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范文(精选12篇)
国有资产管理 第1篇
从法律角度来说,国有资产指的是“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的财产以及附着于这些财产之上的权利,它不仅包括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也包括国家依据法律或者凭借国家权力从这些资产上所取得的准物权以及国家享有的债权和无形产权。
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付给学校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具体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山东省教委委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鲁教财字[1998]42号)。高等学校资产的基本特征是,它是一种经济资源,具有为开展办学及其他活动提供或创造客观条件的某种经济权利或经济潜能。也就是说,这种经济资源必须具有使用价值,能够为高等学校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它能够用货币来计算,它为办学各单位所占用和使用。
2 高校国有资产存在的问题
在计划经济时期,高校实行的是国家高度集中的全收全支型管理模式,招生计划、教育经费都由国家统一安排和划拨。在这种模式下,学校财务的管理,相对比较简单,属“报销型”模式即“花钱伸手要,结余全上交”。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的资金来源从原来单一依靠国家拨款,发展成为以政府拨款为主,实行学费、科研经费、捐赠款、“三产”收入等多渠道筹资的新格局。高校已不再单纯地从事教学和科研,而是涉及到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进而逐步演变成集各种经济成分于一体的事业法人。筹资来源和投资去向的多元化,决定了高校资产构成的多元化。这既为高校的发展扩大了物质基础,但同时也使高校的资产管理带来了复杂性和困难,诸如资产闲置、重复购置、资产流失等现象时有发生。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
2.1 意识不到位
(1)管理意识不到位。长期以来,高校资产由国家拨款购置或无偿调拨,使用国家资产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人们头脑中很难形成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这种思维定势是高校资产管理长期不被重视、人们头脑中至今还被重钱轻物、重购置轻管理思想困扰的根本原因。在逐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高校办学除了国家投入还必须多渠道自筹资金的新形势下,无论从国家对高校要求看还是从高校自身发展需要看,高校对资产的管理都要有一个全新认识。
(2)责任意识不到位。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张,资产总额的飞速增长,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各高等学校也根据自身特点相继出台自己的管理办法等;但是,这些办法大多是“一纸空文”,对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过程中造成的有关决策失误、操作不当导致资产报废、处置方式及价格不合理等责任,很少高校按照有关办法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种现象导致学校资产管理者或使用人责任意识淡薄。
(3)成本与效益意识。长期以来,高校被认为是以育人为目的的非营利组织,高校经费由国家财政包揽,不需计算盈亏。在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单纯追求规模的扩大,热衷于量的增加,走的是一条以外沿扩张为主的发展道路,往往忽视办学效益的提高,不计算“投入”和“产出”比,从而淡化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
2.2 机构不健全、体制不理顺
目前不少高校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还是沿续按资金来源、用途归口分类管理的方法。校财务部门统一进行财务核算、监督,各大类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则归口分属各职能部门管理,教学、科研设备归教务处设备科;土地、房屋、家具、车辆、行政用设备归后勤处校产科;图书资料归图书馆,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和完整的管理体系。没有统一的采购、验收、登帐制度,各行其事,有的资产管理部门虽然是用计算机管理表面上看很正规,但所使用的软件明显与现行的制度不符,形成了制度服从软件的怪现象。这种管理方法带来了诸多弊端:
其一,各部门都管,各部门又都管不了;平时大家都管,出了问题相互推诿,大家又都不管,职责不清;
其二,学校对固定资产占有、使用、分布、报损、报废等全貌难以掌握,财务部门无法实施监督与控制;
其三,校内各部门谁购置固定资产购置产权、使用权归谁,致使一些部门本位主义严重,不愿让其他部门共用,实行部门封锁,甚至将资产视为已有,任意处置。学校无法统筹安排,对各部门固定资产余缺无法进行调剂与再分配。因此,固定资产闲置、重复购置、损失浪费现象严重,使用效率低下;
其四,随着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仪器设备的淘汰更新较快,但由于管理乏力,无法充分提高其早期使用率,造成了固定资产无形损耗和隐形流失。
2.3 制度不完善
近年来,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出台不少规章制度、条例等,随着高校资产规模的急剧膨胀,对于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不少管理办法,并召集知名专家教授专门开会研究交流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但是,具体到高校自身来说,资产管理制度很不健全,有的制度执行不力,有些高校甚至还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
2.4 产权不明晰
由于高校资产构成、投资的多元化,决定了其在投资权益上的多元化。但是,不少高校在兴办“三产”之时,一般没有明确界定校、企双方的产权,而且往往是校方忽视了这一问题,而企业则千方百计地“争权”,致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给国有资产的流失埋下了很大隐患。
(1)随着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有些高校曾投资兴办或与一些社会力量联合兴办了职业技术学校,这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投资总量不清,产权不明晰,将来一旦涉及到改制,很容易造成资产流失。
(2)改革开放以来,很多高校都与当地政府或企业共同投资兴建分校(院),学校都有投入。比如投入了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的还以学校的名义在银行贷了款。以无形资产投入为例。学校为了支持这些分校(院)的发展,大部分都将校名权作为无形资产投了进去。但这些分校(院)没有经过工商注册,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学校的投入如何得以体现成了问题。
(3)学校投资兴办企业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生事物,此举大大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使科学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但由于发展速度太快,必要的管理政策没有跟上去,在一个阶段内管理失控,造成了产权不清、体制模糊、投资不到位或虚假投资现象的出现。
(4)有些校办企业说国有不国有,说股份制不股份制。突出表现在校办企业产权关系不顺、学校直接承担企业运营风险。比如,说是股份制企业,但所投资金却全部来自国有资产。
(5)有些校办企业虽是国有性质,但是其投资兴办的股份制企业却不经学校审批、登记,所占的股权高校却不掌握。
有投入就有产出,就应该有回报。而学校是否有得到了真正的回报,是否按投入产出得到了相应的收益,在现阶段,各高校恐怕都不敢打保票。这里面最关键的问题所在,就是产权不明晰。而产权不明晰,责、权、利就模糊,管理就无力。学校该收益的收不回来,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却不得不承担。因此,说现在高校的产权流失严重,就是因为产权不明晰。而产权不明晰,就意味着产权流失,就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
2.5 使用效率不高
世界银行曾对我国部分高校的教学设备和实验室的利用率作过统计,约在60%以下。据国家教委统计,全国高校仪器设备有20%以上处于闲置状态,价格昂贵的大型科研装备的利用率最高不过15%。而在日本;大型的先进设备整个国家也没有几台,科研人员排着队使用,设备的使用率很高。据有关部门对北京中关村地区部分高校5万元以上的3690种大型仪器利用率的调查,年开机率大多不到400小时,不开机的占40%以上。不难发现,在一些高校里普通存在着实验室小而全、设备的高占有率和低使用率、有限的教育资源挪作旁用等现象。如有的学校部分单位为搞创收,将设备和房屋调出去办各种计划外的收费斑,而计划内学生的学习任务却敷衍了事。更有各种名目的公司、实体,占用学校的房屋、设备、电、通讯等各种资源,却在为少数人“创收”。
在校园里又存在多种财务核算方式,有统收统支、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也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由于管理改革力度不够,学校该收的收不上来,不该由学校支出的却挤占了教育事业费。曾有这样的笑谈:“学校办公司,将公变为私”,最后导致的结果是“穷庙出了富和尚”。学校愈加困窘,而有限的资源却大量流失,学校面临着老化损耗的设备无法更新,图书资料不能满足需求等问题。学校用房也是如此。多年来,房屋的占用都是上一辈沿袭下来的,而学校的学科建设却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一些老学科萎缩了却不愿意将房子退出来,甚至可以出借“创收”,但一些新兴学科却无处容身,办公地点分散,这些都严重妨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1]
2.6 账实不符,家底不清
账实不符、家底不清是各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两个“不及时”,一个“不定期”。
(1)固定资产增加时入账不及时。高校固定资产不但品种繁多且取得的途径也是多种多样,包括自购、自制、委托加工、接受捐赠等,无论以何种渠道取得都应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然而有的高校却未及时入账。这一方面是由于手续不齐等原因。比如: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因无正规发票,不少固定资产停留在账外;此外改良增加的固定资产也极易被忽略。另一方面是财会人员责任心不强,有的单位财务人员只注重记好支出账,对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则马马虎虎,固定资产漏记现象时有发生,小到几元、几十元的家具,大到上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建筑物。
(2)报损、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核销不及时。
有的仪器设备使用部门早已将其淘汰报废,但因报废手续不全,财务部门无法核销;还有的房屋早以拆除或设备早以变卖,都因种种原因致使财务部门不能进行账务处理。
(3)固定资产不定期清点。
由于高校固定资产数量多、品种杂、分布广,清点需大量的人力和较长的时间,所以不少高校长时间不进行固定资产清点。有的高校根本就没有定期清点固定资产的内控制度,有的有内控制度但却流于形式。对固定资产的清点基本上形成了上级检查突击清点,检查过后依旧如故。结果是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3 山东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发生的变革
从2003年开始,山东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山东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进行系统验收为标志,山东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发生根本性变革。截止到2004年底,全部省属高校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山东高校资产管理工作已经走上网络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具体体现在:[2]
(1)管理手段现代化。《系统》的推广使用,实现资产管理手段的革新,摆脱传统手工方式,依托校园网,实现资产管理的网络化。目前,该《系统》不仅在省属高校推广使用,截止到2006年底,山东大部分高职院校也采用该系统。系统功能强大,集财务、统计等诸多功能于一体,业务流程严禁规范,从资产的申购、论证、招标、验收、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实现对资产实时、动态、多维监管,能够实现“资产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三结合,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信息支持,便于优化资产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2)成立专职管理机构。自2000年开始,山东高校资产管理工作开始提上议事日程,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认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为此,学校理顺体制,成立资产管理专职机构——资产管理处。截止到2006年底,所有省属高校全部成立该专门机构,部分高职院校也参照成立专职部门。
(3)建立一支业务精良的资产管理人员专门队伍。由于系统设计实行“三级管理”,因此,各学校必须建立一支专门负责资产管理的队伍,负责日常的资产管理工作。现在各高校都成立了专门的资产官员队伍,由各部门指定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资产管理工作。以我校为例,资产管理员有60多名,分布在学校的各个部门,而且这些人员素质较高,大部分人员都是本科学历。健全高效的资产管理员队伍是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强有力的保障。
(4)完善的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通过系统的验收,各高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随着新业务的不断发生,学校相继修订或出台响应的管理办法。完善的规章制度为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保证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
(5)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科研力量。为便于加强沟通,省教育厅有关领导组织成立了“山东省教育资产协会”,并在2007年9月提出一些科研课题,组织全省资产管理专家进行资产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山东高校资产管理理论水平。
4 结束语
山东高校资产管理工作开始进入了全国教育系统前列,财政部、中科院等相关部门领导多次到山东考察指导资产管理工作。目前山东省教育厅正在组织相关专家对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挖潜,争取建立一个教育大平台,实现高校“财务、预算、资产”相结合,以便优化教育资源、提高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蒋莱、虞乃而:《我国学校资源使用效率的现状、原因与对策》[J];《教育与经济》2003(3):52-54。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第2篇
省电力公司财务产权部副主任 曹凤祥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企业、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国有资产由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过去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国有资产人格化难,所有者缺位,不少经营管理者,过度地“在职消费”;错位的关联方交易、利用国有资产开办各类由内部人掌握所有权的股份合作企业或三产公司,转移国有资产,侵占国有资产利润;任职的短期行为,不是考虑企业的发展及长期利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只着眼于眼前的成绩、地位和利益,并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利用企业改制机会,对国有资产不评估或低估,有的任意设置“内部职工股”或将国有资产低价出卖给个人侵害国家利益等,使国有资产管理存在巨大的空洞。据有关学者分析,全国由于各种方式的侵蚀、吞噬和缺乏管理逐步贬值致使每天有几亿元的国有资产在流失。
一、电力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原国家电力公司是我国拥有的最大的国有资产企业,自1997年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以来,电力部经济调节及国有资产监督司改名为国家电力公司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将监督转变为经营,资产管理的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1999年,国家电力公司又提出了两型两化、国际一流的战略目标,财务与资产经营部又更名为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在巩固原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产权工作的内涵,从组织上保证了资产、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通过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基本明确了与国家、与各级被出资单位的产权关系,建立了以财产关系为基础,层层出资、控股经营的集团化资产运营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政企分开改革,是国电公司系统实现公司制改组的重要支柱,标志着公司系统正式从电力部时期的行政管理转向公司化改组的以产权纽带为基础的公司管理,从隶属审批管理转向出资者管理。
实践证明,以资本纽带为前提的资产经营责任制成效显著。安徽省电力公司成立五年多来,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稳步上升。其中:电力售电量增幅逐年回升,电力市场规模不断增长。2002年,公司售电量为382亿千瓦时,比1997年增加了128亿千瓦时,年均增长8.5%。投资规模逐年扩大,公司输配电能力不断提高。累计新增固定资产55亿元。营业规模不断扩大,利税总额稳步增长。与1997年相比,2002年公司销售净收入增加了45亿元,年均增长8.9%;五年累计实现利税总额65亿元。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良好,财务状况保持持续平稳。与1997年相比,2002年公司资产总额增加了158亿元,年均增长17.9%;所有者权益增加了37亿元, 年均增长9.0%,累计增值54%。五年间,公司系统财务状况保持持续稳定,虽然由于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长期负债增加了103亿元,但资产负债率始终控制在60%左右。
近年来,省电力公司在稳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围绕国家电力公司改革战略的实施,以厂网分开和盘活存量为重点,通过资产的转让与收购,组建了安徽电力股份公司、平圩发电公司等一批独立的发电公司,明晰了厂网产权关系,按法人资本金制度,优化了项目资本结构;调整了系统产业结构,撤销了淮南发电总厂、电力勘察处,兼并了安徽电力建设修造厂、淮北电力技工学校、安庆电力工业学校、合肥电力学校,为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作好了充分的准备。通过产权登记等基础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公司系统国有法人资产的占有、使用状况,解决了一些潜在的产权归属不清、定性不准、帐实不符等问题,为厂网资产划分及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切实加强公司本部及系统对外投资资本与财务管理,充分履行公司出资人权责,发挥外派产权代表在财务监管方面的作用,又制订了《安徽省电力公司外派董事、监事财务报告制度(试行)》,较详细地对公司本部全资、控股和参股公司任董事、监事人员履行财务事项报告职责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公司及授权的分公司在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中任董事、监事及经授权的股东代表等人员应履行的责任及义务。公司系统各级单位纷纷制定相应配套办法,形成了层层抓落实、层层有授权,层层讲效益的可喜局面。
五年来,为适应公司的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产权资产队伍建设从小到大,人员素质从弱到强,已经成为财会队伍建设中的重点。
二、现有体制下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问题
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的缺陷,目前公司系统资产和产权管理工作尚存在不足。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我们必须做到:
1、资产和产权管理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要将其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1)由于资产、产权管理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起步较晚,部分单位领导,包括财务负责同志均认为财务工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资金、预算、核算、电价等方面。往往只有所属公司要上市、资产要重组时,才将产权管理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认识上的差距,必然导致行动中的距离。国家电力公司国有资本金制度、外派产权代表财务报告制度颁布已有两年多时间,但截至目前,仍有少部分单位在产权基础关系数据填报中,对其直接出资参股的项目情况几乎一无所知,不掌握被出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出资所占股比、主营业务方向、控股股东是谁,甚至对其出资的部分控股企业的有关信息也填报不全。在讲究以资本运营、资产重组提高企业经营实力的年代,过去那种由于领导缺乏经营意识,不作效益分析、不经集体决策就将大额资金投入到各种投资项目,搞得血本无归的事例,已给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现在到了该将我们的资产纽带理清楚的时候了。
(2)投资链条过长、投资行业分散。据原国家电力公司统计,我们电力系统投资已涉及国家所有的十二个行业,六十多个门类。内部企业交叉持股产生的股权高度分散,导致了产权管理信息渠道不通畅。截至2001年底,省公司系统层层对外投资最低层面已到5层,子公司、孙子公司以至孙子的孙子公司,投资状况模糊,投资风险加大,资产流失往往不可避免。我们不少企业几十万、几百万元的资金流向不清和长期投资毫无收益,甚至还存在故意流失国有资产、产权的现象。
2、一些单位存在着在资产、产权管理工作上的松懈。
资产管理这几年已经有所加强,但从我们最近到部分地市供电局和县供电公司检查调研中,也发现不少问题,如固定资产长期不清理,帐、卡、物不符,个别供电局还受到了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批评。也有财务部门与生产部门、实物管理部门配合不好,帐、卡符合,但与实物不符的;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盘损和报废不按省电力公司有关文件执行,自行处置的;设备技术改造后,该报废的资产不报废,改增加的资产不增加的;为完成省公司固定资产销售率指标,竣工决算
不及时进行,已投产使用的资产长期游离帐外,造成资产严重不实的;财产保险管理观念薄弱,造成财产损失不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有的甚至不要求索赔的;部分单位资产管理岗位配备不到位,有的管理者素质较低。
部分基层单位越权行使出资者权利、甚至侵害国电公司法人财产权的行为。虽然省电力公司三令五申未经省公司批准确认,不能对外投资、担保,但仍有擅自操纵的现象发生。
3、产权队伍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
资产管理工作中的产权管理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业务层面主要集中在集团公司和投资性公司层面。现在这一层面的财务、会计岗位专业人员大多存在知识面不广、专业技术水平不高的现象。目前,国内外资本市场异常活跃,资产重组的方式、资本运营的“品种”及行业结构的兼并名目繁多。作为合格的资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财会功底、熟练掌握资本市场各种已有的资产重组方式、精通国家现行法规、学习研究新的资本运营手段、熟悉电力生产技术。要满足上述要求,资产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还需坚持学习、开阔眼界,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十六大精神的落实,将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现今的电力资产正面临全面的整合,利益格局将进行重新调整。这些任务将历史性地落在产权管理工作者的身上,产权资产管理人员要站在改革的前沿,认真领会,勇于实践。要研究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后,对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关系、对被投资企业出资关系的调整;要研究人财物、责权利统一行使后,我们与各类电力企业关系的调整;要研究多渠道分离辅业的方案及多元化改造主业的试点;要研究今后集团化经营的合理资本结构。以我们的努力和成果,向中央交出电力系统产权工作者的合格答卷。
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比较容易被简单化或忽视的管理。很多人的理解,仅限于对资产台账的管理,如保证公司资产及时入账,保证资产安全完整等。而事实上,全面深入的资产管理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与经营风险的重要基础。资产管理的精髓在于深入剖析各类资产的质量,从而防止风险,提高效益。
4、资产运行效益不高。
第一、上世纪末开始的城农网改造给公司带来的财务压力开始全面显现。省电力公司系统的主营利润不高,除了购电成本增加和发电燃料成本增加因素外,最主
要的原因是城农网改造项目投产转增资产使折旧和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第一批城农网改造工程现已基本竣工并转增资产,由此带来的折旧、运营维护费用和贷款利息支出压力已经开始全面显现。第二批农网改造要求年内基本完成,又将新增成本及费用。第一批农网改造尚有2分/千瓦时电建资金用于还本付息,能减轻部分财务压力,而第二批农网改造目前还没有政策支持,加上国家对即将开始的县城网改造已明确不出台政策支持等,持续增加的成本费用将给电网经营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
第二、资产负债率上升趋势不容乐观。厂网分开后公司系统资产总额已达255亿元,省电力公司系统一、二期农网改造总投资83亿元和城网改造总投资25亿元全部为国债贷款和银行贷款。安徽省电力公司1997年的资产负债率为
43.51%,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农网改造后,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1998年为48.65%,1999年为55.16%,2000年为60.65%,2001年为59.75%,到2002年已经上升到62.25%,考虑厂网分开因素,已达65.7%。如县城城网改造贷款全部到位后,省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近70%,如不有效控制贷款规模,资产负债率也即将超过70%,接近国电公司确定的风险警戒线。资产负债率的上升,使公司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大。
增量资产主要来源于负债,很少是依靠自有资金的积累,实际上我们是用负债进行资产扩张。城农网改造和电网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主要靠融资;二是贴费取消和电建2分钱用于农网还本付息,使公司自有资金来源每年减少约4亿元。二者此消彼长,必然推动负债率的上升。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任重道远
因为我国的国有企业至今还没有很好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关系,企业的经营者往往既是国有资产的代表,把自己当作资产的所有者,考虑着资产的保值增值;他又是国有资产的经营者,考虑着企业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弥补所有者的缺位。目前有社会责任感、有奉献精神的经营者确实不少,他们是在党性原则的基础上工作,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下为我们的事业服务,是以个人的信念和自律精神经营着国有资产。但是,有相当一部分经营者,他们有“红色资本家”一面,他们在争取企业的效益和利润,努力把企业办好,让企业发展,为国家创造税利,但又有“黑色资本家”一面,为企业职工及小团体的私利,侵占国家利益。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诞生。按高层领导的解释,国资委依法对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但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要变成“婆婆加老板”把企业管死。因此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仍然是国有资产是否管理到位的重要前提。国有资产管理不仅仅是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人员的问题,而是全社会、全党共同需要协力关注的问题。电力体制改革刚刚进入实施阶段,资产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不能以为成立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十六大报告关于“国家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受所有者权益”意味着已打破了过去“国家统一所有,地方分级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实际上已拥有部分国有资产的处置权。我们的政策落实往往是“一统即死、一放即乱”,目前一些地方在“国退民进”的口号下,将地方所有的国有资产“一卖了之”,对经营者“半卖半送”,就可能出现新的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把以后需要解决职工社会保障的历史欠帐、企业欠交的国家税金和银行不良债务的资源消耗殆尽,造成社会新的不稳定。
国有资产管理 第3篇
【关键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保值增值;提高效益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让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利益协调,减少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按照财经纪律和党纪国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把国有资产管细、管好、管到位,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一、当前国有资产监管的做法及成效
一是摸家底,建台账,着眼打好资产管理基础。财政部门每年组织1-2次行政事业及国有企业单位财务人员资产管理政策和业务培训,及时宣传国家、省、市对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要求,注重抓好资产的日常管理,要求各单位建立资产保管、使用、核销制度,建立日常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台账,每年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2013年,结合最近几年国家、省、县出台的有关精神,编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文件汇编》,收集15个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文件编印成册,及时印发学习。做到了工作有思路、执行有本本、工作有抓手。
二是建制度,抓规范,着力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射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射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射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文件,对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经营性资产的使用和收益进一步做了明确的规定,细化和明确了国有经营性资产在处置和出租出借方面的规定。与此同时,试编201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资产使用)预算,从源头上全面掌控全县国有资产尤其是国有经营性资产收入、使用情况,做到统筹兼顾、收支平衡。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收入缴入县级财政专户或国库,支出纳入县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三是重运作,强管理,着重提升资产管理质效。加强对经营性资产出租的管理,提出了“五统一”管理模式,即资产使用统一审批把关、资产价值统一竞价招租、合同文本统一格式要求、出租收入统一缴存专户、收益分配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同时,对资产出租实行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县产权交易所公开招标,邀请县人大、县纪委的同志现场监督。较好实现国有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全面增值。
二、把握国有资产监管的形势和现状
一是重视不一,资产家底摸得还不够准确。尽管我们每年对单位、部门、企业提出清产核资,但有的单位重视不够,资产统计不全,上报不够及时,账账、账实不符,特别是经营性资产存有瞒报、漏报现象,导致资产家底摸得不清。
二是管理混乱,资产出租使用还不够规范。审批不规范,有的单位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没有履行审批程序,擅自出租;招标不公开,有的单位对经营性资产出租招标不公开,信息发布不充分,还存在协议招租,人情招租现象,导致国有资产贱租和流失;承租期限长,有的单位、镇区对资源类资产租期较长,而且承租期限不一,损害了国有资产的利益。合同要约不严谨,有少数单位出租经营性资产协议书不规范,双方责、权、利关系不明确,条款存有明显漏洞,导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大量流失。
三是产权分散,资产使用效益还不够明显。我县滩涂、盐田等资源产权过度分散,涉及多头、多个部门管理,没有统一的开发、使用规划,各自为政,发包价格高低不一,同一区域的地段发包价格相差几倍,既会引发攀比和矛盾,又为一些人员产生腐败滋生空间。
四是职能弱化,资产监管力度还不够到位。我县资产特别是重要的滩涂、海域、盐田资源都分散在主管部门管理,县国资部门人手较少,在监管层面上还处于事后监管,介入还不够多,情况不够明。有个别单位的资产收益没有完全纳入预算管理,部分收益设立账外账,游离于本单位的财务收支之外,脱离了财政与审计部门的监管。
三、强化国有资产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一要完善资产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议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国有滩涂、海域、盐田等资源使用权上收到县政府,实行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源(资产)经营职能分开,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抽调县海涂公司、县水利局部分人员,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与相关部门实行“双重管理”, 妥善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体制和权益关系,即所有权不变,经营权上收,人员安置、债务化解等仍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利益由县政府平衡安排。
二要规范资产使用管理。对全县经营性资产出租的,建议由县政府职能部门统一制定资产出租合同格式文本,对单位出租、出售、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必须严格审批并依法签订出租、出售、出让、转让合同,做到程序规范、依法依规操作。对重大资产出租经营在走市场化道路的同时,对其市场价格必要时须聘请中介机构评估,确定合理的出租价格。同时对拟招租的闲置资产要在新闻媒体上充分发布信息,形成最大化的竞争态势。
三要整合运作资产资源。切实解决国有资源(资产)多头、分散、粗放、无规划、使用效益低下的管理模式,建议政府对滩涂、海域、盐田等资源制定开发、使用规划,做到有序管理、有序开发、有序使用。同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有效运作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加大对一些零散、低洼用地进行土地复垦,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在此基础上对资源类统一发包,规范承包期限、发包模式,增加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转化为资本、资本转化为资金、存量转化为增量”三个转变。
四要加大资产监管力度。建议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国资部门牵头管理,司法、社会和中介组织参与的齐抓共管的监管体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收益上缴、使用的督查力度,必要时还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介入。检查重点围绕资产经营程序合法化、合同执行情况、收益解缴以及收益使用四大项进行,通过2-3年时间,确保经营性资产经营“一个漏斗”对下,管理“一把尺子”到底、收益“一个池子”蓄水。
国有资产管理 第4篇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单位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物质基础, 具有配置领域的非生产性、使用目的的公共服务性等特点, 其日常维持运转和价值补偿主要依靠预算安排来实现。其存量主要是历年财政资金分配的结果, 也是确定新的预算年度增量资产投入的前提。
财政部2006年5月颁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第36号令) , 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 作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的重要原则之一。因此, 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资产预算管理是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预算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单位事业发展的支出, 资产的购置实质上是部门资金运动的一种形式。各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预算执行如何, 必然影响到单位预算收支的平衡。资产购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实际上更为合理、有效的规范了单位的支出行为, 提高单位资金的总体使用效益。其次,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 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 可以有效地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同时二者的结合, 也从资产购置的管理机制上加强了对资产配置的计划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有利于解决现行资产配置管理中各自为政、随意配置、盲目配置、闲置浪费、苦乐不均等问题, 规范资产的配置行为, 提高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水平。
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 可以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活动更加科学、规范、合理、有效。由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都是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预算管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资产配置的合理性, 资产管理水平的高低又影响着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二者互为前提和基础, 相互制约、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所以, 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成为加强资产管理的前提、依据和有效手段, 同时加强资产管理也为完善预算管理创造了条件。
加强资产管理, 有利于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安排各项资产的预算, 提高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效率, 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体制的改革, 为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创造条件。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中, 存在着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分离的“两张皮”现象, 严重影响着资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 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存在重预算、轻资产管理的惯性思维。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重资金、轻资产, 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同时, 在人们的观念中总认为预算是财政和财务部门的事, 与资产管理部门无关, 因而, 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活动中缺乏资产管理的预算观念。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沟通不够, 更谈不上参与预算的编制, 人为造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分离。
二是各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的管理过程中, 重视资产的使用环节和资产的处置环节, 忽视资产的购置和形成环节, 使国有资产管理在源头上就埋下了隐患;同时, 由于缺乏合理的、有约束力的资产配置标准、有效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资产合理流动的机制, 以及资产购建资金来源的多样性, 使得各单位国有资产的随意购置和重复购置现象比较普遍, 资产配置不合理。不同单位和同一单位不同部门之间资产占有与使用苦乐不均, 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与资产短缺现象并存, 降低了资产配置的效率, 造成国有资产的隐性流失。
三是部门预算安排缺乏翔实的基础数据。多年来, 由于国有资产管理手段落后, 资产管理信息数据缺乏系统性, 使存量资产的管理和增量资产的配置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之间资产信息渠道不畅, 使各事业单位资产的预算安排缺乏基础数据, 难以科学合理的安排预算, 重复购置和超标准购置现象不可避免。
四是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不到位。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对外投资收益管理不力, 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资产收益披露缺乏透明度, 使编制的部门预算无法体现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五是对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监督不力。目前事业单位对领导干部的任职、调离只进行财务审计, 不进行资产移交审计, 而且没有将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纳入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责任制, 客观上导致单位领导对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
三、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 实现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
(一) 转变观念, 协调配合, 实现资产的预算管理
事业单位资产要预算管理, 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资产要预算管理, 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二者的结合, 实际上是在构建一种管理上的民主科学的资产形成机制, 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必须强化民主决策的观念, 为体制机制的形成创造良好的环境。由于国有资产预算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尤其是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配合。由于资产预算是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产管理和财务预算管理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必须加强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协调, 消除两者在结合中的不适应和相互脱节的因素, 这是做好资产预算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二) 制定资产配置标准, 夯实国有资产预算管理基础
资产配置标准是衡量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 必须要站在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和部门预算改革的高度, 充分认识资产管理在预算管理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重点抓好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配套管理制度建设。
就当前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工作的实际来看, 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无论是通用资产还是专用资产均可分为:一是执行国家标准, 如办公用房的面积标准、建设标准和装修标准、一般公务用车配置标准等;二是执行部门标准, 如教学单位的实验室用房标准、实验室设备配置标准等;三是各事业单位自定标准, 如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仪器设备维修经费标准等。无论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还是各事业单位在制定配置标准时都要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制定:一是根据事业单位资产的存量状况制定。各级部门应根据掌握的事业资产统计信息, 在分析资产结构的基础上, 对可以标准化配置的资产, 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制定该类资产配置的数量及价格标准;二是根据资产的使用及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在对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考评的基础上, 制定相应的配置标准;三是按照投入产出原则, 对资产的成本效益情况进行分析, 从而确定配置标准;四是参考国际惯例和行业标准来制定配置标准。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标准, 这就要求各级部门要围绕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和资产管理的实际需要, 尽快制定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并结合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制定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具备了完善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就能更好地为预算的精细化服务, 为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提供制度基础。
(三) 细化部门预算编制, 提高部门预算科学性
科学合理的预算安排是资产形成的重要关口, 也是促进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的手段。为了尽可能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 避免重复购置, 必须加强资产购置的预算管理, 从源头上把好购置资产的入口关。
一是做好预算的编审工作。各事业单位资产购置一律实行预算管理, 按照预算进行采购。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要按照从下往上的原则, 以便细化预算的编制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同时由资产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从各自的角度, 对各部门提出的预算进行汇总和把关, 并提请单位领导进行审批。二是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控制。各类固定资产的购置要按照批复后的预算执行, 对于有预算的大额购置项目, 在采购前还要提出申请, 甚至进行可行性的论证, 经有关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 各部门在执行预算时, 原则上不得变更和突破, 对于因临时需要且年初又未做预算安排的购置项目, 在不突破预算总盘子的前提下进行调剂, 确实无法调剂的, 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预算的追加调整工作。三是做好固定资产的决算入账工作。对于单位日常固定资产的购置, 必须经过资产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双向把关和审核, 相互监督才可办理资产和财务的入账手续。对于工程改造形成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门办理决算, 资产管理部门凭决算报告办理入账手续。四是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和考核。建立资产预算报告制度, 跟踪资产预算执行结果, 对于单位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应由财务部门定期进行通报, 以便使各部门及时全面的掌握和控制预算的进度, 并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考核。由此可以逐步建立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的预算管理体制, 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计划性和时效性, 促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效结合。
(四) 建立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为部门预算编审提供基础数据
长期以来,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一直存在着“家底不清”、“前清后乱”等情况, 很难为预算管理提供真实、准确的数字依据。2007年进行的全国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基本摸清了事业单位的“家底”, 初步建立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各事业单位要根据每年度的决算工作和年中的资产处置工作, 随时更新, 实现动态监管, 为合理配置资源, 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提供技术保证。
(五) 严格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 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有偿使用收入, 要按照国家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同级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这些非税收入都要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从而强化事业资产收益监督管理, 防止国有资产收益流失, 保障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同时, 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既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需要, 也是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需要。
(六) 加强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及各相关单位应密切配合, 对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事业单位不执行有关制度、超预算项目、资产配置标准、未经审批擅自购置国有资产等违规、违纪行为, 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杨建春.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 提高财政管理水平〔J〕.辽宁师专学报, 2007 (5) .
〔2〕李云.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政策建议〔J〕.教育财会研究, 2008 (4) .
国有资产管理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管理基础,规范管理流程,逐步实现动态管理,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的资产管理工作以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包括资产卡片管理、资产配置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管理、产权登记管理、资产评估管理、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报表管理和查询分析等功能。
第四条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职责规定,根据资产管理流程,制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制度、推进系统建设、强化系统使用、管控系统风险,与财务、预算、决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系统对接,对国有资产实现动态管理。
第五条 财政部制订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规范,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推广和升级完善。各级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发符合本地方、部门、单位特点的个性化功能模块,实现与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对接。个性化功能模块应当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已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部门、地方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数据规范,做好已有系统与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和数据转换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推进硬件和网络建设,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和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预算系统、决算系统、政府采购系统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等的对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部门应当对上述系统之间的衔接与核查予以协助。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梳理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等业务的基础上,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将管理流程设置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并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系统中设定的管理流程,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事项的网上办理。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负责制,科学设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经办、审核、审批和系统管理等岗位,合理安排岗位人员,加强保密管理和风险防范,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本单位名称、性质、级次、组织机构代码和人员编制等基础信息,设置岗位人员权限和相应的管理流程、时限等,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初始化操作。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将所有的资产卡片全部纳入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并按照资产使用的具体情况完善资产卡片信息项,保证资产卡片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应当于财务入账前在资产管理信息系 统中建立资产卡片,做到“账卡相符”,并在财务入账后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完成资产入账工作,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逐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产验收入库、领用、使用、保管、交回、维护维修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名称、级次、组织机构代码、人员编制、审批(审核)权限等基础信息需要调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内容。
第三章 数据管理与应用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分为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基础数据是指资产卡片等原始数据。业务数据是指在办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产权登记和资产评估等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时形成的数据。业务数据原则上应当通过基础数据形成。
涉密资产数据不得纳入非涉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涉密资产业务不通过非涉密的资产系统进行网上办理。
第十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将本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并根据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准确录入,保证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第十六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资产数据报告工作。终了,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向上级部门报送经单位负责人核签后的本资产报表数据,主管部门应当对所属单位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
地方财政部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资产数据报告工作。终了,地方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形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资产报表及分析报告,并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报送至财政部。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可以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本级及下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数据;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查看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查看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数据。
第十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编制预算、决算,执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预算、决算、进行决策时也应当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
第四章 事项及流程管理
第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办理以下事项时,应当按照规定将文件及附报材料传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权限利用系统进行审核、审批、上报,并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事项办理情况:
(一)新增资产的;
(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
(三)处置国有资产的;
(四)办理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的;
(五)办理产权登记的;
(六)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的;
(七)其他涉及单位资产管理的事项。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管理事项申请进行审核、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一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经批准的资产管理事项的执行和资产收益管理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将资产管理事项执行情况录入系统,并在国有资产产生并确认收益后,于规定时限内将收益情况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了 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并据此进行评价与考核。
第二十三条 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办理资产管理事项时,系统申请、审核和审批应当与报送纸质文件同步进行,并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致。各地方应当结合本地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广使用情况,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事项网上办理和报送纸质文件同步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探索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录入资产基础数据及报送资产统计报告,或者资产管理事项未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处理的,同级财政部门将不予办理有关资产管理事项;报送材料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的,有关审核部门将不予受理,并逐级退还。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资产管理事项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本规程执行。境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由财政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各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同级财政部门规程,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艺术研究 第6篇
关键词:公有制为主;其他所有制共同发展;国有资产流失;经济市场
我国自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和世界经济接轨,遇到了很多以前没有遇到的问题。由于早期盲目招商引资,我国经济固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也大量的流失。改革初期,由于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文件,一切为摸着石头过河,使得我国经济发展出现畸形,即制造工业发展蓬勃,高专精行业发展萎缩。早期我国经济还处也原始资产积累时,这种发展方式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积极作用。但现在,我国与国际接轨后,这种发展方式就略显落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落后状态:如美国企业诉中国果汁倾销,最后被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对来自中国的浓缩果汁征收了51.74%的反倾销税。这还是我国企业艰难应诉的结果。在国际范围内的反倾销斗争中,我国企业总处于消极防卫被动挨打的地位。
一、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的概念
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在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股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国有资产,在现实经济中,广义地讲,就是国有财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受馈赠,凭借国家权利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而狭义的讲,就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产及权益。
目前国有资产含量近20万亿之多,国有大中型企业掌握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控制着能源,交通,原材料,军工,城市公共建设等重要行业,即使在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和国有企业现代企业改造完成后,在国民经济中依然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
因此,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对我国的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改革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确立是由建国初期的基本国情和特殊的工业化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其历史功绩也很明显,它使得我国在短短数年历久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业体系,为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工业化启动过程的完成,生产规模的日益扩大,经济联系的不断加强,这种明显带有过渡性质的经济体系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因此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不受侵害并能增值,国有资产的管理就有其重要的意义。
三、我国国有资产在实际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主体体制缺失
国有资产的最终权利主体是全国人民。全民参与管理国有资源,但这不具备可操作性。最能代表我国人民利益的在我国目前是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委托政府代表人民行使权利。政府对全国人民负责。最终,代表全国人民对国有资产行使权利,参与产权交易的是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那么,在我国目前的国企改革中,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耗,如何保障全体人民的利益不受伤害,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方国委在监督地方国有企业过程中,不可能不从地方利益出发,最终,国有资产受到损害,人民利益受到侵犯。目前越演越烈的房价就是一个很好的利益,地方政府为了财政收入,将大批的地皮高价拍卖出去,从短期讲,财政收入得到增加,从长起来讲,一是大量耕地转为居民住房用地,甚至商业用地,使得耕地面积不足,损伤粮食发展;二是大量不良中介囤积哄抬房价,居民生活成本加剧,生活质量下降,极大的损害了国家利益。那么,如何保障国有资产,避免不因国有产权部分主体的利益而侵害大多数主体的利益就成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二)地方与中央对国有资产在转让过程中的博弈
由于我国目前缺乏专业的统一的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因此,在地方政府或国家在地方上的代理人在代表国家处理国有资产时,利益出发点不一致,造成资产流失。国有资产原本是商业行为,一些地方政府将国有资产转让作为招商引资的手段,将国有资产贱卖出去,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损失。一些国有企业为了达到国家目标,更新换代大量仪器设备,很多都被闲置下来。
国有资产涉及的利益群体诉求存在巨大差异,又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地方政府短视且急功近利,地方保护主义盛行,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缺乏有效的监管机构
国家对企业负有指导、监督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产权模糊”的制度缺陷,使得监督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如老虎吃天,无法下手。有些甚至和部分地方政府领导相互勾结,倾吞国有资产。监管不力,信息不透明造成了国有企业产权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四)法律不健全
我国法律发展严重落后,使得我国在面对某些贸易问题时,尤其是国际贸易时,没有合适的法律对其进行处理,造成经济损失。同时,我国法律也过于抽象,很难对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使得无法可依,很多贸易争端无法诉之司法机构,资产大量流失。
四、解决方案
(一)强调主权所有
明确人民对国有资产有管理权,使用权。强调我国人民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以一地一方为例,国有资产所有者应为全体人民,任何一个涉及国有资产的项目应在设想期就经过全民的公投,全体通过后才可进行施工,尤其是公共设施,比如公用绿地,医院,学校,土地等,应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白白流失。
(二)地方和中央在国有资产转让上的博弈
加强落实产权责任主体,将责任落实到位。针对产权模糊的制度缺陷,重新明确国有资产产权主体对也国有资产的权利范围和责任范围,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和管理机制。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
只有明确划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的权利和责任归属,才能充分调动地方管理国有资产的积极性,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为国家,为人民服务。
(三)强化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审核、查处机制
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的评估,转让,使用过程负有指导,监督,审核的作用,很多时候这些作用名存实亡。为了很好的保护国有资产,杜绝国有资产损失的现象,应做到:一、正确评估国有资产,完善评估法规,保证国有资产评估合理且正确,防止在评估时出现漏洞,造成损失。二公开转让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在转让过程中透明化,避免暗箱操作。同时,公开的竞争更有力与我们了解国有资产的价值。三、在整个评估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督部门应加强对整个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坚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五、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的管理问题是一个长期的历史问题,但这并不代表着要改变所有制形式,我们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统一规划,增加新的国有资源,更好的利用现有的国有资产,解决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出现的多种问题,明确权利和责任归属,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为人类服务。总之,对于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而言,随着我们在改革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总结,我国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要适应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的。
【参考文献】
[1]顾功耘.国有经济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探析 第7篇
一、高校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
1.效益观念淡薄,缺乏统一预算管理。在我国现行财政体制和高等教育管理模式下,高校经费来源主要靠政府拨款、创收、 社会捐助和捐赠形成,资产的形成绝大部分来自财政拨款,按照现行资产分类和核算管理办法,资产使用不计折旧,不计盈亏, 完全无偿使用,致使一些高校资产重复购置,管理混乱。如在学校资产购置上,学校财务部门只负责全校事业经费资产购置预、 决算;科研和其他创收经费资产购置预算由学校经费使用人和各创收单位自定购置计划;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国有资产购置、登记、调配和报废及管理工作;科研部门负责科研经费使用及技术成果(属无形资产)管理,对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参与购置和管理;基建处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校办产业按自己的发展计划购置、管理资产,学校财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是登记备案。效益观念的缺失,预算体制的不完善必然导致重复购置、管理无序,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2.管理制度滞后,缺乏执行刚性。目前高校普遍都设有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了一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但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和招生人数的快速增加,资产管理制度同学校的发展实际多有脱节。有的过多依赖国家和省统一的规定,致使制度缺乏可操作性,执行起来难度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有的高校采用条块分割、部门分头管理模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很难建立起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的管理机制,各使用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按照目前山东省高校统一的资产管理(软件)方式,在网上和字面上看到的各项资产都具体到每一个人的名下,每一项资产都有人管理,实际上由于教职工人数众多,人员构成复杂,非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资产管理专业知识;另外,教职工部门间的调动频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无法及时跟进,更正相关信息,形式上大家都在管,实际上往往无人管,遇到问题经常形成一种互相推诿的被动局面。
3.资产配置不合理,缺乏共享机制。由于效益意识的淡薄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缺乏合理、科学的资产配置标准,资产的随意购置和重复购置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高校还没有建立教学仪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资源统一调配的共享机制,缺乏严格的审批、监管和部门间的联动机制,致使资产购置盲目、重复,教学和办公用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设备等使用效率不高。由于对资产使用没有建立完善的的考核制度,缺乏在学校范围内资源共享的规章制度,有的科研专用设备每年只使用几天或几个小时,甚至有的设备长期闲置或无法使用造成浪费。由于管理不到位或资金困难缺乏必要的维护保养,往往在使用期内就只能淘汰或低值处理。
4.资产账物不符,缺乏协调机制。由于学校缺乏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学校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非经营性资产流失;由于有些高校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缺乏保护意识,不及时按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评估并依法进行保护,从而造成无形资产权益流失;由于高校在资产管理上长期形成的重价值轻实物的管理方式,造成财务资产账目和资产管理账目登记格式不统一、时间不一致;由于实物资产盘查不及时、走过场,个人或其他单位无偿占有的资产无人清理、核对,有账无物或有物无账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已报废处理的资产未按正常程序及时销账,造成学校资产实物与财务部门的登记账薄不符。
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1.转变管理观念,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加强高校资产管理,首先,学校领导要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和效益意识,学校要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管理制度;其次,学校领导要定期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同时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学校其他部门及时发现资产购置、管理、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在资产配置过程中,要从学校整体考虑提出解决问题方案, 预防个别部门“小而全、大而全”的规划要求,杜绝资产的重复购建和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2.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高校在建立强有力的管理机构的同时,要赋予其权利、明确其职能和定位,分管国有资产的领导要协调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督促资产管理部门完善教学科研设备、专用仪器设备、办公设备的保管、维修、报损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房屋的出租转让、评估、无形资产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制度。在确保资产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的前提下,全方位、全过程地监督控制资产的使用和利用情况,建立学校内部单位使用效益考核制度,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学校资产的购置、配置、利用及效率情况,使学校资产的购置、配置、利用及报废处置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国有资产发挥效益。
3.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责、权主体。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学校管理学校国有资产,是学校资产管理所有权的代表者,是学校资产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学校要赋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定的权威性,强化资产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涉及学校后勤部门、教学部门、教学辅助部门、科研、校办产业部门等等,学校各部门自觉接受资产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并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率。
4.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定期开展资产清查。高校要建立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主导的管理体系,成立以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监察等部门为主的资产管理委员会,要选拔那些工作作风严谨、踏实,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热爱资产管理工作, 熟悉资产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又善于管理的人;同时在全校要有计划地进行全员培训,使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都要了解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资产管理对学校的重要性,使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熟悉资产购置申请、采购、使用、维修、报废处理等基本的业务流程。学校要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配置、使用、 管理的情况要全面清查,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全面分析总结,在此基础上依据资产管理的法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计划,逐项予以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的同时,提升学校的资产管理水平。
高校资产是高校规模发展和内涵提升的必要条件,是学校可持续发展及提高管理水平的物质保证,科学、合理、高效地配置、利用资产是高校资产管理的核心工作,也是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是一项长期、多层次的常规性工作,具有综合性、专业性、技术性的特点和要求,需要高校领导和全体管理人员与时俱进,在思想上重视,不断更新观念,使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摘要:针对目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等现象,在分析问题及现象的前提下,提出在新形势下解决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相关对策。
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第8篇
(一) 国有资产管理的观念和意识相对薄弱
虽然目前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有了很大的重视, 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所加强, 但是在进行战略决策和单位运转的过程中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风险的存在并没有真正的意识到, 在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的流失、重置、滥用等现象仍旧是频繁产生的。并且单位没有设置相关的风险管理的机构, 对于国有资产管理风险的防范还是比较薄弱的, 无法将资产管理的风险意识和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结合, 让单位的各个关节以及各个管理层面上都能清楚的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的风险, 这需要转变国有资产管理的理念, 不断提高单位领导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
(二) 我国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缺失
我国目前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 其中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是其中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资产管理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 资产管理工作与财务管理工作相脱节。首先国有资产管理缺乏必要的审批制度, 没有对于国有资产的购入、使用、处置的全过程上进行活动的约束, 容易造成盲目购置、资产重置、随意利用资产出借或者担保、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等现象频繁的发生, 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其次, 没有建立完善的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清查等管理制度, 导致了会计基础工作没能够规范化, 账外资产、闲置资产和浪费资产的现象很严重, 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第三, 我国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考核制度不够完善, 没有能够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人员身上, 对于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的有效性缺乏一个统一的考核标准。没有能够建立一个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和奖惩制度, 导致了对于资产管理成本的意识薄弱, 对于使用中的资产没有能够提高其使用效率, 国有资产管理没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三) 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不完善
影响国有资产管理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会计核算上的不规范。在国有资产的验收登记上, 存在一些部门的国有资产不进行账目核算, 特别是一些基建项目已经竣工完成后, 一些管理人员为了部门牟取私利没有进行竣工验收或者基建竣工财务决算没有按期编制或者没有及时入账或者不进行账目的核算的情况发生。资产使用过程中经常也出现将国有资产账内的资产违规的转出, 私利账目, 来脱离相关的监督管理, 进行非法的活动。在会计科目的设定上, 有些单位违反相关的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收入项目的标准、对象、范围等等的行为, 其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脱节。部分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明细账设置并不完善, 造成了账面情况和实际情况的差距较大, 造成国有资产管理的混乱。此外, 有些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的核算是有当地的会计结算中心办理, 而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由单位自己负责, 导致了国有资产不能及时的更新, 账实不符的现象很普遍。
(四) 机构的设置影响国有资产的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设置不明确也是影响到国有资产管理的因素之一。目前存在的情况是, 有些单位设置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但是其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后续工作并不完善, 例如其级别、编制、人员都没有很好的落实。有些单位并没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监管力量上是相当薄弱的。有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属有较多的科室, 但是在国有资产的职责划分上并没有进行明确, 甚至出现多头管理的现象, 这些问题使得国有资产的管理产生了混乱, 单位内部对于国有资产监管不力。
二、加强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法
(一) 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理念和意识
只有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理念和意识才能不断促进国有资产的管理更加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理念和意识首先要树立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观念, 这样才能使得国有资产管理从实物和价值两个刚面进行规范, 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配合。其次, 要树立全过程的国有资产管理的理念, 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不单单是资产管理人员或者财务人员的责任, 而是全部工作人员的职责, 各个部门和各个人员都要对自己所使用或者管理的固定资产负责, 领导要对全单位的固定资产负责, 落实每个员工的责任, 防止部分人员处于利益考量而使得国有资产遭受损失。最后, 要具有依靠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的观念, 不断完善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
(二) 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内部制度体系
完善的内部制度体系是进行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的清查制度,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必须对国有资产进行定期的清查或者不定期的盘查。要建立完善的资产核算制度, 对于国有资产的总账、明细账、资产卡片等要进行及时的登记, 每年末要对于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及时发现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盘盈、盘亏的国有资产要进行及时的处理, 保证账实相符。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防止资产的积压和闲置, 要不断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对于不许用的资产应当由上级统一调配, 对于出租的资产要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使用。其次, 要对于国有资产进行重点的抽查, 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要根据会计的核算资料对于资产使用的重点部门进行抽查, 查看是否按照要求建立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审批制度, 查看账实是否相符, 查看资产管理是否和财务管理有效的结合。第三, 建立岗位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落实每个员工的职责, 调动员工主动参与国有资产管理的积极性, 避免资产的流失。
(三)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
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必须要将实物管理和财务管理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完善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 强化国有资产的登记、使用、处置的账目处理。首先, 对于账目的核算要严格的进行, 对于国有资产要进行及时的登记和上报, 尤其是针对基本建设项目, 其竣工之后应当及时办理竣工结算, 及时入账, 做好国有资产的登记和上报, 完善资产管理项目。其次, 国有资产应当进行统一账目核算, 严格打击不入账或者在国有资产随意、违规的进行转出等行为, 拒绝一切的非法活动产生。第三, 按照规定进行收入项目的设定, 避免随意更改的情况发生, 将国有资产的取得的收入列入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 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第四, 国有资产的处置包括了报废、出售、出让、盘盈盘亏、调拨等等, 在发生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时候要分析其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及时的进行财务的核算和登记, 保证会计上账实相符。
(四)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设置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设置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机构, 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权责, 使其形成一个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机制。明确单位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审批的权限、范围、程序等等, 各个部门要在自己规定的权限内行使审批的职权, 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人员也应当在审批所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业务的办理。树立一个正确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 成立一个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的领导小组, 针对国有资产管理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对于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分析和解决, 避免国有资产管理漏洞的产生。
三、结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国的经济工作也逐步的步入规范化, 在资产管理方面也不断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前进。但是在我国的资产管理活动中仍旧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我们更加充分的认识和把握, 树立一个良好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 完善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 完善对于国有资产的会计核算, 以及健全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等等, 从各个方面入手切实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 避免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 更好的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而服务。
摘要:国有资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是保证国家各个部门能够正常运转的物质保证。近年来, 随着经济高速的发展,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也不断的推进, 国有资产管理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但是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国有资产的管理, 切实影响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文章从管理观念、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以及机构设置几个方面对于国有资产的管理现象进行了阐述, 并且提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法。
关键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方法
参考文献
[1]陈海蓉.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流失对策[J].华章, 2009, (13) .
[2]陈杰, 王可忻.浅论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 2010, (8) .
国有资产管理 第9篇
一、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收益管理的现状
目前, 西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共有416户, 其中利用国有资产开展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有偿使用活动的单位有139户。其中开展资产出租出借活动的单位有113户,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3亿元, 2011年上缴财政收益7041万元, 出借货币资金账面价值1037万元, 收益甚小;开展对外投资活动的单位有18户, 投资资产账面价值1.45亿元, 大部分投资项目收益较低或无收益;开展联营联建活动的单位有5户, 联营联建资产账面价值1.34亿元, 收益329万元;兴办经济实体2户, 累计投资100万元, 无收益。
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收益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多年来, 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开展经营活动及收益管理存在的问题一直比较多, 虽经近几年管理不断规范, 但一些问题仍突出, 主要表现在:
1. 未按规定程序报批, 随意利用国有资产开展经营活动
国有资产收益清查结果显示, 部分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开展有偿使用活动未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 出租合同内容不规范, 未进行公开招租, 个别单位租金较低, 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多次变革, 加之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未能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利用国有资产开展经营活动, 签订合同时间过长
按照《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及收益管理办法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构筑物等重大资产应进行公开招租, 房屋及构筑物等资产的出租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合同期满应重新组织公开招租。”但部分单位出租房屋、土地的合同一次性签订多年, 违反资产管理规定。部分单位签订的资产出租合同大都在10年以上, 在房租、土地价格不断上涨、升值的经济环境下, 造成国有资产隐性流失。
3. 资产有偿使用无收益或收益低的问题依然存在
由于历史原因和投资管理粗放等情况,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活动未签订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协议, 或对投资活动缺乏有效监管, 导致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资产有偿使用活动基本上无收益。如某单位1993年借出货币资金320万元, 借款协议未明确借款期限和利息, 即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也只能追回本金;5户有联营联建活动的单位, 联营联建资产1.34亿元, 举办经济实体的单位2户, 基本无收益。其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对外投资等活动未履行论证、评估、审批等手续, 出借、投资资产之后又未明确责任、未及时催还, 长期挂账;二是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 未按规定履行内部程序、未进行公开招租或该评估未评估, 造成租金较低。三是一些单位未经审批, 擅自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对外投资、联营联建, 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投资收益等不甚了解, 造成对外投资收益低或损失。
4. 国有资产收益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些单位未按非税收入管理规定, 将国有资产收益上缴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而是留归自用。如自收自支管理的公园, 出租出借收入未上缴财政, 基层单位的管理中心以前年度收入均未上缴财政, 单位自行留用。
5. 单位搬迁后原有资产重新调配, 导致资产出租收入减少
行政中心北迁后, 搬迁腾空院落基本上是无偿调拨给市级办公用房紧张的部门和单位使用, 转让收益并未达到预期;还有部分单位搬迁后资产不再出租, 导致出租收入较少。
6. 国有资产收益激励机制不明显, 单位盘活资产积极性不高
按照市财发[2009]1627号文件规定,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上交市级财政, 由财政集中一定比例作为调控资金, 其余由上交单位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经市财政局批准后按进度拨付。但在实际执行中, 对上交单位的激励作用并未充分体现, 对全额预算单位而言, 没有出租收入, 预算可以确保项目资金安排, 有了出租收入, 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对于单位来说没有挖潜增收的动力, 造成单位出租资产的积极性不高。
三、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思路
近年来, 西安市在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开展经营活动及其收益管理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努力, 部分单位收益管理日趋规范, 但要真正做到全面、规范管理, 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1. 领导高度重视, 强化管理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涉及的范围大、单位多, 影响资产使用或占有部门的直接经济利益, 监管难度较大。要管好, 各部门和单位领导就必须高度重视, 抛弃本位主义及部门团体的小利益, 树立责任意识, 明确管理责任, 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不仅仅体现的是单纯的业务管理水平, 更是对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有力支撑, 对杜绝由“小金库”等滋生的腐败现象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 此工作的开展对规范公务员津补贴、降低政府行政成本等也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提高政策执行力
要结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清查及整改情况, 适时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对自查不实以及私自或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督促单位加强管理,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落实管理责任人, 认真贯彻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应收尽收。
3. 积极推进国有资产收益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
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要纳入部门预算, 实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算的核定, 应参照前三年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情况, 考虑增减变动的相关因素, 提出下一年度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计划, 并据此编制支出预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年末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政专户结余资金, 用于平衡预算, 另有规定的除外;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专户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 严格实行搬 (建) 新交旧, 真正盘活国有资产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地、用房集中管理制度, 按照建新交旧的管理原则, 单位搬迁后, 必须将旧办公用地、用房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 对需要处置的房屋、土地由财政部门审批后, 通过市场化手段公开进行处置, 真正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增加财政收入。
5.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实现资产收益最大化
一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承包联营、出租出借时, 要扎实做好可行性论证和市场分析,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实行公开竞价, 切实提高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二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对及时足额上交国有资产收益的部门或单位, 在坚持财政综合预算的前提下, 通过一定形式给予奖励;对故意隐瞒、少报资产收益的部门或单位, 一经查实, 由财政部门直接从该部门或单位预算经费中抵扣, 并视具体情况对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上报市政府, 进行通报批评。
6. 合理配置资产, 规范资产有偿使用活动
国有资产管理 第10篇
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内控环境分析
1. 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数量多、规定细致
规范高校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较多, 从资产管理范围角度可以分为整体性管理规定和专项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前者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为整体性规定, 后者包括对仪器设备等具体类别资产管理办法;从管理内容区分可以分为内部控制类规定和实体性规定, 前者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 》 (后简称《内控规范》) , 对学校层面和业务层面内控提出了要求, 后者如《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 (暂行) 》等, 对具体资产的使用、处置等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材料都规定得很详细。
2. 校内国资机构层级较多, 不同学校机构设置有较大差异
按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高校应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该办法没有进一步对国资管理机构的层级和各自的职能进行明确。
高校内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或委员会) 、校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后简称校级国资部门) 、具体业务 (房产、设备、后勤等) 管理部门, 资产使用部门四个层级。校级国资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间并非完全上下级关系, 如复旦大学、山东大学的校级国资部门设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下, 而武汉大学、同济大学的校级国资部门设于财务部下。因机构设置不同, 监管职责的划分也不同。人员较多机构设置齐全的国资部门多独立承担监督职能, 部分人员配置少的高校国资部门倚重具体业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3. 完善资产管理流程还需要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关键业务管理水平
按照内控规范的要求, 学校要按照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控制等管理原则完善学校层面内控体系。资产管理不是孤立的业务, 与资产采购、使用、处置等管理关键环节密切相关。作为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一环, 资产管理业务的完善需要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等业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1. 管理体制不清晰, 管理权限不明确
国有资产管理层级较多, 机构设置和职责不明确, 不同级别的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责权利不匹配, 造成部门间争取资源管理的权力、推脱资产管理责任的现象。如校办企业长期无偿占用学校房产资源, 参与管理的校级国资管理部门、房产部门、产业管理部门间的职责划分不清晰, 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2. 同类资产切块管理, 未落实归口管理原则
高校资产分为事业资产和企业资产, 一般由不同的部门管理, 相同种类的业务区分不同部门管理, 容易产生标准不一致的现象。单在事业资产管理中, 也存在资产由不同部门切块, 未落实归口管理原则的现象。以某高校房产出租出借业务为例, 管理部门涉及多个部门和二级单位。周转房出租为房产部门管理, 家属区经营房产出租为社区部门管理, 校内餐厅出租为餐饮管理部门管理, 校内超市出租由后勤部门管理、学校体育场所出租为体育教研部门管理, 校内书店出租由教务部下属部门管理等。同样类型的房产出租, 审批机构、出租资质要求、租金标准差距很大, 部分房屋低价甚至无偿出租。切块管理是计划经济思维的体现, 不符合内控规范的要求, 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3. 资产管理模式粗放, 绩效考核目标不明确
资产流程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三个主要环节。资产配置环节中的采购业务, 存在重形式合规、轻实际效益的行为方式。部分高校只是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没有将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价列入管理部门考核标准, 出现招出多少价格就是什么价格的现象。资产使用过程中, 部分经营收入未按实际收益考核, 如校办企业以提供校内资源方式对外合作, 资产使用费还不足以弥补资源损耗, 合作结束对方继续使用校内资源无人管理跟进, 造成了国有资产损失。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的未经审批处置资产现象, 也源于处置效益也未纳入使用方的考评体系。
4. 基础信息工作不完善, 缺少信息共享
高校国有资产基数大, 数量多, 内容驳杂, 部分高校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信息更新不及时, 各系统之间数据不能对接, 缺少信息共享机制。如设备管理系统缺少与预算管理系统的对接, 实物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房产管理系统缺少与基建修缮财务系统的对接, 多次修缮后房产部门缺少最新的面积、用途数据;校园管理系统缺少与学生系统的对接, 宿舍占用情况只由相应的职能部门掌握, 最终导致校级国资部门缺少对国有资产总体情况的掌握, 出现监管盲区。
三、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思路
1. 理顺管理体制, 明确权限和责任
高校应结合法律法规制定好本校的资产管理制度, 清晰划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校级国资部门、各业务管理部门在资产管理中的各自的责任, 形成管理层级清晰、管理内容全覆盖的局面, 解决资产管理部门不明确的问题。资产管理制度应注重对法律法规的细化, 严格对高校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对外担保等环节的审批, 做好业务流程搭接, 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2. 严格归口管理原则, 杜绝业务切块管理现象
首先在制度层面明确各类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 归口管理部门要以资产类别为基础划分, 推进管理政策的统一, 而后逐渐做到归口至一个部门。如对于现实中管理分散的房产出租业务, 应统一按照市场化的目标进行考核对于容易出现法律风险的无形资产管理, 要加强与法律事务办公室、科研管理、产业管理等部门的合作, 主动监管, 做好风险应对预案。
3. 转变管理理念, 树立价值思维
要通过内部培训、学习等各种方式, 提升管理人员资产管理理念, 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预算管理统一起来, 在绩效考核中加强对资产价值的考量。对于合作项目, 要对比投入的资源和取得的收益, 学校投入的名誉权、商标权、专利等无形资产和房产、设备等有形资产的投入均应进行计算, 衡量项目是否有经济收益, 加强经营性资产后续管理。
4. 加强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做好系统间数据共享
要做好存量资产信息整理工作, 通过专项资产清查等方式对存量资产进行重新核实, 此类工作应统筹安排、分类进行, 注重对资产价值、用途等变化情况的记录。第二要健全资产管理全流程信息化体系, 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环节中的风险控制与流程固化结合。在资产采购环节与招投标管理系统衔接, 在资产使用环节与资产使用和维护数据衔接, 在资产处置环节做好与审批机构以及资产调配系统的衔接。第三要做好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共享, 做好部门间同类数据的共享。通过资产采购预算、收入绩效考核等方式落实财务监督的力度;通过预算执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强化审计监督的力度。用内部审核监督程序促进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互通。
不同高校资产规模不同, 管理体制不同, 具体制度设计可以有所区别, 总体思路应该都是落实内控规范的要求, 建立责权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各部门协调配合, 共同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摘要:随着高校资产规模迅速增加, 机构职责不清、信息交流不足、绩效管理缺失等现象多发, 严重影响了学校国有资产使用的绩效。本文总结了目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制度环境, 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分析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解决思路。
关键词:高校,国有资产,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胡春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科学构想.教育财会研究, 2015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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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初探 第11篇
关键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涵义及特征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国家拥有所有权、占有权和使用权归事业单位所有的能够可靠计量的所有合法确认的经济资源总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必然有一般国有资产所具有的性质,同时又有其特殊性:
第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具有盈利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属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范畴,这就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众性的需求,保持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第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有具有无偿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具有非营利性,资产只会消耗而无法取得收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存在是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存在的。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用也不需要为其支付费用。
第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来源依靠财政。其非营利性决定了事业单位资产来源无法由个人或者集体投资,同时其无偿性又决定了其自身也无法实现资产的增值,因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消耗或者资产的扩充只能依靠公共财政以及少量的捐赠等。
第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具有复杂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量、种类繁多,涵盖领域广,服务行业性较强,资产来源复杂多样,这就决定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难度较大。
二、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总体上,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上尚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管理目标不明确。大多数单位由于受“重资金,轻资产”思想的影响,导致了对资产管理方面缺乏相应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当中,人们更注重的是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管理,而对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践往往落后,忽视了其重要性,从而产生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利用低效率的问题。在思想认识上,某些单位职工领导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功能的理解有偏差,也导致了提供公共产品的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低下。总之,对资产管理没有明确的目标就导致管理工作方向的偏离。资产增加或结余的越多并不代表资产管理更有效。
第二,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待规范。一方面,我国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不统一。管理机构未能够统一设立,部分单位的财会部门的工作包括了资产的管理工作,核算与管理职能相混淆。我国在省级以下的地市区大部分没有建立相关的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到单位也很少一部分才会专门设置相应管理机构。另一方面,管理制度的建立不完善,管理职能不清晰。我国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原则上对资产管理做出了相应规范,但对管理实务未制定确切明晰的配套政策和具体管理规则。各管理部门未能具体管理职责,致使管理权力交叉,导致管理权力的交叉,导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整体性、协调性不够。
第三,资产闲置,效率低下。对资产管理的不重视导致了资产利用不充分,运行效率低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往往由于管理人员交接不明确导致账实不符,管理混乱,流失严重。例如,对于配置的笔记本电脑等资产,未进行明细核算,不计入备查账,就较容易成为私人物品,造成资产的流失。事业单位经常以自身利益为重,办公条件配置过于浪费,比如过于大的办公面积,豪华的装修等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监管力度不够。首先,监管机构职责不明确,各监管机构相互推脱责任造成无人监管无人负责的现象,没有形成有效制约。具体监管办法制定不完善,造成监管力度薄弱。其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管理效率低下,主要一方面的原因在于监管的不到位。
三、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方法措施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不是能直接为社会创造经济价值增值的经营性资产,但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完善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一,加强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针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薄弱的现象,必须尽快转变管理理念,真正认识到合理科学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实施管理措施的基础。各地市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具体情况尽快制定详尽的管理制度,从预算环节到最后的处置环节,形成完善细化的制度体系,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与权限,具体工作责任,形成各部门既分工又合作的内控制度。并且确保制度规章的可操作性,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尚不健全,以立法的形式对事业单位拥有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可以达到较好的管理效果。应当根据事业单位的特殊情况,制定适应的执法规则和相关的管理规范,使国有资产管理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改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局面。同时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法规的力度,提高资产管理的法制观念。
第三,对国有资产合理预算分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根据单位的预算计划获得,预算工作的合理科学将决定资产配置的合理和公平。预算管理是实现资产控制的有效手段,资产管理以资产预算为基础,合理预算可以调节资产存量,做到资源不闲置浪费。事业单位应当做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事务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资产配置时,科学的进行资产预算,尽量精确的计量资产价值,考虑资产增量与结存量之间平衡。合理安排资产,对有偿使用资产进行核查,确保收益的收回,对闲置低效运行资产则进行重新分配,发挥其效用。对于资产的处置程序,则要制度化。
第四,规范监督机制。仅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合理的管理方法是不够的,强化政府的监督职能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必需建立成全视角、多方位的监督和制约格局。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往往政策性相对较强,监管的对象特殊,监管工作难以进行,需要各财政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加大监管力度,按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管办法,坚持各种监督方式相结合,监督方法灵活多样,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
第五,加强会计队伍素质的建设。事业单位缺乏专业的国有资产管理管理人员,我国当今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还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准则和财务会计的核算等,大多人不能够及时适应和掌握,资产管理工作不能紧跟制度变化。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不高,责任意识较淡薄,在无人监督激励情况下工作态度不会太积极,这都会使得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低下,因而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十分重要。在合理科学地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同时,要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培训,增加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知识,全面学习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等,逐步培养出专业方面有优势的各类人才,适应事业单位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总之,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以及推动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等,必须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科学实施有效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限制了公共财政功能的发挥,也影响了政府公众服务水平的提高。而优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预算、购买、分配、使用、处置和监督等各个管理环节,建立资产明细账,严格规定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防止资产的流失,降低成本,有利于防止事业单位腐败现象,建设廉洁、高效、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同时与构建节约型的社会主义新型社会的要求是相符的。因此,改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安徽省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7(28).
2、刘国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财政与发展,2006(5).
3、谭媛尹.浅谈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J].中国集体经济,2009(4).
别人家如何管理国有资产? 第12篇
别人家如何行使出资人权利?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分类, 各国的国有企业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国营企业, 指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直接投资经营的企业, 这类性质企业大多与国计民生相关, 主要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 如意大利的铁路、荷兰的邮政电讯等;第二类是国办企业, 是指按照特殊法律法规创办和经营的企业, 这类企业可以完全归政府所有, 也可以通过政府以特殊方式对其实施控制, 如英国、法国的国有化企业就属于这种类型;第三类是国控企业, 是指按照公司法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 政府只保证持有足够控制的股份, 这部分企业大多存在于一般竞争性领域和行业。
但是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国有企业, 从政府是否直接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来行使所有权的角度看, 存在着两种做法:
1.国家设立专门主管部门行使出资人权利。采用这种做法的国家最典型的是联邦德国和法国。在联邦德国, 财政部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行使所有权。它不仅在批准国有企业成立及资金供给等重大决策上大权在握, 更重要的是它通过监事会掌握企业发展状况, 并通过对监事会和董事会成员的聘任, 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而在法国, 财政经济和预算部代表国家拥有国有资产, 对国有企业管理拥有较大权力, 包括制定和实施有关经济立法和宏观经济政策;任免董事长或决定董事长的人选提名;派代表参加董事会, 参与公司发展政策的制定;与企业谈判签订计划合同;向国有企业派遣常驻代表和专门调查组;对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检查, 实施监督等。
总的来看, 专门主管部门行使出资人权利的主要目标是:把握国有企业运作的进程, 建立一个高效的董事会, 协调政府各部门的政策, 避免政府对董事会决策的过多干预, 监督国有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
2.建立国家控股公司代行出资人权利。意大利、新加坡等国家都是以国家控股公司来代行出资人所有权。意大利最为典型, 其国家控股公司宛如一座金字塔, 位于塔尖的是控股公司总部, 中间是二级控股公司或行业性牵头业务公司, 底层是众多企业。新加坡则是通过政府控股公司和法定机构这一中间层割断了国家与企业间的直接联系。国家控股公司负责管理国家拥有的股份, 代行国家所有权, 是法人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充当隔离层和保护层, 使企业免受不必要的政治干预, 实现政企分开;二是对所有权进行专业化管理, 如提供比政府专业部门更有效的战略指导和实行完善的财务纪律;三是协调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有关政策, 防止各部门之间政策不一带来的矛盾;四是督促下属运行公司和企业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策, 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
别人家如何经营国有资产?
采取何种经营方式, 在本质上反映了所有者对国有资产经营中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的认识和理解, 以及准备以多大的监督成本取得控制并享有相应的预期收益。
现实中经营国有资产的具体方式有多种多样, 但从性质上来看, 可分为资产性经营和资本性经营两类, 其相应的具体实现形式为股权经营和债权经营。所谓股权经营, 即所有者以企业股票形式持有资产, 所有者成为企业股东, 参与企业经营;而债权经营是所有者以企业债券形式持有资产, 所有者成为企业债权人, 不参与企业经营。不同的资产经营方式对应着不同的监督成本和期望收益, 并决定着所有者不同的收入索取权和控制权。
1.股份制经营。股份制是股权经营最普遍的一种形式, 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管理国有资产中被广泛采用。股份制既是一种产权安排, 也是一种经营方式。国家以国有企业股东的身份通过持有企业股份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并通过任免董事长、董事, 以及同企业签订计划目标等方式, 来掌握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营方针。总的来说, 股份制实现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 是一种有效的经营方式。
2.计划合同制经营。股份制并没有解决所有问题, 尤其在处理国家与市场的关系面前往往显得无能为力。比如在法国, 政府对国有企业一直采取比较集权的管理方式, 从而导致企业经营缺乏活力, 财务预算约束软化, 经营效益低下, 且国家目标与企业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因此, 作为股份制经营基础上的一种补充形式, 计划合同制经营方式应运而生。1969年, 法国财政总监诺哈提出报告, 建议国家与企业签订项目合同, 从法律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并提出了处理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的基本原则。到20世纪90年代, 法国政府陆续与一半以上的大型国有企业签订了计划合同。计划合同一般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充分体现政府政策目标的企业发展目标;二是企业的具体发展计划, 包括发展战略、投资计划、财务计划、研究与发展、外贸平衡、就业计划、职工培训以及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三是企业同国家股东的财政关系, 包括国家对企业应承担的财政义务和应提供的预算资金。美国政府也经常通过有关部门的行政指令, 来确定国有企业的投资指标, 同企业签订生产合同, 并利用补贴、税收等经济杠杆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调节。
3.租赁制经营。基于资产性经营的理念, 自然会衍生出沉重的责任和义务, 而且监督成本很高, 政府往往扮演吃力不讨好的角色。在这个问题上, 美国政府则表现得非常潇洒。从资本性经营的理念出发, 美国政府对大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采取了租赁制经营的方式。所谓国有资产的租赁制经营, 是指在不改变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前提下, 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国家授权单位为出租方, 将国有企业有限期地交给承租方经营, 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并依照合同规定由企业自主经营。可以说, 这种一直延续至今的租赁制经营方式较好地发挥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
4.系统承包制经营。作为美国政府管理和经营混合制国有企业的一种主要方式, 系统承包制是一种国家只需与主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并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而不需插手任何企业业务活动的经营方式。具体做法是:由政府作为公共产品供给计划的招标人, 按照择优原则, 选择一家或数家投标公司为主承包商。被选定为主承包商的混合制国有企业既是这些产品的生产者, 又是与该产品有关的经济系统的管理组织者, 有权把自己得到的订货任务转包给其他分包商, 各分包商作为下一级系统组织者可将部分任务进一步转包给次级分包商。如此层层转包或分包而形成的按系统工程原则组织的、以某一产品或建设项目为中心的分工协作系统, 是系统承包制的核心内容。采用系统承包制的经营管理方式, 国家既能贯彻宏观经济政策, 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 又可以保障混合制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调动其生产经营积极性。实践证明, 系统承包制这一操作简便、容易控制及监督成本较低的债权经营方式在国家管理国有企业的实践中是行之有效的。
别人家如何监管国有资产?
虽然社会制度、经济体制、资源配置方式等诸多因素有所差异, 但世界各国在国有资产的监管上, 都十分注重在以市场为基础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 采取多种监管手段和措施, 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法律监管模式。市场经济主要是法制经济, 因此法律监管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监管国有资产的普遍模式。如美国设立以议会为主的监管体系, 议会是立法机构, 有权决定国有企业的设立、撤消以及内部管理体制的变革。每成立一个国有企业, 就由议会通过一个单行法律, 规定企业设立目的、董事会组成和经营方式等, 以达到管理和控制企业的目的。英国议会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也主要是通过立法来进行的, 国有企业的建立、改组、废除等重大问题, 必须有议会通过专门的法案来决定, 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议会负责确定每一个国有企业的结构、权利和义务, 还可以直接授权给主管部大臣, 负责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管。国有企业每年要向议会提交年度报告的账目, 听取企业的年度报告, 监督和审核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
2.政府设立专门部门实施监管模式。设立专门的部门来进行有效监管, 目的是为了保持政府足够的控制能力。例如英国, 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就依法组建了以管理国有股权为主的部门国家企业局, 企业局通过委派产权代表进入企业董事会, 建立一系列报告制度。后来英国政府又将监管国有企业的机构集中在财政部, 财政部通过财政预算, 审批由各主管部门提交的投资报告等方式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管。
意大利的国有企业主要为国家参与制企业, 为了对这些企业实施有效监管, 意大利在1956年专门成立了国家参与部, 专门负责国家参与制企业的监管活动。1976年又成立国会两院常务委员会, 负责审议有关国有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 并进行评价和管理。国家参与部每年要将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以报告的形式提交国会, 并向常设委员会报告监管国有企业的各种信息资料。两院常设委员会还可以通过与政府协商任免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1992年政府决定撤消国家参与部, 其职能分别由国库部、预算部和工业部行使, 国库部成为国有企业的股东, 预算部负责对国有企业监督, 工业部决定国有企业的战略方针, 分工明确, 有效配合, 监管有力。
韩国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主要是通过经营评价委员会每年的评估来实现的。根据评价结果, 可向企业提出纠正事项, 也可要求罢免有关人员。
3.层级管理、股份控制模式。新加坡对国有资产主要通过三个层次进行监管:第一层是政府部门, 第二层是法定机构或政府控股公司, 第三层是国有企业。法定机构主要是特定立法条件下所设立的官方机构, 负有法律赋予的监管国有资产的行政职能。而控股公司一般为政府全资拥有, 并代表政府对所属国有企业持有股份。控股公司对所属国有企业主要通过股权管理实施监管, 依法享有资产受益和重大决策等权利。所属国有企业董事的委派, 一般由控股公司提名或直接派出。控股公司按照持有子公司股权的比例, 参与决定股息分配, 并按股份取得股利。这种模式的最大好处就在于, 既保证了企业充分的经营自主权, 又有利于政府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目前瑞典、韩国等国家都采取这种管理模式。
4.双重委员会监管模式。德国对国有企业的监管, 主要采取双重委员会, 即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管模式。德国规定董事会独立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方针、赢利能力、营业过程以及公司事务等状况进行监管, 监事会则负责对董事会进行监督。德国国有企业的监事会负责选任董事会的成员, 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德国主要采取独立董事会制度, 董事会成员由社会多方面人士组成, 特别是有专家等外部董事参加, 可以起到监管国有企业的作用。在董事会中, 还实行记名投票决策制, 国有企业的重大决策需经董事会投票通过, 以期有效避免企业的决策失误。
5.审计监管模式。通过审计的方式对国有企业实行有效监管, 是目前许多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美国审计署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收支实行动态监控, 要求企业按规定报送财务报表, 说明财务情况, 由审计署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任何人士如发现国有企业有不良现象, 均可以向审计署反映, 由审计署进行调查并作出结论。
在德国, 联邦审计署作为全国最高稽核单位, 其职责之一就是负责稽核国有企业的开支报表和经济行为的合理性, 政府所属的国有企业均必须由联邦审计署进行稽核。
法国政府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 向企业派驻稽查特派员的做法也可谓独树一帜。稽查员拥有调查、参加管理部门会议并发表意见和调阅企业文件的权力, 在诸如原材料采购、工资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也享有较大的发言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