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火烈鸟
2025-09-17
1

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第1篇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本公司是由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为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澳洲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SUITE 3 LEVEL 1, 12 RIVERVIEW TERRACE, INDOOROOPILITY QLD 4068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焦炭、钢铁、煤炭等货物的进出口。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第五章 股东名称

第八条 股东名称: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清徐县贯中大厦,

1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以货币出资30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全部认缴出资在2013年12月底前分次缴纳。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四)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第十三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择和更换公司管理者,决定有关公司管理者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为除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股东作出前款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

3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兼任,由股东委派产生。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九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于2011年 4 月 28 日订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股东签名、盖章:

2011

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第2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沈阳*******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

第六条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七条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出资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八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 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

1

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限如下:

股东***认缴出资***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货币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实缴到账。出资在实缴过程中遇到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实缴到位、到账的,应当在承诺实缴期限内到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新的认缴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对以上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以及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股东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股东、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批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批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8〉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是公司最高的行使权利人。 第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任命或聘任。

(二)董事会成员名单:*** 、***、***

(三)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定;

2

〈3〉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散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议事规则: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五)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二)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3

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

(一)产生办法:监的由股东会任命或者聘任。

(二)监事会成员名单:***、***、***

(三)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会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议事规则

〈1〉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五)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及姓名:***,***

第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由股东任命)。(只选其一打印,打印时红字删除)

4

第十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进行公司的意思表达;

(二)决定和处理公司经营中需经股东或者董事会决定以外的业务;

(三)向股东、董事会汇报日常工作并接受领导;

(四)受股东或董事会批准签署有关文件。

第八章 工会组织

第十九条 企业职工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依法开展工会活动。

第二十条 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利益,表达职工意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职工促进企业发展。

第二十一条 企业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帮助、指导职工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文化、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第二十二条 研究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的财务报告送交股东。

第二十四条 股东提取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亏损的,再提取公

5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经营期限、解散原因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七条 经营期限:长期。时间从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被人民法院依法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九条 清算办法:公司解散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人员组成。

第三十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解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

6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 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3)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办准,已经登记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制定日期: 年

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第3篇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先生拟在中国福建省**市**投资创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投资者概况: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香港** 法定代表人:

国 籍: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

第三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O.,LTD.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本企业的责任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条 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宗旨: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凡从事批发的均需注(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商品)。

第八条 公司生产规模为:年产值**万元人民币。产品**%外销。

1 第三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万**元,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十条 公司投资者认缴的注册资本以外汇投入。

第十一条 公司的出资计划:注册资本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15%,其余在二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 公司应在出资后一个月内聘请在中国注册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 公司任何之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吞、转移、占有公司之资金和财产。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投资者主要职权如下: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投资者委派和撤换。执行董事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任期三年,由投资者委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除监事以外的其他高级职位。执

2 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主要职权如下:

(一)向投资者报告工作;

(二)执行投资者的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投资者委派和撤换,每届任期三年,届满,经委派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二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投资者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向投资者提出提案;

(五)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五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定期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经会计师审核的经营、资产、盈亏情况的报表资料,并接受其监督。

第二十三条 公司会计采用公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五条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计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账户。

第二十七条 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十八条 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登记如下主要内容:

一、公司所有的资金收、支出数量;

二、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三、公司注册资金及负债情况;

四、公司投资资金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

4

五、其它应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在第一个会计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报执行董事审批。

第三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管理条例和制度,定期按时向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报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等。

第三十一条 公司经营、财务管理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工商、海关等机构的监督,并提供方便。公司依中国的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二条 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应自行解决外汇平衡问题。

第六章 利益分配

第三十三条 公司收益分配按以下条款执行:

1、公司从获利起,应在纳税后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的比例由执行董事决定,同时提出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根据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大小,分别给予颁发奖金。 3、公司上一个若出现亏损,在未弥补之前,不得提取利润。公司上一个会计未提取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的利润中提取。

第三十四条 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金。

第三十五条 投资者从企业获得的利润,可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第七章 职工

第三十六条 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办法办理。

第三十七条 公司所需职工,经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同意,由公司

5 公开招收,通过面试,择优录用。

第三十八条 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纪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并报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九条 公司与每个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职工的工资待遇、福利、奖惩、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四十条 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公司为工会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章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合法之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由执行董事决定。

第九章 期限、延期、终止、清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第四十三条 公司经营期满,应在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组织清算后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 公司经营期满,若需要延长,应在经营期满前一百八十天前由法定代表人并经投资者同意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发生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经营。

一、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无法再继续经营。

三、公司未达到经营目的,又无发展前途。

公司提前终止经营,由投资者做出决定,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成立清算委员会,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缴销营业执照后对外公告。

第四十六条 在清算完结前,除了为执行清算外,对企业财产不得处理。

6 第四十三条 在清算结束后,应向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向原登记机构注销登记手续,缴消营业执照。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生效。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投资者做出决定,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九条 准。

第五十条 起生效。

**日

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市 区(县、市) 路 号 室。

第四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计算。

第五条 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公司由一个法人(或自然人)股东投资: (如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法人股东全称)

共出资 万元,其中以 方式出资 万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如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则表述如下:) 股东: (请填写自然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共出资 万元,其中以 方式出资 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对本章程第十二条所列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置备于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经股东委派产生。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每届任期 年(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派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可以设一至二名,具体人数公司章程要明确),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委派产生(章程也可规定其他产生方式)。

(如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则第十八条的表述如下: 第十八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由职工代表担任,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派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对股东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如有则具体列示,若没有则删除本项)。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对外投资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对外投资。公司股东可以股权转让,转让后变更为非一人有限公司,按《公司法》规定由股东会重新制定公司章程。(适用法人独资有限公司)

(如是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条则表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承诺只投资设立本有限公司,且本公司不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可以股权转让,转让后变更为非一人有限公司,按《公司法》规定由股东会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第七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由公司章程明确)担任。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送交公司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依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二十八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二十九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依法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三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原件一式 份,其中股东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 份。

有限公司股东

股东盖章(单位)或签字(自然人):

日期: 年

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第5篇

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理事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正常运行,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是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的实体性研究机构,是江苏省信息产业创新体系的核心。常务理事会是研究院的决策机构。理事单位由常务理事单位和特邀理事单位组成,常务理事单位由19家股东单位组成,特邀理事单位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IT骨干企业等相关单位组成。

第三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在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指导下,以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为核心,整合大学、科研院所、IT骨干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资源,构建全省信息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并以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会和信息产业创新成果孵化中心为支撑,共同构建江苏信息产业研发创新的产业环境。

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

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特邀理事、秘书处构成。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常务理事16名,特邀理事若干名。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的组成。理事长由股份公司董事长兼任,副理事长由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兼任;秘书长由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院长兼任,副秘书长由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兼任;常务理事由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兼任,特邀理事为高校、科研院所、IT骨干企业等单位的代表担任。

第六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工作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直接指导。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理事会秘书处主要职责包括:起草理事会文件,执行理事会决议,召集秘书处会议,组织和准备理事会年会,沟通、协调和服务理事会成员,以及理事会文件资料的归档和保管等。凡重大事项需由秘书处先行商讨,再提请理事会年会审议。

第七条 常务理事会是研究院的决策机构。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听取秘书处工作汇报,研究下一重点工作及重大事项。

2 第八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后可以连任。各理事单位派出的理事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时,该理事职位由原单位重新委派人员担任。

第九条

秘书处成员每届任期3年,届满后可以连任。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时,该职位由原单位重新委派人员担任。

第十条

秘书处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工作会议,总结本工作、安排下工作,就拟提请理事会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进行商讨,形成初步意见。必要时,秘书长可适时召集其它相关会议,商议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

为方便工作和提高办事效率,理事会授权秘书处按有关规定刻制“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理事会”印章一枚。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章 理事会合作研究机制

第十二条

在省经信委指导下,以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为核心,整合大学、科研院所、IT骨干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资源,构建全省信息产业创新服务平台。主要任务:

(一)针对全省信息产业和新技术应用研究;

(二)围绕企业的创新需求开展研发合作和中介服务;

(三)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活动提供公共平台服务;

(四)为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的孵化提供产业化环境。 第十三条

建立理事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各常务理事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开展工作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研究,谋划科研选题和立项等工作。理事会秘书处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第十四条

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对各理事单位参与的各项课题研究和合作事项进行协调管理。

第十五条

每年不定期举办信息产业发展论坛。重点围绕信息产业发展中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第十六条

合作创办期刊。深入研究,及时反映我省信息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将有关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等,提供给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第十七条

建立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制度。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实现资源共享。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一)对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的发展和规划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可申请利用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公共平台,开展江苏信息产业相关研究及业务活动;

4

(三)可委托理事会组织专家针对理事单位的需要,进行专题研讨咨询或相关培训;

(四)在理事单位举行的科研项目招标中,理事会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五)理事单位可优先在信息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期刊杂志等媒介上发布、刊登相关活动和业务信息。

第十九条

理事会成员的义务:

(一)关心和支持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的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为理事会的发展建言献策;

(二)充分发挥自己的创新优势,积极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研究,推动产学研合作;

(三)在合作中,自觉维护知识产权,不得侵占他人权益;

(四)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类交流、研讨及调研活动;

(五)自觉维护理事会形象,遵守理事会章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第6篇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一支“汇民智、解民心、理民事、解民忧”的村民事务会队伍。

2010年12月,通过群众推荐、民主考核、公信力排名的原则,我镇在大塘、蓼池两个自然村从村组干部、创业致富能手、青年入党积极分子、“五老成员”中分别推选产生了第一届村民事务理事会。自理事会成立起,我镇便在两个自然村建立了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明确了理事会工作职责。此届理事会的成立,不但搭起了村民与镇党委政府的桥梁,弥补了村干部不足、村委会管理难以到位的问题,而且

推进了农村民主建设和社会稳定,真正做到了解民心、理民事、解民忧。

(二)争当群众贴心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20世纪70年代,花桥板桥张、板桥査村民陆陆续续迁徙到我镇傍湖而居,取名新村为大塘、蓼池村。98年灾后重建后,大量移民迁入,村庄规模逐渐扩大。由此衍变出一系列的民生社会问题。小到垃圾处理、邻里纠纷,大到一些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村民事务理事会担当起了群众的贴心人,及时化解邻里乡亲之间的矛盾,主动把群众意愿、困难与村两委沟通,上报我镇党委政府,使得我镇在第一时间掌握百姓动态,制定出一些好的惠民利民政策。

二、工作成效:“三结合两确保” “三个结合”:

一是结合三城同创工作。自去年三城同创工作开展以来,我镇作为城中镇,在三城同创过程中,注重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因镇制宜突出特色,在村民事务理事会的引领下,各村村民兴起整治村庄环境的热潮,家家户户门前实现水泥路面硬化到位,部分旧房危房得到改建,露天厕所全部清除。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绿化。二是结合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增设了专职保洁员,所有农户配备“两桶一袋”。每周五定为“清洁卫生”日,全村村民齐动手,除杂草、清阴沟、清垃圾死角,环境卫生质量大大提高。三是结合营造农村和谐新风。

维护一方稳定是理事会建设的重要职责,更是所有工作开展的源泉,在理事会参与努力下,全村做到矛盾不出村,所有纠纷调解在萌芽状态,全村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在红白喜事方面,大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我镇形成了良好风尚。

“两个确保”:

一是确保队伍长效机制落实。我镇对所有理事会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保障理事会活力。二是确保为民办实事求实效。以“为民办实事”的成绩作为衡量理事会建设的标准。建立为民办事台账,实行“民主评议”工作法,一切向群众公示,实行阳光操作。

三、几点体会

(一)基层组织得到夯实

村民事务理事会延伸了村级组织,大大提高了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重点工作表现突出

村民事务理事会在村庄公益事业、维护稳定、扶危济困等方面发挥了村干部不可替代的作用,效果明显。

(三)亮点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红白喜事”移风易俗。乡情更浓厚,村风更文明,关系更和谐促进经济发展。二是理事会支持村民发展产业协

会或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组织,扩大生产规模,达到经济增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三是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计划生育稳步推进。

在理事会建设过程中,我镇结合实际,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查找不足,不断推进此项工作的建设。

相关文章
财务工作实习报告范文

财务工作实习报告范文

财务工作实习报告范文第1篇财务自查报告本学期,本人担任学校财务及报账员,为了严肃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

1
2025-09-19
纯文本外链的作用范文

纯文本外链的作用范文

s("wzfz");上一篇:财务工作实习报告范文下一篇:财务部岗位职责全范文

1
2025-09-19
财务部岗位职责全范文

财务部岗位职责全范文

财务部岗位职责全范文第1篇前 言为加强公司正规化管理,强化对员工的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内部规章制度》,各...

1
2025-09-19
村务公开内容目录范文

村务公开内容目录范文

村务公开内容目录范文第1篇2、党组织任期目标和近期目标; 3、党组织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情况; 4、党费收缴情况; 5、发展党员情况;6、党员示...

1
2025-09-19
餐厅经营工作计划范文

餐厅经营工作计划范文

餐厅经营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在筹备期的前10天里,请保持清晰的头脑,将组织形态(预计是多少人的组合)、组织名称(就是贵公司宝号)、股东人数...

1
2025-09-19
初三语文综合训练范文

初三语文综合训练范文

初三语文综合训练范文第1篇第一阶段:9月-10月本阶段约2个月,主要进行速度、力量、弹跳、耐力和灵敏等身体素质的全面综合训练,为形成较全...

1
2025-09-19
长途运输工作计划范文

长途运输工作计划范文

长途运输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2 汽车司机应持有有效驾驶证、行车证;不得驾驶与证件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3 车辆不得...

1
2025-09-19
财务个人事迹材料范文

财务个人事迹材料范文

财务个人事迹材料范文第1篇XXX同志,男,现年XX岁,大学学历,XX职称,现任XXXX,主要负责XXXXX。该同志自2014年8月份进入该岗位工作以来,...

1
2025-09-19
付费阅读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