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茶馆有感心得(精选10篇)
读完茶馆有感心得 第1篇
《我们仨》这本书用最平淡、最朴实、最简单的话语描述着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该书主要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用梦境的形式讲述了最后几年里一家三口相依为命的情感经历;第二部分以平实感人的文字记录了自1935年伉俪二人赴英国留学,并在牛津喜得爱女,直至钱先生逝世,63年间这个家庭鲜为人知的坎坷历程。无论是梦境还是现实,这本书都让我从字里行间感受到杨绛先生对自己丈夫和女儿的思念以及这个三口之家稳稳的幸福。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这个三口之家在和19经历两次变故之后,仅剩杨绛先生一人。杨绛先生写到:“我清醒地看到以前当做我们家’的寓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而已。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归途。”内心深处的痛苦和孤寂充斥在字里行间,让我这个局外人也深入其中。按理说,一个百岁老人,她的人生本应是阅历丰富、感慨万千、跌宕起伏的,但这本书,给我们的不是什么人生经验,诚如其书名那般简单,在这个充满书香气息且集作家、翻译家和教授于一体的知识分子的家庭里,同样让我们感到了普通家庭的平淡生活。诚如书中所说:“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
“现在我们三个失散了。剩下的这个我,再也找不到他们了。我只能把我们一同生活的岁月,重温一遍,和他们再聚聚。”我思考着,也许这是杨绛先生重编这本书的初衷吧。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杨绛先生的全能、钱钟书先生的痴迷学术、钱瑗的到来,都是这个三口之家的小确幸。这本书采用倒叙的手法,从暮年到青年,一字一句都让我感受到爱情、亲情等许多人世间美好事物的写照。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大概是爱情最好的模样吧!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世间的事总是不尽如人意的,杨绛先生曾写到:“我使劲咽住,但是我使的劲儿太大,满腔热泪把胸口挣裂了。”能把悲伤写到让人看了就心痛,可见,世间别离对于杨绛先生的打击,就如同黑夜中的我们找不到前行的方向。过去的美好成为她内心最美的回忆,也许正是这痛让她更加清晰那些美好,是她晚年生活最大的支撑。那一瞬间,我体会到了“我一个人,怀念我们仨”的心境。
他们一家三口在学术造诣上都是极高的,但他们的生活却是极其平淡的。“嘤其鸣兮,求其友声。’友声可远在千里之外,可远在数十百年之后。钟书是坐冷板凳的,他的学问也是冷门。他曾和我说:有名气就是多些不相知的人。’我们希望有几个知已,不求有名有声。”淡泊名利,与世无争的人生态度让他们可以干自己喜欢的事,在污泥中能洁身自好。也正因这种态度,使得他们被世人敬仰。
卢翎曾评价杨绛说:“杨绛的散文平淡、从容而又意味无穷。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读她的散文更像是聆听一位哲人讲述一些烟尘往事,在平静、平淡、平凡中有一种卓越的人生追求。”这大概是读者最好的概括了。《我们仨》就是杨绛先生用细腻、朴实的语言描写的人生的喜怒哀乐。不似辛弃疾的豪迈,不似李清照的婉约,不似李白的随意,但字字细腻、句句经典,给人醍醐灌顶的感觉。这个三口之家注定是这平凡中的不平凡的家庭,简单生活中的不简单的境界。
“我们三个人又相聚了。不用说话,都觉得心上舒坦。”5月25日,杨绛先生逝世。她不再是一个人,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幸福的生活。“我们仨”又聚在一起,幸福的相拥,相互诉说着他们生活中的小美好。这大概就是人间的小美好吧!
读了《我们仨》,我最大的感悟就是且行且珍惜,珍惜一切,不要让痛苦充斥我们的生活。虽然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因为快乐总夹杂着烦恼和忧虑,但人间也没有永远的悲伤,因为悲伤里也会有幸福的过往。
读完茶馆有感心得 第2篇
读完尘埃落定有感心得1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读完尘埃落定有感心得2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读完尘埃落定有感心得3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读完尘埃落定有感心得4
“五一”期间,我拜读了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傻瓜儿子的行为让我诧异不已,不禁想起一句话:“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
书中讲述的是藏族地区有许多土司管辖着土地,其中麦加土司最为强大。麦加土司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后两三年被断定为“傻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却有着超凡脱俗的观世眼光。当麦加土司因那种有害物品而强大时,其他土司纷纷效仿,傻瓜儿子却让麦加土司种粮食。结果闹饥荒,傻瓜儿子守在粮仓前,用许多计谋,换到大量银子,娶到最漂亮的女人,换到领地,在边境上打破封闭,开放市场,兴办银行,茶马互市……
这些事情是一个傻子所能做的吗?一般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傻子却做到了,而且干得漂亮,让人不得不承认他不是傻的。又一次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瓜,也没有绝对的聪明。
姜子牙直钩钓鱼,被同行人取笑为傻瓜,疯子,而他却帮助周武王灭了纣王;丛飞,捐助了不少资产资助贫困山区孩子,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是傻瓜,有钱没处花,但他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自己留下了美好的声誉;爱迪生上学三个月就被认为傻瓜而被迫退学,可他却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家……
任何一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任何一个人都有着过人的一面,我们不应小瞧任何一个人,即使对方是小孩、傻瓜。
小时的于谦,有一天蹦蹦跳跳去塾馆读书,路上遇到一个名叫兰古春的和尚,他见于谦头上梳着双角小辫,觉得好笑,便对他开玩笑说:“牛头喜得生龙角。”于谦立即停步,黑眼球转了两转,反唇相讥道:“狗嘴何曾吐象牙!”和尚讨了个没趣,悻悻然走了。
小孩的脑袋虽小,却蕴含着思想;身体虽小,却蕴育着长大;眼睛虽小,却察看一切事物。永远谦逊,永远不自大,永远不骄傲,尊重老人,尊重小孩,尊重自己,这才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读完尘埃落定有感心得5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
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读完鹿与狼后有感心得 第3篇
《鹿和狼的故事》这一篇课文我读完之后让我感触很深。
《鹿和狼的故事》主要写的是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很想让凯巴伯森林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于是他下令吃鹿的狼,可是森林中没了狼,鹿越来越多,没有那么多东西给鹿吃,有的鹿饿死了,有的鹿得了疾病死了,还有的鹿失踪了这篇课文还告诉我们要尊重世界上所有的动物。
其中这篇课文中最触动我心灵的是这一句话;生态的“舞台”上,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的角色。这句话让我明白了每一种生物都有自己生命中的角色,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我们不能随意的去破坏它,改变它,这样会违反大自然的规律。违反大自然的规律,我们就会像罗斯福总统那样好心办坏事。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律。
上了这一课我明白了大自然的规律是不可以违反的,不然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遵守大自然的规律,让我们的世界变的更加美好。
读完鹿与狼后有感心得2
我感到十分惊讶,在我的眼里,狼是一种凶狠的食肉动物。在童话里也经常会听到关于大灰狼的许多故事!“大灰狼来了!”《小红帽》里的大灰狼那种狠毒、狡猾的印象至今我还记忆犹新。而鹿给我的印象却是温顺可爱、美丽友善的食草动物,她仿佛是仙子的化身。事实上在真实的大自然当中,它们其实它们对大自然都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我才知道,在大自然中,每一种生物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食物”,这些食物就构成了一条不可断裂的“食物链”。比如:在神秘的海洋里,那些大鱼吃了小鱼才能够存活下来;而那些小鱼又要吃比它们更小的小鱼苗和小虾才可以维持生命;这些小鱼小虾只能吃美丽丰盛的海草了。如果没了海草,小鱼小虾就会饿死,没了小鱼虾比它们大些的鱼儿也会活不下去,最后,那些大鱼就会濒临灭绝!
在《鹿和狼的故事》里,我们看到罗斯福总统为了让鹿的种群数量得以增加,就人为的消灭了鹿的天敌狼和豹子。而最终的结果是,鹿种数量增多,草木不够吃,导致大量树苗被毁,森林里缺少了茂盛的草木,它的覆盖面积开始缩小,草木从生机勃勃变得枯黄。
面对大自然,我们应该遵循她的自然法则,任何不讲科学的人为刻意改造,都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
读完鹿与狼后有感心得3
我感到十分惊讶,在我的眼里,狼是一种凶狠的食肉动物。在童话里也经常会听到关于大灰狼的许多故事!“大灰狼来了!” 《小红帽》里的大灰狼那种狠毒、狡猾的印象至今我还记忆犹新。而鹿给我的印象却是温顺可爱、美丽友善的食草动物,她仿佛是仙子的化身。事实上在真实的大自然当中,它们其实它们对大自然都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我才知道,在大自然中,每一种生物都有属于它自己的“食物”,这些食物就构成了一条不可断裂的“食物链”。比如:在神秘的海洋里,那些大鱼吃了小鱼才能够存活下来;而那些小鱼又要吃比它们更小的小鱼苗和小虾才可以维持生命;(演讲稿 )这些小鱼小虾只能吃美丽丰盛的海草了。如果没了海草,小鱼小虾就会饿死,没了小鱼虾比它们大些的鱼儿也会活不下去,最后,那些大鱼就会濒临灭绝!
在《鹿和狼的故事》里,我们看到罗斯福总统为了让鹿的种群数量得以增加,就人为的消灭了鹿的天敌狼和豹子。而最终的结果是,鹿种数量增多,草木不够吃,导致大量树苗被毁,森林里缺少了茂盛的草木,它的覆盖面积开始缩小,草木从生机勃勃变得枯黄。
面对大自然,我们应该遵循她的自然法则,任何不讲科学的人为刻意改造,都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
读完鹿与狼后有感心得4
大自然就像一个弹簧,你怎么对它,它就怎么对待你。今天我又看了一个自然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了:罗斯福为了保护鹿而下命消灭狼,从而导致巨大的生态灾难,是美丽的鹿成了毁灭森林的罪魁祸首。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明白了: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的不同生物之间是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断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人们必须尊重动物乃至整个生物界中得这种相互关系。鹿在没有大敌的安全环境中无限制的繁殖,这样鹿群对事物的需求量也无限制地增加,而森林里的食物来源是有限的,他只有这么多,不会增多,这样便导致绿色植被减少,最终森林被毁,而“杀手”就是人们所认为美丽善良的鹿。
在平常的生活中,许多愚昧的人们。他们捕捉青蛙,让庄稼里的虫子不断增加;他们打猎小鸟,让森林中的虫子变得猖狂起来;他们乱砍乱伐,让泥石流、洪水威胁人类的生活;他们破坏地质,让地球上的矿产资源加速枯竭;他们排放毒气,让大气资源受到严重的污染;他们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益匪浅!
读完鹿与狼后有感心得5
人们为了保护鹿,就叫猎人把狼杀死。猎人们就把森林里的狼全部消灭掉了。但没想到的是,鹿不但没有更好的繁殖、生活,反而把森林的植物全部吃光,自己也没有了食物而死亡
我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动物,没有好坏之分的。狼只是为了生存而吃鹿,鹿也是为了生存而吃草,一切生物都只是做了一生必要做的事,好像我们人类一样,难道为了可怜动物而不吃肉吗?不可能,人离不开肉,因为人体需要肉中的蛋白质,同样,人类也不能改变大自然,人类要尊重大自然,大自然创造的一切生物都有一定的规律,也就是食物链狼吃鹿,鹿吃草,这条链中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应为它们的存在都起着一定的作用。如果这条食物链遭到破坏,大自然就会失去平衡,总有一天,后果将不可预料!
或许你看过一些童话、传说,那里的狼都是罪恶的象征,那些食草动物都是善良的化身但是你错了,所有的动物都是维护生态均衡的必要环节,不是万事万物都是唯一的,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但是必定会给你开一扇窗。所有的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们不能所有的事都追求绝对的好与坏,我们应该在看到它的坏的同时也考虑到客观好的一面。这样我们才能客观理智的去面对任何人和事,才能冷静的去决策自己的将来道路。
读完鹿与狼后有感心得
读茶馆有感心得 第4篇
读茶馆有感心得1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liao)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
“我爱咱们的国啊,可是谁爱我啊?”常四爷在同一地点时隔五十年两出此话,着实让人嗟叹不已……
读茶馆有感心得2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是三幕剧的剧本。《茶馆》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几十年间的跌宕起伏,历经清朝、民国、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时期这三个年代。《茶馆》非常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恶人不一定有恶报,充分体现了解放前社会的黑暗、官员的腐败。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这个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宋恩子、吴祥子等人物的个性特点都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不必像上语文课那样细细品读,也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弄明白。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他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茶馆的老主顾常四爷,他跟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跟王掌柜不一样的是他比王掌柜要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么也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读完《茶馆》,我体会到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那时候的很多孩子连一碗热汤面都很难吃上,而我们现在汉堡牛扒可以随便吃。那时的人们真是生不逢时,生活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
在《茶馆》里,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常四爷,特别是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常四爷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现在缺少的,由于生活条件优越,我们遇到困难就退缩,假如生活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也很难在社会中生存。
《茶馆》里的道理可真多呀!
读茶馆有感心得3
《茶馆》是中国话剧史上的经典,也是老舍的成功之作。
老舍的《茶馆》看似聚焦于一个小茶馆里,但这个人来人往的茶馆里汇聚了各色人物,三教九流,简言之,是一个小社会的浓缩。老舍抓住了这个场景的特点,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度,六七十个主,人物高度浓缩在茶馆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的中国的历史命运。
这就是《茶馆》投影出的中国!
裕泰茶馆在大时代中生存了下来,必然有他的生存之道。先从茶馆的内部装饰开始说起。
从茶馆中桌凳的变化就侧面反映了这里生意的好坏。第一幕中店里放的是长桌,方桌,方凳,长凳,小凳。这样客人的容量还是挺大的。当时天泰,广泰,德泰都已经关门了。市场竞争的压力不大了,勉勉强强的混口饭吃。第二幕中一律是小桌与藤椅,桌上铺着浅绿色桌布。墙上用的是时装没美人,可见王利发紧跟时代潮流。第三幕中都换成了小凳和条凳,家具也黯淡了,门庭也不光线了,岁月让裕泰失去了生气。体面也不是这里的形容词了。除了这明显的外部装饰,还有那些个字条。
“莫谈国事”这条子陪着裕泰一起经历了半个世纪。第一幕中茶馆各处都贴着这条子“莫谈国事”。第二幕中的“莫谈国事”更大了,更醒目了,功能依旧。第三幕中“莫谈国事”有了一个伙伴“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更大,更多!这是一张神奇的条子。
“莫谈国事”将封建无限的放大,也无限的反应了社会的落后。“茶钱先付”反映了裕泰的生意已经岌岌可危了。
在茶馆中不仅仅有陈设的条子,还有人。《茶馆》中人物繁杂但每一个都有鲜明的个性。
其中在全文的结尾的时候有一个沈处长。他一共只有一点点的台词,是七个“好”字和一个“传”字。语言极其凝练,但同时把这个人表现的淋漓尽致。沈处长的出场穿着军便装,高靴,带马刺,手持小鞭,后面还跟着两个宪兵。他明显是一个很霸气的人,但少言寡语。不说话,用眼神示意也许就是这些长官的特征之一。
沈处长不过是这戏中的跑龙套,而王利发是贯穿整部戏的灵魂人物之一。
王利发是一个小小茶馆的老板,为了生存,他阿谀奉承,逆来顺受。这不仅仅是他的茶馆,也是他父亲的。所以茶馆不仅是一个赚钱工具,更是他父亲的馈赠和希望。一个不卑不亢的人,但不是一个苟活之人,他很坚定的保护家人,自己坚守茶馆,最后用上吊来结束生命。
《茶馆》是我读的第一本戏剧。人物繁多,我每每读过都不时的翻到前面去看人物表。虽然人物多很繁杂,但老舍能清晰地写下这么多,可见他能力的强大。一张张丑恶的嘴脸,一张张善良的脸庞,都在老舍笔下栩栩如生。我读出了世道沦落,读出了人间正道是沧桑……
《茶馆》很经典,人物很传奇。
读茶馆有感心得4
这一天,我随意打开书架,不经意间看到书架的角落里有一本老舍先生写的《茶馆》,这本书好像还没看过。于是,我就拿起这本书来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本书的故事很精彩,很有哲理。这本书写的是戏剧,一个悲剧,一共分为三个幕,分别写了清末民初、民国中期,民国后期的人们生活经历与状态。这本书写了一个掌柜王利发的茶馆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最后被军阀势力逼死的事。同时,也写了一个农民——康六欠了别人的钱,被迫卖女儿被太监当老婆,结果害了自己女儿一生的事。
我看完这本书,竟然掉下了泪水。王利发一生中都趋炎附势,见到别人总打招呼,只是为了在乱世中得到生存。但是他的好话、他的鞠躬仍然不能让他顺利过完一辈子,结果落得个被军阀逼到上吊自杀的下场。康六的女儿在太监家里不敢出一声哼,直到太监死了,才得到了自由。但等到自由后,仍遭到别人的追杀,被迫一路逃亡。唉,这是傅仪的错。傅仪统治时期,闭关锁国政策让人们的生活穷困潦倒,而傅仪却认识不到这个错误,以致于自己做了亡国君王,被剥夺了自由与权利。但这一生是不能后悔的,这就是错误所付出的代价。在这本书中,我为但是社会的黑暗而感到悲哀,为人们的自私自利而痛心疾首。其实,这不应该把过错归咎于普通百姓上,为了生计,每个人不得不变得狠心冷血。错就错在了军阀势力的统治衰败,让人们无处谋生,只得阿谀奉承,颔首低眉,像狗一样生活着。
其实,现在的社会这样的人也并不少。很多公司职员为了搏得老板的器重,为了在公司有一席之地,用尽各种肮脏的手段陷害别人,抬高自己。这些人难道不像那个时候的老百姓吗?但他们并没有看清楚这是个民主社会,这是个知识决定命运的社会。只要我们有本领,有知识,何愁没有伯乐呢?何处不是容身之所呢?
亲爱的人们呀,拿起你们的尊严,拿出你们的本领吧,不要做个绞尽脑汁的陷害别人的人吧,要做一个凭本领脱颖而出的强者。
读茶馆有感心得5
近日去新华书店,在书之海洋中,惋叹自己太渺小,忽逢一薄书者,名曰《茶馆》,置于书山中,其渺小程度同吾也,吾大喜,捧书而视,受益无穷于其中,故有感如下:
书名为《茶馆》,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外公每次带我去茶馆打牌的情形,在我印象中,茶馆就是一个热闹而常常笼罩着烟雾的地方。可翻开了书,才发现它并不是仅仅讲的是在茶馆里的事,而是以对话剧本的形式讲述了一副旧北平社会的浮世绘的黑暗社会,老舍从小小的一个茶馆中反映出了整个社会,以小见大。是由茶馆中的客人的话中而得。语言朴素却能体会出许多意味。书虽短小而精致。把我印象中的茶馆的形象完全颠覆,同《骆驼祥子》一样,老舍也是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他不让好人有出路。
书的主人公是王利发,他是他裕泰茶馆的老板,他也是整本书的线索。在第一阶段中,拉皮条的为太监娶老婆,暗探遍布社会,麻木的旗兵无所事事,寻衅打群架,另一方面是破产的农民卖儿鬻女,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因几句牢骚被捕,新兴的资本家企图“实业救国”,王利发左右周旋,企图使生意兴隆。而在第二阶段的发展中,恶势力越来越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暗探宋恩子、吴祥子的后代子承父业,继续敲诈勒索,拉皮条的刘麻子的后代青出于蓝,依托当局要员准备开女招待“拖拉撕”,庞太监的侄子侄媳组成的迷信会道门在社会上称王称霸,甚至做着“皇帝”、“娘娘”的美梦,而一些企图有所作为的良民百姓却走投无路。
我第一遍读它的时候,还不能理解它,此书短小,且为剧本式的,还被拍成了真正的话剧,我虽未深入去读,但也能浅薄的感受到当时社会下厚重的历史画面。
读完《骆驼祥子》有感 第5篇
不爱又如何,祥子和虎妞的结合是上帝的玩笑,若虎妞没有这么强势,没有在权势者的家庭教育下被放纵,若祥子我心不羁,没有在刘四爷的趾高气昂下被嘲笑,或许结果会更好吧。可冥冥之中的一双手将他们捏在一块儿,一个习惯用喊骂表达自己的关心,一个充满了对社会的悲愤却只会一味忍受。事实证明,他们注定是要被那不经意擦出的火花,连同自己一块儿焚毁了。恨又如何,那种社会,低阶人群只能成为高等人物的肥料,这肥料还并非来之不易。最伟大的牺牲是忍辱,最伟大的忍辱是反抗。祥子已经做出了最伟大的牺牲,为宪兵们挥洒着没有回报的汗水,在森冷的夜里流下屈辱的泪水,泪光中闪烁交织着屈辱与惊恐,可他却无力反抗,只能在无眠的夜里一遍一遍咒骂这世间的种种 “我不行,我真的不行。”我在这句话上找到了祥子的影子,其实最大原因就是祥子的软弱不是吗?若不软弱为何要面对步步相逼的虎妞节节败退,若不软弱为何要赔笑在大兵的胯下,若不软弱为何要抛下小福子,而不承担起一个男人该承担的责任。自负固然可怕,有了实力便没了水分。可自卑却让他连拥有实力的可能性都变得小之又小,更谈何自负?!祥子最大且最致命的一点便是他太过封建的思想,太过自我。他总是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的决定就是最好的,却又承担不起决定带给他的沉痛代价,这一点葬送了他的一生。
“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骆驼祥子》里的这句话倏然地砸在我的心,这是一句多么悲哀痛心的话语。在不公的时代,或许再也寻不出一丝公正。时间的一切都没有错,不耻的手段不停地用着,心中扛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沉重盾牌。活着?很好,这一切都是为了活着。为了活下去,金钱便成了万万不可缺少的。艰难的年代,艰难的选择。不幸的是祥子在利益的恶性熏陶下,最终走向了金钱的深渊。有了钱,什么女人找不到,于是虎妞与她未见到一眼缤纷世界的孩子一起嚎出了对祥子的质问,小福子也在窑子里抛下了羞辱与悲愤的绝笔;有了钱,什么车买不到,于是岁月刮花了祥子曾视若另一个自己的黄包车
雨不会消失,即便是停了还会再下,可还有人期待着有什么来洗净自己吗?雨其实是污浊的啊!它洗濯了天空的肮脏水落在身上,这下可是里里外外都蒙上了污秽。那片土地没有什么是完美的纯洁。不止一次了,我次次都能感受到人在自然、社会种种影响下,自身的力量实在显得太过渺小了,影响力更是微乎其微。这就是为什么祥子每每想要靠自己的能力来力挽命运的弯折,却使身心愈加伤痕累累。祥子在黑色的欲望沼泽中挣扎,却越陷越深,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我看着那个走在欲念走廊的祥子,心中顿时萌生阵阵悲哀。我忍不住轻声问他“祥子,你快乐吗?”,回答我的恐怕只能是颓废而死寂的脸庞。我突然怀念起了那个与心爱的黄包车共进退的祥子,他是那么的朝气奋发,甘之如饴的享受着那永不枯竭的汗水,悠悠然滑过自己干瘪的肌肉。于是我似乎找到了答案,俗世扰扰、欲望纷争,若能坚守本心,即使在黑暗中,也能绽放圣洁的幸福之花。黑暗渐渐模糊,远古的号角不知被谁吹响,远古悠扬的呜鸣,这是光明冲锋的前奏,这是人性中不屈的反抗。黑暗已被驱逐出境,阳光拨开了层层乌云,希望不远,就在前方。
[读完《骆驼祥子》有感]
读完《挪威的森林》后有感 第6篇
“我已经老了。”杜拉斯在小说的第一句就把意思说了出来。其实井上反反复复说的也是这个。理解了这一点就能明白小说中许多似乎没有必要的闲笔了。
下面是我对《挪威的森林》里主要人物的几点看法:
1.直子是一意求死的。自从少时恋人死后,此人一直没有恢复过来,也是铭心刻骨的相思吧。精神应该没什么问题,只不过一直下不了死的决心,神志难免恍惚而已。
2.直子的少时恋人为什么要自杀,我始终没有搞懂。莫非是小日本变态的一种方式?还望有识之士见教。
3.绿子和所谓的男朋友关系不过泛泛。只是主人公老惦记着别人,她不得不时不时抬出个男友来,以免显得太寒碜了。
4.直子在精神病院的roommate其实倒是真正的精神病,虽然一直显得很委屈,不容于世。精神病都那样。
5.主人公是个无可无不可的人,他在当时对任何人都没有特别强烈的感情。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他最终没有和绿子走到一起,因为在书的最后,任何妨碍两人的外界因素都已消除了。
书中体现出的情绪那样忧伤,那样怅惘,只不过因为一切都已逝去,错过的无法挽回。回忆总有超过现实的美,是故遗憾更为痛切。正如我在开头说的,一切其实在于“时间”。
读完.“猜不透的胡蜂”有感 第7篇
读完“猜不透的胡蜂”我想说:我真的是想不通为什么胡蜂有能力制造一个巨大的地穴,却不会用它们的智慧来解决一些小的问题,比如说:法布尔用玻璃罩来把胡蜂地穴的出口堵住,胡蜂就没有办法了。如此可见胡蜂的智慧也是的有限的。
读完童年的心得 第8篇
我佩服他,佩服他的坚强。在痛苦、伤心的环境中努力着;“他怒吼一声,把我紧紧地夹住,恶狠狠地将我撂在长凳上,摔破了我的脸。”“为了我和外祖母的生活,我必须每天坚持捡废品,不过,钱不是那么好挣的。”我们中每个人,哪一个曾面对、经历过,几乎没有!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面临困难就放弃,有什么权利艰苦点儿就忍耐不了,有什么资本害怕一点就退缩,是的,我们没有!人生的路要自己走,自己闯,不是放弃了就有人帮你,我们只有成为一个知难而进,坚持不懈的人,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只有好好学习,才能闯出自己的一份天地。
我同情他,同情他出生在那个黑暗、残酷的旧社会下,有着因为四处漂泊的苦难经历,“每逢星期日,我就要拎着大口袋去大街小巷捡破烂。”眼睁睁的看着亲人一个个的死去却无能为力“看着母亲越发白无血色的脸,我的心一阵绞痛。”经常受到那种身体和心灵的极度痛楚“他抓住我的头发,把我向墙角摔去,又拿起他的树条,毫不留情的抽打在我的脸上、身上。”但我们却很幸福,我们每天可以吃饱穿暖,有学可以上但他却很少有安宁的日子,他必须承受我们这个年龄所不能承受的东西,而我们在这种忧越的环境中,还停留在希望作业能少些的低层面上,怎能对得住我们丰沛的物质条件,怎能对得住这良好的生活环境,我们应该羞愧!
读完活着心得感想 第9篇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我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明白自我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明白答案。所以,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最终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悲痛,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悲痛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以往属于自我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我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我,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期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齐,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着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职责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职责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我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伊索寓言心得 第10篇
这次读到一篇故事让我感受颇深,名字叫做《做客的狗》,这篇故事的主要写一只狗请另外一只狗参加他主人的宴会暗暗窃喜,最后却被出事扔出窗外。那只狗兴高采烈地跑起来,见到如此丰盛的宴席,他心里暗暗自喜地想到:“太好了,真想不到天底下还有这么多好吃的。今天让我饱餐一顿,明天都不会饿肚子。”他暗暗窃喜,不停地摇着尾巴,十分信任地看着他的朋友。“兴高采烈”“暗暗窃喜”描绘出狗赴宴后心情的愉悦,与下文的落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突出了这只狗行为的愚蠢可笑。路上别的狗遇到他时,都问他:“朋友,赴宴怎么样啊?”他回答道:“我喝得太多了,已经醉了,所以记不清回去的路了。”从一问一答中,我们可以看出狗的虚荣及不可救药。这则寓言告诉我们,利用他人的财物做人情的人不值得信任。不要靠馈赠去获得朋友,我们需贡献自己真挚的爱,才能赢得一个人的真心。朋友之间应该真诚相对,要敞开心扉,只有你发自内心的对待别人,别人才会真诚地对待你。
《农夫和鹳》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不管我们本性如何,若与坏人交朋友,也会被别人误以为是坏人。被网住的鹳竭力向农夫解释它与鹤的不同,表现了他此时急于摆脱困境的心理。我们应该多叫朋友,但是我们也要学会判断,多交品质好的,并且向他们学习,那些品质不好的也要少交一些。学会正确交友方式。
【读完伊索寓言心得1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