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2010年155号文件(精选7篇)
国资2010年155号文件 第1篇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国资委统[2009]155号
各出资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各委、办、局,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工作,确保改制财务审计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等法律法规,现将《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
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本市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工作,规范改制审计行为,保证改制财务审计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企业改制财务审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的改制行为中,委托具有资质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依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改制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资产质量等基本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发表独立审计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监督管理)市国资委依法对本市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工作实施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审计委托管理
第五条(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第六条(委托主体)
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的委托方为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第七条(选聘方式)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按照随机选择、招标等公开方式执行。第八条(资质要求)
承办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低于40人;
(二)拟在改制完成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股权受让对象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等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三)2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
(四)拥有从事企业改制审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并能够适时调配较强的专业人员承担企业改制财务审计任务;
(五)近三年内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对其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六)与企业或企业负责人不存有利害关系;(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审计费用)
改制财务审计费用由审计委托方承担。另有约定的,审计费用从其约定。
第三章 审计工作内容
第十条(审计依据)
受托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以及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改制财务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审计基准日)
改制财务审计应以企业改制方案确定的改制基准日作为审计基准日。第十二条(审计范围)
改制财务审计的范围为改制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或《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三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指审计基准日前三个完整会计及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凡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应当包括企业母公司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三条(审计对象)
改制财务审计的对象包括改制企业母公司及所属境内外全资子企业、控股子企业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企业、单位。
第十四条(审计事项)
改制财务审计的内容应按照财务决算审计的要求执行,并充分关注以下审计事项:(一)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情况;
(二)各项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和计提基础;
(三)企业的资产权属情况,账外资产和账外业务情况;(四)长期挂账的负债性质和原因;
(五)改制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结余的处理情况,以及改制过程中计提的辞退福利等事项;
(六)处置重大资产的依据和原因,资产损失财务核销情况;
(七)正在或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八)或有事项、期后事项、资产抵押及承诺事项(包括对外担保、即将支付的大额款项、未决诉讼等);
(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对企业的影响;(十)以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各期的收入状况;(十一)企业改制产生的相关税费等;
(十二)业务约定书中明确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第十五条(审计意见)
受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对改制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资产质量等基本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第十六条(追加审计)
企业整体改制引入新投资者的,自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企业改制后进行工商登记期间的财务情况应进行专项审计。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工作计划)
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应在审计委托之前,编制改制企业财务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对象、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法、组织方式以及时间安排等内容。
第十八条(备案程序)
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完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后,在实施审计前应由企业集团向市国资委备案。
第十九条(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主要包括:
(一)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备案表(附件1);
(二)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有关决议或批准文件;(三)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第二十条(企业配合)
改制企业应当为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开展改制财务审计工作、履行必要审计程序、取得充分审计证据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得干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活动,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二十一条(审计实施)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改制财务审计工作。
第二十二条(审计沟通)
审计委托人、改制企业、企业集团及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审计实施中的沟通,及时反映改制审计中的问题和情况,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将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遇到的难点和进展情况等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出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本办法,按时向委托人提交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确需延长审计时间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并及时通知改制企业。改制企业存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事项的,应附报审计调整情况表(附件2)。
第二十四条(非标准意见处理方法)
被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改制企业应当针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对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需重新实施审计工作,并将整改后的审计报告报送委托人。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不得作为改制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 审计报告
第二十五条(报告类型)
企业改制过程中应当提供以下审计报告:(一)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改制审计报告;
(二)职工辞退福利(内退人员支出)专项经济鉴证证明;(三)其他约定的报告。第二十六条(报告使用)
改制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经产权持有单位同意后,可作为改制目的使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用于除企业改制以外的其他目的。
第二十七条(报告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改制财务审计工作中,应当重点关注审计事项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计报告披露内容除按照财务决算报告的要求执行外,还应包括以下事项:
(一)若各会计期间主要报表项目余额比上期余额增加或减少超过30%,或者利润表主要项目在比较会计期间增减变动超过20%的,应在附注中说明变动的情况及其变动原因;
(二)说明特殊交易的会计政策选择,如对企业合并类型的判断基础等;
(三)披露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并对资产损失的财务核销情况进行披露说明;
(四)披露各应收款项前五名的欠款单位名称、欠款金额;对个别认定的坏账准备具体列示债权单位名称和计提原因;对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项,同时披露其性质或内容;
(五)对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账款,逐项说明未结算的原因;单笔预付账款超过资产总额10%的,应披露具体原因;
(六)列示金额较大的其他流动与非流动资产的内容和性质;(七)披露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探矿权、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重大资产使用情况;
(八)充分披露企业资产权属关系存在的瑕疵以及企业存在的账外业务和账外资产;(九)对账龄超过1年的预收账款、账龄超过3年的大额应付款项,应说明款项性质、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说明是否已结转或已偿还;
(十)披露应付职工薪酬中属于拖欠性质或工效挂钩的部分;(十一)披露预计负债形成原因和确定方法;
(十二)分期说明所有者权益中各项目的变化情况和原因;若有对以前损益调整致使未分配利润变动的,应对变动内容、变动原因、依据和影响做出说明;
(十三)按照主要业务类别或产品类别分别披露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
(十四)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有附加性限制条件的,应同时披露附加性限制条件。对政府补助限定了用途及会计处理的,也应做出说明;
(十五)对于抵押、担保、票据融资、票据质押、贴现及其他或有事项等相关信息进行完整披露;
(十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第二十八条(档案管理)
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委托的改制财务审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改制财务报告及相关材料,并做好归档管理工作,以备查用。
第六章 审计工作责任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或企业类似权力机构责任)
公司董事会或企业类似权力机构在企业改制财务审计过程中,应对提供的与改制相关的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切实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新老股东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监事会责任)
设立监事会的企业,监事会应当监督指导企业改制财务审计工作。第三十一条(内审机构责任)
企业内审机构在改制财务审计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子企业改制财务审计委托工作;(二)监督和指导改制财务审计工作程序;(三)对于改制中涉及的特殊子企业或难以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境外子企业,按照本办法实施相关的审计工作。
第三十二条(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改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法性负责。第三十三条(国资委责任)
市国资委将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对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的程序进行抽查,并对重点企业的改制财务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限入制度)
对在企业改制财务审计中存在重大错漏、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的,以及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再从事本市国有企业各项审计工作,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第三十五条(后续监督)
对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管工作中反映企业改制财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国资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责任追究工作。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责任的,按本办法第三十四条执行。
第三十六条(追查责任)
对在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国资委或企业集团将责令暂停企业改制工作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特殊行为)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对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其他行为)
国有企业其他非改制行为的财务审计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区县管理)
各区县国资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四十条(解释)
本办法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施行)
本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规范本市国有企业改制中财务审计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统[2006]17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国有企业改制财务审计备案表
2.改制财务审计调整表
国资2010年155号文件 第2篇
1. 惠农资金今年继续增加。
【文件】继续加大国家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 不断增加“三农”投入。
【解读】今年中央应该还会增加对“三农”的投入。2006年中央政府对“三农”投入3397亿元, 在这个基础上, 2007年增加了800亿元, 2008年增加额度又超过1000亿元, 2009年投入7161亿元。按照过去年增千亿的规律, 今年的惠农资金应该达到8000亿以上。
2. 更多农产品享受补贴。
【文件】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 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 启动青稞良种补贴, 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进一步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 扩大补贴种类, 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纳入补贴范围。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 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逐步完善适合牧区、林区、垦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不准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农民交费。
【解读】过去只有小麦、大米、玉米等少数口粮作物能够得到补贴, 今年增加了花生良种补贴、马铃薯补贴、青稞良种补贴。农机补贴今年不但增加了数量, 而且还扩大了种类, 把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也纳入补贴范围。
3.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文件】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 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 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解读】如何放宽户籍制度限制, 推进城镇化改革, 是今年一号文件的最大亮点之一。在我国推进城镇化过程中, 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一号文件主要指出三个方面的思路, 其一是发展大方向问题, 一个是重点, 一个是积极稳妥, 即: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其二是从软的角度, 重点强调解决农民工的户籍、社保及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其三是从制度角度, 要求通过财税、用工、体制等各项改革, 重点解决小城镇的承载力与产业支撑问题。
大力发展中小城市与城镇, 使农村经济变成“双轮驱动”, 即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 是我国“三农”政策的重要战略转移。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的局面, 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小城镇要发展, 要加快, 但又要避免急躁冒进现象, 所以文件讲发展城镇化要积极稳妥地推进。
4. 农民建房也可贷款了。
【文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 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
【解读】让农民享受到金融服务, 尤其是大件的建房、汽车与家电服务, 是一项极大的利民工程。农民由于受制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 房屋不能进行抵押, 所以建房靠贷款一直没有支撑。农民建房可贷款是一项大的政策突破。如果农民可以通过贷款来解决建房问题, 就可以有闲钱来消费了。
5. 建材下乡, 客运下乡。
【文件】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 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 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推进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
【解读】据记者了解, 此前有媒体报道, 《扩大建材下乡政策及实施建议 (初稿) 》指出, “建材下乡”政策一旦启动, 每年可增加国内消费至少500~600亿元。客运下乡也是城乡一体化的表现。过去不少地方, 客运只到乡镇, 农民出行难是一大问题。如果客运真要是下乡了, 将极大地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6. 合作社可以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文件】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兴办农村资金互助社。
2010年“一号文件”哲学随想 第3篇
关键词:关注民生;求真务实;谱写新篇
中图分类号:A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10)29—0108—02
伴随着2010年新年钟声,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七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1月31日颁布。“一号文件”犹如航灯,照亮了三农工作前行的路;“一号文件”犹如号角,奏响了走向农业现代化的号声。读着“一号文件”,不仅心里亮堂,更让人浮想联翩。
一、情系三农,关注民生
《意见》是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研判三农形势,经过慎重考虑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它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情系三农,关注民生的结果。
新一届的党中央领导人长期以来都非常关注三农问题。他们经常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考察农村,关注民生。回想两年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专题研究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于是,在会议召开的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到河南、安徽考察工作。总书记同田间劳作的村民聊农事,问亩产、问销售价格、问农技推广和粮食直补政策落实情况,询民情、听民意,同基层干部群众共商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大计。这些调研,为党作出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的正确决策提供了客观依据。而今,“一号文件”出台前,总书记又向农村出发了。2010年元旦,总书记前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农村,察农情、问农事、讲政策、谈发展,同基层干部群众共商做好三农工作大计。
人民爱戴的温家宝总理也是这样关注三农,关注民生。2006年“两会”结束后不久,他就到陕西农村考察贯彻“两会”精神和春耕备耕的情况;当宁夏中部地区遭受历史上罕见的旱灾时,他同当地干部群众研究抗旱救灾工作的措施;当2007年我国大部分地区猪肉价格大幅上扬时,他到陕西考察了猪肉生产、销售的各个环节,提出搞好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工作的七点要求;特别是今年云南百年不遇的旱灾出现后,他实地察看农作物受灾情况,鼓励村民打井,叮嘱乡亲节水,婉拒老乡倒茶,并作出指示:要想尽一切办法,保证群众的生活用水,要不惜代价尽快缓解人畜饮水困难,绝不能让一名群众没水喝。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人民看在眼里,记在心头。
正因为如此,才有了《意见》的出台,才会有《意见》中的利民惠民措施。
二、求真务实,国民楷模
一年之计在于春,第七个“一号文件”出台前,总书记在新年第一天考察农村,表明了农业、农村、农民在总书记心中的地位,同时,还彰显了总书记的良好的工作作风,他给国民做出了表率:
1.求真务实,重视调研。毛泽东说:“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1]。毛泽东在革命战争时期做过多次调查研究,解放后也通过各种途径作过调查研究,还在党的八届九中全会上强调全党“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使今年成为调查研究年”,可见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党中央新一代的领导人也非常重视调研,特别重视变化了的实际。但是,我们的一些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忽视调查研究。有的人认为,现在有了方便、快捷的互联网,用不着再下基层了;有的人认为,自己长期在一个地区和单位工作,是个“本地通”,就可以忽略调查研究了;有的人则因为工作忙、任务紧,而放松调查研究了;还有的则是沾染了官僚主义的恶习,高高在上而不做调查研究了。这样给工作带来的是停滞不前,损害的是人们公仆的形象,祸害到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的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调查研究的重要性。调查研究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因此,仅仅有思想上的认识还远远不够。社会生活中,那些不科学的调查研究到处可见:有的是“一窝蜂”,表现为随行人员多,装样子,让基层难以招架;有的是“一阵风”,表现为一身官气到基层,坐着轿车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不访农户不进车间;有的是“捞一通”,表现为专门在鱼肥时调研鱼村,果熟时调研果园,年关时下去弄点“年货”,把农村当做环保食品的来源地,把基层当做“孝敬”的发源地;有的是“放轻松”,为了摆脱机关事务的繁杂,打着调研的旗帜,做着懒散的勾当;……凡此种种,皆是不科学的调查研究。我们在工作中,要像胡锦涛、温家宝那样,求真务实,用心调研,不做过场,不摆架子。正如毛泽东曾告诫全党同志的那样:调查研究“第一是眼睛向下,不要只是昂首望天。没有眼睛向下的兴趣和决心,是一辈子也不会真正懂得中国的事情的。”[2] 总书记、温总理身体力行,为全党、全国人民作出了榜样。
2.尊重群众,相信群众。毛泽东指出:“力量的来源就是人民群众,不反映人民的要求,哪一个人也不行”[3],“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2]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是我们克敌制胜的法宝。胡总书记、温总理多次考察农村,这就是坚持群众路线。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群众是主体,因此,构建和谐社会,也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尊重群众意愿,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作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为落脚点。首先,在思想上我们要相信人民群众。邓小平说:“只要我们信任群众,走群众路线,把情况和问题向群众讲明白,任何问题都可以解决,任何障碍都可以排除。”[4] 其次,在方法上要依靠人民群众。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摆在我们的面前。很多旧问题需要继续解决,新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4] 第三,生活上要关心人民群众。特别是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就业、上学、就医、住房等这些突出的民生问题。
3.抓准重点 力求发展。美国哈佛大学历史学博士龚忠武在《中国向农村的贫穷开战》一文中写道:“中国广大的农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从古到今,谁能够解决农民问题,谁就能够控制农村,谁就能够统治中国,就能使中国长治久安。当然,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早就敏锐地看到了中国政治上的这个诀窍,这个千古不易的中国历史规律,所以中国共产党胜利了,国民党失败了。”[5]这段话说得很精辟。中国革命之所以胜利,就是因为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敏锐地抓住并解决了中国革命的根本、重点问题——农民问题。
我国仍然是个农业大国,农村的发展问题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因此三农问题始终是重中之重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提出发展国民经济必须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必须充分注意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并且强调必须十分注意处理好国家同农民的关系。邓小平在1975年8月指出:“工业支援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是工业的重大任务”[6],“农业要现代化,才能适应工业的现代化。工业越发达,越要把农业放到第一位。这就要求工业支援农业。”[6] 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在1982—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在内容上更多的是重视经营体制上的,重点解决农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五个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2004—2009年党中央又连续六年发布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调整结构,增加收入成为了其中的重点。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今年的“一号文件”突出要解决的问题是,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中,农村将发挥着怎样的支撑作用。所以,党不仅在不同历史阶段把三农作为所有工作中的重点工作,而且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三农工作也有侧重点。毛泽东同志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文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学会弹钢琴,十个指头要动,不能有的动,有的不动。弹钢琴就是讲统筹协调。统筹协调好,才能奏出美好的乐章。今天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善于集中时间和精力,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找准突破口,牵住牛鼻子。
三、开拓创新,谱写新篇
20世纪80年代,党中央的“五个一号文件”大大地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收入稳定快速增长。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在前六个“一号文件”的指导下,全国连续六年粮食增产,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六年有较高增长,2009年农民收入首次登上5 000元台阶。农村民生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是,三农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矛盾。比如,农业基础不牢、后劲不足,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与县镇两级筹资筹劳能力不足之间存在矛盾;农业设施、装备落后,主要靠天吃饭,农业结构调整与稳定粮食生产之间存在矛盾;农业富余劳动力总量庞大,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失衡,收入差距仍在拉大。再加上影响农产品价格的因素日益复杂,极端天气事件的增多,这些都制约着三农工作的推进。面对这样的国际国内形势,今年的“一号文件”《意见》在序言中提出了“五个把”——“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这五句话,明确了我们今后工作的方向。中央“一号文件”还提出了“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这四句话明确了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基本思路。因此,我们相信:在一号文件精神的指引下,农业将会上一个新台阶,三农工作将谱写出新的篇章。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改造我们的学习[M].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59.
[2]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毛泽东文集: 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4]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龚忠武.中国向农村的贫穷开战[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国资2010年155号文件 第4篇
1 在草原生态建设方面有新策略
中央一号文件把“构筑牢固的生态安全屏障”作为一个重要部分进行了重点阐述, 并就草原生态工程建设提出了新的策略。
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力度。文件指出, 要切实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 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力度, 延长实施年限, 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退牧还草工程是当前草原生态建设的主体工程, 自2003年开始实施以来, 取得了明显的生态及经济社会效益, 但是, 该工程实施力度偏小、年限偏短、补贴标准偏低的问题非常突出。从总体投入看, 2003~2009年, 国家安排退牧还草资金共115.75亿元, 平均每年16.54亿元, 大约只相当于国家每年用于生态环境建设资金投入的1.65%。据测算, 退牧还草工程区农牧民每退牧1亩 (1亩=667平方米, 下同) 草原, 将增加饲养成本10元以上, 远高于目前国家的补贴标准。因此,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我们有理由期待国家会加快退牧还草项目进程、增加建设投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并对非青藏高原区5年、青藏高原区10年的补助期限分别予以适当延长。
一号文件在强调加大退牧还草工程的基础上, 从战略高度提出了采取统筹推进的策略。文件指出, 要继续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 统筹推进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 加快岩溶地区石漠化和南方崩岗区治理, 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加大草原鼠虫害防治力度。目前,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只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 (2001~2010年) 》中草地治理面积的32%, 任务还很艰巨。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才刚刚起步, 还存在着加快工程进度和统筹好草原生态保护与农牧民长远发展关系的现实问题。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占到土地面积的40%, 南方岩溶地区有1300万公顷石漠化土地亟须治理。全国每年草原鼠害面积4000多万公顷、虫害面积2200多万公顷, 而实际防治面积均不到15%。一号文件紧密结合我国草原生态问题实际, 着眼全局,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关键问题, 分别提出了继续推进、统筹推进、加快治理、加大力度、启动新项目等针对性措施, 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协调全国草原生态建设指明了方向。
2 在草原合理利用方面有新措施
草原既要保护建设, 又要合理开发利用, 只有这样, 才能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 进而实现草原的可持续发展。针对草原的合理利用问题, 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即:落实草畜平衡制度, 继续推行禁牧休牧轮牧;发展舍饲圈养, 搞好人工饲草地和牧区水利建设。
草畜平衡制度、禁牧休牧轮牧制度是《草原法》规定的草原基本利用制度。长期以来, 受落后生产方式的制约, 农牧民收入的增长主要依赖草原家畜数量的增加, 造成家畜严重超载, 草畜矛盾日益突出, 也成为导致当前草原退化、沙化的最重要因素。据农业部监测, 2009年全国草原平均家畜超载率为31.2%, 其中, 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四川、甘肃六大草原牧区家畜分别超载39%、25%、35%、26%、38%、38%。再从禁牧休牧轮牧情况看, 目前全国禁牧休牧轮牧面积约为14.8亿亩, 只占草原面积的1/4, 且由于相关配套政策未能适时跟进, 导致一些地区偷牧、盗牧、夜牧现象时有发生, 禁牧休牧轮牧制度在实施效果上打了一定折扣。今年, 在中央一号文件中, 对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予以特别强调, 这是对此项制度的充分肯定, 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在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方面的明确要求, 有利于推动各地加大工作力度, 加强对草原合理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快出台必要政策、落实相关措施。
舍饲圈养、人工饲草地和牧区水利建设是提高草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当前, 我国草原畜牧业生产仍以原始的游牧方式为主, 不仅生产效益低下, 也不利于草原保护和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工饲草地面积多年徘徊在8000万公顷左右, 只有草原面积的2%, 所生产的人工饲草料, 远不能满足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的作用。牧区水利也极其落后, 广大的天然草原基本没有水利灌溉设施, 草原农牧民总体上依然过着靠天养畜、靠天吃饭的生活。中央一号文件把舍饲圈养、人工饲草地和牧区水利建设作为推进草原合理利用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提出来, 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草畜平衡及禁牧休牧轮牧制度, 有利于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有利于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 有利于加快牧区经济社会发展。
3 在草原承包方面有新要求
2008年和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 都曾提出推进草原承包工作。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 继续推进草原基本经营制度改革。提出“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的要求, 这在中央文件中是首次。
耕地承包、林地承包、草原承包都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 耕地承包工作早已完成, 林权制度改革也正在全面推进, 而占国土面积2/5的草原, 承包工作却依然缓慢, 推行近30年来, 仍有45%的草原没有承包。即使是已承包的草原, 绝大部分并没有落实到户, 处于多户“混用”状态, 难以发挥草原承包的预期效果。此外, 承包管理不到位、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的问题也十分突出。权属是关键、管理是基础、到户是根本, 中央一号文件抓住当前草原承包工作的主要矛盾, 从明确权属、规范管理、承包到户三个方面, 确定了草原承包的基本目标和主攻方向, 这既是对草原承包工作的总体要求, 也是衡量各地草原承包工作落实水平的重要标尺, 有利于规范承包工作、加快承包进程、提高承包水平。
4 在体系建设方面有新突破
草原监理体系是依法监督管理草原的专门执法队伍, 是维护草原生态安全、促进草原合理利用、保障草原地区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一号文件提出“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 强化草原执法监督。”这在中共中央文件中是首次, 是推进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
我国草原监理体系是根据新修订施行的《草原法》要求, 从2003年起才开始建立的。由于起步较晚, 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等原因, 存在着机构不健全、力量薄弱、素质不高、装备落后、经费短缺等突出问题。从全国看, 目前只有约1/3的地 (市) 和1/5的县 (旗) 设立了草原监理机构, 且大部分是与草原站、畜牧站等单位合署办公;南方有的省份监理机构仍为空白。从草原生态工程区看, 还有21%的退牧还草工程县和42%的京津风沙源工程县未建立草原监理机构。从人员规模看, 全国平均5.3万公顷草原才有1名草原监理人员。从设施装备看, 各级草原监理机构, 特别是基层的县级草原监理机构, 普遍缺少必要的执法监督和办案取证设备, 办公条件也十分简陋。
当前, 草原破坏问题日趋严重, 非法开垦草原、乱采滥挖草原野生植物资源、非法征占用草原、非法进行矿藏开采、非法买卖和流转草原等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据估计, 全国每年发生各类草原违法案件数万起、直接破坏草原20万公顷以上。由于监理体系落后, 难以适应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 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 一些违法案件得不到有效查处, 显然, 这种现状必须尽快扭转。
党中央充分把握当前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的现状, 提出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 强化草原执法监督, 这既是对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必要性、紧迫性的充分肯定, 也是对监理体系履行草原执法监督职责的明确要求。贯彻中央文件精神, 就必须在健全机构、理顺体制方面有新突破, 在增加投入、完善设施、改善条件方面有真行动, 在提高素质、规范行为、增强能力方面有快发展。
5 在补贴政策方面有新举措
从2006年开始, 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要求加快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但今年的文件突出了资金筹集, 在措施和力度上明显加强。文件指出, 加大力度筹集森林、草原、水土保持等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推进西藏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与此同时, 文件还特别强调“逐步完善适合牧区、林区、垦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这表明, 中央将强化对牧区的农业补贴政策, 让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享受更多的实惠。
近些年来, 草原地区为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 做出了不少的牺牲, 放弃了一些发展的机会, 草原畜牧业发展受限, 草原资源开发利用受控, 在客观上影响了农牧民增收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照讲国家理应采取相应的补偿政策, 来弥补草原地区因生态保护所造成的损失。但从实际情况看, 尽管国家逐步加大了对草原地区的投入, 并在个别地区开始了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 但力度还很不够, 受益面还很有限。近十年我国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资金近1万亿元, 而草原累计投入只有约240亿元, 仅占2.4%, 这与广大农牧民和草原地区所付出的草原保护代价相比, 相差甚远。一些单位和个人, 征占用草原搞建设, 开采草原矿藏, 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但却很少拿出资金回馈草原、恢复草原植被。一号文件强调加大力度筹集草原等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其涵义就是要广开资金渠道, 想方设法加大对草原的投入, 这对于调节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的利益关系, 突出“谁开发、谁保护, 谁破坏、谁恢复, 谁受益、谁补偿”的基本原则, 调动广大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
草原地区的农业生产有其自身的特点, 以发展草原畜牧业为主, 它与农区以粮食生产为主有着根本的区别。近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 但这些政策主要是针对农区和种粮农民, 而草原地区则难以从这些政策中受益。以内蒙古为例, 2009年全区仅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三项, 就使农民人均获得政策性收入368元, 而牧民则基本享受不到;“十一五”以来, 全区牧民收入低于农民3.83个百分点。因此, 一号文件要求逐步完善适合牧区特点的农业补贴政策, 旨在将现行农业补贴政策扩大到草原地区, 从而增加农牧民收入。从当前情况看, 将牧草良种补贴、种草直补、草畜平衡补贴以及草原牧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逐步纳入农业补贴范围, 是完全可行的。
国资2010年155号文件 第5篇
【背景材料】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于2009年12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系统总结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研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务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政策措施,全面部署2010年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2010年2月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这是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第七年制定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文件指出,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毫不松懈地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继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考点链接】
一、经济常识
1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基本思路中的“稳粮保供给”、“强基增后劲”充分体现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2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以及“增收惠民生”、“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等说明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
3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对生产具有反作用。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体现了消费对生产的反作用。
4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经济主要靠采用现代科技,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的“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和会议提出的“抓好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建设”、“加强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等,体现了现代科技的作用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必要性。
5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单纯的市场调节具有自身的局限性,会造成经济的波动和资源的浪费。只有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才能弥补市场的缺陷,实现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努力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持价格合理水平”,体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
二、哲学常识
1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会议正确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并依据客观实际提出了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三农”工作基本思路,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2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会议强调,2010年中央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文件。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主题。这是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研判“三农”形势,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经过慎重考虑作出的重大决策,必将对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繁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是孤立存在的。会议指出,我国“三农”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为党和国家战胜困难、共克时艰赢得了战略主动,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提供了基础支撑,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这充分体现了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4坚持以科学理论作指导。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决足认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这要求人们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中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了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
5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会议在分析2009年“三农”取得的成就及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形势时,坚持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中提出“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等,体现了首先要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坚持重点论的思想。
6坚持内因和外因相结合的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它要求我们坚持内因与外因相结合的观点,首先要重视内因的作用。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的“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体现了促进农村发展要重视外因的作用;提出的“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则体现了要重视内因的作用。
三、政治常识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组织经济建设和搞好社会公共服务是我国重要的对内职能。“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是国家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搞好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利益的捍卫者。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宗旨。“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等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机关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3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国家政权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200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召开以及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体现了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部署有关农业发展的方针措施,则体现了党的政治领导。
4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综合演练】
201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据此回答1~4题。
1从经济学上讲,“稳粮保供给”是因为()
A粮食价格的高低受供求关系的影响
B粮食是国民经济基础的基础
C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D粮食价格是其他商品价格的基础
2从政治常识看,“增收惠民生”主要体现了我国的()
A国家职能
B党的地位和作用
C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
D国家性质
3“增收惠民生”主要体现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
A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B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C先进的、革命的、科学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发展起促进作用
D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4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看,“改革促统筹”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B事物是变化发展的,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C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D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会议强调,2010年着力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继续加强农业基础,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继续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继续增进农民福祉。据此回答5-6题。
5通過经济结构调整继续加强农业基础,主要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B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
C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D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原理
6从经济学上讲,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主要依靠()
A国家的宏观调控
B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C政府的引导和扶持
D企业的积极参与
2010年“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务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这是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据此回答7—8题。
7下列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的举措有()
①提高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水平②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③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试点步伐④推进农村信息化,健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8“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的哲学依据是()
A一切从实际出发
B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原理
C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D事物是变化发展的
9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
请依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我国应采取哪些措施扩大农村的消费需求?
(2)材料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哪些道理?是如何体现的?
参考答案:1B2D3B4C5D6B7D8B
9(1)①加强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②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利农惠农政策,激发农村的消费需求。③继续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政策,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④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确保农民3131资按时足额发放。⑤引导农民改变落后的消费观念,提倡科学合理消费,适度消费,既要反对铺张浪费,又要防止消费滞后的现象。
国资2010年155号文件 第6篇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继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做强农业,必须尽快从主要追求产量和依赖资源消耗的粗放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要不断增强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顺序,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作用,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强农业生态治理,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二、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富裕农民,必须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要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
三、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繁荣农村,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四、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农村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完善顶层设计,抓好试点试验,不断总结深化,加强督查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深化水利和林业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五、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国资2010年155号文件 第7篇
早在文件发布之前,便有了“2010年一号文件仍会定格‘三农’”的言论出现,或许是胡锦涛总书记“各级财政收入再严峻,各级财政对‘三农’投入也要增加”的指示,亦或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给‘三农’投多少钱都不心疼”的表示,而且2010年1月1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到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农村考察时,再次强调了要千方百计确保“粮食生产不滑坡,农民收入不徘徊,农业农村好形势不逆转”,这些都明示了一号文件的主题内容。
“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是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基本思路,按照这个思路,文件从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加快改善农村民生、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5个方面出发,明确着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与此同时,一号文件还强调了2010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从以上“强调”中,不难看出,中央已经将“三农”问题和宏观、经济贸易、城市化、工业化联系得越来越紧密。
更加注重城乡统筹
2004年1月30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发布。
2005年1月30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发布。
2006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
2007年1月29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
2008年1月30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发布。
2009年2月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发布。
分析2004年-2009年的6个中央一号文件可以看出,如果说前六个一号文件都是强调“粮食稳定,农民增收”,那么,2010年第七个中央一号文件则更加注重城乡统筹。
刚刚上任的农业部部长韩长赋,长期在基层工作,对城乡发展有着独到的见解和体会。他曾表示,当前中国有很多不平衡,包括农业与工商业发展不平衡、城市与农村发展不平衡、东中西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等。其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包含上述其他不平衡。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认清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正视并努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总体思路就是城乡统筹考虑,推动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因此,必须加大城乡统筹发展的力度,加大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力度。
2010年2月1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国务院新闻办表示,“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特点和必由之路”。“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把扩大农村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关键举措”。统筹城乡发展涉及一系列体制改革,今年明确提出要以改革促农村。近年来,城乡统筹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今年则要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公民权利、社会保障等方面夯实。而启动农村体制改革,重点在土地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
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则认为,“农民真正进城”的关键在于放宽小城镇农转非的户籍政策。要让农民进得城、留得下,就要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变成城镇人。
其实,早在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也作出了明确指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城镇化推进要把握两个重点:一是要注重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发展,二是要把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变为城市居民的过程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
投入增加,比例稳步提升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定格“三农”问题,人们最为关注的莫过于2010年的“三农”投入力度。虽然文件中没有明确中央财政2010年对“三农”的投入比重,还有待于在3份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得到确定,但是根据“三农投入总量增加,比例稳步提升”的文件要求,2010年增加“三农”财政投入毋庸置疑。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写入“比例稳步提升”,这一要求不仅明确了“三农”资金投入的总量,更重要的是确定了投入金额所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要稳步提高。此前的中央一号文件虽然也曾要求各级财政要保证“三农”投入的增长,但并没有明确与财政收入的比例关系,使得之前投入数额所占财政收入的比例高低不均。而今年的一号文件已经表明“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继续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
有知名人士透露,今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有望突破8000亿。而2004年新世纪的第一份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时,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只有2626亿。以此可见,中央对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
“三农”工作的发展,要以稳固农村基础为前提,所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最开始就提出要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把林业、牧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首次纳入补贴范围,将提高种粮直补、良种补贴等四项补贴增幅,在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的基础上,良种补贴还将把花生等之前不能享受补贴的经济作物纳入补贴范围;首次提出要在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允许各地根据实际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也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这将有利于提高我国800个产粮大县的种粮积极性,维护我国粮食安全。
一号文件一公布,国家已经开始行動。日前,国家公布了2010年小麦等最低收购价,其中,小麦收购价同比提高了3%-7%。这一行为,一改过去的做法,使得粮价走在了粮食生产的前面,尽早地给了农民信号,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
高度关切“新生代农民工”
如今农民工队伍中,80后、90后农民工已经占到农民工总数的60%,这些“第三代农民工”的不断涌现,必然会带来一些更为复杂的新问题。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一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这个词,并表示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传递出中央的关切力度。
有资料显示,“第一代农民工”出现在改革开放后,在非农忙时,为一些乡镇企业做工。这一代农民工没有引起太多关注。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随着沿海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出口大量增加,外向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需要大量工人,当时出现了农民工跨地区流动现象,大多长年打工,而且很多进城,他们属于“第二代农民工”。
“第三代农民工”也就是文件中提到的“新生代农民工”均是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出生的,拥有更高文化素质,大多数从未种过地,很大一部分是随着进城打工的父母在大城市长大,他们更多的追求在城市工商业就业,希望在城市落脚生根。
面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问题,韩长赋部长日前表示,从根本上说,产生农民工问题的制度根源是城乡二元结构和长期的计划经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必须打破城乡分治,进行制度创新。城市要承认他们,接纳他们。现行市场经济体制已不可能拒其于城外,我国大规模城市化、工业化需要高素质劳动力、高素质市民,因此要因势利导,打开“城门”,接纳他们成为城市和现代经济一部分。
面对农民工这支庞大的新兴群体,韩长赋部长认为,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通盘规划,循序渐进,对此,一方面大中小城市要协调发展,另一方面要对农民工进行职业能力培训,使他们适应城市生活,引导、教育他们成为合格市民,同时要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使他们享受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