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1篇
乙方: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安全责任管理条例:
一、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资元,每月15号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
二、甲方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1、由分管校长任组长,幼儿园领导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专职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三、乙方应遵守以下安全条例
1、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按照规定时间出车收车。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车辆,认真做到三勤、四严,文明行车,爱护车辆。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行车记录。
3、工作时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接送时间以学校规定为准,不得私自随意提前或延后接送时问。
4、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电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接听,下班休息好,保证睡眠,以充沛的精力确保行车安全。
5、行车前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做到安全行车,并规划好行车路线,随时备好各种备件和工具。
6、经常学习交通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维护和保养车辆。
7、在幼儿乘车时,车辆要中速行驶,注意避让,协助跟车教师做好安全工作。
8、文明开车,不开情绪车,不开带病车,不开霸王车。
9、工作时间严禁喝酒,更不准酒后开车。
10、接送学生的过程中,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11、违规与事故处理。
(1)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担。
(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办公室,及时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学校安全办公室报告。
12、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13、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
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己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3)有学生下车时,将车停稳至安全地点。家长必须到车门跟前时,由跟车教师开车门,把学生交至家长手中。
14、司机日常工作规定:除学生和护送教师之外,司机不得私自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15、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3)按要求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4)司机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等,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司机对师生,家长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6)司机要服从学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7)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8)司机未经学校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6、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对待家长要有礼貌,对学生具爱心,若遇无理家长,办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学校。
(2)司机若遭到家长投诉,必须及时报告学校。
(3)司机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协助并监督护送教师严格使用接送牌,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其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学生。
17、如搜集到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意见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协助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另交一份到公安部门,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关于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2篇
乙方:校车车主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备,不得提供报废车、套牌车或未年检的车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校车必须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驾驶证、行驶证、汽车各项年审及公安部门签订的年检合格报告证件,缺一不可),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3、校车运行期间,突遇大风大雨、冰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或实际问题(包括接送车辆状况、驾驶员身体状况等),应立即向学校协商解决,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否则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或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
5、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则必须按照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也要追究乙方责任。
6、在合同期间内,特别是在接送时间内,尤其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清洁。
7、合同期间,特别是在校车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应保证自身素质足以应对安全驾驶和突发事故。不准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接打电话、攀谈。如因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责任。
8、照管员应积极管理好学生车上纪律及安全等工作,服从学校的合理安排,在安全的情况下,谨言慎行。
9、甲方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校车的管理,有责任对校车进行正常管理。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
10、甲方有权对每车接送时间、趟次、是否超载漏载等情况进行监督。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关于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3篇
一、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相关部门对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三、驾驶人员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不让车辆带病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四、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坚决做到四“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上下学生一律停靠在安全的地点。
五、严禁酒后驾驶,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六、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七、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不能请人代驾。
八、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时间段生命安全由驾驶人员负责,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九、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不能行驶时,及时告知家长和学生。
十、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和放假时间行校车,确保准点到校,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一、开车进出校园时要减速慢行,注意躲避学生,防止发生事故。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驾驶人员承担所有责任。
翟王镇中(小)学(章):
校长签字: 驾驶人员签字:
关于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4篇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乘车绝对安全,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责任书。
1、 值班教师按时到岗看护好上班之前的每一位入园的幼儿,协助跟车教师保护幼儿上下车。
2、 各班统计好当天入园人数及变动情况。
3、 跟车接送幼儿教师,必须提前到岗,按时、定点(记清上车人数)接送幼儿。晚离时,各班在教室前站好队,核实人数及路线准确无误,待车停稳后,把幼儿送上车,与跟车教师交接好。
4、 接送时,幼儿全部上车坐稳后,由教师关好门窗,再示意司机起步。
5、 途中不准开车门车窗,不准幼儿将手臂、头伸出窗外。教师在车门处就坐。
6、 离园时,各班在教室前站队、清点人数,送到大门口家长的手中。
7、 禁止幼儿私自外出教室或者大门,外出必须有教师看护;教育幼儿不与陌生人打交道,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8、 接送教师必须增强责任心,规范行事,杜绝一切安全隐患。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接送幼儿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
关于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5篇
一、管理范围:李岩海3台校车。
二、责任范围:
1、制订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2、落实随车照管人员,监督司机驾照是否合格。
3、监督检查人及时检查校车安全,并与照管人员签字接交。
4、检查超员超速问题,检查是否系安全带问题。
三、校车责任:使用校车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不能使用:
1、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合理的运行方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5、定人员定座位定时间定线路定车次。
6、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7、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9、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3)、身心健康,无严重的交通违法记录。
立状人:刘景波
主管人: 2013年3月1日 大兴学校校车接送学生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学校应组织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家长、学校签订安全协议书。
一、校车服务提供者职责
1、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要保证车辆年检合格,车况良好,证照及保险手续齐全。
2、学生上下车时,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学生家长和学校负责人履行好交接手续,承担乘车学生的安全责任。照管人员的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3、校车驾驶员的职责: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最高时速不超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驾驶人驾驶校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不许在车内吸烟,不疲劳、不许酒后驾车、不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4、车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许客货混载,不许乘客与学生混载,不违章行驶。极端天气及时启动安全预案。危险路段要组织学生下车通行。
5、因车辆出现临时故障不能接送学生时,校车服务提供者要自行解决学生乘车问题,因疏忽落下学生上下车的,由校车服务提供者负责再次接送学生。
6、在物价部门没有出台收费政策之前,由家长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双方协议收费价格。司机和照管人员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培训。
二、家长职责
1、家长要准时到指定站点接送学生。
2、家长要履行好学生上、下车与照管人员的交接手续。家长承担学生上车前和下车后的安全责任。
3、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乘车秩序、有专用校车的必须乘坐专用校车,在车上系好安全带。
4、家长有义务监督校车,发现违章违规行驶时,及时向交通、交警、教育等有关部门举报。
三、学校职责
1、学校对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和管理,向家长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相关信息,负责早来晚走学生的看护,每学期组织乘车学生进行一至二次模拟逃生演练。
2、学校监督车辆的运营质量,负责考核司机的品行,负责安排学生乘车路线、站点、坐位、科学安排好接送时间(可错时)、乘车组长及每个运行车辆基本信息采集。
3、对司机运营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和监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立即停止其营运,并报告当地政府和派出所。
四、各方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如违反上述各条款,造成一切后果,各自承担经济和刑事责任。
五、此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六、本协议书校车服务提供者、家长、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立状人:刘景波
校车服务者主(含司机、照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校车检查人员责任书
学校校车每个车次的安检和接交签字具体由警卫人员负责管理,确保乘坐校车的学生人数有记录,上车后安全带是否系上,每个车次是否超员,驾驶员是否饮酒和疲劳驾驶。制定以下责任书:
1、审核校车车况。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严禁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
2、选好校车驾驶员。学校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接送安全责任书。
3、确定校车每个车次不超员。安检人员在校车到校、校车出校时要及时检查每个车次是否超员、学生是否系安全带、司机是否饮酒、是否疲劳驾驶,并与照管员签字接交。
4、要及时记录校车日检记录,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学校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5、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的维护保养进行检查,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立状单位:大兴学校
受状人:
2012年3月1日
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
学校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为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与学生教师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学生应遵守:
1、行人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2、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3、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
4、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准驾摩托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显车。
10、认真学习《书院中心小学交通安全守则》,加强安全意识。
11、乘坐校车要安全有序对号入座,不要把头、胳膊探到窗外;在站点等车时要有家长看护,防止学生到公路上玩耍打闹;下车后家长及时接学生,不要在校车前面横过马路;
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
3、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4、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5、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
6、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7、定期召开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
立状人:刘景波
受状人:
2012年3 月1
关于校车安全责任书范文第6篇
为确保幼儿入园、离园、乘车绝对安全,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责任书。
1、 值班教师按时到岗看护好上班之前的每一位入园的幼儿,协助跟车教师保护幼儿上下车。
2、 各班统计好当天入园人数及变动情况。
3、 跟车接送幼儿教师,必须提前到岗,按时、定点(记清上车人数)接送幼儿。晚离时,各班在教室前站好队,核实人数及路线准确无误,待车停稳后,把幼儿送上车,与跟车教师交接好。
4、 接送时,幼儿全部上车坐稳后,由教师关好门窗,再示意司机起步。
5、 途中不准开车门车窗,不准幼儿将手臂、头伸出窗外。教师在车门处就坐。
6、 离园时,各班在教室前站队、清点人数,送到大门口家长的手中。
7、 禁止幼儿私自外出教室或者大门,外出必须有教师看护;教育幼儿不与陌生人打交道,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8、 接送教师必须增强责任心,规范行事,杜绝一切安全隐患。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接送幼儿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幼儿园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