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范文第1篇
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百姓生命和健康。在食品安全监管链中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是质监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监管工作的难点。宝塔区地理位置特殊,人口众多,小作坊生产的传统食品是人们既喜爱又离不开的食品,其质量安全政府和群众关注度高。目前我区小作坊生产状况如何,我们做了全面的调研。
一、宝塔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现状
食品加工小作坊是指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宝塔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现状如下:
1、无任何证照的生产户居多,家庭式小作坊经营方式普遍。
调查显示,宝塔区现有居民50万人,食品加工小作坊共计265户,从事食品加工小作坊的人数约为800人,主要产品有豆制品、米面制品、糕点、熟食及其他。其中豆制品加工48户、米面制品加工116户、糕点加工46户、熟食47户、其他3户。
2、生产规模较小,销包区域较窄。
食品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投资少,设备简单,生产规模
1小、分布散乱等现象,一般都局限在本地销售,有些产品属于季节性生产,易出现新增和停产现象,隐蔽性强,监管十分困难。
3、生产工艺简单、销售方式单一。
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流程比较简单,将农产品经过简单工艺加工转换成食品,使用的添加剂单一,而且销售方式也比较单一,大多是前店后厂,食品也基本是裸卖。
二、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的问题
1、因原辅材料造成潜在安全风险。
小作坊主在购进原材料时只进行简单的外观验收,无进货记录,调查所涉及的小作坊大多数直接把农产品经过简单加工制成食品,由于没有很好的储存条件,农产品易发生变质。这就对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2、因生产条件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
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环境普遍较差。多数小作坊在乡镇中或者城乡结合部。经营者多数为耕地少不能维持家庭生计的农民或者没有土地的城镇无业居民,由于环境限制,多数小作坊没有专门的生产场所,原料区、加工区和产品区不分,生产与生活居所在一起混用,且无防虫、防尘、防鼠措施,卫生较差。原料不把关,出厂不检验,易受各种污染。目前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差是引起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隐患之一。
3、因人员素质,卫生习惯和人员健康状况造成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加工小作坊的从业人员,多数是农民,文化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在食品加工中缺少专门的防护措施,如口罩、手套等。在生产过程中,家庭成员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出生产场地,缺少操作人员必需的卫生要求。小作坊操作人员素质、健康状况和卫生习惯差造成食品安全风险增加。
4、其他问题。
调查中发现,有的家庭小作坊主为图便宜,购买的添加剂为工业用添加剂,有些生产者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知之甚少或没有相关的安全知识,生产中全凭主观感觉任意添加,对人体健康构成直接威胁。
三、对策:合理布局、集中生产、统一管理
合理布局,根据宝塔区的地理环境,宝塔区基本可以区分为东、南、北三个片区。在三个片区由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制定优惠政策,将同一地域分散经营同类食品的小作坊整合在一起,共同投资建立新的企业,按照食品卫生要求设计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引导小作坊入驻,实现集约、集聚、集群发展。同时,根据现实需要,在方便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在各乡镇设立各种小作坊加工点,供本地居民消费,如豆腐、豆芽、手工馍等等。
集中生产,小作坊在节约生产成本的前提下可以使用较为先进优良的生产设备及质量安全的原辅材料,实现“安全、环保、节能”发展,且各小作坊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互相监督、良性竞争,可以有效的避免和减少因为不良竞争而产生的偷工减料、乱使用添加剂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使百姓饮食更加安全放心,更有利于扩大产品优势。
统一管理,通过制定严格的生产制度和监管流程,规范所有加工场的卫生设施和各功能间的布局,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生产、卫生知识培训,从而实现从原料进货、生产过程、成品出售整个环节的统一监管。可以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大大提高各部门对食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并使食品加工小作坊走向规范。这样既便于政府监管,又利于小作坊的发展。我区目前正在进行豆制品加工的集中化生产管理,且已初见成效。
四、小结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强质量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和安全,我们还需在今后的实践中定期进行调研活动,结合宝塔区小作坊现状,继续制定符合实际的管理办法,加大食品安全宣传,从根源上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范文第2篇
会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落实;
3、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于4月20日前报送当地村(居)委会,另一份留存备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范文第3篇
会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落实;
3、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于4月20日前报送当地村(居)委会,另一份留存备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范文第4篇
(一)严格按《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生产加工必备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检验条件、运输工具和人员等持续达到基本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要求。
(三)严格建立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标准制度、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制度。
(四)生产加工过程中所适应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等。
(五)认真执行食品标签标识标注的规定,不伪造食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对本单位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及时主动召回。
(六) 建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档案。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单位及相关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范文第5篇
众所周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困扰监管干部的难点之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于其自身的行业特点,极易滋生“小、散、乱”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受加工条件的制约,小作坊生产条件相对简陋、工艺简单、产品技术含量低、原料进厂把关不严,没有检验设备和人员来保证质量。有的小作坊生产场所环境条件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从业人员素质低,操作不规范。小作坊的从业人员多数是由家庭成员构成,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现有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不清楚。绝大多数从业人员均缺乏必要的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由于规模小,生存境况堪忧,导致大部分小作坊没有长远目标和打算,不愿过多投入,甚至偷工减料,加之没有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主要依赖个人感官和经验判断进行控制,因此,产品质量得不到根本保证。三是部分小作坊不能自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环境卫生条件,未建立并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原辅材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小作坊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自身特点结合我局开展的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灞桥所因地制宜的通过五个主要手段加强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由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投入相对较少,工艺流程简单,比较容易在短期内形成生产能力,导致了黑作坊屡禁不绝,这种黑作坊尤其容易在城乡结合部滋生甚至蔓延,这就需要我们实时掌握小作坊动态,尽可能明晰辖区实际。灞桥所注意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定期召集协管员开展业务培训会、信息通气会,让协管员成为监管工作的延伸,实现监管触角纵向到底。并积极和和城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订立联动机制,形成战略互补,共享监管信息,实现监管职能横向到边。5月初,我们接到浐灞城管邀请与工商、安监、城管、公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打掉了辖区谢一村一处隐藏在垃圾厂内的豆腐生产加工黑作坊,避免了问题豆腐销售至周边区域。
二是筑牢基础、严格准入。把好准入关是筑牢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的有效手段,灞桥所执法人员对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采取提前介入、上门指导的方式严格规范其生产条件,对照《三小条例》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在硬件上要求小作坊尤其是肉制品加工小作坊必须具备功能分区明确、人流物流分离、洗消排风设施完备、地面不积蓄污水、吊顶不因积蓄水蒸气而产生垂直滴落的水滴等。在软件上要求小作坊经营者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对原辅料材料购进做到来源清楚、合法正规。
三是强化监管、彰显权威。对于获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我们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企业送检与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在监管中严格对照许可条件督促小作坊始终保持许可时的生产状态,坚决避免因为取得生产许可证而出现生产环境倒退的现象,对于不能保持生产状态的小作坊立即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彰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权威性,让小作坊经营者不产生懈怠、应付的情绪,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小作坊生存的第一要务。
四是宣教并重、明确风险。受制于自身的文化水平,小作坊经营者往往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对自身食品安全风险点判断不清晰。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宣传与教育并重的原则,针对辖区豁口村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相对集中的实际,执法人员多次到小作坊现场进行指导,召集小作坊负责人召开现场工作会,要求每一个小作坊负责人讲述自家小作坊的生产工艺流程,并帮助他们逐项分析风险点,教授他们如何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针对肉制品加工中常见的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向小作坊负责人普及相关知识,分享警示案例,要求他们严格按照“五专”模式,严格管理食品添加剂,尽可能避免食品安全风险发生。
五是亲近企业、换位思考。在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我们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设身处地的为小作坊经营者考虑,针对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坚持做到不推诿扯皮,而是通过查阅资料、询问专业人士和我局业务骨干等方式为他们答疑解惑,并收集与小作坊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打印成册免费发放给经营者,提醒他们注意学习领会。针对小作坊从业者业务培训不足的实际,由执法人员上门为他们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尽可能为企业发展增添动力。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范文第6篇
2、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企业的开业申报后5日内到生产现场进行评估核查,符合条件的允许开业生产,不符合条件的责令整改,直至合格。
3、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企业的歇业申报后5日内通知企业关于歇业的有关注意事项并做书面记载。
4、一般情况歇业不应超过六个月。歇业超过六个月以上,开业前应同时向市药监部门报告,申请现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