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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责任清单
来源:漫步者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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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责任清单(精选8篇)

档案工作责任清单 第1篇

摘 要:对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内涵、区别及关系等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档案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为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改革要求,档案部门也相继开展起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开展起构建与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相关的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是一项新工作,许多问题都需要探讨。这里就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一些基本问题做一探讨。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内涵

1.1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内涵。有关权力清单的内涵,目前尚无统一的含义。有学者认为:“所谓‘权力清单’,简而言之,就是要把各级政府和各个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也有学者认为:“权力清单就是对于各级政府及其各个部门权力的数量、种类、运行程序、适用条件、行使边界等予以详细统计,形成目录清单,为权力划定清晰界限。换言之,清单所涵盖的范围就是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范围,清单以外就是行政权力不能随意进入的范围。”[2]尽管一些专家、学者对权力清单内涵的表述不一,但笔者认为,其所含的基本要素是一致的。由此,可以对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基本要素作如下认识:一是清单是档案行政权力的表现形式和载体。即档案行政权力在梳理、科学归类后以清单为载体,列单明细,对外公布。二是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内容应包括档案行政职权、行使依据、主体及流程等。简单来说,就是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行政权力晒在阳光下,规范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行政权力边界,必须按照清单所列档案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允许越权。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宣示和明确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凡是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可行使的档案行政权力均列在清单上,未列的档案行政权力,即法未授予的档案行政权力,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均不得行使,行使即构成违法。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就具体明确化为“权力清单上未列者不可为”。

1.2 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内涵。有关责任清单的内涵,目前也尚无统一的含义。有学者认为:“责任清单是指政府采用清单的方式,列明政府部门承担的责任事项,公布责任事项的承担主体和追责情形,明确部门间的责任边界。”[3]也有学者认为:“责任清单的含义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明确了行政机关职权之下相对应的责任。”[4]依据这些认识,可以这样认为,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是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将所有法律、法规赋予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统一整理、归纳为一张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宣示和明确的是“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理念。因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上列出的法定职责,必须认真履行,不履行即构成不作为,就属于违法并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对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来说,“法定职责必须为”就具体明确化为“责任清单上所列职责必须为”。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区别

2.1 两者的目的不同。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目的是为了建构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法治要求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角色;理顺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推动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的规范化、法制化。具体来说,就是为了控制档案行政权力并使其在法治的范围内行动,按照“权力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梳理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行政权力,使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行使的每一项档案行政权力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样,可以规范档案行政权力运行,减少档案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随意性,避免权力寻租;可以进一步厘清层级之间的职责关系,突出不同层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和服务重点,提高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管理效能。

“‘责任清单’的目的在于建立与权力相适应的责任追究体系,减少遏制权力乱象,一旦权力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有关责任主体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5]制定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目的在于通过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明确档案行政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促进档案行政主体(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积极主动履行职责,避免不作为。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履行职责。具体来说,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明确档案行政行为和与之相应的法律后果,确保每一个档案行政行为都有明确的档案行政责任和责任主体,做到权责一致,权责自负。

2.2 作用不同。档案行政权力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主要解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乱作为的问题。具体作用有四个方面:一是划定档案行政权力边界。以清单形式对各项档案行政权力的边界进行明确规定,可以使档案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有效减少档案行政权力越界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二是规范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档案行政权力清单有助于构建权责统一、清晰具体、密切协同且无交叉的权责体系和程序化、法制化的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杜绝乱作为;三是确立制度性授权。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对档案事务的办理流程、相关的法律依据、岗位的权责范围做出非常具体的规定,确立了一种制度性授权机制;四是强化社会监督。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监督功能贯穿于档案行政权力运行的始终,具有监督主体广泛、监督内容明确、监督途径多样、监督力度增强的监督功能优势,对权力运行构成刚性监督的高压态势。

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重点是解决部门“不作为”问题。具体作用有三个方面:一是推行档案行政履职规范化。通过清单列表方式明确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所承担的档案行政责任,划清档案行政责任的行使范围使档案法定职责具体化,操作规范化。二是推动档案行政追责程序标准化。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原则,档案行政责任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形成档案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实施主体、追责方式和追责程序,使追责程序标准化,便于问责追责。三是警戒预防潜在档案违法冲动。通过梳理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目录并予以公开,使得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以此划定档案行政行为的“警戒线”,使在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就事先知道那些档案行政行为可以作为,那些不可以作为,以及其行政行为导致的各种后果。同时,也使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预防其潜在档案违法冲动。3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关系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是相互配套、监管制约的关系,两者密不可分,都是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治档的重要举措。

3.1 相互配套。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是共生的,有权必有责,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拥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负有多大的责任才赋予多大的权力。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要行使档案行政权力,就要承担对等的档案行政责任。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厘清了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行政权力界限,清理了一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档案行政权力,明确规定了哪些行政职权事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必须为、哪些事项不能为,主要解决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乱作为的问题。档案行政权力清单规范了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有效挤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则是明确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边界,一旦不作为、乱作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按照“法定责任必须为”的要求把“该管的事管住”,主要针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不作为的问题。两张清单,相互配套、相辅相成。

3.2 监管制约。权力的运行离不开责任的约束,权力清单的实施亦是如此。没有刚性的责任约束机制作保障,权力清单的实施亦可能迷失方向。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尽管为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职权提供了具体的直接依据,但是,如果不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消极履职、越权、不作为等行为制定刚性的责任约束,则很难确保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实施效果。因此,必须建立与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相关的档案行政责任清单予以制约,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比档案行政权力清单更具有执行意义和约束效力,它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档案政权力的行为形成了直接的、具体的责任约束和追责考量。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目的是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是相辅相成的监管制约关系。档案行政权力清单是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前提,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是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实现方式。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是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实施的监视器,其监管制约的功能可以提高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实施效能。只有建立与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相匹配制约的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将档案行政权力和档案行政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对档案行政权力形成全方位、经常化、立体式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才能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档,推进档案法治建设。

档案工作责任清单 第2篇

一、应履行的主体责任

1.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镇党委、政府要有领导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2.严格落实镇、村两级责任制,镇办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民政(民宗)、公安、文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格局。

3.加强党对宗教工作领导,特别是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和督促各级加强学习,对宗教政策法规做到与其职责相符的应知应会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发放范围和标准,及时将有关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资料发放到位。①《宗教工作干部应知应会》读本、《宗教事务条例》单行本:各镇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宗教工作分管领导、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各村(社区)统战宗教工作分管领导、统战宗教工作联络员,每人各1本;每个村(社区)图书阅览室各2本。②《宗教事务条例》宣传挂图:宗教活动场所及自然村各1份,悬挂张贴在醒目位置。)

4.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和维护宪

25.部分景区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界限不清,景区管委会不能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景区管委会不能等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

6.少数民间信仰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没有纳入镇办辖区安全管理范围。①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实行镇管村负责。镇村要纳入日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投资或承包经营)②镇村要对辖区内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对消防、用火、用电等隐患,要制定检查方案,组织人员逐项排查,逐一解决,不留死角。③对私设聚合点要注意动态,随时发现要及时劝散,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7.文广局具体负责,以镇办为单位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规范管理,不得将文物保护单位作为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

三、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

1.2018年以来,镇党委及班子成员学习宗教政策法规情况。(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有计划安排、会议记录、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图片等资料)。

学习内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上级下发的宗教工作相关文件、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等。

2.2018年以来,镇(办)党委研究宗教工作会议记录、图片等资料),每季度研究不少于1次。

3.2018年以来,镇党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安排、部署、指导、批示、听取宗教工作情况有关资料。(记录、照片等资料)

4.2018年镇(办)开展宗教领域深度调研及自查自纠工作相关档案资料。

5.2018年镇(办)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安排部署调研宗教工作有关资料。

6.将宗教工作纳入镇对村目标考核考评范畴。7.研究制定本镇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具体办法、措施细则。

8.2018年9月镇办下发文件,明确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及各村(社区)宗教联络员。(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村(社区)支部书记兼任联络员)

9.宣传引导宗教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学习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等情况。

10.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上,各级党政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思路、研究探索方法举措,引导宗教界形成广泛共识,以及纠正违背中国化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等情况。

档案工作责任清单 第3篇

(一) 企业档案工作的原则

1、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是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只有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才能克服分散保存和各自为政给档案管理和利用带来的种种弊端, 因此企业所有档案包括各部门所产生的文书、科技、会计、声像、实物等门类档案均应由档案部门统一管理。

2、对企业的档案应收集齐全、完整, 注意维护档案的安全, 这是对档案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在档案齐全、完整、安全的前提下, 才能有效地为企业的各项工作服务。

3、便于企业对档案的利用。档案的利用, 支配着档案工作的全过程, 其目的是为其他各项工作服务, 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 企业档案工作的任务

1、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档案意识。宣传、贯彻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指导档案工作。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归档和安全、保密工作给予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3、加强档案干部队伍的建设。组织档案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的素质。

4、注意文件材料的收集。收集是积累档案的重要手段, 以形成丰富的库藏, 便于更好的提供利用。

5、整理档案。通过对文件材料的分类组卷、拟写案卷题名、划定保管期限、编目等, 体现档案人员公文处理的基本功和业务素质的优劣。

6、做好档案的接收和移交工作。按照规定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定期向各级档案馆移交。

7、档案的鉴定和销毁。这是一项正常的业务工作, 应由专业人员及档案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领导小组,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组织鉴定, 不需要保存的, 应按规定组织销毁。

8、做好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档案库放的“八防”设施要不断完善, 管理要更为有序;档案的修复技术也要不断提高。

9、编制必要的、多种形式的检索工具。作为国家电网公司的企业, 我们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网编目和检索系统, 在目前以及将来的工作中, 应当不断发现问题和弊端, 使这一系统更加完善和便于利用。

(三) 《档案法》规定的档案工作的内容

1、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 必须按照规定, 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 集中管理, 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 禁止擅自归档。

2、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密级的变更和解密,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 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档案复制件的交换、转让和出卖,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4、各级各类档案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 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 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 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5、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 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 可以收购或者征购。前款所列档案, 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倒卖牟利, 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向国家捐赠档案的, 档案馆应当予以奖励。

二、档案违法行为

档案违法行为是产生档案法律责任的前提。没有档案违法行为, 档案法律责任则无从谈起。因此只有当档案法律关系主体实施了档案违法行为并予以正确认定时, 我们才能准确解决相应主体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及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问题。

概括地说, 档案违法行为就是档案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档案法律规范, 侵害了为《档案法》所保护的档案法律关系所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的行为, 这种行为的特点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有过错的不合法行为。

认定某一行为是否为档案违法行为要看其是否符合构成违法行为的基本要件。通常认为狭义档案违法行为应具备三个要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关法律义务。如企业档案室有开放档案的义务, 任何人都有按照法律规定不擅自公布档案的义务, 没有职责和义务就无所谓失职或违法。 (2) 行为人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即行为人没有按档案法的要求实际履行其法定义务, 包括实施档案法禁止的作为行为和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 (3) 行为人主观上一般要有过错。以上所述为一般档案违法行为, 而对严重档案违法行为即构成档案犯罪行为的则依据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行为的构成予以认定, 并依刑法处罚。

三、档案工作的法律责任

(一) 档案法律责任的概念及构成

档案法律责任指各种档案法律关系主体即违法者因其所实施的档案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各种直接强制性法律后果。承担档案法律责任一般要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 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档案违法行为; (2)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责任能力; (3) 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 (4) 违法行为的情况与后果。

(二) 档案法律责任的分类

1.根据承担主体的不同可以将档案法律责任分为: (1) 档案管理主体的档案法律责任:即档案管理主体行使档案管理行为时违反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此责任的承担者主要为作为档案管理者的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的实体—各级各类档案室。 (2) 档案管理行为相对人的档案法律责任:即档案管理行为相对人在违反档案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时应承担的各种不利后果。此责任的承担者主要是作为利用档案主体的利用者, 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2.根据违反档案法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档案法律责任分为违反档案实体法的责任和违反档案程序法的责任。违反档案实体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点毋庸置疑, 然而在档案法律活动中, 违反有关的档案法律程序, 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对于档案部门是个新的课题。近些年来我国法律对程序违法行为越来越重视, 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处罚无效。此外还可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对档案违法行为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不同的分类, 这对进一步研究档案法律责任制度无疑是具有重大法律意义的。

(三) 《档案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 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 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 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 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 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 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第二十五条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 由海关予以没收, 可以并处罚款;并将没收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移交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 作为国家企业的任何一名职员, 无论是档案管理人员还是借阅人员, 都有义务认真学习《档案法》, 掌握档案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 遵守《档案法》及其相关规定, 了解档案管理的有关事项, 并遵守公司档案管理章程, 避免在工作中触犯法律或违反制度, 以保障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而更好地为公司利益着想, 为广大员工服务。

摘要:档案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是直接的、原始的历史记录。对于企业来说, 它的作用和价值越来越明显和重要。随着社会的发展, 档案已成为企业, 尤其是国家企业工作的基础和发展的可靠资料。主要根据企业档案工作的内容对档案违法行为和责任进行简单的分析。

档案工作责任清单 第4篇

关键词:档案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为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改革要求,档案部门也相继开展起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并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开展起构建与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相关的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是一项新工作,许多问题都需要探讨。这里就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一些基本问题做一探讨。

1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内涵

1.1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内涵。有关权力清单的内涵,目前尚无统一的含义。有学者认为:“所谓‘权力清单,简而言之,就是要把各级政府和各个政府部门所掌握的各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统计,并将权力的列表清单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也有学者认为:“权力清单就是对于各级政府及其各个部门权力的数量、种类、运行程序、适用条件、行使边界等予以详细统计,形成目录清单,为权力划定清晰界限。换言之,清单所涵盖的范围就是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范围,清单以外就是行政权力不能随意进入的范围。”[2]尽管一些专家、学者对权力清单内涵的表述不一,但笔者认为,其所含的基本要素是一致的。由此,可以对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基本要素作如下认识:一是清单是档案行政权力的表现形式和载体。即档案行政权力在梳理、科学归类后以清单为载体,列单明细,对外公布。二是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内容应包括档案行政职权、行使依据、主体及流程等。简单来说,就是将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行政权力晒在阳光下,规范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行政权力边界,必须按照清单所列档案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允许越权。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宣示和明确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凡是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可行使的档案行政权力均列在清单上,未列的档案行政权力,即法未授予的档案行政权力,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均不得行使,行使即构成违法。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就具体明确化为“权力清单上未列者不可为”。

1.2 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内涵。有关责任清单的内涵,目前也尚无统一的含义。有学者认为:“责任清单是指政府采用清单的方式,列明政府部门承担的责任事项,公布责任事项的承担主体和追责情形,明确部门间的责任边界。”[3]也有学者认为:“责任清单的含义是‘法定职责必须为,明确了行政机关职权之下相对应的责任。”[4]依据这些认识,可以这样认为,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是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将所有法律、法规赋予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统一整理、归纳为一张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宣示和明确的是“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理念。因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上列出的法定职责,必须认真履行,不履行即构成不作为,就属于违法并应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对于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来说,“法定职责必须为”就具体明确化为“责任清单上所列职责必须为”。

2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区别

2.1 两者的目的不同。建立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目的是为了建构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法治要求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角色;理顺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推动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的规范化、法制化。具体来说,就是为了控制档案行政权力并使其在法治的范围内行动,按照“权力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梳理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行政权力,使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行使的每一项档案行政权力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样,可以规范档案行政权力运行,减少档案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随意性,避免权力寻租;可以进一步厘清层级之间的职责关系,突出不同层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和服务重点,提高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管理效能。

“‘责任清单的目的在于建立与权力相适应的责任追究体系,减少遏制权力乱象,一旦权力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有关责任主体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5]制定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目的在于通过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明确档案行政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促进档案行政主体(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积极主动履行职责,避免不作为。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履行职责。具体来说,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明确档案行政行为和与之相应的法律后果,确保每一个档案行政行为都有明确的档案行政责任和责任主体,做到权责一致,权责自负。

2.2 作用不同。档案行政权力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主要解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乱作为的问题。具体作用有四个方面:一是划定档案行政权力边界。以清单形式对各项档案行政权力的边界进行明确规定,可以使档案行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有效减少档案行政权力越界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二是规范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档案行政权力清单有助于构建权责统一、清晰具体、密切协同且无交叉的权责体系和程序化、法制化的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规范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杜绝乱作为;三是确立制度性授权。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对档案事务的办理流程、相关的法律依据、岗位的权责范围做出非常具体的规定,确立了一种制度性授权机制;四是强化社会监督。档案行政权力清单的监督功能贯穿于档案行政权力运行的始终,具有监督主体广泛、监督内容明确、监督途径多样、监督力度增强的监督功能优势,对权力运行构成刚性监督的高压态势。

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重点是解决部门“不作为”问题。具体作用有三个方面:一是推行档案行政履职规范化。通过清单列表方式明确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所承担的档案行政责任,划清档案行政责任的行使范围使档案法定职责具体化,操作规范化。二是推动档案行政追责程序标准化。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原则,档案行政责任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追责情形和追责依据,形成档案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实施主体、追责方式和追责程序,使追责程序标准化,便于问责追责。三是警戒预防潜在档案违法冲动。通过梳理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目录并予以公开,使得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清楚自己的职责所在,以此划定档案行政行为的“警戒线”,使在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就事先知道那些档案行政行为可以作为,那些不可以作为,以及其行政行为导致的各种后果。同时,也使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预防其潜在档案违法冲动。

3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的关系

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是相互配套、监管制约的关系,两者密不可分,都是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依法治档的重要举措。

3.1 相互配套。档案行政权力清单与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是共生的,有权必有责,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拥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负有多大的责任才赋予多大的权力。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要行使档案行政权力,就要承担对等的档案行政责任。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厘清了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档案行政权力界限,清理了一些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档案行政权力,明确规定了哪些行政职权事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必须为、哪些事项不能为,主要解决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乱作为的问题。档案行政权力清单规范了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有效挤压了权力寻租的空间。档案行政责任清单则是明确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边界,一旦不作为、乱作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档案行政责任清单按照“法定责任必须为”的要求把“该管的事管住”,主要针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不作为的问题。两张清单,相互配套、相辅相成。

党群部工作责任清单 第5篇

序号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党建工作

建立修订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

制度更加完善,落实更加到位

做好党建日常管理工作,如台账管理、党费管理、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按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

1.每月2次,拟定学习计划,编印学习资料,安排学习内容、时间,严格落实制度。

抓好员工政治理论学习的落实,在员工中经常性地开展理想信念、形势任务教育和法制教育

2拟定方案计划、提供学习文件或资料,学习有记录、有笔记、有心得,每季度对各支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制定和执行党支部基本工作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

3.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实现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每季度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进行督查。

举办1-2次大型活动,组织好参加州上的活动并力争榜上有名,扎实抓好各项活动。

4.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有方案,有总结,有检查,有措施,活动效果明显。抓好“微党课、党员积分、三互一进”活动落实。

抓好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

1.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拟定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覆盖、全监管。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5.做好网站维护与信息更新,办宣传专栏至少4期,力争在州级以上刊物、网站上发表文章8篇以上。

组织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7.按照上级要求,拟定方案,按照方案认真组织,确保会议质量。

抓好创先争优、五强五优工作

8.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纪检工作

组织党风廉洁教育

6.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教育内容针对性强、效果明显,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全年学习不少于4次。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8.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主题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及时,保证质量。全年至少2次。

落实党风廉洁责任制

9.组织领导干部、员工签订党风廉洁责任书和廉洁从业承诺书,签订面达到100%

查找重点岗位人员风险点并制定有效监管措施

做到查找到位、措施制定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四风”建设

11.对全体党员员工在“四风”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无违反“四风”问题被上级通报。

群众组织工作

工会工作

12.健全工会工作制度;工会会费按标准收取,按时上缴;按规定要求召开员工大会;建立完善企务公开制度,对征求的员工意见给予答复,有汇报

女工工作

14.积极开展关爱女员工活动,有方案有总结,全年不少于2次。

开展活动

落实监督责任工作清单 第6篇

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监督党委会会议决策的程序及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监督院长办会会议决策的程序及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监督党政联席会会议决策的程序及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监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策的程序及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 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请假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落实情况

监督人员招聘工作,抽查是否按计划招聘、是否发布招聘公告。监督职称聘任工作,抽查职称聘任方案是否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职称聘任方案是否向全体职工公开。

监督工资发放工作,抽查是否存在吃空响的问题。

监督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抽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核实干部投诉举报,是否有廉洁方面的问题。

监督宣传经费使用,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抽查是否按财务要求管理,是否列入预算。

监督接待经费使用,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抽查是否按财务要求管理,是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监督车辆管理工作,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抽查是否存在公车私用问题,是否严格控制费用,车辆维修经费使用是否按财务要求管理。

监督财务管理,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抽查各项收入是否全部收入纳入财务统一核算管理;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杜绝虚报、冒领、挪用;抽查出纳岗位的备用金或周转金;抽查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者个人,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抽查病人预交金入账管理和退款管理;抽查票据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抽查收费员收费款是否日结日清。

监督信访处理、患者投诉工作,抽查信访、投诉是否及时办理,分管领导是否及时签批,相关部门是否及时回复群众意见,问题是否得到整改落实。

监督医务科是否督促临床科室落实、整改医疗核心制度。监督医务科是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抽查医务科是否开展明察暗访医生在岗情况并落实处罚。

监督医务科是否严格管理疾病证明、死亡证明、出生证,抽查登记是否完备。

监督护理部是否督促临床加强护理质量管理,抽查护理质量控制工作情况,抽查护士长夜查房制度落实情况。

监督总务科落实后勤管理制度,抽查是否执行房屋修缮招标规定,维修经费使用是否签批合规,是否加强食堂管理,是否督促食堂或外包单位按合理利润供应优质饭菜及副食品,是否按合同或核算规定签批食堂经费,职工餐费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抽查工作人员是否定期对水电管网强巡视、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是否定期调查全院职工和病人对后勤管理的满意度,并进行整改。抽查全院医务人员和病员被服的清洗管理工作,是否存在只签合同不管理、对外包公司服务质量不监督不查验的问题。抽查是否督促检查保洁公司是否按合同提供相应质量的服务,是否按合同处罚扣款。

监督保卫科落实内卫安保管理制度,抽查停车场收费管理是否帐目清楚,抽查是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设施及器材经费使用、保安聘请经费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是否组织演练。

监督科教科按财务规定下拔、管理科研经费,抽查科研经费、论文费发放情况,抽查实习费、进修费入帐管理情况。

监督药剂科药品供应管理,抽查新药引进是否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定,药品是否从网上集中采购,是否落实处方点评、药品用量四项通报制度,抽查是否有药商、医药代表在办公场所,药剂人员是否统方。

监督采购工作,抽查采购是否按计划执行,签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有入库验收,该招标的是否招标。是否执行大型医疗设备仪器招标采购规定。抽查卫生材料及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供应管理是否符合本院规定。

党委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 副本 第7篇

1、加强对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公司2017党建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级党委、总支、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公司党建工作重要问题。

2、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年初按照隶属关系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分类制订公司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全面实行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制,拟定公开承诺书,将公开承诺事项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好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每年年中、年末开展各开展一次党建工作检查,年底召开述职评议大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考核。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的意见(试行)》,建立党员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积极推行谈心谈话常态化。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通过专题培训、宣讲辅导、主题教育、读书交流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等方式,强化广大党员对《党章》、《准则》、《条例》以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汇编等书目的学习。坚持每年不少于12次中心组学习,组 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

4、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经常性教育。扎实开展第十八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作风建设10项重点制度,坚决纠正不良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坚持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6、积极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按照党建强、业绩好、群众公认度高的要求,积极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过硬。

7、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国资委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积极落实“三短一简”要求,深入开展不履职尽责问题专项清理,对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从严查处,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8、健全基层党组织。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市国资委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全面理顺党组织关系,按照上级组 织要求健全党组织设置。严格抓好党员发展和培训,规范发展程序,优化发展结构,切实提高党员质量。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扎实做好党费管理工作,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定期检查企业党费使用情况。

9、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管理权限,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干部。至少组织1次党委(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集中培训,提高党建工作履职能力和水平。

10、落实党建工作保障措施。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健全规范党员活动室,配好配齐标志牌、党旗、电教设备和学习读物。每年从行政经费列支固定经费,保障党建活动必要经费支出。

11、严肃党内生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按照上级部署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党委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坚持班子成员之间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指出问题不足,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团结。

12、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双联双促”、“在职党员进社区”、“三万”、精准扶贫等活动。积极做好困难职工、党员和老党员慰问帮扶工作,通过摸底调查,掌握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扶困难群体。班子成员带头参与“进基层、访民情、解难题” 工作。

13、推进规范化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办事流程)和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以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带动和促进党建工作总体的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创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通过典型引路,不断提升整体规范化水平,达到夯实基础、强化功能、规范管理、增强活力的目的。

14、加强品牌化建设。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品牌评选,组织各单位参与争创“国企党组织十佳服务品牌”。组织开展“优秀党员、人人先锋”、“最美国企人”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营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做“四强”党组织和“四优”共产党员氛围。

15、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强基固本的灵魂工程,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者服务”及学雷锋系列创建活动,办好“道德讲堂”。努力构建和谐氛围,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全面打造省、市级文明单位。

16、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组织召开“七一”党建工作表彰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竟进提质、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17、强化监督制约和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配合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公司纪委履行执纪问责职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有效堵塞体制机制方面漏洞,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

档案工作责任清单 第8篇

一、居安思危, 切实认清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档案物质形态包括载体材料和记录材料, 由于利用与保存环境的外界因素作用, 档案制成材料会发生结构和性能的变化, 从而影响档案信息的利用和潜在价值的体现, 形成档案价值长久性与档案使用寿命有限性的基本矛盾。

作为军队档案工作者, 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档案从原件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到展览的各项活动中, 都存在着丢失和破坏的危险。在档案运行的各环节中, 有人为损毁的现象, 如:随意翻阅易碎纸质档案, 在档案上作标记, 将水或烟灰滴落在档案上, 经常性地复制档案, 以及作者和利用者为了使用方便, 长期将档案放在不适宜保存与使用环境中等行为, 造成档案破坏;有客观的破损, 如:由于纸质档案在长期的保存过程中出现发黄变脆、档案字迹材料发生褪色、扩散而变得模糊不清等现象, 有的档案材料是用复写纸、圆珠笔书写的, 时间久了, 不利于档案的保护, 严重影响了档案的利用。此外, 自然与人为灾害, 包括水灾、火灾和天灾、偶然事故也会造成档案的极大破坏, 大大降低了档案的利用价值。

档案保护工作贯穿于档案运行的全过程, 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转变观念, 充分认清开展破损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以对军队建设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的精神, 更紧更实更有成效地开展破损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在平时档案接收、整理、保管及利用等活动中采用正确的保护措施, 科学管理, 规范运行, 确保档案得以永久保管和有效利用。

二、主动作为, 建立科学规范的灾害应急制度

档案作为不可再生资源, 一旦损毁, 将给党和国家、军队建设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档案工作也就失去了价值。自然灾害给档案馆、图书馆和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档案带来的损失是无法估计的, 比如说水灾和地震等。近几年南方地区暴雨成灾, 洪水泛滥, 地震等天灾、事故频发。一些珍贵的文物、史料也难以幸免。比如:2005年福州鼓山5000余册古籍经书被洪水浸泡严重受损;2006年广东昌乐图书馆因特大洪水惨遭灭顶之灾, 几十年精心收藏的近10万册图书和图书馆设备几乎全部毁于一旦;2007年重庆115年来最强山洪瞬间冲垮了渣滓洞7栋楼中的6栋、冲走了江姐的书信等珍贵史料;还有2008年让全世界为之震惊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 使当地机关、学校、企 (事) 业等单位档案馆 (室) 数以万计的档案倾刻间付之东流。这些无情的灾难、悲剧给我们一次又一次敲响了警钟, 让我们警醒, 让我们反思, 让我们从中吸取教训, 预先防控, 严格按照标准, 建立健全完整、系统的安全防护制度。

就目前的科技水平而言, 我们还不能完全准确预报各种自然灾害、更不能控制它的发生。至少我们可以保持高度的警觉, 主动作为, 端口前移, 建立起各种行之有效的灾害应急制度。一旦灾害出现, 我们就可以尽可能地把损失降到最小。这种应急预案应该是切实可行的、有组织、有分工、有职责、有明确的步骤、有具体的执行人;在响应时间、结果要求上都有清晰的描述。而不是泛泛而谈, 看似人人有责, 却人人无责。各行各业档案部门的馆藏史料不同, 所在的地方不同, 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可能性也不同。南方大多偏向:台风、暴雨、洪灾、泥石流, 北方多有雪灾、霜冻、雹灾等。当然还有一些共性的, 如雷击、火灾等。我们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制定各种灾害的应急预案。预案的内容应包括组织 (如应急小分队) 、成员 (如队长、队员) 、具体的分工 (联络、启动、抵御侵害、转移物质、现场记录等) , 有事后恢复的程序。应急小分队应理解为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专业水平精湛的、综合能力强的快速反应小分队。平时, 应急小分队要进行适度的培训或演习, 具备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能够胜任突发灾害事件的快速抢险救灾工作。

三、综合施策, 积极创造破损档案抢救与保护的良好环境

档案信息的价值不在于储藏而在于利用和传播。和平时期军队档案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管好档案、用活档案, 为用户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利用。体现档案利用价值的前提是运用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 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管理安全。

1、完善设施设备

依据国家、军队有关标准要求, 抓好档案馆库房的建设, 建立档案消毒、修复、缩微、数字化加工等抢救保护的专用技术室;适应技术发展需要, 配置、更新档案修复、复制、缩微、数字化加工等设施设备和档案装具。

2、加强日常管理

在对馆藏破损档案进行抢救与保护时, 可以通过去污、去酸、加固, 图、字、声、像的恢复, 档案的修裱等手段, 延长档案使用寿命。如:档案怕光, 可以安装加厚窗帘;档案怕灰尘, 可以每天安排专人打扫;怕档案生虫, 可定期购买防虫、防霉的库房药品或借鉴一些有利于档案保管的科学技术手段, 按要求做好入库档案的消毒杀虫工作, 放置防虫霉药物, 定期进行防虫霉检查等。

3、开展应用研究

以防治纸质档案虫蛀霉变、纸张老化、字迹退变扩散洇化, 照片 (胶片) 档案图像泛黄、影像模糊、色彩淡化, 磁带档案、光盘档案、缩微胶片信号失真、介质脱落、载体粘连等为重点, 采取独立开发与联合研发相结合的方式, 加强档案修裱、纸张加固、字迹恢复、信息恢复、数据迁移、原件保护等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 不断发展传统技术, 积极采用现代技术, 注重引进外来技术, 通过技术创新, 提高档案抢救保护的科技含量和利用效率。

4、加强人才培养

充分利用现有人才, 注意引进优秀人才, 注重岗位历练, 搞好技术传帮带;借助地方资源优势, 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 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技术过硬的档案抢救与保护的人才队伍。

5、拓宽交流渠道

可以采取“走出去”的横向交流方式, 加强与兄弟单位和档案部门的沟通联系, 吸取档案保护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 为今后长期的档案保护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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