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进万村范文第1篇
3月3日,州委、州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文件。3月4日,举行了州直赴县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启动仪式。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跟农村有着或深或浅的渊源,对农村的发展非常的关注和关心。尤其是对我这样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人来说,看到这样一个消息,心里是非常的亢奋的。
就我们的社会现实来说,很多人都存在着一种急攻进利的心态。行政人员也一样,一项政策或者是措施的出台,往往希望起到立竿见
影的效果。“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将重点是“全覆盖”和“增感情”上,要求下派干部的脚印“印”到每个农户家中,增进干部与群众的感情。这个工作重点不像时下行政部门好大喜功的那样把“让农民富起来,让农村发展起来”这样宏大的口号作为工作重点,而是将大的目标进行了阶段性的分解,将筹备性的工作提上的大场面,我觉得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也体现了决策者的一种境界。
时常会把行政部门和企业拿来比较。常常在想如果行政部门在做一件事上能像企业那样努力的减少成本,执着的追求利益那样会不会效率更高?对行政部门来说,成本是指办一件事投入的人、财、物,利益是指人民大众得到的实惠。那么,行政部门在准备做一件事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广泛地征集意见、进行大量的调查和可行性分析;然后在博采众长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接着准备充足的材料、选择合适的人去实施。同时,加大监督和宣传力度。
在我了解的情况来看,一项政策或者是措施的出台和实施的推手,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已经存在或者即将出现的问题。但这项政策或者是措施是不是解决那个问题最好的办法,这些都是政策和措施已经出台后才会让人确切地说是普遍的群众去讨论的。能有机会在政策和措施出台前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人太少了。我觉得行政部门在制定政策,尤其是出台措施前,让广大群众参与的平台和机会太有限了。也就是调研、摸底、筹备阶段广大群众群众的参与率太低了。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两个甚至是一些普通群众在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上,力
量是微不足道的,但很多、整体的群众力量是不可忽略的。更重要的是普通的干部、广大的群众才是这项政策或措施的直接参与者和最终受益者。如果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案,不顾及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那么这个方案就很难是一个好的方案。所以,我认为行政部门应该拓展平台,加大与群众的交流和沟通。比如说在政府要出台政策和措施前,除了采取与相关专家进行座谈,深入基层调研等传统方式收集民意外,还应该以商家推销自己产品一样的热情,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公益标语等广大群众熟悉的介质进行宣传,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能方便、快捷地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来。
在政策和措施的实施前,应根据前期的调查结果和民意,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且把这些方案公示出来,根据群众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于“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我知道的就只有几个会议的精神,而且我也不是第一批进驻村的队员。就我现在了解的情况来看,我觉得在入村以前,应该对队员们进行了一个培训。此次活动的目地是宣传、调研、增进感情,宣传什么内容,调研什么情况,怎样增进感情,这些都有很大的学问在里面。下村同志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这次活动开展的好与坏,下村的干部对政策了解的程度、对农村生活的适应能力、接触农民的方式方法、调查研究水平等等都不一样,所以必须有一个最基础的行动细则。为了保证能将宣传的东西宣传到位,将我们想知道的情况摸清楚,真正是增进感情而不是形成隔膜。我觉得应该有一个全面的实施方案的同时,还应该有一些配套的材料,如将所有关于农民、农村的优惠政策进行汇总的“惠农政
策手册”;包括每户农民每年的主要经济来源、主要支出、人员构成、主要负担、主要期盼等等一系列内容在内的“问卷调查表”,同时对工作队员的“工作日记”和“调研报告”也应该作出具体的要求。这样才可以保证工作能力较弱的同志也能完成最基础的工作。如果说入村入户只是落实到形式上,那这样“全覆盖”只会让更多的农民朋友对政府失望。
我看到我们州“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的队员是县级以上单位平均的抽调的。我不知道县、乡是怎么分配的,如果州、县、乡是综合考虑,州级小单位和县级大单位协调起来进行的,我觉得无可厚非。但仅仅从州直单位的分配上,我觉得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无论单位大小都是一个单位四个村,这不太合理。除了按单位进行分配,我觉得还可以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将一些有到农村工作激情的同志吸纳进来,将一些精神力充沛、有工作热情的退休干部也纳入考虑范围之中。
“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领导小组对工作组的成员有着严格的要求,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不准接受基层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土特产等馈赠,不搞陪同和迎送。派出干部一律吃住在基层,吃住费用全部自行解决,要比感情、比作风、比措施、比收获。我觉得在这一点上,领导的本意是好的,但也需要有一个实施细则。就说“吃住费用自行解决”这一条,真正的让队员自己解决,我觉得这也是不切实际的,应该是到自己本单位或者是以地区为单位
的工作队里报吧。但是这个钱到底以什么样的方式给农民,是入村队员按天数领取,然后吃一顿给农民结一次。还是把这笔钱按地区分到一起,农民凭收据去领取。显然第一种方式是不可行的,并不是说不相信队员们的自觉性,而是我觉得行政上的事本来就不应该从相信哪些人的角度来考虑。人是有感情的,是有七情六欲的,我想没有绝对正直和无私的人,每个人都有他的缺点和突破口,最好的办法就是制定公正严格的制度。如果是按第二种方法来支配这些钱,粗略地计算一下,一日三餐,最简单的也需要20元左右,加上住宿费和其它杂支,一天下来,怎么也要50元左右。如果入户的队员是走到哪就在哪家农户吃住,那么,很有可能是这样的,好客的农民根本就不会要这些钱。就算是愿意拿这些钱,也不一定每户农民都会为几十块钱而跑去报。如果队员们是按地区集中到几户农民家吃住,那么一个村要几户才够,有些村大、人不密集,这也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这些都应该在队员们入村以前就应该安排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