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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来源:开心麻花
作者:开心麻花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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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精选9篇)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第1篇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吴瑞杰

 2013-05-13 09:55:57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7期

摘 要:就业是改善残疾人生活状态,提高其社会地位,实现人生价值的关键因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不仅仅关系到残疾人劳动权利的实现,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关键因素之一,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本文对于重点介绍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现状,完善对策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又称为残保金,是针对于实施按照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地区,凡是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规定的比例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根据地方的相关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以及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纳用于残疾人用途的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关乎到残疾人就业权利和生存发展的重大的决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纳入社会保障征缴体系后征收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是在管理环节上仍旧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值得重视并予以解决。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困难

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了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产生片面的认识,有些领导认为,很多健全的人都下岗离职,就业都难以进行安排了,更别提对于残疾人了。他们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缺乏深刻的理解。有的领导认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中要求收取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种胡乱收费的现象,给企业增加了压力和负担。在我国的各个地区都出现了实际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金额远远低于规定要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金额,这一系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困难的问题都说明了人们对于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没有深刻的认识,有赖于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宣传力度。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预算管理不符合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资金缴入国库,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或计划安排使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要如何设置合理的预算科目,这样大大不利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管理的进行。在我国还有很多市、县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没有纳入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管理。并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政府批复的预算中,列编了许多如康复经费、其他经费等等的预算科目,这些科目都没有相应的法定依据。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上缺乏统一的预算管理制度,现有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预算管理侧重于对于资金总量的控制,预算编制缺乏必要的统一性、准确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仅仅只是做大类的安排,仅能做到对于资金总量的控制,不够具体和明确,不利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统筹管理。

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上和规定不符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进行使用直接关系到我国广大的残疾人的切身的利益,关系到对于残疾人事业的认知的程度。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却出现了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机构的经费支出过高,存在着变相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行为。目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有就业前残疾人的培训、中、短期职业培训、资助残疾人接受各种职业教育培训等,残疾人开业贷款或者补贴,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单位的奖励,残疾人就业所需要的设备费用,社会保障费用和必要的机构的正常经费开支。但是实际使用中除了上述的规定的费用项目外,还出现一些类似康复经费、其他经费等费用,特别是随着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残疾人的康复活动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康复经费也成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重要的支出,但是这项支出并没有在规定中列明,出现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上和规定不符的情况。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财务管理上出现混乱

目前,为了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体系,各级都相继成立了劳动服务社、残疾人服务社等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虽然这给予残疾人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是也导致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后续财务管理上出现混乱。如何对这些机构的财务进行管理,规范这些机构彼此之间的财务管理尚未形成统一的管理方式。根据审计机构提供的情况显示,这些劳服机构的经费有一些是独立核算的,有一些是纳入劳动服务所统一进行核算的,从管理模式和计算方式上都不够统一和规范。残疾人服务机构常常是重视建设,但是对于后续的管理却缺乏有效的措施,没有必要的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的制度,存在着财务管理上的漏洞。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完善对策

1.加强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修订

目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仍然是财政部财综字【1995】5号文件,虽然各地相应出台相关规定,每个规定都不完全一致,且这个文件有些历史久远,不能与时俱进,不利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当今条件下的规范和管理。因此国家要加强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完善和修订,不断的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全国统一管理,统一进行政策的制定,统一开支的范围,是助残事业发展的需要,能够不断的推动残疾人服务、推动残疾人就业等领域不断的发展,从实质上保障了残疾人的利益。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修订要参考当前创建残疾人工作试点城市的需要,结合当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开支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其使用方法和管理方式,加强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细则的完善以及落实相关的配套措施,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通过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修订来不断推动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增加其康复服务的力度,提供最为完善的社会保障。

2.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预算管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其必须采用预算管理体系,可以参照社保资金预算管理的方式,国家政府应当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设置科学、合理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预算管理的科目,确定一定的预算定额,对于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进行统一的规范。以制度化的形式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预算管理体系,为科学的编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预算报表,为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为增强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度都提供了必要的依据。残疾人的预算管理体系的建立应当参考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特点,不断细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项目支出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增强预算实施的可操作性。尤其在预算执行的时候要对于招待费、会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支出进行严格的控制,避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流失,要显现出预算管理的刚性约束,使得有限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能够最大限度的为残疾人服务。

3.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

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应当进行统筹的安排,加大对于残疾人就业扶持的力度。目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率普遍的偏低,存在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和规则上不符的现象。针对于此,应当对残疾人创业和开业贷款上加强扶持力度,创新残疾人就业保障机制,可以专门安排一部分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结余资金为残疾人创业提供贷款或者提供担保。改革现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省级单位统筹的做法,交予国家进行统筹安排,由国家主管部门确定一定的统筹比例,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经济较好的沿海地区向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方转移支付,这样既能将对口支援付出实践,能够充分的发挥出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保障效益。换言之,这也是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对于经济较为落后地区所做的一种资源补偿。除此之外,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内,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真正落实为残疾人所用,为残疾人融入和参与社会创造出更加良好的条件。

4.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

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非常有必要在完善内部会计制度的同时,进行研究、制定出一套统一、规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财务管理,强化对于残疾人服务项目的后续的管理。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秩序必须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内部控制、会计核算、资产管理、支出报销等方面以明确的形式确定下来,理清残疾人服务机构之间财务混乱的现象,进一步对于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进行规范。对于残疾人就业的后续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管,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规范、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冬雪。试论新残疾人观及其残疾人工作的启示[J].中国特殊教育,2008(07)。

[2]从晓峰,唐斌尧。转型期残疾人社会支持的实践模式研究[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9(11)。

[3]曾召盛。就业保障金征缴模式初探[J].就业服务,2011(1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第2篇

文网

残联蹲点调研报告--对残疾人就业现状的分析及对策2010-06-29 18:28:00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一、我镇残疾人就业的现状

目前,我镇在安置残疾人就业方面,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安置残疾人在6家福利企业集中就业,这一直是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主渠道业, 在6家民政福利企业集中就业的残疾人有154人。二是自主创业,主要是从事小本生意,现有26人。三是分散安置就业。在49家企业分散就业的残疾人现有68人。

但从深度分析,在残疾人就业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在残疾人工资偏低。有 的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15000元左右,但给残疾人的工资一般在800元以下,也有600、500、400不等的,有的甚至不让残疾人上班,每月给100元补贴,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就业的意义。这对给残疾人工资偏低的个别企业来说又钻了政策的空子,侵占了残疾人利益。二是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缺少启动资金,残疾人自身没有多少启动资金,靠贷款又没有抵押和担保,靠小额贷款门槛高金额有限,启动后运转也吃力。三是残疾人自主就业场所不固定,不符合城管要求,遇到整顿,首当其冲要取缔。四是部分残疾人自身素质和就业观念有待提高。残疾人普遍文化程度偏低,有的性格怪癖,自卑感太强,“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缺乏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不具备参与社会竞争的积极态度。五是歧视残疾人的现象在个别地方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不给残疾人安排合适的岗位,有的单位一般性岗位招工也以身高、相貌为基本条件,有的单位对

同等条件的人,也是把残疾人拒之门外。所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残疾人就业。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几点对策 第一,政府在就业政策的宏观调控中,要更加关注残疾人就业。要认真落实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税务、财政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保证就业保障金足额上缴。在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中,政府要通过给予相应的政策上的扶持,使福利企业在改革中得到更好的发展,使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落到实处。

第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农村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必须着力开展面向农村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积极探索残疾人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相衔接的机制,把技能培训、就业介绍、就业服务管理融为一体,进而实现残疾人事业城乡协调发展。第三,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体系建设,全面改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是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因此,需要加强残疾人就业市场建设,完善就业登记、信息服务、中介、再培训等服务,打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隔离,将残疾人就业市场纳入社会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当中。

第四,重视残疾人教育在提高就业能力方面的作用。对残疾人而言,提高自身素质,是其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的根本途径。因此要增加残疾人教育投资,依法规范县乡各级政府对残疾人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国家对残疾人教育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重视残疾人职业教育,探索服务于残疾人就业的职业教育模式和途径。

第五,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舆论环境。由于认识上的偏见,一些单位觉得残疾人有损单位形象,不愿意接收,有的单位宁可缴纳就业保障金也不愿为残疾人提供岗位,这使得残疾人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第3篇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鼓励各企业和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重要举措, 是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保障的重要措施。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工作, 对于残疾人就业工作意义重大。虽然国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工作已经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 发展势头也比较良好, 但是不能够忽视管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合理的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是建立社会大众对政府管理恩呢管理的信任基础, 也是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顺利施行的坚实后盾。在这个方面, 对于财务管理工作人员, 也有了很好的要求。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管理的重要性

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 是针对于帮助国内的残疾人就业为目的的资金。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了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和单位, 以及缴纳的条件及数额。当时, 在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尤其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影响了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的开展。

合理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十分有必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主要用途是为:残疾人再就业提供培训的资金;鼓励遵照相关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单位;自主残疾人自主创业;残疾人就业管理部门的正常经费开支;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保障;以及残疾人贫困人员的救济不贴等。由此可见,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于残疾人的生活和就业影响意义重大。如果财务管理不当, 造成被挪用和贪污等不良现象, 对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是十分不利的, 也极大的影响了政府的信誉。因此, 虽然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方面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但是我们不能够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坚持改善国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环境以及管理模式, 及时处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才能够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才能够树立残疾人的就业信心, 为他们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内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的坚实后盾, 也是用途专一的重要资金, 是树立残疾人就业信心和鼓励残疾人参加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动力。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科学的财务管理十分重要, 但是目前国内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 大部分企业和单位不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般的, 不能够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数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和单位, 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是, 数据显示, 大部分企业不能够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而事业单位也对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不够重视。导致国内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难以得到保障。这是目前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首要解决问题。

其次, 一些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向企业和单位私自额外收取手续费等其它不相干的费用, 但只残疾人保障金的收取十分混乱, 不仅导致了企业和单位对于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的信誉怀疑, 也挫伤了企业和单位正常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积极性。

第三, 残疾人保障金的预算及使用不够科学合理。由于没有明文的残疾人保障金资金流向的规定, 导致许多地区的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部门对于残疾人保障金的预算比较混乱, 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人员的开支或者办公建筑的投资。虽然这些都属于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的一部分, 但是并不是资金项目的主要部分。这就大大减少了残疾人的受益范围, 违背了设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初衷。导致残疾人保障金不能够被正确的使用, 使得保障金的用途不容乐观, 不能够落实到残疾人的就业工作中。

最后, 滥用残疾人保障金的行为屡见不鲜。某些残疾人保障中心利用残疾人保障金用作会议、差旅以及其它不必要的应酬行为的消耗中;也有一些明目张胆的利用残疾人保障金填补财政支出的漏洞, 甚至挪用残疾人保障金进行其它盈利行为, 致使残疾人保障金不能够落到实处, 并且资金使用也经常超出残疾人保障金专项开支的资金范围。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问题的有效解决措施

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都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 结合作者的实践经验,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 监督企业和单位将残疾人保障金的之处纳入财务的预算中, 并且通过对于企业和单位的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安排情况进行考察, 明确企业和单位是否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以及应该缴纳的具体数额。有特殊情况的需要提前申请, 酌情处理。当然, 合理完善的保障金收缴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样才能够切实保证残疾人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二) 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 监督收缴残疾人保障金的部门出具正规的票据, 建立完整的账目信息并及时归档。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企业和单位有权利监督残疾人保障金收缴部门的工作行为, 发现有乱收费的行为及时予以举报。建立完善的残疾人保障金账目和存储的稽查制度, 确保残疾人保障金收缴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三) 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 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部门进行“精兵简政”, 剔除不必要的部门以及服务人员, 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消耗, 尽量做到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部门内部的收支平衡, 尽量自给自足。切实做到残疾人保障金专项资金的专项用途。

(四) 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 注重建立完整的支出预算系统, 优化残疾人保障金资金流动结构, 确保残疾人保障金的科学合理使用。提高对于残疾人就业培训、生活资助以及其它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资金支出比例, 同时扩大资金流动范围, 确保更多的残疾人能够受益。

(五) 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管理工作时, 申请政府引导企业和单位提供多方面的残疾人就业渠道, 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提供扶持残疾人就业资金。开展农副业、公益事业以及其它残疾人能够参与的行业支持, 带动整体残疾人就业的发展。

(六) 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 健全和完善现有的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残疾人保障金收缴、使用以及其它项目的财务管理能够公开、公正、透明。确保残疾人保障金在残疾人就业保障工作中落实。细化相关的工作细节建立详细的账目和档案, 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七) 在进行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工作时, 合理的奖惩制度也是十分有必要的。对于积极配合残疾人保障金缴纳工作的企业和单位予以鼓励, 而拒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的企业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恶劣的需要严厉惩罚。对于残疾人保障金财务管理部门内部滥用职权或者滥用残疾人保障金的工作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 杜绝不良风气在管理部门内部的滋长。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问题的有效解决措施主要包括以上7个方面。其中, 对于这些措施的研究, 在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方面, 有很好的效果。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务管理问题, 需要多个方面的共同协作, 才能够达到一个更好的效果。相信在未来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问题方面, 会逐渐研究出更好的解决方法, 从而保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

对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 其实是对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高的要求。财务管理工作是在一定的目标下, 对资金等进行管理, 是资金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财务管理是研究资金的获取和分配的重要依据。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财务管理, 需要财务人员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 还需要有针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思想, 才能够更好的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

四、结束语

残疾人保障金管理工作对于改善残疾人就业情况, 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影响十分重要。其本质上是改善残疾人的经济生活状况, 保证社会安定。通过监督保障金的收缴以及科学合理的运用, 保证残疾人保障金落到实处, 能够切实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的实际问题。重视残疾人保障金的管理工作, 发挥其实际的效力, 能够改善国内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现状, 保持社会安定, 促进和谐发展。这也体现了政府对于弱势群体的重视和关心, 符合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雷宗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审计, 2008 (2) :1, 26

[2]尚琤.浅谈残疾人保障金制度实施中的问题[J].职业, 2009 (17)

[3]凌红珠, 王丽梅, 毛宇.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迫在眉睫[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2 (9)

[4]邹丹, 丁振凡.基于.NET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系统[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07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第4篇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绩效评估

一、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现状

(一)征收方式——地税代征方式。残疾就业保障金征收方式主要包含残疾人联合会征收、地税代征、财政代扣和社会保障部门征收四种。南疆三地州自2005年以来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代征方式。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单独的地税代征的征缴方式只能对地方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人民团体、自收自支的企业单位、乡镇经济组织、个体营业户等经济组织有其威慑性,税务部门对这类用人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拒缴现象可以实行从其存款账户直接转帐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户头上,还可以利用税务组织本身的档案系统对其具体保障金缴纳数额进行统计。以上两种优势对于当地行政区内与地方税务业务不相关的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权利机关则不能显示。

(二)征收对象——地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面宽泛。从征收对象上面看,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对象为“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和外省(区、市)驻疆机构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本办法中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范围,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营业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目前我国各省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对象中最广泛的定义。

从笔者的调查效果看,对城乡个体户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引起个体户很大反感。原因在于城乡个体户基本不需要雇佣职工或雇佣人数较少,安排残疾人就业困难,且城乡个体户面临经营风险变动较大,收入不稳定,很难有能力支付保障金。

(三)征收程序——南疆三地州与全国各地标准基本统一。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程序与我国其它地区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程序方面做法比较一致,一般都是走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当地残疾人联合会或当地残疾人联合会主管的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进行审批,由残疾人联合会或其他组织进行征缴工作,由残疾人联合会或地方税务机关对拒缴单位进行催缴工作和相关奖惩工作。用图表形式表述如下:

二、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问题分析

(一)各县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量、征收覆盖率和征收率不尽相同。笔者在南疆三地州残疾人联合会的访谈工作中了解到,在相同的征缴政策下,三地州各县市残疾人联合会实行代扣代缴政策后的基金的数量、征收覆盖率和征收率也不尽相同。具体原因是在实际征缴过程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量受征收人员的人为因素影响比较大。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征收难度小,直接代扣。但是没有实行财政代征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用地税代征的手段很难上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镇个体工商业户根据代征工作各县市实施也不统一。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手段存在软弱性。由于残疾人联合会属于民间组织,没有行政权力。在保障金的审核过程中,参加审核的用人单位数量不确定。同样,在征缴过程中,用人单位拒缴现象非常普遍。笔者在新疆残疾人联合会的实际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在地税代征实施的地区,保障金征收数量的多少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的人情关系和工作努力程度有直接关系。因为在保障金审核、缓缴、减交、免交审核,保障金的奖励、惩罚负责机关都在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不具有行政权威,征收手段具有软弱性。地税机关的数据资料和法院的强制执行均取决于残疾人联合会工作的有效性。且地税是保障金的代征机关,税务工作人员没有职责内工作的急迫性和积极性,也没有相关的绩效考核系统,所以只征收按时缴纳的用人单位,并不会参与相关催缴工作。

(三)用人单位存在残疾人就业安置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缴纳困难。南疆三地州国家级贫困县众多,是我国著名的集中连片贫困区,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落后是导致用人单位存在残疾人就业安置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困难的根本原因。其次,用人单位对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合理性的疑问使得很多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问题解决对策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税模式有利于解决征收覆盖率

低和征收手段软弱问题。从理论上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费模式和征税模式在本质上并没有相悖之处,特别是在征收的目的和法律依据方面,两种模式简直是完全一样。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税模式在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筹层次,简化保障金征收程序和提高保障金征收的强制力方面要强于征费模式。

(二)完善保障金征理程序。残疾人就业保障税的征收机关是各地税务机关,征收基金入库然后交由相关残疾人就业管理机关使用。税务机关征收力度大,效率高,成本低,且税务机关只管征收,不管使用,可以有效避免征收工作人员的一些寻租行为。纳税单位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税款的申报工作,简化了纳税程序。

(三)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建立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有利于提高相关工作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南疆三地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制度各地实施效果差异巨大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没有建立完善的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各地不同区域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量的征多征少与各地按比例就业率的提高与否没有直接的比较系统。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最终目的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率的提高,而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款的量的增多。所以在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的时候要正确估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税收效应。

参考文献:

[1]许巧仙,我国城镇残疾人就业问题研究综述[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9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 第5篇

1995年1月14日,财政部公布了《残疾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和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1999年6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以省政府第137号令公布《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2001年11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各级地税部门代征。

一、征收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国有企业(包括中央部属、外省市驻晋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及其它企业。

二、征收标准

根据《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137号),企业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数额,按照企业本差额人数和所在县(市、区)上平均工资总额计算,本差额人数是指本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的1.5%与本企业安排残疾人数的差额,其中本企业安排残疾人数以企业本安排残疾人全年平均数计,所在县(市、区)上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计。

殘保金

三、征收管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征收,定期缴纳,每年的7—9月份为征收上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

各级主管地税机关对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按现行税收征收管辖范围进行征收、管理。

四、减免规定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申请,主管地税机关提出意见并征得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同意后,可适当减缴或缓缴。

五、处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范文 第6篇

冀地税发[200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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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冀地税发[2003]42号 2003年05月15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03]5号)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我省各级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代征。未代征的单位仍执行《河北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第188号令)。为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河北省地方税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制定了《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

省地税局 省财政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河北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第188号令)、《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0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机关代征的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安置或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级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中央企业、外省、市驻冀企业、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我省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为不低于上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1.5%。安排一名盲人或重度肢体残疾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本行政区域内安排对象不足的,经当地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可按实有残疾人数量降低就业比例。征收标准为:(单位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比例数-在岗残疾人职工人数)×上当地年平均职工工资。对暂未达到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按规定向各级地税机关缴纳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一人的单位,按比例差额计算缴纳。

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

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联劳服机构确认的残疾人数。

上本地区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各市、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数。

第四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地税机关按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征收管理。各市、县(市)、区地税机关征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其总额的10%直接划入省级国库,作为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省辖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县(市)、区的提取比例由各市确定后,报省残联、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备案。各级地税机关代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比例就地入库分别划入省、市、县(市、区)级国库中的“其它部门基金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科目8704款。

各级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的保障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条 各单位必须在每年的6月底前,持在岗残疾职工的身份证、残疾人证、残疾人就业证、工资领取单、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等有关资料,到单位所在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

第六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征收,定期缴纳。每年的7-8月份为申报和征收上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在征期内持当地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审核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和残疾人证、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审核无误后,开具税收票证,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条 各单位在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统一使用《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表证单书》中的“纳税申报表”。具体填写方法为:“税种”栏目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纳税项目”填写当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数;“营业(销售)收入”栏目填写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扣除项目”栏目填写在职残疾人职工人数;“计税依据”栏目填写单位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比例数-在职残疾人职工人数;“税率”栏目填写上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其它栏目同税款征收一致。

第九条 地税机关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一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票证。

第十条 在银行设有结算帐户的缴费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缴费单位持现金自行到银行缴纳的,也应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缴费单位持现金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向缴费单位开具税收完税证,作为缴费单位的缴费凭证,并于当日或次日开具税收汇总缴款书缴入国库。

第十一条 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税收票证的填用方法是:“税种”栏目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科目” 栏目分别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编码为870400;“预算级次” 栏目按照规定比例分别填写省级(10%)、市级和区县级(按照各市与各县、区的分成比例填写);“课税数量”栏目填写单位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比例数-在职残疾人职工人数;“税率或单位税额”栏目填写上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其它栏目同税款征收一致。第十二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核算、反映比照税收的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 不能按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在征期内可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缓缴申请[审批表使用《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表证单书》中的“延期缴纳税(费)款申请审批表”],经县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缓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则上不能减免,对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单位,须在每年的6月底前提出书面申请,经同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残联劳服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可酌情予以减缴或免缴(减缴、免缴文书由各市自定)。

第十四条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有权对应缴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对未经批准,未申报和未按时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从9月1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数额由主管地税机关认定后,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并征收。对拒不缴纳的单位,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8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河北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第188号令)、《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0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各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地税局和省残联负责解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第7篇

第五条 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 征收缴库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第九条 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障金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条 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 保障金征收机关应当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保障金的,征收机关应当催报并追缴保障金。

第十二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第十三条 保障金征收机关征收保障金时,应当向用人单位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或税收票证。

第十四条 保障金全额缴入地方国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之间保障金的分配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商残疾人联合会确定。

具体缴库办法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保障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应积极采取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方式征缴保障金。

第十六条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第十八条 保障金征收机关应当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时限要求征收保障金,确保保障金及时、足额征缴到位。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减免或缓征保障金,不得自行改变保障金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第二十条 各地应当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保障金公示制度。

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用人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保障金征收机关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用人单位缴纳保障金情况。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和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他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五)对从事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的救济补助。

(六)经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正常经费开支,由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第二十三条 各地要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公办、民办等各类就业服务机构,承接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康复、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保障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擅自减免保障金或者改变保障金征收范围、对象和标准的;

(二)隐瞒、坐支应当上缴的保障金的;

(三)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保障金的;

(四)不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将保障金缴入国库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保障金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第二十七条 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保障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第8篇

关键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税模式

一、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问题

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从1992年起开始执行, 2006年出现财政代扣, 地税代征的征收模式, 实施至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具体施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冲突, 主要陈述如下:

(一) 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覆率高低不一, 受人为因素影响大

我国现有三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方式, 从实施效果来看, 残疾人联合会征收方式征收效果明显弱于地税代征、财政代扣的征缴方式, 因此国内只有少数几个省市采取残疾人联合会征收方式。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地税代征、财政代扣的征缴方式的实施效果就一定很好。各地征收方式与其征收覆盖率的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相关性。

在大多数省市, 地税代征方式是国内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主要征收方式取得了显著成就。如陕西省安康市在“代扣代征前后保障金征收覆盖面提高66.5%, 征收率提高39%;”。吉林省黑龙江省情况亦是如此。但是也有实行代扣代征后效果不明显的。如南京市在2006年实行代扣代缴政策后, 当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覆盖面仅30%, 与南京市实行代扣代缴前覆盖率相差不大。

(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手段存在软弱性

由于残疾人联合会属于民间组织, 没有行政权力。在保障金的审核过程中, 参加审核的用人单位数量不确定。同样, 在征缴过程中, 用人单位拒缴现象非常普遍。笔者在新疆残疾人联合会的实际调查过程中了解到, 在地税代征实施的地区, 保障金征收数量的多少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的人情关系和工作努力程度有直接关系。因为在保障金审核、缓缴、减交、免交审核, 保障金的奖励、惩罚负责机关都在残疾人联合会, 残疾人联合会不具有行政权威, 征收手段具有软弱性。地税机关的数据资料和法院的强制执行均取决于残疾人联合会工作的有效性。且地税是保障金的代征机关, 税务工作人员没有职责内工作的急迫性和积极性, 也没有相关的绩效考核系统, 所以只征收按时缴纳的用人单位, 并不会参与相关催缴工作。可以说, 残疾人联合会征收手段的软弱性造就了用人单位保障金缴纳的随意性。

(三) 用人单位存在残疾人就业安置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困难现象

目前从全国来说,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足。据资料统计, 我国残疾人公务员录取比例仅为0.03%。福建省2009年年底, 全省申报的公益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只有五千多人,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率仅为0.038%, 只有省直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率达到1.08%。

用人单位存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困难现象, 其原因除了用人单位本身可能由于自身财政困难或自身行业是国家拨款难以缴纳外, 用人单位对残疾人保障金征收合理性的疑问使得很多单位认为没有必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残疾人就业扶助是国家的责任, 需要国家进行全力支持, 征收保障金是把本是国家的责任强加到用人单位身上。再者, 用人单位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方式表示疑问, 认为如果保障金缴纳如果是社会义务的话, 应该用征税的方式进行, 征费的方式不具有权威性。最后, 用人单位普遍认为国内不是所有地方都征收保障金, 且保障金缴纳比例不同, 不同地区的征收费率不同, 对用人单位具有不公平性。

二、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问题原因分析

制度是一个组织运行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循的规则, 一个设计良好的制度可以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降低工作成本, 避免工作中出现的利益纠纷。因此笔者将从制度层面分析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出现问题的原因。

(一) 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碎片化

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政策立法的低层次性导致各地方政府机构有权利对其具体实施政策进行修改。因此国内各地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征收主体、征收程序、征收管理和使用范围均有几种不同的类型。如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上大致都指定在国家企事业单位, 但在具体范围的界定上有三种不同做法。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上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各有不同, 甚至在黑龙江省、天津市、四川省等地区下辖的下级行政区域相关政策各有不同。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范围上也存在“原样照搬型”、“有限扩大型”和“无限扩大型”三种类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各地实施政策的差异性一方面意味着保障金征缴相关政策更迅速的在各地实施, 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保障金实施的地区企事业单位的保障金缴费待遇存在不公平性, 在地级市范围内、省级范围内甚至是全国范围内的保障金征缴工作程序、规则的不统一。这样的不统一会造成各地区高一级行政区域内相关机关征缴成本的提高、征收效率的下降, 难以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地市级统筹、省级统筹甚至全国统筹。

(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政策指向模糊

此外, 各地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更存在政策指向模糊的特征。例如保障金的征收时间国家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开始年限上亦没有硬性规定, 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仅征收数量不一, 征收起止年份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如广东省的南海、顺德和西藏的拉萨甚至到2010年才开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此之前南海、顺德已经十年没有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

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监督检查方面, 《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没有明确规定, 只有北京、湖北等极少数省份给出明文文件加以规定。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信息透明化建设方面上面, 除山东省、湖北省具体规定了信息公开政策外, 其他各省市级相关文件均没有此类规定。

三、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问题解决对策

笔者认为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政策设计不完善。因此, 笔者将直接从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模式设计的完善上解决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问题。

(一) 完善保障金征收管理程序

残疾人就业保障税的征收机关是各地税务机关, 征收基金入库然后交由相关残疾人就业管理机关使用。税务机关征收力度大, 效率高, 成本低, 且税务机关只管征收, 不管使用, 可以有效避免征收工作人员的一些寻租行为。纳税单位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税款的申报工作, 简化了纳税程序。

税款入库后,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税法规定使用基金。真正实现税款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审计机构可以担任征收监督责任, 进行征收的外部监督。此外, 税法中可以明文规定税款征收、使用信息透明原则, 以有利于社会大众对税收进行社会监督。

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税模式, 按年征收, 本年征收上一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税, 可以采取纳税申报和源泉扣缴相结合的征缴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税可以由纳税单位自己到税务机关申请纳税, 也可以税务机关根据用人单位留存数据核定其纳税数额。对没有特殊情况, 拒缴残疾人就业保障税的单位纳税数额核定后, 实行一次性扣缴。

(二) 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

我国现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制度各地实施效果差异巨大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没有建立完善的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各地不同区域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量的征多征少与各地按比例就业率的提高与否没有直接的比较系统。建立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有利于提高相关工作的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最终目的是促进残疾人就业率的提高, 而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款的量的增多。所以在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绩效评估系统的时候要正确估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税收效应。

(三) 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监督监察制度

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好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制度, 主要从完善监督制度和建立保障金征管透明制度两方面做起。在完善监督制度方面, 国家应统一设立独立的保障金监督立法, 理顺现有监督制度。此外, 还要在法条中明确加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社会监督方式。在加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同时, 最好还要建立保障金征管信息透明制度建设。信息透明制度是社会监督施行的前提条件。

(四) 建立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制度

我国应建立专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管理制度, 不仅可以解决我国残疾人就业使用率过低和使用超出国家规定范围的现象, 还可以解决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下级之间因提成比例不同出现的利益冲突和同级管理机构之间出现的拒绝同级之间资金互助的现象。同时最好在全国范畴内统一核算, 统一管理, 这样有利于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统筹层次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黄忠全.钟祥市赴成都、安康学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考察报告[R].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10.

[2].关于我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尽快由地税部门代征的建议[R].海南省2010年政协提案, 2010.

[3].胡序建.建立健全扶助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N].南京日报, 2006-05-19.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的现状及完善对策 第9篇

况报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万人,占人口总数的%。目前,全市已办理残疾人证的有3502人,其中已就业残疾人1580人,退休残疾人858人,残疾人就业率为70%。残疾人是我国社会中特殊困难的群体,安置残疾人就业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明确要求,社会各单位应当按照职工人数2%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

业,安排残疾人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市于1998年5月出台了《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办法》,开始向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社会各单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十年来,全市累计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551万元,安置残疾人就业540名,培训残疾人14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残联被评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为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根据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于3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克拉玛依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组织领导机构,确定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市残联、地税局、财政局

制定了《克拉玛依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对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作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征收方式、征收程序、入库流程及法律责任,规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征收情况。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出台以后,我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始终把贯彻自治区和我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摆上重要位置来抓。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残联、财政、地税、工商、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保障金征收工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属地原则征收,市

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负责审核征收市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油田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等中央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审核征收驻区单位、区属单位和改制企业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98年5月至12月,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各级残联下设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征收。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地税部门代征。1998年5月至底,全市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551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7265万元,克拉玛依区1536万元,独山子区460万元,白碱滩区253万元,乌尔禾区37万元。1998年至,全市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分别为273万元、173万元、530万元、291万元、739万元、784万元、1413万元和947万元,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实施地税部门代征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分别为2092万元和2309万元,同比代征前增加

了一倍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提高了收金比例,以往没有足额征收的单位,代征后都按照100%的比例收缴;二是扩大了征收的覆盖面,将集体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纳入到征收范围,征收对象从510家单位扩大到1821家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覆盖面达到92%。管理情况。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财政部门统一预算,分级管理,遵循“收支两条线”原则将收支计划纳入部门预算。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通知》规定,从1月1日起,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预算外管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12月,我市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使用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市、区两级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直接进入各级国库,财政、残联和银行系统通

过网络进行对帐。实施地税部门代征后,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按预算级次分别缴入自治区、市、区国库。实施地税代征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0%留存市、区国库,10%上缴自治区国库。实施地税代征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5%留存市、区国库,15%上缴自治区国库,其中包括支付地税部门5%的代征手续费。我市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了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一是制定了《克拉玛依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同时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实施了目标管理考核,年初下达征收计划,年终进行目标考核。二是确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的范围,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税收征管体制,明确了市、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做到依法、科学、合理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是规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

收程序。按照每年1—2月摸底调查,3—4月审核认定,5—6月征收入库的时间安排,明确审核、征收等各阶段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进度,形成了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四是规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减免程序。对于因特殊困难,确实无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依照减免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由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予以审核,提出减免意见。使用情况。《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如下: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经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就业机构经费开支;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多年来,我市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

用过程中,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合理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支出,推动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市、区残联在每年部门预算工作时,结合实际编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支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做到专款专用。截止底,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累计支出5854万元,结余3697万元,其中市级结余3268万元,克拉玛依区结余429万元,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无结余。我市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用于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康复、就业、教育、扶贫与社会保障、文化体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具体支出情况如下:上缴自治区国库1175万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1620万元,扶贫与社会保障1032万元,残疾人康复362万元,残疾人就业及职业培训368万元,残疾人文化体育182万元,残疾人教育88万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利地促进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四个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部分街道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已陆续建成。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克拉玛依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关于向无业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等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给146名残疾学生发放自强奖学金57万元,给28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慰问金73万元,给546名无业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费678万元。“以收金促安人”效果突出,540名残疾人实现了就业,为1400多名残疾人免费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体育工作硕果累累,多名残疾人运动员在国内外体育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我市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家、自治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认识不到位。

部分单位、企业的主要领导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认识还不到位,单位财务主管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规定和意义还不十分了解,不愿意承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义务,给征收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征管运行机制不畅。

残疾人就业保障征管涉及到残联、地税、财政、人民银行等多个部门,由于审核、征收、管理分离,使得各部门之间的征收信息不同步。目前,受条件限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还未做到相关部门联网征收,不能及时掌握入库进度和各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具体情况。

地方企业负担过重。

现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6号令的规定,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征收的。多数地方企业、私营企业职工收入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有较大的差距,普遍反映征收标准过高,与职工实际收入不相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担过重。服务管理工作滞后。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任务量大,征收时间集中在每年3—6月。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没有专职工作人员,无法按时完成大量庞杂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催缴工作,征收工作时间跨度过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明细台帐等基础工作滞后。

四、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根据国家《残疾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残疾人就业工作要点,今后,我市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围绕促进残疾人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利用新闻媒体、信息网络等平台,进一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明确其重要

意义和具体规定。利用税收宣传月、全国助残日等契机,广泛宣传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目的、意义、征收方式、申报程序等内容。召开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暨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先进经验,宣传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先进单位,表彰积极配合地税代征工作和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高社会各单位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认识,增强社会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按比例就业工作和残疾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发展。

加强部门协作。

加强残联、财政、地税、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之间的联系,理顺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台帐,按月核对征收数据,准确掌握收入、支出和结存数额,通报残

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管理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使用的管理与监督,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残疾人工作的需要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劳动就业总体计划,积极培育残疾人劳动力市场,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规范征收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全市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和残疾人就业信息库,摸清残疾人就业现状,了解残疾人的分布、岗位、收入等基本情况及社会各单位用工意向,掌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年审户数、缴纳户数、欠缴数额、应征数额,为开展征收工作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从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程序入手,理顺初步审核、复核认定、督促检查、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关系,将征收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三

是开展专项督查。对四个区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四是建立联络机制。各级财政、地税、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络,及时沟通信息,研究解决问题,共同促进代征工作。加强服务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增加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保障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二是建立督查稽核制度,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各区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稳步有序地开展代征工作,尽快解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清缴工作,对既不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又拒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四是协调解决征收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对部分企业反映的征收标准过高等问题,采取切实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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