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相关流程制度(精选6篇)
厨房相关流程制度 第1篇
厨房收验货流程及相关制度
订货 供应方确认
主管复核付款
附注:
① a . 订货人员须据统一安排,由高级员工或者厨房管理组人员统一订货;
b .订货人员须对所订货物的库存量有明确的了解,正确的预估第二天所订货物的使用量,做到保质保鲜;
c . 订货人员须在订货单上签字,如没有预订货物造成营运受阻,则追究订货人的工作失误,如预订货物而供应方没有及时送达或没有及时通知,则可向供应方索取经济赔偿.。
②a . 验货人员由厨房统一安排,必须两人验收,其中一名须是厨
房管理组成员,验收人员必须同时在场确认货物的数量,质量.验收完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如条件许可,另一人员是楼面女性服务员); 收银确认银码` 出纳复核制单供应方送货, 厨房验收
b.验货人员必须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负责,遇到短斤少两,品质欠缺的货物一定拒绝收货,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查明所收货物存在短斤少两和严重的品质问题,不管是否和供应商存在串通行为,都视作串通行为。则验货人员不仅要赔偿所订货物的金额,还要按员工守则相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c.验收完货物后,及时将送货单送交收银台,上面必须有供应方签名。
d.如发生退货,所有的退货一定须经理和厨房主管签名确认;e.如果货单中有空白栏,必须在最后一栏的下一栏填上”(以下空白)”并签名;
f.收货签名需在固定位置,签名必须清晰。
③.收银员须对货物的单价,金额进行确认,如果送货单上的货物单价和报价单上的单价有出入,应及时向经理汇报;
b.如果由于供应方私自改动报价单上的报价,而收银员未发现或者未查出供应方算错金额,则收银员全额赔偿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按员工手册上的相关条例处罚。-
④ 出纳须对月结的总金额负责,如果计算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则全额赔偿公司的损失,并按员工手册相关条例处罚,付款时经双方确认按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⑤ 主管须对每月的报价负责,及时了解货物的市场行情,在保质的前提下,降低价格,控制成本支出。
厨房相关流程制度 第2篇
一、转正步骤:
1、个人申请:新进员工试用期为2--3个月。凡试用期满两个月以上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个人主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报人力资源部。
2、资格审评:人力资源部依据个人申请,发放员工转正考核表。申请转正人员填写自评部分后,将考核表交其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中心(项目)负责人对其转正进行审评。其中直接上级填写评价部分;部门负责人、中心(项目)负责人填写评语及转正意见。(部门负责人、在考评时要与该员工进行面谈,其考核意见应得到员工的认可)。审评结果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审评通过人员进入下一转正工作环节,未通过人员将继续试用考察。
3、述职报告:通过资格审评的人员需进行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转正述职报告。一般员工述职报告会由本部门同事、人力资源部人员参加。管理层员工的述职报告会由本部全体员工、公司其他管理层人员、人力资源部人员参加。
4、民主评议:述职报告后,参会人员根据《公司转正人员评价标准》进行无记名民主评议。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负责收集、统计民主评议结果。(70分以上视为符合转正条件;60-70分继续试用考察;60分以下终止试用)符合转正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转正工作环节,不符合转正条件的人员继续试用考察。
5、结果公示:人力资源部将符合转正条件人员的民主评议结果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该员工转正存在异议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6、组织转正:对于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异议已良好解决人员,将其审评结果、评议情况汇报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通过总经理审核者,正式转正;未通过审核者继续试用考察。
通信领域虚拟服务相关流程分析 第3篇
近几年, 在经济建设不断发展和移动通信技术不断革新的共同推动下, 我国移动通信领域取得了飞速进步。无论是在通信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的建设方面, 还是在通信质量等软件条件的提升方面, 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然而, 随着通信市场逐步迈向成熟, 市场格局逐步趋向合理, 庞大的通信消费在给通信企业集团带来机遇的同时, 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一方面, 通信服务的覆盖率逐年上升, 单纯靠新增入网用户数量带来红利的发展模式, 势必会受到用户数量增长乏力的瓶颈限制, 导致各大通信企业对用户资源的争夺日趋激烈;另一方面, 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各大通信企业不断推出各种类型的虚拟服务来抢占市场, 以达到降低客户资费, 提高客户忠诚度的目的。虽然, 市场的变化是难以控制和把握的, 为了紧跟市场变化, 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但仅仅从企业自身角度出发, 快速制定出的大量虚拟服务往往很难准确把握客户的需要, 不仅没有实现对市场的占有, 反而产生了很多问题 (诸如:系统内各种同质的虚拟服务堆积, 虚拟服务受众客户群有限, 维护规模成本偏高, 以及前期服务优惠幅度较大, 对后期服务制定形成了制约等) , 极大地影响了通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通信企业运营支撑系统是通信领域技术变革的重要产物, 在传统模式下, 其为通信企业虚拟服务的运营提供了重要的支撑。然而, 在新的以虚拟服务为主体的竞争环境中, 传统的运营支撑系统存在着对新需求反应周期长、体系结构缺乏灵活性等缺点, 很难适应虚拟服务不断增长和快速变化的需求。
虚拟服务流程是从通信领域虚拟服务的特点出发, 描绘虚拟服务内部以及内部与外部之间错综复杂的业务和管理过程的统一语言。虚拟服务流程通过建立流程间以及流程与其内部各环节间的关系, 来辅助理解复杂的业务和管理过程之间的联系, 实现对服务流程的科学管理。
虚拟服务不同于一般的物理服务, 其存在形式与服务方式都更接近计算机化的描述, 其服务方式也更多地承载在移动终端等硬件设备中。本文通过对虚拟服务中服务产生、服务开通以及服务评价三个主要流程的阐述, 明确虚拟服务系统中需要涵盖的实体, 以及各实体在虚拟服务流程流转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 并进一步抽象出虚拟服务系统的主要特点。
2 虚拟服务的生命周期
通信领域虚拟服务作为一种特殊产品, 符合一般产品生命周期的特征。然而与一般产品相比, 其具有特殊性。一般产品随着用户的使用其价值会不断减少, 而虚拟服务本身只是一个组合的概念, 相对抽象, 它本身不具备多少价值, 只是给用户提供源源不断的服务, 只要用户使用这些服务, 那么它的价值就会得到体现, 并且延续下去。用户在使用虚拟服务的过程中不断地提出问题, 拓展虚拟服务的新功能, 使虚拟服务通过评价体系不断实现优化。基于此, 可以将虚拟服务的生命周期划分为五个阶段, 如图1所示。
(1) 服务设计是根据详细的数据分析和挖掘, 或者根据客户的需求, 提出虚拟服务的初步概念, 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市场调查、初拟营销, 经过筛选, 形成供研发的产品概念。
(2) 服务产生是虚拟服务从概念模型到实现的复杂过程, 研发是服务产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单元服务组装和软件编码将服务设计中的功能逐步实现。
(3) 服务审核过程是在产品正式发布前, 需要对虚拟服务运营所需的资源支撑环境匹配进行考量。这个审核过程采用规范的流程进行管理, 由各级部门严格审查, 重点审查支持产品的网络改造是否完成, 运营支撑系统是否就位, 避免产品发布后由于某种因素发生问题造成市场影响;另外, 服务审核需要对各类虚拟服务的共享资源冲突进行协调, 实现在集团整体利益最优的情况下, 各类通信资源的合理使用状态。
(4) 服务运营是在虚拟服务审核通过后, 将虚拟服务信息加入服务目录, 向客户和相关市场销售部门发布, 并触发启动新的生产流程管理, 完成客户订购新产品的开通实施, 同时提交计费营账系统, 执行新产品的计费及账务管理。服务目录管理是产品开发过程的终点。产品目录管理虚拟服务的所有有关信息, 以标准的数据格式与其他运营支撑子系统共享。产品/产品套餐在发布后, 应逐步实现通过对产品目录的参数配置, 可以在线地、自动地由综合营业系统进行销售和服务, 在生产调度系统中开通服务, 在计费营账系统中进行计费、积分和折扣。
(5) 服务评价提供对虚拟服务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及缺陷的收集和分析, 是保证虚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的重要基础。服务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对服务相关资源配置合理性的评价, 例如, 随着虚拟服务用户量的逐渐增加, 原有的资源配置容量、响应速度是否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二是对服务功能设计合理性的评价, 例如, 虚拟服务针对的客户群是否明确, 提供的功能是否满足客户群体的认同等。
3 虚拟服务产生流程
虚拟服务的产生是虚拟服务生命周期的开始, 通信企业的需求分析部门通过对市场的分析编制需求计划和需求说明, 提交给研发部门, 研发部门根据需求说明进行代码开发和测试, 并将完成的产品提交给集团进行最终审核, 审核通过后, 传达给子公司进行后续的推广、发布和上线。
如图2所示, 虚拟服务的产生流程是控制服务质量、设定服务功能的关键步骤。在此环节中详细描述了虚拟服务需要满足的各类要求, 贯穿于各组织部门之间。在传统的流程中, 需求往往只能依靠需求部门进行采集, 这种方式不仅狭义地定义了需求的来源, 而且相对繁琐的开发流程, 使虚拟服务在满足用户需求和抢占市场先机方面存在一定劣势。
4 虚拟服务开通运营流程
虚拟服务开通流程负责及时准确地处理客户订单, 向客户提供所订购的服务。如图3所示, 虚拟服务的开通流程完全在客户和子公司之间展开, 首先是客户向销售人员提出业务申请, 由销售人员接收申请, 并进行相应的订单处理, 将订单传至子公司, 由子公司负责对客户申请的虚拟服务进行业务配置和资源配置。
5 虚拟服务评价流程
虚拟服务的评价流程着重描述基于消息反馈的虚拟服务质量提升和服务再造升级的过程。首先由用户和子公司从用户体验和市场反馈两个方面对虚拟服务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总结, 得出综合全面的评价结果后, 传达给企业的需求部门作为进一步完善虚拟服务的起点。如图4所示。
6 结束语
通过对通信虚拟流程的重要流程的描述, 本文认为虚拟服务系统具备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一是统筹协作, 分布式计算。虚拟服务是通信企业维持优势的核心竞争力, 围绕虚拟服务系统的建设涉及到对通信企业内外部资源的协调统筹。以服务的产生流程为例, 不仅需要集团范围内需求以及研发部门的参与, 还需要各地子公司的密切配合, 通过集团与子公司的有效协作, 确保虚拟服务的质量。
二是随需应变, 及时快速响应。网络和硬件技术的飞速发展, 满足了客户对高品质通信虚拟服务的体验要求, 虚拟服务系统必须以更快捷、及时的方式将客户的需求转化为产品推送给用户, 达到抓住客户, 抢占市场先机的目的。为此, 不仅要求虚拟服务的开通、运营等流程更为合理, 更要求虚拟服务对客户需求的挖掘更加准确、迅捷。
三是体系完备, 形成逻辑上的生命周期闭环。完整的虚拟服务生命周期, 不仅包括虚拟服务的产生和开通, 还需要包括虚拟服务的评价, 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逻辑闭环。准确的评价不仅可以促进服务质量的提升, 还可以降低由不符合市场要求的虚拟服务引发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吕建, 陶先平, 马晓星等.基于Agent的网构软件模型研究.中国科学E辑, 2005, 35 (12) :1233.1253
[2]刘凤华, 朱欣娟.信息系统领域的本体模型研究[J].西安工程科技学院学报, 2003 (1) :53-57
厨房相关流程制度 第4篇
关键词:GPS 野外作业 工作流程
0 引言
GPS(GlobalPositionSystem)即为全球定位系统的简称。它的含义是:利用导航卫星进行测时和测距,以构成全球定位系统,它具有全球性、全天候、连续性、实时性导航定位和定时功能,而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性和保密性,能为各类用户提供精密的三维坐标、速度和时间。近年来,随着GPS接收机性能和数据处理技术逐渐完善,其应用领域也不断拓宽。GPS技术分为外业施测和内业数据处理两部分工作。外业施测是内业工作的数据来源,也是整个GPS技术工作的基础。如何做好GPS野外作业,对确保GPS外业观测数据质量,提高整个GPS技术的成果精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介绍了GPS野外作业的一些工作流程和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1 GPS野外作业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1.1 网形规划及时段安排 GPS网形规划与控制点分布有关,为使整个网形的点位中误差值能够均匀,最好使网形依控制点之分布规划:
1.1.1 平面控制点之分布 网形测区:最好有至少三个已知控制点分布在测区外围的四个象限,若已知三角点(控制点)位于测区外面,则测区外缘与该已知点之距离最好不超过20km。线状测区:最好有至少三个已知控制点分布在测区之两端及中央,且每隔30km左右最好有一个已知控制点。
1.1.2 高程控制点之分布 网状测区:一般而言,在每10km×10km范围内需有4个已知水平点做为控制点,且分布于测区周围。若欲得较高之高程精度时,可在测区内加密水平高程控制点,通常待测点与已知水平点相距最好不超过5km。线状测区:最好有至少四个已知控制点分布在测区之两端及中央。当线状测区区域较大时,在每10km×10km范围内需有已知水平点做为控制点。时段之安排最好能避开中午(AM11:00~PM1:00)时段观测。时段安排后,填写计划时段表,并明确指示测量员测站行程。
1.2 摆站程序 外业负责人应负责明确告知摆站人员其所摆设测站点名、点号及开关机时间,若架站人员有未明了事项,应主动向负责人请示了解。以下是架设GPS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及操作程序:
1.2.1 找寻点位 该点若已去过,应该不会发生问题;若是没去过点位,而应按点之记找寻,在到达点位之后应确认该点之标石号码,检核无误后再行架设仪器。
1.2.2 架设仪器 首先进行仪器的对中及整平。通常要注意的是:在对中及整平过程中,不要将天线盘架在脚架上,仅架上基座即可。光学求心仪因仪器高及个人视力不同,而有不同的焦聚,所以在对中之前应该要调整到最适合的焦聚,避免求心上有像差的发生。天线盘挂上之后,将天线盘的指示方向指向北方(若不知道北方在哪,可利用石桩上刻字判别之,字的正向为北方),量测三个方向上的天线盘高(北方、东南及西南)及对应之英吋数,记录下来。开机后,将点号、天线高输入接收仪中,并开始接收卫星数据(注意每笔数据间隔秒数)。
1.2.3 记录观测手簿 手簿是数据下载及内业计算最重要的信息记录,外业所发生的错误都必须要经由手簿的记载来改正之,因此手簿数据的记载务必要求正确、详尽。注意事项:注意检查点名、点号书写是否正确;天线高、天线盘及接收仪的型号、序号记录是否正确;开关机时间务必记录。
1.2.4 意外状况处理 摆设GPS人员尽可能留在仪器旁边,不要让仪器离开视线范围之外,数分钟需至接收仪查看一次,注意数据有无持续接收、电池剩余电量等。
注意:任何意外造成仪器之对中、水平移动甚至倾倒,则立即关机重新架设,并在手簿上记录关机及开机时间;断电处理:换上新电池,重新开机,记录断电及重开机时间;若有本身无法排除之困难,则立即回报并记录状况。
1.3 资料下载 GPS外业收集之数据须经由传输线之连接下载(DOWNLOAD),或经由记忆磁卡(PCMCIA卡)传输至计算机中,再经由仪器商所提供之计算软件计算基线,最后再组成网形计算坐标。因此,数据下载也是一门重要的课题,外业上所发生的一些错误就必须在这个阶段完成改正。以下提出几点数据下载需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①收集手簿及接收仪:数据下载时需要观测手簿的信息来辅助下载。利用手簿上记载之接收仪序号找到对应之接收仪进行下载,若下载数据与手簿数据不符合者(如点号、天线高等),将该数据记录于手簿上,待下载完成之后询问该摆站人员哪项信息才是正确的。②核对时段:将所有接收仪数据下载完成之后,按当日计划时段表核对手簿上各时段之点号是否相符,若有不符者、或未摆设者,请于当日计划时段表上注记,并交由网形时段规划者处理。规划者应找出不符之原因,若为遗漏则应记录下来,以备日后补测之用。
1.4 资料检核 测量工作首先最重要的就是数据的正确性,因此在最后外业交付内业的最后阶段,必须再次确认各项数据是否有误,检核后将下列各档案移交内业人:①当日计划时段表:交付网形、时段规划者。②测站手簿、实际观测时段表、下载磁性数据(raw dataRINEX data):交付内业计算人员。
2 结束语
GPS外业流程至此就算完全结束,若能将上述各注意事项慬慎处理,将会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发生,相信以GPS高自动化的作业流程,应该可以节省许多时间及成本。所以GPS作为一种先进的测量技术,必将得到更加广泛和深入的应用。
参考文献:
[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
手术室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第5篇
目录
1.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3.手术室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4.感染手术管理制度(特殊感染手术的处理)5.手术中无菌操作规范
6.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流程 7.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8.生锈器械清洗标准操作规程
9.外来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标准操作规程 10.医务人员外科手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11.术中锐器伤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12.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标准操作规程
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2.天花板、墙壁、地面光滑无裂缝,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洁和消毒。3.手术室内应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和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间应设在手术室入口处,每间手术间限制一张手术台。4.手术物品及器械均需一用一灭菌,能用压力蒸汽灭菌的禁止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备用刀片、缝线、剪刀小包装压力蒸汽灭菌。5.手术所用器械和物品,应首先压力灭菌,对于不耐热的物品,如内窥镜、各类导管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或2%的戊二醛)。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6.麻醉所用的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物品必须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7.洗手刷必须一用一灭菌。8.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消毒,每周固定消毒日。9.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10.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必须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
离管理,手术后器械物品双消毒,标本按隔离手术处理,手术间严格按终末消毒。
11.接送病人的平车应定期消毒,车轮应每次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应专用,用后严格消毒。
12.手术废品应臵黄色塑料袋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1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成立消毒隔离质量监控小组,定期检查和制定有效预防感染的措施。
2.专人负责感染监控,评价、资料储存和信息上报工作。3.专人负责无菌物品的包扎、灭菌,做到包包监测,确保灭菌合格率100%。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切口感染及交叉感染的发生。
2.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手术人员按要求着装。
3.严格控制进入手术室的人员,认真落实参观制度。4.无菌物品分类放臵、标签醒目,每天检查、定期灭菌,无发霉、过期现象。
5.认真落实卫生清洁制度,保持手术室清洁、整齐、有序。
6.实施特殊感染手术时,严格按感染手术后处理要求执行。
7.严格执行拖把的分区使用。
拖把的分区标志:蓝色——无菌区(限制区)
红色——清洁区(半限制区)
黄色——污染区(非限制区)
手术室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1.在进行医疗护理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
2.尽量使用具有安全装臵的医疗护理工具,处理使用过的锐器时,禁止用回套针帽,禁止用手分离污染过的针头、刀片、注射器等,以免被锐器刺伤,造成交叉感染。
3.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等各种操作时应戴手套,脱掉手套后应洗手,可能被患者的血液、体液溅到身上、眼睛、鼻腔及口腔的各类操作、应穿隔离衣、戴口罩、护目镜等。
4.急诊抢救患者时应避免直接口对口人工呼吸。5.医务人员手部有破损时,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6.特殊感染时,必须在隔离手术间进行,配合人员穿隔离衣,戴手套,鞋套,护目镜,术后物品要严格终末消毒。
7.在放射线下进行检查、治疗或手术时,配合人员要穿铅衣,戴铅帽及其它护具,做好防护。
8.所有急诊手术,配合人员必须做好标准预防。9.手术室内所有用电设施及线路,要定期检查及维修,防止发生漏电,触电等危险。
10.所有麻醉机要安装废气过滤器,减少产生医疗废
气污染术间空气,对手术人员及患者造成伤害。
11.固定标本的甲醛溶液应密闭保存及运送。
感染手术管理制度(特殊感染手术的处理)
1.特殊感染的手术,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隔离种类和感染诊断,安排在隔离手术间,专人配合,门口挂有“隔离”标记。
2.手术间备有浸泡消毒物品及洗手的消毒液2桶,室内配合人员必须穿隔离衣、戴手套。
3.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手术后将一切污染物品分别泡于消毒液内1h;或臵于室内密闭熏蒸消毒后,再进行分类消毒或灭菌处理。
4.手术人员离开手术间前要用消毒液泡手,脱去污染衣物,在门口换清洁鞋才能外出。
5.手术间地面及1m以下墙壁、手术台、器械车等物品均用消毒液擦洗,手术间内所有物品严格终末消毒。
6.废弃物品臵黄色塑料袋内,封闭运送,焚烧处理。标本应按隔离要求处理。
手术中无菌操作规范
1、建立一个无菌区:无菌区内所有物品都必须是灭菌的,如稍有怀疑应立即更换。无菌区的建立应尽量接近使用时间,以减少暴露和污染的机会。物品有下列情况者,应视为有菌,不能在无菌区内使用:①在非限制区内的灭菌敷料;②无菌包破损或潮湿;③无菌包坠落在地面上;④灭菌有效时间及效果不能肯定;⑤怀疑无菌物已被污染。
2、无菌手术衣的应用:无菌手术衣的无菌范围仅限于前身肩平面以下,腰平面以上及袖子。其他部位应视为有菌区。手术人员在穿好手术衣后,前臂不应下垂,应保持在腰平面以上。双手不应接近面部或交叉及放于腋下,应肘部内收,靠近身体。由于手术衣在腰平面以下视为有菌的,因而不应接触无菌桌及铺好的手术台。手术人员倚墙而立或靠坐在未经灭菌的地方,均是违反无菌原则的。也不应来回走动或走出手术间以外。如因手术需要移动,应面向无菌区。与另一手术人员换位时,应先退后一步,转过身,背对背地转到另一位臵上。在经过来穿手术衣人员面前时,应互相让开,以免碰撞污染。
3、正确使用无菌包或无菌容器:任何无菌包及容器的边缘均应视为有菌,开包时应将包布的四角翻转并用手握住,防其滑脱污染内容物。取用无菌物时注意不触及边缘。利用包布铺无菌区时,包布的内面是无菌的,包布的外面和边缘是
有菌的。若取无菌包内某种无菌物,余下无菌物仍须保持无菌时,可按原包包好,但须在4小时内应用此包内的无菌物,否则须重新灭菌。无菌容器为盛无菌敷料、器械或药液之用。打开无菌容器时,盖子应朝上,取出无菌物后即盖好。以容器浸泡消毒用物时,须写上浸泡时间,中途投入其他器械,应重新计算消毒时间。无菌溶液瓶一经打开,液体应一次用完,不应保留。倒液时应冲一下瓶口,冲洗瓶口的药液应弃去,以保证无菌及防瓶口杂质和玻璃碎屑。
4、无菌桌的无菌范围:无菌桌仅桌缘平面以上是无菌,桌缘平面以下,不能长时间保持无菌完整,应视为有菌。手术护士、巡回护士都不应接触无菌桌缘平面以下的桌布,以建立一个安全地带。凡坠落于手术台边或无菌桌缘平面以下的物品应视为有菌。已坠落下去的皮管、电线、缝线不应再向上提拉或再用。无菌布单被水或血浸湿时,应加盖或更换新的无菌单。
5.无菌区接触规范:接触无菌区时,必须经过手臂灭菌、穿无菌衣及戴无菌手套。巡回护士取用无菌物品要用无菌持物钳夹取,并应与无菌物、无菌区保持一定的距离(约30cm),避免衣袖、衣服接触无菌物及跨越无菌区,倾倒溶液时只许瓶口进入无菌区的边缘。
6、空气无菌操作:减少空气污染、保持空气净化效果。手术室门窗应关闭,人员进出应走侧门,尽量减少在手术间内
走动,避免引起阵风。手术进行中应保持肃静,避免不必要的谈话。咳嗽、打喷嚏时应将头转离无菌区,避免飞沫污染。为防手术人员滴汗,可于额部加一无茵汗带。请他人擦汗时,头应转向一侧,不使纱布纤维落入无菌区。无菌容器打开后,应及时盖好,减少暴露。
7、手术区域皮肤无菌措施:皮肤虽经消毒,只能达到相对无菌,病人的皮肤和工作人员手臂经过消毒以后只能达到相对灭菌,残存在毛孔内的细菌对开放的切口有一定的威胁,故应注意预防污染。在穿无菌手术衣及戴无菌手套时,手不应接触手术衣和手套的外面。戴好手套的手也不可直接接触病人皮肤。凡与皮肤接触的刀片和器械不应再用。手术进行中,如手套被撕破或被缝针、锐利器械刺破,应立即更换。针和器械也不可再用。在进行皮肤切口前,应用无菌纱布垫遮住切口两旁,或用无菌聚乙烯薄膜盖于手术野皮肤上,经薄膜切开皮肤,以保护切口不被污染。在延长切口或进行缝合前应再用酒精消毒。
8、沾染手术的隔离技术:进行胃肠道、呼吸道、宫颈等沾染手术时,在切开空腔前应用纱垫保护周围组织,并随时吸除外流的内容物。被污染的器械和其他物品应放在污染盘内,实行隔离。污染的缝针和针持应在等渗盐水中涮洗。全部沾染步骤完成后,手术人员应用无菌水冲洗或更换手套,以尽量减少细菌的污染。
9、连台手术:前台手术结束,手术人员应更换无菌手术衣及消毒手臂戴无菌手套,手术间地面及用物应用消毒液擦拭,并用紫外线照射 20分钟。
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流程
一、手术前
1、择期手术患者应尽可能等手术部位以外感染治愈后再行手术。
2、充分控制糖尿病手术患者的血糖水平、尤其避免术前高血糖。
3、尽可能缩短术前住院时间。
4、若无禁忌症、术前应使用抗菌皂或皂液洗澡。
5、避免不必要的备皮、确需备皮应术前即刻或在手术室进行、尽量使用不损伤皮肤的方法如剪毛或脱毛。
6、需要做肠道准备的患者、术前一天分几次口服吸收性抗菌药物即可。
7、有明显皮肤感染的工作人员、未治愈前不宜参加手术。
二、手术中
1、有预防用药指征者,应切皮前30Min或麻醉诱导期静脉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h或超过所有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应追加一剂。
2、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外科手消毒规程进行消毒。
3、手套穿孔率较高的手术,如部分骨科手术,应戴双层手套。
4、术中应主动加温,保持患者正常体温。
5、手术野冲洗应使用温度(37℃)的无菌生理盐
6、需引流切口,首选闭式引流,应远离切口部位戳孔引流,位臵适当,确保充分引流。
三、手术后
1、接触切口以及切口敷料前后均需洗手。
2、换药操作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3、除非必要、尽早拔除引流管。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一、插管前
1.严格掌握留臵导尿管的适应证,应避免不必要的留臵导尿。
2.仔细检查无菌导尿包,如过期、外包装破损、潮湿,不应使用。
3.根据年龄、性别、尿道情况选择合适的导尿管口径、类型。成年男性宜选16 F,女性宜选14 F。4.对留臵导尿患者,应采用密闭式引流系统。
二、插管时
1.使用0.05%~0.1 %聚维酮碘(碘伏)棉球消毒尿道口及其周围皮肤黏膜,每一个棉球不能重复使用,程序如下。(1)男性:自尿道口、龟头向外旋转擦拭消毒,注意擦净包皮及冠状沟。
(2)女性:先清洗外阴,其原则由上至下,由内向外,然后清洗尿道口、前庭、两侧大小阴唇,最后肛门。
2.插管过程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动作要轻柔,避免尿道黏膜损伤。
三、插管后
1.悬垂集尿袋,不应高于膀胱水平,并及时清空袋中尿液。2.保持尿液引流系统通畅和完整,不应轻易打开导尿管与
集尿袋的接口。
3.如要留取尿标本,可从集尿袋采集,但此标本不应用于普通细菌和真菌学检查。
4.不应常规使用含消毒剂或抗菌药物的生理盐水进行膀胱冲洗或灌注来预防尿路感染。
5.疑似导尿管阻塞应更换导管,不得冲洗。
6.保持尿道口清洁,日常用肥皂和水保持清洁即可,但大便失禁的患者清洁以后应消毒。
7.患者洗澡或擦身时应注意对导管的保护,不应把导管浸入水中。
8.导尿管不慎脱落或导尿管密闭系统被破坏时,应更换导尿管。
9.疑似出现尿路感染而需要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先更换导尿管。
10.长期留臵导尿管患者,没有充分证据表明定期更换导尿管可以预防导尿管相关感染,不提倡频繁更换导尿管。建议更换频率可为导尿管2周1次,普通集尿袋2次/周,精密集尿袋1次/周。
11.应每天评价留臵导尿管的必要性,尽早拔除导尿管。
四、其他预防措施
1.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宣教。
2.定期公布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CAUTI)的发生率
生锈器械清洗标准操作规程
一、准备
1.操作者:穿抗湿罩袍或围裙,戴圆帽、口罩、防护面罩或护目镜、橡胶手套或防刺穿乳胶手套。2.用物:清洗剂、毛刷、网篮、干燥柜。
二、操作
1、检查器械的完整性,查看有无干涸的血迹、油迹、污物等的污染,尤其要注意轴节部、管腔内壁、齿槽处。
2、干涸的污渍应先用含酶清洗剂浸泡,使用浓度及浸泡时间按说明书,浸泡后再刷洗或擦洗;油迹用碱性清洗剂毛刷刷洗,使用浓度按说明书。血迹、油迹、污物处理完毕再进行除锈操作。
3、用除锈剂在生锈器械的局部进行涂擦除锈,不主张用除锈剂浸泡,以免加重器械损坏,经除锈处理效果不满意,建议报废器械。
4、器械经以上处理后再用流动水刷洗并冲洗,最后使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进行终末漂洗,然后进行湿热消毒。湿热消毒应遵循的原则: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A。值应≥3 000,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A值应≥600。器械消毒后,使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再次进行冲洗,冲洗后的器械放入清洁网篮内,送干燥柜烘干。
5、刷洗器械时,一定要在水面下操作,避免气溶胶产生和
水滴飞溅,造成周围环境的污染和个人职业暴露。
外来医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标准操作规程
外来医疗器械是由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医院的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它是在普通手术器械基础上增加的局部专转向操作器械,由于这类器械针对强、价格昂贵、品中繁多、专业性强、更新速度、一般医院不做常规配备,其中以骨科植入手术相应的配送器械、动力工具等最为常见。由于这类医疗器械大多是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械,因此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植入性医疗器械(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任何通过外科手段来达到下列目的的医疗器械:全部或部分插入人体或自然腔口中;或为替代上表皮或眼表面用的;并且使其在体内至少存留30天,且只能通过内科或外科的手段取出。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无菌器官的器械,凡耐热耐湿的物品,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耐湿的物品灭菌,首选环氧乙烷等低温灭菌技术。
一、接受器械
除急诊手术外,术者应根据手术安排,联系器械公司将手术器械于术前一日送至CSSD去污区。
二、清点签收
CSSD和器械公司双方共同清点核对器械相关信息无误后,共同在“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清点签收单”上签名。
核对信息包括:手术名称;手术患者姓名、床号;器械的品牌、名称和数量;植入物种类、规格、数量。
三、清洗和消毒
1.器械公司应提供详细的清洗消毒流程和注意事项。2.CSSD专职人员应对所有外来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和消 3.清洗和消毒流程应严格遵循卫生部CSSD相关规范要求(1)应分类清洗和消毒。(2)可拆卸的器械必须拆卸。
(3)裸露的植入物必须装于专用清洗筐(架)内。
(4)耐水洗的器械可采用机械清洗;不耐水洗的动力工具可采用手工清洗。
(5)器械盒应清洗和消毒。
四、检查和包装
1、按照“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清点签收单”整理器械。
2、检查清洗效果和器械功能。
3、根据器械的材质和灭菌方式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
4、灭菌包的体积和质量应严格遵循卫生部CSSD相关规范
5、在灭菌包内最难灭菌处放臵包内化学指示卡,硬质容器应将包内化学指示卡放于两对角。包外粘贴化学指示胶带。
6、包装标识应注明使用该器械的手术患者床号、手术名称、器械品牌及名称、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标识应有可追溯性。
五、灭菌
1、器械公司应提供器械的灭菌方式和灭菌循环参数。
2、根据器械材质进行分类灭菌,耐高温的器械应采用压力蒸汽灭菌。
3、应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监测以证实灭菌效果和避免湿包。
4、对于超重和超大包裹应采用延长的灭菌循环参数。
5、转运时应有专门工具,避免搬运者身体损伤。
六、发放
1.发放前应确认无菌包灭菌合格,并无潮湿、无污染、无松散、包装密封或闭合完好。
2.植入物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并对相应的信息进行记录、存档。急诊手术可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发放的标志,但生物监测结果出来后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七、回收
1、手术结束后,器械应及时返还至CSSD去污区。
2、清点核对后,按规范进行清洗、消毒和整理。
3、通知器械公司,双方共同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清点签收单”上签名,器械公司即可取回器械。
八、质量追溯
所有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均应采用跟踪追溯管理系统,记录每套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清洗、消毒、灭菌、监测及应用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跟踪和查询。
医务人员外科手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一、定义
外科手消毒(surgical hand antisepsis),即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使用外科手消毒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
二、设施
1、洗手池应设臵在手术间附近,水池大小、高矮适宜,防喷溅,池面光滑无死角,每日清洁、消毒。
2、应为非手接触式水龙头,数量应不少于手术间数,间距应避免洗手时手臂相互接触。
3、配备清洁剂,宜含有护肤成分和使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容器每次用完应清洁、消毒。
4、清洁指甲用具指定容器存放,每日清洁与消毒。
5、揉搓用品如海绵、手刷等指定容器存放,一人一用一灭菌或一次性无菌使用。
6、外科手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外科手消毒剂应采用非手接触式出液器,宜使用一次性包装,重复使用的容器每次用完应清洁、消毒。
8、干手物品及其盛装容器一人一用一清洗一灭菌。
三、方法(一)洗手
1、揉搓:取适量的清洁剂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清洁双手时,可使用海绵、手刷等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皱褶处。
2、冲洗: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3、擦干:使用干手物品彻底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二)外科手消毒方法 方法一:冲洗手消毒方法。
1、取液:取足量的外科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
2、揉搓:认真揉搓2~6 min。
3、冲洗:用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4、擦干:无菌巾彻底擦干。
5、特殊情况水质达不到GB 5749的规定时,应用外科手消毒剂再消毒双手后戴无菌手套。方法二:免冲洗手消毒方法。
1、取液:取适量的免冲洗外科手消毒剂涂抹至双手的每个部位、前臂和上臂下1/3。
2、揉搓:认真揉搓直至消毒剂彻底干燥。
九、手套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一、手套的分类
(一)一次性使用医用手套
1、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符合GB 7543。
2、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符合GB 10213。
(二)可重复使用手套
1、橡胶耐油手套:符合AQ 6101,为接触矿物油、植物油以及脂肪族的各种溶剂时戴用的手套。
2、耐酸(碱)手套:符合AQ 6102,为接触酸碱溶液时戴用的手套。
3、浸塑手套:符合GB/T 18843,用于防水、洗涤剂、脏污及轻微机械等伤害,仅适用于清洁工等类似工种手套。
二、手套的选择
应根据配戴者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以及不同的操作要求,选用不同材质和不同种类的手套。(一)使用手套的基本原则
应遵循标准预防和接触隔离的原则;不管是否使用手套均应遵循手卫生指征。
(二)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者的选用原则
1、应尽量戴用由合成橡胶制成的手套,不宜戴用天然橡胶胶乳制成的手套。
2、宜选用无粉手套,不宜选用有粉手套。
(三)一次性使用医用手套与可重复使用手套的使用原则
1、直接接触患者,应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用手套。
2、清洁环境或医疗设备,应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用手套或可重复使用的手套。
3、一次性医用手套应一次性使用。
(四)外科手套的使用指征
1、手术操作
2、阴道分娩
3、放射介入手术
4、中心静脉臵管。
5、全胃肠外营养和化疗药物准备。(五)检查手套的使用指征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被体液明显污染的物品时,应使用检查手套。
1、直接接触:接触血液;接触黏膜组织和破损皮肤;有潜在高传染性、高危险性的微生物;疫情或紧急情况;静脉注射;抽血;静脉导管拔管;妇科检查;非密闭式吸痰。
2、间接接触:倾倒呕吐物;处理(清洁)器械;处理废物;清理喷溅的体液。(六)无需使用手套的情况
除接触隔离以外,不接触血液、体液或污染环境,不需要使用手套。
1、直接接触:量血压;测体温和脉搏;皮下和肌内注射;给患者洗澡和穿衣;转运患者;医治眼睛和耳朵(无分泌物);无渗血的静脉导管操作。
2、间接接触:使用电话;书写医疗文书;发放口服药物;收发患者餐具;更换被服;放臵无创呼吸机和氧气插管;移动患者使用的设备。
三、戴手套与脱手套的指征(一)戴手套
1、进行无菌操作之前。
2、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之前,不管是否进行无菌操作和接触破损皮肤和黏膜组织。
3、接触实施接触隔离措施的患者和患者周围区域之前。
(二)脱手套
1、手套破损或疑有破损时。
2、接触血液、其他体液、破损皮肤和黏膜组织之后,操作结束之后。
3、接触每个患者和患者周围环境或污染的身体部位之后。
4、有手卫生指征时。
四、手套戴脱方法
(一)戴无菌手套的方法
1、打开手套包,一手掀起口袋的开口处
2、另一手捏住手套翻折部分(手套内面)取出手套,对准五指戴上。
3、掀起另一只袋口,已带着无菌手套的手指插入另一只手套的翻边内面,将手套戴好。然后将手套的翻转处套在工作衣袖外面。
4、有粉手套应采用无菌方法除去表面粉末。(二)脱手套的方法
1、用戴着手套的手捏住另一只手套污染面的边缘将手套脱下。
2、戴着手套的手握住脱下的手套,用脱下手套的手捏住另一只手套清洁面(手套内面)的边缘,将手套脱下。
3、用手捏住手套的内面丢至指定容器内。
术中锐器伤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一、发生锐器伤的主要原因
1、传递锐器时扎伤。
2、缝合伤口时扎伤。
3、助手违规配合造成助手刺伤。
4、微创穿刺时不正规操作造成本人刺伤。
5、器械护士安装、拆卸刀片时被划伤。
6、麻醉医师在为注射器覆帽时被刺伤。
二、预防措施
(一)较小锐器的传递
1、传递手术刀、剪、缝针及骨凿等锐器时,应将锐器放在无菌弯盘中,由近术者器械护士托住弯盘,尖端朝向自己,柄端递予术者。
2、术者用后应将锐器放在弯盘中,托住弯盘,尖端朝向自己,柄端递予护士。
(二)较大锐器的传递
1、传递电钻等较大锐器时,应上好钻头或探针,尖端朝向自己,柄端递予术者。
2、术者用后也应将尖端朝向自己,柄端递予护士。
(三)缝合伤口时应使用组织镊和钳
1、术者应一手持持针器,一手持镊夹起组织,不应徒手操作。
2、助手在协助中应使用止血钳夹住缝针或组织,使用拉钩扩大术野。
3、缝合结束后,术者应用持针器夹住缝针递予护士,不可将持针器与针分别递予护士。
(四)暴露切口时助手应使用辅助器械
充分暴露切口时助手应使用牵开器等辅助器械,以免锐器穿越组织后刺伤。
(五)微创穿刺时应使用止血钳
放臵伤口引流时,应使用止血钳撑开组织,以免锋利器械穿入时刺伤。
(六)安装、拆卸手术刀片应使用血管钳
安装和拆卸手术刀片时,应使用血管钳协助,不应徒手操作,以免刀片划伤。
(七)注射器覆帽时应借用止血钳
注射器若需覆帽,应一手持注射器,一手持血管钳夹针头保护套而覆帽,或单手覆帽。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 应用标准操作规程
一、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1、具有发生SSI(手术部位感染)的高危因素的手术:手术时间延长和术前ASA(美国麻醉协会)评分>2分的手术。
2、容易发生SSI的高危手术:清洁一污染(Ⅱ类)手术及部分污染(Ⅲ类)手术,包括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3、感染后果严重的清洁手术:心脏、血管、开颅和门脉高压症手术以及使用人工材料或人工装臵的清洁(工类)手术。
4、污秽一感染(Ⅳ类)手术:属治疗性应用。
二、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
选择的抗菌药物应覆盖常见病原菌,应注意不同部位的常见病原菌的差别以及不同地区与不同年代的耐药性的变迁;应具有良好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宜价格低、毒性小。
1、对于心脏、血管外科、头颈外科、腹外疝、矫形外科、神经外科、胸外科手术(食管、肺)及经口咽部大手术、应用植入物或假体手术,发生SSI的最主要病原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应使用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
神经外科及胸外科两类手术可酌情选择头孢曲松,经口咽部大手术和胸外科手术(食管、肺)可以联合应用甲硝唑。
2、对于胃十二指肠、胆道(不包括经腹腔镜进行)、阑尾、结直肠、泌尿外科以及妇产科手术,发生SSI的病原菌包括肠杆菌科细菌和厌氧菌,应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必要时联合应用甲硝唑或选用具有抗厌氧菌活性的头霉素类药物。
3、青霉素和头孢菌素过敏患者的替代方案。患者对青霉素过敏不宜使用头孢菌素时,针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可用克林霉素,针对革兰氏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或二者联合应用;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因其价廉易得,在我国耐药情况不严重的基层医院,在密切监控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可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
4、万古霉素一般不宜用作预防用药,除非已证明有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SSI流行。
5、喹诺酮类一般不宜用作预防用药。
三、预防性用药的时机与途径
抗菌药物应该在手术前2 h内,最好在皮肤切开前半小时或麻醉诱导开始时,静脉给药。
四、预防性用药的次数
到目前为止,没有研究证实多次给药比单次给药有益处。
1、大多数手术预防性用药时间应<24 h,包括早期急性阑尾炎、急性化脓性阑尾炎、急性单纯性胆囊炎、单纯肠缺血
(未穿孔)、胃十二指肠穿孔<24 h和创伤性肠穿孔<12 h者。
厨房相关流程制度 第6篇
第一条“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参照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模式和我国医院药学发展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相关配套法规、文件,编写本规范。本规范在政府指导下为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和社会药房开展高水平临床药学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条医疗机构药剂科(部)或社会药房是药品使用的重要环节,必须提供符合伦理和职业标准的药学服务,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三条药师是医疗保健团队中的重要成员,其作用是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提供质量合格的药品,以满足临床用药及患者的需要。其中,临床药师更加密切联系临床、直接面对患者,并与其他医务工作者合作,促进科学、合理用药,提供药学专业服务。
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应达到如下目标,社会药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条款:
由具有任职资格的药师提供以下各项专业化服务,以满足患者和公众以及其他医务工作者的需求,并不断推动从业者自身发展。
(一)通过建立和改进职业伦理学、制定教育和药学服务标准,确保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二)开展和配合医疗机构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通过与其他医务工作者进行信息交流,宣传和提供药学知识。
第五条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药师应不断扩展和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二)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1.药物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共享;
2.公众及患者的教育;
3.药物利用评价;
4.药物不良事件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
5.促进科学、合理使用药品,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三)对药学服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评价;
(四)确保药品质量,提供符合治疗需要的药品和全面的信息;
(五)开展药物应用研究,参与药物治疗学的临床研究;
(六)承担教学任务,开展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
(七)建立药学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
(八)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药师和执业药师制度;
第六条本规范对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和社会药房的药学服务提供工作规范。然而,由于各项改革进展不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应用的范围取决于医疗机构药剂科(部)和社会药房现有的资源及所能提供的服务形式,并需逐步完善、提高。本规范将根据需要修订。第二章人员、职责与服务礼仪
第七条专业基础
(一)药房工作是医疗服务中重要的环节,药学工作人员在保证患者药品供应的同时,还需要提供广泛的药学技术服务,因此药房必须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经过良好药学专业教育的员工队伍。药师依法取得相关任职资格后,方可从事药房专业技术工作;其他人员可以从事药房的非专业事务工作,以利于提高专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人员结构为,药房主任、部门负责人、药师、其他辅助人员。
(三)药房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各级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负责人应根据药房规模大小和部门设置,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保证药学服务质量。
(四)药房主任职责
1.为保证本单位和药学专业发展,制定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
2.确定药房工作人员需求计划,招聘和科学配备药学专业人员及辅助人员。对各级药师确立岗位和岗位责任及权利。进行工作检查、业绩考评、科学管理、激励员工、有效沟通和培训教育。
3.对药房各项工作制定符合专业要求的标准操作规程,各项标准操作规程应切实可行,并确保药师及其他辅助人员能够熟练掌握。
4.为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及时更新的专业工具书和参考书,为各工作岗位配备必要的专业设备。
5.确保药房和药房工作人员的安全,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6.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工作记录,工作记录或工作文件按要求进行保存。
7.合理设置岗位,如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管理。确保上级药师对下级药师的指导,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参加有药学专业技术要求的岗位工作。
8.确保药房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药房工作人员要遵循职业道德和伦理学原则(参见第十九章)。
第八条 着装与服务礼仪
(一)适合行业特点的整洁着装和良好的礼仪能使服务对象产生健康愉悦的情绪,对药房工作人员的工作产生认同感,同时也能树立药师的职业形象,提高药房的服务质量。
(二)药房工作人员着装应符合各自机构的着装标准,具有医药卫生服务行业特点。药师应着干净整洁的工作衣(白色或浅色装)上岗,佩戴清晰的标牌。定期换洗工作服。
(三)药学工作人员服务礼仪
1.工作人员须仪表端庄、整洁,符合职业要求。
2.站姿、坐姿要符合工作场地和服务对象的要求。
3.与患者或服务对象见面应问候。
4.迅速、正确、礼貌地接、打电话。
5.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亲切自然地接待患者。不得以衣貌取人,不使用让人感觉不尊重的语言。
6.热情耐心地回答患者的问题,尽可能地为患者提供方便,帮助解决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推诿患者。
第九条在职培训(参见第二十一章)第三章 药学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药学专业人员的工作目标是提供高品质的药品、高水准的专业技术和负责的药学信息服务。药师在药物治疗中提供药品的态度、行为、承诺、关怀、伦理、责任、知识和技能,是为了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以提高人类的健康和生命质量。为规范药学人员在与患者、同行、其他卫生人员和公众中的行为准则,提出以下要求。
第十条 面对患者
(一)药师应尊重患者,其一切行为和活动应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
(二)药师应注重自我修养,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展现良好的医德、医风和精益求精的职业风范;
(三)药师应自觉规范处方调配行为,认真地了解处方内容,按照调剂原则及有关规定从事有关技术操作,正确无误地配发质量合格的药物;
(四)药师接待患者,做到礼貌、热情、大方,说话和气文明,耐心解释患者的问题,使患者清楚无误地了解药品用法和有关注意事项,为患者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品提供最佳服务;
(五)充分尊重患者的权利和用药习惯,不得向患者推销药品或提供不真实、不公正的宣传;
(六)药师不得谈论或冷落患者,应充分体现对患者的关爱,建立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
(七)保护患者隐私,对患者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保密。
第十一条 面对同行和其他医务人员
(一)药师应主动将药物信息和动态告知医师和护士,以达到彼此协作,协助医护人员合理地选药和用药,共同为患者服务;
(二)不在患者面前评说处方质量(包括药物治疗作用以及处方错误等),不谈论医师(医疗水平和私生活)以及其它人员的事项,否则会引起患者的不信任感,影响患者接受治疗的依从性;
(三)在临床药物治疗方面虚心向医疗团队的同行学习,尊重医生和护士的意见,不断提高自身的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药师之间应相互合作,经常交流经验,上级药师有指导下级的义务和责任;
(五)对于他人工作中的失误应及时改正和补救,切忌轻视怠慢或推卸责任,要时刻重视团队合作的意义与作用。
第十二条 面对自己
(一)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法令与规定,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不参与有损于药师形象的任何活动;
(二)与他人团结协作,具有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对工作敬业负责,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非常规问题;
(三)做到药品摆放整齐,及时补充货位,注意药品质量,防止污染和药品质量降低,药品按照有效期管理到位,维持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工作环境;
(四)勤奋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汲取药学专业知识,掌握新技术,学习新理论,适应专业发展。认真总结经验,善于与同行交流,并将可*的知识介绍给患者;
(五)积极参加科研和教学活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六)热爱集体,承担工作室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第四章 药房工作环境
第十三条 药房应与医疗机构和公共大环境协调,并符合自身专 业服务的要求以及安全保障。
第十四条 基本要求
药房应该设在方便患者和临床取药的位置,拥有一个良好的操作空间,既要有足够的场地摆放药品,又要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操作和运送药品,有利于药品贮存和质量保证。
(一)药房应有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和照度条件。
(二)保持整洁,对药架、桌面、地面及整体环境有维护清洁的规程。
(三)有防虫灭鼠的措施。
(四)有防止药品被盗的设施。
(五)有单独的员工休息区,便于更换工作服和餐饮,休息区应设置洗手池。
(六)工作区域不得存放食物和其他个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区域饮水和进食。
(七)拆除的药品外包装应有存放空间,并能及时清除。
第十五条 门诊药房
门诊药房含门诊西药调配、中药饮片调配和中成药的调配。
(一)门诊药房外有环境舒适的患者等候区,配备座椅等方便患者的设施,利用空间开设用药宣传墙报或专栏。
(二)创造条件将调配区和发药区分开,以使调配区相对安静,不受外界嘈杂的干扰。
(三)发药区应尽量接近患者,便于向患者交待服药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在发药区设置咨询台或咨询室,咨询区域相对隔离,有利于交流和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六条 病房药房
(一)病房药房应设置病房领药人员核对区,在该区域应明示药房工作时间和值班人员姓名或工号。
(二)设置与病区护士站的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随时通畅。
(三)有接收和审核医嘱的区域。
(四)设置工作人员洗手池,摆药人员应随时洗手。
(五)口服药品调配室应有环境和器具的清洁、消毒措施,并做好记录。
(六)不断改进处方调配方式,以满足患者治疗需求。
第十七条安全措施
(一)药房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有条件者安装监视器或报警系统。
(二)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放区、调配区和发药区。
(三)制定药房开门、关门及钥匙交接和保存的程序,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工作人员单独一人进入药房。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毒药、麻药和精神药品,设专人、专账、专柜加锁保管,建立账卡逐日核对消耗情况(详见第九章)。
(五)建立本单位的贵重药品管理制度。第五章
药房设施与设备
第十八条医院药房基本配置
(一)通用设备
1.药架、配药台、特殊药品柜(保险柜)
2.冰箱和冷藏柜
3.分装药品的包装和器具
4.温度计、湿度计
5.必要的办公设施
(二)信息系统
1.通讯设备,至少设置一部固定电话。建议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号码,方便患者联系。
2.网络信息系统、专业软件和终端设备。
(三)专业设备
1.为患者个体化配方服务需要的临时调剂设备,如净化工作台、天平、量筒、乳钵或粉碎机、加热装置等。
2.根据本单位实际,配备单剂量调配设备。
第十九条日常管理
(一)药房各种设施和器具应有账目和更新及维修记录。
(二)制定设备标准操作规程和养护规程。
(三)冷藏柜和其它调剂设备应保持在正常工作状态,定期测定并记录状态指标。
(四)有专人对电脑及其软件系统进行维护,不得在电脑上安装个人使用的软件和外接装置。
第二十条清洁规程
(一)划分卫生责任区,每日对药房内外环境进行打扫,始终保持整洁美观。
1.每日对配药台、发药台进行清洗,并用酒精擦拭消毒。
2.每次使用分装药品的器具前,用酒精擦拭消毒,用后立即用水清洗。
(二)工作人员定期更换着装、随时洗手,保证高标准的个人卫生。
(三)对药架、冷藏柜等应至少每月清洁一次。第六章
门诊(西药)调剂
第二十一条人员职责分工
(一)部门负责人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1.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责任人员,排班和分配工作;
2.监督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安排临时应急的工作任务;
4.统计工作量;
5.组织考评工作人员绩效;
6.组织药品盘点及有关账目结算;
7.处理投诉和纠纷;
8.与科室内外联系和协调工作;
9.定期召开组内工作会议,总结和分享经验教训,收集反馈意见,讨论需要与患者或医生沟通的问题;
10.定期向科主任汇报门诊药房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各项专业管理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1.管理毒、麻及精神药品;
2.负责编制药品请领计划;
3.负责药品质量检查,包括药品外观质量、有效期、冷藏柜温度等,对质量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4.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5.指导实习和进修人员的工作。
(三)人员培训
通过学习、培训、编写和发布快讯,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及时了解重要的药品动态信息、新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改进措施。可将这些信息张贴在醒目的位置。
第二十二条 药品分装
(一)提倡采购小包装、直接调配处方,以保证质量和方便患者了解全面药品信息、安全用药。
(二)当药品原包装与处方需要的数量相差较大时,允许药房按处方协定量进行分包装。
(三)药品分装应由专人、在清洁环境中进行,并有核对和分装登记。
1.分包装上至少应清楚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分装日期、有效期和分装单位名称。提倡用计算机打印标签。
2.除记录上述内容外,分装登记中还应包括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原包装规格和批号、有效期、分装数量和日期、分装责任人等。
3.为保证药品质量,尽量临时分装。按照协定处方批量分装的药品应在严格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四)稳定性差的药品不宜分装。
(五)发给患者经分装的药品时,应尽量提供必要的书面信息。
第二十三条 处方调配应该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保险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一)审核处方,检出医师处方中的错误或遗漏是药师的重要工作,审方包括以下内容:
1.处方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疗科室、诊断、病历号、医师签名并盖名章、处方日期等;
2.是否系说明书适应证用药;
3.药品剂型、规格、数量、用量、用法、疗程等是否有误;
4.配伍禁忌、有害的药物相互作用、超剂量、重复用药;
5.是否有患者禁忌证。需特别注意儿童、老人、妊娠期、哺乳期、肝肾功能不良者的用药是否有禁忌;
6.对于青霉素类等容易引起过敏的药品,应注意患者的皮试结果或有无药物过敏史;
7.处方字迹是否潦草难以辨认;
8.涂改并未加医师签名;
9.法律、法规、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发现处方中有以上不利于患者用药的问题或其他疑问时,药师可拒绝调配,并联系处方医师进行干预,经医师改正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调配。
(三)处方调配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顺序逐一调配。
2.对贵重药品及麻醉药品等分别登记账卡。
3.药品配齐后,与处方逐条核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准确规范地书写标签。
4.调配好一张处方的所有药品后再调配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5.对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加贴醒目的标签提示患者注意,如“置2—80C保存”。
6.有条件的单位,尽量在每种药品外包装上分别贴上用法、用量、贮存条件等的标签。
(1)核对后签名或盖名章。
(2)法律、法规、医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特殊调剂
根据患者个体化用药的需要,药师应在药房中进行特殊剂型或剂量的临时调配,如稀释液体、磨碎片剂并分包、分装胶囊、制备临时合剂、调制软膏等,应在清洁环境中操作,并作记录。
(五)发药
1.核对患者姓名,最好询问患者所就诊的科室以帮助确认患者身份。
2.逐一核对药品与处方相符性,检查规格、剂量、数量,并签字。
3.发现配方错误时,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及时更正。
4.向患者交待每种药品的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同一药品有两盒所以上时要特别交待。
5.发药时应注意尊重患者隐私。
6.尽量做好门诊用药咨询工作。
(六)药品标签
1.应根据患者情况加贴个体化用药方法的标签,不能只依赖药品说明书。
2.服药标签用通俗的语言写明用法,如“每日3次,每次2片”,不应写成“每日2~3次,每次25 mg"。
3.可加贴特殊提示的标签,如“每日不超过6片”、“服药后不宜驾驶机动车、船”、特殊保存条件等。
4.有条件者,可利用电脑系统为患者打印更为详尽的用药指导标签,包括患者姓名、药名(通用名)、规格、数量、用量、用药次数、疗程、注意事项、保存条件、有效期、药房咨询电话等。
第二十四条 用药咨询(详见第十九章)
(一)药房应设置专门的用药咨询台或咨询室,咨询环境有利于保护患者隐私。
(二)由资深的临床药师为患者解答药物治疗的相关问题,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品,提高用药依从性。
(三)应启发前来咨询的患者提出有关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的相关问题,帮助患者尽早发现或避免药品不良反应。
(四)对不能肯定回答的问题,事后通过查找资料或咨询专家找到答案后,应及时通知患者,在帮助患者解答疑问的同时可获得患者的信赖和尊重。
(五)定期总结咨询病例向全体药师介绍经验。
第二十五条
门诊药房应配备一定数量较为权威、实用的新版参考书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汇编
(二)专业参考书
建议参考第十九章内容和书目,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选择确定。第七章 病房药房调剂
第二十六条病房药房是医疗机构药剂科(部)的重要业务部门,也是临床药学服务的重要场所,应予高度重视。
(一)部门负责人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以下工作:
1.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负责人员,排班和分配工作;
2.监督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安排临时应急的工作任务;
4.统计工作量;
5.组织考评工作人员绩效;
6.组织药品盘点及有关账目结算;
7.关注危重及抢救患者的用药情况;
8.与病区联系和协调工作;
9.指导和监督病区贮备药品的管理;
10.向科主任汇报病房药房的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岗位设置
病房药房一般再细分为口服药品调配、针剂摆药和/或调配、出院带药调配及病区公用药发药室。
(三)组织与任务
1.制定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工作质量持续改进会议,学习新药知识,研讨改进临床药学服务的方法。
2.审核用药医嘱、指导特殊患者用药、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等。
(四)逐步配备临床药师,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第二十八条
用药医嘱审核
(一)住院患者用药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药师对医嘱审核后方可调配。
1.审核内容包括:
1)给药途径、用药剂量、给药次数、疗程是否正确;
2)有无重复用药;
3)联合用药是否合理,有无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4)注射剂溶媒选择是否合理;
5)医师有无特殊用药交待;
6)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
7)使用特殊药品是否规范,抗菌药物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用药医嘱若有错误或疑问之处,必须联系医生进行干预,并记录干预内容和结果。
(二)临床药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临床药学服务,如建立药历,跟踪和评估药物治疗的效果,指导特殊患者用药、参与临床治疗会诊、抢救,进行相应的药学研究。
第二十九条
住院患者的处方调配
(一)一般采取每天调配的方式发放长期医嘱药品,临时医嘱需要急配急发。
1.住院患者口服药按每次用药包装,包装上应注明患者姓名和服药时间。
2.需提示特殊用法和注意事项的药品,应由药师加注提示标签,或向护士特别说明。
(二)制定夜间临时医嘱取药的程序和地点。
(三)医嘱变更须将药品退回药房,不能辨认的药品应作报废处理。
(四)麻醉药品使用后须将注射剂包装交还药房检查,集中作销毁处理。
第三十条
出院带药的处方调配
(一)审核出院带药处方,包括患者姓名、病案号、药名、剂量、用法用量、疗程、重复用药、配伍禁忌等。
(二)加注服药指导标签。逐步开展出院患者用药教育,提供书面或面对面的用药指导。
(三)在药品外包装袋上应提示患者:当疗效不佳或出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告知医院及药房电话号码。
第三十一条
公用药发放
(一)凡病房治疗中使用、不单独对患者收费的药品称为公用药。包括常用各种消毒药品和皮试药品。
(二)公用药按照科室请领和结算,每周发放1~2次。
(三)公用药一般使用期限较短,应特别注意标注效期。第八章 中药饮片调剂
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务院实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房应严格管理与调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们普遍认识到,患者有权得到充分的麻醉药品,以缓解疼痛,提高生活质量。医疗机构药学人员应从切实保证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两个方面做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与调配工作。
第三十七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与调配
(一)采购管理
1.根据临床需要,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印鉴卡后,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2.采购注射剂依据本单位年度采购计划限量;其他剂型实行报备管理,采购时进行登记,数量不限。
(二)贮存管理
1.使用单位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使用保险柜并置于库房内相对独立的区域。专库和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白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三)出入库管理
1.入库验收采用专用记录单登记,货到即验,双人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验收中发现缺失、破损的麻醉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本机构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企业查询、处理。
2.药库应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账、专用领药单;出库应双人复核签字,并由专人送达领用部门,领用人清点无误后签收。
(四)使用管理
1.药房应将本医疗机构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及签名式样备案。
2.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药师应根据相应管理规定、特殊处方和肿瘤患者麻醉药品供应卡调配,充分满足其合理用药的需求。
3.审核处方项目齐全,用途、用法用量及疗程符合规定后方可调配,由麻药品专管员核对后,登记并双人签名。
4.按照不同剂型相应规定的天数控制发药数量。
5.发放注射剂需回收空安瓿。药房回收的空安瓿必须核对批号,并用专用账簿登记。定期(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6.按日做消耗统计,填写麻醉药品专用统计表。交接班应有记录。处方按日单独装订、存放并进行专册登记。
7.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第十章
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
第十二章
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
第五十二条
根据本单位需要,药房应建立一个采购和库存管理 的体系,贮存适量药品,以保证随时向临床提供充足的药品供应。
(一)遵守国家政策及法规,配备必要的人员,建立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二)采购质量合格、临床需要、价格合理的药品,以保证在任何时间都能为患者提供高效的服务
(三)应保持必要的药品储备以防任何突发事件,又要注意削减不必要的库存,以减少资金占用,节省仓储空间,加快药品周转频率,使因药品过期所造成的浪费降到最低。
(四)应设有相应面积、设施、通风、除湿、必要安全措施的药库。
第五十三条
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工作指南
(一)采购原则
1.药品的采购应由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2.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应采购合格优质的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
3.选择采购品种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不同供货商进行评估。
4.采购时应该首先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进行审查。
5.收集和比较待购药品的各种资料,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
(二)购入药品验收
1.库管员依据有关质量标准、发货凭证、药品采购计划逐项检查合格后,方可放人货位:
1)实物的品种和数量是否正确。
2)药品内、外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无渗漏等。
3)核对标签和说明书。
4)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品应有标识。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识。
2.检查药品。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拒绝接收:
1)帐物不符。
2)药品破损。
3)药品过期或近失效期。
4)不恰当的运送条件,例如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未放置在冷藏器中。
(三)药品贮存
1.将药品按贮存要求放置于冷库、阴凉库及常温库内合适的药架上或橱内。放置前检查药品的名称、规格及批号,放置于相应名称的货位上。
2.实行药品贮存优良操作指南:
1)根据药品不同剂型,置于相应剂型规定的贮存区域。
2)对存人药品实行货位卡,详细填写药品信息,及时记录出入情况。
3)外观相似或发音相近的部分药品分开贮存。
4)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原则摆放药品。较早到期的药品放在前面。
5)按照药品说明书建议的温度、光照及湿度条件要求贮存药品。
6)要求低温保存的药品在运输移动时应放置在冰盒内,四周放置冰袋。
(四)药品效期监控
1.建立监控药物失效期的程序。
2.药品采购原则控制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3个月有效期的药品原则上不进入调剂部门。如特殊需要,应贴上“首先使用”的提示标签。
3.每月定期公布近效期(6个月)药品目录,加快内部调剂使用并联系经销商更换,避免药品失效。
4.对一个月内失效药品退回药库,存放于红色退药区并上报质量监控部门处理。
5.对失效药品报废应按照药品质量监控程序要求,上报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五)建立符合国家和医疗机构管理要求的药品财务管理制度。
1.建立符合国家和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制度
2.配备适当的财会人员
3.按规定定期盘点,做好药品帐目,上报亏损。
第五十四条
药品召回
(一)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制剂、分装不合格或分装差错。
4.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召回药品。
6.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7.生产商、供应商主动召回的药品。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
2.二级召回:一周内召回药库。当发现药品缺陷,但这种缺陷药品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的二级召回方式。
(三)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质量管理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四)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召回药品的处理报告。
第五十五条
药品销毁
(一)下列药品必须报损并作销毁处理:
1.所有破损或过期药品。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药品或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药品、并指定由使用单位自行销毁的。
(二)销毁方法
1.经批准报废的普通药品,必须有两人监督销毁。所有报废药品不得原包装丢弃,以防他人捡拾误用。少量对环境无污染的液体制剂可以倒入下水道冲走。固体制剂粉碎后与水混合,丢弃于医用垃圾箱中。
2.销毁时应按规定着装或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3.易燃、易爆、毒性、麻醉、精神、放射类管制药品和数量较大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六条药品(库存)信息的维护
(一)指定专人负责药品信息的维护工作,包括药品的分类、编码和相关基本信息的计算机录入和编辑操作。
1.药品基本信息包括机构中存在的药品、试剂、制剂等的编码、品质、规格、厂家、产地、价格、药品的批准文号、药品编码分类等内容。
2.药品编码应体现层次化,如国家药品分类和WHO的药品分类,即按大类、亚类、小类的层次,以药理作用、用途等分类,同时兼顾系统和软件要求。
(二)药品调价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统一进行。所有价格都应反复核实并做好记录。不得随意修改药品价格。
(三)负责药品信息的药师注意随时维护好计算机系统,预防病毒的侵害,并对各岗位操作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任何用户不得修改历史数据和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配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药品目录。禁止超职权范围操作。禁止盗用他人名字、口令系统实施操作。第十三章
质量保证
第五十七条
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QA)是一套用于监 督和评估所提供的服务、发现需完善事项并提供改进机制的有计划性的体系。药师通过质量保证体系对相应领域进行评估,并提供改进依据和建议。
(一)评估领域:
1.药房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2.药事活动控制情况——包括药品的购进、入库验收、贮存养护、出库复核、库存控制、制剂配制、药品质量检验、药品调剂发放服务、临床药学服务、药品信息服务、临床药理研究及药学科研等。
3.设施、设备的硬件管理——包括工作场所、仓储设施、设备仪器的情况。
4.客户服务及外部环境评价。
5.以往评估问题的改进和决议落实情况。
(二)质量管理组织
1.由药学部及各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及各岗位兼职质量管理员,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2.质量管理小组进行评估、监督、指导、管理药品质量和药事活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质量问题,特别是遇到大环境因素变化情况下(指涉及到医药卫生专业领域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外部因素,及本单位内部政策、规定等)的问题或重大质量事件(与药学工作有关的差错、医疗事故、药品质量不合格事故、严重ADR等)。
3.质量管理员责任
(1)参与药房质量管理有关技术性、规范性文件的制订。
(2)参与药房QAP的年度评审。监督质量持续性改进的落实。
(3)收集药品质量及工作质量信息并分析和处理。
(三)制定质量保证体系的措施
药房质量保证体系(Quality Assurance Program,QAP)包括以下步骤和程序:
1.建立药房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制度,发现问题后根据评审制度,查明药品管理具体操作或主要活动。(附药学部质量管理体系评审记录,详见附表4)。
2.设定质量管理目标和评估指标,如调配差错率、患者满意度等。
3.设定每项指标的评估方法,包括统计数据、问卷调查、工作记录等。
4.运用质量管理小组实施评估,应明确质量管理员的责任,发挥其监管作用。
5.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其差距。
6.针对评估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7.对采取的改进措施再评估,直至问题确已得到解决。
8.适时根据工作要求对QAP进行修订。
(四)质量事故报告
1.实施重大药事质量事件报告与联系程序。如出现重大药事质量事件当事人必须立即逐级或越级汇报并采取妥善的方法处理,以提高对重大药事质量事件的反应效率,详见附表5(重大药事质量事件登记表)。
2.药事质量事件处理应遵循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相关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质量标准的制订及其评估
1.各项药事活动都有行业规范作为其质量标准的依据。如窗口人员服务标准、处方管理规定、无菌操作规范、差错事故防范及其他各种业务操作规范等。它们可以辅助质量标准的制订和评估。
2.正确判断质量执行情况及标准的合理性常可采集一些客观指标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也可采用药房内部及医疗机构内患者随访表进行分析和评估。
第十四章 工作安全与环境保护
第五十八条药房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安全操作,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工作中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应得到保护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护设备 1)从事有粉尘工作的岗位应有防尘设备、通风装置、防尘口罩等 2)操作有腐蚀性药品的岗位应有冲水池和防护手套 3)有害气体及挥发性气体应在通风橱中操作
4)细胞毒、激素及具有三致毒性的药物的调配操作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 5)接触病原微生物应有完善的防护和消毒隔离措施 6)特殊岗位应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如操作压力容器等 2.明确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能从事的岗位
(二)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九条 注意保护环境,依法处理废弃物
(一)应由专门部门处理的物品
1.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报告保卫部门,送专门部门处理。
2.大量报废药品应上报药品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二)可自行处理的物品
1.不污染环境的少量报废药品应彻底毁型后处理。
2.少量有毒物品(重金属、酚类)应作回收处理。
3.玻璃、塑料等应集中回收,不应混入普通垃圾。
4.酸、碱应作中和处理后再排人下水道。第十五章 药品调配差错的预防和处理
第六十条 药师在调配药品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将正确的药物和准 确的数量发给相应的患者。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预防措施以减少和预防调配差错的发生。
(一)为减少或预防差错,需遵守下列规则:
1.药品贮存
1)药品的摆放应有利于调配,可以按字母顺序或按药理作用系统分类;
2)只允许受过训练并被授权的人员往药架上摆放药品,确保药品与药架上的标签(标有药名及规格)严格对应;
3)规格的药品分开摆放;
4)包装相似或读音相似的药品分开摆放;
5)在易发生差错的药品摆放位置上,可加贴醒目的警示标签,以便药师配方时注意。
2.配方
1)配方前先读懂处方上所有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有疑问时不要凭空猜测,可咨询上级药师或电话联系处方医师。
2)配齐一张处方的药品后再取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混淆。
3)贴服药标签时再次与处方逐一核对。
4)如果核对人发现调配错误,应将药品退回配方人,并提醒配方人注意。
3.发药
1)确认患者的身份,以确保药品发给相应的患者。
2)对照处方逐一向患者交待每种药的使用方法,可帮助发现并纠正配方及发药差错。
3)对理解服药标签有困难的患者或老年人,需耐心仔细地说明用法并辅以服药标签。
4)在咨询服务中确认患者/家属已了解用药方法。
4.药房管理的有效措施
1)制订并公示标准调配操作规程,有助于提醒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注意操作要点;
2)保证轮流值班人员的数量,减少由于疲劳而导致的调配差错;
3)及时让工作人员掌握药房中新药的信息;
4)发生差错后,分析和检讨出现差错的原因,及时让所有工作人员了解如何避免类似差错发生;
5)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接受关于差错隐患的反馈意见,讨论提出改进建议。
6)合理安排人力资源,工作高峰时适当增加调配人员。管理工作应安排在非高峰时间。
第六十一条 药品调配差错的应对原则和报告制度
(一)所有调配差错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部门负责人向主任报告。部门负责人还应调查差错发生经过及原因,分析出现危害的程度和处理结果。
(二)差错处理应遵守下列步骤
1.建立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
2.当患者或护士反映药品差错时,须立即核对相关的处方和药品;如果是发错了药品或错发了患者,药师应立即按照本单位的差错处理预案迅速处理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3.根据差错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救助措施,如请相关医师帮助救治、到病房或患者家中更换、致歉、随访,取得谅解。
4.若遇到患者自己用药不当、请求帮助,应积极提供救助指导,并提供用药教育。
(三)进行彻底的调查并向药房主任提交一份“药品调配差错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差错的事实;
2.药房是如何发现该差错的;
3.确认差错发生的过程细节;
4.经调查确认导致差错发生的原因;
5.事后对患者的处理;
6.对杜绝再次发生该类差错的建议;
7.该处方的复印件。
(IN)改进措施
1.药房主任应修订工作流程,以利于防止或减少类似差错的发生。
2.药房主任将所发生的重要差错向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报告,由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协调相关科室,共同杜绝重要差错的发生。
3.将本院发生的差错填报“药品调配差错报告表”(具体可参考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制定的“药品调配差错报告表”,见附表2)上报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提供借鉴和学习。
第十六章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第六十二条
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不良事件
(一)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是指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对疾病进行预防、诊断、治疗和调节生理功能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有害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
(二)药品不良事件(Adverse Drug Events,ADE)是指药物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临床事件。它不一定与该药有明确的因果关系。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人群的用药风险,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对有重要意义的ADE也要进行监测。
(三)以上监测报告信息汇总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这些数据最终递交至WHO协作中心,与来自其它国家的数据进行汇总,以评价药品的安全性。
第六十三条药师应有效地证实、报告和管理药品不良反应。
(一)所有的ADR、ADE报告必须由药师处理。
1.各医疗单位中应建立ADR监测网络,负责ADR资料的收集、评价、上报和信息反馈。组织对疑难、复杂ADR病例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
2.负责开展ADR的宣传、培训、咨询工作。组织开展ADR监测方法的研究工作。
3.起草或提请修订本单位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定和应急预案。
4.填写“药品可疑不良反应报告表”(见附表3)。报告所有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尤其是严重的ADR和新药引起的可疑ADE。
5.说明不良反应后果,即由于ADR造成的患者医疗状况,如并发症或身体受到的损害等。
(二)报药事委员会审查、评估并作出结论。
(三)将填写完整的报告通过电子报表上报,或以传真、邮寄方式递交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十四条 处理原则
(一)一般的ADR每季度集中向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新的、严重的ADR应于发现之日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二)对于新的或严重的ADR,药师及时收集相关文献资料,协助临床医生制定监测及治疗方案。对已确定发生ADR的药品应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紧急封存或召回。
第六十五条 信息的反馈宣传
(一)每季度将国家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馈的ADR情况及本单位ADR典型病例,利用医疗机构的局域网或刊物及时刊登宣传。
(二)将收集的ADR信息及时报告给临床,提醒用药者注意ADR的危害性,向医生提供药品安全性评价的资料及用药注意事项。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影像、图片、讲座、宣传板等。
(三)药师应及时向ADR/ADE报告者反馈相关的ADR或ADE的评估结果。
第十七章 促进科学、合理用药
第六十六条 合理用药是临床药学的核心任务,是在保证人民用药安全中药师价值的重要体现。
(一)参与本单位合理用药,监管重要决策和日常管理
1.参与药物治疗规范的制定
2.起草药品合理使用监管制度、办法,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审批并负责实施
3.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的药品遴选或淘汰提供可靠的文献依据
4.制定和调整本单位基本药品目录
5.按需起草本单位季度或年度药品使用评价报告
6.制定对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教育计划并参与实施
(二)沟通是促进合理用药的桥梁
1.药师应主动与医务人员沟通合理用药相关信息
2.当患者或家属咨询时,药师有责任帮助患者正确合理地用药
3.鼓励药师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分享。
(三)向患者和公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详见第十九章)
1.药师主动为出院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2.回答门诊患者及家属的用药相关问题
3.解答医疗保险公司的药物相关问题
4.参与社会健康教育活动,解答公众的用药相关问题
5.为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药物相关的文献和建议
(四)为药物经济学研究和药物利用研究提供数据,例如:
1.门诊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百分比、针剂处方百分比、平均处方金额、平均处方用药品种数、不合格处方分类、药师干预结果等的统计分析
2.住院患者联合用药情况分析、单病种用药分析、围手术期预防用药调查等
3.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人比例
4.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中药费所占比例
5.出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中药费所占比例
6.药品出库金额前20位趋势分析
7.抗菌药物出库金额前10位趋势分析
8.特殊品种药品出库金额趋势分析
第六十七条 治疗药物监测与个体化用药指导
(一)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治疗药物监测,为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提供实验室依据。
可以开展血药浓度监测的项目有:
1.抗癫痫药:苯妥英钠、卡马西平、苯巴比妥、丙戌酸、扑痫酮、乙琥胺;
2.抗心律失常药:利多卡因、奎尼丁、异丙吡胺、普鲁卡因胺、普萘洛尔;
3.强心药:地高辛;
4.抗哮喘药:茶碱;
5.三环类抗抑郁药:阿米替林、去甲阿米替林、丙咪嗪、去甲丙咪嗪;
6.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
7.其他抗生素:去甲万古霉素、万古霉素;
8.抗肿瘤药:甲氨蝶呤;
9.免疫抑制剂:环孢霉素、他克莫司;
10.抗躁狂症药:锂盐;
11.抗风湿药:水杨酸。
(三)开展血药浓度监测的单位应设计合理的血药浓度监测申请单和报告单(参见附表1)。申请单内容应包括:
1.患者基本情况,如年龄、身高、体重、性别等;
2.肝、肾功能;
3.送检目的,如测定稳态血药浓度、怀疑中毒、疗效不佳、缺乏依从性、其它;
4.被监测药物的给药途径;
5.服药持续时间和最后一次服药时间(以确定是否达稳态);
6.采血时间。
(四)药师应根据监测结果提出用药方案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医生。
(五)将申请单上的信息录入数据库,定期整理和分析,以便积累有价值的药代学数据。第十八章
用药教育与指导
第六十八条
用药教育是药师的工作之一,是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的有效形式
(一)用药教育是通过直接与患者及其家属及公众交流,解答其用药疑问,介绍药物和疾病的知识,提供用药咨询服务。目的是提高患者对药物治疗的依从性并减少用药相关问题。
(二)通过直接收集与患者用药相关的信息,直接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例如:建立药历、出院患者用药教育、门诊患者用药咨询、家庭病床用药指导和药物治疗相关问题解答等。
(三)开展公众用药教育的形式包括:
1.提供用药相关的健康知识讲座和教育资料,如宣传页、视听材料、宣传栏、病区内巡回的展板等。
2.在医疗机构、社区、公共场所等,为特殊人群提供用药相关教育,如妊娠期和哺乳期安全用药等;慢性病的用药指导,如高血压、糖尿病、抗凝、和传染病的防治及缓解疼痛,等等。
3.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包括为出院及门诊患者的咨询服务等。
4.设计和发放患者用药咨询联系卡,联系卡包含可提供的联系方式(如通信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工作时间、建议咨询的内容、合理用药常识等。
5.对特殊患者(处于药品的用法、用量处于调整阶段、需要特别关注的患者)应加强随访,追踪用药教育的效果。
第六十九条
特殊人群用药教育
药师对下列特殊人群必须给予高度关注,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
(一)妊娠期用药指导:药师应熟悉药物的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类。必要时可根据文献资料和经验做成小册子或电子版,方便查询。
(二)哺乳期妇女用药指导:药师应关注哪些药物可透入乳汁、透入量多少、对婴幼儿的影响如何,在对哺如乳期妇女提供药物服务时提供特殊提示,以减少或避免婴幼儿因受哺乳母亲治疗用药对婴幼儿带来的不良影响。
(三)儿童用药指导:药师需要考虑两方面的问题,即此药儿童能不能使用和可以使用的合适剂量。
(四)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的用药指导:应特别考虑老人是否需要减少剂量,以及用于多种疾病治疗的药物间的相互作用。
(五)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指导:药师应熟悉药物的体内处置过程,清楚肝、。肾功能不全时的药物选用和剂量调整,并指导患者正确使用。第十九章 药学信息服务
第七十条 药学信息服务的基本要求
药学信息服务是对药学各种信息的整理、追踪、评价、解释、传播及应用。
(一)配备经过培训的全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二)配备尽可能完善的资料库,例如合适的参考书、专业期刊、药学文献;
(三)配备计算机,逐步具备光盘检索条件或网络检索条件;
(四)日常办公时间应该提供药学信息服务,必要时可安排药师在下班后提供值班电话服务,以适应临床或患者的紧急情况需要。
第七十一条 工作内容
(一)通过电话、信件、传真或e-mail为药物咨询提供解答;
(二)为出院患者提供用药指导;
(三)回答门诊患者及家属的用药相关问题;
(四)应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要求,提供即时、准确、、合理、公正的药物和治疗信息;
(五)编辑药讯并定期发布,宣传最新的药物信息;
(六)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委员会等提供信息支持;
(七)编写本院的“基本药品目录”、“处方手册”等;
(八)参与制定院内合理用药方案;
(九)参与药师、未注册的药师药学专业人员和其他医学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参与药物不良反应及用药差错报告;
(十一)参与药物利用的回顾与评价;
(十二)为药物研究和开发提供文献支持;
(十三)在适当场所张贴、发放药物信息快报,以便于医疗和药学人员及时掌握药品变化情况。
第七十二条 资料来源和更新
(一)订购国内外的专业期刊;
(二)订购国内外的专业参考书;
(三)订购国内外的光盘版或网络版检索资料;
(四)收集整理企业提供的药学研究和宣传资料;
(五)每年评估参考书目和文献的版本和利用情况,及时补充新的版本和内容;参考文献应能全面覆盖服务范围;
(六)保持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学图书馆的密切联系。
第七十三条 接待咨询
(一)接待药物咨询者时,应认真而礼貌地倾听并机认真智应答
(二)咨询中应该注意:
1.记录药物咨询的重点和相关因素;
2.收集咨询者的背景资料,如姓名、住址、职业、联系电话;
3.清楚、简洁地询问一些恰当的、有指导性的问题;必要时可向咨询者询问一些额外的信息,便于理解问询意图;
4.把握咨询的问题,搞清楚问询者所关注的焦点和咨询目的;
5.重复叙述咨询内容,或强调可疑之处以避免误解。
(三)确定答复的紧急程度,如:
1.一般问题应立即答复,需要查找资料的应在24小时内答复。
2.如果药师不能在相应的时间内提供咨询的答案,应及时通知询问者,并随后给出必要的答复或相关资料。
第七十四条 查找药物咨询答案的方法
(一)根据药物咨询的内容和类别,选择适宜参考书或专业的光盘版或网络版检索资料。
1.对于简单的咨询,使用药品说明书,或公认权威的综合性药物学,如《中国药典---用药须知》、《新编药物学》、《现代临床药物学》、Martindale’s The Complete Drug Reference(马丁代尔大药典),AHFS Drug Information(美国医院处方集服务处的药物信息专辑);
2.如果需要更详细、和更及时的信息,可利用Drugdex和Medline等数据库追溯原始文献。
(二)评价筛选的资料,必要时可与其它参考资料对比。注意所选资料的价值和公正性。
(三)预测在答复咨询过程中,询问者可能提到的相关问题,并为此类相关问题准备答案。
(四)当参考书或专业的光盘版或网络版检索资料资料库没有直接提供答案时,可通过仔细分析获得的信息,并运用专业判断推导得到答案。
第七十五条 咨询反馈
(一)回答咨询
1.复述咨询的问题和相关资料,表明对咨询的问题理解无误。
2.用口头书面或书面口头形式答复。
3.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例如:提出指导性建议,编写药历,设计个体化治疗方案,等。
4.尽可能提供文献复印件相关文献资料。
(二)建立咨询档案
1.将所有的咨询和答复做书面记录、归档。
2.采用易于检索的方法保存咨询记录((如将记录内容录入计算机)以便在需要时调出所需数据。
第七十六条 咨询结果分析与反馈
(一)每周或每月对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的药物咨询情况进行小结,并就下列内容进行整理、归档和分析:
a)干预的类型(如可获得性,治疗的选择等);
b)咨询的复杂程度(如1级表示简单咨询,5级表示复杂咨询,即需要长时间、大量地查阅文献);
c)问询者的职业(如医师、护士、药师、患者等);
d)回答所用的时间;
e)反馈信息;
f)若条件允许,可将患者或医疗机构节省的费用作为药师提供药物信息服务的评价指标。
(二)分析询问中潜在的流程或制度等方面问题,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七十七条 临床支持服务
(一)根据临床医疗需要,提供药学相关文献和合理用药相关信息;
(二)在病房查房和临床会诊中,就药物选择、药物相互作用和治疗方案等提出分析和建议;
(三)为临床课题研究提供药学相关文献和技术支持;
(四)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机构行政决策提供药学信息支持; 1.逐步建立和完善临床药学信息网,实现电子化药历; 2.逐步建立患者TDM、用药史或咨询情况数据库;
3.在医疗机构现有医疗信息网络的基础上,逐步嵌人和完善临床药学信息网,逐步实现药物相互作用、超剂量等处方在线审核,逐步实现药品处方权限的在线审核与制止,逐步实现药品用量与用药费用的合理性报表管理;
4.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之间、地区、甚至全国的临床药学信息网,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第二十章
医疗机构药学研究
第七十八条
目的:因地制宜,发展医疗机构药学,促进学科建设,提高专业水平。
(一)宗旨:
1.应服务于医疗机构和药剂科(部)的工作宗旨,以患者为中心、以科研为阶梯。2.既保证药品质量.又注重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3.从药品供应型转变为技术服务型。
(二)基本条件:
1.硬件——必要房屋或空间,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如(pH计、分光光度计、崩解仪、药物溶出度仪)、HPLC、GC、HPEC、MS、药物浓度快速分析仪等。
2.软件——必要的规章制度和SOP,一定的学术气氛和绩效考核指标,良好的技术平台和团队;
3.人员——具备必要知识和技能、具有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的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
(三)选题依据:
1.社会效益一一解决临床用药中实际问题,改善、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2.经济效益——重市场,讲实效,缩短治疗时间或降低医药费用;
3.学术价值——先进性,力求创新。
(四)研究内容:
1.药剂学研究(新药、新制剂、新剂型、新工艺、贮存稳定性、配伍稳定性、药品质量比较,等);
2.新药临床药理研究(一类新药的药物动力学研究、生物利用度与生物等性比较);
3.临床药物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特殊病理和生理条件患者的药物动力学,种族、性别、饮食对药物动力学的影响,基因多态性与个体化治疗,剂量调整计算方法,药物代谢性相互作用);
4.药物利用研究及评价(病历/处方分析,药物合理用量与耐药趋势分析,不良反应报告与评价,循证医学与循证药学);
5.药物经济学研究(临床治疗方案的药物经济学分析,本医疗机构或本地区用药情况分析,药品市场的价格分析);
6.中药的临床药学(不良反应的报告与发现;中药与中药、中药与西药的相互作用;合理使用);
7.药事管理(开发药品管理软件,探索药剂科(部)管理模式和经验,药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研究,卫生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合理,药学职业道德与伦理学教育和研究)。
8.临床急需阐明的药物治疗学中与药学技术有关的问题;
9.其它与医疗机构药学相关的研究。
(五)基本研究步骤:
1.文献调研与可行性研究;
2.文献综述或开题报告;
3.课题预算、研究方案和路线;
4.实验操作与实施;
5.数据处理和分析;
6.结果与讨论;
7.研究总结;
8.论文书写、修改与发表;
9.成果转化。
(六)经费来源:
1.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科研基金;
2.高等院校科研基金;
3.基层单位科研基金;
4.企业委托课题研究;
5.自选课题。
(七)实施与管理:
1.项目负责人与课题组成员分工协作;
2.通过开题报告进行科学性和可行性审核;
3.根据预算、计划和步骤进行,讲究客观、科学、严谨;
4.在一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5.及时总结和发表;
6.转入实际应用。
(八)建议的激励方式:
1.报销版面费;
2.年终奖金鼓励;
3.提供参加学术交流的机会;
4.提供参观或进修的机会。
第二十一章 在职药学教育学与在职人员培训
第七十九条
关于药学教学工作
1.教学内容:
(1)指导药学相关专业的专科、本科学生和进修生的见习、实习;
(2)指导药学相关专业的本科学生的毕业专题;
(3)指导药学相关专业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课题研究;
(4)承担药学相关专业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的授课任务。
2.教学与带教人员:
(1)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有责任指导学生的实习和见习,辅助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工作;
(2)主管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有责任参与医学和药学方面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3)副主任药师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药学专业人员,有责任指导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的学习和课题研究工作。
第八十条
药学专业人员的在职培训
(一)在职培训目的
1.药学专业人员有义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和动向;
2.随着专业技术职称的晋升,药学专业人员的自身业务水平和医、教、研综合能力也应该有相应的锻炼和提高;
3.通过培训教育,促使员工在知识、技能、品德、法规、沟通等方面不断提高,以获得足够能力履行其职责,并适应药房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培训内容
培训教育特别强调针对性和实践性。
1.加强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知识技能的学习和更新;
2.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章制度;
3.掌握操作规程和服务技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培训对象
为药房所有工作人员,要求员工主动参与。
(四)培训方式
在可能的情况下,科室应定期安排专业技术讲座等业务学习,鼓励在职人员参与本单位和本行业的学术交流活动,提供药学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外出进修的机会。
提倡药学人员终身学习的概念。
(五)培训制度
1.建立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
2.药师每年度须达到规定的培训学时数量或学分要求;
3.定期组织岗位考核,成绩记录在个人技术档案中,作为任用的参考依据;
4.对积极参与本行业学术交流活动并获奖的药学专业人员,和每个年度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出版论著的药学专业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和科室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