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报告(精选9篇)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报告 第1篇
为扎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这项民生工程,我县通过实行分类保障,提高保障标准,加大捐资助学、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力度,有效提高孤儿及困境儿童保障水平。
1、制度建设。为切实维护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我县孤儿健康成长,会同财政局出台《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文件,规范了孤儿、困境儿童的资格认定和申报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孤儿生活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2、实行分类保障。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会同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继续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即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作为困境儿童,与孤儿一起纳入保障范围,按不同保障标准实行分类保障,孤儿保障率达到100%。
3、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孤儿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行当月申报、当月核实、当月享受,确保符合条件的孤儿、及困境儿童及时得到政府救助,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全部退出了保障范围。
4、提高生活孤儿保障标准。孤儿月标准提高到1050元,困境儿童月保障标准提高到900元。截止11月底,我县纳入孤儿保障的有184人,其中孤儿57人,困境儿童127人,发放孤儿生活保障金179.472万元,配套资金到位率100%。
5、开展捐孤儿资助学。积极主动与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加强对接和联系,今年12名孤儿、困境儿童继续得到助学金资助,重点跟踪资助对象人均4000元,面上资助对象人均2000元。且每年从本级福彩公益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大学新生中的孤儿、困境儿童进行资助,并为他们进入学校申请助学金出具贫困证明。
6、实施孤儿社会救助。对孤儿及困境儿童生病住院的,实行零起付线医疗救助,并按剩余合规个人自负费用的90%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可达20000元;
同时,对因就学或遭遇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负担较重的孤儿及困境儿童及时给予1000-4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
7、开展孤儿及困境儿童大走访活动。为了全面了解孤儿基本生活情况,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三个工作组,采取调查问卷和上门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孤儿及困境儿童实行零距离对接,100%上户,以切实解决孤儿及困境儿童的实际困难。
8、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系统录入工作。为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情况,根据国家民政部要求,组织人员将本县所有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信息采录至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孤儿档案资料齐全。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报告 第2篇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按照“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对孤儿、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以最大限度地维系儿童原有家庭环境,保障其生存与发展权益。
二、保障对象
(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独立生活的孤儿。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包括:父母一方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死亡、失踪或弃养、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二级以上重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未成年人。
三、保障标准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9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对于已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生活救助的孤儿,可采取补差的方法,落实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对于已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不再适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劳务补贴标准,由县民政部门商县财政部门制定,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另行安排。劳务补贴不得从基本生活费中列支。
四、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
(一)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
1、申请。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
(1)公安机关、医疗机构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儿童父母死亡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儿童父母死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2-3名邻里知情人的证明材料;属于父母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被强制戒毒或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的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机构、法院、公安或司法部门、残联提供的相关证明;属于父母失踪或者弃养两年以上,查找联系不到父母信息的未成年人,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儿童父母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或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
(2)儿童户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
(3)儿童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4)申请人填写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自提出申请之
月起,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二)孤儿监护人发生变化的,应按照以上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应采取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实了解孤儿有关情况。为保护孤儿隐私,应避免以公示、评议的方式核实了解孤儿情况。
(三)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证明材料,向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四)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持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直接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定、审批。为保护感染儿童的隐私,不得以公示的形式核实了解情况。
(五)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材料(工伤伤残等级达四级以上,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定、审批。
五、资金发放
(一)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
查了解孤儿保障情况,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或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手续。
(二)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和发放情况由县民政部门或委托所属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负责汇总整理。汇总整理后,由民政部门于每季度初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三)县财政部门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实行专账核算,根据县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集体账户。由孤儿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担任监护人的,孤儿基本生活费拨付到孤儿本人账户。孤儿在户籍地以外的地方就学、服役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由原户籍地民政部门(福利机构)直接拨付到孤儿本人账户。
六、监督管理
(一)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前,由县民政部门与孤儿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对孤儿监护人领取、使用孤儿基本生活费及孤儿养育状况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孤儿监护人的监护义务和责任。
(二)民政部门应定期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巡查、走访评估和监督,或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进行走访评估工作,督促监护人做好孤儿养育工作。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机
构对孤儿走访评估应按照《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附件4、5有关内容做好记录。
(三)孤儿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省民政厅、财政厅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立孤儿基础信息数据库;县级民政、财政部门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同时为孤儿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乡镇人民政府为孤儿建立纸质档案。孤儿档案尤其是姓名、照片、地址、家庭信息等隐私信息不向社会公开,不得用于宣传或其他商业用途。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负责本级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管理。
孤儿纸质档案主要内容包括:(1)《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2)孤儿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孤儿的养育状况(成长、健康、学习、环境等情况);(4)县级民政部门或委托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对社会散居孤儿的走访记录以及相关评估报告;(5)县级民政部门与孤儿监护人签订的相关协议。福利机构内孤儿纸质和电子档案内容按《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四)孤儿死亡、被依法收养或年满18周岁的,自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服刑和被强制戒毒人员子女,自服刑和被强制戒毒人员解除刑期和解除强制次月起,停发基本
生活费。父母宣告失踪或死亡,但又查找到下落的,自查找到下落次月起,停发基本生活费。
(五)因年龄原因被取消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民政部门须提前三个月告知孤儿或其监护人。取消发放时,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发给孤儿一定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七、资金筹集
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孤儿数量、供养标准和近年内支出变化规律,科学合理测算当地孤儿保障资金总额,编制预算,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八、附则
本办法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解释。
我国基本公共产品保障情况分析 第3篇
基本公共产品是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原则上需由政府提供的那部分公共产品, 它包括基础教育、公共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改革开放以来,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 财政资源的极大丰富, 财政资源的配置结构也发生了明显改观, 基本公共产品的提供越来越成为财政资源的配置重点方向。我国仍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 发展仍然是主题。从这样一个基本国情出发, 要为全社会成员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并非易事, 尚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国际经验表明, 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会造成各种社会问题, 而供给过度又会降低经济运行效率。从我国现有财力看, 政府没有能力包揽各类基本公共产品。因此, 寻求可用财力、经济建设投入与基本公共产品投入的平衡点, 建立完善的基本公共产品保障机制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1 基本情况
政为财之本, 财为政之基, 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 离不开雄厚的财力作保障。改革30年来, 我国基本公共产品随着财力增长, 得到了有效保证。
1.1 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用于教育的财政支出增长较快, 特别是近些年针对义务教育, 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落后的局面,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逐年增加, 妥善解决了城乡统筹的义务教育问题。2006年,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2177.28亿元, 为2002年的1.73倍;其中, 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拨款为1880.5亿元, 为2002年的1.9倍。1978年以来, 中小学农村教育的费用基本上是由个人承担, 形成了许多社会问题。自2006年, 我国从西部地区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杂费, 并于2007年实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预计到2010年, 要通过各级财政分担的办法, 保证全国各地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全部达到基准定额。
1.2 农村卫生水平有所提高
改革开放30年, 我国通过对城市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整合, 进一步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设施改造, 改善了农村就医条件。卫生事业费由1978年的21.77亿元, 增加到2006年的734.14亿元。卫生事业的支持结构进一步优化, 逐步加大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 增强了农村卫生水平。从2003年起, 在全国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与农民自愿筹资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截至2007年初, 全国已有2319个县 (市、区) 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共有6.85亿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 (市、区) 占全国总数的81.03%, 覆盖农业人口7.99亿人。农民的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 就医负担有所减轻。预计到2010年, 全国要实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就吉林省的情况来看, 2006年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达到26.92亿元, 占财政支出的3.7%。为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从2006年起, 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资金, 新增城市卫生投入重点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1.3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恢复、发展和改革时期, 用于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总体增长速度较快。1978年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18.91亿元, 占财政支出的1.69%, 而2006年增加到4361.78亿元, 占财政支出的10.79%, 年均增长20.64%。20世纪90年代以后,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 原来以单位为主的保障功能逐渐弱化, 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刚刚起步, 覆盖范围一时难以扩大, 因此这一时期我国社会保障支出水平有所下降。1998年以来, 一方面加快了城镇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另一方面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截至2006年末, 全国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约1.88亿人、0.54亿人、1.12亿人和1.57亿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 到2006年末全国共有2133个县 (区) 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4 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
基础设施的好坏会直接影响经济建设步伐, 而经济建设程度又直接作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在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前提下, 着重增加了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截至2006年末, 城市供水总量541亿吨, 用水普及率达到86.7%;城市供气管道长度18.9万公里, 用气普及率达到79.1%。村镇自来水受益人口达到4.44亿人, 用水普及率50%;道路面积208.2亿平方米, 其中水泥、沥青铺装面积93.4亿平方米, 占44.9%;全国40.5%的行政村通了公交车或客运班车。农村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 有效提高了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效率和质量, 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从吉林省的情况看, 2007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33.89亿元, 比上年增长61.4%, 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为18.3%。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 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570.67万千瓦;主要农业机械与设备均有增加;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加强,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和机电排灌面积分别达到164.06万公顷和147.19万公顷;农村用电量达到32.63亿千瓦时。
2 存在问题
虽然我国城乡基本公共产品保障取得了一些成就, 但受经济发展和有限财力的影响, 还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
2.1 基本公共产品供需矛盾依然突出
(1) 由于历史原因, 我们长期偏重经济建设投入, 而对公共产品, 特别是基本公共产品的投入滞后; (2) 随着人民生活日益富足, 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广泛。因此, 短时投入期内还很难改变基本公共产品供需紧张的局面。据统计, 2007年我国有25.5%的财政开支用于提供公共产品, 而美国在公共产品方面的财政投入则高达73%。从教育支出来看, 2006年, 虽然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了6348.36亿元, 但占GDP的比重为3.01%, 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所确定的4%和国际平均水平5.1%的目标还有一定的距离。从卫生支出来看, 经测算, 我国2006年卫生总费用9843.3亿元, 占GDP的比重为4.67%, 卫生预算支出为1778.9亿元, 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18.1%, 占GDP的比重为0.8%。另据世界银行的数据, 1990~1998年期间, 世界公共卫生支出占GDP的比重为2.6%, 其中低收入国家为1.2%, 中等收入国家为2.5%, 高收入国家为6.0%。可见在卫生支出中, 居民和社会承担的比重较大。
2.2 地区间基本公共产品的水平有失均衡
我国近年来在公共产品领域的投入不断增多, 但由于多种原因, 区域、城乡间基本公共产品提供的差距较大, 均等化政策落实不到位。从现实角度看, 表现为东部地区优于其他地区, 城镇优于农村。比如, 教育方面, 各地区差距较大。2006年15岁以上人口的文盲率, 东部平均在7.05%, 中部平均在8.27%, 而西部平均在17.62%, 尤为严重的是西藏地区文盲率高达45.65%, 甘肃为22.27%。医疗方面, 城乡差异较大, 差异倍数在14倍以上。再以2006年享有社会统筹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率来看, 城市为48.8%, 小城镇为24.3%, 农村为6.5%, 而享受社会统筹性大病医疗保险者的比例, 城市为39.8%, 小城镇为7.2%, 农村仅为3.3%。
2.3 基本公共产品供给途径单一
在现行体制下, 我国大部分公共产品基本上完全由政府来供给, 私人投资由于受政府政策和产权界定的影响, 难以大规模进入公共产品, 特别是基本公共产品供给领域, 政府仍是单一的供给主体。这种单一的供给形式开始面临困境, 主要表现在: (1) 资金短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于财政。为了解决经济通货紧缩问题以及有效地改变公共产品供给短缺的现状, 从1998年起, 我国实行了以扩大基础设施类公共产品投资为主的积极财政政策, 这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的增长, 也有效地缓解了公共产品短缺的问题。但是积极财政政策毕竟是政府对于经济的一种强有力的干预, 是对原有的资源配置机制的一种改变, 所以只应是权宜之计, 不能长期实行下去。随着稳健的财政政策逐渐推出, 与此相应的、公共产品多元化的建设资金渠道还未形成。 (2) 对公共产品维护的缺乏和搭便车的行为, 导致公共产品损坏严重, 影响了公共产品的质量, 降低了公共产品的使用价值。 (3) 由于公共产品建设主体单一, 一方面, 无竞争压力导致资金使用的低效率, “豆腐渣工程”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公共产品供需不匹配, 特别是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 建设了很多农民不需要的公共产品, 如形象工程、高档办公楼等。
2.4 对基本公共产品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在以往的基本公共产品提供中, 依然存在着重资金投入和基本公共产品供给, 而轻监督管理的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 (1) 监管机制不力, 资金投入前缺少科学论证, 对基本公共产品监督管理没有形成制度, 目前还处于自发或半自发状态。 (2) 对基本公共产品缺乏必要的跟踪管理, 如有些基础公共设施建成后由于没有及时维护, 一方面缩短了这些公共产品的使用年限;另一方面, 增加了财政资金的重复投入, 加剧了资源紧张的局面。 (3) 在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中, 没有建立起资金支出绩效考评体系, 考评指标单一, 考评办法不规范, 考评结果难以发挥其监管作用。
3 完善对策
在基本公共产品供给方面, 财政负有重要的责任, 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完善基本公共产品保障机制, 从而体现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的科学、民生、公平、效率和市场化。
3.1 科学界定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
只有把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责界定清楚, 才能进一步发挥各级财政职能, 科学地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因此, 从财政体制上, 要明晰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 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和权限, 争取在关系民生的基本公共产品支出责任划分上取得进展。凡属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事务, 市场不能解决的, 财政就必须到位;凡属于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领域, 财政就不应介入;介于二者之间的, 财政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对于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等全国性基本公共产品, 应由中央财政承担;具有调节地区间、城乡间重大收入分配性质的支出责任, 应由中央财政承担或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地区性行政管理、基础设施等地方性基本公共产品的支出责任由地方财政承担, 对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 中央财政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给予适当帮助;对于有“外溢效应”的基本公共产品, 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在充分考虑各地的财政能力基础上, 要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负担比例, 引导地方政府将公共资源配置到社会管理与基本公共产品上来。按照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 适当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 扩大政府间收入划分的覆盖面, 保证各级政府有行使职责的财力。结合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调整以及逐步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等措施, 适当调整共享税分成比例。在明确事权和财权划分后, 应将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3.2 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调整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扩大增量, 盘活存量, 把更多财政资金向基本公共产品倾斜。 (1) 在增量上要做到大部分投入基本公共产品领域, 特别是要用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的支出。 (2) 在存量上要做到有保有压、有保有控。一方面, 逐步减少直至退出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 严格控制并努力节约一般性开支;另一方面, 区分基本公共产品的轻重缓急, 分阶段、有步骤地加大对各项基本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 (3) 通过增量的投入来进一步盘活存量结构。通过政府部门财政资金拨款增量部分, 调整该部门提供相应基本公共产品存量资金,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确保基本公共产品投入的稳定增长。
3.3 全面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
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是确保各级政府基本公共产品供给水平, 增强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产品能力的重要手段。 (1) 要修正转移支付制度目标, 建立科学的测算体系。虽然当前我国在某些转移支付项目上已经采用了“因素法”的计算方法, 也就是需要按照各地方人口数量、人均GDP、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来确立转移给各地方的补助数额。但这种方法仍不够科学合理, 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应调整完善转移支付测算办法, 加大对禁止开发与限制开发区域转移支付力度, 建立资源枯竭地区转移支付制度。 (2) 调整财政转移支付的地区分配结构。在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内, 税收返还中东部地区所占份额最大, 这种资金分配结构不仅没有缩小地区间贫富差距, 反而恶化了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状况。因此, 有必要改变转移支付的地区分配结构, 使其向中、西部等贫困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新增财力中也要安排一定数额用于重点解决中西部地区财力不足问题, 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 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转移支付力度。 (3) 加强财政转移支付的立法工作。应加快制定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律法规, 严格界定财政转移支付方式、计算方法等, 通过法律形式增加其透明度, 保证其实施的严肃性, 并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运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作用。 (4)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在确立科学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的基础上, 研究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考核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成效, 以确保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真正用于基本公共产品。
3.4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绩效监督评价机制
建立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绩效监督评价机制, 是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性的重要保障。 (1) 要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制约作用。要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使其成为本地区公共产品的议决机关, 对本地区政府部门的具体决策和实施进行监督、制约。只有在各级都形成一种有效的民主制衡机制, 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才能真正落实。 (2) 要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公共产品的法律法规体系, 增强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一方面, 要以《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为依据, 围绕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等领域, 加快立法进程, 构建比较完善的基本公共产品法律法规制度。 (3) 建立公共产品供给绩效评价机制。选取基本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产品, 从投入、产出、效果等层面上分别设立多项评价指标, 全面准确地衡量基本公共产品各个环节的建设效果。 (4) 要实行问责制度。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不是单靠财政部门一家就能完成, 必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才能有效地实现。政府部门要在财政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问责操作程序, 要将基本公共产品评价指标列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将提供基本公共产品的具体责任落实到人。
3.5 寻求多元化的公共产品供给主体
国际经验表明, 政府作为基本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 并不排斥公共产品提供主体的多元化。多元化的参与主体, 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共产品的总量与效率, 还能进一步丰富基本公共产品的种类。我国地域辽阔, 公共产品的需求规模较大, 需求层次较多, 仅仅依靠各级政府这种单一主体, 很难在短期内改善公共产品的供给现状。因此, 必须在以政府为主体的同时, 充分发挥市场、社会力量的作用, 形成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1) 通过引入市场竞争, 激励各种社会力量, 特别是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服务, 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社会化, 降低公共产品供给成本, 提高政府的公共产品效能。比如近年来, 一些地方政府正在实施“购买服务”试点, 即政府向营利、非营利组织或其他政府部门签订契约, 由政府界定公共产品的种类及品质, 向受托方支付费用, 以购买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公益性农技服务等全部或部分公共产品。 (2) 结合政府职能转换, 着力推进基本公共产品供给机制创新。一些基本公共产品, 如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方面, 都可以对政府预算传统拨款方式进行大胆改革, 创新供给机制。比如, 用“教育券”代替传统教育经费的拨付方式, 在国外已有尝试, 在我国浙江等地也有多年试点。这种方式不仅有利于提高基础教育的供给效率, 而且有利于打破城乡、地域之间教育水平差异, 值得借鉴推广。 (3) 借鉴国内外工业园区提供经济发展型公共产品的模式, 积极提供带动经济发展的各种经济发展型公共产品。通过创办各种工业园区、高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等方式, 在园区内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和配套的公共服务, 聚集要素资源, 从而带动经济发展。
摘要:目前, 基本公共产品的保障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提供完善的基本公共产品是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必然,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回顾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基本公共产品的保障情况, 并剖析存在的问题, 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基本公共产品保障的对策建议, 来探讨基本公共产品投入的切入点, 建立有效的基本公共产品保障机制。
关键词:基本公共产品,保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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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报告 第4篇
一、调查方法及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是采用调查表和调查问卷两种形式对新生进行的一次全面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由新生记名填写的“新生基本情况调查表”和无记名填写的“新生思想状况问卷调查”两部分内容共24个调查项目。由各系新生班级辅导员负责以班级、专业为单位进行数据的汇总分析;由各系负责本系的新生各专业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学工处负责全院新生调查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工作。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1.新生基本情况分析
本次调查共调查新生2028人,主要对新生家庭人口情况、父母工作性质、填报志愿、对学院的了解渠道、身体状况等8项内容进行了调查分析。从新生家庭情况看,独生子女家庭占51.2%,其中单亲家庭学生126人,占6.21%;家庭人口在5人以上的新生为169人,占8.3%。新生父母多为工人、农民,家庭收入中等偏下。其中,新生父母为个体的占19.6%,父母在外打工的占7%。在填报专愿方面,因本人喜欢而填报的占66.7%,其次为学校老师、家长帮助选择志愿。其中五年制学生因本人喜欢而填报志愿的占41.9%。从对学院的了解渠道上看,主要是通过招生简章和网络的途径,通过网络了解占45.8%,通过招生简章了解的占46.2%。
2.新生思想状况
对新生思想状况调查主要是从新生的政治价值观、人生价值观、学习态度、对体育锻炼的认识、道德行为认知等五个方面16个调查项目进行调查分析。调查结果显示:有1505人选择信仰共产主义,占被调查对象的74.21%;信仰宗教的学生有102人,占4.84%;无信仰的363人,占17.9%。人生价值观方面,有90.5%的学生认为艰苦奋斗是一种美德,应永远坚持下去;关于对“诚信” 的看法,有84.2%的学生认为不管别人怎样,自己要讲诚信;88.6%的学生对自己的人生前途持积极乐观态度,表示要努力奋斗,不虚度此生;绝大多数学生都赞同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关心,个人利益应服从国家集体利益,奉献是人生的最大快乐。学习态度方面,有79%的学生学习态度很明确,认为作为一名大学生应刻苦学习,只有2.56%的学生抱着“60分万岁”的想法。同学们都能认识到锻炼身体的重要性,认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观点。道德行为认知,在调查中例举的16项不文明行为中,学生对考试作弊、抄袭作业、在公共场所搂抱、逃课旷寝、打架斗殴、破坏公物、从窗户往楼下倒水,扔杂物等方面均持反对意见;在与同学朋友相处方面,对于“你的朋友被人欺负,请求你帮助打架,你会采用何种处理方式”这一问题处理时,绝大多数同学认为应劝说朋友,帮助其正确对待。
三、对新生思想状况整体评价
1.积极的方面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新生中共青团员占总人数的99.1%,信仰共产主义的学生超过了74%,想加入党组织的达到了87%。
(2)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90.5%的同学认为应坚持并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84.2%的学生能以诚信作为自己处事原则,具有判断是非的能力;近90%的同学能以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生活。
(3)热爱专业,有比较明确的职业目标。66%的学生是自己选择的本人喜欢的专业,绝大多数同学填写希望自己能成为本专业优秀工作者,希望毕业后能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
(4)具有良好的道德行为认知能力。绝大多数新生对人生的基本道德标准和道德价值取向趋于稳定和成熟,同学们具有良好的是非判断能力。
2.不容忽视的方面
(1)特殊家庭学生占一定比例。在新生中,单亲家庭学生占6.21%;新生父母为个体的占19.6%,父母在外打工的占7%。这部分家庭学生很可能产生心理问题。他们可能因为家庭不和谐产生心理问题;或是因父母忙于生意只重经济上支持,而心理上、情感上沟通较少,缺少关爱;或父母长年在外打工,无力关照子女。这些学生极易产生偏激、自卑、孤僻的心理和内向性格,这是辅导员应重点关注、关心和帮助的群体。
(2)少部分信仰宗教学生。新生中,信仰宗教的学生有102人,占4.84%,这部分学生多是因家人有宗教信仰所致,对这部分同学需要学院给予正确引导,同时要给予密切关注。
(3)少部分学生无信仰和盲目追求问题。调查结果显示新生中信仰共产主义的占74.21%;积极希望加入党组织的同学占87%,无信仰的占17.9%,这说明新生中有少部分学生还设有理解自己所信仰的真正内涵。
(4)道德行为认知与自我约束能力不相谐调问题。很多学生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控制能力、自我约束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都比较弱,因而更需要学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严明的校规校纪去约束。
四、本次调查所取得的效果
1.辅导员首先对学生进行了全面了解
这样就能做到对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心中有数,便于辅导员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对新生有了一个基本的评价
这使我们能进一步明确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3.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本次调查既了解了我院新生的总体情况,也了解了每个专业、班级以及每个学生的特点,这对于分专业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辅导员做好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工作提供了有效数据。我们只有了解教育对象的特点,
有针对性采取教育措施,才能取得有效的教育效果。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
要通过各种教育形式让学生了解北大荒的历史、北大荒的发展、北大荒的经济、北大荒的文化等,深刻理解北大荒精神的新内涵,使北大荒精神成为我院大学生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加强政治引导,激励和保护学生的政治热情
学院组织部、团委、学工处、各系党支部、辅导员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方面要形成合力,对学生中的优秀分子做到“早发现、早培养、早确定、早发展”,充分发挥业余党校的培养教育作用,要建立好联系人、培养人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培养考察制度,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3.紧紧围绕专业建设,帮助学生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新生入校后对所学专业充满好奇,他们中大多数学生喜欢所学专业,有比较明确的职业发展目标,但对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本专业应掌握的技能并不了解,有的学生仍处于盲目阶段,因而要求辅导员必须了解所带班级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积极引导学生的学习热情,帮助学生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等。学院应同时建立教师导师制和辅导员导师制,辅导员与专业教师共同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教育活动方案,积极开展专业思想教育、按教学进度计划组织专业技能训练、专业技能比武等活动,要在课内课外形成教育合力,在整个专业培养过程中,辅导员要起到导航、保驾护航作用。
4.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为主线,全员、全程帮助大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设计
帮助大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对于大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正确认识职业环境、确定职业发展目标、走向成功就业有着重要意义。
(1)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要从新生入学开始。第一学期应帮助新生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准备阶段,我们在第一学期可通过专题讲座、职业成功人士讲座、毕业生回母校做报告、组织到企业参观等多种形式帮助大学生对所学专业的职业环境有一个初步的感性认识;学院、系、辅导员可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团队辅导等形式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分析自己,做好角色定位,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
(2)加强对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的指导,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要将一部分素质好的辅导员充实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专业教师队伍做兼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授课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要将课内外教育形式相结合,专业指导教师的课内指导与班级辅导员课外活动相结合,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与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学生职业道德课、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相协调,避免各项教育分割、独立的现象。
5.大力加强正面教育,培养骨干力量,树立正气
要加强和完善对我院学生的激励和表彰机制,大力开展树立“先进典型”的正面教育活动。要对优秀班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勤工助学学生、优秀社团等各类先进典型大力表彰奖励,积极培育典型、树立典型,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进一步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加强对教学楼、学生公寓文化创建工作,形成良好的环境育人氛围;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积极引导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要把我院校园文化艺术节、体育节、专业技能节、五·四青年节、纪念教师节、纪念一二·九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7.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资助贫困生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对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要成为新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力量;要制定新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大纲,有计划地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团体辅导等。要更多地关注贫困生工作。为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学院要成立由学生管理人员和大学生组成的贫困生资助中心,主要负责贫困生认定、提供助学岗位、对贫困生、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档案管理、考核等工作。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报告 第5篇
申报工作
一、对象范围
凡具有缙云县户籍的下列儿童可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一)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分两类:一是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二是社会散居孤儿。其中,“未成年人”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是指未满18岁的公民,下同。
(二)困境儿童。是指流浪未成年人和因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县实际,目前重点保障父母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以及困难家庭的重残、重病儿童。具体包括:
1、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主要是指:
(1)父母双方均失踪(失踪两年以上,下同)、服刑(服刑1年以上,含强制戒毒等,下同)、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或长期患重病(患重病1 年以上,分类参照《缙云县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缙政办发„2013‟156号)中规定的病种,下同)。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服刑、重残或长期患重病等情形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
(3)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重残或长期患重病。(4)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或长期患重病。
(5)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其他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
2、困难家庭中的重残、重病儿童。主要是指:(1)低保家庭中的重残、重病儿童。(2)低保边缘户中的重残、重病儿童。
(3)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中的重残、重病儿童。
二、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60%确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确定,困难家庭中的重残、重病儿童基本生活费按照城镇低保标准确定。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和低保家庭中的重残、重病儿童,不再享受城乡低保金。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重残儿童,不再享受重残补助金。
三、申请程序
申请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费,由孤儿、困境儿童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对孤儿、困境儿童情况及其监护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核定、审批意见。经审批同意的,县民政局与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缙云县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②社会散居孤儿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信用社卡(折)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4张;③父母死亡(失踪)的,提供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患重病的,提供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种证明;⑤重残的,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⑥长期服刑在押的,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⑦强制戒毒的,提供公安部门实施强制戒毒的证明材料;⑧村(居)委会出具的监护证明;⑨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学校读的,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⑩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其它优惠政策 一是医疗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实施物价补贴制度。三是教育优惠政策。四是与低保对象享受同等的其他优惠政策。
五、享受终止条件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停发基本生活费:
1、对依法被收养的孤儿,自被收养的次月起不再发放。
2、对查找到父母或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的孤儿、困境儿童,自查找到父母或父母重新履行抚养义务的次月起不再发。
3、孤儿、困境儿童成年后,具备劳动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如在校学生则继续发放基本生活费;非在校生则一次性发放6个月基本生活费后不再发放。
4、儿童自身、父母疾病治愈或家庭生活状况明显改善等原因不再列入发放范围的儿童,自作出终止发放决定的次月起不再发放。
申报孤儿基本生活费必需材料 第6篇
1、孤儿申请书;
2、申报表、协议书;
3、孤儿近期免冠2寸彩照;
4、孤儿身份证复印件;
5、孤儿户口本复印件;
6、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
7、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8、乡政府出具的监护人收入状况证明;
9、派出所出具的父亲死亡(失踪)证明;
10、派出所出具的母亲死亡(失踪)证明;
11、其他证明材料。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报告 第7篇
县委书记**
(2011年7月15日)
同志们:
在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
路,聚精会神搞建设,只争朝夕谋发展,大干快上求突破,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生态优美新**的大好形势下,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全县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仪式”,这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为民解困,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重大举措;是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的有效实践;更是顺民心、合民意、赢民心,服务全县孤儿的一件大好事、大实事。很高兴参见今天的活动。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所有关心关爱困难群体、关心关爱孤儿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向今天到会的孤儿朋友,并通过你们向全县所有的孤儿朋友致以亲切的问候,祝愿你们在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中健康成长,幸福生活!
孤儿是一个最弱势群体,最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关爱、呵护和帮助。切实做好孤儿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维护孤儿合法权益、保障孤儿健康成长的客观要求;是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的重要内
1容;更是人间处处有真情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统筹社会协调发展,高度重视孤儿福利事业,全县社会各界也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广泛关注,通过各级和各方面的努力,营造了良好的救助帮扶氛围,使孤儿福利事业得到蓬勃发展。这些年来,我们**县和全国、全省一样,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但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我们确实还有一些困难群体、弱势群体,他们生活比较困难,上学难、工作难、住房难、看病难,所有这些难都需要我们给予高度的关注,都需要社会各界伸出关爱之手,予以支持帮助。
在这里我提三点要求:
第一,各级各部门,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包括孤儿保障在内的民生工作。民生,顾名思义就是人民的生活、生计问题,“民生”一词,概括了群众生活的诸多问题,涵盖了治国安邦的深刻内容。民生问题的解决程度决定了社会进步程度,关系着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如何保障民生、解决民生、发展民生,反映一个执政党的治国理念。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我们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就是为了造福人民。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对重视和保障民生作了重点强调。县委、县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县委、县
政府将继续重点推进以扶贫解困、社会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这直接关系到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公众关注度高,社会效益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倍加认真,用心察民情、耐心释民惑、热心解民忧、全心为民生,要通过我们自己的努力,让所有生活在我们**大地上的社会成员有饭吃、有房住、有衣穿、有学上、有工作,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
第二,要做好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基础作用。“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决定成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是我们党和政府工作的根本宗旨和不懈追求。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也是最直接的群众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责任和非常繁重的任务,是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方面,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所以,我们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把民政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思考,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来筹划,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来加强,认真研究和把握民政工作规律,紧扣民生热点,着力打造“贴心民政”、“服务民政”、“强势民政”,使民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要建立和完善孤儿保障机制,营造发展孤儿福利事业的浓厚氛围。机制和制度建设是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根本。一是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要将孤儿保障列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积极协助和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孤儿保障工作。二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关爱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业,为孤儿献出一片爱心。这既是一种人文精神,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为孤儿做善事,将关爱之心撒向全县孤儿,让关爱之光普照古虞大地,使全县孤儿顺利成长、成人、成才。有一首歌中唱到“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是美好的人间”。我说:“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孤儿将会生活更有尊严”。三是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程序,建立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孤儿的生活费一分钱都不能乱花,更不能挪作他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真正用到孤儿生活上,这一点必须向监护人讲清楚,谁乱花了孤儿的生活费,我们就追究谁。真正使孤儿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感受到党的温暖,体会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在这里,我想对全县的孤儿朋友说,未来属于你们。希望你们胸怀远大理想,树立自强不息精神,以“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气魄,“会当击水三千里”的勇毅,发愤努力,砥
砺意志,刻苦学习,掌握本领,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党恩、回报社会、回报家乡、回报人民!最后,祝你们生活愉快、学习进步、事业有成!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报告 第8篇
对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的完整考察, 应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应涵盖哪些具体项目, 这些项目的优先次序或权重如何确定;二是每项服务的对象是谁, 覆盖面有多大;三是每项服务供给成本多少, 受哪些因素影响;四是谁直接管理并提供这些服务, 管理者对各项公共服务是否给予了足够重视;五是谁资助这些服务, 各方资助比例如何, 各方是否尽到自己的责任;六是各项服务的投入水平、供给能力和服务对象实际获得的效用如何, 服务对象是否满意或者满意程度如何。但限于篇幅, 本文主要从前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研究。
一、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涵盖项目和评价指标设计
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包含项目的界定必须立足我国现实国情, 考虑现阶段我国地区间生活水平的差异和财政可承受能力。具体构建时参考《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年鉴》中的统计指标体系进行设计, 主要考虑这些统计指标已经比较科学而且也具有可比性。
按照上述考虑, 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应涵盖10类具体项目: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城镇养老、农村养老、城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救助、残疾人救助、抚恤优待和保障性住房。
对以上每项具体公共服务, 分别设计评价指标。考虑我国地区间生活成本差异较大, 为维持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所需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也存在较大差异, 因此, 在指标设置时, 均参照当地生活成本和工资水平作为对照, 并进行对比得出当地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水平。评价指标具体内容要根据各项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基本服务内容和目标分别确定, 具体详见《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内容和目标表》。
综上, 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共包含10项具体内容 (一级指标) , 设计评价指标共16项 (二级指标) 。
二、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的测度方法
我国地区间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的测度方法, 需要如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获取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原始数据矩阵。
设U={xi, x2, , xn}为进行均等化程度测度的n个地区, 每个地区由m个考核指标表示, 其性状为:
对上述原始数据进行处理, 可以得到公共服务水平测度的规范化指标。这些规范化指标取值的范围在区间[0, 1]上, 并且消除了不同量纲的影响。规范化指标计算参考借鉴樊刚等 (2003) 的方法, 具体如下:
如果测度指标为正指标, 即指标的初始数值同测度结果正相关时, 可用如下公式:
其中, hij和xij分别为第n个地区第m个指标的规范化得分值和初始的指标数值, xjmax和xjmin分别为被测度地区在被测度期中第j个指标中相对应的实际数据中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如果测度指标为负指标, 即指标的初始数值同测度结果负相关时, 则用下面的公式:
在上面的公式中, 各个符号所代表的含义同公式 (1) 。
经过数据转换后, 可以得到规范化的指标矩阵:
第二步:确定各个规范化指标的权重。指标的权重设计反映了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 是均等化程度测度中较为关键的步骤。设第j个指标的权重为wj, 则权重矩阵W={w1, w2, Λ, wm可以由以下三种方法获得:一是专家打分法, 根据经验赋予各项公共服务权重;二是运用SPSS统计软件, 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确定各项公共服务权重, 该方法根据累积方差贡献率达到85%以上的原则选取主成分, 再以选取的每个主成分各自的方差贡献率作为权重;三是对前两种方法加权评价得出新的权重。
经测算和咨询有关专家, 综合确定基本生活保障的10类公共服务的权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1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5%、农村五保户供养10%、城镇养老18%、农村养老18%、城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3%、孤儿救助3%、残疾人救助4%、抚恤优待4%和保障性住房10%。
第三步:确定某一地区公共服务各项指标综合指数。该指数 (用zj表示) 通过对各个规范化指标进行加权计算获得。计算方法为规范化指标矩阵乘以权重矩阵, 具体计算公式为
第四步:确定公共服务在地区间的均等化程度。对均等化程度采用差异系数 (用δ表示) 衡量, 计算方法为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指数的标准差σ (hi) 除以其均值。具体计算公式为。
三、评价结果及影响因素分析
根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中2009年相关数据, 按照上述方法, 计算出各地区2009年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
从2009年各地区各类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综合指数看, 该指数在地区间差异较小, 差异系数为0.07, 最小值为0.65, 最大值为0.88, 均值为0.73。下图为我国地区间基本生活保障服务水平指数示意图。
通过上图可以看出, 基本生活保障服务水平较高的省份依次为北京、天津、上海、浙江、辽宁、江苏等6个省市, 服务水平指数值为0.78以上。山东、山西、黑龙江、宁夏、河北、青海、海南、新疆、重庆等9个地区服务水平指数值在均值0.73到0.78之间, 属于服务水平的第二层级。湖南、云南的服务水平最低, 指标值均为0.68以下。其他14个省份介于均值0.73到0.68之间。总体上, 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呈现出东高西低的特征。但应引起注意的是, 西部的宁夏、青海、新疆, 在基本生活保障服务水平上不但优于中部的多数省份, 而且还远远优于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 这也说明基本生活保障服务水平并非与经济发展水平同等, 其本身发展具有相对独立性。从实际经验看, 一项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的高低, 往往与当地政府领导重视程度和在当地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有关。
分析影响各地区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的因素, 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历史形成的公共服务职能缺位造成政府投入不足。
改革开放30年来, 我国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 形成了以GDP为中心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导向公共资源更多地向提高经济增长效率领域配置, 促进了经济快速增长。对地方政府来说经济总量增长是硬指标, 而公共服务水平因上级没有考核或让位于GDP增长则成为软约束。近些年来, 我国投资率居高不下, 与地方政府追求地区经济总量增长直接相关, 这在相当大程度上弱化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 导致公共服务投入不足。
2. 各地区投入重视程度和努力程度不够。
现行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基本上与各地区财政能力相匹配, 但也存在不同地区对公共服务投入努力程度的差异问题, 并且投入努力程度直接影响了均等化实现。如河北省的公共服务水平排到第11位, 而2009年河北省人均财力在全国排第28位, 这表明河北省对公共服务投入的努力程度较高。山西省公共服务水平排到第8位, 2009年山西省人均财力在全国排第15位, 这表明山西省对公共服务投入的努力程度也较高。
3. 城乡差异发展战略导致二元结构的公共服务水平。
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城乡有别的管理体制。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 开始对城市社会保障实行统一管理。相比之下, 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较为落后, 目前多头管理的现状并未改变。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后,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划归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而农村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仍由民政部门管理, 合作医疗还是由地方政府委托卫生部门管理。目前, 我国城市的社会保障基金是由中央政府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 而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则仍然是由地方各级政府的下属机构来管理。从实际效果来看, 城市化程度对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 如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化水平较高, 其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也处于前列。
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包括很多方面, 涉及的政策及其现实环境都会影响各地区的供给水平, 限于篇幅本文不一一展开分析。
四、相关政策启示
按照上述分析, 影响各地区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的主要因素有政府领导考核指标体系、地方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和实行城乡二元差异的相关政策等。为此, 建议从以下三方面入手着力提高各地区基本生活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
1. 完善上下级政府领导考核指标体系, 将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作为对下级政府领导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关乎一个地区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 通过政府支出给予充分保障, 不仅可以使弱势群体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 而且可以安抚弱势人群情绪, 防止过激行为, 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
2. 完善预算审查制度, 对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情况实行单项审查。各地政府是否真的重视了当地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 还要看当地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时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所处的优先顺序。为此, 建议各级政府和人大在审查本级预算时, 要象审查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一样, 单项审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情况, 包括相对于当地生活成本的人均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水平、相对于弱势群体人数增加情况的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增长情况等, 以使政府相关支出能够保证当地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条件。
3. 统筹修改完善国家关于基本生活保障的各项政策, 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差异。实行城乡二元差异发展战略是我国在以前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的不得已选择, 对加快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其所带来的问题也是深层次的、多方面的。如随着交通条件的大幅度改善, 居民出行更为方便, 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 再加上传媒作用等, 城乡人口之间互动性增强, 而实行市场经济制度则强化了居民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度, 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 使得城乡居民之间对获得公共服务利益的相互比较和对社会不公平的关注度日益增加。在此情况下继续实行基本生活保障的城乡二元政策就容易引起农村弱势群体的不满或者导致更多农村人口流向城市, 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因此, 在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方面, 应逐步消除城乡差异, 实现各地区公平均衡发展。
摘要:在考虑我国地区间生活成本差异的情况下, 对各地区基本生活保障公共服务具体包括的项目、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进行了探讨, 根据相关数据资料得出评价结果, 并进行初步分析, 提出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的建议。
关键词:生活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
参考文献
[1]伏润民, 常斌, 缪小林.我国地区间公共事业发展成本差异评价研究 (J) .经济研究, 2010 (4) .
[2]樊纲, 王小鲁, 张力文.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报告 (J) .经济研究, 2003 (3) .
[3]饶友玲.经管财金建模方法及应用 (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254~265.
[4]安体富, 任强.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J) .经济研究参考, 2010 (12) .
[5]林涛, 胡豹.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的城乡差异及统筹改革研究 (J) .财经论丛, 2007 (4) .
[6]王静.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J) .华东经济管理, 2006 (5)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报告 第9篇
关键词:大学生;媒介接触;阅读;互联网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10-0045-03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通过独立设计完成的《天津市高校本科生阅读产品使用与消费调查问卷》,我研究小组在天津地区29所本科高校(包括独立本科三批院校)的约30万名在校学生中进行了一次有关阅读产品使用与消费情况的抽样调查。根据概率抽样的相关原理与经验,对于约30万的总体进行抽样,在正常方差水平下,按照3%的边际误差与95的%置信度,样本量约为700[1]。最终限于研究精力及时间原因,实际共发放问卷650份,经过筛选处理后的有效问卷为538份,有效率为82.77%。
为了从更为宏观的视野中观察当下大学生群体关于阅读产品的使用与消费情况,我们的调查首先涉及了大学生日常生活中接触的八种媒介形式的使用情况。这八种媒介包括电视、报纸、期刊、图书、互联网、广播、CD/MP3以及VCD/DVD,其中电视与广播属于电波媒介,报纸、期刊与图书属于平面媒介,CD/MP3与VCD/DVD属于电子音像媒介,互联网属于新兴数字媒介[2]。对于每种媒介类型,我们分别设计了“过去一个月平均每天”的7个接触时长以考察它们的被接触情况,同时通过使用定比测量方法对各选项由小到大分别赋予0至6分,下面将分别作出具体说明。
一、电波媒介接触情况
电波媒介包括电视与广播两种媒介形式。由图1可知,受访大学生在过去一个月内平均每天对于电视与广播的有效接触率分别为41.5%与44.1%,媒介接触平均分(标准差)分别为0.91(1.40)与0.79(1.28)[3]。由图1显示,大学生对于电视与广播两种媒介的接触趋势基本相似,过去一个月内平均每天接触时间的频率随时间的增长而下降。以上結果表明,对于电视与广播两种电波媒介,大学生更偏好于前者,但对二者的接触都较为有限。这一方面可能由于传统媒介形式对于当代大学生缺乏较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与大学校园中电视与广播媒介设备的数量较为有限有关。
图1 过去一个月内平均每天的电波媒介接触趋势
二、平面媒介接触情况
平面媒介包括图书、报纸与期刊,是大学生日常接触的原始基本阅读产品。由图2可知,受访大学生在过去一个月内平均每天对于图书、报纸与期刊的有效接触率分别为86.4%、45.5%与55.4%,媒介接触平均分(标准差)分别为2.37(1.79)、0.62(0.90)与0.93(1.13)。
又由图2显示,大学生对于报纸与期刊两种媒介的日常接触趋势同电视、广播的日常接触趋势基本近似,但对于图书的日常接触趋势有所不同,主要集中在平均每天半小时~2小时(50.4%),也有12.1%的大学生平均每天接触图书8小时以上。以上结果表明,在大学生对平面媒介的日常接触中,对于图书的接触远多于报纸与期刊;而在报纸与期刊两者之间,大学生则更为偏好后者。
三、音像媒介接触情况
音像媒介包括具有音频属性的盒式录音带、CD、MP3与具有音视频属性的盒式录像带、VCD、DVD,考虑到盒式录音带与盒式录像带在当下中国基本被CD/MP3与VCD/DVD取代,我们的问卷中便不再涉及这两种媒介形式。
图2 过去一个月内平均每天的平面媒介接触趋势
由图3可知,受访大学生在过去一个月内平均每天对于CD/MP3与VCD/DVD的有效接触率分别为76.4%与28.9%,媒介接触平均分(标准差)分别为1.92(1.70)与0.59(1.21)。又由图3所示,大学生对于VCD/DVD的日常接触趋势同电视、广播与报纸、期刊的日常接触趋势基本近似,而对于CD/MP3的日常接触趋势又同对图书的日常接触趋势近似,主要集中在平均每天半小时至2小时(48.3%),也有7.7%的大学生平均每天接触CD/MP3在8小时以上。以上结果表明,针对CD/MP3与VCD/DVD两种音像媒介,大学生明显偏好于前者,这或许主要由于MP3(MP4)这一媒介设备在今日大学生青年群体中的高普及化与高伴随性,同时较广播相比,拥有更强的个性化选择模式。
图3 过去一个月内平均每天的音像媒介接触趋势
四、互联网媒介接触情况与主要活动
互联网因其强大的媒介功能而被成为“全媒体”,上述三类七种媒介形式的功能全部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呈现,而大学生群体作为时代风尚的引领者,其对于互联网这一媒介形式的使用状况是可想而知的。
由图4可知,受访大学生在过去一个月内平均每天对于互联网的有效接触率为97.8%,媒介接触平均分(标准差)为3.55(1.74)。
又由图4所示,受访大学生对于互联网的日常接触趋势不同于上述任何一种媒介,主要集中在平均每天1~4小时(49.6%),而平均每天接触互联网8小时以上的大学生比率高达25.2%。上述结果表明,互联网已经成为当下大学生群体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媒介接触形式。
图4 过去一个月内平均每天的互联网媒介接触趋势
在考察互联网媒介接触情况的同时,我们还针对大学生在过去的一个学期(半年)内经常通过互联网从事的主要活动进行了调查。
如图5所示,我们在问卷中共列举了13项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基本活动,其中“收听/收看/下载音频和视频”可以作为对电波媒介与音像媒介的补充与替代,“阅读网络书籍/报刊”可以作为对原始平面媒介的补充与替代,“查询各类信息”、“阅读新闻”、“参与在线教育或培训”等活动都可以对平面媒介、电波媒介与音像媒介造成相当程度的冲击。
图中的数据表明,“收听/收看/下载音频和视频”是当下大学生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最主要活动,这便自然会对电波媒介与音像媒介的接触产生消极作用;“查询各类信息”与“阅读新闻”也是大学生通过互联网进行的重要活动,在今日百度、谷歌等互联网搜索引擎的强大便利下,大学生必然会大量地减少对于图书、报刊的知识诉求与阅读动机;但另一方面吊诡的是,“阅读网络书籍/报刊”却并非大学生经常在互联网上从事的主要活动,这或许可以暗示出,所谓“查询各类信息”与“阅读新闻”又有多少可能涉及到知识性与学习性等严肃内容?与此同时,“网络聊天/交友/SNS”、“网络购物/商务服务”等休闲式活动同样作为当下大学生使用互联网的主要取向,对其它媒介的接触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最后,“网络游戏”在本次调查中并未成为大学生群体在互联网上从事的主要活动,这一点值得引起研究者及读者的注意。
图5 经常在互联网上从事的主要活动
五、小结:媒介接触情况的综合分析
根据上述针对大学生基本媒介接触情况调查结果的分析报告,我们综合制作出表1与图6。其中表1显示了按照接触平均分降序排列的八种主要媒介日常接触情况的描述统计量,图6刻画了八种主要媒介日常接触情况的综合趋势。二者同时可以反映出,在受访大学生平均每天接触不同媒介的不同时间上,期刊、电视、广播与报纸具有相近的媒介接触均值与相似的接触趋势,图书与CD/MP3具有相近的媒介接觸均值与相似的接触趋势,互联网在这两个评价标准上则自成格局。
综上,我们采用聚类分析方法,将八种媒介的被接触状况分为3种类型,即强接触型(互联网)、一般接触型(图书与CD/MP3)与弱接触型(期刊、电视、广播与报纸)。
图6 八种主要媒介接触情况综合趋势
就本次调查的研究意义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在大学生的日常媒介生活中,虽然对于图书的接触仅次于互联网,但两者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即便我们用大学生对平面媒介的整体接触状况同互联网比较,也无法体现明显的优势(平面媒介的整体接触均值为3.92)。这无疑表明,对互联网的超强依赖已成为当下大学生日常媒介接触活动的基本生态面貌。
参考文献:
[1]袁方.社会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杜志敏编著.抽样调查与SPSS统计应用[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