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技术服务协议范文第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台租用、internet主机托管、以及多媒体和互联网软件增值服务,甲方作为乙方业务的代理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定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域名及增值业务中所包含的业务及服务进行必要的宣传,并为用户提供基本的技术咨询;
2.如甲方开展乙方的增值类业务,且甲方采用虚拟主机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则甲方需将该网站设置在乙方的服务器上;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流程与其发展的用户签定统一的业务申请表;
4.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后续升级工作(即负责用户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om上所使用服务项目的增减);
5.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基本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如下:
1)更改密码
2)修改集团电子邮箱名称
3)设置url转发
4)设置邮件转发
5)设置邮件自动回复
6)网站空间使用状态
6.甲方为其发展的用户提供除乙方域名及增值业务以外的服务,如homepage制作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
7.甲方和甲方发展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甲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9.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________________.com公布的信息为准),浮动范围不能超过50%,否则必须经过乙方同意。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增值业务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2.乙方保证对邮局数据进行每周备份,对web及数据库数据进行每天备份,并保存一周内的备份数据。
3.乙方负责域名注册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甲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电话、在线技术手册等),但不包括 ???甲方责任的内容;
4.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6.乙方为甲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7.乙方在收到甲方业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服务(不包括域名注册服务时间);
8.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协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3.如因乙方原因,而非电信部门检修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黑客攻击,政府部门由于某些原因封锁机房线路,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担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时间超过1天,补偿客户一个周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3天,补偿客户一个月的租用时间。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1个周,免除客户1年的费用。
三、免责条件
1.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________________多媒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信用卡汇款方式
招商银行一卡通:__________ ???_________
中国银行长城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________________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__________________
邮局汇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代理价格
请mail致________________.com,获拨打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获取代理价格。
六、代理结算方式
服务类型结算方式
代理业务甲方需先交纳代理预付款不少于______元。甲方在代理网
站递交服务项目______小时后,乙方即将相关费用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当甲方业务预付款不足以继续支付服务项目时,甲方需以支票、汇款或现金等形式将后续域名预付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域名注册工作。______元的预付款不予退还,预付款后的款项在合作结束后全款退还甲方。
七、协议终止
1.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
2.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且在______天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用以更正;
3.甲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
4.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乙方付费;
5.甲方停止经营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
6.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7.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八、协议附件
1.甲乙双方约定的开户管理流程
2.甲方的详细联系信息
3.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甲方是个人,则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内容以乙方网站上下载的协议内容为准,甲方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经乙方同意,甲方私自修改
的协议内容无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互联网技术服务协议范文第2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巴州分公司
互 联 网 接 入 协 议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 】年【 】月【 】日于【 】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开展专线项目合作。为使甲方客户享受到优质、优惠、优先的客户服务,促进双方在移动通信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更加深入广泛的合作。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深入合作为原则,双方达成业务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集团互联网接入业务,满足甲方互联网传输等功能,严格按照通信工程施工规范建成,技术性能上符合国家的相关技术标准。
本网络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可对整个网络带宽有效管理,能够充分保证接入带宽的独立性和可靠性,满足互联网项目日益增长的带宽需求。
1.2乙方可根据甲方信息化项目的推广应用,提供具有移动特色的集团信息化服务,如:电子政务、移动办公等电子化应用服务,也可对集团信息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可随时提供信息化解决方案。
第二条 租用期限
2.1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执行。
2.2 如租用期届满,双方如无补充协议,则按本协议继续执行。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3.1 本协议项目租金计算标准,按照以下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月租费。
3.2 甲方租用乙方 M光纤电路 条, 元/月/条;甲方于 年 月 日按照 元/月开始向乙方缴纳光纤电路租用费;
3.3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租用光纤电路费用按月以足额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托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需提供相应的设备连接端口、设备安装位置及场地,并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数据的配置。
4.2甲方需配合乙方进行电路的调试和开通,并在电路开通后的使用期间内配合乙方的
维护工作。
4.3当电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故障的诊断、测试和修复。 4.4甲方负责按时向乙方交纳网络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第三条。 4.5甲方不得转租光纤电路。
4.6乙方为甲方单位布设综合布线、光缆或提供的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具有使用权,乙方不得挪作他用或转给其他运营商使用。
4.7乙方针对甲方每年1月、7月广播电视大学考试,2月、8月新生报名,3月、9月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等期间对网速及网络稳定要求较高的需求,必须保证该期间网速和网络的稳定。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专线接入业务,提供甲方 M光纤电路 条。 5.2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测工作。
5.3乙方负责提供光纤电路所需的设备,并负责开通该电路的相关工程和费用,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开通光纤电路供甲方使用。
5.4乙方为甲方的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无偿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供甲方信息化项目的技术支持。
5.5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进行光纤电路接入的调试和开通,并在协议期内配合甲方的系统维护工作。
第六条 故障处理
6.1 乙方应有专门部门每天24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并安排故障处理。乙方发现故障或接到甲方的故障申报后,应立即组织修复,甲方应派专员予以协助。
6.2乙方应保证在2小时规定的修复时限内,修复发生故障的光纤电路,以保证甲方正常通信。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7.1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项目下义务时,任何一方违约,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要求,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2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免责条款
8.1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管制行为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
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前述事由的一方或双方应于前述事由发生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前述事由消除后 的30天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对于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10.1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在根本上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10.2 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0.3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如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无法达成共识,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解释。
10.4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巴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人(签字): 或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互联网技术服务协议范文第3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决定共同携手,就__ 互联网网络开发以及互联网项目合作 _等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0 合作纲领 1.1 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 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提升在互联网相关产品的技术实力、产品品质及服务质量等,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1.3 合作内容
1.3.1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甲方确定乙方为 网络技术开发 相关产品的唯一合作商;
1.3.2双方合作具备排他性。乙方确定甲方为 市场资源对接及推广 相关产品的唯一合作商;
1.3.3乙方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技术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帮助甲方原有互联网产品升级、新技术支持以及整体商业模式优化。
1.3.4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身产品及服务;甲方的所有产品均以优惠合作价向乙方提供,由乙方进行市场销售;
1.3.5甲乙共享双方团队及市场开发资源,具体细节根据双方友好协商而定; 1.4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截止;
2.0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战略合作需要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预期效果,故需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如下规定:
2.1甲乙双方的权利
⑴.甲乙双方有要求对方如约提供服务的权利; ⑵.甲乙双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经济权益;
⑶.甲乙双方未履行相关约定及项目责任而带来损失予以经济赔偿的权利; 2.2甲乙双方的义务
⑴.甲乙双方有按本协议如期履行的义务; ⑵.甲乙双方有相互提供相关团队支持的义务;
⑶.甲乙双方有按计划推进和完成由双方承担的项目任务的义务;
⑷.甲乙双方应充分运用其行业影响力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甲乙双方开拓业务和建构销售通路提供条件;
⑸.甲乙双方有对产品质量严格管理的义务,不得有损甲乙双方形象和利益; ⑹.甲乙双方有对双方的团队提供相应的培训责任的义务; 3.0 协议附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包括工作流程、合作时间、结算模式等需要共同商讨之议题等双方一致关心的问题,将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附件中签署。
4.0 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
5.0 声明与保证
5.1 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
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5.2 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固定的经营资质。 6.0保密条款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所有产品、技术、设计等相关事宜,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7.0 其他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公司名称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多规定的内容。
8.0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公司签章: 公司签章: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互联网技术服务协议范文第4篇
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甲方根据大庆市政府和公安分局的要求,结合自身的优势,拟通过“人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在大庆市范围内实施“联网报警系统服务运营工程”项目,力争三年时间内争取发展入网用户达到5000户.
本联网报警系统服务运营工程项目所选用的防盗报警中心机和报警设备是由成都理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制造的行业内的知名产品.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安全技术产业发展,安全产品研发制造,安全防范体系组织,安全服务咨询运营的高科技安防企业.产品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性“3C”认证,并获得公安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经由四川省公安厅颁发生产登记批准书依法生产制造.
基于对110联网报警系统服务运营工程所采用的合格产品和甲方开展业务所拥有的客户量,以及甲方为其入网用户购买保险的认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制定如下协议条文:
一 、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
甲方为投保人,乙方为保险人,凡大庆市区境内安装“神眼”牌防盗抢报警设备且进入“联网报警系统服务网”与甲方建立服务关系的所有用户均为被保险人。
二、保险责任:凡安装甲方产品且与甲方联网报警中心联网,在用户防盗报警系统处于正常设防状态,由于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凿壁,持械斗抢劫等违法行为,致使被保险人(甲方用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付赔偿责任。
三、除外责任:
1、 由于地震、雷击、水灾、火灾、战争等自然灾害
及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损害;
2、 因被保险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致使报警系统
及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所造成的损害;
3、 报警系统及设备运转正常,但由于通讯线路施
工、维修、破坏、停电或由于电信和电力部门的
责任,而导致线路处于无法通讯而造成的损失;
4、 因被保险人的经济债务纠纷。债权人搬走或故意
损害物品的损失;
5、 使用的报警设备系统产品系未经质检部门检验
的不合格产品;
6、 因被保险人内盗或参与盗窃导致受损,以及不属
于防范区域内的财产损失;
7、 被保险人因存放不法物品致使盗窃者入侵而造
成的人身伤亡或损失;
8、 被保险人没有设防而失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保险费:
甲方为其入网用户办理保险,保险费按年交方式,每一用户年交80元。
1、 保险费按月结算一次,保险责任按月缴费到保险公司
次日零点生效。
五、保险金额:
1、 企事业单位用户:10万元
人身伤残死亡:45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赔付5000元
财产损失:50000元
2、 个体工商户:(商铺)10万元
人身伤残死亡:45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赔付5000元
商品损失:45000元
3、 家庭用户:15万元
人身伤残死亡:45000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最高赔付5000元
财产损失:100000元
六、赔偿处理
1、甲方用户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以及人员发生伤害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双方共同查勘第一现场,并于30天内提交书面出险报告及设防鉴定报告。
2、 甲方从通知乙方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三个月内不
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证据材料作自动放弃权益。
3、 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动放弃权益。
4、 甲方在要求赔偿时,应向乙方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提交被保险人的损失清单等有关证明材料,乙方应尽快审核确认,并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15天内,按有关条款规定作出赔偿。
七:双方签定了本合同后,由乙方在本合同的原则范围内
负责制作“联网报警系统服务”保单,制订保险细则。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五年,自2006年月日至2011
年月日止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
甲方:大庆市万安监控乙方: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报警中心限公司大庆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互联网技术服务协议范文第5篇
樟树人才网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成为乙方的正式付费会员用户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 服务时间及内容
1、 甲方购买乙方运营的樟树人才网服务
2、 服务时间从年月日。
3、 服务时间以内,甲方可以不限量在樟树人才网发布招聘岗位,不限量查看用户简历,可在首页发布155px*60px
规格图片广告。
(二) 服务时间内甲方权利与义务
1、 为保证招聘质量及求职人员权益,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备案。
2、 甲方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等第三方转让会员资格,并保证从樟树人才网获得的服务和信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扩散。
3、 甲方应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且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甲方不得出现企业代招或发布非法信息等违规行为,一旦出现,乙方有权中止甲方会员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 甲方应保证提供用于广告设计、制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商标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该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 甲方可使用樟树人才网简历库搜索服务,不得将求职会员简历用于招聘以外的用途,严格保证求职用户个人隐私。
(三) 服务时间内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正常情况下,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款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包括一个工作日)开始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一条款中相应服务内容,开通升级甲方在樟树人才网的帐号。
2、 为甲方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3、 负责甲方发布任何信息的审核工作。
4、 不得将甲方的信息用于除本合同目的以外的其他商业目的,但为增加招聘效果、乙方将甲方招聘广告内的信息用于与乙方合作的媒体上除外。
(四) 付款方式及帐号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乙方开户名称: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帐号:
(五)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在违反本协议(不可抗力可不承担违约责任)所规定的责任且在能够纠正的情况下,未能于3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则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补救履行合同;违约方在上述限定时间内仍拒绝履行合同或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合同总额的20%作为补偿,并且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
互联网技术服务协议范文第6篇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鉴于甲乙双方已建立雇佣关系,乙方存在知悉甲方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内容之可能,为防止泄密造成双方利益上的损失,为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我们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 甲乙双方确认:“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
2、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
1) 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市场开发及销售前后服务情况、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者商谈的价格等; 2) 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产品或者服务的销售网络、进货渠道、产销策略、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投资意向,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资料、各种协议合同等; 3) 管理秘密,包括公司各种管理制度,所以财务资料,采购资料、人事资料,工薪资料以及操作手册等;
3、 本合同所指技术信息,包括:
1) 数据库、软件、软件文档、电脑测试传输系统、系统、产品、服务或者由透露方拥有、开发或者正在开发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从计划、制图、图表、草图、模型或者程序说明中获得的信息,从设备的检查中,及从电脑程序、数据库、软件、电脑硬件组件或者其他类似零件中获得的信息; 2) 有关透露方的商业计划、营销计划或者商机的信息;
3) 有关透露方的财务、业务、或者业务操作方法和方法提议的信息。 4) 由于图例和其他标记等理应为公司保密的其他信息。
4、 特别约定:乙方在甲方工作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信息已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研究发明的科研、技术成果均为甲方的技术信息,乙方应予保密。
5、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者间接的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途径获得或者观察全部或者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的秘密信息,乙方应予保密。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
1、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技术积累、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工作成果包括发明创造、技术改造、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2、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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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者其他商业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4、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得以任何方式许可或者协助他人使用保密信息。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将数据、资料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移交时,须持有甲方的书面同意。
5、 乙方离职或者退休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对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者商业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保密信息的义务。
6、 乙方应于离职或者退休时、甲方提出请求时,立即无条件的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保密信息的一切载体及其副本。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并做好工作交接,如未交接清楚,则视为对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给予补偿。
7、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离职,但仍履行保密责任,且保密期限为乙方离职后二年内,甲方不支付乙方保密费:
1)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公司培训考核后仍不能胜任而解除劳动关系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已达到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3) 乙方在职期间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而解除劳动关系的; 4) 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5)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保密期限
1、 双方同意本合同规定的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二年内有效。
2、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仍需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3、 甲乙双方确认,保密义务自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字时开始,到保密信息持有方对该保密信息公开发布时为止。
4、 乙方职位的变更或者工作关系的变更,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为标准赔偿。
2、 因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等。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3、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并且追究乙方的责任。
4、 因为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泄露,无论结果如何,都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 乙方利用甲方商业秘密或者技术信息等为个人或者第三方获取利用时,乙方须支付甲方10倍于此信息成本的金额作为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乙方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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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 本合同一经签署,即视为甲乙双方认可本合同各条款。
2、 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
1、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达成,如果本协议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条款出现任何方面的无效、不合法等情况,该条款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2、 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想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