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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作业安全规程
来源:莲生三十二
作者:开心麻花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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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作业安全规程(精选6篇)

采石场作业安全规程 第1篇

采石场作业安全规程

通道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三月 1

一、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1、各露天开采应有批准的总体设计方案,开采之前必须编制施工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施工设计,按照施工设计的规定作业,保证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

3、开采工作面有浮土或危石时,必须处理后才能工作,禁止在边帮底部休息和停留。

4、采、装、支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人员进行任何修理或调整工作。停止工作时,把机械设备撤离开安全地点,夜间严禁露天采、装、运作业。

5、在雷雨、暴雨、大雾天气时,禁止挖掘机、推土机和装载机、汽车作业。

6、在坡度大于25度的边坡上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安全绳应定期检查试验,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7、根据季节及气候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雨季、风季、酷暑、严寒的安全防洪工作。抓好防灾工作。

8、露天开采应有两个安全出口,如不能设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并报安全监督部门批准。

9、严禁上下同时开采,露天矿开采范围内的架设输电线,必须符合碎石场的设计要求或高于碎石场各种机械设备。

二、防尘作业规程

1、空气质量:所的作业地点空气含尘量不得超过2mg/m3。

2、作业地点的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不超过如下规定:一氧化碳CO≤30mg/m3,氮氧化物(换算二氧化氮)NOx≤5mg/m3,二氧化硫SO2≤15mg/m3。硫化氢H2S≤10mg/m3,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的粉尘(石英、石英岩等)≤2mg/m3。

3、防尘用水应采用集中供水方式,水质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水中固体悬浮物不大于150mg/L,PH值应为6.5-8.5,贮水量应不小于一个班的耗水量。

4、产尘区作业人员佩戴好防尘口罩,防尘口罩的阻尘率应在到I级标准要求。

三、排土作业规程

1、排水场应保证不致威胁矿场、工业场地、耕种区及其他国家规定应保护设施安全,其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2、排土场不得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矿体开采点之间,有一定安全距离。

3、排土场必须有可靠的截流、防洪、排水设施,而且应有场人负责排土场变化情况,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

4、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圈定危险范围,设立警戒标志,危险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5、挡土墙应按设计要求清基固底,当地基坡度较大时,应捣制混凝土墙并与基岩相接,墙体厚度、砌石块厚度、砂浆比应严格遵守设施规定。

6、排土场堆放表面应保持平整,并有3-5%的反坡。高低不平3

时严禁堆放。

四、爆破作业规程

1、爆破人员一律持证上岗,放炮工作必须经过专门训练,放炮工必须依照爆破规程进行放炮工作。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要正确戴好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

3、在坡度大于25度、≥3米以上坡面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

4、施工人员在粉尘工作区必须戴好口罩。

5、现场危石、浮土、悬石没有清理之前,不得从事穿爆、装运作业。

6、避炮室或躲避硐应符合安全规程,硐室、深孔蛇穴爆破,应按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

7、炮前应设立明显的爆破警戒范围及警示标志。爆破区内严禁闲人免入,爆破器材应专人管理。

8、爆破前必须撤离作业区无关人员,转移保护设备、材料、工具等。使危险区的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区后,才能起爆。

9、雾天、黄昏和夜间禁止露天爆破工作,遇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10、装药工应严格按照爆皮操作规程装药,严禁投掷和冲击药包,有水时应采取防止措施。

11、炮后15分钟或等炮烟排尽后方右进入工作面。

12、爆破后处理瞎炮,必须在班长、组长直接指导下由专业人员排险,并由当班处理完毕,当班未能处理好,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当面交清现场情况。

采石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通道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三月

一、采剥工、风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露天采场前,必须开好班前会,穿戴好防护用品,准备好当班材料。

2、进入工作面途中,要观察采场边帮情况,发现隐患,随时整改,当班人员(爆破工除外)应同时进入场地,不得掉队。

3、进入工作面前,应先开启防尘喷头。

4、进入工作面应首先敲帮,检查工作面安全,清除险石、危石、浮石,修复边帮。

5、在露天采场或高于2米的作业面进行打眼作业或其他作业前,首先必须将安全绳系牢,并系好安全带,确保安全后方可开始工作。

6、严格按照采矿设计打眼、采剥,每一采场、作业面必须要有行人通道。

7、采剥工作面岩壁必须平整,根据设计和实际情况选择阶段台阶坡面角,有危石、险石必须清理。

8、在同一采场内,严禁同时进行凿岩和处理浮石,严禁同时进行两项工作。

9、严格遵守设计中的打眼、采剥顺序,严禁单人施工、作业。

10、溜槽下方及附近,禁止人员通行或停留。

1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采高,并有专人看护边帮。

12、进入空班后复工的边帮工作面,必须由班长、副班长首先检查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13、下班前,必须将工作面浮石、危石清理干净,必须将打好 6 的炮眼清理干净,并当面交接给装药人员,以利爆破。

14、下班时,所有随身工具、材料必须带出工作面,当班兼职安全员要进行最后复查,班长方可发令下班,班长应招呼员工注意考勤。

二、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矿山内领用、运输爆破器材料应有专人负责,无证人员不得使用爆破器材。露天大爆破时,爆破器材运输必须在爆破工监督下,由本班熟悉爆破器材安全常识的人运输,一人一次只准运输一箱,起爆器材必须由爆破员专人领取、运输。

2、接触爆破器材严禁携带火种,严禁携带手机等导电物品。

3、爆破器材严禁乱丢、乱放,必须有专人保管。

4、起爆器材必须在单独房间或安全地点加工。

5、爆破员应在避炮室或在避炮硐室内起炮。

6、爆破器材实行分存、分放、分运,要远离火源;严禁混存、混放、混运,严禁乱放、乱扔、私存和转让他人。无论什么类型雷管,均须由爆破员亲自携带运输,电雷管运输要有绝缘措施。炸药和雷管在分别运送途中,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7、非爆破人员严禁领用爆破器材,严禁从事爆破作业。

8、领用爆破器材要登记签名,未用完应退还登记入库。

9、严禁将爆破器材带出矿,发现爆破器材丢失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10、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现场作业人员一律要正确戴好安全帽。

12、在粉尘作业区要戴好口罩。

13、现场危石、浮石、悬石没有清理之前,不得从前穿爆、装运作业,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石、盲炮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14、非电导爆破器材和起爆器材保管钥匙或放炮器钥匙和雷管保管箱钥匙应由爆破工亲自保管。

15、采用非电导爆器材起爆必须制作连接网络图;进行深孔爆破、洞空爆破、扩壶爆破或大爆破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规程。

16、起爆前必须在危险区边界外及通道上设置警戒岗哨或放炮标志,并及时撤出无关人员,转移保护好设备、材料工具等。

17、起爆前,必须预先发出两次预备音响、视觉信号,采取措施,将危险区的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区后,才可发布起爆信号,5秒钟后,方可起爆。

18、露天爆破5分钟,井下爆破15分钟,烟雾排尽,确认无险后方可解除爆破警戒,进入工作现场。

19、装药前应清理炮孔,严禁投掷或冲击药包,有水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20、严禁用金属物品装药,严禁明火照明装药。

21、装药充填物长度应大于也深三分之一。

22、导火索起爆时,最短导火索长度不得小于1.3米。

23、信号线与点火线在同一巷中截取,信号线不得超地本次爆破最短火索三分之一。

24、点炮时必须先点信号线,信号线燃完或中途断燃,严禁继续点炮,必须立即撤出。

25、大爆破严禁使用火雷管。

26、严禁2人以上人员在同一工作面同时点火放小炮。

27、电雷和起爆,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炮后烟未排出,禁止人员进入。

28、有垮帮预兆、通道不畅、警戒不全时,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时不得爆破。

29、发生哑炮应设置警戒,并由爆破人员专业排哑,哑炮未排除,严禁任何人进入。处理哑炮,严禁直接掏起药包,严禁打残眼。

30、炮后进入工作面,应加强处理边帮,排除险石、危石。

三、铲车、运输机车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时,穿好工作服,准备好有关工具。

2、与上一班值班司机办好交接班手续,认真听取交班人介绍工作面安全情况及设备的运行情况,掌握好设备的现在性能,清点、接收发了设备附带的所有工具。

3、交接完成后,认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对重点部位要仔细敲打、检查,查清设备是否存在螺丝松动,是否爆胎,是否有异常响声,特别要查明制动、升降是否正常运行、操作灵敏,查明电器、辅助件是否正常工作,查明各种车用油料是否满足本班作业需要。

4、确定设备正常后,方可进行试操作、试运行。

5、如设备隔班使用,必须试行10分钟后,方可驶入工作场地,严禁不试车直接进入工作场地。

6、各种车辆行驶前,必须观察道路是否有障碍物存在,道路是 9

否存在异常情况。

7、设备工作时,一旦发生异常响声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检修。待修理达到正常运行后,应先试车后工作。

8、当班设备工作一段时间后,要停车检查设备温度、油料浊度及关键部位,严禁不停车检查设备。

9、挖掘机、铲车、运输车连环工作时,必须听清信号,必须看清运输车位置,运输车未停稳,严禁倒土、倒渣、倒矿。运输车未停稳,严禁发布装卸信号。

10、完成工作下班时,要检查车辆运行情况,清理并收捡好所有工具。

采石场作业安全规程 第2篇

一、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和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指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讲安全。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采石场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或期改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4、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采石场安全生产。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7、加强生活区设施环境保护,搞好生产区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技术员(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编制企业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3、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核。

4、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提交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的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协助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督促本企业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参加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并督促实施。

3、深入现场,了解采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生产工序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按章处罚。

4、经常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立既或限期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报告领导处理。

5、抓好班组安全网络建设,经常开展安全活动,表场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协助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坚决执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决定,负责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开好每天班前班后会。根据任务和职工思想状态、布置安全工作。要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3、班前必须对使用的生产机具、防护用品、设备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内的安全自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发现职工违章蛮干要立即制止,督促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在其未熟悉生产环境前,应指定专人指导,负责其人身安全。及时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6、对本班(组)发生的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报告场长,协助调查,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五、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场长和矿安全员的业务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切实搞好班组的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向有关人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上岗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进制止生产过程中的“三违”行为,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检查监督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机电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全队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所管辖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负全面责任。

2、熟悉掌握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结构原理、检修质量标准,对管好用好机电设备负全面责任。

3、负责机电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编制机电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安全工作规划,并督促实施。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考核设备完好率。

5、参加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参与一切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6、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搞好设备的定期检查,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七、风钻、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麻痹侥幸心理。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采石场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了解爆破的一般机理和炸药、雷管的性能,熟悉打眼放炮工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6、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7、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8、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班、组长指挥,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八、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一线的用风量。

2、熟悉压风机及附属设备的构造、性能、供电系统等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对设备运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经常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尽快处理。

4、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由他人代替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实事求事地将本班运转情况填写清楚,不能隐瞒事故,否则,造成后果山当班人自己负责。

6、保持设备和室内外的整洁。

九、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作业,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爱护安全设备、设施,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物品配送回收制度

1、县民爆专营公司、民爆站按规定服务范围,给无运输储存能力的爆破队(使用单位)提供爆破器材配送、回收服务。

2、配送、回收爆破器材,由押运员负责押运,由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实行“双人领取、双人签字登记、双人运送”。提运爆破材料的采购人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凭证采购提运,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3、配送、回收爆破器材应使用符合安全规程的专用车辆(篷布覆盖、捆绑牢固、设置醒目警示标志、严禁超载、严禁乘坐其他人员)。每次提运爆破材料要求整车直达,途中尽量减少停留次数和停留时间,严禁中途过夜,应及时验收入库,当场码准,严禁过夜。

(二)爆破领用清退制度

1、所有爆破材料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发证,并持证上岗,严禁其它人员顶替上岗。

2、所有爆破材料管理看守人员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记录,并及时准确填制有关报表。

3、领用爆破材料必须根据当日需要、凭爆破队长签发的领单在安全员监督下、实行“双人签字、双人运送”到爆破场地,并妥善保管。炸药库严格执行领、用、退制度,须由持有《爆破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及当班值班队长共同签名方可如数发放炸药、雷管,发放雷管时须将脚线 结成短路。

4、当班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退库,退库时必须双方当面清点数量,填制退料清单。严禁将炸药、雷管送给他人,乱丢乱扔或私藏在井下的任何地点。

5、雷管发放必须提前一天做好编号工作,一个采区不准编重号,做到一人一号,严禁未编号的雷管发出。

6、地面炸药库不直接对对班组发放爆破材料,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矿长批准同意。

7、放炮员必须用炸药箱领用雷管、炸药,并上好锁,炸药箱必须交炸药库山火药发放员负责保管。

(三)爆炸材料的贮存、保管制度

1、炸药库的最大储存量核定为:炸药、雷管不超过十昼夜的生产需求量,其具体数量由炸药库负责人根据当月生产的实际需要核定。

2、雷管、炸药必须分开堆码和储存。堆放高度不超过1.6米、堆垛边距墙不少于0.2米、通道宽度不少于0.6米

3、所有爆破材料的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并有值班记录。

4、炸药库必须经常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室内于净、干燥,周围无杂草、杂物、积水、无鼠及危害动物进入。保管使用好消防器材和设备。

5、所人接触爆破材料的管理人员必须穿棉衣或抗静电衣服进入仓库内,不得穿化纤衣服。

6、任何人不准携带矿灯直接进入炸药、雷管贮存库内。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严禁库房内住宿、酗酒、娱乐;严禁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严禁公共汽车、翻斗车、拖拉机装载爆破器材。

(四)爆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爆破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员,负责组织爆破前的准备工作,确定危险边界、设置警戒标志、发出预警信号。

2、由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实施装药、填塞工作。

3、警戒人员应提前到达警戒位置,认真履行警戒职责。

4、由安全员指挥无关人员撤至危险区以外。

5、由安全员发出“起爆信号”,爆破作业人员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规定迅速起爆。

6、爆破15分钟后,安全员、爆破工进入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由安全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如发现盲炮、危石等必须按照安全措施处理。并报告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工作由矿长进行组织和安排,由以下人员组成: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等,具体名单由矿长确定。

(二)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l、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3、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等的运转情况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情况;

4、事故的处理情况;

5、顶板、边坡管理、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粉尘危害情况;

6、安全防护用品的配戴情况;

7、生产中的各类事故隐患。

(三)安全检查要求每星期进行一次,对采场生产情况应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三违”现象应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并进行适当的归纳和整理。

(四)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完成以后安全安全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问题分析报告会”,对发现的问题和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三违”行为做出妥当的处理意见。

(五)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并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理档案的收集、建档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应酌情报告有关部门,并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

三、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一)生产设备管理人员采石场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编制采石场设备的维修、改造。更新、报废等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所有设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使用、保养、巡回检查、维修等方面的工作要领,促使生产操作人员能用好、管好、修好各类设备。

(三)建立和完善采石场设备和操作记录的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填好设备台帐和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实物与帐本相符。

(四)搞好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配置工作,对事故多发地段采取一些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设备使用技术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未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六)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生产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严保采石场生产的安全、顺利、有序进行。

(七)组织召开重大设备事故的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对当事人提出合理的处罚方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本矿从业人员必须积极参加本矿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安排,生产安全员具体组织,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按时到达培训地点,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可以给予20~40元的罚款。

(三)对所有的职工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入矿必须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四)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矿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五)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或执照后,方准上岗。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六)安全生产日常教育活动每月应进行一次,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各种设备、设施的操作方法和使用技巧;事故的识别和处理方法;生产中的个人防护等知识。

(七)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如安全事故分析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等,生产安全技术人员每月应组织出一至二期黑板报或宣传栏,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发布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和动态,公布生产中的“三违”情况等等,促进采石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八)为了保证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每年可从采石场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教育经费,具体数额由董事会讨论研究。

五、生产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地点,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二)交接班必须与规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准代替。若发现规定人员未按时接班,应首先向当班领导反映情况,再由领导指定有关人员与交班者办理交接班手续。

(三)严格执行“三不接、四不交”制度。“三不接”即情况交待不清,问题未处理不接;工具、备品、配件缺少或损坏,未进行登记不接;机房、设备、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未搞好不接。“四不交”即不在机房或作业地点不交;不到交班时间不交;接班人不在交接薄上签字不交;接班人酒醉或精神不正常不交。

(四)交接班双方必须严格按章办事,若有问题纠缠不清时,可以拒绝交接班,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交接班双方在交班簿上签字后,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接班人员负责;在交班时如果出现意外情况,接班人要协助交班人处理好意外情况后,再进行交接班,如短时间内事故不能处理好,应向有关领导汇报,经领导同意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六、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企业伤亡事故的登记、报告、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伤亡事故发生以后,负伤人或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按有关要求立即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部门。

(三)发生特大事故,企业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伤亡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交予上级有关部门。总矿长对事故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四)事故的调查工作应按具体情况分级进行。轻伤、重伤事故山企业负责人召集企业内部的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分析小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出所在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当地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由省、市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几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由省、市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所在地的企业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单位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五)伤亡事故发生后,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应组织企业内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要求编制《伤亡事故登记表》和《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采石场法定代表人对该两份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六)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事。要仔细查明事故原因,准确划分事故责任,处理决定要恰如其分,真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即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切实做到企业领导、企业职工和受害者家属“三满意”。

七、边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采石场顶板管理工作,防止坍塌、滑坡事故的发生,保证采石场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生产矿长担任组长的顶板、边坡管理领导小组,总矿长应经常督促顶板、边坡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边坡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应拟定切实可行的顶板、边坡管理计划,年底要对该年的顶板、边坡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矿长负责组织顶板、边坡管理的技措资金,技术员边坡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安全员负责边坡管理的具体事务,每星期应进行至少一次的顶板、边坡专项检查工作(特殊情况应增加安全检查的次数),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并建立顶板、边坡管理台帐,随时掌握顶板、边坡的变化情况和变化规律。

(四)各班组应加强边坡的管理工作,督促本班职工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时刻注意边坡的变化情况,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并按边坡领导小组下达的整改意见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对边坡进行认真的处理。

(五)生产过程中如遇断层、破碎带、边坡变形严重等情况,技术主管应按有关规程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选定合理的支护、加固方式,并山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六)及时检查和清理采场作业面的浮石、松石,特别在爆破作业以后,须在爆破人员检查和清理松石后,其它人员才可进入爆破现场。

(七)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班组长边坡的变化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有能力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否则,应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待处理妥当以后,才可继续作业。

(八)作业前未处理松石、浮石或发现的问题未得到及时的处理之前严禁作业。

八、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每年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2%从成本中提取。

(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主要用于:

1、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维护和检测检验;

2、采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

4、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治;5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管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其它支出。

(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技术员每年编制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由矿长审查,并报生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半年召开一次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的专题会。

(四)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设专帐进行管理,应定期向矿领导通报安全技措费用的使用情况。

九、安全奖罚制度

(一)本矿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行目标化管理。矿长在其任职期间,矿内未发生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给予个人10000元的奖励,否则,除取消该数额的奖金外,还应按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二)采石场安全员在其主管采石场安全管理的内,矿内未发生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给予个人5000元的奖励,否则,除取消该数额的奖金外,还应按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三)班组长在每的生产期间,所在的班组未发生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给予班组长1000元左右的奖励,否则,除取消该数额的奖金外,另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四)直接从事采场作业的职工和参与采场管理的管理人员缴纳安全风险抵押1000元。本内无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内除返还风险抵押金外还另按抵押金额给予奖励,否则,除扣除风险抵押金外,另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人有“三违”现象者,扣除风险抵押金。

十、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一)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由安全员负责,其它各岗位和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二)加强职业病预防和个人防护教育,提高全体职工防止职业病危害的水平。

(三)新工人进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采石场作业的人员不得录用。

(四)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建立职工的健康档案,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工作岗位。

(五)定期检测采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粉尘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两次,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点,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

(六)应积极采取防止噪声的措施,消除噪声危害,达不到噪声标准规定的作业场所,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的噪声宜不超过90dB。

十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安全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矿上生产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发现和消除生产中的各类事故隐患。

(二)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并尽快付诸实施。

(三)在重大隐患未消除之前,在隐患区必须设立醒目的危险标志,并指定专人实行定期监控,随时掌握隐患的发展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对于危及到周围山或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主管领导必须将隐患的基本情况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汇报,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援。

(五)如有关人员或领导在重大隐患的防范、整治过程中有失职、读职行为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伤亡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制度对事故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档案,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采石场的下列资料应整理、归档:(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资料;(3)技术管理资料、指导生产的图纸、各种会议记录;(4)安全检查记录、设备专项检查记录、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情况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事故的分析和处理记录、各岗位的操作记录等;(5)职工的健康状况资料和个人档案资料;(6)其它需保存的资料。

(四)各类资料山主管负责人统一收集、整理,交矿档案室集中保存。档案管理人员应对采石场的有关资料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分类装订、分类保管,做到门类齐全、查找方便、摆放整齐。

(五)档案的借阅严格实行登记制度,重要技术资料的借阅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档案的内容或损坏档案的载体。

(六)档案工作人员变动时,交接双方必须在监交人的指导下对所有档案进行清点、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交接手续。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档案室有害物质的防治和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如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采石场重要档案资料的损毁、遗失、被盗,按有关规定严厉加处罚。各工种作业规程

一、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1、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公安局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

2、执行定时爆破制度。每天进行爆破作业的时间,由采石场安全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报请采石场长批准。

3、爆破技术员职责:①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②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③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④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⑤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爆破器材管理人员职责:①负责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②对无爆破员证的人,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③负责检查库区的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要及时报告采石场长;④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⑤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⑥对超计划和规定量领取爆破器材的,有权拒绝发放。

5、爆破员的职责:①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②安全使用爆破器材,不得乱放、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③爆破后认真检查现场,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④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不准私自保存,不得转让他人或买卖。

6、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①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②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③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孔、峒室温度异常;④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⑤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⑥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⑦峒室内光线不足或无照明;⑧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7、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在进行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8、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装药前应对炮孔、药壶进行检查、清理和验收;②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数据校核修正原设计药量,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批准;③必须按计算药量装药,深孔及浅眼爆破时禁止超过规定的装药高度;④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⑤浅眼、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可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处理;⑥若发现起爆药包(含雷管)没装到位被药柱埋没而不能轻微提起时,禁止拔出,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⑦装药工作必须使用木制炮棍;⑧禁止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⑨遇有硝铵炸药结块时,纸装管药用手轻揉,袋装的散药应用木制锤、棒轻轻打碎后方准使用。

9、爆破警戒与信号:①在装药地点周围10米以外插上红旗,以标志爆破危险区,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②现场加工导爆索,加工药包时,应在中深孔爆破区域20米以外,硐室爆破区域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③起爆前,根据爆破设计及现场周围及装填的具体情况,确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边界,并设置岗哨,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④起爆前必须发出明显的音响和视觉信号,应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应使职工和附近居民,预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音响信号的意义,以及规定的爆破时间。

10、导火索起爆:①应事先按需要用快刀切好导火索。每盘首尾两端应切掉5cm,禁止切割接上雷管及药包或已插入炸药的导火索;②导火索起爆网路要采用搭接、水手接等方法联结。搭接时,其重叠长度不得小于15 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捆绑要牢固。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起爆导火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离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集能穴朝向导火索的传爆方向;③导火索网路中,除采用水手结外,禁止打结和打圈。须交错通过时导爆索之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l0cm的垫块;④峒室爆破时,导火索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地方可用塑料包裹以防渗油。

11、爆破后检查:①炮响后,不少于5分钟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②如果发现盲炮、冒顶、危石、支护破坏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③经检查和处理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④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2、盲炮处理:①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其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②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并禁止进行其它作业,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③发生盲炮时应在当班处理,若当班不能处理或处理不完,应将盲将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等),在现场交待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④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盲炮爆破人员填写登记卡片。

二、露天采场作业安全规程

1、实行先剥后采、剥采分离原则,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

2、实行台阶式开采,分层高度10~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20米;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75度。

3、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所有人员应当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并采取可靠、安全的预防措施。

5、进入采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过2米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上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或者安全带。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严禁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

6、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在人工装运作业时,应当有专人监视,防止坡面落石。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平台同时作业。

7、由专职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禁止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8,作业人员在铲装、运输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装载、运输安全规程的规定。

三、采石场机动车运输安全规程

1、采石场机动车司机必须对采石场机动车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胶轮胎气量充足,确保采石场机动车安全使用。

2、采石场机动车行驶必须保持低速,在上、下坡处必须保证有两名采石场机动车司机,实行前拉后推(下坡时为前阻后拉)。

3、两采石场机动车在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IO米以上的距离。

4、空采石场机动车与载采石场采石场机动车会车时,空采石场机动车应该靠边停下,等载采石场采石场机动车先行通过。会车时两采石场机动车间距不得小于0.5米。

5、采石场机动车不准运送人员。

6、下班后,采石场机动车司机必须将采石场机动车清理干净后送到采石场里指定的地方保管。

7、严禁机动车辆驶入履带式工程机械行走的陡坡路段。

四、风钻工操作规程

1、检查主机及支架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

2、进入工作面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有无瞎炮和残药,如有须由爆破工处理完好后,才能开始作业。

3、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条件。

4、在开钻平台上作业时,应认真检查其牢固程度,符合要求时才能开始。

5、应经常检查工作面边坡顶板及两帮岩石松动情况,发现有松石,片帮要及时处理,未处理好不许开钻,禁止在悬崖下工作。

6、凿岩机的水绳、风绳接头要联接牢靠。

7、开凿必须先开水、后开风、关机反之,做到湿式作业。

8、炮眼布置要合理,其角度和深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9、吹孔内的碎石必须握住风绳头、吹风管,人应站在孔侧面才能吹风。

10、禁止打老眼、残眼。

11、凿岩时要集中精力,脚要站稳,手要握紧,防止断钎时人机倾倒跌伤,仰钻时助手应站在侧面,不许站在钻机正面。仰钻换钎时,应当用手握着钎杆后才能退钻,防止钎杆落下伤人。

12、气腿应调节平稳,操作者应站在气腿的一侧,禁止骑在气腿上打眼。

13、停钻后,必须清点工具和随带配件,将风绳、水绳盘好和钻机一起放到安全可靠又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五、剥离排土(排碴)工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边坡是否有悬顶、松石现象,是否有残、盲炮,如有悬顶、松石应及其时处理,如有残、盲炮应立即报告值班长由爆破工处理。

2、检查剥离装运工具是否完好,在矿(岩)堆上洒水后开始后作业。

3、禁止掏槽作业(挖老鼠洞),撬石时操作者要选择好退路,防止石头滚下伤人。

4、破大块石时,锤柄要牢固,要注意周围人不受大锤和飞石威协。

5、上、下平台不准同一垂直线上作业。如需上下平台同时工作时,上平台必须超前下平台20m。且上平台边坡不得有浮石危及下平台作业。

6、放坡前,首先检查工具和安全绳、安全带、梯子是否完好,安全栓是否牢固,否则必须更换,狂风暴雨天禁止放边坡。

7、推车时,应抬头看路,发现路上有碍物应立即停车清除,转弯或行至终点要减速,前面有行人,应首先发出让车信号,不能与他人抢道。

8、卸矿时要有阻车措施,溜槽下部有人作业,不能卸矿,禁止在上、下垂直同时作业。

六、松石工操作规程

1、根据班计划任务,认真听取班长对有关安全问题的布置,做好本岗位安全防护工作。

2、工作前应进行喷雾洒水,降低粉尘浓度。搞好照明,做好准备工作。

3、正确掌握撬棍,撬石时,两脚一前一后站立成丁字形。

4、作业前做一次全面检查,根据松石情况,采取先撬顶部,后撬两帮的程序。

5、撬松石应做到:(1)控制石落地点,预定自己进退路线,防止落石伤人;(2)选好安全地点,由一方向另一方稳步撬去(露天可以从上往下撬);(3)要灯明、眼明、手快、耳灵、时刻注意岩层松动情况的变化;(4)撬石时要避免闪倒跌伤。

6、露天处理松石,必须系好安全绳,根绳必须拴在牢靠的地方,防止脱落,多人同时撬石,露天需排成一字形,或分区作业,不得上下同时进行作业。

7、空区处理浮石,可用平台或长竹杆作业。

8、如遇大块松石撬不下来,应交班清楚,或向班长汇报。打眼处理时要采取安全措施。

9、禁止在未撬下的松石下面作业。

采石场作业安全规程 第3篇

小型露天采石场绝大多数为个体企业, 分散分布, 基础条件较差, 生产规模较小, 开采水平落后, 而且农民工居多, 矿主文化水平低, 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机械化程度不高, 加上一些矿主重效益轻安全生产, 导致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1]。笔者作为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人员, 在3 a多的安全监管工作中, 对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国家规范和标准, 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 认为当前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安全因素, 并提出相应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1 小型露天采石场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a) 绝大部分小型露天采石场未经过有资质单位的设计开采, 设计或开采设计不具有可操作性, 有的小型露天采石场甚至没有开采设计和方案, 有的擅自改变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 生产条件简陋, 装备水平低, 安全保障条件差;

b) 一个矿体有数家甚至数十家矿主开采, 且相邻矿山之间的安全距离不足300 m, 可能影响对方生产安全, 且矿山之间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未进一步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 也未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更没有指派专人排查与协调隐患, 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且资源浪费较严重;

c) 一些小型露天采石场建设项目没有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先建矿后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或边建矿边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时有发生, 有的矿主对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认识不到位, 初期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就开工生产, 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基建, 未建成配套安全设施或安全保障措施, 给后期生产埋下安全隐患和次生灾害危险;

d) 小型露天采石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人数较少, 一般为3人~5人, 大部分都是家庭成员, 没有专业技术人员, 且文化素质偏低, 基础资料不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后, 部分矿山硬件设施和安全管理仍然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标准, 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 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 安全管理混乱,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时有发生;

e)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三项”制度不健全, 有的小型露天采石场甚至未建立“三项”制度, 内部管理工作薄弱, 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缺少安全管理人员, 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或隐患排查未形成闭环管理, 未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将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层层分解, 落实到每个工种和每个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不到位, 实际工作中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作业, 存在安全隐患。矿主对办矿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甚少, 在矿山建设和开采过程中, 只注重经济效益, 安全投入经费不足, 导致矿山安全基础设施配备不足, 安全管理较差, 导致矿山不具备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2];

f)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矿主没有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理念, 很多矿山企业尚未认识到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意义, 片面追求经济利益, 不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未对从业人员进行足够的安全技能培训的情况下, 就安排其从事生产操作, 特别是对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 矿主不愿花费时间和经费对其进行安全培训, “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未取得明显效果, 安全意识差、安全生产工作技能低、自我保护能力弱;

g) 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匮乏。

2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a) 编制初步设计或开采设计。小型露天采石场在开工前, 应当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或开采设计, 并绘制开采方案图纸, 严格按照开采方案图纸生产, 采取分台阶或分层开采, 根据地质条件和矿体赋存条件, 不能采取分台阶开采的必须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采。开采过程中应采用湿式凿岩和中深孔爆破技术, 中深孔爆破采用微差毫秒松动爆破技术, 这种开采工艺成本低、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爆破后大块较少, 减少机械二次破碎成本, 并且台阶坡面角符合相关要求, 震动波小, 飞石少。爆破后较大块应采用机械二次破碎, 矿石采取机械铲装运输, 提高生产效率和产量, 改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b)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并强化隐患整改效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针对本矿生产实际, 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方案或工作制度, 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救援预案“五到位”;

c) 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并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安装或布置安全设施, 同时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 对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开采方法、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d) 配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是矿山从业人员安全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矿主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帽、劳保手套、劳保鞋、防尘口罩、护目镜、劳保服等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合格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确保矿山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发生时对矿山从业人员造成的伤害;

e) 加强安全教育学习。聘请有安全管理经验的专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从业者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 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聘请专职矿山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配备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检测危险性较大的矿用挖掘机、运输车辆、铲车等机械设备;

f) 注重有效的安全投入。有效的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资金保证, 矿主必须依法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方面投入足额资金, 在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安全防范、隐患排查、安全责任险、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维修与更新、新工艺、新方法学习等方面依法投入足额的安全生产费用;

g) 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小型露天采石场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 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编制可操作性较强的应急救援预案, 并组织矿山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提高矿山人员安全素质, 增强事故防范能力。重点开展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和火药爆炸、容器爆炸等事故发生的应急演练, 教会从业人员掌握自救互救常识、自救互救措施。

3 结语

小型露天采石场经营者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 必须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保证有效的安全资金投入,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等“三项”管理制度, 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配齐配全劳动防护用品, 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逐步使矿山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逐步建立起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预防开采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既能保证经济效益, 又能保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从而达到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双赢的目的。

摘要:中国小型露天采石场产业缺乏科学统一规划和严格控制, 在逐年整顿关闭过程中其数量逐渐减少, 开采条件稳步提高。分析了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的种种弊端和严重安全隐患, 提出了对策措施, 对指导实践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问题,安全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董宏锋.浅析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现状及对策[J].大科技, 2012 (17) :220-221.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 第4篇

关键词: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D8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2-0168-01

大部分采石场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的非正规开采方法,装备水平低,多数采用手工作业方式;管理方式落后,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素质低,没有基本的安全健康保护措施,存在着种种弊端和严重的安全隐患。

一、采石场主要事故类型及原因

(一)物体打击。

采石场在爆破作业后不及时对采面上的浮石、险石进行彻底清理,采面上的浮石、险石滚落、坠落击中伤人事故屡屡发生。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味追求生产进度,或受技术水平的限制及工作疏忽大意等原因,使采面清理不及时、不彻底,仍残留浮石、险石,一旦落下击中采面下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二)坍塌。

采石场经营者为了提高产量,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采用“一面墙”的开采方式,利用凿岩爆破先掏空下部,以使处于上部的岩面悬空,失去支撑而自由塌落。掏底开采不能将上方岩面全部崩落,会在工作面上形成较大的悬石或伞檐等重大事故隐患,上部岩体受雨水侵蚀和频繁爆破震动的影响,致使岩体坍塌可能酿成重大伤亡事故。

(三)高处坠落。

部分采石场作业人员不按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规定作业,在凿石、爆破、清理岩面等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从而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部分采石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蛮干,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四)爆破伤害。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作业单位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开采方式,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但不少采石场为了减少凿岩量,还能获得更多的产量,仍然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而且为了节省爆破器材用量,采用过短导火索;扩炮时缩短扩炮时间,药包和孔壁发生摩擦撞击、孔内温度过高等原因而早爆酿成事故。另外,扩壶爆破大块率高,许多崩落下来的岩石尺寸过大,必须进行二次爆破,如果爆破作业人员不规范操作,往往产生大量的飞石,造成更多爆破事故的发生。

二、采石场安全开采的对策及措施

(一)安全生产对策及措施。

1.采用科学的开采方法。

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规模小,地形条件千差万别,采石场应根据自身实际采用轻型潜孔钻中深孔爆破简易台阶开采,爆破采用中深孔微差爆破技术。这种开采方法稳定可靠,综合效益高,爆破后多为碎石,且坡面角符合要求,安全性能好,震动波小,飞石少,效率高,作业人员劳动强度低,一般不用二次爆破,节约成本,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对那些确因生产规模、地形条件和开采矿种等因素限制既无法实施正规化台阶分层开采,也不能采用轻型潜孔钻中深孔爆破简易台阶开采技术的采石场,则可以采用浅孔排炮安全小平台开采技术。采石场要立足安全生产的长远发展目标,加快淘汰扩壶爆破和掏底开采,注重安全经费的有效投入,引进科学先进的开采技术,选用合适的穿孔设备完善和优化爆破工艺,改进铲装运输方法,促进采石场科学化、规范化开采技术方法的实施。

2.提高机械装备水平。

大多数小型采石场机械装备水平低,采用手工方式,采面下作业人员较为集中,一旦危险出现,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采石场应提高机械化程度,减少人工作业工序,采用机械运输和装载,提高生产效率和产量,改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减少伤亡事故发生。

3.加强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大多数采石场只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却缺少全面的劳动保护措施。采石场经营者应以人为本,注重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防噪耳塞、防尘面罩、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设立和加强机械、电器等方面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卫生健康,减少和降低事故发生时对人员造成的伤害。

(二)安全管理对策及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大部分采石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方式落后,缺乏安全管理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采石场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配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采石场采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

2.加强培训和教育。

加强培训和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的有效手段。采石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要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持证进行安全管理;采石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如爆破员、机动车辆驾驶员、电工、焊工等也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作业。另外,采石场负责人要根据生产进度、新设备的使用、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等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对新从业人员和换岗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和教育。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和教育,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安全意识。

3.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采石场要制定出内容详细、完备、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事故模拟演练,教会从业人员掌握自救互助常识,尽最大的可能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完善,并经常实施演练,能够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综合素质,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为采石场的安全生产从人员素质上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结束语

采石场制度、规程[定稿] 第5篇

1、矿长(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的领导责任,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做到“五同时”。

3、经常研究安全工作,定期主持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对策,制订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4、健全和充实安全机构,定期布置、检查安全部门工作,听取安全部门意见,支持安全部门对下属单位开展安全监察。

5、在技术决策中,要依靠技术部门,发动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研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6、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查思想、查制度、查设备、查隐患,并认真抓好隐患整改,每年从工厂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10%-20%用于劳动保护。

7、贯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的“三同时”原则。

8、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杜绝工人违章作业现象,并把安全工作作为评比竞赛的主要考核条件。

9、审定工厂经营管理生产经营目标和签订生产承包合同,应将安全生产指标和措施作为主要内容。

10、有权拒绝上级安排的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指令和意见,并及时上报。

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处理事故,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乡安监站和县安监局,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生产(安全)副矿长安全责任制

生产副矿长(主管安全工作)在矿长领导下,直接领导全矿安全生产工作,其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决定和指示。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五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实施。

3、负责领导、制定、审批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细则,并督促检查,付诸实施。

4、负责按上级有关 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的发放范围、标准,组织拟 定本矿实施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5、领导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和组织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

6、编制安排本矿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随同生产计划同时下达。

7、在组织计划生产时,应正确的安排职工的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切实贯彻劳逸结合。

8、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组织对伤亡、事故隐患、职业病与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结案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专(兼)职安全员在行政上受矿长领导,业务上受安技部门的指导。

2、认真监督本矿对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及上级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

3、负责审查、汇总班组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计划、安全规划和规章制度,组织督促小组及职能人员制定与修改,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编制本矿年、季、月安全措施。

4、经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使电气,动力,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参加审查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验的工作。

5、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指导班组安全员工作。督促检查职工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认真执行本矿关于保健食品的制度。

6、负责对新进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后,再分配工作;组织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方法。

7、对发生的工伤事故和职业中毒,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8、监督检查班组长工前布置、工间检查、工后总结安全情况;参加本矿生产会议,提出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1、班组长对班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安全自检、互检、专检制度。结合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各项指标,并逐步实行作业程序、生产操作、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作业环境、工具摆设、安全用语等标准化。

2、领导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每天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贯彻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在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督促全班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教育他们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4、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指定专人带领其工作,待其工作熟练后,方可单独操作。

5、坚持文明生产,搞好环境卫生,做到全天清扫,周末大扫除,保证工作场地、交通道路畅通,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整齐平衡、安全可靠。

6、发生一切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立即报告矿长和安全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组织工人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按期整改。

7、注意发现安全文明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和不良倾向,并纳入竞赛评比、立功活动,提出奖惩建议。

8、如发现班组生产场地有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因素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上级。

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细则,并经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获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工作中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照顾别人的安全。

3、除正确穿戴防护用品外,对自己使用的工具和设备,每天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逐级报告领导,立即解决。

4、工作中发现有威胁人员安全问题须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听候处理。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导。

6、如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员或副矿长,并注意保护现场,向调查事故的人员介绍当时情况,提出预防办法。

7、因不穿戴防护用品和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炸药库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按照生产计划和生产副矿长的安排,负责保管炸药库爆破材料和雷管、导火索等,并根据矿部安排,把当班炸药送到指令地点。

2、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干私活,不上自由班,保证出勤。

3、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4、积极钻研技术,熟悉并掌握爆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及保管知识,懂得爆破材料性能的检验方法。

5、加强爆破材料的保管。做好四防工作,坚持先后顺序的原则,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库。

6、严格遵守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回收、运输和销毁制度。

7、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做到账、物相符。

8、经常打扫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9、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爆破工岗位责任制

1、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分配听指挥,完成班指令任务和其它临时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不上自由班、保证出勤。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一次点火制度及爆破警戒、爆破材料的回收,运输和保管制度。

4、努力钻研技术,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爆破材料的性能、规程及爆破操作技能。

5、上班时,与风钻工共同研究炮位,做到合理排炮、装药,提高爆破效率,控制大块率,节约爆破材料,降低成本。

6、负责处理好哑炮,遇到炮眼、穿泥等异常情况,应请示领导和值班长处理后,才可装药爆破,以免造成危险。

7、填好爆破材料消耗班报表,并报送矿部统计员,如发现账物不符合或丢失要追究责任。

8、有权指挥非爆破人员撤离警戒区,有权阻止非爆破人员从事爆破工作。

9、下班时,向值班长汇报当班情况,做好交接班工作。

风钻工岗位责任制

1、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班指令和其它临时任务。

2、遵守劳动纪律,不上自由班,保证出勤。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努力钻研技术,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凿岩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及一般维修知识,不断提高凿岩效率和操作技术水平。

4、严格按生产计划和工程设计施工,所从工程技术人员和值班长指挥,打好各种挂线眼和水沟眼,控制好炮眼的方向,角度深度和网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5、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坏钻应及时送修钻房修理,并报告值班长。

6、凿岩结束后,吹好炮眼,把风钻,钢钎放到安全地点,钎头、板手、油壶等应妥善保管,搞好增产节约,降低成本。

7、下班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向爆破手交清炮眼及装药事项,并向值班长汇报当班情况,做好交接工作。

机修工(修钻工)岗位责任制

1、按时参加班前会,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完成本班指令任务和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3、认真钻研技术,熟悉并掌握本区所使用的凿岩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及维修技能,不断提修钻水平。

4、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了解钻机运行情况,征求风钻工意见,发现故障及时检修。本班出故障的钻机,力争当班修好。

5、加强配件管理,建立台账,做好钻机的编号工作,做到收发无误。配件做到以旧换新,工具妥善保管。

6、经常打扫工作现场的卫生,将凿岩机、备品、配件,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7、每月20日前有,向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供下月风钻备品、配件计划。

8、认真填好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修钻情况向值班长汇报。

电工岗位责任制

1、开好班前会,听取矿部负责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安全防护事项。

2、负责维护检修本矿所有电气设备、动力及照明线路、处理所发生的电气事故,对于不能够及时处理的问题,应立即报告矿部领导和值班长。

3、工作时必须穿戴劳保用品,检查矿部和仪表的安全程度,登高作业必须检查及携带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4、在安装、架设电气设备、动力和照明线路时应按规程处理好与风管、水管、通讯等其它管线的关系,以防漏电伤人和损坏设备。

5、电气设备、动力及照明线路的接头和裸露部分必须包扎好,保证绝缘良好,电压等级在36V以下的照明线路的接头,凡是工作人员有可能触及的部分,也要包扎良好。

6、所有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零线,都应与接地网相连,其连接的地线截面不能小于规定值。

7、电气设备必须按设备容量及性能的要求,配置和效定相应的保护装置及整定值,必须按设备容量严格选用保险丝。

8、在有危险及正在施工的电气设备上,应设围栏、挂警示牌及醒目的警示标志,正在检修的电气设备,电源端应有明显的分断点。

9、劝阻或拒绝其它人员在有触电危险的区域内作业,制止无关人员随意更改及拆迁设备及线路。

10、宣传节电的意义,协助各用电岗位,做好节约用电的工作,制止用电浪费的行为。

1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规定。

二、矿部安全检查每年至少开展4次。各基层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安全科(或安全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情况确定。

四、安全检查组应由单位负责人、安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会及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成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担任。

五、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六、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措施。

七、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有严重威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责令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及时研究,予以解决,八、安全检查结束后,应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加重处罚,直到停产整顿。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本制度使用于本矿部各单位

(二)管理职能

1.一级教育:大中专实习生由矿部安全部负责组织,新入矿山工人由企管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二、三级安全教育:大中专实习生和新入矿山工人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3.进场安全教育:项目部负责对新进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矿部企管部、项目经理落实专人组织送培。

(三)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日常安全会议

(1)矿部安全例会每季一次安全部主持,矿部安全主管经理、有关班级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职能部门(岗位)

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置。

(2)矿部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置下一的安全工作任务。

(3)项目部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组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职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项目部必须开展以项目部、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它用。

(6)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7)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3)开展反事故学习和岗位练兵。组织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4)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5)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6)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7)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和攻关;

(8)参加矿部和本班级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四)安全教育 1.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矿山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矿部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有害气体防护常识; 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5)本矿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教训。

(2)二级(项目部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1)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安全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的劳保待遇。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

2.新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由项目部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3.外包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外包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使用。教育内容如下:

1)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入场须知;

2)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 3)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2)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受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h,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3)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4)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4.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1)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起重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2)项目部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

(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矿部企管部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

得市级以上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省、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证任职。

6.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像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由项目部具体实施。

7.季节性教育

由项目部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职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8.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职工在本矿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9.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公司及项目部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事故发生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要调查研究,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吸取教训并制定防范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分析一处理,一处理一落实。

根据发生事故的情况,分别由有关人员组织处理:

1、发生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由发生事故所在地,组织各职能人员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研究防范措施,并在48小时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分送所在地乡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发生重伤和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要立即向矿长、乡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并保留事故现场,由县安监局调查处理审批结案。矿上由矿长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重任十人以上的事故,要立即向矿长、乡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包括书面报告),并保留事故现场,由县安监局向市安监局报告,由市安监局调查处理审批结案。由矿长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生产工人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发生非伤亡事故,矿山要按照《关于加强非伤亡事故管理的规定》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5、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分析,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

6、对各类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分类进行分析、整理、统计、备查,以便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危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装卸运输制度

1、押运员将炸药、雷管运到指定地点卸药,药库人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填写产品入库台账,搬运火药必须轻搬轻放,每人一次只准搬一箱,不准扛运。

2、炸药和雷管必须用专车分装、分运,炸药、雷管在矿车内,不得超过矿车边沿。

3、炸药、雷管在平巷运输时,不得在同一列车运送,应用空车隔开,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米/秒。

二、储存保管制度

1、炸药储存保管必须符合安全规程,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方可上岗。

2、炸药的储存量按规定和设计要求,总量不得超过3吨,雷管2百发,摆放整齐,分开存放。

3、炸药库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不得随意脱岗,做好现场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保证账物相符。

4、除炸药库管理人员外,其它人不准擅自进入,检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炸药库管理人员陪同进行检查。不得带矿灯入库,否则拒绝入库检查。

5、入库存放的炸药、雷管,必须有厂家验收合格证、生产厂家及生产批号,药箱要用双绳捆好,摆放整齐。

6、炸药入库必须建账,手续齐全,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发放完好,做好报表。

7、入库的炸药、雷管储存必须保持干燥,防止受潮,变质和失效,炸药和雷管下边要加木垫,上盖防潮布存放。

8、失效报废的炸药、雷管要单独存放,建账在交接班时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管人员。

三、发放清退制度

1、使用炸药的班组,要依据当班的工作定额,提出炸药、雷管的需要用量,持爆破员证,填写领料单,方可领取。

2、爆破员领到炸药、雷管,必须亲自运送,不准托他人带运,直达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当班的炸药实际用量,由爆破员核实,并填入领退记录本,余数全部退回药库,不得带到其它地方存放。

4、退回的炸药和雷管,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填入退回栏内,填入备注栏内,单独存放处理,失效的要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5、爆破器材实行批号管理,发放炸药和雷管应采取先进先发的原则,保质保量,防止受潮变质,不合格的炸药、雷管不得发放使用。

四、防火警卫制度

1、炸药库管理人员要正确理解,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2、任何人不准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持有效证件的检查人员,登记后,在库管人员的陪同下进库检查,其他人不准入内。

3、炸药库设1个沙池,1个水池,2个灭火器,并定期补充沙子和每季度检查一次灭火器情况,失效及时更换,保持良好的状态。

4、一旦发生火情,应采取措施灭火,同时进行报警,汇报主管负责人。

五、销毁处理制度

1、报废的炸药、雷管必须定期销毁,销毁后必须记录清楚报废原因和数量、厂家和批号日期,销毁时必须制定安

全措施,组织放炮小组进行销毁。

2、销毁炸药、雷管后,必须清理现场,搜集崩散的炸药、雷管,集中起来销毁处理。

3、销毁炸药用溶解法进行,将炸药放入水中,全部溶化,杜绝私人使用。

4、销毁雷管埋在土中引爆销毁。

5、销毁炸药、雷管必须符合有规定要求,有组织,有措施,有记录签字,销毁处理完后,写出处理报告,存入销毁炸药档案中存档备查。

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为保障矿山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安全器材发挥正常作用,按照《矿山安全法》和《工业设备管理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关于安全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一、设备、器材检查制度

1、对安全设备、器材检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头把关,机电设备检查由机电工程师负责,安全器材检查由采矿工程师负责。

2、新购、租赁、借用的设备、器材必须经过安全检验

合格后方可使用。

3、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论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否则不得使用。

4、设备安装完毕,由安装、使用、安全员、设备管理等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进行度运转后方可投入运行。

5、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机电专业严格按《安全规程》采取旬检查、月验收,月验收采掘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85%,大型固定设备完好率100%,高压供电设备完好率100%,低压供电设备完好率不得低于95%,电缆合格率95%,否则每降低1%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6、必须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定期巡回检查。否则由于检查不力致使设备停运,造成重大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7、压力容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8、严格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测和更换,严禁超期使用。

9、严格对提升钢丝绳、滑轮、托轮进行检查和更换,严禁使用断股、断丝严重等已达到报废极限的钢丝绳和滑轮等。

10、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和控制装置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

二、设备器材维修制度

设备、器材的维修、检修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进行。

1、机电设备检修必须依据《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

2、机电设备检修完毕,必须用摇表检测其绝缘电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防漏电伤人。零部件必须齐全,进行通电试运转,由机电主管检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高低压开关检修完毕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检验,在矿区使用超过6个月时,必须对其过电流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验和调整。

4、设备及各类电器在矿区不准倒装使用,凡带电体不准裸露,必须有安全防护罩。

5、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对有关设备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不定期检查。

6、对设备器材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定期检修,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超我负荷或带病运行,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否

则因维修不善,造成设备停运的,按矿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提升钢丝绳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要认真细致,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坚决报废,不能冒险使用,并经常给钢丝绳表面注油,不准超负荷提升,钢丝绳在矿区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职工有以下成绩之一,按其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100-1000元每人/次。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以及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抢救事故有功的;

(4)、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

2、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并完成生产任务的,在年终应给予表彰、奖励500元。

3、任何人违反相关规定,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应给予经济、行政处分。

4、违反安全规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责任。给予100-1000元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不及时解决安全或尘、毒危害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严重危害的;

(2)、放松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4)、由于设备不完善或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的给予100-1000元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的;

(3)、发现事故预兆和险情,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谩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

(5)、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相,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矿山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安全生产档案。

一,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2,专职及兼职安全员名单。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名单。4,特种设备清单及有关档案。5,三级危险源管理清单。

6,监测资料(地压,边坡,岩石移动,涌水量,粉尘浓度,风速

风量,噪声及地表环境监测)。

7,职工健康档案及职业病档案资料。8,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记录。9,安全例会及安全日,月活动记录。

10,职工代表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提案及整改落实情况。11,事故记录和统计资料。12,伤亡登记表存档情况。14,岗位作业操作规程。15,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情况。1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施记录。

二,要编写详细的目录并分档存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三,按期上报给各有关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布档案管理情况。四,主要领导要经常检查档案管理情况使之完善,科学化。

风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不准穿有钉子的硬底皮鞋。

2、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风钻是否注油,各部件联接是否紧固,气孔是否畅通。

3、开孔时,应先开半风和用短钻开孔,待钎头进人岩石200mm后再开满风。

4、凿岩时禁止用脚压着风钻打眼,应双手均衡握住把手将钻机扶正,不可用身体压着风钻或用力过大;风钻中心线与钢钎应保持一致,钻机不得左右摇摆。

5、工作中应经常注意有无异常响声,气孔是否堵塞,如有异常现象,应停机检查处理,风钻每运转两小时应注油一次。

6、在大块上打眼,应先检查大块是否牢固,移动风钻、钢钎和风管时,应先选好路线,脚要蹬稳,不得跳行;打眼位置应选在大块的中部,深度要超过打眼方向大块厚度的三分之一。

7、在陡坡上或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禁止在坡底下休息,在坡底下作业时,应注意滑坡或石块跌落;坡面发现松顶、浮石、裂隙等不安全因素应先作处理。

9、禁止在装载设备20米周围内进行凿岩作业,如要在装载设备附近凿岩时,应预先通知装载设备司机,将设备撤离。

10、遇大风、雨天气,不准在松石下或高空作业。

11、禁止在旧爆孔处钻孔,必要时应在相隔20cm处补眼,瞎眼应通知爆破工进行处理。

12、听到爆破信号,应立即撒离危险区,到安全地点避炮。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安全培训,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持有《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

3、深孔爆破及其它特殊爆破应由爆破技术员按要求制定《爆破设计说明书》并经有关部门领导审批。爆破工对爆破

设计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足的项目,有权拒绝进行爆破作业。

4、爆破作业前,班长应组织爆破工认真学习、讨论爆破计划方案与安全措施,做好作业分工布置工作。

5、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说明书》要求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爆破班长和工程技术员的指挥,并接受安全员的监督。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存在严重威协安全作业的情况,应报告有关领导作处理,或由技术员作修改爆破方案后,再进行作业。

6、禁止在大雾、大风雨或雷雨天气中进行爆破作业,禁止在黄昏和夜间作业。

7、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它物品混装、搬运过程中不得扔、砸、撞,应轻拿轻放。

8、药包加工、装药作业中,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品,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

9、装药和充填应用木质炮棍;深孔爆破出现药包堵塞时,在未装人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10、禁止使用石块(块度大于30mm)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柱。

11、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柱的导火索或导爆管。

12、深孔爆破,每个炮孔应使用两只毫秒雷管组成复式网路,在进行爆破网路联接时,应防止塑料导爆管拉细、拉断、变形和打死结。

13、当装药、充填、联线等全部工作完成后,必须由爆破班长和爆破技术员进行技术检查后,确认无误,方准发出信号进行起爆。

14、当装药、联线、检查工作全部完成后,发出预告信号(竖红旗、鸣警笛),警戒人员按各自地点、范围进行警戒,其余人员进人避炮棚内;各工矿设备应撤离危险区。

发出预告信号后,燥破范围内禁止闲杂人员进人。

15、警戒人员全部按指定地点就位后,检查警戒危险区内确认无人后,才可发出起爆信号(竖绿旗)。

16、爆破作业应按要求,严格遵守起爆时间。

17、起爆5分钟后,由两名爆破工作进人爆破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拒爆、盲炮现象,即发出解除警戒信号(撤掉绿旗),警戒人员撤回;如发生或怀疑拒爆,必须经过15分钟后方准进入现场检查。拒、盲炮区应插上红旗警示,并报告有关领导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矿山设备安全操作保养规程

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载机司机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参照一般土石方机械的一般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装载机工作前,应作的准备工作,参照挖掘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刹车、喇叭、方向机应齐全、灵敏,在行驶中要遵守:“交通规则”。若需经常在公路上行驶,司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2、装载机在配合自卸汽车工作时,装载时自卸汽车不要在铲斗下通过。

3、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4、装载机行驶时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

5、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或履带)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6、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

7、装载机在作业时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

8、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9、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随时清除夹在轮胎(或履带)间的石渣。

10、夜间工作时装载机及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

四、装载机工作后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1、将装载机驶离工作现场,将机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带。

2、松下铲斗,并用方木垫上。清除斗内泥土及砂石。

3、按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

装载机保养规程

一、每天

1、检查有无油、水、气的渗漏及机件过热现象;

2、检查柴油机机油、冷却液和液压油液位;

3、检查轮胎气压及损坏情况;

4、检查仪表和灯光;

5、各铰接点压注黄油。

二、每50小时

1、检查紧固前后传动轴螺栓;

2、检查变速箱油位;

3、检查调整脚制动和手制动,制动加力器油量;

4、检查油门操纵、变速操纵系统;

三、每100小时

1、更换变速箱油(之后每600小时更换),清洗油底壳滤网;

2、更换发动机机油(之后每600小时更换);

3、检查电瓶液液位,电瓶接线头涂凡士林;

4、检查轮辋与制动盘螺栓、桥螺栓紧固情况;

5、检查各紧固螺栓紧固情况。

四、每200小时

1、检查前后桥油位;

2、清洗空气滤清器(必要时更换滤芯);

3、清洗机油、柴油、变速箱油滤清器;

4、测量轮胎气压为0.27~0.31Mpa;

5、检查工作装置、前后车架焊缝是否开裂;

6、检查发电机、风扇皮带松紧度。

五、每600小时

1、更换前后桥齿轮油(之后每1000小时更换);

2、清洗柴油箱的吸油滤网;

3、清除水箱、散热器表面的污染物;

4、更换发动机机油,更换机油、柴油油滤清器;

5、更换变速箱油和油滤清器;

6、检查发动机气门间隙。

六、每1200小时

1、更换液压油、清洗或更换滤油器,清洗油箱;

2、检查发动机的运转情况;

3、检查液压系统工作情况;

4、检查转向系统性能;

5、检查制动系统性能,更换刹车油。

七、每2400小时

1、按发动机的说明书对发动机进行检修;

2、对变速箱、变矩器进行解体检查;

3、对前后桥进行解体检查;

4、检查整机各部位焊缝。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掘机司机,应遵守一般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二、挖掘机在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向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条件和任务。内容包括:填挖土的高度和深度、边坡及电线高度、地下电缆、各种管道、坑道、墓穴和各种障碍物的情况和位置。挖掘机进入现场后,司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则。

2、挖掘机在多石土壤或冻土地带工作时,应先进行爆破再进行挖掘。

3、按照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挖掘机进行检查、保养、调整、紧固。

4、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不足时应予添加。在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及接近明火,以免引起火灾。

5、检查电线路绝缘和各开关触点是否良好。

6、检查液压系统各管路及操作阀、工作油缸、油泵等,是否有泄漏,动作是否异常。

7、检查钢丝绳及固定钢丝绳的卡子是否牢固可靠。

8、将主离合器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起动发动机(若是手摇起动要注意摇把反击伤人;若系手拉绳起动,不可将拉绳缠在手上)。检查各仪表、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机构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9、发动机起动后,严禁有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和机棚上。

三、挖掘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1、挖掘机工作时,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轮胎式挖掘机应把支腿顶好。

2、挖掘机工作时应当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走行机构刹住。若地面泥泞、松软和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木板、垫妥。

3、铲斗挖掘时每次吃土不宜过深,提斗不要过猛,以免损坏机械或造成倾覆事故。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履带及车架。

4、配合挖掘机作业,进行清底、平地、修坡的人员,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内工作。若必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时,挖掘机必须停回转,并将回转机构刹住后,方可进行工作。同时,机上机下人员要彼此照顾,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5、挖掘机装载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车辆和行人。若往汽车上卸料时,应等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后,方可回转铲斗,向车上卸料。挖掘机回转时,应尽量避免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卸料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又注意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

6、挖掘机回转时,应用回转离合器配合回转机构制动器平稳转动,禁止急剧回转和紧急制动。

7、铲斗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悬空时,不得起落臂杆和行走。

8、拉铲作业中,当拉满铲后,不得继续铲土,防止超载。拉铲挖沟、渠、基坑、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深度、土质、坡度等情况与施工人员协商,确定机械离便坡的距离。

9、反铲作业时,必须待臂杆停稳后再铲土,防止斗柄与臂杆沟槽两侧相互碰击。

10、履带式挖掘机移动时,臂杆应放在走行的前进方向,铲斗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米。并将回转机构刹住。

11、挖掘机上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臂杆应在上面;

挖掘机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前面,臂杆应在后面。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0°。下坡时应慢速行驶,途中不许变速及空挡滑行。挖掘机在通过轨道、软土、粘土路面时,应铺垫板。

12、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他杂物清除,以免塌下造成事故。若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不准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13、挖掘机不论是作业或走行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如必须在高低压架空线路附近工作或通过时,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附表一所规定的尺寸。雷雨天气,严禁在架空高压线近旁或下面工作。附表一

线路电压等级

垂直安全距离(米)

水平安全距离(米)1KV

下1-20KV35-110KV154KV220KV

1.51.52.52.52.51.52.04.05.06.0

14、在地下电缆附近作业时,必须查清电缆的走向,并用白粉显示在地面上,并应保持1米以外的距离进行挖掘。

15、挖掘机走行转弯不应过急。如弯道过大,应分次转弯,每次在20°之内。

16、轮胎挖掘机由于转向叶片泵流量与发动机转速成正比,当发动机转速较低时,转弯速度相应减慢,行驶中转弯

时应特别注意。特别是下坡并急转弯时,应提前换挂低速挡,避免因使用紧急制动,造成发动机转速急剧降低,使转向速度跟不上造成事故。

17、电动挖掘机在连接电源时,必须取出开关箱上的容断器。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电器设备。挖掘机走行时,应由穿耐压胶鞋或绝缘手套的工作人员移动电缆。并注意防止电缆擦损漏电。

18、挖掘机在工作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紧固等工作。工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响、异味、温升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

19、臂杆顶部滑轮的保养、检修、润滑、更换时,应将臂杆落至地面。

20、夜间工作时,作业地区和驾驶室,应有良好的照明。

四、挖掘机工作后,应将机械驶离工作地区,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将机身转正,使内燃机朝向阳方向,铲斗落地,并将所有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所有制动器刹死,关闭发动机(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净)。按照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关闭门窗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五、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一般履带式挖掘机自行距离不应大于5公里。轮胎式挖掘机可以不受限制。但均不得做长距离自行转移。

六、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对走行机构进行

一次全面润滑,行驶时,驱动轮应在后方,走行速度不宜过快。

七、挖掘机装卸车时,应由经验丰富的装吊工指挥。装卸过程中,挖掘机在坡道上严禁回转或转向。装车时若发生危险情况,可将铲斗放下,协助制动,然后挖掘机缓缓退下。

挖掘机维护保养规程

一级技术保养(累计工作100小时或每月进行一次)

1、完成例保项目。

2、检查蓄电池电液比重及电液量是否足够和正常。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并清洗粗滤网。

4、检查履带或轮胎的使用情况是否正常。检查回转马达的工作情况并进行润滑。

5、进行整机清洗,清除油污、泥土等,并应按各机型说明书要求对有关的润滑点进行润滑。累计工作200小时后除应完成以上工作外,还应进行下列各项内容。

6、回转滚盘齿轮、轴承和中心回转接头等加注润滑脂。

7、履带张紧装置和有关配合处加注润滑脂。并视情况调整张紧。

8、检查分配阀操纵杆的滑动情况。

9、轮胎式挖掘机还应进行轮胎气压检查、轮箍及轮胎磨损情况检查。制动油缸的油位和管路接头有否松动,制动踏板行程及间隙检查。

10、全面清洗润滑油的粗、精滤清器。清洗液压泵入口滤网。

11、清洗或更换空气滤清器,清洗冷却水箱及水道。

12、对操纵手柄活动部分,滑动轴承、计时表等添加机油。

13、清洗燃油滤清器,视情况清洗燃溅相。

14、清扫制动油缸,检查活塞盖。检查制动气压、制动间隙衬里和滚筒的磨损情况

破碎机操作规程

1、遵守铸造设备通用操作规程。

2、检查三角皮带(或平皮带)的松紧度及磨损情况,如过紧过松,或磨损严重,应及时调整或更换皮带。

3、检查两侧护板的磨损情况,如磨损严重,应予更换。

4、按工艺要求的块度,调整腭板的开口尺寸。

5、如没有防护罩,或防护罩不完好,就不得开车,以免出现人身事故。

6、用手盘动飞轮或拉动皮带,确认设备转动灵活,才可空载试车。

7、设备空运转正常后,才允许加料破碎。加料要均匀,不允许加入其它的料块。

8、经常注意出料情况,如有堵塞,要及时疏通。

9、停车前,必须将腭板间的料块全部破碎后,才可停车。

振动筛安全操作保养规程

一、开机前的准备:

1、检查启动设备是否良好、电动机接地是否完好,调整三角带的松紧度。

2、清除筛上的杂物,以免重负荷启动。

3、检查并拧紧各部位螺栓。

4、检查并加足振动器内润滑油。

5、做完以上各项准备工作后,便可发信号通知开机。

二、运转注意事项:

1、打开压力阀门。

2、接到控制室“开机”信号后,合上事故开关,筛子随即启动。

3、观察振动筛的振动是否平衡,运动件无撞击和磨擦的地方。

4、待确认振动筛的运转完全正常后才发信号通知下料。

5、给料必须均匀,不能超载或有过大冲击力。

6、随时注意电动机的温度及异常声响。

7、运转中如发现危及设备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现象,应用事故开关进行紧急停机。

8、运转中振动筛的任何大小修理或调整,都必须是切断该机的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标示牌后方可进行。

三、停机注意事项:

1、停机前先停止给料,待筛面上的物料排净后再停机。

2、拉下闸刀开关,关闭压力水闸门。

3、对振动筛和工作现场进行清扫。

4、检查各部位螺栓,如发现有松动应拧紧。

四、振动筛的保养:

1、保证集料箱与料斗、料槽等非运行件之间保持最小间隙75mm。

2、保证弹簧座与筛箱磨擦阻尼板之间有10 mm间隙。

3、检查振动器油面及油质。

4、筛箱连接的高强度螺栓,每周应检查其紧固性,不

允许任何一个螺栓松动。

5、偏心轴的轴承,如果有一个损坏时,应成对更换。

胶带输送机安全操作规程

为确保胶带输送机的的正常运行,防止不正确的使用操作造成设备和人身事故,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一、开机前注意观察事项

1、机架和机械装置紧固件是否牢靠。

2、逆止器是否按规定脱开。

3、各安全报警装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4、通往紧急停机开关的通道应无障碍物。

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第6篇

一、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

1、高处作业和立体交叉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划分,目前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建筑结构的复杂性导致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内集中了大量的人力、材料和机械共同施工生产,上下左右多层次的立体交叉作业,造成不安全因素多。

2、施工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变化大。建筑施工行业的每一项工程都有一定的工期,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但这个时间是相对短暂的,每一部位的作业也是短暂的。这就容易使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产生临时观念,对施工中出现的防护设施落实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麻痹大意,认为凑合凑合就能过去了。而每栋建筑物从地基打桩、主体工程到屋面装修,不同时段的不安全因素要随工程的进度而变化,针对这些变化,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也要不断地改变、补充和完善,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3、人员流动性和施工季节性明显。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和尘土,高空作业多,劳动对象的规模大以及工人须经常露天作业,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中临时工和农民工所占的比例大,人员流动性强。据统计,目前施工工地中农民工约

占50%-70%甚至有的高达95%。同时,高温和严寒等施工环境使得工人体力和注意力下降,雨雪天气还会导致工作面湿滑,夜间照明不够,都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二、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建筑施工行业的“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处作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变化多端”等特点,决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这些事故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给死者家庭带来灾难,影响社会的稳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行业违法承包现象普遍。在事故调查中,发现施工方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现象普遍存在,施工现场物料升降机等特种设备的单独承包也时有发生。这些承包方往往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存在违章指挥和盲目施工行为。而建设方和建设主管部门对这种违法分包行为往往未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整改,这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

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制定的制度内容不能切合实际,并且不能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不健全,制度内容得不到落实,不能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流于形式,不能起到提高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知识水平的作用。甚至在调查中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对员工教育培训造假,根本不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在日常管理中也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存在检查前无计划,检查时无具体依据,检查出的问题不能整改到位等,特别是对存在重大隐患或由于条件所限安全措施不能防护到位的分部工程未予重视。

3、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的整改和落实不到位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据事故调查,施工单位从上到下各级人员往往存在着侥幸心理,在检查安全隐患时走过

场,不能真正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对安全检查不重视,甚至存在项目经理不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只是口头上强调安全,但真正落实到工作上却应付了事,有的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不予重视,认为是小题大做。有的企业法人对法定安全责任不能履行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安全措施、防护不到位,安全劳保用品发放不到位等等。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行业成为该行业的主要力量,给建筑业带来新活力的同时,一方面由于企业往往迫于工期压力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各项措施执行得不到位,使其对农民工的安全检查、教育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也因受到农民工文化素质偏低的影响,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对建筑施工的了解甚少,对大规模工业化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违章作业时,并不清楚会带来怎样的后果,给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所以,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往往他们既是受害者,又是肇事者。

5、监理不到位。监理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工作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的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向有上级汇报等等,致使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消除,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6、安全监督不到位。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监督力度不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未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到位。

三、如何提高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1、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建筑行业来说,只有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的要求,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

二是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重点检查工地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等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中的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等安全防护工作。

三是建立施工现场班前交底制度。建筑施工不同于其它行业,具有“深基、高空、负重、临边”作业等特点,每天开工前班组长履行交底制度时,要针对不同情况,实行普遍交底和个别交底相结合,做好交底记录。交底双方都应履行签名手续,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四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要严厉处罚。五是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首先农民工进场要有安全生产浓厚氛围。施工现场要建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使新进场的农民工能感受到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其次坚持岗前培训,保证持证上岗。农民工上岗前,要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放在首位。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要严格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上岗后,遵章守纪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及不良操作行为等,都要记入个人安全档案。随时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制止各类不良行为和安全隐患。第三建立健全常年培训计划。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阶段性和临时性强的特点,制定常年培训计划。做到现有员工定期培训,新来员工随时培训,重点岗位重点培训,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2、监理单位

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施工质量隐患往往导致施工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造成质量事故,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所以监理单位在对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同时,应介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过程,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3、政府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一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方案并严格执行,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施工方法或者简化工序流程,严肃作业纪律。二要定期开展建筑施工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重点围绕分包、转包、挂靠施工队伍管理以及拆迁、地下施工等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拉网式检查的方式,深入查源头、查隐患、查“三违”,督促各级各类施工企业强化施工基础管理,有效扼制高坠、坍塌、机械伤害等易发事故。三要强化执法联动与执法信息互通,进一步拓宽群众与社会监督渠道,加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违法企业的曝光与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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