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审核调配操作规程(精选4篇)
处方审核调配操作规程 第1篇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依法经营,做好处方药的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和销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二、引用标准及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操作规程
(一)处方审核
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担任,西药师不得审核中药处方。
2、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3、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二)处方调配
1、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三)处方复核
1、调配人员调配完成后,在处方上签全名,将处方与药品交处方审核人员复核。处方审核人员按处方对照药品逐一进行复核。如有错发或数量不符,处方审核人员立即告知调配人员予以更正。复核无误的,在处方上签字并交还调配人员发药。
2、调配人员发药的同时,向顾客交待清楚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等。并将处方留存,按月进行装订并记录。
处方审核调配操作规程 第2篇
与指导。
1.审核处方首先是开方医师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不同的药品是否使用规定的处方笺书写,还包括以
下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量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调配药品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8℃保存”;
(6)在每种药品外包装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贮存条件等的标签;
(7)核对后签名或盖名章;
(8)法律、法规、医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特殊调剂: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稀释液体、磨碎片剂并分包、分装胶囊、制备临时合剂、调制软膏等,应在清洁环境中操作,并作记录。
3.发药
(1)核对患者姓名,最好询问患者所就诊的科室以帮助确认患者身份;
(2)逐一核对药品与处方相符性,检查规格、剂量、数量,并签字;
(3)发现配方错误时,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及时更正;
(4)向患者说明每种药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同一药品有两盒以上时要特别说明;
(5)发药时应注意尊重患者隐私;
(6)尽量做好门诊用药咨询工作。
药品的摆放1.根据药品性质所要求的条件,对不同性质的药品应按规定放置冷藏、干燥处,常温以及避
光、冰冻等分别保存;
2.根据药品管理法要求,分别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分别专柜加锁保存;
3.从药品价格出发,对贵重药品单独保存;
4.对一些误用可引起严重反应的一般药品,如氯化钾注射液、氢化可的松注射液等宜单独放置;
5.对于名称相近、包装外形相似、同种药品不同规格等常引起混淆的药品应分开摆放并要有明显标记。
对差错的应对措施及处理原则
差错处理应遵守以下步骤:
1.建立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
2.当患者或护士反映药品差错时,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如果是发错了药品或错发了患者,药师应立即按照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迅速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3.根据差错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救助措施,如请相关医师帮助救治、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致歉、随访,取得谅解。
4.若遇到患者自己用药不当,请求帮助,应积极提供救助指导,并提供用药教育。
5.认真总结经验,对引起差错的环节进行改进,订出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
处方审核调配操作规程 第3篇
(一)目 的
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 容
1、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2、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药师(含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静脉用药科室调配操作规程 第4篇
静脉用药科室调配工作流程:
临床医师开具静脉输液治疗处方或用药医嘱→药剂师审核→护士抄写输液卡及输液标签→双人核对→贴签摆药→混合调配→再次与医嘱核对→给患者静脉输注用药。
一、静脉用药核对摆药操作规程
1、医师依据对患者的诊断或治疗需要,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开具处方或用药医嘱,其信息应当完整清晰;
2、药剂师审核药品品种、规格、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的正确性与适宜性,防止重复给药;同时确认静脉药物配伍的适宜性、分析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确认选用溶媒的适宜性、确认药物皮试结果和药物严重或特殊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确认用药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事项,如特殊滴速、避光滴注、特殊用药监护等;(药师签名?)
3、护士抄写输液卡及输液标签。
4、摆药前护士应当仔细阅读、检查输液卡及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不全,应当及时核查纠正;
5、按输液标签所列药品顺序摆药,将输液标签贴于输液袋(瓶)上,但不得将原始标签覆盖。
6、摆药时检查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药品的完好性及有效期,并签名或者盖章;
7、摆药注意事项:(1)摆药应双人核对;
(2)摆药时,确认同一患者所用同一种药品的批号相同;(3)摆好的药品应当擦拭清洁,但不应将粉针剂西林瓶盖去掉;
二、静脉用药混合调配操作规程
(一)调配操作前准备:
1、在调配操作前30分钟,常规对治疗室的台面及空气进行擦拭与消毒,治疗室室温控制在18℃—26℃、湿度40%—65%;
2、配药护士应衣帽整洁、进行手卫生、戴口罩;
3、调配前应当按输液标签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的准确性和药品完好性,确认无误后,进入加药混合调配操作程序;
(二)调配操作程序:
1、用碘伏消毒输液袋(瓶)的加药处,或除去西林瓶盖,用碘伏消毒安瓿瓶颈或西林瓶胶塞;
2、选用适宜的一次性注射器,拆除外包装,旋转针头连接注射器,确保针尖斜面与注射器刻度处于同一方向;
3、抽取药液时,注射器针尖斜面应当朝上,紧靠安瓿瓶颈口抽取药液,然后注入输液袋(瓶)中,轻轻摇匀;
4、溶解粉针剂,用注射器抽取适量静脉注射用溶媒,注入于粉针剂的西林瓶内,必要时可轻轻摇匀(或置振荡器上)助溶,全部溶解混匀后,用同一注射器抽出药液,注入输液袋(瓶)内,轻轻摇匀;
5、调配结束后,再次核对输液标签与所用药品的名称、规格用量、准确无误后,调配操作人员在输液标签上签名或该签章,标注调配时间;
6、每完成一组输液调配操作后,应当立即清场,除去残留药液,不得留有与下批输液调配无关的药物、余液、用过的注射器和其他物品;
7、每天调配工作结束后,对治疗室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三)静脉用药混合调配注意事项: 1-5(后加)
三、成品输液的检查、核对操作规程:
1、检查输液袋(瓶)有无裂纹,输液应无沉淀、变色、异物等;
2、进行挤压试验,观察输液袋有无渗漏现象,尤其是加药处;
3、按输液标签内容逐项核对所用输液和空西林瓶与安瓿的药名、规格、用量等是否相符;
4、核检非整瓶(支)用量的患者的用药剂量和标识是否相符;
5、各岗位操作人员签名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核对者应当签名或盖签章;
6、核查完成后,空安瓿等废弃物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静脉用药调配所需药品与物料、储存管理规程:
1、静脉用药一律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
2、凡对药品质量有质疑、药品规格数量不符、药品过期或有破损等,应当及时与药剂科沟通,退药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3、药品储存于散热或供暖设施的间距不小于30cm,距离墙间距不少于20cm,离房顶及地面间距不少于10cm;
4、规范药品储存于搬运操作,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要求,不得倒置存放;
5、每种药品应当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存放,并由明显标志,遵循“先产先用”、“先进先用”、“近期先用”和按批号使用的原则;
6、注射器和注射针头等应当与药品分开存放。
五、治疗室清洁、消毒与卫生管理规定: 1、8—4液是次氯酸钠和表面活性剂的混配消毒剂,有效氯含量5.5~6.5%。用于治疗室地面消毒为500mg/L,需在使用前新鲜配制,并监测浓度,保证清洁、消毒效果。处理、分装高浓度8—4液时,必须带厚口罩和防护手套;
2、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标志明显。用常水擦拭工作台及周围物表,消毒液擦拭地面。
3、每日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废弃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