应复查电热装置是否正常。

9.检查驱潮电热应在雨季来临之前进行,可用钳型电流表测量回路电流的方法进行验证。

10.装有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变电站,运行人员每半年应对防误闭锁装置的闭锁关系、编码等正确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并检查锁具是否卡涩。

11.对于变电站内的不经常运行的通风装置,运行人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投入运行试验。 12.变电站内长期不调压或有一部分分接头位置长期不用的有载分接开关,有停电机会时,应在最高和最低分接间操作几个循环,试验后将分头调整到原运行位置。

13.流系统中的备用充电机应半年进行一次启动试验。

14.电站内冷备用所用变每年应进行一次启动试验,试验操作方法列入现场运行规程;长期不运行的所用变每年应带电运行一段时间。

15.电站内的漏电保安器每月应进行一次试验。

16.视警戒系统警戒布防点性能检查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8.7.3 设备定期轮换制度

1. 备用变压器与运行变压器要求一个月轮换运行一次。(根据调度指令执行)

2. 一条母线上有多组无功补偿装置时,各组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次数应尽量趋于平衡,以满足无功补偿装置的轮换运行要求。

3. 因系统原因长期不投入运行的无功补偿装置,每季应在保证电压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一定时间,对设备状况进行试验。电容器应在负荷高峰时间段进行;电抗器应在负荷低谷时间段进行。

4. 对强油(气)风冷、强油水冷的变压器冷却系统,各组冷却器的工作状态(即工作、辅助、备用状态)应每季进行轮换运行一次。将具体轮换方法写入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5. 对GIS设备操作机构集中供气站的工作和备用气泵,应每季轮换运行一次,将具体轮换方法写入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6. 对变电站集中通风系统的备用风机与工作风机,应每季轮换运行一次,将具体轮换方法写入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8.8 事故处理制度

8.8.1 操巡队在接到监控中心事故处理的通知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做好所辖变电站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8.8.2 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

1. 尽快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 处理事故时,应首先恢复站用电,保证站用电系统的正常供电。 3. 尽可能的保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4. 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优先恢复重要用户的供电。 8.8.3 事故时,操巡队负责人要坚持上岗到位,协调事故处理工作。

8.8.4 处理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迅速而正确地执行调度员指令。只有在接到直接领导者的命令以后或者在对于人身安全有直接威胁时,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8.5 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1. 操巡队人员巡视检查中发现变电站的设备运行异常时,应立即报告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调度及生产管理部门,并作好相关记录。

2. 事故处理时,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的将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报告值班调度员、监控中心,报告时应说明变电站名称,并冠以“报事故”,并按调度指令进行处理,如果来不及等待调度指令时,应一面处理,一面向调度作简明报告,事故处理完毕,再作详细汇报。 3. 为了防止事故扩大,现场值班人员在紧急情况下,不须待调度指令,可自行处理的项目如下:

(1) 将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设备停电。 (2) 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3) 当站用电全停或部分停电时,恢复其电源。

(4) 电压互感器保险熔断(或空气开关跳闸)时,可将有关保护短时停用,以便更换保险(或试送空气开关)。

(5) 确认断路器系误跳闸时(系统联络线断路器除外)可将断路器立即合上,事后向调度员汇报。

4. 处理事故时,本单位分管领导人有权对当班的值班负责人发布指示,但不得与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相抵触。

5. 事故处理可以不填写倒闸操作票,但应谨慎操作并做好记录,启动录音,复杂的处理操作应事先填写操作步骤。

6. 如果值班人员不能与值班调度员或监控中心取得联系,应按照操巡队现场运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应尽可能的与调度或监控中心取得联系。

所谓不能与调度员或监控中心取得联系系指各种通讯设备均失效或值班调度员或监控中心没有时间和值班人员联络。

7. 电气设备停电后,既使事故停电,在未做安全措施之前,人员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8. 110KV及以上开关跳闸,操巡队人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做好各种相关记录

8.8.6 除上述规定外,变电站发生事故及异常时,应按调度规程、操巡队现场运行规程等相关规定中有关事故异常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8.9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8.9.1运行中的变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认真做好设备缺陷管理工作是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 8.9.2设备缺陷分为三大类:

1. 危及缺陷:凡严重威胁运行,如不及时处理,即会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的设备缺陷。

2. 严重缺陷:凡威胁安全运行,从其发展趋势看,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设备缺陷。

3. 一般缺陷:凡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虽目前对安全运行无直接威胁,但如长期不处理,则有可能发展成严重缺陷的设备缺陷。

8.9.3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应由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危及缺陷,操巡队领导应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造成事故。需其它部门处理者,应及时上报,并督促尽快处理。

8.9.4操巡队领导应经常检查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尽快督促处理。 8.9.5设备修、试、校中发生或发现的设备缺陷也应做好详细记录。 8.9.6操巡队每月填写设备缺陷汇总表上报变电运行中心。 8.10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8.10.1 变电站设备除按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修外,还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

8.10.2 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维护计划。 8.10.3 对运行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并督促尽快解决。 8.10.4 维护项目及检查周期:

1. 安全用具每月一次。

2. 各种仪表、备品备件、消耗性器材每月一次。

3. 照明系统每月一次。 4. 消防设施每季度一次。

5. 电缆沟防火墙每季一次。

6. 防汛设施在汛期每周一次,非汛期每季一次。 7. 变电站空调、通风和给、排水系统每月一次。 8. 防小动物措施每周一次。 9. 防误闭锁装置每月一次。 8.10.5 完成其它专项维护工作。

8.11 设备验收制度

8.11.1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的

一、二次变电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手续完备方能投入系统运行。

8.11.2 凡新建、扩建、大小修、预试设备验收,均按部颁及有关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新投入系统运行设备,必须进行交接试验,各项交接试验指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系统运行。新建、扩改建竣工验收,施工部门应向变电站移交有关资料,包括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记录、安装竣工图纸、安装记录及试验报告。

8.11.3 设备的安装或检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中间验收时,操巡队负责人应指定专人配合进行,其隐蔽部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中间验收项目,应由操巡队负责人与施工检修单位共同商定。

8.11.4 大小修、预试、继电保护、仪表校验后,由有关修试人员将情况记入记录簿中,并注明是否可以投入运行,无疑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8.11.5 开关检修完毕,特别是保护回路进行了工作的,必须经操巡队遥控断合正常后方可办理完工手续。

8.11.6 验收的设备个别项目未达到验收标准,而系统急需投入运行时,需经市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8.11.7 验收时要注意图纸、资料的收集。验收时应详细询问检修、试验人员的检修内容、项目、地点。孔洞封堵应详细检查。

8.11.8 新安装、大修后的配电装置,防误闭锁装置必须完善,否则不得投入运行。 8.11.9 试验报告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审定和管理。对试验结果不合格的设备应纳入缺陷管理或采取应对措施,报告操巡队领导和变电运行中心生技科。

8.12 运行分析制度

8.12.1 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变电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分析,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止事故措施。

8.12.2 操巡队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运行分析,由队长主持,全面分析所辖变电站的运行情况,并记入运行分析记录簿。

8.12.3 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1. 综合分析每月一次全面分析所辖变电站安全运行、经济运行、运行管理,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可能存在的问题,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其主要方面如下:

系统接线方式;保护装置的配备;设备完好率;保护、断路器正确动作率;两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试验数据、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可调小时;最大、最小出力;耗能指标;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培训情况;记录的填写;资料的管理;文明生产等。

2. 专题分析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针对上述某些问题,进行专门深入地分析。

8.12.4 运行分析活动应记入专用的记录本内,要记录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活动内容,必要时中心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应参加。 8.13 培训制度

8.13.1 操巡队的技术培训工作由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

8.13.2 操巡队应建立技术培训档案。值班人员的各种考试成绩均要归档备查。

8.13.3 每月月底,应根据值班人员的业务能力,立足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下月度培训内容。

8.13.4 培训工作的内容:

1. 掌握

一、二次设备的接线和相应的运行方式。

2. 掌握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技术参数和设备布置情况。

3. 掌握设备缺陷分类和定性标准,能审核设备检修、试验、检测记录。

4. 掌握各级调度、运行维护、安全生产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5. 掌握操巡队现场运行规程,保证倒闸操作的正确性。 6. 掌握各种操作流程、事故处理流程及缺陷处理流程。

7. 掌握各级调度、运行维护、安全生产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以及检修、试验、继电保护规程的有关内容,正确执行各种规程和规章制度。

8. 熟练掌握倒闸操作技术。

9. 掌握变压器并列条件、系统并列条件和操作方法。 10. 能熟练正确地进行事故处理。

8.13.5 每年进行定期的规程考试(包括安全规程、运行规程、调度规程考试)。 8.13.6 定期业务技能培训:

1. 技术问答:每月每人两题。

2. 事故预想:每月每班不少于一次,由值班长负责,队长或技术负责人监督指导。 3. 反事故演习:每月定期举行反事故演习,演习由队长主持,技术负责人作技术指导,安全员作现场安全监督,除演习人员外,其他人员到现场观摩,并集中评议。

4. 技术讲课: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队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开展技术讲课,可指定有一定经验的值班员或邀请其它部门技术人员讲授。

8.13.7 根据系统近期事故、设备变更等情况,不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及反事故演习。 8.13.8 新上岗人员培训、考试

1. 新上岗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经《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襄樊供电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实施细则》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现场参与工作。

2. 班组必须为新上岗人员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学习期间应每月进行测验,分阶段进行考试。

3. 新上岗人员岗前培训一般不少于半年。 4. 新上岗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且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 8.13.9 新变电站投运前培训、考试

新建变电站操巡队应在投产前组织培训,学习现场规程,投运前所有运行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8.14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8.14.1 防误闭锁装置运行管理

1. 防误闭锁装置是杜绝误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电网设备安全的重要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设计、施工、投产。防误闭锁装置的选型、程序设计由安保科负责制定方案(其中微机硬件的选型必须有生产维护中心参与),报中心领导批准。完工后,由安保科组织验收。

2. 防误闭锁装置运行状态必须纳入交接班内容进行交接班,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巡视及缺陷管理应等同主设备,闭锁失灵装置必须挂牌运行,且必须在一个月的周期内消除缺陷。闭锁失灵设备必须实行操作前隔离制度。对闭锁失灵设备进行操作,必须报告安保科,由安保科报告中心领导到场监督。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防误装置的停用应有申报手续,经市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中心分管生产的领导或调度值班员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

3. 运行操作中防误装置发生异常时,应及时报告站负责人,未经调度值班员或中心分管生产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已投运的闭锁装置退出运行或解锁。判断闭锁装置可以退出运行或解锁的前提必须是闭锁装置本身或闭锁回路本身故障而非倒闸操作程序问题。 4. 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到“四懂二会”(即懂得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会操作、维护)。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5. 防误装置的维护、检修工作必须明确责任、落实到班组,各变电站技术负责人(或副站长)为专责人,负责技术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生产维护中心为微机闭锁装置中微机硬件的维护部门,负责硬件维护管理工作。二次回路接线、锁具状态检测器等以及成套高压柜防误机构联锁安装检修由修试人员负责。

6. 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的微机主机光驱、软驱、应予以拆除,USB接口应封存。需要恢复时必须由厂家专业人员或生产维护中心工作人员恢复,工作完毕后应及时还原原运行方式。装有五防程序的微机上禁止装其他程序。

7. 电脑钥匙平时应妥善保管,电池电量充足,若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由安保科联系厂家修理,费用各单位自理。

8. 防误闭锁装置的逻辑关系:投产前、升级后由安保科组织验收;日常维护由各站负责,安保科监督。变电站每半年应进行一次逻辑关系检查、校核,并建立相关记录。 8.14.2 解锁钥匙(包括跳步钥匙)的管理

1. 严格执行省市公司关于解锁钥匙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准备随意降低标准。

2. 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钥匙各变电站只能封存一把,仅供出现危及电网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使用。其他情况下使用该钥匙,属恶性违章。其他钥匙一律由安保科保管。发现站内有第二把钥匙按恶性违章处罚。

3. 正常情况下,严禁解锁操作。

4. 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或刀闸检修调试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解锁钥匙或跳步钥匙的流程:

图2:微机五防解锁钥匙使用流程图

不按上述流程而直接使用解锁钥匙属恶性违章行为。 5. 单一开关的操作(包括事故后的开关复位)必须模拟并使用电脑钥匙,禁止用解锁钥匙或跳步钥匙

6. 调试设备时需要使用解锁钥匙,不准将钥匙交与修试人员使用,必须由当值运行人员全程掌握。

7. 解锁钥匙必须实行闭环管理,使用时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填写申请、审查和批准单)和录音,确保使用流程规范和具有责任的可追索性。

8. 要将高压柜门程序锁当做五防装置同等管理,严禁不按规定开锁。

9. 非设备问题,强行撬锁者,开除工作籍。

8.15 无人值班变电站钥匙管理制度

8.15.1 操巡队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钥匙应集中放置操巡队本部,由操巡队统一管理。每把钥匙应有三套,一套供值班人员工作、巡视、维护时使用,另外两套备用。

8.15.2 无人值班变电站钥匙应包含变电站大门、主控室大门、高压室、站用电室、蓄电池室、电缆室、安全工具室、材料室、防汛器材室、泵房等各类房间钥匙。

8.15.3 无人值班变电站钥匙根据不同变电站进行分类摆放,每次使用完毕后应放置在固定位置,定置摆放并与编号对应。

8.15.4 值班人员在使用钥匙时应对钥匙的站名、领用时间、人员进行登记。并在交接班日志中注明。

8.15.5 值班人员在每次交接班时,必须对钥匙进行检查交接,凡因不履行交接手续造成钥匙丢失,在哪个班发现,就对哪个班考核。

8.15.6 变电站钥匙变更后,应及时进行补充备置,以备生产正常使用。

8.15.7 若因管理不善,造成钥匙丢失或不能使用,而影响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的责任者加重处罚。 8.16 安全保卫制度

8.16.1 变电站为电力生产重地,非本操巡队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8.16.2 变电站大门及设备区、控制室、高压室大门正常时应上锁,需开门时,应随开随锁。

8.16.3 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变电站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汇报处理。

8.16.4 严禁随意关闭防盗报警装置。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有可疑人员擅闯变电站,应立即通知保卫部门。

8.16.5 变电站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汇报。

8.16.6 节假日、或有重要保电任务期间,要加强对设备区的巡视和保卫工作。 8.16.7 非本操巡队人员进入变电站应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变电站。

8.16.8 变电站的安全保卫人员在没有操巡队电话通知时不得允许任何人进入变电站。

8.16.9 值班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大门、围墙等设施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

8.17 操巡队应具备的规程制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 变电站运行导则

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7.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8.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9.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1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1. 输变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12. 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13.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14.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15. 国家电网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 16.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 17.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8.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9.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运行规程

20.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监督规定

21.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防雷工作管理规定

22.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及实施细则 23. 国家电网公司专业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24.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

2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26. 国家电网公司反事故斗争二十五条重点措施及其释义 27.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28. 国家电网公司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 29.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价标准

30.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31.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2. 输变电设备可靠性管理办法 33. 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34.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35. 各级调度规程

36. 操巡队人员岗位职责 37. 无人值班运行管理制度 38. 两票管理制度

39. 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40. 交接班制度

41. 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42. 防误闭锁装置管理制度 43. 运行分析制度 44. 设备验收制度 45.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46. 培训制度

47. 事故处理制度(预案) 48.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49. 运行维护工作制度

50. 无人值班变电站房屋门锁管理制度

51. 现场运行规程(监控中心运行规程、各站运行规程) 8.18 操巡队应具备的技术档案资料

1. 所辖各站典型操作票

2. 所辖各站相关的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 所辖各站设备台帐

4. 所辖各站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 5. 所辖各站设备评价报告 6. 所辖各站设备修试校报告 8.19 变电站现场应具备的技术档案、图纸

1.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2. 变电站设备说明书、合格证 3. 变电站设备出厂试验记录

4. 变电站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报告 5. 变电站竣工图

6.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 7. 变电站事故应急预案

8.20 操巡队应具备的常用图表

1. 所辖变电站主接线图 2. 所辖变电站保护配置图 3. 所辖变电站直流系统图

4. 所辖变电站直流空开配置图 5. 所辖变电站站用电系统图 6. 所辖变电站排水系统图 7. 所辖变电站接地网系统图 8. 所辖变电站消防设施系统图 9. 所辖变电站房间定置图

10. 所辖变电站设备巡视路线图 11. 所辖变电站火灾事故疏散图

12. 所辖变电站事故照明及生活照明系统图 13. 所辖变电站鼠药布置图

14. 所辖变电站主变分接开关档位表 15. 所辖变电站重要线路限流表 16. 黄冈供电公司“五种人”名单

17. 变电运行中心生产指挥系统联系图 18. 变电运行中心工作流程图 19. 所辖变电站保护配置图 8.21 操巡队应具备的记录

8.20.1 操巡队应具备的记录

1. 运行日志(生产管理系统)

2. 断路器动作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3. 操作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4. 定期切换试验记录(纸质或电子) 5. 高频通道测试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6.

一、二种工作票登记(生产管理系统) 7. 二次回路工作记录(纸质)

8. 操作票记录(生产管理系统及纸质) 9. 断路器跳闸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0. 设备检修、试验记录(纸质) 11. 设备缺陷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2. 设备巡视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3. 运行分析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4. 设备测温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5. 安全活动记录(电子和纸质) 16. 培训记录(电子或纸质)

17. 反事故演习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8. 操作指令票、综合指令票、口头令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19. 电容投切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20. 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停用记录(纸质或电子) 21. 事故、障碍和异常运行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22. 故障录波器动作记录(纸质或电子) 23. 工作票(生产管理系统及纸质) 24. 运行分析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25. 接地线(地刀)装拆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26. 保护定值调整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27. 安全工具试验记录(纸质)

28. 设备清扫记录(生产管理系统) 8.20.2 无人值班变电站应具备的记录

1. 微机闭锁装置紧急解锁钥匙使用记录(纸质) 2. 变电站进出人员登记簿(纸质) 3. 工作许可牌出入库登记(纸质) 4. 安全工器具进出库登记(纸质)

9 流程图

9.1 操作流程 调度应将操作任务首先发送到监控中心,属监控中心操作权限内的任务由监控中心负责受令操作并汇报调度和通知操巡队,其它按照操作权限分发到相应的操巡队。

操巡队应在计划操作前做好相关准备,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向调度汇报、告知监控中心,在工作现场直接接受调度指令执行操作,操作完毕后汇报调度及监控中心。

图3 口头令流程图 图4 操作指令流程图 9.2 事故处理流程

发生事故时,监控中心根据综自信号进行事故初步判断并汇报调度,按调度指令或事故处理规程进行处理,同时通知操巡队到现场,操巡队在现场检查故障设备和信号,将事故情况汇报调度及监控中心,并在现场按调度指令进行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完毕后汇报调度及监控中心。

图5 事故处理流程图 9.3 设备异常处理流程

监控中心发现设备异常报警后,立即汇报调度并通知操巡队到现场检查处理。对于操巡队不能处理的设备异常,操巡队应及时向调度、变电部生产技术部及监控中心汇报。

图6 设备异常处理流程图 9.4 工作票流程

检修试验单位按规定填好工作票,一种工作票提前一天送达,二种工作票当天送达,联系操巡队收票,并做好准备,非计划工作或临时工作由操巡队在现场向调度办理相关手续。工作完成后由操巡队向调度及监控中心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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