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链衔接范文(精选3篇)
产品链衔接 第1篇
1 消防水泵启动装置需要有自动巡检功能的问题
消防水泵的启动装置即消防水泵房内的消防水泵控制柜。按照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水泵的控制主要有下列要求:
“高规”第7.4.6.7及“建规”第8.4.3条规定了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水规”)也规定了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应由压力开关直接连锁自动启动供水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报警规范”)中对消防水泵的控制也是只有自动、消防控制室内手动远程控制和水泵房内现场控制三种。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中明确规定如果消防泵长期处于非运行状态,设备应具有巡检功能,即消防水泵在设定的时间自动启动进行短时运行,以检验消防水泵的运行状况。该条款在产品技术标准中提出,却没有在相应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中提出,导致实际现场中,很多建筑工程中的设计没有提出消防水泵控制柜需要有巡检功能。虽然在04S204《消防专用水泵选用及安装》标准图集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强制执行的要求,给人一种选用的印象。这类现象很普及,往往在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阶段时发现,整改起来难度很大,不但要彻底更换原有的消防水泵控制柜,而且涉及到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已经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价格,增加的成本相互推诿,追究责任时,设计、施工单位则以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没有提及为理由进行辩护,给消防监督执法带来很多不便。
2 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需要双路电源供电问题
建筑物供电电源都是由低压配电室引至用电设备,对于建筑物内哪些消防设备必须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在“高规”9.1.2中规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对于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在“高规”中没有提出需要双路电源供电,很多建筑物往往只采用一路消防电源供电。《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中对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要求设备应具有双路电源入口。上述要求不统一、不协调,导致一些建筑物的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控制箱没有设置双路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有的虽然具备了双路电源自动切换功能,但消防供电设计时不清楚是否需要双路电源,只有一路电源送达到位,其双路电源自动切换功能丧失。这类现象通常是在竣工验收时被发现提出整改,整改难度极大,不仅涉及增加工程造价问题,而且要对已经施工完毕的建筑物进行重新施工,对原有完好的墙面、地面进行破坏,重新在低压配电室内敷设一路电源到楼顶的水箱间,造成竖向管道井重新排列线路(有的建筑物,管道井内已经排满,无法再敷设多余线路),地面、墙面需要刨沟布线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设计、施工单位又由于现行设计、施工规范没有明确要求,对下达的整改要求存有很大歧义。
3 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接入消防火灾信号的问题
对于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在“高规”、“建规”、“水规”以及“报警规范”中均没有提及它的控制功能要求,只对设置位置、流量和有效水容积等参数进行了规定。而在《固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中却对其控制功能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在第5.10.3条中规定:“设备应有显示水泵故障状态及消防状态的输入、输出端子。”在5.10.8中规定:“水泵应在系统进入消防状态30 s 内自动切换电源,停止工作。”这就在实际工程中出现这一现象:设计单位没有给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设计留出火灾信号的线路,施工单位也不清楚有此要求,导致
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这项功能丧失,其整改难度不亚于上述增加一路消防电源的问题。
4 防火卷帘的温控装置设置及备用电源问题
防火卷帘目前国家没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只有产品技术标准。在防火设计规范中对防火卷帘只是提及其使用场所、耐火等级等要求,很多设计、施工及监理人员不了解防火卷帘其他技术要求,常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4.1 现场安装的防火卷帘没有温控释放装置
《防火卷帘》第6.4.7 条及8.3条规定,防火卷帘应装配温控释放装置,其感温元件周围温度达到73 ℃±0.5 ℃时,释放装置运作,卷帘应依自重下降关闭。在施工现场,往往很多防火卷帘没有这个温控释放装置,甚至很多人认为就是指感温探测器,导致防火卷帘在无电控状态下依靠感温原件完成降落的功能被取消。
4.2 防火卷帘控制器内未设置备用电源
按照GA 386-2002《防火卷帘控制器》的要求,防火卷帘控制器应有备用电源,在卷门机电源发生故障时,应能在控制器的控制下由控制器供电电源启动速放控制装置,实现防火卷帘自重下降,并可在中限位置使防火卷帘停止并延时,延时时间应在30~300 s 间可调,延时结束后再次启动速放控制装置,在防火卷帘到达下限位置时停止速放控制装置。在卷门机电源和控制器主电源都处于故障状态时,控制器应能够在备用电源的支持下完成上述功能。《防火卷帘》第6.3.9规定:“防火卷帘用控制箱应是经国家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其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而在附录B中未提及防火卷帘控制箱需要备用电源这一要求,技术标准之间相互协调不到位,使得防火卷帘施工出现各种问题。
5消防设计规范提及的消防设备缺少产品技术标准配套
目前,我国现行消防设计规范中提出了一些新产品和新技术,但是这些新产品和新技术没有与之相配套的产品技术标准和设计依据,导致这些新产品和新技术处在盲目发展和使用不规范状态。这类问题集中体现在部分防火设计规范中给出了应用场所,但是没有给出系统设计方法和参数,有的甚至没有国家颁布的统一产品技术标准。如低压二氧化碳惰化装置和火探管式自动探火灭火装置,这两种装置在GB 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其应用作了描述,给出了允许使用的场所,但在《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中没有给出相应的设计参数,而与之相适应的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更没有涉及这类系统,导致目前所使用的上述装置均是生产厂按照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生产、送检,其可行性还有待考证。
6 部分新产品未明确消防设计要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执行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建规”规定了其使用场所和使用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范围,但是这些规范和标准都没有解决其如何设计的问题,没有给出系统设计要求、达到参数和施工验收标准,使得这个系统在设计和施工验收环节中出现空白。另外,对于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执行国家标准GB 15631-2008《特种火灾探测器》,但是这类探测器无论是在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还是“报警规范”中均未明确其使用场所,更没有给出其设计参数,使得对这类探测器的设计和使用没有规范依据,影响这类产品的推广和使用。
有的消防产品已经有国家标准,但现行防火设计规范中只是提出其使用场所,没有提出设计具体要求,对如何设计、施工方法等内容都没有明确,很多设计、施工及监理人员不知道有类似产品标准,如挡烟垂壁国家已经有GA386-2002《挡烟垂壁》产品标准,应该在设计防火规范中提出挡烟垂壁应符合《挡烟垂壁》标准,而不应是只采用“顶棚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 mm的不燃烧体等进行分隔。”类似情况还涉及到《耐火电缆槽盒》、《排烟阀(口)》、GA 578-2005《超细干粉灭火剂》、《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标准。
参考文献
[1]GB50045-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50016-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GB50084-2001,2005年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S].
[4]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产品链衔接 第2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为有效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市民餐桌安全,济源市不断加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力度,实现了市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门店全覆盖监管。截至目前,全市16个镇(街道)、9个无公害生产基地、2个农贸市场、5个大型超市建起了农产品质量检测室32个。但由于济源市各镇(街道)都未设专职人员,大都由农业中心(经贸办)人员兼职、兼管,出现工作精力不够、监管业务不熟、检测技术不精,某些仪器设备借用、闲置,甚至出现仪器不会使用、无法使用,仪器失踪等现象,监管网络并未真正发挥效用。2013年济源市侧重启动了镇级检测室逐步规范运转,目的是提高镇级检测室仪器使用率和基层市场监管率,要求全年检测样品不少于100个。2014年,济源市将加快6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站建设步伐,预计6月底将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区域农产品检测站为骨干,镇(街道)农残快速检测室为支点,企业、基地自律自主检测为基础的市、区域、镇(街道)、企业(基地)四级监管网络体系将基本健全。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
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加快以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为主的“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步伐,是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的必要途径。一是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加快制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加大质量控制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标准化生产。目前,全省半数以上蔬菜生产地方标准由济源市制定发布。二是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前,济源市共创建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38个。三是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目前,济源市认证无公害农产品74个,绿色食品25个,有机食品3个,登记地理标志产品1个,奠定了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基础。
三、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准入管理
农产品产地准出是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等农业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责任,有效杜绝不安全农产品入市销售,实现与农产品市场准入无缝衔接的重要卡口。不断完善产地准出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生产过程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安全关键点控制,确保制度标准落实到位,生产过程管控到位,对合格农产品签发准出证明。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生产自查、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等措施,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质量安全关。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新职能分工未实际落实到位情况下,持续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监测工作,全年抽检蔬菜、水果样品10万个以上,合格率98%以上。
四、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
新增进入市场前收贮运环节监管职责,风险隐患较多,监管难度较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各基层监管机构切实担负起辖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职责,积极探索对农产品收贮运主体和贮运设施设备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试点,逐步完善农产品从生产到进入市场前的收贮运环节的交货查验、档案记录和自查自检等制度,强化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全面排查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风险隐患。紧紧围绕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等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节假日、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检测范围和抽检频次,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流入市场。今年要开展市例行监测4次,完成省例行监测任务4次,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3次以上,开展检测室开放日活动2次。
(作者单位:济源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产品链衔接 第3篇
1 概念草图与素描基础的衔接
虽然作为设计专业的素描基础课, 设计素描已被普遍采用。设计素描作为一门为设计专业量身定做的专业基础课, 侧重点不是满足于对自然形体以及空间关系的描绘和再现, 通俗地说不是画得像就是好, 而是把侧重点摆在了理解物体的结构, 然后再主观表达, 也就是说比较强调构思与创意, 这充分体现了设计的特性。但是由于长期受传统素描教学模式的影响、再加上教授基础课的老师大多是美术类的, 难免会走上明暗调子素描的老路, 并且形式单一、不外乎临摹和写生, 内容也相当陈旧、静物、风景、人物, 根本没有体现出设计的特性。
作为产品设计专业课程之一的设计草图表现, 是设计师将自己的想法由抽象变为具象的创造过程, 是从抽象思考到图解思考的过渡, 需要设计师对其设计的对象进行推敲理解, 从而进行表达。在概念草图的画面上往往会出现文字的注示、尺寸的标定、颜色的提示、结构的展示等等, 因此与之衔接的设计素描首先要在观察方法上, 着重训练学生对于结构和空间的观察和分析的能力, 认识物象的内外构造关系, 通过全面和主动的观察、分析、提炼、概括而形成整体设计造型感受。其次, 在表达方式上, 也不需要像传统美术基础那样花很多时间去完成一个长期作业, 而应该以中、短期的作业为主。主要通过运用基础的、理念形态的造型语言, 用构成的概念来理解物与空间, 力图通过这种概括和本质的理解来增强设计造型能力。
2 方案效果图与色彩基础课的衔接
色彩作为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 依附于产品的形体, 却比形体更具有视觉冲击力, 可以说“先色夺人”。因此, 企业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在众多竞争商品中脱颖而出, 通常把色彩设计放在首位。产品的色彩设计也不同于绘画艺术或视觉设计中的色彩设计, 它不仅追求视觉美感, 表达设计情感, 还受到如产品功能, 材质和工艺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另外, 还要考虑到大多数受众在一定时期的色彩偏好, 即流行色的问题。
而一个产品设计方案中, 最直观的就是效果图, 而效果图的配色又是最先吸引人的地方。作为与方案效果图表现课程相衔接的色彩基础课程, 其教学内容和形式可能不是简单地遵循传统色彩基础教学的套路, 其目标也不应该是设计师客观和自我感受的结果, 而应是在基于深厚理论基础的指导下, 针对已知潜在的消费群在生理、心理、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等方面深入地调查研究后, 结合相关领域的发展和趋势, 进行色彩的设计。
因此, 一方面在色彩基础的练习上可能偏重于色彩的归纳练习, 以及装饰色彩的练习;另一方面, 还要有色彩的心理学, 流行色研究等理论知识与之配套。配色的优劣不仅与人们的色彩设计经验有关, 还必须通过长期的训练和实践, 只有在全面掌握色彩设计理论的基础上运用正确的配色方法和技巧, 从设计的美感, 心理需求和使用要求等多角度考虑, 才能达到最佳的配色效果, 所以在色彩基础教学阶段打下扎实基础后, 在方案效果图表现时, 配色就运用自如了。
3 造型基础与手板模型制作
设计专业的学生在正式接触专业设计之前, 通常要进行设计基础的准备, 而目前大多学校的设计基础教育还是沿袭美术教育中设计基础的训练方式, 几乎都是三大构成, 即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并且作为与专业设计相衔接的造型基础, 也不管各专业的特点, 其教学步骤与教学模式基本相同, 几乎都是通过点、线、面、体来逐步培养学生的造型能力和审美情趣, 当然基础教育课程内容本身并没有错, 并且通过教学对学生造型能力的培养确实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但问题在于, 每个专业都有自身的特点, 因此侧重点也不同, 比如视觉传达侧重于体面上的点、线、面。环境艺术则侧重于大的空间营造、而产品设计则侧重于用面的转折来塑造形体。如果一概采用相同的教学模式和步骤, 难免会显露出各种弊端来。就拿产品设计专业来讲, 专业设计时要涉及到手板模型制作, 而造型基础正是为手板模型制作而衔接的设计基础课程。由于产品设计专业的特点, 侧重点应该放在塑造形体及面与面的转折上, 此外还需具备一定的动手能力。
因此, 如果按传统造型基础课程来训练、过多地重视平面设计和二维空间的抽象设计, 对于产品设计专业来讲就显得有些力量没有用在点子上, 而对于学生来讲, 需要重点训练的立体造型方面的能力却没有足够的时间和一定的深度。从而造成在正式进入专业课学习时, 就有些显得力不从心。所以作为与手板模型专业课相衔接的造型基础课, 一定要根据专业自身的特点来适当调整教学的重心和模式, 比如, 适当增加由二维平面到三维空间, 从图纸设计到模型制作的认识过程。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 力图使学生通过造型基础课程的学习, 既掌握了造型基础的基本原理, 又锻炼了形状塑造的表现能力。
长期以往, 由于按专业知识点来设置课程的传统做法, 给课程之间的教学衔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造成了课程群之间的相互脱节, 另外, 目前大多数艺术设计专业的基础课教学方法, 由于受传统美术基础教学模式的影响, 形式和内容僵化, 陈旧,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代的发展, 已明显滞后。
传统之所以会形成传统, 是由长期的经验积累而成, 所以也不能说传统美术基础教学一无是处, 只是根据形势发展, 不能再一概按照传统美术基础教学模式来包罗设计艺术专业的基础教学了。而应该根据各专业的自身特点需要, 在内容、方式和课时上有所偏重, 打造出真正为专业课程衔接的基础课程。
摘要:基础课是为专业课打基础的课程, 基础课教学质量的好坏, 会直接影响学生专业课水平的深入和提高, 本文就设计专业的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进行了一些解剖和分析并对两者的衔接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专业课程,基础课程,设计素描,装饰色彩,造型设计
参考文献
[1]张寒凝, 许继峰.工业产品色彩设计教程[M].南宁:广西美术出版社, 2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