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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来源:莲生三十二
作者:开心麻花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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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精选12篇)

村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第1篇

村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县乡综治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列入村级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有计划、月有中心、周有重点”。

2、成立村支书“挂帅”的预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村委—村组—户主”三级联动、“村级—家庭—社会”多方配合的防范工作机制;坚持例会制度,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布置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3、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讲预青工作纳入部门与户主工作目标责任范围,鉴定责任状,并与部门考核、户主月津贴直接挂钩。

4、结合“六五普法”,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竞赛活动,对青少年进行“两法一条例”的教育,帮组青少年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5、聘请法制辅导员,定期来村举办法制报告会,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以案例说法理,给青少年敲警钟,做到防微杜渐。

6、落实帮教措施,开放“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做好单亲家庭、后进和困难青少年的教育引导转化工作。

7、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向青少年普及防范侵害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能力及对违法犯罪自我防范。

8、净化、优化村校园教育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清除村校园周围治安隐患。

9、定期召开户主会,建立“家教联系卡”,及时报道有关情况;举办“家长村级”,提高家长教育和监护能力。

村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第2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1、成立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构,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街道综治办、司法等部门,及辖区单位代表等有关方面共同参加,制定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规划,并督促落实与检查。这一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本社区的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社区与家庭、与学校、与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和矫治;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对其进行特殊预防;对刑满释放的青少年进行安置帮教。

2、联合社区关工小组,建立一条咨询热线,设立帮扶组、矫正组、帮教组和网吧义务监督组、联合社区关工小组、“五老”等社会力量,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辖区内小区、楼院建立青少年教育小组,由每片居民区优秀的居民组长担任青少年教育队队长,在社区健全青少年教育工作网络。

3、按照上级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部署,全面实施预防青少年犯罪社区计划,不断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对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本辖区违法犯罪青少年要积极开展帮教活动,针对不同帮教对象及特点,建立帮教小组,开展帮教转化活动,工作有实效,针对性要强,发挥好社区教育挽救的主阵地作用。

4、不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让家长加入“学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中,以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教育活动的感染力,使广大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得到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普遍增强,社区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犯罪率明显下降。

5、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危害师生安全和影响学校正常学习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辖区黄、赌、毒等社会现象得到清理,社会环境得到净化。

6、结合“四五普法”,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竞赛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两法一条例”的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学生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聘请法制、德育教师专家,定期来校举办法制报告会,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以案例说法理,给青少年学生学生敲警钟,做到防微杜渐。

6、联合辖区内各单位及相关部门组织社区联席会议,定期研究解决社区预防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区环境,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安全防范,切实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并使工作联席会议规范化制度化。

7、广泛开各项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搭建社区青少年活动特色阵地,即“一站、两室、两中心”——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社区阳光聊天室、青少年科技活动室、社区青少年课外阅读中

心和社区青年中心。通过这三类阵地建设,保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

8、利用社区“爱心超市”对留守、流动、单亲、困难等特殊家庭青少年给予生活上的援助,落实帮教措施,开放“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做好单亲家庭、后进学生的教育引导转化工作,使辍学学生、社会闲散青少年得到援助与有效管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与条件进一步形成。

青少年违法犯罪之预防对策 第3篇

青少年违法犯罪也是当今世界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面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智能化、集团化和流动化等特点, 惩治和预防是其两种基本对策, 需要我们在更高层次上和更广泛的视野内, 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措施,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一、保持完整的家庭, 让孩子健康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是孩子生活、学习的第一场所, 对孩子的成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一个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问题和缺陷的家庭, 对孩子的成长会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久而久之可能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笔者2011年赴湖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帮教活动的过程中了解到, 青少年罪犯中有20%左右的人来自有问题和缺陷的家庭, 而且这种情况大有发展之势。因此, 作为父母, 应该清醒地认识到, 既然组建了家庭, 生育了子女, 就要履行父母职责, 不要动不动就吵闹, 动不动就离婚;对待孩子不要暴力强制, 也不要溺爱娇宠。孩子是无辜的, 作为父母要对孩子负责, 对社会负责, 多关爱、关注孩子, 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 使其茁壮成长。

二、注意观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前兆

作为有着丰富思想的个体, 青少年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之前, 往往会出现种种前兆。作为学校、家长一定要对孩子负责, 加强对孩子的了解, 注意观察他们违法犯罪的前兆, 并采取相应措施抑制, 打消他们的犯罪意念。

(1) 掌握孩子的消费来源。我国青少年消费几乎全部来源于其父母或其亲属的支持, 其数额是非常有限的。因而父母和学校老师要对他们的经济来源和去向基本上做到心中有数, 留心孩子经常出入的消费场所和购置的消费品是否与其经济能力相符, 是否高消费, 大手大脚。一旦出现上述情况, 则千万不要掉以轻心, 一定要弄清他们额外的经济来源, 并对孩子的消费从总量上加以控制。

(2) 留意孩子结交的朋友。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大的区别就在于青少年共同作案多, 重义气。青少年天性好奇, 易动, 喜欢寻求刺激, 但对社会阴暗面又缺乏免疫力, 极易被不良群体诱惑、利用, 所以学校与家长要及时留意孩子结交的朋友, 尤其要留意所交朋友的日常行为、品行等方面。要注意经常对孩子进行引导, 加强孩子对社会的一些丑恶现象和行为的辨析, 并分析其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时, 让孩子断绝同不良青少年的交往, 把孩子的不良倾向消灭在萌芽状态。

(3) 观察孩子的夜生活。有些孩子生性顽皮, 他们不爱待在家里, 守在父母身边, 而是喜欢丰富多彩的夜生活。家长和学校要时刻了解孩子的去向。一般情况下, 各种娱乐场所、街头巷尾、商店周围、网吧等是众多青少年极易去的地方, 这时家长要给孩子规定一定的休闲时间, 勿使其长溺于其中。同时尽可能和孩子一同娱乐, 并积极引导其参与内容健康、丰富、格调高雅的文化夜生活。家长和学校还要观察孩子夜间不归是否是因为早恋, 是否与异性同居等。

(4) 警惕孩子的谎言。现代孩子多是独生子女, 很少与父母和老师交流, 与父母和老师存在明显的代沟。此刻, 父母和老师要主动和孩子谈心, 交流感情, 要善于捕捉孩子的思想动态。大多数孩子在外做了错事, 都会采取回避或谎言欺骗家长和老师。一次欺骗成功, 就可能一而再, 再而三, 久而久之, 形成侥幸心理。所以家长和老师要多个心眼, 既要信任孩子, 同时又要善听辨色, 及时识破和制止孩子的谎言, 不要被孩子的谎言蒙蔽。

三、净化文化市场, 优化文化环境, 塑造健康的文化氛围

优秀的文化能够开启人的聪明智慧和善良美好的心灵, 能够强化人的社会性本能, 而不良文化则会触动人性中自私、阴暗、虚伪的心灵, 诱发社会犯罪。政府在制定文化政策时, 既要有敢于开放的勇气、远见和对世界文化潮流的高度敏感性, 还要考虑现实社会承受力和容忍度以及对青少年的影响。

(1) 净化文化市场, 塑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对于与当代精神相违背的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消极颓废的文化作品和文化形式应依法予以取缔和制裁, 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从源头堵塞有害青少年成长的影视、网络、报刊、游戏、文学作品的出笼, 把住出版印刷、播映、发行等环节。同时, 加快相关法律制定工作, 将文化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 并最终依靠完善和强有力的法律净化、规范文化市场, 为青少年塑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

(2)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旋律, 优化文化环境。新闻宣传、文化出版、电影电视、电子信息等部门应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坚持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以及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文化观。坚持正确的文化舆论导向, 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鼓励和倡导生产创作以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旋律, 为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 以满足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的精神需求, 在全社会树立一个吏治清廉、党风纯洁、社会稳定、民风端正、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优化文化环境, 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一个健康的文化氛围。

四、采取综合措施, 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这些年来, 我国各级公安机关、政法部门在中央的领导下, 大力开展打击暴力犯罪、政治腐败、破坏社会市场秩序等人民关心、社会影响大的案件, 将一批人们深恶痛绝的黑暗势力、腐败分子绳之以法, 净化了社会治安空气。同时采取一些积极措施, 完善社会管理制度, 进一步遏制了社会治安下滑的势头, 这就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1) 政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及青少年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侵扰学校、学生的案件, 教唆、胁迫、引诱青少年犯罪案件, 流氓恶势力、团伙侵扰青少年案件, 以及青少年自身涉及的盗窃、抢劫、强奸、吸毒、卖淫、凶杀等恶性案件, 政法部门一方面要加大对这些案件的侦破力度, 另一方面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这样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 促进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社会评判标准。

(2) 强化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管理力度, 为学校及学生学习、生活创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也是近几年人们关注的热点。基层政府和公安部门应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职责之中, 建立并落实治安责任制。重点要清除校园周边大量非法经营的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休闲室、网吧等娱乐场所。严厉查禁收缴校园周边的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 规范校园内外的经营摊点, 清查整顿校园周边房屋出租现象。同时, 在校园内大力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 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社会环境。

(3) 依靠社会力量 (主要指企业、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以及社会群体等方面) 加强对违法和轻微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除了其本人应承担责任外, 父母或一些专门学校 (如工读学校) 往往需承担更多的帮教工作, 这种做法曾经取得过非常明显的效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 我们愈发感觉社会力量参与不够, 因为这些青少年最终会脱离父母或学校而走上社会, 他们在社会上能否立足或获得社会认可将最终取决于社会对他们过错的容忍度。因此, 我们应转变观念, 不要认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只是政府、家庭和学校的责任。整个社会都应承担这种责任, 国家要高度重视扶植社会力量参与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只有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民众的力量, 才能真正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这类社会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取得良好的效果。

(4) 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促进社会稳定, 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举措。社会心理学研究成果表明, 由于每个人所具备的主观条件不同, 所处的客观环境各异, 便形成了人们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状况的千差万别。人们通过社会比较, 那些境况较差的人便会产生“相对被剥夺感”, 引发对社会的不满情绪, 甚至出现反社会行为, 引起社会混乱。这种社会现象曾经普遍存在于西方社会发展史中, 而他们医治的良药就是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尽量减少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因不平等所造成的恶果。首先, 通过实行社会保障制度, 保证了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起码的收入、住房、保健、受教育等权利, 缓解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社会集团之间、阶级之间、阶层之间的矛盾, 防止个人或社会上的一部分人长期地被排除在整个社会体系之外, 避免他们疏远社会以致走上反社会的道路。其次,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助于个人和社会的全面融合与和谐发展。以免费教育为例, 免费教育可以使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教育, 这样贫穷家庭的孩子就有可能通过接受良好的教育进入高层次社会和职业领域, 就容易形成与社会相同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法, 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 与社会其他人一道共同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最后, 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巨额的社会财富为基础实现的, 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以国家税收政策为保障。国家利用税收, 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同时, 对于个人或企业来说, 收入越高, 纳税越多, 不仅阻止了收入差距的拉大, 限制了贫富之间的过分悬殊, 使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间的分配不公的矛盾得到缓解。通过社会保障制度, 使一部分人的最低生活水平得到保证, 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当前, 我国正在加速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成熟, 在这方面有必要借鉴吸收西方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经验, 从而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 使民众免去缺衣少食之忧, 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社会也越来越和谐、安定。在一个制度健全、和谐安定的社会里, 必然会有效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目的。

五、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青少年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促使青少年健康成长, 教育是关键。社会各界应重视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性, 把青少年健康成长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1) 国家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努力普及和推广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 使青少年在学习语言、文学、历史、哲学、法律和自然科学的同时, 丰富知识, 开阔眼界, 拓宽心胸, 净化心灵。一个没有知识, 没有受过文化教育的人必将是浅薄、愚昧和野蛮的, 难以被社会所接受。国家要制定长远的教育规划, 加大对教育的投资, 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学校要执行国家正确的教育方针, 注意学生的素质教育。教师要树立“成才先成人”的教书育人思想, 爱护学生, 尊重学生的个性, 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 用社会优秀的文化加大对青少年的启蒙教育, 这是保证一个人健康成长的最为基础和重要的教育。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 千百年来, 形成了一整套激励个人成才、健康成长的优秀文化传统。因此, 父母和老师在对孩子的启蒙教育中, 要注意用社会优秀的文化加以启迪, 如通过自身良好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 (包括丰富的知识、高尚的品德、勤奋的工作、文明的举止等) 来感染和教育孩子。同时在家庭关系中,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敬互爱的传统美德。每个家庭要本着互相理解、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民主平等的原则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父母和老师要在孩子面前宣扬健康、积极、有益的文化, 开展多种有益的文体活动, 使孩子在良好的家庭氛围或学习氛围中生活充实、温暖、幸福。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探析 第4篇

关键词: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1)从犯罪类型看,主要以侵财型犯罪和人身伤害型犯罪为主,特别是以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这三种犯罪为主。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逐步增多,团伙型犯罪现象突出。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暴力成分明显,犯罪手段也逐渐复杂化、智能化和高科技化,犯罪后果十分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日益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

(5)从犯罪身份看,文化程度均不高,辍学少年人数居多,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均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有些甚至是文盲。

(6)从地域范围来看,青少年犯罪以本地人犯罪为主,外来人口较少。

由上可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朝着高发化、团伙化、恶性化、高科技化、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因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已经刻不容缓。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存在的问题

1.针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法律服务尚有不足

由于传统法制思想和现行立法的局限,关于青年违法犯罪人员和刑释青年这两个特殊社会群体的權益保护还较少,存在较多突出问题:第一,《监狱法》虽然规定对罪犯的劳动实行报酬制,但没规定报酬的标准及管理使用,行刑过程中大多是给予“假定工资”。这样,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基本用于包括生活费在内的监狱业务费用,出狱时一般仅获得回家路费。第二,由于传统监狱管理习惯使然,罪犯在监狱里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使罪犯的自主性受到了剥夺,进而产生自卑心理和绝望情绪。第三,刑释青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刑释青年的生存状况,大多较恶劣,多数犯罪人员谋生能力不强,再就业困难重重,没有收入来源。刑释青年的社会地位一般偏低,被贴上“坏人”标签,这使得他们备受歧视,成为社会的弃儿。如此种种,都是导致刑释青年再犯罪的重要原因。

2.对青少年再犯预防的工作不够深入

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主要针对的是以下5类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由此可看出,曾经的未成年犯并不在此范围内,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事后预防中的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三、对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完善建议

1.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自身修养和素质,从根源上预防犯罪

青少年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认知能力、辨别是非及区分良莠的能力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争强好胜,全面客观地对待事物。在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冷静地思考,正确地分析,要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自私自利,不唯权唯钱是图,不盲目攀比。同时,青少年也要自觉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护法的公民。

2.制定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我国至今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系统的规范刑释人员保护的法律。虽然,目前司法机关和共青团组织都在积极地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制度化, 有关的保护、援助措施难以落实。监狱管理局进行的类似调查显示,在某省重新犯罪的刑释人员中,下岗或无业的占28.4%左右,另外,有一些农村籍刑释人员在出狱后没有分到承包田,因生活困难而再度犯罪。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借鉴浙江省的做法,制定本地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浙江省制定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是我国首部保障刑释人员合法权益的省级政府规章。该《办法》规定,归正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受歧视。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享有就学权利,对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或者业余学校的归正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门应当准许报考。原籍在农村的归正人员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承包田的权利。

3.完善刑释人员保护的组织体系,充实刑释人员保护的具体内容

目前,虽有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以及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委会等基层政权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建立专门性的刑释人员保护组织。在美国有些城市就建立了刑释人员保护会,在英国有“罪犯关心与重新定居全国协会”,加拿大有“犯罪人援助和释放后关心协会”等有国际影响的非政府性刑释人员保护组织。这些组织向刑释人员提供生活救济、房屋居住、职业训练、服务、心理辅导等服务,在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议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置专门机构,指导、协调各地的刑释人员保护工作。共青团组织应组织更多的志愿者对刑释人员进行生活指导、心理疏导,使其以良好心态面对遇到的问题;对刑释人员进行必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如进行法律援助或职业训练等经费募捐与收集。

4.完善法制教育制度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第5篇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综治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相关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

2、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配合的防范工作机制;坚持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交流信息、研

究对策、布置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3、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鉴定责任书,并与部门考核直接挂钩。

4、结合“六五普法”活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竞赛等活动,对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实用的法制教育,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5、各学校要坚持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要定期举办法制报告会,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以案例说法理,给青少年学生敲警钟,做到防微杜渐。

6、落实帮教措施,开放“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做好单亲家庭、后进和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转化工作。

7、大力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建立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向青少年普及防范侵害的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提高他们对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8、加强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矫正青少年的心理误区,化解青少年的心理矛盾,帮助学青少年树立良好的心态。

9、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建立以县级为中心,覆盖各乡(镇)、相关单位、学校等的青少年维权网络。

10、净化、优化校园教育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清除校园周围治安隐患。

11、定期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监护能力。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点 第6篇

工作要点

2004年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大力实施“五大工程”(即免疫工程、净化工程、爱心工程、基地工程、细胞工程),不断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关爱青少年行动,逐步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云谱区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继续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自护能力。

1、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青云谱区发展的实际,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使广大团员、青少年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要在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要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两会”(班会、校会),“两活动”(团队活动、课外活动)等形式进行法制教育,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规、国防法等作为法制教育内容,统筹安排,使学校成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基地。

2、推行青少年法制教育“三结合”作法。“三结合”,一是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上一堂法制课,举办一场法制图片展,开展一场法律咨询,送一套法制挂图”等活动,用“小品说法”、“漫画说法”等方式,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氛围中学法、说法。二是坚持学校教育与基地教育相结合。各级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积极联系各类校外教育基地,通过与基地单位合作开展各类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对学校教育良好的补充和促进作用。三是坚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与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结合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等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让青少年学生了解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3、开展青少年主题自护教育活动。今年,要以“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为主题开展自护教育活动。在教育方式上,要采用课堂教育、体验教育等教育形式,动员和组织社区和学校中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青年志愿者和“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的专业人员,利用中小学校和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通过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意外事件情景演示、主题团队会、讲座等活动,为青少年系统讲授法律、心理、防灾避险、健康娱乐等自护基础知识,并定期开展咨询,解答疑问,提供帮助。通过体验教育,使青少年在模拟体验中强化法律常识、生活常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实用技能,把掌握的自护知识变为自觉行动。

二、着力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1、深人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要继续加强青云谱区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力度,适时评选和表彰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要加强对各级“青少年维权岗”的监督和检查,实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公示制度,形成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处理青少年侵权事件的反馈机制。要进一步发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成员单位的作用,在全区形成一个各级各类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主体、相互协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青少年维权网络。

2、净化社会环境,大力倡导新风正气。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要联合行动,对学校周边的各种娱乐场所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清理、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室等。要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电话信息台等不宜进入和涉足的营业性娱乐服务场所和服务网。要加大对网络环境整顿清理的力度,坚决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不遵守国家法律规范的网吧;要加强对网吧的管理,严禁利用网络制造、发布各种有害信息,提倡文明上网,遵守网络道德。同时,要大力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吸引青少年,满足青少年素质全面发展的需要,积极营造适合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

三、全面开展关爱青少年行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青少年犯罪。

1、加强对在校青少年的管理。要着力解决贫困儿童的就学问题,减少和杜绝辍学学生,防止他们过早地流入社会,染上不良习

气。要预防在校学生旷课、逃学,游荡在社会上,成为学校、家长和社会“三不管”的闲散人员。对那些思想不稳定,有潜在违法犯罪意识的学生及有劣迹的学生要时刻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将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要通过调查摸底,建立相应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档案制度,全面掌握闲散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加强管理机制的建设,通过建立“三个一”制度,即谈话预警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完善对社区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机制;通过法制宣传、公民道德教育、责任教育和社会发展实践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闲散青少年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劳动等部门的优势,为社区闲散青少年的就业做实事和好事;组织和发挥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大学生志愿者等队伍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帮教工作。

3、开展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托青少年维权岗和法制教育基地,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通过“一帮一”结对帮扶等帮教形式,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汇报 第7篇

---1-9月份预青工作汇报

团区委认真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和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等有关精神和预青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创新,依法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平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把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引导,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支撑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抓牢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广大青少年参与“我和我的祖国”快闪拍摄并荣登“学习强国”平台,开展 “争做新时代好队员”、“青春心向党”主题团日等活动,筑牢各族青少年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狠抓“网上共青团”建设,传播时代主旋律和正能量,构筑新媒体引领新高地。

二、把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与权益维护,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出发点

一开展“青春守护点对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整合社会爱心资源捐建“红领巾爱心超市”3座;组织港湾心理帮助热线专业志愿者对留守儿童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70人次。开展“点亮微心愿”活动,为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和青少年捐赠爱心物资20000余元,实施“高考圆梦”“阳光助残”等项目,仅2019年以来资助大中小学生119人次,发放助学金21.27万元。二开展法律护苗专项行动。结合区检察院打造“润苗小院”区级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建立帮教小组3个,通过“青少年模拟法庭”、沙盘游戏、定期家访等活动,为广大青少年及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送去温暖与关爱。三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与违法犯罪法治巡讲活动。进一步配齐、配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落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联合区公安局启动禁毒巡讲及图片展等,2019年以来,举办活动30场次,覆盖青少年20000余人。

三、把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最终落脚点

一是联合区检察院与华北理工大学签署《区青少年法学院》合作框架协议,依托高校优势资源,以点带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二是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吸纳社会组织骨干力量44人,为活动开展奠定人才基础。三是四是注重品牌打造,培育“益童行”青少年品牌活动,开展 “暑期1+1”平安公益课堂、“皮影进社区”等特色活动,被新华社、中国青年网及省市媒体争相报道。

浅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早期预防 第8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需要家庭与学校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思想上应明确这样一个道理, 预防青少年犯罪应从幼儿教育抓起, 抓早、抓小、抓苗头, 力争将青少年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之中。父母不仅要观察孩子在家的表现, 还要经常与老师联系, 了解孩子在校表现;不仅要了解文化课学习情况, 还要关心孩子思想品德、道德行为表现。

注意了解观察孩子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学生以学为主。家长应注意观察子女学习自觉性程度, 特别是在大人不在的情况下完成作业情况。是否按时上学, 按时放学回家, 成绩是否大起大落。如果成绩一向稳定, 而突然成绩下降, 一发不可收, 就应与学校老师及时联系, 查找原因, 看子女是否有逃学怠学行为, 是否参加了不利于学习的活动, 是否在社会上结交了坏孩子。实践证明, 逃学怠学是犯罪之母, 是将来发生危险的重大信号。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看, 在他们违法犯罪之前, 绝大多数对学习抱有消极态度, 学习成绩不良。在校生的越轨行为往往从迟到、早退、旷课开始, 学习成绩从一门不及格到二、三门不及格, 甚至辍学、流失社会。

观察子女是否诚实, 有否撒谎行为。有的学生上学或上班经常迟到早退, 放学或下班应回未回, 甚至深夜不回或者夜不归宿。家长应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 看孩子是否在讲真话, 还是编造谎言, 逃避父母监视, 是否在外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如果发现撒谎, 在外有越轨行为, 应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及时帮教, 促其变好。

观察孩子的个性倾向。个性倾向是个体优先注意和发展的方向。它主要是指人的需要、动机、兴趣、思想、信念乃至世界观等。人们的需要、动机方面有所不同, 在信念、兴趣、爱好方面也未必有所差别。良好的动机、兴趣、爱好, 能促进个体积极地探求知识、奋发向上, 在社会实践劳动中提高其能力, 为社会做出贡献。相反, 低级的、不健康的动机、兴趣、爱好, 则对个体、对他人乃至社会产生消极的腐蚀作用。目前社会上迎合儿童心理的活动方式的电子游戏、智力玩具等五花八门, 使人眼花缭乱, 这是一些儿童少年的兴趣、爱好偏移, 心理失去常态。

观察钱物来源。如果子女忽然暴富, 忽然感到钱不够用, 或者家里钱不翼而飞, 或者子女经常在外吃饭, 穿的不是父母买的衣服, 讲究吃穿, 追求时髦, 有的女孩晚上外出还涂脂抹粉, 更换艳丽服装时, 要留心观察, 子女在外是否已违法犯罪, 结交了异性朋友或参加了犯罪团伙, 应及时与学校单位取得联系, 弄清情况, 采取措施。一般地说, 儿童少年过早地吸烟喝酒, 参加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 花钱大手大脚, 奇装异服, 留怪发型, 交异性朋友, 这些都是犯罪的前兆。

观察子女结交的朋友。常言道“好朋友不在多, 坏朋友一个就砸锅。”青少年往往不懂的什么是友谊、同志和朋友, 结交朋友缺乏选择, 往往凭一时冲动, 义气感情用事。一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与在邻里学校或工作单位结交染有劣迹的坏孩子有关。父母应注意观察子女与朋友的来往关系, 看是否过早恋爱, 是否结交了酒肉朋友。如果子女平时客人多, 电话多, 外出多, 终日忙碌, 突然闭门不出, 谢绝来客, 停止交往, 往往有防止暴露犯罪意图, 害怕别人揭露告发的嫌疑。

观察子女住室。子女住室的物品往往反映其理想、事业、需要、兴趣、爱好及志向追求等, 父母应注意观察, 看是否有淫书、淫画的黄色书刊。是否有与赌博活动有关的工具、玩具。

观察子女情绪。看其情绪上是否有暴起暴落的现象。青少年初次犯罪, 多有吉凶未卜, 成败难测之忧, 心境变化多端, 心绪难以平静。其主要表现是焦虑不安、坐立失态、推头丧气、缄默不语。有的因初次作案成功变得言不由衷, 兴奋过度。

观察子女性格上有无异常。人的性格有内倾性和外向型之分。同是父母生养的子女之间, 其性格也明显表现出差异性。有的善于交谈, 有的沉默寡言;有的胆大敢干, 有的腼腆拘谨。如果性格突然变得犹如换了一个人, 平时烟酒不沾变得贪杯恋盏;平时不爱花钱变得挥霍无度;平时性格粗野、不拘小节, 变得温良恭俭。要从这些一反常态的变化上窥测心理, 发现异常。

观察子女对外界刺激感知的选择性是否正确。青少年正处于学文化、长知识、长身体阶段, 他们对外界刺激感知的选择性与成人截然不同, 这是他们心里发展的不平衡性所决定的。他们好奇心强, 好动不好静, 什么都想亲自尝试一番, 以满足好奇心理。因此, 他们对直接激起本能欲望的刺激, 例如, 吃、喝、玩、乐的欲望感兴趣, 表现出较强的生物性属性。对诱惑性强的刺激, 对倚强凌弱, 显威显圣有关的刺激。父母应注意从孩子关注的热门话题中, 观察子女对外界刺激的反应和态度, 摆事实, 讲道理, 善于诱导。同时应尽可能缩小孩子对比较强刺激的感知范围, 限制其活动天地, 避免由此引起的祸端。那种不加选择, 孩子有求必应, 什么钱都敢花, 什么地方都敢领孩子去的做法实在是不可取的。

浅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第9篇

自身预防

“青少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御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伤害”。青少年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的培养,才能增强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青少年成长的基础,是人生的第一课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家长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要加强学习,严于律己,树立远大的理想和良好的道德风尚,加强自身修养,做青少年心目中的标准;杜绝一些不良嗜好、恶习,做好榜样。

2家长要采取科学、合理、适当的教育方法。要因势利导,言传身教相一致,掌握好批评和表扬的场合和分寸,避免子女的逆反心理,使青少年自觉服从家长的批评和教育。

3家长还要与学校、社会搞好配合、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学校预防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培养教育,努力学习成才的阵地,学校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受教育程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学校要实施素质教育。首先要把德育教育放在第一位,牢牢把握青少年的发展方向、政治倾向和道德水准。德育教育只要方法得当,常抓不懈,就会使青少年利用榜样的力量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腐蚀,达到预防违法犯罪的目的;其次要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的目的,要因人因材施教,要注重“双差生”转化教育,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健康成长。

2学校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青少年最明显的缺陷是法律知识欠缺,即使违法犯罪了,有的还全然不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法制课纳入教学计划,并配置法律院校毕业的专职法律老师,不定期地分析学生的思想表现,掌握学生的心理状态,和他们交流,有针对性地搞好法制教育,逐步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3加强青春期教育和心理矫治。主要应把握好以下几点:首先进行青春期生理卫生教育,懂得自尊、自爱、自重;其次进行青春期心理卫生教育,对青少年的心理偏差及时进行教育矫治,对症下药;最后进行青春期理想道德教育,注重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新一代青少年。

4搞好校园治安整治。定期分析学校内外的治安状况,对影响学校教育和管理的门店、书刊、音像、商业摊点等,要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共同整治,对扰乱校园秩序、流氓滋事和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不法分子要依法查处。

社会预防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是一个家庭、一所学校的事情,而是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协助,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要求社会各界协调配合,群防群治,共同做好预防工作。

1广泛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公安、司法、街道、村委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司法部门可以选派业务精通、法律知识渊博的骨干定期去学校做法制宣传教育,送法进校,开展“警校共建”、“院校共建”活动,达到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目的。也可以组织学生举办模拟法庭,参加公审公判大会,收听收看一些法制宣传节目。

2继续抓好普法宣传,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司法、教育、共青团、先锋队、妇联等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举办展览会、报告会、演讲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做好预防和挽救工作;更要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大打击力度,决不手软,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3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应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求工商、文化、公安机关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的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带有黄、赌、毒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文化宣传部门要利用媒体对腐朽落后的文化公开曝光,揭穿其伪科学的真正面目;教育科技部门要加强高新技术的管理,防止和减少高档次的网络犯罪,让青少年健康轻松上网,避免黄色网站和不良网站的侵害。另一方面要求宣传部门积极倡导“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方针,多为青少年补充有助于健康成长的“营养品”和充实有利于成长的精神食粮。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 第10篇

2010年,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要求,狠抓预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切实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和管理创新,抓住影响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教育引导和预防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佛坪、创建国家级平安县做出新贡献。

一、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县综治办、县法院、文教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县委等部门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着力加强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工作。要努力摸清各类青少年群体的基础数据,着力研究和把握各类重点青少年的群体性特征和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特征,把握各类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

(二)加强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文教体育局、县广电局、县关工委等部门 1 要加大对校园网、互联网及其营业场所和手机运营商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打击互联网、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及时清除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信息垃圾和相关网站。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信息安全责任,积极推动WAP网关绿色上网技术标准的使用和推广,加强网上思想教育政治工作,有效配合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充分发挥违法违规网站黑名单机制作用,加强社会监督,推进行业自律;要坚持不懈地继续抓好“五老”网吧志愿者(老干部、老党员、老复退军人、老教师、老劳模志愿者)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力争每个网吧都有“五老”志愿者持证上岗、加强监督,为我县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

(三)大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公安局、文教体育局、城建局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中小学周边用地规划控制,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力度,整治学校周边容易藏污纳垢的场所,确保学校周边安全;依法严厉查处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摊点、计生用品店和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坚决扫除学校周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预防工作,通过“警务室进校园”和“警校共建”活动,把学校纳入平安建设和社区警务战略的总体规划;通过严厉打击校园内传销,遏制传销组织诱骗学生、渗入校园的苗头和倾向,探索建立长期有效的预防机制。

(四)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工作为抓手,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察。县综治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司 2 法局、团县委等部门共同推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针对主要问题开展专项督察,督促基础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县综治办、团县委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专项督察,督促检查基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和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群体,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县关工委、文教体育局、公安局、县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大行动”,共同做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生活关爱和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家庭教育工作网络,依托网上家长学校,切实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高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利用基层学校主阵地,政府各部门共同协作,创新留守未成年人管理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引进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弥补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缺失。

(六)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和管理。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城建局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做好街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救助和帮扶。民政局、文教体育局、司法局、县妇联 3 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掌握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状况、心理动向,加大社会关爱和救助力度,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开展各类社会慈善活动,推动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八)加强网络沉迷青少年的教育引导。针对青少年手机媒体依赖情况和网络沉迷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监管,加强网络技术安全监控,继续推进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净化网络空间。文教体育局、省广电局等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文明上网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正确使用网络,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九)进一步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就业帮扶工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文教体育局、团县委等部门要努力帮助和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创业,要推动各类社会组织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在这一群体中广泛吸收人才。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突出重点项目,进一步深化常规活动

(十)深入开展以“两法两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团县委、县综治办、县法院、司法局、文教体育局、县关工委等部门要以“两法两办法”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宣讲、“知心律师进校园”、“审判进学校”、志愿者与重点青少年群体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民政局、4 司法局、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部门要共同做好闲散青少年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重点摸清初三毕业未就学和初中辍学等闲散青少年的分布区域和社会心态,在此基础上加强服务管理,健全闲散青少年的社区保护机制。

(十一)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和“未成年人零犯罪城乡社区”创建活动。认真做好2009—2010佛坪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申报创建工作。同时,以“为了明天”创建活动为统揽,将“未成年人零犯罪城乡社区”创建工作纳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在系统(行业)和基层组织两个层面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进一步拓展基层工作空间,有效整合相关力量,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把城乡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部分,加大投入,改善服务,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公益性服务。

(十二)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建立和完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性和日常性相结合的面对面活动,采取集中视察、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在“两会”上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建议和议案,进一步畅通青少年合理、有序表达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渠道。

(十三)深入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县综治办、公安局、文教体育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要广泛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活动,继续在中小学生寒、暑假期间通过多种方式发布“假期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普及青少年自护知识,提高青 5 少年安全自护能力。特别要注重“自护提示”日常化和经常化宣传教育,积极探索通过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自护教育活动的新途径,拓展“自护提示”在公众场合发布的空间;开展“网上Flash征集比赛”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青少年主动参与自护教育活动。

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工作机制建设

(十四)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工作机制。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区域协作,注重加强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建设,切实解决县和乡镇预防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县级预防办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乡镇预防机构的兼职工作人员,强化乡镇综治办、村级治安中心户长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职能,逐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预防工作网络。

(十五)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发挥县一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预防办议事协调、调查研究、舆情分析、信息汇总制度,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继续深入落实综治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对各乡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检查、监督和考核,落实责任奖惩制度,推动各地在抓重点群体、抓重点问题、抓基层基础上下功夫。

(十六)加强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努力为基层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培训机会,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落实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 6 罪专项工作经费,在保证预防办日常工作经费的基础上,逐年加大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基层家庭教育工作网络建设。重视加强基层专兼职队伍建设,聘请和培训专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参与预防工作,建立包括“五老”和志愿者在内的辅助工作队伍,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基层的整体活跃。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 第11篇

乡党委、政府历来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高度重视,把预防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坚持从源头抓起,狠抓具体措施落实。进一步加强我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关系民族素质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必须站在全面的高度,认清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增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紧迫感和政治责任感。

二、加强法制教育,增治中小学生法制观念

把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作为综合评定学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标,积极指导和督促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要发挥课堂渠道作用,做到“四有”,即: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障。组织学生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观看法制教育录象、电影,举办法制知识竞赛,开展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每月到小学、初中讲解法律知识,培训好学校法制辅导员,严格考核,以提高其素质。

三、强化家庭教育,做好闲散青少年的引导工作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汇报 第12篇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领域也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进步。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负面因素,加之青少年对其抵制能力偏弱,导致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犯罪中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因此,采取有效地预防措施降低青少年犯罪发生率是十分必要且紧迫的。辛集市共青团作为全市青少年教育的主要责任部门,围绕“维护和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这一中心目标,始终在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职能,规范工作系统工程

辛集市共青团牵头成立了辛集市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辛集市人民法院、司法局、市妇联、教育局,在各乡镇基层单位的配合下,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安全教育以及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摸索青少年管理体系

通过总结青少年管理中的经验,借鉴其他县市的成功案例,我市现已形成一套“五式管理、四心沟通、三情关怀”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

1、“五式管理”。逐步建立提高青少年环境免疫式、教育常态式、帮扶网格式、温暖亲情式、矫正系统式管理机制,加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帮教工作。

建立网格式预防机制。完善公安、司法、教育、文化等有关

部门参加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法制教育道德教育,解决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就业、身心健康等问题,形成校内校外全覆盖,城镇农村无死角的教育宣传体系。学校教育要通过品德、理想信念和法制的教育引导在校青少年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辨别是非和正视逆境和挫折的能力;社会教育着重在于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完善免疫式预防机制。针对在校青少年,充分发挥中小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对青少年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活动,人民法院少年庭和妇联组织学生代表旁听少年庭庭审,通过同龄人鲜活的实例,警示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理智处理生活中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文化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加大对校园周边不良文化娱乐场所、黑网吧的整治力度,消除各种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诱因,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成长环境。深化常态式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司法局、公安局普法队伍进校园,通过讲座、法律展牌参观,并组织“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普及法律科普知识”的活动,发动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警示小品,在欢声笑语中加强学生的安全和远离犯罪意识。通过发挥平安建设、法制宣传等志愿者队伍作用,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开展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心理咨询等服务,直接面向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开展帮教服务,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探索亲情式预防机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在依法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从未成年人的管教需求出发,积极探索和谐关爱的亲情式帮教机制。在青少年教育体系中,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占主导地位,并且三者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家庭教育在于旨在和谐的家庭环境,在青少年成长初期就形成良好的品行和心理素质,促进青少年身心的健康成长。推进留守未成年人关爱行动,将生活困难的留守未成年人纳入低收入家庭帮扶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开展帮扶。

健全矫正系统式预防体系。针对现阶段违反犯罪中出现的青少年,单独建立一条龙帮扶。并针对已犯罪青少年逐人建立“六位一体”帮扶体系小组,即:共青团帮扶人员、司法所矫正人员、法院少年庭指导人员、社会回归志愿者、派出所片警及其亲属,开展法律指导情感帮扶,帮助其认识错误,树立信心,重新融入社会。规范重点青少年管理,每月组织开展集中的法律知识学习、义务劳动,帮扶人员每周入户走访,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青少年从开始的叛逆抵触,到后来每周主动与帮扶人员联系,成为好朋友。

2012年9月,田家庄乡彭六佐村年仅19岁的赵某因盗窃被人民法院判处缓刑,由于赵某父母忙于打工,赵某荒废学业,早早走入社会,后因一时冲动犯错,自己也非常后悔,田家庄乡的司法矫正员高赏,主动与赵某取得联系,赠送赵某法律知识书籍,走访谈心,几个月下来,赵某将高赏当做了自己的大姐姐。2012年11月的一天,赵某主动联系高赏,说自己的好朋友王某跟别人打架,拿酒瓶砸了人以后跑来找自己,赵某知道王某已经触犯

了刑法,想带王某去派出所自首,认为自己是缓刑人员,不敢前往,高赏得知后,马上肯定了赵某的决定,并和赵某陪同王某一起到派出所自首,由于主动承认错误,道歉态度诚恳,再给予对方适当赔偿后,王某也被免于起诉,赵某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同帮教人员的细致工作是密不可分的。

2、“四心沟通”。由于青少年正处理青春期,叛逆思想较重,与父辈沟通时常常出现冲突,我们鼓励家长、教师用“四心沟通”与青少年交流。“四心沟通”即:对于青少年要有“用心”去倾听,耐心了解他们的想法,用“细心”去判断,分析判断青少年哪些想法是值得鼓励,哪些想法是需要适度引导的。用“诚心”去交流,尊重青少年的意愿,而不能一味的将其视为孩子,将其所有的想法归为幼稚。用“公心”去化解,帮助青少年解决成长中对自身情感发展和外界事务处臵,帮助其树立有责任、公正的人生观、价值观。

3、“三情关怀”。安全感对于青少年性格的养成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很大一部分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无论是在家庭还是社会中都极度缺乏安全感,而安全感重要来自家庭、朋友和社会环境。“三清关怀”即:对青少年在成长中犯下的错误,通过“亲情”去感化,增强其家庭观念,家庭成员要及时发现青少年的不良嗜好,多与其交流沟通,使他们改变认识,远离诱惑和危险。用“友情”去沟通,与青少年建立朋友式平等的沟通方式,才会让他们愿意主动将自己的困惑与长辈沟通。带着“感情”解心结,教师、社会志愿者都要带着感情去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耐心说教,积极引导,真正的拉进了与青少年之间的距离。

三、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社会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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