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范文第1篇
估计( Maximum Likelihood Estimation ),并且使用QQ图(Quantile-Quantile Plot)证明验证结果。 具体的说,就是先假定采集的样本数据符合某一分布,通过最大似然估计方法估计出该分布的参数,然后 代入并用卡方检验计算相对于该分布的偏差。实践中我们对于一组样本数据,计算所有常见分布的偏差值, 选取偏差最小的分布做为该样本的拟合结果。另外,从QQ图直观上看,该分布做为拟合结果描绘出的曲线
必须近似为接近参考线的直线(见3.3),否则我们就将数据拆分为多个部分进行分段的拟合(如对终端请 求包大小的拟合)。
1.1 卡方拟合度检验卡方检验是一种大样本假设检验法,用于检验随机事件中提出的样本数据是否符合某一给定分布。
它需要较
大量的样本数据及已知的待检验概率分布函数。
1.1.1 卡方检验原理对于一个服从二项分布的随机变量Y服从Binomial( n, p) ,
均值为,
方差
。 由中心极限定理,
设服从
符合标准正态分布N (0, 1),所以Binomial( n, p1 ),
服从自由度为1的卡方分布 , , 。
则有
所以
同理对于k个随机变
量,均值分别为
,
在数据拟合时,先对数据分组,每组数据的实际个数即为随机变量
,
,,则数据拟合即为判
断是否符合分布,
该卡方分布的自由度为k-1-nep(k为随机变量个数,nep为估计参数的个数)。
1.1.2卡方检验步骤:假定样本服从某一给定分布。根据样本数据用最大似然法估计分布的密度函数参数。 设定置信度,对n个样本数据排序。
把排序后的数据分成k组,确定每组的上下限,(上下限确定方法不同对验证能力有影响,
为常数, 每组数据不少于5个),为了方便起见,本项目中采用平均划分分组间隔,即使
对于所有的成立。
计算每组数据实际个数,第i组实际个数为。
计算每组数据期望个数,第i组期望个数为:连续:,其中F(x)为待验证的概率分布函数,离散:。 计算。 理论上说如果,则数据符合分布函数为F(x)的分布,
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范文第2篇
试验用仪器:薄膜过滤器, 滤膜孔径:0.45μm, 滤器直径:50mm, 电子天平, GHP细菌恒温培养箱 (DYJ-149) , SPX霉菌培养箱 (DYJ-148) 、酒精灯、高压灭菌锅。器材:平皿、1m L和10m L刻度吸管、100m L和250m L的三角烧瓶、试管。实验用培养基及培养条件:营养琼脂和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 p H7.0的蛋白胨缓冲溶液, 营养肉汤, 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 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5~28℃。所用菌株:大肠埃希菌[CMCC (B) 44 102], 第3代;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 (B) 26 003], 第3代。
目前, 部分企业药检机构人员和实验条件达不到要求。2010年10月份, 我所接到省所评价性抽检的10批盐酸环丙沙星滴眼剂的检验任务, 通过索取微生物检验方法的验证, 实验的情况如下。
从表1可以看出:同品种不同厂家验证时冲洗液、阳性菌、冲洗量、压力等均不同。药典规定冲洗量一般不超过1000m L[2]。阳性对照用菌也不同。很多厂家, 记录中没有体现相关数据。并且阳性菌应根据抑菌的情况定位大肠埃希菌, 压力也应该写明, 否则实验中有可能, 因为压力过大, 引起泄露、过滤器炸裂或实验污染、也可能造成滤膜开裂[3]。
“微生物限度检查”和“无菌检查”是药品安全性检查的重要项目。虽然近几版《中国药典》均收载有“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和“无菌检查法”, 但在如何保证检验方法的科学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方面与国外药典相比仍具有一定差距, 为此, 药典会设立专项科研课题, 对2005年版《中国药典》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和“无菌检查法”增加验证试验的必要性进行研讨。根据研究结果, 2005年版《中国药典》规定当进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或“无菌检查”时应进行方法验证。而生产厂家的验证方法及标准尚需规范, 存在弊端很多, 如果按厂家提供的方法检验, 势必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规范生产和检验, 坚决杜绝“无菌检查”及“微生物限度检查”未经方法学验证的药品出厂, 不仅能保证实验的准确性, 也是应该是药品监管的一个重要的课题。建议由国家统一验证方法, 以制止目前药品检验中的验证方法失控的现象。
摘要:通过多不同厂家滴眼剂微生物方法 的验证材料的对比, 我们发现微生物方法 验证存在很多问题, 相同品种应该生产工艺相似的, 应有相同的验证方法 。而对这些厂家的同品种考察中, 我们发现, 验证的方法 差异太大, 缺乏准确性、科学性, 目前, 药检所, 还不能对所检验的药品进行批批验证, 这样做不仅工作量大, 耗时长, 只能用厂家提供的验证材料, 这样一来出现很多问题, 为验证方法 的问题, 可能影响实验的假阴性或假阳性。所以本文呼吁国家应抓紧出台标准的验证方法 , 或对企业的化验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理顺目前验证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验证方法,微生物,阳性菌,冲洗量
参考文献
[1] 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典 (2005年版第二部) [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5.
[2]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2005年版) [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范文第3篇
1 材料和方法
1.1 实验材料与仪器设备
1.1.1 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沙氏葡萄糖琼脂、胰酪大豆胨液体、沙氏葡萄糖液体、麦康凯液体、麦康凯琼脂
1.1.2 稀释液:p 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样品品稀释) 、0, 9%的Na Cl (菌种稀释)
1.1.3 实验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
1.1.4实验设备:垂直双人净化工作台、生物安全柜、霉菌培养箱、生化培养箱、立式蒸汽灭菌器、电热恒温干燥箱、微生物限度检验仪。
1.2 实验前准备
所有容器、用具经过处理, 160℃干烘2小时。培养基于高压蒸汽灭菌器中按照适宜的温度灭菌并进行过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整个操作过程中避免微生物污染。
1.3 方法研究
1.3.1 微生物计数法方法适用性研究
1.3.1. 1 供试液的制备:
称取样品10g, 加入100ml p H7.0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 摇匀, 静置, 作为供试液1∶10。
1.3.1. 2 接种和稀释
(1) 试验组:取 (1:10) 样品上清液1ml, 薄膜过滤法, 用400ml稀释液分4次冲洗, 最后一次冲洗加入不大于100cfu的试验菌1ml, 抽滤, 取出滤膜冲洗面朝上贴于培养基上。 (A组)
(2) 菌液组:取试验菌不大于100cfu, 薄膜过滤法, 用稀释液少量冲洗, 抽滤, 取出滤膜冲洗面朝上贴于培养基上 (B组) 。
(3) 供试品对照组:取 (1:10) 供试液上清液1ml, 薄膜过滤法, 用400ml稀释液分4次冲洗抽滤, 取出滤膜冲洗面朝上贴于培养基上。 (C组)
1.3.1. 3 需氧菌计数方法适用性研究:
以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为试验菌株, 照A组、B组、C组滤膜制备方法, 分别制备滤膜, 贴于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上, 置于30~35℃培养箱中培养。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平皿培养3天;白色念珠菌、黑曲霉、C组平皿培养5天。
1.3.1. 4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方法适用性验证:
以白色念珠菌、黑曲霉为试验菌株, 照A组、B组、C组滤膜制备方法, 分别制备滤膜, 贴于沙氏葡萄糖琼脂平板上, 置于霉菌培养箱中20~25℃培养5天。
1.3.2 控制菌检查法 (大肠埃希菌) 方法适用性研究
1.3.2. 1 验证菌种:
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1.3.2. 2 供试液制备和增菌培养
(1) 试验组 (促生长能力试验)
取1∶10供试液上清液10ml, 薄膜过滤, 用400ml稀释液分4次冲洗, 最后一次冲洗加入不大于100cfu的大肠埃希菌1ml, 取出滤膜置于100ml的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 (A组)
(2) 阴性菌对照组 (抑制能力试验)
取1∶10供试液上清液10ml, 置于薄膜过滤器中, 用400ml稀释液分4次冲洗, 最后一次冲洗加入不大于100cfu的金黄色葡萄球菌1ml, 取出滤膜置于100ml的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 (B组)
(3) 供试品对照组
取1∶10供试液10ml置于薄膜过滤器中, 用400ml稀释液分4次冲洗, 抽滤, 取出滤膜置于100ml的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 (C组)
(4) 阳性菌液组
取不大于100cfu的大肠埃希菌1ml, 薄膜过滤法, 少量冲洗, 取出滤膜置于100ml的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 (D组)
1.3.2. 3 选择和分离培养
将上述A、B、C、D组置于恒温培养箱中30~35℃培养18小时, 取上述培养物1ml分别接种至100ml麦康凯液体培养基中, 42~44℃培养24小时。取麦康凯液体培养物划线接种于麦康凯琼脂培养基平板上30~35℃培养18小时, 观察结果。
2 结语
2.1取三个批次的双醋瑞因样品进行实验, 按照培养情况计数每个平皿的菌落数, 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与菌液对照组的菌数比值均在0.5~2范围内。各试验菌的回收试验均符合要求, 确认该方法可进行双醋瑞因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
2.2在上述培养时间下进行观察, 可检出所加试验菌相应的反应特征即试验组应检出试验菌、阴性菌对照组未检出阴性对照菌。确认该方法可进行双醋瑞因的控制菌检查。
2.3通过上述研究可以确定通过薄膜过滤法检查双醋瑞因的微生物限度可以消除双醋瑞因的抑菌性, 使得双醋瑞因对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薄膜法操作起来比较简便, 可以满足双醋瑞因日常生产中的检测需求。
摘要:采用薄膜过滤法消除双醋瑞因的抑菌性, 进行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的研究, 确认需氧菌、霉菌和酵母菌以及控制菌的检测方法, 从而获得更真实的检测数据, 以满足双醋瑞因的日常检测需求。
关键词:薄膜过滤法,微生物计数法,控制菌检查法
参考文献
[1] 张红丹, 郭莹, 孙丽艳.探讨影响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结果的因素[J].生物技术世界, 2014年第11期.
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范文第4篇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提高检验机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保证检验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申请考核检验机构的能力考评和已获得考核合格证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能力验证采用比对试验方式,按照计划要求可以分为指定比对和全国比对、检测比对和定性比对等不同类型。
申请考核的能力验证活动采用指定比对方式,监督管理的能力验证活动采用全国比对方式。
鼓励申请考核的检验机构预先参加全国比对的能力验证活动。
第四条 农业部统一负责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监督管理。
国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负责能力验证计划编制、样品制备管理、数据统计分析和能力评价、能力验证报告制作以及新项目开发等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 能力验证应当按照科学合理、程序严谨、资源共享
- 43验证样品的检验工作,并向国家中心报送检验结果。
第十二条 国家中心对报送检验结果与样品已知值进行统计分析,向考核机关提交能力验证报告。
能力验证报告内容包括能力验证项目的能力表现和考评合格和不合格的判定结论。
第三章 全国比对的设计和运作
第十三条 国家中心应当根据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需要,每隔5年编制能力验证计划。
能力验证计划内容应当包括目的和目标、验证项目、试验设计要求、作物种类、验证轮次、时间安排、拟参加的检验机构、统计方法和能力评价标准等事项。
能力验证计划编制应当目标明确,作物种类和验证项目选择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 能力验证活动应当定期开展,原则上每年安排2轮。试验设计以检测比对为主,也可以采用定性比对,每轮一般采用同一作物种子的3个质量水平不同的验证样品。
第十五条 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前应当通过评审,由国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计划的目标、试验设计和验证项目、可行性等进行审查,评审通过后由农业部公布实施。
第十六条 根据公布的能力验证计划,结合检验机构考核合格证书的检验范围,国家中心确定每年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检验机构名单。
- 45定的统计方法进行分析。
检验机构能力评定标准分为结果满意(用A表示)、结果较为满意(用B表示)、结果有问题(用C表示)和结果不合格(用BMP表示)等4级。检测比对以每轮3个样品的Z比分绝对值之和作为评定标准,其中∑Z3.5为A;3.5<∑Z5.3为B;5.3<∑Z7.0为C;∑Z>7.0为BMP。
第二十三条 定性比对结果采用正确或者错误检出指定种子的百分率。根据验证项目的要求,正确或者错误检出指定种子的数目与样品中加入的指定种子数目相比,并通过加入作物种类确定难度进行系数修正,然后计算正确检出百分率或者错误检出百分率。
定性比对的A、B、C和BMP评定标准在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四条 能力评价完成后,国家中心向检验机构发送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反馈能力验证结果。
能力验证结果报告主要包括检验机构参加验证项目的能力表现,对于结果评定为C或者BMP的还附有相应的改进意见或者建议。
结果报告所涉及的统计评定数据和图示含义,可以参考能力验证结果解释的有关说明。
第二十五条 5年能力验证计划为一周期,每一周期结束后对检验机构能力做出总体水平评价。总体水平评价以5年计划的最
- 47应当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第五章 结果使用和处理
第三十条 每轮能力验证活动结束或者为期5年的能力验证计划完成后,国家中心应当及时将能力验证结果、工作完成情况等相关事项报告农业部。
农业部向省级考核机关通报检验机构的能力验证结果。 第三十一条 总体水平评定为A和B的检验机构名单,由农业部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检验机构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优先选择承担种子检验任务的单位。
第三十二条 检验机构预先参加全国比对的能力验证活动,其结果可以作为检验机构能力的有效证明。结果评定为A和B的检验机构,在申请考核时应当简化能力验证考评项目或者免除能力验证考评。
在全国比对中总体水平评定为A和B的检验机构,在随后的考核复查评审中应当简化相关项目的能力验证考评或者免除能力验证考评。
第三十三条 能力验证结果轮次评定为C的检验机构,考核机关应当督促其认真查找和分析偏离原因,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及其实施有效性记录应当报送考核机关备案,并作为检验机构随后考核复查评审的重点评审内容。
第三十四条 能力验证结果轮次评定为BMP的检验机构,考
- 49同的次级样品对净度、发芽率、水分和生活力等项目检测所进行的对比。
(五)定性比对,是指在验证样品中按照不同目的加入已知的其他种子、异品种种子、特定转化事件的转基因种子等项目定性鉴定所进行的对比。
(六)能力验证计划,是指为评价检验机构能力而设计和运作的工作实施方案。
(七)能力验证活动,是指能力验证所涉及的开发、设计、计划、运作、评价、报告等一系列工作。
(八)Z比分值,是指在识别并剔除离群值后,利用检验机构检测值与检测结果平均值之差,再除以标准偏差计算所得的结果。
第三十七条 国家中心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前期试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开展新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
第三十八条 能力验证样品制备管理指南、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能力验证结果解释等技术文件,由国家中心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国家中心组织实施能力验证活动所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国家财政预算。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 51
二、关于统计方法和能力评价标准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从立足建立长效机制角度,第二十三条规定能力验证活动应当定期开展。这就要求能力验证的设计要求、统计方法、评价标准应当统
一、相对固定,以确保验证结果具有可比性。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开展能力验证活动已经50多年,制定了全球种子检验机构能力验证的轮次评价标准和总体评价标准。多年来的实践表明,依据这一标准,80~90%以上的检验机构可以评为A、B级,只有个别检验机构评为BMP级,表明这一评价标准水平并不是很高。经过反复讨论,本办法决定采纳ISTA规定的内容,在第十
四、二十
二、二十三和二十五条作了相应的规定。
三、关于能力验证活动的工作要求
为了确保验证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保证能力验证活动有序开展,本办法对参加能力验证活动规定了工作和纪律要求,明确参加验证活动的检验机构应当履行独立按时完成、如实上报结果、保存结果记录等行为规范(第二十六条),要求国家中心在计划设计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第二十八条),还明确了验证结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纪律要求(第二十九条)。
四、关于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和处理
本办法还明确了能力验证结果利用的政策,对于总体评价为A、B的,采取由农业部向社会公布名单、简化随后考核复查评审程序、优先承担检验任务等鼓励和优惠政策(第三十
一、三十
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范文第5篇
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是药品研发和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中,对药
品进行质量控制是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基础和前提。为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需要多角度、多层面来控制药品质量,也就是说要对药物进行多个项目测试,来全面考察药品质量。一般地,每一测试项目可选用不同的分析方法,为使测试结果准确、可靠,必须对所采用的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行性进行验证,以充分表明分析方法符合测试项目的要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对方法进行验证。 方法验证的目的是判断采用的分析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能有效控制药品的内在质量。 从本质上讲,方法验证就是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预先设置一定的验证内容,并通
过设计合理的试验来验证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否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
方法验证在分析方法建立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并成为质量研究和质量控制的组
成部分。
只有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才能用于控制药品质量,因此方法验证是制订质量标准的
基础。方法验证是药物研究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二、方法验证的一般原则
原则上每个检测项目采用的分析方法,均需要进行方法验证。
方法验证的内容应根据检测项目的要求,结合所采用分析方法的特点确定。
同一分析方法用于不同的检测项目会有不同的验证要求。例如,采用高效液相色谱
法用于制剂的鉴别和杂质定量试验应进行不同要求的方法验证,前者重点要求验证专属性,而后者重点要求验证专属性、准确度、定量限。
三、方法验证涉及的三个主要方面
(一)需要验证的检测项目
鉴别、
杂质检查
定量测定(含量测定、溶出度、释放度等)、
其他特定检测项目 (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生物活性等)
鉴别的目的在于判定被分析物是目标化合物,而非其它物质,用于鉴别的分析方法
要求具有较强的专属性。
杂质检查主要用于控制主成分以外的杂质,如有机杂质、无机杂质等。杂质检查可
分为限度试验和定量试验两种情况。用于限度试验的分析方法验证侧重专属性和检测限。
用于定量试验的分析方法验证强调专属性、准确度和定量限。
定量测定包括含量测定、制剂的溶出度测定等,由于此类项目对准确性要求较高,
故所采用的分析方法要求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准确度和线性。
其他特定检测项目包括粒径分布、旋光度、分子量分布、生物活性等,由于这些检
测项目的要求与鉴别、杂质检查、定量测定等有所不同,对于这些项目的分析方法验证应有不同的要求。
(二)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是为完成上述各检测项目而设定和建立的测试方法。
分析方法原理
仪器及仪器参数
试剂
系统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溶液制备
对照品溶液制备
测定
计算及测试结果的报告等
测试方法
化学分析方法
仪器分析方法
这些方法各有特点,同一测试方法可用于不同的检测项目,但验证内容可不相
(三)验证内容
验证内容:
方法的专属性
线性
范围
准确度
精密度
检测限
定量限
耐用性
系统适用性等
四、方法验证的具体内容
(一)专属性
专属性系指在其他成分(如杂质、降解物、辅料等)可能存在下,采用的分析方法
能够正确鉴定、检出被分析物质的特性。
通常,鉴别、杂质检查、含量测定方法中均应考察其专属性。如采用的方法不够专
属,应采用多个方法予以补充。
1、鉴别反应
鉴别试验应确证被分析物符合其特征。
专属性试验要求证明能与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相似化合物区分,需确证含被分析
物的供试品呈正反应,而不含被测成分的阴性对照呈负反应,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也应呈负反应。
2、杂质检查
作为纯度检查,所采用的分析方法应确保可检出被分析物中杂质的含量,如有
关物质、重金属、有机溶剂等。因此杂质检查要求分析方法有一定的专属性。 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可向供试品中加入一定量的杂质,证明杂质与共存物质能
得到分离和检出,并具适当的准确度与精密度。
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专属性可通过与另一种已证明合理但分离或
检测原理不同、或具较强分辨能力的方法进行结果比较来确定。或将供试品用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的方法进行破坏(制剂应考虑辅料的影响),比较破坏前后检出的杂质个数和量。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和质谱检测,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
3、含量测定
含量测定目的是得到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或效价的准确结果。 在杂质可获得的
情况下,对于主成分含量测定可在供试品中加入杂质或辅料,考察测定结果是否受干扰,并与未加杂质和辅料的供试品比较测定结果。
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可采用另一个经验证了的或药典方法进行比
较,对比两种方法测定的结果。
也可采用破坏性试验(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得到含有杂质
或降解产物的试样,用两种方法进行含量测定,比较测定结果。
必要时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证明含量测定成分的色谱峰中不包含其他成分。
(二)线性
线性系指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检测结果与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浓度(量)直接呈
线性关系的程度。 线性是定量测定的基础,涉及定量测定的项目,如杂质定量试验和含量测定均需要验证线性。 应在设计的测定范围内测定线性关系。可用一贮备液经精密稀释,或分别精密称样,制备一系列被测物质浓度系列进行测定,至少制备5个浓度。以测得的响应信号作为被测物浓度的函数作图,观察是否呈线性,用最小二乘法进行线性回归。 必要时,响应信号可经数学转换,再进行线性回归计算,并说明依据。
(三)范围
范围系指能够达到一定的准确度、精密度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试样中被分析物
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 范围是规定值,在试验研究开始前应确定验证的范围和试验方法。
可以采用符合要求的原料药配制成不同的浓度,按照相应的测定方法进行试验。 范
围通常用与分析方法的测试结果相同的单位(如百分浓度)表达。涉及到定量测定的检测项目均需要对范围进行验证,如含量测定、含量均匀度、溶出度或释放度、杂质定量试验等。
范围应根据剂型和(或)检测项目的要求确定。
1、含量测定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80%~100%或更宽。
2、制剂含量均匀度范围应为测试浓度的70%~130%。根据剂型特点,如气雾
剂、喷雾剂,必要时,范围可适当放宽。
3、溶出度或释放度对于溶出度,范围应为限度的±20%;如规定限度范围,则
应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 对于释放度,如规定限度范围为,从1小时后为20%至24小时后为90%,则验证范围应为0~110%。
4、杂质杂质测定时,范围应根据初步实测结果,拟订出规定限度的±20%。如
果含量测定与杂质检查同时测定,用面积归一化法,则线性范围应为杂质规定限度的-20%至含量限度(或上限)的+20%。
(四)准确度
准确度系指用该方法测定的结果与真实值或认可的参考值之间接近的程度。有时也
称真实度。 一定的准确度为定量测定的必要条件,因此涉及到定量测定的检测项目均需要验证准确度,如含量测定、杂质定量试验等。准确度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对于制剂一般以回收率试验来进行验证。试验设计需考虑在规定范围内,制备3个不同浓度的试样,各测定3次,即测定9次,报告已知加入量的回收率(%)或测定结果平均值与真实值之差及其可信限。
1、含量测定
原料药可用已知纯度的对照品或符合要求的原料药进行测定,或用本法所得结果与
已建立准确度的另一方法测定的结果进行比较。 制剂可用含已知量被测物的各组分混合物进行测定。如不能得到制剂的全部组分,可向制剂中加入已知量的被测物进行测定,必要时,与另一个已建立准确度的方法比较结果。
2、杂质定量试验
杂质的定量试验可向原料药或制剂中加入已知量杂质进行测定。如果不能得到杂质,
可用本法测定结果与另一成熟的方法进行比较,如药典方法或经过验证的方法。 如不能测得杂质的相对响应因子,可在线测定杂质的相关数据,如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测定紫外光谱,当杂质的光谱与主成分的光谱相似,则可采用原料药的响应因子近似计算杂质含量(自身对照法)。并应明确单个杂质和杂质总量相当于主成分的重量比(%)或面积比(%)。
(五)精密度
精密度系指在规定的测试条件下,同一均质供试品,经多次取样进行一系列检测所
得结果之间的接近程度(离散程度)。
精密度一般用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表示。取样测定次数应至少6次。 精密度可以从三个层次考察:
重复性
中间精密度
重现性
1、重复性
重复性系指在同样的操作条件下,在较短时间间隔内,由同一分析人员测定所得结
果的精密度。 重复性测定可在规定范围内,至少用9次测定结果进行评价,如制备3个不同浓度的试样,各测定3次,或100%的浓度水平,用至少测定6次的结果进行评价。
2、中间精密度
中间精密度系指在同一实验室,由于实验室内部条件改变,如时间、分析人员、仪
器设备、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验证设计方案中的变动因素一般为日期、分析人员、设备。
3、重现性
指不同实验室之间不同分析人员测定结果的精密度。 当分析方法将被法定标准采用
时,应进行重现性试验。
(六)检测限
检测限系指试样中的被分析物能够被检测到的最低量,但不一定要准确定量。 该验
证指标的意义在于考察方法是否具备灵敏的检测能力。因此对杂质限度试验,需证明方法具有足够低的检测限,以保证检出需控制的杂质。
六、对方法验证的评价
(一)有关方法验证评价的一般考虑
总体上,方法验证应围绕验证目的和一般原则来进行,方法验证内容的选择和试验
设计方案应系统、合理,验证过程应规范严谨。 并非每个检测项目的分析方法都需进行所有内容的验证,但同时也要注意验证内容应充分,足以证明采用的分析方法的合理性。如杂质限度试验一般需要验证专属性和检测限,而对于精密度、线性、定量限等涉及定量测定的项目,则一般不需要进行验证。
(二)方法验证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方法验证内容之间相互关联,是一个整体。因此不论从研发角度还是评价角度,方
法验证均注重整体性和系统性。 例如,对于鉴别项目所需要的专属性,一般一种分析方法不太可能完全鉴别被分析物,此时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分析方法可加强鉴别项目的整体专属性。在方法验证内容之间也存在较多的关联性,可以相互补充。如原料药含量测定采用容量分析法时,由于方法本身原因,专属性略差,但假如在杂质检测时采用了专属性较强的色谱法,则一般认为整个检测方法也具有较强的专属
性。
总之,由于实际情况较复杂,在方法验证过程中,不提倡教条地去进行方法验证。 此外,越来越多的新方法不断被用于质量控制中,对于这些方法如何进行验证需要
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范文第6篇
方法名称:
验证单位:
通讯地址:报告编写人:
报告日期:
1 原始测试数据
1.1实验室基本情况
表1-1参加验证的人员情况登记表
表1-2使用仪器情况登记表
表1-3使用试剂及溶剂登记表
1.2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测试数据
表1-4 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测试数据表
验证单位:测试日期:
1.3方法精密度测试数据
表1-5精密度测试数据
验证单位:测试日期:
1.4方法准确度测试数据
表1-6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测试数据
验证单位:测试日期:
表1-7实际样品加标测试数据
验证单位:测试日期:
1.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测试中的异常或意外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