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信用卡贷款产品有哪些(精选5篇)
大额信用卡贷款产品有哪些 第1篇
小微企业在发展中会遇到融资难问题。如何解决资金难题,利用大额信用卡贷款是个不错的思路。
所谓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授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内的透支功能,将信用卡的消费贷款功能转化为无担保小额贷款,实际是一种信用卡转账借款业务。信用卡贷款申请获批后,银行将信用卡的部分或全部额度转至借记卡,按照和银行约定的还款期限期偿还贷款,持卡人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目前,市面上比较常见的信用卡贷款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
华夏银行易达金,最高贷款额度达到50万元,具体额度要根据持卡人的申请材料而定,除了工作和收入证明外,房产、汽车、银行存单等资产证明提供得越多,贷款额度也越高。贷款获批后就打入关联的华夏银行借记卡,每月收取0.75%的手续费,期限最短3个月,最长36个月。
兴业银行随兴贷,采用按月或一次性收取两种方式,其中按月收取每月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月手续费率,在分期后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手续费率,在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一次性入账。以12期为例,一次性收取的话按9%计算,如果按月收取手续费则为每月 0.75%。
中信银行信金宝,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手续费每月0.85%。银行将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及平均月收入,综合评估之后,授予现金额度,一般是持卡人平均月收入的9倍。
民生银行通宝卡,额度为10万-100万,可以循环使用,每年300元年费,每一笔消费转账万分之三点六的手续费。民生通宝分期信用卡对于小微企业在资金周转方面是不错的选择。
大额信用卡贷款产品有哪些 第2篇
信贷资产是我们信用社主要生息资产和收入来源,只有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无风险”,实现资金良性循环,信用合作事业才会不断向前发展。近年来,一些不良贷户利用合法的途径、合规的手续,采取“一户多贷”,“多社串贷”等不正当方式,大肆套取信用社的贷款,让各级信贷管理部门束手无策。出现这种违规违纪贷款问题的根本症结,就在于我们放松了贷款审查。特别是当前农村信用社大额贷款日益增多,如果贷款投放把关不严,信贷资产质量低劣,不良贷款积累到一定限度,便会拖垮一个信用社,甚至县联社,使多年经营成果付之东流,严重危及到信用社的生存,阻碍信用社的发展。加强贷款审查就是要消除事实风险,同时尽可能把可以预见的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缩短与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上的差距,提高我们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根据新时期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切实加强贷款审查十分必要的。
一、基本资料审查要点
(一)准入条件审查。受理贷款时审查其主体是否符合信用社贷款准入条件,是决定贷款的关键性问题,如果客户主体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可直接退审,而不必进入下一审查环节。按照有关法律和信用社管理规定,准入条件审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是确认客户真实性。审查公司类客户其经营证照是否真实,有无涂改等造假现象,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办理年检等;个人客户要审查其身份证是否真实。
2,是审查贷款项目的政策性、合法性。属于特种行业的审查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行业从业许可证;属于房地产开业企业的审查是否持有齐全的资质证件;审查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的劣质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已退出的领域;审查个人经营项目是否合法合规;审查公司或个人经营是否正常,有无亏损;审查产品销售合同是否真实等。
3,是审查公司(或个人)资信程度。审查公司(或个人)、关联企业、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以亲朋名义在信用社贷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大额或有负债或重大涉讼案件等;审查公司法人代表或个人有无赌博、吸毒、赖帐不还等劣迹,有无道德风险等。审查报告中要对以上情况作专门介绍,并将人行和信用社查询记录附后佐证。
(二)资料完整性审查。主要是对照省联社大额贷款申报资料目录,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特别是关键性资料是否缺漏,缺漏资料应作理由充分的说明。
(三)资料合规性审查。
一是资料及文本签字要求。审查调查是否二人以上,调查人是否在调查采集的每份资料右上角加盖“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并签名。目前多数联社盖的是“与原件核对相符”章,贷前调查关键是调查人承诺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而“与原件核对相符”章仅是确认和辨别资料是否真实的一个环节,并不能证明该资料是否真实,也不是调查人对资料真实性的承诺,统一改盖“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为宜。
此外,所有签名只能由本人手写,不能代签,不许盖私人名章。贷款申报审批书、调查报告、审查报告等落款处除负责人、调查人、审查人签字外,还应加盖部门公章,凸显部门行为,弱化个人色彩。凡未按以上要求盖章和签字或一人调查的申报资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是审查调查报告应参加调查人是否到位,是否签字。按照省、市有关贷款管理规定,上报办事处大额贷款,分管信贷领导、联社业务科长等都必须参加调查,调查报告落款要注明参加调查人单位、职务,并由本人签名,以示负责。
三是审查申报资料内容是否衔接一致;资料是复印件的是否模糊不清等。
二、抵押贷款审查要点
(一)审查抵押物权利证书真实性。股东会同意抵押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文书要求;财产共有人是否出具有效的同意抵押的承诺。
(二)抵押物详细清单。内容包括:产权人、抵押物名称、用途、建造年份、成新率、房产证号、土地证号、购置价(指购买价或建造成本价)、账面价(指在报表上反映的价值)、评估价(指评估公司评定价值或信用社初步评定价值)、抵押价(指信用社在评估价基础上,最终核定确认的抵押作价或与产权人商定的抵押价,主要是防止评估公司估价虚高及通盘考虑变现能力)。
(三)抵押物价值依据。《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对土地
经济环境、土地市场发育状况、土地的未来用途及有关规划、计划等方面的政策和研究,实时掌握土地价值状况,避免由于土地价值虚增或其他情况而导致的贷款风险”。所以说,贷款审查中必须防止房地产评估价值虚增风险。
抵押物价值有自行认定和评估认定两种:
1、自行认定。自行认定抵押物价值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取得抵押物的对价支付依据。如:购买合同或转让协议,建筑承包合同、自建购买材料等付款凭据、交易收据,企业固定资产帐等。二是抵押物同地段近期已售房地产价格。三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报纸等媒体挂牌转让土地价格。以上有关资料要复印作证明。
2、评估认定。谨慎采用评估公司评估数据,必须以购置价为基础,评估价为参考,合理核定抵押价,防范抵押物虚高风险。审查中对一贯缺乏职业道德,瞎评乱估的评估公司要予抵制,对其评估结果一律不予认可。此外,不同品种抵押物抵押率的计算评估,按省联社[2006]35号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四)抵押物状况及抵押限制。
除了《担保法》规定的不能抵押的情形之外,审查抵押物时还应关注以下情况:1.抵押物是否为违章建筑及已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设施;2.抵押物权属是否有争议;房主抵押意图;考虑抵押物变现能力。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二年未动工开发,可以无偿收回的土地使用权。4.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5.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
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未完成投资总额25%以上的,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6.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未取得有权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以划拨土地不得单独抵押,以划拨土地抵押的在计算抵押率时因剔减出让金因素。7.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未转为国有土地的。
8、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编号;(2)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6)抵押后对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的限制等。
(五)审查是否提供抵押物实景彩色照片。由于贷咨会成员一般不亲临抵押物现场调查,将抵押物拍成实景彩色照片,主要是为了加深贷咨会成员对抵押物的直观认识和了解。所以凡提交办事处的抵押物照片不要装订入申报资料中,以便供贷咨会成员传阅。抵押物实景彩色照片以15厘米乘20厘米为宜。
三、保证贷款审查要点
(一)无效担保。审查保证担保贷款时,必须审慎考察保证人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情况和资信程度,是否具有实际的代偿能力。但实际工作中,一些信用社追求表面上的担保手续合规,而忽视债务担保的实质内容,出现以小保大、以弱保强,交叉担保、连环担保等假性担保现象,即使担保有效,也难以实现担保目的。此外,并非所有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单位和人都可以作为担保人,以下为无效担保行为:(1)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担保无效;(2)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担保无效;(3)国家机关;(4)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授权担保的无效;(5)董事、经理以公司名义为股东担保或个人贷款担保的无效;(6)法律、法规规定对外保证合同应当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未批准担保无效。
(二)公司担保审查。
1、注意审查公司提供担保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审查被担保人与担保人关系,被担保人是否为公司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会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股东会决议无效而带来的信贷风险。
2、审查公司章程对担保额度的限制。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限额的,应注意审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所同意的担保额度有无超过公司章程的限额规定,同时还要注意审查决议所同意担保的款项是否为对应的贷款;订立担保合同的订约人有无公司授权。
3、接受公司提供的担保时,要注意审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行为是否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如不履行审慎注意义务将可能导致担保债权落空的法律后果。
四、企业财务报表要点
(一)必须提供近两年及借款人申请贷款日上月资产负债表和损
益表,但跨月上报办事处的贷款,必须提供办事处实际收到贷款申报资料日期上月报表,并对报表科目作明细分析。办理了审计的应提供上审计报告,关注其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并审查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报表与本社报表是否一致。
(二)审查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报表必须字迹清晰,有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签章;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平衡公式,审查借贷方是否平衡、上年结转是否真实、近两年来财务变动异常情况等。
(三)重点审查科目。应重点审查的科目包括: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短期及长期负债、应付及其他应付款,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类科目等。
(四)审查要求。应收及其他应收款,应付及其他应付款进行帐龄统计、列出大户名单;存货分类统计、存货积压的原因分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分类统计、固定资产清单、购置价值、入帐价值等;短期及长期负债明细,包括贷款行社名、借款方式、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等;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类科目是否真实合理。
(五)现金流分析。分析现金流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现金流的数量,如果企业总的现金流为正,则表明企业的现金流入能够保证现金流出的需要。二是现金流的质量,这包括现金流的波动情况、企业的管理情况,如销售收入的增长是否过快,存货是否已经过时或流动缓慢,应收帐款的可收回性等等。最后是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如行业前景,行业内的竞争格局,产品的生命周期等。所有这些因素都
会影响企业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能力。
五、注意法律文书的规范和严谨
(一)审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贷款的决议和同意抵押的决议合法性;审查个人贷款申请书、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承诺的合法性。尤其是公司贷款要注意审核其参加董事会或股东会的人数,是否符合章程规定;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内容是否完整。
1、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贷款的决议书内容应包括:承贷社全称、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计划、贷款方式等。
2、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内容应包括:借款人和承贷社全称、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抵押物具体情况(含抵押物名称、地理位置、数量、状况等)、法律责任等。
3、个人客户贷款申请书、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承诺等可参照上述公司类贷款文书内容撰写。
(二)决议或承诺必须本人到场在信用社监督下签字,本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应有授权委托书,不能由法定代表人一人独签或找人代签,防止因决议无效,导致贷款或抵押行为无效。
(三)防范股东假冒、虚假签字的方法。一是本人出示身份证,当场签字,并加按手印;二是核对公司成立时的章程中股东签字或贷款是股东提供的签字式样,核对笔迹。三是可查阅股东在信用社原来贷款时的签字资料。
(四)注意审查决议或合同所加盖的公司印章是否为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真实印章,如果签约人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还要注意审
查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避免被骗而造成贷款损失。
(五)涉及不明确的法律问题,应由法律顾问对贷款行为及担保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补充资料的规定
(一)补充资料只能由联社业务科或贷款审查中心调查,逐项作答,形成简明扼要的书面材料,调查人签字,加盖公章,打印上报。
(二)上级联社不直接受理信用社或客户调查上报的文字材料,但客户提供的经联社调查人员核实的证件、合同、报表、发票等证据类资料可作为附件。
(三)充资料要及时、迅速,尽量减少贷款在途时间,不要无故拖延,耽误贷款审批。
七、撰写审查报告应注意的事项
(一)审查报告内容:一是基本情况,包括客户概况、经营证照、关联企业、资产负债、生产经营、贷款用途、还款来源及计划等;二是客户资信;三是抵押物情况;四是风险提示;五是审查意见。审查报告落款处主审人、审查中心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必须签字。
(二)审查报告要求:内容精练,重点突出,语言措辞严密,判断得体,不得用模糊语言,不要说大话、假话、空话,少说美化色彩的好话。要对照审查目标有重点地进行取舍,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抓住主要的、关键性的问题来写。
哪些保险产品有“钱途” 第3篇
万能险结算有起色
记者统计5月万能险结算利率情况发现,主要保险公司5月万能险结算利率大多维持在4.0%至4.2%之间,虽然仍低于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4.75%和五年期存款利率5.25%,但部分险企开始上调结算利率,这向市场释放出一些积极信号:万能险收益正在好转。
具体而言,从三家上市保险公司来看,5月份中国人寿瑞安两全保险(万能型)结算利率为4.05%、中国平安个人万能险结算利率为3.875%、平安个人银行万能保险结算利率从4月的3.875%提升至4.0%,中国太保金诚利两全保险(万能型)结算利率为4.05%。
此外,泰康人寿卓越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结算利率为4.20%、人保寿险智胜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结算利率为4.20%、人保寿险优选金两全保险(万能型)结算利率为4.20%。中融人寿融盛连年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结算利率高达5.7%,领跑市场。
投连险遭遇滑铁卢
5月的CPI创出5.5%的新高,面对通胀高企和股市低迷的市场环境,投资型保险产品也整体表现欠佳。据华宝证券日前发布的《中国投连险分类排名(2011/05)》,5月份投连险各账户投资收益较4月份明显下滑,在统计的176个账户中仅44个取得正收益,约占25%。而单月平均收益为-2.67%,创下今年以来单月投资回报新低。
从半年来看(截至6月20日),据调查的64个投连险账户中仅有4个账户微涨,59个账户下跌,最大跌幅为中国人寿的国寿平衡增长账户,跌幅为18.7%。
保险理财应看长远
我们认为,保险投资是一种长期的投资行为,必须在有稳定持续收入且拥有闲置资金的前提下,对收益回报做好中长期准备,长期持有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从万能险来说,由于加息预期依然强烈,目前万能险收益仍处于上升通道,未来收益会继续攀升,短期内跑输五年期定存并不能说明它丧失了投资价值。
面对投连险的表现,业内专家也认为投连险作为长期的投资险种,提醒投资者“不要为一时的低收益或账户资产缩水而烦恼”,“从长期来讲,资本市场的收益率绝对会跑赢CPI”。
大额信用卡贷款产品有哪些 第4篇
申请信用卡的过程中,为了能够获取高额度,你需要向银行提供尽可能多的财力证明。那么,哪些财力证明是对申卡有帮助的呢?本篇,融360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申卡所需要的财力证明。
财力证明文件有很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清单:
1、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
2、申请人名下的家用轿车证明;
3、政府机构、企业开具的最近3个月的正式工资单;
4、在职证明/收入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
5、银行代发工资的存折/账单复印件(需显示最近三个月薪水入账信息);
6、最近三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7、公积金、社会保险扣缴凭证复印件;
8、基金、国债、企业债券购买凭证复印件(需显示购买人姓名、账号和账户余额);
9、会员卡类复印件,包括:高尔夫会籍卡、中国移动/联通贵宾卡、国航知音白金卡、金卡等。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下载融360app。
那么,提供了以上财力证明,就能顺利申请到大额信用卡吗?也不尽然,建议你还可以利用以下技巧:
1、收到新卡多刷刷
一张新下的信用卡,前6个月使用情况(包括消费频率和使用习惯等),决定了你的数据是否足够出色,能够进入到人工筛选行列中。所以,千万别申请一些用不着的卡,收到新卡后尽量多使用,大额小额都要刷,并丰富消费类型,让银行主动给你提额的资格。
2、已有额度主动报
有些银行在客户申请信用卡时,会要求客户填一下已持有的其他银行信用卡的额度。如果没有要求,你也可以主动提一下你在其它银行的信用卡额度。
3、适当注销小额信用卡
大额信用卡贷款产品有哪些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审慎经营的原则,为了规范大额贷款操作,降低大额贷款风险,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XX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是我市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贷款是指我市农信社向同一客户 发放的余额超过300万元(含)以上的贷款。
第三条 大额贷款坚持以支持优质、特色、生态农业为主,支持农村个体经营户、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为主,积极向农户和相关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第四条 大额贷款的发放必须事先经过本系统评级授信,在 审批核准的授信额度内给予信贷支持;必须严格按程序、按审批权限发放;必须认真执行逐级申报审批(咨询)的操作流程,不得简化程序和逆程序操作。
办理大额贷款的基本程序为:基层信用社客户经理受理经评级授信的客户贷款申请→信用社客户经理对客户及担保人进行贷前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信用社贷审小组审议和审批→呈报联社业务发展部调查核实→报联社贷审中心审查→报联社风资部出具风险评估报告→报联社贷审会审核审批→联社主任汇总意见→报联社理事长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咨询→信用社客户
经理根据上级审批意见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发放贷款→贷后检查→贷款本息收回。
第二章 大额贷款准入条件
第五条 大额贷款准入的基本条件:符合《贷款通则》和《XX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发展前景好;在我市农信社开立存款账户且为我市农信社入股社员,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合规合法;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担保足值、合法、有效,还款计划切实具体;资金归社率达到我市农信社要求,现实或预期综合效益明显。
第六条 不同类型的客户,还需符合相应的准入条件:
(一)公司类客户: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商贸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超过75%),净资产收益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利率,经营性现金流量为正值;或有资产业务存入规定比例保证金。
(二)机构类客户: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财务管理规范,经费自给率50%以上,收支有盈余,还款来源明确。
以上两类客户申请项目贷款的,项目资本金比例最少不得低于30%,建设资金有可靠来源。
(三)个人客户:有合法身份证明、固定住所、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
第七条 以上第五条、第六条准入条件均为获得新增信用的必要非充分条件。
第三章
大额贷款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
客户申请。客户以书面形式向我市农信社提出大额贷款申请,其内容主要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申请的信用品种、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等。
第九条
大额贷款申请的受理。我市基层农信社接受客户贷款申请以后,对客户基本情况及项目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客户是否具备发放大额贷款的基本条件;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决定是否受理大额贷款。
第十条
同意受理的大额贷款,根据信贷业务品种,通知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同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申请办理大额贷款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法人客户申请办理信贷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身份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有权部门批准的企(事)业章程或合资、合作的合同或协议,验资证明。
3、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6、在农信社的开户证明。
7、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申请贷款决议书。
8、特种行业的企业还须提供有权部门批准颁发的特种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9、客户经营需行政许可的,需有权部门颁发有关行政许可证。
1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验资报告,规定期限内的财务报表。
11、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式样。
12、企业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他资料。
(二)自然人客户申请办理大额贷款业务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
3、个人及家庭资产证明。
4、个人负债及投资证明。
5、其他资料。
(三)担保人担保需提供的资料:
1、抵、质押物明细表。
2、抵、质押物权属证明。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动产抵(质)押物的原始证件等。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同意担保的决议书;财产共有人出具的同意担保承诺书。
4、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我市基层信用社对客户填制的书面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登记,并指定2名或2名以上有关人员进行信贷业务调查。
第四章
大额贷款调查
第十三条
基层农信社是大额贷款的最初调查部门,负责对客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进行调查核实,对提供的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相符,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并加盖印章。
1、查验提供的证、照、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2、查验客户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章是否真实、有效。
3、查验客户的住所地址和联系电话是否详细真实。
(二)调查客户信用及有关人员品行状况。
1、查询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了解客户目前负债、在金融机构的负债及对外提供担保情况,查验贷款卡反映的贷款余额与财务报表反映的是否一致,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等。
2、调查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的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已开通个人征信系统的地方,应查询个人征信系统信息。
3、客户有关联企业的,要了解关联企业的关联形式、关联程度、及关联企业的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
(三)对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担保人的资产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信贷需求和还款方案。
1、深入客户及其担保人单位,查阅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账表,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利润等情况进行分析,并进行“账账、账表、账实”等核对。
2、调查客户及其担保人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重点调查分析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的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趋势等情况。
3、调查分析信贷需求的原因。
4、调查分析信贷用途的合法性。
5、查验商品交易的真实性,分析商品交易的必要性。
6、调查分析还款来源(是否为是主营业务收入)和还款时间。
第十四条 对自然人大额贷款,基层农信社应调查分析个人客户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是否具有持续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担保的,还要对担保人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等情况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 基层农信社依据担保法律法规,对客户提供的担保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客户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担保条件,并确定其担保能力。
第十六条
调查分析结束后,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法人客户信贷业务调查报告的内容:
1、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2、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及市场分析。
3、担保情况和信贷风险评价。
4、本次信贷业务的综合效益分析。
5、提出是否同意此笔大额贷款的初步意见,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理由,同意贷款的要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
(二)自然人客户调查报告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信贷业务的用途。
3、担保情况。
4、收入来源。
5、还款来源。
6、提出是否同意此笔大额贷款的初步意见,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的理由,同意贷款的要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
第十七条
对大额贷款调查意见,经基层农信社贷审会(贷审小组)讨论通过,由基层农信社主任签字后,连同上述全部信
贷资料报送联社业务发展部审查。大额贷款资料由基层农信社调查人员移交信贷内勤人员保管,联社业务发展部保留复印件。
第五章 大额贷款审查
第十八条 联社业务发展部负责对基层信用社上报的客户资料和信贷调查资料(以下简称信贷资料)进行初审,组织2~3人对贷款申请客户进行现场再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形成贷款调查核实报告;联社贷审中心负责对贷款户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及贷款要素的审查,并形成审查报告;联社风险资产管理部负责对贷款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审查,对贷款项目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经以上三个部门调查审核评估后,可行的贷款户资料提交贷审会研究,对需补充完善资料的通知基层信用社进行补充完善。
联社业务、贷审和风资等信贷部门审查评估要点如下:
(一)基本资料审查:各种证、照、件是否合法有效,上报的资料是否齐全。
(二)主体资格审查:
1、客户及保证人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
2、客户及保证人组织机构是否合理,产权关系是否明晰,是否是关联企业。
3、客户及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信贷政策审查:
1、借款用途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2、贷款期限、方式、利率或费率等是否符合我市农信社信贷政策。
(四)客户经营状况的审查:
1、客户资产负债比例结构是否合理。客户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是否小于70%。
2、客户原材料是否有来源,产品是否有销路,生产技术是否有保障,是否有经济效益。
3、客户有无还款意愿,有无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客户在发放贷款的农信社辖区内经营。
(五)信贷风险审查:
1、分析客户的行业风险、财务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等,评价确定客户的风险程度。
2、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农信社或其他银行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贷款资格。
3、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六)担保手续审查: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合法足值、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动产抵押物权益价值的50%以内和不动产抵押物权益价值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七)承贷社情况审查:
1、设在乡镇的农信社必须在辖内农户信用等级评定面达到100%、有贷款需求的信用农户《贷款证》核定限额内贷款满足率达到100%的前提下,方能发放大额贷款。
2、不良贷款占比超过50%的农信社不得发放大额贷款(存单质押贷款除外)。
3、对每笔大额贷款都应有明确的包收责任人。
4、对拟发放的大额贷款,应当经贷审会(贷审组)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同意。
5、承贷社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情况符合发放大额贷款要求。
(八)贷款上报程序合规。实行了审贷分离;有贷款调查人意见、审查人意见,各级贷审会(组)签字人数符合要求等。
第十九条
信贷管理部门将撰写的调查报告、审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及信贷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一并提交贷审会审议。贷审会审议决定后由联社业务部门形成请示报告和文件,报市办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章
大额贷款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条
所有大额贷款都必须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内容包括:贷款种类、币种、用途、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其他合同双方应明确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我市农信社信贷合同必须经有权签字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后才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
信贷合同必须按规定使用农信社统一制式合同文本。对情况特殊的信贷业务,在不违背制式合同文本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合同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信贷合同,并经法律顾问审定。
第二十三条
信贷合同的填写和签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合同必须采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内容填制必须完整,正副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二)信贷合同中信贷业务种类、币种、金额、期限、利率或费率、还款方式和担保合同应与信贷业务审批的内容一致。信贷合同主从分离的,从合同内容要和主合同内容有机衔接。
(三)我市农信社必须与客户、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核对预留印鉴,确保合同真实、有效。委托人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存档。
第二十四条
合同填制完备后,由基层信用社信贷员审查签字。审查内容如下:
(一)合同文本的使用是否恰当。
(二)合同填制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主从合同是否衔接。
(三)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否合法合规。
(四)客户、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
信贷员和贷款清收责任人签字后,交信用社主任审查签字,加盖信用社公章。
第二十五条
我市农信社应区别不同担保方式,与客户、抵押人或质押人共同办理以下事宜:
(一)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的,要到相关的房地产、车辆、海关、外汇管理、工商行政等有权登记的职能部门或证券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法律对抵押担保登记手续未作强制规定的,要在公证部门登记。
(二)以存单、国债、债券、保单等权利凭证质押的,应到相关部门办理止付等权益保障手续。
(三)质押担保的质物交接应填制质物交接清单,与出质人共同签章办理质物交接手续。
(四)属保证担保的,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
第七章
大额贷款的发放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我市农信社应根据信贷合同的生效时间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一)属保证贷款的,借款合同在保证合同生效后生效;按信贷业务合同约定用款计划的日期使用贷款。
(二)属抵押贷款的,借款合同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按信贷业务合同约定用款计划的日期使用贷款。
(三)属质押贷款的,借款合同在质物交付后生效;法律规定需办理登记手续的,自办理登记起生效;按信贷业务合同约定用款计划的日期使用贷款。
第二十七条 我市农信社应依据信贷业务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一次或分次填制借款凭证,签字并盖章。借款凭证填制要求:
(一)填制的借款人名称、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借款利率等内容要与信贷业务合同的内容一致;借款日期要在信贷业务合同生效日期之后。
(二)借款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分笔发放的,借款凭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相应信贷业务合同的金额。
(三)借款凭证的签章应与信贷业务合同的签章一致。第二十八条
我市农信社信贷人员将信贷合同、借款凭证,连同有权审批人的批复(或复印件)送交信用社柜台办理账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
信用社柜台审查信贷业务是否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借款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填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误后,办理信贷业务账务手续。
第三十条
我市农信社大额贷款应按照《XX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的进行贷后跟踪管理。
第三十一条
大额贷款的责任具体界定按照《XX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暂行)》和《XX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八章
大额贷款违规处罚
第三十二条
我市农信社对违规违纪造成的大额贷款风险和损失逐笔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理方式主要有: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及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一)贷款调查人员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提供的资料信息不准,由此形成错误的决策,没有形成贷款风险的,对责任人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和记大过(含)以上处分;已形成贷款风险的,对责任人按照贷款风险损失程度予以赔偿,并给予留用察看(含)以上处分。有意提供虚假信息,一律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审查人员因审查失误,对上报贷款资料未认真审查,对明显存在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没有形成贷款风险的,对责任人给予2000元至4000元的罚款和记过(含)以上处分;已形成贷款风险的,按照风险损失程度予以赔偿,并给予记大过(含)以上处分。
(三)贷款审批人员超权限、逆程序发放贷款,或未经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跨地区发放贷款,化整为零垒大户发放大额贷款。没有形成贷款风险的,对审批的责任人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并给予撤职(含)以上处分;已形成风险的,按照贷
款风险损失程度予以赔偿,给予撤职(含)以上处分,在限期内赔偿不到位或贷款收不回的,一律开除;对其他责任人也要按照贷款风险损失程度予以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含)以上处分;与借款人串通、合伙骗贷的,一律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向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产品、项目发放贷款、向村组发放贷款、向村组提供担保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向员工亲属发放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条件的贷款、发放冒名贷款,对审批责任人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和撤职(含)以上处分;已形成风险的,按照贷款风险损失程度予以赔偿,并根据赔偿情况,给予撤职(含)以上处分。
(五)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发放贷款,发放有价证券、期货等投资的贷款的,对发放贷款的责任人一律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未按规定签订借款合同致使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担保贷款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担保手续,致使担保合同无效;未按规定对质押、抵押物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未按规定保管质押、抵押物品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致使丢失、毁损;贷款未还,违规退还质押、抵押物品,抽取担保合同。没有形成风险的,对责任人处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和记大过(含)以上处分;已形成风险的,按照贷款风险损失程度处以赔偿,并给予留用察看(含)以上处分。
(七)责任人的经济赔偿,凡是赔偿及时、足额的,均可给予减轻一级的行政处分。
(八)对贷后管理违规处罚按照《XX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XX农村信用社联社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暂行)》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