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承包协议书范文第1篇
承 包 合 同
2017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云南昆明市东川区三合财富商业中心 重庆豪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将三合财富商业中心项目的水电、消防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地点:东川区原锻压机厂内 2.工程名称:三合财富商业中心
3.承包方式及工程内容:水电、消防安装约25万平方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为准)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2工程内容:水电、消防安装工程;负责所承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运输和安装、调试,施工资料、签证、工程变更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确保通过水电、消防竣工验收合格。
4.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4.1水电、消防系统:根据水电、给排水、消防施工图纸内容(含预埋线管)。
5.合同工期
5.1本合同工期:预埋部分与土建主体同步施工;开工时间以甲方和 监理公司确认的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安装部分为日历天(不含预埋工程工期)。 5.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办理签证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A.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图纸。
B.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达8小时。 C.因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的。
D.乙方已经施工完的项目,因甲方更改设计变更致使乙方重新施工。
E.发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
6.工程质量
6.1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1及系列验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进行验收,质量合格。 进行验收,质量合格。
6.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内容质量达到合格并通过消防部门的合格验收,否则,乙方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重新招标发生的费用、工程延误、工程材料涨价以及导致激发延误交房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必须保证本项目楼宇竣工验收前,提前取得住宅部分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如不属于乙方原因,(如土建、装修的原因等)导致消防验收不合格,乙方无需负责。
7.工程造价及承包结算方式 施工计算方法以云南省2013年水电定额中值取费下浮8%个点计量为准)。此合同造价为含税价,已含主料、辅材、施工费、机建费、税金、管理费、安全费、施工措施费、资料软件费及作业人员工资费用等,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主材单价以昆明市每月信息价为准。
7.1乙方承包水电安装工程综合单价采用审定总价中值甲方下浮8%点方式结算,含管理费。
7.1.1下浮点的支付方式:
7.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方负责材料复检费,并负责施工资料整理齐全。
7.3承包单价及计算规则
7.3.1承包价说明:上述各项承包价均为合格工程单价。承包价构成包含人工材料费、机械费、自身管理费、利润、措施费、风险。税费、人工保险、水电、消防材料复检费用(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7.3.2承包方自行中途退场造成本合同解除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80%结算,发包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7.3.3设计变更及变更费用的调整,按照建设单位中相关条款执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本工程套用以下定额及施工图纸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算。2013最新版《云南省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规定有关费率的通知》(云建标【2013】3号)《关于建设工程工伤保险费计算规定的通知》(云建管字【2008】37号)《关于调整计算工程检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相关规定额及有关配套费率、人工机械台班费用调整规定,管理费、利润按相应费率区间中值计取,其他措施费(如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等)按相应费率中值计取。主要材料没有信息价的,由双方询价确认。
8.工程付款方式及结算
8.1乙方水电、消防预埋垫至一期主体单栋四层以完工工程时甲方支付75%工程款,以后按月结算75%。验收合格付97%,余款按国家规范保质期满付清。
8.2合同外计量的约定
计价及款项支付执行合同内工程,合同外签证工程质量及预算审核时,承包单位应根据变更内容出具变更工程造成增(减)造价的预算书,预算书应附有计算式及计算依据,交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报至发包人工程部,由发包人工程部负责进入审核程序进行合同外工程质量及造价的确认。发包方将审核的预算书返回到承包方后,承包方如有异议,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9.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9.1工程质量达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设计与施工标准、规范或规程要求,并符合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及标准,并通过建设单位验收。 9.2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包括材料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材料代用品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审校和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使用。
9.3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从工程竣工之日起计。 9.4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设备故障等,乙方收到甲方通知,(书面、口头或电话通知)起24小时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9.5若由乙方责任引起消防事故,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相关责任。
10.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提供施工图纸两份及有关文件资料,协助乙方办理相差报批及验收手续;竣工资料由甲方负责完成归档。
1.2落实解决现场施工条件,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及水泥砂浆并工至工程竣工;; 免费提供工人住宿,负责施工用水、用电费用。
1.3提供现场及设备运输通道,提供垂直运输设备。 1,4办理各种应由发包人办理的证件,批件手续。 1.5向乙方现场书面交验工程测量控制点。 1.6组织各种登记、变更手续。 1.7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2.乙方责任。
2.1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在确保本工程正常需求并保证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精心并努力地设计、施工和完成工程。承包人因为这些设计、一页台北工、完成和修补提供全部的监督管理、劳力、材料、设备装置及期所有其他物品。
2.2施工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工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设备、防火和交通安全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赔偿。
2.3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乙方应对所有工地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负责。
2.4根据本合同,除非法律上或者外界条件不允许,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实施完成,并修补其中任何的缺陷,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2.5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止,乙方有关的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配套设备负管理责任。
2.6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 11.材料条款
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通知甲方验收;并送样做试验。(按规定应做试验的产品)
12.工程验收
12.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施工验收规范文件、检验标准为依据。
12.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持表通知监理单位和甲方检查。甲方和监理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到现场验收,随钢筋模板同一时间验收,总监或者监理工程师代表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乙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监理方未按乙方通知时间组织验收又未告知乙方需延后的,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即可隐蔽施工。监理方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监理方有权复查,如复查合格,费用甲方负责,工期顺延;不合格,乙方马上返修,承担检查费用。
12.3.1验收依据标准: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有关设计变更资料和变更图纸。技术交底纪要、材料、构件样板、国家有关规定。
12.3.2工程完工后,乙方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方发出竣工预检通知书;并由甲方组织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消防检测工作,直至取得消防主管部门专业验收的合格报告。取得报告及监理单位检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12.3.3乙方应按规定整理完整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并在确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符合竣工要求的资料、图纸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一份(工验收时签发的文件除外)。
12.3.4竣工验收时,甲乙双方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组织工程整体验收评定。
12.3.5如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完全合符合同要求,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盖章签字;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工程内容有未完成的,由乙方在协商的时间返工,再进行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为止;如乙方连续三次返工依然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2.3.6双方应于验收合格后的14天内签署工程交接验收证明文件,乙方将场地清理干净移交给甲方管理。
12.3.7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者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12.4工程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资料由乙方负责完成。工程竣工资料必须按照质监站及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再通过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汇总;备案时如有修改调整,必须全程配合至按相关要求完成。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竣工,应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方,协商合同竣工日期顺延。 13.2因甲方原因(不按时计量、结算、不提供水电、土建工程严重滞后),工程款不能如期支付,合同竣工日期顺延。造成工程不能如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补偿农民工每天生活费、误工费100元。
1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4.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业主方备案一份,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手机号: 手机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水电、消防工程项目居间佣金合同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项目名称:昆明市东川区三合财富商业中心 项目地点:东川区原锻压机厂内
项目总承包公司:重庆豪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工程量:约伍仟万元,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按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三合财富商业中心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总承包方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工程总承包方签订该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真实信息,并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最终达成共识并签订正式施工合同。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各总承包方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工程总承包方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条款。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条款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包括一安全事故及经济赔偿依据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居间劳务费,则按报酬总金额的每天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同是乙方有权向该项目总承包方直接申请拨付居间劳务费。
四、居间报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水电、消防费约伍仟万元(50000000.00元),居间佣金费用为实际到账的3%(含税),由甲方按时结算给乙方。
2、居间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方法和时间相应如下:①签订合同后24小时首付3万元前期所需费用(剩余2万打入给甲方保证金的同时给付),每次按进度付款,给予乙方前期的费用在第一次付款时扣除。
姓名:罗永海农行:622 848 19386 24056 578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一切法律效力,在甲方支付完乙方居间佣金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水电安装承包协议书范文第2篇
合同编号:
总承包方: 贵州天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将位于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园区西二号路东侧的安顺市第二看守所施工总承包工程之水电安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并全权委托乙方对该工程进行专业施工和管理,乙方接受委托。为了双方更好地履行合同条款,便于现场施工管理,双方在确保本合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及甲方的要求顺利完成工程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顺第二看守所施工总承包工程之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园区西二号路东侧
3、结构:框架、砖混
4、建筑面积:约16557 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机械设备操作用工(持证)、包现场电工(持证)、包治安、包管理、包风险、包验收、包缺陷修复、包设计变更施工、包与其他承包单位的配合、包现场形象、包经营行为、包综合治理并实行独立核算,在上交管理费和代扣税费后,节约自留、超支不补的方式将该工程全过程承包给乙方。
2、乙方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和预结算中,代表甲方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约定内容,负责全过程履约,承担各项义务和责任,并承担履约过程的经济、法律责任。
三、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安顺第二看守所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室内外给排水强电安装工程及临时用水用电全部工作内容。(注:临时水电工程量以双方现场签证为准)
2、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内图纸所示的所有安装工程和施工现场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该实体项目而有必要采取的准备工作、措施项目及所有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内容。
四、工程费支付
1、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20 %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不包含税金),乙方提供50%材料发票,50%的劳务发票。
2、工程费支付:整个工程款的支付按业主拨付甲方的进度款扣除管理费后比例拨付给乙方,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后,余下尾款在一个月内全部拨付给乙方。(详见主合同约定)
五、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按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约定条款履行。
2、为提高企业信誉,共铸形像品牌,确保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合同的顺利实施,双方再行确定本工程质量的创建目标为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一次交验合格。若达不到此目标,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按甲方对发包人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发现有质量问题时,责令乙方限期予以整
改,若在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罚款金额在支付当月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并责令乙方整改到合格为止;若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使甲方被上级部门或当地政府予以警告、扣证等处罚时,乙方须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极力予以消除,同时甲方将每次给予20万元的经济处罚并有权解除此《承包合同》。
4、发包人对甲方的施工质量要求和奖罚,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的约束,乙方须承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被甲方及发包人给予的任何处罚。
5、在保修期范围内乙方要随叫随到,认真负责完成保修任务,否则甲方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其发生的费用按两倍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工期要求
1、本工程合同工期按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履行。
2、根据甲方现场整体进度安排,按甲方及发包人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计划安排,根据甲方的安排,采取24小时作业,随施工需要增加劳动力,确保甲方总工期计划及分段工期计划。
3、乙方应编制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并报送有关单位。为保证计划的实施,乙方应采取必要的保证措施,避免工期延误。
4、乙方按甲方分段的工期计划进行施工,如乙方连续两次没有完成甲方安排的工期进度计划,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顺延工期,但工期顺延期内不计任何停、窝工的工期索赔(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长。
6、发包人对甲方的施工工期要求和奖罚,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工期的约束,乙方须承担由于工期拖延而被甲方及发包人给予的任何处罚。
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
1、在本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对发生与本工程有关的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损坏负责,必须承担其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等经济、法律责任,并须确保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2、本工程禁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负伤频率1.5‰。
3、本工程必须确保安保体系通过外部认证。
4、本工程必须确保CI达标。
5、本工程乙方所负责范围内的全部不记名保险费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负责购买,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生大小安全事故,由保险公司先按保险条例进行赔偿,不足缺口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所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甲方的大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责令乙方限期予以整改,若在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罚款金额在支付当月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并责令乙方整改合格为止。
8、乙方应确保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如乙方过多的考虑费用支出,双方意见不统一时,甲方可以强制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在当月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9、若因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使甲方被上级部门或当地政府予以警告、扣证等处罚时,乙方须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极力予以消除,同时甲方将给予每次10 万元的经济处罚并有权解除此《承包合同》。
10、乙方应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劳务队的管理,确保企业及社会稳定。
八、工程资金管理
1、乙方协助甲方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款项打入甲方帐户,甲方扣除应收的管理费和应缴纳的税金和费用后,其余款项支付给乙方。为了维护甲方的整体利益,确保乙方切实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为了规避风险,乙方当月未完成工程形象进度,或质量不尽人意,甲方有权在工程施工期间增加扣款比例,增加部分作为乙方履行合同内容的履约保证金,其增加比例为 10 %,直至乙方全部达到发包人和甲方的工期、质量要求后返还。
2、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工程款后,乙方应提出资金需用计划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准需用计划逐步付款给乙方,甲方保证不挪用此项资金。
3、乙方向甲方收取工程款时,应同时提供相应金额和适应比例的有效票据。
4、乙方对本工程项目资金(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对乙方挪用本工程款,甲方有权加以制止,若制止无效,甲方对乙方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将不受上述“八.1”条款限制。若由于乙方挪用本项目资金致使与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产生经济纠纷或法律后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为保证资金的正确流向,甲方可以不定期地对乙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不得提供虚假财务帐、表和原始凭证或拒绝接受审计;乙方须于每月1日向甲方提供上月底前本工程进度款帐号的资金流动证明文件,以供甲方作为对乙方在本工程款上的监控之用。该证明文件包括:进帐单影印件、资金流出证明影印件(包括转帐支票、信汇单、现金支票等)以及该类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甲方的监控目的仅只是为了防止乙方将本工程之款项移作他用(与本工程进行之无关用途),而影响工程的正常运作,并不能改变承包合同规定工程款的支付原则。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对本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作出调整。
6、管理费的收取: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按比例收取,在工程进度款收至合同额的 80 %时,甲方一次性收取剩余管理费。
7、乙方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皆由乙方自行清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 同志对本《承包合同》的内容负责全面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和控制。
2、甲方向发包人办理转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决算款、工程尾款,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3、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有关的图纸 套(含竣工图)。
4、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用电的主电源并根据施工需要在相应地点设置一个固定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固定配电箱以后的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缆电线、照明灯具(含点钨灯、楼梯通道灯)等均由乙方负责。施工用水根据施工需要由甲方在相应楼层固定设置一个水龙头,水龙头之后所用水管等材料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监督乙方地点的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5、提供工人住宿场所(因业主方不能提供场地,无民工住宿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在场外解决) 和工人膳食条件(生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6、全面贯彻公司的CI战略要求,维护企业形象,安全帽、三级配电箱由乙方负责计划。
7、指导和监督乙方作好安全帽司标、胸卡、管理制度等CI形象布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为乙方提供技术及管理指导,参与对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审定。
9、甲方不定期地对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0、由于经营需要,遇考查需甲方出面协调时,甲方全力配合负责接待等对接工作,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实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的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予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12、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量划分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对乙方已完工程,待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按结算约定方法结算给乙方,但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甲方享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合同约定而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十、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约定之工作,事由业主原因而造成工程款未按时发放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原因而堵工、断电。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全面贯彻公司的CI战略要求,维护企业形象,若未按此要求进行实施时,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CI战略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的布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直接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乙方应按工程规模和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乙方委托 同志全面负责本《承包合同》的实施,如果项目班子成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能力不足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已造成明显的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要求撤换,直至乙方重新组建合格的项目班子。
4、乙方必须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保证项目工程按期竣工。甲方若发现乙方人力不足或严重违反规定时,有权派人帮助抢工,发生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再不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合同,对其影响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代表甲方直接对接发包人、监理等单位,但须将技术、验收、经济等资料报送甲方审核、备案、盖章后经甲方统一报送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等。乙方对自身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等负全责,虽经甲方审核,乙方并不能免除由于自身资料缺陷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乙方施工前应先将安装图纸与结构图、建筑图进行套图配合,若有不符或未能配合,应先向甲方反映经大样图送审确认后再施作。若依甲方所发之施工图未经套图即施工致使施工达不到业主之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发生的返工费用及由此引起甲方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此要求追加工程款及合同工期。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乙方必须按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
8、乙方的施工要保证不影响其下道工序的完成,无论该下道工序是否为乙方之工作,如果发生此等事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施工前,提交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材料准用证,并通过甲方、业主、监理、防雷所等检验 合格。
10、接受发包人、监理、甲方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完全负责。
11、接受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管理,并协调和做好相关工作,需上缴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好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标准化工地,争创示范工地。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13、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每次必须向甲方报送民工工资发放表,杜绝民工就劳务报酬上访事件的发生。按甲方的要求建立工人工资卡,按报甲方人员花名册一人一卡。若发生劳资纠纷时,乙方应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当接到劳务工反映拖欠工资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委、拖延。如果发生由于乙方原因不支付或少支付工人工资而导致乙方工人投诉到甲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身尽快解决或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其解决,并且每发生一次投诉,甲方有权给予乙方2000-5000元/人每次的罚款处罚。
14、乙方的劳务发包、专业分包、材料采购等合同签订,须以自身公司名义签订,不得以“贵州天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遵守建筑管理法规,规范经营行为;若因本工程而被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时,乙方应极力消除此影响,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同时,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万元的经济处罚并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16、乙方必须对一线生产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教育培训。 十
一、工程交验与保修
1、本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经检查验收工程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修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和甲方对发包人的承诺时,所有因此而发生的任何罚款、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2、工程在竣工验收进入保修期时,乙方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内保修范围的约定进行工程保修。在保修期内因保修原因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与争议
1、若乙方在全面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时,所构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必须: ①不涉及到仲裁部分的工程应照常进行; ②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仲裁; ③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房再仲裁;
④如果乙方以其他方式或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款第②、③之规定的,甲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排除妨碍,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在履行该合同过程中以及甲方代表乙方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时,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十三、解除、终止合同
1、若由于乙方质量原因导致中途解除合同的,乙方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若由于乙方质量以外的其他违约原因导致中途合同解除的,双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90 %进行结算支付,另 10 %作为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损失赔偿,乙方无权要求支付。
2、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根据合同决算方法(各项指标及罚款按合同约定执行)进行决算后按照其 90 %的工程款作为最终决算款,其余 10 %作为抵扣本条款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2.1乙方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的,甲方将给予总价 2 %的处罚。 2.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自行退场的。 2.3乙方发生民工就劳务报酬上访事件的。
2.4乙方未支付材料款项,供应商就款项问题反映到甲方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所欠款项的罚款并要求乙方及时支付所欠款项。
2.5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管理好其各班组工人,若出现堵路、堵桥、上街游行等事件的,乙方承担违约金50万元每发生一次。
2.6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停工并与甲方发生争议的。
2.7工程施工期间如遇业主原因停工或暂缓施工,甲方终止合同或暂缓施工,乙方以此为由要求甲方补偿及与甲方发生法律纠纷的。
3、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可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工程改招他商承办,或由甲方自办,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赔偿之全责。
3.1乙方管理人员迟迟不能到位。
3.2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复工,或开工、复工后进行迟缓,或工人不足,甲方认为不能按期完工的。
3.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或乙方违背合同,或有偷工减料事实,经甲方书面通知改善,仍然未改善的。
3.4乙方工人技能低劣,工作懈怠或工地负责人不听从甲方工程监理人员指挥的。
4、上述所发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付给乙方工程款时扣除。如乙方工程款不足时,向乙方追讨所差部分。
十四、档案资料管理
水电资质证书的资料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给甲方,以便甲方归档备查。 十
五、保证金
本工程实行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合同签订后的 3 天内,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人民币 20 万元,(贰拾万元),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对该笔款项进行支配。待工程完工并确保劳务工资已全部结清后,甲方一次性将余额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十六、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工程保修期满,各种款项结算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以先施工完成工程项目再协商解决为原则,合理安排生产,妥善处理矛盾。
3、乙方不能按照施工预定进度表进行,经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有必要夜间加班时,乙方应立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因夜间加班所需一切设备及增加之开支等,概由乙方负担。甲方设备由甲方 负责协调。
4、乙方保证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乙方所属人员若有对甲方人员人身攻击,除应负责完全赔偿责任外,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1附件1:工程廉洁协议。 7.2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 7.3附件3:安全文明管理协议书。 7.4附件4:分包入场安全细则。 7.6附件6:消防责任书。 7.7附件7:综合治理责任书。 7.8附件8: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7.9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施工图及施工期间的工程例会、甲方指令等另详。
甲 方:贵州天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顺第二看守所项目部 乙 方:
水电安装承包协议书范文第3篇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充分了解和协商,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宿豫区方施工建设。
二、工程结构:全框架、墙体采用粘土空心砖砌筑。
三、本工程采用大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按建筑面积乘以平方米单价,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以国家建筑预结算方式计算,在承包范围内设有任何预算外资金。
四、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公历为准,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如有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建内容:
1、本栋工程土建部分按甲方提供的正规设计院施工图施工,除外墙保温、门窗、内墙瓷砖、楼地面装饰、楼梯扶手、内墙涂料外,内墙及地面砂浆抹灰。外墙为甲方认可的外墙砖。所有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验收,不合格立即返工至合格。
2、本栋工程水电部分按施工图的标准安装施工。乙方负责强电弱电的电线盒、按线盒、开关盒、防雷、落水管等。
其余材料如电缆开关箱、开关、灯具、给排水管及配件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保管。
六、施工安全:
1、惭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和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规范施工。指派专人负责,采取积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隐患。
2、乙方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切记安全第一,人人个个讲安全。
3、乙方必须给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购买足额保险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
4、若遇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事故发生的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价款: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1、签定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金后进行开工建设。
2、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
3、工程款支付每完成一层楼面甲方付给乙方
4、屋面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总计付款达
5、外墙砖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总计付款至
6、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7%,全款3%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全部付清。
九、其他要求:甲方在施工中如有变更,贰仟元以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出任何费用,超出部分只计材料成本,乙方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工具、模板等生产生活设施均由乙方自备,乙方应听从尊重甲方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和建设,乙方应与工程管理人员多交流,多沟通,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项目用电、用水费由乙方承担,并积极与供电供水部门沟通好。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如托延,按合同日期每日罚款壹仟元每天(¥1000元/天)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按2%的应付款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毁约停工,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2、由于甲方工程款未及时付到位,引起的工人工资、充备租金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水电安装承包协议书范文第4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模板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根椐国家颁发
的《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及范围:
甲方将模板制安工程,包工包料分包给乙方施工。
承包范围:木工机器,胶合模板、门字脚手架、钢管、支模加固所用材料、装电梯井及各种坑洞的用于对拉模板的防水螺杆、铁丝、模板制安、转移模板所需的机具及机械、罗丝安装加固,铁钉以及封顶后合板拔钉、整理、堆放等装模所需的所有材料及装拆模的所有用做的工序都包括在本合同内,装模部位为图纸上或根据规范要求所需要装模部位的模板(包小型构件如构造柱、压顶、过梁等)。
二、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钢结构部分基础梁,承台砼,柱等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元。(包压顶挑檐等)
2.室内二层框架结构按投影面积计每平方米(垂直运输由乙方自行处理),四层框架结构按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元。
模板工程施工不及时、拖延工期(即没按照甲方每一项要求时间完工),
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而又急需要完成的模板工程按展开面积每平方米元罚款,且有权委托其他班组或其他人施工。价格在结算中直接扣除。
2、结算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时交进度保证金万元(¥ .元),按甲方进度
要求全部完成后退还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进度完成工程量,又不增加人员,甲方有权按每一次延误工期,每次按扣除保证金。工人及模板等材料按甲方要求进场后,甲方给付工程款万元(¥00元),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负,每月付进度款%(每月15号付上个月的进度款),工 1
程全部完成后并且现场材料全部清理完毕后,进行结算再付%的工程款,余下工程款待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后结清余款。
三、施工质量要求:
1、本合同的模板安装工程,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以及修改图纸进行施工,同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模板安装每跨的平整度偏差3㎜;全层平整度偏差5㎜;全高偏差20㎜。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加固,不合格的部位必须无条件返工。在浇砼时,必须有足够技工跟班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重新校正。若有出现涨模、爆模的现象,要当即组织技工处理适当。爆模部位,待拆模后当即整平、抹平。严重爆模部分的工料费由乙方负责,并按损失工料费的两倍进行处罚。爆模必需及时凿除,如不及时凿除,每处罚款一仟元(¥1000.00元)。
四、施工进度要求:
为了及时完成车间各部位模板工程,乙方必须保证车间基础及梁同时施工平方米所需的模板、钢管、支架、木方等材料,室内小房同时施工平方米所需的模板、钢管、支架、木方等材料,室外四层框架同时施工平方米所需的模板、钢管、支架、木方等材料,不得由于材料不够延误工期。如因工期需要,乙方有义务及责任在工期需要时,积极组织安排工人加班赶工,由此而发生的费用也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不作另计。
五、甲、乙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临建食宿条件:进住后乙方每人交壹佰元领取一张床板,完工交还床板,甲方退一佰元给乙方,甲方每月每人向乙方收水电及房租费50元,在每月进度款中扣除,宿舍内除使用手机冲电器及电视机外,严禁使用电饭煲及用电热器等,如发现每次罚款¥1000.00元。
2、甲方提供设计图纸及会审变更资料一套;
3、安全帽如要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责(每个10元);
4、甲方负责测量定点放出各部位轴线,乙方装模所需各部位定位线由乙
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轴线负责放出定位线,如较难放出定位线的部位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5.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出,在结算时统一扣除。
(二) 乙方责任:
1、为了便于管理及与甲方人员及时沟通,乙方必须安排一名负责人常驻工地,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乙方必须保证每个车间有效技术工人60人进场同时施工。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和安排。
2、工人进场要做好教育,在施工中要遵纪守法,认真落实工地的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听指挥、违章操作、冒险施工而出现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进场后,实行“三包”制度。即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同时,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每个工序完工后,清理干净,并按照甲方管理人员在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好。如乙方不清理或乱堆乱放,则由甲方管理派杂工进行清理,所需人工费(每人工作8小时为一天,130元/天计)在乙方工程款中扣收。
4、乙方施工工程完毕后,要先自查自检,核对图纸达到验收规范后,当即报请甲方当班施工员验收签字,作为结算依据。
5、所有浇砼部位的模板工程都属本合同内(包括构造柱、圈梁、压顶、栏杆等)。
6、合理节约用料,切制合板木枋要经甲方施工员或其他有关管理人员同意,否则按原价赔偿。
7、乙方工作人员不准在工地打架、聚赌,如在工地打架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该款在工程进度中直接扣除。
8、乙方施工必须确保不发生重大伤亡和安全事故,将月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创“无安全事故标准化工地”。否则按公司的处罚条例给予惩罚。
9、乙方负责每天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班级每周安全活动记录,并分册上交甲方备案存挡。
10、木工安装模板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预留好预留孔洞、柱墙拉结筋、梁预埋钢筋,木工要钻好孔,给铁工班预留钢筋孔。
11、乙方有义务及责任在工期需要时,积极组织安排工人加班赶工,由此而发生
的费用也包含在承包单价内,不作另计。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
为创建一个安全、文明的良好施工环境,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1、工地内一律杜绝小孩、孕妇及未满16周岁的童工进场,不允许有精神病人、高血压、痴呆症、传染病以及不利于建筑工地施工的病人都在杜绝之列。如果乙方用了上列人员在工地,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每次每人罚款300.00~500.00元不等,并限时清退上列人员;
2、进场操作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配戴必需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一律自理;如果发现不戴安全帽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累计达三次者,从第四次开始,每次罚100.00元,此款从每次工程支付款中扣除;
3、工地内发生非甲方原因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首先乙方的工人进场未开工前,甲方要对乙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其次,乙方必须与其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最重要的是,乙方必须负责购买其参与本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的劳动保险,由乙方将上岗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上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购买,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4、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乙方负责人及技术员,必须时刻在工地跟班,不准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外出,必须获得书面准假,如果检查发现一次未经准假擅自离开工地,对乙方罚款100.00元。
5、甲方提供乙方的生活及休息、住宿与食堂等生活设施,乙方要爱惜和保护,不得损坏,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6、施工现场及生活场所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一经发现将罚款每人每次100.00无。同时,施工现场不允许使用电饭锅、电热器、电炉等电器,一
经发现将罚款每人每次100.00元,其罚款金额由当事人所在班组负责承担和处理。
7、生活及工地四周的安全文明标语牌、警示牌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拆除及损坏,发现一次罚款200.00~500.00元。
8、宿舍及生活环境卫生要共同爱护,不准随地乱扔垃圾与大小便,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
9、不准在工地区域打架斗殴、赌博、嫖娼,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0.00~1000.00元。
10、严禁在宿舍内私自生火做饭,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所在班组处以500.00元罚款。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后自行失效。
八、附则:
乙方如无能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的任务而提前结算时,甲方只能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结算给乙方,把40%的余款累进到上部主体工程工价中,由甲方选择其他施工队完成上部工程。同时乙方当即退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又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签名即时生效,完工结算付清款项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水电安装承包协议书范文第5篇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
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项目结构层次面积(平方米)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造价其中土建暖卫电气通风
附表二:
水电安装承包协议书范文第6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0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5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2)过闸流量≥50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MW(或流量≥25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洞径≥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00 米的水工隧洞 4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5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12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12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8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5 类至少 1 类,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3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2)过闸流量 6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坝等); (3)总装机容量 1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
(4)总装机容量 500KW(或流量≥8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
(5)洞径≥4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 米的水工隧洞 3 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2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6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6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4 万平方米以上;
河南江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江舟管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7)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7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 8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1000 米、堤防级别 2 级以下。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6000 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4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 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4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20MW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 800K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500 米、堤防级别 3 级以下。 注:
1.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坝、堤、水闸、溢洪道、水工隧洞、涵洞与涵管、取水建筑物、河道整治建筑物、渠系建筑物、通航、过木、过鱼建筑物、地基处理)建设、水电站建设、水泵站建设、水力机械安装、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及安装、电气设备安装、自动化信息系统、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以及与防汛抗旱有关的道路、桥梁、通讯、水文、凿井等工程建设,与上述工程相关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建设等,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术语标准》(SL26-2012)。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
3.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