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工操作规程范文第1篇
2、开车前见车车床各部分机构及防护设备是否完好,各手柄是否灵活、位置是否正确。检查各注油孔,并进行润滑。然后使主轴空运转1~2分钟,待车床运转正常后才能工作。若发现车床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停车,告知实训指导教师进行维修,未修复不得使用。
3、主轴变速必须停车,变换进给箱手柄要在低速进行。为保持丝杠的精度、除车削螺纹外,不得使用丝杠机动进给。
4、刀具、量具及工具等的放置要稳妥、整齐、合理、有固定的位置,便于操作时取用,用后应放回原处。
5、工具箱内应分类摆放物件。不可随意乱放,以免损坏和丢失。
6、正确使用和爱护量具。经常保持清洁,用后擦净、涂油、放入盒内。禁止把工具、夹具或工件等放在车床导轨上。
7、不允许在卡盘及车床导轨上敲击或校直工件,床面上不准放置具或工件。在车床主轴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力量取下卡盘。
8、车刀磨损后,应及时刃磨,不允许用钝刃车刀继续车削,以免增加车床负荷、损坏车床,影响工件表面的加工质量和生产效率。
9、使用切削液前,应在床身导轨上涂润滑油,若车削铸铁或气割下料的工件应擦去导轨上的润滑油。
10、除车床上装有自动测量可在运转中进行外,均应停车测量工件,并将刀架移到安全位置。
11、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注意手、身体,头不应跟工件靠得太近,以防切屑飞入眼中。如果车削铸铁、黄铜等脆性材料工件时,必须戴上防护眼镜。
12、车床开动时,不能测量工件,也不要用手去摸工件的表面。尤其是加工螺纹时,严禁用手抚摸螺纹面,以免伤手。严禁用棉纱擦抹转动的工件。
13、应用专用的钩子清除切屑,绝对不允许用手直接清除。
14、在车床上工作时不准戴手套。
车工操作规程范文第2篇
2. 实习中应在指定的车床上进行实习操作,其他车床上的工具或电器开关等均不得乱动。实习中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不得聊天或打瞌睡。 3. 开动机床前,要检查机床周围有无障碍物,各操作手柄位置是否正确,工件是否已卡持牢靠等,卡盘扳手用后要及时取下,做到“扳手不离手”。 4. 不准用手触摸正在运动的工件及卡盘,刚加工完的工件及使用的刀具不能用手触摸,停车时不得用手去摸车床卡盘进行刹车。
5. 开车加工前刀具、工件要压紧夹牢,开车后不准离开车床,如要离开必须停车。
6. 操作中如需要变速、换刀、换工件或测量工件时,都必须停车。 7. 要爱惜量具,不得把工具、量具、刀具等放在机床导轨和床鞍上。 8. 两人操作一台车床时,要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开动车床时必须注意另一人的安全。
9. 切削时,头不要离工件和刀具太近,不要站在铁屑飞出的方向,以免伤人。切削时,不准用棉纱擦拭工件和刀具。
10. 工作时如车床发出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持现场,并报告指导师傅。
车工操作规程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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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天车工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者,方能操作。
2、起重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有卷扬限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连锁装置,天车工应保持这些部件的灵敏可靠。
3、每日工作前断电检查抱闸,电气卷扬机械,安全装置是否良好,然后接通电源,试开空车,确认各部正常方可开车。
4、天车工运前,必须先按电铃,方可开车。
5、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起重设备和吊距的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其它常浮物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埋在或凝结在地上的物件不吊:
(7)光线黑暗看不清物件不吊:
(8)物体偏离运行轨道歪挂斜吊不吊:
(9)棱器的物件没有垫好不吊。
6、大车、小车和卷扬在近终点或靠行轨行车时,应慢速行驶,撞档和各限位必须灵敏好用,严禁用反转方法停止运转。
7、碰盘吊在装卸铁块时,重物不准从设备、人头上经过。
8、天车运行中遇紧急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应拉下开关,并在重物重直下方架设围具,显示悬挂警告标志,禁止通行,禁止用手盘齿轮的方法落下重物。
9、天车工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学员工作时,师傅不准脱离工作岗位,非驾驶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爬车或进入驾驶室,加油擦试时必须断电。
10、天车每班要清扫,易损件要经常检查保养,工具备件要放稳,以免物坠伤人。
11、只准许从安全梯上下,严禁从一台车跨越另台车,不准从轨道上通行,上下车或离开驾驶室必须将吊钩升起,把小车开到驾驶室的一端拉下总闸,并将控制器所有把手和手轮搬回“停止”位置。
12、交班时,必须等上班工作人员走下工作梯之后,下班方可开车。
13、不准用两台天车同时吊件重物。
14、吊物时要与地面垂直,不能悬空加物,严禁在物品的下面站人。
15、司机驾驶时双手需经常放在操作把上,以便随时刹闸。文 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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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操作规程范文第4篇
2、开车前见车车床各部分机构及防护设备是否完好,各手柄是否灵活、位置是否正确。检查各注油孔,并进行润滑。然后使主轴空运转1~2分钟,待车床运转正常后才能工作。若发现车床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停车,告知实训指导教师进行维修,未修复不得使用。
3、主轴变速必须停车,变换进给箱手柄要在低速进行。为保持丝杠的精度、除车削螺纹外,不得使用丝杠机动进给。
4、刀具、量具及工具等的放置要稳妥、整齐、合理、有固定的位置,便于操作时取用,用后应放回原处。
5、工具箱内应分类摆放物件。不可随意乱放,以免损坏和丢失。
6、正确使用和爱护量具。经常保持清洁,用后擦净、涂油、放入盒内。禁止把工具、夹具或工件等放在车床导轨上。
7、不允许在卡盘及车床导轨上敲击或校直工件,床面上不准放置具或工件。在车床主轴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力量取下卡盘。
8、车刀磨损后,应及时刃磨,不允许用钝刃车刀继续车削,以免增加车床负荷、损坏车床,影响工件表面的加工质量和生产效率。
9、使用切削液前,应在床身导轨上涂润滑油,若车削铸铁或气割下料的工件应擦去导轨上的润滑油。
10、除车床上装有自动测量可在运转中进行外,均应停车测量工件,并将刀架移到安全位置。
11、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注意手、身体,头不应跟工件靠得太近,以防切屑飞入眼中。如果车削铸铁、黄铜等脆性材料工件时,必须戴上防护眼镜。
12、车床开动时,不能测量工件,也不要用手去摸工件的表面。尤其是加工螺纹时,严禁用手抚摸螺纹面,以免伤手。严禁用棉纱擦抹转动的工件。
13、应用专用的钩子清除切屑,绝对不允许用手直接清除。
14、在车床上工作时不准戴手套。
车工操作规程范文第5篇
1. 查验“交接班记录表”。
2. 检查操纵手柄、开关、旋钮是否在正确的位置,操纵是否灵活,
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 接通电源前,应注意电源电压,超出规定电压范围不允许合上开
关。空车低速运转2~3分钟,观察运转状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停机检查。
4. 观察油标指示,检查油量是否合适,油路是否畅通,在规定部位
加足润滑油、冷却液。
5. 确认润滑、电气、机械各部位运转正常填写“设备点检表”。 工作中
1. 严禁超性能使用,操作过程中严禁带手套,女员工要戴安全帽将
头发塞进帽内,扎紧袖口。
2. 禁止在机床的导轨表面、油漆表面放置物品。
3. 严禁在导轨面上敲打、校直和修整工件。
4. 对新的工件在输入加工程序后,必须先用“试运行键”检查程序编制
的正确性,再用“单程序段操作键”检查程序运行情况,此时手指放在停止按钮上,随时准备做停止操作。未经试验的程序,不允许进行自动循环操作,以防止机床发生故障。
5. 在程序自动循环运行时,操作者应集中思想,密切监视运行情况,
严禁离开工作岗位。
6. 在运行中发生报警和其它意外故障时,应使用暂停键终止运行,
再做相应的操作处理,应尽量避免使用紧急停止按钮。
7. 刀架在轴向位移时,严禁切断电源,避免零件损坏。
8. 经常检查机床精度和观测刀具磨损情况,以便及时进行刀具的尺
寸补偿和更换。
工作后
1. 必须将各操纵手柄、开关、旋钮置于“停机”位置,并切断电源。
2.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车工操作规程范文第6篇
2、使用吊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吊车应备用适用的灭火器。如遇漏电、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停车处理。
3、按照吊车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对自动控制及电器部分,需遵守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
4、吊车发动后要空载试运转,在吊装时,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司机与指挥密切配合按指挥信号操作,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7、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500毫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8、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毫米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9、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适当加大 。吊杆、钢绳及吊件与带电线路的距离最小应保持3米(限6000伏以下),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10、在易燃、易爆物附近,一般不应进行起吊作业。特别不应使易燃物靠近排气管。吊车加油时,严禁吸烟和接近明火。
11、吊车吊装应站在平坦坚实并与沟槽、基坑保持适当距离的地面上。若地面松软或不平时,应夯实整平,并且用道木垫实,应在支腿底板下铺以垫木将机身顶起,并保持水平。
12、吊车司机酒后不得操作,在操作时不得与他人说话,谈笑,精神必须集中,以免出意外事故。
13、吊车司机要关注并检查起吊物是否绑扎绳扣是否牢固,所有索具和夹具都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发现有损坏情况时,不可勉强使用。
14、司机必须清楚被吊装物的重量,不准斜拉斜吊,不允许吊重行车的吊车,吊重物时不准挪车位置。
15、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吊重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吊装动作。一般情况吊重时,不得进行伸臂及缩臂,若必须时,应符合起重图表的安全要求方可操作。
16、起吊物件应设置溜绳,起吊速度要均匀,操作要平稳,禁止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作反操作时,必须待吊车停稳后再换向运转,禁止突然变换方向。
17、起吊时,不许横拖物件或倾斜吊装,严禁吊拔埋在地下的情况不明的物件或凝结在地面、冻在冰上的物件。
18、吊车吊着重物回转时,应慢速进行,速度不应超过规定值。禁止在斜坡处吊重物回转。
19、起吊物件上禁止站人,不准把吊车作为运送人员使用。起吊时不准在吊臂或吊起的重物下站人,起吊时汽车驾驶室内不许有人,禁止将重物吊越汽车驾驶室。
20、空负荷运行时,吊钩与地面间距不得少于2米,带负荷运行时,重物必须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0.5米上。
21、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卷筒上至少应保留4圈钢丝绳。起吊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22、吊车在坡道上行走时,禁止溜放滑行。行走时需要换向,必须在吊车停住以后进行。
23、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吊重的80%。
24、如果吊车在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吊装,并采取措施将吊物放下,停止运转后再请维修工进行维修,严禁在运转中进行保养和修理工作。
25、停止工作时,必须刹住制动器。工作完毕,吊钩和吊杆应放在规定的妥当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应放在零位,切断电源并关门上锁。
26、起吊时操作杆不要扳的过紧,以免出现紧急情况,操作杆扳不回来,造成吊车反张事故。
27、起吊时,先推吊车的吊钩后抬离器踏板,落钩时先把换向器手柄放在落钩位置,才能踏下自动踏板。
28、吊车在吊装重物回转时,动作要缓慢防止吊装物摆动,使吊车歪斜,并且在起吊时吊车臂下不得站人。
29、在吊装重物时,不准爬杆操作,如果必须爬杆时应将吊装物放下才能爬杆,然后再进行吊装,以免发生吊装事故。
30、严格遵守“十不吊”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工件紧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或有浮放物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隐暗 看不清不吊;斜拉工件不吊;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易燃易 爆危险品不吊。
31、大雨、大雪、大雾天气或气温低于-20℃(含-20℃)及瞬间最大风速超过10米/秒时,应停止吊装作业。大风时,汽车吊应停放在避风处;履带吊应将上机放在与履带纵向方向,机械背面向风,且把起重臂降至地面或者将吊钩落到地面封到物体上,锁紧回转制动。
32、汽车吊工作完毕后,收支腿、回转吊杆不得同时进行。应先回转吊杆至行走位置再收支腿。
33、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向交警部门报告,并向承租单位及公司安全部门报告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本情况。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34、发生吊装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及设备,并立即向承租单位及公司工程部和安环部报告事故经过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本情况。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部门进行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