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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集团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漫步者
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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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集团(精选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集团 第1篇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决定。

3、组织研究决定公司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保证监督安全资金的投入。

4、组织研究决定公司内部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

5、在紧急情况下对公司安全生产的抢险救灾做出决定,但事后要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董事会报告。

二、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改革、安全与发展和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主持公司的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

3、负责主持审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督促、落实、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拟定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参加董事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7、安排、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听取有关安全生产业务部门汇报安全情况,对消除事故隐患提出要求。

8、协调分管副总经理之间、业务部室之间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9、参加死亡事故的分析处理,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0、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对重大安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

1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指令和上级要求。

三、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管公司生产管理工作。

2、参加安全办公会议。

3、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目标管理负责。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召开隐患排查专题会议,研究决策生产重大问题。

4、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

5、听取分管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

6、研究分析重大隐患,提出防范措施及解决办法,督促分管单位、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7、参与编制公司或远景安全工作规划,督促检查公司安全工作规划的实施,以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管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8、坚持“三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隐患不生产,不落实措施不生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追查处理。

9、及时掌握生产现状,定期了解分管部门A、B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10、参加安全质量奖评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11、深入基层、井下调查研究,监督、检查、指导矿(厂、公司、分公司)的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2、监督检查并指导分管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

13、定期检查有关专业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14、定期检查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过地质构造带、老巷等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

15、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四、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分管公司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负责重大措施的审批,负责制定公司技术工作的发展方向、对策及措施。

2、参加安全办公会议。

3、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和安全目标管理负责,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召开隐患排查专题会议,研究、决策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5、听取分管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情况的汇报。

6、研究分析重大隐患,提出防范措施及解决办法,督促分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7、组织编制公司或远景安全工作规划,督促检查公司安全工作规划的实施,以及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管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安全技措工程的实施。

8、坚持“三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隐患不生产,不落实措施不生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格事故追查处理。

9、及时掌握技术管理现状,定期了解A、B级事故隐患,提出加强技术管理工作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技术管理工作。

10、参加安全质量奖评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11、深入基层、井下调查研究,监督、检查、指导矿(厂、公司、分公司)的技术工作,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2、监督检查并指导分管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

13、定期检查各类事故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

14、布置技术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五、工程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生产技术部分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2、对顶板管理、火药放炮、防治水、洗选加工负责。

3、参加安全质量检查、督促整改不安全因素。

4、对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5、认真执行技术政策,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确保采掘正常衔接。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装备水平,改善劳动条件。

6、组织研究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方式,优化支护参数,搞好支护改革。

7、参加业务保安范围内的事故追查与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8、抓好本业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9、搞好雨季“三防”(防治水、防排水、防雷电)工作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10、参与安全技术工程的设计、改造方案的制定审批工作。(二)、生产管理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3、对安全技术工程的设计、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4、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改善劳动条件。

5、监督检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

6、参加安全质量的检查。

7、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事故单位提出防范类似事故的防范措施。

8、发生重大事故时,从业务保安角度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提供技术资料。

9、组织建立健全本业务保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制度。

10、组织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三)、生产管理部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2、对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工程的设计、改造方案的制定负分管责任。

3、协助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改善劳动条件。

4、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

5、参加安全质量检查、督促整改不安全因素。

6、根据主任安排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7、协助制定保障安全生产的标准或细则。

8、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协助制定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

(四)生产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室的技术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3、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4、参加安全技术工程的设计、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批。

5、协助组织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改善劳动条件。

6、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抢救,并提供技术资料,协助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六、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常务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监察局的管理和驻矿(公司)安全监察处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

2、参加安全办公会议。

3、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公司所属矿(厂、公司、分公司)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本部门的安全目标管理及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5、监督检查矿井质量等级的评定和安全质量奖励金的兑付。

6、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和安全技术或远景规划。监督检查公司所属矿(厂、公司、分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它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协助事故单位提出预防类似事故的措施。

8、负责拟订区队长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督促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

10、牵头组织安监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其它形式的安全监察活动。

11、定期召开驻矿(公司)安监处及本部的业务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12、支持青安岗员、群监员、协管员、安监(检)员的工作。

13、及时掌握安监队伍动态,定期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政治及业务学习。

14、经常深入基层、井下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二)安监局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公司所属矿(厂、公司、分公司)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加安全办公会议。

3、协助常务副局长抓好现场安全监察工作。

4、监督检查公司所属矿(厂、公司、分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它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参加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和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协助事故单位提出预防类似事故的措施。

6、定期检查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

7、参加安监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其它形式的安全监察活动。

8、定期抽查安全技措工程的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支持青安岗员、群监员、安监(检)员、协管员的工作。

10、经常深入基层、井下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公司所属矿(厂、公司、分公司)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加安全办公会议。

3、参与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重大措施的审批,协助常务副局长抓好技术监察工作。

4、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协助事故单位提出预防类似事故的措施。

5、监督检查公司所属矿(厂、公司、分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它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指导各驻矿(公司)安监处的技术监察工作。

7、定期检查各矿(公司)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经常深入基层、井下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加公司召开的有关安全办公会议,认真执行公司领导安排的业务保安工作。

2、编制财务预算首先满足安全技措、安全装备等安全生产方面所需费用。

3、按照资金平衡会的决议,优先保证“一通三防”、安全技措等各项安全所需资金的拨付,并掌握和落实基层单位安全资金的使用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国债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5、及时审批、拨付公司安全质量奖励资金。

6、定期检查矿(厂、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安全生产责任制集团 第2篇

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在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工会工作,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和职责主要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参与修订(编)、审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审查分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民主管理

3.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4.组织听取基层职工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意见或建议。

5.参加党委会或相关会议,就涉及安全生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6.参与制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参与审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5年规划、安全生产技术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7.组织或督促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提案。

三、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民主监督

8.指导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视,群监员、协安员安全督查活动。

9.每季度下井或深入矿(厂)安全调研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组织1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

四、组织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 10.监督《劳动合同法》执行情况。

11.指导工会依法开展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健康 权益等工作。

12.组织检查安全生产企务公开工作。

五、协助抓好组织保障工作

13.参与研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选聘、任免。14.领导集团公司安全群监协管队伍建设工作。

六、参与事故救援、处理工作

15.参与或督促核查群众举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16.参与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抢险救援,协调善后处理工作。

七、参与考核安全生产工作

17.参与对子(分)公司、矿(厂)党委目标考核工作,坚持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安全生产责任制集团 第3篇

坚持以质取胜、追求卓越, 双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三十年的时间, 从一个资不抵债、濒临倒闭的小型肉联厂, 发展为“开创中国肉类品牌”的中国知名肉类加工企业。双汇现在拥有100多家子公司、12万名员工、800多亿元资产, 生产基地遍布亚欧美三大洲十几个国家。

伴随着日渐增大的名气, 日渐扩张的规模, 日渐增长的产值, 双汇产品的质量, 更加追求卓越, 追求高品质。用他们的话来说, 就是“产品质量无小事, 食品安全大如天”。在双汇人的眼里, “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高于一切, 双汇品牌形象和信誉高于一切。”他们把食品安全管理融入到整个产业链, 实现了肉品质量的全程控制, 提高了肉类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

按标准做事, 用制度保质量

早在二十年前, 双汇就引入了系统管理理念和先进质量体系, 建立了一整套质量保证体系, 完善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通过了ISO9000、ISO14001、ISO22000和HACCP认证, 并先后通过了对日本、新加坡等国的出口认证, 双汇的质量信誉和品牌价值得以不断提高。同时, 双汇把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化技术应用到供、产、运、销各环节, 不断完善质量和食品安全内控体系。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由于国内肉类市场放开了生猪屠宰, 一些不法商贩利欲熏心, 以假乱真, 以次充好, 导致病猪肉、注水肉、劣质肉充斥市场, 国内一度出现了食肉恐慌。1999年起, 伴随着双汇连锁店在全国各地的陆续开业, “双汇放心肉”以健康新理念全面上市。该产品“冷链生产、冷链运输、冷链销售”的标准是双汇质量管理的体现, 成为肉类加工产品升级换代的标志之一。双汇之所以把他们推出的肉叫做“放心肉”, 不是喊口号喊出来的, 是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做后盾的。他们在企业内部全面实施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 组建起一支200多人的专职质量检验队伍, 从原辅材料采购开始, 到产品出厂设立50多个质量控制点, 实施质量“一票否决权”。质量是品牌的基础, 品牌是质量的结晶。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双汇先后投入40多亿元, 从发达国家引进一流的技术和设备4000多台套, 进行传统肉类工业的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 提高工业化水平, 保证了肉类产品的高品质高质量。

双汇根据企业实际, 制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形成了公司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化》, 并根据标准的变化实施动态管理。对新进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培训, 每年对在岗职工均要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 同时通过创办《食品安全月刊》等内部刊物、举办食品安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向员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信息, 使员工知法、懂法, 依法操作。

靠过硬的产品质量重拾消费者信任

2011年3·15事件发生后, 双汇人坦诚以对, 迅速行动, 坚持“铁腕抓质量、铁心保安全”, 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构建起全链条的食品安全管控体系。他们强化源头治理, 实行进厂原料批批检测, 将食品安全管控向上游延伸;完善内控体系, 把好生产加工关;严格检验检疫, 配置800多人的质检队伍分布在生产各工序、各岗位, 实行生猪在线头头检验, 肉制品出厂批批检查, 确保产品100%合格;做好销售服务, 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全国的冷链销售配送网络, 确保客户满意;开放式办厂, 邀请广大消费者、媒体和政府走进工厂参观指导, 并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签署协议, 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质量服务监督机构,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 坚持每年举办“3·15”食品安全教育日活动, 让广大职工牢记3·15事件。双汇人通过3·15事件, 反躬自省, 严格审核每一个质量把关的关键点, 对质量安全的追求, 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市场是严峻而不留情面的, 市场又是给真正纠错者以机会的, 在公平的市场机制下, 双汇人挺了过来, 并从此事件中取得了保证质量的真经, 使双汇产品质量的控制更加有效, 也使双汇品牌更加具有含金量。

专业化的组织架构保障食安管理效果

在双汇集团, 品质管理中心一直有着双汇的“黄埔军校”之美誉。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的核心机构, 品质管理中心每个品管员的招聘和培养都有着严格的标准。他们必须接受过食品检验专业的培训, 并对企业的生产加工流程了如指掌。在平时的工作中, 他们时刻以一名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确保每一个产品放心出厂。三十年来, 他们以“铁腕抓质量、铁心保安全, 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为总体要求, 采取“预防风险、动态管控、全程覆盖”相结合的原则, 尽职尽责, 当好食品安全的把关者。

自2011年开始, 双汇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和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食品安全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 其在下属的各个项目公司成立有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委员会, 负责食品安全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主要对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督促改进。在公司的监事会设立了稽查中心和审计中心两个专职监督部门, 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和运行实施全方位监督。

同时, 企业积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由一名副总裁直接管理企业质量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品质管理中心, 负责企业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控制, 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进行检查把关, 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权。

以上组织治理机构的优化, 实现了管理权与监督权的有效分离, 更能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培育企业诚信文化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双汇把诚信体系建设与企业的发展愿景、管理文化有机结合起来, 确立了“开创中国肉类品牌, 促进中国肉类产业升级”企业使命和“做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肉类供应商”的企业愿景, 制定了“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高于一切, 双汇品牌形象与信誉高于一切”的质量方针, 形成了“诚信立企, 德行天下”的企业文化, 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与诚信体系建设的高度统一。

2013年, 双汇董事长万隆提出了企业发展要由“速度效益型”向“安全规模型”转变, 对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控制提出了“铁腕抓质量, 铁心保安全”的管理理念, 严把产品质量, 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通过把控源头、严管生产、控制出口等有效措施, 确保了质量安全, 全年实现食品安全零事故。

企业制定了《双汇诚信守则》, 作为“诚信立企, 德行天下”企业文化的纲领性文件, 作为全体人员的职业操守红线, 为全体干部员工提供诚信行为准则, 杜绝一切失信行为, 用实际行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美味的产品。

强化源头治理管控加工过程做好售后服务

双汇严把源头质量观, 从供货商着手加强管理。他们对供应商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的供应商审核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另一方面为验证供应商自身质量管理体系、硬件设施等方面的管理能力及其上游供应商的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供应商审核小组对其实施现场评审, 促使质量、食品安全管理关口前移。

企业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及每一种物资的内控质量标准、检验规程, 对购进物资实施常规监测与风险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监测购进物资质量, 保障购进物资安全。对供货量大的客户, 由公司派驻品管、技术人员实施驻厂检验, 从源头控制风险。

他们还建立了黑名单制度, 对供应质量差、改进效果不明显的供货商, 实施停调或取消供货资格制度, 促进供货商改进质量;对于弄虚作假等不诚信供货商, 坚决取消供货资格, 永不合作。

在质量合格的产品进入加工环节后, 企业在产品生产的每个阶段都制定有严谨的工艺规程、严格的操作规程, 生产环节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生产和操作。在生产过程中, 设立了质量检验监督岗位, 900多名品管人员对生产各环节的操作进行抽查验证, 特别是对关键控制点定时监控, 确保符合标准要求。在生产现场的关键工序, 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 对生产操作进行实时监控, 实现关键环节监控的全覆盖、无盲区。

双汇建立了严格的产品放行制度, 产品感官质量检验合格方能送样检测。产品检测合格的结果上传库房的信息化自动控制系统后方能发货, 结果未出或检测结果不合格, 库房无法实现发货。同时企业还建立了有效的产品批次追溯管理制度, 实现产品可追溯。

在销售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管理方面, 双汇坚持维护消费者利益。企业分布在全国的销售分公司和双汇业务人员, 时刻对产品销售进行监控和管理, 同时为加强产品终端销售管理, 促进质量管理链的衔接。品管中心的市场督导小组不定时对市场进行督导检查, 做好产品流通过程中监督, 确保销售环节按照规范进行储存、运输、上架检查及理货, 及时挑出质量瑕疵产品, 保证销售过程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企业以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和400投诉咨询热线, 建立通畅的售后信息反馈渠道, 市场服务中心和公关宣传中心两部门专做售后服务和媒体沟通, 确保市场及消费者反馈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企业建有完善的应急响应制度和召回程序, 一旦出现潜在食品安全问题, 能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 将食品安全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以质量取胜走国际化道路

1994年1月, 华懋集团掌门人龚如心女士与漯河肉联厂达成合资协议, 投入资金1.27亿元, 共同组建了华懋双汇实业 (集团) 有限公司。与香港华懋集团的合资, 不仅为双汇集团引进了资金, 也为双汇集团与世界经济接轨、实现“世界拥有双汇、双汇走向世界”迈开了坚实的步伐。二十年来, 双汇集团共吸引9个国家和地区20多家外商参与双汇投资, 引进资金1亿多元。

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当年立下了豪言壮语:“一把杀猪刀, 要杀出国际水平;不带一分钱, 也能走向全世界。”如今, 在双汇并购美国肉类加工企业史密斯菲尔德后, 当年的豪言壮语成为不争的事实。

2013年9月26日, 双汇成功并购美国最大的猪肉加工企业史密斯菲尔德, 由此, 双汇实现了向全球知名猪肉加工企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成功收购史密斯菲尔德后, 双汇国际化进程加快, 也对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此, 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胸有成竹:“双汇成为国际化大企业以后, 企业发展到哪里, 食品安全就会做到哪里。这种责任重于泰山, 不允许有一丝马虎。‘铁腕抓质量, 铁心保安全’, 这是我们企业长期的战略方针。”在今年的双汇集团“3·15食品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中, 万隆向消费者代表再次表明了双汇集团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加速国际化战略布局的决心和信心。

大唐集团:责任催生速度 第4篇

远看大唐集团的办公楼,最有特色的是楼顶高高矗立的火红的大唐标识。它由汉字小篆体“大唐”二字融合而成,这在大都以字母组合作为公司标识的金融街上,特别与众不同,显示出其独特的中国风韵。标识图案形似中国古代的大钟,端庄沉稳,方正中带着圆润,古意盎然。细看,“大”字出头,在整个图案的正上方突破了方形框架,笔画端庄又蓄势浑厚,给人以无限想象的空间。这个传统气息浓厚的标识,配上同样字形稳健而色彩热烈的“中国大唐集团”六个大字,出现在气势恢宏的现代化的大楼上,令人不得不赞叹:好个匠心独具的设计!

走进这座建筑,大堂内是米黄色贴面,两侧分别是飞天和长城的浮雕,中间悬挂着与“中国结”一脉相承的红色“大唐结”,迎面是被称为“大唐牡丹”的漆雕,四周则是现代化电厂的模型,室内的景观如同外观给我们的感觉:传统与现代兼具,二者各得其所,却又相得益彰。

一路走来,我们好奇之心越来越强烈:掌舵这个既传统又现代的中央企业的人会是什么样子呢?终于走进了翟若愚总经理的办公室。与想象中的一样,翟总给我们的第一印象是儒雅睿智。与翟总细谈后,更发现他视野开阔,思维敏捷,观念趋前,谈吐稳健。

通过对翟总的访谈及这些天来对大唐的深入采访,我们对大唐集团的整体印象越来越鲜明,那就是:年轻、传统而又现代。大唐集团组建仅五年,三年完成创业,四年实现规模和效益翻番,创造了令人瞩目的“大唐速度”,其发展势头正如大唐标识给人的感觉——红红火火,蒸蒸日上,可谓年轻;大唐一直致力于从中国本土文化中吸取精髓,倡导上下同心,内外和谐,如今盛世文化的韵味已然十足,可谓传统;大唐从组建伊始,就按照现代公司制企业的标准运作,制定战略,建立机制体制,力求规范和高效,可谓现代。

我们曾就此向翟总求证,翟总用微笑代表认可——大唐集团在5年的时间里,创造了中国电力行业的一个又一个奇迹,走上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公司取名“大唐”,不仅仅是名字上的翻版,而是表明大唐要做一家有文化底蕴的公司,如今大唐的“同心文化”已然成型;大唐集团从诞生之日起,就把成为世界一流能源集团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目前正处在发展战略的第二阶段,目标是确保2010年进入世界500强。

得知我们此次采访的主题是大唐集团的企业社会责任,翟若愚总经理显得很兴奋:你们抓住了大唐集团发展的主线!大唐集团在5年时间里始终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正是因为我们始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实现永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自觉地把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的战略、文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全力推进企业的优化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和共同发展。公司创造的“大唐速度”远远超越了“快”这一“量”的含义,还包含“好”这一“质”的内蕴,而“大唐速度”正是由“大唐责任”催生而出。

6月20日,大唐集团发布了2007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这是大唐集团第二次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去年,大唐集团首次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成为第9家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中央企业。

大唐集团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风格和发布的方式,也体现了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特点。报告封面是国画写意的大唐牡丹,华贵而热烈,内文中数次出现的中国经典古语寓意深远,报告结构严谨、数据精确,分析严密;报告发布采用全国各地二、三级企业同步视频发布的形式,务实高效。大唐集团自身的发展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都寻找到了中国传统文化与企业现代文明相呼应之路——大唐之路。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领导、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 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分解,全面落实到相关管理人员,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要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本质安全化建设推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危害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理念融入日常安全管理,严格履职,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业务部门。各单位(含承包商)要制定本单位职能部门、区队(车间)、班组及各岗位(含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企业标准要素要求融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中。

第二章 管理层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 董事长安全管理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规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四)监督综合管理体系运行,并为体系运行提供资源支持。

(五)定期组织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政府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 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党委书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董事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参与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和分管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分管范围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六)督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七)参与、监督分管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第九条 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对公司安全管理作出承诺,签发公司安全管理方针。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四)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安技措项目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分管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七)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组织Ⅰ类重大隐患的认定和整改方案的制定,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

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主持体系管理评审,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绩效。第十条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和分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生产过程中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四)监督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五)监督指导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促进现场安全管理。

(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一条 分管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机电副总经理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机电业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四)组织机电设备及运行的隐患排查,监督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五)组织召开机电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机电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在保证安全前提条件下组织生产。

(六)组织机电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七)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 分管基建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项目审查、立项、设计和建设全过程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

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四)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五)督导承包商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监督承包商安全协议的签订和责任落实,组织承包商安全管理绩效评价。

(六)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者,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监督两级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划、目标、管理方案及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协助董事长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和治理方案;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听取有关单位、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

(五)督导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监督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持续改进风险预控管理。

(六)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协助总经理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督导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督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第十四条 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总工程师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发展规划。

(三)督导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在设计、施工、科研、技术改造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规。

(四)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组织审查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过程的危险源辨识及安全技术措施。

(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指导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八)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九)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 分管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经营副总经理承担安全投入资金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制定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二)负责审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预算,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所需经费的提取,并监督专款专用。

(三)负责员工工伤、意外保险费用落实工作和安全奖惩兑现。

(四)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参与体系管理评审,落实纠正预防措施所需资金,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六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管理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其他工作的公司领导对分管范

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要求的落实。

(四)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六)组织分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九)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助理级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公司助理级领导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分管领导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协助分管领导落实业务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要求。

(四)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六)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分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管理部门(含具有管理职能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安全管理职责的分解落实。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负责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并持续跟进。

(四)参与公司组织的业务相关的安全检查和生产事故调查。

(五)负责组织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

合规性进行评价。

(六)向本部门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七)参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持续改进风险预控管理。对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组织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章 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 安监局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拟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划、目标、管理方案及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二)负责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策划、改进指导工作。

(三)负责安全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文化管理工作。

(四)负责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与完善工作,负责矿山救护消防管理。

(五)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六)监督检查各单位及承包商安全生产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的落实。

(七)负责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日常、定期检查评价及安全绩效考核工作,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八)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单位、承包商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负责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跟踪督办工作。定期汇总公司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并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负责编制公司消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消防技术标准和检查标准,并监督检查与考核。

(十一)监督检查安技措项目的落实情况。参与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审查工作。

(十二)组织、参与应急救援演练,监督各单位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制定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事故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十四)组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评价,参与体系管理评审,持续改进风险预控管理。

(十五)向全公司所属单位及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六)负责与政府监管部门、神华集团、相关方及公司内部进行有关安全健康的信息交流,保留信息落实、反馈记录。

(十七)负责公司安全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及改进工作。(十八)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十九)对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二十)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第二十条 生产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生产技术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采掘设计、采掘接续方案的审核,从源头控制安全风险。

(四)负责业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系统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组织开展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理工作。

(五)负责生产技术管理中重大隐患的查处和整改跟踪。定期梳理顶板、防治水等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做到提前预控。

(六)负责采掘、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和分管业务的作业许可管理工作。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组织开展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负责全公司井田范围内地物管理和周边煤矿监察,防范外来安全风险。

(九)负责公司顶板、井下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参与业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负责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促进危险源管控。

(十一)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二)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二十一条 机电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机电业务保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机电设备配置、机电设备配套方案审核,从源头控制安全风险。

(四)负责业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系统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组织开展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机电设备采购、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以及拆除报废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六)负责供应商安全资质审核及履约评价。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的查处和整改跟踪。定期

梳理公司供用电系统、供排水系统、煤矿主辅运输系统、压风系统和煤矿采掘、通风、瓦斯抽放、注浆注氮设备等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做到提前预控。

(九)组织开展业务范围内的机电安全检查。负责监督检查操作规程、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

(十)负责公司防雷工作和分管业务作业许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物资供应、供用电、信息和设备运行、维修业务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公司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应急抢险救援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参与业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三)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四)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五)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通风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一通三防”及安全监控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考核办法、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机通风系统设计和通风设施设置方案的审核,从

源头控制安全风险。

(四)负责业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系统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组织开展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理工作。

(五)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六)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的查处和整改跟踪。定期梳理公司“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监测监控等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做到提前预控。

(七)负责公司“一通三防”、监测监控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分管业务的作业许可管理工作。

(八)依据安全生产法规,优化煤矿“一通三防”系统,并监督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实现通风系统的本质安全化。

(九)负责对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监控各系统及通风仪器仪表、自救器的使用、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落实整改。

(十)负责与地方检验机构、技术监督机构等单位协调联系,组织各矿井“一通三防”及安全监控技术相关的核定、鉴定、测试等工作。

(十一)负责矿井通风业务考核工作。组织开展通风业务专项检查,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

(十二)负责“一通三防”非人身伤害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一通三防”人身伤害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参与编制公司“一通三防”、安全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高瓦斯矿井中、长期瓦斯治理计划和措施的审查;指导各矿井制定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治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四)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五)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二十三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工程建设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组织审查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安全专篇。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委托、合同的签订、程序性业务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的报批、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督促落实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四)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从源头控制安全风险。

(五)负责业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系统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六)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

性进行评价。

(七)负责工程建设施工中重大隐患的查处和整改跟踪。定期梳理工程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做到提前预控。

(八)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和本部门委托的专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分管业务的作业许可管理工作。

(九)在安排布置基建任务的同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十)负责承包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应用推广和运行监督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一)负责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承包商资质、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抵押金交纳、事故管理等工作,组织承包商履约评价。

(十二)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检查,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生产事故调查。

(十三)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四)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总调度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调度业务保安管理制度。指导调度系统业务保安建设工作。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业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系统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定期梳理冬、夏季“三防”等业务方面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做到提前预控。

(四)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责分管业务的作业许可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公司冬、夏季三防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负责应急值守工作,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统一调度救援力量参加应急救援,传达各项应急指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负责地方事故救援的联络协调工作。

(六)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的监控及异常情况的处置工作。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组织开展调度业务专项检查,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生产事故调查。

(九)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一)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企业管理制度。审核公司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协调性。

(二)负责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方案设计、管理方针、部门职责的拟定。

(三)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对安全管理目标、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及时组织调整。

(四)策划公司管理评审,组织公司内部审核,协调配合体系外审,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跟踪落实,对制定和实施的预防与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五)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六)负责公司安全绩效管理考核奖罚兑现。

(七)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八)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九)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规划发展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公司工作计划、目标和管理方案。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四)对公共关系部提报的地质灾害评价报告计划进行审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地质灾害评价报告。

(五)组织编制各类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落实基建项目建设初期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

(九)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一)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

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全公司岗位设计、能力需求分析和岗位任职标准的制定。负责岗位定编定员和人员招聘、录用、配置工作。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劳动纠纷的处理。

(四)负责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教育培训中心和各单位的培训工作,督促落实矿长(厂长)、区队长(车间主任)、班组长和重点岗位、重点工种的培训。

(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职工工伤和职业病等伤残等级鉴定工作,以及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六)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七)组织开展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检查,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生产事故调查。

(八)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九)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一)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财务管理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安技措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安全保证金的交纳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罚款和安全奖励资金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七)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八)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九)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二十九条 董事长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政策和安全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制定。

(三)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四)负责董事长信箱的管理工作,协调公司解决安全生产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相关事项。

(五)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

性进行评价。

(六)负责公司宣传管理、舆情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和谐发展。

(七)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八)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九)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条 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讲话、指示、规定、办法及时下达上报。负责内、外部信息交流及相关信息的处理。

(四)负责公司级安全会议的组织、纪要发布和相关决定事项的督办。

(五)督查催办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公司安全生产的决策、决议的贯彻落实。

(六)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八)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九)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一条 党建工作部(企业文化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三违”活动和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职责履行情况。

(六)负责做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

(九)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一)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二)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第三十二条 工会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群众安全工作,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监督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和员工体检工作。

(五)参与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安康杯”竞赛活动。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九)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一)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 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法律事务活动。

(四)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法规的识别和合规性评价。

(五)负责矿权维护与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法律事务工作。

(六)负责公司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七)参与公司生产事故调查。

(八)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九)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四条 公共关系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涉及煤矿安全开采的土地征用、报批以及证件办

理等工作,参与土地复垦治理验收工作。

(四)协调解决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的塌陷补偿、搬迁工作和周边矿井越界开采、盗采问题。

(五)参与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验收。

(六)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七)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八)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九)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五条 内控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组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安全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概(预)算、组织实施、现场管理、单位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管理相关内容及落实进行审计。

(五)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

性进行评价。

(六)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七)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八)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六条 纪检监察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督察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统计政策、标准规范和两级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五)监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安全生产问责制的落实情况。对在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六)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七)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八)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七条 治安保卫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公司辖区内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四)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五)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六)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七)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八条 其他具有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业务范围内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根据本部门、单位的管理职责,做好业务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五)向本部门、单位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六)负责本部门、单位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七)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对不履行本职责的,按照《神东煤炭集团管理人员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造成事故的,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 公司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如有与本责任制不符之处,按照本责任制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集团 第6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六条 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 “党政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 “一岗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 各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 各企业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

责任界面划分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界面划分,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 各企业职能(业务)部门承担其职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是全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接受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领导、监管,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使领导、监管责任,对基层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指导、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考核落实情况;

(二)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监督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分解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安全生产;监督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制定生产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及时发布生产安全管理信息,指导各企业开展信息交流;

(五)监督分子公司、直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六)编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管理制度,监督集团公司系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先培训后上岗;监督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

(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要求,制定集团公司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召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存在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九)监督各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评价)、重大危险源管理、可靠性、技术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完善制度,培训队伍,构建管理体系,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构建隐患识别、评估和防控、治理体系,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十一)监督分子公司、直属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确保其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十二)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三)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分子公司、直属企业是集团公司的二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并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一)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落实情况;

(二)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本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制定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生产信息管理网络,及时发布生产运行管理信息,指导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开展信息交流;

(五)监督本公司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六)制定本公司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及公司本部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监督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先培训后上岗;负责监督所管理和所属企业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

(七)监督本公司落实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要求;

(八)组织召开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九)负责组织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评价)、重大危险源管理、设备可靠性、技术监控管理、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十)组织开展所管理和所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隐患督促整改,并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十一)对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其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健康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监督、指导、协调新建、扩建工程做好生产准备工作;

(十二)负责审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机组(A、B、C、D级)或装置检修计划或设备定检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监督更新改造项目的按期完成。负责制定所管理和所属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资金管理制度,优先安排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实施及资金使用;

(十三)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本公司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四)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基层企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直接责任。

(一)落实执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完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范等;

(二)根据上级公司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职能;充分发挥三级安全监督网的作用;实现安全生产“四级控制”;

(四)利用集团公司和本企业生产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化、信息化;

(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制定并落实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先培训后上岗培训;

(七)落实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要求,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保证“两措计划”的落实;

(八)组织召开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基建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九)建立技术监控网络,开展可靠性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水平;

(十)建立外包工程和所属多种经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外包工程和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

(十一)开展生产、基建的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对查评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工作;

(十二)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措施,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十三)组织开展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四)加强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五)做好机组(装置)检修、技术改造、设备定检、设备维护和日常消缺等工作;

(十六)强化基建项目的技术选择、设备选型、设备监造、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的管理,保证基建工程质量管理;

(十七)坚持项目法人和施工企业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负责新建、扩建工程生产准备工作;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八)及时、如实向上级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企业人身、设备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本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制定整改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工作,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十九)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提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各企业与相关方安全生产责任界面划分

(一)对于接受委托管理的参股企业,或代管与集团公司无资产关系的企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执行。

(二)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特许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责任,并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对环保特许经营企业,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双方承担的责任,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

编制程序与内容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程序

(一)成立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编制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工作方案;

(二)编制小组依据人力资源部门明确的企业岗位设置,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编制工作;

(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经逐级审核后,上报编制小组,编制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汇总后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审核,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审核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本企业安委会讨论审定后,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以正式文件发布。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内容

(一)本岗位涉及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

(二)本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参与以及监督检查等安全生产职责的具体内容;

(三)本岗位负责管控的安全风险与防范措施;

(四)党、政领导班子各成员应负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应做到简明、具体、实用,可操作性强,上下配套、逐级衔接、不留空白,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少每三年修编一次。当组织机构、业务领域、生产规模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组织进行完善和修订。

第五章

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奖惩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集团公司系统内部考核上,上级公司为下级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对有下列情形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不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的;

(二)安全生产长期不稳定,集团公司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和整改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未解决,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

(三)安全风险控制评估、重大危险源评估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反映出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风险高易诱发事故发生的;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形成长效机制,重大隐患未得到消除或有效控制的;

(五)基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混乱,基建安全专项检查问题突出,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的;

(六)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应急预案存在严重缺陷并未按要求整改的;

(七)同类生产安全事故重复发生的;

(八)集团公司认定应约谈的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事件。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约谈的办法由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监督责任和现场管理责任,并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要求,对事故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违反法律或构成犯罪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有下列行为或事项的,即使无后果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发生事故的从重处罚。

(一)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被责令限期改正事项,逾期未改的;

(二)对《安全生产监管意见书》、《安全生产限期整改通知书》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被集团公司挂牌督办的;

(四)集团公司通过其他方式正式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没有落实的。

第二十六条 外包工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按照事故调查结论和责任的划分对外包工程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业主单位承担责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 各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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