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大学生创业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任务。创业孵化基地有效解决了高校创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对于孕育创业人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具体结合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建设情况,探讨了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现状,结合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现状与问题,最后提出了以创业孵化基地为基础的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建设。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教育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将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任务。而大学生创业面临着许多困难与障碍,风险较高。创业孵化基地则有效解决了高校创业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为大学生创业营造积极的氛围,提供资金、场地以及管理经验等诸多条件与服务,对于孕育创业人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何提升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教育作用,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创业人才,是如今高校所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现状
(一)新环境下大学生创业教育现状与性质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大众化,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加,而社会就业岗位却并没有随着大学生比例增加,这种现状也导致了越来越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而作为大学就业工作的重要板块,创业教育工作则能够有效缓解这一问题。总体上来看,我国大学创业教育工作尚处在摸索阶段,一些高校通过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积极开设创业课程等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是对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与创业教育的一种创造性尝试。
(二)创业孵化基地在大学生创业教育中的作用
1.提升创业理念,启发创业思维。许多大学生通过创业孵化基地的教学之后,对于创业理念有了全新认识,并获取了更多的创业信心。同时对于启发大学生创业思维以及转化创业成果上也有着重要作用。例如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不断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投入力度,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几年来,学院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创业明星。如“校园蘑菇王”王守云、“引入老手带新手”的强海波、“一天卖了12000双鞋”的王鹏松等。
2.拓宽创业渠道,增加创业机会。创业孵化基地在落实创业思想以及转化创业成果上积极研究,为社会创业与创业教育构建起了一座桥梁,有效增加了学生的创业机会。同时,创业孵化基地也为大学生拓宽了创业渠道。学生在创业孵化基地中学习与交流,认识了更多的朋友,也拓宽了自己的人脉,得到了更多创业的机会。
3.实现创业教育与社会需求融合。以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为例,2014年,近两年毕业后在芜湖创业毕业生和在校生创造销售收入过亿元。其中,超过3000万的1家,超过1000万的2家,超过500万2家,超过100万的7家。这些校园创业团队凭着自身的努力将企业越做越大,这些企业的创立为社会提供了许多工作岗位,对于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也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构建起了社会、学校以及学生三者之间的良性循环模式,也实现了创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的融合。
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现状与问题
(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运行现状
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向大学生提供生产、研发与经营场地以及相关设施、咨询与支持服务,有效降低了大学生创业成本与风险,目前我国一些高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在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增加创业机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与运行,其率先在安徽高校中独立设置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2012年将北校区8号楼整栋改造为大学生创业园;2013年学院同戈江区政府共建创业园;2015年将南校区行政楼改为大学生创业园。
(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运行存在问题
1.创业教育体系不完善。总的来看,我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与运行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体现在创业教育体系的不完善。具体而言,主要问题为:师资力量较为缺乏;创业教育没有系统完整的理论框架;权威的教材体系尚未形成。
2.创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政府以及社会为大学生所提供的服务不尽完善,政府所出台的一些创业优惠政策也尚未落到实处。虽然当前大学生创业工作开展如火如荼,但社会也尚未完全将大学生创业纳入到社会大就业的环境当中。
3.资源支持力度不足。虽然高校以及社会不断加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投入力度,但目前大学生创业仍然存在着缺乏技术、资金等问题,他们风险意识不强,市场化经营管理经验欠缺,缺乏完整调研,导致容易陷入被动。
三、以创业孵化基地为基础的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建设
——以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为例
(一)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现状及可借鉴思路
1.创业园发展历程。以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为例,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安徽首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作为地方政府举办的高职院校,学院大学生创业园建设管理近年来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至2015年底,学院用于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实践的用房面积将超过16000平方米,这在安徽乃至全国高校中都是领先的。从成绩来看,目前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的创业项目孵化成功率超过了60%,许多成绩在安徽高校中都处于领先水平。
2.创业园现状及成果。目前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很多创业项目之间出现合并、交叉、融合、裂变等发展模式,业务领域拓展、竞争能力增强、从业队伍扩大,学生毕业后创业比例由2013年的3%增长至2014年的5.8%。2014年,全年学校近2年毕业后在芜湖创业学生及在校创业学生实现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
3.创业园的特色。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特色主要体现为公益性、创新性以及协作性等。因为有政府对基础设施、启动费用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创业园不必为服务成本考虑太多,因而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一些创业园的服务内容还在进一步创新和拓展;创业园在运行发展的过程中也得到了各方力量的共同支持配合与持续协作。例如2013年7月,芜湖职业技术学院与弋江区政府签订了弋江区大学生创业园合作建设框架协议,共建创业园。
经过近5年的探索实践,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形成了“433”创业教育模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为全国其他高校尤其是技术院校发展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现结合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园建设发展的可借鉴支出,提出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与创业孵化基地的发展方向。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与创业孵化基地的发展方向
1.营造校园创业氛围,培养创业意识。目前大学生普遍拥有创业意识,但大多数学生对于创业敢想不敢为。而营造校园创业氛围,培养创业意识则是让大学生将想法付诸理性行动的有效对策。高校可以利用创业孵化园加强创业宣传,充分发挥其载体教育功能,积极举办活动影响大学生创业观念,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
2.构建系统创业教育与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创业教育与创业孵化服务体系的构建,首先需要完善课程体系,健全创业教育机制,构建起创业教育服务体系。高校教学管理部门需制定统一创业教育规划,提升课程新颖性与实用性,开设如企业管理等课程。其次需改革教学方法,积极开展生动、多样化的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业精神。例如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4月邀请素有“创业教父”美誉,义乌工商学院副院长,贾少华教授来校就电子商务创业开展讲座;5月,邀请百度公司旗下的安徽网新公司营销高管来创业园为创业学生开展讲座,这些活动都得到了很好的反响。
3.政府、学校与企业形成合力。高校创业孵化基地的完善,离不开政府以及企业等社会力量的协作。政府方面应当积极协调工商、房产、银行等部门,协助解决大学生在创业初期资金与场地等问题,同时也要在宏观上实施引导,为大学生打造鼓励创业的氛围;高校方面则需利用自身影响力为学生与企业牵线搭桥;企业方面需要在企业运营以及管理上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服务于支持。如2014年底,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创业项目成功进驻银湖社区服务业务领域,承接银湖小区老人、小孩服务业务。这种发挥大学生创业优势和高校资源优势,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思路的项目型创业合作模式,在全国都是创新尝试。
结束语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一定程度上扭转了高校创业教育的不平衡现状。对于高校而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与创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充分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利用社会资源,争取多方支持,使创业孵化基地在高校创业教育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社会就业问题贡献更大的力量。
(作者单位: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张芬.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J].教育与职业,2012,06.
[2]陈列平.高校创业教育中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培育[J].临沂大学学报,2014,10.
[3]吴振铨.创业孵化基地在大学生创业中的先导作用[J].科技资讯,2014,03.
扶持大学生创业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虽是新近第一次明确提出,但其法规基础却是由来已久。站在时代发展的新高度,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还存有确定性的法律依据不足、法律操作性不强、政策规范性不够、法律问责机制不健全等局限,需要对其进行改进完善,为促进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公共财政;民办教育;扶持政策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四大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规范、调整、保护和促进民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第一次在国家政策性文件中明确提出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从而揭开了我国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新篇章。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虽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但其法规基础却是由来已久。本文以改革开放以来若干民办教育法规文本为线,考察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基础,分析其存在的局限,并提出完善建议。
一、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基础
早在1995年颁布教育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时(以下简称《教育法》,其他国内法律法规同理),就对各级政府扶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原则性、指导性的法律规定。《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在当时综合国力不强,义务教育尚未基本普及的时代背景下,在教育根本大法中规定对民办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实属难能可贵。这也为以后出台一系列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和专门法规,提供了法律依据。
虽然《教育法》对扶持民办教育的发展作出了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但是,由于该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的条款或实施细则,再加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实现之前,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相对较弱,对民办教育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并未出台,也鲜见有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的实际行动。
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使得民办教育在21世纪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该规定不仅对民办教育的性质,即民办教育属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作出了权威回答,还对国家发展民办教育的基本方针,即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作出了法律规定。因此,民办教育无论其办学经费来源的多渠道,办学主体的复杂性,还是办学投入是否有盈利,都不能改变其公益性的性质。民办教育也只有在不断促进社会公益性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才能实现自身的动态良性发展。
此外,《民办教育促进法》还以“扶持与奖励”为专章,共计九条,规定如何实施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与奖励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这样,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式与手段就有了法律规定。即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可以采取经费资助,也可以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第四十六条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这样民办学校不但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能获得国家金融政策的支持。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该规定是对《教育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延续、拓展和超越。《教育法》第五十六条只是一般性地对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进行专项资金扶持,并未区分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也未对扶持的形式作出具体规定。《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则克服了这种立法局限,开创了政府在教育领域实施公共治理的新形式,即政府可以购买民办学校的教育服务。这种政府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无疑是现代政府职能和公共治理方式转变的一种重要体现。政府在无财、无力,或无需亲历、亲为的公共领域,可以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方式,来实现公共治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不仅是公共事业建设“市场”的监控、规范主体,也可是一个“参与主体”。这样的立法理念,既为政府以委托的方式,用公共财政购买民办职业教育服务、民办学前教育服务等学历教育服务,也为购买民办学校承担的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下岗再就业培训、成人扫盲培训、社区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服务提供立法导向。这些,都是政府对民办教育进行公共财政扶持的法律依据。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于2004年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对《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一些规定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和细化,使得《民办教育促进法》在落实过程中更具操作性。呼应《民办教育促进法》专章规定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与奖励,《条例》也专章、十一条规定如何落实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与奖励。《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制定。”该条规定是《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细化,将国家对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以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为依据进行了区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举办的民办学校申请贷款用于学校自身发展的,享受国家相关的信贷优惠政策。”该条规定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细化,明确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地区与贷款用途。即凡是在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举办的民办学校申请贷款用于学校自身发展的,享受国家相关的信贷优惠政策。其他则不在鼓励支持之列。《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该条规定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细化和补充。一是考虑各地的地情,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二是明确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使用批准程序。《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可以与民办学校签订协议,委托其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应当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该规定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细化。明确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拨付教育经费的标准,应当根据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和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标准来确定。
二、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局限
(一)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确定性的法律依据不足
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缺乏确定性的法律依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外,《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两部重要的法律法规虽然包含着对民办教育的诸多扶持政策,但是并未明确使用“公共财政”概念来保障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当然,这与两部法律法规的立法时代背景有关。当时,政府的公共治理方式、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型政府等尚未成为时代主流。二是两部法律法规中对民办教育公共财政的扶持性规定是“可以性”,而不是“应当性”。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换句话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既可以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也可以不设立。这就为各级政府对民办教育发展采取不作为的方式提供了可能。
(二)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操作性不强、政策规范性不够
《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分别对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的形式,针对民办教育的类型、层次、区域不同,给予不同的扶持等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然而这些规定本身尚存在一定的抽象性和不易操作性,如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来源、占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或占整个教育经费的比例等并未作出原则性规定;对用于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公共财政的使用、监管、效益评估、奖惩机制等并未作出原则性规定;对于民办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金融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等也缺乏指导性的规定。而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条例》的相关政策也并未就此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更多的是法律法规条文的翻版,有的甚至还不如法律本身的规定。导致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规定和政策目标被部分架空。
(三)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问责机制不健全
《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四条专章规定法律责任,但是,有三条是针对民办学校或社会组织与个人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仅有一条是针对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规定。这仅有的一条中,也没有一项与公共财政或政府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相关。而且对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也只是“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只有“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在什么情形下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则并未作出规定或列举性的说明。《条例》有关法律责任的三条规定中,全部是针对民办学校的,没有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作出另行规定或细化性的规定。此外,以《教育法》为统领的现行教育法律体系,在问责主体、问责情节、问责形式、问责程序等事关法律责任追究落实的规定方面,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模糊性,制约了教育法律中有关扶持民办教育发展规定的有效落实。
三、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完善建议
(一)明确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法律依据
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条例》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财政支出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并且就公共财政对于不同类型、层次、区域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形式、扶持力度作出原则性规定,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一是协调解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之间的不衔接问题,对客观存在不一致之处的相关条款作出必要调整,增强法规规章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在现有实体法基础上,重新规划、研制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民办教育程序法。三是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事业单位”的法律定义,明确将民办学校列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从法人属性上保障民办、公办学校的同等地位,消除对民办学校实际存在的诸多身份歧视。四是立足国情,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法人分类管理制度,从立法上将民办学校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大类,并在行政规制上采取不同办法,以实现民办学校的良善治理。12]另外,对于违反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行为,要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
(二)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及配套政策
将民办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扶持体系。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形式应该多样性,构建多维立体的扶持体系。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有直接和间接两种形式,具体可以通过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也可以采取包括拨付生均经费、提供奖励性资助、给予税收优惠、对具体项目的资助以及为学生个人提供学费补贴、奖学金、助学金等形式扶持民办学校发展,还可以帮助民办学校教师解决养老保险问题、资助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培训以及奖励优秀教师等。另外,对于为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就的举办者、管理者和教职工给予一定奖励。
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应区分民办教育的办学层次与类型。从办学层次看,民办教育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及高等教育。从办学类型看,民办教育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中又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分;非学历教育中有面向市场的职业技能培训,也有受政府委托承担农民工就业培训或其他带有公益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因此,对于不同层次和类型的民办教育应给予不同的公共财政扶持。
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应区分民办教育的性质。《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出资人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对于民办学校出资人放弃取得合理回报和依法取得合理回报的,公共财政应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教育规划纲要》规定,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对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共财政应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而且应主要立足于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即使对于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公共财政扶持,也应根据这类民办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型、营利状况及社会效益等给予区别对待。
上述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扶持政策的建立、健全和落实,离不开配套的保障性政策。比如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公共财政的来源、拨付、使用、监管、评估;对民办学校是否营利的核算制度和会计审核制度;对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估制度等。
(三)健全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长效机制
“政府在公平实施多样性的扶持政策时必须坚持对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坚持公共财政扶持的条件,落实公共财政支出的使用,加强监管,完善政府扶持机制。”为此,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应着眼于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这种长效机制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一项政策执行的效果如何,与该项政策本身的科学性密切相关,如该项政策的目标定位是否准确、清晰,制定过程是否民主、透明,研制政策方案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获取了足够多的信息资源,政策内容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等。第二,公正、合理的执行机制。政策总是需要一定的组织机构、人员去执行,总是需要必要的物质资源加以保障。所以,“那些在理论上看上去很好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一定奏效。”到了实践执行层面,各种复杂的因素会交织在一起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公正、合理的执行体制,一要提高政策的认同水平。“政策实施者不太可能支持他们认为与其自身利益对立的政策。如果可能威胁其工作保障、晋升机会和现状,新政策必定会遭到政策实施者的反对。”二要完善政策执行各环节。三要优化政策执行主体的行为。现实中,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执行活动不理想与政策执行人员的行为方式存在问题密切相关。正如美国政策科学专家安德森所言:“为了使某一项政策有效,需要的不仅仅是广泛的权威和用以支付实施代价的拨款。良好的控制和政策实施技术也是必不可少的。”第三,便捷、高效的监管机制。在社会没有发展到公民素质普遍足够高尚的时代,用制度约束权力比用人品约束权力更让人放心。“在民办学校的办学监管上,相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管理、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教育工作格局。”第四,规范、有序的修正机制。政策法规总是有一定的时效性,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自身的变革等都会提出新的问题和挑战,制定规范、有序的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政策法规的修正机制,将会促进这一过程变得更加动态和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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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大学生创业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将把文化产业列为今后国民经济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支柱性产业,这标志着文化产业将呈现一片大发展大繁荣的景象。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人才的涌现,而作为拥有诸多富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人才的高等学校,必将成为文化产业大发展的主阵地。基于以上背景,文章在对国内外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及研究现状分析的基础上,从办学理念、培养模式、政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新途径,以期在文化产业大发展背景下找到一套两者协同发展的合作机制。
关键词:文化产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协同发展
21世纪被誉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世纪”,国家与地区间的竞争将越来越体现在对人力资源与智力成果的培育和发展方面。因而,发展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研究是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与人的发展的现实选择,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提高全民族创业素质是增强综合国力的一项战略举措。因此,通过对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结合各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以期在两者间找到一条互助发展的合作道路,从而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国内外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比较研究
1.国外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概况
国外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始于1947年的美国哈佛大学,随后逐渐波及其他国家并受到广泛重视,对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他们之所以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与模式,具体如下:(1)从战略的高度规划与设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以时代发展为导向,注重个人发展、产业振兴与社会进步的有效融合;(2)从创业教育的目标人手,把创业教育分为培养岗位创新者、创业者及创业学者进行因材施教,同时十分注重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的协同发展,开发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综合型、普及型和系统型的课程体系;(3)营造良好宽松的创新创业氛围,通过举办各种创新创业竞赛,鼓励学生进行大胆尝试与创新,注重通过模仿使学生获得感性体验;(4)通过构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与大学产业科技园对接机制,积极鼓励和扶持广大师生进行创业实践与探索,并为其提供政策、市场和融资等全方位服务。
2.国内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现状
相较于国外起步较早并如火如荼开展的创新创业教育,我国该项工作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取得一定进步,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1)目标不够明确: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主要在于政府推动,很多高校没有真正明白创新创业教育内涵,仅将其当作一门素质教育课程,更不用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2)学科地位边缘化:大多数高校尚未将创新创业教育列入主流教育体系,目前仍未建立统一的系统性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在教学投入和管理方面未给予高度重视,因而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3)教学方式方法单一:由于现有教学条件的限制,国内大多高校仅停留在对创新创业教材的课堂讲解和案例分析上,缺少让学生参与灵活多样的教学互动与实践活动,更多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的闭门造车;(4)教学内容五花八门:由于缺乏统一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大纲,各高校采用的教材、实施的教学内容与方法都各不相同,因而教学效果也各不相同;(5)师资队伍参差不齐:很多高校的创新创业课程基本由学工线上的行政人员担任,鲜有专业教师介入,拥有企业管理经验的创新创业型师资更是凤毛麟角,从而使教学效果大受影响;(6)支撑教学的课程学术研究有待系统化和深化:由于多数高校目前尚未将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同时又缺乏有效的评价体系和考核指标,因而在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方面仍无法找到具体可行的实现路径和突破口。
总而言之,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仍然任重而道远。因此,各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亟须认真思考和寻找适合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在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时代发展新潮流,努力研究把握好诸如文化产业等新兴产业大发展给高等教育带来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力求寻找一条双方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机制,力争发挥后发优势,从而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文化产业大发展与创新创业教育
1.文化产业大发展依赖于创新创业教育
文化产业作为知识和资本密集的新兴产业,主要利用知识创意等要素来生产有形无形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是基于“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因而特别需要那些富于灵感和想象力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然而,正是那些拥有创新意识、敢于突破传统和富有探索精神的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能给文化产业带来无限的创意与价值。因而,美国、英国、韩国和日本等文化产业强国能够取得大发展,无不将培育创新创业型人才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头等大事。在文化市场激烈竞争的背后,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和人力资本的博弈,人才优势已经成为发展产业的主要制胜因素,人才资本的积累培育和分配调控逐渐成为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文化产业要素市场的关键要素,一个国家要想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必须要紧紧依靠并且培养一大批创新创业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够取得长足的发展。
2.文化产业大发展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深入
在经济、信息全球化的时代,文化产业由于其低成本、高附加值等特点,不仅成为各国竞相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主要途径,而且逐渐成为影响全球、国家和城市发展趋势的重要战略要素。据世贸组织相关统计资料显示:全球文化创意商品国际贸易在2002-2008年间的年增长率达8.7%,创意产品与服务的出口值2008年达4244亿美元,尤其是2008-2012年各主要文化产业大国无论在规模和速度上更是经历了飞速的发展,这些都显示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时代已经来临。与此同时,在文化产业取得巨大发展之后,为了获得更大的进步,许多文化产业强国又会回过头来大力发展创新创业教育以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其后期的教育投入和支持力度往往比前期更大,这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然而,反观文化产业刚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其教育投入与从业人员均处于较低水平,据2008年我国经济普查显示:文化产业从业人数为1182万,仅占全国从业人员的1.53%,远远落后于世界其他文化强国近5%的比例,并且其教育投入更是微乎其微。
由此可见,在文化产业大发展背景下,高校教学与文化产业合作会史无前例地凸显出来,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越多具有创新创业型人才,就越能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就越能不断进步、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三、文化产业与创新创业教育协同发展
1.以文化发展为引领,实现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的共同进步(目标)
首先,在宏观层面上,创新创业教育要始终树立为社会服务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宗旨,紧紧把握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时代脉搏,从战略的高度审视和规划其目标与方向,积极融人文化产业振兴计划,努力培养既注重实现自我价值又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其次,在中观层面上,要明确创新创业的利益导向问题,加快文化创意的转化与产业化运作,统筹创新、创业与创投三者的关系,最终实现以创新推动创业和以创业促进就业的目标;再次,在微观层面上,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要抓好顶层设计,紧盯文化产业对不同人才的需求,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逐步树立“做中学、干中教”的核心理念,充分认清教育规律、育人规律、认知规律和思维规律之间的关系和先后顺序,要以创新的精神来办好创业教育;最后,创新创业教育要充分认识不同个体的差异和需求,紧紧把握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历史背景,有针对性地采取差异化个性化的开放式教学大纲和培养模式,建立适合文化产业发展的跨专业交叉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出具备广阔视野和博学多才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2.以文化创意为抓手,促进创新意识与创业能力的共同提高(方法)
首先,在充分明确文化产业与创新创业教育内涵的前提下,努力寻找双方的契合点,围绕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精英培训,有针对性地将课程建设划分为知识传授、素质教育和能力训练等三个模块,全方位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创业素质、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其次,进一步理清创新与创业的关系,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来调动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积极鼓励和培养广大学生发挥、发展个人兴趣特长,鼓励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寻找创意的灵感与火花,让创意活动成为日常生活中的常态,最终实现创新之启发、创业之模拟和就业之提高三大功能;再次,要深刻领会文化创意产业小团队、低成本、易创业和高产出等方式及特点,结合高校学生思维活跃、眼界开阔和创新意识强等特长,鼓励他们结合自身专业围绕文化产业进行创业探索,在有合适的市场时机和融资渠道的条件下,尽可能孵化出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意团队;最后,高校应从整体上去推进和实践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反复的实践与探索逐步确立以创造力价值链为核心的教育目标与理念,让学生逐渐学会以理性的思维看待未来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与风险,启发其创新思维并创造性地思考未来,最终帮助他们获得和掌握对社会及市场的判断力和洞察力。
3.以文化产业为纽带,构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长效机制(路径)
首先,高等学校要充分把握文化产业大发展带来的机遇,努力吸收校外各界参与到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校友网络,逐步形成校内外资源的良性互动与优势互补,以“政、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为学生提供项目平台与技术支撑;其次,充分依托各地文化创意博览会与文化创意园的平台,依托其产业集聚的优势打造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平台;再次,通过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实现校内创业园与地方创意园间的实时对接,充分发挥政、产、学、研优势打造全方位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为广大学生提供各个层次与阶段的实践模拟演练机会;最后,打造一个高校、产业和企业联动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逐渐形成一个集创意、创造、创业、创新和服务于一体的价值链创造流程和创新创业产业生态,最终实现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技术创新与社会进步的协同发展新格局。
4.以文化创新为突破,实现文化产业与创新创业教育协同发展(成效)
首先,要高度重视文化创新对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要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其次,要高度重视文化产业技术创新,通过引入现代高新技术及相关手段不断丰富文化艺术的价值内涵与表现形式,同时不断拓展艺术的创造思维空间以培养更多富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文化企业家和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文化人才;再次,要结合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和产业技术创新项目,以创业精神促进新技术的产生和研究者的创业愿望,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文化产业园区自主创业和到文化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从而使科技创新逐渐成为推动和增强文化影响力和表现力的新引擎;最后,通过全力培养和打造一批创新型文化科技人才以及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依靠科技创新和教育创新,进一步提高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在文化与教育的有效融合中,不断激发和引导文化创作者的创新意识、思维和潜能,通过科技创新和教育创新共同提高和增加文化产业的物化价值和非物化价值,最终使文化产业与创新创业教育在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过程中逐渐形成可持续的协同发展机制。
四、结语
努力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是当下高校人才培养的关键,培育能够承担民族振兴大业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创新创业型人才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核心目标。因此,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当下,国内高校应该以更加开放和积极的态度迎接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有效融入文化产业大发展的浪潮并将其提高到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通过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发挥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的作用,时刻保持与文化产业市场的紧密联系与高度融合,努力寻找一条符合我国教育实际的创新创业教育与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新道路,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创业型复合人才,从而为我国经济社会与文化产业大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保障与智力支持。
[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研究课题“文化产业大发展背景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编号:SCG069);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课题成果(编号:2013Z01);浙江财经大学教改课题(编号:JK201114)]
[孙福兵: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讲师,东华大学旭日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企业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研究。陈颖:浙江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讲师,企业管理博士,主要从事创意经济与创新管理研究]
扶持大学生创业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网络时代,互联网思维日益影响人们的观念与行为。平等开放、共享互联、创新突破、常态竞争等特点正是大学生“互联网创客”创业行为的内在精神需求。本文基于大学生“互联网创客”在创业意愿、创业素质、创业类型、创业合作模式、对学校服务政策的认知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依托互联网思维,在組织、课程、平台等方面探索提升高校创业教育成效的路径,对大学生创业教育有着积极意义。
关键词: 互联网思维 创业教育 互联网创客
一、问题的提出
互联网的出现,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是科技进步的体现,给人们的思维习惯、生活模式带来了颠覆性改变。以创新和实践为特征的创客教育加上信息技术的助力,为各高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带来了新模式和新思路。
“互联网+”颠覆了人们的思维模式,不断衍生新模式、新业态,给高校就业创业教育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国家进入新时代,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中国强起来的必经之路,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显得非常重要和紧迫。“互联网+”加速教育系统进化和学校组织变革。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效直接影响我国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因此,在新形势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尤为重要。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9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29亿,其中20岁—29岁的网民占比最高,达26.8%[1]。加入互联网创业群体的大学生人数逐步增加,体现了大学生创新精神的创客教育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创业形式较为单一、创业持续力较弱、创业意志较为脆弱等。本文在互联网思维下从培育机制角度思考对策。
二、广东高校“互联网创客”的发展特点
目前,各高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少高校通过各类渠道与途径,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给大学生提供指导与服务,加深大学生对创业的了解,达到强化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的目的。笔者使用问卷调查法结合结构性访谈,对广州、东莞两地共15所高校进行了调查,了解大学生“互联网创客”现状。调研分两部分内容展开,一是在广州、东莞两个城市的15所高校进行调研,采用线上线下的形式随机抽样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有效问卷989份,有效率为98.9%;二是以某高校为个案,扎根田野,访谈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教师、学生,整理分析得出以下研究数据。
(一)大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创业的意愿及素质。
1.当前高校中具有互联网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占一定比重(如表1),男生有意向的数值高达60%。从性别上可以看出,男性较女性更具备创业热情,占受调查者的60%,女生有互联网创业意向的只有32%。大学生对互联网创业有一定的热情。受访者认为,互联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比以往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平台,但是囿于经验的欠缺和资金的不足,对于个体而言,难以迈出第一步,持观望态度。
表1 大学生通过互联网技术创业的意愿情况
2.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动机集中体现为“追求财富”和“自我实现”。如表2所示:大学生期待通过创业获得生活的保障和财务独立,25.8%的学生创业是追求财富,24.3%的学生把创业当作一种人生的社会经验或个人的历练,实现个人的理想和人生价值。15.6%的学生是受到身边的人影响和带动,有从众心理,抱着跃跃欲试的心态加入互联网创业大军。17%的学生认为当前社会就业压力大,通过创业可以解决以下问题:一来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二来可以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实现财务独立。当今社会多元化发展,为大学生带来了更多的选择。不难发现,大学生“互联网创客”创业目的明确、有倾向性。在调查中发现,部分高校举办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或创业大赛正向引领创业动机,使大学生“互联网创客”能够更加积极地投入大学生创业中。
表2 大学生互联网创业动机情况
3.高校大学生对互联网创业素质的自我评价不高。一名优秀的互联网创业者需要有专业技术知识、创新意识、持之以恒的精神、领导能力、社交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和规划能力等素质。调查结果显示,61.5%的受调查者表示自己容易“跟风”,受限于经验,缺乏长远规划。创业时把项目作为首要考量因素,项目的优劣决定创业时间的长短。如果项目发展过程中出现明显劣势,就考虑退出或另选项目。调查显示(表3),从时间上看,学生创业持续时间较短。
表3 大学生互联网创业持续时间情况
(二)大学生“互联网创客”创业类型与创业合作模式。
1.“三低”的传统创业项目受大学生青睐。学生创业受限于资金和技术,成本低、技术含量低、风险低,甚至零技术、零风险的传统创业项目,例如快速消费品行业、批发零售业,比较受大学生欢迎(如表4)。首先,食品类因货源充足、不需要专业的技术知识、是人们生活中的刚需,受到大学生创业者的欢迎,选择此项目的人达到41%;其次是化妆品类的创业项目,占26.5%,女生选择此创业项目的是男生的两倍多;再次是服装类的创业项目,有25%的大学生创业者选择了服装类的创业项目。由此可见,在选择互联网创业项目中,大学生所选的项目类别具有同质化特点,市场较为饱和。科技含量高、技术革新快的电子软件行业鲜有加入。从访谈中了解到,首先大学生的创业动机的价值诉求是带来生活保障、经济独立;其次,大学生囿于创业资金有限、缺乏对市场的判断,会选择相对保守、风险低的创业项目。
表4 大学生互联网创业项目的类别
2.大学生“互联网创客”创业模式较为单一,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共青团组织、创业学院等相关部门资源整合力量较为单薄。65.2%的大学生选择独立创业,主要的考虑因素是“决策自由”,可以自行决定项目的选择、项目的起始结束时间,不会受到外界太多的拘束。选择合作创业的大学生认为合作模式减轻创业压力、降低创业风险。选择家庭创业的大学生主要期望在创业起步阶段有家庭给予人力资源和资金扶持,提高创业成功的概率。在团队创业中,以家庭为单位的创业和与他人(非家庭成员)团队创业都是约13%。还有7.5%的人选择其他创业方式。
个人创业在互联网创业方式中占主流,团队创业具有经营困难、任务复杂等特点,不被大学生所接受。大学生往往偏好于自主决策、个人创业的模式。团队创业模式对于大学生互联网创客来说,限制条件多,团队成员磨合需要时间。事实上团队合作模式成功率更高,由此可见,共同决策或强而有力的社会支持系统在创业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
表5 大學生互联网创业合作模式的选择状况
(三)大学生“互联网创客”对学校服务政策的认知情况。
调查显示,大学生对政府的创业扶持政策了解非常有限。各高校由于职能机构的设置区别,对接创新创业政策工作的部门有所不同。有些高校因设置了创业学院,该校团委只负责创新工作;有些高校的团委全盘负责创新创业工作。工作量、工作内容的精细化程度出现权责不明的状况,导致工作质量参差不齐。如表6所示,有55.8%的受访者不了解创业的相关政策,说明当前高校在宣传推广大学生创业政策工作中存在不足。
表6 大学生对学校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的认知情况
大学生创客在创业过程中遇到较多困难(如表7),政策缺失、经验不足排在首位。
表7 大学生互联网创业面临问题情况
大学生在创新创业的选择上表现为“入门容易”但“毕业难”。对于适应与接受新兴事物较快的大学生来说,一般创业的“初速度猛烈”,但“减速十分明显”。因此,大学生在创业选择上仅有激情是不够的,还需要学校在政策上给予服务支持。
三、高校大学生“互联网创客”的问题反思
新时期,“95后”大学生是互联网的原住民,思维模式及个体行为均体现出互联网思维特征。全面认识和把握“95后”大学生的群体特点,把“互联网+”应用于创新创业教育知识学习与实践环节中,开辟出一条培养创新人才的新道路。所谓互联网思维是一种运用互联网的多维度运行模式思考的方式,是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及互联网对生活和企业影响力不断增加的背景下,企业对用户、产品、营销和创新,乃至对整个价值链和生态系统重新审视的思维方式[2]。这对高校创业教育在组织结构、课程设置、项目选择、资源整合等方面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大数据已融入大学生的生活日常,大学生的内在需求和时代的变迁要求我们重新思考互联网思维在高校创业教育中的应用。高校应坚持与时俱进,整合各类资源,从观念、内容、模式、手段四个维度创新,使其内化服务于大学生群体,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时代下的创业行为。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大学生“互联网创客”对服务政策的认知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大学生互联网创客的创业素质有待提高。其次,大学生“互联网创客”创业项目类型和模式单一。个人行为较多,团队协作较少,盲目性与随意性较强,缺乏专业指导和实训平台。第三,缺乏相关扶持政策了解渠道。本研究正是基于以上问题假设,在互联网思维下高校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在供给侧改革中的靶向引领与实践,推动大学生的双创工作。例如,有的高校把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挂靠在二级学院(例如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等)名下;有的高校成立创业学院将其实体化;有的高校由就业指导中心或团委承担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工作,专业师资力量赋能学生创新创业;有的高校通过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园对接市场提高项目融资实力;有的高校通过创业类学生学科竞赛平台提升创新创业的吸引力和关注度。总体而言,在实践方面存在宣传不够到位、合作平台不够多样、参与层面不够延伸、实践效果不够显著、层次和水平不够提升等情况。
以上高校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工作实践分析说明当前我国高校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短板。一是当前高校创业教育理念混乱,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缺失,受这一因素的影响高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标准“一刀切”现象。一些高校在建校之初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教师或学生将创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等同,狭隘化创业教育内涵,将“就业”作为创业教育失败的衡量标准。高校需要转变思路,正视创业教育。大学生创业教育主要面向的群体是打算创业的学生,教育内容不仅局限于创业技能,还包括创新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等,是一种普及化的教育行为。因此,高校在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需要及时调整创业教育理念。二是学生创新创业成功案例欠缺,缺乏榜样的靶向引领。在调研中发现,当前高校毕业生实际创业率不高,创业成功率较低,难以挖掘创新创业的标杆和榜样。社会上创业成功人士毕竟不是青年学生身边同龄人,他们的成功案例在学生看来有距离感,因此这类榜样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讲弱化了。三是创新创业教学和实践水平低下,缺乏专业指导。虽然当前高校已经开始了创新创业教育探索,也开始设立创业管理等特色专业、初步形成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基本建立起实践教学体系等,但“双创”师资质量有待提高,创新创业的课堂教学缺乏针对性、有效性、层次性、系统性,与专业教育不够融合。创新创业的实践教学缺少真正的平台和机遇,例如有些创业孵化园规模小、硬件差,有些创业园流于形式。四是创新创业合作交流有限,缺乏畅通渠道。当前创业教育有点窄化,教育对象仅是有创业意向的学生。
四、高校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靶向实践探索
十九大以来,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时期,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出了供给侧改革的要求。高校要实现“精准供给”,需要改善供给结构,分析并结合供给侧教育需求端的短板,主要从组织、课程、平台三方面进行改革,减少教育过程中的供需错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一)推进组织结构改革,优化组织动员方式。
推进供给侧改革首要的是组织机构的改革。按“系统、平衡、共享”的理念,高校在优化创新创业管理工作过程中进行资源整合,成立专门的统筹供给侧改革的工作部门,全方位融合协同。通过优化高校内部结构,专门的创新创业工作部门发挥主体建设作用,统筹工作一体化,例如打造一站式课程体系、提供多元实训平台、创新经费管理使用、搭建资源互通的校企合作共享平台、信息搜集和研判等。通过统一指导,形成创新创业的工作共同体,在耦合共容、多元共生中,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和机制保障。梳理和协调学校教务、学生、科研等部门和创业学院在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工作中的职能和分工,整合力量,群力合作。支持和鼓励二级学院围绕创业流程、行业特色等主题开设创客空间或企业沙龙,传递产业前沿资讯、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开阔学生创业视野、活跃创新创业氛围。
(二)改善教学课程改革,强化互动交流机制。
当前部分高校高度重视校企合作办学,希望通过这一路径推动双创工作,积极寻求与外部资源合作办学。创业学院通过改革创业课程建设,优化创业课程资源,改革创业教学模式,聘请公司高管担任讲师,设置创业方向专业,推进“互联网创客”训练营项目,组建学生创业团队,由“孵化公司”的企业选择优秀创业团队提供服务:办公场地、创业资金、管理咨询、技术开发和市场渠道。此外,部分高校充分利用互联网,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素质教育和拓展课程,按照“互联网+素质拓展”的模式,打造集登记注册、数据导入、信息反馈、考核登记、积分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校素质拓展系统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快速注册、及时登记、定时审核、积分及时“兑现”、信息查询透明可视、参与效果随手评价,素质拓展的供给效能大大提升[3]。
(三)推动平台结构改革,加强实践理论协同。
目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模式趋同,互动乏力,未能与本校特点和专业特色结合,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中存在“强理论、弱实践”“强过程、弱实效”的现象,导致创新创业教育效果打了折扣。因此,第一,高校要摒弃“照搬套用”的模式,把握创新创业教育的新趋势,关注服务对象,在创新创业课程中按知行合一原则,实现学生的分层分类指导;第二,重视实践育人,多元搭载,层级递进。高校在搭建平台、创建基地的基础上,深化科技引领、项目驱动、园区孵化的实践锤炼,对应产业,有机嵌入,搭建校企合作平台。高校、企业与政府间通过优势互补、耦合共容,实现高效精准的服务供给,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创业教育既不是“纸面授课”又不是“专业实训”,是一种从笼统化到精准化的教育过程。例如依托创业园区,共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大学生提供电商平台营运管理及电商培训等机会,共同把学生培养成顺应互联网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复合型创意型创业人才。
在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首先要重视理念和精神的植入,不断强化创新创业价值观教育。“互联网创客”不一定仅仅局限于互联网平台,要以扎实的创新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思维”创业为先导,针对青年大学生的特点,拓宽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其次,基于“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高校要树立“跨界共享”的互联网思维搭建“产学研”平台。第三,打造高素质创业导师师资队伍。创业教育導师既要有创业的理论素养,又要求有创业的经历。高校要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建设一支符合学校发展定位的师资队伍,高校间甚至可形成“创业导师共享链”。第四,构建共享实践平台。以创新创业实训实践为导向,重点定位在提高大学生创客的综合素质,强调校企合作共赢,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CNNIC发布《2014年中国青少年上网行为研究报告》[EB/OL].http://www.cac.gov.cn/2015-06/04/c_1115506033.htm,2015-06-4.
[2]吴勇.互联网思维在大学生创业教育中的运用[J]. 教育与职业,2017(3).
[3]黄兆信,赵国靖,唐闻捷.众创时代高校创业教育的转型发展[J].教育研究,2015(7).
基金项目:2017年广东省教育厅的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2017GXSZ018)阶段性成果。
扶持大学生创业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和促进就业创业体系的必要性,面对目前政府对高校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和扶持体系不够成熟、大学生创业理论知识和素养欠缺等问题。为此,应从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政策和扶持体系、完善高校创业理论教育体系、积极构建高校创业实训平台、大力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素养、建设完备的社会创业扶持体系等方面为着力点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
关键词:创业能力;创业教育;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国高校不断扩招,大学生就业压力逐年增强。2009年高校毕业生首破600万大关,达611万人,比2008年增长52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且自2010年以来,高校毕业生人数还在连年增长、居高不下,对我国就业机制形成了巨大考验。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促进国家创新型经济较为全方面化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大学生利用政策及社会资源自主创业。十八届三中全会也谈到了“健全和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的必要性。所以创业已然成为大学生就业的另一种方式。
大学生创业成功异常地艰难,不仅需要大学生自身具备较强的创业知识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个人品质,也需要高校提供较为系统的创业意识和理论教育,社会提供平台和实践机会,国家提供政策和服务等支持。本文通过对在杭州市的高校部分大学生创业情况的调查和国内外大学生创业教育发展状况的比较分析,了解到大学生创业情况的现状,并分析出当前大学生创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困难和问题
(一)我国对高校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和扶持体系不够成熟
发达国家通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逐渐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系统的、合理的创业教育服务体系,为本国高校大学生的创业提供了充足的国家创业教学基金来解决创业者在创业初始阶段创业资金匮乏的问题,也提供了充足的税收优惠和低息贷款来支持创业初始阶段的微小企业的发展,并且形成了全国大学生创业委员会来加强高校、地方以及当地商业支持伙伴之间的联系,并且鼓励高校大学生从专业出发提升自己的创业技能和创业素养和实践水平。
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是配合高校创业活动逐步兴起的,以1998年“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为起点。我国的创业政策体系还处于试验阶段该现状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一般高校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力度不够
1.高校对创业理论教育体系不健全。高校创业教育的体系还不成熟,创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缺乏系统的课程,即使有创业教育的课程,设置也不够完善,学校并未提供给大学生较为系统的创业理论知识,从而导致了学生没有掌握创业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发展规律,理论的缺失也同时导致高校创业大学生的实践水平和效果受到很大的影响。另外,我国大多数高校针对创业教育的师资力量缺乏,这种情况导致学生普遍缺乏创业经历的熏陶和创业热情的培养。还有目前以大学生就业率作为评判大学排名的一个重要指标,导致高校为了提高本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多倾向于提供就业实习机会而忽略了在校创业训练和实践平台的建设。
2.高校创业实训平台匮乏。目前,我国国内大多数高校的创业教育同企业的创业实践联系得很不够,该情况使得创业教育缺乏实践性和有效性。与国外成熟系统完备的创业环境相比,我国目前的创业环境仍有待改善。从全国范围内来看,我国高校缺少创业教育的实践体系和保障体系。普遍存在的现状是大部分高校仅仅关注少数人的创业活动和取得业绩,并没有将创业孵化或者是理念的培养和环境的造就作为一项长效工作。另外,高校鼓励大学生创业缺乏多样性、系统性与层次性,这影响了学生创业活动的实际效果。譬如,在杭州市的高校虽然都在学校内开辟了大学生创业园,提供免租金等优惠政策,但创业园毕竟还是少数人的创业平台,多数学生难以参与其中。另外,大学生也很难得到系统的创业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大学生创业意识薄弱以及创业素质欠缺
大学生创业意识和素质不高具体表现为:第一,缺乏系统的创业知识,对我国现有的创业政策不够了解;第二,大学生创业的综合素质较低,面对压力和风险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第三,对创业这项工作的精神缺乏深刻的解读。创业者需要具备敏感地感觉市场机遇,捕捉市场信息变动的能。力,经营团队的管理能力及理财集资能力,发现人才和使用留住人才的能力等。
大学生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创业的意识,通过笔者调查,在杭州市的高校兼职中介机构的数量远远大于大学生创业园内创业企业的数量,且从事兼职工作的大学生数量远远超过从事过创业的大学生。且通过访问,不少大学生表示与在学校大学生创业园里创业相比,他们更倾向于在闲暇时间来从事兼职工作赚取外块,因为做兼职赚钱途径更加快捷。在家庭层面,创业能力发展获得的支持力度还不够,家长普遍希望子女在毕业后选择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支持子女通过创业来作为人生的发展的家长并不多。大学生创业初始的资金主要源于父母,而父母的态度及其支持力度就成了创业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另外,以家庭为单位,提供的创业金额还是较为有限的。
(四)没有建设较为完备的社会扶持体系
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都围绕着引导、支持和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主题出台了-系列的政策,但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却存在上下级政策矛盾、执行不力、时间拖延以及保障不足等问题。目前,有不少银行私自抬高贷款的门槛,不愿给大学生提供初始的创业资金贷款;不少政府部门对大学生办理创业时所需的人事代理、托管档案等文件照样收取相关费用,加大了他们的资金压力;另外,我国固有的传统就业观念深入人心,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我国市场趋于完善,许多产业的准入门槛较高,社会暗箱操作现象较多,导致众多的创业成果和产权得不到保护。
二、解决办法和对策
(一)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政策和扶持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世界宣言》中指出:世界各国应将创业技能和创业精神作为本国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推动高校毕业生从单纯的求职者到成为新兴工作岗位创造者的转变。各级政府须了解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做好全局性的统筹规划,完善我国政策支持系统,减免创业初级阶段的税收,在全社会范围内调动一切可利用的创业资源,形成覆盖面广、覆盖率高的切实的有效的创业支持体系。
我国政府还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还要监督各项政策的执行状况和实施力度,并做出相应的有效的改进,避免出现有令不行的现象。
(二)完善高校创业理论教育体系,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教育和扶持力度
1.高校应该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更好地实践。通过模拟创业活动和创业实践活动让学生身临其境体会创业的过程,通过活动来体会创业的过程和总结创业的经验。
2.高校需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并充分发挥人才及技术优势,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在科技、信息的获取、设备等方面的支持,让学生乃至包括教师在内的科研成果能和创业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3.高校要广泛利用海报、喷绘、校刊、校内网络阵地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创业对于自身发展、经济发展、国家复兴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高校可以邀请本校创业成功的校友举办切合实际的创业经验的分享大会,宣传朋辈之间成功创业的典型,为广大大学生树立勇于创业的榜样,这有利于在高校中形成积极创业的良好校园舆论氛围,促进鼓励创新、开拓进取、吃苦耐劳的校园创业文化氛围的形成。
(三)积极构建高校创业实训平台,营造积极的创业氛围
高校要积极地鼓励学生参与各种实践活动。例如,实施一批大学生创业实践训练计划项目,成立学生创业、创新的兴趣小组以及创业协会、KAB俱乐部等创业创新类社团,并以社团为主体开展各种类型的创业比拼大赛、校内大学生淘宝市场、大学生创业论坛等理论和实践相互促进的活动,鼓励并支持学生参与各种创新实践活动,从而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水平。另外,高校还需制定各种鼓励支持引导和推进大学生创业的规章制度,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为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定量的资金扶持和技术指导。高校可请相关专家对政府扶持政策进行充分解读,同时学校还要积极利用政府的政策创办或扩大高校创业园的规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各种优惠和便利。
(四)大力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素养
1.高校对不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人才要求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进行改良,设立系统合理的创业课程来增强大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可以借鉴美国斯坦福大学开设的系统的17门创业课程,创建包括“企业融资、利用资源、招聘员工”等主题在内的创业教学体系,并在教学过程中始终把创业的现实状况作为基本面,把创业典型案例的分析贯穿于整个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让学生从实际案例中切实感悟真正的创业理念、创业规律和创业能力,并将单纯灌输式的教学方式转变为富有启发的案例分析式、讨论式的教学模式,激发灵感。高校可以减少专业课程的设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2.高校应该倡导大学生淡化学科界限,拓宽自己课程的选择面,增加选修课比重,鼓励在校学生进行跨专业、跨院系的多样化学习,使学生具备综合的知识结构和水平。大学生应该积极参加高校或者社会举行的各种实践性活动,增强对创业的理解,积累创业经验和能力,并且不断锻炼人际交往和领导沟通能力,增强吃苦耐劳精神和善于思考及发现问题的能力。
3.创业大学生的长辈要进一步转换寻求安逸生活的传统观念,理性地、坚持地、充满信心地支持子女的创业活动,为其创业提供良好的家庭氛围,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向子女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为子女提供后勤服务设施,为子女的创业活动在智力、资金和经验上提供帮助等。
(五)建设完备的社会创业扶持体系,加强创业成功的典型宣传
社会要坚持创业的舆论宣传和政策讲解,努力营造支持、引导、鼓励创业的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大学生的创业热情。许多国外的公司都和高校的研究室进行了合作,高校为公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作为回报,公司支持高校的科研、实践和创业项目。我国的高校也应加强与社会和企业的联系,争取资金为高校举办各种创业实践项目,从而达到双赢的目的。另外,高校也可以邀请社会成功创业人士来为有创业兴趣的学生进行培训或开展专题讲座,使大学生从不同渠道接受创业教育。同时,社会和企业也应把提供创业教育与服务体系作为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总之,促进大学生的创业能力,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家长和大学生的共同努力。政府应该强化优惠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社会环境;社会应该提供更多的创业实践锻炼,提供有利于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平台;高校应该转变传统的就业观念,让教学形式和内容与时俱进,明确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的目标定位;家长应给予创业大学生更多地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者也应该设立创业目标和规划,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来应对创业过程中的各种挑战。
扶持大学生创业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通过对浙江省四所高校在校大学生创业现状的实证调研,分析我省在校大学生的创业现状和条件,提出政府和高校不应片面地鼓励在校生进行所谓的“创业”,而应从创业意识,创新能力出发,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引导大学生不再盲目创业,理性认识创业。
【关键词】在校大学生 创业现状 创业条件 创业教育
自1999年清华大学举办的首届大学生创业设计大赛之后,大学生创业迅速发展起来的。为缓解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压力,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可以说大学生自主创业得到了来自全国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这股创业风也刮到了大学校园里,而且创业现象愈演愈烈、不容忽视。
在校大学生创业,即在校就读的大学生于学习期间创办事业的行为。为了解我省在校大学生的创业现状,以便提出引导大学生有意义地创业,培养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建议,我们采用自编问卷对浙江省四所高校(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台州学院、浙江林学院)不同年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800份,收回有效问卷797份,有效回收率99.6%,其中男性占比例53.1%,女性占比例46.9%。为保证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研究中对部分被调查的大学生进行了访谈。
1 在校大学生创业现状分析
1.1 在校大学生创业热情高,付诸行动少
在我们调查的在校生中,有65.2%表示会考虑创业, 32.4%的同学明确表明没有创业的打算。想创业的人虽多,但是真正将想法落实于实践、投资自己梦想的人却很少,在调查的同学中已经创业或者曾经创业的人占2.4%。
根据了解,在校大学生参与创业设计大赛的热情很高,在我们调研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生中,每年申请学校资助科技创新项目的团队和同学都呈递增趋势,而在本校获得资助的项目每年约60项,但真正投入实际,迈入市场的项目却没有一项。同样浙江省自2006年开始的为鼓励大学生科技创新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也是吸引了省内众多高校的竞相角逐,但是很多项目还是理论强,而实际操作进入市场的少。
1.2 在校大学生创业需引导
调查显示,大学生创业的首要出发点主要是获取财富、实现自我价值,解决就业也是部分同学考虑创业的出发点,近2/3的同学创业想法是受到就业形势的影响,另外受到朋友影响、家庭影响、传媒的影响分别为17.7%,8.7%,8.5%。而在校生创业主要集中在创业门槛较低的生活类行业和商贸服务类包括电子商务的形式等行业。主要考虑到对行业的熟悉程度和个人兴趣以及市场需要来进行创业,采用合伙创业和个人自主创业的形式。
在校大学生除了热情充沛之外,创业所需的其他种种要素如资金、经验、社会关系等都相对薄弱,使得一旦创业成功便足为“佳话”甚或“传奇”,对在校生创业大肆激赏和鼓吹。在校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接受高等教育、完成学业、打好知识技能的基础,但是多数在校大学生创业的首要目的却是为了赚钱。而且在校大学生多数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创业如果成功自然好,如果失败肯定会增加家长的负担。而依目前的商业环境制度,在校大学生创业的失败者肯定很多,甚至会是相对多数。因此,对待在校大学生创业态度需谨慎,要引导大学生培养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而不是大肆鼓励在校大学生创业。
1.3 培养在校生创业能力和素质是关键
多数同学创业是考虑到严峻的就业形势,国家出台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也是为了缓解严峻的就业形势。大学生群体年轻有活力,勇于拼搏,学习能力强有创新精神,相对于其他阶层有更多的创业优势,但是应该看到大学生创业成功,甚至以创业的形式就业还是少数,对于在校大学生而言,最重要的不是鼓动他们去创业,而是应该培养创业的素质,超过半数在校生认为创业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专业知识背景,较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坚强的意志等素质。因此创业教育应注重在专业上加强专业教育,在能力上培养适应能力、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在意志上注重锻炼大学生坚强的意志。
2 在校大学生创业外部条件分析
2.1在校大学创业条件现状
大学生创业是在主观能动性和外部环境两种因素共同作用下推动前进的,在上一部分我们重点分析了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包括大学生的创业意愿和影响因素,这一部分将创业外部条件作为主要考察对象,分别从大学生对政策環境的认识,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两方面方面具体分析。
2.1.1 在校生对创业政策的认识现状
国家为鼓励大学生创业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那大学生对此有多少了解呢?通过调查发现在对国家相关政策上绝大多数同学不是十分了解,只有4.3%的同学经常关注。通过进一步比对,我们发现已经进行创业的大学生对国家的相关政策稍微了解,而考虑过创业的大学生中有仅有3.5%经常关注国家为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的政策。当在创业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等财务问题时,大学生往往选择向亲朋借钱,而向政府申请创业贷款的最低。
2.1.2 大学生创业教育现状
在“学校是否应该开设创业指导课程”的问题上,大学生全部回答“是”。由此可见大学生非常认可创业指导课程的作用,希望学校开设相关创业指导课程。
为了解大学常见的各种途径对大学生创业信息的搜集,创新能力的锻炼作用如何,我们调查了大学生对这些途经作用的评价:
表8相关途径对创业的促进作用
由此可见,创业大赛在促进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上有很大作用,其次是通过实习或勤工助学和创业社团的途径。另外,专家的论坛、讲座的方式也被部分同学认可。
2.2在校大学生创业外部条件分析
2.2.1大学生缺乏对创业政策的了解
大学生对创业政策缺乏了解,以至于在创业过程中不懂得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和途径,导致最终创业遇到困难时就不了了之。例如我省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来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杭州市西湖区设立‘西湖区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给予大学生创业企业20万元以下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宁波市……创新资助金额每项最高可达6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可达100万元,创业扶持金额每项一般为20万~40万元。”[1]但是大学生在遇到创业资金短缺等问题时,通过向政府申请贷款则是选择最低的,其主要原因可能还是因为对政策的不了解。
2.2.2大学生希望受到创业教育
在校生创业与社会其他群体创业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校大学生不仅要面对创业的方方面面,还有完成学业的任务。虽然有“可以为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休学保留学籍”的政策,但是在调查过程中,没有一名同学表示愿意为了创业暂时保留学籍,创业对他们来说更多的是一种历练,一种间接提前接触社会竞争的方式。因此,创业教育的紧迫性就显而易见了。
3 合理引导在校大学生创业对策探析
3.1正视大学生创业现状,不盲目鼓励大学生创业
创业热潮的盛行,许多大学生盲目创业,不仅没有取得预想的效果,反而耽误了学业,造成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高校应正视大学生创业现状,不盲目鼓励大学生创业。另外,通过网络、报纸和学校的宣传,充分了解相关的创业政策和形势,结合个人特点,做出理性选择。
3.1.1举办创业大赛
举办各种创业大赛,参赛团队必须在基于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的基础上完成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完整地阐释项目的技术来源、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并展示团队的成员组成和未来规划。同时,有能力的大赛主办方可邀请专业的创业投资机构全程参与,提供资本和项目交流与对接的平台。通过创业大赛使有市场潜力的创业团队可以找到创业基金来启动参赛创业项目,也可以使创业基金找到合适的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实现资本和项目的战略整合。
3.1.2开展创业讲座
讲座的内容可以分为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创业经验交流等,通过各种的创业讲座使大学生充分了解创业的相关知识和需要具备的各种素养,从而促使大学生理性看待创业,做出理性选择。
3.1.3创新创业模式
把学生社会实践和创业实践结合起来,重视社会实践对大学生创业素质的培养和锻炼。充分利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环节将大学生创业予以支助和实现,调动想要创业的大学生们的主动性,通过项目的选择培养其良好的创新能力,通过团队的运作锻炼大学生的领导能力和团队能力,培养大学生吃苦耐劳精神和坚韧的品格。这将是大学生从创业实践中汲取的第一桶金,也是可能影响他们一生的一桶金。
3.2开展创业教育,重点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和素养
高校应该是培养大批具有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拔尖人才。但是不少高校将创业教育狭隘地理解为为大学生“实际创业”提供指导,并认为绝大多数学生创业时机不成熟、条件不具备,因此没有把创业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更有甚者,有人理解创业教育是“为了让就业难的毕业生去创业”。其实,创业教育更多的是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与素质,并非鼓励大学生毕业后马上都去创办自己的公司或经营自己的店铺。创业教育的对象本身应细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大众化的,即面向所有在校生,培养每个人的创业意识和素质;另一个层次是个性化的,对部分确有创业愿望并具备相应条件的,给予个别的指导和服务。针对不同层次的大学生采取不同的创业教育形式,是当前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趋势。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创业教育:
3.2.1建立高素质创业教育教师队伍
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辅助以成功的创业案例交流,邀请创业成功或失败的同学们参加讲座,让同学们畅所欲言地进行交流探讨,面对创业中的各种疑惑,实际案例将是很好的说明。
3.2.2实行创业导师制
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就业,那在就业指导中心特设一个下属部门分管大学生创业,配备专业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在校大学生创业的行为,引导大学生积极地发挥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
3.2.3设置创业课程
为想创业和正在创业的在校大学生量身定做创业课程,将他们急需而又通过其他途径不能得到充分教育的内容编制课程,这不仅包括实践基地和环节的精细安排,还要与学生的反馈相结合,真正地将创业课程融入到大学课程中来。
4 结语
大学生创业的滚滚浪潮吸引着众多在校生,无论是媒体的大肆报道,还是学校的鼓励宣传,大学生的创业心的确被调动起来了,但是国家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初衷是为了緩解就业压力,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为此,本文认为作为学校一方,不应片面地鼓励在校生进行所谓的“创业”,而应从创业意识,创新能力出发,积极开展创业教育,让大学生不再盲目创业,在学校的教育体制里锻炼创业能力,体验创业过程,这才是大学创业教育的根本。
参考文献
[1]蒋胜祥在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8-12-12.
[2]中国青年报.浙近八成大学生想自主创业一些人不了解政策[N].2009-2-11.
[3]吕孝华、胡晓君等.桂林市在校大学生创业现状调查及其思考[J].http://wenku.baidu.com/view/f389535f312b3169a451a45a.html
[4]李俊.大学生创业意愿的调查与分析[J].现代大学教育.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