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卫生管理规定修订版(精选6篇)
厂区卫生管理规定修订版 第1篇
连云港多力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厂区的卫生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厂区环境卫生,为我们营造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区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一、各部门办公室,要做到卫生整洁,垃圾要集中存放并及时清除。自
己的办公用品要妥善保管,办公设备要保持清洁。各办公室自行制定值日生表,并交行政部门备查。
二、车间提倡文明生产,文明检修,规范操作,现场工器具、材料应及
时整理,废物及时清除,做到工完厂净,请车间制定值日生表交行政部门备查。
三、公共办公区域(各办公过道、走廊、门口等),每周五将进行定期
扫除,垃圾不允许往门外道路两旁堆积,需倒入垃圾箱。保证厂区内环境卫生的整洁。(注:厂区大院,所有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周五一起打扫)
四、各部门的工具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洁并清理归位。
五、检查及考核
1、每天由各部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此罚款交由部门主管保管,并且奖励给卫生工作较好的办公室员工。
2、每周由行政人员对各部办公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部门主管20元/次,此罚款交由行政部门保管,并且奖励给卫生工作较好的办公室。
3、检查小组由王宜明牵头,王园园、张文燕配合。
六、此规定自张贴之日起执行,望大家认真遵守,自觉维护。
厂区卫生管理规定修订版 第2篇
1.目的为了维护好厂区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区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2.适用范围:生产区卫生控制
3.内容
3.1日常卫生工作
3.1.1.厂区地面卫生清洁
公司生产区的卫生清洁由各车间负责,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内部的卫生清洁,清洁卫生范围包括:
3.1.1.1.卫生责任区中的道路、通道、空地卫生清洁工作;
3.1.1.2.清理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的枯叶,整理草坪;
3.1.1.3.监督员工讲卫生,爱绿化。
3.1.1.4.负责责任区内厕所卫生清洁,所需物品(如洗手液)的配给等工作。
3.1.1.5.监督好车间员工定点倒放垃圾,以确保他们把垃圾倒入车间垃圾倒放区内,并盖好垃圾桶盖或做好隔离措施,车间每天把当天产生的垃圾清理运走,每天垃圾运走后岗位(工段)当班人员清洗一次本岗位(工段)的垃圾桶。
3.2.厂区下水道、沟渠的清洁
厂区下水道、沟渠的清洁由各卫生责任单位负责,其卫生清洁范围包括:
3.2.1负责卫生责任区内沟渠的日常清理工作,地下水道疏通,保持沟渠、地下水道顺畅,如有阻塞现象及时上报处理;
3.2.2责任卫生责任区的雨水井的日常清理工作以及鼠虫害的监视和汇报工作;
3.3.车间办公楼卫生清洁
3.3.1.车间办公楼的卫生清洁由分厂安排人员负责;
3.3.2责任区内水沟的清理工作以及鼠虫害的监视、汇报工作;
3.3.3车间清理出来的杂物处理
车间清理出来的杂物,统一堆放到杂物区,无用的放垃圾桶内。监督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必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或区域内,并盖好桶盖后做好隔离措施。
3.4.每周卫生清洁工作
3.4.1.每周对沟渠、下水道做一次全面的清洗工作;
3.4.2.道路卫生清洁工每天对对全厂道路进行打扫清洁,每周对厂垃圾倒放区大垃圾区用石灰粉进行一次消毒;
3.5.月度卫生清洁工作
3.5.1每月检查沙井积泥一次,以保证污水排放畅顺;
4.监督检查:
4.1.每月组织综合检查小组进行2-3次的卫生检查,将各卫生责任区内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卫生责任单位,卫生责任单位进行相应的整改。
5.相关文件
厂区卫生管理规定修订版 第3篇
一、教学计划修订教学指导思想
结合国家有关教学文件, 目前, 很多医学院校的公共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在修订教学计划时, 都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为宗旨, 以“面向现代化, 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为导向, 以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线的需要为方向, 以成才教育为目标, 充分发挥民办高职学院的优势, 组织学院内外教育资源, 认真修订各专业各课程的教学计划, 为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能力服务。
二、教学计划修订的基本原则
1.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 注重分析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 尤其要研究社会要求和本专业的发展趋势, 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2. 创立专业特色
要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学生一生从业岗位的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出发, 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 形成教学计划的专业特色。
3. 优化教学全程
根据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规格要求及评估条件, 立足教学全过程, 合理设定本专业知识模块、能力结构框架和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 对教学内容进行重组、整合。在此基础上, 确定合理的课程体系和课时比例, 精心设置每门课程的内容、授课时数及教学环节、考试考核方法、检测评估手段;并注意课程之间的衔接, 避免内容的重复, 以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4. 强化应用性课程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培养方向, 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 构建以“应用”为主旨的课程结构。基础理论教学, 以“必需、够用”为度, 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 以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为立足点, 以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为重点。
5. 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要将能力培养贯穿教学全过程,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探索、完善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和评估体系。在教学计划中增加实践教学的比重, 改革实践教学内容, 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 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 可单独设置实训课程。
三、修改教学计划的具体要求
1. 认真贯彻医学院校发展定位要求
学校定位定准学校发展目标。医学院校要主动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人才的需求, 坚持面向基层, 服务社会, 以本科教育为重点, 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不断加强教学基本建设, 改善办学基本条件, 完善教学管理, 为社会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定位定准人才培养规格。针对与本科培养层次的区别, 找准专业定位, 确定培养什么职业, 什么层次 (什么岗位、岗位群) 的在第一线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技术专业人才。
课程定位定准课程开设的目的。课程类型必须符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中“实用的/技术的/职业的特殊专业课程”的要求, 必须围绕岗位、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养结构来设置课程。精心设计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 界定理论教学及实践教学所承担的具体培养任务。
学生自身定位定准创业方向。让学生从入学开始就能根据自身的优势, 运用外部条件进行职业生涯的设计, 确定自己经过四年的专业学习, 努力掌握哪些知识, 达到哪一层次的水平, 获得何种劳动技能证书, 胜任何种岗位 (岗位群) , 将来如何创业人生的目标定位。
2. 大力改革课程教学体系
每个专业所设置的课程, 必须围绕“基础知识够用、专业知识管用、人文知识常用”的要求, 大力改革课程教学体系, 做到所设课程:够用摆脱学科的“系统性、完整性”的束缚, 根据职业的要求, 跨学科地对教学内容进行裁剪、重组;适用强化应用能力的培养;实用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规范的、标准的、最新的知识、技术教给学生;管用推进模块式课程体系建设, 一些课程要从学科性很强的《XX学》、《XX原理》转变为与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相对应的模块单元课程, 每个模块明确培养一种能力、技能。
3. 完善实践性教学体系
实践性教学包括理论课程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及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课程。其类型包括习题课、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公益劳动、军事训练等。每个实验、实训、实习, 都要有明确的技能训练目标、训练方法、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各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 组成一个实践教学的体系, 成为“有一定排列顺序的教育活动”。
4. 界定课程设置类别
课程类别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包括职业公共基础课 (公共课)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拓展课。公共基础课设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实用英语和体育。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 (必选课及系任选课) 和公共选修课 (含学生素质教育选修课)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规定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摘要:医学院校教学计划是各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培养要求与培养模式的实施大纲, 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 是学校规范教学管理、进行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的法规性文件, 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载体。随着教学内容的更新, 以及教育技术手段的完善, 教学计划经过实践运行后, 需要不断完善修订, 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教学需要。
厂区卫生管理规定修订版 第4篇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09—6019—(2010)05—87—02
我国现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后称《条例》和《细则》)已实施20多年。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条例》及《细则》已不适应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现就《条例》及《细则》存在的问题及其修订建议提出如下观点。
1监督执法主体
《条例》第10条规定“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这与《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相互矛盾。目前卫生防疫机构多数已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代,而行使公共场所监督执法权的是卫生监督所,造成实际执法主体与《条例》所指主体不一致。若一旦发生行政争议,出现行政复议与诉讼等,势必造成卫生监督所的被动局面。卫生监督所是根据2000年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成立的事业单位,并没有真正成为卫生行政机关。建议:修订《条例》,首先要明确卫生行政机关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的主体地位,其次进一步改革卫生监督所为卫生监督局,使其成为卫生行政机关的一部分,执行公共场所监督职责。
2公共场所概念
《条例》和《细则》均未对公共场所给予明确定义,《条例》第2条只是将公共场所分为7类28种。随着市场经济飞迅发展,现《条例》所规定28种外的各类新兴公共场所不断涌现。例如:网吧、健身房、按摩房、洗头洗脚房、溜冰场、证券交易所、婚纱影楼等。卫生监督部门对此无法可依,也无监测标准,这些新型公共场所常拒绝卫生监督。然而这些场所与《条例》规定的28种在性质上有共同点,即:在一定时间内接纳的人数较多、人群流动性大、组成复杂,容易受到物理、化学、生物因素的不良影响等。建议:对公共场所的概念作一原则性表述,同时又就对象一一予以归类,包括新出现的公共场所,这样既可防止出现监管空档,又可避免卫生行政部门层层请示释疑和其它不必要的司法纠纷。
3卫生行政处罚
《条例》第14条作了行政处罚种类的设置,《细则》23条又作了具体的规定,但现在看来还是跟不上发展。(1)罚款额度小。《条例》及《细则》虽规定有高至2万元的罚款,但对很多常见违法的罚款数额明显偏低。如无“卫生许可证”营业罚款仅为200—800元,低于普通的中小型公共场所申领“卫生许可证”时服务人员体检、卫生监测的费用。业主宁可受罚,也不办证。有的业主经营能否赢利没有把握,不办证先试营业,万一被查到就不干了。由于处罚太轻难以遏制违法行为。建议:提高公共场所罚款额度。(2)可操怍性差。《细则》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给予的政处种类有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4种。《细则》第23条第2款规定,未获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者处以20~200元罚款,但没有明确这种处罚额度是对一个人,还是一个单位,若是单位,则罚款金额太低,且与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61条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从事公共场所服务工作、可处500~1000元罚款相矛盾。《细则》第4款规定未取得“卫牛许可证”擅自经营者,可处以200—800元罚款。这种罚款金额相对于小型公共场所还可以,但对于星级宾馆、大型商场、超市、大型娱乐场所等规模大、项目广、从业人员多的经营单位,根本起不到教育威慑作用。建议:按公共场所规模制定不同罚款金额。(3)取消后一次处罚建立在前一次处罚基础上的模式。在《细则》罚则中对于罚款的设定,相对于其他卫生法规来讲,比较繁琐,实际工作中,不如《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规明晰、易操作。如违反《条例》第6条,《细则》23条规定给予警告,警告后无改进者处以20-200元的罚款,再无改进者处以100-400元的罚款。这样无改进者重复加倍罚款也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第24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4)增加罚种。要对无“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对象,增加暂扣或没收经营物品的行政处罚设置。《条例》及《细则》中没有规定如《食品卫生法》中所规定的取缔违法经营的控制措施,故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制止类似违法行为。实际监督过程中,我们曾对一些长期不办“卫生许可证”或公用物品不消毒的小理发店、小旅馆等多次教育规劝或罚款或停业整顿,均无效果。如果能对其查封或扣留经营用品就能立即制止其对社会的危害。
厂区卫生管理 第5篇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1.目的加强公司厂区环境卫生管理,避免环境的污染,导致公司产品的卫生存在不安全的隐患。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生产车间以外的场所。
3.定义/参考
3.1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定》
3.2 《作业员个人卫生管理规定》
4.职责
4.1 品管部负责组织环境卫生的检查工作。
4.2总务部负责厂区内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
5.管理办法
5.1 公司周围不应存在有碍食品卫生的因素,如物理、化学、生物等污染源。不得有危害食
品卫生的不良气味、有毒有害气体等。人事部负责对外协调并解决。
5.2 品管部应确保在公司内无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任何物品,厂内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辅料储存的场所。
5.3 公司内禁止饲养小动物,不得将其它宠物带入厂区。
5.4 公司内部路面应平整、踏实,平时应保持清洁、不积水,主要通道铺设水泥硬质路面;
空地应尽量绿化,并保持清洁。
5.5 厂区卫生间设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壁以瓷砖装修,地面不积水,并且不定时清洗、消毒,不得有臭气现象,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5.6 禁止在厂区内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嚼过的口香糖等不良现象,若有发现
应自觉清理,放于厂内专设的生活垃圾桶,并盖好盖子。
5.7厂内应合理配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灭虫设施,并定期专人清理处理。
5.8 公司按产品生产的工艺流程合理布局。生产区和生活区隔离分布。
5.9 生产中产生的废水的排放,经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净化,达到排放要求时方可排放。同
时关注到环境部门的法规要求,对排污水进行监控;生产中产生的废物,远离生产区,集中堆放,同时,保证每天清理出厂,不留过夜。品管部监督执行情况。
5.10 厂内应设有专门的清洁工,每天由其不定时对厂区周围环境进行清扫,清除害虫、老
鼠藏匿的草丛、地洞、蜂巢等。必要使用杀虫剂进行喷洒消毒,杀虫剂的配制由品管部指导进行。
5.11 仓管员应保证主要原辅料储藏、产品包装物储藏的环境卫生并随时保持卫生清洁状态。
5.12 每天由清洁工对厂内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使其保持清洁状态。不定时检修公共设施,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检修,确保其完好。
5.13 环境卫生的检查由品管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作记录。
6.附件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6篇
一、目的: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形象,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厂区内所有企业。
三、环境卫生区域:
1.厂区生产各车间、仓库。2.地面卫生。
3.卫生间、绿地、池塘、走廊。
四、管理内容:
1.自觉维护周边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2.厂区内发现杂物主动清理。
3.各企业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
4.垃圾实行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放入有毒有害垃圾筒内,以便统一回收处理。5.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倒垃圾。
6.严禁向洗手池内吐痰、倒茶叶及杂物,严禁在卫生间乱写乱画,严禁向便池乱丢弃杂物。7.严禁向池塘乱丢弃杂物。
8.爱护公共场所卫生设施,不乱刻乱划,保持设备、设施的清洁、整齐、完整。9.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及时通知办公室,以便及时修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监督检查:
1.每个员工都负有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和维护环境卫生及秩序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发现不良行为,要及时将当事人的违纪情况通知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