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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漫步者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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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范文第1篇

一、 网络舆情现状

《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1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持续上升,已增至38.3%。其中手机网民达3.56亿人,成为拉动中国总体网民规模攀升的主要动力;博客用户达3.18亿人,在网民中的使用率达到62.1%;微博客用户数近2.5亿人,比2010年暴涨近300%,成为引爆舆论的最重要平台。据有关部门统计,当前,我市约有网民近百万人。这些网民大致可分为五种类型。

(一)是正在读书的中学生。随着网络的发展,中学生上网冲浪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他们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对时尚潮流的东西喜欢先试为快。对于手机上网浏览或收发电子邮件等新鲜事物,他们并不陌生。但少年人无忧贪玩的本性使他们的网上活动还主要集中在聊天和玩游戏上。

(二)是目前在读的大学生。大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互联网世界遨游,他们从网上获取信息,包括看新闻、使用搜索引擎、下载软件,与朋友交流。

(三)是已经工作有较高收入的网民。这一族群的网民大多是高学历或高收入的事业有成者,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68%,他们的平均年龄约32岁,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最早接触互联网的精英分子,网络早已成为他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在网上浏览新闻、使用搜索引擎和收发电子邮件的比例都高达70%以上,而其他娱乐类活动如聊天、玩游戏的频率则明显偏低。

(四)是已经工作但学历和收入都较低的网民。年龄在16到25岁者。这类网民在服务行业工作的比例占到1/3,但是他们年轻、有激情、也爱玩,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发短信这些时尚且娱乐性很强的活动使他们长时间地沉迷于网上。

(五)是学历不低、收入中等,多集中在机关、较大企业和科教文卫系统工作的网民。这类网民平均年龄33岁。他们有较为紧张的工作,上网也与工作有较紧密的联系。上网阅读新闻、发电子邮件、聊天为多,也多有登录博客、论坛、上网发帖,阐释自己对某一问题的观点和看法。这类网民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总之,这五类网民都体现出以下特点:①总体来说,年轻人占绝大部分;②文化程度、个人素质参差不齐;③记性好,想象力、创造力丰富;④部分网民喜欢跟风,人云亦云;⑤少部分网民思想偏激,表现出对现状的不满情绪。⑥对热点事件的参与性比较强。

针对这种形势,如何加强网络文化管理,积极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也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做好舆情工作的现实意义

当前社会正处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切实提高网络管控能力以及网络舆论引导能力,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做好舆情信息工作能使我们更加准确、更加及时、更加全面地掌握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发展动态,了解民心所向、基层所需、群众所想,进而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源和重要的决策依据。

如:2011年3月,南京地铁建设砍迁梧桐一事引起了南京市民的集体忧思,包括黄健翔、孟非在内的南京市民或曾在南京生活过的外地名人,或利用微博号召,或为梧桐树绑上绿丝带,发起了一场声势颇为浩大的“拯救南京梧桐树”运动,媒体新闻又将此事扩大化至全国性关注。针对此事,南京市政府进行了积极的民意沟通,3月17日,南京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古树名木及行道大树保护的意见》,承诺市政建设“原则上工程让树,不得砍树”,网民对此处理结果普遍表示满意。

在此次“梧桐让路”事件中,民众和政府取得了双赢。在“麦克风时代”能够把握舆论话语权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而在 “梧桐让路”事件中南京市政府正是尊重了这一媒体规律。南京市政府利用

3 媒体、善用媒体、充分听取民意做到了信息沟通的顺畅和政策执行的民意支持,是一个完美的双赢结果。

由此可以看出做好舆情工作的现实意义重大,只有及时的把握网络信息舆情,充分听取民意,积极引导,才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认可,使事态朝好的方向发展。

三、完善机制,为网络舆情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的工作机制,有利于驾驭信息网络和掌握舆论主导权。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强主流媒体建设和新兴媒体建设,形成舆论引导新格局。”按照总书记的要求,做好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就要在以下两方面下功夫。

1、建立快速发现舆情的机制。一是主动发现重要舆情苗头。在互联网上,尽管各类论坛、各种跟帖等浩如烟海,但网民的从众心理很强,只要我们的管理人员认真负责,紧紧跟随诸如中央新闻媒体主办的网站论坛和天涯、凯迪等社区论坛,就很容易在第一时间发现舆情苗头。同时,网络管理人员还应该熟练使用各种搜索工具,开发和使用专门的搜索软件,通过各种敏感词收集舆情信息。二是建立信息收集平台,充分利用网民的力量收集舆情。网络管理部门在管理辖区网站的同时,应该寓管理于服务,主动协调主要网站,为网民提供发表意见的平台,主动了解民情民意,并利用这些平台,收集整理舆情信息,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网民反映的问题,满足网民的诉求愿望。

2、建立快速反应的舆论引导机制。一是快速判断并果断决策。对于那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禁止的违反宪法确定

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范文第2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 信息传播方式及其内容也在不断更新, 网络的媒体革命时刻进行着更新换代。在信息技术迅速传播的今天, 网络媒体在社会中近乎被全面普及, 使得信息传播渠道多样化, 传播内容也有了质的提升, 进而促使了各种社会力量加入到信息传播互动中。

网络传播媒体内容的丰富性, 传播模式的多样性, 传播理念的平等性等促进了社会热点事件的形成与传播。在网络媒体中, 受众地位同样也得到空间提升, 具有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的双重身份。因此研究社会热点事件在网络媒体中的传播主体和传播受众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社会热点事件并未有官方权威解释。但丁柏铨、郭舒然在《社会热点事件的传播学解读》一文中对社会热点事件定义为:由网络媒体发布信息, 并形成相应的社会舆论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事件。其发展源于网络, 并非由政府机构、传统媒介制作或催生, 是当今网络力量的特定传播现象。本文所涉及的社会热点事件参考以上定义。

近年来, 社会热点事件涵盖范围越来越广, 不仅有司法、经济生活、社会民生等之类, 同时也包含科技、文体、娱乐等, 且多与网民生活息息相关。如食品卫生问题、公共设施问题等, 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件极易成为社会热点事件。其特点主要有涉及司法案件的热点事件逐年增多, 网络反腐成为常态化, 受众关注国际事件积极性提高, 民生问题备受瞩目等相关特征和属性。受众对社会热点事件关注度高, 在现实中发生并不断发酵, 对大众产生持久效应, 甚至使大众产生大量观点和情绪, 在社会中有重大影响力。

二、网络媒体传播特点及其对社会热点事件传播效果分析

目前, 网络媒体主要由三大团体构成, 即网站、论坛和个人空间博客、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其中主流网站具有严格的信息发布和监管机制, 也具有海量的信息源、强大的时效性和传播速度, 是网民关注的焦点;论坛和个人空间博客具有较低的话题受限性, 网民参与程度较高;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可以在自己社交圈内自由言论。

网络媒体对事件选择的共性主要体现在信息开放下的受众需求、全民狂欢下的娱乐精神和利益追求下的商业价值三个方面。归根结底就是吸引受众, 达到最大商业价值。例如, “激素鸡”、“奇葩证明”等事件先后受到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争相播报。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在传播载体、受众群体和把关情况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例如2016年的“魏则西事件”、“罗尔事件”等起初只在论坛、博客进行转载, 由于社会舆论的不断扩大, 逐步受到各大媒体网站和门户网站的关注, 将事件再一次推向风口浪尖。可见, 不同的网络媒体对同一社会热点事件也存在不同的差异性。

网络媒体在事件传播过程中具有告知责任, 同时也有长期宣传、教化的作用, 以达到预期效果, 发挥媒体认知作用和教化作用, 形成受众的共同认知达到舆论引导目的。例如北京“天上人间”事件, 媒体首先传达了官方查处的决心, 其次呼吁各地警方加大娱乐场所检查力度, 进一步向受众传播扫黄打非必要性, 在净化社会风气的同时形成共同的受众价值观。

非预期效果即在信息传播过程中随着事件的不断发展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不仅与新媒体和网络媒体发展有关, 同时也与信息传播途径的增加以及信息透明化程度有关。当前社会下, 公众具有信息获取者和传播者的双重身份。在网络媒体中看似不起眼的新闻也很可能会受到广泛关注, 产生蝴蝶效应, 形成社会热点事件。例如流行的“皮皮虾, 我们走”、“蓝瘦, 香菇”网络用语, 引起的非预期效果完全超出媒体和信息发布者预料。

网络媒体背景下, 社会热点事件多由公众自行发布。由于受众关注点与传统媒体关注点的差异性, 使受众视线聚焦在生活事件、民生事件或奇闻异事等方面。而且网络媒体多元化的传播渠道大大提升了受众发布消息的便利性和广泛性, 这也是受众关注力转变, 受众群体激增, 将信息传播趋于扩大化的重要原因。例如世界互联网大会、九寨沟地震、天津火灾等这些事件中网络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开放的网络舆论环境给受众提供了良好的发表意见的氛围, 与传统媒体与政府引导不同, 当前很多信息首先由网民发现并进行传播, 随即引起广大受众的普遍关注, 甚至逐渐引起传统媒体与政府部门的重视。例如“辱母杀人案”中警察不作为行为, 在受众舆论压力和广泛传播影响下, 涉事干警得到了相应的惩罚。这件事情结果与受众舆论引导力有直接关系。

三、社会热点事件中受众表现和形象分析

社会热点事件中受众动员叙事情感逻辑分为悲情和反讽两种形式, 都是引发公众愤怒情绪进而获得最终诉求, 凝聚社会力量, 将受众表现由意识层面提升到行为层面的重要手段。例如某些触及到社会道德底线的热点事件, 受众叙事情感逻辑多以悲情为主, 公众良知以及对社会不极端不公正的愤慨在悲情叙事中不断被激起。而反讽叙事多存于与官方观点绝对对立的事件中, 以夸张、戏剧化的笔调进行评击。例如“激素鸡”事件, 网络各种蜘蛛鸡、多翅鸡、变异鸡等各类图片大肆泛滥, 直指肯德基、麦当劳等各大洋快餐所使用的鸡是激素鸡和变异鸡, 称其存在不可估量的危险和影响, 短时间在各网络平台引起“口水战” (1) 。

受众集体认同感既是受众必然形成的共同集体, 也是在同一个共同集体环境下追求共同奋斗终极诉求的需求。热点事件传播过程事常以第一人称称谓, 将受众不自觉的拉进同一个阵营中, 与多数受众产生情感共鸣, 激起受众集体认同感。例如“7.4四川什邡群体性事件”, 受众以什邡市民、捍卫自身权益公民、环境保护者三种身份构建受众集体认同感, 将个体身份上升到集体或社会层次, 共同对抗违法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或事件。

网络公共论坛是反映民意最直接、尺度最大的关键渠道, 受众言论自由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的有效渠道, 也是受众力量对传统媒体和公共政策的重要影响因素。例如“辱母杀人案”中对涉及干警的处理引起大量网络舆论的抗议, 各地传统媒体也是跟进报道。而高检介入后迫于舆论压力第一时间成立反渎调查小组对涉事干警展开调查, 并在最短时间内宣布调查结果以平民愤。由此可见, 网络受众力量对传统媒体的影响作用, 同时也对政府最后决策产生制约。

受众可以看作为是社会热点事件中民间力量的代表, 因共同的集体认同感而组成的共同体。由于该共同体非政治性、非官方性, 其开放的言论空间, 聚合特征可以在短时间内扩大传播。在自由的平台塑造下出现一群“狂欢”受众, 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事件不断向前发展。

公众线上评论线下活动同时进行, 有时会引导社会舆论朝正能量方向发展, 也有时会出现事件把控失控现象。例如“辱母杀人案”, 在短短的几天时间里新京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新华每日电讯、网易网、腾讯网、中国网、央视网以及门户网站等都进行专刊报道。最热帖子在短短几个小时内网络点击率破万, 回复破万, 由此可见受众“疯狂”程度不一般。

群体极化是指群体意见被分成截然对立的两极或两派, 主要是由于在反复讨论、相似意见不断累积的情况下, 使群体原始意见不断被强化, 最终形成极化现象, 是一种常见的只认同自我观点任意传播的非理性心理机制。尤其是在网络时代背景下, 凡事涉及到民族主义情绪、贫富心理、憎恶贪污腐败现象心理、同情弱势群体心理等社会热点事件时, 极易出现“群体极化”受众和极化现象, 这不仅与受众群体多为普通群众的受众性质有关, 同时也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背景存在很大的关联。

社会热点事件中的“精英”层次的受众充当着信息影响者的角色, 将自己的见解在传递的过程中影响其他受众对事件的态度或行为。一般情况下, “精英”受众接受信源几率较大, 更快、更多、更真实的获取信息。第二, 具有较高的社会威望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第三, 知识体系强大, 具有较好的思想主见。第四, 社会交际广泛, 社会各阶层人员都有接触。例如“甘肃校车事件”中, 崔永元曾在腾讯微博中说“大家知道什么是校车吗?在美国、加拿大, 是享有特权的车, 连总统的车都会礼让校车”, 并呼吁学校、社会公众共同关注校车安全。一时间, 引起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

四、社会热点事件中构建网络传播主体及受众的良性互动

社会热点事件多以突发事件为主, 且在短时间内大范围传播。尤其是在当今互联网时代, 信息传播主体和信息受众群体都发生转变。另外, 网络时代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媒体和政府的“把关人”身份, 对网络议题的控制和对民意的统一存在很大弊端。如当今社会热点事件很多都是由于媒体和政府部门监督不到位或不作为, 甚至信息反馈延迟较长, 使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失去控制, 引起网民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信心。

网络建设中必须加强网站安全管理, 使网络信息传播、使用处于可控范围内。当然这种控制必须保障公众网络使用自由权, 信息透明度, 信息传播自由等。当前社会热点事件多由微博发出。一般微博的集群性、草根性、及时性和共享性成为众多“垃圾信息”、“谣言”的诞生地。例如今年5月4日龙岩女子杜某微博发布的“警车逆向行驶, 撞倒博主后就逃跑”的虚假消息, 一时间引起无数网友转发、猜测、评论, 成为热点事件。事发后, 新罗警方第一时间调取事发地录像, 并多方取证。后证明该女子由于自已逆向行驶与警车发生碰撞, 为泄私愤歪曲事实上传到微博。随后杜某删除该条微博并承认错误。

目前, 国内多数网站都有举报和辟谣的功能, 也设立了相关的网络安全“监察站”或“监督员”, 不仅可以有效保障传播信息的精准性, 使其传播处在可监控范围内, 同时也确保了网民知情权, 给予公众最大的自由权。除此之外, 加强网站管理, 保障信息自由流通, 严格把关网络信息的透明化, 避免虚假信息肆意传播。例如网络媒体平台网易网、腾讯网、中华网、央视网等都有平台举报模块。

据悉, 多数突发事件发生时由于人们无法判断事件真假, 常常任小道消息肆意传播, 甚至严重的危险社会安全和稳定。也就是所谓的“科学谣言”, 当前很多社会热点事件的发生与受众科学素养有直接关系, 因此互联网环境下构建强大的科学团队, 进一步保障网络信息的科普传播, 保障突发社会热点事件时正确导向社会舆论, 提升网络信息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环境下, 科学队伍的建设包括知名专家和学者, 同时也包括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科学团队。以便在爆发热点事件时用科学、正确的态度引导社会舆论。例如前一段时间朋友圈疯传的“左右脑测试”据传, 左脑负责语言, 右脑负责图像, 根据测试结果判断左右脑的“年龄”。随后该流言被指出“一点儿都不科学”, 多是由程序员后台进行随机操作。北京大学心理学教授沈政说“大脑测试是一种复杂的问题, 它需要对人脑进行全面测试, 比如阅读能力、记忆能力、直觉思维、推论能力等。”再如“酱油致癌事件”, 卫生部曾明确指出, 当前居民酱油的食用量并不会致癌。可见, 构建网络信息科学队伍, 提升信息传播权威性, 对应对突出社会热点事件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反馈是保障信息传播顺利结束的重要前提, 基于网络便捷性, 信息反馈具有及时性、快速性的特点。网络信息反馈是受众第一心理感受以及第一反应来源, 是在受众彼此的互动中形成舆论环境的关键要素。因此, 必须完善信息反馈机制, 及时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导向, 及时回应、疏导公众意见和观点, 同时也要重塑媒体新闻报道反馈管理模式, 进一步完善突发热点社会事件报道的反馈管理模式。例如对于涉及到易引起社会舆论的事件或涉及到居民基本利益的民生事件, 相关部门应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原则, 并对事件采取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分析, 在第一时间详细掌握、公开解答民众所关心的各类疑问, 从根本上杜绝非法分子有机可乘, 避免因政府应变速度比谣言慢一步而引起“抢盐”“囤水”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媒介素养主要由利用媒介资源动机、传媒批判能力、利用程度及利用态度等多方面构成。在当今复杂的网络环境中提升广大网民媒介素养, 首先提升信息识别和区分能力, 避免谣言混淆视听。其次, 在众多信息资源中合理筛选, 不得盲目跟风。最后, 利用大众媒介发展自我, 利用网络资源提升自我。例如“辱母杀人案”中虽然受众群体曾出现“极化”讨论, 但所有网民还算处于理智状态, 相信法律会公平、公正的解决。同时, 这也是我国法律健全、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

当今媒体环境下, 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共同竞争、共同进步。虽然两者对于处理社会热点事件的模式和手段都不尽相同, 但只要善于发现和利用都可以发出独立的声音。如果能融合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优势, 加强媒体间的合作, 对管理控制社会热点事件传播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摘要:网络媒体的全面普及不仅为受众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信息接收方式, 变更了受众接收信息的模式, 并向传统传播方式的理论效果发起了挑战。网络媒体是社会话语场域的策源地, 为公民社会提供了广阔的话语空间, 成为社会热点事件重要的信息源和传播媒介。在此背景下, 本文主要针对近些年来社会热点事件, 并分别从网络传播媒体和受众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并对社会热点事件在传播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 最后针对问题提出几点建设性解决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社会热点事件,网络媒体传播,受众分析

参考文献

[1] 郑国强, 刘露, 杨小竹.新媒体技术给广告带来的巨大影响[J].艺术科技, 2017:15-20+32+127.

[2] 张文佳.接受美学视域下的新媒体传播过程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 2016.

[3] 张海文.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传播分析与应对策略研究[D].广西师范学院, 2015.

[4] 王敏.科普型热点事件的科学传播理论与实践研究[D].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5.

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范文第3篇

无论面对的是何种性质、何种类型、何种起因的突发事件,领导者都应积极进行处理,立刻作出正确反应并及时控制局势,以积极的态度去赢得时间,以正确的措施去赢得公众,创造妥善处理危机的良好氛围,而不应一开始就采取消极、被动的态度,追究责任,多方埋怨,推诿搪塞,从而耽误处理突发事件的时间,造成处理的被动局面。此时领导者应从容面对,快速反应,果断行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否首先控制事态,使其不扩大、不升级、不蔓延,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关键和首战,要达到这一目的,领导者可采用:

1.心理控制法

心理控制的方法是告诫我们在意外和突发事件发生后,人们心理都会产生相当大的冲击与压力,使大部分人处于强烈的冲动,焦躁或恐惧之中,所以领导者首先应控制自己情绪,冷静沉着。领导者要以“冷”对“热”,以“静”制“动”,镇定自若,组织成员的心理压力就会大大减轻,并能在领导者的引导下恢复理智,利于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的迅速及时解决。要达到心理控制的目的,领导者可以两方面去努力。

第一,领导者自身要从容镇定。心理学认为,任何人都有一种遵从心理,即受他人活动影响,自己也从事和他人同样的活动。越在心理波动,价值选择目标不定的情况下,越易于产生遵从心理。因此,在突发事件来临时,领导者要冷静,不能自己先乱了方寸。

第二,多做说服教育。现在发生在基层的突发事件,大多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群众要求大部分是合理的或具有合理因素,只是因为急于解决问题而采取了过激的方式,为此,只能采取说服劝解,释疑答惑等方法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安定人心。

2.组织控制法

组织作为重要资源,有其自身的独立价值。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组织的作用无法替代。发生在齐齐哈尔市“8•4”侵华日军遗化武器中毒事件,政府成功的运用了组织控制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03年8月4日,事件发生后,政府成立了由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组成的救援领导小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工作预案》,救援领导小组责成公安局出动150多名警力控制了l0多处现场,对运桶的车辆进行了封锁,并对所有涉及有毒物质的人员进行逐一排查,使事态及时有效得到控制。

二、准确找到突发事件症结

要真正彻底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危机,需要在控制事态后及时准确地找到突发事件原因,对症下药,使问题得到解决,这一阶段主要是作好如下方面的工作:

1.收集信息,掌握第一手材料

突发事件的原因深藏在事物的内部,隐含在各种现象之中,要想把握它,必须掌握大量的材料,并能对此进行分析与综合,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据此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领导者在收集材料和信息的过程中,一般可采用公开调查和隐蔽调查等方法。公开调查法,即事件发生后立刻深入现场,观察事态的发展,了解破坏程度,特别要关注群众的情绪。可以广泛听取事件参与者、目击者的反映,想法。不漏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思路敏捷,善于从薄弱环节人手,寻找新的突破点。只有实地调查,领导者的感受才会强烈,解决的态度才会更坚决。隐蔽调查是指对有些突发事件不便做公开调查,而采用暗中观察,在不引起对方的警觉和不激化矛盾的情况下,依法收集掌握事件的情况和踪迹。至于采用何种方法去调查,主要还是依据事件本身的性质,要从实际出发。但有一点是要提醒领导者注意,材料必须真实。虚假的材料只能搞乱领导者的思路,使危机的处理走上弯路,给组织造成更大的损失。

2.确定事物的性质 这是危机管理的关键。

在掌握大量材料的基础上,领导者要做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工作。这主要是对突发事件做战略性的分析,包括突发事件的主要力量是来源于组织内还是组织外,是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来源于哪些社会阶层或群体?危机所涉及的冲突是以什么方式来破坏社会,最终目的是什么?通过这些分析,使之对危机认识更深刻,更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危机的策略方案,争取控制危机的主动权。林肯说:“我从来不为自己确定

永远适用的政策。我只是在每一个具体的时刻争取做最合乎情理的事情。”

3.制定具体解决措施

事件的性质确定以后,必须迅速制定处理问题的总体方案。解决危机的方案,首先要具有可行性,能在现有条件下付诸实施的可能,不求完美,但求实效。其次,要注重效果,标本兼治。突发情况的处理既要着眼于当前事件本身的处理,又要着眼于组织良好形象的塑造。不能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权宜之计和视野狭窄、鼠目寸光的短期行为,而应从全面的、整体的、未来的、创新的高度进行。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求领导者的决策指向必须针对要害问题,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首先治“标”,为此而采用的决定方式可以是特殊的;在治“标”基础上,谋求治“本”之道。意外事件中常常是危机与机遇并存,处理时应富有创意,如果采取的方法巧妙灵活,恰到好处,有时会出现一个出乎人们预料的美好结局。所以领导者在出台处理意外事件的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因素,因人、因地、因事制宜,达到对公众、组织都有益处的效果,努力取得多重效果和长期效益。最后,要准备备选方案。为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必须做多方面慎重考虑,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到胸中有数,从而使突发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三、及时向社会通报事件进展的情况,明确表明政府对事件的态度。

发生事件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深入调查核实情况。通过政府积极行动依法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适当时候让农民以亲身经历说明事件处理情况,让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发表对依法处理事件的意见,并及时透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事件的真实情况,以政府公开的良好形象争取社会支持和认可;二是

四、果断解决问题

实施决策方案,采取具体措施处理事件,是处理突发事件的决战时期。这时领导者的指挥能力、运筹、决断、魄力都将发挥重大的作用。

1.领导班子内要达成认识和行动的统一 在危机时刻,能在情绪不稳的公众面前展现一个思想高度统一,强有力的群体形象,可以增强公众的信任感,也可以加强领导者的权威。同时也要明确责任,防止某些方面的疏漏。在领导群体中还必须确立领袖人物的核心地位,以其提出的思想、目标作为团结的基础和行动的指南。作为中心人物的领导者,必须是具有统御全局的能力,心理素质好,处变不惊,临危不惧、作风民主的人。

2.领导者亲临现场 在突发事件中,领导者魅力的最好展现是亲临第一线指挥,稳定人心,也充分体现领导者胆略、勇气。“非典”期问,总书记胡锦涛南下视察疫情最严重的广东,温家宝总理视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亲临北京佑安医院,给医务人员打气;走进校园看望学生、老师。领导干部亲临事件现场,不仅给大家带来心理上的稳定作用,更能随时掌握事件发展的进程及变化了的情况,从而使领导者的指挥决策减少失误,保证危机事件的有效解决。

3.用好人 危机时刻是急需人才的时候,也是人才发展的最佳时机。这时的用人要突破传统框子,不拘一格。古人讲得好: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为鼓励人才的脱颖而出,要运用灵活的激励手段。危机中要纪律严明,不容许有破坏组织团结、扰乱民心的言论与主张,维护组织的利益。

4.执行要有力 处理突发事件,常常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阻力,如果忍让、退却,就会带来无穷的后患。近几年屡禁不止的私自开采,乱挖乱建小煤窑爆炸伤人事件,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而造成,一有机会便出现反复。所以,只要是正确的措施,一经公布,就要坚决贯彻,丝毫不能妥协。

五、总结经验教训

突发性事件被平息后,组织获得了相对的平静与稳定,这并不意味着危机过程已完结。这时的领导者的主要工作是致力于危机的恢复和危机的根本解决。因为危机公开的冲突被制止了,但引起危机的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如果不从根源上控制,还会以其他方式再发生。所以此时的领导者,一方面在恢复正常的社会活动外,更要从系统的角度查找问题出现的深层次诱因,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有效地制定危机后管理工作的重点,使群众看到领导者的远见与对组织负责的精神。

(1)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缺点。突发事件出现,说明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少,例如发生在个别农村的假酒中毒事件,如果基层干部工作主动些,对农民生产、生活多关心些,事发地的工商、卫生、法制宣传、食品监管、技术监督部门的同志们能工作深入一点,对个体户生产与人民的饮食卫生相关联的小企业严格管理,惨剧是可以

避免的。

(2)制定整改措施。事件处理后,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出严格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见微知著,超前防范,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范文第4篇

第十八章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

第一节 重大突发事件的概念、分类和特征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概念与分类

根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第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发生火灾、瓦斯爆炸、冒顶、透水、坍塌等安全生产事故;尾矿坍塌事故;公路铁路民航、航运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第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暴力恐怖案件;爆炸案件;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劫持飞机、火车、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案件;恶性刑事案件。

第五,境外涉我突发事件。主要指在境外发生的,可能对我国公民和机构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本书所介绍的事件范畴,属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此外,国务院2011年公布的《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中,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一般重大(Ⅲ级)等三级。

此外,还可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罕见性与不确定性的程度对其进行分类。 从罕见性的角度来说,有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类型往往有一定的前兆,并因其发生的频率相对较多,而使得人们对这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有某种程度的认识,因此,对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可参照先前处置经验并遵循某种规律。而有的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间隔比较长,如十年不遇或百年不遇的事件等,或是由于社会环境、地理环境、生态环境的变迁而突然爆发,而完全没有先例,因此很难提前预测、预警,一旦发生,往往令应对工作措手不及。显然,这两类事件的应对策略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从不确定性的角度来说,在网络舆情事件中,有一些事件由于影响因素少,因素之间的作用简单,事件的不确定性低;还有一些事件的影响因素多,因素之间作用复杂,事件的不确定高。事件的不确定性越高,可供选择的情景演变路线越多,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就越难,也越难做出有效的决策对其加以控制;而事件的不确定性越低,事件发展的趋势就越明朗,也就更容易准确预测并对其加以有力控制。这两类事件的应对策略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因此,根据这两个维度,又可以把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类: A类舆情事件,罕见性高且不确定性高。对于这一类事件,人类的认识极为有限。由于事件具有罕见性,其发生时往往没有任何预兆,决策主体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或心理准备不足。同时,由于这类事件不确定性高,事件决策主体对事件的演变趋势所知甚少,加之没有先例可循,给应急决策带来困难。这类事件的典型代表是2008年初我国南方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B类舆情事件,罕见性低而不确定性高。这类突发事件虽然不确定性高,使得决策主体对其演变趋势把握不准,但由于发生频次比较高,对其发生、发展规律有一定认识,且有先前的处置经验可供借鉴,因此,这类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难度低于第一类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难度。这类事件的典型代表是一些频发的自然灾害,如南方每年的水灾。

C类舆情事件,罕见性高但不确定性低。这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由于没有前兆,且无以往经验可供借鉴,因此会使决策主体感到无所适从。但由于这类事件不确定性低,使得决策主体很容易识别出其发生、发展规律,进而探寻出应对策略,因此,经过短期调整后,当决策主体对事件的认识进一步深入时,事件会得到有效处置。

D类舆情事件,罕见性低且不确定低。这类突发事件由于发生频次较高,且不确定性又低,因此,处置难度不高。典型代表是煤矿企业发生的瓦斯爆炸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的特征

(一)突发性强

重大突发事件的爆发往往出人意料,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和突然性,这也是其最根本的属性。事件一旦爆发,就呈现出快速蔓延、难以对其控制和遏制之势。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可防备的突发性,重大突发事件往往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冲击。

(二)破坏性大

多数重大突发事件都会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平衡,对利益相关者产生极大的危害。重大突发事件的后果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威胁着社会公共秩序,对公共环境、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国家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破坏。如果应对和处置不当,还会严重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引起社会系统的震荡。

(三)牵连面广

重大突发事件往往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一是同质牵连,如与危机具有相同或类似品质的人、事或产品会受到牵连;二是因果牵连,如一些危机导致另一些危机爆发;三是扩散牵连,如由于危机造成的心理恐慌,使得危机被人为扩散到本不存在危机的领域。这种牵连性在自然类突发事件中,表现为各种次生灾害;而在社会类突发事件中,则表现为各种社会矛盾。这种牵连影响往往涉及社会各方面利益,对社会各层面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节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传播的特点

一、网络舆情发展迅猛,社交媒体作用明显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和视频网站等平台,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信息越来越能够以接近直播的形式呈现,以极快的速度和极宽的覆盖被公众获取,这种传播的即时性使得高度互动成为可能。它以独特的开放性和匿名性,推动参与人群愈加广泛,舆情爆发也更为迅猛。在近年来的多起重大突发事件中,大众媒体的报道角度、议程设置一度都来自社交媒体平台的讨论,其在舆情引导的时效性和主动权上逐渐失去优势。同时,信息发布具有明显的自发性,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社会之间能够出现更多互动,人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表达的主体,抢占了舆论引导先机。

“723甬温线特大动车事故”中,就在事故发生4分钟后的20点38分,车内乘客“袁小芫”发出第一条消息,称“D301在温州出事了,突然紧急停车了,有很强烈的撞击”。20点47分,车内乘客“羊圈圈羊”发出第一条求助微博,转发突破10万次,两小时后该乘客获救。事发2小时后,新浪微博网民发布消息号召献血,上千名微博网民前往血站,网民“yaoyaosz”发布的血站现场照片转发超过10万次。

社交媒体在发挥即时性和互动性特点的同时,也助推了网上质疑声音的扩散。有报告指出,对动车追尾事件的负面评论在网上占压倒性优势,网民质疑主要集中在事故发生原因、救援措施、伤亡人数与善后、列车残骸处理、中国高铁安全、铁道部、铁道部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表现等8大方面、41点。网民从质疑、不信任再到不理智的谴责和愤怒声讨,舆论环境逐渐失序。

二、网络谣言容易泛滥

互联网舆情繁杂,尤其是现实社会各种矛盾往往使网民的情绪带有倾向性,在突发事件中,弱者利益容易受损,网民极易受非理性情绪感染。此外,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网民以匿名身份出现,削弱了虚假信息传播者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客观上造成谣言更易产生和传播。在网络上,谣言一旦形成规模,经过意见领袖的传播和网络水军的炒作,就容易操纵网络民意,成为激化社会矛盾的催化剂。在突发事件中,谣言往往制造恐慌,给政府对舆情的引导增加了难度,也加大了对信息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甄别的难度。

如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地区突发9.0级大地震后,位于本州岛的核电站发生爆炸并出现核泄漏。由于外界盛传“服用碘盐可抵抗核辐射”以及“此后一段时间内生产出来的盐将受到核污染”等信息,引发我国民众大量抢购和囤积碘盐。学者认为,在大地震这样的极端事件发生后,恐慌心态往往导致人们更倾向于负面信息。而类似于抢盐的非理智从众行为,也被社会心理学称为“社会惊遁”现象。这使得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谣言更容易传播且更容易对社会造成破坏性危害。但如果政府抓住机会,处理得当,决策过程透明,信息发布及时,就能够开展生动的“公民教育课”,增加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感。

三、舆情存在衍生和反弹隐患 由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处于消退状态的网络舆情很可能结合新的刺激性信息而产生新的变异,导致新一轮舆情信息的快速传播。同时,突发事件发生后,传统媒体进行议程设置所营造的舆论环境经受考验,在巨大的公众心理落差下,容易出现舆情反弹的情况,也对政府的监测工作带来挑战。

如2014年3月8日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发生后,相关消息不断披露,网络舆情也经历了多次起伏,特别是部分网民对马航方面处置工作以及相关各方协调机制的不满,被多次触发:事件发生后初期马航新闻发布会时间屡次变动导致网民批评马方“缺乏诚意”;3月24日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宣布“机上无人生还”,被网民指“搜索不充分不应急于宣布”;2015年1月,马方宣布MH370航班失事,并称将对乘客和机组人员做出赔偿,网上流传“接受赔偿将无法继续追责”的说法;2015年3月,马航发布有关事件的中期报告,又有网民对报告的有效信息含量和价值表示质疑这为我国带来了启示,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每个环节的信息公开与舆情处置,如果处理不当都可能引爆网络负面舆情,政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时必须做到环环相扣,步步严谨。

第三节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基本原则

一、及时准确

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高度关注,都希望第一时间获知相关的准确信息。如果此时政府不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有效地引导舆情,网上谣言就可能迅速传播扩散,误导公众甚至导致事态恶化。

及时准确是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首要原则。按此原则,政府应第一时间赶至事发现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制定对外口径,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第一时间设置传播议程,第一时间展开民意互动,抢占信息的“第一落点”,形成“首声效应”,引导舆论走向。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及稳定公众情绪,把握事态处置的话语权。

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应对处置中,政府不仅要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发声,在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中都应及时准确地回应舆论关切。在跟踪研判舆情的基础上,发现公众关注点的变化,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应。才能避免网上谣言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重大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保持稳定的主要话语解释者位置,这也体现出政府“舆论执政”的水平。

二、公开透明

美国知名记者艾维李曾指出,“坦率而公开地向报界和公众提供迅速而准确的消息是处理公共危机的关键”。英国危机管理专家迈克尔利杰斯特也强调过主动充分披露信息对危机管理的重要性:“现代组织正处于其活动透明度日益增加的时代里。若一个组织不能就其发生的危机与公众进行合适的沟通,不能告诉现代社会面对灾难局面它正在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不能表现出它对灾难事故的正确态度,则将无疑给组织的声誉带来致命损害,严重的甚至导致组织的消亡。”

无数事例证明,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中,政府能否顺利处置事件与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有很大相关性,透明度越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就越高,公众情绪就越稳定,事件处置也就越顺利。

在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各种有关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对于因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而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应重点公开。这些法律和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并使信息公开从理念走向现实,成为各级政府舆情应对的共识。

按照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之外,政府应将突发事件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原因、处置过程和结果等信息,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通过相应的大众媒体公布,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在以往的案例中,有些地方官员因为担心“家丑外扬”而对媒体报道进行压制,但实际情况往往是事与愿违,一旦事件真相被揭出,不但没能达到保护形象的目的,反而使得公众对事件的关注程度和批评力度大于正常公布后应有的情况,对自身形象造成了更严重的损害。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政府只有以开放的心态改堵为疏,主动全面、多渠道高效率地将突发事件信息向公众发布,才能通过满足公众知情愿望,来压制谣言和负面舆论空间,赢得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当然,公开不等于无节制,透明不等于无秘密。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政府也应把握信息发布的度与量,在规范操作的空间内实现信息公开的积极效果。

三、规范有序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为政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应对处置中,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操作,树立较好的公信力;同时考虑到普通民众的心理认知,在公布事件进展和结论时注意对社会常识常理的回应。在合法性与合理性冲突的情况下,充分考虑网民的情绪化特点和心理承受底线,在不损害法律权威的情况下,通过对法律法规的灵活适用,理顺网民情绪。

具体来说,政府在舆情应对处置时的表态并不代表要迅速为事件定性定论,更不能借此压制舆论;在权威调查结果出炉前,应对事件原因、后果、责任等信息的发布持谨慎立场,避免轻率言行造成公众视听混乱,引发更大的舆情危机。首先,在进行定性定论时,应综合考虑实情和舆情,用词必须规范到位、合理合法,避免“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等超出常理的定性,避免触动网民“老不信”神经后又缺乏值得信服的合理解释。其次,应注意避免因不合理的法律或事实认定情况,如“广州许霆取款案”、“北京东城法院引《孝经》判决案”等引起舆论反弹。再次,对于不同于常理的事实情况,在发布信息时应力求以常人易于理解和接受的表述呈现,避免“越说越离奇”的情况。

四、科学适度

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应对处置中,政府应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坚持戒堵宣疏、科学适度的引导原则,以疏为主,因势利导。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开放的信息传播渠道有利于避免谣言和猜疑,但由于公众对突发事件的态度不同,利益受影响情况不一,看问题的角度有差异,可能会使舆情向不利于处置的方向发展。因为政府需要事先科学评估信息发布可能引起的各种社会反应,指定专业宣传部门及人员负责信息发布。

第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即使信息公开到位,也难免出现谣言苗头,因此应意识到,辟谣已成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中的“常态”。政府部门应在及时提供全面确凿的事件真相信息的同时,充分动员有说服力的各方力量,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领袖、名人等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员,通过多种渠道澄清谣言,降低负面影响。

第三,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应在重视传播规律的基础上,把握好发言的尺度。首先,说话不要过于绝对。如在答记者问时发言应留有余地,以免授人以柄,陷入被动。其次,说话避免过度承诺。一旦承诺无法兑现,政府将面临更大的舆论压力,在舆情处置上付出更大的代价。

第四节 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

一、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的组织机制

(一)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一是建立应对处置领导体系。成立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预警领导小组和顾问团,作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参谋机构,把握全局,给相关处置部门提供整体行动方针,协调上下级或各部门的利益关系,及时大范围调集人财物,制定措施并监督执行。领导小组常设成员应来自宣传、公安、消防、卫生、安监等经常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部门。在事发后,可根据具体处置要求增加相应部门的人员。该小组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处置协调中心。该中心包括各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重要领域、系统宣传部门代表。机构中可吸收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在舆情应对中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也便于通过媒体渠道了解和掌握更为广泛的舆情。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

具体来说即是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如在舆情应对中,政府主要负责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和规定,汇总各方信息,联络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媒体记者管理,搜集舆情信息,制定舆论引导方案,对外发布信息;各职能部门负责搜集本部门与舆情应对相关的信息,并做好对媒体记者的接待工作,就本部门相关工作对舆情应对提出建议等。

(三)保障常态协调运作

一是建立顺畅的上下级沟通机制。日常建立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各部门能够迅速获取信息,建立密切的沟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掌握舆论应对的方向;加强对新闻单位的指导,明确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要求;以此保证把握全局,心中有数。

二是健全新闻联系人制度。在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或部门,建立新闻联系人制度便于随时联系;新闻联系人发生变动时及时进行通报;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中,做到有新闻发言人、有协调组织人、有稿件审核人等多节点分工合作。

二、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对策

信息发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手段。政府在选择信息发布方式时,应考虑媒体的特点、传播的范围和受众的心理等。政府发布信息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第一,发布政府公报,可用于登载法律、方针、政策、声明等各类政府文件;第二,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言人和媒体的交流互动,发布政府信息,解答公众问题;第三,发布新闻通稿,通过权威媒体向公众传播;第四,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并与网民在线交流等。

为了达到信息发布的效果,应考虑信息发布的时机、地点、人员、内容以及对象等。

一是选择合适的信息发布时机。政府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舆情的波及范围、舆情动向进行评价,对发布信息的最佳时机进行研究。如果事件性质比较严峻,引起全社会普遍讨论,此时不及时发布信息就可能导致谣言传播、公众情绪激化、社会混乱,就应第一时间及时公开信息。如果舆情波及范围有限,或是一些基本事实尚不清楚,此时大张旗鼓地发布消息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和猜测,就应谨慎处理,或在事件处置有一定进展时再行发布权威信息。

二是确定恰当的信息发布地点。以新闻发布会为例,发布的地点可以在突发事件的现场,突发事件附近适合办公或人群聚集的场所,或者在政府专门的新闻发布会场所。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不同于一般的新闻发布会,地点的选择不一定对环境设施要求高,但应便于记者采访和发稿。根据国内外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成功案例来看,选择在事发地附近作为主要的发布地点,既能保证发布的时效性又能引起较高的关注度。但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客观选择。

三是选择称职的发布人员。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准备时间短,因此对信息发布人员的能力有较高要求,既要熟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又要有应对媒体的较高能力。被指定的信息发布人员应尽快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熟悉各环节情况,并与有关人员商讨要发布的信息。对一些涉及较多专业知识的突发事件,应邀请专家共同讨论,或出席发布会对专业问题提供更专业的解释。同时,统一信息发布的口径,严禁没有信息发布职权的部门和个人私自发布信息。

四是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把关。政府发布的信息要遵循“快讲事实,慎讲原因”的原则,对已查清的事实进行阐述。同时,发布的内容要抓住重点,不能长篇大论或是谈论与事件无关的内容,否则会引起公众的反感。

五是对信息发布对象进行适当选择。考虑到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和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选择信息发布对象是高效率的方式。在对全国或国际有影响的突发事件上,应邀请中央主流媒体和外媒发布信息;在地方性的突发事件上,可以本地区的主流媒体为主进行发布。

三、建立完善政府工作人员的舆情素养培养机制

(一)有针对性地深化和普及舆情素养理论与技能教育 当下,正确掌握与媒体打交道的方法和技能,已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官员从事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素养。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保持着以行政命令指导媒体行动的工作方法,在官员培养中也很少涉及对其媒体交往技能的重视。这也造成近年来发生多起由于官员在面对媒体时呈现出的“本能反应”引发的舆情事件。随着政务信息化水平不断发展,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对于官员的要求不断提高,科学系统地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官员的舆情素养已成为各级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当务之急。

政府工作人员的舆情素养背后涉及传播学、公共关系学和行政学等多个学科,培训中应注重从传播规律、宣传策划、形象塑造、事态处置、舆论研究等多个层面进行全方位提升。同时,针对政府管理对象和内容的变化,以及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进行培训内容的调整,将舆情素养纳入干部培训的固定课程,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应对舆论的基本能力。

(二)加强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模拟培训

对于政府而言,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重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舆情素养的提升效果,最终也需要在实际与媒体打交道的实践过程中呈现。因此,有必要在日常状态下,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途径,帮助政府工作人员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与心理状态,体会舆情应对的重要性,掌握正确面对舆论的方法,学会与媒体沟通的技巧。

(三)将舆情素养纳入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内容

由于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效果影响巨大,一旦政府处置不当,可能对社会经济乃至人民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因此,为了提升舆情素养在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有必要将舆情素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考察内容的一环,增加领导干部与媒体交往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加其与媒体接触的机会,促使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经验。

四、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搜集分析与研判机制

(一)拓展舆情搜集渠道 建立基层舆情搜集渠道,在基层设置信息员和信息直报点,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线索的搜集和快速上报机制;建立媒体舆情搜集渠道,促使媒体在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线索和安排报道的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建立互联网、移动互联网、通信网的舆情搜集渠道,强化对新闻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短信的舆情监测能力,搜集网上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线索,及时了解苗头性、倾向性信息。

(二)完善舆情分析与研判机制

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范文第5篇

第十八章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

第一节 重大突发事件的概念、分类和特征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概念与分类

根据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第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发生火灾、瓦斯爆炸、冒顶、透水、坍塌等安全生产事故;尾矿坍塌事故;公路铁路民航、航运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第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暴力恐怖案件;爆炸案件;大规模群体性聚集事件;劫持飞机、火车、轮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案件;恶性刑事案件。

第五,境外涉我突发事件。主要指在境外发生的,可能对我国公民和机构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本书所介绍的事件范畴,属于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此外,国务院2011年公布的《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中,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一般重大(Ⅲ级)等三级。

此外,还可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罕见性与不确定性的程度对其进行分类。 从罕见性的角度来说,有的重大突发事件的类型往往有一定的前兆,并因其发生的频率相对较多,而使得人们对这类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有某种程度的认识,因此,对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可参照先前处置经验并遵循某种规律。而有的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间隔比较长,如十年不遇或百年不遇的事件等,或是由于社会环境、地理环境、生态环境的变迁而突然爆发,而完全没有先例,因此很难提前预测、预警,一旦发生,往往令应对工作措手不及。显然,这两类事件的应对策略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从不确定性的角度来说,在网络舆情事件中,有一些事件由于影响因素少,因素之间的作用简单,事件的不确定性低;还有一些事件的影响因素多,因素之间作用复杂,事件的不确定高。事件的不确定性越高,可供选择的情景演变路线越多,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就越难,也越难做出有效的决策对其加以控制;而事件的不确定性越低,事件发展的趋势就越明朗,也就更容易准确预测并对其加以有力控制。这两类事件的应对策略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因此,根据这两个维度,又可以把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类: A类舆情事件,罕见性高且不确定性高。对于这一类事件,人类的认识极为有限。由于事件具有罕见性,其发生时往往没有任何预兆,决策主体也没有任何心理准备或心理准备不足。同时,由于这类事件不确定性高,事件决策主体对事件的演变趋势所知甚少,加之没有先例可循,给应急决策带来困难。这类事件的典型代表是2008年初我国南方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B类舆情事件,罕见性低而不确定性高。这类突发事件虽然不确定性高,使得决策主体对其演变趋势把握不准,但由于发生频次比较高,对其发生、发展规律有一定认识,且有先前的处置经验可供借鉴,因此,这类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难度低于第一类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难度。这类事件的典型代表是一些频发的自然灾害,如南方每年的水灾。

C类舆情事件,罕见性高但不确定性低。这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由于没有前兆,且无以往经验可供借鉴,因此会使决策主体感到无所适从。但由于这类事件不确定性低,使得决策主体很容易识别出其发生、发展规律,进而探寻出应对策略,因此,经过短期调整后,当决策主体对事件的认识进一步深入时,事件会得到有效处置。

D类舆情事件,罕见性低且不确定低。这类突发事件由于发生频次较高,且不确定性又低,因此,处置难度不高。典型代表是煤矿企业发生的瓦斯爆炸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的特征

(一)突发性强

重大突发事件的爆发往往出人意料,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和突然性,这也是其最根本的属性。事件一旦爆发,就呈现出快速蔓延、难以对其控制和遏制之势。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可防备的突发性,重大突发事件往往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冲击。

(二)破坏性大

多数重大突发事件都会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平衡,对利益相关者产生极大的危害。重大突发事件的后果往往在不同程度上威胁着社会公共秩序,对公共环境、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甚至国家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和破坏。如果应对和处置不当,还会严重影响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引起社会系统的震荡。

(三)牵连面广

重大突发事件往往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一是同质牵连,如与危机具有相同或类似品质的人、事或产品会受到牵连;二是因果牵连,如一些危机导致另一些危机爆发;三是扩散牵连,如由于危机造成的心理恐慌,使得危机被人为扩散到本不存在危机的领域。这种牵连性在自然类突发事件中,表现为各种次生灾害;而在社会类突发事件中,则表现为各种社会矛盾。这种牵连影响往往涉及社会各方面利益,对社会各层面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节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传播的特点

一、网络舆情发展迅猛,社交媒体作用明显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和视频网站等平台,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信息越来越能够以接近直播的形式呈现,以极快的速度和极宽的覆盖被公众获取,这种传播的即时性使得高度互动成为可能。它以独特的开放性和匿名性,推动参与人群愈加广泛,舆情爆发也更为迅猛。在近年来的多起重大突发事件中,大众媒体的报道角度、议程设置一度都来自社交媒体平台的讨论,其在舆情引导的时效性和主动权上逐渐失去优势。同时,信息发布具有明显的自发性,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社会之间能够出现更多互动,人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表达的主体,抢占了舆论引导先机。

“723甬温线特大动车事故”中,就在事故发生4分钟后的20点38分,车内乘客“袁小芫”发出第一条消息,称“D301在温州出事了,突然紧急停车了,有很强烈的撞击”。20点47分,车内乘客“羊圈圈羊”发出第一条求助微博,转发突破10万次,两小时后该乘客获救。事发2小时后,新浪微博网民发布消息号召献血,上千名微博网民前往血站,网民“yaoyaosz”发布的血站现场照片转发超过10万次。

社交媒体在发挥即时性和互动性特点的同时,也助推了网上质疑声音的扩散。有报告指出,对动车追尾事件的负面评论在网上占压倒性优势,网民质疑主要集中在事故发生原因、救援措施、伤亡人数与善后、列车残骸处理、中国高铁安全、铁道部、铁道部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表现等8大方面、41点。网民从质疑、不信任再到不理智的谴责和愤怒声讨,舆论环境逐渐失序。

二、网络谣言容易泛滥

互联网舆情繁杂,尤其是现实社会各种矛盾往往使网民的情绪带有倾向性,在突发事件中,弱者利益容易受损,网民极易受非理性情绪感染。此外,在互联网虚拟世界中,网民以匿名身份出现,削弱了虚假信息传播者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客观上造成谣言更易产生和传播。在网络上,谣言一旦形成规模,经过意见领袖的传播和网络水军的炒作,就容易操纵网络民意,成为激化社会矛盾的催化剂。在突发事件中,谣言往往制造恐慌,给政府对舆情的引导增加了难度,也加大了对信息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甄别的难度。

如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地区突发9.0级大地震后,位于本州岛的核电站发生爆炸并出现核泄漏。由于外界盛传“服用碘盐可抵抗核辐射”以及“此后一段时间内生产出来的盐将受到核污染”等信息,引发我国民众大量抢购和囤积碘盐。学者认为,在大地震这样的极端事件发生后,恐慌心态往往导致人们更倾向于负面信息。而类似于抢盐的非理智从众行为,也被社会心理学称为“社会惊遁”现象。这使得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谣言更容易传播且更容易对社会造成破坏性危害。但如果政府抓住机会,处理得当,决策过程透明,信息发布及时,就能够开展生动的“公民教育课”,增加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感。

三、舆情存在衍生和反弹隐患 由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处于消退状态的网络舆情很可能结合新的刺激性信息而产生新的变异,导致新一轮舆情信息的快速传播。同时,突发事件发生后,传统媒体进行议程设置所营造的舆论环境经受考验,在巨大的公众心理落差下,容易出现舆情反弹的情况,也对政府的监测工作带来挑战。

如2014年3月8日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发生后,相关消息不断披露,网络舆情也经历了多次起伏,特别是部分网民对马航方面处置工作以及相关各方协调机制的不满,被多次触发:事件发生后初期马航新闻发布会时间屡次变动导致网民批评马方“缺乏诚意”;3月24日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宣布“机上无人生还”,被网民指“搜索不充分不应急于宣布”;2015年1月,马方宣布MH370航班失事,并称将对乘客和机组人员做出赔偿,网上流传“接受赔偿将无法继续追责”的说法;2015年3月,马航发布有关事件的中期报告,又有网民对报告的有效信息含量和价值表示质疑这为我国带来了启示,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每个环节的信息公开与舆情处置,如果处理不当都可能引爆网络负面舆情,政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时必须做到环环相扣,步步严谨。

第三节 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的基本原则

一、及时准确

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高度关注,都希望第一时间获知相关的准确信息。如果此时政府不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有效地引导舆情,网上谣言就可能迅速传播扩散,误导公众甚至导致事态恶化。

及时准确是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首要原则。按此原则,政府应第一时间赶至事发现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制定对外口径,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第一时间设置传播议程,第一时间展开民意互动,抢占信息的“第一落点”,形成“首声效应”,引导舆论走向。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及稳定公众情绪,把握事态处置的话语权。

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应对处置中,政府不仅要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发声,在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中都应及时准确地回应舆论关切。在跟踪研判舆情的基础上,发现公众关注点的变化,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应。才能避免网上谣言的“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重大突发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保持稳定的主要话语解释者位置,这也体现出政府“舆论执政”的水平。

二、公开透明

美国知名记者艾维李曾指出,“坦率而公开地向报界和公众提供迅速而准确的消息是处理公共危机的关键”。英国危机管理专家迈克尔利杰斯特也强调过主动充分披露信息对危机管理的重要性:“现代组织正处于其活动透明度日益增加的时代里。若一个组织不能就其发生的危机与公众进行合适的沟通,不能告诉现代社会面对灾难局面它正在采取什么补救措施,不能表现出它对灾难事故的正确态度,则将无疑给组织的声誉带来致命损害,严重的甚至导致组织的消亡。”

无数事例证明,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中,政府能否顺利处置事件与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有很大相关性,透明度越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就越高,公众情绪就越稳定,事件处置也就越顺利。

在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发布各种有关突发事件的新闻信息,对于因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而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应重点公开。这些法律和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并使信息公开从理念走向现实,成为各级政府舆情应对的共识。

按照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之外,政府应将突发事件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原因、处置过程和结果等信息,根据其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通过相应的大众媒体公布,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在以往的案例中,有些地方官员因为担心“家丑外扬”而对媒体报道进行压制,但实际情况往往是事与愿违,一旦事件真相被揭出,不但没能达到保护形象的目的,反而使得公众对事件的关注程度和批评力度大于正常公布后应有的情况,对自身形象造成了更严重的损害。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政府只有以开放的心态改堵为疏,主动全面、多渠道高效率地将突发事件信息向公众发布,才能通过满足公众知情愿望,来压制谣言和负面舆论空间,赢得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当然,公开不等于无节制,透明不等于无秘密。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政府也应把握信息发布的度与量,在规范操作的空间内实现信息公开的积极效果。

三、规范有序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引导给予了高度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为政府做好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

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应对处置中,政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操作,树立较好的公信力;同时考虑到普通民众的心理认知,在公布事件进展和结论时注意对社会常识常理的回应。在合法性与合理性冲突的情况下,充分考虑网民的情绪化特点和心理承受底线,在不损害法律权威的情况下,通过对法律法规的灵活适用,理顺网民情绪。

具体来说,政府在舆情应对处置时的表态并不代表要迅速为事件定性定论,更不能借此压制舆论;在权威调查结果出炉前,应对事件原因、后果、责任等信息的发布持谨慎立场,避免轻率言行造成公众视听混乱,引发更大的舆情危机。首先,在进行定性定论时,应综合考虑实情和舆情,用词必须规范到位、合理合法,避免“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等超出常理的定性,避免触动网民“老不信”神经后又缺乏值得信服的合理解释。其次,应注意避免因不合理的法律或事实认定情况,如“广州许霆取款案”、“北京东城法院引《孝经》判决案”等引起舆论反弹。再次,对于不同于常理的事实情况,在发布信息时应力求以常人易于理解和接受的表述呈现,避免“越说越离奇”的情况。

四、科学适度

在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的应对处置中,政府应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坚持戒堵宣疏、科学适度的引导原则,以疏为主,因势利导。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开放的信息传播渠道有利于避免谣言和猜疑,但由于公众对突发事件的态度不同,利益受影响情况不一,看问题的角度有差异,可能会使舆情向不利于处置的方向发展。因为政府需要事先科学评估信息发布可能引起的各种社会反应,指定专业宣传部门及人员负责信息发布。

第二,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即使信息公开到位,也难免出现谣言苗头,因此应意识到,辟谣已成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中的“常态”。政府部门应在及时提供全面确凿的事件真相信息的同时,充分动员有说服力的各方力量,如相关领域专家、意见领袖、名人等有社会影响力的人员,通过多种渠道澄清谣言,降低负面影响。

第三,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特别是政府工作人员应在重视传播规律的基础上,把握好发言的尺度。首先,说话不要过于绝对。如在答记者问时发言应留有余地,以免授人以柄,陷入被动。其次,说话避免过度承诺。一旦承诺无法兑现,政府将面临更大的舆论压力,在舆情处置上付出更大的代价。

第四节 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

一、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处置的组织机制

(一)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一是建立应对处置领导体系。成立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预警领导小组和顾问团,作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参谋机构,把握全局,给相关处置部门提供整体行动方针,协调上下级或各部门的利益关系,及时大范围调集人财物,制定措施并监督执行。领导小组常设成员应来自宣传、公安、消防、卫生、安监等经常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部门。在事发后,可根据具体处置要求增加相应部门的人员。该小组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处置协调中心。该中心包括各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重要领域、系统宣传部门代表。机构中可吸收当地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在舆情应对中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也便于通过媒体渠道了解和掌握更为广泛的舆情。

(二)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

具体来说即是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如在舆情应对中,政府主要负责制定应急预案、方案和规定,汇总各方信息,联络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媒体记者管理,搜集舆情信息,制定舆论引导方案,对外发布信息;各职能部门负责搜集本部门与舆情应对相关的信息,并做好对媒体记者的接待工作,就本部门相关工作对舆情应对提出建议等。

(三)保障常态协调运作

一是建立顺畅的上下级沟通机制。日常建立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各部门能够迅速获取信息,建立密切的沟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掌握舆论应对的方向;加强对新闻单位的指导,明确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要求;以此保证把握全局,心中有数。

二是健全新闻联系人制度。在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或部门,建立新闻联系人制度便于随时联系;新闻联系人发生变动时及时进行通报;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中,做到有新闻发言人、有协调组织人、有稿件审核人等多节点分工合作。

二、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对策

信息发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手段。政府在选择信息发布方式时,应考虑媒体的特点、传播的范围和受众的心理等。政府发布信息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第一,发布政府公报,可用于登载法律、方针、政策、声明等各类政府文件;第二,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言人和媒体的交流互动,发布政府信息,解答公众问题;第三,发布新闻通稿,通过权威媒体向公众传播;第四,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并与网民在线交流等。

为了达到信息发布的效果,应考虑信息发布的时机、地点、人员、内容以及对象等。

一是选择合适的信息发布时机。政府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舆情的波及范围、舆情动向进行评价,对发布信息的最佳时机进行研究。如果事件性质比较严峻,引起全社会普遍讨论,此时不及时发布信息就可能导致谣言传播、公众情绪激化、社会混乱,就应第一时间及时公开信息。如果舆情波及范围有限,或是一些基本事实尚不清楚,此时大张旗鼓地发布消息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和猜测,就应谨慎处理,或在事件处置有一定进展时再行发布权威信息。

二是确定恰当的信息发布地点。以新闻发布会为例,发布的地点可以在突发事件的现场,突发事件附近适合办公或人群聚集的场所,或者在政府专门的新闻发布会场所。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会不同于一般的新闻发布会,地点的选择不一定对环境设施要求高,但应便于记者采访和发稿。根据国内外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成功案例来看,选择在事发地附近作为主要的发布地点,既能保证发布的时效性又能引起较高的关注度。但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客观选择。

三是选择称职的发布人员。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准备时间短,因此对信息发布人员的能力有较高要求,既要熟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又要有应对媒体的较高能力。被指定的信息发布人员应尽快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熟悉各环节情况,并与有关人员商讨要发布的信息。对一些涉及较多专业知识的突发事件,应邀请专家共同讨论,或出席发布会对专业问题提供更专业的解释。同时,统一信息发布的口径,严禁没有信息发布职权的部门和个人私自发布信息。

四是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把关。政府发布的信息要遵循“快讲事实,慎讲原因”的原则,对已查清的事实进行阐述。同时,发布的内容要抓住重点,不能长篇大论或是谈论与事件无关的内容,否则会引起公众的反感。

五是对信息发布对象进行适当选择。考虑到突发事件的性质、范围和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选择信息发布对象是高效率的方式。在对全国或国际有影响的突发事件上,应邀请中央主流媒体和外媒发布信息;在地方性的突发事件上,可以本地区的主流媒体为主进行发布。

三、建立完善政府工作人员的舆情素养培养机制

(一)有针对性地深化和普及舆情素养理论与技能教育 当下,正确掌握与媒体打交道的方法和技能,已成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官员从事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素养。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保持着以行政命令指导媒体行动的工作方法,在官员培养中也很少涉及对其媒体交往技能的重视。这也造成近年来发生多起由于官员在面对媒体时呈现出的“本能反应”引发的舆情事件。随着政务信息化水平不断发展,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对于官员的要求不断提高,科学系统地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官员的舆情素养已成为各级政府提高执政能力的当务之急。

政府工作人员的舆情素养背后涉及传播学、公共关系学和行政学等多个学科,培训中应注重从传播规律、宣传策划、形象塑造、事态处置、舆论研究等多个层面进行全方位提升。同时,针对政府管理对象和内容的变化,以及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进行培训内容的调整,将舆情素养纳入干部培训的固定课程,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应对舆论的基本能力。

(二)加强重大突发事件情景模拟培训

对于政府而言,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处置重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舆情素养的提升效果,最终也需要在实际与媒体打交道的实践过程中呈现。因此,有必要在日常状态下,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途径,帮助政府工作人员适应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与心理状态,体会舆情应对的重要性,掌握正确面对舆论的方法,学会与媒体沟通的技巧。

(三)将舆情素养纳入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内容

由于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效果影响巨大,一旦政府处置不当,可能对社会经济乃至人民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因此,为了提升舆情素养在各级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有必要将舆情素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考察内容的一环,增加领导干部与媒体交往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加其与媒体接触的机会,促使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经验。

四、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搜集分析与研判机制

(一)拓展舆情搜集渠道 建立基层舆情搜集渠道,在基层设置信息员和信息直报点,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线索的搜集和快速上报机制;建立媒体舆情搜集渠道,促使媒体在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线索和安排报道的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建立互联网、移动互联网、通信网的舆情搜集渠道,强化对新闻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短信的舆情监测能力,搜集网上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的线索,及时了解苗头性、倾向性信息。

(二)完善舆情分析与研判机制

突发事件与媒体应对范文第6篇

根据《月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的通知》要求,月湖区供销社将涉及本单位事项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对2010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我社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要地位,狠抓落实,成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形成了初步的应急预案体系和预警体系。预案体系和预警体系基本覆盖了供销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方面,保障安全和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2010年未发生涉及我社工作业务的突发公共事件,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总体应对工作及分析评估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我社今年进一步加强了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日益完善,为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应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做好应急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并在年内举行了地震应急、火灾逃生等安全事故处置等方面的演练活动。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对应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普法教育,并成立了应急指挥办公室。三是加大资金物资投入力度。总体来看,应急预案、队伍、资金、物资等准备工作的进一步加强,为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完善预防预警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及时排查可能影响供销工作的事件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的良好机制。二是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对我社工作职责内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及时向全社干部职工通报,做好防范和处置准备。三是认真落实防范措施。通过预防预警工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总体来看,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预测预警能力的有效提高,为及时制订实施相关防范措施提供了准确依据。

(四)扎实抓好宣教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反映处置能力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及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文件,平常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同时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时刻提高警惕,加强值班制度、排查制度,报送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制度并加大落实力度。为保证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理,我社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在重要会议召开、重大节日前后,实行分组值班制,并做到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不空岗。同时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手机24小时开通,有效地保证了信息网络畅通。值班人员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监控,遇到有劳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时,各有关人员按照分工各尽其责,坚决果断进行处置,从未延误。同时,我社还强化了报送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还要做好情况收集、登记和汇报工作。经过各级工作人员的努力,2010年,我单位没出现过任何劳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全社干部职工安全应急思想意识有待提高。

2、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措施还要进一步完善。

四、相关工作建议

1、加强全体干部职工供销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培训,加强思想意识,培养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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