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部岗位及人员设置安排(精选6篇)
工程管理部岗位及人员设置安排 第1篇
工程管理部岗位及人员设置安排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工程管理部的管理水平,完善各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监督,现对工程管理部人员分工情况作如下安排。设工程部主任1名,工程部副主任1名,土建工程师1名,市政工程师1名,安全工程师1名,设备安装工程师1名,资料员1名,共7个岗位。主要工作分工如下:
工程部主任:负责工程部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奖项申报工作、资质升级等工作;
工程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程部各项工作,主要负责施工项目的巡视检查和记录工作;
土建工程师:主要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巡视检查,负责相关奖项申报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监管主任安排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
市政工程师:主要负责市政工程质量巡视检查,负责相关奖项申报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工作;监管主任安排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
安全工程师: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巡视及记录工作,负责相关奖项申报资料的整理工作,完成本部门其它相应工作;
设备安装工程师:主要负责安装工程的质量、安全及统计工作,完成本部门其它的相应工作;
资料员:主要负责资质申报工作,负责办公室的相关事务及其它相应工作。
具体工作分工: 工程部主任
负责工程部全面工作,主管资质申报、奖项、标准化工地(工程)申报,并督导落实编审质量安全手册及相关制度,审核各项方案报公司总工审批。参加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公司的各项指导和检查工作,参加各项目部各项验收、技术交底工作。
工程部副主任
协助工程部主任管理全面工作,负责各项目部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工程)的巡视检查工作,落实各类奖项标准化工地(工程)申报的现场指导工作。组织各项目部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工作,考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管理员工作。负责落实项目部奖惩制度并实施考核,负责工程管理类的方案审核审查工作。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记录工作。组织落实项目部月检制。负责本部门其它工作。协助主任完善质量安全手册。负责各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并有记录。
土建工程师
负责各项目部工程质量巡视检查,配合安全监督员负责落实安全文明资金保障制度并建立台帐;负责资质申报资料中工程业绩资料整理工作;协助完善质量安全手册;完成本部门其它工作。
市政工程师
负责各项目部工程质量巡视检查,配合安全监督员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并有相关记录和台帐;负责现场检查,工伤保险落实情况;协助完善质量安全手册;负责项目部分包合同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处理和台帐登记;负责奖项申报工作。
安全工程师
负责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工地(工程)的创建工作。负责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并有台帐和记录;负责对危险源控制的管理工作,并有台帐记录;负责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相关物资配备情况的登记台账记录;负责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有台帐和记录;负责九大员持证上岗情况及调度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管理工作。完成本部门的其它工作;负责标准化工地(工程)申报工作。
设备安装工程师
负责各工程项目部的临时用电及安装工程质量、设备检查和统计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审核相应的施工方案,配合完成安全标准手册;负责检查各项目部各项操作规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记录;完成本部门其它工作。
资料员
负责资质申报工作,负责办公室相关事务,负责项目公章的管理,负责工程项目统计,施工管理人员统计和相关统计造册工
作。
工程管理部岗位及人员设置安排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不断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现代大学的新型人事制度,根据国家有关人事和劳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和规定的精神,在总结我校流动编制管理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二条
目前国家对高等院校仍实行事业单位的定编管理,学校须严格控制事业编制的规模。同时,由于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各个单位和部门均有一些事务工作和岗位,需要聘用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学校将各种岗位分为A系列和B系列,对两个系列的基本特征、职责、待遇和发展方向进行明确区分。
(一)A系列是指在目前实行国家人事编制管理制度下,学校聘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以及历史延留下来的原固定工等(常称为固定编制人员)。在现行的国家人事管理体制下,这类人员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进入学校,退休后在学校领取退休金享受退休待遇,若国家相关政策改变,则按新的政策执行(如进入社保)。
(二)B系列是指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聘用的从事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的人员;一些阶段性、临时性或某些特殊性工作聘用的人员;一些单位因A系列岗位编制限制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暂时列入B系列岗位管理的人员。这类人员与学校(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不进入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金的个人部分,学校支付单位缴纳部分,离职或退休后享受社保相关待遇。第三条 B系列岗位是一类独立的岗位,受聘的岗位性质不随聘用时间而改变,不能直接转为A系列。B系列人员应聘学校A系列岗位或B系列其他岗位须先完成现聘岗位的聘期。受聘期内应聘新岗位的,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和学校同意。
第四条 B系列人员工作业绩突出,聘期考核优秀,符合同系列高一级别岗位的条件,可申请高一级别的岗位,经学校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 B系列人员在学校聘用的岗位上工作后,符合国家人事和劳动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可按有关规定向学校要求签订B系列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六条 现属固定编制(A系列)的校内待聘人员可应聘B系列岗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用(按B系列岗位的薪酬待遇)。
第七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的B系列岗位设臵、人员聘用及管理。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相关政策。
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暂不纳入本办法适用范围。
第三章 岗位设臵
第八条 科学、合理的设臵岗位,是顺利实施岗位管理的基本前提。学校现有的各类岗位,应根据其工作性质、任职条件和要求进行科学设臵。
第九条 学校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设臵B系列岗位,按工作性质将其分为十类:
(一)B-1岗位:高层次教学科研岗位,主要指从事高层次教学科研工作、实行年薪制薪酬待遇的岗位。
(二)B-2岗位:研究助理岗位,主要指为完成某项科研课题、科研任务或科研管理相关工作,由项目主持单位或负责人从科研经费或项目经费中支付薪酬的、实行协议制薪酬待遇的岗位。该类岗位实行项目制合同管理。
使用专职科研编制设立的B-2岗位,优先考虑国家重点学科,与重点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密切相关的骨干学科,以及承担重大科研或科技开发课题的单位或研究团队。
(三)B-3岗位:短期聘用教师岗位,主要指为完成特定教学任务而临时聘用、实行课酬制薪酬待遇为主的岗位。该类岗位实行项目制合同管理。
B-3岗位的设臵以承担公共课程教学为主,优先考虑现有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超过《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臵与职务聘任规程》中规定的院系。承担公共课程教学的B-3岗位不分级别,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B-3岗位,其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参照B-4教员岗位。
(四)B-4岗位:教员岗位,主要指受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享受相应级别薪酬待遇的岗位。岗位分为四级, 即一级教员岗位、二级教员岗位、三级教员岗位、四级教员岗位。
(五)B-5岗位:管理岗位,主要指受聘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并享受相应级别薪酬待遇的岗位。岗位分为六级,即一级管理岗位、二级管理岗位、三级管理岗位、四级管理岗位、五级管理岗位和六级管理岗位。
(六)B-6岗位:辅导员岗位,主要指受聘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并享受相应级别薪酬待遇的岗位。岗位分为六级,即一级辅导员岗位、二级辅导员岗位、三级辅导员岗位、四级辅导员岗位、五级辅导员岗位和六级辅导员岗位。
(七)B-7岗位:教辅(实验工程)岗位,主要指受聘从事实验、工程等教学辅助工作并享受相应级别薪酬待遇的岗位。岗位分为五级,即一级教辅(实验工程)岗位、二级教辅(实验工程)岗位、三级教辅(实验工程)岗位、四级教辅(实验工程)岗位、五级教辅(实验工程)岗位。
(八)B-8岗位:教辅(图书资料、档案)岗位,主要指受聘从事图书资料、档案管理等教学辅助工作并享受相应级别薪酬待遇的岗位。岗位分为五级,即一级教辅(图书资料、档案)岗位、二级教辅(图书资料、档案)岗位、三级教辅(图书资料、档案)岗位、四级教辅(图书资料、档案)岗位、五级教辅(图书资料、档案)岗位。
(九)B-9岗位:教辅(会计、统计)岗位,主要指受聘从事会计、审计、经济、统计等教学辅助工作并享受相应级别薪酬待遇的岗位。岗位分为五级,即一级教辅(会计、统计)岗位、二级教辅(会计、统计)岗位、三级教辅(会计、统计)岗位、四级教辅(会计、统计)岗位、五级教辅(会计、统计)岗位。
(十)B-10岗位:教辅(编辑、出版)岗位,主要指受聘从事编辑、出版等教学辅助工作并享受相应级别薪酬待遇的岗位。岗位分为五级,即一级教辅(编辑、出版)岗位、二级教辅(编辑、出版)岗位、三级教辅(编辑、出版)岗位、四级教辅(编辑、出版)岗位、五级教辅(编辑、出版)岗位。第四章 岗位聘用条件、组织和程序
第十条 各类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第十一条 聘用组织
B系列岗位的设臵聘用工作,由学校各系列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其工作职责包括:组织制定相应系列岗位设臵方案;讨论审议通过相应系列岗位聘用人选;讨论审核特设岗位设臵方案;受理申诉等。
所在单位的聘用工作,由单位成立的各系列岗位聘用组织负责实施。其工作职责包括:按照学校制定的岗位聘用条件,负责组织本单位岗位聘用申报工作;审议推荐各级岗位聘用人选;完成岗位聘用相关工作。
学校各系列的岗位聘用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学校人事处,负责岗位聘用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聘用程序
在学校核定的职位数内,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设臵B系列岗位及级别。所有岗位设臵须经学校相应系列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同意。
岗位设臵方案获批后,所在单位填写《中山大学公开招聘B系列人员审批表》并提出具体要求,经学校审核(由专项经费支持的,应先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由人事处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级别、工作地点、岗位职责、应聘资格条件、招聘基本程序和报名、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
第十三条 高层次教学科研岗位(B-1)、研究助理岗位(B-2)和单位自筹经费招聘的岗位,可常年公开招聘,其他岗位在每年的四、十一月份统一公开招聘。第十四条 高层次教学科研岗位(B-1)的聘用工作流程:参照学校“百人计划”引进人才相关规定或学校相应系列的岗位聘用委员会确定的聘用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研究助理岗位(B-2)的聘用工作流程:
1、应聘者提交个人学术简历与科研成果清单、来校工作计划、两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以及《中山大学B-2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等材料;
2、所在单位负责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职位数)内,由科研团队(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学校相关主管部门组成招聘小组,根据学校规定的聘用条件组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3、由科研经费或单位自筹经费支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拟招聘人数,报人事处和财务处备案。由“985工程”、“211工程”等专项经费支出的,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人事处和财务处备案。由行政经费支出的,拟聘用人选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按程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学校、所在单位和受聘人三方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短期聘用教师岗位(B-3)的聘用工作流程:
1、应聘者提交个人学术简历、两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以及《中山大学B-3短期聘用教师岗位申请表》等材料;
2、其他程序参照B-4教员岗位聘用程序执行。第十七条 教员岗位(B-4)的聘用工作流程:
1、应聘者提交个人学术简历、两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以及《中山大学B-4教员岗位申请表》等材料;
2、所在单位负责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职位数)内,由所在院系的院长(系主任)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学校规定的聘用条件组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教员须经相关教学主管部门审核;
3、所在单位将拟聘用人选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4、人事处按规定程序提交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5、学校、所在单位和受聘人三方签订聘用合同。第十八条 管理岗位(B-5)的聘用工作流程:
1、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以及《中山大学B-5管理岗位申请表》等材料;
2、所在单位负责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人事处组织(会同所在单位、监察处等相关部门)招聘小组,进行面试(必要时可组织笔试等)和考察;
4、招聘小组根据面试(笔试等)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5、人事处按规定程序报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6、学校、所在单位和受聘人三方签订聘用合同。第十九条 辅导员岗位(B-6)的聘用工作流程:
1、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以及《中山大学B-6辅导员岗位申请表》等材料;
2、所在单位接受报名,并按招聘人数1:1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学生处负责汇总报名候选人,会同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和面试人选;
3、人事处和学生处组织(会同所在单位、监察处等相关部门)招聘小组,进行面试(必要时可组织笔试等)和考察;
4、招聘小组根据面试(笔试等)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5、人事处按规定程序报学校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6、学校、所在单位和受聘人三方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条
教辅岗位(B-
7、B-
8、B-
9、B-10)的聘用工作流程:
1、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明以及《中山大学B-×教辅岗位申请表》等材料;
2、所在单位负责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所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学校规定的聘用条件组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4、所在单位将拟聘用人选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
5、人事处按规定程序提交相应系列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6、学校、所在单位和受聘人三方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章 聘后管理
第二十一条 聘用合同
岗位聘用确认文件为“中山大学×××聘用合同”,分为聘期制合同和项目制合同。
聘用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署,甲方为中山大学(由中山大学人事处代表),乙方为所在单位,即机关部处室、院系、直属单位的行政正职或科研团队(项目)负责人,丙方为受聘人员。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聘用合同明确三方权利义务,包括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期限以及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聘期
B-1岗位:首个合同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不设试用期,聘期届满考核称职,经三方协商同意,可续聘,每个续聘期不超过三年。
B-2岗位:首个合同聘期一般为一至三年。聘期届满考核称职,经三方协商同意,可续聘,每个续聘期不超过三年。聘期原则上不超过研究项目的期限。为了完成某一工作任务而聘用的人员,聘用时签订项目制合同,任务结束即为聘期的结束。
B-3岗位:不设试用期,每个聘期不超过其所承担教学任务的期限,聘用时签订项目制合同,任务结束即为聘期的结束。
B-4至B-10岗位:首个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届满考核称职,经三方协商同意,可续聘,每个续聘期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
对新到校人员一般应设定试用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试用期含在首个聘期内。聘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聘期一年以上(含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聘期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试用期为六个月。
第二十四条 考核
采取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条款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由所在单位负责,聘期考核由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共同组织。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岗位或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第二十五条 其他规定
1、连续受聘B系列岗位满三年者,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报考在职研究生(仅限于非工作时间授课的),不鼓励异地在职攻读学位。脱产进修学习者,须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2、学校或所在单位为B系列人员提供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3、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B系列人员出国(境)工作,按照中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工作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任务及性质签订相应的协议。B系列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出国(境)工作或学习,须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签
第二十六条 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七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学校和所在单位规章制度的,或严重违背学术道德、违反学术规范的;
3、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或违反工作规定、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学校和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
4、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学校和所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8、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学校和所在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使学校和所在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所在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或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量的;
1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其中第11-13项情形,学校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或者额外支付受聘人员1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的;
2、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所在单位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的;
2、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死亡的;
4、受聘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时已经退休的人员除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 续聘 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前,根据岗位需要、本人愿意并且考核称职的,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应在受聘期满之前2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续聘报告。否则,视为无意在受聘期满后续签聘用合同。
所在单位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45日将受聘人员的考核结果、是否续聘的意见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所在单位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签聘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协商终止或者续签聘用合同。
对单位自筹经费聘用的人员,在其第一个合同聘期结束时,所在单位拟续聘的,须就有关聘用后续问题及经费情况等与学校协商一致,方可续聘。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2、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 受聘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要向学校或所在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根据学校或所在单位为受聘人提供的培训费用和未能履行的服务期确定。
第三十三条 有关责任
1、连带责任:学校不聘用与其他单位之间存在尚未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若应聘人员隐瞒事实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造成原聘用单位损失,受聘人应承担相关责任,我校不承担连带责任。
2、领导和管理责任:对本单位所招聘的B系列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管理。因疏于管理而对学校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的,学校将追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第七章 调解与仲裁
第三十四条 受聘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异议,可先与所在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书面形式提请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向政府仲裁机构提出仲裁,也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的B系列人员,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六条 专职科研编制聘用的B系列人员,同时参照专职科研编制的相关规定管理,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包干经费聘用的B系列人员,同时参照学校相关经济政策管理,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列入“985工程”、“211工程”经费聘用的B系列人员,同时参照“985工程”、“211工程”相关规定管理,与本办法有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单位自筹经费招聘的B系列人员,除可以不占用学校核定的职位数、受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单位自筹经费支付外,其他均按本办法规定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 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校本部流动编制人员,按学校制定的过渡办法执行。
第四十一条
工程管理部岗位及人员设置安排 第3篇
一、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层次划分
由于集团公司对成员子公司的投资结构不同, 在财务管理的方式上会有明显的区别。一般来说,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基本上可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两种。一是对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应采用直接管理;二是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列入间接管理;三是对同集团公司只有经济协议或合同关系, 没有参股关系的联营企业, 在财务上只有结算关系不具有管理职责。具体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管理第一层次:全资子公司严格按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管理第二层次:控股公司允许自行拟订财务管理制度, 但重大财务事项由集团董事会审议。
管理第三层次:对参股公司通过委派董事,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掌握财务状况。
二、集团总部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模式及主要管理内容
(一) 财务控制模式的选择
根据XX集团历史、现处的发展阶段、地域跨度以及以新型煤化工、精细化工为主的业务发展战略, 目前财务控制体系应采用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模式, 集权方面, 集团主要是在资金管理、大型投资管理和战略协调的问题上进行集中管理。分权方面, 集团各成员子公司主要对具体性的、战术性的问题, 如:成本管理、费用控制、运营资金的管理等各自运作管理, 集团仅给予宏观指导。保持集团利益前提下, 既发挥集团整体优势又充分尊重子公司法人地位, 体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二) 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主要内容
1.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是集团总部对下属公司最重要的管理手段:设定指标 (包括效益类指标、运营类指标及组织类指标) 评价子公司经营业绩。
2.权限控制
权限控制主要是对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经营决策行为进行控制, 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 预算管理:集团总部根据整体发展规划, 提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 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集团公司控制预算的执行情况, 随时调整偏差。
(2) 投资管理:集团总部对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重组, 以及一定规模的改造、扩建项目进行管理控制。
(3) 资金管理:集团的筹资、融资和内部自有资金的分配, 应由集团总部决策层根据需要统一调度使用。在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内设立财务结算中心, 实行“一个漏斗进、出”的管理模式, 服务于集团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 资产管理:集团内的各子公司应对所管理的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子公司资产的变动事项等应分别经集团总部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对基础的、关键的固定资产投资必须由集团总部决策与控制。
3.信息控制
(1) 集团总部首先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2) 集团总部成立初期, 各子公司定期向集团总部报送会计报表和满足决策层需要的内部管理报表, 逐步建立适宜的、统一的财务网络信息系统, 在集团公司内使用集中式财务软件。
(3) 完善内部审计功能, 更有效地对子公司进行信息监控。
4.人员控制
(1) 向子公司委派总会计师 (财务负责人) , 委派的总会计师人事关系在集团, 由集团总部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并对受派单位进行会计监督, 代表集团总部对子公司、分公司、直属重大项目的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
(2) 负责管理各子公司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业绩考核、工作变动等事项。
三、搭建起集团总部基本的财务管理组织体系、部门基本职能岗位设置及涵盖职责
总结以上集团财务管理的涉及的四大方面, 要求我们必须加强集团总部的专业能力, 按财务和会计两类分设机构, 加强对集团的资金管理, 有效发挥财务管理对集团公司健康发展的促进和导向作用。尽快建立集团统一、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包括会计核算体系、资金管理体系、财务战略规划体系、资产管控体系、预算管理体系。对此五大基本财务管理体系通过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岗位设置加以体现:
五大管理体系及对应人员岗位设置:
从以上财务管理的人力资源上看, 集团总部现有的财务管理人员在数量、结构和专业能力上, 还不能满足未来集团业务发展的需要, 主要存在结构性失调和必备技能的缺失, 需要尽快引进新鲜血液。
四、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五大体系相关职能及具体描述
(一) 会计核算管理
1.统一集团会计核算制度并贯彻执行
2.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的具体工作及财报编制、监督检查指导各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
3.监督、检查各子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集团报表合并工作
(二) 资金及筹资管理
1.制定集团层次的投资、并购、重组以及上市、筹、融资等的方案
2.建立集团财务结算中心, 统一资金调配计划
3.负责集团资金的筹措、运作和使用以及各子公司贷款担保事务的管理
4.监督、检查集团总部、各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 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分析
(三) 财务战略规划
1.制定集团的财务战略、基本管理制度和财务绩效考核指标
2.对集团投资管理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重大合同等政策提供专业的信息支持
3.建立集团财务风险监控与预警体系
4.制定集团会计机构设计原则、会计人员任用标准及财务人员培训计划
5.集团的税务筹划
6.财务信息控制
(四) 资产及产权管理
1.制定集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
2.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各项实物资产等相关工作
3.收集、整理、汇总集团产权数据、信息
4.参与投资项目论证、决策以及项目财务监管工作
(五) 预算、绩效管理及财务分析
1.制定集团预算管理制度
2.下达经营业绩指标, 考核各子公司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3.分析集团及下属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等情况, 评价集团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
4.定期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提出改进建议
总之, 在集团化的财务管理中, 会计核算不再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工作, 而越来越成为基础性的工作, 集团总部财务将更强调财务管理职能的核心地位。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模式也正在激烈的变革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集团公司的兴衰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团的财务管理模式。本文以作者所在的XX大型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为切入点, 阐述以产权为纽带的财务管理层次, 以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并对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组织体系职权定位, 基本岗位设置及涵盖职责等进行探讨, 希望能对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经验和启示。
关键词:集团总部,财务管理模式,岗位设置,涵盖职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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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部岗位及人员设置安排 第4篇
一、工程技术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状
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主体的工程技术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主要聚集地,长期以来,为社会各项基础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此类事业单位中人员结构现状为:一是专业技术人员居多,大多数单位超过70%,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相对较少。二是按现行职称政策,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就可以参加评审,取得资格就聘任。随着时间的推移,高中级职务人员队伍壮大,初级职务人员减少,出现“倒金字塔”现象,导致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失衡。三是部分中层干部,即通常所说的“双肩挑”人员,他们处于管理职能强、专业性需求强的岗位。按照以前的政策,此类人员的工资待遇就高不就低,现在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而管理岗位的晋升空间非常有限,大多数此类人员不愿意转到管理岗位任职。
二、工程技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意义
(一)有利于清晰界定人员类别。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人事管理都是身份管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的职称、职务都是“终身制”。这次岗位设置将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三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层级。所以,人员聘用工作完成后,基本解决了对各类人员界定的问题。
(二)有利于实现全员聘用。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但从近几年的实践看,一直难以真正执行。在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按照文件规定,岗位设置完成后,在人员聘用时,除党群团组织的负责人外,每个人员都要申报相应的岗位,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相应条件等要进行必要的审核,对相应的岗位要规定聘用期间的职责、目标、任务和要求,同时单位还要与每个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因此,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将为实现全员聘用制奠定基础。
(三)有利于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的目的是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这就迫切需要制定岗位设置管理规定,为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基础。只有抓紧做好岗位设置工作,才能缩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岗位设置的时间差,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四)有利于加强人员聘期考核。落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等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制定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科学的、易于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这是一个长期探索的课题。按照文件规定,每个岗位的聘期为3年,聘期结束时要对相应岗位上的人员被聘任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以及晋级、奖惩等的依据。
三、存在问题
在工程技术事业单位中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因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不可避免会遇到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类别不够清晰。目前在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难以严格区分。在工程技术事业单位中大多数人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但也有少数人不是按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的岗位,而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个人的情况而安置的岗位。如专业技术人员在工勤岗位工作,工勤人员在技术岗位工作,有的工勤人员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
(二)因人设岗现象难以避免。如何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计工作岗位,对设置的岗位进行科学规范的评估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具体明确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是岗位设置工作中出现的难点之一。有的单位在经过本单位现有人员情况分析后,在设置过程中首先将“如何安置现有人员”作为前提商定设岗方案,有可能会出现为有资历的人设置“照顾岗”,为有关系的人设置“人情岗”,为喜闹事、惹不起的人设置“特殊岗”等等因人设岗现象。
(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的单位人员结构与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有一定矛盾。如在自治区级的工程技术事业单位中聚集了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他们绝大多数是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根据现行的职称政策本科学历人员在单位工作一年以后,可转正定职为助理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3年后可转正定职为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工作当年即可定职为中级职称,他们停留在初级岗位的时间很短。而工程技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中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岗位的比例为3.3∶4∶2.7,相对而言初级岗位比例设置过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些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或上升空间。
四、对策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要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宣传政策、解读文件,并通过内部网络、会议、板报等各种形式对岗位设置工作的政策条例进行宣传,强化职工对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促使职工深刻领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文件精神,理解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参与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
(二)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
首先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研究、逐字推敲文件精神,明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方法和要求。其次要摸清本单位基本情况。要对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单位编制使用情况、人员聘用情况和在编在岗人员结构状况等,并分门别类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为岗位类别、结构的设置比例提供依据。最后要结合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一要有可操作性,尊重历史。坚持以编定岗、因事设岗的原则,按照科学的比例设置,充分考虑现有人员结构比例与现状。二要有前瞻性,着眼未来。测算单位今后几年内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技术人员的晋升情况,各类各等级岗位的比例情况,在岗位总量和各类岗位设置上留有余地,使处于低、中级岗位的人员看到未来事业发展的希望。
(三)积极稳妥推进人员聘用工作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应对岗位性质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权限、工作责任、岗位任职条件、工作环境、应享有的福利待遇等事项作出综合性的描述,以明确岗位的权限与义务。岗位说明书还要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领导班子研究通过。
3、组织岗位聘用工作。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的岗位聘用程序和岗位条件聘用人员,确定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要以人员平稳过渡为前提,原则上将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其现任职务等级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聘用结果,及时与被聘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四)制定配套制度,完善管理机制
在科学设置岗位的同时,要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方式进行,落实岗位管理制度。一要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在聘任合同中明确责、权、利、酬,按岗位绩效贡献确立工资高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收入分配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二要完善“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聘任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实行“高职低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上岗,能者上岗”。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三要完善激励制度,建立科学、有效、公正、公平的岗位考核体系,探索和完善绩效评估激励制度,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单位团队的创新能力,实现团队和个人的和谐发展。四要有相关部门的配套政策,在实际操作上,人事、编制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对编制核定、人员管理、工资福利、人员进出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配套政策可依。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事业单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切实抓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工程管理部岗位及人员设置安排 第5篇
根据行业的发展要求和公司近年来管理的成功经验,公司规定室内装饰项目部可以设置12.1~12.8共8个管理岗位,但不是每个项目都必须设置8人,项目部应本着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则,设置项目部管理岗位。
1.一般规定。对有些项目合同额较小、有些项目相距较近,应采取: 1)一人多项:有些管理岗位的人员可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项目担任同一职务,如材料员、预决算员等;
2)一人多岗:有能力的管理人员可以在一个项目上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务,如项目经理兼施工员,安全员兼库管员等;但施工员不能兼任质量员,材料员不能兼任库管员等。
3)有些岗位除非总包明确要求必须设置,否则应不设,即使设置也应由8个管理岗位中的人员兼任,如资料员、设备员等。
2.逐步培养的规定。随着企业的发展,项目管理人员的能力和职务也会提高,为避免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每个区域/项目都应制定人员培养计划,在填报“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一览表”(施1-1)时:
1)应明确培养人和被培养人,在内部例行检查/审核时发现的问题,将追究培养人的职责。
2)公司关注项目部每个岗位的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职业资格)、更看重他们的技能和经验(实际能力)。
3.其他规定。有时为满足投标时的承诺,进场后向监理申报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管理及技术人员名单”可以与内部的“管理人员和作业班组一览表”(施1-1)存在个别不一致,但必须确保影响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安全的人员是能够胜任的。
每个岗位应明确职责,相应的各类文件数据表单应由相应的岗位人员处理实施,不应交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完成。
项目经理职责 在项目管理中心的领导下,代表公司全面履行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履约过程中项目的安全、质量、经济利益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好项目印章,审核、签发以项目部名义发出的内、外文件,并承担相关责任。熟悉国家规范、标准,了解施工定额、工艺,掌握公司各项管理程序、规定和要求。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具有对装饰效果总体把握的能力,具备妥善处理与甲方、监理、总包、设计、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关系的能力。积极配合业务联系、业主考察,参与设计及材料调整,配合投标部门编制标书和开标。
6中标后接收投标文件,组织施工员对技术标、预算员对经济标进行分析:
1.提出疑义,参与项目投标交底、设计交底; 2.做好二次经营的策划、列出甲供、甲控材清单。
7在项目评审时实事求是发表意见,参与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在洽谈过程中为项目争取最多有利条件。
8组建项目班子,并根据项目人员配置,落实人员的职责;办理“劳动用工证”和敦促业主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施工手续。审核预算员、材料员汇总的人工、材料,经核算中心比价后:
1.签定与供应商/生产厂的“采购合同”; 2.与作业班组的“承包协议”(A/B)。
10组织编写“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报批,负责审批项目部其他管理岗位策划阶段的下列文件:
1.项目管理目标;
2.特殊过程(关键工序)界定表 3.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4.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5.1000元以下的安全环保管理方案; 6.应急响应预案。
11针对管理人员能力和水平,适时安排、调配他们的工作,负责督促、指导、验证他们项目管理过程的控制情况和结果,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对他们进行岗位培训。认真履行合同,按合同规定及时申请进度款,负责“项目经理部资金台帐”,根据收款比例、工程进度,控制材料、工资的支付比例。将项目现金收入,如“材料配合费”、“卖出废品费”、“拆除旧料费”、“协作住宅装修费”通过财务员上缴公司财务部,按收支两条线管好这些费用。每半个月填报“资金统计 在建工程”、1个月填报“单包人工工资汇总表”。负责项目部发出文件的审核、接收文件的落实,负责及时填报“人员动态”、“班组档案”、“进度汇报”、“分析汇总”等表。负责落实和检查“项目动态管理”中各种记录的填写、传递和留存的执行情况。
17及时制定合理的收尾工作计划,做到分区实施、个个击破;负责通知项目管理中心内检后,报业主验收、交付。
18负责交付后7日内完成与业主的对帐工作;15日内及时将人工、材料应付款报核算中心确认,并向财务部门上报“完工应付款清单”,核对项目成本,签字确认。交付后1个月内将“项目总结”交项目管理中心。负责核对竣工图,审核预算员整理的“分包结算单”、“分包工程量审核表”.21 督促决算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决算文件并送达业主,负责决算审计和工程款的结清。
22负责交付工程的走访和落实保修期内的维修。每半个月填报“资金统计 完工未审定/完工已审定”。
技术负责人职责 1 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过程中的生产技术进度、质量监控、机械、物资的调配使用负总责,是工程项目经理的第一助手和参谋。项目经理不在时,代替主持项目部的全面工作。解释设计图纸和技术规定,审核现场编制的技术规定,并取得业主的认可。提出施工所需要的基本文件清单。例如:技术规定、水电临时设施资料等,以便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协助贯彻安全规程,及时向施工人员提出有关违反安全规程的问题。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防患于未然。监督工程质量的检查工作,监督现场的测量控制工作。参加定期的工程协调会,并在会上汇报有关的工程问题,协助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进行最后的检查。制定质量目标、质量计划和质量控制准则。参与研究和确定施工方案。8 对现场设备、材料进行检查,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按照图纸和技术规定的要求,狠抓项目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随时检查各个施工工序,并对上述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控制。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配合监理人员予以签证。参加质量事故的处理,并提出报告,对需要进行试验分析的项目,负责准备样品,并送试验分析检验。检查现场准备工作是否已经完成,掌握和管理现场的工程变更问题,并定期提出现场工程变更总结报告。接到施工任务后,带领其他技术人员统筹安排整个工程的施工步骤,做好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作好施工图纸的会审复核,测算工程投资的考核,预算的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向施工员或施工人员下达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要求和质量监测控制标准,以及要求的各类原始记录和报表。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各分项工程是否按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作出处理。16 汇总施工员报来的一切工程原始记录,整理分析监测人员报表反映工程质量的技术指标,作出判断,提出修正意见,并通知执行。安排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将竣工工程向业主的移交工作。
施工员职责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项目部内部各施工班组之间施工进度的协调与安排,具有对班组指挥、工序协调、人员调度的能力。熟悉项目应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的规范、标准和施工工艺,了解公司各项管理程序、规定和定额。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具有对装饰效果把握的能力,具有编制“单项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核定”等技术文件的能力。在项目经理授权的情况下,代表项目经理履行与外部的沟通和处理相关工作。协助项目经理:选择作业班组、签定单/双包合同。负责对每一个分项进行一次以上的技术交底(通病与预防措施),当图纸变更应再进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确定施工机具和检测设备。组织各班组在施工前对相关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需要时发“工作联系单”。8 负责根据合同和现场具体情况,编制“项目进度总计划”报业主/监理/总包。负责“工序管理”的策划、实施和“施工日记”。根据需要/计划的安排,召开专业分包会议,组织班组长认真核对图纸、放线,督促整改被查出的安全隐患、质量缺陷,适时组织对班组长、专业班组的培训。根据“项目进度总计划”,合理安排班组、人员进、退施工现场,需要时,按时上报“月(周)进度计划”,负责安排各班组的工程进度和班组之间的沟通交流。根据需要上报“月/周进度计划”,制定合理的材料采购计划;负责各种材料损耗(含甲供材)的控制。13 负责项目部对外沟通、协调,落实有关事项。根据工程进度,负责及时收集“第一册:施工、技术管理记录”和“第四册:竣工图象资料”。根据项目收尾工作计划,落实分区进行、个个击破;负责督促自查、互查、内检提出的质量缺陷。负责整理“第一册:施工、技术管理记录、第四册:竣工图象资料”。17 协助项目经理,编写项目总结中“进度控制”的经验和教训。
质量员职责
1熟悉项目应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和施工工艺,掌握公司各项管理程序、规定,了解施工定额。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能及时、正确报验竣工资料(划分各分项的检验批),具备统筹兼顾项目需要记录与公司要求记录的能力。
3具有对装饰施工图的节点深化的能力,具有绘制“单项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核定”、“工程隐蔽”等配套图的能力,会使用检测器具和校验C类检测器具。
4负责拟定单位工程“管理目标”,确定整个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子分检验批的划分。
5根据业主/监理/总包的要求,确定工程竣工资料的版本和各类信息交流的方式。
6负责项目中“特殊过程的界定”,查验班组长的卷尺和自制靠尺。7根据合同要求,配齐工程验收标准,负责收集项目所在地法规要求和公司发布的管理规定。
8随时掌握公司“质量通病”及其预防的措施,结合现场落实,定期对各班组进行工程质量的专题培训,并做好相应记录。
9根据业主/监理/现场变更的需要,及时出施工图,并经业主/监理确认后下发各执行班组。10负责现场文件和图纸管理、图纸收发记录,负责所有报业主/监理的记录、资料有签收记录。
11接受预算员对隐蔽、签证等记录的指导,负责现场的隐蔽/签证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12负责按照“综合、质量管理目标”制定的方法、周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对查出的质量缺陷的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3负责根据业主/监理/总包的要求收集:“第二册 工程质量控制记录、第三册 工程验收记录。”
14负责根据公司要求收集:“第五册 质量管理记录”、参与编制“质量通病防治”图片、文字的整理。
15每月25日前,负责对“综合、质量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做一次统计分析。16工期超过3个月时,再次查验班组长的卷尺和自制靠尺,在“施工日记”中记录校验情况。
安全员职责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是项目安全施工的直接责任人。熟悉项目应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环保的规范和标准,掌握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的管理程序、规定,了解施工工艺。负责安全、环保管理的内外沟通和协调,对安全、环保的事故、事件负主要责任。
4负责按规定要求设置办公室、普通材料仓库和堆放场地,保证通道畅通;选择通风、干燥、阴凉、隔离性良好的区域设置危险品仓库,落实责任人、灭火器、黄砂桶和防火标识。根据公司“安全、环保交底幻灯片”的要求,负责现场宣传橱窗、管理标牌、标识等公司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策划和布置。
6负责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环保交底”、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建立“保证人员名单”,对新进/换岗员工进行“三级教育”,身份证、操作证、特种作业证留存;需要时安排好后勤住宿、用水、用电。7负责项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建立“项目重大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
8负责项目“危险源辩识、评价”,建立“项目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安1-6)。负责制定项目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目标”和“安全、环保管理方案”。10负责“临时用电验收”、“机具验收记录”、签定“临时用电协议”和“脚手架验收记录”。负责绘制、变动后更新项目“固定设备、电箱分布图、灭火器材分布图”,需要时进行 “场界内外噪声测量”,划定专业承包材料仓库和堆放场地,与项目部仓库同样管理。负责按照“安全、环保管理目标”制定的方法、周期,进行检查,包括统一着装、安全帽、安全带的正确使用等,并对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验证。需要时签定“废弃物清运协议”;负责制定“项目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测。负责按照“安全、环保管理方案”制定的措施,跟踪落实情况,中型机具和脚手架挂牌使用,办理电焊作业“动火证”。负责按照规定的周期,对A、B、C三级电箱漏电保护器进行测试。16 每月25日前,协助质量员对“安全、环保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做统计分析。负责临边洞口护栏的设置和拆除、负责宣传栏张贴和更新、负责成品保护的检查和督促。负责收集第六册:安全、环保管理记录。协助施工员,做好收尾阶段分区/分片/分层的安全文明管理和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负责整理“第六册:安全、环保管理记录”,一周内汇总“安全、环保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需要修订的建议,随项目总结一起交项目管理中心。协助项目经理,编写项目总结中“安全、环保”的经验和教训。
预决算员职责 1 在成本部经理统一调度下,协助项目经理,准确测算项目成本,为项目经营决策提供可靠数据。熟悉国家规范、标准,熟悉所在省、市的施工定额和本项目的主要工序。3 熟悉公司内部定额和项目审计流程,掌握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4 能独立进行材料、人工的成本分析,协助项目经理审核项目直接费,负责对外决算和审计的具体事务工作。参与对招、投标文件的评审、需要时参与投标预算书的编制和参与投标。6 协助项目经理根据图纸和现场实际,负责测算项目成本,提出投标疑问,参加项目投标交底。积极参与材料经营策划,列出甲供/甲控材清单,复核材料采购合同。8 参与在单、双包合同签定前的复核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填写合同经营和起草“项目经营策划报告”。负责根据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及时统计“完成工程量”,协助项目经理取得工程进度款。审核“分包工程量审核表”、“材料、双包月报表”。12 配合项目部,按收到工程款比例,控制直接费的付款比例。根据项目经营策划,实施各项措施,负责指导项目部,收集完善决算、审计的所需的资料。负责竣工后7日内完成工作量的测量,一个月内完成各单、双包的统计、督促项目部完善竣工图。根据项目大小,按时完成决算文件的编制,经项目经理、大区决算经理审核后负责送达业主并签收。协助项目经理上报“完工应付款清单”,负责整理“分包结算单”、“分包工程量审核表”。协助项目经理填报“资金统计 完工未审定/完工已审定”。18 负责决算审计和工程款的结清的具体事务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对照“项目经营策划报告”,编写项目总结中“经营”的经验和教训,并在区域会议中进行交流、分享。负责收集、整理:“第七册
项目资金管理记录”,工程交付后一个月内交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审计报告”及时交核算中心。
资料员职责
1对于工程项目每道工序完成以后,需要施工方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进行汇编整理,并严格按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填写相关内容,定期找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字确认;
2对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要求补填的工程项目资料或者相关资料的签批手续,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要保质保量的完成;
3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原料物资(如钢筋、水泥、油漆等),要求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必要时应附有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对于自已收集整理的各项工程资料进行妥善保管,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不得随意出借给他人;
5按照公司行政部的统一要求,做好项目部各种劳务分包合同及物资采购合同的保管工作;
6每月5日前,将项目部出纳员传来的财务票据通过邮寄的形式传递到公司财务部入账;
7做好项目部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把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轻易泄露给他人;
8工程项目结束后,应将自已经管的各种档案资料及时传递到公司总部统一归档;
9资料员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作调动(或离职)时,应将自己经管的各种档案资料与接收人做好移交手续,并对自己工作期间的工作成果负责;
10负责记录和整理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内容,并将项目部的会议纪要定期向公司行政部上报;
11每月初负责收集项目部各工段提供的材料采购计划单,并对其进行汇总整理后上报公司工程部审核;
12对于公司总部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13负责项目部日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的提出、库存保管以及定期发放工作; 14负责项目部各种印鉴的保管和使用登记工作; 15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其他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材料员职责 在项目经理和公司采供部的统一调配/领导下,负责项目工程所需各种材料的采购工作。熟悉国家、行业、地方主要装饰材料、物资的产品标准,掌握材料抽样送检的要求和检测报告的有效范围。熟悉公司有关材料采购的管理程序、规定和流程,掌握市场、公司材料生产厂/供应商的黑名单,了解施工工艺。
4在保证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经过比价、验收、技巧付款等措施,保证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协助项目经理整理“甲供甲控材料清单”,在开工前一周,向核算中心、采供部分别提出“材料采购预估表”,由核算中心答复“由材供部统一调拨/项目部自购”。
6负责对自购材料“A类物资评价表”、“B类物资评价记录”和“供应商评价表”根据评价结果,建立“供应商(生产厂)档案”。保证选定的材料符合工程的质量和环保的要求,对提供、制作材料小样的把关。
7全面了解项目所需材料的特性、标准、价格等,货比三家,找到市场中最有利的价格,根据选定的供应商(生产厂),按公司规定,评审、传递、签定采购合同(A/B)。
8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有计划地实行材料统购“材料采购计划表”,保证材料按时到达施工现场。
9组织各供应商与项目部密切配合、及时供货;通过有效沟,降低采购成本,扩大利润空间。
10预控特殊材料的加工周期、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和出厂验收,随货送达材料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证明文件交质量员验证。
11对送达工地材料的数量、材料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和批量大小,负责采样送有关单位复试,并将复试报告交质量员。12 协助库管员按规定的周期(周/月)清点甲供和库存材料的数量,以确定采购需求。根据需要参与各类新材料推荐会/展示会,参加公司材料员会议,向公司、区域经理、设计师推荐新材料及新工艺;汇总并在区域内交流装饰材料现行市场价格等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已发生的材料成本和应付款,处理各供应商的材料还款计划。负责对项目多余材料和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作退货处理。协助施工员整理“第二册:工程质量控制记录”中所有应提供的材料“合格证、检验、复试报告”证明文件。协助库管员清点库存材料的数量,转移/调拨至其他项目。协助项目经理,编写项目总结中“普通、新材料采购的”的经验和教训。
库管员职责 在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中心的统一调配/领导下,负责进出施工现场所有的材料、物资、设备和设施的管理。掌握国家、行业、地方主要装饰材料、物资的产品标准,了解材料抽样送检和检测报告的有效范围。熟悉危险品的管理规定,熟悉公司有关材料的管理程序、规定和流程,了解施工工艺。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负责(参与)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协助)安全员布置现场、划分专项作业区域,建立普通材料仓库和危险品仓库,布置“现场宣传、管理标牌、标识”。根据工种的需要,负责各班组工人工作服、胸卡、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的发放(仓1-1)。负责领料制度、领料人员上墙、库内货架排列整齐、挂钩统一、药箱、检举箱齐备。负责设置操作台和分类垃圾架,中型设备刷橘黄色漆,配合电工将A、B、C三级电箱编号。9 协助质量员验收进入现场的所有物资(甲供/甲控)“物资验收记录”,负责建立和及时填写A、B类物资“产品标识和检验标识”卡片。按项目确定的时间(如:早7:00-9:00;中:13:00-15:00;晚:19:00-20:00)发放材料,安排普工工作、协助施工员做好考勤、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填写“仓库台帐”,提高货架利用率、货架和所有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有序。主要材料“产品、检验标识”清晰,同时做到帐、卡、物相符,其余材料帐、物相符。按规定的周期(周/月)清点库存(甲供)材料的数量,检查并确保仓库安全措施有效、易耗品备用齐全,工具排放整齐。按项目部仓库管理要求,检查危险品仓库和专业承包仓库和堆放场地。15 协助安全员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协助施工员做好现场清理、清扫和交付准备工作。将A、B、C三级电箱和灭火器、收归库房,清点库存材料的数量,转移/调拨至其他项目。
值班电工职责 在安全员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员工宿舍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用电,工作时必须穿绝缘电工鞋,严禁带电操作。熟悉国家、行业、地方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标准和规范,熟悉现场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安全运行的各项规定。熟悉公司有关安全的管理程序、规定和流程,了解施工工艺。4 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负责(参与)项目安全管理。
5根据安全员划分的专项作业区域、合理分布、设置一、二级电箱,并对电箱做好编号、接零保护和电缆架空工作,严禁接零/接地混合使用,做好“临时用电验收记录”。按照普通材料仓库、危险品仓库和员工宿舍的用电需求配置符合要求的用电器具、照明灯具、通道和夜间照明,既要保证安全,又要注意节约用电。7 负责对本项目部检查合格的用电机具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工地名称、检查日期、检查人姓名,并在“机具验收记录”中记录检测数据。负责对需接我方电箱的其他单位/部门签定“临时用电协议”,并对其用电机具、电缆线、开关箱进行严格检查,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接入本方现场任何一级电箱。配合安全员布置施工区域灭火器、黄沙桶,设置、悬挂各类警示标牌、标识。落实项目安全管理的前期策划中“施工用电管理方案”的各项工作。11 根据工程进展需要,及时移动、调整电箱、电缆、照明灯具位置,满足施工需要。负责每天进行现场巡视,对1、2、3级电器箱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三相电流是否平衡、电压是否正常、漏电开关能否正常工作、电气元件是否完好,做好测试记录2.3负责每天对用电线路下列内容进行检查:线路是否正常、电缆线是否发热、接地线是否良好、接地线桩头是否固定、电线绝缘层是否破损,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灭火器、黄砂桶等消防、应急器材的分布和有效,并保持检查的记录。
14负责按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检查电焊机一次电源进线长度不得超过5m,二次出线长度不得超过30m;移动用电设备的电源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固定设备金属外壳应有良好接地。负责(参与)项目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工作。
16分层、分区域切断电源,收好电缆、电箱,做好转场准备。17负责(参与)项目安全管理的竣工交付工作。
普工职责 在安全员/库管员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员工宿舍的清洁、卫生。2 熟悉公司有关安全的管理规定,了解施工工艺和流程,懂得材料的分类和危险品的管理规定。3 明确自身存在的重要性:在文明施工,使员工在清洁的环境中争创精品,保证质量,树立企业对外宣传良好的形象,节约材料中普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达到“视工地为家”,不偷懒、不闲聊,做事情积极、主动。了解各种灭火器的性能,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配合库管员布置现场、划分专项作业区域,建立普通材料仓库和危险品仓库,场地有困难的负责划定堆放场所。在仓库和危险品仓库,放置灭火器、黄砂桶并做好防火标识。8 配合安全员对现场宣传橱窗、管理标牌、标识等按公司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布置。
工程管理部岗位及人员设置安排 第6篇
一、岗位设置管理
一、岗位设置或调整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三定方案所确定的单位性质、职能确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的类别。设岗单位类别分为三种:管理型单位、公益型单位、服务型单位。
(一)新成立的事业单位设岗,由单位提出申请,按照三定方案后单位编制数设岗或按照单位实有正式在册事业人员数设岗;
(二)已设岗单位三岗比例、岗位职数重新核定,需本设岗人数超过上一岗位基数10%以上,单位方可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经市局批准后予以调整。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程序:
(1)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2)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三、三类岗位比例的确定: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四、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2.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3.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2.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二、人员聘任管理
一、范围和对象
(一)已完成本事业单位岗位职数审核工作的事业单位。
(二)上一经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专业技术职务首聘条件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首聘。
(三)上一已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并符合同一岗位层级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四)上一取得相应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并符合工勤技能等级岗位首聘条件的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的首聘。根据吉人社字[2016]48号文件规定,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工勤人员,取得高一级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不占工勤技能岗位职数聘任。
(五)上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任命的管理人员,按管理岗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聘用。
二、首聘聘任条件
(一)竞聘高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首聘条件:
1.拟聘任等级岗位有职数余额;
2.符合拟聘任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3.具有相应层级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
4.以考代评取得任职资格的,除达到吉办字〔2009〕65号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聘任高级岗位还需具备相应的职称外语要求。
(二)竞聘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首聘条件:
1.拟聘任等级岗位有职数余额;
2.符合拟聘任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首聘条件
1.拟聘任岗位等级职数有余额;
2.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符合拟
聘
任
岗
位
等
级的任
职
条
件。
(一)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1.资格条件:首先须取得相应层次资格证书,其中包括包括助理级资格证书、中级资格证书、高级资格证书。
2.年限条件:
(1)初级首聘年限条件:取得助理级资格证书后,可首聘至助理级12级,满一年后在有职数条件下可聘到助理级11级。
(2)中级首聘条件: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后,在助理级聘期满三周年后有职数条件下可首聘至中级10级。(1)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任十级(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三年以上。②任十二级(含原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七年以上。(2)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任九级岗位三年以上。②任十级岗位(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③任十二级(含原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十年以上。(3)高级首聘条件:取得高级资格证书后,在中级聘期满三周年后有职数条件下可首聘至高级7级。(1)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任七级(含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三年以上。②任十级(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八年以上。(2)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任六级岗位三年以上。②任七级岗位(含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年以上。③任十级(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岗位累计十一年以上。
(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任职条件:
1.资格条件:首先须取得相应层次资格证书,其中包括初级工资格证书、中级工资格证书、高级工资格证书、技师资格证书。
2.年限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需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需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3.职数条件:在资格条件和年限条件都满足的条件下,必须在本单位工勤职数存在余额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首聘,其中技师职数由全县统筹,取得技师资格人员可直接报人社局批准。
三、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管理岗位。管理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聘用。
(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①按照人事部门审核的岗位设置方案,公布各岗位等级职数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
②本单位符合竞聘条件人员填写《吉安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申请参加竞聘。
③对照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单位对申请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参加竞聘人员名单。
④按照岗位设置方案,在同一岗位层级按岗位等级由高至低依次组织竞聘。单位对所有竞聘人员进行量化打分或考核,对照岗位等级职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
四、首聘的起聘时间和聘任期限 1.首聘的起聘时间为每年的9月1,起聘时间不得早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
2.聘任到期时间为到期的8月31日,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临近退休人员的聘任到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其退休时间。
五、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解聘、低聘、续聘
(一)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触犯国家法律被判刑的;
2.受到开除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
(二)低聘:受到警告、记过处分或考核为基本合格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予以低聘;在竞争上岗中落选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应予以低聘。低聘按低聘至下一层级的最高等级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