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业投入品监管(精选3篇)
农业投入品监管第1篇
1 搞好宣传工作, 增强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加强对《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立法宗旨和各项规定。集中开展法规宣传月活动, 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站、培训班、宣传车、张贴标语、印发布告、资料, 面对面宣讲等多种形式, 把法律法规精神宣传透彻。要通过张贴标语, 悬挂过街横幅, 深入畜牧业饲养、加工场所和相关企业广泛开展普法活动等形式, 让畜牧法律法规宣传到村, 入户进区, 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利用全社会的力量依法自觉搞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 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管理的重要性按照上级指示和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切实做好畜禽养殖环节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有效加强对畜牧投入品监管, 要建立监管责任人制度, 对辖区内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 落实监管责任, 确保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
3 建立药物残留监控体系, 规范畜牧投入品管理首先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畜禽产品质量检疫检验标准体系, 使畜牧生产、加工、流通、管理、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其次要加强兽药信息网建设, 对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及时向社会提供兽药产品质量状况和畜禽产品中药物残留监控状况, 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 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要大力推广绿色畜禽产品技术, 充分发挥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 重点搞好优质畜禽品种的选育和普及, 推广高效低残留的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指导养殖户生产绿色畜禽, 积极推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再者要提高用药的科学性, 严格实行休药期制度。积极向广大养殖户普及专业知识, 宣传科学用药;严格用药量和微量元素添加量, 需要用的尽量少用, 能不用的尽量不用, 不能为提高某一指标而乱用药 (如三聚氰胺和瘦肉精) ;使用药物配伍合理, 坚持低毒、安全、高效;要推销好的药物、好的饲料添加剂, 尽可能用残留少、无污染、无耐药性、环保型的药物。最后要加大对畜禽养殖业各环节的监督力度。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饲料、兽药等产品的生产管理,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激素以及超量使用抗生素等违法行为;严禁人畜共用药品。
4 强化市场监管, 净化市场源头首先要严格执行《投入品安全备案制度》。要求凡进入本辖区销售的兽药、饲料, 在销售前必须到所在辖区兽药监测所和饲料工业办公室进行质量安全审查和登记备案, 未经审查和备案登记的兽药、饲料一律不得在本辖区内销售。其次要推行《兽药、饲料经营GSP达标管理制度》。要求经营者必须具备专门的经营门市, 且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做到货物上柜上架, 库房与门市分设, 库房库容充裕, 经营人员取得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 同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查验制度。再次要抓好《从业资格审查制度》。凡从事兽药、饲料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参加年度法律法规与专业技能培训, 并获得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兽药、饲料经营业务, 从而把专业化、技能化、科学化的经营理念落实到位。最后要全面落实《投入品安全台帐制度》。要求从事兽药、饲料生产、经营、销售、使用的企业和个人, 必须建立兽药、饲料购货质量验收台帐兽药、饲料销售 (出货) 质量验收台帐兽药、饲料使用 (配兑记录) 台帐。
5 实施追溯体系建设, 实行畜产品全程监控逐步建立健全畜产品信息可追溯制度, 畜牧信息档案必须反映动物进圈、兽药和饲料使用情况, 以及防疫消毒、隔离治疗、休药期、出栏、屠宰、检疫检验、冷却、销售等原始数据, 对没有有效畜禽标识的畜禽一律不准上市流通;出现问题的畜禽, 将按标识号码索查免疫档案, 并追究有关责任。畜产品信息可追溯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有效加强对畜牧投入品的监管, 一旦畜产品出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 找到那个环节出现问题, 有利于畜产品安全。
6 搞好整治工作,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监管
第2篇海南省农业厅厅长 肖 杰(2008年10月23日)
近年来,国内由农产品质量引发的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三鹿事件”的发生,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海南是全国人民冬季“菜篮子”生产基地,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因此,海南必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按照无公害、绿色环保的要求,标本兼治。这是提升我省农产品竞争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潜力和关键所在。胡锦涛总书记今年四月在海南考察时强调“海南农业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道路,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品牌农业”。省农业厅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厅领导班子带头开展调研,解决制约我省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最近我选择农产品质量专题,到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省农垦总局、海口市农业局等单位就我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和思考,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一)监管机构。
按照四条“保障线”的要求,省农业厅、质检、工商、卫生、进出口检验检疫局都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承担质量监管任务,农业部门负责初级产品生产环节监管,质检部门负责加工产品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出入境产品检验检疫。
1.检验检测机构。全省农业部门共有省、市(县)两级检测机构36个。主要承担农药残留与质量监测、肥料质量监测、土壤检测、种子质量监测和兽药残留与饲料、兽药质量监测工作。其中:省级检测机构有4个,分别为省农药残留与质量监测中心、省土壤农化监测中心、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市县级检测机构有32个,主要分布在市县农业局和农技中心。此外,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省农垦总局设有检验检测机构。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检测中心主要承担省内外的农业部定点市场检测、转基因作物检验检测、热带作物种子种苗检测及绿色、无公害基地认证检测。省农垦中心测试站主要对天然橡胶质量检验监督并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任务。部分企业设有自检机构,全省共有80多个农业企业有自检设备和测检人员。
2.执法机构。全省现有农业行政执法机构121个,其中行政编制23个,事业编制98个,分散于农业局、农技中心、畜牧局(中心)、农机中心、热作中心、乡企中心等部门共8个种类的15个专业执法中。自2002年在澄迈县成立了我省第一支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以来,我省先后在琼海、三亚、临高、昌江、儋州、定安、屯昌、文昌、乐东等总计10个市县成立了综合执法机构,占全省18个市县的半数以上,10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均经过当地编制部门正式批准成立,核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科(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监管队伍。全省农业部门共有各类检测人员407人。其中农药残留检测与质量监测人员315人,占77.4%;肥料质量检测人员17人,占4.2%;土壤检测人员36人,占8.8%;种子质量检测人员17人,占4.2%;兽药残留检测与饲料、兽药质量监测人员22人,占5.4%。检测队伍中,高级职称的有11人,占2.7%;中级职称的有72人,占17.7%;技术人员324人,占79.6%。
全省农业执法定编人数899人,持执法证执法人数1372人,分散于农业局、农技中心、畜牧局(中心)、农机中心、热作中心、乡企中心等部门共8个种类的15个专业执法中。其中,综合类行政执法人员380人(内含10个市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110人),占27.7%,,种植业类355人,占24.4%,畜牧兽医类341人,占24.9%,农机类296人,占21.6%。
(三)设备及监管能力。省级检测机构配备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仪等180多台套,可承担农药、肥料、土壤、种子、兽药、饲料等监测工作。市县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土壤快速检测仪、电子天平、干燥箱等420多台套,可承担农药残留速测和土壤检测,但不能进行农药、兽药、种子、饲料质量监测。全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有流动检测汽车13辆,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GPS卫星定位系统等;有流动检测摩托车204辆,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有测土配方施肥流动服务车19辆,装备土壤快速检测仪、GPS定位仪、手提电脑等。全省农业部门可进行农药残留检测72000个/年,农药质量监测100批次/年,肥料质量监测9000个/年,土壤检测18万批次/年,种子质量监测3600个/年,兽药残留检测400个/年,兽药、饲料质量监测1000个/年。全省农业执法服务购置执法车辆15辆,照相机12部,数码摄像机3部,电脑35台(其中手提电脑14台),传真机5台,投影机1台,录音笔11支,购置农业执法人员服装4500余套。
(四)财政投入。2007年以来,全省总投入2.6亿元建设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投入近1.2亿元建设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投资 1500万元购置检验检测设备;投资1700万元,建设海口、三亚、琼海、儋州、屯昌等五个区域性检测分中心,有关市县已经落实了项目建设用地;投资800万元建设农作物种子南繁检验检疫中心、三亚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分中心、临高县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分中心;投资724万元建设全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投资270万元建设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流动服务站,初步建立起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2007年以来,投入400万元启动全省农业执法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省级财政投入280万元,市县财政投入120万元,购置执法车辆15辆,装备农业执法大队,10市县执法大队基本实现有队伍、有相配套的硬件设施、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为执法监管提供了保障。
(五)法规规章。从2000年9月至今,我省共制定实施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00年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无公害瓜果生产工作的意见》,2001年以来通过省人大颁发了《海南省无公害瓜果菜保护管理规定》、《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海南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海南省动物及动物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海南省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等地方法规。特别是2007年国家颁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关于切实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工作的特别规定》,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省农业厅及时下发了《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和省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为我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从根本上改变了“无法可依”的历史。二、主要工作及成效去年以来,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创新理念、机制,提高监管手段和能力,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瓜果菜、畜禽产品和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4、99.6和90%,平均合格率高出全国1.9个百分点,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今年奥运会期间,农业部指定海南木瓜等优质农产品上奥运会餐桌。
(一)牢固树立了“质量重如泰山,质量重于数量”的新理念。农业部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摆上突出的位置,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的重要载体和工作抓手,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作为农业部门的重大责任,把质量贯穿农业各项工作中,使广大干部从传统“重数量,轻质量”的观念中解脱出来,以理念创新推动工作创新。
(二)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流动服务站。投入700多万元建立了217个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流动服务站,配备了13辆配有卫星定位系统的流动检测车,204辆配有快速检测仪的摩托车。流动服务站的建立,使农产品监测工作深入田间地头,提高了检测的时效性,方便了农户。
(三)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和区域分中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技术中心项目得到罗保铭省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被列为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省农业厅成立了“筹建办”,已落实土地和7487万元,今年9月份动工兴建,罗省长亲自下达开工令,目前已进入第二期工程。规划建设南繁种子检疫中心以及海口、三亚、琼海、儋州、屯昌等五个区域性分中心,儋州分中心已动工建设,南繁种子检测中心项目落实土地20亩和项目资金392万元。
(四)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构。去年省农业厅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批准农业厅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处,成为农业部增设农产品质量监管局以后,国内第一个设置相关处室的省级农业部门。成立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保障“无疫区”安全。
(五)建立配套的监管制度,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例行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进行检测,及时公布质量安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去年以来,省农业厅共向社会公布农药、兽药等5大类共75批次农资产品和农产品检测情况,质量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实施生猪二维码标识可追溯制度,水果条形码追溯系统,给生猪、水果佩上了“身份证”。
(六)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去年我省实施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现了4个100%目标,即:肉禽蛋奶瓜果菜等主要农产品100%纳入监测范围,进入定点批发市场、乡镇以上农贸市场批量销售的农产品100%纳入监测范围,万亩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和规模以上畜禽养殖等主要生产基地100%纳入监测范围,农药、兽药、饲料、种子、肥料、农机等主要农业投入品100%纳入监测范围。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组到我省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我省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七)加强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质量安全监测。今年博鳌亚洲年会期间,农业部门流动检测车集聚博鳌,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奥运会期间加强供奥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瓜果菜抽检合格率达94.9%,同比提高近4个百分点。建立节日值班值勤制度,保证举报电话畅通,车辆、设备和人员在流动服务总站指挥下,统一深入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和农资供应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三鹿牌”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省农业厅紧急部署开展我省奶牛养殖场检查工作,深入海南新海乳业、艾森牧业有限公司奶牛场进行专项检查,与奶制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承诺书,把源头饲料监管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动物用药检测,督促企业对奶牛养殖档案不健全、用药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做到万无一失。
三、存在问题
(一)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线长面广,农业、工商、质检、卫生等多部门管理,尽管各守一条线,各管一块,但实际工作中既有职责交叉,又有监管盲区。特别是缺乏协调合作机制,存在重复建设和重复检测现象,资源还不能有效整合,整体合力不强。因此,从全局和长远看,如何建设长效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认真深入研究。
(二)监管能力不适应现代农业要求。一是监管机构不健全。省农业厅专门设立了农产品质量与标准化处,市县农业部门还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部分市县监管工作还未引起市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导致监管力度不大,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检测设备不足。检测设备不齐,检测项目单一,省级检测机构还未通过计量认证,市县、乡镇检测机构不能开展定量检测,只能进行一般的快速检测。三是检测人员素质不高。检测人员基本上是从农业系统属下的各个部门调配过来,对检测技术和仪器缺乏系统培训。四是基层监管人员缺乏。镇、村监管力量薄弱,基本没有专门监管人员,缺乏资金,平时很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任务时才临时找一两个人协助。
(三)监管体系不健全。大多数生产企业都没有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多数企业产品不能自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信息采集、处理、分析、发布手段落后,信息网络不健全,向基层网络延伸刚刚起步,涉农企业、生产和经销大户入网率低,导致有效服务不够。追溯体系还不完善,追溯范围仅局限在生猪和少数水果产品。农产品市场检测比较薄弱,绝大部分批发市场没有农产品检测室。
(四)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省还未建立省级综合执法总队。全省农业执法发展不平衡,还有8个市县未成立执法大队,执法力量未能得到有效整合,据2008年上半年种子、农药质量抽检情况通报,未成立农业执法大队的市县,种子、农药的合格率低于有执法大队市县近6个百分点。
(五)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有待加强。一是多数涉农企业尚未制定农产品质量标准,并且产后标准和系列标准少,标准与市场、流通结合不紧,跟不上市场变化的需要,满足不了产品更新和产业升级的需要。二是缺乏统一规划。标准还处于自发和分散状态,针对性不强,导致标准的重点不突出,主导产品缺少配套和完整性,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的要求。三是农业标准的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和先进国家标准相比差异较大。表现在技术含量低、安全标准订得太低太宽,致使许多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出口创汇潜力难以发挥。四是分散农户经营推行标准化难度很大。
(六)部分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仍存在私下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现象,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或过量使用农药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今年4月份乐东农民反映假劣农资坑农问题,农资市场秩序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兽药残留问题比较突出,兽药合格率不到70%,低于全国水平近10个百分点。2007年海南出口农产品被国外预警通报共11批次,农兽药残留问题共5批,占国外通报总数的45.45%。四、对策与建议针对我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今后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质量重于泰山,质量重于数量”的理念,以“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为目标,全方位加快构建具有热带特色的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体系。
(一)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快建设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争取明年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南繁种子检疫中心以及海口、三亚、琼海、儋州、屯昌等五个区域性分中心的建设。完善流动服务站建设,为尚未配备检测车的8个市县配齐检测车和检测设备。加强流动服务站的管理,加大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力度,争取将流动服务站的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争取3—5年内,构建以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技术中心主体,区域分中心为支撑,流动检测服务站为基础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二)加强对农业生产、流通全程监管。
1.加强产地环境管理。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制定相关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标准,全面开展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环境监测,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2.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把全省农资经销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库,严格记录农药、兽药、鱼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购进和销售。
3.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在全省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重点建设一批以田头冷库为主的固定农产品收购点,配备质量安全检测设备,抓住田头批发环节,既可有效把住进入市场农产品质量关,又可追溯到产地和生产者。
4.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动物免疫、卫生检疫、执法监督和人工屏障体系,建设覆盖码头、规模养殖场、重点乡镇、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的质量监控网络。加强植物病虫害检验检疫,建立植物病虫害监控可视系统,建立植物流动医院,开展统防统治和专业化防治。
(三)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尽快在全省18个市县全部建立农业执法大队,同时建立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总队,从根本上解决农业部门分散多头执法现象,形成一支素质过硬,廉洁公正、作风优良、反应快速的专业农业执法队伍。
(四)建立农产品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时监测系统”。将省、市县和乡镇三级农产品的例行监测网点的监测数据纳入系统中心数据库。通过枢纽站、工作站对重点监控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网络化监控,实现全省农产品信息化监控管理的目标。
(五)建立基层监管员制度。广西省基层监管员的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农业部的充分肯定,其经验值得借鉴。建议我省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村设立1名专职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建立一支贴近基层、深入田间地头的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员队伍,使农产品监管网络更加完善,生产源头更加可控制,责任更加落到实处。基层监管员可参照村干部的标准,给予适当补贴。
(六)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标准化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本之策。
一是加强海南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大宗特色农产品出岛出口,从基地建设、产品等级、技术规范、保鲜运输、加工包装、检测技术等方面组织制定农产品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重点抓好农业企业标准,逐步上升为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是加大标准化组织实施力度。加快农业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以大企业、大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推动标准化实施。发挥“无疫区”优势,开发特色畜禽品牌,建立文昌鸡等特色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突出“无公害”特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设特色瓜果菜标准化示范区。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方案 第3篇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和省工商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和执法的通知》(川工商发〔2017〕5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市创建工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农业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突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全过程,品种、类别全要素监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农业投入品市场质量监管体系,不断优化我市土壤环境,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有机产品创建目标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为全市人民生产消费优质农产品提供良好的农业投入品保障。二、行动目标通过持续开展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到2020年,全市农业投入品质量得到全面控制,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持续良好,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业投入品安全事件,种子质量合格率达到95%,肥料质量合格率达到85%,农药质量合格率达到86%,农膜质量合格率达到95%,兽药质量合格率达到96%,饲料质量合格率达到98%。
三、行动内容
(一)清理整顿市场主体1.开展市场主体资质清查。对全市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企业注册、行政许可、产品登记等资质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清理审查,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市场主体名录库,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坚决依法予以整改、吊销、取缔其生产经营资格。2.整顿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建立投入品无证无照联合查处机制,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严厉整治城乡流动商贩兜售投入品违法行为。3.建立信息公开共享机制。积极应用各类电子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推进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及产品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共享各地、各部门审批、撤销、注销、吊销证照等有关信息。督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档案。
(二)开展市场监督检查
1.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农膜、兽药、饲料等产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产品。把省市县交界地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互联网平台、农业特色产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以投入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投入品展会、乡村流动商贩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
2.开展集中联合监督检查。在春耕、三夏和秋种等重点农时季节,农业、工商、质监和公安等部门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集中开展农业投入品联合监督检查,确保生产经营主— 2 — 体检查率达到100%,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禁用产品、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未登记成分、标签违规、虚假宣传、档案不全等违法行为。
3.开展随机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对农业投入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统筹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将抽查结果依法公开,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4.开展投入品经营新业态的监督检查。对农资电商、直销配送、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投入品经营新业态、新模式,既要鼓励支持,又要加强引导,防范风险。严密监控互联网平台农药、兽药等重点投入品经营情况,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虚假广告、销售禁用和假劣投入品行为。引导投入品电商平台开办者严格审验入场商户及其产品资质,落实投入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监控经营者异常经营行为,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1.开展投入品质量抽检。根据全市农业投入品供需时节、地域、特点,各职能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投入品质量抽检计划,扩大投入品生产销售领域的质量抽检品种和范围,重点检查产品的真实性、质量状况及非法添加行为。逐步完善以重点、大宗农业投入品例行抽检为主,季节性产品专项抽查、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
2.实施检打联动。建立监管、检测、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整治工作合力,鼓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程序参与检测,满足投入品质量检测服务需求,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实现质量检测结果共享。
3.充分运用抽检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上溯源头、下查去向,严防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充分运用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建立对重点领域、重要品种的质量预警机制,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
(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1.持续实施部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农业部门实施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公安部门实施的打假“利剑”行动、工商部门实施的“红盾护农”行动和质监部门实施的农资打假“质检利剑”行动,集中执法力量开展违法案件查处,要打出行动声威、打响行动品牌。
2.畅通违法案源渠道。充分利用报务热线、群众投诉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间移交等违法案件线索,广开案源渠道,认真受理案件,及时立案调查,依法进行查处。
3.狠抓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加强区域间、部门间案件线索通报、协查协作和联动查处,建立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坚决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摧毁一批隐藏深、危害大的制假售假窝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及时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
4.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采取联合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限期查办,查必彻底。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1.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平台。将农业投入品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与信用约束相结合的新型监管机制。结合“双随机”要求和日常巡查、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群众评议等情况,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农安信用”信息平台和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归集、公开农业投入品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建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农业部等29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农资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相关政策要求,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增加企业失信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
3.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按照商家自愿、严格标准、部门联合的原则,由工商部门牵头,农业、质监、供销社协助配合,在全市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定期公布诚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名单,正本清源,扶正去邪,树立行业正面形象,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和教育培训,督促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的日常检查和监管,清理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及肥料登记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负责投入品整治行动的牵头工作;经信部门主要负责监督肥料、农膜、农药等投入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生产企业把好产品源头质量关;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流通领域肥料和农膜质量监管及质量抽检工作,负责清理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对农业投入品广告、商标、专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牵头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质监部门主要负责生产领域农业投入品监管和相关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产品计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协助“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农业投入品市场犯罪行为,及时介入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假劣产品、无证照生产经营等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供销社系统负责督促所属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农资产品,扩大连锁经营网络覆盖面,带头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
(二)加强工作保障。市、县区政府要将农业投入品整治行— 6 — 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是投入品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严格绩效目标考核。各职能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密切联系、信息共享、齐抓共管、联合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形成农业投入品整治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大力进行治理行动宣传,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315”、“12316”和“12365”等服务热线,以及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采取现场咨询、诚信承诺、现场演示、优质产品推介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法律法规、安全使用、识假辨假、依法维权知识和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和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业投入品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