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选12篇)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1篇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区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不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
-2-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2018年底前,全区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7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0.7万平方米;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
-3-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15日之前)。各镇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社区、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街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
-4-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准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公示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房产、规划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内容。
-5-公安、消防、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站、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区安委会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朱启军任组长,区公安、安监、经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
-6-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李栋梁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经信、公安、房产、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区、镇街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镇街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区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镇街及区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从7月份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
-8-附: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
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合理确定位置,宜设置在室外露天区域,该区域与建筑外墙窗洞口外沿、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应小于6m。
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在室外时,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得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室外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设置在室内时,不得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得影响室内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必须附设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建筑首层,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地下一层。设置在首层时,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大于1400m2,设置在地下一层时,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不大于500m2。(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不增加)
2.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严格分隔。经常有人员出入处的防火门,应设置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用于电动自行车推行的坡道,可作为安全
-9-出口使用。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7.5m(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距离不增加)。
4.应划定停放充电区域和疏散通道区域,沿走道双面布置停放电动自行车车位时,疏散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m;沿走道单面布置停放电动自行车车位时,疏散走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4m。
5.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筑构件和装修材料应使用不燃材料。
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配置的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级确定,单具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应不小于3A。
五、设置在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所在建筑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采用具备无线通讯功能的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根据生产企业产品说明书确定,且不宜超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
2.所在建筑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增设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利用场所30m范围内的室外消火栓或市政消火栓,在场所入口处等便于取用的部位设置标识明显的器材箱,器材箱内配
-10-置室外消火栓扳手、消防水带、多功能水枪等。
3.所在建筑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危险等级按中危险级I级确定。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且大于300㎡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采用局部应用系统;当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300㎡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参照《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 219:2007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六、设置在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置排烟设施,并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为500㎡。
1.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均匀布置,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最近的自然排烟窗(口)距离不应大于30m,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在室内净高1/2以上,且有效排烟面积不小于地面面积的5%。
2.无可开启外窗或可开启外窗面积不足的,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量按照不小于90m3/h.㎡设计。
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电气设计和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采用专用充电设备。2.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设备线路应设置专用配电箱,应为三相进线,进线为专用回路。
-11-3.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功能,并宜具备充电故障报警、功率监测、高温报警等功能。
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配电箱、充电装置、线路等应具备防撞功能。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配电箱、充电装置、线路等还应具备防水、防尘等防护功能。
5.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民用电气设计规范》JGJ 16的规定。6.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当由专业人员施工,电气产品、线缆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2篇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XXX〕13 号)要求,街道安委会决定自 XXX 年从 7 月开始至 XXX 年底在全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问题,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全街道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街道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消防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街道派出所、城建、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分析调度,具体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时间
XXX 年 7 月开始至 XXX 年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XX 年 7 月 25 日前)。各村居(社区)要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
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XX 年 7 月 25 日至 11 月 30 日)。街道安委会要组织工商、公安派出所部门对本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台账,强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要组织城建、公安派出所、安监等部门对村居(社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针对新旧住宅小区等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XXX 年 12 月)。各村居(社区)要于 12月 18 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街道安委会牵头组织对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各村居(社区)XXX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村居(社区)和行业部门予以通报。
四、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专项治理。由街道工商所牵头组织派出所、安监办等部门及村居(社区)配合,对本地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加强销售维修领域监管。街道工商所要依法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销售单位违规经营;产品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明确标注厂名厂址的;产品来源不明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销售的产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修理场所,依法查处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依法查处维修经营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标准更换电瓶、拆除减速器等违法行为。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由街道城建办牵头负责,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组织物业部门和村居(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区,严格源头管控,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 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
各村居(社区)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指导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明确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派出所等主管部门报告。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街道交管所负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道路管控,对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教育。各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街道消防办公室要深入社区、单位、群租房等场所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要广泛张贴《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等宣传挂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标识;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 委员会等定期组织群众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村居(社区)要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严密责任链条,稳步推进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村居(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内容。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坚持齐抓共管,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属地村居(社区)、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街道安委会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街道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协调督促和工作督查职
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村居(社区),要适当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村居(社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山东省公安厅《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
XXX 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XXX 年 7 月 22 日
附件 1 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 为预防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山东省公安厅发布禁令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二、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五、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本禁令所称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附件 2 XXX 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日期:
年
月至
年
月 村居(社区)
检查销售单位(家)
检查维修改装单位(家)
新建停车库(棚)数(个)
新建智能充电设施数(个)
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车辆(辆)
合计
夏日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五注意 第3篇
(1) 适当降低胎压。保持电动自行车胎压适当, 有利于省电, 减少充电次数, 延长蓄电池寿命。考虑到气体的热胀冷缩, 夏季电动车的胎压应比其他季节适当低一些, 以防爆胎。
(2) 暴雨天不要骑电动车或露天停放。电动车上的控制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都有防水措施, 因此电动车不怕一般的雨雪天气。但是, 如果在暴雨天气骑电动车或把车停在露天环境下, 相当于将电动车浸泡在水中, 极易把电动车泡坏。另外, 夏季是雨水集中的季节, 如果遇到连续的降雨, 电动车在骑行过程中, 天天进水, 进入电动车内的雨水累积多了, 也会造成电动车损坏。因此, 遇到暴雨天, 千万别骑电动车上路, 也别把电动车露天停放。雨天骑行后, 应尽快擦拭干净。轻微的进水只需通风晾干, 如果电器元件浸水, 应用吹风机将其吹干。电动车进水最容易坏的部件是电动机和控制器, 因此, 应绝对禁止将电动机和控制器浸泡在水中。当电动车在有积水的路段行驶时, 水位高度不能超过电动车轮毂轴承座的下沿。
(3) 避免电动车线路绝缘破损。每年夏季到来前, 应提早到电动车维修点, 检测电动车上的所有线路, 排除线路老化、破损、漏电等故障。这是因为夏天气温高, 空气湿度大, 电动车容易因线路温度过高、电动机发热、潮湿等原因, 引发电路绝缘老化、线路粘连而导致短路, 从而发生自燃, 引发火灾。
(4) 严禁在高温环境中充电。蓄电池充电时会产生热量, 使电池温度升高, 如果充电的环境温度过高, 易造成蓄电池失水增大过早干涸, 严重的会造成蓄电池壳体起鼓、变形, 甚至爆炸。因此, 电动车蓄电池严禁在高温环境下充电。此外, 充电时还要注意两点:一是尽量降低蓄电池温度, 不要在阳光直射处充电, 并保证良好散热;二是避免高温下行驶后立即充电。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4篇
中国被称为自行车大国。1995年,北京的自行车就已多达831万辆,居全国各城市之首,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如果能骑上永久、飞鸽、凤凰等名牌自行车,大有现今开上豪车的感觉。自行车是那个年代绝对主流的代步工具。但鲜为人知的是,就在同一年,第一辆电动自行车(以下称电动车)在清华大学实验室诞生。
电动车以极小的成本达到代步工具的动力输出,并且有着极其环保的清洁能源,这一切本身就非常适合中国国情。它的推广应用,既解决了普通老百姓的出行问题,又缓解城市大气污染,同时也是目前各类电动车之中唯一的技术比较成熟、能够大批量生产和商品化的类型。其他如电动汽车、电动公交车,距离商品化阶段还有较大的距离。感受着时代的召唤,电动自行车在短短几年间,迅速被老百姓所接受,并充分得到了应用,成为了现在的主流代步工具。
然而,2002年,北京开始“禁电”。2003年福州、珠海、海南等多地相继封杀电动车,至此,几乎每年都有针对电动车的管理办法出台。2015年,北京市交管部门宣布,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本是应运而生,会泽天宠,不料风起云涌,屡遭扼杀。一个时代的产物,一个成熟且被百姓喜闻乐见的代步工具,为何会有如此遭遇?未来的命运又是如何呢?
电动自行车的“路口百汇”
前不久,一则交通事故被报道出来,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载人逆行穿过马路,被疾驰而过的汽车撞飞,造成电动车上两人当场死亡。现场监控摄像头拍下了当时的一幕,电动车确实在高速行驶到了本不该出现的地方,让汽车司机遭遇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据悉,去年全市电动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上演着名副其实的“路口百汇”。
电动车在行驶中噪音小、速度快,又因为体积小、操控灵活,很容易让人在驾驶中有种“畅快”感,从而忽略掉驾驶的危险性,于是逆行、超速、闯红灯等等情况屡见不鲜。电动车俨然成了潜在的“马路杀手”,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然而,在路面上行驶的不只有电动车,还有汽车,有一个很贴切的形容,汽车属于铁包肉,而电动车就属于肉包铁了。由此可见,在安全性上电动自行车其实是“不靠谱”的,在“畅快”感的驾驶行为下,一旦发生事故,受伤的肯定是电动车驾驶员。
目前,电动车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电动车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不可小视。电动车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驶证,也不用实名登记,这种状态下对其进行管理非常困难。目前,北京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交通乱象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而且危及着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趋利避害 不能一个人战斗
电动车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便捷,使市民的出行有了质的提升,不仅驾驶灵活自由,而且节能环保,出行成本低。与此同时,快递、送餐等行业也因为电动车使用户可以更快地收到订单。然而,电动车的弊端也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安全问题。如果在科技进步、社会利益等条件下,以可能牺牲个人生命安全为代价,这明显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进步”。在人类前行的道路上,应该始终要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这个大前提下,我们再去分析电动车的利与弊,就有了明确的目标,趋利避害,就不再会是一盘散沙。只有集中所有力量,才能更好地、更合理地让电动车成为进步的标志。这就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了。
电动车的行驶规范与安全,需要广大市民、电动车厂家、政府部门等多方面的努力。如何面对这项复杂的工程,成为摆在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需要交警、工商、质监等多部门联手,在电动车的进入门槛、路面执法管理、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下功夫进行治理。
市民作为电动车的消费者,不管电动车是否达标,只要由正规渠道购买,就应该受到保护,这一点无可厚非。如果政府有电动车安全标准,那么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本应由工商和质检等部门予以处理。市面出售的电动车是否达标,如何火眼金睛地购买质量达标的自行车,这种辨识问题不该抛给消费者。但我们发现,如今的电动车市场鱼目混珠,很多自行车的刹车并不过关,刹车的耐用性很差。电动车用久了,刹车制动力明显大不如前。因为电动车的刹车结构与普通自行车基本一致,但电动自行车的质量与速度要明显大于普通自行车,这加速了电动车刹车片的老化速度,致使电动车在危机时刻很难强力制动,进而电动车驾驶者的生命安全难以保障。但政府在电动车源头——市场的监管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
同时,市民作为用户,在治理电动车乱象的战斗中,应该做些什么?其实很简单,遵守最基本的交规。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本身就是导致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在没有遵守这些基本的道路规则的情况下,市民是无权责难交警和工商部门的,不要说政府的教育和宣传力度不够,我想,红灯停、绿灯行的交规早已不用解释了。另外,交管部门对于电动车乱行乱放的管理与惩罚力度也明显不够。这是造成很多电动车驾驶者肆无忌惮,不把《交通法》放在眼里的重要原因。
政府职能部门,作为治理电动车乱象的战斗中最有权力的一股力量,在纵观“电动车治理的漫长历史”后,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毫无成效。然而,道路安全绝对不亚于食品安全。虽然电动车早已有“标”可依——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就有明确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但是,走过马路的都知道,路上的电动车走起来哪有低于20km/h的。显然,这个标准并没有在市场环境下得到规范,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显然是无作为的,也许唯一的作为就是出台各种规定吧。
作为交通管理最直接的交管部门,在治理电动车乱象的战斗中,其实是最着急的一个,每每看到因为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无疑都是痛心的。在2015年4月11日,北京市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电动二轮车禁行通告,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10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交管部门已在10条限行大街各路口处安装非机动车禁行标志及辅助标志156套、宣传提示牌85面。交通管理部门可谓下大力度、狠决心。但问题在于还是处于单干、一刀切的层面上。
由此可见,广大市民、政府职能部门、电动车厂家,在治理电动车乱象的战斗中,都需要相互配合,才能在这场战斗中取得最终的胜利。只有各方力量团结在一起,自行车道路安全的问题才能彻底解决。
编后语:电动车具有速度快、节能环保、出行成本低廉等优点,之所以事故频发,多由于不守交规带来的人祸。试想,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开什么车都避免不了事故和惨剧的发生。而电动车驾驶者之所以可以如此肆无忌惮、置交通法规于不顾地乱行乱闯,多是和有关部门的监管缺失有关。在此,我们希望相关电动车的法律、法规可以早点完善,更希望这些法律、法规被认真、严格甚至积极地执行,从而在根本上加强电动车驾驶者的交通法规意识,规范电动车驾驶者的不良驾驶行为。
(编辑·韩旭)
hanxu716@126.com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5篇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新乡市第二中学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电动自行车和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将我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小组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 侯宁 孙华良 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负责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 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 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 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21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 负责人:校安全办)
新乡市第二中学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6篇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院委会决定自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底在全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抓源头、治违法、促规范”,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问题,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确保无论是医院工作人员,还是服务对象,都规范有序,平安无事。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主要承担日常协调工作。各科室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好安全生产科工作。
三、治理时间
2018年6月开始至2018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安监科负责定期组织人员对门诊、病房、药房、值班室、仓库、配电室、消防控制室、大厅、楼道、楼梯间、电梯口、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整治,分门别类,逐一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切实解决在公共走道、办公区域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2月)。于12月20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迎接局安委会的检查考评,对局安委会查出的问题,医院将根据责任分工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及个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全院职工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统一停放到医院东南侧固定位置,机动车辆禁停在此处和消防通道停放,堵塞进出口,违者罚款100元。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7篇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小型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果,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区消安委的部署要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0日,开展全区小型场所、出租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安排
“回头看”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前)。由镇消安委牵头,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参与,按照《桂山镇开展小型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责任分工,全面排查梳理小型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问题台帐,逐一列明存在问题和责任主体,并“实名制”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督促完成整改。
(二)督查整改阶段(9月底前)。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组织开展集中督导检查,全面检验小型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成果,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迅速加以整改。各村和各职能部门专项治理情况,由镇消安委组织联合督导检查。
(三)巩固深化阶段(10月底前)。及时总结提炼小型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形成长效机制。
二、行动内容
全面围绕《桂山镇开展小型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改。重点检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检查小型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排查是否到位,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
(二)检查村、安监、派出所、工商所等消安委成员单位是否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三)检查“三小场所”是否按照广东省《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要求》(DB44/T 1591-2015)落实整改,是否实施网格化动态管控。
(四)检查出租屋是否明确归口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关于住宅建筑的要求落实火灾防控整治措施,是否实施网格化动态管控。
(五)检查经济发展办、工商所等部门是否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检查、抽查;派出所、综治队员等力量是否督促物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实施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动态管控,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各地小型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引发的“小火成灾”“小火亡人”现象多发频发,是影响我镇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保平安的高度,有效提升小型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火灾形势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的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要逐级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或细则,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实效。
(三)抓好统筹结合。各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作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统筹推进,在开展创建工作的同时,全面排查治理村居内的小型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问题,将一户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与一个社区、农村的消防安全管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又不重复叠加任务、增加负担。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8篇
根据区政府安办《关于印发〈x市x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有效减少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辖区实际,草堂街道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经排查,草堂街道辖区无生产电动自行车企业,不存在相关安全隐患。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对辖区销售电动自行车商店进行安全检查,未发现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以及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对辖区电动自行修理店进行安全检查,未发现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行为。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重点加强对居民小区未建设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等行为进行严格检查,草堂街道共检查居民院落xxx家,发现隐患xxx个,已整改xxx个。
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标准规定。对辖区院落大力宣贯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及充电设施建设标准,以及即将出台的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认真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
(二)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宣讲火灾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车停放充电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指导社区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针对物业企业、高层建筑“楼长”、“经理人”、社区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标人群,针对性发送提示信息,督促强化电动自行车日常巡查检查。草堂街道同时深入到辖区居民院落宣传电动自行车使用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草堂街道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部署安排相关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草堂街道及时联合相关部门,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9篇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
2021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发展势头,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努力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___《莲花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莲消委字(__)文件精神,县水务局扎实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___领导,强化落实。
我局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了水务系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排查。
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对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开展了整治活动。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现象列为整治重点。在电动车停放点通过口头教育、张贴紧急通知等形式告知广大车主在晚上12点以后不要充电,电动车充电不能连续超过___个小时等安全知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三是强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利用短信、___工作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大力普及消防常识,强化消防安全活动重要性。二是建立“全链条、制度化、长效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全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支队紧盯问题源头,多举措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抓严场所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支队联合住建、安监等职能部门,深入城中村、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车库(棚)、小区楼道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社区电动车是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是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各场所楼道消防通道有无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并完好有效等。对停车库(棚)设置充电区域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以及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移动插线板的,督促单位和小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和充电环节发生火灾。
抓细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支队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社会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纳入常态化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的内容,广泛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大夜间巡查频率,禁止用户私拉乱接电线,督促用户在安全区域停放充电。发动村(居)委会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狠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抓好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支队“双微”平台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性宣传,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以案例警示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宣传提示挂图分发给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各地___消防志愿者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车主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度宣讲电动自行车正确停放、安全充电等知识,告知群众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场所,有力推动社会单位电动自行车火灾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3
为进一步加强电瓶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电瓶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___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___》{奉安委办【__】__号}要求,针对我镇具体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多项举措,着力解决住宅小区、企业、公共建筑、市政公共设施等区域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确保我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___领导,高度重视。
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___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镇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办所、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协调小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镇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镇安委会主任携各部门多次深入企业、居民小区,检查指导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汇报,实地查看集中充电点的建设情况和规划区域,细致了解当前智能充电装置___及使用情况,并就深入推进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宣传推广电动车智能充电装置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二)部门协作齐发力,确保工作掷地有声。
根据《松岙镇___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安委办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强化联动,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源头管理、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抓好抓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三)齐心协力除火患,严排严查强化管控。
发动各办、行业主管部门、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多股力量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___人次,检查电瓶车企业___家、经营户___家、维修户___家。未发现存在销售不达标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但是在询问了解中发现部分维修经营户仍有拆除限速器的行为。___发动网格力量,联合村(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出动人员___人次,对我镇___个行政村(出租房)、___个社区、___个农居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共治理___个火灾隐患点位。二、下步计划
(一)强化宣传教育。
利用___、电子显示屏、宣传画册等新老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典型火灾事故和违规违法行为;发动中小学校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工作,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效果;网格员、志愿者、民警等开展“入户式”、“点面式”消防宣传教育和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电动车停放、充电习惯。(二)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
针对部分经营户存在拆除限速器等行为,市场监督所要引导经营者制定生产销售、售后维修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销售和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三)大力推广智能充电装置。
召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现场会,对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现场介绍、疑问解答、实地讲解,让企业、群众有效加深对充电设施的认识,推广全镇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工作。经前期排摸,全镇范围内计划建设___个集中充电点建设,预计___年底建设完成,届时可供___辆电动自行车充电。范文仅供参考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10篇
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办决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高度重视火灾隐患重点区域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公民电动车隐患的认识及消防安全素质,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现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我办召开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了新华街道办事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牡爱新办发〔2018〕19号),成立了新华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齐秋菊主任担任,副组长韩立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立民担任。具体负责落实、协调、指导辖区各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领导亲自带队对电动自行车检查整治。自去年12月末上一个电动车整治行动以来,齐主任坚持带队在辖区公寓楼等重点区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检查、隐患排查,坚持对车主认真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在办公会上认真总结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在宣传发动阶段,充分利用横幅、标语、通告、微信群等宣传方式,及时传达市、区政府开展专项行动的要求和举措,广泛宣传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办都能理解和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全面排查、重点整治
(一)全面排查。各社区认真围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中心,针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严格排查,多次入户与居民做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对存在电动自行车存在隐患的小区和单体楼责令限期整改。累计共计出动人员360多人,巡查物业小区30个,单体楼90个,有效排查了600多辆电动车。
(三)做好电动自行车台帐。各社区把年初建立的电动自行车台帐和目前隐患整改相联系,完善台账档案的登记检查记录情况。物业小区上报安全隐患3处,非物业管理小区查出隐患2处,找到存在隐患电动车车主,对其进行火灾防范教育,共排查出隐患5处。
各小区物业将小区院内无人认领的电动车30多台,全部安置在小区物业,由物业人员统一管理,等待业主认领。
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安全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与驻区各单位坚强有效的联系开展联合行动,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和隐患排除的力度,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指导各社区委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华街道办事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11篇
为落实泉城经典区域内电动车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临泉县房产局《关于开展电动车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房办[2018]230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小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责任,全面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和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小区安全工作的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组织开展对小区内的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安全管理排查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成立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物业管理处成立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消防安全现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了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组长:李洪山 副组长:张涛
组员:物业管理处全体员工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排查小区内的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充电是否有违规现象;
2、排查小区内是否存在违章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
道的现象;
3、排查楼道内是否存在易燃、可燃物品的现象,消防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的现象;
4、排查小区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排查小区内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现象行为;
四、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1、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物业管理公司全员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发动业主共同参与针对开展电动车自行车的综合整治工作,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和公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组织物业工作人员与业主共同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2、检查整治阶段
组织物业工作小组人员对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小区的每栋楼单元门口非机动车辆的有序停放,电动车充电超时,电线乱拉乱接现象,排查发现当场整改并对车辆住户进行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排查楼梯间内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堵塞安全通道现象,排查电动车在楼道内、室内充电现象,排查发现当场整改,并对在楼道内电动车充电的车辆,强制搬离及没收充电器及电源线,对车辆住户宣传消防安全教育知识。对不听
劝阻或个人拒不整改的,物业管理处记录并拍照报给相关的执法部门。
五、工作要求
提高对电动车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等的存在的消防隐患安全现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物业管理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同时在小区宣传栏内、各单元楼道内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第12篇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一】
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近日,我队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抓手,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意识、文明出行意识,优化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细化措施,大力推进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召开整治动员部署会,把握交通管理工作要点,找准重心,明确整治职责,在辖区形成一波整治攻势,大力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并要求全体民辅警统一思想,按照检查力度不减、处罚力度不松的标准,全面加强对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的查纠力度,切实提高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重点查纠,强化实效
灵活调勤警力部署,在抓好辖区国省干道、乡镇要道、农村公路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密度及安全管控的同时,把重点转移到城区两轮车出行密集路段,严格路面过往车辆安全检查,重点对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未带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截止月日至日,大队共计查处驾驶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余起,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余起。
三、广泛宣教,浓厚氛围
一是通过向广大驾乘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结合阵地宣传,向驾驶人面对面宣传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驶两轮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进一步增强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两轮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努力提高安全带使用率、安全头盔佩戴率,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坚持将“一盔一带”宣传融入到“七进”宣传中,通过交通安全座谈、课堂、组织观看视频、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浓厚“一盔一带”宣传氛围,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防护意识,引导其摈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二】
根据《的通知》(卫办?
?
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单位组织了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检查及整改,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管理
完善制度
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我单位立足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并完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措施。同时,2016年3月31日召开安全生产“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专题会议,细化管理职责,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措施
排查隐患
3月31日,由中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了一次电动车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活动,针对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存在的隐患进行了统筹管理部署,及时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一是设置电动车停车棚,规范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二是配齐消防设备及对充电设施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巡逻检查和日常管理,确保电动车定点存放,对车棚内存放的废弃单车统一处置,禁止出现违规存放现象。
三、突出重点
广泛宣传
结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切实提高单位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群众性教育。3月底我单位专门编制印刷了“电动车火灾防范安全教育”和“电动车警示教育图片”学习资料,通过公告栏、电子屏等方式对电动车火灾事故防范进行广泛宣传。重点突出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危害、文明停放和安全充电行为、不使用假冒伪劣电动车产品等内容,并对电动车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自救技能进行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对文明停放电动车安全驾驶“九不准”等知识进行普及教育。
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任务繁重,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管理,确保电动车消防安全稳定。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三】
为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清除电动车火灾隐患,坚决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近期,县局深入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
一、加大排查力度
检查中,首先分小组、划区域对辖区重点单位、社区以及企业、沿街店铺等电动车停放场所进行了逐一排摸。随后,重点针对停车库充电区域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是否存在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移动插线板的现象,停车棚搭建是否占用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等进行了严格查看。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电动车违规停放、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严格查处,并督促相关单位负责人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和充电环节发生火灾事故。
二、定期宣传教育
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等问题加强管理。做到专项治理有领导、有组织、有方案,有条不紊地推进治理工作。
三、下一步开展的工作
在近期的检查中,共清剿电动车火灾隐患17处,为群众的生产生活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也鼓励广大群众如若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可及时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同时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工作措施,紧密结合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商店、居民安置点、小学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狠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不、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立即在本辖区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排部署到位。
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时完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镇长张雄飞为组长、副镇长石家伟为副组长,镇安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真正做到行动迅速、执行坚决,确保各项措施稳步推进。二、强化协作配合。
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理行动部署,确保电动车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三、加大舆论引导。
坚持整治和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全方位等的宣传发动工作。发动辖区居民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临时标志申领以及保险购置等工作,积极开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微信、QQ、短消息等媒介,广泛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电动车火灾事故进行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产品,停放时远离可燃物,落实电动车充电过程防护措施,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各村网格员村组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重点突出对电动车发生火灾的原因及自救技能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四、加强调度。
定期召开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加强任务针对性、有效性。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五】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发展势头,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努力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莲花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县水务局扎实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
我局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了水务系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排查。
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对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开展了整治活动。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现象列为整治重点。在电动车停放点通过口头教育、张贴紧急通知等形式告知广大车主在晚上12点以后不要充电,电动车充电不能连续超过6个小时等安全知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三是强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利用短信、微信工作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大力普及消防常识,强化消防安全活动重要性。二是建立“全链条、制度化、长效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全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六】
为切实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团安委会按照师市安全委员会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的统一安排,持续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督查、压实责任
为持续有效推进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团、连(社区)两级成立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小组,明确连队、社区及相关部门责任,安全整治小组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全力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安监科、派出所等部门多次深入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点和居民小区、连队,认真排查不合格产品和违规充电行为。检查中,没有发现销售不合格产品现象,但使用存在以下情况:
1.强化源头整治,对6家销售、维修店面的消防、线路及电动车摆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隐患进行现场整改。
2.对辖区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现象16处。纠正违反规定载人载物、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影响道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26起。
3.7月份对每个小区每幢住宅楼电动车的拥有量和分布进行了摸排,8月份对新招人员的电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
三、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形式,执法人员深入居民区通过讲述电动车事故案例提醒广大群众必须认识到违规使用电动车的危害性,教育居民文明驾驶电动车、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严禁在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地下室存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超时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继续发挥在团部的“两员两站”、派出所移动巡逻的作用,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2)持续深入社区及连队,做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宣传及检查工作。
(3)“三秋”前开展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4)加紧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尽快落实各类电动车办
证工作。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七】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支队紧盯问题源头,多举措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抓严场所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支队联合住建、安监等职能部门,深入城中村、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车库(棚)、小区楼道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社区电动车是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是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各场所楼道消防通道有无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并完好有效等。对停车库(棚)设置充电区域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以及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移动插线板的,督促单位和小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和充电环节发生火灾。
抓细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支队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社会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纳入常态化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的内容,广泛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大夜间巡查频率,禁止用户私拉乱接电线,督促用户在安全区域停放充电。发动村(居)委会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狠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