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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来源:漫步者
作者:开心麻花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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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制度研究(精选12篇)

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第1篇

目前, 国内学者对社会保障与传统文化在理论上的研究并不多, 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方面是从经济角度或者实用角度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因传统文化引起的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某方面不完善的问题, 如郑秉文 (2009) 等学者在《中国与拉美社会保障比较:传统文化与制度安排———提高覆盖率的角度》中除了作比较, 更是在比较的基础上从文化角度分析覆盖率问题;另一方面是在从理论角度分析二者关系, 并没有明确表示传统文化下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 如车程 (2013) 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运行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一文中分析了社会保障在传统文化蕴涵中的发展以及存在问题;王文茹 (2015) 在《浅析我国传统文化对社会保障发展的影响》一文中更多的分析各类传统文化 (儒家、佛家、道教等) 对社会保障产生与运行的影响。由于近几年弘扬传统文化的兴起, 传统文化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也引起了学术界的思考与探讨, 尤其是一部分学生也开始关注, 并以此为方向完成学术论文, 他们从分类角度单独分析某种传统文化对社会保障的影响或是从传统文化对社会保障中某种社会保险的作用, 这一类主要以学生论文居多, 如刘丽 (2009) 在《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思想探究》一文中梳理了社会保障伦理的思想史。以上学者主要是多种传统文化去分析, 本文则是从儒家文化角度, 历史纵向发展分析传统儒家文化与社会保障的关系, 并分析在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下, 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 具有一定的独特性。

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保障思想与传统儒家文化思想之间的关系, 我们有必要让读者清楚本文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传统儒家文化的概念。本文的社会保障制度既包括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 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先生所讲的“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统称, 包括法定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系统和非法定的各种补充保障措施。它遵循公平、正义、共享原则, 通过对社会财富分配的国家干预, 实现保障民生与改善民生的发展目标”, 也包括具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特征的社会保障思想———社会救助思想、军人优待思想等类似思想;传统儒家文化则是指早期的一些儒家文化, 主要以孔孟为代表人, 具有中国本土特征的文化系统。

一、传统儒家文化与社会保障思想形成与发展渊源

社会保障思想的形成在我国最初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奴隶社会, 在这个阶段影响最大的是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当时的儒家文化主要提倡“孝道”、“民本”、“仁政”等思想, 这些思想形成了最初的社会保障思想雏形。“孝道”提倡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尊老、爱老, 让每个老年人安享晚年, 强调的是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仁政”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 统治者应该对其统治的社会成员施予仁政, 用“仁爱”思想处以政事;“民本”则是在一个宏观指导思想的基础下进行“孝道”、“仁政”, 强调的是一切以百姓利益为重的社会文化思想。除了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外, 道家、佛教等也起到了辅助作用。如道家的“无为而治”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中国化的佛教思想构成我国文化的重要一部分。信奉佛教的人要有同情之心、怜悯之情、慈悲情怀, 使得信教之人具有利他思想。佛家文化讲究“普度众生”、“慈悲文化”, 这可延生扩展为政府应平等对待社会成员, 讲究的是平等性, 在精神上树立一种为他人着想的思想, 对古代的慈善事业非常有帮助。正是在这种传统文化的影响下, 社会保障思想也出现了独特性, 从无到有, 从简到繁;从最初毫无规章制度及毫无尊严的“施粥形式”, 到后来初具国家意识的“开仓济民”, 这些全部属于现代意义上社会救助思想和慈善思想, 是社会保障思想的最初形式。

历史的发展并没有抹灭社会保障思想的发展, 社会保障思想也逐渐成熟发展起来。从古代发展到建国以来, 我们的社会保障思想并没有太大变化, 这和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儒家文化影响有关。20 世纪80 年代,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引入到中国, 中国开始结合国际经验重新整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时期综合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借鉴了国际经验, 但更多的是与中国国情相融合。也可以讲, 此时的社会保障制度吸收更多的是与时俱进的思想, 但占主流的仍然是我国的传统儒家文化思想。

由此可见, 无论是在最初萌芽阶段, 还是建立以及完善阶段, 我国传统儒家文化思想对社会保障制度思想都具有一种推动作用, 促使其建立并不断完善, 传统儒家文化思想体系中都有社会保障形成的影子。

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影响下的传统儒家文化

社会保障制度与传统儒家文化二者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 除了传统儒家文化在社会保障思想建立发展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外,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也对传统儒家文化有所影响。古代的儒家文化占据社会文化思想的主流, 任何形式的制度都无法撼动其主导地位, 而且更是由于传统儒家文化根深蒂固, 深入人心, 所以早期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传统儒家文化的作用不明显, 更多的只是一种巩固和加强作用, 也可以简单理解为早期的社会保障思想只是传统儒家文化发展过程的副产品, 对传统儒家文化并没有什么影响。

社会保障制度在现阶段的发展对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是最强烈的, 这种影响可以分为两种: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消极的抑制作用, 这两种作用也主要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中体现, 具体表现如下:

1、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削弱了传统儒家文化的“孝道”思想。我国自古以来形成的养老模式是以家庭养老模式占主导, 体现的是“大家族”似的宗法保障模式。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以及国际潮流的引入, 发展形成了居家养老、社会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模式的功能不断弱化, 这种弱化的后果则是削弱了我国传统儒家文化思想中的“孝道主义”。在现阶段, 网络上以及报道中不乏看到许多家庭子女虐待老人、苛待老人的现象, 甚至出现因赡养父母问题进而引发的“打官司”现象, 这种现象并非只在城镇中发生, 就连受外来文化影响力较弱的农村也有所发生。这些现象的出现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社会保障形式发生变化, 但从文化角度则可以看作是传统文化的弱化, 尤其是儒家文化在社会成员思想中的作用远不如从前, “传统家族”、“宗法文化”的弱化, 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引起的一系列后果, 这种后果进一步削弱了家庭养老的功能, 进一步推动及催发政府及社会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应该发挥作用。

2、社会福利思想强化了传统儒家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最初形成的社会保障思想中并不包含社会福利思想, 社会福利思想是在20 世纪80 年代社会保障制度传入中国后不断发展起来的。社会福利是国家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旨在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保障制度, 这种制度从无到有的出现表明政府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更加以民为本, 以社会成员的利益为基础出发点。从简单的教育福利到复杂的医疗福利, 从儿童福利到老年人福利, 这些方方面面的完善更能证明政府清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 也在努力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这些做法向着“仁政”方向进一步靠拢, 并不断完善“民本”思想。

3、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改变着传统文化中的“德治先行”思想。我国在古代就讲究“德治”, 并没有像西方那样形成法律先行的思想。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 我国制定政策更多时候并没有做到法律先行。在吸收西方经验以及社会发展需要的过程中, 国家开始注意到法律先行的重要性。尤其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把法律的建立提到了重要日程上。在我国这个充斥着多元文化的社会中, 现阶段法律应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推动法律先行的思想也是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

三、传统儒家文化影响下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

郑功成指出:“通过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50 多年发展历程的简要考察, 可以发现, 前30 多年是典型的国家-单位保障制, 近20 年则是逐渐在向国家-社会保障制演变, 目前正处于国家-社会保障制的建设与完善阶段。”这种完善阶段也是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不断发展。目前乃至将来, 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社会保障形势:人口老龄化加速, 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凸显;城乡之间差别性取消, 社会保障制度的流动性问题亟待解决;社会成员权利意识的增强, 社会保障的公平性需更加普遍完善。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 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重要难题。人口老龄化意味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当前乃至将来面临着空前的养老压力。这种养老压力对当前的养老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年人口的增多, 使得养老更为困难, 单纯的靠“4-2-1”式的家庭养老似乎难以解决这个重任。所以, 国家也在不断发展其他形式的养老模式, 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养老与居家养老并不同, 但是从目前发展趋势看, 传统文化中的“孝道”思想影响下的家庭养老方式并不会完全消失, 只是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程度的削弱。

社会成员权利意识的增强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在今后的发展中更注重公平性。权利意识的增强是一种主观形态上的发展, 这种主观意识的增强相对应的是客观存在的强化, 客观存在则是政府责任的存在。社会成员权利意识增强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公平性, 强化客观存在则是政府认识自身责任, 并不断完善, 这种责任是在国家成立初期就存在的, 是一种无法磨灭的自然责任。权利意识和国家责任的相互作用在今后的社会发展中会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进一步发展,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传统文化中“众生平等”原则。

城镇化的加快, 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流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 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实现省内流动, 今后要做的是全部实现省内流动和省际之间的流动。现在, 社会发展迅速, 人口流动性加强, 社会保障制度自然也要跟上时代步伐, 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其实, 这与文化之间的融合相通。每个地方社会保障的具体实施措施有所不同, 在相互整合的过程中需要参考多方面因素, 即调整过后的社会保障方式也可以具有某种适合当地需求的特征, 并不全部是相同的。在大趋势下, 求得生存和发展, 与时俱进。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改进措施

当然, 在目前阶段,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不好的地方:总体经济水平低、制度不完善、法律依据不够等, 这些与我国的传统文化有关。自古以来的小农经济和自然经济使我国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阻碍, 再加上人口基数大, 增长速度快, 社会保障的经济发展自然受到限制;“德治先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法律发展。而且, 我国在处理社会保障产生问题的解决办法多是从政策法规入手, 很少关注文化层面。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但是要根除问题, 还是要从思想源头抓起, 这样才能治标治本。

首先, 我国需要做的就是“法先行”。任何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这样才能使制度实行长久, 执行顺利, 减少或规避漏洞, 更加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如此, 我国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比较晚, 更是受到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 在完善过程中结合了我国国情。但是, 其在完善过程中应该做到法律先行, 做到法律保障。

其次, 注重文化思想的影响。目前, 我国社会保障的某些形式开始弱化,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 人们更加关注平等思想, 既看到社会保障过程中个人的责任, 也意识到国家不可推卸的职责。我国需要摆正态度, 正视自身职责, 并利用有效的文化思想影响社会成员, 使得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发展过程中树立正确的思想观, 减少社会上出现的“不文明”养老现象, 同时也为其他的社会保障经济效果奠定思想基础, 从思想上达到统一。

我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 它不仅影响着历代统治者的统治和管理, 也指引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无论是“孝道”、“仁爱”, 还是“民本”思想, 都在社会保障中得以彰显。传统儒家文化影响着社会保障思想的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传统儒家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二者在一种相关的关系下得以发展。我们在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时, 应该吸收传统儒家文化的精华, 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 坚持以人为本,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文献

[1]郑秉文, J威廉姆森, E卡尔沃.中国与拉美社会保障比较:传统文化与制度安排——提高覆盖率的角度[J].拉丁美洲研究, 2009.2.

[2]车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运行与传统文化的关系[J].商界论坛, 2013.3.

[3]王文茹.浅析我国传统文化对社会保障发展的影响[J].人资社科, 2015.2.

[4]刘丽.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思想探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6.3.

[5]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演进的历史逻辑[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4.1.

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第2篇

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文化精髓,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代代相传,是我们必须研究的重大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脉相通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族根基。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生存之本、精神之魂,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吸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滋养,才有深厚的民族根基,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可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深厚的文化基因、精神纽带、价值源泉,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性工程。如果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法在世界文化的相互激荡中站稳脚跟。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超越升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根源,但不是惟一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广泛吸收了人类文明的其他优秀成果,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经验,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普遍愿望,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开放性、广泛性、民族性等特征,是当代中国最进步的价值观。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简单继承和现代复归,而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方针,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超越升华,同时也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新焕发出生机活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前提是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对那些具有民主性精华、与当代文化相适应和现代社会相协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应继承弘扬,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传统;“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仁者爱人”、“民胞物与”的大爱情怀;“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的忧患意识;“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的做人准则;“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的思维方式等等。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不可避免具有某些历史局限性,不尽适应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只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需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没有继承就没有创新,继承的目的在创新,只有创新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

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一是注重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富含思想道德营养,只要结合时代要求加以延伸阐发,不难发现其现代价值。如儒家强调“仁者爱人”、“博施济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仁爱本意是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如果深入挖掘,则可以发现其中包含了以人为本、平等博爱、和谐友善等现代价值。将它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大力培育人们的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精神,形成相互友善的人际关系,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二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现代改造。“天人合一”体现古代先民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古代先民认为:天人关系犹如父子关系,人由天派生,天与人共存。天人和谐,则万物兴盛;天人相逆,则人要受到天的惩罚。如果抛弃“天”的人格神含义,完全可以将“天人合一”改造为现代生态文明思想,即人们要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三是直接赋予中华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体现了古代的民本思想。民本思想揭示了一个真理:老百姓是社稷的基础、国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稳定,社会才能繁荣,统治者地位才能巩固。如果直接将民本思想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就是我们党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涵养化育功能

普及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宣传,让优秀传统文化走出象牙塔。先进的文化只有走向民间,普及大众,为群众喜闻乐见,才能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的功能。一是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通俗解读。对一些较难懂的古文,组织有关专家编写文字浅显易懂、图文并茂的通俗读物,使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二是在国民教育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作用,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书本、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帮助广大学生普遍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熏陶,树立文化自信与价值自觉,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人才辈出。

别开生面的传统法律制度史研究 第3篇

该书共分十章:第一章分别介绍州县政府的设置、规模、组成机构,第二章至第六章专门研究构成州县政府的各类人员,第七章至第九章介绍州县政府的职能,最后瞿先生用专章分析了士绅与地方行政的关系。单从布局谋篇上看,其内容也与传统法制史的研究迥异,避免了机构、人数、职掌等通常性研究模式。

具体到视角和研究方法而言,如果不把传统仅仅视为一个时间概念的话,我国古代对于法律的研究缺少真正意义上的法学特征。远古至先秦时期,在严格意义上是法刑不分;其后的封建时代,律学研究多以“礼”“法”的义理阐述为中心,或附以考镜源流(如历代正史中之《刑法志》),或以法律条文之研究考证为主线;直至近代,随着法律近代化的展开,真正意义上的法学才得以发展。然而,由于真正意义上法学传统的缺失,对于法史的研究,仍附有传统研究的特征,其代表性的如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程树德的《九朝律考》,不脱窠臼。其间虽然具有通史性、专门性法制史学的兴起,给传统研究注入了新鲜的空气,但从研究视野和研究方法上看,尚不能完全突破传统法学方法或史学方法的范围,囿守正史或政书中的材料进行“会典式”研究。

《清代地方政府》由哈佛大学出版社于1962年出版,如果我们注意到了时间概念的作用,对于传统法制史学研究的反思就具有更加明显的迫切性。虽然传统法制史学的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但方法的单一不可避免地会限制研究的视野,难以形成生机勃勃的全新局面。因为任何学科与现实的接近是其生存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而目前对于法律史的研究太多关注自身,忽视了与其他学科的交流与合作。正如瞿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导论中指出:“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对法律规则作静态研究,对于揭示法律的内容,体现法律本身的意义不可或缺,离开法律的静态研究,不可避免地会令人无所适从,也不可能透彻了解真正的内容。但是法律本身在颁布时,对于今后作用于社会的途径、效果及命运的认知是不确定的,立法者制定法律最主要的目的是使社会关系的运转尽量合乎法律的框架,从而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后滞性,其于真正的社会中效果究竟如何,仅靠纸上谈法是不全面的,它必须要与活生生的社会结合起来进行行为研究。把纸面规则和实践规则有机结合起来,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接近真实。

《清代地方政府》在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的结合方面,几乎堪称完美。据该书的译序中统计,其中引证的中文史料有370种,参考西文著作资料66种,日文著作25种,其中引用最多的是官员或幕友的笔记、杂记类,有160余种;引用各种册簿、全书或办公指南手册者31种;引用《安徽通志》、《长汀县志》等地方志等68种;引用各种政书、律令、条例、诏谕汇编等23种;引用《漫游野史》等野史15种,尚有其他史料或著作70余种。该书正文字数仅13万字,但其注释引用史料或著作达460余种,注释达1685条之多,注释文字达15.2万多字。

在如此宏富的史料中剔抉爬梳、披沙拣金,已经令人叹为观止了。而把这些史料进行恰到好处的运用,其动力之深确实令我辈汗颜。正因为占有丰富的法律规则以外的史料,其法律在社会中运行的实态才有更真实的展现,这本书因而也成了当之无愧的“活”书。如瞿先生在该书之序中言:“所有行为分析必须放到特定的情境中进行,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按照任何行为在具体社会和政治条件中进行实际显示的情形来思考分析它。因为如果仅凭据法律法令,总是不全面不充分的。法律法令并不总是被遵守,文字上的法与现实中的法经常是有差距的。”这种实际情形,惟有充分占有各类史料方能得以显现。

大量占有各类史料进行活的分析,在该书中随处可见。其如就一个家庭累遭盗劫或几个家庭同时被盗的案件而言,只要在四个月内未能捕获罪犯,州县官都将被处罚,被降官两级并立即调任它职,然而实际情况往往迥异,宽仁厚情的总督、巡抚经常在最后期限届满之前将州县官调任它职,以便为他解除实际降职之危。书中对于其他种种职能的具体运作方式多在宏富的史料基础上进行微观上的阐析,如果仅仅从纸面规则来进行静态研究,是无论如何反映不出这些与理想状态呈巨大反差的真实社会图景的。

从社会大视角出发,把法律看成社会中的活法而非书本上的死法,从法律与社会整体及其各个部分之间的互动关系中对法律进行综合性的动态的研究,我们得出的结论和对历史上法律运用的认识或许就全然不同。瞿先生把法学与社会学结合起来研究,可以说是别开生面,对于突破传统法史研究意义绝非一般。

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第4篇

1 中国的自然环境不能激励基础研究的科学精神

物质环境是科学研究的对象和源泉, 科学的发展过程和蝴蝶效应有类似之处, 初始值微小的差异可能导致结果的巨大差异。提到西方科学, “言必称希腊”, “在希腊哲学的多种多样的形式中, 差不多可以找到以后各种观点的胚胎、萌芽。因此, 如果理论自然科学要想追溯自己今天的一般原理发生和发展的历史, 它也不得不回到古希腊人那里去。”[2]希腊的地理环境决定了希腊人不能依靠保守的农耕而只能走商业、贸易和向海洋进军。贸易催生契约精神, 征服海洋需要知识, 从而激发对知识的向往。德谟克利特“宁愿找到一个因果的说明, 而不愿获得波斯的王位”的精神概括反映了希腊人对原理的追求比对实用的追求更为热衷。而中国所处的自然环境是地势封闭, 北方和西方是荒原和沙漠, 西南是青藏高原, 东方和南方是一望无际的太平洋。内陆边疆难以逾越, 太平洋又过于辽阔神秘而难以征服, 结果, 与地中海成为希腊通往外界的通道和发展的希望所不同的是, 太平洋成了中国与世界隔绝的天然屏障。黄河流域是中国文化的发祥地, 土质疏松, 适于耕种。在中华文明发轫之时, 自然环境作为初始因素, 对中华文化的起源有决定性的力量。农耕文明所讲究的稳定性和现实性加上封闭的地理格局所带来的有限的视野和思维空间, 使得基础研究所需要的超功利的思辨和幻想难以正常的发展。[3]我国的科学在发轫之时没有得到物质环境的支持, 在发展过程中也没有受到应有的物质支撑, 即使现在, 我国基础研究的经费在研发经费中的比重也一直在5%左右徘徊, 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大多在20%左右。

2 传统社会“大一统”的制度环境束缚基础研究

中国制度环境的特色是“大一统”, 这是与农耕文明的发展紧密相关的。因为黄河经常泛滥, 直接影响农业的生产和人们的生活, 所以治水平土是农耕文明时期的主要生产活动。在生产技术落后的条件下, 治水平土需要大规模的人力和物力投入, 还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组织, 这就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这种治水文化反映到社会生活中, 对社会的发展、社会关系的形成、社会组织的构成等打下了深深的文化印痕。治水平土对人们生产活动的规模化与组织化要求逐渐泛化为古代社会的管理制度, 形成大一统的集权格局, 并成为以农耕为发展动力的传统社会的主流价值取向。“光是治水一事, 中国之中央集权, 已无法避免。”[4]

以治水为主要特征的农耕文明衍生出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血缘是一种先验的、超个体的、超意愿的关系, 任何人都无法改变它, 也无法摆脱和超越它。个人只有认可、服从、顺应这种关系, 才能获得自己的位置和利益。传统的家庭结构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的。中国传统社会就是家庭的放大, 君主制就是家长制的推衍。所以, 中国社会是家国同构的, 国家就是一个大家庭, 家庭亦是一个小国家。在家庭中由一家之长支配一切, 在国家中则由一国之长支配一切。由于已有一个最高的力量在统摄、支配整体国 (或家) , 所以不可能产生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当然也就不会产生出调节人际关系的契约。因为在家中, 家长的意志就是法;在国中, 君主的意志也是法。所以, 中国只有“人治”而没有“法治”。[5]“人治”环境有利于为专制服务的文化发展, 但不可能为科技的发展提供适宜的社会环境。

3 传统社会的思想文化环境阻碍基础研究的发展

我国传统社会的思想文化方面对基础研究发展阻碍最大的是功利主义和官本位的影响。在功利主义的影响下, 我国的社会文化有两个明显的不均衡性:在自然与社会这两方面中有明显的“重文轻理”倾向;在科学与技术之间存在着“重术轻学”倾向。重文倾向是显而易见的, 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书籍绝大多数都是文史类的, 科学技术著作相比之下显得微不足道。而我国科技史上的发明都是注重实用性的“术”, 除了“中医学”有一定发展外, 几乎没有“学”的创造性的痕迹。科学是技术进步的源泉, 每一次科学上的重大进展都开拓出一个全新的技术领域。谁不掌握“学”的当代前沿, 谁就必然失去“术”的未来。[6]

在我国的传统价值观里, 缺乏对科学真理的向往, 读书人追求的最大价值就是做官, “学而优则仕”、“学得文武艺, 货于帝王家”, 如果交易没有做成, 那些有才华的人也就只能遁世或者郁郁而终。官本位思想导致我国古代的哲学集中于政治哲学和道德伦理哲学, 排斥对自然现象的逻辑分析, 缺乏对“两小儿辨日”和“杞人忧天”中所提出问题的追根究底精神。胡适对此有深刻的认识, “当孟子在对人性的内在美德进行理论探讨时, 欧几里德正在完善几何学, 正在奠定欧洲自然科学的基础。”[7]这种在知识兴趣和追求上的差异, 使“中国的知识界的生活趋于越来越远离自然对象, 而益发深陷于空洞的玄思或纯粹的文学追求。”[8]由此可见, 官本位思想使整个社会把目光聚集在“治人”之学上, 而对自然的探寻则完全不在学人的思虑之中。我国历史上那些可歌可泣的故事多是忧国忧民的政治英雄, 我国科技史不仅反映出我国传统科技中基础研究的缺失, 更反映出社会文化上对基础研究的不认同。

摘要:基础研究对建设创新性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 我国传统社会基础研究缺失的原因在于自然环境不激励基础研究、制度环境束缚基础研究、思想文化环境阻碍基础研究。

关键词:基础研究,自然环境,制度环境,思想文化环境

参考文献

[1]曾德凤.中国, 谁来夺诺贝尔奖——近看世纪之交的青年科学家[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8:262.

[2]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5:468.

[3]刘承华.文化与人格:对中西方文化差异的一次比较[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2002:18-21.

[4]黄仁宇.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M].上海:三联书店, 1997:89.

[5]刘承华.文化与人格:对中西方文化差异的一次比较[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 2003:24.

[6]王宝安.中国冲刺“诺贝尔[”M].北京:中国教育出版社, 2000:178.

[7]胡适.中国的文艺复兴[C]//胡适论文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8:1638.

传统礼仪与现代社会 第5篇

关键字:传统 礼仪 现代 社会 西方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礼仪似乎在逐渐衰落,许多传统礼仪不被人们重视,我国礼仪的渊源是什么?传统礼仪对现代社会有何影响?古今人际交往礼仪有何不同?许多人已不了解。为适应社会发展,我们还应积极借鉴西方礼仪,但在借鉴过程中,还应掌握一个度,仍应以传统礼仪为主。

我国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礼作为中华民族的基质,也有着悠久的历史。

原始社会时期,我国的礼仪规范就已经初备雏形。大约在奴隶社会的夏、商、周三代,我国的传统礼仪进入了飞速发展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学术界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我国的礼仪也进入到了发展变革阶段。秦统一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制,奠定了封建体制的基础,中国由此开始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中国古代的礼仪也随之进入了强化和衰落阶段。辛亥革命后,西方文化大量传入中国,中国的旧有礼仪规范和礼仪制度逐渐被抛弃,新的礼仪标准得到推广和传播。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礼仪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许多落后的封建礼仪被淘汰,而一些优秀的传统礼仪被保存下来,发扬光大。在对中华传统礼仪进行扬弃的基础上,中国现代礼仪还广泛地吸收了西方礼仪,真正做到了“中西合璧”。

中国人素来重视礼仪,中国的“礼乐射御书数”传统六艺中,“礼”字第一,充分说明了中国人重视礼仪的传统。人与人交往,如何称呼对方,彼此如何站立,如何迎送,等等,都有礼的规定。即使是吃饭,也应该在举手投足之际显示出自己的修养,称之谓食礼。行为合于礼,是有修养的表现,反之则不能登大雅之堂。然而,现代社会的人们,越来越缺乏礼仪素养,把那些在礼仪上不拘小节的人,认为“潇洒”;把身穿奇装异服,口讲粗话的人,认为“有个性”。坐没有坐相,站没有站相,吃没有吃相,穿着邋遢,见了尊长连个招呼都不打,麻烦了别人连句感谢话也不说,在公共场所目无他人、任意所为,这都是没有修养的表现。就这点来看,传统礼仪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传统礼仪中,当然也有许多糟粕,如“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这些都是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的,因而需要抛弃。

作为一个文明公民,应当自觉地讲究礼仪。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而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从尊重别人做起。尊重别人就应当对别人有礼貌、讲礼仪,礼貌礼仪从来就是衡量一个人文明程度的标准。人们在见面时相互握手、行礼、拥抱、献花等,这是对对方表示尊重和友好的礼貌行为。一个人在与人交往时能够真诚热情,谦恭随和,耐心周到,这是讲究礼仪的表现,这些行为能够反映出一个人的精神风貌、道德情操、气质修养,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有礼貌、讲礼仪的人才能受人欢迎,也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必须按照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去交往,去生活,如遵守公共秩序,尊老爱幼,遵时守信,注重仪容仪表等。这些规范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创造出安定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实现着人与人之间的有效交往。

礼仪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安定团结、和睦友好的环境中,而这种环境需要礼貌礼节去创造和维持。一句热情的问候,一个亲切的微笑,都可以使你得到一个朋友,得到一份友情,生活会因此变得温馨和谐。一声“对不起”、“请原谅”,能够减少摩擦,转怒为喜;而横眉冷对,出言不逊,高傲冷漠,就可能造成气氛紧张,矛盾横生,生活会因此变得索然无味,工作中会困难重重。在社会生活中,礼仪就如同春风与美酒,滋润着人们的心灵,沟通着人们的情感,化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使人们彼此尊重,相互理解,达成共识。礼仪在协调人际关系方面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

人与人的相识是借助礼貌礼仪开始的。在社交活动中,每个人总是以一定的仪表、装束、言谈、举止及某种行为出现的,这些因素作用于对方的感官,会给其留下第一视觉印象,这种印象能产生直接的效果,常常会使人形成一种特殊的心理定势和情绪定势,无形中影响着人们相互交往的进展与深度。得体大方的衣着,彬彬有礼的举止,良好的精神面貌,温文尔雅的谈吐,定会给人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从而取得信任,建立友谊,有效地进行社交活动。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只有有礼貌、懂礼仪的人,才能够左右逢源,应付自如,才能够被周围的人所接受。在社交活动中,礼仪不仅起着媒介的作用,而且起着“黏合”和“催化”的作用,对于表达感情,增进了解,树立形象是必不可少的。

要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我们还应积极吸收西方礼仪,但我们不应盲从,更不应将西方礼仪代替传统礼仪。礼仪是一个民族最具代表性的东西,对西洋礼仪只是作为民俗知识了解一下无可厚非,如果趋之若骛,就失去了民族的自尊,本民族的传统礼仪也会被淹没。

中西方文化环境和宗教信仰的不同,使得各国的人民有着基本上完全不同的道德标准体系和价值观,而这恰是形成礼仪的基础,因而中西方礼仪也存在极大的差异,从一些细节中就可以看出,如:在西方,人们见面时喜欢直呼其名,这是亲切友好的表示,纵使交谈之初可能互相用姓称呼,但过一会儿就改称名字。而在中国,人们很喜欢被称为某某经理,某某总裁,因为这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但在西方,人们很少用正式的头衔称呼别人,正式的头衔只用于法官、高级政府官员,军官,医生,教授和高级宗教人士。值得注意的是,西方从来不用行政职务如局长、经理、校长等头衔来称呼别人。另外,在与人交谈时,切不可谈及个人的私事,诸如年龄、婚姻、收入、信仰等等。看到别人买的东西不可问其价格;如果看到别人回来,也不能问他去哪儿了或者从哪里来,否则就会遭人厌恶,西方人常用“鼻子伸到人家私生活里来了”这句话来表示对提问人的轻蔑。而在中国,人们对个人隐私的界限远没有这么深刻,人们并不会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生活作一般了解。

不可否认,当今国际通行的利益是西方礼仪,因此,我们需要借鉴西方礼仪。但无论是借鉴西方的礼仪,或者是我们是自创一套自己的礼仪系统,这在形式上都不难。难的是我们也能有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有对自身文化的高度认同和深刻觉悟。我们借鉴西方礼仪,不仅仅是要借鉴它的形式,更应当借鉴其内在灵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起自己的自信和优越感,才能确立我们的感染力。民族的复兴不仅是实力的复兴,更是一种文化的复兴。只有别人也认同我们的文化,才能真正使我们的礼仪行于世界。

“人无礼则不立,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一个礼仪缺乏的社会,往往是不成熟的社会。而一个礼仪标准不太统一甚至互相矛盾的社会,往往是一个不和谐的社会。礼仪,是整个社会文明的基础,是社会文明最直接最全面的表现方式。创建和谐社会,必须先从礼仪开始。中国今天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无论是物质,精神,文化各个方面,都急迫的需要一套完整而合理的价值观进行统一。而礼仪文化无疑是这种统一的“先行军”,只有认清中西礼仪文化的差异,将二者合理有效的融合,方能建立适合中国当代社会的礼仪文化体系,达到和谐社会的理想。

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第6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谐社会;作用

体育作为一种与人息息相关的文化形态,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日常活动。作为我国传统体育文化的一部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极大的影响力。因此,对其的研究显得很有必要。

一、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特点

我国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体育文化自然也不例外。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有以下特点:

1.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有一定的民族特点、地域特点。体育是我们平常生活的一部分,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长时间风俗习惯、自然环境还有生活方式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下,不同民族的传统体育都各自带上了自己独有的民族特点以及地域特点。这也使得我国的传统体育文化呈现出一种百花齐放的姿态,促进了我国体育文化的发展。

2.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一种带有综合性的的运动。在走访中我们发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具多种性质于一身,例如竞争、观赏价值、娱乐、民族的发展等。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更加系统地展示出了自己民族的特色、心理状态以及民族意识,让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更加丰富。

3.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其实在研究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时我们不难发现,它即使经过了数千年的演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仍然有其独特的文化内涵。例如,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就是由一种生存技能演变而来;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其表现形式上展现了自己独特的民族精神和民族信仰;有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的交流。

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1.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巩固和谐社会

少数民族体育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却在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方面的作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还在群众的思想素养、精神文明建设、团结人民群众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不少负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领导都非常肯定少数民族的传统体育项目在促进社会交流、安定民族团结、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有关数据显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不仅仅是丰富各民族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的重要手段之一,还能够增强民族的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改善民族群众之间的人际关系,促进各民族之间良好友谊的形成。由此可以看出,构建和谐社会少不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

2.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蕴含着深刻的和谐精神

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不断深入研究,我们发现,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和谐精神被融入其中,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具有了更深刻的含义。

(1)促进了民族群众之间的和谐关系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一种大众化的文化活动,它强调的就是民族群众的参与性。在一定的程度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能够有效地解决群众之间的矛盾,增强民族群众之间的友谊,形成群众之间的团结友爱之情,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2)促进民族群众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民族群众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帮助他们去適应社会的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一定的推进作用。

(3)促进民族的精神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中饱含让人民群众生生不息、蓬勃发展的生命力,还有积极进取、勇往直前的精神力。正是这些精神文明让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有了更深一层的意义,有了让我们去深入探究的无限价值。

3.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体育旅游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大众游客,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以及文化发展带来不小的积极影响。在长时间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都逐渐形成了有着自己民族独特魅力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而政府对其旅游资源的开发,让不少的少数民族群众增加了收入。更多的少数民族地区开始把自己的传统体育文化向游客展示,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到来,强有力地提高了当地的经济收益。因此,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开发和发展,促进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有效地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少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三、如何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

1.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宣传力度

为了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有力的宣传措施必不可少。在宣传方面,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影响,动员社会各界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宣传重视起来。利用新闻媒体的的传播能力,让更多的人能够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有所了解,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当中来。

2.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学校教育相融合

在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过程中,还可以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学校教育相融合,从基础上来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这样不仅能够丰富学生的体育活动,还能够让更多的人有机会了解和掌握一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

3.定期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表演活动或者是竞赛表演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对少数民族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多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注重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培养,也是一种自我完善的有效渠道。通过定期的组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表演或者是竞赛活动,不仅能够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拓宽民族之间的交往渠道,还能够加强民族之间的凝聚力,维护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有其独特的文化内涵以及魅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其无可替代的的重要作用。因此,为了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研究和发展必不可少。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保护,切忌过渡的开发和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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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琳.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价值[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2,(1).

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第7篇

1.1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概况

桂西北一般特指河池市, 是广西少数民族聚居最多的地区, 共有壮、汉、瑶、仫佬、毛南、侗、苗和水族等8个世居民族, 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据不完全统计, 桂西北河池市共挖掘整理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128个, 据统计, 目前已有43个项目载入《广西通志·体育志》[1]。 (如表1) 。

1.2民族传统体育表演

民族传统体育表演, 主要是指在大型的民族活动 (如:民运会等) 以及少数民族节日中来进行展示的项目, 参加过全国和全区民运会的表演项目有31项, 如:壮族的三人板鞋竞速、三人板鞋接力、 飞爪球、板鞋扁担舞、板鞋双刀舞等, 瑶族狮子上刀山、夫妻舂碓、 拔葫芦笑酒等, 仫佬族的背篓球、竹球、竹连球、打草球等。桂西北的民族节日有60个, 但是在这些节庆活动中只有12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表演。

1.3民族传统体育比赛

民族传统体育比赛 (如表2) 。

2桂西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社会价值

2.1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桂西北地区, 不仅地理环境较偏僻, 而且经济水平也较低, 但其社会文化却丰富多彩, 这也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一大特色。一直以来, 从中央到地方, 都很重视少数民族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保护以及推广, 使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不至于流失在社会变迁之中, 保证了其继承和发展。再加上,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举办, 加强了各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流, 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传统体育项目的开发和传承。河池市的诸多项目都在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过佳绩, 且有些项目都已经成为其优势项目, 通过参与运动会展示了该地区各少数民族的自豪感, 也体现了其民族价值的存在, 从而使得少数民族获得了融入中华民族融入社会的存在感和民族感, 因此, 体育作为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 在民族区域, 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地方社会的和谐。

2.2传承民族传统文化

少数民族地区, 天然就具有着蕴藏和积淀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土壤和气息, 这里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和宝藏, 因此, 这里的人们似乎天生就有一种保存和传承传统文化的责任与使命。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与其他传统文化不同, 它是少数民族族民在漫长的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为了生存而逐渐形成的, 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一种社会生活化的活动。它的积累、冲突、交流和融合通过人们的社会生活所记录和承载, 它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 它是通过人们的不断参与和实践来传承的, 有一种言传身教的特征, 因此, 传统体育项目是最好的教化手段, 这一点在当今社会已经被忽视了。于是不难发现,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 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 不仅传承着弥足珍贵的民族传统文化, 而且还发挥着重要的教育作用, 将其优秀的传统世代相传, 保留至今。

2.3彰显民族地区特色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与民族区域的社会发展阶段、生产方式、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地域环境息息相关, 并扎根于民族区域, 地方民族特色鲜明风格独特。在桂西北这一片不那么辽阔的土地上就拥有8各世居少数民族, 对于当地来说, 是一笔丰厚的文化财富。加之桂西北山多水多, 更是孕育出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另一种别样的风韵, 载歌载舞, 穿插地方风俗故事, 已经是最平凡不过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形式了, 然而独一无二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 则赋予了桂西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更深更浓的地域色彩。因此, 桂西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成为彰显地方特色一种重要行动, 以此为契机开发的旅游项目, 络绎不绝地向国人乃至全世界推出, 既展示了其民族地区特色, 也宣传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3结语

桂西北少数民族的先辈们创造和发明起来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在漫长的社会历史长河中, 世代相传, 并不断创新和发展, 融入生活, 经久不衰, 成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丰富着充实着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虽然时代在更新, 社会也不断往前推进, 但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之所在, 它已经沉浸到中华民族世代人的骨子里, 从未被丢弃, 体育更是融入到了日常生活之中。在迎来全面小康社会之际, 体育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少数民族地区更需要体育来丰富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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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芦平生.西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社会价值[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05, 29 (6) :10-13.

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第8篇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特殊群体, 这一群体的出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他们在工业和城市社区中的作用和行为方式, 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经济转型与社会变迁, 并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要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现实、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系统。这个社会支持系统是为农民工全面发展服务的手段, 它必将有助于全面改善农民工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生活状况, 提高农民工的心理素质, 发挥农民工的发展潜力。同时, 它还必将有利于城市管理, 稳定社会公共秩序。考虑到我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情况, 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 以企事业单位为基础, 以街道、社区为纽带, 以血缘、地缘等初级关系为依托的农民工社会支持系统是比较理想的选择模式。也就是说制度性支持网络 (包括社会政策、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 的建设将成为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 农民工制度性支持网络的现状描述

2.1 非正式组织资源的匮乏

通过调查发现, 农民工可以利用的非正式组织的网络资源十分有限。从一个国家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功能和作用看, 正式组织本应当是农民工寻求帮助的最好资源, 而且是首要选择。然而, 经笔者调查研究发现, 农民工可以利用的组织资源并不多。大部分企业未建立劳动争议委员会, 许多农民工甚至不知道劳动争议委员会为何物, 许多企业也未建立工会组织, 即使有些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 也可能没有向农民工敞开服务的大门, 真正得到过工会组织帮助的农民工很少。甚至有些组织不但没有帮助农民工, 反而还常常侵害了他们的权益, 使他们时刻处于一种焦虑和紧张的状态之中。在这种求助无门的情况下, 少数农民工则尝试寻求其他非正式组织的帮助, 而绝大部分农民工只能依靠自身的初级网络资源来寻求保护。农民工的初级网络资源主要是他曾经的工友、现在的工友、朋友或者是亲戚老乡等, 这一网络的特点是内部信任度比较高。

为何非正式组织在为农民工提供支持与帮助的环节显得如此薄弱呢?关键是没有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城镇政府往往只把解决本地居民的工作问题作为重点, 农民工进入城镇后, 很难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服务;而市场运作化的服务网络体系虽然较之正式组织有一定的改善, 但是高昂的服务价格让广大农民工们望而却步, 也使农民工对市场失去了信心, 最终只能依靠自身的社会网络体系寻找工作。经以往的调查数据显示, 绝大多数的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求职信息都是通过已经在城里或正打算去城镇工作的老乡或朋友获得的, 通过这样发散的传播, 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 例如深圳市的出租车司机大都是来自湖南省郴州市。这种由亲缘或地缘关系所组成的非正式组织对于农民工来说更亲近, 也更容易被接受。

2.2 制度性支持的缺陷与不足

首先, 中国的特殊国情导致了在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上的缺陷。由此衍生的相关制度如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障等, 都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 理应享受同等待遇的农民工却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社会公共资源无法享受, 正常权益遭到无视与损害。

其次, 以户籍制度为依据的城市管理体制使农民工成为无城市归属感的群体, 这样便使得社会融入尤其困难。城市政府的行政化管理对农民工这一特殊人群也采取了特别对待的处理。诸如在治安管理等方面, 农民工群体往往被排在重要防范人群的首位, 而在社区管理和福利方面, 农民工群体却无法真正得到一个居民理应具有的权利, 是政府的政策将把农民工从城镇居民中分离了出来。

最后, 户籍制度的历史永久性形成一种不良的社会意识形态。户籍的城乡分别加深了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身份区别和自我认同。两种不同户籍身份产生了一定的标签效应。上述众多制度上的缺陷不仅仅在造成了城市居民和农民工在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 更造成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困难以及沉重的心理压力。

2.3 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与维权渠道

农民工群体中不少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 却并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报酬, 但是却由于诉苦无门, 只得将苦果子往自己肚子里咽。农民工这一群体虽然仍还称为新兴群体, 但是其存在的事实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政府部门却并没有将这一类群体加以重视与关怀, 在政策的制定与修改上, 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已经远远落后了, 大多数农民工都无法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维护他们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而且即便有一定的政策支持, 农民工也很难获得真正维权的机会, 因为农民工消受不起这高额的维权费用, 政府政策的滞后性和维权渠道的不完善导致了大量的社会问题, 农民工拿不到工资集体上访, 劳动工伤问题、社会保险等, 这一切都需要详细斟酌后加以解决, 政府必须给农民工们一份满意的答卷, 因为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就没有我们现在优越的生活条件。

3 农民工制度性支持网络产生的影响

3.1 社会排斥和社会权益侵害

由于农民工是外来者, 他们除了面临生存困难、工作状况恶劣之外, 还常常面临种种社会排斥和社会歧视, 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社会排斥主要表现为针对外来人口的办证、收容遣送和与之相伴生的罚款等。经相关研究表明, 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曾有过被排斥或被歧视的经历, 诸如人口流动频繁的火车站汽车站检查、社区活动的参与等, 农民工最起码的人格尊严都无法得到保证。对农民工的社会排斥还包括劳动力市场的歧视, 主要表现为政府通过行政手段, 制定各种政策措施来限制、排斥农民工进城就业, 其做法主要有清退、收费和行业限制。清退是指辞退没有本地城市户口的外来农民工, 将其岗位转让给本地劳动者。收费是通过向雇用农民工的单位或向农民工个人征收就业管理费、暂住人口管理费、就业调节金等, 人为提高他们的就业成本, 最终达到限制农民工就业的目的。各种证件的办理实际上是加大了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成本, 增加了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的难度。

除了社会排斥之外,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常常得不到保障。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侵害情况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收取押金、扣押农民工有效证件;强行加班加点却不付给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不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和劳动保护设备、女工和未成年工得不到特殊劳动服务;务工者患职业病、因工伤伤残甚至死后, 用人单位逃避责任、随意辞退或开除务工者等。从调查情况来看, 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侵害还是比较严重的。27.3%在找工作者使用了押金。47%的用人单位没有和农民工签订合同, 有47.3%的拿不到加班工资。如何更好地利用非政府组织去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显得迫在眉睫。

3.2 现代城市制度性支持网络的低效

农民工进城后, 他们的血亲关系基本上都在农村, 同时由于工作时间普遍很长, 工作稳定性不高, 经常处于漂泊的状态, 他们与其他邻近的城市居民既没有业缘关系也没有相同的身份地位, 因此很难建立密切的地域关系, 邻里关系对他们的意义不大。他们在城里工作时, 也会因为地缘和业缘的关系而结识一些同事。但正如人们长期以来所认为的那样, 个人从来都不能自由地选择他们希望交往的对象。社会生活对他们施加的限制影响了其交往对象的选择。这些在城市中社会地位低下的农民工所交往的对象基本上是与他们一样的农民或相似的社会阶层的成员。交往地位的同样低下使得农民工很难从这些社会支持网络中获得诸如找工作、升迁、遇到不公正待遇时给予帮助或合伙创业等工具性的实际帮助。可见, 农民工进城后所结交的同事并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同事, 并不能为其城市生活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3.3 社会保障的缺失和等待

“社会保障是作为社会运行的稳定机制而发生作用的, 是为解决工业化以来现代社会结构变动中的一些具体突出的社会问题而提出的对策性措施”。社会结构的转型促使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 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也推动着社会结构的转型, 二者是相互促进的。现有的社会保障网络, 是在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主要面对城市居民;而农村主要以家庭保障为主, 并未建立以社会保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网络, 因此, 城乡社会保障具有明显的二元化特征, 农民工被排除在城市的社会保障网络之外, 仅享有留在农村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问卷中, 当问到城市生活中的主要困难时, 排在前列的分别是工资太低 (44.5%) 、找不到好工作 (29.7%) 、不能和城里人享有同等待遇 (29.5%) 、看不起病 (19.4%) ;而在回到农村的理由中, 年龄偏大不好找工作是一个重要原因。

3.4 非法维权的“自救式犯罪”

所谓农民工的“自救式犯罪”, 是指当农民工的生存、发展受到威胁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 他们以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权益, 属于非法维权。关于农民工“自救式犯罪”的原因, 刘雯等 (2004) 作出以下解释:第一, 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性做法, “门槛”过高, 加重其“相对挫折感”;第二, 对农民工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合法权益保护的缺失, 这是主要的、客观层面上的原因, 使不少农民工的人身权利受到非法侵害;第三, 农民工寻求合法权益保护的体系不完善, 立法、执法过程都有缺陷, 使他们陷入“走投无路”的绝境。于是, 犯罪往往成为自我救助的最后手段和唯一办法。

4 结论

一般而论, 受地域条件和职业的限制, 农民工的社会支持网主要是在亲缘、地缘、业缘范围内建构的, 并呈按亲缘、地缘关系逐渐外推的趋势。并且, 农民进城前后的社会支持网虽然有所变化, 但变异不大。也就是说, 农民工在进城前后生活世界的构成过程中, 以信任为基础的强关系始终是一个不可动摇的基础。当然, 在原有初级关系网络基础上, 再逐步建构以工具理性为取向的次级关系网络, 这是农民工力图获取更多资源的必然性选择。政府除了要注重制定有利于农民进镇的就业政策及其他社会政策外, 还应发挥工具性支持的作用, 即在就业方面对农民工多加指导, 推动市场组织和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 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和渠道的支持, 同时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也必须得到妥善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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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第9篇

“两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离不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这一过程的顺利推进必须依赖产业层面的技术进步支撑。目前我国总体处于工业化社会的中期, 但是各省发展并不平衡。例如河北省, 经相关机构初步测算, 2012年河北省实现GDP为26575亿元, 三次产业比例为12:52.7:35.3。从这一比例结构不难看出工业依然是河北省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两型社会”的建设, 既为河北省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 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影响因素

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化受到很多因素的约束, 笔者认为最重要有两个要素:政府行为与企业实力。

1. 政府行为 (1) 政府意志

市场经济的特征是市场决定了资源配置方向。但是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在事关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上, 必须采用行政手段和市场相结合, 才能取得更好的效率。只要政府部门下定决心, 才能使我国“两型社会“的建设长期化、制度化, 保证我国在传统产业高新化的道路上, 朝着有利于“两型社会”良性方向发展。这个决心不能动摇。

(2) 政府政策

国家意志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上就是制定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影响着企业高新技术改造积极性, 政府要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 鼓励企业消化吸收, 鼓励企业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同时也会对企业的资源消耗、污染状况进行了法律层面的限制。

2. 企业实力

(1) 资金实力。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需要较强的资金支持, 没有足够的资金, 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将无法进行。另外, 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方面的资金投入, 不能只限于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上, “两型社会”建设要求企业必须做好污染控制工作, 污染治理设备的购买和使用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 对于属于资金密集型的传统产业来说, 资金支持是传统产业高新技术改造必须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2) 技术力量。企业技术力量强弱体现在科技人员和职工素质上。科技力量的低下不仅不能及时适应市场需要进行自身研发, 甚至有可能造成引进技术不会用, 引进设备不会操作, 同时也决定企业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在企业严重缺乏技术工人和科技人员情况下, 引进的技术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3) 管理水平。企业的决策者的意识对企业的高新技术改造起决定作用。企业决策者是否重视技术进步, 是否重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直接影响到企业的高新技术改造的成败。因此, 企业的决策者在企业的高新技术改造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最后, 社会文化的开放程度、社会公众对环境污染可容忍度、以及企业家意愿等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传统产业的高新化进程。

三、两型社会视角下的传统产业高新技术改造基本对策

针对上述的制约我国传统产业发展的因素, 笔者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 离不开政府和企业双方的共同努力。

1. 企业层面

(1) 提高人才素质

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需要高水平的智力结构。大力开发人才资源, 一是创造良好的环境, 留住企业人才, 让有技术肯干事的人才真正发挥作用, 鼓励有真才实学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积极性。二是要善于吸引人才。在留人的基础上还应该从外部引才。用良好的硬件设施的供应和软件的后勤服务, 吸引国内外的人才为企业所用, 做好识才、用才、留才工作。

(2) 努力搞好企业的技术开发工作

“两型社会”视角的传统企业高新化要做到内部研发与外部引进相结合, 以企业的自身开发为主, 适度实施技术外部引入战略。内部研发在研发成本上往往要比外部引进尤其是国外引进要低很多, 具有很强的成本优势。内部研发的另外一个优势是一旦开发成功, 就会形成企业的技术独占, 有利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通过技术引进可以节省大量的研究时间, 利于形成现实的生产力, 风险较内部研发要低。在实行技术引进战略时, 应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为目的, 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企业也可以推行产学研联合,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广泛参与, 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产学研联合机制。

2. 政府层面

(1) 大力推行资源节约的技术

首先在能源消费大户中推行节能技术, 帮助在生产成本中能源消费所占比例较大的企业采取多种技术和方法降低能源消耗。只要能源资源消耗大户的能耗降下来, “两型社会”的建设就会取得初步胜利。具体工作应从两方面开展, 一方面是生产技术的创新, 另外是污染治理技术的创新。其次, 对于污染高、资源浪费严重、缺乏污染治理设备的中小企业, 严格监管, 该关停的关停, 该整顿的整顿, 不能手软。第三, 在传统产业高新化的过程中, 推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和使用, 提高传统能源的利用效率。

(2) 加强制度建设

政府部门要发挥政策的导向与支撑作用。对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进行明确立法, 形成良好的促进科技进步的法律环境, 鼓励科技成果的形成和转化;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以调动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发展高新技术的积极性;通过立法降低创立高科技企业的“门槛”, 鼓励有技术有项目缺资金的科技人员创办高科技企业;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保护合法企业的权益;加强对政府公务人员渎职、不作为的处理力度, 真正发挥法律应用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乔光平.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的机理与策略研究[D].河北理工大学, 2005:38-40[1]乔光平.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的机理与策略研究[D].河北理工大学, 2005:38-40

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第10篇

市场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的现今, 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失范现象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顽疾。这其中, 行业道德水平的滑坡又构成了经济活动中道德失范的主要内容。尽管社会对此大声疾呼, 但行业道德失范现象并没有明显的改变, 行业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载体是维持经济活动中道德秩序的主导力量。行业道德缺失将直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秩序, 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为此, 有必要对行业道德的内在形成机制进行梳理。

一、传统社会中行会的功能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 行会是行业道德规范形成的一个重要的纽带。行会作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和程度的产物, 是各行各业的工商业者为了防止恶性竞争、排除外来压力, 确保行业市场而组织起来的一种团体。

学术界通常认为, 行会起源于隋唐时期, 如:全汉升在《中国行会制度史》中就指出, “行”这一名称最初记载于隋代[1]。隋唐时期, 由于经济的发展, 各种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要平衡各行业之间的关系以及行业内部之间的关系, 需要有相应的机构来承担这样的角色, 行会及行会制度也就应运而生。

宋代时期,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各种行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尤其是唐代原有的对市场有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的“坊市制度”完全取消。使得行会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当时的宋代, 各地各行业对行会的称呼就多达数种, 主要的称谓有“行”、“市”、“团”、“作”, 也有“堂”、“公会”等称呼[2]。

明清时期,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商业的配套设施得到了完善, 人们对商业活动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各阶层都摒除了原先对商业活动的抵制的心态。尤其是明代中后期商人的社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认可和提高, 相关的经济活动也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社会整体对商人阶层没有贬低的看法, 甚至不少人将商业活动和农业活动相提并论认为两者均为衣食之源, 从而出现了“农工商贾皆有益于世”的局面。观念改变的一个重要的结果就是商业的发展和繁荣。各行各业都得到了长足发展, 行业的分工越来越细致, 行会的数量大幅度增长。各行各业均组织起了自己的行会, 如理发业、糕点业等。以便更好的规范和维护商业行为, 与此同时, 相应的行会制度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成熟, 出现了诸如会馆、公所等组织。可以说, 行会已是当时社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组织[3]。

其功能主要行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行业内的统一价格、避免恶性价格竞争。

传统社会中不同行会都设有各自的“行老”或“行头”。行老类似于本行业最高行政长官, 同行业之间的所有的经济活动及与经济活动有关联的行为都会由本行业的“行老”来协调处理。而“制定价格”就是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行为。“行老”会统筹本行业的所有企业主的经营状况, 根据当时的经济水平制定本行业产品的批发或零售价格, 并责令各企业主或铺户按照已制定的价格买卖经营。同时, 对不按照价格执行的企业主或铺户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以确保价格的有序和规范化、维护了市场秩序。如在《春渚纪闻》卷四《宗威愍政事》中有笼饼行, 金兵攻打开封前, 每枚7文, 宗泽守汴时, 市价每枚涨到20文, 宗泽责问饼师, 店家回答说:“不能违众”[4]。

2. 规范经营行为、杜绝经营欺诈。

行会的“行老”除了规定本行业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外, 在对外经营方面也有明确的诚信规定和措施。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规范度量衡。各行在自己的行会场所设置校验过的标准量器, 要求其会员在进行交易时不得“浮称抬盘”, 或者要求成员定期将量器送去校验, 需有官方证明后方准使用。

3. 规定产品生产、保证产品质量。

为了维护行业的正常运营, 保证行会的良好声誉, 行会往往要规范内部成员产品的生产, 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在《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中收录的省城盐号条规中规定, “凡吊仓货、水货引盐, 倘盐内泥沙包削卤湿太过者, 即鸣值年, 传知同行, 庶免暗中受亏。”[5]

4. 规定行业内部的经营范围、规范经营秩序。

传统社会中, 行会对成员内部的经营活动范围等均作了细致的规定, 以确保行会会员间的平等的利益。如, 北宋时期, 东京的民间吉凶宴会, 或假赁各种用具, 或请人“吃食下酒”, 安排座次等, 都由“四司人”代为操办。而“四司人”, “亦各有地分, 承揽排备, 自有则例, 亦不敢过越取钱。”民间办丧事, “凶肆各有体例, 如方相、车舆、结络、彩帛, 皆有定价, 不须劳力。”[6]

5. 为了维护经济活动的秩序、行会对本行业的服装、衣着举止等有自己行业的特殊规范和要求。

《东京梦华录民俗》中记载有:“诸行百户, 衣巾装著, 皆有等差。香铺人顶帽披背子, 质库掌事, 裹巾著皂衫角带, 街市买卖人各有服色头巾, 各可辨认是何色目人。”[7]服装的统一, 有利于规范行业的经营秩序。在行业内, 统一着装有利于规范行业的经营秩序, 避免不良竞争。对于消费者而言, 能够很容易从统一服装中辨别行业的经营内容, 也就不会出因行业的混乱而出现购买行为的偏差。

6. 行会对行业内部的用工问题也有明确的要求、避免恶性竞争。

行会对收徒的人数、年限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些对学徒及雇工人数的控制, 一方面是出于保证同行间的平等, 限制成员间的恶性竞争的需要。在当时市场份额有限的情况下, 行会需要保证其成员均能从这有限的份额中获得利益。而对学徒及雇工人数的严格控制, 则有效地控制了每一个行会成员的生产经营规模。否则势必造成某一成员的规模扩大, 而其他竞争力弱的同行则被挤出这一市场, 最后的结果势必形成某一商号的市场垄断, 这样的结果是行会不愿意见到, 也是统治者们不想看见的[8]。

7. 行会在保证行业按时向政府纳税问题上起着重要的调

节作用, 同时行会的“行老”还会代表本行业与政府沟通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在宋代, 工商业者对当时政府的纳税有“科索”、“和买”、“免行钱”等类型。“科索”主要包括人力和物力两部分。物力不管多少, 只要是政府充用的, 都需要向政府交纳相应的供应物资;人力是指征募为政府服务的人员“和买”类似于科索, 是各行业在政府无偿供应物品之外, 以一定的价格向政府必须提供的购买物品。“免行钱”类似于现今社会的税收。是指将各行业所需向政府交纳的“科索”、“和买”中的人力和物资转化为现金交付。从而免除行业原来所需要向政府提供的人力和物资。从某种意义上讲, “免行钱”是现今社会税收的雏形。“免行钱”的出现大大促进了当时社会的工商业的发展。避免经营人力的分散, 保障了各行业的经营的劳动力和时间。各行业的税收以及与政府沟通协调等事宜都会由其行会和“行老”出面, 按时按量纳税, 保证行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9]。

二、传统社会中行会功能的伦理意蕴

1. 行业内部的道德维度:

经济伦理学在用工和工资问题上要求行业要遵守相应的道德规范, 明确用工尺度、保证员工合理的工资、避免恶性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现象的产生。这些在传统社会中是通过行会的规范功能来完成的, 行会明确了行业内部的用工问题, 统一行业内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 避免恶性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情况出现。同时, 对用工的人数和年限作了明确规定, 避免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行会的这一功能正是行会道德维度的体现, 有利于行业内部良性秩序的建立。

2. 行业之间的道德维度。

为了维持行业间的正常秩序, 传统社会中的行会, 一方面, 要制定行业内统一的价格, 避免价格恶性竞争, 维持市场的健康秩序。另一方面, 行会要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 杜绝经营欺诈。与此同时, 行会还规定了同一行业内的产品生产的要求, 保证产品的质量。行会的对行业间产品质量的要求、经营行为的规范正是现今经济伦理的价值导向。

3. 行业外部的道德维度。

传统社会的行会除了对行业内部的用工、员工工资及行业间经营秩序、价格水平等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规范外, 还进一步敦促行业完成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从上述行会的功能中可以看出, 行会在保证行业按时向政府纳税问题上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如, 宋代的“科索”、“和买”、“免行钱”等等纳税形式。同时, 行会的“行老”还会代表本行业与政府沟通维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等等。行会的这一功能, 正是现今社会所强调的“企业不逃税漏税、诚实经营”的企业伦理的重要价值规范的体现。

结语

传统社会中, 行会功能的伦理向度是行会维持经济秩序、保障社会经济繁荣的重要调节杠杆, 行会通过制定或类似于制定行规来规范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管制行内的不良现象, 并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 而使得经济活动的规范化和道德化。其结果也就使得儒家文化中的诚信文化在经营领域中得到传播, 保障了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这对现今社会经济活动中道德失范现象的治理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全汉升.中国行会制度史[M].台北:食货出版社, 1986:29.

[2]马继云.宋代工商业行会略论[J].山东社会科学, 2006, (2) :126-127.

[3]许慧祺, 李贞贞.明清时期的行会制度初探[J].法制与社会, 2007, (2) :772.

[4][宋]何薳, 张明.春渚纪闻[M].北京:中华书局, 1983:79.

[5]彭泽益.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M].北京:中华书局, 1995:201.

[6][宋]孟元老, 周密.东京梦华录[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 1982:105.

[7][宋]吴自牧.梦粱录[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4:63.

[8]许慧祺, 李贞贞.明清时期的行会制度初探[J].法制与社会, 2007, (2) :773.

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第11篇

[关键词]广西优秀传统文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育人功能

[中图分类号] G6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5-0001-0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二十四字”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范畴,也进一步明确了提炼、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内核及其遵循的根本原则,可以从价值层面为深入回答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提供根本的价值遵循,在具体利益矛盾、各种思想差异之上最广泛地形成价值共识,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先进的、根本的价值导向和理想信念。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解读的内容和方式既无定例也无定式,须结合具体实际具体分析、与时俱进。但毋庸置疑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2]

广西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汉族在内的广西12个世居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广西优秀传统文化是广西各民族历史的沉淀和精华,是八桂各民族历史文化的反映。[3]包括广西优秀传统文化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深厚的文化基因、精神纽带、价值源泉[4],蕴含有“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时代价值。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传统文化的简单继承和现代复归,而是对传统文化“精华”的超越、升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过程同时也是传统文化的扬弃和传承过程。广西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中的作用如何,本文以文化的育人功能的发挥为视角,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文化的功能及其育人的表现

(一)文化的功能

文化是社会的产物,必然具有相应的社会功能。文化的功能,有时也称文化的价值、文化的作用。总体而言,文化具有“存史”、“资政”、“教化”和“休闲”的功能。[5]具体来说,文化的功能还可以从其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个层面来加以细分。

从文化的价值来分,文化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三个层面:就个人而言,文化具有塑造个人人格、实现社会化的功能;就团体而言,文化具有目标、规范、意见和行为整合的功能;就社会而言,文化具有社会整合和社会导向的功能。以上三个层面的功能是互相联系的。[6]

从文化的使用价值来分,文化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功能,即文化具有传递社会经验得失,从而维持社会历史连续性的功能;二是育人功能,即文化具有造就人、塑造人的功能,这不仅表现在生产技能上,还表现在社会教育上,即通过积极的引导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下一代;三是动力功能,即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的存在,对社会的发展有作用功能;四是认识功能,即文化以特有的方式渗透在认识主体、中介系统和认识客体中,制约和规范着人类的认识。除此之外,文化还具有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7]

(二)文化育人的表现

育人,是文化的功能之一。文化的育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传播知识。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8],是活动方式与活动成果的辩证统一[9],来自人类的活动,是人类的记忆和活动的印记。完整意义上的“文化”应包括“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客观实在”和“反映客观实在的人的意识”,即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前者是“形而下的”,后者是“形而上的”。知识,指对事物的了解和认识,是描绘“对事物了解广度、认识深度”的静态表述。知识,内含于文化,是文化的重要内容。知识与文化,形影相随,相互依存。因此,文化的传播必有知识的传播同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其中的“化”和“育”离不开“文”的传导和传授,而这里的“文”即“知识”。

其二,传递能量。

能量是对一切宏观、微观物质运动的描述,比喻人所能发挥的能力和作用。[10]“正能量”指的是一种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情感。当下,国人眼中的“正能量”常指所有积极的、健康的、催人奋进的、给人力量的、充满希望的人和事。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能量不会凭空产生或消失,它只能转化为其他形式或转移到另一个物体上,但能量的总量不变。故而,“正能量”越多,“负能量”就越少,这样社会才会充满希望。大凡文化,都源远流长,积淀着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蕴含着丰富的思想道德资源。这些即是文化所具有的潜在正能量。因此,文化的传承同时也是正能量的传递。“正能量”这种积极向上的文化可以丰富人的精神世界、增强人的精神力量,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实践活动与思维方式。

其三,提升修养。

文化是客观的,可以习得,其生命力在于修养。修养是主观的,是自我驾驭文化的力量。文化是外在的,而修养是内在的,文化与修养密不可分。修养,其实就是一个人的内涵。所谓“修”,是吸取、学习,为的是打下知识体系的基础。所谓“养”,是在“修”得的知识基础之上的提炼、批判、反思乃至升华。“修养”就是把知识变成自我生命的过程。知识内存于文化,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修”的内容是知识,经过修养的知识是属于生命的。借助知识修养,形成新的有生命力的内在的知识——修养就是内在的知识。[11]以文化人,即谓以“文”来“感化”、“教化”人,使人不仅掌握必要的知识,而且还能把所学外化于形。将所学内化为精神追求,并外化为自觉行动的过程,即是修养及其提高的过程。修养的提升需要依托文化这个载体。

二、广西优秀传统文化的育人功能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中发挥的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工夫”。这就要求切实把广西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有机地结合起来,“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传统文化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中得到弘扬,使核心价值观在传统文化的弘扬中得到培育和践行。当前,尤需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育人功能在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中的发挥。其发挥的路径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学校教育

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教育的永恒主题。教育本身具有文化的特征,同时也会反作用于整个文化,“对传统文化具有保存、传递、选择和创造的功能”。[12]因此,我们在讨论如何通过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应该充分重视学校教育在其中的作用,“要从娃娃抓起、从学校抓起,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广西优秀传统文化在学校教育中可以通过“融入教案,展于课堂”、“独辟课程,专门讲授”、“建立基地,课外体验”、“文化之旅,寓教于游”等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二)舆论引导

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舆论是社会控制系统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只有通过舆论的导向,才能使社会成员按照各种社会规范来指导、约束自己的言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使社会得以健康、有序地运转和发展。[1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国具有普适性,但具体到各地,因环境条件的不同、文化习俗的差异,其内容的表现形式会呈现出特性。在社会转型期,各种观念大量涌现、相互交织,人们思想也十分活跃。因此,有必要通过舆论,用源自广西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资源来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整合日益多样化的社会思想意识。同时,有必要通过舆论,多角度、多侧面地做好广西传统文化“精华”挖掘的引导工作。

(三)环境熏陶

广西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运用各类文化形式生动具体地来表现;需要从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等多个层面和维度,构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机制和氛围。[14]可以采取行政推动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各类场馆、讲堂、社会团体,借助重要节庆日、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运用新兴媒体、公益广告,以灵活多样、品位高雅、创意新颖的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用人们喜闻乐见的内容和方式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培育文明风尚。“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四)文艺创作

文学艺术源自生活又高于生活。文艺创作重在以文化人、以艺育人,是一种“看不见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为人们所接受,并外化为人们自觉的、长久的、普遍的行为,这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工程。文艺创作植根生活,作品接地气,人们容易接受。这就要求文艺创作要深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土壤,从优秀的历史文化、丰富的现实生活中,多创作接地气、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多创作传得开、留得下的时代精品。“用高质量、高水平的作品形象地告诉人们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什么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壮族经典古歌《嘹歌》、长诗《欢岸》和《布洛陀经诗》以及反映古代壮族人民善与恶、美与丑斗争的歌舞剧和电视剧《蛇郎》、桂剧《大儒还乡》、电视连续剧《瓦氏夫人》等无疑是其中的代表。

(五)实践养成

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传统文化,它是民族繁衍生息的根基和血脉;每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是复杂多样的,从特定历史坐标和相应评价标准来看,其内容有优秀与落后之分。广西传统文化是伟大灿烂的中华文化在广西的一个缩影。它的存在和传承充实和丰富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宝库,补充和激活了中华文明的基因。民族传统文化产生于特定历史时期,因此既有精华,也有糟粕,既需有所汲收,也需有所扬弃。 “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因此,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过程中,对广西优秀传统文化要“认真挖掘,辩证对待”、“与时俱进,讲究方法”、“丰富载体,创新形式”[14],做到创造性地传承和创新性地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 罗国杰,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2]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EB / OL].http://china.cnr.cn / news / 201402 / t20140225_514935599.shtml.

[3] 赵明龙.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EB / OL].http://blog.sina.com.cn / s / blog_6b96dfa301011pdp.html.

[4] 程林辉,等.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EB / OL].http://www.gxnews.com.cn.

[5] 刘华政.广西民族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路径研究——以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为视角[J].大学教育,2014(5).

[6] http://baike.so.com / doc / 6182792.html.

[7] http://wenda.so.com / q / 1367284215062948?src=150.

[8]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9] 张岱年,程宜山.中国文化与文化争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10] http://baike.so.com / doc / 5411185.html.

[11] http://bbs.news.163.com / bbs / jueqi / 257330462.html.

[12] 罗吉华.发挥学校教育在传承羌族文化中的作用[EB / OL].http://blog.sina.com.cn / s / blog_5403605e0100fezf.html.

[13] 刘华政.传媒的教育功能及其在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作用[J].中国报业,2012(11).

[14] 杨晓英.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EB / OL].http://www.qstheory.cn / zl / bkjx / 201403 / t20140303_326563.htm.

传统社会制度研究 第12篇

关键词:社会热点事件,传统媒体,微博,互动性

随着微博的兴起,当发生一些社会热点事件时,微博话题的关注度以及信息传播速度均会对传统媒体造成一定的压力。传统媒体的共鸣模式以及微博的逸散模式均难以对当前社会热点事件产生足够的舆论导向,基于此,让传统媒体与微博在社会热点事件中应进行有效互动,从而弥补两者的不足。

一、传统媒体与微博在社会热点事件中互动的正面影响

(一)改变传统传播机制,促进信息互补

一般来说,传统媒体新闻报道时效性相对较差,其主要通过新闻采访、观众热线以及读者来函等方式获得信息,而微博信息聚集功能可以为传统媒体增添新的信息获取来源。[1]基于微博平台,传统媒体可搭建较为广泛的人际关系网以及获得大量的新闻信息,从而有效丰富传统媒体的信息来源。[2]传统媒体和微博的互动还可有效解决传统媒体的周期性不足问题,从而全天候更新信息报道。这样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对遗漏、错误的信息进行补充以及更正,同时还可通过具体策划,有效缩短受众与媒体间的距离且延长话题时间。另外,传统媒体可依靠微博平台实现和受众的互动交流,并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传统媒体单向传播过程中固有的互动延时以及滞后情况。对于微博来说,通过和传统媒体的互动使得其新闻信息真实性得到确认,并能对传统媒体进行相应的舆论监督。

(二)鼓励公民发声,促进公共领域发展

微博可以为公众提供发表自由言论的平台,从而建立公共领域发展的渠道,体现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与意见,随之提升社会热点事件的舆论力量。同时,其和传统媒体的议题互动,可以推进公众议程与政府政策议程,并且为制定政策、法律法规提供一定的利益权衡以及价值取向,从而促进我国公共领域的深入发展和改革。

(三)引导舆论导向

目前,人们主要通过互联网获得社会热点信息,这使得传统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有所弱化,而互联网则成为舆论的汇集地。在社会热点事件中,公众情绪和舆论会随着时间发展而出现一定的变化。舆论发展的偏离以及积累过多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大,特别是微博的裂变式传播速度对信息扩散与舆论起到助推作用,而传统媒体的权威公正性报道则可适当缓解公众情绪以及舆论偏激。

(四)实现媒体品牌化

对于传统媒体来说,其可依据官方微博听取多方意见,从而准确定位版面内容,并且其还可以让受众参与话题讨论以及事实共享,让传统媒体品牌化形象更加明显。

二、传统媒体与微博在社会热点事件中互动的负面影响

(一)提升舆论引导难度

对于发生的一些社会热点事件,微博用户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信息进行传播,而传统媒体则会通过不同形式进行二次传播。随着事件进程的推进,微博用户和传统媒体反复的舆情和舆论传播,使得舆论力量膨胀,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舆论引导的难度。一旦这种舆论的发展态势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和疏导,其就会对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二)增加虚假信息数量

微博的开放性以及低门槛性使自身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在实际传播过程中,微博事件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报道的专业素养难以得到有效认同。尤其对于一些特殊敏感社会热点事件,传统媒体短时间内得到的事件信息量相对较少,而微博会提供大量的无法及时确认的信息,这种模糊以及不确定的信息无法满足公众了解事件真实情况以及原因的需求,因而会产生大量谣言。

(三)增加公众精神疲劳程度

在对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报道的过程中,传统媒体与微博的互动能够使事件得到联动性、高频率以及全方位报道。对于这种态势,公众不论是否情愿均会陷入事件报道过程中。当出现新的社会热点事件时,传统媒体与微博则会快速介入,这样使得媒体一直引导公众关注方向,从而造成公众较为严重的精神疲劳,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媒体对公众的影响力。

(四)激发伪公共话语权

实际上,在传统媒体以及微博互动过程中,受众可以参与到传统媒体引导的社会公共话题中。但受众难以成为有效的话题决策者,其仅作为话题“劳务工”,其实质仅将受众置于伪公共话语权范围内。与微博名人相比,一般用户受关注程度低,并且社会地位相对弱势,这样会形成伪公共话语权的局面。

三、加强互动的相关建议

首先,建立迅速、客观以及真实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并且对微博信息真实性以及客观性实施监控,进而增加微博平台的公信力。传统大众媒体和微博互动还可达到双向互通传播的目的,这样可以满足受众需求。其次,做好舆论议程的互动预案工作,尤其针对一些突发的社会热点问题,要制定合理的微博舆情预警机制以及强化互联网舆情、舆论的研究分析,同时还可加强实习演练。接下来,强化互动内容的实际构成,重点做好规划微博的原创内容和大数据使用等工作,并且加强微博意见领导者和其他媒体的互动。最后,拓展媒体品牌。这需要传统媒体和官方微博在视觉识别方面实施统一化,并通过热点事件报道及时确立媒体立场,这样有利于提升媒体价值观,其还可组织一些互动活动以及设计相应板块来增加受众关注度。

四、结语

传统媒体与微博对社会热点事件信息传播过程均具有一定的优势和不足,因此需要加强两者的互动,并且要强化两者的正面影响,弱化负面影响,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热点事件信息的传播速度以及真实性。

参考文献

[1]赵金楼,成俊会.基于SNA的突发事件微博舆情传播网络结构分析——以“4.20四川雅安地震”为例[J].管理评论,2015(01):14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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