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社保申请书范文(精选17篇)
公司社保申请书范文 第1篇
申请书
兹XXXXXX有限公司现申请员工社会保险多缴纳费退款,原因为: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于2014年X月XX日与公司协商后解除劳动关系后离职,由于公司近段时间忙于业务,公司无人给该员工办理退工手续,造成帮该员工多缴纳一个月社保费,现申请退款,退款起止时间为2014年X月XX-XX日,请予以批准!谢谢!
XXXXXX有限公司 2014年X月XX日
公司社保申请书范文 第2篇
姓名: 身份证号: 原单位: 原部门:
本人已于2016年5月31日辞职,现已离开重庆市,故需跨省转移社会保险金。现向原单位申请专业社会保险金,并请原单位开具社保缴费证明。
申请人:
公司社保申请书范文 第3篇
一、不同观点的争议
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是否应予受理,目前主要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
肯定说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已将“社会保险”明确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即不履行劳动合同,由此引发的争议属于“因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因此具有可诉性。(1)《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此即我国立法上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应予受理的立场。
否定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保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保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受案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上述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2)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11]31号《答复》亦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认为,“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此即我国司法上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不予受理的立场及相关依据。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在立法上的表态,明显与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11]31号《答复》的司法立场对立,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与司法适用上产生的分歧使得“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是否应予受理”这一问题引起了新的论证。
二、笔者拙见
(一)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具有的双重属性决定了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应予受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从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来看,用工单位向社保机构为单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实现行政管理基本要求,缴纳社保费是用工单位应履行的行政义务,因此,缴纳社保费具有一定的行政属性。从劳动合同的性质来看,劳动合同是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达成意思一致的一种表现。用工单位缴纳社保费是在向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基本义务,这种缴费义务基于劳动关系产生,并且在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保费,应向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综上,用工单位缴纳社保费不仅是履行行政义务,更是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用工单位欠缴社保费既违反了行政管理法规,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法院应予受理。
(二)《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了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制定法律”,“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社会保险法》在效力位阶上明显要高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法研[2011]31号《答复》,在施行时间上明显要晚于《劳动法》,因此,无论从法律效力位阶的角度,还是从新法优于旧法方面,《社会保险法》对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作出的规定均应优先适用。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以法研[2011]31号《答复》不予受理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并不符合立法规定,可以说,在这个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在一定程度上有司法权僭越立法权之嫌。因为根据权力制约原理,立法者对某一事件或者行为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司法机关去任意进行解释的,这也是立法者对司法者进行制约的一种必要形式。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是立法者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是否应予受理”作出的明确表态,即“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在立法上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法研[2011]31号《答复》不予受理用工单位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是明显欠妥当的。
(三)国家权力的运行规则以及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方式决定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应予受理
我国《宪法》确立了国家权力的运行规则体系,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部分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3)可见,国家权力的运行规则一方面体现为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另一方面则体现为权利对权力的制约,通过两方面的共同制约使权力正常运行。但是在权力的正常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二者之间,公民的权利的有效保障应居于支配地位。
社会保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保障是国家基本义务。然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法研[2011]31号《答复》明确规定了“用工单位欠缴社保费法院不予受理”,最高法院的这一规定使得公民社保权的实现缺乏了司法强制力的有效保障。社保权利作为公民针对国家社保机关的公法权利,如按照法研[2011]31号《答复》的规定就会失去了权利本应具有的可诉性,最终导致其并未处于司法权力保障的实然状态。
从我国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则来看,只有通过可靠的权利救济途径与方法才能切实实现社会保障的需求。社保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在司法权上的保障和行政权上的保障并不冲突。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行政手段保障公民的社保权得以实现,而法院可以通过作出判决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由行政机关去强制执行法院作出的判决实现对公民社保权的保障。可见,赋予公民社保权强有力的司法保护并不违反权力运行规则的基本要求。
用工单位欠缴社保费直接侵犯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法研[2011]31号《答复》的规定不利于公民社保权的保障和实现,更有悖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则。实现社保制度的法制化与社保权利的可诉性,司法者不应畏手畏脚,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人民法院应广开救济之门,而不是以种种理由不予受理。
摘要:《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对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在立法上的表态,明显与最高人民法院法研[2011]31号《答复》的司法立场对立,立法上的明确规定与司法适用上产生的分歧使得“因欠缴社保费引起的争议法院是否应予受理”这一问题引起了新的论证。
关键词:社保费,劳动争议,受理
注释
1林挺喜.社保争议应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主管范围[J].就业与保障,2007(10):44.
2游清富.社保欠费不应属劳动争议[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0(10):45.
七公司抢食万亿社保蛋糕 第4篇
自成立以来,被投资者戏称为资本市场“国家队”的社保基金时刻牵动着资本市场的神经。对于公募基金公司来说,获得社保基金的牌照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不仅仅是意味着基金公司管理的非公募资产将获得显著提升,更有着其背后万亿规模的养老金市场。
抢夺万亿市场
目前,公募基金公司可以获得开展的业务中,公募基金为其最基本的业务,其次是专户和QDII资格。让基金公司档次提升的则有企业年金和社保基金管理资格。由于企业年金当前在我国还属于开发早期,大多数获得资格的基金公司仍然处于“赔本赚吆喝”的阶段,因此,尽管有不少基金公司获得资格,但是该项业务给基金公司真正能带来的收益并不高。而社保基金则由于其良好的信誉和可观的收入,倍受基金公司青睐。
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国内基金投资者账户接近2亿户,其中有效账户(运作账户)接近8000万户,资产规模2.5万亿元,而中国的城镇居民也就是2、3亿人,由此看公募基金的存量基本已经部分饱和。
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底,国内养老金总规模为2.25万亿元,仅占当年GDP的6.62%,低于发达国家的40%~50%的比例。而由于养老金管理效率不高,空账规模扩大,养老保险基金需要进行市场化投资运作,目前已经达成共识。
此外,一方面,养老投资是所有类型资金中最稳定的投资,一旦投入可以长期沉淀,管理人不必为了规模的快速变化,大幅调整仓位,而可以专注于选择更好的标的和时机;另一方面,养老投资能够促使管理人真正关注长期投资收益,从而避免短期排名压力。这一切,都让公募基金公司对这块诱人的大蛋糕垂涎不已。
牌照背后的玄机
专家指出,对于基金公司而言,养老金市场其中有三块市场可分食。第一块市场就是全国社保;第二块市场是基础养老,目前投资管理并没有社会化运作;第三块市场是补充养老保险,其中一部分企业年金是委托外部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在这三块养老金的市场中,全国社保和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已经有条件予以市场化运作,而尚未放开的基础养老保险的社会化运作,无疑成为兼具实力和野心的基金公司所瞄准的未来市场。
对于这块在未来两三年就可以看到并触摸到的市场,基金公司的前期准备一直在进行。如何打响自己的品牌,也是基金公司一直考虑的问题,而社保管理人的牌照,就是一块含金量十足的“敲门砖”。
事实上,即便此次社保基金交给公募基金投资管理的规模达到3000亿,但管理社保其实并不赚钱。那为何基金公司对于社保管理人的牌照如此虎视眈眈呢?有基金公司高管一语道破玄机:“这块业务最主要的是一个品牌,利于未来的养老金这块市场的准入评估。”
公司代缴社保流程 第5篇
1、申请人写一份申请,委托公司人事部门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1)该申请仅公司留存,用于证明申请人委托我司办理社保代缴手续(2)申请书上需要:
申请人本人签字(原件、传真件、扫描件均可)公司副总签字(需要签字原件)
2、申请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二寸免冠照片各4张(底色无要求)
(2)劳动合同上需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3、公司人事部门代为办理用工手续,到劳动局备案
4、申请人将参保缴纳的费用在约定时间内,以现金形式交到公司财务
5、公司财务统一缴纳社保费用
申 请 书
申请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目前,因本人没有与任何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团体等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以员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故向XXXX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本申请。本人申请以贵司员工的名义参加社会保险,由贵司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为:
一、自 年 月份开始,由贵司代为参加社会保险。
二、缴费标准按天津市社险核定的最低缴费基数为标准(2012年以2006为基数,费用为888.66元/月)。
三、参保项目:□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
四、参保缴纳的费用(包括公司负担部分)全部均由本人承担,由本人按 月 以 现金 形式缴纳至贵司,缴纳时间为 当月10号之前。
请贵司人事部门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谢谢!
申请人:
公司社保申请书 第6篇
您好!
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我于20xx年xx月到贵公司工作,我非常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本职工作,我决心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劳动法》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特向领导申请为我办理养老保险的参保手续并履行缴费义务。
在此,特向公司申请给予我购买社保的请求,希望公司能够批准为盼。
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公司员工社保申请书 第7篇
公司遵照国家法律及劳动法和公司法,为XXX等X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金、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保险,请公司同意。特申请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公司社保申请书范文 第8篇
一、社保基金理事会不应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转持办法》的第十四条规定, “社保基金会转持国有股后, 享有转持股份的收益权和处置权, 不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笔者认为其中“不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规定”无论是对社保基金会还是对上市公司而言都是较为明智之举。
从现金到股权, 社保基金获得的不再是一个绝对数的划入, 而是一个与上市公司的业绩紧密相关的不确定的收入。国有股股权转持后, 社保基金得到的是固定的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及固定的持股比例, 社保基金必须继承这些上市公司的禁售义务, 并将禁售期延长3年, 社保基金在这几年内一直会作为拥有这些上市公司10%左右股权的股东, 社保基金所代表的利益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是息息相关的。为保障自己及所代表的背后主要是老年人口的权益, 社保基金要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 但以何种程度进行介入则成了关键问题, 是积极运用股东权利参与决策, 还是不过多干预决策但侧重监督职能的建设呢?笔者认为, 应把社保基金会的职责主要定位为监督。
(一) 社保基金会职能定位在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从社保基金的职能定位来看, 社保基金是运作资金的投资机构者, 不是实业家, 它关注的是资金能保值增值, 而不是去塑造发展一个企业。全国社保基金会代表国家经营和管理社会储备, 其特殊的职能诉求必然反映在其治理目标上。尽管全国社保基金会和国资部门都是国家或全民资产受托管理人, 但在具体的职能界定上还是有所区别的。全国社保基金会的主要职责是为应对人口老年化社会, 建立和管理国家战略储备;国资部门则是要确保国家对战略性产业的管理和控制的同时, 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 从社保基金的持股比例来看, 无法与原国有股东抗衡
按照转持实施办法的规定, 社保基金不干预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社保基金被定位为财务投资人, 只享有转持股份的收益权和处置权, 不享有表决权。这就是说, 社保基金只能在股东大会这一层面参与公司治理活动。而办法规定的转持比例只是IPO发行时国有股发行额度的10%, 这并不等于整个公司股本的10%, 在诸多国有控股的公司内, 社保基金相对原国有股东也只是一个小角色而已。
(三) 从具体规定来讲, 社保基金也无法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作为国有股权实际控制人的国资委, 在这项政策的设计中巧妙地加入了有利于自己的安排。《转持办法》第十条规定, 对符合直接转持股份条件, 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保持国有控股地位的,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允许国有股东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上缴中央金库的情况下, 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分红或自有资金等方式履行转持义务。而对于那些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 履行转持义务的具体方式可以是, 由该国有股东的国有出资人以分红或自有资金一次或分次上缴中央金库。这些做法实际上可以保证社保基金获得现金分红而不必插手企业的经营决策, 因此也就无法对企业治理活动施加任何影响。
二、社保基金应授权给董事会, 并加强监督
社保基金掌握的上市公司的信息不充分, 也无法同时掌握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 因此, 应把社保基金定位为“监督”, 而不是争夺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和决策权, 否则容易产生“外行领导内行”的局面。社保基金属于机构投资者的一种, 传统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通常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 但是社保基金既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同时又作为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机构, 必须以一定的积极的方式参与到公司治理中。这种参与并不是与国有股东争夺控制权和决策权, 而是对上市公司采取一定的方式进行监督。
(一) 社保基金“用手投票”, 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
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用手投票主要指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 再由董事会对经理进行监督或由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经理进行监督。一旦经营者的行为偏离了所有者的目标, 所有者便可通过程序罢免董事或经理。用手投票机制作用的发挥要依靠成熟的经理人市场来督促经理人勤勉工作。同时, 在股东大会上作为股东行使投票权, 改选公司董事, 推选新的董事会主席。这样, 既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科学性, 又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 社保基金“用脚投票”, 间接督促公司管理层勤勉工作
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用脚投票主要指股东通过在证券市场出售所持股票来表达持股意愿, 通过直接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来表达对公司内部治理或经营业绩的意见。社保基金做为机构投资者“用脚投票”, 是促使所投资公司的管理层更加兢兢业业, 因为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如果大规模减持某只股票, 对上司公司的影响不仅仅在于资金抽走问题, 其所带来的示范效应波及更广泛, 负面影响可能更大。
公司免交社保申请书 第9篇
1.申请让公司缴纳社保的申请如何写,要份格式样本样本
一、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需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格式样本样本
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
**公司:
我是公司某部门的职工,*年*月参加工作,我工作积极肯干,能遵守公司劳动纪事,能很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请求公司给我上社会养老保险,以解后顾之忧。
申请人:王强王强**
日期:*年*月*日
三、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的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工厂支付第四十七规定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止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也可以只要求企业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而不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四、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不交社保申请如何写
这样写:
尊敬的公司各级领导:
感谢你们为公司员工购买社保,解决了大家的后顾之忧!
因为本人在老家已经购买了社保,根据国家的法规,公民不能重复投保,因此,对于公司的这份社保,我就不再买了。
另外,公司可否将每月公司补贴的那份社保金额发放给我,这样我在老家交的也可以享受到公司补贴了(可不可以都没关系)!
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和关怀!
申请人:王强王强***
年月日
(谁去老家查啊?我这样已经试过几个地方了!你这叫“善意的谎言”!没事的)
3.不入保险申请如何写
给你之前收藏的一个文档,供你参考。
免交社会保险申请书优秀优秀范文
****公司:
本人:,身份证号码:,因个人的需求,申请自 年 月在 市(县、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而无需公司在公司注册地缴纳社会保险。
本人同意:由公司将公司统一在公司注册地缴纳社会保险应缴纳的公司部分的金额 元/月并入本人每月的工资中发放,以此同时,本人承诺:每月向公司提交本人每月在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特此申请,请公司予以批准。
申请人:王强王强
公司退社保申请书 第10篇
本人是湖北电气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在**公司职位,即20xx年03月02日正式退出湖北电气有限公司社保,特此向社保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
公司社保证明申请书 第11篇
本单位因为公司业务需要的原因,需申请开具本单位全体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请协助提供。
特此专函!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
社保经办人:
论跨国公司申请专利战略 第12篇
在全球化的今天, 我国企业走出去也面临着专利申请跨国际化的问题, 而跨国公司的专利申请战略申请作为一种全球性专利保护方法, 在申请战略上有以下几点值得国内企业借鉴:
一、公司专利申请需要支持其全球业务战略
首先, 要在尊重并存在可以执行专利权利的国家申请专利。因为只有在一个给予专利充分尊重、拥有较为完善的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的国家, 才有可能实现专利申请的目的。
还有一个应该具备的条件是其它人有可能在该国生产专利产品。在存在竞争对手的情况下, 才有运用专利加以保护必要性。如果没有潜在侵权或竞争可能性, 那么专利部署就失去了意义。
最后, 就是在该国该专利产品拥有广阔的市场。专利通过产业化, 转化成为能够满足人们某种市场需求的产品, 并且具有潜在的庞大的消费圈, 才是实现专利的价值, 获得产品开发费用的补偿。
这三点是跨国公司作为全球专利布局的基本理念。专利的申请并不是范围越广越好, 专利申请成本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因此, 在确定专利在某一国家或地区申请的必要性时, 应该综合分析上述三个方面。
二、全球申请战略必须适应各国保护范围的不同
各国法律体系不同,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也有所差异, 虽然目前在TRIPS协议调整下, 多数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上有原则性的一致。但是, 具体到每一个国家, 因其所处发展阶段不同, 在专利保护原则和保护范围确定上有自身特点。
首先, 在专利授予原则上, 有的国家采用先发明制, 美国就实行先发明原则;有的则采用先申请制, 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采用先申请制原则, 即将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在了解申请国家专利制度的基础上, 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利。
在了解不同国家申请专利需要提供的证据之后, 企业在专利技术研发过程中, 就可有的放矢准备材料, 做好证据收集工作。而在实行先申请制的国家申请专利, 就要高度重视申请提出的时间。
三、确定究竟选择申请专利还是其它保护形式
跨国公司在决定某一项技术是否通过申请专利加以保护时, 不会忘记考察申请国家可以采用的保护方式。比如在美国商业方法也以受到保护, 而在欧盟国家商业方法则不受保护。不同形式知识产权适用范围和保护重点也不同, 这主要基于每种形式知识产权特点决定。具体如图:
上边这一对比表, 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不同形式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同样, 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 专利也存在“三性”即:要求高、必须公开、保护时间有限等等特点。相比较而言, 商业秘密的保护形式则需要严格的管理体系确保秘密的存在, 像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配方已经作为商业秘密被保守了一百多年, 正是商业秘密保护不受时间限制的表现。当然, 有许多技术并不适合采用商业秘密手段来保护。因此, 多种形式的组合, 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然, 也是专利保护模式的重要一个配套环节。
以英特尔公司为例, 其对集成电路的保护就采取了“分割保护”办法, 就是根据需要保护对象的特征采用不同的保护方法:
如果是集成电路:就“看得见”的部分申请专利, 将生产工艺作为商业秘密。
以软件为例:能够自动获得版权保护, 考虑就重要算法/构思申请专利, 若以目标代码形式传播则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如果是一个角色:开始用版权保护, 考虑用商标提供长期保护。
这三个例子剖析了如何运用多种方法保护知识产权。选择保护形式的基本原则:保护的最大化。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目标是追逐利益最大化。而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扮演着竞争工具和手段的角色。如何将这个角色发挥好, 关键是看角色是否找的准确, 是否能发挥角色的正面影响力。
从英特尔公司的实践不难看出, 决定采用何种形式的基础主要是:技术的特点、保护期望期限以及保护目的。在保护中不断挖掘技术的潜在价值, 并在保护中创造现有技术的信价值。这样的综合保护才是建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的目的所在, 这同样也是建立专利保护模式目的所在。
综上所述, 跨国公司在考虑对于某一技术采取何种保护措施时, 要考虑申请国的专利授予原则, 还有该国的法律框架下可能采取的保护形式, 当然还有结合技术自身特点, 以选择最佳保护方式。如果希望专利保护最大化, 那么通常需要使用不只一种类型的知识产权, 而是多种形式的组合。
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在专利申请阶段存在主要问题, 综合跨国公司相对比较成功的经验, 笔者认为应从专利申请策略和专利申请质量控制两个方面着手改进。
1、专利申请战略
企业需要根据展战略制定相应专利申请策略。首先申请策略要以企业发展目标和市场主攻方向密切结合, 通过专利申请布局, 配合市场开拓, 确保产品目标市场的权利完整和合法。其次, 将申请策略与市场国家法律体系可能提供的保护手段和保护范围结合起来, 寻求保护的最大可能。还有就是在申请策略上注重多种形式知识产权的综合利用, 实现近期保护与远期保护的有机结合。
当然, 在制定专利申请策略时, 既可以是防守型的也可以是进攻型的策略, 要视情况而定。跨国公司的专利申请策略为我们提供了几种成功模型, 我国企业还应结合自身条件, 通过创新与尝试, 探索适合发展的申请策略。
2、专利申请质量
专利申请重在质量, 不是数量。因此, 企业的专利工作重点之一在于质量控制。参照跨国公司的实践经验, 结合我国企业目前存在问题, 对申请质量控制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明确申请目标专利申请的目标有的是为了配合企业产品对某一市场的合法占有, 有的是为了在某一趋于占领技术发展空间, 还有的是作为主要专利的战略性部署使用, 等等。专利申请要有一定的目的性。这样一方面可以确定权利种类、权利要求重心;还可以通过专利申请及时获得法律认可和保护。
确定申请范围申请范围主要是指一项技术创新准备在多大的地域范围内申请专利。鉴于专利申请成本和程序, 对于一项权利的保护应该选择适当的范围。比如, 是通过PCT程序申请获得多国专利保护, 还是通过重点国家逐个申请的方式获得不同国家的保护, 就要看专利产品将来准备进入的市场, 如果没有可能进入五个国家以上, 就没有必要花费昂贵的PCT申请费用, 仅选择几个重点国家进行申请就可以。同时, 专利申请过程中充分利用优先权, 不仅在成本上相对较低, 而且也能起到市场保护的作用。
选择专业机构无论企业内部人员负责, 还是委托代理机构来完成专利申请, 重要的是要有专业水平很高的人员来负责。一项专利申请过程中, 无论是文件的撰写还是各种法律程序的遵守, 都需要专业人员来从事。而且, 在专利审批过程中, 需要专业人员及时和审查人员沟通, 并向技术人员传递申请进行状态等信息, 达到相关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 共同促进权利的取得。负责任和专业型是选取代理机构和代理人员的重要原则。为了取保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水平要从机构的选择上高度重视。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我国企业在专利申请阶段存在主要问题, 综合跨国公司相对比较成功的经验, 提出了改进策略。
关键词:专利申请,申请策略,申请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公司缴纳社保申请书 第13篇
个人缴纳社保申请书
XXXXX有限公司:
本人在公司 部门(或分公司)岗位工作,申请办理社保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公司代缴社保申请- 第14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
(身份证号:,现住址:)申请公司代为办理2016年2月份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手续。缴费标准按公司统一规定,参保缴纳的费用(包括公司和个人负担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在本人2月份工资中予以扣除。
请领导批准,代为办理。谢谢!
申请人:
公司社保申请书范文 第15篇
XXXX公司:
本人在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多次要求本人购买社会保险。因本人自身原因,现特向公司申请不为本人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保险)。本人清楚因本人拒绝支付自己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将导致公司不能向相关社保局缴纳单位应付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本人确认公司已将单位应付部分的社会保险费计入本人工资。
本人清楚不购买社会保险的行为将存在或引起的法律后果或风险,特此承诺由上述行为导致的全部责任、后果、风险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特此申请和承诺。
此致!
申请人:
上市公司专利申请状况分析 第16篇
1 不同板块上市公司专利申请比较
通过表1不同板块上市公司专利申请行业分布可知,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的创业板14家企业均申请了专利并且平均申请量仅次于上海主板上市企业,并且高于全国创业板上市企业平均专利申请量的84件(数据来源于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说明创业板上市企业创新意识更强,创业板申请量最大的企业是回天新材,其他四板块都有约20%上市企业没有进行专利申请,说明部分企业还不具备专利申请的意识;从申请量来看,由于上海主板上市企业以大型国有工业企业为主,专利申请总量最大,平均申请量也遥遥领先于其他板块上市企业,说明上海主板上市企业创新成果丰富,但上海主板仍有22%企业没有进行专利申请,这也反映了上海主板上市企业专利申请极为不均衡;从平均专利申请量来看,不同板块差距悬殊,上海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企业平均申请量均超过100件;从企业海外专利申请来看,上海主板上市企业海外专利申请量最大,申请量最多的企业是三安光电,说明上海主板上市企业更加重视海外专利布局。湖北省新三板上市企业平均专利申请量16件大于全国新三板上市企业平均的12件,并且拥有专利申请的企业占比也远大于全国平均水平52.3%(数据来源于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说明湖北省新三板企业相对专利申请意识更强。
2 不同板块上市公司专利类型占比
我国专利申请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其中发明专利技术含金量最高,图1为不同板块上市公司专利类型占比,从图中可以看出湖北省深圳主板上市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占比最高,接近40%,中小板和新三板上市公司发明专利占比仅均略高于20%,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以创新能力强为特点的创业板发明专利占比最低,这一比例低于全国创业板发明专利占比39.3,更远低于发达国家的80%[2],说明湖北省上市企业整体专利质量不高。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湖北省上市企业不同板块上市公司专利申请差距悬殊。其中,上海主板上市企业专利申请量最大,遥遥领先,并且其海外布局意识最强,创业板上市公司专利创新意识更强,并且知识产权披露意识最强,新三板企业专利申请意识更强,上市企业整体专利质量有待提升。
3.2 对策与建议
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专利每增加一项,公司市值将增加223万元,其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每增加一项,市值将分别增加309万、260万和159万元,并且高科技公司专利产出带来的市值是传统行业公司的四倍,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越高的地区,专利产出对市值影响越大[3],因此上市公司及准备上市的公司必须重视专利的质与量。
1)企业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在知识经济时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已经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特别是研发技术人员的专利意识,加大知识产权制度的培训,并且要落实激励机制,调动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科技成果提高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
2)要确保研发的投入,研发投入和专利产出比成正相关,科技成果的产出需要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并且要加强专利分析及布局能力,明晰研发方向,合理布局专利,提高资源利用率。
摘要:本文以中国证券交易所最新统计公布的湖北省上市企业最新名单(截至2015年7月29日,总共229家)为样本,在专利库中(CNABS、DWPI)对上市公司专利申请情况进行检索(数据截止日期2016年1月20日),分析湖北省上市企业专利申请状态,为了解上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实证参考,为更为全面地进行上市后备企业知识产权评议提供数据支撑。
关键词: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专利,分析
参考文献
[1]刘爱东,刘祝阳.上市公司专利申请现状的统计分析[J].全国无形资产理论与务实研讨会,2007,18(5):75-81.
[2]耿德强,郑笃亮.创业板上市公司专利申请现状分申丽娟[J].专利文献研究,2011(6):45-52.
济南购房社保证明申请公司介绍信 第17篇
济南市社保局天桥办事处:
兹有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非本地户口,在本市购买住房,需到贵处开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请给与办理为盼。
公司名称(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