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精选6篇)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 第1篇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安排
2008年是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九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工作重点是: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政府法制监督;推进行政复议制度和机制创新;大力加强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
一、努力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工作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政府职责机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建立完善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二)完善决策机制,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视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地方重大决策事项的参与权。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提高政策制定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重要行政决策公布施行前必须经过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论证。坚持重要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和集体决定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决策失误的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以适时调整和改进决策。
(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抓紧清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信息公开条例》的顺利实施。
(四)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政府政务服务体系。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监督,防止变相恢复已撤销的行政许可项目。各地、各部门应定期检查行政许可制度的执行情况。继续健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各项制度,逐环节明确办理时间和责任人并对外公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五)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各级政府要通过制度规范,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加快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提高社会的自我组织和管理能力。完善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组织机构、工作职能、服务范围、法律责任的规范。积极筹备达州市仲裁委员会,力争今年挂牌运行。
(六)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和津、补贴统一发放制度并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决算等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进行以评卷查审为主要方式的检查。
二、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公开、告知、说明理由义务,依法履行调查、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抓好2008年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统考制度,把好执法人员的入门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二)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岗位上。按照《达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要求,开展自上而下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分数低于60分的执法案卷,要严肃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是农业、畜牧、文化、卫生、环保、质监、税务、运管等执法部门。严格控制和减少低效重复的检查,逐步减少执法层次。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三)推行行政处罚基准制度。一是要梳理处罚依据。抓紧组织对现行行政处罚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包括颁布机关、处罚种类、处罚标准、处罚幅度、执法机构等内容。二是要细化处罚标准。按照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有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逐一进行细化,制订具体的处罚标准。三是要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将细化后的处罚标准、执行情况以及群众的投诉及反馈情况向社会公布,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和监督,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
(四)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达州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川府函〔2008〕54号)要求,积极筹建达州市城市行政执法局。严格界定城市行政执法局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建立完善会同办理、抄送、备案、联席会议等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调研和经验总结工作,完善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配套制度。继续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覆盖面。
三、积极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各级政府应及时处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和调处的纠纷,进一步完善信访、调解、裁决、复议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机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矛盾和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及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二)大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创新。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复议机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行政复议人员。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复议人员的专业素质。创新行政复议办理形式,定期研究行政复议工作,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调解制度、和解结案制度、驳回制度等手段办案。依法保障行政复议的办案经费,落实必要的办案条件。
(三)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对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面广的行政案件,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就本单位职责、工作程序或具体案件事实应诉、辩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及时发现本机关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本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切实加强政府法制监督
(一)继续强化政府层级监督。2009年1月10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各行政部门应向市政府和上级行政部门报告2008年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纲要》对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达到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定量科学,做到条款化、标准化和具体化。强化行政问责,对下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违法行政,行政执法部门滥用行政执法权,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该政府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188号),建立全市规范性文件检查通报制度,推行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布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查询网络平台,形成对规范性文件的电子监督体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依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认真开展政务公开、信访、行政许可、企业减排、农民减负、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城市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对执法人员特别是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查处违法执法、滥用职权、非法侵害群众权益的行政执法人员。
五、大力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2007年11月16日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地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为重点。努力抓好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加以推进。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强化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落实加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的各种措施,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或明确兼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
六、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完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协调机制。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工作措施和进度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逐级抓落实。
(二)全面总结推进依法行政第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按照《纲要》和《规划》确立的目标、基本要求和任务,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方案。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对依法行政第一个五年规划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写出总结上报市政府,抄送市政府法制局。
(三)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意识,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察和测试,并纳入对公务员的考核。
(四)继续把《纲要》作为依法行政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府、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力度。市政府法制局要及时举办全市依法行政宣讲骨干培训班,重点学习《纲要》和一批新近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
(五)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的经验、成效,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夯实推进依法行政的社会基础。
(六)各县(市、区)政府要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细化指标体系。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 第2篇
珙财办„2008‟7号
珙县财政局
关于200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局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四川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川财财发[2006]11号)全面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我局根据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珙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珙府办函[2008]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200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依法理财是依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管理国家财政,实现财政管理的法
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这是政府理财行为的自我革命,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依法理财有利于促进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理财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群众对政府财权的监督,促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履行为民理财的宗旨,克服官僚主义,杜绝腐败现象,切实做到执政为民; 推进依法理财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为民理财依法行政”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形式,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成效,积极为财政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不断推进我局“三个文明”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必须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预算法》等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以深化财政改革为动力,推进财政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创新,努力实现靠人理财向靠机制理财的转变。具体应遵循如下五个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二是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四是把推进依法理财与深
化财政改革、转变财政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拓创新和循序渐进相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五是把坚持依法理财与提高财政工作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财政工作效率。
三、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
要按照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财政财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依法理财的能力。要认真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学习法律和财政法规制度,要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与自身工作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进一步健全学法培训、考试等制度,确保财政干部职工学法不得少于40学时,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意识。
(二)规范理财行为和程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要按照效率与约束兼顾的原则,规范理财程序,健全理财行为约束机制,提高理财工作透明度,建设“阳光财政”。一是健全财政决策机制,杜绝随意决策、越权决策行为;二是健全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实现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规范运行;三是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实现财政资金缴拨规范、高效,切实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四是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五是
建立财政决算规程,确保财政决算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六是落实财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财政干部职工依法理财的自觉性。
(三)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健全依法理财运行机制。当前应突出抓好如下四个方面的改革:一是规范财政部门的职能和权限,逐步解决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二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理顺县乡政府间财政分配体制;三是全面推进以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财政制度改革,实现财政管理制度创新;四是加强内部管理,整合人力资源,构建“金财”网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四)自觉接受各方面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管理
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财政实施的专门监督,依法向县人大报送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决算的相关资料,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要求,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质询。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和接受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提案。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增强财政工作的社会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三是完善财政内部监督制度和机制。根据依法理财的要求,健全完善执法工程程序、细化每个执法岗位的工作规程,保证执法机制高效运行。
(五)完善措施,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理财工作顺利开展。依法理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贯穿在整个财政工作的始终。为确保依法理财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局成立依法理财领导小组,形成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制。二是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考核管理。定期组织以执法质量为主要内容的各种考核,对工作中的执法过错行为,坚持避短不护短、防错不掩错,追究有关人员过错责任,以增强执法责任感。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抄送:县府办、县法制办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 第3篇
党的十七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胡锦涛总书记深刻地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党的十七大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形势、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而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论述和号召都明确地告诉我们,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国家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法律公正,使行政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真正做到一切行政管理都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证对行政管理的监督有统一标准和程序,把城乡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纳入法制轨道,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近年来,南通市发展改革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确定的法治建设目标和任务,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南通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规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立足于发展改革中心,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法制建设和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有力推进了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实践中,该系统牢牢抓住以下四个方面。
一、搭平台,构机制,夯实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在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中,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1. 思想认识到位。
充分认识推进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在理念上树立“三个结合”,即: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委的每一项工作中;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强化用依法行政理念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持法制教育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相结合,深入学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的管理水平。
2. 组织力量到位。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该委形成由一把手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职能处室相互配合,市县区相互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验收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各县(市)区发改委也相应成立由一把手担任总负责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发改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3. 责任分解到位。
一是认真制订规划,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实际,制定了《南通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发改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根据每年的新情况、新形势制定各年度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每年度普法工作提出具体目标要求,确保学法活动人员、内容、成效三落实。二是落实序时进度。在做到普法工作年度有计划的同时,还做到季度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确保了普法工作有序的开展。三是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把依法行政普法教育与机关目标管理相结合,将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因工作不力,普法不力发生问题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4. 保障措施到位。
一是保障工作经费。为了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开展普法工作的需要,在编制年度行政经费部门预算时,专门列进了普法教育专项经费,为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委领导十分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始终把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对执法人员的各种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宣传勤政廉政,造就了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的执法队伍。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从2007年初开始,该委聘请了一名工作经验丰富且熟悉行政法律法规的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委机关业务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二、抓重点,促全局,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开
在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中,注意抓住重点,以点带面,突出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1. 突出党组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建立并实施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从2008年开始,该委结合年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进行述法。委领导带头作好学法笔记,带头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带头撰写学法心得体会文章,带头撰写廉政格言,做到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2. 突出发展改革工作重点难点学法用法。
一方面,突出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委人员深入学习《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和省发展改革委《依法行政工作手册》,学习掌握《物权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另一方面突出执法人员的学法。专题组织了本委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考试。
3. 突出基层单位学法用法。
在加强自身委内部的法制教育外,该委还加强对县(市)区发改委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并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单位重要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通过定期召开县(市)区普法工作会议、“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交流观摩会等形式,为大家创造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工作创新的机会。分管领导深入一线,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台帐等方式,对全市发改系统依法行政及“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督促检查,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4. 突出创新普法形式。
为营造普法、学法、用法的新氛围,该委利用板报、橱窗进行广泛宣传,增强贯彻的自觉性。并联系实际,以讲座、会议等形式,对全体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先后邀请市委党校、证券交易所专家讲解《公司法》、《证券法》和《物权法》等,组织全委人员学习《公务员法》、《信访条例》和《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全委处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廉政建设教育片,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学习培训,使全体人员提高了对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认识,依法行政观念,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观念不断增强。
三、立规章,建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
1. 着力完善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机关各项职能的履行,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管理,该委组织编印了《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工作手册》制度汇编。分别对有关工作规则和机关工作制度方面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的修订、整理和汇总,从制度上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方法,从实践上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的事项和流程,夯实了各项工作的基础。2009年,制定了《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办法》、《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六项制度,为建立健全该委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去年以来,再次修订了机关内部的财务管理办法、接待工作制度、礼品管理制度、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办公物品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协会、学会等组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
2. 着力严把规范性文件。
该委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起草进行严格把关,以保证决策合法适当。一是严把起草关。做到严格立项、调研、反复论证,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具有可操作性。二是严把会签关。凡是各处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委内各项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政策法规处会签。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文件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三是严把备案备查关。对每份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及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在季度末和年终进行核查清理,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此外,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
3. 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一是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后续监督管理。二是推进政务公开。编制了《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及时向公众发布重要政务信息。近两年,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市广播电台开设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中与群众直接对话。三是切实开展行政效能建设。该委把“善谋善行、至新至优”作为机关履行职能服务品牌,力争“各项业务工作全省领先,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目标考核全市领先”,通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效能投诉机制,对委内各处室、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考评,不断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改善政务环境。
四、勤实践、重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常态化
1. 切实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落实责任。多次在党组会和专题办公会上进行研究部署,确保责任分解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委内各处室各司其职,将每项行政权力流程细化到个人,要求无条件、高标准、高效率地开展工作。二是完善机制。研究制定了《南通市发改委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在全委形成了“党组领导、处室主管、纪检监督”的工作格局。并且将网上运行质量的好坏与各处室年终考核挂钩。三是强化培训。今年,对所有行政权力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了行政权力事项共16项,明确本委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均进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统一收件运行。通过“抓理论培训、抓操作演练”,加深本委全体人员对权力网上运行工作的认知度和实践度。四是加强监察。在运行过程中,各工作节点协调配合、衔接紧密。政策法规处和纪检监察同步实施部门电子监察监控系统的运行。通过每天登陆电子监察监控系统,了解委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运行情况,并对权力办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预警、报警等异常情况按权限进行处理。纪检监察部门还根据监察监控系统每月的“绩效评估”打分情况,对当月的网上实时运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2. 切实强化监督机制。
一是通过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自我约束。通过贯彻落实党组议事规则、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大事项目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通过健全首问负责制、即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二是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实施专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对待每一个提案和建议。做到落实专人办理,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复,办复满意率达100%。三是结合业务工作的公开和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该委对有关基本建设立项审批、转报国家和省项目的职能部门、责任人、审批终结时间和服务要求做出了公开承诺。
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法制实践,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沿海开发、江海联动开发,猛攻有效投入,全力推进重大项目,保持投资总量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也给了不少有益的启示:
启示之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做得较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全系统上下认识一致,思想统一。依法行政是保障政府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重要前提,是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这一观点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干部职工都有深刻认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自觉坚持依法办事、依章办事,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启示之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是,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职能处室相互配合,市县区相互联动。在“五五”普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等工作中也都成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选拔调配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过硬的年轻优秀干部加强法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一线,财政经费也大力支持,这些措施,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启示之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是,创新形式,强化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不仅要提高执法主体的综合素质,更要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此,通过在广播电台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定期举办培训班、请专家讲课、上门为结对帮助的社区开展法制咨询服务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近年来经济与社会发展成就的宣传资料以及公民法律小常识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委内人手一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依法行政工作手册》、《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等,为每位执法人员配备《依法行政文件汇编》、《江苏省法规规章汇编》,有力地激发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形成了发改系统良好的法制氛围。
启示之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动力是,加强研究,拓展思路。在做好法制教育宣传的同时,加强对法制工作的思考和研究。撰写发表了《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之举》等多篇法制研究文章,获得了省、市有关奖项;《五年励精图治,今朝成效显著》一文,在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中荣获优秀奖;《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的实践与体会》在《南通宏观经济》上刊出后,获得好评。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 第4篇
关键词:章程;抓手;全面推进;高校;依法治校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07.076
自2013年以中国人民大学为代表的第一高校章程正式公布以来,我国高校章程制定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将依法治国战略提高到新高度并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工作要求后,作为高校的基本“宪法”,章程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高校依法治校应以章程为抓手,推进全面综合治理,提高整体发展水平。
1 全面推进高校依法治校需要以章程为抓手的重要原因
1.1 章程在高校办学中具有“宪法”性根本作用
从《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规定来看,章程是高校办学的总依据、根本大法。因为章程规定的内容都是高校办学方面的基本准则,也是现代大学具体制度建设的基本主线。从章程的实际作用来讲,它上接国家法律法规,下连校内规章制度。高校的依法治校实质就是在以章程为基本框架而构建与高校建设发展相匹配的规章制度体系,进而提升高校整体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1.2 章程建设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首要步骤
虽然我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明确要求高校“有组织结构和章程”,并应“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但是,长期以来,高校章程建设一直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才开始关注高校章程建设问题。在依法治国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背景下,高校章程建设才被更加得到重视。在庞大的高校基数内,具有高校章程的比例不高。通过加强高校章程建设,反过来可以促进高校全面依法治校。
1.3 以章程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是加强内涵建设的着力点
章程涉及高校办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功能定位等重要事项,将为高校的内涵建设提供最可靠的法律保证。同时,各行为主体的责权利在章程得到明确规定,能够防止各主体之间因责权利不清而导致的各种利益纠纷,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内部消耗对管理效率的影响,对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校内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合理分配、整体效能的提升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 当前以章程为抓手全面推进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高校章程建设质量不高,高校的根本大法未真正普遍建立
长期以来,国家、社会和高校等各层面对高校章程建设重视和关注不够,不仅建设步伐缓慢,推进力度不够,已制定章程的高校数量不多,而且即使在已经制定的高校章程,内容简单化、形式化、原则化的情况突出,难以体现出《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上位法的硬性和各高校的管理体制、历史文化特性。可以讲,从根本大法角度看,我国高校章程建设任重而道远。
2.2 内部的制度体系不健全。存在矛盾和空白
不少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和章程没有形成配套关系,有些方面甚至脱节。在已制定的不少高校章程中,存在内部有些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等上位法相冲突的情况。甚至有些引起了学生的诉讼。典型的有刘燕文诉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案和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等,作为被告的高校因为校内相关制度违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或相抵触等等原因而败诉。同时,已有内部规章制度配套性不强、存在不少空白或漏洞,特别是由于传统的权利意识淡薄,在教师、学生的具体权益制度设计上急需加强。
2.3 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不强。“人治”的现象仍然存在
政策的制定,关键在执行。如果政策制定了之后就被束之高阁,不去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那政策本身就成了空头支票,就会丧失人们对于它的公信力。在我国高校治理实践中,长期以来,“人治”色彩浓厚。高校领导以言代法、重要决策“一言堂”、漠视高校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职能的现象经常发生。这有在我国法治是舶来品,传统“人治”文化影响深厚的问题,但是基于利益本位,高校领导自身推进的积极性不高是主要原因。
3 以章程为抓手全面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的落实途径
3.1 加强科学、民主性建设,提升高校章程的权威性
高校章程建设事关高校建设发展的根本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将高校章程作为根本大法来看待,确保高校章程制定过程的严肃性、认真性和程序性。各高校应成立高校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国内外相关高校开展高校章程制定的工作经验,按照相关要求尽快启动本校的高校章程制定工作。在高校章程制定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广泛吸纳校内师生员工、各类组织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高校章程建设质量。
3.2 细化章程配套制度,健全高校的整体制度体系
没有高校后续配套规章制度的支撑,高校章程易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章程制定通过后,要加快完成校内规章制度建设,形成以高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并切实推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转型,更好的服务于高校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和长远发展。在高校内部制度体系建设中,应充分体现高校自主办学和自我管理的特色,应细化章程条款的规定,应进一步明确高校治理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权力和权力的边界以及完善相关的程序性规定。
3.3 完善章程及制度体系的监督机制。切实增强执行实效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 第5篇
珙国土资发„2007‟20号
珙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年度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队、所:
现将《珙县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年度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年度计划通知
珙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07年3月30日印发(共印:20份)-1-
珙县国土资源系统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7年年度计划
2007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主要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实现建设法治部门的目标,为建设美好新珙县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法制环境。为实现上述目标,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对我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2007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以下年度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股、室、队、所要进一步深化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部门重大意义的认识,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抓出实效,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以推动社会生活在法制规范下有序进行,矛盾纠纷在法律框架内有序解决,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贯彻实施《纲要》,抓好宣传学习培训工作各股、室、队、所要认真把握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现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我县国土-2-
资源系统学法、懂法、讲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本年度全系统将以《宪法》、《物权法》、《全面推进依法行彭实施纲要》等为基本学习内容,并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1、各股、室、队、所要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贯彻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年度集中学法不低于2次;要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增强法律知识水平,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2、继续加大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县局将举办一至二期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在岗执法人员轮训一次,培训内容以专业法律法规为主,结合案例评析会,同时现场观摩、实务培训,邀请专家讲座,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能力,在全系统掀起学法热潮。
3、强化社会宣传,提高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群众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开展集中宣传。三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
三、加强国土资源制度管理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县局将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拟定国土5-
办法,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县局将组织法律培训和考核。
达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8年度安排 第6篇
关于印发台州市农业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各单位:
《台州市农业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台州市农业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第二个五年规划(2009—2013)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系统实际,制定第二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决定》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纲要》和《决定》确定的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在我市农业系统得到有效贯彻,到2013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和方式。继续完善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监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职能。重视和运用经济、法律手段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事务,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管等手段对农业农村经济事务实施管理,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随着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人事处,其他处站配合)
2、继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依法做好农业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和网上审批工作,启用电子监察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许可听证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案件统计和案卷评查制度,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减少审批环节,依法下放权限,进一步落实扩权强县工作。(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畜牧局、植物保护检疫站、农机监理所、种子管理站、绿色食品办公室等)
3、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农业信息网、农民信箱及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台州农业经济》等媒介的作用,做好农业信息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建立健全农业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其他处站配合)
4、完善农业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序推进应急管理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应急管理制度和程序。完善救灾种子、农药等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建立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别以及跟踪监测。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应急处理专家咨询交流机制,积极组织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提高应急管理和指挥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科教处、畜牧局、植物保护检疫站、农机总站、农技总站、经作总站、种子管理站等配合)
5、健全涉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完善仲裁、调解、信访等工作制度,健全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加强仲裁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仲裁能力。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依法受理纠纷案件,积极调解、公正裁决,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实效性和权威性。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畅通“12316”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鉴定专家队伍,组织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及时、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完善农业信访处理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农业部门领导接待来访日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改进工作方式,认真办理每一封群众来信,切实保障信访人权利。(责任单位:局信访办、农经总站、执法支队,其他处站配合)
(二)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度和规则,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单位:办公室,其他处站配合)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运用互联网、平面媒体和农业恳谈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责任单位:办公室,其他处站配合)
3、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应当听证事项的范围和听证程序。要扩大听证范围,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听证举行10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相关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员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监察室,其他处站配合)
4、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重大行政决策,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责任单位:政法处,其他处站配合)
5、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责任单位:综合处,其他处站配合)
6、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 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责任单位:监察室、政法处)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市政府备案。在规范性文件发布一定时间后,应当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法处、信息中心,其他处站配合)
2、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规范性文件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60 日内研究处理并给予答复。(责任单位:政法处,其他处站配合)
3、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政法处,其他处站配合)
(四)严格行政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省厅关于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建立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执法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进一步健全农业执法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加快执法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进程,健全农业执法制度,进一步提升农业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农业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增强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执法经费保障,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能力。延伸拓展农业执法领域,突出农业执法重点,抓住重要农事季节,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方式,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一批坑农害农的大案要案,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力度。(责任单位:人事处、政法处、执法支队、畜牧局、植物保护检疫站、农机监理所等)
2、规范行政裁量权。要继续组织执法单位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根据《台州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要继续推行增强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工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对事实认定、行为性质、裁量结果等方面进行充分说理。(责任单位:政法处、执法支队、畜牧局、植物保护检疫站、农机监理所等)
3、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 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责任单位:监察室、政法处等)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1、完善农业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实行政复议力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优先选择和解调解处理方式,把和解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完善农业法制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备案审查、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坚持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政法处,执法支队、畜牧局、植物保护检疫站、农机监理所等配合)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和监察、审计机关的监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接待视察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配合人大常委会做好农业法律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加强与政协的联系,虚心听取政协对农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答复。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的农业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应诉,依法举证、答辩。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应当自觉履行。要积极配 合和自觉接受监察、审计机关的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法处、执法支队、畜牧局、植物保护检疫站、农机监理所等)
3、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的沟通与交流,经常深入农业生产、经营第一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于媒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和回复。探索建立接受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逐步实行监督员制度,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群众中聘请监督员参与监督、解决。(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政法处、执法支队、畜牧局、植物保护检疫站、农机监理所等)
(六)不断深化农业法制宣传教育
1、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进一步明确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市县两级农业部门每年都要安排专题法制讲座,建立集中培训和和自学相结合制度,注重农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要明确学法用法是农业系统领导干部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要建立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将学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学习教育,提高农业部门领导干部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人事处、监察室,政法处等配合)
2、加强公务员和农业事业单位干部的学法用法。要按照上级 要求,认真组织农业部门公务员和农业事业单位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开展自学为主,集中辅导,统一组织考试。实行普法合格证制度,作为公务员和农业事业单位干部的考核、任职、定级、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责任单位:人事处、监察室,政法处等配合)
3、加强农业法制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都要制定农业执法人员法律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内容和目标,有步骤、分层次地做好法制培训工作,重点做好农业法制、执法骨干培训。要实行农业执法人员学法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创新学法方式,使广大农业法制干部和执法人员在开展农业执法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审案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政法处,执法支队等执法单位配合)
4、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成员的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要主动配合农民培训,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的农业法制知识宣传培训教育制度,积极联合组织、司法、民政等部门,探索农业普法宣传培训的新形式、新途径,把农业法制培训纳入乡镇干部、村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成员的任职培训重要内容之一,重点做好《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一批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乡镇、村干部的农业法制意识,促进“三农”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责任单位:政法处、农经总站、农民就业培训办、信息中心等)
5、深化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涉农产业领域从业人员的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善始善终认真抓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的实施,要认真总结农业“四五”普法和“五五”普法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早制定切实可行又符合时代特点的农业“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完善农业法制宣传制度,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农民及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生活中密切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要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落实和安排农业普法宣传经费,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送法下乡、举办培训班、法律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到村、到社、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责任单位:政法处,执法支队、畜牧局、植物保护检疫站、农机监理所、产业处、产业协会办、农经总站、信息中心等单位配合)
6、积极研究农民普法教育的新机制,结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安排农业普法新内容、新知识,把农业法制培训作为农村劳动力培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创农业普法新渠道。通过宣传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涉农产业生产经营人员的遵纪守法的自主意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素质和能力。(责任单位:政法处、农民就业培训办、信息中心)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农业部门一把手是本部门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出台具体实 施意见,制定年度计划,开展农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成立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岗位责任,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农业执法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加强局属各单位、全市农业系统上下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与沟通,凝聚力量,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农业依法行政工作。
(二)建立定期报告和检查考核制度。各级农业部门应当每半年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报告农业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把定期报告与群众评议、年度检查考核结合起来,把农业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上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农业部门根据农业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和要求,结合农业行政管理职能和方式的转变,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并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要改变农业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力量薄弱、法律专业人员缺乏的状况,要加强队伍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着力树立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绩效高的农业法制队伍新形象,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农业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主题词:农业规划
依法行政
通知
抄送:省农业厅,省农业厅政法处,市政府法制办。
台州市农业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