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逃费现状分析(精选6篇)
高速公路逃费现状分析 第1篇
高速公路
逃费现象分析、预防及管理
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迅猛增长和车流量的快速增加,各种现代化的管理办法也不断得到应用和完善,高速公路运输在国民经济的地位越来越明显。但同时,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暴露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逐年增多,特别是逃漏通行费问题,不但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而且给正常的运营秩序带来较大的冲击。
我们在实践的过程中,认真研究各类逃费现象,找出各类逃费的特征,以找到解决逃费现象的方法和手段,挽回通行费的损失。本文比较详细的介绍了倒卡、闯关、在“称”上做文章、假冒绿通等几类逃费现象,介绍了它们的特征、管理措施以及案例回放,希望能够抛砖引玉,最大程度上降低通行费的流失。
第一类:倒卡逃费现象
一、逃费特征
1.倒卡逃费发生的“车群”
按照车辆核定载质量分一般发生在5吨以上的大型货车之中,尤其以大型半挂车为主;按照运输货物和路程分,一般为运输大型货物,如:煤炭、熟料、矿砂、木材、钢材等,且运输路途较远的车辆;按照倒卡的范围,一般发生在统一运输企业中;按照车主经营性质分,一般发生在个体私营运输企业中,且有一定的规模。
2.倒卡逃费行为的主要表现
倒换通行卡除了最基本的两车之间直接交换外,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直接换卡法。即直接交换通行卡。
2)牌照交换法。此方法主要用于对向行使的车辆中。操作方式为:两车同时上高速领取通行卡,再从入口站附近收费站下高速,再上高速重新领卡,然后,在途中交换牌照和通行卡。
3)车头交换法。此方法主要用于并向行使的车辆中,操作方式为:两车载货一多一少(也可能为空车),载货较少的车辆在目的收费站附近下高速,再领卡上高速,为增强隐蔽性,两车将车头和通行卡直接交换。
4)专车送卡法。某超限运输车辆在即将到达目的收费站时,联系另一辆车,在某时间内开空车从目的收费站领卡上高速,然后两车交换通行卡,超限运输车再从目的收费站附近的收费站下高速。
二、管理措施
1)“超时”判断法。通行卡能够自动记录车辆的行使时间,两车在交换通行卡的过程中必定存在时间差。发现超时,特别是短途超时,以此为突破口可以得出是否逃费。严重超时时,必须深查细究。
2)车型或车牌不符,以及车型车牌都不符判断法。通行卡内输入车牌、车型信息,在倒卡过程中可能没有交换牌照,以此来判断,可以得出是否倒卡。
3)路程判断法。在收费过程中,发现车辆超限严重,在不出现超时或者车型、车牌不符的情况下,如果为短途运输,可以根据入口收费站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倒卡逃费。
4)货物判断法。根据车辆所载货物,在了解资源的分布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判断车辆的行驶路线,并以此来判断是否倒卡。
以上四种方法,最重要的是超时判断法,通过我们的工作经验总结,超时是倒卡车最显著的特征。因此,这几种方法不是孤立的,要综合运用。
三、案例回放 超时判断法
一个小挂件 识破“克隆”逃费车
4月10日,00高速公路00收费站当班收费员通过货车驾驶室内的一个小小挂件,查获一辆隐蔽程度之深,“克隆”效果之好的倒卡车辆,追缴通行费3000元。倒卡车辆因超限运输被执法部门严肃处理。
该日上午10:00左右,当班收费员在处理一辆临沂籍的运输钢材的大货车,刷卡后显示超限70%,入口为沂南收费站,且超时6小时。短短20公里的距离为什么会超时呢?而且货物的产地也于实际产地
不相符?收费员认为该车有较大的逃费嫌疑。
据收费员讲,自从实行吨公里计重收费以来,他们发现很多不法运输业主,为逃避高额高速公路通行费,采用倒换通行卡等手段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造成通行费巨大流失。为此,该站收费员在实际工作总结出来“超时判断法”“货物判断法”“路程判断法”“牌照或车型不符判断法”等四种方法和规律,对打击倒卡逃费现象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像该类货车一般从莱芜来,而且20公里的距离不会出现超时的现象。根据工作程序,收费员一方面对司机进行询问,另一方面马上通过录像进行查询。但录像查询的结果显示,入口收费站所显示车辆与该车的外形特征几乎一模一样:车体颜色、标志、牌照样式、货物摆放特点,几乎是完全一模一样的“克隆”车。突然,细心的收费员发现,在驾驶室内悬挂着一个挂件,而对方车辆驾驶室内的挂件不一样,并且该车司机也提供不出从普通路上高速公路的相关证据。在铁的事实面前,司机不得不承认倒卡的事实,补缴通行费3000元。并因超限运输行为受到执法部门的严肃处理。
2012年5月14日11时59分,车辆苏EM0689N,驾驶员赵国青,在00收费站21#车道。5月11日,自00东收费站上高速后,闯关。14日,自港沟收费站上高速,在00收费站下高速时用“自00东站上高速时的卡”收费员发现超时4000多分钟。经过询问及录像调查,认定该车为倒卡车,司机也对事实供认不讳。最后该车不仅缴纳了自00东站的5元通行费,还补交了自港沟站105元通行费。共挽回损失105
元。
货物判断法
严查倒换通行卡车辆
6月2日,一辆鲁J 34505载煤货运车,因倒换通行卡被00高速00收费站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当班收费员发现,按规定补缴全部通行费。
上午10:3分左右,三中队当班收费员翁立斌同志,按照正常的收费程序刷卡收费,发现该运煤车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入口收费站是蒙阴收费站,收费员警觉的感到此车可能存在倒换通行卡的嫌疑。因为一般的运煤车都是从河北经京福路鲁冀界上高速公路。监控员马上电话联系了蒙阴收费站,据查询此车没有在蒙阴收费站驶入高速公路。
但是汽车驾驶员在证据面前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倒卡的事实。当收费员请他出示货运单据、过磅单据和蒙阴收费站的通行费票据等证据时,驾驶员没能交出。最后,驾驶员在铁的事实和强大的思想攻势下,承认了倒换通行卡的事实,主动上缴了1600元通行费,并书写倒换通行卡的过程。
车牌车型判断法
花了300元 又补7280元
两司机商议交换通行卡来逃交通行费,之后平分通行费,在一放给另一方预先支付300元现金情况下,逃费不成,反而补交了7280元的通行费,最后追悔莫及!
4月22日晚9点左右,00东收费站来了一辆四型大货车,车货总质量66.8吨,超限率为55.3%,通行费为95元。然而车辆却超时半小时,距00收费站只有10公里的路程为什么会超那么长时间呢?这
立刻引起了值班收费员的警觉。经过询问,司机也不能自圆其说。收费员通过监控录像查询,自00东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颜色等外形特征与此车不相符,而且车型也不一致,于是收费员断定该车一定是逃费车。
原来,车牌号为鲁Q-17033和鲁Q-18432从福山收费站而来,鲁Q-18432所拉的货物较少,于是鲁Q-17033的司机就与鲁Q-18432的司机商议先支付他300元现金,让他挂着鲁Q-18432从00东收费站下高速,然后再领通行卡上高速,最后他们把车牌和通行卡全部交换。他们盘算着逃费成功后,把少交的部分平分。没有想到他们还是被“撞了一下腰”,通行卡不仅能够记录车辆基本的车重等信息,还能记录时间信息,因为超时被收费员发现。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鲁Q-17033的司机按照到本站最大里程的两倍计算通行费,单程3640元,该司机补交了7280元的通行费。最后司机一脸无奈的说:“我们算是服了,再也不敢想歪主意了,这一次又白花了近4000多元,一个月的活又白干了!”
第二类:闯关
一、逃费特征
1.跟车闯关逃费发生的“车群”
按照车型分,主要为小型车,大型车较少;按照地域范围,主要为本地车;按照车辆所属,主要为私家车;按照发生时间,主要发生在白天。
2.跟车闯关逃费行为的主要表现
跟车闯关现象是可以预见的,两车紧挨着,前车动,后车动,就极有可能为跟车闯关车。一般表现为:
1)尾随货车闯关法。蓄意闯关车尾随在货车的后面,当货车交费完毕启动时,紧跟货车之后,立即加速行使跟车闯关。
2)联合闯关法。前后两车为同伙,事先约定,预谋闯关。与本单位人员相互串联。
3)恶意闯关法。发生在货车之中,即恶意撞坏收费栏杆闯关逃费。
二、管理措施
1)延长收费车道,增加收费员反应时间,减少逃费车辆制动时间。2)与前车司机相配合,请前车放慢速度行驶,在此时间间隙试图拦截。严禁身体阻挡。
3)拨打110报警,请求警方支援。
三、案例回放
隔离墩加长 闯关车减少
00高速公路00收费站采用延长收费车道的方法,制止闯关逃费车。收费车道加长10米后,延长了车辆在车道内的通过时间,延长收
费员反应时间,提高收费员的反应速度,因此,在发现车辆可能实施闯关逃费时,收费稽查人员立即作出快速反应。如果车辆进行跟车闯关逃费,前有堵车,两侧有障碍,收费稽查人员就可以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制止,从而提高制止车辆闯关的成功率。从该站监控室的统计数据显示,安装隔离墩以来,跟车闯关逃费的车辆明显减少。目前,该方法已经在00高速公路00管理处四站推广。
跟车闯关 无路可逃
3月20日,00收费站成功制止了一次跟车闯关行为。
是日上午10:00左右,00高速公路00收费站24#车道的值班收费员正在处理一辆大货车的交费业务。收费员在处理完正常的业务后,和大货车司机说:“师傅,请您离开收费车道时,车速减慢些,请您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谢谢。”原来,在大货车的后面,约1米左右,紧贴着一辆黑色小轿车,稽查人员判断可能是跟车闯关车。
果然,当大货车缓缓前行时,后面的黑色小轿车也突然加大油门,紧跟大货车的后面,缓慢地跟随大货车移动,油门的声音高一阵,低一阵,好不容易移出档车杆外。稽查人员以迅即出现在黑色小轿车的旁边,大喊一声:“请你交费后再离开!”黑色小轿车看到有人来制止,又无法加速逃跑,只得停车、倒回,拿出通行卡交费。
上午10时16分,辽B08657驶入22#收费车道,高速交警例行检查。不知什么原因,该车突然加速闯关而去,并沿206国道奔00方向逃跑。事件发生后,高速交警驱车追赶,与此同时,值班站长及时拨打110报警,请公安协助拦截该车。在高速交警追赶至大官庄村时,超过逃跑车辆,并试图将该车拦截,但该车像亡命徒一般疯狂逃跑。在高速交警超过逃跑车辆后,试图将其余车辆拦截住,以堵死逃跑车辆前进方向,而此时逃跑车辆却不见了踪影。经判断一是该车掉头向回跑,二是逃窜到附近村庄。之后,我站张宝顺也跟随交警一起寻找该车,00也驾车前往,与交警一起寻找该车。与此同时,00及时向110指挥中心报告该车的情况,以便公安部门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夏庄交警队、海右派出所也在206国道布下了封锁线,拦截该车。最后,收费站与高速交警一起在海右经济开发区北侧水泥路最西端的曹岭村的一段乡村路上,将逃跑车辆抓获,司机逃跑。随后,夏庄交警、00巡警、海右派出所及00交警队事故科人员到场处理,最后,该车被押往00交警大队。
第三类:在“称”上做文章
一、逃费特征
1、在“称”上做文章的主要“车群”是载重货车。
2、在“称”上做文章的主要表现
1)垫板。即在称重平台上横放一个拱形或直形的垫板,以减少轴重。
2)安装千斤顶。即在货车车厢下部的轮轴上安装2个油压或者气压的千斤顶,以减少货物总重。
3)加轴(安装一浮动轴)。即在原车的基础上,安装一个浮动的轮轴,在通过称台后下落,以达到增加限载,降低超限率的目的。
4)冲磅。即在即将通过称台前,突然加速前行。利用动态检测称台检测误差,达到减轻总重的目的。个别车主在称台上洒水或者油,以起到润滑的目的。
5)撬磅。即用铁质工具插入称台的缝隙内,以达到固定称台的目的,从而减轻重量。
6)遮挡或屏蔽电子光栅。用身体或者障碍物遮挡住感应车辆轮轴的电子感应光栅
二、管理措施
1)值班人员加强值守,密切注视,对过往的载重货车进行检查,制止加轴、安装千斤顶、冲榜等逃费车辆。
2)依据值班人员的经验判断。值班收费员在值班过程中,通过日常工作经验基本掌握了过往车辆的载重量,如果偏轻,则要对该车辆进行检查,观察车辆是否安装千斤顶、加轴等现象。
3)在收费车道称台处安装电子监控,有效避免垫板、撬磅等逃费车辆;
三、案例回放
00收费站惊现“专业”逃费车
1月4日晚20:10左右,00高速00收费站惊现一辆通过专门制作的逃费工具来逃费的“专业”逃费车,被值班收费员当场查获。
该晚,一辆本省的20吨大货车前轮在匀速通过称重平台后,突然停下,由于当时车辆比较少,没有立刻引起值班收费员的警觉。但是当车辆通过称重平台后,信息显示与该类车的计重信息大相径庭。收费员立刻查看“计重明细”也没有发现问题,来到收费亭外看,见司机正抱着一个黑糊糊的东西向驾驶室内搬,该“东西”长约100㎝,高约10㎝,平面宽约20㎝的梯形平台,两端高出地面约2㎝。收费员马上把事情汇报给了值班站长,并将该物扣下。
据司机提供的书面材料交代,这种工具是他们的“车老板”在00市某专业修理厂买来的,价值200余元,经过几次“试用”,发现能够比实际质量少很多,能“节省”很多的通行费,于是“车老板”就让他们继续使用该工具,结果没有想到,使用这么久、路过这么多收费站没有被发现,第一次路过00收费站,就栽了跟头被收费员发现了。
目前,00收费站已经将该车移交路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超限逃费出新式武器
3月13日夜,一违法超限运输司机企图用一种新型的专业逃费工具逃交高速公路通行费,被00高速公路00收费站逮个正着,并受到
了路政等执法部门的严肃处理。这种“暗式千斤顶”逃费工具设计之“科学合理”,手段之隐蔽,真令人瞠目结舌。
当晚19:00左右,00收费站站长刘维全同志带领稽查人员在收费稽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超载比较严重的运煤货车,在通过计重仪时,走走停停,行迹非常可疑,且显示屏上显示不超载,通行费仅为795元。稽查人员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这辆“前二后三”式半挂车,在一层布的遮挡下,最后一个轮轴上安装着两个千斤顶。
根据司机的交代。该“暗式千斤顶”属于“远程操作”,司机在驾驶室内进行操控,无需现场指挥;设计也完全按照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仪的操作原理设计。在通过计重仪时,千斤顶以轮轴作为支撑,撑起整个车厢,把重力全部压在后车轮上,而前方车轮离开地面,但还轻微于地面相接触,达到计重仪能测出轮轴的程度。这样根据计重仪的使用原理,轮轴数全部能检测出,却只能检测出部分轴的重量。该逃费设备设计经过精密的计算,技术非常高,并隐藏在车厢底部,难以发现。如果这类逃费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制止,每车逃费将达几千元,将严重冲击高速公路通行费征收政策和国家治理超限运输的大政方针。
自实行吨公里计重收费以来,部分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服从国家治理超限运输的方针政策,继续违法超载运输,并在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仪上“下功夫”“想门道”,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目前,该种逃费手段还不多见,处于萌芽状态,为此该站已经向上级部门作了汇报,协调路政、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安排警力进行检查,依法追究这种违法行为。当夜,在路政执法部门的监督下,对该车进行了重
新检测,实际重量为70.7吨,超限率为64.4%,补缴通行费3620元。并因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受到执法部门的严肃处理。
高速公路立体化监控显神威 一垫板逃费行为,未出手即被捉
5月10日凌晨3点左右,一司机趁夜间企图利用专门制作的逃费工具 “桥”型垫板通逃缴通行费,结果被刚刚安装完成的“立体化”监控系统 “逮”了个正着!不仅逃费未成,而且还被没收了逃费工具,并受到了严肃处理。
当晚,一辆鲁Q-550**的大货车在即将通往称重平台时,副驾驶员拿着一个黑糊糊的物体跳下车来。在前两轮通过称重平台后,副驾驶员将该物体横跨在了称重平台上。所发生的一切都在收费亭内的计算机显示器上显示的一清二楚!正在值班的值班中队长袁丛尧立即跑出收费亭,制止了该逃费行为。
原来,该司机为了逃缴通行费专门制作了一种“桥”型垫板,“桥”形垫板,长约1.2米,宽约0.3米,高约0.2米,两端各有长约0.4米的坡道,垫板下有一高约0.02米的穹形,这也就是垫板的“玄机”所在。据了解,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以来,一些司机和车主受利益驱动,把主意打在了计重器上。司机随车带有用以对付计重器的“桥”,到收费站后,司机不把车开到计重器上,而是先从车上抬下“桥”形垫板,横跨在计重器上。这样,货车在计重器上再显示的重量只是实际重量的一半,从而也就达到了逃费的目的。有的货车实际装载的货物近百吨,假如该车是从外地上的高速,采取这种方式,可少缴费用
三四千元。
但是,企图通过“垫板”等方式逃缴通行费的行为,不可能再次发生!为了克服收费站因人力稽查存在的困难和不足,00高速公路00管理处加快了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速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击通逃通行费行为,堵漏增收。目前,00四站在全省率先在收费车道内的称重平台两侧安装摄像装臵,与原收费车道内、收费亭内、收费广场内的四道监控防线,形成了立体化的监控系统,监控范围更广,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这样任何企图在称重器上打注意,以达到逃缴通行费目的的行为,将全部在收费亭内计算机显示得一清二楚,值班收费员可以随时制止。
最后,收费站工作人员将其逃费工具没收,缴纳全额通行费1750元。并因超限运输行为受到交警和路政执法部门的严肃处理。
第四类:假冒“绿通”车
一、假冒“绿通”车的总体特征 一是直接运输《目录》外货物; 二是混装比例不合格; 三是深加工还是初级加工; 四是空车还是满载。
二、基本的验货方法 多点验货。
抓好“三个因素”就是指货、人、车三要素,货:要看是不是鲜活农产品;如果混装是否达到80%的比例。人:看司机的态度。车:要看是不是超5%。
三、分类介绍
第一种:以少胜多,蒙混过关
一、特 征
总质量偏轻、货物较少。车货总质量偏轻、以少许绿通货物蒙混。主要通过查验车辆载重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再进行详细验货。
二、管理措施
1、该车行驶路程短,通行费金额少,且车厢货物较少等客观因素,容易让查验人员马虎大意,放松对车厢内货物的查验。
2、掌握大部分运输车辆和不同货物的大体重量,按“量”索骥。
三、案例回放
一辆车牌为苏JTN360的四轴大货车,限重43吨,总重15.2吨。驶入车道后,司机声称从嘉祥来,车箱内运输的活鱼。收费员按照显示的数据判断该车为空车,司机坚持箱内运输的活鱼。通过查看行驶证,该车荷载吨位为11吨,加上车箱内运输活鱼用水,该车吨位大约在15吨,经过收费员查验,该车车厢内仅有几条小鱼,因此不能享受“绿色通道”免费政策。
第二种:以多占少,绿通货物打掩护
一、特 征
运输里程远、总质量偏重,混装货物。
以绿通货物为掩护,内装其他货物企图蒙混过关的车辆。
二、管理措施
1、对照车辆总重信息,如果车辆确实整车装载新鲜蔬菜或海产品,有混装其他货物的嫌疑。
2、展现给收费员的货物摆放整齐且包裹严实,要深入货箱内部查验。
三、案例回放
一辆车号冀T38316的货车,限重49吨,总重47.2吨。车辆进入车道,司机自称运输的是洋葱。当班人员与司机一起打开车辆后门,外围的装载的全是洋葱。对运输的货物进行拍照,司机以不好打开为由,不配合工作。经过收费员耐心的解释,司机最终同意开箱验货。但是当稽查人员移动外层货物进一步查验时,发现里层全是编织袋,编织袋内货物不在“绿色通道”产品范围内。因此不能享受“绿色通道”免费政策。
第三种:穿着封闭严实的外衣
一、特 征
总质量偏重、司机找理由拒绝开箱检查。司机对查验工作不配合的企图蒙混过关的车辆。
二、管理措施:
1、运载南方水果的车辆很少有河北入口方向的。
2、该车顶部用篷布密封,车厢顶部却是水平面。而全车装运柚子,顶部应是不规则的平面。
3、装载绿通货物其车厢四周篷布封闭严实,且在查验过程中,司机极不配合查验,以进口水果怕冻为由拒绝开厢,并催促收费员尽快放行,这一点也极为反常。
三、案例回放
一辆车号鲁QW6159牌照的重型货车,入口为京台鲁冀收费站,限重49吨,总重49.6吨。收费员杨洪波在准备收取通行费时,驾驶员说全车拉的是进口的水果柚子,并递给收费员一份植物检疫报告书。在对该车进行完“绿通”登记后,收费员在对车辆货物进行检查时产生了怀疑,判断该车是冒牌“绿通车”。收费员要求驾驶员打开中间篷布时,驾驶员说篷布中间打开水果怕冻,让收费员到车后面拍照。这更让收费员确定该车是辆冒牌“绿通车”。最后收费员在全车密封的篷布上找到一块缺口。用手放进去试了一下,竟然抓出来一把煤炭!
第四种:深加工与初加工之分
一、特征
冷冻农产品、驾驶员回答模糊。打着绿色农产品货物之名,走绿 通规定减免漏洞。主要找到蔬菜类、肉类、海产品等深加工和初加工区分点。
二、管理措施
1、通过与司机对话,有意无意提一些表面与鲜活不相关问题,但又可以从另一方面反应货物情况的问话,通过司机回答初步判断实际情况。
2、多点查验。
2、绿色鲜活农产品规定重点突出“绿色〃鲜活”,对于深度冷藏农品,其实际已经脱离“鲜活”概念。
三、案例回放
一辆车号为鲁D08D97厢式小货车,限载17吨,总重6.4吨。车辆进入车道,驾驶员自称运输的是新鲜玉米。当班收费员在打开车厢后发现最外层确为鲜玉米,但车厢内有大量冷气冒出,并有大部分玉米以去除外皮。在与司机交谈中发现其闪烁其词,当班人员重点查看去皮玉米为深度冷藏,不符合绿色鲜活农产品免费规定。在对驾驶员解释相关规定后,收取通行费35元。
第五种:徒有其表,内外不实
一、特征
以运输鲜奶或活鱼的空车,企图蒙混过关。此类车为鲜奶或鲜鱼 运输车,运用空车行驶高速,以绿通政策免费为由。
二、管理措施
此类车辆一般使用灌装,一般采取“一问、二敲、三看”方法。一问,问货主是否有检疫证,是否装载为新鲜牛奶;二敲,在敲运输罐同时听声音,装满与未装满声音不一样;三看,看轮胎,装满货物车辆轮胎花纹呈张开状,而且轮胎与后桥距离较小,反之未装满。一般而言,运输牛奶车辆在18吨左右,如果此类车在6吨以下就有可能是空车,需严格进行查验。
三、案例回放
一辆三轴鲁L28096的鲜奶运输车驶入00东收费站出口,货车司机提出运输的鲜奶,要求免费放行。
收费员在查看收费电脑屏幕显示该车重量为10.2吨,收费员判断该车极有可能为空车,该车司机声称确实运输的鲜奶,并主动跑到车厢后部打开闸阀让收费员检验。由于该车重量偏轻,收费员就觉得有问题,于是要求司机打开车箱顶盖进行查验,该车司机迟迟不愿打开并表示不配合。此时,中队长亲自爬上车顶,打开顶盖发现只有尾部一小格箱内有少量鲜奶,其它格槽里全部空着,司机无耐交足全额通行费离去。
第六种:打“绿通”货物的擦边球
一、特征
钻绿通政策空子,以运输畜禽肉的辅料为由。利用运输鲜畜禽肉,冒充绿通车。
二、查验要点
1、该类车辆一般为封闭式货物运输,要坚持开箱验货。
2、按照新鲜家畜肉和家禽肉的定义,严格按照《目录》要求,决定是否免费。
三、案例回放
一辆两轴箱货行驶至我站,交费时,司机声称运输的猪下水,要求给于免费。
收费员按照绿通政策进行查验货物,司机以赶时间为由,催促收费员赶紧放行。收费员对此举动深感怀疑,打开车厢后,发现该车运输的是加工好的猪大肠,属于深加工产品,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说服教育,并拿出文件让驾驶员查看是否属于免费范围,在铁证面前,驾驶员交上了通行费。
第七种:货物运输方向判断
一、特征
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地域生产不同的农产品,按照货物运输方向,判断货物是否真实。
二、管理措施
1、夏季蔬菜、水果、海产品一般运输距离较短,而冬季则可能相反。
2、货物的地域性差别明显,如果只有南方产的水果等,却从河北、河南等地运来,则嫌疑较大。
三、案例回放
一辆车号为辽F61899蓝色四型货车,限载37吨,总重35.7吨。车辆进入车道后,司机自称所载货物为香蕉,当收费员查验时,发现香蕉占少量部分,其余部分为工业品。
高速公路逃费现状分析 第2篇
一、载客类汽车利用假行驶证逃费,将原本核定的载客人数下调,以达到降低车辆收费标准目的。鉴别技巧和应对:
当司机(大客车)主动出示证件要求更改车型(大改小),或者收费员凭借工作经验判断车辆实际车型与通行卡录入车型不符,查验证件时发现证件标注的各参数与车辆实际情况相差较大,及时报告监控作进一步处理的同时,告知收费班长或疏导人员上车请驾驶员配合数座位核对,用胸针式摄像机对核对过程进行记录,避免发生无理投诉事件。真假行驶证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辨别:
1、行驶证上的所有参数是打印且基本为针打,假证则常用印刷、喷墨、激打。
2、真行驶证的正、副本纸质一样,颜色也必须一致,边角部比较整齐,正证下底和副证上底是带齿的,且齿痕吻合并均匀。
3、看印章,真行驶证印章大多为印泥盖,颜色基本上是正红。
4、真行驶证正证首行的“中华人民其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的“国”字中的“、”与下“一”连在一起(连体),而假行驶证一般是分开的。数字“0”的中间一横为波浪状,假行驶证一般是平平的一横。基本断定了行驶证为假证后,就可开门见山地对司机表明依法收费的严肃性,要按车辆的正确车型进行收费,遇有此类车辆处理起来要掌握有理、有据、有节的原则,对司乘人员讲解收费政策,并做好文明服务避免矛盾的激化。
二、干扰称重逃费,是指载货类汽车通过各种干扰称重方式减少车辆实际重量或提高合法装载量以达到逃费目的。主要表现形式为:
1、走s型(碾磅),是指机动车在进入收费车道时,按“s”形的轨迹行驶,使车辆倾斜,改变车辆重心,减少车辆轮轴施加给电子动态称的力量,从而使重量改变的一种逃费行为。
2、跳称,是指驾驶员利用对惯性控制,在靠近地磅时加大动力,过磅后立即制动,改变车辆的重心,使车辆在经过电子动态称时各个轮轴所承受的重量减轻,从而导致通行费额减小的一种逃费行为。
3、拖称,即车辆行驶至磅台前一定距离处停下,然后踩油门,在前轮接近磅台时,拉下手刹,车身后倾,重心后移,车头翘起,前轮滑过称台,当2、3排轮接近磅台时,司机再拉一次手刹,车身再后倾,重心再后移一次,后轮顺势滑过磅台,司机掌握好刹车时机,拉两次手刹车造成重心后移两次。就可以降低计费重量若干吨,从而减小传输到收费系统的计费重量。
4、垫板、插称,用钢板或木板跨越垫磅、在秤台缝隙插入钢筋、螺栓等异物固定秤台,车辆通过时以减轻重量。
5、安装液压千斤顶,在车厢后部中心或车辆偏后两侧加装,且在驾驶室内控制升降,瞬间可顶起车体,达到减轻重量之目的。
6、加装悬浮气囊,此类车辆多为货
一、货二类车辆,此类车辆都以较高的速度通过秤台,在后轮压在秤台一瞬间时猛踩刹车使后轮滑过秤台,形成一股向前的冲击力造成秤台对称重产生误差。
7、增加悬轴提高限载标准,过收费地磅时,将悬轴操纵放下,出收费站后再升起。
8、电子干扰设备,加装可人工遥控控制的继电器,改变传感器的输出信号,较大幅度减轻收费电子系统采集的重量,进而少交通行费。鉴别技巧和应对:
以上几类车辆一般具备以下几点明显特征。
1、车辆通过时噪音非常大,有明显的气泵充气声和液压泵工作声。
2、多为六轴重型半挂货车。
3、有明显的猛加油门或急踩刹车逃费动作。
4、车头通过地磅后,车速明显变缓或有停顿。
5、车辆各轴组重量差异大。
此类车辆从软、硬件两方面应对。软件方面,一是要加强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教育,提高收费员和疏导人员的责任心和敏感性;二是联合驻地派出所、高速交警、高速路政、交通运政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开展综合执法,不断加强联动配合,保持收费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常态化;三是上级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完善和加强对各类违规车辆的处罚措施和力度。硬件方面,一是要做好计重称台的日常检测和维护,对收费站船岛、车道、计重设备、等设施设备不断更新改造升级;二是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对车辆逃费的预警;三是升级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多角度全方位的录像取证;四是在收费系统中植入黑名单系统或车辆的上道信息、中间站信息、透露费稽查软件相关功能,联网收费路段收费信息、收费信息共享,让违规车辆在无可用的透漏费手段。
三、倒卡(换卡)逃费,是指车辆通过调换IC卡,缩短缴费里程,从而达到少缴车辆通行费的目的。主要表现形式为:
1、单车循环留置倒卡,指车辆出站时谎称卡丢失,收费员按无卡程序操作后,驾驶员手中留置通行卡一张,第二次通行时入口正常领卡,用第一张卡就入口站近下,如此循环。
2、套牌(或无牌)车换卡,车主一般拥有两辆以上同颜色、同型号的车辆,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假牌照和假行驶证,使每辆车都用两套甚至多套相同手续的车牌照。在行驶高速公路时,其中两辆车分头对发,在中途互换通行卡,并换上与通行卡读取信息中对应的车牌号,然后分别从对方入口时较近的收费站下高速,以达到逃交通行费的目的。
3、变相倒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甩挂,即当货车进入服务区后,司机将车厢放在服务区,然后驾驶车头在就近的收费站下高速后再领卡上来。到服务区拉上车厢到相邻的收费站下,缩短缴费距离;一种是在临近收费站的服务区卸货或倒货,减少远途载重车辆超限重量。鉴别技巧和应对:
换卡(倒卡)偷逃通行费车辆一般具备以下几点明显特征:
1、读取通行卡时计算机显示车辆行驶时间明显超时。
2、车型或车牌与实际车型明显不符。
3、大型货车近途超限率高。当发现此类情况时,收费员一方面要察言观色,询问驾驶员是否在服务区休息、修车等贻误时间,仔细核查入口站发出时间和车型车牌是否相符,行驶路线与资源分布是否相符,初步判断其是否“倒卡”。另一方面要按照业务流程通报监控员联系入口站查询车辆的外部特征及完整号牌,特别是车厢颜色及货箱数量等进行比对。收费员可根据以上诸多疑点,对司机进行详细询问,一般司机会因心虚胆怯而左顾言它,无法自圆其说。如升级联网收费系统,实现入口图像、车辆行驶路径自动查询功能则此类车辆比较容易“现形”。
三、UJ型线路逃费,是指利用高速公路设计上的漏洞和管理的盲区,通过改变行驶方向和路线,缩短实际缴费里程,通过两辆车中途换客换货,从而达到少缴或逃缴通行费的目的。鉴别技巧及应对:
1、U型车为中途在某处调头,从入口站出高速公路的车型,U型车系统会自动提示,且一般会显示超时。对U行车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处理。
2、J型车为中途行驶到相邻高速并从某处调头返回到上路口高速的车辆。对J型车防范主要放在对超时车辆的核查上,对经常超时的车辆,稽查大队应根据稽查软件筛查的相关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取证,一经查实,按照逃漏通行费案件处理。对能够看到行驶方向的出口站,如喇叭型互通或下穿型互通,收费员应注意核对车辆行驶方向,询问行驶方向与超时原因。
J型线路逃费手法比较隐蔽,取证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只能抓现行。这就要求我们收费员和稽查人员,密切关注经常超时的车辆,及时反映相关异常情况。稽查大队也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外围调查和获取证据工作。一经查实,要连同历史记录一并处理,以提高这些车辆逃费成本,起到一定震慑作用。当然,调查取证工作需要较长的时间,只有增加安装标识站,加强IC卡信息的植入,收费软件的升级,才能有效的防范或制止此类逃费方法。
四、假冒减免费车辆逃费,是指利用高速公路减免费政策,伪装成各类减免费车辆,以逃缴车辆通行费。
(一)假冒军警车。
要注意以下几点:
1、假冒军警车牌号大多印制粗糙,字迹喷墨不均匀,有的直接用有色贴纸用电脑制成字模贴上去。
2、军检标志是菱形,上面“军检”两字很明显,并标有车属单位、车号及有效期。
3、军队车辆颜色多为国防绿,且一般没有高档车辆。
4、“假军车”大多载质量在10吨以上且超限率高。
5、仔细查验三证一单(军队驾驶证、士兵证、军队行驶证、派车单)。
6、为便于更换车牌,假军车常用易更换车牌的带锁牌照。
(二)假冒政策性临时减免车辆
政策性临时减免车辆有:抗旱、防汛、救灾、联合收割等车辆。
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仔细核对证件是否车证相符。
2、是否在免费区间。
3、是否在免费期限内。
4、及时通报监控。
5、用胸针式摄像机对核对过程进行记录。
(三)假冒绿色通道车辆。
要注意以下几点:
1、查看超限率(小于5%)和车型(货车)。
2、及时通报监控拉近镜头。
3、至少两名收费人员共同查验货物是否在免费农产品目录范围内、是否混装或混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达到整车核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要多点深入查验,并从对话交谈中抓住细节发现司机逃费的珠丝马迹。
4、记录查实的违规行为及车牌号,积累经验以防止其类似现象发生。
5、对有争议的绿通车辆用胸针式摄像机对核对过程进行记录。
(四)假冒运输跨区作业收割机 要注意以下几点:
1、农忙时节运输收割机的车辆持有多部门联合颁发的《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如运输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均是崭新的,需要我们进行审查是否是持证作业车辆。
2、对没有《收割机跨区作业证》的车辆,且提供不了合理解释的,不享受相关免费政策。
3、对经营性运输收割机的车辆,有假冒跨区作业嫌疑的,收费人员应询问司乘人员,要求其提供免费依据,否则缴通行费。(五)假免费证逃费
使用他人工作证件或伪造的长期、临时免费证件,以期逃缴车辆通行费。有两种形式,一般是套用施工车辆牌照,二是使用他人免费证件或伪造免费证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施工车辆施工证件的有效作业时间、作业区间和施工车辆特征,一般施工车辆为特种作业车辆和施工管理车辆,主要由管理处核发给本单位的养护车辆,再者是在本路段有合同关系的施工单位车辆。
2、对于使用他人工作证件或伪造的证件,收费人员不应给予免费。
3、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的免费车辆信息,对免费车辆进行核实,重点核实本路段的临时施工车辆。
4、通过施工证件的信息和工作证件的有效区域,确认该车是否属于免费车辆范围。
五、闯口逃费又称强行冲岗逃费,是指车辆从未开启车道、ETC车道或紧随其它车辆强行闯口,从而逃缴通行费。
鉴别技巧和应对:
要注意以下几点:
1、收费员要“眼观六路”,随时注意车道附近车辆,当发现大型车辆后面有无牌或遮挡号牌车辆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2、疏导人员要加大收费广场的巡逻密度,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制止车辆在未开启车道或ETC车道停留。
3、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能用身体拦挡车辆。
4、对于闯关车辆当班收费员应该及时抓拍图像,或通知疏导人员准备好用胸针式摄像机对过程进行记录、记录下车牌号码、车辆特征以及该车下高速的方向,并将情况迅速上报监控室。
5、监控人员要及时将闯关车辆相关信息录入黑名单,实现全路网共享。
6、会同交警、路政部门和其他高速稽查多方协调对逃费车辆进行追查。
7、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大对此类车辆的处罚力度,合法授权收费站安装自动或手动挡车器。
六、收费站内部人员违规操作
主要情况有:私放非免费车辆、私自普通车型改军警车型、私自插入站代码、更改车型或客车降档、编辑称重信息更改轴限或重量、私自发空卡或模拟发卡卖卡,预编码卡管理不严造成的卡流失或集体内部互相串通违规等。
为避免在京哈北线收费队伍中出现贪污作弊的行为,在收费工作中要应抓好以下几点:
1、要注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警钟长鸣。
2、不断完善和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奖优罚劣,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3、要规范各类特殊业务的操作处理流程,设置操作授权,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和监控人员的监督作用,积极利用后台收费系统,加大内部稽查的力度,杜绝逃费车辆蒙混过关或不按上级文件处理的情况发生。
4、发现贪污作弊人员,可施行值班站长、收费班长、监控员连带责任制度,以加强责任心。
七、破译读卡器psam卡密钥。
不法分子通过破译ic卡读写器内psam卡密码,随意改变ic卡内容,达到逃费目的。这就需要我们完善收费各项管制度,加强对psam卡的管理,最好能不定期更换密码。
八、利用ETC收费系统逃费
(一)车辆偷费的主要方式及经济损失分析
(1)ETC车道骗取入口信息逃费。装有OBU的车辆在甲站ETC车道骗取入口信息后倒回,再从该站或相邻站人工车道领普通卡上路。返程时,在甲站相邻的乙站用带有甲站入口信息的记账卡下路。损失:通行卡流失。司机手中余有一张返程时入口站IC卡,该卡被丢弃或被倒卖;逃缴了返程入口站至乙站间的通行费。
(2)货车使用客车OBU逃费。方式:货车使用客车信息的OBU,走ETC车道逃费。损失:货车逃缴按重计费与客车按车型计费的差额。(3)ETC车道闯关。方式:
1、跟车闯关,两车中有一车装有OBU装置,前后保持较小车距,通过ETC车道损失:通行卡流失;一车逃缴通行费。
2、直接闯关,大型货车(或客车)直接将ETC车道栏杆顶开或者掰杆下路。
(4)OBU车入口ETC上、出口MTC下路无卡。方式:出口谎称记账卡丢失,补缴本次通行费。损失:下次通行高速路时的通行费差额,流失下次上路领取的通行卡。
(5)安装小于实际车型的OBU逃费。使用不正当手段安装小于实际车型的OBU(购买记账卡)。或安装绑定的OBU后,购置一张小车型的记账卡(或直接使用其他车记账卡),插入OBU通行甲、乙站。损失:逃缴甲、乙站大车型与小车型间通行费差额。
(6)“J型”路线(高速路上掉头返回)逃费。方式:车辆在甲站上路至乙站后,在站内广场(或路上服务区)掉头。回程时在甲站较近的丙站ETC车道下路。损失:逃缴其行使里程通行费减去甲、丙站间的通行费。
(二)治理对策
(1)收费员发现OBU车辆入口ETC车道倒车或ETC系统报警,应拦截倒车车辆,删除记账卡内信息。车辆逃逸及时报告监控员查询、记录车辆信息。将车号、ETC车道抓拍图像和上路时间等车辆特征通知相邻收费站进行管控,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2)OBU车超时,根据行驶时间和里程进行判断车辆是否逃费。遇到其它收费站对超时车辆查询时,应及时提供该车上路时车辆外观等信息。
(3)加强ETC车道巡视管理,发现货车通行ETC车道、前后车紧跟通行的,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加强ETC车道管理,查看交易数据上传情况)
(4)通过ETC抓拍图像进行车型、车牌信息辨别,对比嫌疑车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5)OBU车入口上路,无卡下路,记录车辆相关信息以备相关站查证。(6)完善记账卡销售业务和OBU安装制度和程序。
(7)有目的关闭ETC车道,使车辆走人工车道,突击性的检查车辆安装OBU信息是否准确,对查获有逃费事实的令其补费,并通知OBU安装部门予以改正。
(三)ETC系统改进及反逃费预防设想
(1)建立OBU逃费车辆限制使用记账卡通行制度。在收费系统内建立 “黑名单”,对使用OBU逃费的车辆,经查证据确凿的,应与高速公路结算中心联合限制通行、进行预警提示,直至补交通行费为止。(2)遇有ETC车道入口倒车,增加记账卡信息自动删除和自动报警功能。
(3)在ETC车道安装阻车器。车辆闯关时,特别是大型车多车联合闯关,能及时操作阻车器拦截。
(4)在ETC车道增加超时车辆限制通行软件。安装有 OBU的车辆超时后,系统禁止车辆通行ETC,车辆需走人工车道,便于查询。(5)改进程序,对出口丢失记账卡的车辆除进行现金补费外,查询入口上路时使用卡号后,按丢失记账卡处理,限制使用。
(6)建立路网内ETC逃费车辆收费站协查、联合打击机制。收费站通过ETC抓拍图像和后台数据进行逃费嫌疑车筛查。发现逃费的,及时沟通,联合预防。
高速公路逃费现状分析 第3篇
鉴于此, 通过对当前ETC车道常见逃费行为的分析, 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方案, 作为遏制和打击逃费行为参考手段。
1 ETC逃费行为分析及应对措施
1.1 跟车干扰
在ETC出口车道, 通信覆盖区域范围, 由于标签灵敏度的差异, 当多辆车同时处于天线通信区内时, 若前端车辆不能正常交易又无相应控制逻辑给予辨识及处理时, 容易造成后车被误交易产生“放行前车、拦截后车”的错放现象 (见图1) 。对于这种因跟车干扰而造成ETC车道的车辆误放、误拦问题, 目前已有不法车主借此漏洞进行恶意逃费, 从而造成通行费的流失。
解决上述逃费漏洞, 本质解决ETC车道跟车干扰问题。一方面引入科学的ETC车道布局和系统控制逻辑应对和处理。例如, 引入双通信区ETC车道布局方法, 通过两组天线设置和切换控制, 有效解决车辆的跟车干扰问题。另一方面, 利用ETC车道上的车辆检测设备, 实现对ETC车道车辆的通行位置和状态精细化提取, 实现对车队中各车辆的行为和交易状态准确识别, 更好处理跟车问题。
1.2 旁道干扰
因旁道干扰造成车辆逃费行为:ETC车道天线与其相邻车道的ETC车辆进行交易而误放本车道车辆的情形 (见图2) 。目前, 该类现象随着相邻ETC车道的大规模建设而日趋凸显, 消极影响日渐严重。
以下方式可以弥补上述问题产生的漏洞:①提高ETC车道天线安装质量, 确保天线在车道上所投射的通信区域和边界达到不易造成旁道干扰的应用要求, 强调做好天线调试后的通信区域和边界测试工作;②尽可能采用质量稳定和可靠的天线设备, 采用已引入先进信号处理和OBU定位技术的天线设备等。
1.3 异常插队
由于受到驾驶习惯和收费广场道路环境的影响, 车辆在ETC车道上穿插现象屡见不鲜。若ETC车道系统无法对这种行为进行有效辨识, 易产生车辆逃费现象, 见图3。
对于ETC车道上的异常插队逃费行为, 可采取以下措施:①鉴于车辆的插队行为必然会诱发原有车队或车辆通行行为的变化, 因此可通过精确的车辆通行及交易状态检测技术来判断车道上车队信息是否产生异变, 从而辨别车辆插队行为的存在, 可以通过车道的车辆检测设备检测车队信息等;②提高ETC车道的车辆身份识别比对功能, 借助ETC车道上所装设的车牌识别设备识别来往车辆号牌, 并与车辆OBU中的车牌信息进行模糊比对, 若存在较大差异可给予拦截或重点稽查;③在ETC车道与同向相邻车道间设置有效的分隔设施, 设置雪糕筒、水码、分隔带等。
1.4 篡改OBU信息
目前, ETC车道多为无人值守车道, 对于过往车辆通过OBU中记录的车型信息为依据。不法驾驶员一般采用以下行为进行OBU车型信息篡改:①OBU发行人员因人工失误或合伙逃费等, 将低型车的车型信息写入至高型车的OBU中, 致使高型车在通过ETC车道时可按低型车进行收费;②不法驾驶人将低型车的OBU拆卸并安装至高型车中使用, 达到逃费的目的。
从技术层面上, 一方面, 严格执行OBU的防拆卸功能的启用, 即OBU非法拆卸后将无法继续使用, 重新发行后方能使用;另一方面, 进一步增强ETC车道系统的车型识别能力, 引入一些成熟的车型识别算法或设备对通行车辆的车型特征 (如车长、轮轴数等) 进行检测, 再而与OBU中的车型信息进行比对, 若存在较大差异则给予拦截或重点稽查。
从管理层面上, OBU发行人员在OBU安装过程中, 应做好记录, 并可引入图像、视频等直观的记录方式, 以便出现异常状况时, 运管单位可及时进行追查举证;并且在OBU发行后还应辅以严谨的事后复测操作, 确保所发行OBU中的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1.5 闯关冲卡
目前, ETC车道上常见的闯关方式有:跟车冲卡和强行冲卡。强行冲卡是非法车辆在收费站出口ETC车道系统还没有完成正常交易前直接强行撞开栏杆通过。跟车冲卡是非法车辆利用跟车漏洞尾随前一辆车快速通过车道。
“跟车干扰”可有效的应对跟车冲卡问题。而对于闯关冲卡问题则可通过提高整体ETC车道的抓拍环境, 引入对车道通行车辆车头和车尾全方位抓拍和取证的方式, 捕捉车辆闯关过程的图像或视频, 后台稽查处理手段对其进行有效打击。
1.6 留存卡
对于留存卡的逃费方式, 主要表现:①非法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时, 先在ETC车道前完成交易, 并迅速驶至MTC车道领卡并通过车道, 在出口收费站选择从ETC出口车道驶出并留存通行卡。②非法车辆在出站时谎称通行卡丢失、ETC储值卡损坏等, 留存通行卡。
对此逃费行为, 一方面, 通过ETC车道和MTC车道的数据联合分析来识别存在异常通行的车辆, 重点稽查。①对于在ETC车道中, 已完成交易但并未驶离车辆将作为异常车辆进行记录;②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车辆, 将基于本站的MTC车道流水信息查找其是否存在“留卡”的行为。若存在, 则列入黑名单或重点稽查。
另一方面, 还可在收费系统中引入超时车辆管理手段, 对存在“超时通行”的车辆应给予重点查验, 甚至拦截处理。①在入口车辆抓拍图片上叠加入口IC卡号、入口站、入口时间等信息;②车道系统增加动态超时表, 并且在车辆出口交易时校验出入口时间差是否超过动态超时表的设置时间, 若存在超时现象应重点查验;③对于超时稽查车辆, 可在出口车道中根据卡号进行出入口信息、图像的查询比对确定车辆超时原因。
1.7 一车多卡
不法车主利用非现金支付卡与OBU未绑定的管理缺陷及部分ETC车道, 存在同一时间段可对同一OBU进行多次读写的漏洞, 出现相应的逃费现象。不法车主在车辆通过ETC入口车道时, 通过迅速置换OBU的非现金支付卡, 使其所持的多张非现金支付卡获得入口信息, 再而将这些已写入口信息的非现金支付卡作为近端站逃费的准备。
应对措施:①应实行OBU和非现金支付卡相互绑定机制, 杜绝“一车多卡”的现象;②通过一些系统控制逻辑给予应对和处理, 引入ETC车道天线对OBU读写的限制式控制, 实现在有限时间段内对同一OBU只进行一次读写的交易处理等。
1.8 一车多OBU
不法车主在同一车辆上安设多个OBU, 当车辆通过ETC入口车道处时, 车道系统均与OBU进行交易处理, 以致不法车主将已写入入口信息的非现金支付卡用作“长跑短收”、“倒卡换卡”等逃费行为。
应对措施:①严格执行OBU的防拆卸功能, 并且加强对OBU的发行管理;②在车道系统中可引入先进、准确的车辆检测技术, 增强其对车辆数量和OBU交易情况进行检测, 提高交易的准确性和可靠性;③提高ETC车道的车辆身份识别比对功能, 借助ETC车道上的车牌识别设备, 识别车辆的号牌信息并与OBU的车牌信息进行模糊比对, 若存在较大差异可给予相应的拦截或事后稽查处理。
2 结束语
对于当前ETC逃费问题的应对, 在技术方面, 采用先进的ETC车道布局模式, 引入精细化的车辆检测技术和高效的系统控制方法提高系统对车辆身份、车型识别等能力;在管理手段方面上, 加强对OBU发行管理和建立健全的逃费联合稽查体制。除此以外, 考虑到当前车牌识别设备识别准确率仍有待提高。采用该方式处理ETC逃费问题时, 在不影响整体ETC车道通行效率前提下适当开展, 考虑采取事后稽查方式作为异常匹配车辆处理方式, 待车牌识别技术精确度进一步提高后再大规模推广。
摘要:随着高速公路采用电子不停车收费 (ETC) 收取通行费运营模式的深入开展, 车辆偷逃通行费问题日渐严峻, 给我国高速公路经济状况带来影响, 不利于ETC的长远发展。鉴于此, 通过对当前常见的ETC逃费行为进行分析, 并从车道布局、控制逻辑、检测技术、车载标签管理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应对措施或建议, 有助于对这些逃费行为进行整治。
关键词:高速公路,偷逃通行费,电子不停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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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防逃费系统策略分析 第4篇
关键词:防逃费;监控;方案
中图分类号:U4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5)24-0128-02
高速公路作为交通的重要枢纽,对国家经济、交通方面的发展和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高速公路作为一项投资巨大的基础性工程,对使用的车辆进行适当的收费是国内外都采取的一项收回投资、创造效益的措施。与此同时,随着高速公路股路网的不断扩大、联网收费的推进以及火车计重收费和绿色通道免费等政策的实施,一些不法车主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不断采取各式各样的逃费方式来少交或者逃交车辆通行费,给高速公路带来了数以亿计的收入损失。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有助于维护收费公路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
1 系统架构及实现的功能
本文着重分析讨论以高清视频系统、高清卡口系统、车牌识别系统、视频平台系统为基础的“收费站防逃费系统”和“路段中心防逃费系统”两级系统,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
系统功能的实现:路段中心可接受运营中心下发的黑名单信息,并发布到各站级系统;收费站拦截黑名单车辆,实时记录可疑逃费车辆,提供可疑逃费车辆线索和证据。通过两级管理系统和平台对收费车道、收费广场、出入口匝道、服务区、主线道路等的全面监控,切实保障和提高防逃费业务的高效实施。
1.1 收费站防逃费系统
收费站防逃费系统主要由“出/入口匝道高清卡口系统”、“收费车道拦截/取证系统”、“收费广场点面结合系统”和“收费站防逃费管理平台”组成。为收费站黑名单车辆拦截、强行冲卡逃费行为的稽查和取证、换卡/逃卡/盗卡/U型路线/J型路线逃费行为的稽查和取证、货车计重收费现场逃费行为的稽查和取证,提供了有效的手段。
1.2 路段中心防逃费系统
路段中心防逃费系统主要由“主线高清卡口系统”、“服务区高清卡口系统”和“路段中心防逃费管理平台系统”组成。其既能收集收费站信息,上报运营中心;又能接收运营中心的指令,下发到各收费站。路段中心防逃费系统,为逃费行为稽查、取证,黑名单、灰名单管理,行车路径分析,提供了路段级的管理平台。
收费站防逃费系统可以拦截黑名单车辆,实时记录可疑逃费车辆,通过系统结构化数据分析逃费线索,向路段中心上报可疑逃费车辆信息,并提供逃费证据;路段中心防逃费系统可以接收各收费站的可疑逃费车辆信息,并上报运营中心。可以接收运营中心下发的黑名单信息,并发布到各站级系统;通过采集路段内的高清卡口信息,提供车辆路径信息,并实现黑名单车辆预警功能。
2 收费站防逃费系统
收费站防逃费系统主要包括“收费车道拦截/取证系统”、“收费广场点面结合系统”、“入口匝道高清卡口系统”、“出口匝道高清卡口系统”和“收费站防逃费管理平台”。包括4个子模块:车牌识别、违章冲卡检测、高清视频监控、出入口对比。
2.1 车牌识别模块
车牌识别摄像机和补光灯安装于自动抬杆前,进行车牌识别和车辆信息抓拍自动比对黑名单信息,收费车道根据黑名单表自动拦截车辆。
2.2 违章冲卡检测模块
环形线圈检测模式:车牌识别摄像机通过接入后线圈信号和自动抬杆落杆信息判定违章冲卡行为,如在后线圈触发信号之前,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收到栏杆“抬杆”信号,依据设定的逻辑,为正常缴费通行车辆,将抓拍图片、车牌识别结果等信息上传收费站防逃费服务器。如在后线圈触发信号之前,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未收到栏杆“抬杆”信号,依据设定的逻辑,为冲卡逃费车辆,将抓拍图片、高清视频录像、车牌识别结果等信息上传收费站服务器,作为违法证据处理。
光栅检测模式:可采用光栅检测方式,如在光栅触发信号之前,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收到栏杆“抬杆”信号,依据设定的逻辑,为正常缴费通行车辆,将抓拍图片、车牌识别结果等信息上传收费站服务器。如在光栅触发信号之箭,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未收到栏杆“抬杆”信号,依据设定的逻辑,为冲卡逃费车辆,将抓拍图片、高清视频录像、车牌识别结果等信息上传收费站服务器,作为违法证据处理。
2.3 高清视频监控模块
高清网络摄像机安装于收费岛末端,对收费车道整个收费过程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和录像。
2.4 出入口比对模块
车辆经过入口时由车牌识别系统提供车牌内容、高清车辆正面特写图(可看清车内人员)、二值化车牌图、车牌识别流水信息等取证信息。入口信息由局域网共享或者高速通行卡写入携带至出口,出口车道核对入口信息确认车辆出入口信息的一致性。
收费广场点面结合系统由高清枪机和高清球机组成,枪机和球机可以联动控制,保证在观察广场细节的同时,不丢失广场整体情况的监控。出/入口匝道高清卡口系统安装于高速公路出口匝道处,系统对通过出口匝道即将进入收费站的车辆进行抓拍识别,与黑名单车辆信息进行自动比对,当发现黑名单车辆时,向收费站发出报警,为收费站现场执法人员进行拦截提供充分的准备时间。
收费站防逃费管理平台主要包含车辆特写视频存储、收费车道全景视频存储、收费站过往车辆检索、收费站车流量统计、可疑逃费车辆分析及取证等模块。对上级路段中心平台,上传可疑车辆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链;接收路段中心下发的黑名单,并在站内实时对比、报警。
3 路段中心防逃费系统
路段中心防逃费系统主要由“高清卡口系统”和“路段中心防逃费管理平台系统”两部分组成。
3.1 高清卡口系统
主线高清卡口子系统:在高速公路的重点路段,通过高清卡口摄像机对路面通过的每一辆机动车进行24小时实时、不间断、无遗漏的记录,通过视频智能分析功能,对过往车辆进行自动识别,记录下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车辆车型、车身颜色、行驶方向、车速、通过时间等信息,并自动保存车辆抓拍图片和视频,通过结构化的数据处理,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确认车辆行驶路径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
服务区高清卡口子系统:通过在服务区的出口和入口建立卡口系统,实现对所有进出服务区的车辆的记录。系统自动识别出口和入口的车辆,并记录下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车辆车型、车身颜色、通过时间等信息,并自动保存车辆抓拍图片和视频,为高速管理部门拦截打击黑名单车辆提供预警和有效依据。
3.2 路段中心防逃费管理平台
路段中心防逃费管理平台主要功能有参数管理、证据管理、接口管理、数据稽查、报表统计等。
参数管理提供车辆黑名单下发收费站和收费车道,并可查询历史下发记录;证据管理以机构化方式保存收费车道、收费站及相关卡扣的抓拍图片和视频;接口管理可以向上级提供与车辆相关的收费车道、收费广场、高清卡扣图片和视频。路段中心防逃费管理平台还能实现实时预览、即时回放、多路回放、电视墙控制、系统联动控制、混合型多级电子地图以及网管系统等功能。
4 结 语
本文通过对收费站防逃费系统和路段中心防逃费系统的架构模式及系统功能实现进行讨论分析,提出了建立两级可独立运营并提供接口与上、下级平台互联互通的高速公路防逃费系统,为逃费行为的稽查、取证以及黑、灰名单管理和行车路径分析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和管理平台。建立有效、长期的核查判别机制,减少车辆逃费行为,最大限度的减少车辆逃费情况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杨伟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逃费作弊情况分析及其对策[J].中国交通信息产业,2005,(8).
[2] 赵书丽.浅谈高速公路ETC逃费行为及应对措施[J].科技创新与应用,2004,(35).
[3] 张红梅.车辆识别技术在联网收费形式下的防作弊系统中的应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8).
高速公路冲岗逃费行为的法律定性 第5篇
近年来,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过路者冲岗逃费行为越来越多,在利益的驱动下,恶意逃费、暴力冲关的事件屡见不鲜,对冲岗逃费行为到底该如何定性?目前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产生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构成合同诈骗罪。驾驶员领卡进入高速公路,就意味着与高速公路部门达成协议,接受高速公路的服务,驾驶员在接受服务的同时,也有履行付费的义务,这是典型的合同关系。冲岗逃费行为具有不履行合同的主观故意,因此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构成诈骗罪。驾驶员采取合法驾车的手段隐瞒了违法犯罪的目的,使高速公路工作人员产生错误认识,认为驾驶员不具有犯罪的目的,只是一般的通行者,因而将卡片给驾驶员,导致后来冲岗逃费行为的发生,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上述两种不同意见在理论上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笔者赞成第一种意见,并有补充,理由如下:
1、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欺骗对方的行为,且因为该欺骗行为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而“自愿”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行为。该欺骗行为既可以是虚构、隐瞒过去已经发生的事实,也可以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这里的事实包括客观事实和虚拟事实),只要具有产生上述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也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欺诈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上的欺诈。笔者认为驾驶员冲岗逃费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这种规定,因为受害人给驾驶员发卡是一种合法的、正常的工作行为,并不是因为受了驾驶者的欺骗而对财产做出的错误处分,不存在被骗的性质,故不符合诈骗罪中因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这一说法。
2、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日益增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冲岗逃费行为中,驾驶员领卡进入高速公路,就意味着其与高速公路相关部门达成过路协议,一方面可以接受高速公路提供给驾驶员的各项服务,而驾驶员在接受服务的同时,也有履行约定付费的义务,这是典型的合同关系,冲岗逃费行为属于合同诈骗罪中所列举的五种诈骗形式中的第五条: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即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因而驾驶者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以此定罪量刑。
目前,有部分省份出台了相关文件,将高速公路上偷逃过路费的行为定性为诈骗,甚至认为“对聚众填塞高速公路或聚集车辆强行冲卡,破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论处”,还有人认为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量刑。笔者对此亦有不同见解:
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目的主要在于“扰乱”上述所列公共场所秩序,表现为通过聚众扰乱的方式对有关方面特别是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其解决有关问题,以实现个人目的。而聚众冲岗逃费行为的主要目的并非要破坏高速收费站的秩序,而只是逃脱付费责任,以至于破坏了高速收费站的秩序,不符合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同样,危害公共安全罪,指危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的安全,足以使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表现为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而冲岗逃费行为目的单一,不具备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重大危害后果这一构成要件。
综上,笔者认为高速公路上的冲干逃费行为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
高速公路逃费现状分析 第6篇
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崭新而迫切的课题。
一、目前打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对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行为,依照《高管条例》的规定均采取补交车辆通行费票款的处理,以往对逃费行为加收票款的政策不再施行。但以补票作为处理逃费车辆的唯一措施,根本无法对高速公路逃费行为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集中问题有以下三点:
(一)对逃费车辆的处理较轻,造成逃费行为屡禁不止。大量不法司机们意识到,现行逃费处理措施仅为补交票款,逃费成本几乎为零,就纷纷大行其道。高速公路出现了频频作案,屡禁不止的逃费车,并有扩张漫延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仅京珠高速公路的逃费车就达1.26万辆,查处逃费金额288万元;逃费车更加叹为观止,截止11月20日,逃费车达7.51万辆,累计查处逃费金额达978.8万元,逃费车辆增长率为496.03%。
(二)对逃费车辆的处理缺乏主动权,制约了对假证、假轴等逃费车辆的有效打击。逃费车辆经常通过使用假行车证虚报座位和限重的方法逃费,而行车证的真伪只有通过公安内部网才能查询到。收费管理人员即使当场就识别出假证,却拿不出逃费者制假的依据。目前多半采取联动稽查的方式,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查处此类逃费车辆,此方法虽在一定程序上打击逃费车辆,但此举多因收费管理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无法当场独立取证,执行力薄弱,工作效率较低。
(三)逃费车辆肆意干扰正常收费秩序,对收费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困扰。大量逃费车辆利用冲磅、绕磅、跳磅进行逃费, 情节恶劣者甚至在磅称上反复通过数次,对收费人员的政策宣传和严厉制止置之不理,还与收费人员争执纠缠, 经常造成车辆滞留,车道堵塞,严重干扰了收费现场的通行秩序,对收费现场安全保畅工作形成压力。
二、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重大意义
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是加强、改进和完善高速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法制举措。推行这项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整顿收费秩序,提高人员素质,保证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捍卫国家利益。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是国家及地方税费收入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基础建设、社会保障及经济发展。湖北省每年通行费征收几十亿元,每年查处偷逃漏费的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巨额的数据警示我们,国家的规费收费不能再继续受到不法逃费份子的侵占了。只有对性质恶劣的逃费车辆实行合理合法的交通行政处罚,通过这种最严厉,同时也是最有效的行政法律手段,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偷逃费行为,为交通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二)促进高速行业管理规范。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发展步伐的加快,对其行业规范化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逃费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一直是困扰着高速行业管理的老问题。要彻底整顿逃费行为,交通行政处罚是非常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精神罚的强制措施打击情节严重、集团性作案的逃费案件,建立打逃长效机制,促进高速行业走上法制化轨道,为湖北交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执法队伍素质。在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前,高速公路执法人员有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要做,这就要求高速公路从业人员必须要熟悉相关业务范围的法律法规,不仅要熟悉掌握通行费征收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规,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提升队伍素质。
三、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名词解释及执法依据
(一)交通行政处罚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交通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组织、交通行政委托组织,依法惩戒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尚未构成犯罪的交通行政相对一方的一种制裁性法律制度。
(二)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执法依据:根据《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车辆通行费,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处以本省路网最远站至本站全程通行费2倍的罚款;故意堵塞收费车道的,实行强制牵移,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四、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
政处罚基本要素的思考
由于我省高速公路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尚处于探索阶段,执法主机、执行机构等等基本要素都尚未明确制定。笔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执法原则和《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具体规定,结合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实际,对高速公路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基本要素提出以下设想,仅供参考。
(一)对依法设立交通行政执法主体的设想。目前,高速公路的路政和交警部门才有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资格,收费管理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这里设想通过上级部门授权,使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的收费班长、收费监控员、收费监控室主任通过全面、系统的交通行政执法知识培训、考核,持有全国统一颁发的《交通行政执法证》,具备交通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
(二)对界定“恶意逃费”概念的设想。《高管条例》第四十五条中提出的恶意逃费行为,设想将其定义为逃费金额达元以上或有事实依据属于第三次逃费的行为。
(三)关于取证的设想。交通行政处罚程序中,取证是一项重要环节。对取证方式有三个设想。其一是以举报人报案的方式取证(保安可为举报人员);二是通过费亭的监听设备或使用录音笔录下当事人承认逃费事实并交待逃费经过的视听资料取证;三是搜集当事人逃费的数据资料取证。
(四)关于受理、审批部门的设想。由于我省针对打逃的行政处罚尚处于探索阶段,尚未明确受理及审批部门。如借鉴省交通厅1998年颁布的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可将省高管局路政科设立为审批部门,省交通厅设立为行政复议机构。另外,设想采取二级审批制度。如简易的交通行政处罚,由各条高速公路单独设立稽查大队进行审批;如重、特大交通行政处罚,采取基层单位立案——各路段稽查大队审批、备案——高管局路政科审批的制度。
五、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基本程序的思考
根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普遍存在的逃费行为发生频繁,分布较广,不便集中惩治的特点,对打逃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程序提出以下设想,仅供参考:
(一)报案:当班收费员发现逃费车辆,且逃费金额达到元以上,第一时间上报收费监控室。
(二)初步调查:由收费班长和收费监控员两人调查取证,向当事人出示其《交通行政执法证》,告之当事人认定的逃费事实,处罚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三)勘验笔录:摄取逃费车辆全景或局部照3—5张,询问当事人(逃费人员),证人(收费员或保案人员),进行勘验依法制作《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
(四)处罚审核:管理所收费监控室主任核查上述资料,并对案件材料和视听资料进行整理,制作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交通行政处罚意见书,然后上报管理处收费稽查大队审核。审核如不通过,稽查大队将不予处罚原因和依据明确通知管理所领导,该逃费车辆采取票款补交的形式处理;审核如通过,稽查大队通知管理所按交通行政处罚规范流程处理。
(五)下达交通行政违罚通知书:收费监控员依法制作交通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听取当事人申辩并记录,并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向省政府法制办或交通部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六)结案:当事人接受行政处罚书时后,签收文书送达回证,收费监控员制作结案报告。管理所当日即将交通行政处罚款存入交通行政处罚的指定帐户上,并将处罚票据复印件归档。
(七)行政复议:案件60日内被行政复议,由高速行业主管部门专设机构全权处理。
六、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推进工作的思考
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是对高速公路现行逃费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但怎样合理合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处罚工作,是有待我们深思熟虑的一大管理课题。建议采取”上级授权,试点推行,制度出台,付诸实践”的办法,仅供参考。
(一)自上而下推行处罚试点改革,具有较为坚实的合法性根基。针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由省高速公路行业主管部门首先明确导向,为下级各高速路段确立改革的具体目标,并通过授权方式为下级采取处罚措施提供合法性保证。
(二)出台对逃费行为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起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由省政府联合省高速公路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处罚实施细则,对“上”贯彻《高管条例》精神,对“下”做出处罚的具体部署,即将《高管条例》的要求和精神加以明确具体化,又传达给基层试点单位并要求其拟定处罚试点方案,进一步丰富细化内容。
(三)未雨绸缪,努力在对逃费行为正式实施交通行政处罚前消除法律问题隐患。在试点的过程中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合法性论证,采取一种积极主动、富有前瞻的方式,为处罚的合法化提供制度基础,尽量避免因处罚的合法性争议而导致搁浅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