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的奇妙之旅1000字读后感(精选13篇)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1000字读后感 第1篇
公主在森林里迷路了,后来好心的巫婆收留了她,公主非但没有感恩之心,还怒吼道“快给我吃的,要不然我叫父王来杀了你!”多么傲慢啊,多么不近人情的公主啊,巫婆一怒之下,一施魔法就将公主变成了疣猪,最后疣猪被皇家捕猎队捕到——杀了。以上是《爱德华奇妙之旅》这本书第一章节的片段,以讽刺不懂感恩,不懂爱别人的人,为什么在假期中选择这本书而不选择热门的《小王子》同弟弟分享呢?
《小王子》以我个人见解来说,是一部能教会大人拾起初心的书,然而弟弟看到小王子的插图,说盒子就是盒子,哪里有什么小羊躲在里面。现在的孩子接触互联网较多,低龄的孩子也越来越早熟,也许小王子和狐狸的相遇会教会他珍惜幸福,珍惜别人对他的关爱,但可能这本书最后给他更大的感触是去寻找小王子,梦想今后能成为宇航员,去探索B612星球是否存在,小王子和玫瑰是否还在那里生活?能激发梦想固然是好,但我还是希望能通过书本和弟弟一起去别的地方畅游一通,让弟弟在畅游路途中自己学会或者懂得书本想要表达的情感以及传授的希望或知识,因此,我选择了《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和一只陶瓷做的小兔子一起去开始一场冒险的旅程。
这场旅程的开场很是安逸,一只叫爱德华·图雷恩的小兔子着装华丽的丝绸衣服,颈挂特质怀表,安静的在躺椅上等待着小主人阿比林放学归来,它自鸣得意,自己可能是这个世界最绅士,着装最漂亮的兔子了,想到这里不经眺望远方,阿比林该回来了,该伺候我睡觉了,或者该帮我换一身新的丝绸面料的衣服了……这就是爱德华的性格,认为别人对它的好都是理所应当的,认为所有人都该对他屈尊俯就,因为它是全世界最好看、最绅士的兔子啊!在阿比林出发去旅行前的一个晚上,阿比林的外婆对爱德华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爱德华觉得可怕,也让它铭记了很久很久——“你真的让我太失望了!”
随着清晨的来临,爱德华同阿比林一起踏上邮轮,开始了旅行,也正是这场旅行让爱德华开始了真正的兔子人生的大冒险。在邮轮上,小朋友和阿比林争抢爱德华,以至于不小心让爱德华从邮轮的甲板上弹跳到深海里。爱德华在深海里充满希望的等待阿比林前来救它,一天天,一周周,一月月,一年年的过去,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丝绸做的衣服都已坏透了,终于在渔夫撒网的那一刻,又看到了希望的到来。
可是,爱德华回不到阿比林的身边了。
它到渔夫家里陪伴渔夫的妻子,又因为各种机缘巧合的事情,先后流浪到垃圾堆里沉睡,流浪到流浪汉集结的篝火旁,流浪到田间做一个吓唬鸟类的稻草人,流浪到卧病在床的女孩身边,流浪到埃及街头的宠物娃娃店里被老娃娃们嘲笑……最后,在绝望时刻,终于等到阿比林的到来,以历经大劫后的姿态,以谦和的姿态回到了阿比林的生活中。
爱德华从不懂爱,也不愿意去懂,在一场巧合的大冒险中,懂得了棉麻衣服里也有主人的真心,懂得了活着是一件多么庆幸的事,最重要的是懂得了如何安静、温柔的陪伴重要的人。春花秋月,细水长流都不重要,旅行结束的时候爱德华已学会了感恩,学会了爱别人,学会了为重要的人而心痛,爱德华一步一步的体会了如何爱人,我们也在它心碎的同时,感觉到追寻爱的力量,爱德华终于长大了。终有人会为你而来,在这之前,你需要做的就是打开心门。
“你太让我失望了”,这句话爱德华还记得,也明白了自己为何让外婆失望,如果外婆还在世的话,这一次,应该不会失望了吧?
故事结束,弟弟一边流泪一边大笑,我问他为何这般神态,他的回答是暖心的“我讨厌自负的爱德华,但也心疼它所历经的磨难,最高兴的是它终于回到了阿比林的身边,从零开始又回到零,它真是一只不普通的瓷兔子啊!”
其实,谁曾不是一只傲慢自负的瓷兔子呢,在亲人的呵护下成长,却又叛逆不知感恩,总是要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后才恍然大悟,原来,对你最好的人从来不求回报,不求你感恩,只愿你快乐,幸福就知足了。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是历经冒险后的爱德华,一只不普通的瓷兔子!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1000字读后感 第2篇
这只小兔子叫爱德华,在关爱中流浪,在失去中成长。
作者凯特。迪卡米洛把我们带上了一段奇妙的旅程?爱德华被爱她的小主人掉进了海里,被渔夫带回了家里,感受到了不同的爱,他从未爱过别人的崭新的心,正在柔软。他又被丢进了垃圾堆,被流浪汉带走一起流浪,相处之间,他学会爱了。他再次意外地被踢了出去,来到了生病女孩的家里,他真的能够爱上一个人了……曲折之后,爱德华终于回家了,他终于明白如何去爱了,他有生命的归宿了!
爱德华在看上去很不幸的旅程中,一次又一次地被陌生人呵护,再一次次地倍感关怀。他空虚的心被爱填充了。他不再在寂寞的夜,独守满天繁星,而是一遍遍念着那些远去的名字,“好想你啊……”在不同的关爱之下,爱德华增添了许多名字:从苏珊娜到马隆,又从克莱德到詹理斯,从被叫错名字的烦恼,到拥有这么多的喜悦,取代他聊以安慰的事是,思念他生命中出现过的人啊。
爱德华的奇妙旅程结束了,我的生命之旅启程了。
我没有独立在起点车站的爱德华那么孤僻固执,我的起点是令人愉快,令人信心满满的。在我的人生旅程上,爸爸妈妈是两条轨道,我们一家并肩前行,有爱随行。
“爱”,她是有生命的,像沉甸甸的果实,是美丽的结晶,心灵的慰藉。她会悄然而来,一路不留痕迹,却令人感受到,有一种东西,体贴入微。无需繁荣富贵,只要一句:愿时光轻浅,许你安然。只要简简单单风平浪静,就如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所描述的,那般安逸的生活。
人生旅程,我们学会爱,珍惜爱,并去爱。
我很喜欢我现在的生活,有情相依,有心相惜,一家三口共筑一个温馨的小窝,便已足够。因为父母啊,那无法舍去的怀抱,是我永远的避风港。我愿意与你们分享我的喜与悲,哀与乐。那其乐融融的气氛,会令我有种奇怪的想法,如果一辈子都和爸爸妈妈这样待下去,多欢乐啊!一起看雨看雾看晴好……
我们的旅程中,有缘遇见的人,都是与我们一同前行的乘客。我的同学,必然是我很重要的同伴,是风雨无阻,一同前行的同伴!我们之间不仅有友情友爱,早已是情同兄弟姐妹,已成为彼此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人。我最的朋友,当你对我说“别飞太远啊,不然我可找不到你”时,我已心碎却还在欢喜:好朋友,我们可是永远一起奔跑的人啊!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 第3篇
爱ài德dé华huá是shì一yī只zhī小xiǎo瓷cí兔tù子zi,它tā的de第dì一yī个ɡè小xiǎo主zhǔ人rén非fēi常chánɡ爱ài它tā!但dàn它tā并bìnɡ不bù懂dǒnɡ什shén么me是shì爱ài。一yī次cì可kě怕pà的de旅lǚ行xínɡ让rànɡ爱ài德dé华huá的de命mìnɡ运yùn发fā生shēnɡ了le改ɡǎi变biàn,从cónɡ此cǐ它tā被bèi一yī次cì次cì地de抛pāo弃qì……
遍biàn体tǐ鳞lín伤shānɡ的de它tā,终zhōnɡ于yú在zài30年nián后hòu再zài次cì遇yù见jiàn了le第dì一yī个ɡè小xiǎo主zhǔ人rén,回huí到dào了le它tā日rì思sī夜yè想xiǎnɡ的de家jiā。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1000字读后感 第4篇
内莉叫他“苏珊娜”,爱的能力被唤醒
沉在大海里的爱德华被渔夫劳伦斯捞了起来,送给了妻子内莉。内莉把他当成女孩“苏珊娜”。内莉天天把爱德华放在桌上,跟他讲自己的孩子们,回忆自己的伤心往事。爱德华发现自己学会了倾听,还喜欢和渔夫出去散步,看星星。在内莉家的日子是很甜蜜的。可突如其来的渔夫的女儿,偷偷把他扔进了垃圾堆里。刚刚懂得爱的爱德华再次失去了爱他的人们。
布尔叫他“马隆”,爱的能力在生长
在垃圾堆里埋了一百八十天的爱德华,被流浪汉布尔的狗露西给叼了出来。这一次,他成为了小伙子“马隆”。七年了,他们三个到处流浪,所有的流浪汉也成了爱德华的朋友,大家都喜欢跟他诉说,诉说自己对所爱的人的思念之情。这时候的爱德华已经知道思念一个人是什么滋味儿。他更会倾听了,倾听所有人爱的故事。他内心的爱也在生长,让他的心胸越来越宽广。他爱露西,也爱布尔。可是好景不长,在流浪的火车上,爱德华被乘务员一脚给踢了下去。爱德华又一次还没来得及说再见,就被迫离开了爱他的人。他的心里感到一阵疼痛。
萨拉叫他“詹理斯”,爱的能力大爆发
被当成稻草人的爱德华被小男孩布耐斯带回了家,送给了卧病在床的妹妹萨拉。萨拉狂热又温柔地爱着爱德华,把他当成了唯一的寄托。这种爱是爱德华以前没有感受过的。爱德华也愿意照顾她,陪伴她,保护她,为她跳舞。可这样的日子是多么地短暂啊!萨拉死了。爱德华眼睁睁地看着他爱的人在自己面前死去却无能为力。那一刻,他的心都快要碎了。这一刻,他真正地懂得了什么是爱和被爱。
爱德华不总是碰到爱他的人,也有坏人,餐馆老板尼尔把他的头都砸碎了。为了让玩具商把他复原,布耐斯放弃了他。终于懂得了爱,也学会了爱的爱德华,最终失去了所有爱他的人。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拥有爱,又失去爱的痛苦后,孤零零的他绝望了,不想再爱了,也关上了自己的心扉。直到一个百年娃娃告诉他:“你必须满怀希望,有人会来接你的。”爱德华这才又想起了阿比林的话:“不管我长到多大,我都会永远爱你。”他选择了等待。
我喜欢这故事的结局:爱德华终于等到了长大后的阿比林和她的女儿。就象书的封面画的那样:走了很远很远的路,爱德华终于回到了家,那里有温暖的灯光和爱他的人。只是,现在的爱德华心里对阿比林充满了爱。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1000字读后感 第5篇
本书的主人翁是爱德华,它是小女孩阿比林的手工玩偶小瓷兔,阿比林把它当成了小孩子,给它上弦,无时无刻都带着它,把它当做自己的孩子。有一次,阿比林带着爱德华去旅游,几个调皮的小男孩把它扔到了海里,爱德华因此开始了它的“奇妙旅程”。后来,遇到了很多爱它的主人,有慈祥的老太太内莉,内莉把它当做家人,每天跟它讲自己的心事;有快乐的流浪汉布尔,每天给爱德华唱歌听;有得了重病的四岁小女孩拉萨・鲁思,每天依赖着它,珍惜着它。但它也不断地被不懂得爱的人从它心爱的主人身边夺走、扔掉。后来,拉萨・鲁思的哥哥接手了爱德华,虽然他也很喜欢爱德华,但他并不懂得爱,摔碎了爱德华,为了修好爱德华,他不得不把爱德华转交给玩具店老板。爱德华在玩具店里一直等待着一个爱它的人把它给带走,但是它很失望,它又想起了曾经的主人,最终在一次次失望后,爱德华终于与她的主人阿比林相遇了。
我想,“认识”爱德华,就能在小时候理解“爱”,并且知道怎样去爱他人。阿比林很爱德华,但是爱德华没有意识到爱。这个世界有温暖,也有邪恶,但是,这个世界的神奇的地方在于“能深厚地理解爱,总是在失去之后”,曾经有一位作家说过一句话:“爱,原来就是这样一种又甜美又痛楚的回忆:获得、失去;获得、失去。”爱德华的奇妙旅程,就是他不断失去一切,失去了“爱德华”这个名字,失去了爱它的主人,也失去了漂亮的衣服,但在它失去时,它懂得了爱,并且也学会了珍惜爱。在爱德华懂得了爱,并且学会珍惜爱时,又回到了阿比林的身边,我想它一定会与阿比林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读一遍,再读一遍,一直有启发,一直有感动,然后我决定,要像爱德华一样珍惜爱、懂得爱。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1000字读后感 第6篇
故事讲述了,从前在埃及街旁的小房子里住着一只叫爱德华·图雷恩的瓷兔子,那小兔子自鸣得意,而且理由充足它为一名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她对它关怀备至崇敬有加,可是后来它被丢失了。
凯特·迪卡米洛把我们带上了一段异乎寻常的精彩旅程,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鱼网,从垃圾堆到流浪汉的篝火边,从一个生病的孩子的床前到孟菲斯的街道上,一路上的见闻令我们惊讶不已。
在爱德华的旅程中,有人对他很好,有的对他毫不在意,有的对人对他很粗鲁。还讲到一次次不断破碎失去爱德华的旅程,一次次的破碎生命在破碎中不断的延续。一次次被扔掉可他一直在等待,等待一定会有一个对的人来接他。
有一天,真的有个人来接他了竟然是已经成为母亲的当年的那个小女孩阿比林。瓷兔子爱德华终于等到了他的主人把她带回家。
主要讲了爱德华失去主人的爱和如何又重新得到主人爱的故事。作为一个玩具瓷兔子也知道什么叫爱的故事。
通过看这本小说,使我认识到每个人一生也是一个旅程,处处充满了爱,今天我也要学会爱,才能被别人爱,要珍惜爱才能得到爱。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400字2近期我读了一部分书,其中的一本书我觉得非常的有意思,想推荐给大家,那本书的名字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书中讲了一只瓷兔子,名字叫:爱德华,他住在一座胡同里,他经过了许许多多的路程,使他有一个坚强的心。
凯特·迪卡米洛把我们带上了一段异乎寻常的旅程——从海洋深处到老渔夫的渔网,从垃圾堆的顶部到流浪汉营地的篝火边,从一个生病的小女孩儿的床前到孟斐斯的街道上……一路上的见闻令我们惊愕不已。
这本书中有着无比的爱,大家都觉着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何况是母爱、父爱、亲人对你的爱、同学对你的爱、老师对你的爱……但是《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可以给你一种你另想不到的爱。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重新得到爱!
在我近期读的书中,有一本儿童读物深深打动了我,它就是《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希望跟和大家共同分享。
假如你有空余时间,读一读它吧,相信你也会从中受益匪浅。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让我更懂得“爱”——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价值”。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400字3我看完了《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在我眼中是一本好书,里面有很多好词好句和起伏波动的精彩情节,还有许多真情故事指引着读者进入书中,就像一股魔法把读者吸引住了!
在《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中,一个叫阿比林的小女孩拥有着他,在阿比林眼中,爱德华比她的命还重要,可惜爱德华在船上被两个淘气的小男孩给扔进了海里,后又被一个渔夫捞到,他看到爱德华就送给了他的女儿内莉,突然,他们家的一个女仆把爱德华扔进了垃圾桶,又被扔到外面,被一个流浪汉和一只狗发现了,但是爱德华被人搞到了山下,被一个病着的女孩和男孩发现了,可是不久女孩死了,爱德华的头也碎了,男孩把爱德华给了一个玩具娃娃商人,商人就要了男孩手中的爱德华,并把他修好了。过了今天,阿比林在商店里看见了爱德华,就把爱德华买了。
在短短的故事中,就写出了爱德华他的.完整旅程,不愧是得过国际大奖的著名经典小说啊,另外,作者写出了拥有爱德华的人是怎么爱他,怎么喜欢他,真是一个好好的作者。我喜欢这本书,懂得了爱。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400字4这几天,张老师给我们读了《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
这本书很有意思,讲的是一个名叫爱德华的瓷兔子,他的主人是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小女孩。小女孩在一次旅行时把他弄丢了,然后爱德华又被许多人捡到,但和每个人相处的时间不太长,还被叫过许多名字。最后,他又回到了阿比林——那个“小女孩”身边,不过她已经不是个小女孩了。她不再玩爱德华了,所以把爱德华给了她的女儿马吉。在这次旅行里,爱德华知道了怎样去爱一个人,把他那原本空空的心房装满了。
我最喜欢的是爱德华落海了,又被救起来的那一部分。因为我刚开始还以为爱德华会死,永远也没人捞他上来了。可是最后还是被人捞上来了。这让我松了一口气。我想:要是我是爱德华那样的玩具就好了,这样永远也不会“死”。不过,如果有人不爱惜的话,也有可能会被摔成碎片,那就会“死”了。又想想,玩具不能动,多不自由啊!还是自己现在这个样比较好。
我喜欢这本书,它给了我许多快乐,也让我懂得了怎样去爱别人。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400字5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十分好看。书中的中心是——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人、而又重新得到爱。
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可爱的瓷兔子爱德华·图雷恩,它的第一个小主人叫阿比林,小兔子是外婆送给阿比林的生日礼物。爱德华很幸运,因为阿比林非常爱他,对他爱护有加,似乎超过爱她自己,不过,这也使小兔子自命不凡,愈加放肆。一天,外婆给他讲了一个故事———什么人也不爱的公主最后变成了疣猪。爱德华起初很不解,可是后来在他漫长的旅途中,他才慢慢明白这个故事的含义,学会了爱别人。爱德华虽然用了很长时间才懂得这个道理,而且为此付出了许多代价,不过,只要懂得了这个道理,学会了爱别人,他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爱德华经历了冒险,体验了爱,它更快乐了。它知道了爱,在人的感动下,就算是一只瓷兔子也可以感受爱、拥有爱、失去爱。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体验过爱,其实,爱很简单,爱随处都在,与自己亲爱的父母中有爱,和自己的好朋友之间有爱……让我们好好珍惜爱吧!”
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人、而又重新得到爱。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400字6从前,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住着一只名叫爱德华·图雷恩的一只兔子。那小兔子很是自鸣得意,而且理由充足:他为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她对他关怀备至,崇敬有加。
可是后来,有一天,他被丢失了。
凯特·迪卡米洛把我们带上了一段超乎寻常的旅程——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渔网,从垃圾桶的顶部到流浪汉营地的篝火边上,从一个生病的孩子的床前到孟斐斯的街道……一路上的见闻令我们惊愕不已。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重新得到爱!当老妇人把爱德华高高挂起来,用来驱赶她园子里的乌鸦的时候,爱德华想:我不在乎。那些星星似乎在嘲笑他:“你孤零零的在这儿。”他对星星们说:“我也被爱过。”
老玩偶娃娃告诉他:“如果你不打算爱或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
在爱德华的旅程中,有的人对他很好,有的人对他毫不在意,有的人对他很粗鲁。总之,他又获得了爱。
从前,哦,奇妙的从前,有一只小兔子找到了回家的路。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400字7暑假期间,老师给我推荐了一本名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书。这本书曾获得波士顿全球号角书奖金奖。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住着一只名叫爱德华·图雷恩的瓷兔子。那小兔子很是自鸣得意,而且理由充足,他为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女孩儿所拥有,她对他关怀备至,崇敬有加。
可是后来,有一天,他被丢失了。
凯特·迪卡米洛把我们带上了一段异乎寻常的旅程——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渔网,从垃圾堆的顶部到流浪汉营地的篝火边,从一个生病的孩子的床前导孟斐斯的街道上……一路上的见闻令我们惊愕不已……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觉得爱德华是一只让人觉得又可怜又可恨的兔子。当它有阿比林的关爱时它不明白去珍惜,当他以为幸福降临时,却希望破灭。一次次希望变失望给了它巨大的打击。不过还好,后来它学会爱又重新得到爱。
兔子学会了爱,学会了感恩,我们也要会爱,会感恩,把爱和感恩带给身边关心我们的人。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400字8“如果你不打算爱与被爱,那么真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这句话是我读了《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后,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名叫爱德华的小瓷兔子被一个小女孩爱着,那只小兔子在一次海上旅行是掉到了船外,后来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和人,也感受到了爱与被爱。最后,找到了回家的路并于已经成为母亲的主人重逢。
在故事里,爱德华不再是一直沉默的瓷兔子,我的心随着爱德华命运起伏而牵动着,仿佛和爱德华一起经历了一次奇妙而悲情的旅行。其实,我们每个人,不也像爱德华一样,从诞生之日开始,就在经历同样的旅行吗?从小到大,我们会经历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有开心的,也有难过的。有喜欢自己的,也有讨厌自己的。我们都要学会从容地接受,真诚地面对。我要用心去体会生命之旅中的爱与被爱。父母家人对我们的爱是最无私的,老师对我们的爱是最温暖的,同学对我们的爱是最友善的。我们要懂得别人对我们的爱,同时我们也要将自己的爱回报给他人,懂得感恩,懂得回报。要与人为善,奉献爱心。这样就可以让每一个平凡的生命从此变得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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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的奇妙之旅 第7篇
今年年初,因韩剧《来自星星的你》的大热,作为“都叫兽”枕边书的《爱德华的奇妙之旅》也因此大受粉丝追捧。事实上,这本由三度夺得纽伯瑞大奖的美国小说家——凯特·迪卡米洛执笔的《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早就蜚声国际,2006年更荣获“波士顿全球号角书金奖”。这是一个“简单”的童话故事,没有紧凑的情节,也没有太多的渲染,但就是能让你从那一字一句间清清楚楚地体会到爱德华的那些等待有多煎熬,无能为力时有多悲伤,重逢时有多满足。
本文选自《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的第一章(译文参考自新蕾出版社2011年版),让我们来看看这是一只怎样的瓷兔子,让我们来到一切童话故事开始的地方——从前……
Once, in a house on Egypt Street, there lived a rabbit who was made almost entirely of china. He had china arms and china legs, china paws and a china head, a china torso[躯干] and a china nose. His arms and legs were jointed[结合] and joined by wire so that his china elbows[肘部] and china knees could be bent, giving him much freedom of movement.
His ears were made of real rabbit fur, and beneath[在……的下方] the fur, there were strong, bendable[可弯曲的] wires, which allowed the ears to be arranged into poses that reflected the rabbit’s mood—jaunty[洋洋得意的], tired, full of ennui[无聊]. His tail, too, was made of real rabbit fur and was fluffy[毛茸茸的] and soft and well shaped.
The rabbit’s name was Edward Tulane, and he was tall. He measured almost three feet from the tip of his ears to the tip of his feet; his eyes were painted a penetrating[(目光)犀利的] and intelligent[聪明的] blue.
In all, Edward Tulane felt himself to be an exceptional[优越的] specimen[范例]. Only his whiskers[胡须] gave him pause. They were long and elegant[优雅的] (as they should be), but they were of uncertain origin. Edward felt quite strongly that they were not the whiskers of a rabbit. Whom the whiskers had belonged to[属于] initially[最初]—what unsavory[令人讨厌的] animal—was a question that Edward could not bear to consider for too long. And so he did not. He preferred[偏爱], as a rule, not to think unpleasant thoughts.
Edward’s mistress[女主人] was a ten-year-old, darkhaired girl named Abilene Tulane, who thought almost as highly of Edward as Edward thought of himself. Each morning after she dressed herself for school, Abilene dressed Edward.
The china rabbit was in possession of[拥有] an extraordinary wardrobe[衣橱] composed of[由……组成] handmade silk suits, custom shoes fashioned from the finest leather and designed specifically[特定的] for his rabbit feet, and a wide array[排列] of hats equipped[配备] with holes so that they could easily fit over Edward’s large and expressive[富有表现力的] ears. Each pair of wellcut pants had a small pocket for Edward’s gold pocket watch. Abilene wound[上发条] this watch for him each morning.
“Now, Edward,” she said to him after she was done winding the watch, “when the big hand is on the twelve and the little hand is on the three, I will come home to you.”
She placed Edward on a chair in the dining room and positioned the chair so that Edward was looking out the window and could see the path that led up to the Tulane front door. Abilene balanced[使平衡的] the watch on his left leg. She kissed the tips of his ears, and then she left and Edward spent the day staring out at Egypt Street, listening to the tick[滴答声] of his watch and waiting.
Of all the seasons of the year, the rabbit most preferred winter, for the sun set early then and the dining-room windows became dark and Edward could see his own reflection in the glass. And what a reflection it was! What an elegant figure he cut! Edward never ceased to[停止] be amazed at his own fineness.
In the evening, Edward sat at the dining room table with the other members of the Tulane family: Abilene; her mother and father; and Abilene’s grandmother, who was called Pellegrina. True, Edward’s ears barely cleared the tabletop, and true also, he spent the duration[持续期间] of the meal staring straight ahead at nothing but the bright and blinding[炫目的,耀眼的] white of the tablecloth. But he was there, a rabbit at the table.
Abilene’s parents found it charming[迷人的,可爱的] that Abilene considered Edward real, and that she sometimes requested that a phrase or story be repeated because Edward had not heard it.
“Papa,” Abilene would say, “I’m afraid that Edward didn’t catch that last bit.”
Abilene’s father would then turn in the direction of Edward’s ears and speak slowly, repeating what he had just said for the benefit of the china rabbit. Edward pretended[假装], out of courtesy[出于礼貌] to Abilene, to listen. But, in truth, he was not very interested in what people had to say. And also, he did not care for Abilene’s parents and their condescending[故意屈尊的] manner toward him. All adults, in fact, condescended to him.
Only Abilene’s grandmother spoke to him as Abilene did, as one equal[平等的] to another. Pellegrina was very old. She had a large, sharp nose and bright, black eyes that shone like dark stars. It was Pellegrina who was responsible[负责的] for Edward’s existence. It was she who had commissioned[委任] his making, she who had ordered his silk suits and his pocket watch, his jaunty hats and his bendable
ears, his fine leather shoes and his jointed arms and legs, all from a master craftsman[工匠] in her native France. It was Pellegrina who had given him as a gift to Abilene on her seventh birthday.
And it was Pellegrina who came each night to tuck Abilene into[使盖好被子安睡] her bed and Edward into his.
“Will you tell us a story, Pellegrina?” Abilene asked her grandmother each night.
“Not tonight, lady,” said Pellegrina.
“When?” asked Abilene. “What night?”
“Soon,” said Pellegrina.“Soon there will be a story.”
And then she turned off the light, and Edward and Abilene lay in the dark of the bedroom.
“I love you, Edward,”Abilene said each night after Pellegrina had left. She said those words and then she waited, almost as if she expected Edward to say something in return.
Edward said nothing. He said nothing because, of course, he could not speak. He lay in his small bed next to Abilene’s large one. He stared up at the ceiling and listened to the sound of her breath entering and leaving her body, knowing that soon she would be asleep. Because Edward’s eyes were painted on and he could not close them, he was always awake.
Sometimes, if Abilene put him into his bed on his side instead of on his back, he could see through the cracks[裂缝] in the curtains and out into the dark night. On clear nights, the stars shone, and their pinprick[针孔] light comforted Edward in a way that he could not quite understand. Often, he stared at the stars all night until the dark finally gave way to dawn.
从前,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居住着一只几乎完全用瓷制成的兔子。他长着瓷的胳膊、瓷的腿、瓷的爪子、瓷的头、瓷的躯干和瓷的鼻子。他的胳膊和腿被金属线连接起来,这样他的瓷胳膊肘儿和瓷膝盖便可以弯曲,使他得以活动自如。
他的耳朵是用真正的兔毛做成的,在那皮毛下面,是结实的、可弯曲的金属线,它使那双耳朵可以摆出各种姿势,反映小兔子(不同)情绪——洋洋得意、疲倦不堪或者无聊透顶。他的尾巴也是用真正的兔毛做的,毛茸茸的、软软的,做得很得体。
那只小兔子名叫爱德华·图雷恩。他的个子很高,从耳朵顶端到脚尖差不多有三英尺。他的眼睛被涂成蓝色,显得敏锐而机智。
总之,爱德华·图雷恩是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只有胡子使他颇为费解。那胡子又长又优雅(正如它们本该有的样子),可是它们的材料来源却不甚清楚。爱德华极为强烈地感觉到它们不是兔子的胡须。那胡须最初是属于谁的——是某个令人讨厌的动物——对这个问题爱德华无法细想。他也的确没有这样做。他通常不喜欢思考那些令人不快的事。
爱德华的主人是个十岁大的黑发女孩,叫阿比林·图雷恩。她对爱德华的评价很高,几乎就像爱德华对他自己的评价一样高。每天早晨,在阿比林为上学而给自己穿衣打扮后,她也会给爱德华打扮一番。
那小瓷兔拥有一个特别大的衣橱,里面装着一套套手工制作的丝绸礼服;用最精美的皮革按照他那兔子的脚型特别设计和定做的鞋子;一排排的帽子,帽子上面还留有小孔,以便适于戴在他那对又大又富有表现力的耳朵上。每条裁制考究的裤子上面都有一个小口袋,用来装爱德华的金怀表。阿比林每天早晨都会帮他给那怀表上好发条。
“好啦,爱德华,”她给那表上好弦后对他说,“当粗指针指到十二而细指针指到三时,我就会回家来陪你了。”
她把爱德华放到餐室的一把椅子上,调整好椅子的位置,让爱德华正好可以向窗外张望,并且可以看到那条通向图雷恩家前门的小路。阿比林把怀表稳稳地放在他的左腿上。她吻了吻他的耳尖,然后就离开了;而爱德华则整天盯着窗外的埃及街,听着他的怀表滴答作响,默默地等待着。
一年四季中,小兔子偏爱冬季。因为在冬季,太阳早早就落下去了,餐室的窗户都会变暗,爱德华就可以从那玻璃里看到自己的映像。那是怎样一种映像啊!他的投影是多么的优雅!爱德华每每对自己的风度翩翩感到惊讶不已。
晚上,爱德华和图雷恩家的其他成员一起坐在餐桌旁——阿比林、她的父母,还有阿比林的祖母,她叫佩勒格里娜。的确,爱德华的耳朵几乎够不着桌面,而且确实,在全部的用餐时间里,他一直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盯着那明亮而耀眼的白色桌布。不过他就那样待在那里——一只兔子坐在餐桌旁。
阿比林的父母觉得有趣的是,阿比林认为爱德华是只真兔子,而且她有时会因为怕爱德华没有听清而要求他们把一句话或一个故事重讲一遍。
“爸爸,”阿比林会说,“我恐怕爱德华没听清最后一句话呢。”
于是阿比林的父亲会转向爱德华,对着他的耳朵慢慢地说,为了让这只瓷兔子听明白而把刚刚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出于对阿比林的尊重,爱德华假装在聆听,实际上他对人们说的话并不十分感兴趣。他对阿比林的父母和他们对他高人一等的态度也并不关心。事实上,所有的成年人都对他很傲慢。
只有阿比林的祖母像阿比林一样对他讲话,以彼此平等的口吻对他讲话。佩勒格里娜已经非常老了。她长着一个又大又尖的鼻子,一双黑亮的眼睛像暗夜中的星星一样闪着光。正是佩勒格里娜让爱德华得以存在于这世上。正是她找人定做了他,她让人定制了他的一套套的丝绸礼服和他的怀表,他的漂亮帽子和他可弯曲的耳朵,他精致的皮鞋和他那有关节的胳膊和腿,所有这些都是出自她的祖国——法国的一位能工巧匠之手。正是佩勒格里娜在阿比林七岁生日时把他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
而且正是佩勒格里娜每天晚上都来安顿阿比林上床睡觉,也安顿爱德华上床睡觉。
“给我们讲个故事好吗,佩勒格里娜?”阿比林每天都要她的祖母讲故事。
“今晚不讲了,小姐,”佩勒格里娜说。
“那什么时候讲呢?”阿比林问道,“哪天晚上?”
“很快,”佩勒格里娜说,“很快就会有一个故事了。”
然后她关掉灯,于是爱德华和阿比林躺在卧室的黑暗之中。
“我爱你,爱德华,”每天晚上,在佩勒格里娜走后,阿比林都会这么说。她说完这些话之后就等待着,好像期待着爱德华也对她说些什么一样。
爱德华什么也没有说。当然他什么也没有说是因为他不会说话。他躺在他那紧挨着阿比林的大床的小床上。他抬眼凝视着天花板,倾听着她的呼吸进出她的身体的声音,他知道她很快就要睡着了。因为爱德华的眼睛是画上去的,所以他无法闭上它们,他总是醒着的。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1000字读后感 第8篇
文/丁叮
前几天,林老师给我们班每人买了一本小说名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一位美国女作家凯特·迪卡米洛。《爱德华的奇妙之旅》绝对是一本好书!书中情节是那么曲折,想象力是那么丰富,情感是那么的动人,文笔是那么的流畅,故事是那么的有教育意义……在这本书中描写了一只名叫爱德华的玩具瓷兔子,在与小主人一起旅游的途中掉进了海里。被渔夫救起来后,却又被渔夫的女儿洛莉当作废物扔进了垃圾堆,后来让一条狗给刨了出来。他和流浪汉一起旅行了很长时间,之后又作为一个稻草人工作了很短一段时间。在这之后他还遇到过很多人,有的人对他很粗鲁,甚至打碎了他的脑袋;但也有一些人对他很好,爱他并修补了他。最后他来到了一家玩具店,在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他终于回到了原先的那位小主人身边,不过那位小主人已经是一个五岁小女孩的妈妈了。
看这本小说时,我非常同情爱德华的遭遇,尤其是看到他掉进海里和他心爱的小主人突然分别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我想起了当年我的一只小白兔突然死掉,当时我难过了好几天,我想爱德华掉进海里时的心情一定比我更难受吧。但是爱德华始终相信他曾经被爱过,他相信会有人来接他的,我也相信这个世界肯定是美好的。当我从书中看到他在寂寞的玩具店里等待着,孤独着,绝望着时,心里顿时心疼的都要碎了。可读到那只100岁的老娃娃对他倾吐箴言那一席话时,心中又充满了希望。那只100岁的老娃娃是这样说的:“你必须充满希望。你必须知道谁会爱你,你下一个会爱谁。打开你的心扉,有人会来的,有人会来接你的。不过首先你必须打开心扉。”听完老娃娃的这一席话,我也跟着爱德华一起心扉再一次敞开。最后,那个人真的来接他了。她就是当年的小女孩阿比林。爱德华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看到这样的结局我是最开心的!
虽然他自己无法活动,但他有沉默的思想,他默默地看,默默地想。后来,爱德华在一次海上旅行的途中与阿比林意外分离,被扔进了海里。从此,爱德华开始了穿越黑暗的旅程。在爱德华沉睡于海底的第297天,他被一张渔网救起。接着他又被埋在垃圾里,让一条狗刨了出来。他和狗的主人流浪汉一起旅行了很长的时间,后来又作为稻草人工作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他来到了四岁的病女孩萨拉身边,他爱着萨拉,并眼看着她死去。后来,萨拉的哥哥带着他在孟斐斯大街上跳舞卖艺。在餐车上,他被人打破了头颅。他的头颅碎成了21块瓷片。哥哥为了还他生命,宁愿失去他,也要尽力让他复原。爱德华离开了哥哥,却在玩具娃娃修理商那里重获了生命。爱德华发誓,他再也不犯不懂爱的错误了。生命是奇妙而艰辛的旅程。如同本书扉页上的那首小诗:“心一次又一次破碎,生命在破碎中延续。一定要穿越那黑暗,愈益深重的黑暗,勇往直前。”爱德华一次又一次地被抛入未知的命运洪流之中,他痛苦过,失望过,可他一直在等待。他是一只陶瓷兔子。比起脆弱的人类,他更加接近永恒。而支撑这一切的,是一个字——爱。
相信认识了爱德华的小孩子,会在小的时候就真正地懂得“爱”这个字以及所有爱自己的人;认识了爱德华的大人,会重新解读爱的含义,在感到灰暗的人生途中,重新学会爱,拾起等待爱的信心。就像100岁的老娃娃对爱德华说的那一席话:“如果你不打算爱与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150字 第9篇
今天我看了《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这本书,这本书是描述一只用陶瓷做的兔子被扔进了大海,后来被一个渔夫救起,被埋在垃圾里,后来让一条狗给刨出来。他和流浪汉生活在一起,又做了一个稻草人。又在餐车里头被打碎。当时我的心也快碎了。不过还是被救了回来……
我读了这本书很感动,我一定要珍惜玩具。请大家也看一下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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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600字 第10篇
崔如捷
如果问你爱是什么?你可能会说:爱是一个吻、爱是一个拥抱,爱是一种感觉说起爱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关于一个瓷兔子的故事。从前,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里,住着一只名叫爱德华·图雷恩的瓷兔子。那只小兔子自鸣得意,而且理由充足:他被一个名叫阿比林的女孩所拥有,她对他关怀备至、崇敬有加。可是后来,有一天,他被几个男孩扔到了海里,他失去了阿比林。在爱德华沉睡于海底的第297天,他被一张渔网所救;随后他有被埋在垃圾里,被一只刨了出来,他和狗的主人流浪汉一起旅行了很长时间。后来有作为稻草人工作了一段时间。他来到四岁病孩萨拉身边,她爱着萨拉,并眼看她死去一路上的见闻令我们惊愕不已,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又重新得到爱。
作者凯特·迪卡米洛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在佛罗里达州长大,大学时主修英美文学,并从事成人短篇小说的创作,曾经获得1998年迈克奈特基金会的作家奖励金。
遇见爱德华,是一种幸运,虽然我们不能像阿比林那样真正拥有他,但我坚信每个遇见爱德华的人都会深深爱上他。爱德华不懂。他会激动,会伤感,会顾影自怜。可那时他不懂爱。因为他从来没有失去过。这个世界的奇妙在于:深深地懂得爱,总是在失去以后。
还记得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吗?只有在失去之后,小王子才懂得玫瑰花的珍贵,才明白那朵玫瑰是他生命中独一无二,无法取代的。
遇见爱德华,是一种幸运。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让我们一起懂得爱。懂得爱,在失去有失去之前。
我一遍又一遍的读爱德华的故事,一次又一次为其中的爱和勇气感动,一直读下去,一直感动下去,然后像爱德华那样,抬头仰望心中那片闪闪发光的星空。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节选) 第11篇
他的耳朵是用真的兔毛做的,在那皮毛的下面,是很结实的可以弯曲的金属线,它可以使那双耳朵摆出反映那小兔子的情绪的姿势——轻松愉快的、疲倦的和慵懒无聊的。他的尾巴也是用真的兔毛做的,毛茸茸的,软软的,做得很得体。
那小兔子的名字叫爱德华·图雷恩。他个子很高。从他的耳朵顶端到脚尖差不多有三英尺。他的眼睛被涂成蓝色,显得敏锐而机智。
总之,爱德华·图雷恩是个自命不凡的小家伙。只有他的胡子使他颇为费解。那胡子又长又优雅,正如它们理所当然的那样,可是它们的材料来源却谁也说不清楚。爱德华非常强烈地感到它们不是兔子的胡须。那胡须最初是属于谁的——是哪个令人讨厌的动物的——对这个问题爱德华无心考虑得太仔细。他也的确没有这样做。他通常不喜欢想那些令人不快的事。
爱德华的女主人是个十岁大的黑头发的女孩儿,叫阿比林·图雷恩。她对爱德华的评价很高,几乎就像爱德华对他自己的评价一样高。每天早晨阿比林为了上学而穿衣打扮时,她也会给爱德华穿衣打扮一番。
那小瓷兔子拥有一个特大的衣柜,里面装着一套套手工制作的丝绸衣服;用最精美的皮子按照他那兔子的脚特别设计和定做的鞋子;一排排的帽子,帽子上面还留有小孔,以便适于戴在他那对又大又富于表情的耳朵上。每条裁制考究的裤子上面都有一个小口袋,用来装爱德华的金怀表。阿比林每天早晨都帮他给那怀表上弦。
“好啦,爱德华,”她给那表上好弦后对他说,“当那个粗指针指到十二点而细指针指到三点时,我就回家来和你在一起了。”
她把爱德华放到餐室的一把椅子上,调整好那椅子的位置,以便爱德华正好可以向窗外张望并可以看到那通向图雷恩家前门的小路。阿比林把那表在他的左腿上放好。她吻了吻他的耳朵尖,然后就离开了;而爱德华则整天盯着窗外的埃及街,听着他的表嘀哒作响,默默地等待着。
在一年的所有季节中,那小兔子偏爱冬季。因为在冬季里,太阳早早就落下去了,餐室的窗子都会变暗,爱德华就可以从那玻璃里看到自己的影像。那是怎样一种影像啊!他的投影是多么的优雅!爱德华对自己的风度翩翩惊讶不已。
傍晚时,爱德华和图雷恩家的其他成员一起坐在餐室的桌子旁——阿比林、她的父母,还有阿比林祖母,她叫佩勒格里娜。的确,爱德华的耳朵几乎够不着桌面,而且的确,在全部吃饭的时间里,他都一直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前面,而看到的只是桌布明亮而耀眼的白色。不过他就那样待在那里——一只小兔子坐在桌子旁边。
阿比林的父母觉得有趣的是,阿比林认为爱德华是只真兔子,而且她有时会因为怕爱德华没有听见而要求把一句话或一个故事重讲一遍。
“爸爸,”阿比林会说,“我恐怕爱德华一点也没有听见呢。”
于是阿比林的父亲会把身子转向爱德华,对着他的耳朵慢慢地说,为了那小瓷兔子而把刚刚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爱德华出于对阿比林的礼貌只是假装在聆听着,实际上他对人们所说的话并不十分感兴趣。他对阿比林的父母和他们对他傲慢的态度也并不理会。事实上,所有的成年人都对他很傲慢。
只有阿比林的祖母像阿比林一样对他讲话,以彼此平等的口吻对他讲话。佩勒格里娜已经非常老了。她长着一个又大又尖的鼻子,一双黑亮的眼睛像深色的星星一样闪着光。正是佩勒格里娜负责照料爱德华的生活。正是她让人定做了他,她让人定制了他的一套套的丝绸衣服和他的怀表,他的漂亮帽子和他的可以弯曲的耳朵,他的精致的皮鞋和他的有关节的胳膊和腿,所有这些都是出自她的祖国——法国的一位能工巧匠之手。正是佩勒格里娜在阿比林七岁生日时把他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
而且正是佩勒格里娜每天晚上都来安顿阿比林上床睡觉,也安顿爱德华上床睡觉。
“给我们讲个故事好吗,佩勒格里娜?”阿比林每天都要她的祖母讲故事。
“今晚不讲了,小姐。”佩勒格里娜说。
“那什么时候讲呢?”阿比林问道,“哪天晚上?”
“很快,”佩勒格里娜说,“很快就会有一个故事了。”
然后她关掉灯,于是爱德华和阿比林躺在卧室的黑暗之中。
“我爱你,爱德华。”每天晚上佩勒格里娜走后阿比林都会说。她说过这些话之后就等待着,就好像在期待着爱德华也对她说些什么。
爱德华什么也没有说。当然他什么也没有说是因为他不会说话。他躺在他的紧挨着阿比林的大床的小床上。他抬眼凝视着天花板并倾听着她呼吸的声音,他知道她很快就要睡着了。因为爱德华的眼睛是画上去的,所以他无法闭上它们,他总是醒着的。
有时,如果阿比林把他侧身而不是仰面放在他的床上,他就可以从窗帘的缝隙中向外望见黑暗的夜空。在晴朗的夜晚,星光灿烂,它们那像从针孔里照射进来的光线让爱德华莫名其妙地感到一种安慰。他常常整夜凝视着星星,直到黑暗最终让位给黎明。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600字 第12篇
故事讲得是一只名叫爱德华的瓷兔子,和它的主人阿比林住在埃及街旁的一所房子。这只瓷兔子喜欢别人称呼自己为“他”而不是“它”。他仗着阿比林的宠爱一点儿也不珍惜,一点儿也不懂爱,骄纵自私。终于有一天,在一次出海旅行中他意外地被扔到了大海中。
在海底沉睡了297天后,他被一张渔网救起,接着他又被埋在垃圾里让一条狗给刨了出来,他和狗的主人楼浪汉一起旅行了很长时间,又作为稻草人工作了很短一段时间。接着,他来到了四岁病女孩萨拉身边,渐渐地他爱上了萨拉,可是眼看着她死去。后来萨拉的哥哥带着他在孟斐斯大街上跳舞卖艺,在餐车上他为了保护哥哥被打破了头颅。经历了漫长的奇妙之旅,爱德华渐渐懂得了爱与付出,他最后在玩具店里等来了已经成为母亲的阿比林,他终于回了家。
就像玩具店里100多岁的老娃娃对爱德华说的那样“你必须充满希望,你必须知道谁会爱你,你下一个会爱谁”“打开你的心扉,有人会来,有人会来接你的”“如果你不打算爱与被爱,那么整个生命之旅都是毫无意义的”。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并懂得感谢拥有的爱,当遇到困难,越要勇敢去追寻爱。从小到大,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到识文算数,我接受了父母老师无私的爱,这份爱是一种力量,鼓励着我勇敢前行,而这份爱更鼓励着我去学会爱,懂得爱,传播爱。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1000字读后感 第13篇
【篇一: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第一次一天内一口气读完了一部著作,轻松中有忧伤,读完后回味无穷,或苦涩、或纯美,就像抿了一口浓浓的咖啡。
这本书引起我的注意缘于《来自星星的你》这部电视剧,都教授枕边的心灵鸡汤吊足了我的胃口。终于,我拿到了这本书,精致的包装、唯美的插图、很有质感的纸张、简短淳朴的语言无一不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自打有了悦之,我开始喜欢上了儿童文学,总觉得儿童文学中的经典之作所带给人心灵的震撼更加发人深省。一个女人有了孩子,内心世界更加柔和;一个女人喜欢上了儿童文学,心灵如水晶更加晶莹剔透。
说说这部作品。
爱德华是一只瓷兔子,他被一个小女孩儿阿比林爱着,因为一次意外爱德华被抛进了大海,从此这只自命不凡的兔子开始了一段坎坷的奇妙之旅。这期间,爱德华被不同的人爱过,同时也被不同的人嘲笑过;这期间,爱德华在多舛的经历中明白了什么是爱,并爱上了一个小女孩,只可惜这个女孩儿离开了人世,因此爱德华也不敢再爱;这期间,爱德华幸运地碰上了一个100多岁的瓷娃娃,她让爱德华重新有了爱的勇气,从此爱德华的生命充满了希望;结局是,当年那个爱着他的小女孩儿阿比林已成为一位母亲,她的女儿决定将玩具店的爱德华买回家,而阿比林发现这正是自己当年丢失的、深爱的爱德华时已是泪水满眶,当然,爱德华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自命不凡不懂得爱别人的小兔子了。
一段奇妙的旅程,足以看透人生百态,足以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对爱的理解。被爱容易被我们所忽略,只有学会了去爱才能真正参透爱的真谛。爱德华的经历有甜蜜的爱、有冷嘲热讽的嘴脸、有刺痛人心的生离死别、有苟延残喘的悲惨生活、有历经波折而寻回的生活的勇气,这只小兔子的奇妙之旅不正是我们每个人正在前进的生活之旅的写照吗?
一只瓷兔子能够在自己的人生经历中拨云见日,我们有血有肉的人为何不能平静地面对生活,勇敢地争取美好的生活,将爱镌刻在我们多彩的生命中呢?
【篇二: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因为我正在好奇爱德华是谁?他去旅游了吗?
我从书中知道了爱德华是一只瓷兔子,它的第一个主人是阿比林。图雷恩,但不久在轮船上他被弄丢了。
爱德华有一个特大的柜子里面全是为它量身定做的衣服并且全是用丝绸制作的,用最精美的皮子按照他那兔子的脚特别设计和定做的鞋子,还有一排排的皮质帽子。每条裁制考究的裤子上面都有一个小口袋,用来装爱德华的金怀表。阿比林每天早晨都帮他给他那怀表上弦。
阿比林是那么的爱爱德华,不只是因为它是一只漂亮的瓷兔子,而是外祖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这表现了外祖母对他的爱。当女佣把爱德华东地区放错了位置的时候,阿比林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寻找着爱德华,但此时,爱德华并不爱阿比林。
阿比林的祖母给阿比林和爱德华讲这个什么人也不爱的公主最后被巫婆变成疣猪的故事。而且她还对爱德华说:你让我很失望。我在想,为什么佩勒格里娜要和爱德华讲这一句话,原来此时爱德华任何人都不爱。
爱德华和阿比林在坐船时被两个男孩抛下夹板的时候,阿比林很伤心,难受。而在这时,爱德华感到恐惧,忐忑不安。从此,爱德华也开始了它的奇妙之旅。
第一次他被一个叫劳伦斯的渔夫带回家,给了他夫人内莉,爱德华还没有去爱它的女主人时,女主人的女儿把爱德华丢入了垃圾堆。这时它又失去了爱,我为它感到难过,还好,它又被一只流浪狗给扒了出来,它又一次有了爱。看到这里,我为爱德华感到高兴。可惜好景不长,它又被保安踢出了火车。这回的老奶奶可没这么好,她用爱德华赶乌鸦,鸟。一个叫布赖斯的把它解救了。布赖斯有一个妹妹叫萨拉。鲁恩,爱德华陪她走完了生命的最后一步。我很伤心,她可能跟我一样大,但是死了。爱德华也十分伤心。当爱德华的头被摔碎时,我嗨以为故事结束了,结果它都修好了,它一直在等待,终于它又见到了小主人阿比林。
随着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我深深的知道,爱和被爱是多么重要,要学会爱别人,也要懂得别人对自己的爱。
【篇三: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作文】
爱德华,一只懂得爱的小瓷兔子,但他在旅行之前却是一直对感情一点也不理解的兔子,因为他不懂得爱。
而我在上五年级之前也是一个不懂得同学之间感情的人。特殊的女孩马安琪,她特殊在哪儿呢?她,好像一来到这个班好像就是我和罗子旭的大天敌,而我的好兄弟谢天,是这个计划的指挥员,我是接领他的任务攻打马安琪,因为那时候我不懂同学之间的感情,所以每一次打得都不轻。又一次我借刀杀人,借我的另一个哥们儿储涵的拳头用力一推,当我回来时见马安琪哭了,这是我心里暗暗高兴,哈哈!我刚准备摆阵回营,谁知数学张老师用力点我名:葛治岑!我似乎像中了一箭似的,心里不禁有些害怕起来,张老师叫我和哥们向她道歉,我随便说了声对不起,刚准备回头,却触到张老师怒气冲冲的眼神,又冲着我说:弯腰鞠躬,真诚地向马安琪说对不起。:什么?我的天哪!对她鞠躬说对不起,还得真诚,比死还难受啊!,八成是要我的命啊!好无语。没法了,招了,向天敌说对不起,几乎不可能的事。更何况她是个班花(如果选班花,非她莫属)搞不好人家以为我喜欢她呢,我便寻找人最少的时间向她鞠躬,真诚的说了一声对不起,于是像只老鼠似的跑了,后面的陈润棋说:你喜欢马安琪。我顿时发怒了,揍了他一顿说:别火上浇油,不然烧死的就是你。之后我就没有打过马安琪,不是我懂了朋友之间的感情,而是怕鞠躬。
但是五年级的班主任茆老师十分出奇,她那奇特的教育方法使我又回到了心灵纯洁的童年,不管是男是女,同学之间都要友好相处,她现在是杨老师的学生,现在我看见她就笑一笑,她也像我笑一笑,有时还请我帮忙。再加上读了这本书之后,还偶尔和她QQ聊天。我想再对她说一声对不起,请她原谅我。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反思了很多,跟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的感情!
【篇四: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爱德华的奇妙之旅》。我读后感受很深!
这本书讲的是,住在埃及街的女孩阿比林有一个叫做爱德华的瓷兔子,她非常喜欢这个兔子。有一次,爱德华被弄丢了。这本书给我们讲述了一段不平常的旅程:从海洋深处到渔夫的渔网,从垃圾堆的顶部到流浪汉营地的篝火边,从一个生病的孩子的床前到孟斐斯的街道上一路上的见闻令我惊愕不已!而充满戏剧性的是隔了20多年后,爱德华又回到了阿比林的怀抱。
刚开始时,我以为这只是一本轻松的书,可是越往后读,越发现这真算不上一本轻松、快乐的儿童书。它是一本教你学会爱的书。爱德华是只瓷制的玩具兔,故事开始时,爱德华只是个被阿比林这个富家小姐宠坏了的小兔子,它对一切都不屑一顾,甚至别人说它是一只小兔子都生气。后来爱德华经过了一段奇妙的旅程,终于明白了爱,懂得去爱。
让我们回顾一下爱德华的旅程:在一次海上路途的过程中,爱德华意外地被扔到海里。从此,他与阿比林分开了,开始穿越黑暗的旅程。在爱德华沉睡海底的第297天,他被一张鱼网救起。但很快的他就被埋在垃圾堆里,直到有一天被一条狗刨了出来。他开始和狗的住人流浪汉一起旅行。但是有一天,流浪汉不小心把他丢在了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个农夫发现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家。他在农夫家里作为稻草人工作了很段的时间。再后来,他来到了身患绝症的四岁小女孩撒拉的身边,撒拉和哥哥很喜欢他,他也爱着他们多少个季节过去了,有个人真的来了。是已经成为母亲的当年的小女孩阿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