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教师十不准内容(精选12篇)
保山市教师十不准内容 第1篇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禁
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严禁以非正规采煤方式组织作业 严禁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瓦斯治理不达标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执行人员管理基本制度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规定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执行顶板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严禁煤矿不执行机电运输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为切实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煤矿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及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十严禁”“十严格”“十不准”,请遵照执行。
一、煤矿安全生产“十严禁”
(一)严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1.生产矿井必须证照齐全(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杜绝证照和手续不齐煤矿企业非法组织生产。
2.建设和技改矿井必须持有“三证一照”(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严格按照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
3.严禁停产整顿期间未经验收和违反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煤矿企业擅自组织生产和建设;
4.严禁违反规程和相关规定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严禁以非正规采煤方式组织作业
1.严禁以掘代采、巷采和残采等非正规采煤方法;
2.严禁开采各种保安煤柱;
(三)严禁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组织作业
1.必须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保证通风系统安全、合理、稳定、可靠;
2.杜绝无风、微风、不符合规定串联通风作业;
3.必须保证通风构筑物完好可靠,严禁擅自起封密闭,起封密闭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组织起封;
4.严格按规定管理盲巷、采空区;
(四)严禁煤矿瓦斯治理不达标组织作业
1.必须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二十四字工作体系和安装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
2.必须建立、季度、月度瓦斯灾害防治计划,建立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做好瓦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月向县级安监和行业部门上报瓦斯抽采和利用报表。
3.必须完善瓦斯防治工作基础资料,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突出危险性鉴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进行管理;
4.必须按规定配备数量足够的瓦检员,瓦斯检查严格做到时检、班检、日检,杜绝空班漏检和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5.必须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可靠使用,并按规定安设监测监控探头,定期对传感器进行调校;
(五)严禁煤矿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组织作业
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做到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及时排除隐患;岗位人员每班要对照自身工作职责排查一次隐患,区科等生产辅助部门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煤矿每月要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2.严格执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3.必须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4.建立完善煤矿建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在规定时限内未建立的,认定为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
(六)严禁煤矿不执行人员管理基本制度组织作业
1.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档案、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下井作业;
2.严格执行班前会安全教育制度;
3.必须做到班前会点名、矿灯(自救器)发放和出入井检身记录三统一;
4.必须对零散巡查、检修及各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实行入井登记;
(七)严禁煤矿不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组织作业
1.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的规定,放炮地点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或避难所内,且距掘进工作面不得小于300米;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2.严格执行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和未安设安全防护设施的掘进工作面实现地面放炮的规定,且井下必须全部断电,立井口附近地面20米范围内或斜井口前方50米、两侧20米范围内严禁有任何火源;
3.严格执行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突出煤层的炮掘必须采取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石门揭煤采用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制定包括放炮地点、避灾路线及停电、撤人和警戒范围等的专项措施;
4.严格执行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的规定;
5.严格执行巷道贯通的规定,停止掘进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排水;
(八)严禁煤矿不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规定组织作业
1.必须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采(掘)”的防治水规定;
2.煤矿企业必须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开展防治水工作;
3.煤矿企业必须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在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
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必须做到探掘有设计、有记录、有成果分析;
(九)严禁煤矿不执行顶板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1.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不同性能的技护材料,必须有符合规定的备用支护材料,特殊支护齐全,上下出口畅通;
2.巷修作业必须有施工组织措施;
3.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杜绝空顶作业;
4.必须按采、掘工作面支护的相关规定进行支护作业;
5.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化验收交接班制度;
(十)严禁煤矿不执行机电运输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1.严格执行机电设备检查制度,杜绝机电设备失爆;
2.严格执行“打点挂钩,双岗作业”、“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3.杜绝蹬车和使用皮带、刮板运输机等运输设备运送人员和物料;
4.斜井必须按规定安设、使用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立井防坠罐装置。
二、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
(一)严格执行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的规定,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措施强制推行可保必保、应抽尽抽,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二)严格执行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的规定,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抽采保护层的瓦斯,过地质构造带或揭煤必须按有突出危险性制定防突措施、揭煤设计,并严格执行;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有序推进工程进度的规定,完善有关安全设施。项目一期工程未完成前不准组织施工二、三期工程,二期工程未结束前不准组织施工三期工程;
(四)严格执行爆破规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 “三人连锁放炮制”;
(五)严格执行排放瓦斯规定,严禁“一风吹”,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当瓦斯浓度大于0.8%、小于3.0%时,由通风部门指挥瓦检员按规定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大于3.0%以上时,由通风、安监部门制定瓦斯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矿山救护队排放瓦斯;
(六)严格制定措施启封密闭,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救护队组织实施,并按瓦斯排放规定进行排放;
(七)严格执行施工作业地点必须有瓦检员、安全员跟班作业的规定;
(八)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和工人同上同下的入井带班作业规定;
(九)严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瓦斯治理机构、防突机构、防治水机构、安全标准化机构,执行配备齐采掘通风、地质测量等专业机构和人员的规定;
(十)严格执行煤矿存在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建设的规定,隐患未排除前,不得组织生产建设。
三、煤矿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通风、抽放、监控、排水、供电等主要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不合理的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不准生产、建设;
(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矿井不准生产;
(三)未按时完成“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六大系统建设的不准生产;
(四)未经瓦斯等级鉴定或突出危险性鉴定及不按鉴定级别进行管理的不准生产;
(五)采掘工作面未实现“三专两闭锁”的高瓦斯矿井和未实现瓦斯风电闭锁的低瓦斯矿井不准生产;
(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有突出危险性的矿井,未建立防突机构、未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不准生产;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未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规定的不准生产;
(八)瓦斯、煤尘超限,未执行远距离放炮规定的不准生产;
(九)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配备不足、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准生产;
(十)未按期达到安全标准化或未达标的不准生产。
煤矿安全是不准:
一是尚未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的不准建设;二是建设、施工企业一律不准违规违法建设;三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准承揽施工任务,不准转包;四是建设、施工企业一律不准肓目赶工期、抢进度、多头多面建设;五是煤矿建设、施工作业人员不达标的不准建设;六是“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不可靠的不准建设;七是尚未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措施不到位的不准建设;八是矿井防灭火方案措施不落实的不准建设;九是应急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的不准建设;十是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准进行联合试运转。
保山市教师十不准内容 第2篇
一要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忠实履职。
二要爱岗敬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专注教育事业,志存高远,淡泊名利,勤勉敬业,乐于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对工作认真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自习。
三要面向全体。关住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尊严,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四要保护学生。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确保学生安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学生保持积极乐观、平和向上的良好心态。
五要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坚持育人为本,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发挥学生兴趣特长,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要为人师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秉持职业操守,诚实守信,知荣明耻,严于律已,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七要关心集体。树立大局观念,维护集体荣誉,建立民主、平等、和谐、向上的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家长,凝聚各方合力,团结协作,共同搞好教育教学工作。
八要廉洁从政。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树立人民教师清廉自守的良好形象。
九要自我调节。善于自我调节心态和情绪,乐观向上,热情开朗,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无私的爱心、细心和耐心,以个人的性格亲和力以及人格和学识魅力感染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十要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促进自身专业化成长,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之“十禁止”
1、禁止宣讲、传播和扩散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和危害学生身心健康、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言论。
2、禁止参与赌博、传销和各类非法宗教、封建迷信活动。
3、禁止对各类安全事故迟报瞒报、对各种安全隐患麻痹大意。
4、禁止在工作时间浏览不健康网页、沉溺电子游戏、上网炒股、上网购物、涉足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做其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5、禁止歧视、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怠慢、职责、训斥、威胁学生家长。
6、禁止随意对违纪学生停课、劝退、开除和强制学生中途转学。
7、禁止私自给学生征订教辅材料、强迫学生到指定场所购买教辅材料或向学生推销其它商品。
8、禁止开办各类盈利性的补习班、补课班、家庭作业辅导班等,不允许到各种办学机构兼职、不允许从事有偿家教或强制学生利用节假日参加由自己或合伙人组织举办的各类补课及特长培训活动。
9、禁止接受家长宴请,委托家长代办私事,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对于学生携带的影响学习的物品,要及时转交家长保管。
10、禁止以各种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的学术成果,在招生考试、评优评模、晋级晋职等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
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之“十不准”
1、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2、不准在学习公共场合吸烟,在工作期间饮酒。
3、不准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进入学校和课堂。
4、不准旷工、旷课、迟到、早退、擅自调课及无准备、无教案上课。
5、不准把个人的不良情绪带进课堂。
6、不准在教室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
7、不准由学生家长、学生干部代批代改作业和代写学生操行评语。
8、不准以分数和名次对学生进行排队,并以此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9、不准漠视学生中出现的学习、生活、心理、情感等问题。
教师十不准 第3篇
1、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准强制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
3、不准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4、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5、不准酒后上课
6、不准从事有偿家教或第二职业
7、不准空堂、拖堂、无教案上课
8、不准让学生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或试卷
9、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10、不准在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违反《十不准》处理办法:
违反十不准之一,经教育批评不改的处以行政警告处分;给与行政警告处分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与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降低职务一级;给与行政记大过处分仍不改正或违反规定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性质恶劣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与撤销教师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触犯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开除公职。
十
要
1、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2、要尊重学生,对学生的教诲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坚持家访制度;
3、要充分利用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坚持德育为主、五育并举;
4、要举止高雅,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待人诚恳和蔼,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
5、要重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后指导;
6、要加强学习,钻研大纲,熟悉教材,认真备课;
7、要用谈话式教学法(启发式和讨论式)进行教学,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三为主原则;
8、要自尊自重。教师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嫉贤妒能;
9、要关心时事,学习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
教师十不准 第4篇
《教师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热爱幼儿,就必须对每一个幼儿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幼儿,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幼儿。每一位幼儿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爱,这就要求我们做思想工作时应真诚相待,热情鼓励,耐心帮助,用师爱的温情来融化他们 为人师表,注重身教重于言教。教师工作的“示范性”和学生所特有的“向师性”,使教师在幼儿心目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教师的品德修养甚至言谈举止、音容笑貌都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对幼儿有着熏陶诱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这就要求教师言教、身教,并且做到身教重于言教。“幼儿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幼儿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要把学生造就成一种什么人,自己尺应当是这种人。”我们提倡“请蹲下来和孩子说话、请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音”,每天和孩子谈心,走进孩子,走进家长,并记录家长、孩子的心灵感叹,在倾听中全体老师都在反思:要教育学生懂得和学会“尊重”,作为教师,自己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的一些习惯,是不是都考虑了对幼儿的尊重?这些太普遍、太无意、太习以为常,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人都是这么做的,它们是否合理?是否有过对学生无意的身心伤害?教师一定要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高尚的人格去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去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去对待人,以丰富的学识去引
导人,以博大的胸怀去爱护幼儿。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书育人的实效,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教师行为十不准 第5篇
一、不准酒后进课堂,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二、不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和宴请,让学生家长办私事;
三、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不准对学生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贻误教学工作;
五、不准在教学区内抽烟、打牌或粗言秽语、行为不端;
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和不服从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安排;
七、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兜售资料,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八、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加邪教活动,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团结的事;
九、不准参与赌博和观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十、不准强令学生或家长批改作业,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教师行为“十不准”
一、不准酒后进课堂,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二、不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礼品和宴请,让学生家长办私事;
三、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不准对学生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贻误教学工作;
五、不准在教学区内抽烟、打牌或粗言秽语、行为不端;
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旷课和不服从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安排;
七、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兜售资料,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八、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参加邪教活动,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团结的事;
九、不准参与赌博和观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
教师行为十不准 第6篇
一、外在形象方面(2条)
1、不准穿着奇装异服进入课堂,衣不露脐、禁止吊带装及背心;
2、不准教师在课堂上浓妆艳抹,戴夸张首饰;不准男教师留长发,不在学生视线范围内抽烟;
二、言行举止方面(4条)
3、不准歧视、打骂、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训斥、侮辱学生家长;
4、不准旷课、无报备私自调代课、停课、无教案上课;
5、不参与赌博、非法集会、从事特殊服务行业、参与各类宗教封建迷信活动。
6、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方针政策、教育法规的其他言行。
三、廉洁自律方面(4条)
7、不准以老师工作之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收受财物;不准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
8、不准私下组织学生开展有偿家教辅导活动;
9、不准在无报备的情况下进行第二副业,禁止以盈利为目的借用工作之便向学生兜售商品;
教师十不准 第7篇
一、不准歧视、恐吓、侮辱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准以教谋私,向学生推销教学辅导资料及其它商品,严禁要求和暗示学生、家长送钱送物或宴请;
三、不准在教室内有坐着讲课、闲谈、抽烟或接打手机等不规范行为;
四、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
五、不准在各种考试中营私舞弊;
六、不准在工作时间浓妆艳抹,着奇装异服;
七、不准酒后上课,严禁工作时间饮酒;
八、不准在工作时间出入娱乐场所,以及在工作岗位打扑克、打麻将、玩游戏等;
九、不准经商及从事影响教学的第二职业;
教师师德十不准 第8篇
一、不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准以任何名目乱收费;
三、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
四、不准在校外兼职兼课;
五、不准私自办班、有偿补课;
六、不准违规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七、不准让学生或家长给自己办私事;
八、不准收取学生或家长馈赠的礼金或礼品;
九、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
十、不准从事对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活动。
楚雄州教职工七条禁令
一、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二、严禁酗酒或酒后进入教室;
三、严禁在教学场所抽烟;
四、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严禁上课期间使用通讯工具;
六、严禁强制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
七、严禁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或接受宴请、收受财物。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1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师师德十不准 第9篇
一、不准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及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不准上课迟到、早退、随意换课,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三、不准违反有关规定,加大作业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四、不准讽刺、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五、不准在上班时间玩游戏、聊天、网购、饮酒。
六、不准在外兼课、兼职,举办收费辅导班、有偿家教,要求学生参加各种培训班、兴趣班等。
七、不准接受家长宴请和收受任何物品、现金、代金券、购物卡等有价证券。
八、不准向学生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辅资料和学习、生活用品等。
九、不准违反考风考纪和公平诚信原则,渎职、玩忽职守、麻痹大意或故意泄露考试内容和信息。
教师十不准十严禁A 第10篇
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教师师德十不准和十严禁”,我更进一步深深感受到作为一名教师,肩负的重大责任。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固然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我们面对的是一群有生命、有思想的孩子,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应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力求做到“为人师表,身正示范”。
师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师德师风是校风的灵魂。师德建设必须贯穿于教育行政工作和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的各个环节。
首先我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新型的教育理念,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其次我要加强业务培训进修。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夯实专业理论,提高专业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对现代先进的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思想的研究和探讨,以及对《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学习和运用。努力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师德建设活动与日常的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结合起来,反对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另外我要对各种教育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特别对《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自己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及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依法施教的水平。增强我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促进我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封建迷信及各种伪科学的自觉性。
为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我县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真正树立我县教师的良好形象,消除教育在社会上的某些不良影响,全力打造一支教育战线上的钢铁之师,让有限的师资发挥最大的效用,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教师从教行为“十严禁”,坚定不移地把规范从教行为推到了时代的风口浪尖。无论是在教育界还是在社会上都引起了极大反响。
作为教育战线的一名教师,我深刻感受到自己使命的重大。当前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更是为世人所瞩目。教师的形象问题不仅关乎教师的尊严,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教育的健康发展。“十严禁”的提出和实施是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尝试。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学习和思考谈一下自己的体会。
一、“十严禁”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十严禁”的第一条是“严禁体罚学生”。长期以来,受某些错误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的老师认为体罚学生是天经地义的事,就像老子打儿子一样无可厚非,所以,尽管《义务教育法》有明确规定,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学校要求几次三番,体罚学生现象在校园了依然根深蒂固,屡禁不止,体罚似乎成了教育不可缺少的手段。近年来打着“一切为了学生”的旗帜肆意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时有发生,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坏的影响。体 罚是教育的无能?还是教育的失败?所以,“十严禁”将其列入其中体现了对法律的敬畏。
二、“十严禁”体现了对教师形象的极大关注。近年来,一些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时常见诸报端,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多不好的影响,也一度成为社会的焦点,所以,教育加强自律,重塑形象已是事在必行。、“十严禁”中关于“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课堂使用;严禁酒后进课堂;严禁在校内公共场所衣着不得体”等规定都有利于塑造教师的良好形象。
三、凸显教育本职,提高教学质量。“十严禁”中有关“严禁在校内公共场所打扑克、下象棋,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业务”等规定,目的就是为了让教师凝神聚力抓教学,全力以赴搞业务,最大限度的提高教学质量。
四、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境界。“十严禁”中有关“严禁推销、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谋取私利;严禁私自举办辅导班、搞有偿家教”的规定既是对上级文件的积极贯彻,也是对教师思想的正面教育。
教师廉洁从教十倡导十不准 第11篇
“十倡导、十不准”
十倡导
1、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倡导廉洁从教,乐于奉献;
3、倡导因材施教,革新教法;
4、倡导关爱学生,循循善诱;
5、倡导依法执教,以身立教;
6、倡导严谨治学,精益求精;
7、倡导开拓进取,勤奋自强;
8、倡导团结协作,谦虚谨慎;
9、倡导尊重家长,增进沟通;
10、倡导语言文明,举止大方。
十不准
1、不准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和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吸烟;
2、不准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观看娱乐性节目;
3、不准无故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旷课,随意增减课时;
4、不准不备课上课,超标准布置家庭作业,私自劝学生退学或转学;
5、不准穿奇装异服或穿拖鞋和背心进课堂;
6、不准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和接待客人;
7、不准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
8、不准向学生推销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和其他商品;
9、不准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
怀远一中教师十不准 第12篇
1、不准上班前饮酒。
2、不准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打麻将。
3、不准歧视、侮辱、体罚学生和训斥、羞辱学生家长。
4、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5、不准在课堂教学中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6、不准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
7、不准向学生推销教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它商品。
8、不准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
9、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无教案上课。
10、不准衣着不整、化浓妆、染彩发。
怀远一中教师忌语
1、“你为什么这么没用。”
2、“你简直无可救药。”
3、“你这样调皮,我就要请你家长。”
4、“你怎么这么笨。”
5、“你再不努力学习,就考不上大学,将来就没出息。”
6、“你这样总是全班最后一名(或倒数几名),对得起你的父母吗?”
7、“全班同学不要像他(她)那样!”
8、“某某同学是我们班最好的学生。”
9、“某某品德不好,是全班最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