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公示范文(精选14篇)
党费公示 第1篇
第二季度党费公示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缴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经费,按时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务的一种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提供经济上的帮助,还可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因此党组织要教育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并且每一个党员要自觉的按期、按规定标准,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并保持交纳党费的严肃性。
现将支部《第二季度党费收缴清单》公示如下:
中共固原市原州区北塬街道中山北街社区支部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党费公示 第2篇
党委2015年第一季度党费收缴情况公示(附明细):
党员总数:人
党费收缴共计:¥ 特此公示
中共
党委
2015年4月10日
公
党费换来的“大家伙” 第3篇
40年前那段激荡的岁月,使中国人难以忘怀,对于山东省高密县的电业职工则更非寻常。那年,高密供电到了举步维艰的时刻:电力奇缺,县城工业用电“保四停三”,乡镇企业用电“保三停四”,只能分别保证四天和三天用电。生活用电要为工业用电让路,实行避峰供电,尤其是农村照明,每天晚上总要到21时以后才能来电,农民戏称“照屁股电”。
1976年2月,高密县委决定,全县集中一切力量筹建潍高110 k V输变电工程,后经原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批准立项。这项工程造价近300万元,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投资100万元,其余资金只能靠高密县财政一点点硬抠。那年头以一县之力建设110 k V输变电工程,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财力上都困难重重,在有些人看来,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1976年7月初,工程指挥部成立,各行各业调集的精英加入了电业临时队伍。指挥部碰上的头桩难题,是要去沈阳变压器厂联系生产2万k VA主变压器。那时谁也没见过2万k VA的变压器,都称它“大家伙”。买“大家伙”的20多万元资金没有着落,省里县里的筹款没有到位。在计划经济禁锢的上世纪70年代,变压器生产周期很长,解决不了买“大家伙”的款项,整个工程势必搁浅。高密县委多方征集老党员老干部的意见,拍板决定拿出10万元党费购买“大家伙”。
10万元,今天在一项110 k V工程中已微不足道,可当年高密县24 111名党员每人均摊党费就是4.15元,而那时很多农民党员每年仅交6角钱党费。10万元党费解决了燃眉之急,10万元党费让人们获得了一种特殊的力量和信心。2万多名党员用他们的双手托起了高密电业发展的希望与明天。
带着全县党员的心意,时任指挥部副主任的张正立率潍坊电业局变电专工梅兴谓和我踏上了赴沈阳的旅程。数十日在诺大的沈阳变压器厂的计划、销售、供应、设计、生产各个部门来回拉锯谈判。当时的沈阳副食供应十分匮乏,在山东不难吃到的细粮猪肉成了稀罕之物。我们住的铁西旅社一日三餐粗粮,菜是酱油煮土豆白菜,生活挺艰苦,有时馋极了,就半夜两三点钟起床到保工街一处饭店排队买油条打打牙祭。要去还得全体出动,因为待到天亮每人只供应三两粮票的油条,而排在长长队伍中的沈阳老太太厉害得很:绝不让一人加塞插队。那年头出门办事没有请客送礼之说,靠的就是一张嘴皮和软磨硬缠。我们的“重武器”就是极力宣传党费买“大家伙”的精神。行前指挥部为我们特批了一条大前门香烟带上,张主任叮嘱我好生看管,每逢上门办事递上两支,对方听我们拿党费购买主变压器的事迹,常常是连香烟不接就开了“绿灯”。事情办完,张主任就踩下我的脚,我急忙把人家没抽的香烟小心翼翼地从桌上捡起来再装回烟盒揣进口袋,我们戏称“过河收烟”。
购变压器还需提供40 t钢材给厂方,为此我们跑遍了哈尔滨、抚顺许多地方求购钢材,40多天下来,一条大前门烟还剩下六盒,回高密原封不动交回了指挥部保管员。如此省俭令今人难以置信,足可列入清廉“吉尼斯纪录”。张正立副主任后来担任了高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月26日,我们拿到了“大家伙”的合同,厂方要求赶回高密盖上县革委的公章再于31日前返回沈阳。坐火车已经来不及,我们当机立断赶到民航售票站买到了一张去济南的飞机票,票价37元,令我阴差阳错躲过了唐山大地震劫难。28日盖好章赶往沈阳,车站停售去东北方向的车票,没办法只好先买到天津。29日清晨,在天津西站我看到了倒坍的旧房子。6时半,列车广播了唐山大地震的消息。我随车赶到北京,当夜怀揣那张宝贵的合同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东侧的地上睡了一宿,之后设法赶回了沈阳。而张主任则险遭不测:28日晨地震时铁西旅社晃得厉害,他赤背穿短裤从四楼滚爬着下来,连续两天两夜未眠。
1977年3月24日,“大家伙”到达高密火车站。变压器重达43 t,要运送6 km路到变电站,租大型车辆须上万元运费。运输工人发扬党费精神,在变压器下铺上铁板,硬是用绞磨一寸寸连续挪动了72 h才把这“庞然大物”安全运进了张家埠变电站。6月1日,高密110 k V输变电工程顺利送电。
党费公示 第4篇
从建党至新中国成立:党费制度始于二大
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二大党章列有“经费”专章,这是我们党关于党费制度的最早规定。二大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收支权限和纪律要求。二大党章要求:“本党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之。”作为一项纪律,二大党章严格规定,党员“欠缴党费三个月”必须开除之。三大、四大、五大党章基本上延续了二大党章关于党费的规定,只是对具体的党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从五大党章开始,缴纳党费成为党员的基本义务,并在历次党章中加以强调。
六大党章没有确定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但在六大后,1928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中央通告第18号——合理分配党的经费的几个原则》,明确规定了党费使用的几个基本原则,并附有中央征收党费的标准。1938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征收党费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不同情况交纳党费的具体要求,并首次规定了党费报告制度,指出:“党部应负责将每月党费收齐缴地方党部取得收据,并向上级机关报告。”1941年,《中央关于党费的决定》对党员缴纳党费标准作出详细规定,重申了党费报告制度,并首次对党费的性质、用途、缴纳方法和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
七大党章规定:“各地党员及候补党员应缴党费数额,由各省委、边区党委或其他相当的党委规定实行之。”此后,党费的征收标准因地而异。
1949年6月,中央组织部出台《关于缴纳党费办法的暂行规定》,初步统一了党费收缴标准,明确了党费的使用范围,重申了党费报告制度,改变了使用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的做法,规定“党员所缴党费,暂作为党员教育之补助经费,由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以上党委处理之”,并对农村党员作出更符合实际的具体规定。
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处在复杂多变的革命战争环境中,党费制度的沿革主要集中在缴纳标准上。虽然还处在初创和探索时期,但这一制度不断增加了广大党员为党尽义务的意识和职责。
新中国成立初期:强调“按规定缴纳”“不动员多缴”
1952年,为改变1949年《关于缴纳党费办法的暂行规定》将党费收支权限下放地方造成的党费使用不当甚至贪污党费现象,中央颁布《关于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将党费集中中央统一使用、拨付,重新明确了党费收缴标准和党费使用办法;提出党员“应按时向其所属支部自动缴纳党费”“如有自愿多缴者不限”;要求“每个支部,应按时检查党费的征收”。
1952年9月,为了对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签订《代收全国党费合同》,要求各地认真按合同规定缴纳党费。1955年8月,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改变全国党费上缴办法的通知》,规定全国各地党的组织征收的党费,改由县以上各级党委按月直接上缴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
1956年7月,针对“党费集中于中央用处不大,而且地方党组织,有些必要的党的活动的费用却无法解决”的情况,中央批转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支情况和今后党费使用意见的报告》。规定:从1956年7月1日起,各地征收的党费停止上缴中央。把党费缴由“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中直机关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自行分配使用”,并按规定做好报告和备案工作。报告强调,“最近发现有的地方的党组织动员党员尽量多缴党费,以致影响了某些党员的生活,这种现象应该加以纠正。各地党组织应该教育党员按规定缴纳党费,不要动员多缴。”在此基础上,1956年11月,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共产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重新明确了党费缴纳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党费报告制度,成为党费制度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费制度经历了一个多次调整的过程,逐步发展、规范。这一时期,根据形势发展和环境变化,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党费缴纳标准,规定了党费收缴办法,细化了党费使用范围,完善了监督制度和报告制度,形成了党费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党费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文化大革命”时期:党费制度遭严重破坏
“文化大革命”时期,刚刚规范和发展起来的党费制度遭受了严重破坏,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处于混乱之中。有的党员长期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也无人过问;有的没有专人管理党费,账目混乱;有的随意开支党费,挪作他用;有的借用、占用,甚至贪污党费。
当然,必须看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性质和宗旨没有变,绝大多数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没有变。尤其是老一辈革命家,他们以缴纳党费的形式凝结对党忠诚的事例举不胜举。周恩来身后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财产,他和夫人邓颖超的全部工资积蓄都缴了党费。朱德两万元的存款单至今仍放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里。生前,他嘱咐这笔钱不分给子女,要作为党费缴给党组织。
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工资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1980年1月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意见》,全党开始着手恢复和建立新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1985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缴纳党费的通知》,对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进行了明确。为了规范党费管理使用,1989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改进党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费使用范围和使用办法,健全和规范了党费管理和报告制度。
1992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共产党员缴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批、报告和检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成为我们党建立系统化、科学化党费制度的重要标志。1994年,为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需要,中央组织部下发了新的《关于共产党员缴纳党费办法的规定》。1998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从党费收缴、党费管理、党费使用三个方面作出严格规定。
2008年2月,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在1998年《规定》的基础上,.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共3章33条,从收缴、使用、管理三个方面,对党费制度作出全面、明确、细致的规定。确定了在职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了档次和比例;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缴纳党费制定了新的标准;对特殊党费作出具体规定。该《规定》完整科学、系统严谨、规范条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
据资料显示,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国共有4550多万名共产党员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97.3亿元,有力支援了灾区重建,有力地凝聚了党心民心。
党章关于党费的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XX学院党费公示报告 第5篇
公示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教育党委组织部的要求,XXXX学院党委通过校园网公示的方式,将2013中管党费和省管党费收支情况向全校各党总支部及广大党员进行了传达。
一、主要做法:
《省委组织部<关于公示2013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和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的文件在校园网组织部网页(内部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
二、基层反响:
1、使广大党员更加深刻和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到了党费收缴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
2、增加了党费收支的透明度,使广大党员充分了解了党费收支的组成部份和使用路径,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党费缴纳的的责任和重要性;
3、提高了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要把从以前支部定期收党费的被动行为变成现在我要交党费的主动行为。
三、意见建议:
1、全校党员对中管党费、省管党费没有意见和建议;
2、我校要继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党费工作的文件精神,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按时足额的向党组织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确保本单位党费工作做到及时、足额;
文学院党费公示情况报告 第6篇
文学院党委严格按照《关于公示2014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要求,将2014中央党费收支情况向全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进行了公示,征求党员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党费的透明度。现将公示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加强对党费公示工作的领导。院党委高度重视党费公示工作,把党费公示工作作为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抓手,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着重强调了党费公示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各党委委员对党费公示的认识,确保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铺开,广泛接受文学院党员群众的监督。收到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党费公示要求的通知后,院党委立即在各党支部和党小组中开展公示工作,明确公示内容,公布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使用情况,广泛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二、基层反响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使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院党委积极收集和采纳基层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到2015年11月16院系党委共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3条,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映的3条,全部为肯定党费公示和党费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意见建议 党费公示的实施,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责任感和党员按期缴纳党费的自觉性,提高了党费收支的透明度,促进了党费收缴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党费收缴工作中的拖欠现象以及个别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虽然在 中管党费公示的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依然有些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公示的覆盖范围还有待扩大,基层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效率还有待提高,党小组的党费公示还应尽可能实现全覆盖等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会加强对党费公示的重视程度,在提高覆盖面和工作效率上下功夫,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党费公示 第7篇
2010年以来,我镇党委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县级党费收支情况公示工作的通知》(龙组通字〔2011〕3号)文件的要求,将我镇上党费收支情况向全镇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了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切实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公示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共有村、屯级党(总)支部96个,其中:1个机关党支部,12个站、所、院党支部,10个村党总支部、49个屯级党支部,7个社区党支部,1个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个体私营协会党支部),1个教育系统党总支部、1个中学党支部、14个完小级党支部。截止目前,共有在册党员1035名,共收到各支部交纳党费13313元。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加强对党费公示工作的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党费公示工作,把党费公示工作作为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抓手,镇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经常性的讲解党费公示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各党委委员对党费公示的认识。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队开展具体工作,确保公示工作落实实处。
(二)全面铺开,广泛接受全镇党员群众监督。得到县委组织部关于党费公示要求的通知后,我镇立即在96个机关、村、-1-
屯级党(总)支部开展公示工作,做到明确公示内容,公示的内容主要有五项:一是公布党员的姓名、职务入党时间,二是公布应交党费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应交党费金额,三是公布党员已交党费金额、拖欠金额,四是公布党支部上交党费收据,五是公布党费使用情况。同时,明确公示时间和问题反馈渠道,在全镇公示党费收支情况,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督查,确保党费公示工作经常化。党费公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使这项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建确保工作的经常化。为此,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公示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党费收缴公示工作抓得不紧的给予批评教育,确保该项工作常态化。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党费公示实施后,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责任感和党员按期交纳党费的自觉性,提高了党费收缴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党费收缴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党费收缴工作中的拖欠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党员对党费公示的认识还不够深刻。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党费公示工作的领导,在提高覆盖面和宣传上下功夫,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龙州镇委员会
党费公示 第8篇
根据县直属机关党工委《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公示2016年度中管、省管、市管、县管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要求,招商局党支部于2018年1月5日对2016年度中管、省管、市管、县管党费收支情况及局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公示。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2016年度,招商局党支部共有党员23名,实缴党费6480.80元,全部上缴。
二、主要做法。通过局内部网络平台,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对2016年度中管、省管、市管、县管党费收支情况及局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党员对公示内容的反响。全体党员一致认为:2016年度各级组织部门对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充分体现了透明性、民主性、真实性,是党务公开工作的一大亮点,全体党员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党费公示 第9篇
汇 报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公示2010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华组发〔2011〕58号)文件的要求,我乡及时将2010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切实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公示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对公示工作的领导。乡党委高度重视本次公示工作,把公示工作作为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抓手,乡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讲解公示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各党委委员对党费公示的认识。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队开展具体工作,确保公示工作落实实处。
二、全面铺开,广泛接受全乡党员群众监督。得到县委组织部关于公示2010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后,我乡立即在机关支部和乡政府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的方式,对收支情况进行了学习,对8个村级党支部采用张榜公示的方式进行了收支情况的公示,保证了公示内容的透明度,同时,明确公示时间和问题反馈渠道,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党费公示 第10篇
2010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市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0,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1117.53万元。其中,省委组织部下拨10万元,下级党组织按比例上缴1091.09万元,党费利息15.95万元,金融系统上交0.49万元。
二、市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0,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为999.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
1、按照规定比例上交省委组织部271万元。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20万元。春节前和“七一”拨给区县和系统,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3、党员教育支出161万元。其中,拨给市纪委12万元、市委宣传部10万元、市委党史办10万元;老干部支部书记培训、“双先”表彰19万元;购买更新党员远程教育设备40万元;拨给有关区县70万元,用于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党组织完善党员教育设施。
4、党内表彰支出20.61万元。其中,用于向2010年市委表彰的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发放奖金20万元,制作获奖证书、奖牌等0.61万元。
5、购买党员教育资料支出46.95万元。其中,按中组部要求订购《关于党的建设》、《党建研究》等支出11.93万元,免费 1 发给区县和系统;为基层一线市党代会代表订阅学习资料等支出15.02万元;订阅《人民日报》等重点党报党刊支出20万元,赠阅部分企事业单位及经济薄弱村党组织等。
6、下拨党员教育管理经费支出259.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社区和非公企业等领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7、培训南京市对口援藏单位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村党组织书记支出20万元;支持云南大理、青海玉树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抗震救灾、抗旱救灾工作各50万元。
附件2:
2010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省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0,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收入总额为2297.01万元。其中,中央组织部下拨344.1万元,下级党组织按比例上交1841.81万元,党费利息收入31.67万元,铁路、金融系统上交79.43万元。
二、省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0,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支出总额为1718.5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1、按规定比例上交中央组织部992.14万元。
2、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449.74万元。其中,向13个省辖市下拨444.1万元,用于发放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春节期间省委组织部领导下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金5.64万元。
3、抗灾救灾支出20万元。拨给宿迁20万元,用于部分遭遇特大暴雨灾害的基层党组织开展灾后帮扶工作。
4、党内表彰支出50万元。其中,向2010年省委表彰的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发放奖金20万元;向2009全省组织工作创新创优成果奖单位发放奖金30万元。
5、党员教育支出206.56万元。其中,按中组部要求订购《关于党的建设》支出24.96万元,免费发给苏北五市以及省 级机关、在宁高校、省属企业、科研院所党组织;拨给省委宣传部60万元、群众杂志社20万元,用于开展党员教育方面的工作;拨给有关县(市、区)49.1万元,用于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党组织完善党员教育设施;用于制作党员活动室铜牌支出52.5万元,发放给全省村党组织。
党费收缴标准及党费收缴管理规定 第11篇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一、交纳党费的基数
(一)公司党员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为计算基数。
(二)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职工党员,每月以岗位工资、补差工资之和(税后),按规定缴纳党费。
(三)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四)兑现的年薪或者年度绩效考核所发放的薪酬计入当月核缴党费。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
(一)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
(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四、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五、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六、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七、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八、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九、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十、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经党委组织部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党费公示 第12篇
哪里最困难,哪里最危险,哪里就有共产党员,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以来形成的光荣传统。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锤炼和考验,这种精神像一面永不褪色的旗帜,飘扬在每一个共产党员心中,激励着他们不懈地奋斗。在这次抗震救灾的斗争中,许许多多共产党员,发挥着先锋模范和中流砥柱的作用,在人民心中铸起一座座丰碑。而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则是广大党员在祖国最需要的时刻,在灾区人民最困难的时候,对党、对人民的一种真情奉献。
奉献是一种纯洁高尚的精神境界。奉献是自觉自愿的付出,是爱心的流露,善意的升华,美德的弘扬。我感到,“特殊党费”代表着一种牢不可破的信念,一种战无不胜的力量!它是奉献、责任、使命的代名词!每个党员一听到它,就会立即血脉喷张,感受到力量,就会马上振奋起来。
报道称,自中央组织部5月18日发出做好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后,广大共产党员把交纳“特殊党费”作为支援抗震救灾的实际行动,积极响应。交纳“特殊党费”的既有机关干部、离退休人员,也有下岗职工、农民、自由职业者。一些在境外留学或工作的党员也委托亲属或国内工作单位,代自己交纳“特殊党费”,表达对祖国灾区人民的关心和对党的热爱。我想,这是对党的宗旨、党员意识的最直接、最现实的解读,也是对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种生动诠释。
都说共产党员是用特殊材料做的。如果不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在祖国最需要的时刻,他们怎能挺身而出?如果不是特殊材料打造的,他们在灾区人民最困难的时候,又怎能毫不保留地奉献出自己的所有?如果不是特殊材料锤炼而成的,如果不是抱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他们又怎能在生与死的严峻考验面前,把生的希望先让给别人、让给群众、让给村民、让给学生、让给孩子,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呢?
可见,奉献是共产党员的优秀品德。无论时代发生怎样的变化,奉献精神永远熠熠生辉,光耀人间,永远是鼓舞和激励人们奋发向上的巨大力量。
党费收缴制度 第13篇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共中内组织部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至800元(含600)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农村党员的党费按有关规定收缴。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
党员交纳党费基数为:机关公务员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和职务补贴;机关工人包括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和职务补贴;事业单位包括职务工资、津贴和职务补贴;离退休党员以国家规定的季退休费为基数。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领取新标准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三、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四、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党费收缴制度 第14篇
一、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托其他委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党费收缴登记簿》。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前一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可通过张贴公示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请假报告制度。党员到外省、市、县(区)工作,探亲
访友,居住地临时变化的,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支部参加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应向支部请假。
二、书信联系制度。流动党员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地的详细地址、名称、联系办法向党支部说明,以便联系,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建立书信联系,定期介绍支部工作情况、学习重点。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并定期给党支部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支部和党员每季度至少通信一次。
三、登门家访制度。在春节、元旦、中秋等重大节日,流动党员回家期间,的那个支部成员或党小组组长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进行一次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应有的作用。
四、定期汇报制度。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季度要向原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有书写能力的年终要有书面总结汇报材料。
五、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度。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六、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作用发挥好、贡献大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执行本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化的,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一、建立完善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每年“七一”期间,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以培树典型,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
二、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之间、党员干部与党员之间及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在每年元旦、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党支部要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患病住院的党员。在党员、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鸡鸡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党员的归属感。
四、建立政治关怀制度。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组织的
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实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针对不同党员的需求采取不停地帮扶措施实施救助,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年龄较大党员等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下。
六、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新载体,提升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工作整体水平。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乡镇党委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
1、组织准备阶段。党支部要结合本村党员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学习教育阶段。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
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xxx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
3、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写出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4、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前,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党支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进行党性分析,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
5、组织审定阶段。召开支委会,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在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后,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逐一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6、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党委审核,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违规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乡镇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盒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六、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格次。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完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纪党规、返回先锋模范作用等。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定,应遵循个人自定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党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坚持民主评议党员与年终进行总评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项考核,采取百分制打分办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讲评;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并将考核情况报上级党委。
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一、联系服务群众的内容
1、鸡鸡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2、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3、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4、引导群众实力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5、关心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联系群众的范围
1、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队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2、一般群众。主要是关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帮扶活动;
3、困难群众。主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难题。
三、联系群众的途径
1、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党员的民主评议以及工作意见;
2、领导干部应坚持深入基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人走访、谈心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逢重大节日和重大情况,要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慰问活动。
党员奖惩制度
一、个部门各单位要普遍建立“党员示范点”、“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责任制,通过竞争评比,争优创先,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把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上。
二、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各级党组织每年要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评先评优活动,对发挥作用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条件成熟时,分行业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先进事迹巡回演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人和感染身边的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学先进、找差距、做先进、比贡献。同事,把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作为选拔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
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切实把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热情和活力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党纪党规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处分。
党务村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贵方党务村务管理,提高党务村务活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村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务方面:设置固定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随时公开内容。固定公开内容包括较为固定的工作规划、计划,党的基层建设领导组织机构等;定期公开内容包括上一期的工作计划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等。
2、村务方面:包括村公益事业建设和经费筹措及使用情况;惠农政策办理程序和发放情况;农村低保户的评定及低保金的发放情况;就在救济款物及各项政策性补助资金的非配标准和发放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村民的成败经营情况;征用土地和宅基地的审批、使用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超生处罚情况;村干部工作任务完成及工资兑现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和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它事项。
3、财务方面:包括村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棘突所得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代资代劳情况及村民要求公开的其它财务事项;
二、公开形式
1、在村级活动阵地或村民聚居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通过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布。
3、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定期不定期地通报有关情况。
三、公开时间
常规性事项一般每季度首月15日为公开日,每季度一次,对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普遍要求公开的内容随时予以公开,对涉及时间较长的事项分阶段公开。
四、公开程序
1、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党务、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2、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3、通过实单方式及时予以公布;
4、公开后及时征求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及
时予以答复和解决;
5、填写公开报告单,并认真记录,建立备查档案。
五、公开监督
1、经村民民主推选成立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全程监督。
2、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认真审查公开各项目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投诉,对群众不清楚或有质疑的事项应该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予以答复和解决。
4、乡镇党委加强对党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对图形式、走过场甚至搞假公开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村干部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强化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有效转变农村干部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村干部每天至少要有一人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办公室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确保群众随时前来办事有人接待。
二、值班人员负责处理村内日常事务,按规定为群众办理有关事项,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积极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党支部负责制定值班安排计划,实行村干部值班签到和考勤制度。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时,要找好替班人员,经村党支部书记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日的全天24小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突发事故要负责在第一时间上报乡镇党委、政府。
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聚赌等行为。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当日同事负责村级活动场所的卫生打扫、环境维护、远程教育设施及其他设施的管护,确保换进整洁、场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