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车辆使用费报销规范(精选6篇)
公车车辆使用费报销规范 第1篇
公务车辆使用费报销规范
一、燃油费报销规范
(一)报销凭证:加油卡充值凭证、机打发票、车辆公里数(油费充值时上报综合部车辆管理员),缺一则不予以报销。
(二)凭证要求:
1.车辆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卡充值凭证上的充值卡号须与本车充值卡号一致,否则不予以报销。
2.加油卡充值凭证上的充值时间、充值金额须与油费发票上的出票时间、油费金额一致,否则不予以报销。
3.加油卡充值凭证上的用户姓名为不记名卡,显示为其他用户姓名的凭证将不予以报销。
4.燃油费机打发票须盖有发票专用章、收款单位须与实际充值地点相符、每次燃油费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出现无发票专用章、收款单位超出行车范围、充值金额超出1000元任意一种情况的不予以报销。
4.(1)车辆百里油耗参考标准:汉兰达车型每百里油耗为11.5升;普拉多车型每百公里耗油为13.5升;江西五十铃车型每百公里耗油为8升。根据个人开车习惯及路况可在参考标准10%的范围内进行浮动)。综合部车辆管理员根据此标准对车辆油耗进行审核并不定期对车辆公里数进行实地核对,如出现车辆油耗超出标准值过大、谎报公里数等弄虚作假行为,则将对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报销规范
(一)报销凭证:发票
(二)凭证要求:
(1)发票须需盖有发票专用章,无章发票不予报销。
(2)路桥费发票上显示的出票时间、地点须与车辆实际外出时间、所走路线相符,否则不予报账。
(3)停车费、洗车费发票章上的出票单位超出行车路线的不予以报销。
三、维修、保养费报销规范
(一)报销凭证:《车辆维修申请单》、材料清单、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凭证要求:
(1)报销凭证由修理厂送至公司进行报销,一般情况下不得由驾驶员代送。
(1)结算费用预估为2000元以下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须有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签名;结算费用为2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须公司主管领导签名,否则不予以报销。(2)材料清单上须有驾驶员本人的确认签字,修理厂应按车辆真实的换件、机械磨损等情况做材料登记。
(3)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地点为公司协议修车厂,如驾驶员擅自更换维修、保养地点,则产生费用一律不予报账。
(4)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2015-2016年生产车辆维保服务框架合同》协议内容,当月产生的车辆服务结算费用须在当月内进行结算,修理厂应及时将发票送至公司综合部,不得跨月结算,否则公司有权拒付。
附:
一、汽车保养的作业计划
定期保养:7500公里换机油一次及三滤(机油格、汽油格、空气格);定级检测:10000公里二级保养一次(检测、调校、紧固为主,按磨损程度(刹车片磨损程度超过原片的四分之一,轮胎花纹降到更换刻度)换刹车片和标准轮胎),如平时出现异常情况需及时修理。
重点修理:重点修理的项目,主要通过平时的检查和二级保养中发现要重点修理的部位。
二、因事故原因,导致汽车受损,可走保险程序的情况下,一律报保险公司定损索赔,私自处理一律不予报账。
公车车辆使用费报销规范 第2篇
车辆使用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个人):
为提高员工办事效率、降低公司车辆维护成本、优化资源配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车辆现状
车辆名称: 车牌号: 车架号: 车辆购臵时间: 年 月 日。车辆状况:。登记车主:。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协议期内甲方享有该车辆的有效使用权。
2、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在使用该车辆办理公务时,经核定合理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费、存车费。
3、甲方除承担第二条第2款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由该车辆使用造成的费用及法律责任。
4、甲方对于该车辆除使用权外的其他物权纠纷一概不承担责任。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依法获得驾驶证,且经甲方审查合格。
2、乙方提供车辆须为乙方本人所有(以车辆登记证书记载为准),手续真实完备、安全性能良好,能正常使用。车辆已使用年限未超过15年,已办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乘坐险、不计免赔险等安全保险项目。
3、乙方车辆由乙方自行保管,自行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及年审等。乙方车辆每年年审后需重新向甲方提交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保险单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乙方将该车辆用于公司事务使用时,享有第二条第2款中相应费用报销的权利。
5、乙方在使用该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谨慎安全驾驶并及时维护保养;
6、乙方在使用该车辆期间造成的任何侵权责任(含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四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及解除
1、协议期间,因车辆状况或其他原因使车辆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更换服务车辆应另行签署协议,本协议自另行签署日起自动终止。
2、如甲乙双方在使用期届满时未达成延长使用期的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3、如乙方在协议期间离职,本协议自乙方离职日自动终止。
4、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协议,应至少提前一周提出解除本协议。第六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驾照复印件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各一份,供甲方留存。
(2)、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签订本协议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内容使用车辆。(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日年
最新公司车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3篇
第一章 总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3、公司行政人资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1、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行政人资部提出派车申请,行政人资部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不按规定流程进行用车登记的,行政人资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每次出车前及将车辆归位后都必须根据公司的要求把车辆的起始及终止公里数,填写于每辆车的指定登记簿里,为每月底行政人事部的分析报告提供数据。
2、车辆借出如出现加油、违章、超速、违停、现场处罚、交通事故,应在车辆借出登记簿备注栏注明,特殊情况应告知行政人资部,并提交相关资料至行政人资部存档,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应在同一申请下另起行标注途径地及相关事项。
3、所有车辆的钥匙连同各类车证,都保管在一个设于行政人资部办公室里的带锁的钥匙柜里。钥匙柜的钥匙仅为行政秘书及部门经理备用。每次因工作需要用车都必须由上述人派出车匙,并作相应的登记。同样,车匙入库亦需履行相同程序。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1、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人资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人资部;用车申请经批准后,若次日执行事项紧急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2、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3、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位,未经行政人资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
1、公司行政人资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
2、燃油费用管理:
(1)公司加油卡只限本公司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油卡借出仅限单次加油,特殊情况报备行政人资部;
(2)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
(3)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行政人资部,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时间、并由经手人签字确认;
(4)油卡持卡人应核实每次加油费用,剩余费用,须在油卡归还时到行政人资部登记领取;(5)借车人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借出人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3、燃油费用核准
(1)综合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用车申请单》及《车辆使用记录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2)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3)如经查证因借出人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加油费用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4)每月定期做例行检查,行政司机必须提交检查报告至行政人事部经理审阅;行政司机协同行政专员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车辆使用总公里数、油费总数,注明各部门使用明细,并附当前油价,以及车辆维修、保养等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呈交一份费用分析的工作报告各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4.特殊情况
(1)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综合部说明,并出具情况说明;(2)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递交行政人资部;(3)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行政人资部同意后方可加油,并第一时间出具情况说明。
4、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1)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2)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视车辆情况经行政人资部负责统筹安排;
(3)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行政人资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修;
(4)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行政人资部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行政人资部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6)如因车辆借出人操作不当出现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车辆借出人负担比例。
5、其他费用
(1)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产生停车费用,则需由司机在发票背面注明费用发生日期、起止时间及事由,由财务部统一报销。
(2)出现违章、超速、违停、现场处罚由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章 事故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任人通知行政人资部协调处理,事后行政人资上报总经理,依据车辆事故报告与保险公司跟进赔偿事宜。
2、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车辆使用人员自行负担,不予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车辆使用人自行负责。
3、车辆如在公务中因不可抗拒因素的发生车祸,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行政人资部联络,行政人资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4、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车辆使用人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1)我方车辆负全责时,车辆使用人员承担50%的费用;(2)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车辆使用人员承担30%的费用;
(3)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车辆使用人员承担10%的费用;
(4)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车辆使用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5)我方车辆无责任时,车辆使用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5、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车辆使用人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2)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车辆使用人员罚款5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3)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车辆使用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4)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 车辆使用守则
1、所有车辆使用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3、车辆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车辆使用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4、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车辆使用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5、车辆使用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人资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6、车辆借出时应仔细查看验收,凡未履行验收手续,证件丢失及车辆损坏的责任均由借车者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如遇到车辆擦伤碰撞必须在出车前汇报,否则视当事人全部责任。上报后全部责任经行政人资部核查前一车辆使用记录并依具体情况处理;由于司机个人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必须承担其维修费用的50%甚至100%,将逐月从工资中扣除。
7、车辆使用人必须随时掌握车辆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8、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保持车辆整体清洁。
第七章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
2、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公车车辆使用费报销规范 第4篇
公司全体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务用车及生产用车的使用,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行为,根据XXXX公务用车使用的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领导及各部室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车使用管理的有关
规定,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车。禁止公车参加婚丧嫁娶,房屋乔迁,休闲娱乐,接送之女上学,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车为家属、子女、亲友提供便利,禁止将本单位车辆出借他人私用。
二、严禁公务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如:社会酒店、洗浴中心、酒吧、歌舞厅等。
三、严禁使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四、公司领导及下属各部室领导干部和非专职驾驶人员,一律不得驾
驶公车。
五、公司供应部、机电工区直管车辆:皮卡、五十铃,要严格规范使
用。所属车辆的燃油、保养、检验及车辆的安全责任都由部室承担。
六、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XXXX办公室
关于规范公车使用的通知1 第5篇
XXXXXXX: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驾驶公车必须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驶,野蛮驾驶。
二、严禁使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钓鱼扫墓、旅游、接送学生、乘用公车到娱乐场所、消费场所等一切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三、各单位要切实履行非工作时间定点停放制度,不得停放在宾馆、酒店、景区、学校以及经营性娱乐场所门口。
四、周末及节假日等非工作日,因工作需接待领导及客人的,由对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用车。
五、若违反上述规定,被总行相关部门发现或被媒体曝光的,解除车辆驾驶员的劳动合同,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免去单位负责人一切职务。
XXXXXXXXXX
驾驶员规范使用公车承诺书1 第6篇
根据*纪委《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大力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及县建设局公车使用规定要求,本人向组织作不私自使用公车,并按规定定点封存车辆承诺。
报告人单位名称: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